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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藝術作文范文1
【關鍵詞】民族民間藝術;傳承;保護;宣傳教育;推廣交流
一、基層文化館應廣泛深入開展普查工作,為保護和傳承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打下夯實基礎
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的一大特點,就是大量蘊藏于民間,蘊藏于基層民眾之中。因此,基層文化館、站作為文化系統中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文化單位,對優秀民族民間藝術的保護和傳承有著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護和傳承民族民間藝術也是文化館工作的主要職責之一。作為基層文化館,想要深入開展優秀民族民間藝術的普查工作,就必須先摸清轄區內的優秀傳統民族民間藝術的家底,有針對性地統籌做好保護、傳承工作,成立專門機構,抽調專人或聘請專家開展普查工作。在科學認定的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使傳承優秀民族民間藝術在社會中得到確認、尊重和弘揚。
二、基層文化館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對保護、傳承民族民間藝術工作的認識
要保護好民族民間藝術,要拓寬傳播的渠道,最終目標就是要使民族民間藝術深入民心,并且走出國門,成為中國先進文化的一部分,成為世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此,作為基層文化館的工作人員自身也應該有一個宣傳教育、提高認識的意識。要真正認識到保護和傳承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是凝聚民族情感、增進民族團結、振奮民族精神、維護國家統一的重要文化基礎,對弘揚中華文化、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有效保護相關資料及文獻
中華五千年的優秀文留下了許多的古籍文獻資料,它們也是民族民間藝術的物質載體,對其傳承有這無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經過主觀人為的編篡、刪修,以及因承載介質或時代、自然等因素造成減損流失,因此,對它們的保護刻不容緩。應當把它們放進收藏機構,做好登記工作,對缺頁進行修補,請專人做好保護與管理工作。除此之外,還應當加強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進文化典籍資源數字化,利用縮微、影印、掃描等現代技術,對各類古籍文獻進行整理與研究,并以電子數據的方式提供使用。對特定的技能技巧進行“口傳心授”之外的“物化”傳承,包括運用錄像、錄音、照相、文字記錄等手段形成的資料,也要妥善保管。
(二)組織開展學校教育活動
要系統地傳播民族民間藝術,應該將其作為一門專門的課程獨立于語文、歷史等其他各科。另外,還要在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作為必修課程,由相關專業背景的老師進行教學與科研,提升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教育層次與質量,加大教育宣傳力度。
(三)利用現代傳媒向群眾宣傳中國優秀民族民間藝術
利用現代高科技傳媒宣傳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是其普適性宣傳,將優秀的中國傳統文化和地方資源融入文學藝術、影視戲劇、服飾搭配、墻體或街面廣告、公益宣傳中,滲透在網絡、報刊、廣播、文化交流、旅游觀光中,面向社會大眾,重新喚起社會大眾了解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的熱情。通過這些媒介宣傳,使中國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能普及得更廣。我們要深刻認識到,一個民族深層文化基因的改變,必然帶來民族個性的變異和扭曲以及民族特征的弱化甚至消亡。我們應該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實做好民族民間藝術的保護和傳承工作。只有自身認識提高了,才能喚起我們的自覺意識,才能在工作中煥發出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真正地、切實地做好非遺保護、傳承工作。
三、制定科學的保護規劃、落實具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還必須要重視和加強對傳承人的保護與培育
要正確處理好民族民間藝術的保護與傳承、開發與利用以及中央與地方、當前與今后如何對待。首要的是優秀民族民間藝術在得到及時搶救和有效保護的前提下,按照自身的規律得到有效的繼承和健康的發展。傳承人是民族民間藝術的重要承載者和傳承者,傳承人能否正常開展傳承活動,能否有序傳承、接替,直接關系到非遺項目的存續和消亡。因此基層文化館、站一定要重視對傳承人的保護,支持和幫助他們開展授徒、傳藝、教學、交流活動,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傳承活動中的具體困難。首先,可以公開部分傳承人的資料信息,在社會上尋找傳承人弟子,通過師徒雙方自主選擇的模式確定一批師徒結對,開展免費帶徒、傳授技藝,為優秀民族民間藝術傳承后繼有人提供有力保證。其次,也可以努力開展優秀民族民間藝術進校園活動,掀起未成年人傳承傳統文化熱潮,把傳承民族民間藝術精髓與加強未成年人文化藝術建設緊密結合。努力克服在傳承中人為地加進現代元素,使之變成洋不洋、土不土的“四不像”,杜絕把保護和傳承優秀民族民間藝術變成鬧劇等錯誤傾向。
