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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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

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文1

[關鍵詞] 醫院;防范;醫療糾紛

[中圖分類號]R197.3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3-7210(2008)02(b)-103-01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后果及其原因產生分歧而向醫療單位所在省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提請處理所引起的糾紛。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不斷提高,醫療糾紛發生率呈上升趨勢,軍隊基層醫院也不例外?,F就如何有效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談幾點見解:

1 改進和完善醫院內部管理制度,提高醫療質量。

制定符合本院實際的《醫療事故、醫療糾紛防范預案》和《醫療事故、醫療糾紛處理預案》,預防醫療事故的發生和盡量減輕醫療事故的損害?;鶎俞t院應結合本院實際,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防范和處理預案,以便及時發現危機事件,及時啟動預案,進行干預,最大限度地降低發生醫療糾紛的可能性和減少損害的發生,避免盲目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認真落實各項工作制度。認真落實各項診療操作制度,及時發現和完善制度。管理人員應經常到科室了解情況,多和一線工作人員交流,及時了解制度的漏洞,及時做好制度的修訂和完善工作,切實防范醫療事故的發生。

建立各種工作規范,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各科室的工作規范,明確崗位職責,落實到具體人身上,有效防范醫療事故的發生。

2 發揮醫務人員的主觀能動性,提高防范風險意識

做好醫療文書的書寫和管理工作。很多基層醫院在病案文件的書寫中存在著缺陷。應當強化此項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病歷書寫制度和管理制度。二是加強病歷的質量管理工作,做好病歷的歸檔、檢查。三是教育醫師書寫病歷時要有法律意識。四是堅持好病例的借閱制度,做好病歷的保管工作。

教育醫務人員應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及時了解患者的需求和不滿,盡量滿足和糾正不足,這樣才能贏得患者的信任與支持,從而減少糾紛的發生。

提高醫師的診療水平和技術操作水平,醫院要加強技術培訓,通過進修、請專家會診、講課等形式不斷提高技術水平,提高診斷符合率和與治療有效率,防止因誤診、誤治等引發醫療糾紛。

加強對全員的法律知識培訓,使員工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工作中自覺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和醫院及病員的正當權益,才有利于更好地做好醫療工作,防范糾紛。

3 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強化應對風險的能力

明確職責是醫院管理的中心環節,是防范醫療糾紛最有效的措施,領導者要以對醫療質量負全責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制定符合醫療質量要求的目標和控制措施。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定期召開質量形式分析會,進行醫療質量講評,保證醫療質量管理工作有計劃、有組織地順利實施。

管理者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目前,軍隊基層醫院由于編制改革,醫務人員短缺,聘用人員較多,管理者一定要堅持制度,聘用有執業資格的人員,堅決杜絕無證上崗。

管理者應熟悉衛生法律法規知識,教育醫務人員要有法律意識。管理者在處理醫院與患者的矛盾時,一定要客觀公正,不要一味地偏袒醫務人員,也要注重患者的利益,這樣在處理問題時就不會把問題激化。

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文2

2017年人民醫院在院黨委及院班子的正確領導下,在全院職工的努力下,醫療環境得到了改善,門診病人數和住院病人數都比往年大幅度的增加。在病人增加的情況下,院領導班子以“十大指標”為核心工作的基礎上,高度重視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始終把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不斷地完善制度,加大監督力度,保證醫療安全。

一、成立管理組織,落實管理責任

為保證醫療安全,加強了人民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組織構架。完善了醫療安全工作中的制度及流程。并對全院的醫療安全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評價。針對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改進方案,按相應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

二、醫療管理、醫療質量檢查及學習情況

(一)醫療管理

為配合《新鄉市醫療安全專項整頓活動實施方案》,把我院醫療安全工作不斷推向深入。根據院領導安排,醫院多次組織學習《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并進行分門別類,歸納總結,制定了若干醫療管理工作制度。為確保醫院醫療安全工作深入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通過定期組織檢查及每個季度的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會議中發現,醫務人員的質量及安全意識都比上一年度有了較大的改善。

(二)學習、活動情況

堅持業務學習,加強繼續教育是我院提高醫療質量、預防醫療事故及醫療差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組織培訓醫務人員與患者的溝通能力,有效的防范了醫療糾紛及醫療投訴的發生。按照院領導的要求開展每季度一次的“醫療質量及醫療安全”的分析研討會議活動,結合我院以往教訓,分析不同時期的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從而提高了我院職工對醫療事故的防范意識。法律、法規在醫務人員的思想意識中有了明顯的提高。臨床醫務人員通過對醫療安全意識的提高,進一步完善了科室的管理規章制度,嚴格了醫療服務流程。使病人得到了有效合理的治療。

(三)醫療質量、醫療安全檢查

醫療質量及醫療安全是醫院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問題,狠抓醫療質量管理及醫療安全,全面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提高從業人員的醫療安全意識是醫院的首要任務。嚴格按《病歷書寫基本規范標準》,對病案首頁、住院病歷、病程記錄及其相關資料的書寫提出進一步的規范化要求,通過每個月不定期的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肅處罰。使我院醫療質量有了較大提高,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意識有了明顯的改善,使我院醫療管理逐漸 步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

二、醫療糾紛及醫療事故的處理情況

(一)醫療糾紛投訴

2017年共發生了醫療糾紛案件4起,發生了經濟賠償:2件,其中由醫患雙方協商處理的有1件;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賠償的有1件;第三方主持調解的:0件。涉及到4個臨床科室。

2016年共發生醫療糾紛案件5起,發生了經濟賠償:4件,其中由醫患雙方協商處理的有1件;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賠償的有3件;第三方主 持調解的:0件。涉及到5個臨床科室。

(二)醫療糾紛經濟賠償

2017年發生總的賠償金額:1950元,2017年發生總的賠償金額:659256.74元,同比下降了657306.74元。2017年賠償額超過10萬元的案件0期,2016年賠償額超過10萬元的案件有3起。

