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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務籌劃方案范文1
關鍵詞:稅務籌劃;稅務風險控制;納稅人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水平有了非常明顯的提升,現代化的進程也在不斷加快。稅務籌劃風險控制就是為了降低在籌劃過程中所帶來的風險性問題,如何規避掉其中的風險,是企業應該重點考慮的問題。針對其中的政策、成本、運作和認定性風險,企業應該及時的掌握相關的政策,秉承著成本效益的原則,加強對稅務籌劃人員的培訓工作,盡量避免稅務籌劃風險問題的發生。
一、稅務籌劃的基本概念
對于稅務籌劃問題的表述,實際上存在著許多不同的觀點,西方國家同中國在稅務籌劃基本定義的表述上也不盡相同。我國比較規范的解釋則是,企業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基礎上,對一些投資與經營活動進行提前的籌劃,這樣做的目的是減輕稅負所帶來的影響,被稱為稅務籌劃。從理論上而言,納稅人應該結合風險的成因,并針對風險識別問題,以此來制定一個合理化的方案,這樣有助于完善我國稅務籌劃的風險控制系統。
二、稅務籌劃風險分析
(一)政策風險
稅務籌劃中的政策風險包含了政策選擇和政策變化風險,這種風險變化具有不確定性,不知道納稅人在什么時間會選擇什么樣的方案,又是通過怎樣的方式來籌劃這種方案的,這些都是取決于納稅人個人的主觀意識。而風險產生的原因主要是籌劃人缺乏對政策精神的理解,沒有完全的把握住這種精神。同時,在市場經濟不斷變化的過程中,國家的稅收政策也應該進行相應的變化,但是由于政府的稅收制度缺乏實效性,而其中包含了許多不確定的因素,這些原因都會導致稅務籌劃中出現較大的風險問題。
(二)成本風險
任何一項經營和決策的活動,實際上都存在著兩面性。為經營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時候,在決策和籌劃的過程中也會花費掉一定的費用,假設納稅人沒有從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在籌劃過程中,也沒有進行仔細的對比和分析,就會導致籌劃的成本比預算的更多,進而讓企業在其中無法收獲到應有的經濟效益。同時納稅人在選擇方案的時候,還應該對稅法方面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這樣才能為實際的工作做好準備。但是,如果納稅人在籌劃時面臨著風險性問題,這就導致他們必須承擔起籌劃時引發的經濟風險和經濟損失。
(三)運作風險
稅務籌劃實際上有一個固定的特點就是同法律是聯系在一起的,也可以將其理解成稅務籌劃是在法律固定的邊緣上操作的。但是由于我國現階段在稅法方面的制度還不夠完善,立法技術也存在著諸多的缺陷,法律法規之間有著一定的摩擦,這些問題就算是專業人士也很難有一個確切的把握。實際運用中存在的風險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是在籌劃過程中,對于工作的整體性和系統性把握不夠。另一個則是稅收優惠政策的風險運用和執行力度不夠。
(四)認定性風險
稅務籌劃主要還是納稅人的一種生產經營能力,在運行方案中,涵蓋了許多具體的措施,這些都是由納稅人自己決定的,稅務機關實際上是不會介入其中的。但是,納稅方案是否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這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取得稅務機關認同的。而方案是否真正符合法律精神,也是需要稅務機關作出最后的判斷,在這個確定的過程中,如果稅務執法出現了任何問題,都會導致稅務籌劃的失敗。
三、稅務籌劃中的風險控制措施
(一)及時系統的掌握相關政策,避免風險的發生
當稅務人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應該主動的去研究當時經濟發展的特點,并關注稅收政策的調整和概況,然后按照經濟和政策調整的變化趨勢來全面且系統化的把握住這些要點。企業中的稅務人員要主動學習相關的稅務政策,提高自身的風險控制意識,只有在全面了解的基礎上,才能根據預測,制定出不同的方案,并在此基礎上進行比較和分析,保證稅務籌劃活動的正常進行。例如國內某能源企業在應對政策風險的時候,納稅人首先非常清楚的了解了當地的各種稅收政策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及時掌握了相關的稅法知識,并將二者結合在一起。同時,企業還對市場進行了科學的預測,進而判斷各個區域政策變動的方向,在一些成功案例的基礎上,運用科學、合理化的方案,將稅務籌劃的風險降到最低。
(二)以成本效益最大化為主,降低籌劃風險的形成幾率
企業為了獲得最大化的經濟效益,應該將成本效益放置在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在考慮籌劃成本的時候,也應該將籌劃方案的可行性考慮在其中,這樣,當籌劃方案的成本和損失小于所得效益的時候,才可以保障方案的可行性。這就需要企業在籌劃方案的過程中,保障方案的靈活性和適用性,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修訂和完善,這樣也方便達到一個預期的效果。要知道,稅務籌劃工作對于企業而言,在整個生命周期內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化且動態化的過程,所以在這個過程中,還要建立一個常態化的內部評價機制,對一些階段性的工作進行重新的評價和審視。堅持以整體的效益為主,保障相關數據的真實性,針對一些潛在性的風險,采取合理化的成本控制措施,以此來規避掉稅務籌劃風險的形成。
(三)加強稅務籌劃人員的培訓工作,正確的組織稅務籌劃
無論是稅務籌劃方案的制作者還是執行者,都應該明確一個問題,就是稅務籌劃項目自身的復雜性和風險性。所以,相關人員應該增強自身的風險控制意識,在方案實施的過程中,建立相應的風險預警裝置,采取有效的措施來了解和監控企業稅務籌劃中可能會帶來的風險性問題。企業也應該加強對籌劃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他們的專業素養和實際的操作能力。例如某能源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開展了相應的培訓工作。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告訴相關人員,任何時候都應該將集團的利益放置在一個首要的位置上,在稅務籌劃的過程中,不能只是單一的對某一個稅務或者是某一個項目進行籌劃,而是應該將這個項目都放置在其中,考慮到集團效益的最大化。另外,在籌劃的時候,工作人員不能將稅務作為唯一的參考因素,而是應該對其進行一個綜合的衡量,不能因為個人的疏忽而導致籌劃項目的失敗。
(四)企業加強同稅務機關的交流和溝通,提高稅務籌劃的專業性
當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還應該同當地的稅務機關,構建一個良好的互動關系,通過溝通、交流來保障稅務籌劃工作的一致性。所以,企業在進行稅務策劃的時候,要充分了解稅務機關在征稅和管稅時的具體要求,及時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把握住稅務方針的具體策略。在方針執行完之后,企業如果同稅務機關的理解不一致,就應該積極主動的對其進行相應的解釋和說明,然后提供合理的設計依據,得到稅務機關的理解與認同。除此之外,企業還要構建一個良好的稅務監管環境,及時了解國家稅務政策的相關消息,將這些消息融合到稅務籌劃的方案中,以此來提高稅務籌劃的專業性。
個人稅務籌劃方案范文2
關鍵詞:稅務籌劃;稅務籌劃風險;利益最大化
一、稅務籌劃與稅務籌劃風險基本理論探討
(一)稅務籌劃的主要內容
稅務籌劃是一項事前行為,具有一定的預見性、長期性及合法性等特點,其目的是減輕稅收負擔,爭取企業利益最大化。那么稅務籌劃是節稅,抑或是避稅?