四、創新機制,加強異地交流,把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向外推廣,打破保護與傳承的困境
做好優秀民族民間藝術的保護與傳承工作,還必須制定科學的保護規劃、落實具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規劃的優劣,直接關系到優秀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傳承工作的成敗。
(一)組織開展民俗活動
中國優秀民族民間藝術的保護與傳承要有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時代意識,創新機制,加強異地交流,堅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古為今用、西為中用的原則。我們在保護優秀民族民間藝術中,政府或企業應當提供一定經費的贊助,以減輕百姓或民間民俗組織的經濟壓力;還應在民俗活動的規模、范圍、形式、內容上不斷延伸,不斷擴大。以優秀傳統文化為內容而顯示出活力,形成街區、村落優秀民族民間藝術保護與產業文化良性運作的互動模式,這樣它才具有文化保護空間的特性。
(二)使用互聯網提高傳播效果,加強異地交流
互聯網時代被稱為第三次工業革命。其無遠弗屆,不須特定地點,不須超大的空間,同步及時的傳播特性,使其成為當下這個時空背景下推廣民族民間藝術非常重要的選擇。以往的民族民間藝術推廣可能是一個展覽、一場演出,或者一項活動,這些都只是點的效應。但互聯網具有穿透性的整個面的優勢,這一點沒有任何載體可以比肩或取代的。所以,以何種形式包裝與行銷傳統文化,是當下最大的課題。因此,讓民族民間藝術用通俗的方法獲得通俗的影響力,應該是互聯網時代民族民間藝術重獲新生的途徑。由此可見,制定科學的民族民間藝術對外交流與保護傳承工作規劃的重要性。想要創新機制,加強異地交流,把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向外推廣,就要打破保護與傳承的困境。我們在制定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對外交流制度和方案時,一定要從實際規劃出發,根據每個項目的不同情況具體分析,制定出有針對性的保護傳承與對外交流制度和具體措施。把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向外推廣,打破保護與傳承的困境。西方文化中包含的科學精神、民主思想、法制觀念等文明成果,我們應當將之吸收和消化,使之中國化,成為中國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中渾然天成的一部分。
民間藝術作文范文2
在全縣人民投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之際,縣委、縣政府審時度勢,開展“文明**行動”,深入推進“后花園”建設,這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在要求,更是全縣人民的共同心愿。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是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支重要力量。弘揚愛國衛生精神,崇尚文明生活方式,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做文明市民,建文明**,是歷史賦予當代安義青少年的光榮使命。為此,共青團安義縣委響應縣委、縣政府號召,向全縣廣大青少年發出倡議,希望全縣青少年勇于向不文明行為宣戰,自覺創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通過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父母、影響家庭、影響社會,為早日把我縣建成**“后花園”,打造成為全省“三個最佳”而努力奮斗。
一、做文明行為的宣傳者。廣大青少年要充分發揮自身的特點、優勢,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共青團和少先隊活動,走進社區和農村,廣泛開展革除陋習、樹立新風的宣傳教育。幫助群眾深刻認識不良陋習的危害,增強社會公德意識,用文明的方式影響他人,用生動的形式營造氛圍,倡導全社會形成科學文明健康的好風尚。
二、做文明行為的實踐者。廣大青少年要領風氣之行,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嚴于律己,身體力行,從自己做起,從日常生活入手,時刻警示自己、約束自己、反思自己,帶頭革除“隨地吐痰、亂拋亂倒、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飯前便后不洗手、食用野生動物、不勤洗手換衣”等生活陋習,樹立良好的生活習慣,養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實現行動塑造文明市民新形象。
