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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文1
以黨的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大病統籌為主和互助共濟的原則,在提高籌資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病住院補償水平,提高門診補償比例并擴大受益面,鞏固和發展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農民基本醫療需求相適應的、具有基本醫療保障性質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切實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
二、基本原則
(一)引導參合農民一般常見病首先在門診就診;確需住院的,首選當地基層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對必須到省、市級醫院診治的疑難重病,進一步提高其補償比例。
(二)新農合補償與農村醫療救助相結合,對重大疾病提高保障待遇,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再給予重點救助,切實減輕大病患者經濟負擔,有效緩解參合農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貧(返貧)現象的發生。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以住院補償為主、兼顧門診受益面;相對統一,分類指導,盡力保障,規范運行。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是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機構,其主要職責:
1、領導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2、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履行各自職責;
3、負責制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章程和實施方案;
4、負責落實配套資金。
(二)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簡稱縣合管中心)是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日常工作;
2、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支付工作,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基金的具體收支、使用情況;
3、編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預決算,做好有關統計報表的上報、信息管理與工作;
4、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并與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對其進行指導和監督;
5、對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所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6、定期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匯報資金的收支使用情況。
(三)鎮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所,受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委托,開展本鎮行政區域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1、負責農民繳納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歸集和上繳、參合人員的微機錄入;
2、為參合農民代辦醫療費用補助和結算手續及相關信息等工作;
3、做好基礎資料的收集和統計報表的管理、上報工作;
4、收集與反饋農民對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與建議。
(四)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負責定期監督檢查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情況及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四、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權利和義務
(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應享有下列權利:
1、在縣內選擇方便、安全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權利;
2、獲得醫療費用補助的權利;
3、獲得醫療咨詢、健康教育和預防保健等衛生服務的權利。
(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應履行下列義務:
1、以戶全員為單位,及時、足額繳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
2、服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3、因病就診和申請補助時,分別向定點醫療機構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提交本人相關證件。
五、基金籌集、管理與用途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所構成。其中,個人繳費以戶全員為單位,每年每人30元;中央財政補助每年每人60元;省、縣財政補助每年每人60元。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參合交費標準可作適當調整。
(二)有條件的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給予適當支持,但集體出資部分不得向農民攤派。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三)農村建檔在冊的五保戶、老復員軍人、特困戶等救助對象個人應繳納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由縣財政在醫療救助資金中列支。
(四)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民個人繳納資金的籌集工作,由村(社區)具體實施,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所辦理繳費手續,并開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收款憑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委托鎮合作醫療服務所與農戶簽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議書,發給《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
