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發展趨勢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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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護發展趨勢范文1

關鍵詞:世界文化遺產;時空分布;旅游開發

1 研究背景及問題的提出

近年來我國各地掀起了一股申報世界遺產的熱潮,許多旅游地因被冠上“世界遺產”之名而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旅游者和投資客。世界遺產在旅游開發背景下面臨著兩種發展趨勢。一種是在遺產的保護和管理過程中,過分注重于旅游開發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修舊如舊的“保護”和超量的游客觀賞,對古跡風貌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造成了極大影響,以至使之成為“瀕危遺產”。一種是原本不太知名的文物古跡,因被列入世界遺產而受到特別關注和保護,文物的價值得以發掘和整理,并成為地方旅游發展的品牌形象和核心景區。

我國于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從1987年我國首批6項遺產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至2010年在第34屆世界遺產大會上2項遺產申報成功,我國共有40項遺產(文化遺產28項、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4項、自然遺產8項)進入《世界遺產名錄》,數量上居世界第三位,僅次于意大利(45項)和西班牙(42項)。

隨著遺產價值在中國的影響不斷擴大,中國學者有關世界遺產的研究也在持續深入,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遺產申報的標準解讀、遺產的保護與旅游開發、遺產的真實性和原真性、遺產的文化與價值等方面。尹國蔚通過計算比例和密度,分析了各大洲及全球世界遺產的分布特征,但對于中國的世界遺產時空分布特點的研究還比較缺乏。

2 我國世界文化遺產時空分布特點

2.1 從分布流域看,主要集中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

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是中國文明的發源地,留存有眾多的文化遺跡,因此世界文化遺產也相對較多,從表1中可以看到,包括遺產擴展項目在內,黃河流域有18處文化遺產人選《世界遺產名錄》,長江流域有10處。黃河流域中下游地區遺產數量較多,這一分布特點與中華文明繁榮于中原地帶、在此留下眾多人文遺存有很大關系。近年來珠江流域、遼河流域的文化遺產逐漸受到重視,珠江流域有4處遺產入選世界文化遺產,遼河流域也有4處(其中3處為遺產擴展項目)入選。

2.2 從分布行政區劃看,涉及省市眾多,分布不平衡

從遺產分布的行政區劃上看,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分布于20個省市,其中最多的是北京市(見表2)。隨著遺產申報策略的轉變,在捆綁式、聯合式、擴展式申報策略的指導下,未來各省市的文化遺產數量還會不斷增加。

2.3 從中報時間看,呈現不同的階段性特征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申報經歷了三個階段。1987年~1995年為突變型階段,具體表現為申報沒有規律性,如:1987年申報成功6項(含1項雙重遺產),1990年申報成功1項(雙重遺產),1994年又申報成功4項;而1988年、1989年、1991年、1992年、1993年和1995年這6年沒有申報世界文化遺產。1996年~2002年為漸變型階段,其間申報成功的情況是:1996年2項(含1項雙重遺產)、1997年3項、1998年2項、1999年2項(含1項雙重遺產)、2000年6項(2項為擴展項目)、2001年2項(1項為擴展項目),2002年1項(擴展項目)。2003年2009年為平穩型階段,每年申報成功都不超過2項:2003年2項(擴展項目)、2004年3項(2項為擴展項目)、2005年~2010年每年有1項(見表3)。

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中出現這些特點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早期對遺產保護和申報的重視不夠。地方政府對遺產的保護主要是受到旅游業發展帶來的經濟利益的引導,在早期旅游業還沒有成為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之前,地方政府對保護遺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夠。二是近期出現的遺產申報平穩現象,主要是受到“凱恩斯一蘇州決議”和世界遺產委員會政策變化的影響,中國開始注重自然與文化的平衡發展?!皠P恩斯一蘇州決議”規定,每年每個國家限報2項,而且必須有1項是自然遺產,這樣在申報過程中不能再片面強調某一種類型的遺產價值了。

