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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范文1
關鍵詞:少數民族;傳承;現代化
我國擁有五十六個民族,除人口基數最大的漢族外,其余的都是少數民族,各個民族在不同的地域中各自發展,形成了風格迥異的少數民族文化,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源。由于少數民族的人口較少,所以不具備較強的文化調節功能,在現代化的發展過程中,與主流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促使了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開始與現代社會融合,并且加速了少數民族文化的遷徙。在現代化背景下,如何有效傳承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成為現代人民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
一、保護生存空間,提高生活水平
站在文化生態學角度進行分析,一個國家和民族的傳統文化風貌主要是受到地理環境的整體屬性的影響,因此不同的環境造就了不同民族的生產和生活的方式,形成了多種多樣的風俗習慣。我國的少數民族居住的地方大多集中在邊疆地區、山區和沙漠等,受到自然環境和文化條件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文化形式。例如在草原上誕生的蒙古族,正是擁有遼闊的草原和牧場的環境基礎,才形成了蒙古族特色的蒙古包以及那達慕,才有了蒙古族嘹亮的歌聲。蒙古族在特定的環境中形成了包含自身特色的草原文化,若是改變了蒙古族的生活環境,那么如何能夠有效保護蒙古族的草原文化,若是失去了大草原,如何形成威武雄壯的蒙古人民,所以生存環境對文化的影響是深刻的。[1]
少數民族文化是在相對封閉的生存環境中形成的,擁有獨特性特點,同時也受到生存環境的影響,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較為落后,當地人民的人均收入普遍較低。大部分的少數民族人民生活在茅草房和危房當中,缺少基本的生存條件,人民的生活質量受到極大的影響,并且也阻礙了少數民族地區與外界的文化交流。
雖然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條件落后,但是我國大部分的文化和自然資源都集中在少數民族地區內,形成了資源豐富、經濟落后的現狀。隨著全球現代化的發展,多數地區都開始大力發展工業,希望通過現代化的工業來促進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卻破壞了當地人民的生存環境,對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沖擊較大。例如廣西政府針對南丹縣開展的扶貧行動,通過現代化的建設來促進少數民族的發展,雖然提高了當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卻產生了消極的作用。若是在展開扶貧計劃的過程中,充分了解民族的文化,熟悉扶貧群體的真實需求,那么項目的開展就是成功的,反之則會起到破壞。所以在現代化背景下,要想發展民族地區的經濟,就需要符合當地的自然環境,傳承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通過文化背景來挖掘現代經濟建設。
二、正確對待傳統文化,合理利用文化資源
雖然少數民族的經濟落后,但是蘊含著十分豐富的民族文化,有部分人群認為,少數民族的地區發展緩慢是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導致的,將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認定為“落后習俗”,雖然少數民族文化當中存在有部分消極因素,無法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但是也存在有優秀的方面,需要我們自己去分辨。在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當中,蘊含著許多傳統的智慧,雖然現代化的發展促使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我們也應該關注民族傳統中的積極因素。例如在安順地區開設了一家作坊式的蠟染廠,其保留了傳統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方法,也有效的利用現代化設備改善了生產的條件,合理的擴大生產規模。又如云南白藥的生產以及四川刺梨酒等,都是在保留傳統工藝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代技術,對傳統工藝進行了有效傳承。[2]
三、拓展文化傳播空間,增強民族自強意識
少數民族要想實現文化傳承和發展,就需要依托于良好的社會文化環境,現階段我國的少數民族地區在教育方面和娛樂方面的設施設備都比較落后,也沒有針對少數民族文化特定劃分文化類別,并且我國對少數民族文化藝術節目的反映也比較少。隨著社會的現代化發展,廣播電視已經深入到我國家家戶戶,但是對于人數較少的少數民族而言,還不能很好將自身的文化通過廣播電視來進行傳播,所以首先要為少數民族創造一個交流展示的平臺,真正的為民族文化擴展展示的空間。
受到傳播空間的限制,我國的少數人民中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向往現代化的生活,認為自身的民族文化是落后的,盡可能的擺脫民族文化對自身的影響。所以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需要重視民族意識的教育,讓少數民族人民感受到本民族文化在社會中的作用,感受大國家對民族文化的重視,從而增強少數民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推動少數民族文化與現代化相結合。[3]
四、結語
文章試論了現代化背景下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傳承,我們不僅要從少數民族人民的民俗文化進行分析,還需要從具體的生活層面進行深入的探討,在現代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帶領少數民族實現自我發展,有效傳承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參考文獻:
[1] (美)畢加霖,畢潔蓮.瑤族社區扶貧與現代化建設[J].廣西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1997(2).
