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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范文1
一、引言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國事業單位財務行為的規范性,促進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監督,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事業單位持久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于2012年2月7日第68號部令,對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1997年起實施)進行了修訂,并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經不再完全適應現今財政改革與發展的要求,近些年來,我國財政部門加大了財務管理工作的精細化與科學化,強化了監督職能,這也給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所以,我國財政部門適時性地對舊有規則進行了修訂,從而能夠加強財務工作的可行性與規范性,強化預算管理,保障事業單位的穩定生產與健康發展。
二、修訂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1989年前,我國都沒有形成一套事業單位的財務體系,那時事業單位所依據的財務標準與制度,都是與行政單位的財務體制相融合的,或是以行政單位的有關標準作為依據來執行的。直到1989年1月,財政部才首次頒發了有關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若干規定,隨后又相繼頒布了諸多輔助的財務管理制度,例如全額預算單位、差額預算單位、自收自支單位財管制度,由此,我國事業單位的財務規則與制度得到了初步構建。
1996年10月5日,財政部頒發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并于轉年的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規則一經頒布就逐步實施到事業單位的財務實踐工作中來,它健全了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建設,加強了財務管理工作的程序性與規范性,不斷促進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朝著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努力邁進,同時也保障了事業單位的持久發展。但伴隨時展與社會進步,我國事業單位面臨的財務工作環境已經發生了較大改變,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事業單位的發展與要求。所以,為了加強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質量,強化財務運行的科學性與規范性,及時、適時地對舊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進行修訂就顯得尤為重要,它也是我國事業單位在進行財務工作時應重點關注的內容。
三、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優點與特點
1、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財政體制的改革成果相輔相成
自2000年以來,我國的各項財政改革相繼展開,包含有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部門預算、政府收支分類等,這對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帶來了極為深刻的影響,它影響著單位預算、收支、資產、財務核算手段與方法等諸多環節的工作。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的各項財政改革逐漸趨于穩定,修訂后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各項改革的成果進行了最為全面與深刻的體現,它創新了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內容,充實了財務工作的方法與手段,促進著事業單位自身的穩定、健康發展。
2、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強化了財務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以及精細性
現如今,科學化與精細化管理也被逐漸應用到了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方面,這既給財務工作帶來了一定機遇,同時也是一種挑戰。它對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可靠性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由于財務信息是單位進行政策制定與預算管控最為主要的依據,事業單位應該加強對其的重視程度。而新的財務規則中遵循的是大收大支綜合預算管理理念,這有效完善了預算測算依據,強化了對預算執行的監督與控制,很好地反映出了決算與預算的完整性。同時新規則也加強了財務制度方面的建設,保障了財務工作規范性,實現了資產的有效合理配置,提升了資產的使用效率,強化了財務控制與監督。
3、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為制定會計制度提供支持
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國正在逐步推進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工作。而新修訂的財務規則給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分別提供出不同的制度供以選擇,這在很大程度上為事業單位進一步的會計制度制定提供了支持。
四、相對舊有規則,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產生的主要變化
比較而言,新舊事業單位的財務規則在文字以及內容等方面存在著近五十余條規定的變化,同時還增添了二十條左右的內容,概況地講,新規則首先彌補與健全了原規則使用過程中的部分缺陷,其次能夠與實際工作相結合,把財務改革與財務管理的成果與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連結起來,最后重點強調了財務控制、績效考核以及資產監督等方面的職能。具體而言,主要包含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進一步加強了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職能
在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當中,一共增添了一章四條“財務監督”的內容,對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內容、監督制度以及監督機制進行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其中第59條對財務監督具體方式進行了明確,即事業單位應該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結合,專項監督與日常監督結合的方式展開工作;第60條明確了信息公開、建立監督依據等方面內容,即事業單位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內部控制、經濟責任、信息披露制度的監督,保障信息公開的合規性與合法性。
