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半年度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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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半年度報告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1

一:班委會成立初期的情況

去年二月海虹一分班組正式成立了,分公司領導精挑細選了15名同志擔任了班組長的工作本人也非常幸運的擔任了大組長一職。在班組成立的初期我們所要面臨的情況是,1;由于油價上漲所帶來的人員緊缺問題。2;由于車輛更新帶來的新駕駛員大量上崗而引發的投訴多事故多的問題。3;在車輛更新的前期舊車的車容車貌問題。

二;班組管理工作與業務技能

面臨這這些問題怎么辦是擺在全體班組長們面前的一道難題。怎么做?如何做?從哪里下手?從我本人來講在07年我從一名普通的駕駛員升級為一名班組長,工作的思路和內容也發生了變化。二月份第一次班組長會議召開,在會上班組長們獻計獻策最終統一思想一致認為首先從最薄弱的車容車貌開始。我到現在還記得分公司書記金平德同志的講話他是這么來形容分公司當時的車容車貌的。他說:“分公司的車容車貌的狀況處于舊車管不了,新車不去管。”當時聽了這些話我感觸很大作為出租行業的班組是一個特殊班組,底大面廣,工作不確定性因素大,隨機性強,流動性強。自從我擔任大組長崗位的第一天起就深感責任重大。盡管壓力較大,但我想,只要吃透上級精神,心系本職工作;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就會找出工作思路。我想:作為一名班組長,既是一線崗位上一個兵,又是一個特殊的兵,自己不僅要懂技術、會業務,又要謹協調、善管理,周經理既然把我放在了這個崗位上那我就一定要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在第一次班組長會議上我們決定將3,4,5三個月定為整治階段重點抓車容車貌。在這一方面三小隊和五小隊做的比較好,這兩個小隊的班組長為了熟悉車輛,熟悉駕駛員每天清晨利用駕駛員進車堆銷卡的時候與駕駛員溝通熟悉同時對本小隊的情況做到心中有數。由于這兩個小隊班組長的協調工作做得比較好所以但班組長要求他們第一次帶車學習進行摸底統計時非常順利,駕駛員也非常配合,在這里我可以負責任的說這第一步是非常成功的。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分公司的車容車貌有了質的飛躍我想這是全體班組長努力的結果。

三;班組管理新思路創新管理結碩果

分公司班組管理在2007年大膽創新將大會安全學習化大為小;化臺上為臺下;化一人講大家聽為大家講大家聽;化講臺講課為桌面座談,由班組長主持.這楊的改變增強了學習效果,現場的相互接觸便于溝通,對班組長也增進了了解,相互之間也容易熟悉親近,這樣的學習方式,受到駕駛員一致好評.過去雖為同一班組的駕駛員,卻"老死不相往來".現在班組長將自己的手機號碼,名片人手一張,讓他們有困難隨時詢問求助.班組長也掌握了全班組的手機號碼.也可與組員經常溝通和關心,有利于增進感情,有利于共同提高.第一個戰役取得勝利以后極大的鼓舞了班組長的士氣在五月份結合班組長的個人特點大膽提出分工不分家突出自己的長處具體分工如下大組長徐亮負責政治思想工作,家訪工作對外聯絡工作大組長負責網站管理工作,分公司每月數據報告的整理工作,以及個小隊安全學習材料組織工作,駕駛員網上安全學習管理工作。三小隊班組長周新生,姜銀鋼,周躍權負責一個班的車輛場檢工作四小對班組長夏斯財負責另外一個班的場檢工作一小隊的班組長系雄心負責宣傳工作而小隊的班組長唐國明負責后勤工作。這樣各項工作都有最強項的同志去做極大的提高了效率。還有再007年我們對無事故,無投訴無拖欠營收的駕駛員給於他們網上安全學習的權利解決了他們來回奔波之苦,這一舉措的推出在駕駛員當中引起了極大的反響。可以講2007年分公司的創新班組管理為分公司增添了一縷亮色。在服務技能方面,特別是對于新駕駛員我和班委會其他的所有班組長對于他們“一對一”進行“傳,幫,帶”使他們提高自己的服務意識,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分公司的投訴數量明顯減少去年12月分公司的有責投訴只有11起比最高時的44起下降了75%這充份說明班組長的努力沒有白費。在安全方面安全就是生命,生存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力,沒有生命就沒有一切。在班委會,由于細化了崗位分工,因此,每個人都履行著一份自己的崗位職責,我也不例外。做為分公司的大組長,我清楚的知道,安全生產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是班組發展的根本保證。我們出租行業有它的行業特點就是“點大,面廣,流動性強,分散作業”因此在安全工作上非常那管理因為信息不能及時反饋。所以在工作上我們以預防為主堅持每次上安全學習課時安全必講,反復講,時時講。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加強駕駛員的安全防范意識,但即使這樣去年還是發生了EV4580車“失而復得”的事件。這個事情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說明我們的工作做的還不夠細這是我們在08年要重點改進的地方。在安全行車方面我和其他的班組長都能夠以身作則,處處以自身的行為為他人做出榜樣。同時,積極配合分公司組的各項安全學習和相關活動。對分公司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認真組織并進行車輛自查活動。這一點我們做的比較好特別是三小隊的三名班組長從去年5月份開始至今每天早上都在分公司進行義務檢查車輛被他們檢查出來的不合格輪胎多達幾十個有效避免了因爆胎而發生的事故當然所有的事情并不是一帆風順的堅持做一件事情很難,因為在開始的時候收效甚微,往往容易動搖我們的信念,這時候我們需要堅持,不能放棄,很多看起來不可能的事情就是在堅持中事現的。所以在這一點上三小隊的班組長付出別人難以想象的汗水所以今年分公司把公司年度先進個人授予他們其中的兩人是無可爭議的。在2007年,在我班組各項任務圓滿完成的同時,班組的安全生產也取得了各項安全指標都在警戒線內的良好成績。對于70%都是新駕駛員的集體來說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著實不易從崗位責任的角度來說,能夠看著同事們開開心心的上班來,平平安安的回家去,我想,這應該是我做為一名班組長最大的幸福和滿足。