三、醫療安全情況分析及今后工作重點

綜上所述,2017年因醫療糾紛及醫療過錯產生的賠償比2016年大幅下降。其主要原因就在于2017年院領導高度重視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工作,要求全員醫務人員把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堅持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保證醫療安全,有效的降低了醫療糾紛的發生。雖然我院在2017年的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是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首先要繼續加強全體醫務人員的法律法規、業務技術的學習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醫療技術水平。其次,督促各臨床醫技科室在科室管理上,做到科學管理,規范管理。最后對臨床科室在執行醫療規章制度和診療、操作規范,及時完成病歷書寫,提高病歷質量上加強督促檢查。積極協調好醫患間的溝通、科室間的溝通、上下級醫師間的溝通,加強團結、協作,有效降低我院的糾紛率。

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文3

關鍵詞:輸血資料 規范 質量管理 醫療風險

【中圖分類號】R-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8-1879(2012)12-0449-02

病歷作為醫療衛生的科技檔案,是醫院醫護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的客觀記錄和文字見證,是臨床醫療、科研、教學、法律等不可確少的醫療資料;國家衛生部下發的《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1],對臨床輸血的指證,以及輸血全過程都作了詳細規定。輸血資料就是從決策輸血到完成輸血整個過程的客觀記載,是評價醫療質量、醫療水平的重要資料之一,是一份客觀的法律文書。由于歷史等原因,臨床輸血的發展置后,一些醫院對輸血工作重視度不夠,臨床醫生對輸血資料填寫不規范,給臨床輸血安全埋下了種多隱患。為此,每個醫務人員只有按章辦事,按規操作才能做到防微杜漸,避免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對臨床輸血資料質量管理要求,是一個持續不斷的活動,永無終點[2]。

1 臨床輸血資料

1.1 與患者有關記錄。包括輸血前評估、輸血知情同意書、輸血申請、大量用血審批、輸血前受血者傳染病監測、輸血過程觀察、輸血后分析、輸血反應、自體輸血、治療性單采患者情況與過程、檢驗項目等記錄[3]。

臨床病程、臨時醫囑;護理有關的記錄:血樣采集與運送、血液交接、核對、輸血過程觀察、不良反應的處理。

1.2 輸血科(血庫)記錄。血液入庫、血液出庫、供血者基本信息、血液報廢、設備溫度、輸血前檢驗項目、核對、消毒、試劑出入庫、設備維護與保養、設備與量具計量校正等記錄。

2 輸血資料常見的存在問題

2.1 《臨床輸血申請單》內容填寫不規范、不完整,漏填輸血史和女性病人妊娠史;輸血目的不明確;輸血前檢查不完整或漏填寫;不填寫血型或將血型寫錯;輸血指征掌握不嚴;輸血申請單隨意涂改、字跡不清。輸血申請單不執行雙簽名或無上級醫師審核簽名,無資質醫師簽署申請單、下級醫師上級醫師審核簽字;護理人員醫生簽署輸血申請單。

2.2 《輸血治療同意書》漏填缺項、不按內容要求填寫,漏填輸血前五項結果、醫生漏簽姓名及日期,患者及相關利害人未能簽名不說明原因或簽名不簽時間。

2.3 輸血記錄不全面、不準確,輸血前無評估、無相關檢驗支持、其中有臨時醫囑要輸血,因故患者未施行輸血治療,病程記錄及護理記錄中未描述其原因;輸血后,不做相關檢驗無資料對輸血效果進行分析。有些輸血記錄過于簡單,往往于病程記錄中一筆帶過,無法體現輸血技術的嚴謹性和嚴肅性。

2.4 輸血前的三查、八對不嚴落實不到位三查。輸血前查、輸血中查和輸血完畢查。八對:輸血前需有兩名醫護人員對輸血申請單、交叉的標簽內容仔細核對,認真檢查血袋有無破損、滲配血報告單和血袋上漏,血液有無溶血、混濁及凝塊等[4]。

2.5 護理記錄內容不完整、過于簡單。表現為未監測患者一般情況、體溫、脈搏、呼吸、血壓等基本生命體征;有的漏記輸血開始時間或結束時間,護理記錄不能反映觀察輸血監測過程。病程記錄與護理記錄不一致,如手術護理記錄術中有輸血,術后病程記錄中有失血量和輸血缺輸血記錄或無輸血品種、輸血量。

2.6 病案首頁輸血品種、用血量沒填寫或填寫與實際用量不符,有的甚至填錯血型,無輸血不良反應錯填為有輸血不良反應。

2.7 病人《輸血治療同意書》中項目填寫不全,有的缺少病人及家屬或相關利害人的簽名無原因說明,有簽名無簽署時間。一旦發生糾紛即是不可抗拒性的,勢必陷入被動。

2.8 輸血前、后各項檢查不完善,特別是HBsAg、HCV、HIV檢查。

2.9 脫節現象:手術病人在手術過程中有輸血,但病程記錄或手術記錄中未體現,漏輸血品種、血量。

2.10 輸血過程中或輸血完畢后,病人是否有不良反應及相應處理措施,病程記錄中無記載。

2.11 輸血適應癥、輸血目的在病程記錄中未反應出來,或把握不嚴,有濫用血現象。

2.12 危重病人搶救,使用口頭輸血醫囑,事后未及時記錄,或記錄不全。

2.13 輸血護理記錄缺乏,有遺漏現象,存在輸血執行者不簽名,具體時間不填。

2.14 輸血病程記錄和其它病程記錄一樣,字跡潦草,有涂改現象。

3 防范措施探討

3.1 規范醫療行為,依法執業、嚴格依法辦事,醫院每年要組織醫務人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強化廣大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病案就是一份法律文書”,增強醫務人員自我保護的能力,致使醫療糾紛發生后,醫務人員在舉證責任中立于不敗之地。