三、做文明行為的監督者。在建設**“后花園”工作中,廣大青少年不僅要做文明行為的宣傳者、實踐者,還要當好文明行為的監督員。要以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加強對社會公眾行為的監督,及時勸阻身邊的不文明言行、習慣和生活方式;要積極參與創建“青年文明號”、青年志愿者“一助一”、少年兒童“小手拉大手,共創新生活”、“城鄉手拉手,我們講衛生”等主題活動,激發人們內在的道德潛質,為文明社會的建立而取得廣泛的社會認同。
青少年朋友們,深入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是建設城郊型、開放型綜合經濟實力強縣的精神基礎,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使命。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告別陋習,樹立新風,做文明市民,為建設**“后花園”和城郊型、開放型綜合經濟實力強縣,做出應有的貢獻。
民間藝術作文范文3
當今社會的改革開放,給文學事業帶來了根本性的變化,文學呈現出一種多元化發展的勢態?!爸袊膶W的發展已經進入了一個難以確立代表性傾向的多元化文學階段。
沈從文的小說創作與民間文學關系密切。民歌、民間傳說及民間故事對沈從文小說的內容有著明顯而廣泛的影響。這主要表現為:在內容上沈從文小說對民歌的大量運用,對民間傳說、民間故事的改寫,對民間意象的廣泛采用;在敘事模式、敘事框架上對民間文學的借鑒及文體意識的自覺;在表現手法上,民間文學則影響了沈從文小說文本語言、人物形象之特征等。
民間文學在漫長的時間與巨大的空間中世代傳襲的事實,證明她有著巨大的藝術魅力。這種魅力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
民間文學創作充滿了自由的歡樂精神。世有假詩文,無假山歌。老百姓的創作出自人類的生命本能要求,這種本能遵循著弗洛伊德的“快樂原則”或巴赫金的“狂歡精神”,而與悲觀主義絕緣。例如無處不在的民間笑話,就是民間歡樂精神的典型表達形式。笑話中永遠充滿了樂觀的人生態度,敏銳的觀察能力與睿智的思維技巧。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尋找歡樂,通過語言藝術加工、生產和消費更多的歡樂。在當代社會,民間文學的許多體裁,如神話、史詩、歌謠等,都在萎縮和消亡,唯有笑話一枝獨秀,仿佛是一個永遠開心的精靈,通過酒桌、電腦網絡、手機短訊,在灰色的塵世中跳著,笑著,奔跑著,舞蹈著,在麻木的世俗生活上空飛翔。
民間文學充滿了浪漫的理想主義。這種理想主義風格在許多方面都有表現。從主題看,民間敘事作品大都具有濃厚的道德傾向,無論惡勢力多么強大,善的力量總是取得了最后的勝利,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從人物看,民間創作中的正面主人公形象總是完美無缺,美到極致,善到極致,成為民眾的道德楷模與精神榜樣。從意境來看,現實生活可能沉重乏味,但民間文學中的世界卻無比美麗。如同恩格斯在評價德國的民間故事書中所說的那樣:“民間故事書的使命是使一個農民作完艱苦的日間勞動,在晚上拖著疲倦的身子回來的時候,得到快樂,振奮和慰藉,使他忘卻自己的勞累,把他的貧瘠的田地變成馥郁的花園。民間故事書的使命是使一個手工業者的作坊和一個疲憊不堪的學徒的寒傖的樓頂小屋變成一個詩的世界和黃金的宮殿,而把他的矯健的情人形容成美麗的公主?!?/p>
民間文學充滿了飛揚的想象力。眾所周知,想象力是人類藝術創作和科學發明必不可少的心理素質之一。在民間幻想故事中,現實物理世界的束縛被徹底打破,神界、人界、鬼界、精靈界從空間上融為一體,過去、現在、未來從時間上被連接溝通。人與神直接交流,自然萬物隨意變化,人、神、精靈不僅精神上互滲,形體也相互轉化,在幾乎沒有任何障礙的時空背景下,人們的想象力自由翻飛,這對人類尤其是兒童想象力的培養具有極大幫助。難怪魯迅先生直到晚年還對美女蛇的故事、《山海經》圖津津樂道。
民間文學還充滿了哲理。別林斯基曾說:任何一個民族都有兩種哲學:一種是學術性的,書本上的,莊嚴而堂皇的;另一種是日常的,家常的,平凡的。誰要描繪社會,誰就得熟悉這兩種哲學,而研究后者尤為必要。在民間寓言中,民眾將哲理寓于故事,使聽眾更易理解和接受。例如有個《抬驢》故事,講一老人帶孫子趕集,當他自己騎驢時,人們說他不知心痛孫子;當孫子騎時,人們又說不尊敬老人;兩人一齊騎上去吧,人們說他們不知痛惜牲口;兩人都不騎吧,人們又說他們是傻瓜,有驢子不知道騎。怎么樣做都不行,兩人只好將驢抬起來走,但這樣做卻更讓人們笑話。這個寓言把做人處事要有主見的哲理就講得非常透徹。還有個《對哄》的笑話,說從前有個小孩常流鼻涕,他父親叫他把鼻涕揩掉,并答應揩干凈后給他一元錢。接下來兒子跑出屋,很快又轉回來,找老子要錢。老子見兒子鼻孔下面只剩兩道紅溝,就笑著說:“我是哄你的!”兒子“哼”的一聲,又將縮進鼻孔的兩條鼻涕淌到外面來,笑著回答說:“我也是哄你的。”這個搞笑的場面,讓人們對“子學父樣”的生活哲理留下難忘的印象,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
在民間文學創作中,哲理與詩意常常能非常完美地結合在一起。寧靜的原始森林中,池中的天鵝脫下羽毛衣,變成了絕色的仙女;小小的青蛙兒子,不僅能幫父母干農活,還以哭、笑、跳等方式娶到了最善良美麗的姑娘,待他脫下蛙皮,又變成了一個年青英俊的天神;從灰鶴口中救了條小白蛇,卻得到了一顆能聽懂所有動物語言的寶石……民間童話像一個頑皮的小天使,用他的魔棒隨心所欲地變出各種神奇的時空幻想,但仔細咀嚼,這些象征又是那么合于情理,那么美麗動人!
