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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愛 單位:中南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人類已進入了21世紀,隨著經濟與科技的發展,由此引發的自然生態災害日益嚴重。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代表大會報告中,把“建設生態文明”明確列為全黨全國人民的奮斗目標,因而“生態文化”越來越成為一個出現頻率很高的名詞,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研究開始受到眾多領域里眾多專家學者的關注。我國世居著55個少數民族,各民族在特殊的自然生態環境影響下,通過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傳統生態文化,這些獨特的民族生態智慧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不同文化語境下人與自然的和諧親密關系,有利于尋求解決現階段生態環境問題之路。筆者通過對近10年國內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研究成果的全面梳理,力求真實反映學界的研究現狀,并為進一步研究該領域的專家學者提供參考。
一、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內涵研究
“少數民族生態文化”一詞是隨著生態人類學的發展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它是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所特有的尊重自然與保護環境的物質技術手段、制度措施、思想觀念、價值體系及生產生活方式的總和[1](7~8)。傳統生態文化體現在少數民族生產生活、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文化藝術、倫理道德等多個領域,所涵蓋的內容十分豐富。袁國友認為,中國少數民族生態文化“既包括各民族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形而上思考和認識,也包括各民族對人與自然關系的實踐的經驗性感知,當然更包括居住在特定自然生態條件下的各民族在謀取物質生活資料時由客觀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主觀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生態文化類型和模式”[2]。廖國強、關磊在比較“民族生態文化”與“生態文化”的區別與聯系中,指出了少數民族生態文化的具體內涵,認為民族生態文化是一種“已然”的文化,“建立在本土生態觀的基礎上”,“是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3]。
我國55個少數民族的傳統生態文化內涵豐富、各具特色,許多學者都展開了對不同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內容的研究,成果非常豐富。如廖國強、何明、袁國友系統研究了中國少數民族生產生活領域、制度和宗教中的生態文化以及樸素而深邃的生態倫理觀[1](19~144)。郭家驥對云南少數民族藏、納西、白、彝、傈僳、普米、獨龍、傣等民族的傳統生態保護文化進行了闡述[4]。王永莉探討了西南地區彝族、藏族、苗族、壯族、羌族等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的內容及特征[5]。一些學者還展開了對某一個特定少數民族的生態文化內容的詳細深入研究。如劉榮昆從傣族的宗教、稻作、服飾、飲食、傣寨、文學、音樂舞蹈等七個方面,系統研究了傣族的生態文化[6](8~31);葛根高娃詳細解讀了蒙古民族的生態文化[7](14~176);楊紅闡述了摩梭人的生態文化和生態倫理觀[8](60~96);王紫萱系統分析了古代蒙古族的生態文化[9];何峰研究了藏族生態文化[10](79~461);等等。學術界普遍按照文化學的分類標準將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劃歸為三類:生態物質文化、生態制度文化和生態觀念文化,許多學者都選取了微觀研究范式,具體闡述這三者中某一個維度的內容。
1.傳統物質生態文化研究。物質生態文化意指適應自然、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各種生產生活用具、物質生產手段和消費方式等。崔獻勇、海鷹分析了與維吾爾族生存的自然環境相適應的生產生活方式與技能,剖析了維吾爾族的生態物質文化具有適應性、實用性、穩定性等特征[11];廖國強闡述了云南少數民族傳統刀耕火種農業中蘊含的樸素而深刻的生態智慧[12];戴嘉艷以內蒙古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的一個典型的農耕村落為個案,分析了達斡爾族農業生產中的生態文化[13];梅軍、肖金香分析了黔東南苗族民居在自然和諧的生態觀念、因地制宜的規劃原則、就地取材的節能手段、可持續開發的建筑構造四個方面所體現的科學性及合理性[14]。
2.傳統制度生態文化研究。制度生態文化意指維護生態平衡、保護自然環境的社會機制、社會規約和社會制度,主要包括蘊藏著生態思想的少數民族習慣法、族規家法、古代法等。劉雁翎認為,貴州苗族環境習慣法為保護苗族地區優美的自然環境起到了跨越歷史時空的基礎作用[15];康耀坤認為,西部少數民族環境習慣法文化與西部環境資源保護存在著相互制約、相互依存的內在關系[16];白興發闡述了藏族、普米族、蒙古族等傳統習慣法規范與生態保護的關系[17];奇格、阿拉騰、盛明光[18]、阿茹罕[19]都探討了古代蒙古法中的生態環境保護。
3.傳統觀念生態文化研究。觀念生態文化意指尊重自然、愛護自然的各種思想情感和價值體系,包括少數民族傳統生態知識、生態觀及民族傳統文化,如宗教信仰、神話傳說、民間藝術、諺語格言中的生態意識等。董淮平認為,佤族傳統生態觀的本質屬性是將自然視為有生命的個體,它表現為對于動植物的親情、對于大自然的感恩意識以及利用資源的責任體系三個層次[20];王立平、韓廣富揭示了體現在蒙古族神話傳說、英雄史詩、宗教信仰、風尚習俗中的生態文化觀[21];梁正海從民族學的視野深入解讀了土家族生產型、宗教型、規約型、隱喻型四種類型傳統生態知識的特定內涵[22];張慧平運用生態學、生態哲學、生態倫理學等原理和理論,系統研究了鄂倫春族的傳統生態意識[23]。