3.2 加強血源管理,醫院輸血科的血液必須取自當地血站;原則上不得自行采血,致使緊急用血必須按程序上報。

3.3 加強繼續教育,強化質量意識,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新員工上崗前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應經常組織學習《病案書寫規范》,對輸血醫療活動過程的評估、輸血后的效果評價分析及每一個細小環節都要認真記錄,特別注重危重輸血病人的病程記錄。病歷書寫應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字跡工整,不潦草,不涂改。

3.4 嚴格掌握輸血適應癥,認真遴選輸血品種,完善輸血前的各種檢驗,嚴格執行審批制度,輸血知情同意書的簽署,輸血過程按規程操作、觀察做好記錄,密切注視病情變化,對不良反應要及時按預案處理;醫師與執行輸血程序者要簽名;詳細記錄輸血具體時間;搶救危重病人口頭輸血醫囑,事后要及時補上;使輸血全過程在病歷中全面得到反應,確保病案資料的完整性,真正體現一份完整。

3.5 輸血目的就是兩個:①是提高血液的攜氧能力;②是糾正凝血功能障礙;此外均為不合理輸血[5]。

3.6 醫院臨床輸血委員會、醫務部(科)加強監督檢查。按照規范和相關要求對臨床輸血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定期公示,是保證臨床輸血過程規范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醫務部、輸血科、用血部門負責臨床用血的日常管理,重點監督臨床用血的合理性、護理部門重點監督臨床用血過程的規范性。

臨床科室醫護人員應自覺遵守臨床輸血相關制度和要求,控制臨床輸血各環節可能出現的用血不合理性和操作的不規范性。每月對醫師用血情況進行公示,醫院質控科、輸血科應及時將臨床用血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定期向職能部門匯報,由醫院定期進行內部通報。臨床輸血委、醫院主管部門對某些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行政干預和經濟處罰,確保臨床用血安全有效。

3.7 加強醫院科學管理,建立健全三級質控體系,有條件的進入信息管理,統一病歷格式,對運行病歷,由醫師和護士認真填寫,由上級醫師、主任醫師審閱,科主任、護士長嚴把質量關。對輸血資料記錄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通過早會、查房空隙、舉辦講座等多種形式給予糾正,以保證整個病案書寫質量,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

3.8 提高醫務人員的思想道德水準,培養愛崗敬業精神,真正把病人當親人,對危重輸血病人要多關注,加強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增強相互信任感,是減少醫療糾紛十分有效的方法,使醫療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輸血資料的質量管理是一門綜合性科學,是對確定和達到質量要求所必須的全部職能和活動的管理。它不是一個想要達到的目標,而是一個持續不斷的活動,永無終點。

參考文獻

[1]衛生部.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部長令]85號.2012.6.7

[2]馬朝霞,趙玉勤.規范輸血病歷書寫.強化醫療質量管理[J].現代醫院管理雜志,2008,3(24);67-68

[3]衛生部.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衛醫發[2000]184號

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文4

作者:高永華 劉俊英 秦清華

【摘要】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后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發生分歧,當事人要求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非經行政或法律不能解決的醫患糾葛。本文通過對縣級醫院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以確保醫療安全。

【關鍵詞】醫療 糾紛 對策

隨著民主法制的建立與不斷完善,在整個醫療活動過程中,病人及家屬對自身合法權益的維護越來越重視,各級醫院在加強醫院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現較多難以應對的醫療糾紛,不僅干擾了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大了醫院管理部門的工作量,增加了醫院的經濟負擔,還大大加重了醫務人員的心理壓力,影響了醫務人員在社會上的聲譽形象,醫療糾紛的防范、處理已成為醫院管理中的重要內容。

1 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分析

1.1 醫方原因

1.1.1 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不規范,不嚴謹,對病人檢查和觀察病情不認真、不仔細、不全面、不及時,未能做到早發現、早確診、早治療,對有些疾病的轉歸、并發癥、嚴重程度估計不充分,未能采取積極有效的防范措施,導致醫療結果不滿意,特別是對急、危重病人的診治過程重視不夠。一些年輕護士或護理實習生在給病人作治療時,多次穿刺血管不成功,病人提出換人時,態度又不好,這樣的行為極易造成醫療糾紛發生。醫護人員交接班草率、當班失職、擅離職守、涂改病歷等也是引發醫療糾紛的原因。

1.1.2 醫、患、護溝通不夠,缺乏自我防范意識。醫務人員在病人來院時,接診態度不夠熱情,缺少對患者應有的熱情和關心,沒有認真履行告之義務,如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和意外情況,在病情發生變化治療效果不理想或病人死亡時,家屬不理解,隨即引發糾紛。一些醫務人員對病人及家屬提出的不合理要求、病人過重的疑慮和嘮叨不予理睬又缺乏耐心的解釋都會造成糾紛的發生。醫生護士之間缺少溝通,醫護記錄不符,使病歷應具有的法律依據效力下降;病人在長期治療醫囑執行結束后,護士沒有能及時繼續執行臨時醫囑進行治療,導致病人需再次接受穿刺,增加病人痛苦,也會導致糾紛的發生。

1.1.3 特殊專業的高危性易造成醫務人員防范、認識的局限性。如婦產科、新生兒科、手術室、重癥監護室,這些專業多為危重病人,病情變化快,如認識不到位,防范不及時,很容易釀成糾紛。

1.1.4 醫德醫風、服務態度、服務流程以及在催收費用等方面,如暗示紅包,服務態度不好,服務流程不合理造成病人反復跑路,記費不規范,出現錯記、漏記、重復記費等,極易造成病人的誤解,催收費用時態度不好,導致糾紛的發生;還有醫務人員交接班草率、當班失職、擅離職守等均易導致糾紛的發生。據統計有70%-80%的醫療糾紛并不屬于醫療技術事故,而是由于醫務人員服務觀念滯后,服務不到位引起的。