四政治思想方面

在工作中,我始終認為要適應工作和形式發展的需要,就要不斷地學習。只有這樣,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與時俱進。特別是當前軌道交通四通八達由此而給我們出租行業帶來的影響已經開始顯現駕駛員的情緒又開始出現了波動。08年我們怎么進一步開展工作?因此,我在業余時間查找了相關書籍,對當代主流文化和思想進行了認真的自我學習。從而保證了我個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國家的現行政策保持高度的一致,并認真地領會學習和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制訂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指示精神,從而使自身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同時,不斷學習出租行業有關政策、法規和管理知識,以適應本職工作要求。我個人認為在新的形勢下只有創建學習型班組努力提高駕駛員服務理念,服務意識才能在新的形勢下處于不敗之地。

當然這一點需要分公司領導大力支持以及全體班組長全面配合。在個人覺悟方面,能夠認真學習和執行海虹出租公司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愛崗敬業。在平時的工作中,能夠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以身作則,做到工作講原則、講制度、講大局,踏踏實實、盡心盡力干好本職工作。

五;工作上的不足以及對2008年的展望

雖然,我個人在大家的支持和幫助下,在2007年為班組做出了些成績。但是,細細回味,仍感到了自身工作上的一些不足:

1部分駕駛員在安全理念上的認識還不夠深入。2008年,將加強員工此方面的工作。使駕駛員樹立起“安全才能生產,安全才有效益、”的理念。

2在安全生產的管理力度不夠。2008年,將針對此方面的不足,抓安全責任落實。我個人建議特別是對那些電子警察多的,事故多,違法抄告多的“三多”駕駛員實行“三不放過”政策。即“學習認識不放過,大會檢討不放過,百名駕駛員簽字不放過?!?/p>

3在服務方面初步建立駕駛員“以人為本,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

42007年,因工作的著眼點不盡相同,在同另外一名大組長徐亮的工作協調上還欠缺一些默契。2008年,我將積極主動的同徐亮進行溝通,展開雙向工作交流,在工作安排,任務分工等方面充分尊重他的意愿,全力支持他的工作。

述職完畢,感謝大家一年來的支持和幫助,謝謝大家!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2

為規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披露其更正后財務信息的行為,提高財務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時性,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我會制訂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現予,請遵照執行。

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

-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

第一條 為規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其更正后財務信息的行為,提高財務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時性,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因前期已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差錯被責令改正;

(二)公司已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差錯,經董事會決定更正的;

(三)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符合第二條的公司應當以重大事項臨時報告的方式及時披露更正后的財務信息。

第四條 更正后財務信息的格式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信息披露規范和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要求。

第五條 公司對以前年度已經公布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更正,需要聘請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更正后的年度報告進行審計。

第六條 公司在臨時報告中應當披露的內容包括:

(一)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對更正事項的性質及原因的說明;

(二)更正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及更正后的財務指標;

(三)更正后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及涉及更正事項的相關財務報表附注以及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如果更正后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了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則應當同時披露審計意見全文。

如果公司對最近一期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更正,但不能及時披露更正后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及相關附注,公司應就此更正事項及時刊登“提示性公告”,并應當在該臨時公告公布之日起45天內披露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更正后的年度報告。

(四)更正后未經審計的中期財務報表及涉及更正事項的相關財務報表附注。

第七條 第六條所指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包括三種情況:

(一)若公司對已披露的以前期間財務信息(包括年度、半年度、季度財務信息)作出更正,應披露受更正事項影響的最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更正后的年度財務報表以及受更正事項影響的最近一期更正后的中期財務報表;

(二)若公司僅對本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財務信息作出更正,應披露更正后的本年度受到更正事項影響的中期財務報表(包括季度財務報表、半年度財務報表);

(三)若公司對上一會計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財務信息作出更正,且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報表尚未公開披露,應披露更正后的受到更正事項影響的中期財務報表(包括季度財務報表、半年度財務報表)。

第八條 更正后的財務報表中受更正事項影響的數據應以黑體字顯示。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3

【關鍵詞】三板;掛牌公司;做市商;信息披露

一、三板市場相關概念界定

以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中的功能定位為依據,資本市場分為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和三板市場等。在我國,三板市場有新、老之分。最初,我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只是為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解決股份流通問題,并承擔深滬股市退市公司的股份轉讓,而不具有接納新公司股份轉讓的功能,后來便被稱為“老三板”。2006年,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成為三板市場的一部分,被稱為“新三板”。在經過七年的實踐和努力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于2013年1月16日揭牌,“新三板”成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通俗稱謂,是全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公開轉讓、融資及并購的平臺。

三板市場,包括“老三板”和“新三板”,是指對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和從主板、創業板退市的公司的股票進行發行、交易和監管活動的資本市場集合體。待老三板的公司納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后,該股份轉讓系統將與三板市場劃上等號,成為全國統一的場外交易市場。

三板掛牌公司,就是滿足法定標準進入三板市場,其股票能在三板市場流通的股份公司,具體包括:(1)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份公司;(2)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原STAQ、NET系統公司和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

許多學者將三板掛牌公司界定為“非上市公眾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可被定義為:股份僅在場外交易市場公開交易、可被公眾投資者持有的公司。依據中國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非上市公眾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或者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2)股票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轉讓。因此,三板掛牌公司一般都是非上市公眾公司。

二、我國三板市場信息披露制度評價

(一)我國三板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現狀

我國《證券法》上有關證券發行、交易信息披露的規定僅僅針對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依據的是中國證監會制定的規章或證券業協會制定的自律規則。