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范文2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是指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民族平等。我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我國憲法第4條規定:“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民族平等是憲法平等原則在民族政策方面的體現,有兩個層次上的含義:一是各民族權利平等,即各個民族在政治上、法律上的平等,這是較淺層次上的民族平等;二是各民族間事實上的平等,即各個民族在經濟、文化等發展水平上的一致,這是深層次的民族平等?,F階段,我們說各個民族平等即是第一層次上的,具體指各個民族在我國都是祖國統一大家庭中的一員,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具他合法權益。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所侵犯的民族平等權利也就是這個意義上的平等權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煽動,是指以語言、文字等形式公然宣傳。所謂民族仇恨,是指基于種族、膚色、世俗的原因而產生的強烈憎恨。所謂民族歧視,是指基于種族、膚色、世俗的理由而對人們進行區別、排斥、限制,意圖損害其他民族平等地位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本罪的行為方式一般有:散發、公開陳列、張貼、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獲得文書,鼓吹暴力或種族仇恨的行為。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具有以下幾種情形:(1)動機十分卑劣的,如為了掩蓋自己的違法、犯罪行徑而煽動民族仇恨、歧視的;(2)煽動手段惡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謠等方式的;(3)多次進行煽動的;(4)煽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影響惡劣的;(5)煽動群眾人數較多,煽動性大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為目的。
二、認定
(一)本罪與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界限
兩罪都是破壞我國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的犯罪,其主觀特征都為故意犯罪,但兩罪的區別表現在:
1、主體要件不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主體要件為特殊主體,即只有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自然人才能構成此罪,非國家工作人員或者雖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但不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侵犯少數比族風俗習慣的行為不構成此罪。當然,倘其行為符合其它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構成要件的,應以他罪定罪處罰,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所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構成本罪。
2、客體要件不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各民族的平等權利,有時,本罪的客體還可能是復雜客體,即行為人實施的煽動行為不僅構成對其一民族平等權利的侵犯,有時還可能直接侵害有關民族公民的人身、名譽、人格等權利;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客體則是我國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權利。
3、客觀要件不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客觀特征主要表現為行為人故意實施的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的行為。煽動,就是蠱惑人心,以鼓動、勸誘或者其他方法,促使某一民族群眾對其它民族產生仇恨、歧視等情緒或心理,或者采取一定的敵視行動。其危害性就在于可能使被煽動者產生某種破壞民族團結的違法犯罪的意圖和行動。行為人進行煽動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 如書寫、張貼、散發標語、傳單、印刷、散發非法刊物;錄制、播放錄音、錄像;發表演講、呼喊口號等,從而制造民族矛盾,使不同民族之間相互為敵或相互歧視。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客觀特征則表現為非法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所 謂非法侵犯,是指違反憲法和有關的法律規定,采用暴力、脅迫等手段,破壞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或者強制少數民族改變自己的風俗習慣。從司法實踐來看,非法侵犯行為主要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其一,強迫少數民族改變自己的風俗習慣,例如,強迫少數民族改變自己的飲食禁忌,禁止少數民族公民身著民族服飾等;其二,破壞少數民族的風俗活動,例如擾亂少數民族的傳統節日,阻撓少數民族的婚喪嫁娶儀式等;其三,阻止少數民族對自己風俗習慣的改變等。
