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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畢業論文范文1
關鍵詞: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
實踐與創新是當前素質教育所大力倡導的,是時代精神的體現。但是,我國現行的教學體系,無論在課程設置、教材編寫,還是教學過程的設計,大都是由社會需要、學科體系、教師如何教等因素確立,學生的愿望、要求和發展需要基本上被忽視了。實踐性教學力求通過讓教師設置適當的活動和任務提供社會實踐活動的機會,使目前的封閉式課堂轉變為開放式課堂,使學生投入到真實的情境中,在親自聽、說、讀、寫、演、做等實踐中學習知識,掌握科學的思維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探索精神,發展學生健康的情感,為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法律事務專業教育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一)實踐教學是培養法學專門人才的基本途徑和有效手段
法學人才培養的需通過實踐教學得以實現,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高職院校對人才培養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一般認為,法律事務專業人才在法律職業素質上應具備以下能力:第一,具備扎實地理論功底,了解法學相關概念、規則及制度背后的理念與價值。并能深入地進行價值與理念的考量取舍,有力地論證法律判斷;第二,明晰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了解司法救濟程序;第三,具有清晰的法律思維能力,能夠通過法律推理,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第四,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斷自我學習、自我總結以掌握法律新知識。以上能力的培養,都離不開法律實踐。因此,對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改革,一方面能使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極大地提高學生學習法律的興趣,從而能更好地完成本專業的教學目標;另一方面,通過實踐教學的開展,能夠使學生直接參與法律實踐程序,更直觀地學習法律知識,做到“用法眼看世界”,實現“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理論和實踐雙提高”。
(二)實踐教學是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教學改革的-需要
目前我國各個高職院校普遍開設了法律事務專業,但在實際教學中理論教學仍然占據了幾乎全部的教學時間,教師僅僅對法學理論和現行的法律制度進行講授,很少從法學學科本身的實踐性、技術性出發來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國內許多法學專家都曾指出我國的法學教育在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并認為解決這些問題最有效的措施是實踐教學改革。
(三)法學的實踐性決定了法律事務專業教學不能脫離實踐
法學是研究法律本質和規律的科學,實踐性是法學的一個特點。法律運行不僅是法律規則的自我運行,而是法律規則在社會環境中與其它社會現象相互作用的復雜過程。法律是規范各種社會關系的,只有從實際出發,才能作出正確的規范。反之就會作錯誤的規范,從而失去法律應有的作用,甚至會走向反面。法律的各項規定,都是由當時當地的實際生活狀況決定的。法學家不是在創造法律,而是根據現實社會關系表述法律。只讀法學書籍不參加社會實踐,是不可能完全懂法的。只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才能真正懂得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精神實質。
二、我國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
(一)我國高職院校對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理念有了一定的認知
1.近幾年,隨著中國社會經濟、文化、思想的飛速發展,法學教育觀念有了一定的更新。各高職院校普遍認為,法學教育應培養懂理論、能操作的創新型法律人才,這一任務應通過實踐教學來完成。加強實踐環節教學,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已為大多數法學專業所接受。實踐教學是法學教學體系的一部分已為許多法學專家所認同。目前,一些高職院校都比較重視實踐教學環節,制定了法律事務專業實習計劃、大綱以及各項實踐教學環節的評價標準,除此以外還開設案例分析課傳授法律知識、通過模擬法庭等活動,從而達到提高學生認知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的目的。
2.法學實踐教學呈多樣化發展態勢。經過長期努力,我國各高職院校法學實踐教學正蓬勃發展,實踐方式極其內在的聯系與互動構成了法學實踐教學體系。這一體系內容豐富,包括以課堂講授為主的理論知識學習、以程序鍛煉為主的模擬法庭、以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案例分析課程、以增強感性認識為主的法律見習和以融合知識、增加解決問題能力為主的實習以及專題辯論和畢業論文等多樣化的實踐教學活動,這些活動的開展推動了法學實踐教學的不斷發展。
(二)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不足
1.學生主體地位沒能得到充分發揮。法學實踐教學能夠通過各種方式鍛煉學生的各種能力,但是大多情況下是教師將自己的理解傳授給學生,學生不能積極主動的處理各種法律問題,因而形成不了自己的知識,學生應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以及適應社會角色的能力仍比較弱,動手能力需進一步加強。
2.法學實踐教學不規范往往流于形式。目前,我國各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的名稱和種類不統一,有的叫專業實習、有的叫法律實習等等,實踐教學計劃、內容以及考評標準等制度尚無統一要求,使得實踐教學的開展無章可循,隨意性較強,導致實際效果較差。
三、高職院校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改革的幾點設想
我國高職院校雖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法學實踐教學,但由于開展時間較短,經驗相對不足。而且一些教學形式受限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師資配備等因素,并未達到預期的效果。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法律事務專業實踐教學進行改革:
(一)宣傳實踐性教學的重要性,提高學生實踐性教學的參與度
要提高法學實踐性教學的地位和效果,就必須改變法學教育界“重理論、輕實踐”的觀念。因此,宣傳實踐性教學的重要性,將其擺到與理論教學同等的地位來對待,從根本上扭轉學生對實踐性課程普遍持應付態度的現狀,提高學生對實踐性教學的參與度,唯有思想上、觀念上的重視,才是提升實踐性教學活動質量最有效的途徑。
(二)完善診所式教學機制
診所式教學是法學實踐性教學中的重要一環,目前,我國各高職院校的診所式教學仍存在較大改善的空間,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與本國實際相結合無疑是提升我國診所式教學機制的重要方法。首先,在診所式教學中要提高學生的參與度,鼓勵學生帶案例進課堂,與老師和同學共同探討解決方法。其次,診所式教學老師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帶學生直接參與現實案例的解決(即隨師出診),讓學生多思考、提出解決方法,最后由老師加以點評并確定最終的方案。
(三)開設實踐教學課程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學生應具備解決現實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而能力的培養和提高需要不斷地參與實踐。高職院校除在法律事務專業課程配置中有畢業實踐課程外,在學生學習期間,除診所教學實踐課程外,還應開設不同類型的實踐課程,如公司法律顧問實務、民事訴訟實務、刑事辯護實務、行政訴訟實務等課程,讓學生能有機會接觸各種案件的審判實務知識和非訴訟實務知識,以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而且實務課程的授課地點最好在法庭現場。
(四)強化課堂案例教學
只有在最基礎的理論教學時即注重穿插、應用案例,有意識地培養學生的案例分析能力和對理論知識的運用能力,之后開展的各項實踐性教學活動才能起到鞏固和提高的作用,否則理論與實踐很難達到互相扶持,相輔相成的效果。這就要求教師在授課時要努力避免“從理論到理論”的誤區,對于相應課程的具體實務操作、主要流程、典型案例、熱點問題都了如指掌,引導學生同時從理論和實務兩個方面思考熱點問題,從而達到協調發展共同促進的效果。
(五)建立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
法律事務畢業論文范文2