二、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形成與發展的影響因素研究
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的生成與少數民族所處地理環境、文化習俗、經濟狀況、歷史傳統、宗教信仰等因素是分不開的。王立平、韓廣富認為,蒙古族生態文化是從古代蒙古族所從事的游牧和狩獵的生產和生活實踐中產生發展起來的,蒙古族生態文化思想觀念形成的最初信仰基礎是薩滿教[21]。權小勇認為,侗族生態文化形成的原因有三:“其一,侗族屬農耕民族,傳統的農耕生產決定了侗族生態文化的形成;其二,自然經濟的性質決定了侗族生態文化的保持;其三,受漢族天人合一思想的影響。”[24]張曉東認為,在藏族生態文化的形成過程中,有兩個方面的因素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苯教的信仰;二是生態環境的制約[25]。王紫萱探討了古代蒙古族生態文化生成的原因:特定的生存環境是物質基礎,薩滿教、藏傳佛教是其精神因素,習俗禁忌的約束、法律的強制性規范是制度保障,生產生活方式以及對客觀環境的物質需求是其現實基礎[9]。寶貴貞在綜合大量史料的基礎上,認為神話傳說、宗教信仰、鄉規民約和習慣法是少數民族生態倫理觀形成的主要來源[26]。冰梅以蒙古族傳統生態文化為研究對象,運用動物學與民俗學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剖析了蒙古族牧業生產生活方式中動物這個核心環節的生物學屬性及其衍生出的精神內涵,追溯了動物在草原自然和社會系統中的地位及作用[27]。#p#分頁標題#e#
三、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的價值評估研究
中國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對于當代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
1.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價值。薛達元所著《民族地區傳統文化與生物多樣性保護》,揭示了少數民族生態文化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資源持續利用方面的特別價值[28](6~16);黃紹文、何作慶揭示了哈尼族傳統采集和狩獵生產方式對哈尼族地區的生物多樣性產生的積極影響[29]。
2.生態保護的價值。劉舜青和賴力以貴州施秉縣屯上高坡苗寨的山林管理為個案,探討了苗族傳統生態知識和經驗在山林管理和保護中的重要作用[30];黃柏權指出,西南地區民間生態知識對西南地區森林的保護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對今天的生態環境保護也具有啟示意義[31];楊紅探討了涼山彝族生態文化對于保護涼山彝區的生態環境及當地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32]。
3.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價值。廖國強認為,少數民族物質生態文化可以為農業、林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借鑒,精神生態文化可以為塑造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內源調節機制”提供借鑒[33];劉榮昆探討了傣族傳統生態文化對傣族地區及傣族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34]。4.維護生態安全的價值。楊庭碩所著《人類的根基:生態人類學視野中的水土資源》,以我國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調查資料為依據,證明各民族文化中確實蘊含了較之于現代科技并不遜色的生態智慧和生態技能,地方性知識在維護人類生態安全上可以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35](85~91);羅康隆以貴州麻山為例,探討了苗族傳統生態知識在區域生態維護中的價值[36];梁正海、柏貴喜以湘西龍山縣蘇竹村為個案,探討了村落傳統生態知識在維護地區性生態平衡和區域性生態安全中的重要作用[37]。
四、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的發展變遷及創新研究
隨著經濟的發展與時代的變遷,少數民族的生活環境和生計方式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少數民族的生態文化也相應發生了變異。吳麗娟闡述了東北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在當代工業文明下所面臨的體系危機和變遷壓力,并從生產方式位移———生態環境變異———生態文化變遷的三維轉換模式出發,剖析了文化變遷的現實路徑,進而提出了能推動東北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有效變遷的對策與建議[38];薛熙明、葉文以滇西北三個民族社區為案例,對當地旅游發展過程中呈現出的不同的生態文化變遷形態進行了比較性解讀[39];李學術探討了云南省少數民族的傳統生態文化變遷的主要原因:政策失誤、市場經濟條件下劣性文化的沖擊、經濟開發缺乏生態制衡機制、生計變遷的影響、唯物主義的意識形態對樸素的唯心主義意識形態更替的影響[40]。一些學者還專門研究了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某一具體層面的變遷,如劉雁翎研究了貴州侗族環境習慣法的歷史演變[41],烏云巴圖研究了蒙古族生態觀念的變遷[42],等等。