2、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明確規定了事業單位的開支標準與開支范圍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范文2
摘 要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從分析新規則的特點和要求入手,指出當前財務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從四個方面提出了新規則背景下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的意見建議。
關鍵詞 新規則 事業單位 財務制度
一、引言
事業單位一直以來擔負著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重要職責,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近年來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往事業單位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影響了其職能的發揮,因此在新形勢下,如何適應新的改革要求,提高事業單位管理質量,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就成為了當前事業單位改革的重點內容。就其財務制度而言,長期以來,事業單位主要依據1997年《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及相關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但舊的規則已經難以適應新的形勢要求,因此2012年4月新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在國務院的批準下正式開始實施。如何在新的規則框架內構建滿足事業單位需要的財務制度就成為當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
二、新規則下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面臨的新要求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各項社會事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舊規則的某些方面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在財務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等方面已經與實際相脫節,凸顯新規則實施的迫切性。與傳統的財務規則相比,新的規則更能適應當前事業單位的工作實際,提高工作效益,同時也對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突出了財務監督的重要作用
隨著事業單位面臨形勢日趨復雜化和社會各界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視,提高單位財務監督工作地位已經成為了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一是監督過程的全覆蓋。突出了事后監督與事前事中監督的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結合等等,體現了新規則下對財務監督工作的新要求;二是監督制度的全要素。在監督制度建設方面,要求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健全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的密切協同,突出了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進而使財務監督更加公開化、透明化、陽光化;三是監督地位的獨立性。實現監督的最大效能,就是要遵循監督工作獨立性原則,確保能夠客觀公正的履行職責,降低其他方面因素的影響。
(二)突出了預算管理等相關制度的建立
新規則對財務制度的相關內容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要求。一是對預算管理制度,突出了其嚴肅性,如在第十條中就明確指出,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預算執行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這就要求事業單位必須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提高財務制度的規范性;二是充實了績效管理的內容。新規則充分借鑒了企業績效管理的有效做法,引入了績效管理的內容,從而更加直觀科學地衡量單位財務管理質量;三是引入風險控制機制。要求單位管理者必須樹立風險意識,能夠及時發現、處理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降低對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影響,實現資金效益的最大化。
(三)突出了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
事業單位大多在一線、在基層,是提供公益服務的重要載體,實現財務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能夠最大限度地促進公共資源科學、合理、高效的使用,降低浪費。新規則在這一方面也給予了重點強調,如在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方面,就要求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單位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健康發展。而在流動資產方面,則要求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三、當前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觀念陳舊難以適應新規則的要求
新的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思想觀念提出了新標準,要求轉變以往粗放式、開放式的財務管理思想,樹立成本控制、績效管理等新觀念。但從現實的情況看,許多事業單位人員的思維方式依然受到傳統觀念的慣性影響,還難以適應新規則的要求。一是成本觀念還未樹立。對精細化節約化管理模式的認識不到位,在財務制度建設中還有著大、粗、疏的問題,沒有樹立成本意識、風險意識,影響了工作整體效益;二是對財務監督重視不夠。特別是單位管理層對財務監督的作用還不重視,依然沿襲傳統的觀念,使財務監督淪為了走過場的形式主義,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預算管理難以在單位有效執行
預算管理是新時期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但不少事業單位對預算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高,相關制度的執行還不到位。一是單位管理層沒有樹立預算管理的觀念,資金使用的計劃性不強,對財務風險的認識還不到位;二是預算編制不嚴格,規范性、實用性、準確性不高,往往是照搬往年的方案;三是預算執行不嚴格,開支的隨意性大,特別是對于日常資金的使用相當隨便;四是預算考核走過場。對部門能否按照預算方案執行給予的監管力度不夠,沒有設定嚴格的獎懲標準,導致了惡性循環。
(三)資產管理依然是財務管理的難點