1.課程定位不明確,地位不被重視。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引入中國的時間并不長,在高校法學教育專業課程體系中,應在何階段設置課程,課程的性質如何,學分應是多少等諸多問題尚在探索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的優勢尚未發揮出來。全國600多所高校有法學專業,但是,據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網站資料表明,截止2012年底,成為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委員會的成員單位的僅有149個,約有80多所高校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在大部分高校被邊緣化設置,部分法律診所虛設、法律診所課程與傳統法學課程相抵觸,學時學分都得不到保證,教學模式和教學管理尚不規范。
2.師資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我國目前高校法學教育領域與司法實務部門之間有不同的職業發展模式和職業評價體系,缺乏雙師型人才的培養和評價機制。高校教師評價和晉升考核指標主要是理論研究成果的數量,在于的數量,科研項目的數量。一些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法律援助機構等雖掛著某大學(某法學院)法律實踐基地的牌子,但并不承擔向高校派出指導教師,參與指導高校法科學生實踐的任務。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精細的實踐教育模式,往往需要教師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僅提倡奉獻精神,缺乏相應激勵機制和職業發展模式支撐,很難保證法律診所教師長期持續投入,很難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推廣診所法律教育模式。
3.學生參與面與受益程度受限,學生參與積極性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精細的法律教育模式,有嚴格的選拔機制,能參加學習的只能是少數學生,目前,診所法律教育課程主要在法學本科階段大三上、下學期開設,能選修這門課程的學生約占同年級本科學生的40%左右。有極少數高校在研究生階段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但是,研究生的課程設置與法學本科的課程設置是完全分離的,不同階段的學生并不能形成診所學習團隊,不能在教學實踐活動中互相交流,對于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4.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有待進一步探索優化。診所法律教育是從美國引進的新型法學實踐教育模式,但中外有別。在美國,法學院的學生是先修完其他本科學歷的,法律診所教學相當于是在研究生階段開展的。中國法律診所則主要開設在本科階段,法學本科生大都是從高考中直接選拔的,診所學員年齡普遍偏小,經歷單純,社會經驗嚴重不足。同時美國是判例法為主要法律淵源的國家,其法學教育自然重視從相關判例中分析法律規則,而我國是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淵源的國家,法學教育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現象。目前,我國各高校開設的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多種多樣,課程質量良莠不齊,缺乏規范化。在教學方法的選擇運用方面,照搬美國法律診所的教學方法,沒有充分考慮我國高校法科學生的實際,沒有真正以學生為主體,沒有體現診所法律教育注重學生自主學生、從經驗中學習、從合作對抗中學習的特點。在教學大綱和教學內容的設計方面,與法律診所學生的法學實踐存在脫節現象,指導的效率和效果都有待提高。
5.診所教育與其他各種法學實踐教學資源未能發揮最佳的整合效應。目前我國高校法學實踐教學已有很多方式,諸如案例教學、模擬法庭、診所法律教育、學年論文、社會調查、專業見習、專業實習、畢業論文等。但是,這些實踐教學資源各自為戰,缺乏資源共享的機制與平臺。案例教學是法學各專業課程常用的教學方法,但是各課程中教師選用的案例是事先按教學大綱和教學內容設計的,有的不是真實的案例,有的即使是真實的案例也按教學內容進行了加工取舍,教師進行案例分析重點是說明法律原理的運用,引導學生得到事先已經明確的答案。部分高校的專業見習、專業實習流于形式,對學生專業見習缺乏指導,專業實習中學生往往從事一些事務性工作。學生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與法學實踐活動脫節,學生選題不是源于法學實踐,寫作過程中也不是通過上網查找資料,獨立性的思考往往不足。
二、強化診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規劃中地位的思考
1.診所法律教育課程應當成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核心課程。目前,各高校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都是作為選修課程自發開設的,形式多樣,良莠不齊。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背景下,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門將法律知識與律師技巧的學習相結合的課程,作為職業教育課程,有不同于法學院其他課程的獨特教學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有嚴格、科學的評估制度;有特定的閱讀資料和教材;有固定的專職教師和相對靈活的兼職教師;有滿足診所法學實踐教學的教室、會見室及各種設備;明確的教師工作量和學生的課程學分;有法律診所課堂教學和課外實踐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和各高等學校必須充分認知診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的巨大優勢,改革重理論輕實踐的法學教育既有模式,加大對診所法律教育的投入與扶持,促使診所法律教育成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核心課程。
2.加強“雙師型”法律診所教師隊伍的培養。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背景下,應當打破高校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部門之間的藩籬,探索建立兩者相融的職業發展模式和職業評價體系,構建雙師型人才的培養和評價機制。無論是高校還是法律實務部門,都必須重視法律診所教師對法學實踐教學的付出,在職業考核、職業晉升等方面必須有所體現,并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司法實務部門應當關心和支持診所法律教育,要加大對各法學實踐基地的建設,尤其是要促使法律援助機構與診所法律教育的結合。有條件的高校應鼓勵法學診所教師到海外學習、研究,提高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吸取國外尤其是法律職業教育發達國家的經驗。
3.擴大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學生的受益面,充分調動高校學生參與的積極性。首先,在保持診所法律教育精細化教育特色的同時,加大對診所法律教育的投入,開辦多個法律診所,使法學院的學生都有機會參與診所法律教育。其次,探索建立激勵法科學生從事法學實踐活動的考核評價機制,使法律診所學生在法學實踐中的付出在課程考核、學分獲得、考研就業等方面都能體現出來。再次,診所法律教育過程中要關注司法考試的特點與要求,通過指導學生真實的案件,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掌握相關的程序法和實體法規定,有助于法律診所學生通過司法考試,進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此外,應擴大可以選修診所法律教育課程的學生范圍,不僅本科學生可以選修,法學研究生也可以選,法律碩士更應當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必修課程;不僅法科學生可以選修診所法律教育,而且應當允許綜合性大學其他專業的學生選修這一課程;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學生可以在法律診所中互相學習,合作進行法學實踐。
4.優化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為了適應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在優化診所法律教育教學方法時,一是要注重本土化,必須研究診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問題,將教學觀念、教學模式的轉化與制度創新同時進行,從而實現外來模式與本土模式的融合;二是促進教學方法和教學活動的規范化,目前診所教師采用的教學方法主要有提問指導法、角色模擬法、分組法、成案分析反思法、個案指導法、評估法等,應克服教學方法和教學活動的隨意性,促使其規范化;三是注重與法律診所學生實踐的一致性,教學內容的安排和教學方法的選擇應用都必須以學生為主體,著重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技巧。四是注意法律診所學生的共性與個性,必須注意中國法科學生的實際,既要充分發揮其法學理論基礎較好、熱心公益的特點,要注意克服其社會經驗不足、社會交際及溝通能力較弱的問題;要注意解決學生在法學實踐中的共同問題,分析學生的特點,尤其是要鼓勵那些性格內向、不善交流的學生勇于實踐,并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精神。
法律事務畢業論文范文3
關鍵詞:診所法律教育;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課程改革;法學實踐教育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3)41-0038-03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定位與診所法律教育的優勢