(五)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所應及時、足額將農民繳納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繳存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帳戶,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直接匯入基金專用帳戶。
(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封閉運行??h財政在縣農行設立基金專戶,所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全部進入專戶存儲;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在縣農行設立支出帳戶,用于接受專戶撥款及支付補助資金;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所設立收入待解戶,用于繳存本鎮行政區域內農民個人繳納的資金,并及時上交縣財政基金專戶,所有帳戶實行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
(七)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h合管中心每半年向社會公布一次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和使用情況,縣審計部門每年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八)建立咨詢、投訴與舉報制度。設立意見箱,公布舉報電話,同時將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質量納入行風評議,接受社會監督。
(九)新農合基金只能用于參合農民醫藥費用的補償,不得用于經辦機構工作經費及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等。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得從新農合基金中支付。新農合基金由兩大部分構成: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
1、統籌基金。統籌基金是用于補償參合農民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的基金,占基金總額的90%,分為住院統籌基金和門診統籌基金兩部分,其中,住院統籌基金占統籌基金的80%,門診統籌基金占統籌基金的20%。
2、風險基金。風險基金是從總基金中提取的專項儲備資金。風險基金保持在當年籌資總額的10%。提取后,交由省級財政統一管理,用于防范各地新農合基金超支風險。
六、補償方法
(一)住院補償
1、起付線和補償比例。取得省內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新農合定點資格并與新農合經辦機構簽訂協議的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縣外醫院住院的可報費用的起付線及分段補償比例見下表:
住院醫療費用補助表
注:多次住院,分次計算起付線,實行分段計算、累積補償,起付線以下費用個人自付。對重點優撫對象、五保戶、低保對象不設起付線;“國家基本藥物”內的藥品費用的補償比例再提高8個百分點。
2、大病保底補償。對不同額度的住院醫藥費用實行分段保底補償,各費用段的保底補償比例如下:
注:年內多次住院者,可累計其住院醫藥費用,對應上述分段比例,計算“保底補償”金額,再扣除每次住院的起付線金額。
3、住院補償封頂線(參合患者當年住院獲得補償的累計最高限額)提高到8萬元。
4、大病救助。對特殊重大疾病,按補償方案的規定給予補償后,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再由民政部門給予“重點救助”。具體救助方式和金額,由縣民政局等部門另文明確。
5、二次補償。如果年底基金結余過多,按照省衛生廳《轉發衛生部關于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二次補償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視基金結余數量,對重大疾病患者再次提供適度補償。
6、住院分娩補償。參合產婦住院分娩(含手術產)定額補償300元。分娩合并癥、并發癥,其可補償費用的1萬元以下的部分按30%的比例給予補償,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級醫院疾病住院補償比例執行,但不再享受定額補償。
7、意外傷害住院補償。(1)對有責任的各種意外傷害(如:交通肇事導致的他傷和自傷、刀槍傷、搏斗傷、在工廠(場)或工地作業時負傷等等),新農合基金不應給予補償。因見義勇為或執行救災救援等公益任務而負傷住院,按疾病住院補償政策執行,申請補償者須提供縣級或縣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情節證據。
申請外傷住院補償者均須提供其參合證、當次外傷住院醫藥費用發票原件和病歷復印件(加蓋經治醫院公章)。
(2)兌付意外傷害住院補償款之前,應將擬補償者的姓名、年齡、性別、住址、參合證號、受傷時間、地點和詳細原因、經治醫療機構、住院醫藥費用、擬補償額等情況公示一個月,接受舉報。公示結束后,方可發放補償款。
(二)門診補償
1、慢性病門診補償。(1)常見慢性病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其可補償費用的補償比例為40%,每半年補償一次,全年累計補償最高限額為2500元。慢性病患者因病住院,其住院醫療費用補償按照住院補償標準執行。
常見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癥:高血壓(Ⅱ、Ⅲ期)、心臟病并發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塞)、腦出血及腦梗塞恢復期、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及肺心病、慢性潰瘍性結腸炎、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炎、飲食控制無效的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減退)、癲癇、肝豆狀核變性、帕金森氏病、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重癥肌無力、系統性紅斑狼瘡、椎間盤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
(2)特殊慢性病的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其可補償費用直接比照同級醫院住院補償政策執行,可半年結報一次。
特殊慢性病包括以下病癥: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癥、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功能不全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抗排治療、心臟換瓣膜術后、血管支架植入術后。
(3)上述常見慢性病和特殊慢性?。ㄒ韵潞戏Q“慢特病”)的可補償費用是指針對該病必須的(或專用的)藥品、檢查和治療項目的費用?!奥夭 钡蔫b定和認定程序要嚴格按照《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慢性病及特種疾病鑒定程序和管理辦法》執行。