1.原STAQ、NET系統公司和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體現在中國證券業協會2001年的《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股份轉讓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以及2002年的《關于加強對代辦股份轉讓監管和風險揭示的通知》等規定中。根據這些規定,股份轉讓公司的信息披露具體可分為首次轉讓前信息公告、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首次轉讓前信息公告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1)委托主辦券商代辦股份轉讓決議內容;(2)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通過委托主辦券商代辦股份轉讓決議后的通知;(3)股份帳戶開立、股份確認、登記托管等事項;(4)股份轉讓公告書。股份轉讓公告書參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中相關內容進行編制。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應分別參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第3號和第13號的上市公司披露標準進行編制。需要及時報送臨時報告的事項有: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收購、出售重大資產;關聯交易;其他重大事件(預計虧損、涉訴事項、重大擔保、重要合同、公司注冊事項、控制權變化、上市申請、公開發行申請等);特別風險提示;股份轉讓異常波動等。

2.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信息披露制度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依據是證監會制定的《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2013年1月1日實施,以下簡稱《監管辦法》)及其配套規章《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信息披露》(2013年1月4日實施,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而關于做市商的信息披露規則目前尚未。根據《監管辦法》,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開轉讓說明書、定向轉讓說明書、定向發行說明書、發行情況報告書、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

《信息披露》中規定,公開轉讓說明書、定向轉讓說明書、定向發行說明書應披露的內容有:公司基本信息、股本和股東情況、公司治理情況;公司主要業務、產品或者服務及公司所屬行業;報告期內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定向發行說明書還應當披露發行對象或者范圍、發行價格或者區間、發行數量。公開轉讓與定向發行的公司應按規定披露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而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公司披露年度報告即可。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比照公開轉讓說明書等的內容進行披露。對于臨時報告,只規定應將發生可能對股票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報送臨時報告,而未對重大事件進行列舉,只是對并購重組專門做了規定。除了股票公開轉讓的公司應通過證券交易場所要求的平臺披露信息外,其他掛牌公司可以自主選擇信息披露平臺。

《監管辦法》和《信息披露》是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部門規章,這較以往只由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自律規則加以規范的情況已有很大的進步。《監管辦法》中對不同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義務的規定具有區分性,把公開轉讓與定向發行的公司和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公司區分開來,規定后者只需披露年度報告。此外,掛牌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對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侗O管辦法》對掛牌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違法信息披露行為做了較詳細的處罰規定。

(二)我國三板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三板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問題是很明顯的。首先,三板市場信息披露缺少法律層面的依據。《證券法》上的發行披露并沒有涵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票發行,也未對非上市股票轉讓的信息披露做出規定。其次,原STAQ、NET系統公司和退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義務過于繁重。股份轉讓公告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季度報告皆是參照上市公司的披露標準來編制,臨時報告的披露義務甚至比上市公司的要求更高。根據“出身”不同而作不同制度設計,這一做法不乏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顯系權宜之舉。再次,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信息披露規則內容過于簡略,標準不夠合理?!缎畔⑴丁返囊幎ㄊ趾唵危踔廖磳δ甓葓蟾婧桶肽甓葓蟾娴木唧w內容進行羅列?!侗O管辦法》雖然對公開轉讓與定向發行的公司和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導致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但是對不同掛牌公司的區分性把握還不夠。最后,對違法信息披露行為的法律責任規定不足?!侗O管辦法》雖然已對信息披露中違法行為的處罰做出一些規定,還增加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但還是未提及違法信息披露行為的民事責任。

三、完善我國三板市場信息披露的思考

基于我國三板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不足,我們應立足于我國三板市場的特殊性,借鑒國外合理經驗,積極完善三板市場信息披露制度。

(一)建全信息披露規范體系

證券交易市場包括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所以《證券法》調整的范圍不應該僅限于場內交易市場,我國《證券法》下一輪的修法目標應將證券場外交易市場的信息披露納入其中。中國證券會已對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做了規定,但仍須等待做市商信息披露規則的出臺。此外,由于三板市場具有靈活、分散的特點,其信息披露規則可由行業協會加以具體規定,因此中國證券業協會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更加詳細的信息披露自律規則。這樣,由《證券法》、證監會部門規章、證券業協會的自律規則形成一個從上至下的多層次規范體系。

(二)制定統一且具區分性的信息披露標準

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中,從證券交易所退出而轉到三板市場的退市公司,應該同三板市場上的未達到主板、創業板上市標準的掛牌公司遵循同一套信息披露規則,而無需為其量身打造一套披露規則。因此,原STAQ、NET系統公司和退市公司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信息披露標準應統一,但這并不表示信息披露的標準是單一的。

《監管辦法》和《信息披露》中對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很低的,但投資門檻降低和做市商的引進等使三板市場具有更高的風險,因此應適度提高信息披露標準。為了不增加初創小型企業的負擔,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對掛牌公司進行區分。比如,可以按照股本總額的大小,將掛牌公司分為“大規模企業”(如大型的退市公司)、“較大規模企業”(如一般的退市公司和規模較大的非公眾公司)、“小規模企業”(如初創階段的高科技小企業)三種類型。劃分企業類型的標準可以是多元化的,目的是根據企業類型的不同實施差異化的披露標準。

(三)制定做市商信息披露規則

我國三板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做市商在市場上處于特殊地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他們有可能會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優勢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應注重對做市商的監管,規范做市商的信息披露行為,而首要的是制定完善的做市商交易成交報告制度。做市商對其每一次交易都應該進行信息披露,披露的內容應包括交易的核心事項,如股票名稱、代碼、價格、數量等,披露的時間可從有利于信息披露及時性和準確性的角度確定一個合理的時間限制。做市商的成交信息應由監管部門進行初步檢查,沒有明顯問題,即由其向社會公布。

(四)堅持自律為主的監管模式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的準入和持續監管將納入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范圍,然而根據三板市場的特點,公司信息披露行為應實行以行業自律監管為主,行政監管、司法監管為輔的模式。美日證券場外交易市場的監管是一個由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證券業協會和各證券交易市場共同組成的監管體系,而其信息披露的監管主要來自于證券業協會和各場外交易市場的自律管理。我國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信息披露的監管模式也是行業自律模式的有益嘗試。