民間文學創作有高超的語言技巧。掌握文字需要接受相當的訓練,口語卻是庶民與生俱會的本領。民間社會中,許多普通人都有極好的語言天賦。我們看一個例子:一個好吃的人,瞄中哪碗菜了,哪碗菜就只有他的搞場,旁人很難吃上嘴。這天,他在人家屋里做客,瞄中了一大碗雞湯。雞湯碗里只放了一把湯瓢,他拿起連舀直舀,硬不松手。滿桌的人都把他望起,他才勉強停住,將湯瓢放回碗里去。剛剛放穩,他又去拿。坐在他對面的那個客人好氣又好笑,也伸手去拿時,遲了,湯瓢又被他捏在手里啦!拿到了他還跟對人家講客氣話:“你看我拿得到哩,你不屑跟我遞得口沙!”又舀。舀了又做樣子把湯瓢還原。才還原又去拿。這一下,對家的手快,將湯瓢抓到手了,滿桌的人都看他再怎么講。他說:“嘿,你已經拿到手啦?我正想給你遞過來的呀!”
這個故事只有200多個字,焦點集中在餐桌上的“湯瓢”之上,幾個動作和對話,就將好吃者的形象活畫了出來,其白描技巧令人嘆服。如果加上講述者的語音、動作、表情,與聽講者的現場氣氛互動配合,其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可以想見。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民間語言的豐富表現力。
民間藝術作文范文4
論文關鍵詞 民間文學 藝術作品 非物質文化遺產 著作權
一、烏蘇里船歌案案情簡介
1999年,歌唱家郭頌在中央電視臺舉辦的晚會上演唱了《烏蘇里船歌》,央視主持人在該晚會上強調該歌曲由郭頌原創而非赫哲族民歌。之后,北京北辰購物中心發售了標明郭頌為該歌曲原創作者的出版物。黑龍江省饒河縣四排赫哲族鄉人民政府由此以郭頌、中央電視臺及北京北辰購物中心為被告提起訴訟,稱《烏蘇里船歌》侵犯了赫哲族民歌的著作權,對三被告提出相應的訴訟請求。法院一審判決《烏蘇里船歌》系根據赫哲族民歌而來的改編作品,要求三被告承擔相應責任;三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并指出鄉政府的原告資格存在爭議。二審法院肯定了鄉政府的原告資格,維持一審判決。至此,鄉政府在本案中勝訴。
二、烏蘇里船歌案引發的法律問題
(一)以鄉政府作為原告所存在的爭議
本案中,鄉政府是否擁有原告資格十分值得探討。一審法院將鄉政府視為有資格的原告。二審法院則就被告的上訴理由具體闡述,認為依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鄉政府可以作為赫哲族群體公共利益的代表,而民歌作為一種精神文化財富屬于赫哲族群體利益的一部分。故鄉政府擁有原告資格可以就侵權行為提起訴訟。
本案中,鄉政府確實是為了赫哲族整個民族的利益而提起了訴訟。但鄉政府在法律上是否能作為原告,法院沒有提供具體的條文依據。根據案件當時的情況,相關法律大致如下,但在適用上大多都存在不妥之處:
1.《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代表人訴訟制度
《民事訴訟法》對代表人訴訟規定了兩種形式,區分依據是訴訟當事人的人數是否確定。無論是哪一種集體訴訟,都以推選代表人作為訴訟進行的基礎。根據1992年的司法解釋,對代表人的人數進行了規定,因此推斷此處的代表人一般認為是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組織。由此,《民事訴訟法》的代表人訴訟制度無法作為鄉政府原告資格的依據。
2.《民法通則》就侵害知識產權的民事責任作出的相關規定
暫且不論赫哲族民歌是否屬于著作權法上的作品,即使該“作品”可以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由于當時《侵權責任法》尚未出臺,對于知識產權的侵害只能適用《民法通則》中關于侵權責任的相關規定。法院僅以鄉政府代表了赫哲族的利益而疏于對鄉政府原告資格的確認,從法律程序上而言不夠謹慎。只有當法律有明文規定時,鄉政府才可以成為該案的訴訟主體。
(二)以著作權作為保護手段所存在的困境
一審法院認為,赫哲族民歌應作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受法律保護。二審法院在這一點上與一審法院一致。但是,兩個法院都沒有就這個問題提到其受哪個或哪些法律保護。從判決書最后所列的適用法律來看,引用的依據應該是《著作權法》第六條,即“另行規定”。我國法律沒有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作出明確定義,僅在白秀娥訴國家郵政局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應為民間世代相傳的、長期演變、沒有特定作者,通過民間流傳而逐漸形成的帶有鮮明地域色彩、反映某一社會群體文學藝術特性的作品,如民歌、民謠、蠟染等。本案中法院明顯是引用了《著作權法》中關于作品及改編權的規定而判斷被告侵權。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辦法遲遲未出臺的狀態下,其是否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是法院一直回避的一個問題。對于當事人以此為理由所作出的陳述,法院通常不會正面評判,而是改為判斷爭議內容是否屬于《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僅在張正等與馬卉欣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中,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曾指出,“雖然著作權法規定: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由國務院另行制定保護辦法,國務院對此尚未明確規定,但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仍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范圍?!钡蠖彿ㄔ簺]有就這個問題進行任何的解釋,也沒有再提及第六條,而認為所涉“作品”屬于《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 。至此,可以認為司法實踐中對這個問題始終存有保留態度。
此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仍存在一定的差異。首先,就本案而言,著作權保護的只能是那些具有確定創作主體和特定表達形式的民歌作品?!吨鳈喾ā匪Q的作品,其權利人為作者或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案中權利人是赫哲族整個民族,無法將其歸屬于任何一類權利人之中。即使允許鄉政府作為整個民族的代表,在民族分布不那么集中的情況下,確定代表也會變得尤為復雜。而且,對于既得利益的分享,也難以形成公正有效的制度。其次,在保護期限的問題上也存在沖突。無論是著作權、商標還是專利,都規定了固定的保護期限,這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大特點。但民間文學藝術的延續性使得其無法適應知識產權保護的時間性要求。此外,著作權法也不能體現民間文學藝術所體現出的公共利益?;谝陨显?,也不難理解為何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需要另行規定。