(二)本罪與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體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既包括信仰某種宗教的權利,也包括不信仰某種宗教的權利;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侵犯的主要客體則是各民族的平等權,即憲法和法律所規定和保護的全國各民族之間團結、平等、互助的關系。
2、客觀要件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具有非法剝奪公民正當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非法剝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采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禁止和干涉他人的宗教信仰。如阻撓公民或教徒參加正當的宗教活動,搗毀或封閉宗教活動場所及必要設備,強迫公民改變自己的宗教信仰等。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行為人以鼓動、勸誘或者其他方法對某一或某些民族進行蠱惑,以期在不同民族之間制造相互仇恨、相互歧視的狀態或心理,甚至引起民族之間的直接糾紛和沖突。其煽動的方法多種多樣,如書寫、張貼、散發標語、傳單、印刷、散發非法刊物;錄制、播放錄音、錄像;發表演講、呼喊口號等。至于被煽動者是否受煽動而從事破壞民族團結的活動,則對它罪沒有影響,只是在量刑時應予以考慮。
3、主體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可能構成本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主體則為一般主體,即只要是年滿16周歲的具有刑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施了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行為的,都有可能構成本罪。
4、主觀不同。雖然兩罪在主觀方面都是出于故意,但兩罪行為人的具體認識則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行為人明知他人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自己的剝奪行為是非法的而故意實施;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的行為人明知自己的煽動行為可能導致不同民族之間相互為敵或相互歧視而積極為之。
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范文3
少數民族文化是少數民族地區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形成的,表現為特有的語言、習慣、風俗、心理、情感等。“當民族共同體在人類歷史上形成并區別于其他各種人們共同體的類型以來,文化就總是表現為各不相同乃至千差萬別的民族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具有天然的樸素性和地域性等特征,既是同一民族內部交往的媒介,更是不同民族相互區別的標志。在我國,每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豐富多彩的文化,燦爛多樣,各具特色,在語言、風俗習慣等方面差別很大。在社會現代化進程中,大眾文化改變了少數民族文化的存在方式,潛移默化地改變著少數民族地區人們的價值取向、傳統習慣和心理情感等。
1.少數民族地區使用漢語言的大趨勢已經形成。
我國是多民族的大國,在眾多少數民族中,只有回族、滿族使用漢語言,其他少數民族都有自己本民族的語言。在中南和西南地區,分布著29個以漢藏語系為主的少數民族;在東北和西北地區,分布著17個以阿爾泰語系為主的少數民族。以前,各少數民族之間交往不多,民族內部只要有少數人懂得其他民族的語言,就能夠滿足民族間交往的需要。隨著社會的發展,不同民族間物流人流交往的增多,語言作為交往的工具就顯得尤為重要。信息化的社會使大眾傳媒無孔不入,影響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廣播、電視、網絡所傳播的信息絕大部分以漢語為主,掌握漢語已經成為少數民族了解外部世界的基本途徑,也是不同民族之間相互交流的主體媒介。我們注意到“如果語言上的差異,會導致文化上的差異”。漢語普及就會使人數較少的少數民族,運用本民族語言交流的人數呈現遞減狀態,年輕人在以漢語為主體的大眾文化影響下,已經能夠很熟練地應用漢語,掌握漢語是他們改變現實向高層次發展的能力之一,其母語逐漸被邊緣化,或淪為被保護、被研究的對象。
2.穿著服飾的改進。
衣著打扮是一個民族文化的外在表現,每一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特殊的服飾,五彩繽紛,樣式各異,通過服裝就可以判斷一個人的民族歸屬。比如,在廣西壯族自治區一些比較偏僻的農村,男女服飾的民族特征非常明顯,男人們穿青布對襟上衣,布帕纏頭。女子服飾更是豐富多彩,她們有的穿無領斜襟繡花滾邊的上衣,有的頭上還纏著各式方巾,喜歡戴銀首飾。她們很擅長織布和刺繡,用自己所織的不同樣式的壯布和壯錦點綴服飾、美化生活。又如,維吾爾族女子在家鄉喜歡穿著絲綢連衣裙,配以深色繡花背心,頭系鮮艷的頭巾。可以說,每個少數民族都通過衣著打扮來展現自己的民族性,服飾已經成為少數民族文化的符號。在社會開放浪潮的推動下,很多少數民族地區的人們,要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到經濟繁榮的地方發展,以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當他們離開家鄉后,衣著打扮也就隨鄉入俗,服飾趨向大眾化,尤其是青年受大眾傳媒的啟發,更是追求服飾品牌化和名牌化,自己本民族的服飾逐步邊緣化,逐漸成為民族節日的點綴,或者旅游景區的一道風景線。尤其是年輕人,即便在本民族聚居地區,他們日常穿本民族服裝的現象也是鳳毛麟角了。
