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1
第一條為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加強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建立健全農產品可追溯制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產品的包裝和標識活動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
第三條農業部負責全國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家支持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科學研究,推行科學的包裝方法,推廣先進的標識技術。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農產品包裝
第七條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用于銷售的下列農產品必須包裝:
(一)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農產品,但鮮活畜、禽、水產品除外。
(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農產品。
符合規定包裝的農產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裝。
第八條農產品包裝應當符合農產品儲藏、運輸、銷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運。
第九條包裝農產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
包裝農產品應當防止機械損傷和二次污染。
第三章農產品標識
第十條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包裝銷售的農產品,應當在包裝物上標注或者附加標識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
有分級標準或者使用添加劑的,還應當標明產品質量等級或者添加劑名稱。
未包裝的農產品,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農產品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
第十一條農產品標識所用文字應當使用規范的中文。標識標注的內容應當準確、清晰、顯著。
第十二條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標志使用權的農產品,應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
禁止冒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標志。
第十三條畜禽及其產品、屬于農業轉基因生物的農產品,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標識。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其銷售農產品的包裝質量和標識內容負責。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對農產品包裝和標識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五十一條、五十二條的規定處理、處罰:
(一)使用的農產品包裝材料不符合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的;
(二)農產品包裝過程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的;
(三)應當包裝的農產品未經包裝銷售的;
(四)冒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等質量標志的;
(五)農產品未按照規定標識的。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農產品包裝:是指對農產品實施裝箱、裝盒、裝袋、包裹、捆扎等。
(二)保鮮劑:是指保持農產品新鮮品質,減少流通損失,延長貯存時間的人工合成化學物質或者天然物質。
(三)防腐劑:是指防止農產品腐爛變質的人工合成化學物質或者天然物質。
(四)添加劑:是指為改善農產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加工性能加入的人工合成化學物質或者天然物質。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2
【關鍵詞】農產品;生產制度;銷售制度;質量安全
1 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合理使用化肥、農藥和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規定,禁止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以防止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區域生產、捕撈、采集食用農產品和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
2 實行農產品生產記錄制度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如實記載下列事項:
(1)使用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動物疫病、植物病蟲草害的發生和防治情況;
(3)收獲、屠宰或捕撈的日期;
(4)出售農產品的品種、數量、時間、流向。
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2年,禁止偽造和涂改農產品生產記錄。
3 按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的要求生產農產品
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和當地制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技術要求與操作規程生產農產品,農業生產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體廢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單位和個人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的,應當由國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按照批準的品種、范圍、安全管理要求和相應的技術標準組織生產,并定期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生產安全管理情況和產品流向的報告。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檢測設備、檢驗人員或委托具備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其生產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檢測合格的,應當附具檢測合格證明并標注農產品的名稱、產地、生產單位和生產日期;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不得銷售。
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證書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證書的生產單位,應當配備質量安全檢查員,以對農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4 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要求包裝標識農產品
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個人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包裝標識制度,用于銷售的下列農產品必須包裝:(1)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農產品,但鮮活畜、禽、水產品除外。(2)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農產品。
農產品包裝應當符合農產品儲藏、運輸、銷售和保障安全的要求,要便于拆卸和搬運;包裝農產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包裝農產品應當防止機械損傷和二次污染。