三、關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的法律思考
(一)加快《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的出臺
正如之前所述,隨著越來越多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糾紛,如果相應辦法沒有出臺,將使得類似作品的權利處于不穩定的保護狀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辦法得不到落實,法院就無法在判決中直視當事人以此提出的抗辯。2014年9月2日,國家版權局就《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公開征集意見,目前意見征集已經結束,正等待有關方面進行最后的修改及審議。此次的征求意見稿中不乏許多亮點,例如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了開放式定義、允許保護外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確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歸屬于群體、明確了權利內容及保護期、使用授權機制、專門機構與著作權人對使用報酬的共同管理等制度。在意見征求階段,許多專家學者紛紛建言獻策,就權利歸屬應歸于傳承人還是群體以及使用報酬的管理提出了諸多意見。筆者認為無論采取哪種模式各有利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由于其集體性、地域性、繼承性等特點,其本身便存在一定的立法難度。采取何種模式并非關鍵,重要的是與其他法律的銜接,以及相應的配套管理措施能夠保證權利的實現。希望國家版權局能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推動該條例早日得到落實,以填補法律空白,一些補充或改進可以在試行之后得到修正。
(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與相關法律的協調
民間藝術作文范文5
[關鍵詞]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法律保護;必要性
一、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與一般作品法律概念的界定
有關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定義,國際上至今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突尼斯著作權樣板法》下定義指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指在某一國領土范圍內可以認定由該國國民或種族群體創作、世代相傳并構成其傳統文化遺產的基本組成部分的一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在《保護民間文學藝術表達,防止不正當利用及其他損害國內示范法條》中指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由具有傳統文化藝術特征的要素構成,并由某一國家或地區的一個群體或某些個人創制并維系,反映該群體之傳統藝術取向的全部文學藝術產品。我國學者在盡可能廣泛的法律意義上,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包括大多由身份不明但被推定為某特定國家國民的作者創作,從該國種族群體的傳統特有形式演變而來的所有的文學和藝術作品。綜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通常既沒有確定統一的版本,也沒有明確特定的作者,是由某社會群體而非個人創作的流傳于民間的諸如歌謠、音樂、戲劇、舞蹈等文學藝術形式,如我國的《阿凡提的故事》、歌曲《在那遙遠的地方》等等。
筆者認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可以通過著作權立法保護是因為它具有一般作品的共同特征。首先,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和一般作品一樣,是某一特定群體在特定地域文化基礎上集體構思、獨立完成的,體現了該群體特有的文化特征,具有獨創性;其次,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具有與一般作品一樣可以通過印刷、繪畫、錄制等手段進行有形復制;最后,與一般作品一樣,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承載著特定群體的文化身份,體現著這一群體的文化特征,是思想和情感的表達形式。
而保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道路的艱難在于其與一般作品具有明顯的差異。首先,創作主體不同。一般作品的創作主體通常是特定的自然人,而大多數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由特定群體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集體創意、相互協作完成的。當然,也有眾多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起初是由個人完成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始創作人已無從得知,而且無數代傳承人對其進行了加工和完善,完全可以看作群體創作的產物;其次,著作權的保護期的差異。由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無法確定具體主體,因此不能適用我國著作權法的“作者終生及死亡后五十年”的具體規定。而且,由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具有明顯的承襲性,群體成員在其流傳的過程中會不斷為其注入新的元素與內容,可以說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總是處于不斷的創作過程中,沒有著作權法上“發表”的概念,作品的完成之日無從考證。