3.風俗習慣的變遷。
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各具特色,表征著不同民族之間的特殊性。其作用是“為了要加強團結,一個民族總是要設法鞏固其共同心理。它總是要強調一些有別于其他民族的風俗習慣、生活方式上的特點,賦予強烈的感情,把它升華為代表這民族的標志”。如果從起源上看,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有的源于民族發展歷史,有的發端于生產實踐,有的是由于紀念重大的歷史事件,有的是強化,有的是產生于居住環境,等等。豐富多樣的生活方式,展現了形式迥異的風俗習慣,可以說“風俗習慣常常是一個民族一種”。每個少數民族都有各自獨特的風俗習慣,如在飲食、婚姻、禮儀、節日、喪葬等方面差異很大。在少數民族地區現代性轉型中,受大眾文化的影響,他們的風俗習慣也發生了根本性轉變,世俗化、大眾化的步伐在加快。如蒙古族的飲食曾經以“大塊吃肉”、“大碗喝酒”而聞名,現在也養成粗細搭配、多吃蔬菜、多喝酸奶少喝酒的生活習慣。在居住方面,曾經流動的蒙古包被定居的磚瓦房取代,有的地方甚至蓋起樓房,牧民也在向市民轉變。此外,在婚姻的儀式、禮儀的變遷、節日的選擇上都向大眾化方向轉變,本民族一些特有的風俗習慣只是被當做文物式文化保存下來,與普通人的日常生產和生活方式漸行漸遠。由此可見,大眾文化已經全方位地影響了少數民族地區人們的生活方式,成為少數民族地區社會轉型的主要力量。
二、多元文化的融合
大眾文化自形成以來,就呈現出迅速壯大的態勢,契合了社會商品化、生活娛樂化的特征,具有廣泛而堅實的群眾基礎,憑借現代傳媒構建多元融合和民族和諧的圖景。少數民族文化的發展在突出民族文化特殊性的同時,更要體現各民族在精神價值上的相互交融,在突顯各民族文化風采之時,又要展現文化之間的相互補充、相互交流和相互吸收,體現出少數民族文化現代性的樣式。受環境、歷史等因素的影響,少數民族地區社會變革受到的文化阻力較大,表現得更為艱難和復雜。對經濟發展帶來的好處很容易達成共識,對思想觀念的變革則顯得相對緩慢甚至有些滯后。因為改革是社會全方位變革,是整體性推進,任何一項改革措施的實施,都要牽動或者改變長期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和思維習慣,從而引出新的社會問題。要充分發揮大眾傳媒的優勢,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方式展現社會變革的必要性,鼓勵少數民族地區人們勇于迎接挑戰,主動調整長期以來形成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媒體要有意識地積極疏導和引導,從更深層次解釋、剖析在社會變革大潮下,少數民族經濟、文化、心理等方面正在發生著不可逆轉的符合時代特征的變化。特別需要關注的是,近些年來隨著國家全面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少數民族地區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經濟顯著增長,社會逐步開放,文化進步繁榮,生活方式多元格局已經形成,人們的心理意識同步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尤其是西部各少數民族地區,都把民族文化的振興與繁榮作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而立足于文化全球化的大眾文化,以現代傳媒為手段,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媒介,在平等的氛圍中推廣自己的特色文化。通過,少數民族文化在得到尊重和認同的同時,普通大眾也通過積極廣泛的參與以獲取精神愉悅,并分享文化多樣性所帶來的審美情趣。大眾文化的平民性和普適性特征可以得到各民族的普遍認同,實現從不同視角再現少數民族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內在具有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和發展的機制。大眾文化借助大眾傳媒從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挖掘少數民族文化的現代樣式,生動地講述少數民族地區獨特的社會結構,或顯著、或隱匿、或巨大、或細小,從總體上全方位、多視角地反映少數民族的社會變革。比如,隨著電視的普及,它已經成為觀察社會的共同工具,可以說“電視如同一雙眼睛,借助它,人們可以觀察世界”。在電視的引導下,不同民族的人用同樣的視角理解問題和觀察社會,很容易形成共識。由于少數民族文化是由獨特的歷史、宗教和風俗習慣組成,是長期社會實踐積淀的產物。而少數民族文化的重建,是要改變這些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肯定會引起社會沖突。面對復雜的社會矛盾,大眾傳媒有針對性報道少數民族社會的變遷,報道改革開放所帶來的全方位、多層次的變化,鼓勵少數民族之間相互學習和借鑒,主動調整固有的思維方式和行為規范。大眾文化可以通過大眾傳媒典型性的描述,或形象直觀,或圖文并茂,借以展現少數民族文化的豐富性,并調動人的認識情趣。