對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個人包裝銷售的農產品,應當在包裝物上標注或附加標識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有分級標準或使用添加劑的,還應當標明產品質量等級或添加劑名稱;對于未包裝的農產品,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農產品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銷售者名稱等內容。
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標志使用權的農產品,應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證機構;禁止冒用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質量標志;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應當載明農產品中含有轉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稱;有特殊銷售范圍要求的還應當載明銷售范圍,并在指定范圍內銷售;畜禽及其產品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標識。
農產品生產者必須向農產品銷售企業提供農產品檢測合格證明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等有關證明;列入農產品產地準出名錄的農產品生產者、收購者,應當在列入產地準出名錄的農產品上附具產地證明、質量認證標識或者產地檢測合格證明,然后方可將其運出產地;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還應當附具檢疫合格標志或者檢疫合格證明。
5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設立或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農產品銷售企業對其銷售的農產品應當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經查驗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不得銷售。
6 實行索證、索票制度
質量安全證明即生產者出具的用于證明其產品的質量安全、符合相應要求的標志、證書或報告,包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證書和產地質量檢測合格報告。農產品經銷企業在進貨時,首先應當索要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證明,有有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證明方可進貨銷售,否則,必須經現場檢測合格后才可進貨銷售。入境農產品應當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出具有效的出入境手續和檢疫檢驗證明,經現場檢測符合我國強制性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要求的方可進貨銷售。
7 驗明包裝標識
農產品經銷企業在對購進農產品進行查驗時,應當驗明包裝標識,對于包裝標識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農產品,不得進貨銷售。
8 建立購銷臺賬
農產品經銷企業必須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并建立農產品進貨臺賬,對進入本單位銷售的農產品如實記錄農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對取得經具有認證資質機構認證的農產品,還應記錄其商標名稱、產品標志、批準產量、認證證書編號、認證日期和發證機構,然后將所登記的內容與進貨票據、認證證書復印件和農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一并備案。從事農產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還應當建立產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產品品種、規格、數量等內容,并詳細記錄銷售去向,主要包括經銷公司、超市、加工企業和飯店、食堂等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及進貨產品名稱、數量和來源。農產品批發商批發給農貿市場經銷農產品的個體戶,應記錄其所在的農貿市場名稱、地址、攤位號和市場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3
物聯網在國外的農產品可追溯系y中已得到了廣泛應用。例如美國的農產品全程溯源系統、瑞典的農產品可追溯管理系統、澳大利亞的牲畜標識和追溯系統、日本的食品追溯系統和歐盟的牛肉可追溯系統等。國外發達國家在動物個體標號識別、農產品包裝標識及農產品物流配送等方面對RFID(射頻識別)技術的應用非常廣泛,如加拿大肉牛已從2001年起使用的一維條形碼耳標過渡到電子耳標。日本2004年構建了基于RFID技術的農產品追溯試驗系統,利用 RFID標簽實現對農產品流通的管理和個體識別。
“十二五”以來,我國各地加快推進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農業中的應用,積極發展智慧農業、感知農業,努力構建智慧型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推動“互聯網+”和現代信息技術與農業智能監管相融合,探索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物聯網技術應用模式,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轉變農業生產方式,創新農業管理手段,為推動農業轉型升級,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我國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技術的研究和系統建設上,主要集中在農產品包裝標識及農產品物流配送等環節,廣泛采用條形碼技術、電子數據交換技術和RFID電子標簽等技術。例如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相繼采用條碼技術、RFID技術、IC卡技術等建立了以農產品流通體系監管為主的質量安全溯源系統。天津市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管理中心和天津市農村工作委員會信息中心建設了開發了“放心菜”基地管理系統、“放心菜”質量安全監管系統、“放心菜”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和“放心菜”信息服務平臺等4類應用系統;建設了市、區縣、鄉鎮、基地相結合的4級監管網絡,構建了“3344”放心菜質量安全保障技術體系,建成10個區縣級監管站、72個鄉鎮級監管站和186個“放心菜”基地,應用規模達到35.47萬畝,實現生產可控、安全可管、產品可溯。
上海市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物聯網應用示范,在這方面做得尤為突出。在糧食作物方面,建設10多萬畝示范基地,輻射20萬畝,通過物聯網技術與先進農機裝備的聯動應用,促進了農業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數據的互通共享,實現了糧食作物可追溯;蔬菜方面,利用條碼、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在全市200多家園藝場、種植大戶,共計6萬多畝綠葉菜建立了安全生產質量可追溯系統,實時記錄綠葉菜生產過程中的播種、施肥、用藥、灌溉、采收、農殘檢測等信息,建立了電子化田間檔案,并與加工、出庫、運輸、銷售等環節數據相關聯,實現綠葉菜安全可追溯;在動物及動物產品方面,開發了上海市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監督信息管理系統,應用于19個區縣動物衛生監督所、8個市境道口、110個產地檢疫報檢點與16家屠宰場檢疫點及近58家動物產品集散交易單位,形成了覆蓋全市檢疫監督管理物聯網解決方案;在冷鏈物流方面,形成了生鮮農產品冷鏈物流解決方案,詳細記錄農產品從出庫到交付用戶期間冷藏環境的溫濕度、車輛的行駛線路等信息,實現一體化農產品冷鏈物流管理,物流效率提高近30%,生鮮產品損耗降低15%,實現物流過程可追溯。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4
【關鍵詞】 加強 認證后監管 提高 農產品質量安全
1.加強“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