節稅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稅收政策導向,制定最優的納稅方案,進而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通常意義上,凡是遵循稅法立法精神而實現減輕稅負的行為都屬于節稅。故而,節稅是稅務籌劃的另一種委婉表達。
避稅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疏漏之處投機取巧,期望減少應納稅額。避稅行為并沒有完全遵循相關稅收政策,但其本身屬非違法行為,并且籌劃者可以通過關注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變動,隨著稅法漏洞的填補重新制定避稅方案,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因此,避稅也在稅務籌劃的范疇之內。
綜上,稅務籌劃是企業在納稅行為發生前且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通過對其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及兼并重組等涉稅事項做出合理的籌劃和安排,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的目的。
(二)稅務籌劃風險的概念及主要內容
由于稅收法規具有時效性,伴隨著企業經營活動變化,使整個稅務籌劃充滿了不確定性。稅務籌劃風險指納稅人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受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導致籌劃方案無法有效實施,使籌劃收益偏離企業預期結果。
稅務籌劃風險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第一,納稅人對有關稅收政策理解不透徹、有偏差,削弱了企業利用稅務籌劃進行節稅的目的;第二,征納雙方對整個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與實施存在認定差異,給納稅企業帶來一定的風險;第三,企業提供的財務數據缺乏真實可靠性或進行虛假的會計核算,形成一定的稅務籌劃風險。
二、稅務籌劃風險的分類及成因
風險與不確定性相聯系,不確定性是風險產生的條件。因此,隨著經濟環境、國家政策、企業經營情況等多種因素的變化,給籌劃方案帶來很多不確定性,促使了稅務籌劃風險的形成。
(一)企業相關人員的主觀性風險及成因
由于納稅人稅務籌劃意識不強,未能對籌劃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和控制,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籌劃風險。同時,存在企業負責人授意籌劃人員做出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使稅務籌劃方案在確定與實施上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觀性風險,直接影響納稅籌劃方案的合理性。
例如,2005年3月,財政部駐安徽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派調查組奔赴亳州,對古井集團旗下的知名上市公司――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古井貢”)的財務問題展開調查。調查顯示,古井貢的財務人員在沒有取得國稅總局批準的情況下,將銷售公司和母公司匯總繳納所得稅,以期望減少分設的銷售公司(古井貢全資子公司)繳納的所得稅。有關證據表明,這種消費稅環節“分”,所得稅環節“合”的做法,造成古井貢2002、2003年度分別抵減其銷售公司應繳企業所得稅3900多萬元和5900多萬元,累計“偷稅”金額近1億元。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國稅發【1998】127號文件規定,構成偷稅行為,給古井貢帶來極大的稅務風險。
(二)稅務籌劃方案的時效性風險及成因
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時間、法律環境及稅收政策下制定的,具有很強的時效性。為了適應經濟形勢的發展,稅收政策會不斷地調整,企業的經營活動也會隨著相關因素的變動而變化,這些不確定性因素都會給稅務籌劃人員開展稅務籌劃(特別是中長期籌劃)帶來較大的時效性風險。
(三)稅務籌劃的成本性風險及成因
稅務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目標是實現企業所有者利益最大化,但籌劃方案在給納稅企業帶來稅收收益的同時,必然會帶來相應的成本。若企業在實際的籌劃過程中一味地追求低納稅成本,導致成本增加超過籌劃取得的收益,就會違背成本效益原則,由此帶來的成本性風險預示著稅務籌劃的失敗。
(四)征納雙方認定差異性風險及成因
我國的稅務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稅務籌劃方案是否符合稅法規定,能否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籌劃方案的裁定。若企業盲目地實施自以為正確的籌劃方案,稅務機關可能會視其為偷逃稅,給企業帶來籌劃風險。
三、規避稅務籌劃風險的措施
稅務籌劃過程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因此籌劃人員可以采取積極有效的規避措施,提高籌劃給企業帶來的收益。
(一)加強協調稅企聯系,積極尋求支持與幫助
稅務籌劃方案制定者應充分了解相關政策的要求及當地稅務機關的特點,加強稅企之間的聯系。只有稅務機關確定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的合法性,同時企業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才能降低稅務籌劃風險發生的概率,有效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二)建立健全的稅務籌劃風險防范體系
納稅企業要建立健全的稅務籌劃風險預警與監控體系,籌劃部門可采用定期報告的形式監控籌劃方案的實施情況;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可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稅務籌劃專項審計,檢查籌劃活動是否合法、合理,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三)強化知識和政策的學習,提升籌劃人員的總體水平
稅務籌劃集財務會計、經濟法律、稅收政策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是企業對其自身涉稅行為的一種優化。稅務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較高的專業文化素養,還要根據稅收政策及相關法律的變動及時調整籌劃方案,為企業謀取真正的利益最大化。
(四)真實進行會計核算,誠信履行納稅義務
稅務籌方案的確定與實施是以納稅人的會計核算為基礎,若企業利用虛假的財務數據進行稅務籌劃,就無法保證籌劃的合法性及方案的有效實施。因此,納稅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為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提供真實可靠的核算基礎,保證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