同時,可以不斷重復再現,讓人更準確地認識少數民族文化?,F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大眾傳媒都在大力宣傳自己民族的獨特文化,希望通過文化產業化實現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比如,被稱為少數民族三大“英雄史詩”之一的蒙古族的《江格爾》,除了是一部大型史詩外,目前已經成為內蒙古的文化名片。為此成立江格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出版《江格爾》微電影、動漫等,用現代傳媒形式弘揚傳統史詩,效果非常好。此外,各少數民族都對本民族的傳統文化推陳出新、發揚光大,大量吸收并容納現代文化。如蒙古長調、哈薩克族彈唱、侗族大歌、壯族山歌等少數民族文化樣式,通過電視、網絡等現代傳媒形成共同的文化規范,出現了和而不同的“團結”局面。誠如德國學者阿克塞爾•霍奈特所說的:“‘團結’可以被理解為一種因主體彼此對等重視而互相同情不同生活方式的互動關系。”大眾文化構建平等寬容的文化氛圍,促使少數民族文化走出民族地區并走向世界,使民族文化在更大范圍內得到認可。大眾文化實現少數民族文化之間的充分交流,內在成為少數民族文化走向現代的動力。少數民族文化形成于獨特的社會背景和特定的生產生活方式,呈現出單一固定的模式。隨著大眾文化風靡,少數民族文化也在發生著日新月異的變化,大眾傳媒使少數民族文化間相互交流、相互借鑒、相互吸引、相互補充。那種原封不動地保護民族文化的觀點,或者使民族文化變成僵化了的文化活化石的想法正在被摒棄,“民族文化的變遷是一種不可抗拒的歷史趨勢。在電視、網絡等媒介的影響下,民族文化變遷呈現出加速的態勢”??梢哉f,大眾文化順應了少數民族文化交往的需要,適應現代文化發展的總體趨勢,通過少數民族文化之間學習借鑒、取長補短,縮小了民族間的文化差異,從而實現文化認同基礎上的文化融合。
三、公民意識的生成
大眾文化的生成與傳播必將對少數民族公民意識的形成產生深遠影響。大眾文化為不同民族之間公共交往空間的形成提供了平臺,克服了以往不同地域、不同族群人的交往的局限性和狹隘性,有利于形成共同認可、參與的公共領域,培養少數民族地區人們的責任意識和自主意識,以構建共同的公民意識。少數民族地區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民族主體意識在增強,也更加注重理性精神和科學思維。以人為本理念的確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加快了少數民族公民意識的生成。一般認為,公民意識的生成主要是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引導的結果,與大眾文化聯系很少,或者認為大眾文化只能起到相反作用。我認為,這是片面性的認識,因為現代社會再也不能用“商品性、娛樂性、淺表性”去簡單地概括大眾文化的特征。大眾文化作為現代社會及其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樣式,是現代社會主要文化表達形式,融合了少數民族文化中最具活力的內容,通過影響少數民族地區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來改進社會的整體結構,顛覆傳統社會的認知路徑,以更加積極主動的姿態培養現代公民意識。少數民族文化的現代構建,首先要克服把精英(或者經典)文化與大眾文化對立起來的片面性觀念。按照傳統的思維方式,就會認為精英文化肩負著思想教育功能,決定社會的文化取向和價值定位,匡正國家的意識形態,以“經典”和“正統”方式存在。公民意識的構建,只能是由代表精英文化的知識分子進行頂層設計,對符合現實社會結構和有利于社會穩定、和諧的文化進行篩選、整理和改造,通過文化政治化的手段,自上而下地宣傳和推廣,以證明其合理性和正確性。與精英(經典)文化不同的是,大眾文化來源于普通群眾,尤其是少數民族文化本身就是對民風民俗的加工,在民間有最廣泛的基礎。通過現代大眾傳媒的整理、修正和補充,使之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深受歡迎,在贏得受眾的同時,如果處理得當,對于少數民族公民意識的構建是大有裨益的。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在公民意識形成過程中,不能簡單地把精英文化和大眾文化對立起來,大眾文化有時也蘊含著精英文化的部分內核。如洛威爾所言“大眾文化很可能表達著極其不同的觀念、情感、價值和感受,其中一部分來自并合乎主流意識形態”。大眾文化可以克服精英文化自上而下的單向度模式,而是采取自下而上的傳播路徑,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如果走從大眾文化開始逐步上升到精英文化的路徑,肯定會增強精英文化的影響力和生命力,進而達到一種雙贏的局面,使少數民族公民意識的構建更加主動和自覺。認真推進少數民族文化與大眾文化的融合趨勢,拓展公民意識的發展空間。從文化產生土壤以及價值導向來看,大眾文化與少數民族文化有著很大的差異。但在當下的文化語境中,大眾文化發展態勢勢不可擋,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感染力、影響力不可小覷。在現代傳媒包裝下,原來只是表征少數民族風土人情的少數民族文化已經發生蛻變,與大眾文化的差異不斷被淡化和消解。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都把振興、繁榮民族文化作為社會進步的推手,無形中提升了大眾文化的話語權,同時少數民族文化在發展中也必須汲取大眾文化的諸多特征,借以擴大影響,增強自身活力。從現代性角度看,大眾文化與少數民族文化來源于民眾,親民性使它們之間融合的步伐加快,也使它們對普通大眾的訴求頗為敏感,并且形成有效的反饋機制。由于所面臨的主體都是大眾,天然具有依靠大眾、關注民生和趨向民主的內在品格,指向了開放的多元化的意識形式,培養積極主動的公民意識。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通過引入大眾傳媒,對傳統的少數民族文化進行整理、加工和改造,逐步改變少數民族文化資源的分配格局,使某種少數民族文化由小變大,由弱變強,根據自身的文化資源創建新的公共文化場域,積累和壯大民族文化資本。在少數民族社會變遷中,大眾文化改變了原來政治文化獨大的單一局面,更加關注文化的經濟效益,創立了滿足不同層次和等級的文化消費樣式,使少數民族各族群眾更加自由、方便地選擇自己的文化資源,潤物細無聲地改變著原先的生活方式,公民意識自然而然地進入制度化形態。