二、我國民間藝術作品保護現狀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悠久的歷史創造了燦爛的東方文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作為民間文學藝術的主要表現形式,散發著無窮的魅力。早在建國初期,我國就已開始重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研究與保護,并開展了一系列搶救、挖掘、整理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發源地往往經濟落后、信息閉塞,加之重視程度不足,使得眾多極具價值的民間文學藝術表現形式面臨失傳的境地,所以總體上說對這一方面的研究還是嚴重滯后的。改革開放以后,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商業利用備受關注,同時出現了掠奪、歪曲、丑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現象,因此,關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法律保護,對于保護我國的文化遺產具有重要的意義。
所以從上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開始更加注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的法制建設問題。1990年《中華人民著作權法》第6條明確規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敝?,根據著作權法的精神,國家版權局、文化部等部門草擬了《中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討論》(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意見,但由于種種原因,最終也未能出臺。此后,1997年國務院頒布了《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同時各地方也相應的有一些具體規定:如云南省2000年頒布施行的《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貴州省2002年頒布施行的《貴州省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等,將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作為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主要內容通過行政性法律手段予以保護。毫無疑問,法律的介入,可以扭轉大量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滅失或被不當利用的局面,也為進一步發掘其藝術和商業價值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總體上來說,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法律保護的研究仍處于起步階段。
三、構建我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法律保護制度的必要性
中華民族是一個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多民族的國家,民族文化底蘊深厚。但現代傳播技術的發展及商業利用,一方面促進了文化的交流,另一方面也破壞了文化遺產,因此必須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護,對于繼承和保留各民族文學藝術遺產,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都具有深遠意義。
(一)傳承民族文化,彰顯民族特色
人類社會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各國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百花齊放,不僅創造了優秀燦爛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風民俗,已成為區分世界不同民族、地域群體的重要標志之一。
中華民族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明,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極為豐富,都從不同側面體現著文明古國深厚的文化底蘊。但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許多傳統的民間文學藝術正在被同化,大量極具民族特色,彰顯民族個性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正在消失。為了傳承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促進民族文化的獨立與發展,有必要建立完善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法律保護制度。
(二)維護民族個性,保持文化多樣性
每個民族、每個國家都有其各自的傳統,才形成了豐富多樣的民族文化,每個民族文化都為豐富世界文化做著貢獻,“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隨著全球一體化、信息網絡化的發展,國與國的合作與交往增強了,文化的融合性增強了,不同民族之間以及同一民族的文化相互滲透使得民族文化由多樣趨向同一,更有某些發達國家為謀求世界霸權利用其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上的優勢,輸出其思想文化和價值觀念,并以此為標準,謀取世界的“同一”,這必將對各民族獨有的文化特質形成嚴峻挑戰,失去其多樣性和競爭力,從而失去民族個性。因此,必須積極對我國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進行法律保護,保持文化傳統,盡顯民族個性,這樣才能在國際交往與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三)規范商業市場的必然要求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是極為珍貴的精神財富,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商業性使用的行為越來越多,其中非法的商業性使用的行為也愈演愈烈。
對民間文學藝術的非法使用不僅涉及經濟利益,也嚴重傷害著其來源群體的精神利益。例如美國的電影公司對我國民間文學《花木蘭從軍》的商業利用。很多不法使用者不僅從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身上牟取了暴利,而且這些使用大多都未注明出處,甚至有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肆意歪曲和濫用,這些行為已經嚴重地傷害了有關來源群體的民族感情。所以,為更有效的保護民族文化,規范商業市場的不合理利用,有必要對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提供完善的法律保護。
參考文獻:
[1]劉春田.《知識產權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法律出版社,2003.