2、普通門診補償。參合農民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就醫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積補償,補償起付線為300元,全年累計在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按15%比例給予補償,1000元以上的按20%比例給予補償,全年以戶為單位補償500元封頂。
3、大額門診補償、參合農民在縣外協議或非協議醫療機構就診且全年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000元的,按10%給予補償,全年以戶為單位補償1000元封頂。
七、其他補償
(一)《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內的藥物,均納入新農合補償范圍。
定點醫療機構《新農合藥品目錄》外用藥費用占住院藥費的月度平均比重:鄉鎮級定點醫療機構(或一級醫院)不得超過5%,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或二級醫院)不得超過10%,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或三級醫院)不得超過25%。對超過規定比例的目錄外藥費,縣新農合經辦機構從回付其“即時結報”墊付款中扣除。
(二)住院期間使用的新農合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單次(項)特殊檢查(治療)費用按80%計入可補償費用;單次(項)特殊治療性的材料費用,國內生產的材料按70%、進口材料按50%計入可補償費用。
(三)參加新農合的患者,憑住院醫藥費用發票原件申請補償。自行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參合患者可憑住院醫藥費用發票復印件和保險公司結報單據等材料申請補償,補償待遇與未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參合患者同等對待。
(四)鼓勵家長為預期在參合年度出生的孩子提前繳納參合資金,孩子在參合年度的醫藥費用補償政策同前文?;I資時未出生且未隨父母一起參合的新生兒在其母親住院分娩期間患病的醫療費用,計入其母親當次住院分娩費用,比照“分娩并發癥”的比例補償;但其母親分娩出院后,該嬰兒再次住院的醫藥費用不予補償。
(五)參合殘疾人的假肢和助聽器等補償比例相應提高到35%(不設起付線),最高補償額仍按殘聯[]4號規定執行;苯丙酮尿癥患兒治療費用按照省衛生廳、財政廳《關于將苯丙酮尿癥患兒治療費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的實施意見》(衛婦秘[]615號)執行。
八、有關說明
(一)統籌帳戶不予補助的項目:
1、《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品目錄(版)》以外的藥品費用;
2、結扎、引產、計劃外分娩、不孕、不育的醫藥費用;
3、洗牙、鑲牙、驗光、配鏡、裝配假眼、假肢、助聽器、美容、手術矯形等非治療性醫藥費用;
4、酒精中毒、斗毆、自殺等人為因素造成的醫藥費用;
5、包用或住超標準病房的費用;
6、醫療事故、特大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所造成的醫藥費用;
7、性病治療、戒毒治療、職業病、按摩、家庭病床、非基本醫療支出、滋補營養品支出等費用。
(二)定點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和取消定點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配合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或發生違規行為,影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正常運行的;
2、不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基本藥物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范圍,造成醫患矛盾或基金流失的;
3、不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分解收費或亂收費的;
4、提供虛假醫藥費收據、醫療證明、病歷、處方的;
5、將自費藥品、生活用品等變換成可補助費用藥品的;
6、采取“小病大治”、“以病養病”、“診斷升級”等辦法,增加參合農民負擔的;
7、其它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規定的行為。
(三)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遵守合作醫療管理制度和規定,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一經查實,除追回損失資金外,同時取消其當年及下一年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格;構成詐騙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四)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所發生的住院、慢性病、門診等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然后憑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簿)、診斷證明書(或病歷)、費用清單、醫藥費收據等相關證明,方可辦理補償手續。凡在縣內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巢湖市第一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巢湖市骨科醫院住院的,出院后可在上述醫院直接辦理補償手續;在其他醫院就診且醫療費用低于5000元的,到所屬鎮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補償手續;高于5000元的,到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辦理補償手續,或委托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所代為辦理,15個工作日內補償到位;門診醫藥費用按照《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在戶籍所屬地鎮衛生院辦理。
(五)參合人員要在發生規定可以補償的醫療費用一個月內辦理結報手續,每年的結報手續截止于下一年度3月31日,逾期不再辦理補償。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文2