四、少數民族文化市場化觀念的形成
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范文4
一、文化心理對道德觀念的影響
道德社會化的目標是形成符合社會要求的道德觀念。由于個體的道德成長是社會化的過程,就人作為一個自然體來說,文化是他們的一個參照系;要成為一個道德人,道德文化是他基本的參照系。
道德是蘊含在文化之中,通過文化心理的外化作用實現的。從人的心理、意識、思想的內在聯系入手,可以發現人的心理、意識、思想具有相通性。其中,心理是基礎,在心理基礎之上發展為意識,在意識的基礎上經過理性思維上升為思想。[3]
道德的本質就是一種社會意識,意識是心理的高級形式,是在心理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意識的發展是受心理的影響和制約的。可見,道德的發展受文化心理的影響和制約的。
個體的道德社會化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個體從出生到道德規范、觀念和善惡標準的基本確立是個體道德社會化最重要的時期。道德的獲得存在著無意識和強迫性兩種習得方式這兩種習得方式是兩種不同的認識方式即習慣與反思性。[4]這兩種認識方式都可以從文化心理角度出發進行解釋,少數民族的宗教心理就是一種反思性的道德認識方式,而少數民族的文化中的風俗習慣造就的文化心理是一種習慣性的道德認識方式。
其一,少數民族的宗教心理與道德觀念的形成密切相關。由于歷史、社會的原因經濟條件落后,宗教在道德中的權威性突出。徐復觀認為“原始宗教,常常由對天災人禍的恐怖情緒而來的原始性地對神秘力量的皈依”[1]少數民族先民認為宗教能夠解釋生活中的困惑是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因此,少數民族往往把道德義務看做是神靈的力量,有時候甚至把個人內心深處的自我譴責看做是外部力量的懲戒。道德上的“他律”強于道德上的“自律”。[5]
我國少數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信奉宗教,而且所信奉的宗教種類復雜、教徒眾多。宗教與民族的歷史文化、道德倫理規范和生活習慣的關系尤為密切相關。西北的十幾個少數民族主要信仰伊斯蘭教,藏族的藏傳佛教、云南地區的上部座佛教,這些宗教文化中關于道德規范的要求通過傳說和史詩口耳相傳,成為少數民族文化中的一種宗教心理傳承下來。
各少數民族在宗教儀式和宗教祭奠中營造出的一種宗教氛圍,他們對宗教教義的認同增強。維吾爾族作為虔誠的伊斯蘭教教徒繼承了伊斯蘭教教義中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報應、各得其所”的主張,納西族信仰的善神和惡神,認為效法善神給人帶來好處的人的行為就是善行,效法惡神給人帶來壞處的人的行為就是惡行。這樣一種宗教文化內化為少數民族的心理意識最后導致少數民族對宗教教義的遵守。
其二,文化心理具有塑型的功能,文化心理的塑型功能主要說來就是文化中的價值觀念、倫理道德、風俗習慣、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文化心理對大學生道德的塑造、規范作用。文化中包含的許多內容主要是從心理的角度出發使受教育者接納的。
少數民族大學生的道德的形成是與他們身處的少數民族文化密切相關的。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價值觀念等作為一種文化形式與道德融合在一起。藏族的“獻哈達”、傈僳族的“同心酒”、拉祜族的“敬客酒”、哈尼族和傣族的“牛親家”等具有民族特色的風俗文化經過千百年的傳承融入少數民族人民的內心,道德正是通過這些行為的表現展現出來。
少數民族由于歷史原因,道德還沒有作為一種完整獨立的意識形式從社會意識形態和社會關系中分化出來,它同生活習慣相融合,上輩人調節人際關系的一定行為便是下輩人的道德準則,世代相傳。各種各樣的善惡觀、榮辱觀、互助觀、集體觀、責任觀以及對義務、幸福、良心、正義、勇敢、勤勞、節制等道德范疇的理解,都蘊含于風俗文化中,這種風俗中的道德具有純潔性、古樸性的特色,它是各少數民族的社會生活發展到一定程度而又未達到充分發展程度的歷史狀況在道德上的表現。
所以,少數民族的各類文化表現出來的文化心理經過千百年的延續和繼承,內化為少數民族心理的一種文化意識,這種文化意識就是少數民族的道德觀。
二、少數民族大學生的文化心理特征
1、民族性突出
民族性是指本民族全體成員共同具有的不同于其他民族的那一部分的特有屬性。[5]民族院校的大學生,絕大部分來自于民族地區,有著較強的民族心理、民族文化等民族性特征。其思想和行為帶有明顯的民族烙印,有著較強的民族敏感性、民族自尊性和民族情結。這些民族性的文化屬性對于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觀念有著不同程度的顯性和隱性的影響。
作為一個單一的民族共同體,由于某些相似或相同的經濟條件文化背景和民族文化心理必然會存在著某些相似或相同,而又有別于其他民族的特有道德屬性,從而影響其道德生活,并進而展示出不同的道德規范。
雖然各少數民族的文化心理具有強烈的民族性,但文化心理的影響作用還使得各民族的道德生活具有了超民族性,因為各民族在共同的民族、國家體內必然由于緊密的聯系而共同擁有著一致的道德價值判斷,并且也是基于此種體現共同性含義的道德生活才有了互相比較的基礎,各民族道德生活才有了趨同的可能。
2.民族宗教背景復雜
民族院校作為多民族的大家庭,幾乎集中了所有類型的民族學生。學生的民族宗教背景、民族宗教成分較為復雜。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宗教有著不同的風俗習慣,不同的文化特征,不同的宗教儀式。另外,他們在程度上、范圍上也表現出較大的差異性有些民族的宗教信仰習慣十分突出,其文化有著濃厚的宗教文化色彩,民族宗教意識十分強烈,表現出較強的保守性和排他性。[6]不同的民族屬性、不同的宗教信仰在同一時空共存共生,必將引起文化激蕩,形成文化漣漪。