1.1.5 當前的醫療水平與病人的期望值存在差異,患者和家屬懷著痛苦、焦急和期盼的心情來到醫院,希望能得到及時、正確的診斷和治療,希望醫務人員有高超的醫療技術,解除病痛,藥到病除,但是由于現今醫療水平的局限,許多疾病在當前還無法治愈,但病人和家屬不理解,從而誘發糾紛;如病人傷口愈合不良;晚期癌癥病人治療效果無效或效果不滿意時,病人及家屬往往存在不滿情緒,當醫務人員解釋不當或護士操作失誤時就有可能成為病人及家屬發泄的對象,這也是引發醫療糾紛的原因之一。

1.2 患方原因

1.2.1 對醫療結果期望值太高。醫學本身就是高科技、高風險行業,對于有些疾病,在現有的醫學科技水平上,醫務人員盡了最大努力也只能達到一定程度,病人進了醫院就以為進了保險箱,如果期望值太高,認為花了錢就該治好病,一旦療效不好,有缺陷或死亡,往往認為就是醫院的過錯,就該賠償。

1.2.2 不配合治療。有些病員在醫務人員診治過程中,不主動如實向醫務人員陳述病情、癥狀、病史,或者不遵醫囑配合治療,一旦發生意外,延誤治療搶救時機,病員及家屬無法面對現實,認為是醫務人員存在醫療過失造成的,從而產生醫療糾紛。

1.2.3 患方經濟方面的原因。

現在的農村大部分經濟還不是很寬余,雖然參加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但作為自付的那一部分,他們還是覺得很困難;由于公費醫療制度的改革,原來由國家和單位報銷,現在要個人承擔一部分,心里不平衡,一旦治療效果不理想,就想找點其它路子來補償,將醫療風險轉嫁給醫院。

1.3 社會及其它原因

1.3.1 輿論導向問題,正面宣傳不夠,某些媒體過分渲染惡意炒作,缺少對醫務人員的理解,加上醫療隊伍中的個別現象和行為,一經炒作,使整個醫療系統的公信度下降,在這種氛圍中,一旦有事,往往認為都是醫務人員的過錯,引發糾紛。

1.3.2 由于我國目前關于醫療方面的法制不夠健全,在醫療糾紛的處理過程中,因各方面的原因,給執法人員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特別是對無理取鬧的很難處理,導致醫院不得不花錢來買平安,這無形中助長了醫療暴力事件的發生,不僅影響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給醫務人員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

2 醫療糾紛的防范和對策

2.1 提高認識,轉變服務理念,構建新型醫患關系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場所,保障病人安全是醫院的基本職能,也是評估醫院的核心標準,救死扶傷也是每個醫務人員神圣的職責,病人的康復是醫院永恒的追求目標,要求獲得安全保障是患者的基本權利,保障患者安全是醫院的基本責任與患者基本需要的共同體現。醫患的共同敵人應該是疾病,醫患關系應該是“指導–合作型”或“共同參與型”,病人是醫院的衣食父母,治病救人是醫院的中心工作,醫生只有為病人服務才能體現自身的價值,醫院要有源源不斷的病人才能發展,所以在工作中常常要換位思考,多為病人需要出發,使醫患關系從認知層面上升到情感層次。

2.2 增強法律意識,規范醫療行為

認識醫療糾紛的危害性,增強法律意識,規范醫療行為對有效防范醫療糾紛起著重要的作用。各行業都有必須在法律規定范圍內進行自己的行為操作,醫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傳染病防治法》等,還要熟悉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各項技術操作規程。個別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有的甚至以身試法,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操作常規,一旦發生糾紛后,才體會到法律知識的重要性。維權必須先自律,目前病人和醫院的維權意識都在增強,病人希望得到更好的服務,享受更多的權益,醫務人員應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并使之成為自己的自覺行為。增強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對保證醫療質量和安全,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有著重大的意義。

2.3 強化質量意識,全面提升醫療質量

各級醫院必須把醫院質量放在首要位置,質量是安全保障的前提,要注重環節管理,細節管理,事前控制,特別是重要制度的落實,如首診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危重病人搶救制度、醫師查房制度、分級手術管理制度等,把好經治醫生、科主任、質量管理組織三個關,突出一個中心“以病人為中心”,兩個觀念“法制觀念、”“質量觀念”,三個環節“即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環節,特別是重點時段、重點人群、重點崗位、重點病人、重點環節的管理,層層質量把關,同時制定各種應急預案,從而防止糾紛的發生。

2.4 強化責任意識,狠抓制度落實

要進一步明確并強化各級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院長是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科室主任是所在科室第一責任人,層級管理,層級負責;出現糾紛要正確面對,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化解矛盾,減輕損害后果。

2.5 多作正面報道,提高公信度

醫療行業是個高科技、高風險的行業,醫務人員既要付出體力勞動也要付出腦力勞動,為了搶救傷員經常加班,有時還要承擔很大風險,十分辛苦,新聞媒體要多作積極宣傳,醫院也要樹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建立與所在地相關部門聯系機制,設立社會監督電話和意見箱,聘請社會義務監督員,接受社會的監督,定時召開信息反饋會議,整改工作中的不足,爭取社會各界對醫療行業的理解和支持,以提高醫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使之能全心全意為病員和社會服務。

3 結束語

醫務人員是防范醫療糾紛的主體,如果患者、家屬和社會各界能多一點對醫院、醫護人員的理解和支持,給他們營造一個寬松、和諧的工作環境,他們的心理也不會有較大的負擔,他們會放下包袱全心全意為傷病員服務,同時也會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文5

隨著社會法制建設的不斷健全,人民群眾法制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增強,近年來監獄系統醫療糾紛也越來越多。而為了減少負面影響,監獄大多以妥協賠償息事寧人。如此一來,監獄醫療糾紛愈演愈烈,給監獄工作帶來了諸多困擾與隱痛。監管醫療活動中的醫患關系是一個特殊的醫患關系,因其主體的法律地位具有復雜性,適用法律也有諸多現實矛盾,因此也一直成為監獄學界和法學界探討的重要課題。為此,筆者試圖從法律的角度剖析監管醫療醫患關系的特征及如何正確適用法律,力求找到解決監管醫療糾紛頻發的突破口,切實維護監獄系統安全與穩定。