總之,稅務籌劃作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一把雙刃劍,能有效地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增強其核心競爭力,與此同時也會帶來許多不確定的籌劃風險。企業要在保證會計核算真實性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體系并采取有效的規避措施,盡可能降低稅務籌劃的風險,以達到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作者單位:蘭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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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務籌劃方案范文3
關鍵詞:工業企業;稅務成本;稅務籌劃;籌劃
稅務籌劃最早起源于西方發達國家,因其在企業實踐當中的有效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迅速傳播到了世界各地,并且受到各國企業的青睞。稅務籌劃不同于偷稅、逃稅、欠稅以及抗稅,因為他從本質上來說是在國家法律允許范圍內所進行的節稅行為,它是受到國家政策和法律的鼓勵與保護。從根本上說,企業之所以要進行稅務籌劃,是由該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所決定的。但是企業是否能夠實現稅后的成本效益最大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的制約。就目前現狀來講,納稅籌劃是一種事前行為,它是組成工業企業管理的重要部分,而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戰略性管理主要是通過對相關涉稅業務進行策劃,并制作出一套完整有效的納稅操作方案,進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一、工業企業稅務籌劃戰略性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現狀分析
隨著工業行業的飛速發展,大部分工業企業都意識到了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開始進行稅務籌劃,但整體而言,我國的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現在還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在具體的納稅實踐中還存在著較多的問題。第一就是工業企業對稅務籌劃的認識不夠,進行稅收籌劃的意識不強。第二是工業企業稅務籌劃整體水平不高,且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稅務籌劃。第三是工業企業人員素質較低,缺乏稅務籌劃方面的專業性人才。第四則是工業企業缺乏稅務籌劃風險意識,忽視了稅務籌劃的風險管理。
(二)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原因
在現代社會注意經濟條件下,稅收已經成為企業經營過程中必須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納稅問題是每個企業都要面對而且為之頭疼的問題。工業企業也不例外。然而,任何一個企業最終的目的都是盈利,所以稅收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尋求利益最大化的進程。怎樣得到最大的利潤,如何在法律范圍內使稅務降到最低便成為了主要目標。偷稅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可取。節稅只能依靠國家的相關優惠政策,雖然安全有效,但是影響個人和企業的主觀能動性。而稅務籌劃則可以彌補節稅的不足,它能在不違反現行稅制的前提下,對現有稅法和自身企業進行研究,通過比較不同納稅方案,調節企業的生產和經營,進而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
(三)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重要性
決定工業企業生產成本的因素很多,而稅收是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而我國現在實施多稅種、多次征的稅收政策,在這樣的稅收環境下,流轉稅的多少直接影響到工業企業經營成本大小,所得稅的大小直接影響工業企業投資成本的高低因此,稅收是影響企業利潤分配的一個重要因素,就企業利潤而言,對其有著重要的經濟平衡作用。稅負的高低也直接關系企業經營成果的大小,而稅收的強制性和無償性則意味著企業資金的凈流出,從這一方面看,企業通過稅務籌劃來減少稅款支出是直接提高企業凈收益的有效途徑,所以,企業對稅務籌劃應當有正確的認識,并投入到實踐。其二,工業企業與國家的發展息息相關,合理的進行稅務籌劃的戰略性管理,可以較好地保證工業行業的穩定高效發展。同時也有利于國家財政收入的相應增加,使得國家職能得到充分的發揮,進而更好的進行社會經濟的宏觀調控,更好的保持我國社會的穩定。
二、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特點和可行性分析
(一)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特點
1、超前性。企業的稅務籌劃不是發生在納稅義務之后,而是在納稅行為之前對充分了解我國現行的稅法和財務知識,并且結合企業的全方位經濟活動進行有計劃、有目的的規劃和設計以尋求企業的最低賦稅,并且選出相對最好的決策方案。這是一種事前行為,具有超前性特點。
2、時效性。每一個國家的稅收政策都是伴隨著國家整體政治和經濟形勢的不斷變化而變化的。尤其是在工業行業,由于發展比較迅速,因此較大程度受到國家關注。所以,納稅人在進行企業稅務籌劃管理的時候,一定要隨時關注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
3、全面性。工業企業的稅務籌劃貫穿于整個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活動之中,每一各需要納稅的環節都要納入籌劃范圍。
4、合法性。工業企業的稅收籌劃體現了國家和納稅人之間的經濟利益的分配關系,而稅法則體現了國家與納稅人之間權利和義務關系。
(二)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工業企業作為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當中要想實現生存和發展并達到獲利目標,能夠自主地嘗試稅務籌劃措施來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使得稅務籌劃在工業企業具備了實施的主觀可行性。當然除此之外還有法律環境和我國現行稅制等原因,都使得工業企業稅務籌劃的實施具備客觀的可行性。
三、工業企業稅務籌劃戰略性管理的具體操作