1.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是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核心。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與傳統法律人才培養有何不同?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聯合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很好地回答了這一問題。從《意見》可以看出,傳統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不足,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因此,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將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作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核心,是法學教育的本質要求。絕大多數國家都是以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為主。反觀我國的法學教育,實踐性導向,職業教育導向極不明確,學界還存在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還是大眾教育之爭,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之爭,這也影響了法學教育的定位。一段時間以來,大學的法學教育極度擴張,本應精細化的法律職業教育,卻成為全國大多數高校普遍開花的專業,截止2011年,全國已有法學院系651所,在校法律專業本科生達76萬人,缺乏職業技能和職業素養教育的法科學生,很難適應社會的需求,法學專業成為就業率低的專業之一。要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于實踐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就必須加大實踐教學力度。通過貫穿大學各階段的實踐教學使學生初步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各種職業技能,能獨立妥善地處理各類常見的法律問題,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這也就是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路徑。
2.診所法律教育在培養卓越法律人才方面的優勢。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新型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興起于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大學法學院,21世紀初引入中國,目前已有149所法學院系參加了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全國有數以萬計的當事人得到法律診所學生各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實踐表明,診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中,具有巨大優勢。①診所法律教育強調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注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道德。診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推動傳統法學教育模式的變革和創新,在培養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和職業道德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診所法律教育強調實踐性,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的比例為4:6,重視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和職業思維的養成。診所法律教育的大部分內容是通過課外的實踐完成的,通過解決具體而實際的問題,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②診所法律教育的師資更易實現高校與實務部門的結合。長期以來高校法學教育與司法實務部門各自分離,從業者有著不同的職業發展模式,高校教師更注重的是純學術研究,科研立項,著書立說,忽視或不夠重視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疏于解決具體的法律問題。司法實務部門人員忙于各種具體事務,忽視或不夠重視對實踐經驗及職業技能技巧的總結,也鮮有機會參與到高校的法學教育,與高校法科學生分享職業技能與技巧。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需要創新培養機制,需要探索“高?!獙崉詹块T聯合培養機制”,加強高校與實務部門的合作,共同建設實踐基地。診所法律教育打破高校與實務部門的藩籬,為培養“雙師型”教師提供了基地。③診所法律教育與其他實踐教學模式相比是一種精細化的教育。我國高校有多種實踐教學資源,例如專業實習、暑期社會調研、模擬庭審等。相較之下,診所法律教育要精細得多。一方面,診所法律教育模式從某種角度講是一種以師帶徒模式,法律診所實行小班教學,師生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師生之間互動交流頻繁,教師對學生的從事法律實踐的過程進行全程跟蹤指導,對學生的評價也是一種動態的全方位評價。另一方面,診所法律教育又不同于傳統的師徒模式,不同于教師辦理法律事務,僅讓學生充當助手。學生始終是法律診所各項教學活動的主體,從接待當事人、接受案件到訴訟仲裁等都是由學生進行的,教師需要在與學生的互動交流中,讓學生分享職業技能和職業技巧,而不是直接告訴學生問題的答案。
二、目前診所法律教育存在的問題
1.課程定位不明確,地位不被重視。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引入中國的時間并不長,在高校法學教育專業課程體系中,應在何階段設置課程,課程的性質如何,學分應是多少等諸多問題尚在探索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的優勢尚未發揮出來。全國600多所高校有法學專業,但是,據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網站資料表明,截止2012年底,成為中國診所法律教育委員會的成員單位的僅有149個,約有80多所高校開設了診所法律教育課程。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在大部分高校被邊緣化設置,部分法律診所虛設、法律診所課程與傳統法學課程相抵觸,學時學分都得不到保證,教學模式和教學管理尚不規范。
2.師資隊伍建設有待加強。我國目前高校法學教育領域與司法實務部門之間有不同的職業發展模式和職業評價體系,缺乏雙師型人才的培養和評價機制。高校教師評價和晉升考核指標主要是理論研究成果的數量,在于的數量,科研項目的數量。一些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法律援助機構等雖掛著某大學(某法學院)法律實踐基地的牌子,但并不承擔向高校派出指導教師,參與指導高校法科學生實踐的任務。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種精細的實踐教育模式,往往需要教師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僅提倡奉獻精神,缺乏相應激勵機制和職業發展模式支撐,很難保證法律診所教師長期持續投入,很難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推廣診所法律教育模式。
3.學生參與面與受益程度受限,學生參與積極性受多方面因素影響。診所法律教育是一種精細的法律教育模式,有嚴格的選拔機制,能參加學習的只能是少數學生,目前,診所法律教育課程主要在法學本科階段大三上、下學期開設,能選修這門課程的學生約占同年級本科學生的40%左右。有極少數高校在研究生階段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但是,研究生的課程設置與法學本科的課程設置是完全分離的,不同階段的學生并不能形成診所學習團隊,不能在教學實踐活動中互相交流,對于復合型人才的培養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4.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有待進一步探索優化。診所法律教育是從美國引進的新型法學實踐教育模式,但中外有別。在美國,法學院的學生是先修完其他本科學歷的,法律診所教學相當于是在研究生階段開展的。中國法律診所則主要開設在本科階段,法學本科生大都是從高考中直接選拔的,診所學員年齡普遍偏小,經歷單純,社會經驗嚴重不足。同時美國是判例法為主要法律淵源的國家,其法學教育自然重視從相關判例中分析法律規則,而我國是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淵源的國家,法學教育存在重理論輕實踐的現象。目前,我國各高校開設的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多種多樣,課程質量良莠不齊,缺乏規范化。在教學方法的選擇運用方面,照搬美國法律診所的教學方法,沒有充分考慮我國高校法科學生的實際,沒有真正以學生為主體,沒有體現診所法律教育注重學生自主學生、從經驗中學習、從合作對抗中學習的特點。在教學大綱和教學內容的設計方面,與法律診所學生的法學實踐存在脫節現象,指導的效率和效果都有待提高。