2.4 從儒釋道文化遺址數量看,以佛教遺址為最多

從儒、釋、道文化遺址分布的數量看:佛教文化遺址有7處,包括的布達拉宮、四川的峨眉山一樂山大佛、重慶的大足石刻、甘肅的莫高窟、河南的龍門石窟、山西的云岡石窟和五臺山;儒家文化遺址有4處,包括北京的故宮和天壇、山東的孔府孔廟孔林以及河南登封的“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道家文化遺址有3處,包括湖北的武當山古建筑群、四川的青城山一都江堰、福建的武夷山。從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中國佛教文化遺產保存較好,另一方面也說明佛教文化的普適性已得到世界認同,其獨特性價值更易于得到遺產委員會專家的青睞。

2.5 從世界文化遺產的遴選標準看,建筑設計、雕刻藝術等受到專家青睞

從世界文化遺產的遴選標準看,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符合第1項的有16處、符合第Ⅱ項的有21處、符合第Ⅲ項的有24處、符合第Ⅳ項有20處、符合第V項有10處、符合第Ⅵ項有17處(見表4)。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古代的建筑設計、雕刻藝術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展現出一種獨特的藝術魅力,見證了中國文化的發展歷程,是中國文化特色的有形載體。

文化價值觀的改變使世界遺產的全球戰略研究將人與環境、自然與文化之間的有機關系放到了突出的位置。在文化遺產保護領域,正從重視單一類型的遺產保護,向同時重視由文化因素與自然環境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雙重遺產、文化景觀類遺產的保護和管理過渡。1987年以來,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在觀念上不斷前進,對文化遺產的認識走出了歷史文物和風景名勝的局限,從“死的”、孤立的“點”走向“活的”、綜合性的、聯系完整的文化景觀;不再單方面地展示帝王和貴族宮殿的壯觀和輝煌,而是走向更全面地反映中國文明歷程中人民與土地關系的文化景觀。在2000年澳大利亞凱恩斯世界遺產大會上,入選的青城山一都江堰、皖南古村落(西遞、宏村)、明清皇家陵寢、龍門石窟等遺產,總體上體現出了這種集合性特色。其中青城山與都江堰,同在一個區域內,都是道法自然的文化典型,具有聯合申報的優勢。西遞、宏村是地方特色建筑的典型作品,體現了我國從原來注重貴族豪宅和宮殿轉向注重普通民眾的居住空間。

3 世界文化遺產申報要求影響著申報工作策略

《世界遺產名錄》從1976年建立發展到今天,它所刻意關注的遺產目標已經發 生了一些變化。一是隨著世界遺產總數的不斷增加,國際社會審視遺產的眼光也越來越挑剔了,因此要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在世界范圍內公認的、具有突出的和普遍價值的項目。二是“凱恩斯一蘇州決議”之后,為了使世界遺產的分布更具有平衡性,要求有20項以上遺產的4個國家少報或暫停申報,同時規定1個國家每年只能申報1個世界文化遺產。

國際上對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和審定規則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日益重視更具特質的遺產,如人類起源遺產、神秘遺產。這些遺產不能完全獲知其來龍去脈,但因其具有的特殊意義,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見證而被列入名錄之中。我國的史前巖畫、四川廣漢三星堆考古遺址、金沙遺址、廣西花山崖壁畫就具有這種特征。

二是聯合申報項目成功的把握更大。幾個國家聯合申報的項目在《世界遺產名錄》中已經出現了不少,兩個國家共同申報并共享1項世界遺產在歐洲、美洲、非洲都已經出現。我國的絲綢之路(陸上絲綢之路、海上絲綢之路)等跨國的文化遺產可以走與其他國家聯合申報的路子,目前此項申報已經提上議事日程。

三是文化景觀遺產越來越多地受到《世界遺產名錄》的青睞。文化景觀體現的是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系,它符合當代人的審美取向,與單純的主要以考古、建筑物、遺跡構成的文化遺產相比,文化景觀遺產代表著人對所生活的世界認知的一種進步。我國在五千多年的歷史發展中留下了眾多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文化景觀。