一、監獄監管醫療活動中醫患關系的特征

(一)主體具有非對等性

首先,我們看看這一特殊醫患關系的“醫”方。監管醫療活動中的“醫”方是指監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而監獄醫療機構其本質仍然是監獄,醫務人員同時也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監獄人民警察。由于醫療機構與監獄職能上的重合,除同社會醫療機構一樣有完整的醫療體系外,更重要的是有完整的監管體系,向病犯提供的醫療服務也是在對其監禁的情形下不以贏利為目的的國家行為??梢姳O獄醫療機構并非民法意義上的醫療機構。其次,看看這一特殊醫患關系中的“患”方,即病犯,雖然也是患者,但他們的基本身份仍然是被剝奪了人身自由、部分限制人身權的罪犯。普通患者與醫療機構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系,表現在二者是消費者與醫療機構間的醫療服務合同關系。而病犯則由國家專項經費免費醫療,由押犯單位依法根據病情分別送監獄系統醫療衛生機構診治,病犯并沒有選擇醫療機構、醫療方式(保外就醫后除外)或拒絕檢查、治療的權利。同時,國家對其強制執行刑罰、強制教育改造的活動也沒有因病滅失。因此,監獄醫療機構與病犯之間是不平等的特殊醫患關系,各自的法律地位是確定的,且不可轉化。

(二)主體權利義務法定且重合

一方面,作為行政主體的監獄及人民警察依法對罪犯實施基本醫療行為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另一方面,《監獄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監獄應當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生活、衛生制度?!庇纱丝梢?,對罪犯實施基本醫療行為,保障罪犯生命健康權,也是監獄及其人民警察的法定義務。實際上,主體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內容是一致的、重合的。也就是說,監獄對確有疾病的服刑人員實施醫療救治,以及服刑人員接受和服從監獄及其人民警察的醫療救治及由此產生的醫療管理活動,均是法定的權利和義務,具有重合的特點。

(三)處理爭議的方式具有特殊性

監管醫療爭議的處理和一般醫患關系的醫療爭議處理不同,一般醫療爭議屬于民事范疇,可通過醫患雙方協商調解、行政復議、醫療鑒定和訴訟等方式解決,主要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而監獄監管醫療爭議的主要途徑是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請行政爭議復查,只有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時方可向紀檢監察及檢察機關申訴、控告,因此處理爭議的方式具有特殊性。

根據以上特征,顯而易見,監管醫療活動中的醫患關系與一般醫患關系不同,一般醫患關系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而監管醫療醫患關系屬于司法行政管理關系。因此,適用法律處理監管醫療醫患關系也具有特殊性、復雜性,甚至還涉及法律上的盲區,給監獄醫療機構帶來諸多困惑與壓力。

二、適用法律的現實困惑

(一)知情權問題

按照一般醫患關系,醫療機構應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是尊重知情權的體現,目的也是為了患者知情后同意或選擇其它治療方案,并承擔治療方案產生的風險?,F實中,監獄醫療機構若如實告知病犯病情,其負面影響常常難以預料:一是易為抗拒改造、抗拒勞動的罪犯利用,如偽病、詐病;二是受疾病及預后、保外就醫條件、選擇權受限等多種因素影響,可導致罪犯出現拒絕治療、絕食甚至出現抑郁、自殺等極端行為。可是,不如實告知則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56條之規定,構成侵權。所以,監獄醫療機構在落實病犯知情權問題上常常處于兩難境地,大多數監獄醫療機構則為了保障罪犯生命健康權而選擇了真誠溝通,向病犯及其親屬如實告知病情甚至協商治療方案,爭取病犯的配合進行治療,為此也同時選擇了默默承受由此帶來的監管、醫療、安全等風險。

(二)隱私權問題

根據改造罪犯需要,押犯單位往往需要了解病犯病情并復印病歷資料。但是,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查閱、復印病歷資料的人員范圍作了

明確規定:即患者本人或其人、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人、保險機構?!俺婕皩颊邔嵤┽t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療服務質量監控人員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查閱該患者的病歷?!憋@然,押犯單位不具備查閱、復印病歷資格且可能無法得到授權。此外,僅對“因科研、教學需要”,“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給予特許,卻并沒有就公安、司法機關非辦理案件的常規公務需要作出許可規定。此時,如果適用《條例》、《規定》不予提供病歷資料,勢必會影響押犯單位的正常公務需要。如果未經病犯本人授權同意就向押犯單位提供了病歷資料,顯然違反了《規定》的權限,侵犯“患者隱私權”,特別是艾滋病犯的隱私權。為此,監獄醫療機構是否要為此承擔侵權責任?

(三)選擇權問題

按照醫療工作常規要求,醫療機構應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實施診治、檢查等醫療行為,特殊檢查、治療、手術、試驗性臨床醫療等,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同意書。但監獄醫療機構的患者是被強制執行刑罰的罪犯,治療風險比一般患者要高,如果病犯,特別是那些隨時有生命危險的危重病犯,拒絕簽署同意書怎么辦?如果對病犯不予診治,顯然違反《監獄法》,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如果強制診治,顯然違反《條例》、《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以及相關配套法規,構成侵權。最關鍵的問題是,醫療行為原本屬于高科技性、高風險性,任何醫療行為都存在風險,如果監獄醫療機構為了救治危重病犯而采取的強制醫療行為發生意外,由誰來承擔責任?