(五)建立信息披露激勵和約束機制

首先,適時出臺自愿信息披露指引,其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強制披露信息的細化和深化,以提高強制披露信息的可信度和完整性;二是對強制披露信息的補充和擴展,以突出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競爭優勢”為目標全方位、系統化披露信息,展示公司未來的盈利能力和成長潛力。然后,按照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對掛牌股票進行分級標注,對積極進行自愿披露的公司股票標注較高級別,對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公司采取風險警示。

(六)追究違法信息披露行為的民事責任

掛牌公司或做市商的違法信息披露行為若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損害,應賦予投資者民事賠償請求權??梢越梃b國外集團訴訟的經驗,以民事基本法、公司法、證券法、訴訟法相互配合的機制建立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私人訴訟制度。還可以明確規定掛牌公司違規信息披露行為的行為方式、歸責原則、董監高的責任,為司法審判提供具體依據。這能有效激勵廣大投資者對掛牌公司和做市商的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監督,彌補監管部門的監管盲點,提高監管效率。

參考文獻

[1]顧功耘主編.場外交易市場法律制度構建[M].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4

關鍵詞:中期財務報告;自愿審計;管理當局;持股;第一大股東

中圖分類號:F239.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07)07-0108-05

一、引言

Watts and Zimmerman指出,審計、特別是外部獨立審計是降低成本的制度安排。但是,追本溯源,在美國的證券法要求強制審計之前,審計作為一種公司治理的機制業已存在。換言之,審計最初并非強制性的。Watts還拓展了Jensen和Meckling的理論,為經理人員和投資者試圖為了協調他們之間的利益沖突而產生了對外部審計的需求――這可以理解為審計的需求“動因”。中國資本市場中,1993年12月17日出臺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暫行規定》要求申請配股的公司提交經審計后的財務報告,“若申請日期距最近的財務年度截止日期超過六個月,還應附經審計的中期財務報表”。此后證監會又于1997日6月24日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編制1997年度中期報告若干問題的通知》,首次對于半年度報告應強制審計的情況做出了具體規定。我們還觀察到,伴隨著中期財務報告強制審計的產生,我國資本市場上也開始出現了中期財務報告自愿審計的情況,從1996年到1999年我國中期財務報告審計中自愿審計的比例分別為13.7%、27.7%、30.0%、30.6%,呈逐年增長的趨勢,這種現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Watts and Zimmerman(1983)的結論。為此,本文立足于中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中期財務報告自愿審計與否這一獨特的制度背景,以理論、信息假說和監督假說為理論基礎,力圖從第一大股東持股、管理當局持股等角度對產生中期財務報告自愿審計的“動因”進行檢驗。

二、文獻綜述

Chow研究了在1926年美國柜臺交易(OTC)和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中出現的年報自愿審計問題。從理論的角度出發,Chow分析了公司聘請外部審計的動機,認為公司特征(主要包括管理當局持股比例、公司杠桿和公司規模)將會影響:(1)管理當局同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管理當局的持股比例越低,沖突越嚴重,成本就越高,管理當局聘請外部監督的收益越容易超出成本,此時越有動機進行自愿審計。 (2)股東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公司資本結構中債務比例越高,這類沖突越嚴重,成本也越高,此時越有可能進行自愿審計。(3)公司規模越大,越有可能進行自愿審計。而審計則是為了緩解這些沖突而存在的,因此這些公司特征也將影響外部審計的需求,當利益沖突達到一定的激烈程度,公司聘請外部審計帶來的收益將會大于成本,此時公司就有可能進行自愿審計。

Chow、Ettredge et a1.以及Haw et a1.的研究都表明成本越高的公司越有可能進行自愿審計或及時審閱,審計或審閱需求是成本的函數。而上市公司的特征又會影響公司的成本,因而將會影響到公司的審計或審閱決策。影響外部成本的因素有:管理當局持股比例、財務杠桿、發行新的債務或股票、行業特征以及公司規模。其他監督機制中包含兩類內容: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主要是指內部審計師對中期財務報告的審閱,外部監督則以外部董事的比例為替代變量。在衡量增加的審閱成本方面,他們采用了公司規模、業務復雜程度、是否更換了審計師以及存貨和應收款占總資產的比例為替代變量。Hawet a1.認為盈利能力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因為在中國市場上,業績好的公司反而越有可能被認為進行了盈余管理,為此盈利能力強的公司將越有動機進行中期財務報告的審閱,以便將自己同進行盈余管理的公司區別開來。另外一個影響需求的因素是非流通股比例,非流通股比例越高的公司越可能為其大股東的利益服務,因而更傾向不聘請外部審計師進行中期財務報告的審計。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的實證研究較少涉及到中期財務報告的審計問題。根據我們所掌握的資料顯示,喻少華、張立民,陳玉清、郭傳慧從盈余管理的角度分析了中期財務報告的審計問題,但是二者得出了相反的結論。喻少華、張立民的研究發現中期財務報告審計不僅沒有減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為,反而使其操控性應計利潤的絕對值高出未經審計公司的2%。而陳玉清、郭傳慧的研究則發現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公司的操控性應計利潤顯著低于不進行審計的公司。之所以出現相反的情況可能是因為二者并沒有區分中期財務報告的強制審計和自愿審計,從理論上來說強制審計的公司(特別是申請配股、增發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公司,以及恢復上市的公司)更有動機進行盈余管理,而自愿審計的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更小,在此情況下將二者混和起來將無法得到一致的結果。

此外,Haw et a1.曾以1996年至1999年進行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中國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實證檢驗了進行中期財務報告自愿審計的公司特征及其市場反映。他們的研究發現上市公司是否選擇進行自愿審計與盈利能力和公司規模正相關,同非流通股比例負相關,銳明管理當局會通過自愿審計來承諾其披露了更為準確可靠的信息,目的是為了降低成本。此外他們還從市場反映的角度驗證了審計是否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其結果顯示中期財務報告進行審計的公司比未進行審計的公司有更高的盈余反映系數(ERC),自愿進行審計的公司ERC更高,說明投資者認為自愿審計公司的會計信息比強制審計公司的會計信息更可靠、更相關。此外,在Chow和Ettredge et a1.的基礎上,Haw et a1.還根據中國的特殊情況加入了三類啞變量:發行外資股的公司、IPO公司、聘請國際“五大”事務所或國內排名前五的事務所。