5.診所教育與其他各種法學實踐教學資源未能發揮最佳的整合效應。目前我國高校法學實踐教學已有很多方式,諸如案例教學、模擬法庭、診所法律教育、學年論文、社會調查、專業見習、專業實習、畢業論文等。但是,這些實踐教學資源各自為戰,缺乏資源共享的機制與平臺。案例教學是法學各專業課程常用的教學方法,但是各課程中教師選用的案例是事先按教學大綱和教學內容設計的,有的不是真實的案例,有的即使是真實的案例也按教學內容進行了加工取舍,教師進行案例分析重點是說明法律原理的運用,引導學生得到事先已經明確的答案。部分高校的專業見習、專業實習流于形式,對學生專業見習缺乏指導,專業實習中學生往往從事一些事務性工作。學生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與法學實踐活動脫節,學生選題不是源于法學實踐,寫作過程中也不是通過上網查找資料,獨立性的思考往往不足。
三、強化診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規劃中地位的思考
1.診所法律教育課程應當成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核心課程。目前,各高校開設診所法律教育課程都是作為選修課程自發開設的,形式多樣,良莠不齊。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背景下,診所法律教育作為一門將法律知識與律師技巧的學習相結合的課程,作為職業教育課程,有不同于法學院其他課程的獨特教學目標、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有嚴格、科學的評估制度;有特定的閱讀資料和教材;有固定的專職教師和相對靈活的兼職教師;有滿足診所法學實踐教學的教室、會見室及各種設備;明確的教師工作量和學生的課程學分;有法律診所課堂教學和課外實踐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和各高等學校必須充分認知診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中的巨大優勢,改革重理論輕實踐的法學教育既有模式,加大對診所法律教育的投入與扶持,促使診所法律教育成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核心課程。
2.加強“雙師型”法律診所教師隊伍的培養。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背景下,應當打破高校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部門之間的藩籬,探索建立兩者相融的職業發展模式和職業評價體系,構建雙師型人才的培養和評價機制。無論是高校還是法律實務部門,都必須重視法律診所教師對法學實踐教學的付出,在職業考核、職業晉升等方面必須有所體現,并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司法實務部門應當關心和支持診所法律教育,要加大對各法學實踐基地的建設,尤其是要促使法律援助機構與診所法律教育的結合。有條件的高校應鼓勵法學診所教師到海外學習、研究,提高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吸取國外尤其是法律職業教育發達國家的經驗。
3.擴大診所法律教育課程學生的受益面,充分調動高校學生參與的積極性。首先,在保持診所法律教育精細化教育特色的同時,加大對診所法律教育的投入,開辦多個法律診所,使法學院的學生都有機會參與診所法律教育。其次,探索建立激勵法科學生從事法學實踐活動的考核評價機制,使法律診所學生在法學實踐中的付出在課程考核、學分獲得、考研就業等方面都能體現出來。再次,診所法律教育過程中要關注司法考試的特點與要求,通過指導學生真實的案件,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掌握相關的程序法和實體法規定,有助于法律診所學生通過司法考試,進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此外,應擴大可以選修診所法律教育課程的學生范圍,不僅本科學生可以選修,法學研究生也可以選,法律碩士更應當將診所法律教育作為必修課程;不僅法科學生可以選修診所法律教育,而且應當允許綜合性大學其他專業的學生選修這一課程;不同專業、不同層次的學生可以在法律診所中互相學習,合作進行法學實踐。
4.優化診所法律教育的教學方法。為了適應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在優化診所法律教育教學方法時,一是要注重本土化,必須研究診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問題,將教學觀念、教學模式的轉化與制度創新同時進行,從而實現外來模式與本土模式的融合;二是促進教學方法和教學活動的規范化,目前診所教師采用的教學方法主要有提問指導法、角色模擬法、分組法、成案分析反思法、個案指導法、評估法等,應克服教學方法和教學活動的隨意性,促使其規范化;三是注重與法律診所學生實踐的一致性,教學內容的安排和教學方法的選擇應用都必須以學生為主體,著重培養學生的職業技能技巧。四是注意法律診所學生的共性與個性,必須注意中國法科學生的實際,既要充分發揮其法學理論基礎較好、熱心公益的特點,要注意克服其社會經驗不足、社會交際及溝通能力較弱的問題;要注意解決學生在法學實踐中的共同問題,分析學生的特點,尤其是要鼓勵那些性格內向、不善交流的學生勇于實踐,并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精神。
5.整合法學實踐教育教學資源。要推進卓越法律人才培養這一系統工程建設,就必須整合法學實踐教育教學資源。首先,各高校法學教學中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學和模擬法庭,要有意識地采納法律診所學生接觸的真實案例。其次,探索建立法學實踐教育教學資源共享的平臺,各項法學實踐教育教學資源都應當發表于相關網站,法律診所的專兼職教師與司法實務部門進行法學專業實習的指導老師要建立合作機制,通過聯席會議、網站等手段經常交流,共同促進法學實踐教學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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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畢業論文范文4
引言:在國家法治現代化的進程中,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應以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為己任。但欲實現此培養目標,就必須擺脫“重理論、輕實踐”的傳統法學教育模式,因而加強法學實踐教學就成為其題中應有之義,但其課程體系的科學設置又關涉整個法學實踐教學的成功與否。
武陵山片區地方高校法學專業所設置的實踐課程體系并不能完全適應武陵山片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诖?,研究武陵山片區地方高校如何設置有效合理的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意義重大。
一、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現實結構
(一)研究對象。武陵山片區四所本科學校除湖北民族學院位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其余三所都在湖南省境內,其中吉首大學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懷化學院位于湖南省懷化市,邵陽學院位于湖南省邵陽市(參見表一)。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武陵山片區高校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但從目前整個本科法學專業教育的過程來看,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都是圍繞培養目標與要求而設置的,一般都會與理論教學課程內容一起納入到人才培養方案里面,因而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主要以人才培養方案為載體。
(二)四所高校法學專業培養目標與要求。(1)專業培養目標。雖然此四所高校都地處武陵山腹地,但由于辦學歷史、辦學經驗與背景不同,其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與培養要求也不盡然相同。其中,吉首大學和湖北民族學院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較為一致且概括。而懷化學院和邵陽學院在法學專業培養目標上更具有針對性。邵陽學院的培養目標在于。輸送“具有專業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意識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2)專業培養要求。為實現專業培養目的,四所高校都提出了具體的培養要求。培養要求主要從知識、能力和素質要求三個層面展開。在知識要求上,吉首大學、湖北民族學院、懷化學院及邵陽學院都強調學生對法學各學科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掌握。除此以外,吉首大學強調學生應了解“法學理論前沿、相關的外國和國際法律的基本知識和運用規則以及管理學、社會學、心理學、經濟學和區域科學等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而湖北民族學院則特別強調學生應了解“民族理論與政策、民族法規的基本知識以及我國少數民族社會與文化的基本知識”。