(四)保障問題

罪犯被依法剝奪人身自由,但其作為公民應當享有的健康權益應當受到保障。降低醫患糾紛,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誤診率、病亡率乃治本之策。然而,監獄在監管醫療實踐中,仍面臨諸多制約:一是財政保障經費不足。生活經費實際支出尤其是醫療費開支巨大,不少地區的財政撥款不能及時提高,醫療費超支嚴重。關于罪犯納入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問題,也無明確的政策依據,進展緩慢。二是醫療隊伍需不斷充實。以我省為例,按照實際需求和衛生部《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要求測算,監獄醫務人員缺600余人。由于監獄醫療條件較差、待遇相對較低、專業發展受限,醫療機構進人難、留人難,醫療工作正常運行難,加之監獄病源特殊、業務面有限,醫務人員臨床經驗相對缺乏。三是醫療設備硬件不足。絕大部分醫院達不到衛生部關于一級醫院的標準,各級醫院醫療設備不齊,硬件薄弱,大量罪犯需要離監就醫、檢查,在辦理手續轉診過程中,很可能延誤病情。

(五)善后處置問題

病犯死亡后,其親屬一般都毫無例外地會對死因提出疑義,甚至質疑是否存在醫療過失或根本未予治療。按照《條例》第18條規定,“不能確定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的 ”應當尸檢。且不說死亡病犯的親屬48小時內(或7天內)能否從天南地北及時趕至押犯地,即使不存在上述問題,病亡犯親屬既不依據《監獄法》向檢察院提出疑義,又不按《條例》規定簽字尸檢,有的還長期對監獄醫療機構糾纏不休,甚至蠱惑媒體大肆炒作。而監獄醫療機構因無權尸檢以辨明(確定)死因、澄清事實而無可奈何。這不僅牽扯大量精力,影響正常醫療秩序和監管安全穩定,還極大地損害了監獄形象。

(六)涉及法律盲區

我國現有醫事法律法規調整的是平等民事主體間的法律關系,而監管醫療醫患關系屬于司法行政管理關系,有關條款對這一特殊醫患關系的調整具有諸多不適應之處,甚至發生沖突和矛盾??v觀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尚無專門法或者獨立的條款以調整當前監管醫療活動中的醫患關系,有關病犯、監獄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權益保護、責任劃分、風險承擔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擾,尚屬法律盲區,迫切期待有關部門健全法律規章,以實現監管醫療工作規范化、科學化。

三、如何適用法律及預防醫療糾紛的對策

解決好監獄系統乃至其它監管單位監管醫療工作中醫患關系法律適用不明、權益保護不力等問題,是個系統工程,必須從健全法律規章、深化體制改革以及加強內部正規化管理等方面著手,多管齊下,標本兼治。

(一)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如何適用法律處理監管醫療醫患關系。由于現行《條例》、《規定》及相關配套法規調整的是平等主體間的民事法律關系,而監管醫療醫患關系屬于司法行政管理關系,因此不適用于現行醫事法律框架,而應適用《監獄法》、《國家賠償法》。理由如下:1、從調整的對象來看,《監獄法》、《國家賠償法》適用于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機關與行政管理對象的法律關系,監管醫療醫患關系屬性正是司法行政管理關系;2、從法律效力來看,根據“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特殊法優于一般法”的法理原則,《監獄法》、《國家賠償法》法律效力明顯高于《條例》、《規定》等法規;3、從調整的內容來看,《監獄法》、《國家賠償法》對保障罪犯健康權、監獄人民警察履職要求、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侵權賠償等作了一些規定,雖然不夠全面,但是從總體來看有原則性規定。同時,《監獄法》對罪犯維權的合法途徑和救濟方式作了規定,如規定罪犯有申訴、控告、檢舉等權利以及申訴、控告和檢舉等的方法和程序。因此,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押犯單位因監管安全和病犯醫療需要,無須經病犯同意,就有知情、選擇、同意權。病犯因監獄醫療機構的醫療過失行為導致醫療事故發生、造成身體傷害或者死亡時,有申述、控告、鑒定、獲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同時,《條例》、《規定》等法規中除了前述與監獄醫療工作相矛盾的有關患者權益的條款之外,仍然適用于監獄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技術鑒定。再者,已頒布實施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同樣適用于規范監獄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醫療質量管理,也是保障病犯醫療安全的科學依據。

(二)在現有管理機制下的預防醫療糾紛的對策。一是明確劃分責任。監獄醫療機構的醫療職能與執法職能的責任劃分應清晰而明確。在監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雖然也是警察,但是并不能代替管教民警,管教民警更無法代替醫務人員。因此,醫務人員不應無限承擔執法責任,管教民警也不應對醫療工作承擔無限責任。監獄系統應出臺內部規章,遵循合理、公正、科學的原則,對監獄醫療機構執法與醫療責任的劃分、追究,特別是職能重合時的責任分擔,作出明確規定,促進工作落實。二是提高保障罪犯健康的能力。1、把好罪犯入監體檢入口關?!侗O獄法》第十七條規定:“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暫不收監”。對新入監罪犯體檢要嚴格把關,有效控制因身患嚴重疾病、不宜收監的罪犯入監,避免了罪犯入監后病情加劇死亡以及帶來的善后處置工作。2、把好罪犯預防治療關。罪犯生病及時送治,對因受監內醫院醫療條件限制而無法救治的危重病犯,及時送到條件更好的醫院救治,減少監內病亡率。同時,建立健全罪犯醫療衛生經費動態保障機制,將罪犯納入社會醫療保障范疇,提高罪犯醫療經費保障水平。實施監獄醫院規范化建設,持續開展藥事、護理、檢驗、院內感染等質控工作,進一步改善基層醫院硬件條件,突出監獄總醫院的業務指導和服務職能。完善專 業人員管理機制,加強績效考核,堅持多元激勵,加大地方醫院對口支援和服務力度,提高整體醫療水平。3、暢通罪犯保外就醫出口關。適用好《刑事訴訟法》、《監獄法》,將依法快速辦理保外就醫作為降低罪犯死亡率的重要手段,及時發現符合條件的病犯,在最短時間內啟動保外就醫程序,確保罪犯在監外得到更有效的治療。三是加強內部正規化管理。要規范監獄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為,深化院務、獄務公開,增強醫療與執法工作透明度。要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確保醫療安全。要加強病歷的書寫與管理,監獄系統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監獄醫療機構病歷書寫與管理辦法,確保及時、客觀、真實、完整、規范書寫病歷,以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監獄醫療機構要根據監管與醫療的客觀實際,創新舉措,實現改造人與救治人兩不誤、兩促進。四是建立健全糾紛處置工作機制。要建立健全對外糾紛處置機制,特別是病犯病亡善后處置機制,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科學、合理處理各種糾紛,做到不枉不縱。為此,監獄醫療機構可設立法律顧問,或建立醫療糾紛處理工作專門機構,委派專業人員,切實應對醫療糾紛頻發的趨勢。