一、合作醫療概述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農村醫療保障問題一直被社會各界所關注?!翱床‰y、看病貴”是農村醫療發展過程中最大的限制因素[1]。然而,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普及與發展,很大程度上緩解了上述問題,為農民看病提供了基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引導、組織,多方籌資,并以農民自愿參與為原則的農民醫療保障制度。其本質目標是通過農民群眾互幫互助,以抵御疾病風險。在新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政府通過加強宣傳組織工作,讓農民對合作醫療的優勢充分了解,以提升農民參合率。當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首要原則為“自愿參與”,農民群眾完全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與到農村合作醫療當中,選擇權完全交給農民自己??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已經成為了當前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構成部分,為農民健康發展提供了保障,應給予重視。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點分析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的完善與延伸,它既借鑒了傳統合作醫療的成功經驗,又在其基礎上有所創新,并表現了一定特征,具體如下[2]:(1)籌資渠道多元化。與傳統農村合作醫療相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籌資渠道方面體現了多元化特征。傳統合作醫療籌資主要是以個人投資為主,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則將集體扶持、個人繳費與政府資助充分結合起來,有效擴充了籌資渠道,為合作醫療實施及發展提供了基礎。同時,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關注度及重視程度愈來愈高,政府與集體組織也加大了投資力度,保證了資金的持續性支持,讓農民長久看病的問題得到了緩解。(2)政府承擔責任有所增加。傳統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農民自發組織的,其籌資責任由集體或個人承擔。然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確指明了政府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無論是資金資助、監督管理,還是制度構建、宣傳推廣均由政府負責。通過政府調控、引導,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提供了根本性的支持。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運營過程中,政府發揮了絕對性的主導作用,在其作用下,讓醫療基金變得更加透明化、制度化,并通過政策扶持,為農民看病提供了良好的環境支持。(3)監督工作更加透明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過程中強調了監督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監管權、知情權賦予農民群眾。對于農村合作醫療而言,農民群眾才是其構成主體與核心,是最為重要的參與者與受益者,他們完全有權對醫療基金去向充分了解。地方政府通過成立農村醫療協調小組,并配合鄉鎮機構充分落實相關監督工作,讓醫療資金落到實處。同時,地方財政部門及審計部門會定期或不定期地將醫療基金使用情況、用藥情況、補助方式等公開展示,以增加新型農村醫療工作的透明度,使其能夠真正取信于民、服務于民??傊?,通過落實相關監督工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創造了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環境,為其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的相關策略
盡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近年來發展較快,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部分環節上依然存在改進空間,具體如下。
1.加強合作醫療機制建設
合作醫療機制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開展過程中發揮了導向性作用,為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深入發展,必然要加強合作醫療機制建設,通過完善相關機制,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指明發展方向。在加強合作醫療機制建設的過程中,應遵循公平與效率相統一、權力與義務相平等、收支平衡等原則,以保證合作醫療機制充分發揮作用。通過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以適應各類發展需求。例如,可先建立分階段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再逐漸過渡至城鎮一體化的全民醫療保障體系,以實現農村醫療與城市醫療相互融合,讓農村醫療與城市醫療同步發展。另外,需要將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結合起來,為部分困難農民或弱勢群體提供幫助,讓更多農民享受到農村合作醫療服務。
2.完善合作醫療服務
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期間,服務質量優化與制度建設必須同步進行,才能讓相關工作充分發揮作用。但從當前現狀來看,服務質量較制度還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對此,可通過加強機構人員素質培養、加大醫療設備投資、轉變服務理念及模式等措施,進一步提升合作醫療服務質量。與此同時,還應該完善合作醫療信息化平臺建設,由此來提升服務工作效率,讓農民群眾能夠第一時間準確掌握合作醫療動態情況。利用合作醫療信息平臺還能促進互動工作順利開展,這對農民醫療電子信息檔案建設也具有促進作用,應給予密切關注。
3.重視合作醫療宣傳工作
宣傳工作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建設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通過加強相關宣傳工作,可提升農民參與的積極性。首先,應將相關政策文件、通知以農民熟悉的方式公示出來,以實現政策大眾化,加強農民群眾對新型合作醫療的接觸與了解,獲取其認可。其次,在宣傳過程中,應做到實事求是,將合作醫療最根本、最真實的一面傳遞給農民群眾,以獲取其信任。再者,要加強農民群眾思想文化素質建設,轉變其傳統思想與觀念,以降低合作醫療過程中存在的潛性道德風險。通過落實宣傳工作,讓更多的農民參與至合作醫療當中,讓合作醫療充分發揮作用。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文3
20__年,__市共有70.67萬人參加了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6.21%。至4月底,共籌集合作醫療基金4.03億元,其中市、鎮兩級財政投入2.43億元,補償參保病人100.8萬人次,補償支出2.93億元,群眾滿意度達95%以上,有效緩解了參合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受到了全市農村廣大干部群眾的普遍歡迎和好評:請記住我站域名。__市先后被評為省社區衛生服務先進縣(市)、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建設先進單位、省群眾滿意基層衛生單位。20__年7月,衛生部在__市召開全國東部九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現場會,與會領導和專家對__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一、健全組織,廣泛宣傳,大力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率