在能力要求上,四所高校都強調了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要求。其中懷化學院特別明確闡述了培養要求,即培養六種專業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辯論能力、法律談判能力、證據調查分析能力、法律文書寫作能力、法律研究基礎能力。而吉首大學和邵陽學院對學生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的能力提出了要求。同時,湖北民族學院、邵陽學院及懷化學院對學生計算機的操作技能,英語的聽、說、讀、寫能力亦作出了要求。在素質要求上,四所高校都強調法學專業的政治道德素質、人文素質、業務素質和身心素質。
(三)四所高校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構成。四所高校都開設了法學實踐課程,但課程內容、課時數、時間安排及學分等課程體系構成上卻存在差別。
(1)實踐教學課程的內容。吉首大學法學實驗(訓)課程包括庭審觀摩、模擬審判、法律事務社會調查、社會法律援助、法學專業辯論、法律實務講座、法學研究與寫作、司法鑒定實訓、法務談判、刑事偵查實驗。湖北民族學院法學實驗(訓)課程只有模擬庭審與法律診所。
懷化學院法學實驗(訓)課程有刑事偵查實務、律師與公證實務、證據實務、調解實務及社區矯正實務。邵陽學院法學實驗(訓)課程有庭審觀摩、物證實驗。除了法學實驗(訓)課程外,四所高校都有集中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暑期社會實踐(調查)、專業見習、專業實習(律師實務實習)、學年論文、畢業論文設計等。
(2)實踐教學課程的課時數、安排時間及學分。經統計分析,吉首大學法學實踐教學課程課時160,學分50分,課程設置除暑假社會實踐每年暑假開展外,其他的課程分布基本上遍布大學四年每個學期。湖北民族學院法學實踐教學課程課時72,學分25.5分。懷化學院法學實踐教學課程課時105,學分28分。邵陽學院法學實踐教學課程課時161,學分38分。除吉首大學外,其他三所高校的法學實驗(訓)課程安排時間基本上是大三之前完成,而集中實踐教學環節基本上都安排在大三、大四。
二、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之科學構建路徑
(一)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的目標與要求。為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于2011年聯合啟動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以下簡稱《2011卓越法律計劃》),《2011卓越計劃》明確提出了分類培養機制,即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三種培養模式。其中,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其培養目標為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涉外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為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
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是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著力點,其培養目標為具有奉獻精神、較強實踐能力,能夠“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但不管是哪類法律人才的培養,都應“突出法學踐教學環節,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p>
當前學界對西部基層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或培養規格認識不一,但筆者認為,根據其培養目標,西部基層法律人才的培養要求至少應體現如下:一是具備扎實、系統的法學理論知識。這是西部基層法律人才進行法律實踐的基礎和前提;二是具有高尚的法律職業倫理道德,自愿扎根西部,促進西部法治事業的發展;三是具有較強的職業技術能力,能適應西部基層各類法務實踐活動,具備較好的法律詮釋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論證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實的能力,以及在工作中運用法律和相關的理論知識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甚至面對西部法律實踐和社會管理實踐中的各種問題不偏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找到創造性地解決問題的能力,等等。(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對武陵山片區高校法學實踐
教學課程體系建構的促進作用。由以上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可以看出,西部基層法律人才著重應突出對職業道德、職業素養與職業能力的培養。因此,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對武陵山片區高校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設置具有重要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首先,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目標是武陵山片區高校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設置的前提和基礎,為其指明了方向;再是,武陵山片區高校所培養的法律人才基本上是滿足此區域內地方的社會經濟需要,因而其法學實踐教學課程的內容、課時數、環節以及學分等安排必須以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為皈依。
(三)武陵山片區高校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的具體建構路徑。(1)厘清課程體系設置的目的。武陵山片區社會經濟處于崛起階段,法律人才需求大,人才的應用型培養是重要要求。武陵山片區多是少數民族地區,民族語言、民族風俗等特點,人才的復合型培養不可缺少。應用型、復合型的法律人才培養要求,首先必須明確素質與能力的培養目的,即實踐課程的設置是為提高法律人才素質,培養法律人才的能力。首先,課程設置應明確培養何種素質與能力。
例如,武陵山片區四所高校法學專業普遍開設有“暑期社會實踐(調查)”課程,鑒于服務地方的需要,此課程的設置應以培養學生的社會調查能力與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其次,課程應設置明確素質、能力培養的連續性、層次性、階段性。第1-4學年的課程設置應是素質與能力的兼容并行,并以遞進式開設,針對不同層次水平的法科生開設不同的素質與能力培養課程。最后,課程設置應明確合理的比例。美國高校本科生課程分普通教育課程、主修課程和選修課程,比例分別為33%、34%、33%。德國大學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屬基礎教育,選修課占課程總量的25%,第二階段為專業教育,選修課占課程總量的50%。
日本選修課占本科生課程總量的50%。法國選修課占本科生課程總量的40%-60%。所以,法學實踐課程的設置應不斷以選修課、公共課的形式開展,且與必修課應持1:1的比例,確保實踐課程的靈活性。
(2)科學設置職業素養方面的課程。德、智、美、體的全面發展,要求對法律人才職業道德、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公民基本素養等方面內容進行培養,即法律人才的素質培養。這就要求:素質培養課程以選修課和必修課的形式設置,給予學生選擇的空間;素質培養課程應注重社會道德與職業道德的結合,開設與法學專業相關的德育課程;素質課程的實踐部分的比重不低于課堂教學的1/2,并且在課時、學分、考查形式上做到與理論部分相對平衡;素質課程的內容應兼顧地方特色、職業培養、興趣發展等內容。
基于以上內容,筆者認為,可比照如下操作進行:開設以選修課和必修課為主的人文素養課程模塊,必修課擬開設《社會主義法治經典著作選讀》、《大學生基層法律服務》和《法律職業倫理道德》等課程,選修課擬開設《當代中國社會》、《中外文學名著導讀》、《世界文明史導論》、《西方經濟學理論》、《自然科學史》、《中國民族文化概論》、《人類學概論》、《思想道德修養》等課程。此外,選修課與必修課比例維持1:1,實踐課程比例維持不低于1/3。最后,課程的設置之前可開展問卷調查,科學設置課程內容形式;課程開設之中,進行課程的反饋,及時調整;課程開設結束,進行課程評價,收集各方面意見,做到集體性決策。
(3)合理設置職業技能培養方面的課程。能力培養包括較強的職業技術能力培養、社會管理創新能力培養以及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培養等。能力的培養,應注意如下幾點:能力培應與實務操作緊密聯系,在實踐中檢驗和發展能力;能力培養課程應具多樣性、靈活性、可拓展性,例如能力培養課程的實踐實訓比例應不斷提高,并與相應課程同時開展,做到及時高效的訓練;能力培養的考查應不僅拘泥于理論考查,應提高實踐能力考查的比例;能力培養分類進行,以時間、學歷為基準,開設不同課程?;谏鲜鰞热?,筆者認為,在能力培養中,應確立專業課程、職業技能課程、社會管理創新課程三個課程模塊。
專業課程模塊旨在使學生獲得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以及強化學生專業知識和能力培養,為學生今后發展,打下堅實的專業基礎。積極通過精簡、整合等方式對原法學專業16門主干課進行整體優化,重點突出《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以及三大訴訟法的教學,適當壓縮《中國法制史》、《經濟法學》、《商法學》、《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等課程的理論教學學時,增設《民族法學》、《民族法律政策與公共治理》、《區域法治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等選修課。職業技能課程模塊旨在使學生獲得扎實的基本技能,擬開設《社會調查方法》、《法律診所》、《律師實務》、《審判實務》、《檢察實務》、《政府法務》、《企業法務》、《社區法務》、《模擬法庭》、《法律方法》、《非訴訟程序(ADR)》等實踐實訓課程。社會管理創新課程模塊旨在培養學生創造性地解決法律實踐和社會管理實踐中的各種問題的能力。擬開設《法律實務與社會管理創新》、《公共政策》、《危機管理》等課程。