醫院醫療糾紛管理辦法范文6

【關鍵詞】法律意識; 護患糾紛【中圖分類號】G633.26【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5511(2012)06-0207-01護理人員應該提高法律意識,知法懂法,除了保護自己也要重視病人所擁有的權利,本文就以護患糾紛的原因以及如何減少護患糾紛這幾個方面來談談如何減少護患之間得到糾紛。

1護患糾紛增加的原因

1.1護士觀念和醫院體制的改革之間有著很大的差異。 病人來院看病有進行選擇的權力,他希望可以自主的選擇醫生和護士,同時也希望可以主動地參入醫療護理過程中,改變以往被動接受護理服務局面。病人心理的改變,就要求護士服務觀念進行改變,形成以病人為中心的新的護理理念。然而部分護士明顯并適應這種角色上的變化,其法制觀念較為淡薄,自我保護意識相對匱乏。

1.2病人承受能力與不斷增加的醫療費用之間的矛盾。

病人來到醫院,希望的是能很快解除痛苦,藥到病除,包治百病。對醫生和護士要求都非常很高。然而,醫療護理服務跟一般性的消費服務不同,無論服務的再好,也不可能保證百分之百的效果。病人病情的變化復雜,可能造成護理行為的反復。這就可能引發病人的誤解,導致護患矛盾的發生。

2解決護患矛盾的對應措施

2.1加強法律意識,化解護患矛盾。 認真學習相應法律法規,在護理行為中強化法律意識,使得自身法律身份和法定職責范圍得以明確,減少化解護患矛盾。一旦發生矛盾,應運用法律手段進行正確處理。一方面要維護病人權利,另一方面更要通過法律知識和武器保護自己。?強化服務意識,建立起新型護患關系。醫護人員應增強自己的愛心、責任心、同情心,在護理工作中,耐心、細心地同病人進行溝通交流,增近彼此之間的距離,處處為病人著想,為病人做好服務。同時運用多種形式對病人和家屬進行宣教、解釋工作,增強其對護理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另一面,醫護人員自身也應強化護理技能訓練,了解熟悉并掌握現代化護理技術,提升護理水平。?健全護理制度,規范操作行為,提升護理質量。?各種護理制度,操作規程都是對護理工作的一種指導和約束,例如三查七對制度,等級護理制度,消毒隔離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等這些醫護制度,醫護人員都應該認真執行,嚴格遵守,保證各項制度切實執行。并通過不斷的完善,制定出防范護理風險的具體有效措施,為每項工作的開展提供制度規定上的指導。在重要護理行為前,要進行預先告知,尊重病人。

2.2加強自身職業素質,防范護患糾紛。 加強法律意識,是護理人員解決護患糾紛的有力方法。同時,護理人員也應該加強對自身職業素質的培養。在實際工作中,以專業的態度,高超的職業技能,良好的服務態度做好自身本職工作,防范于未然。護理工作是醫療工作中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個優秀的護士,應該具備良好的心里素質,對自己所做的工作要足夠的熱愛,在平時的工作中不要將自己在生活中所遇到的煩惱情緒帶到工作中來,隨時隨地保持良好的心態,雖然護士的工作很平凡很普通,但是如果想要受到尊重,真正意義上的愛護自己,那么就要求我們在平時的工作中忘記個人榮譽、放低自己的姿態,從小事做起,真正意義上為病人解決問題,才能得到病人的尊重。病人從掛號開始,就開始享有知情權、同意權、選擇權、隱私權等等,護理人員不得侵犯病人所有的權力,比如說:病患得了重病,要通過說話的技巧告訴患者,在告知實情的同時安撫病患得情緒。再者,對于艾滋病患者,要給予鼓勵,不要恥笑病人,病人的病情也不要四處散布,尊重患者的隱私權。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在臨床實踐中規范操作各種器械、工作仔細認真,嚴格執行“三查、七對、一注意” 三查:1.查自己是否有足夠高的專業水平.2.查自己是否違反了醫療常規.3.查自己是否了解醫療糾紛條例.七對指的是:查對床號、查對姓名、查對藥名、查對劑量、查對時間、查對濃度、查對用法,一注意:就是注意自己做為一名醫生的言行舉止是否行當,做為一名服務人員是否服務到位.這些主要是針對病人服藥,注射,輸液的查對制度,減少操作差錯。加強專業性,將法律建立在專業上面,最大程度的減少護患之間的糾紛。

3總結

隨著時代的發展,醫療技術在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病者享受到了新醫療技術帶來的恩惠。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護患糾紛也漸漸增多。護理人員也應該運用其法律武器,努力提升自身的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保障自身合法權利和人身安全。參考文獻

[1]周錦萍,黃瑞卿.增強精神科護士的法律意識以防范護患糾紛[J].護理實踐與研究,2008,5(22):122-123.

[2] 封小賢,閻淑蘭,尚志霞等.強化法律知識 防范護患糾紛[C].//全國第五屆臨床護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05:62-64.

[3] 陳運英.淺析護理人員防范護患糾紛的對策[J].醫學文選,2005,24(3):409-410.