三、研究設計

(一)假設的提出

1.制度背景。我國的中期財務報告審計問題,包括是否應該接受審計、是自愿審計還是強制性審計的問題。我國于1991開始要求上市公司編制半年度報告,當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股票在該所上市交易的8家公司對外披露中期財務報告。1993年國務院又分別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披露中期財務報告。1994年6月,中國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

準則第三號(中期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試行)》,隨后分別于1996年、1998年、2000年、2002年和2003年進行了修訂。其中在2002年的修訂稿中用“半年度報告”取代了“中期財務報告”。

在我國,中期財務報告的強制審計最早出現于1993年12月17日,當時的證監會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暫行規定》,要求申請配股的公司提交“經有從事證券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年度財務報表,若申請日期距最近的財務年度截止日期超過六個月,還應附經審計的中期財務報表”。1997年6月24日證監會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編制1997年度中期報告若干問題的通知》,首次明確規定了要求對半年度報告進行審計的公司:(1)連續兩年虧損的;(2)公司在1997年下半年辦理配股申報事宜的;(3)擬定中期分紅(派發現金或者股票股利)、公積金轉股方案,并將在下半年實施的;(4)經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確認應當進行審計的其他情形。1997年12月25日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也將這一規定納入其中。2000年6月15日證監會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三號(2000年修訂稿》對要求審計的條件進行了修改,取消了“連續兩年虧損或被特別處理”這一條,增加了“募集增發”的條件。2001年4月26日出臺的《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中規定“發行人應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及由注冊會計師就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是否已消除或糾正所出具的補充意見;發行申請于下半年提出的,還應提供申請當年經審計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發行申請于上半年提出,預計發行時間在下半年的,應在中期報告公布后,補充申請當年經審計的中期財務會計報告”。2001年7月9日出臺的《關于擬發行新股的上市公司中期報告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了發行新股時應進行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情況。2001年11月30日出臺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又要求恢復上市的公司對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進行審計。

2.研究假設的提出。關系下,由于委托方和方效用函數的不一致,導致方往往以犧牲委托方的利益為代價來追求個人私利。所以,委托方應該對方進行有效的監督與激勵,這包括賦予管理當局一定比例的股權,借以促使方的利益與管理當局趨于一致。但是,當管理當局通常僅僅持有少量的公司股票時,管理當局就有背離股東價值最大化的機會主義動機。正如Jensen和Meckling指出的那樣,理性投資者會預測到這種機會主義行為,管理當局不得不承擔這種機會主義成本。管理當局為了為了消除這種機會主義成本,便采取了接受外部審計這種監督機制。一般情況下,管理當局持有的股份越少,機會主義動機也會越強,為此而承擔的成本也就越大,此時管理當局就更有可能接受外部審計,以減少機會主義成本。因此,本文從審計的監控假設出發,提出

假設1:管理當局持有的股份與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負相關。

Shleifer和Vishney認為股權的集中會減少管理者的機會主義傾向,有助于減少委托沖突。這是由于隨著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增加其經濟利益也加大,由此大股東為保護投資對管理當局的監督亦隨之增強,而且此時大股東的投票權和影響力也增大,使大股東更有能力控制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行為。因此隨著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增加,為了控制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行為,第一大股東要求公司接受外部審計的可能性增強。同時由于內外部信息的不對稱,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越大,其對可靠的財務信息要求也就會越強,因此要求公司接受外部審計的動機表現也就愈為強烈(審計產生的信息假設),因此本文提出

假設2: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正相關。

此外,本文還選擇公司的規模、獨立董事所占比例和資產負債率、最終控制人的性質作為控制變量,由于債權人同樣需求可靠的財務信息,從而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利益,我們預期這種保護意識會隨著資產負債率的上升而增強,因而資產負債率與自愿接受中期審計正相關。獨立董事的主要功能在于執行與股東利益相一致的政策。獨立董事的兩個因素可以促使他們完成自身的功能:一是獨立性;二是他們關注在勞動力市場的聲譽。上述兩種因素的存在使得獨立董事可以很好的保護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外部審計便是減少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動機從而維護股東利益的有效機制之一。因此獨立董事所占比例越大,其接受外部審計的可能性越大。規模越大的公司其內部的問題越嚴重,Chow認為公司規模是影響接受外部審計是否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為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公司進行利益轉移的空間也就越大,選擇接受外部審計以減少機會主義成本就顯得更為重要。因而我們預期公司規模同自愿接受中期審計正相關。

(二)樣本的選取

本文選取深、滬兩市所有報告中期財務報告①的上市公司作為樣本,其是否接受審計服務的資料來自于公司半年度財務報告(csrc.省略,中國證監會網站1。我們選取的年度區間為2002到2005年,樣本選取及剔除原則如下:

(1)配股和增發因素的影響而接受審計服務,并非出自自愿;

(2)數據不全的公司;

(3)ST、PT類公司;

(4)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干凈報告的公司;

最終我們得到3133家上市公司的數據,公司的財務數據來自于國泰君安公司開發的CSMAR中期財務報告數據庫,其余數據來自于CCER公司治理數據庫,統計分析我們應用Eviews軟件。各年自愿接受中期財務報告審計的總體情況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公司中接受中期外部審計正呈現逐年遞減的趨勢,各年接受審計的比例均不很高,05年僅為4.73%,四年平均約為10.60%。

(三)模型及變量定義

本文的基本檢驗模型如下:

AUDIT=C+β1MANA+β2FSR+β3FSN+β4DAR+β5IND+β6IZE+ξ

考慮到中期財務報告自愿審計研究中可能的內生性問題,本文借助于工具變量,進行了進一步的檢驗。,我們選擇公司盈利能力和公司成長性作為工具變量,原因在于公司管理當局和第一大股東均愿意持有成長性較好盈利能力較高的公司的股票。因此形成了下述兩個模型:

IliaNA=C+β7UDIT+β8ROA+ζ

(2)

FSR=C+β9UDIT+β10INCR+ζ

(3)

模型中涉及的各個變量的定義如表2:

四、研究結果及其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及變量的相關性分析

1.描述性統計結果

相關數據的描述性統計結果如表3:

由上面的統計數據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獨立董事所占比例平均值為0.3101,基本上達到監管當局對上市公司的要求。管理當局持股比例普遍偏低,國有企業在上市公司中間仍占到舉足輕重的地位,比例大約為75.35%。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平均尚可以達到43.25%。

2.變量之間的相關性分析

為了防止發生多重共線性,我們檢驗了各自變量之間的相關系數,結果如表4:

由表4結果可知,各自變量之間相關系數均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因此這些變量可以進入同一個方程。

(二)回歸結果及其分析

1.未剔除內生性影響的結果及其分析

采納模型1進行基本的檢驗,利用Eviews進行Logit回歸,結果如表5:

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模型整體P值僅為0.477629,在模型所有變量中只有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同我們預期相一致,與自愿接受中期審計顯著正相關。這一結果并不理想。我們認為可能的原因在于:

(1)由于上述模型所具有的內生性所導致的――第一大股東希望得到可靠的會計信息,這樣促使公司進行了中期財務報告的審計,反過來第一大股東又繼續增持該公司的股票。

(2)上市公司自愿接受中期審計,需要發生額外的巨額審計成本;

(3)上市公司接受中期財務報告的審計,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行為,這樣容易導致管理當局持有更少的公司股票。

下面我們將借助于工具變量、考慮內生性問題,再次進行檢驗。

2.考慮內生性的回歸結果

解決內生性的問題,往往可以通過兩步回歸或借助于工具變量、進行聯立方程來完成。本文選擇的是后一種方法。本文選擇公司盈利能力和公司成長性作為工具變量,原因在于公司管理當局和第一大股東均愿意持有成長性較好盈利能力較高的公司的股票。利用上文的模型2和3,進行豪斯曼檢驗(Hausman Test),本文發現了模型存在著顯著的內生性問題。為此,我們對上述模型(1)(2)(3)進行聯立方程的估計,因為工具變量的個數并不少于內生變量的個數,滿足聯立方程的回歸要求,所以本文選擇Eviews軟件中的工具變量法進行回歸,得到如下回歸結果如表6:

從回歸結果可以看出,模型整體上是顯著的,P值為0.019256,這說明當考慮了內生性問題以后,模型在整體上變得更佳。

考慮內生性問題滯后的回歸結果支持了假設1,管理當局持股在10%水平上顯著為負,說明了管理當局持股比例越多,其與股東利益越趨向一致,這樣就減少了管理當局的機會主義動機,接受中期審計的動機也變小,也可以同時減少審計成本。

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接受中期審計顯著正相關,支持了本文的假設2。這說明,外部股東對于財務信息的可靠性要求隨著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強,這樣間接驗證了審計產生的假說和信息假說。

資產負債率同預測的一致,即與接受外部審計顯著正相關,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上市公司的機會主義行為,保護債權人利益。

最終控制人性質呈現顯著負相關,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國有企業更不愿意接受中期審計。獨立董事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這可能是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僅僅是為了迎合監管層與監管政策的需要,獨立董事應有的作用未得到發揮。

公司規模同預期相反,呈現顯著負相關??赡艿脑蛟谟冢幠]^大的公司,接受中期審計的成本較高,從而不愿意接受審計。當然,這一問題有待進一步的檢驗。

五、結論與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5

關鍵詞:MD&A;會計準則;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2.053

MD&A是結合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所提供的財務數據,用文字對公司經營過程中所存在的風險以及不確定性進行表述。MD&A是以公司管理層的視角,通過文字的詳細描述幫助投資者了解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以及未來期間公司的經營、籌資、投資等各方面的情況。不僅需要對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情況回顧,如資產、業績、子公司等相關方面重大變化以及導致該變化的主要原因進行說明,而且需要對公司未來發展進行必要的展望,例如公司盈利預測等。

1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的閃光點

傳統的財務報告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僅僅只提供公司的歷史性財務信息,即使存在財務報表附注,其所能體現的公司相關信息也是有限的。并且,傳統的財務報告所體現的財務指標,對于毫無相關專業知識的投資者而言,需要通過其來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其難度不言而喻。MD&A無疑彌補了傳統財務報告的缺陷。

首先,傳統財務報告所提供的信息多為已經發生的,即歷史性的信息。公司目前的經營狀況不能代表其未來的狀況。投資者不僅希望了解公司目前的經營成果,更希望能夠通過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對公司未來的發展經營計劃、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有所了解,以便更好地進行投資活動。MD&A目前已成為上市公司年報、招股說明書等文件中必不可少的一塊內容,其最大特色在于不局限其所披露的信息具有前瞻性。前瞻性信息是SEC強制要求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必須披露的。

其次,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公司管理層往往能夠掌握更多的信息,而投資者只能通過公司對外披露的信息來了解相關的情況。當然僅靠這些信息并不足以讓投資者作出正確的決策。MD&A是管理者考慮到公司特色、環境等,根據財務數據對財務報表、附注沒有充足披露的信息進行補充和說明,對已經發生的重大事件進行解釋說明,對公司動態進行預測,同時探討公司經營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能夠使投資者擁有獲悉公司管理者自身對于公司經營發展情況的探討分析的機會,也因此被稱為管理層借給投資者的一雙慧眼。