另外,不同的民族宗教文化對少數民族大學生的道德的價值產生重要影響,甚至消解核心的價值觀的道德教化作用。民族宗教背景成分的復雜多樣性,對道德社會化工作形成了挑戰,要求我們不能采取單一的固定的模式,而應靈活多樣。
三、少數民族大學生社會道德化教育的啟示
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社會化教育應從本民族的道德特性出發,認清中華文化是多元一體的,本民族道德只是一部分,不能封閉性的對待,要用文化接受心理,開放包容的對待中華民族的道德觀。此外,要注意少數民族道德中不適用當代社會的地方,用“揚棄”的態度對待少數民族道德。
1.用開放的心理接納高尚道德內容
針對少數民族道德的地域性特征,在加強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社會化建設過程中,要注意少數民族大學生長期接觸本民族的道德文化,在心理上對本民族道德認同大于其他民族,而大學是一個各民族交融的場所,必然會出現民族文化碰撞的情況,因此,要重視在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教育中文化心理的引導,各民族既要保持本民族道德具有較強生命力的積極成分,又要大力破除道德因受地域制約所帶來的封閉性,還要擴大與其它民族道德的交融面。
對于少數民族大學生,我們要從日常的生活和學習上入手,首先對他們的風俗尊重并習慣,然后再以此為突破口對少數民族大學生展開道德教育,了解他們每個民族的文化心理,重視什么,強調的是何種道德,結合當前的教育實際,以建立更高層次的道德觀為目標,加強引導。要從實際生活和遇到的問題入手,真正地對他們關心,堅持以真正解決問題為道德社會化的目標,最終實現針對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社會化工作的效果和時效性。
2.重視文化心理的引導
少數民族的宗教文化心理在少數民族道德觀中具有權威性,少數民族大學生自小也受到宗教文化的影響。他們對宗教的信仰很大程度上是受家庭和周圍環境的影響,宗教在長期發展中有積極的道德觀念,也有盲目落后的道德觀念,少數民族大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形成的宗教心理,一種是崇敬心理,一種是盲信心理。
在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社會化教育中,要重視盲信心理對少數民族大學生的影響。盲信心理與少數民族宗教中不合時宜的教義結合在一起不利于少數民族大學生的道德社會化。
因此,在加強少數民族大學生道德建設時,應當充分考慮少數民族道德在其所信奉的宗教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其一,宗教道德雖然與非宗教道德不同,但宗教本身是一種道德現象;其二,有些道德雖然以宗教的方式體現出來,但宗教并非能包涵道德的全部內容,只是在某種意義上道德通過宗教來表現;其三,從少數民族生產力發展的水平來看,宗教道德中的確有值得借鑒和利用的東西。[7]
3.注意校園道德環境對文化心理的影響
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范文5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清真食品,是指符合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沿襲穆斯林習俗的少數民族(以下簡稱回族等少數民族)生活習慣,并以清真或穆斯林、伊斯蘭等名義生產、儲運、銷售的食品。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境內一切生產、儲運、銷售清真食品的單位和個人。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清真食堂原則上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族工作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各級人民政府的工商、衛生、勞動及食品生產管理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負責清真食品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生產經營清真食品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銷單位的回族等少數民族從業人員不少于職工總數的百分之十五,生產單位的回族等少數民族從業人員不少于職工總數的百分之十;
(二)操作場地、工具、車輛、庫房必須符合回族等少數民族的風俗要求;
(三)單位領導成員中須有回族等少數民族公民。
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個體工商戶其本人必須是回族等少數民族公民,并符合前款(二)項之規定。
第六條 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后的三十日內到當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門申領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
非清真食品經營單位改營清真食品或設立清真食品專柜者,按前款規定辦理手續。
第七條 申請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營業執照副本;
(二)從業人員名單及第五條(一)、(三)項規定的回族等少數民族的居民身份證或影印件。