加強組織建設。市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各鎮(街道)和開發區設立了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結報服務點,各定點醫療機構設立了結報服務窗口,全市實現了管理、服務、指導網絡的全覆蓋。
加大資金投入。市醫管中心、各基層結報服務點人員和工作經費每年由市財政安排,同時,市、鎮兩級財政每年每站各投入1.5萬元共1000余萬元,專項用于社區衛生服務站從業人員的補貼、設備配備補助和考核獎勵,在建站之初市財政還對每站給予一次性補助經費5000元,村(社區)為社區衛生服務站無償提供業務用房和水電供應。
加強宣傳力度。通過每年編印宣傳手冊,召開市、鎮、村三級培訓會議,設立咨詢熱線電話,在有線電視臺播出公益廣告和參保公告,開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站等全方位多層次面向社會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相關知識,使各項政策制度家喻戶曉,深人人心,營造了濃厚的參合氛圍,群眾參合率從20__年的82.81%上升到20__年的96.21%。
二、完善政策,加強監督,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范建設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涉及面廣、政策性強。__市在實際運作中做到政策到位,操作規范,制度透明,取信于民。
完善政策制度。出臺了《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統籌制度實施辦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救助實施辦法》、《社區衛生服務實施辦法》等政策性文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考核等都作了明確規定。
嚴格資金監管。嚴格執行《__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實行獨立建帳、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封閉運行的管理模式,形成結報服務點、醫管中心、財政部門和銀行四方互相監督機制。每月通過黨政信息網向全市通報和公布資金運行情況,每年由市審計局對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專項審計,并向社會公告,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提高基金運行的透明度。
強化機構監督。制定出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和考核辦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補償暫行方案》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慢性疾病補償辦法》,切實加強費用補償的審核力度,不定期進行抽查和指導,堅決杜絕不合理的基金支出,并將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執行政策情況與衛生部門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和行風建設考核掛鉤。
三、穩步推進,合理運作,不斷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
按照“政府推動、個人參與,住院為主、救助為輔,門診補充、擴大受益”的原則,實施具有__特色的“四位一體”保障體系,并隨著經濟發展,相應提高享受水平?;I資標準從20__年的每人每年75元(其中個人20元,市、鎮財政各補助20元,__市財政補助15元),上升到20__年的每人每年170元(其中個人40元,鎮財政50元,市財政60元,__市財政20元)。
住院統籌:對住院費用及六種慢性病門診費用給予統籌補助,以500元為起報點,超過起報點部分的有效醫療費用,市內鎮級醫療機構、市級醫療機構、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分別按段補償65-85%、40-60%和20 30%,全年累計最高補償額為20__0元。合作醫療推出四年多來共住院補償14.13萬人次,補償支出2.64億元;特殊慢性疾病門診補償2.57萬人次,補償支出1229.30萬元。
大病救助:對統籌年度內補償超封頂線、連續相鄰兩年補償費用累計超封頂線的困難人員和年度內家庭成員補償費用累計超封頂線的家庭納入大病救助范圍,對超過補償封頂線的有效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進救助的辦法,分別救助20-60%,最高救助額為5萬元。合作醫療推出四年多來共
實施大病救助1239人,救助支出達845.74萬元。
小病受惠: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在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診時,實行免收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藥費按招標價或配送價順加20%以下收取的“三免一減”的小病受惠政策。小病受惠政策推出以來,共惠及參保農民672.32萬人次,每門診人次平均優惠18.09元。
門診報銷:從20__年開始,參保人員在全市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可享受門診醫藥費用10%補償的優惠政策,門診報銷從20__年10%的補償額度調高到20__年的15%。截止今年4月底,全市門診報銷83.98萬人次,報銷總金額為788.24萬元。 四、創新機制,深化內涵,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續健康發展
加強信息化建設。市政府專項撥款311萬元,建成了__市首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市醫管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結報服務點及醫管辦的信息聯網和資源共享;實施醫藥費用的互聯審核、實時監控和信息即時儲存,實時參保人員補償信息,確保了業務監管的準確性、及時性和科學性,該項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月良務事業。目前已建成2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28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擁有社區責任醫生數1351人,平均每萬人擁有13.2名社區責任醫生,向城鄉居民提供一體化的社區衛生服務,極大方便了群眾就醫。目前,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為全市36.9萬戶家庭建立了健康檔案,建檔率達95.5%。20__年以來全市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還為65.45萬名連續兩年參合的群眾進行了免費健康體檢,體檢率達到91.4%,受到了廣大參合群眾的歡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文4
自2002年中央決定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全國各地陸續開展了這一實踐工作。地方政府被賦予了較大的自,發展出不同模式。政府隨之提出了在“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目標。