隨著國際上有關世界遺產申報和審定規則發生的變化,國內對線性文化遺產(包括遺產廊道)、工業遺產、文化景觀的保護日益被強調,這三大類遺產也首次出現在國家文物局2006年12月15日公布的《中國世界遺產預備名單》中。列入最新《預備名單》的35項文化遺產是從全國申報的129個項目中精心遴選出來的,包括古跡類5項、遺址類8項、建筑群類14項、文化景觀2項、文化線路3項、工業遺產3項。其中線性遺產有:大運河、絲綢之路中國段、坎兒井;工業遺產有:中國白酒釀造古遺址、中國古瓷窯址、古銅礦遺址;文化景觀有:杭州西湖一龍井茶園、哈尼梯田等。這份預備遺產名單,既充分體現了我國文化遺產的豐富性和多樣性,也體現了近年來國際上對于文化遺產的內涵和外延的新認識、新拓展。

4 我國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方向

4.1 要重視尚未申報的部分省份,體現文化權力與利益的平衡

中國的世界文化遺產遍布20個省份,但還有部分省份沒有世界遺產。因此在未來的申報中,應兼顧各個省份之間文化和經濟利益的平衡。對于那些資源本身具有稀缺性和代表性、可以填補空白的,要極力促進其按照申報政策要求,實行聯合式、捆綁式申報。對于西部地區和民族地區,應實行一定的政策傾斜,在保護資金和申報名額上給予一定優惠。如內蒙古、新疆、青海、等地生態環境脆弱,不適合大量搞工業生產,但民族文化氛圍濃厚,具有旅游吸引力,適合通過文化遺產保護發展旅游業,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

4.2 強化文化認同意識,將遺產申報上升到為國家統一服務的高度

隨著全球遺產事業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深刻地意識到,遺產是關乎民族自我認識和發展的關鍵要素,遺產可以作為消弭彼此紛爭的切入點,使不同地區、不同民族文化之間的理解和和諧共存成為可能。文化遺產是民族認同的終極表現,它全面地反映了一個國家和民族多元的文化藝術形式,反映了一個民族和國家對自身特性的認同。文化遺產具有整合性和認同性的價值,促使我們將文化遺產上升到政治的高度,為國家利益服務。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必須要重視臺灣地區的文化遺產保護和申報。海峽兩岸在經濟上強調互動發展,在文化上也應該力求互動共贏。要主動爭取和推動臺灣地區文化遺產的申報,增強兩岸的文化互動,以文化促進和平統一。

4.3 世界文化遺產具有競爭性和選擇性,要寬容地對待各種歷史文化遺產

遺產具有競爭性、選擇性,何者可認作遺產、何者不被認作遺產,甄別之中糅雜著“精英話語權”因素。在遺產的選擇性與競爭性中,形成了社區性遺產、國家性遺產、世界性遺產的三級梯度,國家在遺產保護過程中處于樞紐地位。區域性遺產要維持、世界性遺產要落實保障,都要得到各級政府的支持。通過選擇、競爭、取舍,個別遺產可以從區域性遺產中脫穎而出,經國家認可而上升為國家乃至世界性遺產。

遺產是“過去”、“歷史”的一部分,但不可能容納所有“歷史”,總有相當部分的“過去”、“歷史”的東西會被遺忘。自然界的遺存與人類的文化創造,都包含了過去世代累積的信息和發展的可能性;有些東西我們今天不知道它有什么重要性,以后可能非常重要,可能會影響到人類未來的發展。因此,為了未來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們在遺產的選擇性過程中,需要以相對寬容的胸懷,將更多的“歷史”、“過去”的東西作為“遺產”來看待和保護。

5 結語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有40處遺產進入了《世界遺產名錄》,這對于提升遺產地的知名度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也引發了一輪又一輪的“申遺熱”。申報世界遺產的目的在于保護遺產,進入遺產名錄可以增強文物保護意識,同時也可以為文物保護提供足夠的道義、物力和制度保障。然而在當前經濟結構調整的背景下,國內一些地方“申遺熱”已經演變成了一場巨大的利益之爭,很多地區的旅游業變成優先發展的產業,遺產自然成為最優先的資源。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必須要加強對已有和正在申報的遺產的動態管理,加強監管力度,防止遺產在旅游開發過程中遭受人為的過多破壞,最大限度地保護遺產的原真性和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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