第八條 當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門在接到申請證件后,應在十五日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決定。批準的應核發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和清真字樣標牌,不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其理由。
第九條 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將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和清真字樣標牌懸掛在生產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和清真字樣標牌由省政府民族工作部門統一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出讓、轉借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和清真字樣標牌。停業或變更經營范圍時,須在一個月內將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和清真字樣標牌交回原批準機關。
第十條 清真食品的生產、加工、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的職工中需有回族等少數民族公民,并有符合回族等少數民族風俗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供應回族等少數民族食用肉類的禽畜應由掌教屠宰,機械化屠宰時應符合回族等少數民族風俗要求。采購的清真肉類應有掌教證明。
對掌教的考核、管理和委派工作,由省伊斯蘭教協會負責或由省伊斯蘭教協會委托的市、縣伊斯蘭教協會負責;沒有伊斯蘭教協會的市、縣,由省伊斯蘭教協會直接考核、管理和委派。伊斯蘭教協會對考核合格的發給掌教合格證書。掌教合格證書由省伊斯蘭教協會統一印制。
第十二條 清真食品的專用包裝、標記,須經當地政府民族工作部門審查批準后,到指定單位印刷。承印單位不得擅自出售清真標記。
第十三條 城鄉集貿市場的清真食品攤位和副食品市場的清真專柜,應與回族等少數民族禁食的食品分開,并單設攤位。
第十四條 外貿出口的清真食品須經當地伊斯蘭教協會審查出證;當地沒有伊斯蘭教協會的,由省伊斯蘭教協會審查出證。
第十五條 各級政府民族工作部門可委托各級伊斯蘭教協會或聘請回族等少數民族公民作為義務檢查員,持省政府民族工作部門核發的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檢查證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民族工作部門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證的處罰,同時收回清真標牌,井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工商行政管理法規予以松應的處罰。
第十七條 清真食品監督檢查人員必須履行職責。在清真食品監督、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殉私舞弊,嚴重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解釋。
少數民族風俗習慣范文6
民俗吉林之朝鮮族風俗習慣
中國的朝鮮族有200余萬人,主要居住在東北三省,其中吉林省占60%以上。朝鮮族有自己的語言文字,但語系未定。朝鮮族在我國各少數民族中,是物質生活比較好、文化水平較高的民族。
他們長期以墾荒為業,為開發培植我國高寒水稻,種植東北優質大米做出了貢獻。朝鮮族的歌舞蠻聲全國。朝鮮族人酷愛體育,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特別是尊老愛幼的美德受到各族人民的好評。
朝鮮族是一個勤勞、智慧、樂觀的民族,素以能歌善舞著稱。朝鮮族是一個熱情奔放的民族,喜載歌載舞,他們的農樂舞、龍鼓舞、婚禮舞、刀舞和槌衣舞倍受青睞。在大力弘揚傳統民間文化的同時,民族工藝品,如繪畫、雕刻、草編、剪紙等也具有鮮明的民族民間特色和濃厚的東北風格。
朝鮮族的婚禮習俗非常熱鬧,尊老習俗備受稱道,有一日四 餐的飲食習慣。還有一個獨特的習俗“搗衣”勞動。每到中秋左右,婦女們都要拆洗被褥衣服,進行曬噴漿,待其半干后疊成長方形在砧上捶打,這就是“搗衣”。
永吉縣興光村朝鮮族民俗村,已被辟為旅游景點。主要旅游活動有:村民與游客共同歌舞聯歡;到村民家中參觀民族生活習俗;在具有民族特點的火炕上品嘗朝鮮族風味餐。朝鮮族的米飯、米酒、打糕、冷面、小咸菜、山野菜、狗肉全席等風味飲食和充滿熱情的招待令游客留連忘返。
像我們印象中的一樣,朝鮮族的民族服飾極有特色。年輕女子往往穿著質地華貴、色彩艷麗的長衣裙,中年女子也一樣身著漂亮的長筒裙,只是顏色以素色為主;男子則喜穿短上衣,外加坎肩,褲腿寬大,外出多穿長袍,兒童也著長裙,并在衣裙的袖口處配上七彩緞,色彩明亮。
朝鮮族的房子都以木搭架、屋頂四面坡用谷草或稻草、瓦片覆蓋,墻壁多為泥墻刷白灰?,F在磚瓦結構的住宅日益增多。
朝鮮族婚禮儀式隆重,分別在女方和男方家兩次舉行。朝鮮族家庭“男主外,女主內”風俗盛行,父子關系是一切人倫關系的基礎,講究父慈子孝,長子贍養父母。
朝鮮族有獨特的家庭節日,如回甲節(六十周歲生日)、回婚節(結婚六十周年紀念日)。
民俗吉林之滿族風俗習慣
吉林市是滿族的發祥地和集居地之一。其中以永吉縣烏拉街滿族鎮居住的滿族人口為最多。在烏拉街滿族鎮,許多建筑帶有滿清特色,生活習俗也帶有濃郁的民族色彩。其中以薩滿教儀式和婚禮最具代表性。滿族的薩滿教風格獨特,他們信奉水貂,尊奉“信神則在,不信不怪”。此外,滿族語言的表達方式豐富多彩,人們能歌善舞,哈拉巴舞和笊蘺舞獨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