然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是什么?如何實現新農合的持續發展,切實保障農民醫療保障的權利?單純的覆蓋面指標并不能回答和解決上述問題。實際上,當前新農合的制度構架存在著一系列內生問題,環環相扣,形成不良循環,阻礙著制度最大功能的發揮和持續發展。自愿還是強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之初,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中明確了制度的性質是“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農民之間的互助,意味著以政府力量為支撐的強制原則不可取,意味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具備社會醫療保險的性質。問題核心在于,自愿參加則自愿繳費,強制則必須繳費。
自愿原則有一定歷史背景。2003年,國務院決定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確保改革后農民負擔明顯減輕、不反彈。在這樣的政策環境下,強制收費容易引起農民誤解,政府在收費環節上尤為謹慎,特別強調“農民為參加合作醫療、抵御疾病風險而履行繳費義務不能視為增加農民負擔”。
其實,強制原則是有利于農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成為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部分,定位于為全體農民提供醫療保障。政府成為實施主體,通過強制性的確立,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則能集中有限的資源發揮制度分散疾病風險的作用,保障農民在遭遇大病時,能獲得費用補償。
自愿原則下,醫療保險市場上的“逆向選擇”不可避免。不同消費者面臨的疾病風險和預期損失存在差異,高風險人群愿意參加,因為根據平均風險所決定的保險費低于高風險所決定的保險費。而低風險人群往往不愿意參加,因為重大疾病和住院醫療服務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概率較小,會降低參保者的預期收益。就新農合來說,必然存在一部分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農民,認為繳納費用參加新農合是不必要的,選擇不參加。
“逆向選擇”存在的客觀性與“人人有保障”的目標產生矛盾。衛生部提出“2010年基本覆蓋”的目標,黨的十七大報告里也明確提出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為減少逆向選擇,上級政府追求高參合率,下級政府常陷入尷尬境地。在不少試點地區,實現一定參合率成為上級政府派發給下級政府的工作任務,地方政府甚至為了追求政績先行,用財政資金墊支,再向農民征收費用,如此一來,又違背了“自愿原則”的精神。
個人效率還是社會公平?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標是使更多農民獲得醫療保障,通過再分配的制度設計實現社會公平。然而政府為提高參合率,傾向于強調個人效率,由此派生出政府目標定位模糊的問題。在制度設計和運行過程中,政府采取了家庭賬戶、保小病等做法,吸引農民參加。以制度運行有效性為指標分析,這些措施實質上削弱了制度保障大病風險的能力,背離了制度以大病統籌為主的目標,并且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
因此,首先,家庭賬戶制需要再思考。設立家庭賬戶借鑒了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做法,根本目的在于吸引農民參合。我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實踐已經表明,在醫療保險中引入個人賬戶是不適宜的。
新農合中引入家庭賬戶已經產生了一些問題,影響制度的持續。首先,管理成本昂貴――要投入登記、建賬、發本、結算等一系列管理費用,并加大門診報銷的工作量。其次,沉淀資金弱化制度共濟功能――減小了統籌基金的規模,影響患大病農民受益的可能性和額度。再次,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低――報銷程序麻煩,農民較少使用。此外,按照目前的籌資水平,家庭賬戶人均資金為10元左右,在現實中,農民看一次病的花費往往高于這個數額。
其次是“保小病”的問題。地方政府支持“保小病”的初衷在于“保小病”能夠體現人人受益,吸引農民參合。不少學者支持“保小病”,著眼于提高農民實際收益率和對“保大病”下會導致醫療資源過多流向治療而非預防的擔憂。
很多地方的制度設計是農民自己繳納的資金計人家庭賬戶,用于補償小病費用,用于保障大病的資金則來源于政府財政資金。這一做法不禁讓人生疑:直接依靠政府財政資金建立大病統籌基金,農民小額醫療費用自行負擔,豈不是能節省大量的行政成本?此外,小額費用補償基金損耗制度分散風險的能力,和家庭賬戶是一個道理。
重視預防的觀點富于先見,但預防保健和常見病治療屬于公共衛生服務的領域。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應當明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農村衛生醫療體系的一個重要部分,而不是全部。
突破困局
政府目標定位模糊下,地方為追求政績形成一種導向:判斷制度好壞的標準在于能否吸引農民參加,而不論制度的成本與收益。
例如,河南是全國勞務輸出大省,信陽為河南勞務輸出第一大市。為解決外出勞動力難以享受實際保障的難題,吸引有外出勞動力的家庭整體參合,信陽在北京、上海、鄭州、武漢、蘇州、大連、吳江、惠州等地建立了新農合農民工定點醫院,被稱贊為“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惠及每個農民工”,被一些勞務輸出地效仿,如重慶。
外設農民工定點醫院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并在解決農民工看病難問題上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可行性尚待考究:
其一,在未建立定點醫院的地區,農民工的利益又如何得到保障?這種做法造成了農民工之間的不公平。其二,實際操作更是難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縣為統籌單位,統籌單位數量較多,農民工流人的縣市也比較多。需要建立多少定點醫院,才能真正滿足農民工群體的醫療保障需求?其三,增加了行政成本,代價昂貴。建立定點醫院,必然要建立管理機構、監督委員會等,需要人力、物力的長期投入。其四,對農民選擇的影響以及產生的監管難題。一般來說,縣外醫院擁有更高水平的醫療技術。農民可能為了獲得更好的醫療服務,以在外地打工的形式獲得其期望的醫療服務,將嚴重影響制度的正常運行。
當前制度的根本問題源于制度的定性與政府目標的不一致,致使制度的要件設計發生了偏差。為減少“互助”和“自愿原則”下的“逆向選擇”,政府采取了大量措施,地方政府樂于創新,結果或是花費大量行政成本,或是強調個人效率,與合作醫療基金有限性約束并存,弱化了制度的保障作用。制度保障作用弱化將影響農民參合積極性,政府又面臨著制度公平與個人效率之間的選擇。這些問題形成一個鏈條,危及制度的持續發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文5
摘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2008年開始進入全面推進的階段,分析其運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完善建議對該項制度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新農合;自愿原則;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家庭賬戶