(一)進行稅務籌劃管理應遵循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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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納稅籌劃風險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I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個人稅務籌劃方案范文5
關鍵詞:稅務籌劃;企業經營;煤炭企業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0-0031-03
企業作為納稅主體,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要做到在不違反國家法律的前提下減輕企業稅負。合理的稅務籌劃是減輕企業稅負的一種有效手段。隨著中國煤炭開采技術的提高和安全生產難題的逐步解決,礦井生產規模越來越大,礦井建設、生產投資比例也越來越大,因此,有必要對稅務籌劃在煤炭企業經營中的具體運用進行一些探討。
一、企業稅務籌劃概述
稅務籌劃是指企業在法律規定的許可范圍內,以政府稅收政策為導向,通過對經營活動中的應稅行為事先策劃與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減輕稅務負擔,獲得正當的稅收收益的行為。其具有合法性、全面性、事先性和風險性特點。
稅務籌劃的意義主要在于其對納稅人熟知稅法,更好地利用、遵守稅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也有利于國家稅收法制、法規的不斷完善。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可以起到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作用;二是能夠促進納稅人依法納稅;三是促進稅制的不斷完善;四是也有利于提高企業競爭力。
二、稅務籌劃在煤炭企業經營中的具體應用
(一)企業虧損彌補的稅務籌劃
虧損彌補政策是國家為扶持納稅人更好的發展,從國家政策上幫助納稅人平安渡過困難時期的一項措施,是中國企業所得稅中的一項重要優惠措施。為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獲得最大的節稅效益,企業會充分利用虧損彌補政策。企業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三條: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但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彌補;三是用盈余公積彌補。但后兩種方案較第一種方案多繳了稅款,因為都是用稅后利潤彌補的,所以企業要爭取用稅前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其主要方法有:兼并賬面有虧損的企業,將盈補虧,可以免繳企業所得稅;利用稅法允許的資產計價和攤銷方法的選擇權,以及費用列支范圍和標準的選擇權,多列稅前扣除項目和扣除金額,在允許用稅前利潤補虧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繼續虧損,可延續補虧。
(二)股利分配的稅務籌劃
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股利分配的兩種主要方式,中國稅法明確規定,企業發放股票股利不需交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是現金股利,就必須按規定的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發放股票股利對公司也有益:用股票股利來代替現金股利,公司可保有大量的現金,方便公司發展,有利于公司追加投資。另外,公司發放股票股利,能使公司股票的行情保持在一個符合交易需要的范圍之內,便于吸引更多的中小投資者。
(三)企業應稅收入的籌劃
收入總額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或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在收入確認金額中,經常存在著各種收入的抵免因素,這就給企業在保證收入總體不受較大影響的前提下,提供了稅務籌劃的空間。如各種商業折扣、銷售折讓、銷售退回,出口商品銷售中的外國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傭金等在實際發生時沖減了銷售收入;銷售中的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相當于抵減了銷售收入。這都減少了應納稅所得額,相應地減少了所得稅,前者還可減少貨物和勞務稅的計稅依據。
(四)固定資產投資的籌劃
1.盡可能調低企業折舊年限,降低企業資金使用成本。加大成本會減少利潤,可使所得稅減少。如果不提折舊,企業的所得稅將會增加許多。折舊可以起到減少稅負的作用,這種作用稱之為“稅收擋板”。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方法包括兩大類:一是直線法;一是加速折舊法。雖然從固定資產的整個使用期來說,兩類不同的折舊方法的折舊總額是不變的,對收益總額也無影響,但是,加速折舊法在最初的年份計提折舊多,沖減了稅基,減少了企業應納所得稅,相當于企業在最后的年份得到了一筆無息貸款,達到了合理避稅的目的。煤炭企業普遍采用平均年限法。因此,企業可參照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標準,盡可能地調低企業折舊年限,盡可能少地交納當年所得稅,以降低企業資金使用成本。
2.做好在建工程合同、預算、轉資等工作,從源頭上控制房產稅的稅基。如年產90萬噸煤炭企業,其建筑工程投資約占總投資的18%~20%,而建筑工程中的房產投資要占51%~52%。如果企業基建期間合同、預算、結算人員對建筑工程立項要求不細,在建工程轉資時財務人員轉資工作不仔細,對待攤投資攤銷時不加以仔細分析,都會加大房產稅的稅基,多支出企業的房產稅稅款。如果合同、預算、財務等相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以下細節,即可每年為企業合理節約房產稅約30萬~40萬元。(1)建筑工程預、結算時,嚴格區分房屋、建筑物、設備基礎、各種管道(如蒸汽、壓縮空氣、給水及排水等管道)、電力、電訊、電線的敷設工程等。對其中的設備基礎,尤其是室內較大型的設備基礎(如:礦山主副井絞車房、壓風機房、變電所等)應盡可能地不進入房屋總造價,可將其對應地攤入需安裝設備;日常預、結算過程中嚴禁相關人員為圖工作省心、方便,將房屋、設施、必要的設備等都攪在一起以工業區房屋性固定資產入賬。(2)在建工程轉固定資產時,首先對其中可不構成房屋的建筑工程盡可能地分別轉資到建筑物、線路、管路及需安裝等;其次對待攤支出的攤銷應格外地注意分析:土地征用費、采礦權價款等不要誤進待攤投資,應將其直接轉無形資產等,而不應將其攤入房屋總造價;對地質勘察、探礦許可費用等根據費用性質,將其全部攤入礦井建筑物,而不應將其全部平均攤入轉資工程,以致增加部分房產總造價。
(五)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的稅務籌劃
為了達到企業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就必須考慮到員工激勵機制的稅務籌劃。