傳統的財務報告只披露財務信息,而非財務信息在MD&A中大放光彩。證券市場的環境日益復雜,投資風險也必然不可避免,投資者面對琳瑯滿目的公司如何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僅靠每股收益等財務數據或者對財務數據進行計算來獲悉某公司的盈利能力等遠遠不夠。MD&A含大量非財務信息,如公司研發項目、人力資本等。這些信息活躍在上市公司各種財務報告中,已經成為多數分析師、投資顧問的新寵,也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市場價值,進而做出的決策也更為合理。

2 美國、中國的MD&A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最早在1968年的年度報告披露規定中引入MD&A。SEC認為應該披露對公司以后經營狀況產生重大變化的因素,希望公司的管理層能夠通過MD&A向投資者傳達其自身認為能夠體現公司價值及未來動向的重要信息。之后,對公司MD&A信息披露進行觀察,涉及公司披露信息的數量是否足夠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對已有的披露規定進行了一定的更改。1989年,美國為了使MD&A能夠更好地實現其存在的目的,同時,能好展現其適應性和實用性,對MD&A披露出臺了相關的解釋公告和明確的指導說明。然而,大部分的公司并沒有很好地進行MD&A的信息披露。由于MD&A多為文字性描述,且容易受到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公司管理者很容易運用文字游戲,使用特殊的表達方式引導投資者產生錯誤的認識,做出非本意的投資決策。其次,由于MD&A并不像財務報表那樣容易進行審計,公司管理層沒有法律約束,難免導致其準確性、合理性無法得到保障。

SEC認為,會計準則隨著歷史的變遷在數量上日益繁多,其復雜程度也日益劇增。影響巨大的安然事件就給了美國甚至全球一記警鐘。安然公司盡管提供了大量的MD&A,但是其是否有用?這些信息難懂繁多,對于投資者來說理解都難,又談何運用,這也就使得安然通過復雜的特殊目的主體等進行了大量的融資。公司根據會計準則做出的報告僅僅只是滿足于形式,并沒有滿足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實質。準則制定者希望公司能夠提供的是清晰明了的報告,并且能夠主動地對相關重要信息進行披露。同時,也需要對公司的披露進行必要的監管。因此,美國在2002年出臺的《薩班斯法案》,其中對于相關文件中MD&A信息披露的要求大大提高。2003年,為了加強對MD&A的關注程度,美國又出臺了MD&A的披露指引。隨后,美國又陸續對MD&A相關規定進行了修正,保證規定能夠跟上時代的腳步,適應當前的商業風險,解決復雜的財務所導致的問題。

中國對于MD&A的起步較晚,其最早在2001年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1號――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招股說明書》引入了MD&A。要求公司的管理層不僅限于財務方面,考慮到今后盈利預測及經營目標,從已知的、難以通過財務報告獲知且很大可能會影響公司狀況的重大事項分析。同時也需要簡單明了地分析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隨后在2002年6月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也對MD&A做了類似的要求。2005年12月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做了修訂。修訂后的準則以對報告期內經營情況進行回顧和對未來發展進行展望兩大塊為主,對具體信息的披露又做了進一步詳細的要求,尤其是管理層討論與分析前瞻性信息的披露。公司需要考慮自身所處的行業環境、今后公司發展可能面臨的機遇與挑戰。2006年5月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1號――上市公司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相應也增加了對MD&A的要求。同年的12月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要求MD&A必須作為不可缺少的一塊出現在公司的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中。隨后,證監會認為在MD&A中不能忽視宏觀經濟趨勢改變對公司造成的影響,例如本國經濟市場以及國際市場的發展、相應的貨幣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在考慮各種影響因素后,再進行相關的討論與分析。在2009年12月對創業板上市公司也進行了相應的要求,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0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但對于毫無專業知識的投資者而言,MD&A的可讀性也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在2012年9月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的修訂中提到公司應該采用圖表與文字相結合的形式對報告期內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重要事項進行簡單明了的說明。2013年3月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0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要求對主營業務經營狀況進行披露,包括無形資產、核心競爭能力、核心技術團隊等變動對公司的影響、重要研發項目進度、重要風險及困難等。2013年6月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1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要求簡要對報告期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介紹。在隨后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7號―要約收購報告書》以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中重組對公產生的影響做了進一步加強。對交易標的行業特點和經營情況以及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未來發展前景、當期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的影響進行詳細的討論與分析。2015年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也相應做了根據重組對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未來發展前景、當年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的影響進行詳細分析的要求。

美國根據市場各參與主體利益博弈的結果,考慮到其特有的經濟環境,對MD&A信息披露質量的相關規定做了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在歷史的考驗中也不斷地更正。相對于我國發展稍晚的MD&A相關的規定,美國的規定無疑更為成熟,可以為我國MD&A發展發揮一定的借鑒、指導作用。

3 MD&A信息披露的現狀

中外學者對于MD&A實證發現其信息披露質量越好,盈余預測的錯誤和離散度就越低,而且MD&A的信息披露具有有用性,能使投Y者做出合理決策。被稱為十大財務報告挑戰之一的MD&A,其存在的意義也得到理論界與實務界的認可,投資者對MD&A的信息披露有很大的需求。

目前,上市公司對外披露的信息多為歷史性的,前瞻性信息較少,尤其是公司未來發展機遇、發展戰略和經營計劃方面的信息。這是已經真實存在的歷史性信息并不需要進行預計,相應公司面臨的風險也較小。信息披露質量不僅僅需要滿足數量上的要求,更需要保證質量上的要求。沃倫?巴菲特就說過信息披露核心問題不是披露的多少,而是其質量是否過關。公司披露的信息有用成分并不多,相對簡單,并沒有對投資者需要的信息進行實質深入的剖析。而且公司無論經營好壞都或多或少存在報喜不報憂的情況,這也就導致了投資者出現MD&A展示的公司情況與自身了解情況不一致的感覺。MD&A要求以圖表結合文字的形式進行披露,文字性的表達往往更容易被管理層操縱,研究表明,管理層可以利用這些非財務信息來掩飾其盈余操縱行為。但是由于不同的人對于同樣的事情就會產生不同的看法,并且對于重大事項未來發生的可能性并不容易量化,這也就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證監會應該加強對于前瞻性信息的披露要求,鼓勵公司主動自愿地進行相應的披露,提供詳細的指導,在制定準則的同時要考慮關注準則執行是否及時徹底,避免脫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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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翔,馮崢.會計信息披露需求:來自證券研究機構的分析[J].會計研究,2006.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6