[4] 吳玉霞,張士化,吳宏霞等.從護理管理上防范護患糾紛[J].實用護理雜志,2002.加強醫院臨床輸血工作的幾點體會

司丹雁 沈建軍

(哈爾濱市211醫院輸血科 黑龍江哈爾濱150080)【關鍵詞】1.輸血管理; 2.合理用血【中圖分類號】R19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4-5511(2012)06-0208-01結合醫院等級評定活動,筆者所在醫院按照《臨床輸血技術規范》、《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和《軍隊三級綜合醫院等級評審標準和細則(試行)》的要求。對臨床輸血工作的規范流程、環節管理進行了全面檢查和改進,確保臨床輸血安全?,F將對如何加強輸血管理、提高輸血安全的一些經驗體會報告如下。

1加強輸血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近年來,由于國家加強對采供血機構的血液質量管理,輸血感染傳染病的風險正逐年下降,而醫院輸血不當所造成的事故卻時有發生。[1]隨著新型醫保覆蓋面的擴大,就醫人數擴增,臨床用血量也相應增多,如何科學合理地利用寶貴的血液資源,確保臨床的用血安全是輸血管理者和醫務工作者應該重視的問題。不僅采供血機構對要提高血液質量,做為用血的醫療機構也要強化臨床輸血的規范管理,醫院管理層和輸血專業人員應高度重視臨床輸血安全,重視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業務管理制度,各項業務工作在各種制度、標準、規范約束下運行,在工作中樹立較強的質量安全意識,并自覺落實到行動中,有效地保證血液質量安全。[2]

2重視醫院臨床輸血委員會的職能作用。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中的第五條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應當設立由醫院領導、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負責臨床用血的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開展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和培訓”。醫院輸血工作環節涉及臨床科室、輸血科和醫院行政部門等眾多方面,過程復雜。加上部分工作人員學習的主動性不夠、法制意識淡薄,落實法律、法規不到位,新理論和新技術更新滯后。任何環節出問題或被忽略都將影響輸血質量甚至導致醫療事故的發生。因此,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的作用發揮如何尤其顯得更加重要。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不僅制定適合本醫院輸血指南和程序文件,宣傳輸血相關的知識,推廣新的輸血技術,還應定期通過監督檢查、考核和傾聽各方面的意見對現行的工作模式進行評估,對建立的標準進行審核、修改和再落實。充分履行職責,實現監管的職能作用。

3積極推行科學合理用血

我們清楚認識當今輸血的現狀,輸血是一把雙刃劍,既能挽救生命,也能帶來危害痛苦,輸血有風險性,一是輸血傳染病。盡管血站對獻血者進行極嚴格的檢測,國內有些血站開展了核酸檢測,但是病毒檢測的“ 窗口期”、潛在未知病毒等因素的存在、仍然無法完全避免因輸血引發傳染病的可能。二輸血相關的免疫不良反應,包括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血型不配合引起的不良反應,白細胞引起的其他免疫性反應等。 三是過敏性輸血反應和其他臨床輸血反應(循環超負荷,大量輸血相關的輸血副作用等)。同時,我們也要認清血液資源的寶貴性,來源緊張,全國范圍多次不同程度出現臨床用血供應不足的情況,輸血已經不單單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工作,醫務人員一定要提高風險意識,把有限的血液用到最需要的患者身上,保證搶救危重病人的急需,積極推行成分輸血,科學合理使用血液資源,減少病人的不良反應,預防和杜絕了醫療糾紛的產生。

4做好臨床合理用血的評估

輸血的主要目的是補充和糾正病人因病情所致的一種或數種血液有效成分含量的降低,輸血要有明確的輸血指征和預期療效目標。臨床醫生在對患者實施輸血治療前要根據病人病情需要和實驗室指標,對患者進行輸血前狀況評估,選擇適當的血液成分制品和達到預期療效需要的輸血劑量, 輸血24小時后應對患者狀況進行輸血療效評價,來確定輸血治療的效果。

5加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專業技術培訓

醫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包括輸血風險教育培訓,安全、合理用血教育培訓,輸血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和輸血相關新技術、新理論培訓等。根據在輸血治療過程中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進行分級培訓:臨床醫生重點培訓輸血適應癥的把握,成分輸血方法;護理人員重點培訓臨床輸血護理技術規范,血樣采集、輸注要領,不良反應的觀察報告和處理;輸血科人員重點培訓法律法規和實驗技術;取送血(樣)人員重點培訓安全責任意識。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要對其宣傳教育的效果進行檢查、考核和不斷校正教育內容和方式的方法來提高教育效果。

6加強醫療輸血文書管理

隨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實施,在實行醫療責任舉證倒置的今天,發生臨床輸血相關醫療糾紛時,臨床輸血病案文書做為輸血過程的原始記錄,有很強的稽查憑證屬性,可為輸血醫療事故或糾紛的是非認定、責任判定以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司法鑒定提供依據。完整的輸血病歷,包括:輸血指征的分析、治療同意書、輸血前檢查、輸血申請單、醫囑、輸血記錄單、手術記錄單、輸血護理記錄、輸血療效評價、不良反應記錄及回報,是對輸血全過程的具體記載。因此,寫好臨床輸血病歷是杜絕因輸血引起醫療糾紛的關鍵。所以,在工作中要強化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糾正部分醫務人員只重視輸血的療效,而卻忽視輸血病歷的書寫不良習慣,使每個醫務人員真正認識到一份完整沒有缺陷的病案是對醫療機構無聲的辯護,真正做到客觀準確及時完整書寫每份病歷,提高病案內涵和質量,即對病人負責又對自己負責,確保輸血安全,避免醫療糾紛發生。[3]

輸血工作質量的好壞,不僅直接影響著臨床醫學的發展,醫院整體醫療工作,更與病人的安危、醫院的醫療質量等密切相關。我們必須始終把質量管理作為血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管理,及時更新輸血觀念和知識、提高輸血風險意識和嚴格執行臨床輸血相關規范,才能減少輸血傳播疾病的風險和其他輸血不良反應,使血液安全性不斷提高。參考文獻

[1]陸典瑞,胡繼征. 安全輸血的關鍵在醫院,中國衛生質量管理,2007, 14(3):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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