1.提高員工工資能增加個人收入滿足其短期利益,但由于工資薪金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從3%~45%七級超額累進。工資越高,新增薪金帶給個人的可支配收入將會遞減。但是,員工工資所得稅是以月實際收入為基礎來計稅的,這就為稅務籌劃提供了空間。如果把員工現金工資轉為福利待遇,一樣可以滿足其消費需求,又可少繳個人所得稅。例如由企業給個人提供培訓機會、企業為員工提供旅游機會、企業提供員工食宿、企業給員工提供福利設施,這樣企業就可以在稅前扣除相關費用,并抵減企業所得稅,增加了員工的實際所得。
2.實際上,員工工資有時起伏較大,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將每個月的收入平均分攤,就可以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提高實際所得。
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自2011年9月1日開始實施,如何準確劃分好月工資和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比例以及發放方式,是個人所得稅稅務籌劃的關鍵。是削減每月的部分工資加到年終獎;還是削減部分年終獎分攤到每個月的工資里去。這兩種“削峰填谷”的操作要視企業人員工資和年終獎的多少而進行權衡確定。
企業管理者可選擇員工一次性獎金的發放方式有以下四種:把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平攤到每月作為工資的一部分分月發放;年中、年末兩次發放;年終一次發放;年終獎中的一部分作為月獎隨每月的工資一同發放,其余年終獎一次發放。下面以案例按四種方式計算和對比結果。
案例:某企業職工趙某的月薪為5 000元(已扣除“五險一金”),其年終獎金已確定30 000元。按照四種方案分別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比較如下:
方案一:獎金平均按月發放,每月發放2 500元。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月應納稅所得額=5 000+2 500-3 500=4 000(元)
月應納所得稅額=4 000×10%-105=295(元)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額=295×12=3 540(元)
方案二:年中7月份發放一次性半年獎12 000元,年末再發放一次性全年獎18 000元。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除7月份各月應納稅所得額=5 000-3 500=1 500(元)
除7月份各月應納所得稅額=1 500×3%-0=45(元)
7月份應納稅所得額=5 000+12 000-3 500=13 500(元)
7月份應納所得稅額=13 500×25%-1 005=2 370(元)
根據新規定,年終獎18 000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年終獎金應納所得稅額=18 000×3%-0=540(元)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5×11+2 370+540=3 405(元)
方案三:年終一次性發放獎金30 000元。計算如下: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5 000-3 500=1 500(元)
每月應納所得稅額=1 500×3%-0=45(元)
根據新規定,年終獎30 000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年終一次性獎金應納所得稅額=30 000×10%-105=2 895(元)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額=45×12+2 895=3 435(元)
方案四:獎金中的一部分作為月獎1 000元隨月工資薪金發放,其余18 000元作為年終一次性獎發放。計算如下: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5 000+1 000-3 500=2 500(元)
每月應納所得稅額=2 500×10%-105=145(元)
根據新規定,年終獎18 000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3%和0,年終一次性獎金應納所得稅額=18 000×3%-0=540(元)
年應納個人所得稅額=145×12+540=2 280(元)
由上可知,方案四所繳納的所得稅稅額最少,方案一所納的所得稅稅額最多。在新的規定下,原先最常用的方案一已成為所得稅稅負最重的一種籌劃方案,而選擇年終獎的一部分隨月工資薪金一起發放,另一部分年終一次性發放能使稅負較輕。方案四最大優點在于確定兩部分的比例時,充分利用了適用稅率臨界點,合理分配年終獎金,盡可能降低年終獎金的適用稅率。在求得(年終獎金/12)的商數稍微高出較低一檔稅率的臨界值的時候,減少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發放金額,使其商數降低至低一檔臨界值,調低適用稅率,使兩部分適用稅率達到最佳的最低組合,這種情況下節稅效果極其明顯。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把全年一次性獎金平攤到每月作為工資的一部分分月發放,不一定是納稅最佳方法。當員工平時工資所得納稅的適用稅率與年終獎金納稅適用稅率有差異時,可以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通過改變發放、支付方式的籌劃最大限度地將員工全年大部分的收入控制在一個低稅率檔次上??偟脑瓌t是:將收入平均實現,以避開高稅率;在月收入適用稅率低于年終獎適用稅率時,可以將年終獎調入月度工資中。如果月收入適用稅率高于年終獎適用稅率時,只要不使年終獎的適用稅率提高,應盡可能將各種獎金都放入年終獎一起發放或將月度工資調入年終獎。這里籌劃的核心是:錯開臨界點。
三、稅務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正視稅務籌劃的風險性。納稅人要進行稅務籌劃一般需要在經濟行為發生前作出合理的計劃,有著很大的人為主觀判斷和不確定性因素。同時稅法中某些比較模糊的地方有可能使稅務當局與納稅人的理解存在分歧,納稅人認為不違法的行為在稅務當局看來,有可能認定為違法行為。因此納稅人在實施稅務籌劃時,要在合法的政策條件下,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充分考慮稅務籌劃的風險。
個人稅務籌劃方案范文6
著名稅務專家,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稅務管理系主任,會計學(中國第一位稅務會計與稅務籌劃方向)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后,《陽光財稅叢書》編委會主任,創立“稅收籌劃規律”,首次提出“稅收籌劃契約思想”,是國內稅收籌劃領域的領軍人物之一。目前主要研究領域為:稅收理論與實務、稅務會計與稅收籌劃、企業會計準則、財務管理、產權與企業重組等。