雖然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中包含著許多科學合理的成分,但也存在一些缺陷,不符合現代科學精確性的要求,必須實現向現代科學自然生態觀的轉換。袁國友認為,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與自然生態環境之間維持的是一種低水平低層次的脆弱平衡,必須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實現創造性的轉換和發展:要確立中國少數民族科學的現代生態文化觀,高度重視少數民族生態文化現展和轉換中的制度化建設,在物質層面上使少數民族的物質生產方式實現由傳統的粗放型和數量型向現代的集約型和效益型的轉變[2]。閔文義認為,民族地區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在繼續維護傳統生態文化的多元性、科學性和合理性的同時,根據現行社會生態經濟系統的特征,把其改造成為“強生態文化”[43]。劉亞萍、金建湘和程勝龍探討了壯族森林生態文化在發展當地旅游業中的傳承與創新[44]。冉紅芳闡述了現代化進程中土家族生態文化的當代調適[45]。王景遷、于靜探討了《格薩爾》史詩中的傳統生態文化向現代生態文化轉換的三條主要途徑:建立正確的生態倫理觀與自然觀,轉變生態理念,完善生態保護的制度化、規范化[46]。田紅以我國干旱、半干旱地區砂田農耕體制的擴大利用為例,提出了有關本土生態知識推廣與共享理應包括如下三個層次的創新:砂田耕作體制本身的創新;生態環境的相似性而提出的創新;推動傳統砂田耕作體制與科技接軌,實現砂田的升級換代[47]。
五、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的傳承保護研究
基于少數民族生態文化的重要價值,學者們開始不斷探討有效保護與傳承這些珍貴遺產的具體措施。
1.傳統策略必不可少。保護與傳承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必須要加強立法保護、政府保護及編寫鄉土教材等。崔獻勇認為,要保護和田地區維吾爾族的生態文化必須與保護維吾爾族傳統文化相結合,要澄清認識,更新觀念,采取政府保護、立法保護、分類別保護、教育保護等多種保護手段[48]。王孔敬探討了西南苗族傳統生態文化保護傳承的必要性和對策:必須實現傳承方式多樣化,健全傳統生態文化管理機構和保護隊伍,健全相關法律和法規,等等[49]。王希輝以石柱土家族黃連種植為例,闡述了少數民族地方性生態知識的傳承與保護的策略:如喚起社會關注、培養人才、編寫鄉土教材、成立生態村等等[50]。
2.在開發利用中傳承。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應該在旅游業、農業、林業等行業中得到大量利用。林慶認為,發展弘揚云南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必須加強生態文化建設、發展生態經濟和生態產業等[51]。王明東認為,要實現獨龍族生態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必須發展生態農業、開發得天獨厚的經濟林果資源和牧場資源、發展生態旅游業等[52]。
3.保護文化生境。安穎認為,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是少數民族生態文化形成的生境和自然基礎,各種文化生境的差異性孕育了生態文化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因此,有效保護少數民族生態文化的重要途徑,就是保護與恢復其文化生境,只有這樣,才能整體地和永久地保存生態文化的生命力[53]。
六、簡要評述與展望
從前人研究成果來看,近10年少數民族生態文化研究在成果數量、研究內容、研究方法與視角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研究成果涉及生態學、民族學、人類學、社會學、民俗學、文學、歷史學、哲學、政治學、林學、環境學等多學科領域,學者們運用多學科多角度相結合的方法,注重宏觀研究與微觀研究相結合,歷史文獻研究與田野實證研究并重,研究取得了可喜的進展,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不過也還存在著諸多不足,許多問題都有待向縱深推進,主要體現在如下幾方面。#p#分頁標題#e#
1.缺乏系統深入研究,理論總結少。近年來,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研究成果在面上和量上都有了大幅度增加,但大都以論文形式問世,專著較少,系統深入研究不夠。研究成果大多是對不同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內容的表層研究,沒有深入挖掘其民族特色與地域特色,沒有把握不同民族的特殊生態認知與利用體系。具體研究中深層次分析不足,如部分學者雖然探討了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的傳承策略,但由于沒有在具體的調研點作細致深入的微觀考察,部分對策難免過于空泛,缺乏可操作性。
2.研究方法有待改進。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研究雖然引起了諸多學者的重視,但跨學科研究深度不夠。具體研究中多以單一的定性研究為主,定量研究缺乏,主位視角與客位視角不能有效結合,微觀社區的參與觀察成果不多。少數民族生態文化是一門多學科交叉的學科,涉及民族學、植物學、動物學、環境學、生態學多學科的理論知識與方法,只有逐步加大綜合研究力度,靈活運用多維度、多視角的研究方法,才能使研究全面而系統化地推進。
3.研究內容不夠全面,許多領域有待開辟。我國各少數民族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都形成了本民族獨特的生態智慧,但目前學術界對55個少數民族的關注呈現出不平衡的狀態,對部分民族如苗族、傣族、蒙古族的重視相對較多,而對部分散居民族、人口較少民族尚未得到應有的關注。少數民族傳統生態文化研究在許多領域也有待拓展,如傳統生態文化的歷史傳承機制探討,傳統生態文化知識與現代科技的結合應用,歷史古籍中生態文化的考證整理,不同民族之間、同一民族的不同地域之間傳統生態文化的比較研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