資產管理一直以來就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特別是對于固定資產的管理,由于其流動性強、自然消耗難以評估,因此,常常出現管理混亂等問題。一些事業單位雖然也執行了資產登記管理等制度,但從實際來看收效甚微。而在一些投資方面,由于缺少相關的制度約束,投資審批流程不科學,投資評估監管不嚴格,使得財務風險不斷加大。
(四)財務監督職能的發揮還有待提高
許多事業單位的財務監督工作形同虛設,形式主義嚴重。一方面,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工作人員往往既是財務人員也擔負著監管職能,不相容職務沒有有效分離,難以實現監管;而內部審計人員由于獨立性意識不強,評判難以做到公正、公平;另一方面,外部監督不到位。事業單位財務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外部監督難以發揮有效作用,而政府的有關部門受到人力、精力的制約,對資金管理不能做到全面實時,影響了監管的質量。
四、加強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對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的認識
在提高事業單位觀念認識方面要突出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端正加強財務制度建設的思想。單位領導要站在對黨和人民事業負責的高度,正確認識建立健全財務制度的積極作用,克服重會計核算、輕財務管理的思想;所屬部門和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管理制度的約束,密切與財務部門的配合,提高單位財務管理效益;二是加強對財務人員的管理。在財務人員的選拔、使用、培訓方面,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有效發揮其積極作用,特別是要尊重財務人員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影響其履行職責,為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樹立科學的財務制度觀念,認真學習新規則的具體內容,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改變傳統的不適應現實環境的做法,建立規范、完善的財務管理機制。
(二)加大事業單位預算制度執行力度
加大對預算制度執行的力度是新規則條件下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建設的重點。一是要健全預算編制制度。事業單位要特別注重對預算編制的認識,采取科學的編制方法,尤其要注意對預算編制數據準確性、科學性的把握,確保預算方案的準確可行,為單位資金使用提供可靠依據;二是嚴肅預算執行計劃。在預算執行階段,要提高認識,加強管理,防止隨意改變預算計劃的做法,特別是在專項資金的使用以及財政定額補助資金的使用方面要堅持??顚S?,防止出現挪用、擠占等問題;三是完善預算評估體系。建立健全預算評估體系,及時對能夠按照預算編制使用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對隨意改變預算方案的人員及時進行糾正和處理,嚴肅預算管理制度,為單位營造規范的財務制度環境。
(三)健全事業單位資產管理體系
要重點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提高國有資產的利用率。一是切實做好職責分離,固定資產賬目由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兩部門相互配合,協同管理。在重大國有資產的購置環節,設置國有資產管理審批制度,減少盲目、重復購置資產,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制定合理的固定資產日常管理流程,明確固定資產管理的環節和內容。做好固定資產購置、使用、清查盤點和處置工作,重點應放在對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上。三是完善固定資產核算制度,確定合理的固定資產核算方法,使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其實際價值,并可以根據自身狀況,選擇合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四)完善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機制
一方面要健全單位內部監管。切實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避免出現形式主義的問題,特別是在財務管理流程上注重監管工作的全過程管理,突出財務監督人員工作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強化外部監管力度。要積極配合政府財政部門以及社會相關機構對單位的監督檢察,及時公布單位財務信息,用外部力量凈化單位財務管理環境,構建科學規范的財務制度體系。
參考文獻:
[1]李剛.行政事業單位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淺探.甘肅林業.2012(1).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范文3
【關鍵詞】事業單位 財務規則 財務制度 市屬高校
一、制度出臺的背景
2012年2月7日,財政部對《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號)進行了修訂,以財政部第68號令頒布。北京市市屬高校一直按照舊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執行。2012年12月19日,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對《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進行了修訂。《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教【2012】488號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1997年6月23日頒布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同時廢止。
二、本文對比研究的意義
本文在新、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之間差異研究的基礎上,探究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之間的差異,有重要意義。在以前年度,北京市市屬高校一直遵照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執行財務管理,對比、分析、總結兩種制度的差異,有利于高校財務管理者把握制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財務管理制度。
三、《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與《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差異對比分析
整體章節上,舊《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由十一章、四十七條組成,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共有十四章,七十六條。新修訂編入財務管理體制、成本費用管理、財務監督。
具體條款內容上的變化如下:
1.第三章預算管理增加了對決算管理的規定。高等學校決算是指高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預算即計劃,參考往年資金量,用來實現本年度教育、科研目標的預計資金量。決算即控制,控制和評價計劃的實施,為下一年的預算提供合理的依據。該章對預算編制的依據、原則、程序和預算調整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實務中,預算和決算是高校財務工作的核心。除了基本經費預算,還要申報大量教學科研、人才培養、基本建設等專項經費的預算。
2.新《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具體規定了收入和支出的分類。事業收入中的教育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教輔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培訓費以及考務費等,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國庫零余額賬戶或財政專戶,財政返還學宿費時記入事業收入。實務中,收到學費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學宿費零余額過渡科目);上繳財政專戶時,借:其他應付款(學宿費零余額過渡科目),貸:銀行存款,借:其他應收款/財政局應返還事業收入,貸:事業收入(按部門/項目分類);財政返還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財政局應返還事業收入。新《制度》明確界定了科研事業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支出管理中新增了國庫集中支付、支出績效、政府定點采購、票據管理的內容。
3.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調整了專用基金的分類。刪除了修購基金和醫療基金,新增了學生獎助基金。北京市的大部分事業單位已經進行了醫療體制改革,將事業單位人員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而新增學生獎助基金,可見國家財政確實傾向于教育,切實減輕貧困大學生經濟負擔。
4.第八章資產管理,完善了流動性資產管理,增設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要求應收款項不得長期掛賬。提高了固定資產單位價值標準,從500元提高到1000元(專用設備從1000元提高到1500元),考慮到了物價上漲的現實情況。明確了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分類,將一般設備變更為通用設備,將圖書變為圖書、檔案,將其他固定資產變更為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新分類更貼近高等學校的教學科研實際。例如,某實驗購買的實驗動物,可以明確地歸類,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市屬高校實施了一系列措施,建立固定資產動態庫,強化資產管理。
5.第十章成本費用管理是完全新增的內容,要求高校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在未來逐步采用權責發生制,計提折舊和攤銷,細化財務核算和管理。
6.新增第十三章財務監督,規定了高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以及監督方式,強調了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的作用和重要性。
四、在新高校財務制度下需要探討的問題
(一)會計科目的規范與銜接
在新增了成本費用管理,收入、支出、專用基金等部分也新增或修改了很多內容。原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需要以新制度為標準進行一定修改。市教委應固定一級或二級科目,但是將二級或二級以下科目的增減權限釋放給各個高校,各高??梢园凑諏W校的實際情況和需求,增加下級科目,提高核算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北京市屬高校為例,高校需要完成財政局、市教委、統計局等很多上級單位需要的報表和數據,規范會計科目和報表統計口徑,可以提高高校財務工作的效率,提高報送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比性。例如,高??荚囋嚲淼挠∷①M,可以記入印刷費,也可以記入本??平虒W業務費。
(二)高校如何應對固定資產單位價值提升
提高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高校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需要相應改變。要加強固定資產登記、保管、盤點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在賬務中,不可能一步就改革為和企業會計制度一樣的實行計提折舊的程序,應將折舊計入成本作為補償。在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方面,將價值做實,虛提折舊,先走一步。經過不斷實踐中的驗證和經驗積累,高校財務管理中的資產管理會越來越科學、全面。
(三)如何實施成本費用管理
在高等學校會計實務中實施成本費用管理,可以實施項目管理。各項成本、費用形成項目賬,各個課題或者科研專項形成項目賬。兩者形成網格式交叉,有利于項目負責人查詢項目收支情況,以及管理者從全局的高度查看各個項目的成本費用分類、比例等。
參考文獻
[1]喬春華.《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設計若干理論問題的探討——兼析《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征求意見稿)[J].會計之友,2010(06).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范文4
【關鍵詞】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優化;會計科目
隨著我國事業單位結構的逐漸復雜化,事業單位下屬單位層次的增多,事業單位在其下屬單位資金管理和資金分配上就產生了一定的問題[1]。上層單位想要滿足各層次單位資金需求,完成單位的運行就必須以企業經營的方式從市場中獲取資金進而作為單位的資金補充[2]。以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為例,其隸屬于廣東省地質局,由于廣東省地質局財政撥款無法滿足整個單位運行,故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在完成公益類地質項目外由韶關地質工程勘察院及韶關市地質工程公司兩個單位到經營市場承接工勘、施工項目彌補單位運行中資金匱乏的問題。由于兩個單位隸屬于事業單位,其在制度上與傳統企業相比存在差異性,進一步導致其財務核算制度的靈活性不夠。
一、事業單位下屬企業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問題思考
1.缺乏會計基礎規范
以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的日常工作管理為例子,對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進行分析發現其中存在會計基礎規范性較低的問題。近幾年隨著我國事業范圍規模的逐漸擴大以及社會制度的逐漸完善,事業單位為了滿足運營資金需求不得不構建事業單位附屬企業,而無論是從國家的角度還是從事業單位所在地區域,均沒有對事業單位隸屬企業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基礎規范[3]。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根據我國財政部的對事業單位的要求確定基層《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在制度中明確以具體業務收付實現制為根本,對單位內部的整體財務實施財務管理。因此,就目前而言當前我國事業單位在其財務會計核算制度中存在缺乏會計基礎規范的問題。