公司制企業是現代經濟中最主要的企業存在形式,其重要的特征在于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具體體現為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間的委托關系,并由此引發了不同主體之間的目標沖突,產生了兩種權力、兩種利益之間的競爭?;谖嘘P系的契約安排和公司治理,不僅是公司運行的基石,而且也制約并決定著公司運行的效率。稅務籌劃作為一種理財行為,屬于公司的經營管理范疇,不可避免地受到公司治理和契約安排的制約和影響。
一、公司治理:稅務籌劃的根本動力
公司治理就是通過一套包括正式及非正式的制度來協調公司與所有利害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保證公司決策的科學化,并最終維護公司各方面的利益。一般地講,公司治理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如圖1所示):一個是公司治理結構,另一個是公司治理機制,兩者共同決定了治理效率的高低。公司治理結構是治理公司的基礎,公司治理機制通過治理機構發揮作用,公司治理效率來自于合理的治理結構與治理機制的完美結合。
(一)公司治理是一種契約關系
公司具有明顯的契約性質,被認為是一組相互關聯的契約的聯合體,這些契約約束著公司的交易,使得交易成本低于由市場組織這些交易時發生的交易成本。公司治理是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依據,以簡約的形式規范公司各利益相關者的關系,約束他們之間的交易,來實現公司交易成本的比較優勢。公司治理結構則是依據這些契約進行的組織安排,具體表現為明確界定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和功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制度結構。這種制度安排也決定了公司的目標、行為,以及公司的利益相關者如何實施管理、控制風險和分配收益等有關公司生存和發展的一系列重大問題。
(二)公司治理的核心是科學決策
從法律意義上講,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對公司擁有剩余索取權。作為人的經營者擁有公司的運營權,直接控制著公司的經營活動和公司剩余。由于法人財產權和終極所有權的不一致性,從而導致經營者和所有者利益的背離。因此,建立以權力配置為基礎的公司治理結構用以制衡各方的權力范圍與經濟行為是十分必要的。但公司治理并不是為了制衡,因為制衡本身并不是保證各方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徑。公司的有效運行依賴于科學決策,科學決策是維護公司利益相關者利益的根本。因此,科學的決策不僅是公司的核心,更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公司治理結構遠不能解決公司治理的所有問題,建立在決策科學觀念上的公司治理不僅需要完備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更需要治理機制的有效運作。公司的有效運作和科學決策不僅需要充分發揮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內部監控機制的作用,還需要發揮證券市場、產品市場和經理市場的外部監控機制的作用。
(三)公司治理推動了稅務籌劃
公司治理有兩個基本功能:一是保證公司管理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企業的規章制度,保證公司資產完整;二是要促使管理者在守法經營的前提下努力工作。毫無疑問,股東進行公司治理的目標是股東價值最大化。有效治理下的管理者有足夠的動力采取措施提高公司運行效率,增加股東價值。公司運行效率的提高依賴于兩方面:一是生產經營活動效率的提高,二是財務管理效率提高。因此需要制定科學的企業財務戰略提升股東價值,而稅務籌劃則是財務戰略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稅務籌劃是通過稅后收益最大化來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目標。而在這一目標實現過程中,必須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有效的治理機制,充分發揮公司治理的功能與效用。
二、公司治理框架下的稅務籌劃
在公司治理框架下開展稅務籌劃活動,這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公司治理結構為稅務籌劃提供了環境基礎,只有適應公司治理要求的籌劃方案才能夠得到實施,才能夠發揮其巨大的潛能。
(一)稅務籌劃的組織保障
組織結構是表現組織各部分排列順序、空間位置、聚集狀態,聯系方式及各要素之間相互關系的一種模式,它為協調組織中不同成員的活動提供了一個框架體系,有了組織結構,企業中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才能順暢流動。組織是為戰略服務的,是為戰略任務的完成起保證作用的,這種地位決定了組織結構必須隨著戰略的調整而調整,不斷適應戰略任務的要求。同時,組織結構對戰略的制定和實施也起著制約作用。組織結構與戰略之間的平衡發展,能夠使企業的組織資源優勢充分發揮,有效支持企業的持續發展。
開展稅務籌劃活動,需要一定的組織機構作為保障。在企業內部,需要成立稅務部或籌劃部等類似組織機構,專業性的組織分工可以為籌劃工作提供組織和人力資源方面的保障。稅務部(或籌劃部)一般應該獨立設置,與財務部平行,對于規模較小的企業也可以直接隸屬于財務部。在稅務部(或籌劃部)的設計過程中,要考慮籌劃方案擬定、方案實施和涉稅業務處理的明確分工與相互配合。
稅務部(或籌劃部)的工作體現在以下方面:(1)涉稅法規的搜集與整理,為籌劃方案的擬定和實施提供信息支持;(2)企業整體稅負分析及財稅風險防范;(3)涉稅業務處理與稅務績效評價;(4)稅務戰略規劃與內部稅務計劃;(5)納稅申報與稅款繳納;(6)納稅評估報告書;(7)籌劃方案的擬定;(8)籌劃方案的實施與評價。
(二)稅務籌劃的內部治理機制
在公司治理尤其是內部治理框架中,要設計稅務籌劃的決策機制、控制機制與供給機制。有效的內部治理機制可以防范風險,保證稅務籌劃方案的合法性,并保證籌劃方案及時有效地實施。在公司治理框架中可以設立公司稅務籌劃內部治理系統,該治理系統可以由以下內容組成(如圖2所示)。
此外,為了保障稅務籌劃內部治理系統能夠有效運行,還應明確涉稅環節各部門的崗位職能與責權關系。一個企業應設立稅務部(或籌劃部)主管(不同于辦稅人員)作為稅務籌劃內部治理的執行者,在稅務部(或籌劃部)中還應聘用若干籌劃人員,并明確其崗位職責與權利。
1.稅務籌劃的決策機制與制衡關系
對于稅務籌劃的運作,可以明確授權并形成制衡關系,確保稅務籌劃決策和籌劃方案的科學性,力避企業涉稅風險和稅務危機的出現。
稅務籌劃決策機制關注的是籌劃決策權在公司內部利害相關者之間的分配格局。由于公司治理的權力結構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組成,并依次形成了相應的決策分工形式和決策權分配格局,因而籌劃決策機制實質上體現了一種層級制決策。
層級制決策的產生在公司治理中應被看作是權力的分立和制衡的結果,公司治理結構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之間形成不同的權力邊界,并使得每一權力主體被賦予不同的籌劃決策權。稅務籌劃層級制決策有三個主要特征:(1)存在一個最高決策者;(2)權力邊界清晰,每一決策層都清楚其權力范圍;(3)下級決策服從上級決策。
按照公司治理機制,稅務籌劃運作的決策機制與制衡關系如圖3所示。
2.稅務籌劃的控制機制
稅務籌劃的控制機制是保障稅務籌劃效果的一種實踐運作模式,屬于內部控制范疇。我們認為,稅務籌劃的控制機制應該從以下三個角度考察:
(1)內部稅務計劃控制。內部稅務計劃是稅務部(或籌劃部)根據企業納稅的特征和要求制定的一個納稅規劃,是企業納稅活動的計劃安排和稅務籌劃操作的工作指南。一般來講,由稅務部(或籌劃部)制定的內部稅務計劃包括以下三部分基本內容:一是年度納稅計劃,包括對納稅規模、支出結構、納稅期間以及稅務籌劃進行合理安排;二是內部因素變動分析,即對影響納稅支出和稅務籌劃的諸多因素的變動狀況進行分析,以防止因其變動而產生的稅務風險;三是外部敏感性分析,對影響納稅支出和稅務籌劃的外部條件的變化而引起納稅支出及籌劃效果變動的敏感程度進行分析,以防止因外部條件的變化而產生的稅務風險。
(2)內部納稅會計控制。內部納稅會計控制是整個企業內部控制中的一部分,建立和完善內部納稅會計控制體制,定期核對賬簿,可以提高涉稅會計核算資料的可靠性;同時,內部納稅會計控制有利于引導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即通過協調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的差異,最大限度地規避稅務風險,降低企業稅負。內部納稅會計控制的目的是使納稅會計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納稅活動遵紀守法。為實現這一目的,設計內部納稅會計控制制度時,應考慮到如何協調稅務部與會計部及各業務部門,以及內部審計機構之間的關系。
(3)內部納稅管理控制。從稅務角度看,內部納稅管理控制是指與納稅會計提供資料的可靠性沒有直接影響的內部控制,如內部納稅檢查、納稅程序控制、納稅申報控制等,這里重點探討內部納稅檢查。所謂內部納稅檢查是指企業內部的獨立人員對企業稅款核算、稅款繳納情況所進行的檢查。通過內部納稅檢查,可以防止財稅欺詐與舞弊行為,降低涉稅風險。為了強化企業內部納稅檢查,我們建議由稅務部(或籌劃部)與內部審計部門聯合進行,這樣可以保證內部納稅檢查的公正性、公開性,同時又可以減少工作量。
(三)稅務籌劃的供給機制
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屬于公司治理框架下的人,由于現實中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其努力程度很難被委托人所觀察和發現。同樣,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作為稅務部(或籌劃部)的委托人,難以直接觀察到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是否盡心盡力地開展籌劃活動,對其籌劃業績也因籌劃風險的存在而難以確定評價標準,這是產生道德風險問題的根源。
1.稅務籌劃的風險分析
由于面臨諸多的不確定性以及不斷變化的規則約束,稅務籌劃存在著風險。從我國稅務籌劃的實踐情況考察,稅務籌劃主要存在兩大風險:經營過程中的系統風險和稅收政策變動風險。
系統風險主要是由于企業不能準確預測到經營方案的實現所帶來的固有風險,即經營過程未實現預期結果而使籌劃失誤的風險。如果方案涉及籌資問題,則系統風險還包括財務風險。政策變動風險與稅法的“剛性”有關,目前中國稅收政策還處于頻繁調整時期,這種政策變動風險不容忽視。例如,原來許多企業通過變相的“公費旅游”為雇員搞福利,避稅現象嚴重,為彌補政策漏洞,國家規定公費旅游支出應視同收益分配扣繳個人所得稅。
按照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威廉?夏普教授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經濟行為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因此稅務籌劃的風險率可以表述如下:
稅務籌劃的風險率=無風險報酬率+風險報酬率①
2.稅務籌劃的供求均衡機制
由于稅務籌劃風險的客觀存在,籌劃方案的供給動力不足。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出于自身的利益和安全性考慮,會盡量規避稅務籌劃風險,而規避籌劃風險的最好辦法就是不去設計籌劃方案。因此,一般情況下在企業內部幾乎很難產生理想的籌劃方案,即使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籌劃水平很高,他們也不愿冒風險去籌劃。只有在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因提供稅務籌劃方案所獲得的收益大于他們為此而承擔的風險時,他們才樂意提供稅務籌劃方案,如圖4所示,在圖中E0點②以上(含E0點)部分,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提供籌劃方案所獲得的收益大于(等于)其承擔的風險成本,此時他們才有動力提供稅務籌劃方案。進一步分析可知,如果稅務部(或籌劃部)除完成日常稅務工作外,還簽約承擔設計籌劃方案,在這種契約安排下,他們所提供的籌劃方案會位于均衡點(如圖中E0點所示),即此時風險恰好等于收益。根據企業情況如果需要做更多的稅務籌劃時,則需求曲線會外移至D1,則必須在制度約束下提高他們的收益,即供給曲線向上平移,如圖中E1點所示,在該點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獲得的收益不變,但承擔的風險增大,則籌劃方案的供給動力不足,需要以提高籌劃人員收益等激勵方式使供給曲線上移,直至達到新的均衡狀態。
三、稅務籌劃的最優契約安排模型
現代契約理論認為,企業是一系列契約的總和。詹森和麥克林將“關系定義為一種契約關系,在這種契約下,一個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個人(即人)代表他們來履行某些服務,包括把若干決策權托付給人”。企業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所行使的稅務籌劃決策權以及籌劃方案的擬定也是一種關系,只不過此時的委托人是企業管理當局③。
(一)稅務籌劃契約的優化
在現代經濟契約中,有沒有最優契約?我們認為,最優契約是不現實的,它只存在于理想狀態下。即使最優契約不存在,但可以實現契約的優化。一個不完全契約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修正并需要重新協商。如果一個企業能產生最大化剩余或最大化效率,那么這樣的契約無疑是一種最優化的選擇。因此,一個相對優化的契約應該滿足以下條件:(1)委托人與人共擔風險;(2)契約的報酬結構因履約結果的不同而有所不同;(3)人與委托人的契約簽訂行為具備重復博弈模式,即當供給和需求不平衡時,保留委托雙方都擁有重新簽訂或修改契約條款的權利,直至契約所約定的價格在不斷博弈的過程中重新訂立并最終實現供需均衡。
從契約的約束機制分析,越是條款詳盡、權責明晰的契約越具有約束力,所以,在制定稅務籌劃契約時,總經理應與稅務部(或籌劃部)籌劃人員簽訂協議書或保證書,由后者承諾協議期間其工作成效,并制定規范的工作計劃書,以此實施有效的合同約束。但從契約的協商機制分析,簽訂較為完備的稅務籌劃契約需要付出更多的交易費用(包括信息成本、協商成本、簽約成本等),因此追求完備的契約安排并非最佳選擇。
(二)履約成本最低化的契約安排模型
對誘導性籌劃契約的制度安排,可以從以下兩個角度分析:(1)履約的監督問題。如何區分履約中的不確定性和主觀故意不履約是監督人履約狀況的關鍵。在履約過程中,對人努力程度的觀察和度量是很困難的,其度量費用是很高的。這些度量費用構成了履約監督成本的一部分,所以履約的監督成本是極為昂貴的。(2)履約的激勵問題。由于個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環境的復雜性、不確定性,信息的不對稱和不完全性,契約當事人無法證實或觀察一切,就造成契約條款是不完全的?;谄跫s天然具有不完全性的特征,就需要設計不同的激勵機制以對付契約條款的不完全性,并處理由不確定性引發的有關不履約的風險。