民間藝術作文范文6
作為一種民間舞蹈,“獅象竄”有其自身獨特的表演形式?,F在“獅象竄”表演隊伍一般由一獅、一象、一個大頭和尚和一個打擊樂隊組成。獅子和白象各由兩人掌控,一人舞頭,一人舞尾。獅子頭、白象頭用竹篾結扎而成;獅皮、象皮用絨布制作,并貼上用彩紙剪出的各種花紋圖案。演員身穿白色武術衣,腳穿上山襪,腰束武術帶,英姿颯爽。大頭和尚(有時也戴老太太頭套面具)是引舞人,身著長袍,手執蒲扇,邊搖扇邊扭腰,在獅子和白象之間穿行,動作文氣,表情和藹,其作用一是指揮獅象的動作,二是維持表演秩序。打擊樂隊用大鼓、扁鼓、大鑼、大鈸和小鈸等樂器伴奏,渲染現場氣氛,協調表演節奏。整個表演可分四步:一是“開場竄”,在激烈的鑼鼓聲中,大頭和尚引獅子出場,白象緊隨其后,在場子里快速繞場跑串,獅子做前撲、轉身等動作;然后音樂轉向平緩,獅子猝毛,白象則表演踏花步等動作。二是“白象猝獅”,獅子臥地,白象用鼻子為獅子猝毛,從頭部猝至尾部,反復多次;隨后獅子與白象嘴巴(鼻子)互咬或碰觸,以示親昵。三是“獅子竄象”,白象臥倒于地,獅子先繞場慢跑,緊接著從白象背上快速竄過,來回數次。四是“獅子噴火”,獅子嘴里裝有一個花炮,舞獅頭的人趁人不注意點燃花炮,花炮向四周噴射,伴隨著激昂的樂器聲,表演達到?!蔼{象竄”剛柔兼備,動靜結合,形式生動活潑,表演惟妙惟肖,長期以來,深受群眾喜愛。時至今日,沃家“獅象竄”仍會在春節拜年、鬧元宵、迎親、祝壽、武術健身等民間活動中亮相,為豐富當地文化娛樂生活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2從“獅象竄”現狀看民間藝術傳承與品牌形象塑造
盡管如此,目前沃家“獅象竄”生存狀況還是不容樂觀。筆者在調研時發現,北侖區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沃凡誠老師對“獅象竄”的傳承比較擔憂。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觀眾減少。過去農村文化生活比較貧乏,老百姓非常愛看民間藝術表演。如今社會文化生活日益豐富多彩,可供選擇的東西越來越多了,人們的鑒賞眼光也越來越高了?!蔼{象竄”表演如果觀眾較少,或者反應不夠熱烈,勢必會影響表演者的情緒,藝人們舞起來也就沒有勁了。二是隊伍老化?,F在柴橋沃家會舞“獅象竄”的藝人越來越少,加上樂隊,“獅象竄”表演隊伍總共只有20個人左右,目前最年輕的藝人也已經50多歲了。表演“獅象竄”既是技術活,也是體力活,好幾個藝人前幾年在演出時腳受了傷,年紀大了,傷痊愈起來就慢,村里也不敢讓他們再出來表演,以致直接影響了“獅象竄”的正常演出。三是后繼乏人。計劃經濟時代,學習、表演“獅象竄”可以記工分,村民參與積極性很高?,F在沃家村總共650多人,村里的年輕人大多是獨生子女,他們有的上大學了,有的到外面去創業了,年輕人對于這種費時費力而賺不了錢的民間舞蹈普遍不大感興趣,“獅象竄”隊伍青黃不接、后繼乏人的情況非常嚴重。凡此種種,造成“獅象竄”日漸式微,前景可危?!蔼{象竄”的困境帶有普遍性,破解“獅象竄”生存和發展的難題,也有普遍意義。下面我們試圖以“獅象竄”為例,談談有關民間藝術傳承與品牌形象塑造的一些粗淺想法。
2.1重視民間藝術價值,開發多樣化社會功能