總之,對于武陵山片區這個特殊的區域,四所法學本科高校應根據自身的辦學實力、能力、傳統以及地域位置,在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指引下,科學合理地設置其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盡可能培養出適應武陵山片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律人才。
法律事務畢業論文范文5
一、法學專業實習時間安排的反思
目前,眾多高校在法學專業實習的時間安排上很不一致,除了前三個學期之外,從第四學期到第八學期,都有不少學校作了安排,有的是利用正常的教學時間,有的則是完全利用寒暑假期,或者占用部分假期時間:在實習期限上,也是從4周到8周不等:有的是安排一次,有的則安排兩次,即既有中期實習,又有畢業實習。雖然專業實習的時間安排屬于高校辦學自主權的范疇,高校有權自主決定,但不少高校的安排確實存在不合理之處,甚至存在較大的問題,以至于對實習的效果產生了很大影響,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
(一)開展專業實習的時間欠妥
在開展法學專業實習的具體時間上,有些高校的安排不夠妥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將專業實習安排在第五學期甚至之前時間,為時過早。由于專業實習涉及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仲裁機構等多個部,這就要求學生不僅要掌握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三大訴訟法等16門法學專業核心課程中的絕大多數甚至全部,還要學習律師與公證制度、司法文書學、證據法學、仲裁法學等課程,加之前兩個學年外語、政治等公共課程設置較多,一般情況下,這些重要的專業課程要到第五學期才能開設完畢。這就是說,一些高校將實習安排在第五學期及之前學期都是不合適的。
第二,專業實習時間與學生考研復習和找工作時間沖突。一些高校的法學專業實習就是畢業實習,時間安排在第七或第八學期,正好處于學生考研復習和找工作的階段。近年來由于法學專業學生的就業率較低,迫于現實的壓力,許多學生往往利用實習的時間找工作或是復習考研,對于實習只是三心二意,敷衍了事,實習自然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特別是畢業實習一般采用分散實習方式,由學生本人聯系的實習單位分布于全國各地,學校難以監管,實習效果更是差強人意,甚至存在不少虛假實習現象,即學生雖然提交了蓋有實習單位印章的實習鑒定,但他們并沒有真正參與實習。對于一些高校而言,這種安排是一種無心之失:但是對于某些不太重視專業實習的高校,則是刻意為之,目的就是讓學生利用實習時間找工作或準備考研,從而提升本專業學生的就業率和考研率。
第三,專業實習過多占用寒暑假期時間。有些高校將全部或者多數實習時間都安排在假期,也是難以取得較好的實習效果的。寒假時間較短,加之中間包含一個星期的春節假期,短短20來天的時間,根本不夠安排專業實習。暑假雖然有近兩個月時間,但利用暑假實習也有不少問題:一是剛剛結束了一個學期的學習和考試,如果馬上就安排實習,學生沒有經過必要的休息就進入實習階段,必然會產生排斥心理:二是有些學校將實習安排在大三結束后的暑假期間,而很多學生想利用暑假準備當年9月的司法考試:三是我國夏季多數地方天氣炎熱,學生要頂著高溫酷暑參加實習,實習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四是學生暑假期間,很多實習單位會安排工作人員輪流休假,這樣就可能出現實習學生在一段時間之內無人指導的情況。
(二)專業實習期限設置過短
法學專業實習的質量是法學本科教育質量的重要保障,而足夠的實習時間是專業實習質量的重要保障。目前多數高校安排的專業實習時間為4到8周,然而這一期限是不夠的。要想實習有較大收獲,學生就應當完整地參與一兩個案件的處理,而完整地參與一兩個案件的全過程,少則需要三個月左右,多則半年以上。一到二個月的實習時間太短,往往是某一案件尚未處理完畢,學生就不得不離開,實習效果無疑將大打折扣。而且學生到實習單位有一個適應過程,一般需要一周左右才能進入實習狀態,這樣有效率的實習時間就更少了。實習時間過短,學生只能是走馬觀花,淺嘗輒,實習效果很難保證。
因為時間較短,實習單位指導老師不可能確定一個系統的指導方案,也很難將一些較重要的專業性事務交給學生處理,學生在實習中常常只是擔當了勤雜工的角色,或者主要是作為一個旁觀者,而不是一個參與者。雖然耳濡目染也有助于加強學生對法律實務工作的感悟和加深對法律知識的理解,但學生的職業能力卻不可能得到太大提高,專業實習的目標也就難以真正實現。
有些高校雖然既有中期實習,又有畢業實習,兩次實習時間一般都在兩個月以上甚至更長,但如前所述,畢業實習形同虛設,大多數學生并沒有認真甚至沒有真正參與實習,因此真正有效的實習時間并不多。
(三)全日制實習模式效果不佳
目前,幾乎所有法學專業實習安排都是采用全日制模式,即在實習期間內,學生每周連續實習五天,周末休息兩天。但從多年來實習學生反饋的情況看,這種安排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學生難以適應。為了節省經費和便于管理,目前各高校往往是在當地聯系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而學生仍然住在學校,每天早出晚歸,與上班族無異。根據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要求,實習期間,學生應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實習單位工作人員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由于學生長期生活在校內,早已經習慣了相對舒適的校園生活,當生活規律突然之間被完全打亂,學生就很難適應,從而對實習產生一種抵觸情緒,實習自然也難以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特別是一些實習單位離學校較遠,往往需要轉乘公交車才能到達,學生為了按時到達,需要比平時提前一個多小時起床,如果一周五個工作日都要早起,學生往往是苦不迭。有些學生要么就經常性遲到,要么就經常以生病或其他理由請假休息,不僅實習時間得不到保障,而且給實習單位留下了紀律渙散的不良印象。
第二,實習較為清閑。為了騰出實習時間,高校往往將學生實習前后的教學環節安排很緊湊,但是到了實習期間,不少學生卻常常任務不多,有時被安排從事一些與專業無關或關系不大的勤雜事務,如整理案卷、復印材料、校對文件等,有時甚至整天無所事事。以至于一些學生只好帶上專業書籍來學習,一些學生則在辦公室的電腦上看新聞甚至玩游戲。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主要是因為指導老師責任心不強或者對實習生不夠信任,但一些部門的工作較為清閑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單位的指導老師常常以沒什么事為由,一連給學生放假幾天,而學生以沒什么事為由請假或者缺勤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二、法學專業實習時間安排的創新
綜上可見,很多高校的法學專業在實習時間安排上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為了保證專業實習的效果,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職業技能,有必要對實習的時間進行調整和創新。
(一)學校組織的集中實習以一次為宜
鑒于實習的次數直接影響著實習時間的安排,有必要先對實習的次數進行討論。從理論上而言,專業實習次數越多,學生學到的職業技能也會越多?;谶@種考慮,一些學校安排了包括中期實習和畢業實習在內的兩次集中實習,但筆者不贊同這種安排:一是因為畢業實習形同虛設,效果很差:二是因為兩次實習增加了實習安排的困難。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從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的過渡,有法學專業招生資格的學校不斷擴張,至今全國己有600多所學校開設法學本科專業回,法科學生人數迅速增長。近年來雖然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實務部門的數量也有一定增長,但仍然難以滿足眾多法學院系學生的實習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學校安排一次集中實習尚且不易,如果安排兩次就更加困難了。
筆者主張學校組織的專業實習以一次為宜,但并不反對學生基于自愿多次參加與專業相關的實踐活動,相反,鼓勵學生充分利用寒暑假期,自行聯系有關單位,以法科學生的身份在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等部門進行實習,增強感性認識,了解法制現狀,學習職業技能,在實踐中認真思考和探討一些問題。這種自主進行的實習,由于并不納入教學計劃之中,學校不負責組織和管理,學生在實習的時間、內容和方式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只要不與學校安排的教學環節相沖突即可。至于實習的次數,學生當然也可以自主決定,但也不能一味貪多,而應當注重實效。
(二)實習時間安排在第六學期最為合適