2.會計核算延誤
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近幾年為了保障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從根本上構建了韶關地質工程勘察院及韶關市地質工程公司兩個直屬單位。在實際運行和管理的過程中發現由于事業單位和企業運行之間存在財務差異性,導致事業單位和隸屬企業之間在實施財務會計核算的過程中由于核算內容和核算流程的差異性造成會計核算時間延誤,進而影響整個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核算進度,為事業單位的整體運行以及對下屬單位的管理帶來了弊端。
3.會計科目不健全
對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科目設置進行分析,其存在科目設置不健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事業單位為了滿足企業自身運行,在實施市場資金獲取的過程中為了適應市場需求構建了分科目的會計直屬單位,直屬單位在日常運行和管理的過程中會根據企業自身的發展需求構建會計科目,該會計核算審核科目與事業單位自身的會計科目設置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性。例如,在財政收支業務核算的過程中隸屬公司制定了存貨會計審核制度,但事業單位內部并沒有相關的存貨會計審核制度,僅僅是對單位內的基本運行資金或項目投資進行資金審核,進而導致二者之間存在科目設置完善的問題。
4.會計資金分配不合理
事業單位為了更好的實現綜合發展構建了以單位發展為根本的會計資金分配,其中包含事業單位的自身運營和事業單位公共服務投資以及事業單位的根本發展價值等。但是,從市場發展資源和市場價值的角度出發事業單位并不具備完善的對市場獲益公司的資金管理,且在資金的源頭處理上也缺乏相對應的資金分配制度,這導致事業單位在其內部財務會計制度管理的過程中,無法將短缺的資金合理進行公共服務和運行市場獲利的分析,進而嚴重制約事業單位的整體財務管理效率,影響事業單位的發展。
5.業務并賬整體性差
就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而言由于其隸屬于廣東省地質局,因此其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需要經過上級審批,進而實現自身財務資金的支持。但是,其自主經營的企業中并不需要上級單位審批,可以直接對自己獲取從上級單位獲取的資金進行合理審批,進而為經營的隸屬企業提供市場經營資金。但是,在長期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運行的過程中發現,由于事業單位經營的企業受到市場財務的影響,二者在賬目并賬的過程中容易產生賬目大小一致等問題,嚴重影響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內部財務會計制度的并賬處理。而且受到相關法律的制約二者所直屬的財務法律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性,也導致事業單位在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并賬整體性較差。
二、事業單位下屬企業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優化
1.規范會計基礎
為進一步統一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經營的兩個公司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在其實際優化的過程中,可以通過規范會計基礎的方式,以基礎規范為依托,進一步實現事業單位基礎制度的統一。如以傳統企業會計核算制度為根本,在其基礎上聯合事業單位內部財務會計制度,進而實現制度的整體整合,建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的統一性。在完善的過程中還應該注意由于事業單位隸屬企業與傳統企業經營需求不同必須從市場公共服務價值入手,以公共服務為根本,實現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優化,進而實現為我國事業單位的整體改進和發展提供財務制度保障。
2.加強會計核算時效性
為進一步優化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審核制度對其會計核算的時效性進行優化。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根本,實現企業會計核算信息化標準,進而利用信息技術的高效性加強會計核算的時效性。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在加強會計核算時效性的過程中可以根據廣東省的會計核算標準建立軟件會計核算處理模型,在統一的會計標準的基礎上以模型優化的方法實現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的優化。此外,還可以通過健全信息系統評價的方式對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及其隸屬公司進行整體處理,進而實現我國事業單位整體會計核算信息化,縮短核算時間差異性,優化核算時效性。
3.健全會計科目
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在其整體構建和完善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健全會計科目的方式對其進行優化,進而滿足不同制度和不同規定之間的差異性,以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為例,其在實現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自身和下屬公司之間財務會計管理協調發展的過程中,可以在事業單位內構建單獨的市場經營公司會計結算科目,并且在科目下設置公司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風險核算等不同的會計科目,進而以點帶面的優化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4.合理分配會計資金
我國事業單位在其財務會計制度核算的過程中需要從市場發展的角度出發,以不同區域經濟發展為根本,實現事業單位資金分配的合理處理。此外,上級事業單位與下級事業單位之間需要從市場需求和運行需求的基礎上構建合理的會計核算分配制度,用于事業單位的整體資金核算。以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為例,其在合理分配會計資金制度構建的過程中,首先,針對上級單位下批的資金進行整體管理、分項目投資;其次,根據市場發展需求,對兩個直屬經營的公司實施資金的分配,根據每一個公司的日常經營費用和風險投資需求等實現資金的合理分配;最后,構建運營、經營、服務三位一體化管理的會計資金分配制度,與保障事業單位的整體財務會計核算的公平、公正性。
5.實現整體業務并賬