中圖分類號:F840.68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15006302
1安??h新農合運行效果
江西省安福縣2007年1月被確定為第二批新農合試點縣,運行兩年多來,新農合為廣大農民群眾帶來了實惠,取得了較好效果。
(1)較大程度地提高了農民的身體健康水平,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局面。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目的是幫助農民抵御重大疾病風險,減輕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截至2008年3月,全縣農民共155562人次享受到新農合補助,補助金額達到1379.96萬元。其中門診小額補助13.4萬余人次,補助金額 78.93萬元;住院大額補助21169人次,補助金額1294萬元;慢性病補助96人次,補助金額達到7.03萬元,達到大額封頂線的有3500人。
(2)激發了農民健康意識的有效釋放,推動了衛生服務需求。
一年多來,群眾到縣、鄉兩級醫院看病的農民群眾明顯增多,就診率上升了20個百分點,極大地提高了鄉村衛生資源利用率。農民群眾的健康觀念和防病治病的意識有了前所未有的更新。群眾的健康教育知曉率也較以前上升了35個百分點。2008年共有28.34萬名農民參加了新農合,參合率達96.17%,比2007年提高了11個百分點。
2安福縣新農合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自愿參加原則與強制推行之間的矛盾。
[2003]3號《關于建立新農合的意見》指出,新型農村合作制度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安??h實行的新農合規定持有農村戶口的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參保,這種規定主要是為了降低參保過程中的逆向選擇。但是在調查走訪中發現,一些家庭存在只有部分成員參保的現象,而且參保對象集中于老、弱、病、殘者,而青壯年勞動力則參保率明顯較低。這一方面是由于農民從理性人的角度出發,傾向于為患病風險大的成員參保;另一方面,由于2008年新農合已經進入全面推進階段,有些村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參保率指標,對于有些家庭部分成員參保的現象“視而不見”。由此可見,堅持自愿原則的新農合陷入了強制推行的尷尬境地。
(2)制度運行過程中的道德風險。
通過實地走訪調查發現,新農合運行過程中發生的道德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①醫生與患者之間進行協商,使用非藥品目錄類的藥品,而同時在報銷單上改成目錄類予以報銷;②制度在患者信息甄別、轉診行為控制等機制上的殘缺。農民謊報意外傷害原因和傷害程度等以力圖將不能報銷的費用人為納入,套取醫療保險金。新農合運行過程中道德風險的存在,威脅到該項制度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大病住院補助和家庭賬戶門診補助相結合的制度設計中,家庭賬戶的實際作用甚微。
《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見》中指出: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農合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與小額醫療費用補助相結合的辦法,既提高抗風險能力又兼顧農民受益面。安福縣新農合實行的是大病住院補助和家庭賬戶門診補助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具體運行方式是家庭以戶為單位參保,每人每年繳納20元,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各補助40元,其中每人每年5元進入家庭賬戶,其余進入社會統籌賬戶,家庭賬戶積累可以用于門診費用的報銷。
該縣某鄉規定,農村居民可以使用家庭賬戶基金積累到鄉、村定點醫療機構購買日常醫藥用品。然而,一方面,農民對這一規定認識不清,以為家庭賬戶基金積累必須每年結清,因此家庭賬戶積累較少;另一方面,鄉村定點醫療機構通過指定家庭賬戶購買藥品的種類,提高其價格等從中受益不菲。由此,家庭賬戶由于積累太少而并未真正起到補償門診費用的作用,同時降低了大病統籌基金的積累,降低了風險共濟能力。
(4)外出務工農民的醫療保險問題未能得到解決。
新農合實施過程中規定,所有農村人口,只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及復印件即可在當地參保,因此外出務工農民按規定可以在戶口所在地參保。但是通過查閱安??h某村的參保登記臺帳發現,該村外出務工農民參保率較低。一方面是由于外出務工農民絕大部分為青壯年,患病的風險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外出人員一旦患病,回鄉看病花費較高,并且藥費報銷手續過于麻煩,難以從中受益。由此極大地降低了外出務工農民參加新農合的積極性。因此,如何建立真正適合農民工流動性大等特點的醫療保險制度仍然值得探索。
3完善新農合的建議
(1)逐步實行“適度強制”原則。
實行“適度強制”原則,可以從根本上杜絕“逆向選擇”行為,消除各級政府和農民之間的博弈困境,滿足大數法則的要求,達到市場均衡和合作醫療制度的全面覆蓋。但是,由于經濟水平的制約以及新農合制度的復雜性,全面貫徹強制性原則很難一蹴而就。對于經濟發展水平達到推定標準應該強制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地區,可以采取向參保農戶免費提供兒童接種、婦女孕產期、產后保健服務,對未參保農戶適當收取費用等形式,鼓勵農戶參保,讓農民在理解的基礎上達到強制參保的目標,同時也能降低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發生。
(2)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水平,合理劃分大病醫療補助和家庭門診賬戶的分配比例。
由于安福縣家庭賬戶部分每人每年為5元,一方面由于農民家庭賬戶的作用認識不夠,另一方面由于家庭賬戶的積累過低,使得其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極弱。因此,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以及就醫消費支出合理劃分家庭賬戶和統籌賬戶的比例仍然值得探索。朱坤等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家庭賬戶分析》中詳細地分析了門診家庭賬戶的作用及弊端,同時提出:在政府投入逐漸增加的同時,適當增加參合農民的籌資額度,并逐漸提高門診家庭賬戶的規模和配置比例;有條件的地區,門診家庭賬戶的規模和配置比例得到提高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將門診家庭賬戶逐漸向門診統籌賬戶轉變,加強參合農民的門診共濟能力,切實解決參合農民的門診負擔。