如前所述,學校組織的專業實習不應當安排在最后一學年,也不宜安排在第五學期及之前,因此第六學期是安排實習的最佳時期。眾所周知,第七學期是大學生開始找工作和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時期,但對于學生而言,第六學期同樣也是一個關鍵時期,因為學生往往會在這個時期決定自己今后的發展方向,比如是選擇考研還是就業,如果就業,是進企業、律師事務所還是考公務員進政府機關?如果考研,到底選擇哪個專業方向?將專業實習安排在第六學期,讓學生通過親自參與有關法律實務活動,直接了解我國法制現狀和法律職業者的工作情況,對于即將到來的擇業和考研方向的確定,對于個人發展方向的規劃與定位,無疑都具有重要意義。
可能有人說,將專業實習安排在第六學期,那么最后一個學年如何安排教學內容呢?鑒于學生面臨復習考研和找工作的實際情況,必須給學生預留較多自由支配的時間。第七學期可以開設模擬法庭等實踐課程和一些選修課程。學生經過了第六學期的實習環節后,對自己所參與的實習事項己經相當熟悉,此時開展模擬法庭審判,效果無疑是最好的。針對考研學生以及擬就業學生開設幾門相關課程,供學生選修,也一定會受到學生歡迎。第八學期則安排給學生寫作畢業論文。
(三)采用專業實習與校內教學交叉安排的模式
鑒于現行的每周五天的全日制實習模式存在較多問題,一種可行的方法是將專業實習與校內教學活動交叉安排,筆者姑且把自己倡導的這種模式稱之為交叉制實習模式。具體來說,就是學校在與實習單位協商之后,確定第六學期每周兩至三天為實習時間,如確定每周一、三、五或每周二、五為實習時間,每周剩下的兩至三天則在校內安排教學。一般情況下,第六學期為20周或21周。僅以20周計算,若學生每周實習兩天,則其到單位實習的總時間為40天,相當于全日制實習模式下的8周時間:若學生每周實習三天,則其到單位實習的總時間為60天,相當于全日制實習模式下的12周時間。
這種安排有很多優點:第一,從表面上來看,學生實習時間與集中安排兩到三個月并沒有什么不同,但實際上是延長了實習時間,使學生有機會在整整一個學期(將近五個月的時間,而不是兩到三個月時間)里,完整參與幾個案件的審判,也可以接觸到更多案件,學到更多的職業技能。第二,避免出現有時實習單位案源較少、業務不多,實習生連續數日無所事事或僅從事勤雜事務的情況,使學生能夠將每周兩三天的實習時間真正用于處理法律事務,提高職業技能。第三,這種交叉制實習模式,減輕了學生每天都要早起去實習單位的負擔,提高了大家參與實習的積極性。第四,對于實習之中發現的知識上的欠缺,學生可以利用在校時間進行充電:對于實習之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學生可以有更多的時間進行思考,有更多的機會向學校老師當面請教。此外,在不同單位實習的學生,也可以有更多時間交流實習感受,討論疑難問題,實現共同進步。
(三)針對性完善法律制度
通過綜合性立法和單災種立法、行政法規的修訂、制定實施細則或聯合有關部門制定行政規章、完善預案體系和管理,形成高低位階、橫向法律規范、軟硬法制度的全面銜接。同體系中的法律規范都要統一要徑,下位法與上位法有不同措辭或彌補上位法空白時,要在附則等法律條文或法律文件中有必要說明,基本法確定的效率價值取向在子部「l法中可進一步明確但無需延伸,在所有法律規范立法宗旨和目的條款中體現出的政治路徑價值避免擴大,在具體條文中則要偏重各種利益的平衡和制衡,尤其當行政管理各主體聯合行駛公權力時,目的是糾正常態下權力秩序在非常態下作最有利于危機管理的合理運行,還給或確保地震部門在震后抗震救災指揮工作中的職能履行。研究提出了目前立法中的一些問題,并提出五點創新性建議。
第一,單災種立法要保持在綜合性立法中的優勢,明確地震部門的法律地位。
第二,行政法規根據法律規定,細化地震部門主要職能,并完善指揮工作機制。如條例不能細化,則必須借助部門聯合規章取得共識,指揮工作機制的具體規定可置于實施細則中。
第三,指揮部指揮工作機制可確保職能履行。以現場指揮機構為例,現場指揮機構是應對大災巨災而設,對決策效率的要求最高,就以其工作機制的建立為例,如以章或節規定,要確定章節名稱、內容和條文設計。如條例規定太過繁瑣,可于實施細則中規定,尚未出臺實施細則,可在預案中先行確定。
法律事務畢業論文范文6
關鍵詞:實務型人才;實踐教學;實踐能力
中圖分類號:F2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03-0037-03
近幾年,法學畢業生走向社會后不能適應社會需求的尷尬局面已然顯露無疑,這并非是因為法制經濟社會中法律人才飽和造成的。反之,法制經濟社會中實務型法律人才相對欠缺。所謂實務型法律人才是指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思維,能夠利用法律知識和技能,熟練地運用于具體的法律實務中的實踐型法律人才。因此,法學教育不僅僅要培養具備法律知識的人才,還要致力于培養適應經濟社會需要的實務型人才。將法學教育培養目標這一核心工作明確定位于培養實務型人才,在此情況下,要求各高校轉變教學觀念,完善實務型人才教學培養體系。強調對學生進行基本理論教育的同時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而實踐教學是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踐的紐帶,對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法學實踐教學和實務型人才培養的理論認識
目前,中國并沒有確立法學教育培養目標的標準,不同學者對其有不同的認識和思考,形成了三種觀點。 有學者提出將中國的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定位為法律精英教育,即 “精英說”。強調精英教育是作為高度經驗理性的法治的需要,法律職業者應具備深厚理論知識的同時更要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品格;有的學者提出將中國的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定位為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要求的職業法律人才,即“職業教育說”。強調了職業教育的訓練;還有學者認為法學教育作為現代普通高校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應當是一種通識教育,即“通識說”。筆者認為,無論哪種學說都不能忽視實踐能力對于法律人才的重要性。法學教育是依賴客觀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具體教學活動,培養法律人才不僅要符合學科的要求還要適應社會發展基本要件。在現實中,用人單位往往更鐘情于有實踐能力的法律人才,不再簡單地用畢業證書作為衡量人才的標準。因此,法學教育所培養的法律人才應當具備很強實踐能力,面對社會工作時能夠熟練地將法律知識技能化,從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法學教育是以法學教育培養目標為基礎,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對法學教育的發展具有指導作用。而將中國普通高校的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向培養實務型人才方向轉化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市場不斷變化的必然選擇。中國以往的法學教育注重法學理論知識的傳授和探究,長期與實踐相背離,忽視了學生的創新能力和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因而導致了法學畢業生不能勝任法律職業工作。在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上,注重社會發展變化并結合自身的基本特征。在扎實的掌握法律理論知識和前沿咨詢的層面上,熟悉法律的運行機制和操作,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所以將法學教育培養目標定位于培養實務型法律人才。
實踐能力是實務型法律人培養的關鍵。法律人才具備的實踐能力是一種職業技能和素養,其中包括法律思維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和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因此,拓展法科生的法律思維,由死記硬背法學理論和法律、法規的思維定式轉變為在法學實踐中主動思考問題,培養像法官、檢察官、律師一樣的思考模式。訓練法科生的法律表達能力,不僅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還包括文字的表達能力,在特定法律案件中,針對爭論焦點發表自己不同的法律意見,并且練習相關法律文書寫作。培養法科生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由被動的接受事實,變為主動的判斷、分析、確認法律事實的過程?,F實中的法律實務多種多樣,能夠把綜合知識熟練地運用到法律實務中,恰當地處理問題,解決法律糾紛。具備以上實踐能力的實務型人才不是速成品,需要長期在法學教育中培養和訓練。而法學實踐教學在這一過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二、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分析
目前,法學實踐教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經成為高校法學教育的共識。法學實踐教學也在積極的探索中建立起來,將有針對性的實踐教學形式明確納入到中國的法學教育當中,而在實施的過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筆者將針對中國法學實踐教學的現狀和存在問題進行探究。
(一)切實轉變對法學實踐教學觀念、提高認識水平
長期以來,在師生間已經形成一種共識,重理論、輕實踐。一方面,法學理論教學占主導地位,而法學實踐教學占輔助地位。正是因為這樣的觀念導致了在法學實踐教學體系上的漏洞。例如法學實踐教學課程往往作為選修課,課時少,時間短。甚至實踐教學課程要為其他理論教學課程讓路。應付了事成為學生對待法學實踐教學課程的一種常態。另一方面,出現法學實踐教學與法學理論教學脫節的現象。在課程的設計上,二者欠缺溝通、配合,獨自“精彩”的現象并不少見。最后,由于觀念上的落后,法學實踐教學還停留在以老師為中心模式中,學生仍是被動地接受老師給予知識,沒有發揮主觀能動性。這樣不利于培養法律思維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和探索法律事實的能力。