為進一步實現完善事業單位會計結算制度,從其整體業務并帳入手對其會計結算制度實施統一處理,進一步為事業單位的運營提供財務制度保障。在實施整體業務并帳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以賬目信息的統一性為根本,并且構建相同的賬目處理流程。為了規避事業單位與其經營企業之間賬目的差異性,可以在現有賬目的基礎上構建賬目標準數據處理和格式處理,進而保障賬目的整體風格一致性,完善會計工作的核算一致性。以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為例,在實現整體業務并賬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建立《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并賬納入其中,實現編制報表和編制賬目專用報表記錄的方式,實現事業單位整體業務并賬的改革,以優化當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結算制度,為我國事業單位的運行奠定基礎。
三、結束語
就當前廣東省地質局第三地質大隊中財務會計核算制度來看,隨著我國事業單位制度的逐漸深入改革,在其財務會計制度上也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就當前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整體上未來想要充分發揮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在事業單位中的作用,必須對下屬單位的經營市場運行資金進行補充,進而實現事業單位的整體運行資金管理,完成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的整體性。此外,事業單位在完善自身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制度的過程中,還需要結合事業單位自身的制度,以財務核算的角度出發及時的更新和推進事業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改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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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范文5
關鍵詞:林業事業單位;新會計制度;財會工作;影響
一直以來,事業單位作為社會經濟的組成部分,其經濟業務的真實反映和監督是離不開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規范性文件的約束。而林業事業單位既是事業單位的一部分,又是社會經濟的參與者,其財務工作必須遵守會計準則,并以會計制度為核算標準。目前,我國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不斷深入,事業單位舊體制、舊制度已經越來越跟不上社會經濟的發展,與當代社會需求不相適應,市場出現制度與社會發展上的矛盾。因此,新會計制度的制定、頒布、實施正迎合社會經濟發展的變化,雖然在新制度中添加很多內容,豐富了會計準則,但對于林業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有了更合理、更科學的規劃,即針對新會計制度所帶來的影響,林業事業單位要加快步伐與之相適應、相融合。
一、新會計制度闡述
(一)新制度的實施改變了資產類和負債類賬戶的核算方式
無論何時,資產核算都是會計報表中最重要的部分,應予以高度重視。在新會計制度中,使用“存貨”、“在建工程”、“累計折舊、攤銷”、“財政應返還額度”等會計科目代替原“材料”“產成品”會計科目。其中增加“存貨”減少“材料”和“產成品”,是對于事業單位采購零星辦公用品時進行支出不需要進行核算。因此,這項制度的實行,既可以簡化事業單位對日常的核算工作;又可以對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工程進行準確地成本核算;最后也可以對有形資產(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按其使用年限進行明細核算,以此確保財務核算工作的準確度。在新制度的環境下,增設了“應付薪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應交國庫款”科目,使事業單位所承擔的債權債務關系更能清晰呈現出來。這些會計科目既能表現出事業單位應履行的債務關系,也能體現出該事業單位的財務情況,這樣一來,也為相關利益者提供了投資決策的真實建議。
(二)新制度的實施改變了收入類和支出類賬戶的核算方式
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的資金都在“財政補助收入”和“撥入??睢睍嬁颇恐蟹从吵鰜?,但二者常常出現重復核算、重復記賬,因此,新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的一般資金來源不在“撥入??睢敝畜w現,這樣不僅減少了財務核算的工作量,也使其核算更加準確,提高了工作效率。對于專款專用的資金,即特定項目采購的資金,就直接進入“撥入??睢笨颇宽椣逻M行核算。通過上述制度,除了對事業單位收入類科目的集中管理之外,還加強了對采購資金的監管,限制因采購產生的腐敗現象。新會計制度中支出科目與收入科目同步變化。由于事業單位是財政集中撥付款項,是授權支付的一種方式,不需要該單位在報表中反映轉撥和支出,因此去掉“撥出經費”、“專款支出”以及“結轉自籌基建”等科目。一方面在財政集中撥付款項的方式下,通過銀行直接撥付到各個所屬事業單位賬戶中,不再層層撥付,故上級不需要“撥出經費”會計科目,予以取消該科目。另一方面“??钪С觥笔恰笆聵I支出”科目下子科目,屬于支出類,歸屬于“在建工程”科目中,主要用于核算上級單位(財政部門等)撥出的專項款,且時時向上級部門匯報撥款的使用情況。因此新會計制度去除了“??钪С觥笨颇?,既減少核算工作的重復率,又強化了財務核算的規范性和透明度。
(三)新制度的實施改變了財務報告的核算方式
在新制度的環境下,對財務報表核算的內容重新進行界定,不僅改變了報表體系,還完善了會計科目的批注說明。在新制度中,首先,對報表的結構、項目、排列等方面進行規整,如:增加財政補助收支情況說明書;其次,規范了財務報表組成部分,涵蓋了資產負債表、收支(費用)表、財政補助收支表等;最后,明確財務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設置、確認、計量、經濟業務及報告等。此外,這些財報上的變化不但改進了財務報表的核算制度,也增強了林業事業單位報表的通用性。
二、林業事業單位中新會計制度的影響
(一)新會計制度在林業事業單位中,改變了會計核算主體
在舊的會計準則中,僅僅是關注預算經營活動,忽視林業事業單位的會計主體,對于單位的監管制度和管理水平存在漏洞。但在新制度中,財務工作不僅僅是記賬、算賬,更要對經濟活動進行會計核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在這種態勢下,林業事業單位開始完善會計制度,重視預算編制,加強專項資金和固定資產設備等的核算方式,嚴格遵守新會計制度,實現收支節約,同時也對林業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開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二)新會計制度在林業事業單位中,改變了預算管理方式。
從新會計制度中可以看出,除了改變林業事業單位的預算資金的核算方式外,也改變了預算資金管理方式。主要是利用資金的獲取時間和使用時間差,進行“核定收支、專項或定額補給、超額不補、結余結轉”的預算管理方法,既迎合了林業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的實際現狀,又加強了其預算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三)新會計制度在林業事業單位中,改變了財務報表體系
在舊會計準則的規定下,林業事業單位沒有規范的財務報表體系,一般情況下,財務報表只是呈現出資金收入、資金支出和轉付,不能發揮財務報表的基本功能。然而,新制度規定了財務報表體系所涵蓋的內容,如資產負債表、收支(費用)表、財政補助收支表等,對于林業事業單位來說,這樣的財務報表體系不僅能夠滿足其各項經營活動的基本需要,還有助于使用者準確了解林業事業單位的經營狀況,在某種程度上說,統一報表、統一核算、統一格式和類型也能增加財務報表的可比性和通用性。
(四)新會計制度在林業事業單位中,改變了會計要素