考察履約的監督與激勵行為,可以發現,履約的監督行為與激勵行為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即要達到如期如約履約的話,當監督行為比較有效時,完全可以減少激勵行為甚至取消激勵行為;反過來,當激勵行為比較有效時,也完全可以減少監督行為甚至完全沒有監督行為,這是非常有趣的現象。當然,所對應的履約的監督成本與激勵成本也是可以相互替代的,有著此起彼伏的微妙關系。所以,對于誘導性契約的制度安排,關鍵是在履約的監督成本與激勵成本之間進行權衡的問題。履約監督成本與履約激勵成本的關系如圖5所示,圖中支出效用曲線S上的每一個點對于履約的效用都是無差別的。對于支出效用曲線,在一系列履約成本預算線中,總有一條會與之相切,則該切點為履約成本④最低點。
四、誘導籌劃行為的契約安排與治理模式
(一)契約不完備性與道德風險
科托威茨(Y.Kotwitza)認為,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時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為。道德風險源于委托人和人所掌握的信息不對稱,一方面,人的某些行為是隱蔽的,很難被委托人所察覺和提防,在委托契約中難以反映和應對。另一方面,委托掌握的某些信息只根據自己占有的為限,由于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有關他們之間的風險分擔,會引致道德風險問題。
道德風險形成的另一個原因是委托人與人的合同訂立和實施障礙。一方面由于簽定詳細而完備的合同所需費用高昂,而且合同訂立者無法掌握充分信息,合同實際上難以窮盡未來事項。另一方面合同實施費用和其他限制也使得道德風險不能避免。⑤在公司治理中,為了正確處理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關系,以降低成本和道德風險,具有關鍵意義的是建立一套對人的激勵機制,使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實現委托人利益最大化,避免隱蔽、偷懶和機會主義等損害委托人利益的行為。
(二)多元化激勵:一種有效的稅務籌劃治理模式
基于委托框架下稅務籌劃契約之道德風險問題的存在,稅務籌劃需要納入公司治理的框架內尋找有效的治理模式。公司發展的動力源于公司各利益主體在公司統一目標下實現自身利益的動機和動力,因此稅務籌劃也必須通過有效的治理機制把籌劃人員的利益同股東利益適當地結合起來。持續而有效的激勵手段是籌劃人員進行稅務籌劃的內在動力。對于高智力性勞動強度和難度集于一身的稅務籌劃活動,可以采用產期產權激勵、競賽機制、利益分享計劃、榮譽激勵機制等多種激勵手段相結合的多元化激勵模式。
1.長期產權激勵
產權激勵機制表現為向稅務籌劃人員轉讓部分產權,使稅務籌劃人員擁有企業股份而成為企業所有者,擁有對企業剩余的分配權。美國公司按照長期業績付給經理人員的激勵性報酬所占比重很大,其形式采用購股證、股票期權和增股等。稅務籌劃人員成為企業的所有者后,企業價值的變化直接影響稅務籌劃人員的財富,這無疑是對稅務籌劃人員強有力的激勵,而且這種激勵是長期而持久的。作為公司股東的稅務籌劃人員,為了自身的利益有足夠的動力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來減少企業的稅費支出,用以增加企業的價值。
2.競賽機制
以職務晉升為基礎的激勵體系類似于一個競賽。在一名員工的早期而言有很多值得期待的更高職位,但是當晉升機會減少時,成功的競爭者得到的報酬增加了。在稅務籌劃人員中實行競賽機制,也可對稅務籌劃人員維持持久的激勵。首先,當稅務籌劃人員的能力相同時,競爭機制完全可以在全體人員中根據他們的能力來維持對他們的激勵。如果他們的能力是有差異的,則競賽機制有助于發現人才,對有才干的稅務籌劃人員進行激勵,可以使企業獲得最優稅務籌劃方案。
3.利益分享計劃
實現公司內部激勵機制的根本途徑在于使經營者獲取與其經營企業所付出的努力和承擔的風險相對應的利益,同時又要經營者承擔相應的風險與約束。對于稅務籌劃人員來講,就是要使稅務籌劃人員獲得比他人更多的利益。一個具體的辦法就是讓從事該項籌劃工作的人員享受企業通過稅務籌劃獲取的部分額外收益,該部分收益應該至少和其從事稅務籌劃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承擔的風險相當,以此來激發稅務籌劃人員從事稅務籌劃的積極性。
4.榮譽激勵機制
在公司治理中,除了物質激勵外,還有精神激勵。對于公司稅務籌劃人員而言,良好的職業聲譽一方面可以獲得社會的贊譽,產生成就感和心理滿足;另一方面,現期貨幣收入和聲譽之間有著替代關系,良好的聲譽意味著未來的貨幣收入。稅務籌劃人員出于對聲譽或財富的追求,有做好稅務籌劃的主觀要求。因此,對優秀的稅務籌劃人員給予必要的精神獎勵,也是有效的激勵模式之一。
五、結論
基于委托關系的契約安排和公司治理相互配合,影響和制約著稅務籌劃在企業微觀層面的運作,也決定著稅收籌劃運作的效率??梢哉f,在權力制衡、成本約束、行為博弈角度,契約安排、公司治理對稅務籌劃的影響以及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系,都是極為微妙的。我們通過研究得出關于稅務籌劃契約的以下結論:
(一)在稅務籌劃的治理機制中,具有關鍵意義的是建立一套對人的激勵機制,以規避人的隱蔽、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針對稅務籌劃問題,但我們并不強調與激勵機制相對應的監督機制,這里有兩點需要說明:一是稅務籌劃在企業現行環境與狀態下,籌劃方案往往是供給動力不足,這決非監督機制所能奏效;二是在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設計并運行一種監督機制,其成本是極為昂貴的,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二)契約的制度安排是有成本的:從契約的簽訂角度分析,達成一份完備的稅務籌劃契約需要付出更多的簽約成本,追求完備的契約安排可能并非最佳選擇;從契約履行的監督角度分析,契約的監督成本因信息不對稱和契約天然的不完全性而極為昂貴;從契約履行的激勵角度分析,契約天然需要激勵成本的支持。上述與契約相關的三個成本中,契約的監督成本與激勵成本呈反向變動關系,而契約的監督成本與激勵成本之和又與契約的簽約成本呈反向變動關系。實際上,通過逐步分析契約的一系列相關成本,總能夠找到契約總成本⑦的最小值,這也是經濟學所追求的最優化目標。
(三)稅務籌劃最優契約可能是不存在的,但稅務籌劃契約可以優化。一個不甚完美的契約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修正并逐步得到優化。我們認為,一個相對優化的稅務籌劃契約必須具備重復博弈模式,即當供給和需求不均衡時,保留委托雙方都擁有重新簽訂或修改契約條款的權利,直至訂立新的契約并達到博弈均衡,此時也恰好達到供求均衡狀態。
注:
① 無風險報酬率一般可以根據國債的利率或同期同類銀行存款利率確定;對于稅務籌劃活動而言,風險報酬率的確定則取決于籌劃者的職業判斷。
② E0點為供給曲線S0與需求曲線D0的交點。
③ 新的均衡狀態即為E2點,系供給曲線S1與需求曲線D1的交點。
④ 更確切來講,最終委托人是股東,管理當局只是受托擔任具體委托人。
⑤ 在這里,履約成本只考慮履約監督成本與履約激勵成本,即履約成本=履約監督成本+履約激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