(二)法學實踐教學形式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中國高校所采取的法學實踐教學形式有:刑事偵查、審判觀摩、模擬法庭和畢業實習。以模擬法庭和畢業實習舉例說明。
模擬法庭重在培養學生的司法實踐能力。學生各自投入到不同的角色當中,“扮演”法官、訴訟人、辯護人、證人等,對案件的證據和事實以及法律適用進行分析和辯論。在庭審過程中,不僅僅是運用實體法同時也要嚴格按照程序法進行操作。這樣,學生就逐漸學會養成系統地運用法律知識,從而提高學生敏捷的思辨能力和法律表達能力。但是在實踐教學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其一,模擬法庭使用的案件大都是經過篩選的經典案件。所以訴訟程序、辯論焦點和審判結果都已明確。學生在這一過程中,法律思維能力和表達能力被束縛,只是一味復制的過程。其二,課程開設次數較少。學生在參加模擬法庭過程中,參與的法律職業角色少,體驗的不夠,缺少多方位法律思維能力和表達能力。如何將模擬法庭的作用發揮到最大程度,筆者認為在模擬法庭中可以選用一些存在爭議且尚未判決的案件,也可以由一些從事實務的老師提供一些有價值的案件,增加學生學習的興趣,鍛煉學生發散思維能力。
畢業實習無疑是各高校實踐教學中所占比例最重的。畢業實習分為兩種方式,即集中實習和分散實習。一些高校由于經費不足等原因,采取分散實習,讓學生自行安排實習。由此就會導致一些問題出現。其一,一些學生為了準備司法考試、研究生考試、公務員考試、畢業論文而放棄了實習。一些學生雖然參加了實習,但是工作態度不端正,敷衍了事。其二,實習通常安排在最后一學期,時間緊迫。而學校又很難及時、全面地掌握學生在實習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或出現的錯誤,導致學生沒有糾正錯誤和再學習的機會,帶著問題離開學校。
(三)缺乏有效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
教學評價體系在實踐教學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教學評價體系可以更好地總結教學經驗、改善教學漏洞、驗收教學成果。對于模擬法庭等校內實踐教學的評價體系大都采用百分制書面考核,這樣的書面考核只注重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而學生應對的方式就是死記硬背。由此可見,這樣不利于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和實踐技能的積累,也不能發揮評價體系的作用和功能。因為書面考核不能檢驗出一個學生的實踐能力,往往思維能力活躍、探索事實能力強的學生在書面考核上很難發揮出自己的優勢,導致考核成績不理想。另外,對于畢業實習等校外實踐教學的評價體系則采用實習單位的實習鑒定或者學生實習報告。而一些高校在畢業實習的過程中缺少對學生的實習檢查、跟蹤調查以及階段性考核工作,所以導致了學生考核鑒定結果的偏差。
三、實務型人才培養目標下的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完善
法學實踐教學應當構建一個合理的、完善的培養實務型法律人才的體系。合理、完善的實踐教學體系一方面能夠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并對培養學生法思維能力、法律表達能力和對法律事實的探索能力具有推進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學生了解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實務。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的實現。這就要求我們以創新的觀念和發展的眼光看待法學實踐教學。筆者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探究。
(一)科學的設置法學實踐教學課程體系
科學的課程體系設置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因素,是保障教學活動順利進行的依據。因此,從開放性創新實踐教學體系著手,針對目前課程設置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革新。首先,提升實踐教學體系在法學教育體系中的地位,由輔助地位轉變為主導地位。加大實踐教學課程在教育計劃中的比重,讓老師和學生對實踐教學更加重視。不拘泥于以部門法為根據設置實踐教學的課程形式,也可以將分散在理論中的實踐教學內容進行歸納整理,針對不同的實踐能力培養需求形成多樣性的實踐教學課程。這樣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才能得以實現。再次,在必修課程中安排一些實踐教學課程,增加實踐課程的時間。對此并不意味著要忽視理論課程。而強調在傳授理論知識的同時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拓展學生學習的深度和廣度,只有雙管齊下才能全力發揮出法學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結合的雙倍效果。最后,構建完善的實踐教學考核機制。采用提升實踐課程考核學分在學科總學分中的比重,也可以采用多種形式進行考核。例如增加階段性的現場考核。在畢業實習中,考核學生在處理緊急情況時的思辨能力和應對手段;在模擬法庭中,考核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法律文書的書寫能力。總之,完善實踐教學考核機制,有助于全面反饋學生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幫助學生糾正錯誤,促進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二)拓寬法學實踐教學途徑,豐富法學實踐教學形式
不同實踐教學形式對于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側重點不同,而每一種實踐教學形式都有其局限性。因此,法學實踐教學應當吸收各種法學實踐教學形式中的優點,從而豐富法學實踐教學形式。確保實現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具體而言,可以采用診所法律教育形式。
診所法律教育,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興起的一種新的法學教育形式。其借鑒了醫學院診所實習培養醫生的模式,將學生置于“法律診所”中,為經濟拮據又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們提供法律服務,“診斷”其法律問題,開出“處方”。診所法律教育課程突出的特點是:學生根據案件的辦理程序,自行安排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明確每節課的教學目標。師生間系統的對法律人才技能的培養和職業道德進行交流討論,讓學生學會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美國設立的診所法律教育,采用了多種形式,大致歸納為三種:第一種是“內設式診所”。在老師的指導下,直接為相關當事人提供案件服務;第二種是“外置式診所”。學生在校外機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由該機構的法律從業人員對其指導;第三種是“模擬法律診所”看似更像是法學教育的具體課程,其采用診所法律教育的方法而非從事法律援助的實踐活動,學生在模擬環境中學習法律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
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國起步較晚。2000年9月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支持下,北大、人大等7所高校的法學院率先引進該課程,構建自己的“法律診所”,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隨之國內各高校法學院也陸續開設“法律診所”。在診所法律教育中,學生始終處于主導地位。自行安排教學計劃,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為其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法律事務。而老師的職責主要是監督學生的工作,啟發學生思考。學生平等的進行探討和發言,提出自己的觀點和對策。從而尋找解決案件糾紛的最佳途徑。當然,在尋找解決案件糾紛的途徑中,學生難免會出現 “走彎路”的情況,而老師對其加以糾正以確保當事人的利益完整。
通過承辦真實的法律案件,學生與法官、當事人、證人溝通,從事案件事實分析、收集證據、起草法律文書等工作。而在不同的實踐環節,學生獨立的面對其中的問題,找到解決糾紛的途徑,并斟酌這樣的途徑是否會對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利益損害。這也促使學生改掉疏忽大意的毛病,認真的對待每一個實踐環節。在診所法律教學中,以實踐促學習。學生對抽象的理論知識更容易理解和運用,實踐能力逐漸強化,法律經驗不斷的得到積累。同時有助于獲得職業成就感,有助于增強服務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目前,“法律診所”的開辦,獲得了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好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影響?!胺稍\所”的發展反映了實踐教學體系的創新和完善,豐富了法學實踐教學的形式,為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提供了可行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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