在新制度中,林業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要素有所調整,其中資產是指林業事業單位能使用的資源和其他資產;負債狹義是指林業事業單位借入上級部分或銀行的款項,需要償還;收入則是指林業事業單位從社會各層中獲取的財務資源;支出是林業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所耗用的資金。在新制度中,林業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要素發生很大的變化,不僅提高了林業事業單位財務業務核算水平,而且還加快了林業事業單位與國際上的財務制度接軌,因此,對于林業事業單位來說,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三、結語
伴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財政的改革制度已相繼訂立并頒布,新會計制度的推行,對林業事業單位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相比舊制度,新的會計制度有著明顯的優越性,如會計核算主體、預算管理方式、財務報表體系以及會計要素,這就要求林業事業單位的財會人員要與時俱進,關注新會計制度的變化,做好培訓和學習會計制度準則的要求,提高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以此確保新會計制度有效地落實實施,為我國林業事業單位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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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童宇航.我國林業事業單位資金管理問題與對策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5.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范文6
一、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發文文號:財政部令第68號。
生效日期:2012年4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力可能,結合事業特點、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事業單位收支及資產狀況等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非財政補助收入大于支出較多的事業單位,可以實行收入上繳辦法。事業單位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管理(事業單位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支出管理(事業單位支出包括: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其他支出)、結轉和結余管理(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經營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非財政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單位收支差額)、專用基金管理(專用主要包括修購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資產管理(事業單位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事業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負債管理(事業單位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暫存款項、應繳款項等。應繳款項包括事業單位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事業單位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財務監督(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附則(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規則,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的適用,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另行規定;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公益服務性組織和社會團體,依照本規則執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公益服務性組織和社會團體,可以參照本規則執行)。
廢止文件: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1996〕8號)。
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發文文號:財政部令第72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事業單位。
內容概覽:總則(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目標是向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與事業單位財務狀況、事業成果、預算執行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事業單位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進行社會管理、作出經濟決策。事業單位會計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辦(上級)單位、債權人、事業單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采用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由財政部在會計制度中具體規定)、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可靠性、全面性、及時性、可比性、相關性、清晰性)、資產(資產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非流動資產包括長期投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負債(負債按照流動性,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繳款項等;非流動負債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等)、凈資產(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非流動資產基金、專用基金、財政補助結轉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結余等)、收入(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或者費用(支出或者費用包括事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事業單位的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當配比。采用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支出或者費用,應當在其發生時予以確認,并按照實際發生額進行計量)、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構成。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費用表和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附則(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事業單位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本準則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廢止文件: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試行)(財預字〔1997〕286號)。