(3)加快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20世紀90年代以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十分突出。2004年,國家啟動了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安??h就此也制定了《安??h城鄉醫療救助方案》,規定農村醫療救助的對象主要為低保戶和五保戶,同時對患有疑難病的村民實施醫療救助,通過為其繳納新農合參保資金或民政局提供醫療補助等方式實行。新農合和農村醫療救助兩項制度的結合進一步降低了因病返貧的人數。但是我們了解到,醫療救助的比例極為有限,同時申請程序以及救助過程極為復雜,這樣使得困難人員受益水平降低。因此,逐步完善新農合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有效結合,同時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鼓勵發展商業保險,完善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對提高農民的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4)尊重外出務工農民自主選擇參保的權利,以適應其流動性大的特點。
由于外出務工農民具有流動性大的特點,鄭功成教授曾提出對其進行分類的觀點,并根據其流動性的不同分別選擇醫保制度。在解決外出務工農民醫療保險問題上現在各地實施的制度模式總結起來主要有三種:參加務工地區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加戶口所在地的新農合或為其設立單獨的醫保制度。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醫療保險制度發展模式也存在極大差異,目前還難以將農民工納入統一的醫療保險制度。而從農民工流動性大以及我國經濟社會處于轉型期的實際出發,尊重農民工對各項醫療保險制度的自主選擇權,不強制性地將其納入新農合的范圍具有現實需要。而待我國城鄉醫療保障制度實現有效銜接、醫療保險統籌層次進一步提高之后,實現王國軍教授指出的從二元到三維的社會保障,農民工由于流動性大,醫療保險關系難以轉移接續的難題也就迎刃而解。
參考文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范文6
一、享受特殊病種門診補償的條件
患特殊病種的疾病,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門診醫療費用補償。
1、必須是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
2、患特殊病種目錄所列疾病〈見附件一〉。
3、病程較長,喪失自理生活能力,需連續治療、長期服藥或達到相關診斷標準。
4、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認可的。
二、特殊病種鑒定
1、鑒定機構:縣人民醫院、中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縣第三人民醫院。
2、鑒定程序:
①由患者填寫特殊病種門診補償申請表,鄉村醫生簽字證明,村委會蓋章確認,持表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②鑒定醫院抽調內、外、婦及輔檢科室骨干組成特殊病種鑒定小組,由業務院長任組長,縣合管辦派人參與鑒定。各鑒定醫院提供的各種檢查結果必須真實可靠,嚴禁弄虛作假,否則,取消特殊病種鑒定資格。特殊病種鑒定標準及費用補償范圍見附件二。
3、鑒定時間:患有本方案規定的六種特殊疾病者,在村衛生室領取申請表后,帶上相關的病歷資料,可隨時到規定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有縣級以上近半年內的診斷資料者,鑒定時可免做檢查,嚴禁定點醫療機構借鑒定之名亂檢查,增加患者負擔。
4、對參加特殊病種門診補償者的確認。經指定的醫療機構鑒定后,由縣合管辦和鄉鎮合管辦領導進村入戶走訪調查,并在村部予以公示,確系需長期服藥或喪失勞動能力或達到相關診斷標準,公示后無異議者,方可確定為特殊病種門診補償對象。
三、就醫管理
1、持證就醫?;颊叱帧逗献麽t療證》、本人身份證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鑒定表到合作醫療定點醫院進行門診醫療,特殊病種門診補償鑒定表不得出借、轉讓、買賣,違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惡性腫瘤病人放、化療及尿毒癥需透析治療的,應在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診治,其余四種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者原則上應在本鄉鎮衛生院進行,特殊情況可到上級醫療機構診治。
2、嚴格管理。各鄉鎮合管辦必須建立特殊病種患者就診臺帳。醫療機構給特殊病種患者進行門診治療時,要制定嚴密的治療方案,并嚴格審查患者的“四證”(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戶口本、特殊病種門診補償證明),因病施治,合理用藥,不得開具有與所患特殊病種治療無關的藥品,且必須使用《臨澧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內藥品,(《目錄》外藥品不予補償)。嚴禁大處方、人情方。需同時治療其他疾病的,必須另外開具處方和發票,做人、證、病、藥“四相符”,上述人員必須使用二聯處方,在處方和病歷上注明特殊病種的病名,并認真書寫門診病歷。
3、嚴格審批。合管辦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強化費用審核。對提供虛假處方和醫療費用發票的定點醫院,在年審年終考核中予以扣分,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定點醫院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處罰。
4、特殊病種門診補償時限在患者參合年度內有效。
四、費用結算辦法:
1、特殊病種門診補償范圍:只限特殊病種目錄內疾病的治療(包括藥費、血透、放、化療)費用,其檢查診斷等費用自理。
2、門診補償時需提供資料:
①本人的“四證”:身份證、戶口本、合作醫療證和特殊病種門診補償鑒定審批表。
②特殊病種鑒定醫療機構提供的診斷資料(包括疾病診斷證明書、各種檢查、檢驗報告單)。
③正規醫院出示的就診病歷記錄、處方、發票。
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無效。
3、特殊病種患者進行門診醫療,從確診之月起,按年度實行病種醫療費用總額控制(附件一),不足一年時間的,按年度費用控制標準除以12個月再乘以實際月數后的得數,即為該患者本年度內的費用控制標準。
4、同時患幾種特殊病種疾病的,按其中一種費用控制標準最高的執行;凡超過特殊病種年度費用控制標準的醫療費或者與所患特殊病種診斷、治療無關的醫療費,均由患者自負。
5、特殊病種患者的門診醫療費用結算采取后付制。即先由患者現金支付,治療金額達到年度費用控制標準的,患者即可憑有效資料到縣合管辦一次性審核補償,治療費用未達到控制標準的,按實際發生費用補償。
6、享受特殊門診補助的,可同時享受住院補助,但住院當月除外,年度內住院費用補償已達封頂線者,不享受特殊病種門診費用補償(即年度內住院費用補償和特殊門診費用補助累計不超過15000元)。
費用補償范圍:限化療、放療,其它有抗癌活性的藥物治療〈含中醫中藥治療〉及癌性止痛,不進行放、化療者不予補償。
三、糖尿病診斷標準及補償范圍:
1、有明確的糖尿病病史資料。
2、喪失勞動能力或有合并癥的相應診斷依據。
費用補償范圍:只限血糖控制及并發癥的治療用藥.
四、晚期肝硬化診斷標準及補償范圍:
1、肝硬化的明確診斷病史資料(含肝脾B超或CT檢查)。
2、必須有食道或胃底靜脈曲張及腹水的證據。
3、①肝功能化驗ALT>正常2倍,A/G<1.2②合并脾亢時血小板<7×109,WBC<3×109。
費用補償范圍:限治療用藥
五、腦血管意外后遺癥診斷標準及補償范圍:
1、腦血管意外病史資料。
2、喪失自理生活能力,有病史資料及相關證據。
費用補償范圍:限抗感染及對癥治療用藥
六、甲亢診斷標準及補償范圍:
1、高代謝癥狀和體征。
2、甲狀腺腫伴或不伴血管雜音。
3、血清FT4增高、TsH型減低或T3型甲亢僅有血清T3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