民間藝術是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連接祖先與后代精神血脈的紐帶;它與現實生活密切相關,直接反映老百姓的生活和感情;它有豐富的文化內涵,是人們對自己、文化觀念、地域個性、審美習慣的一種寄托;它具有多樣化的社會功能,如藝術性、觀賞性、娛樂性,有的還有競技性或實用性,有的本身還擁有不菲的經濟價值。就“獅象竄”而言,它雖然不登“大雅之堂”,但也有其他高雅藝術不可替代的作用。現在廟會等民俗活動極少舉行,但在農村,春節、元宵、結婚、壽誕、喬遷等慶?;顒尤匀挥?,而且將來也不會消失。在這些民俗活動中,“獅象竄”及舞龍等民間舞蹈深受當地老百姓歡迎,因為它最能烘托喜慶熱鬧的氣氛,最能表達歡樂興奮的心情,而其他高雅藝術卻無用武之地。因此,民間藝術盡管生存空間很小,但仍有社會需求和市場潛力,仍有存在和發展的價值。
2.2加大扶持力度,調動民間藝人積極性
在追求物質、追求時尚、傳統文化被嚴重擠壓的今天,民間藝術無疑是“弱勢群體”,而其中的民間舞蹈更是“弱中之弱”,很難獨立生存。這就需要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主管部門大力扶持,社會各界共同關心。事實上,對于搶救和保護民間藝術,政府部門已經出臺了許多政策,采取了許多措施。但政策要落實,措施要到位,并且要有持續性,避免出現政府需要的時候搞得熱火朝天,不需要的時候無人問津的現象。近年來,北侖區及柴橋街道等對“獅象竄”非常重視,建起了建筑面積達240平方米的傳承基地,在活動經費方面也給予一定資助。但還要加強扶持力度,特別是在“獅象竄”的低谷時期,要對政府或社團組織的節慶演出、公益演出給予必要的經濟補貼,要對因“舞”受傷的藝人給予必要的人文關懷,在道具、樂器、服裝等方面也要舍得花錢。都說現在是物欲橫流的時代,其實大多數民間藝人還是很善良很淳樸的,只要社會肯定他們的勞動價值,他們很容易滿足,也很容易激發起他們的表演熱情。
2.3走市場化道路,提高民間藝術造血功能
與實用性的工藝美術等民間藝術不同,民間舞蹈創造經濟價值的能力相對比較弱,但并不是一點也沒有。解放前,“獅象竄”班子大多出現在壽宴、婚宴現場或其他地方性活動中,舞“獅象竄”是要收費的。解放后當然不再收費了。從現在市場經濟的角度看,收取演出費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有收入,才能維持班子的正常運行,才能調動藝人積極性,才能更好地發展這項民間藝術。改革開放以來,許多民間舞蹈在走市場化、社會化道路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成功的經驗。就拿北侖梅山鄉來說,該鄉地處偏僻海島,在當地政府積極扶持下,村民不斷挖掘、創新民間舞蹈表演形式,“至今,該鄉已有舞獅、舞龍、獅象竄、車子燈、鼓閣、造趺等民間文藝隊伍30余支,民間藝術表演成為當地財政主要來源之一”??梢姡呤袌龌?、社會化道路,把民間舞蹈當作文化產業來做,不僅能夠養活自己,而且還有可能成為一條發家致富的新途徑。
2.4積極引導,加強民間藝人隊伍建設
傳承和發展民間藝術,關鍵是培養藝術傳承人。目前我國民間藝術普遍存在人才匱乏的問題,因此加緊培養民間藝術人才是當務之急。為此,既要積極鼓勵老藝人傳、幫、帶,又要采取措施,想方設法吸引年輕人學習、傳承甚至獻身民間藝術。為了傳承“獅象竄”,第三代傳承擔人沃凡誠老師自編了動作要領,村里安排了學習經費,但年輕人學習積極性不是太高。究其原因,是認為學習這門技藝沒有什么前途。如果能夠認識到“獅象竄”的市場潛力,能夠感受到政府的扶持力度,能夠看到市場化運作的發展遠景,應該會有人來學習的?!蔼{象竄”表演動作不是很復雜,用心學習的話,十天半月就能掌握基本動作?!蔼{象竄”表演既有自娛功能,又可強身健體;既不影響自己的正業,還可獲得經濟上的回報,何樂而不為呢?只要引導得當,我們相信,“獅象竄”完全能夠走出后繼乏人的困境。
2.5創新表演形式,打造民間藝術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