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發文文號:財會〔2012〕22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事業單位,下列事業單位除外:按規定執行《醫院會計制度》等行業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本制度的適用,由財政部另行規定。事業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的會計核算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會計核算的規定單獨建賬、單獨核算。
內容概覽:總說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部分經濟業務或者事項的核算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采用權責發生制。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或相關財務制度的規定確定是否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按照本制度規定處理。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不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不設本制度規定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在進行賬務處理時不考慮本制度其他科目說明中涉及的“累計折舊”、“累計攤銷”科目)、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設置48個會計科目,分為資產類、負債類、凈資產類、收入類和支出類)、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會計報表格式(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按月度和年度編報,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按年度編報)、財務報表編制說明。
廢止文件: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
四、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488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等學校)。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的上述學??梢詤⒄毡局贫葓绦?。
內容概覽:總則、財務管理體制、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成本費用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80號)。
五、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489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上述學??梢詤⒄毡局贫葓绦?。
內容概覽:總則、財務管理體制、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中小學校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81號)。
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第502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科學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內部成本費用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第25號)。
七、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503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文化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71號)。
八、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504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廣播電視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553號)。
九、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505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體育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73號)。
十、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506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文物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72號)。
十一、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發文文號:財教〔2012〕507號。
生效日期:2013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各類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
內容概覽:總則、單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轉和結余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事業單位清算、財務報告與分析、財務監督、附則。
廢止文件: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財文字〔1997〕274號)。
十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發文文號:財會〔2012〕21號。
生效日期:2014年1月1日。
適用范圍: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