一、關于重要性原則的運用基礎

企業在確認、計量和披露各中期會計報表項目時,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重要性原則是企業編制中期財務報告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原則。誠然,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報告時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則,只是比較而言在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重要性原則顯得尤為重要。企業在判斷重要性程度時,應當以中期財務數據為基礎,不應以預計的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因為有些對于預計年度的財務數據顯得不重要的信息對于中期財務報表來說可能是重要的。換言之,該信息對于理解年度會計報表而言并不十分相關,但是對于理解中期會計報表而言是相關的,企業應當在中期財務報告中披露這些信息。例如,企業中期中發生的有關會計政策變更、合并會計報表范圍的變動、投資損失、罰款支出、關聯交易、承諾事項等,有的在全年看來,與預計的全年有關數據相比較,還達不到重要性水平,但在中期看來,與中期的有關數據相比,已經達到重要性水平,那么此時就應當如實予以披露。也就是說,在中期財務報告中,重要性水平的對比基礎,應當以中期期末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總額、中期的營業收入總額、中期的凈利潤總額等直接相關項目的數據作為比較基礎。

二、關于會計估計

基于中期財務報告的編報時間一般比年度財務報告短,有關編報要求相對于年度財務報告也有所放寬,對外披露的時限比年度財務報告短(以上市公司為例,季度報告披露的時間是一個月,半年度財務報告的披露時間是兩個月,年度財務報告的披露時間是四個月),再加之企業和社會公眾存在年度財務結算的行為習慣,所以,在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中期財務報告的會計計量相對于年度財務報告而言,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于會計估計。例如,在編制中期財務報告時,中期期末的存貨盤點、往來款項的對賬、有關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中期所得稅的計列、合并會計報表內部交易的抵消等,一般都不可能像年度會計決算那樣全面詳細、嚴格規范、計算準確,而是在更多的程度上依賴企業會計人員的估計,以便按照及時性的原則披露中期會計信息。

三、關于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一般情況下,企業的各項收入往往是在一個會計年度的各個中期內均勻發生的,各中期之間實現的收入差異不會很大。但是,并非所有的企業都是如此。有的企業存在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收入,而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則往往集中在會計年度的個別中期內。對于這些收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中期財務報告》的有關規定,企業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當在中期會計報表中予以預計或者遞延,即企業應當在這些收入取得并實現時及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當為了平衡各中期的收益而將這些收入在會計年度的各個中期之間進行分攤。其理論依據是中期財務報告的“獨立觀”而非“一體觀”。但是如果季節性、周期性或者偶然性取得的收入在會計年度末允許預計或者遞延的,則在中期會計報表中也允許預計或者遞延。與此同時,這些收入的確認標準和計量基礎應當嚴格遵循《企業會計準則――收入》、《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企業會計準則――租賃》等的規定。在實際工作中,季節性收入的企業有供暖企業、冷飲企業、農業企業、旅游企業、某些零售企業等;周期性收入企業有滾動開發型的房地產企業、軟件開發企業;偶然性收入如退稅收入、財政補貼收入、政府獎勵收入、稅收返還等。

四、關于會計年度中不均勻發生的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通常情況下,與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有關的費用往往是在一個會計年度的各個中期內均勻發生的,各中期之間發生的費用不會有較大差異。但是,那些諸如員工培訓費、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費等,則往往集中在會計年度的個別中期內。對于這些會計年度中不均勻發生的費用,企業應當在發生時予以確認和計量,不應當在中期會計報表中予以預提或者待攤。也就是說,企業不應當為了使各中期間收益的平滑化而將這些費用在會計年度的各個中期之間進行分攤。這樣處理的理論依據同樣也是中期財務報告的“獨立觀”而非“一體觀”。做這樣的規定,一方面可以提高中期財務報告信息的可靠性、真實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企業在中期通過對不均勻發生費用的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而人為調節企業經營業績的情況。

五、關于中期會計報表的格式

企業在中期末除了需要編制中期末資產負債表、中期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之外,還應當提供前期比較會計報表,以提高會計報表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在中期財務報告中,企業應提供以下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包括本中期末資產負債表和上年度末的資產負債表。以2003年第2季度財務報告為例,資產負債表包括2003年6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和2002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包括本中期的利潤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潤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上年度可比期間的利潤表包括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潤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利潤表)。以2003年第2季度財務報告為例,利潤表包括2003年4月1日至6月30日即本中期利潤表、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即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潤表,200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即上年度比較會計報表可比中期利潤表、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即上年度比較會計報表年初至中期末的可比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包括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以2003年第2季度財務報告為例,現金流量表包括200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即上年度可比會計報表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現金流量表。

六、關于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

會計報表附注是會計報表信息的補充說明,根據及時、相關、重要和成本效益原則,中期會計報表附注的編制應當依據以下三項基本要求:一是中期會計報表附注應當提供比上年度財務報告更新的信息,無需重復披露在上年度財務報告中已經披露過的、相對并不重要的信息;二是中期會計報表附注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本中期注意的交易或者事項,對于那些會影響中期財務報告信息使用者的決策但未在中期財務報告的其他部分披露的重要信息,也應當在中期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三是中期會計報表附注的編制應當以年初至本中期末為基礎,以使對重要性作出較為合理的判斷。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季度財務報告附注,只需披露如下內容:1、與前一定期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以及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的重大變化及影響數;2、季度財務報告采用的會計政策與年度財務報告的重大差異及影響數;3、應納入財務報表合并范圍而未予合并的子公司名稱及未合并原因。半年度財務報告附注要求包括以下內容:1、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與會計差錯更正的內容、原因及影響數;2、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的重大變化、原因及影響;3、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如有)涉及事項的有關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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