“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的主要措施包括企業年度檢查、產品抽樣檢查、市場監察等。企業年度檢查是指各級管理機構對轄區內獲得“三品一標”標志使用權的企業,在一個標志使用年度內的生產經營活動、產品質量及標志使用行為等實施監督、檢查、考核、評定。企業年度檢查的重點是企業產品控制體系狀況,特別是生產投入品使用狀況、生產記錄檔案留存等;產品抽樣檢查是指對已獲得“三品一標”標志使用權的產品,采取監督性抽查檢驗,產品抽樣檢查的重點是產品質量重要指標的檢測與評估;市場監察是指對市場流通中的“三品一標”產品的標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場監察工作的重點是有效標志使用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1.1強化“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有利于促進法律法規條款的貫徹落實
近年來,我國相繼頒布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質量安全法》和相關的管理辦法,加強了農產品生產法制法規建設,強化了行政執法監督管理意識?!掇r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規定,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確立了“全程全面監管,生產經營者負首責、地方政府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參與和監督”的監管理念;《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指出,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認證認可條例》要求,認證單位要對其認證實施跟蹤調查,對認證結論嚴重失實的,要追究責任;《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要求,獲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必須包裝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賦予了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相應的法律職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到執法管理工作范圍,強化“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將全面促進各項法律法規條款的貫徹落實,對安全生產農產品起著重要的督導作用。
1.2強化“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有利于農業標準化生產的大力推進
實現現代農業,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必須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當前我國農業生產經營分散,生產方式落后,質量安全意識淡薄,農產品生產環節多、鏈條長,要徹底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就必須轉變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加快對傳統農業的改造,加大對農業標準化的推進。農產品“三品一標”采取“公司+基地+農戶”生產組織模式,實施“全程質量監控”的生產加工方式,建立了“環境有檢測,操作有規程,生產有記錄,質量有標準,用標有監管”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從“三品一標”生產基地建設入手,以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主要實施載體,通過“三品一標”的品牌效益,帶動了農業標準化發展,轉變了農業生產方式。強化“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就是嚴格按照“三品一標”的各項制度和要求,依法對“三品一標”產前、產中、產后過程的全面監督控制,激勵生產者積極、自覺地從事農業標準化生產,增強生產者發展品牌農產品的榮譽感和責任感。
1.3強化“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有利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隨著消費水平的提高和觀念的變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已經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不容忽視、日趨重要的一項工作,成為農業部門無可推卸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必須義無反顧地擔當起來。從整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看,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即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技術支撐。從執法監督角度看,農業部門要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職能,主要是依托各級“三品一標”管理機構工作體系來執行,包括產地環境監督、生產標準化督導、產地準出、包裝標識使用、市場準入和質量追溯等。強化農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直接關系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關系到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2.我省“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現狀
吉林省自1990年開展了綠色食品認證工作以來,吉林省相繼于2003年、2007年開展了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有機農產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等工作。目前,全省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產品785個,有機農產品271個,無公害農產品2090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8個,環境監測面積3900萬畝;2009年,全省“三品”產量達到3340萬噸,實現產值487億元,帶動農民增收58億元,帶動農戶278萬戶。
我省始終堅持“認證與監管并重,數量與質量并舉”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實施,狠抓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以“全面加快事業發展步伐,大力推進依法監管進程”為主線,扎實推進“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先后制定了產品抽檢制度、企業年檢制度和市場監察制度,逐步形成了“統一領導、屬地監督、分層管理”的工作格局。從監管組織看,吉林省“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主要由省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2010年初,根據我省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企業年度檢查計劃、產品抽檢計劃和市場監察方案,由各地管理機構按照計劃要求,具體主抓落實。目前,全省具備“三品一標”行業自律監管資質人員15人,并且都集中在省級管理機構中,基層管理機構監管隊伍薄弱已是不爭的事實;從監管依據看,“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主要遵循行業自律的原則,依據《綠色食品企業年度檢查工作規范》等規章制度實施監管。部分管理機構得到本級政府部門行政執法授權,主要依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監督;從監管實效看,全省大部分管理機構還沒有得到本級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授權,在監督管理過程中,完全按照行業自律執行,監管措施還很薄弱,監管實效性不強。
3.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目前,吉林省“三品一標”市場影響力不夠強,包裝標志使用不規范,假冒偽劣產品時有發生。面對新形勢、新時期和新問題,吉林省的“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需要我們進一步研究探索。
3.1管理機制不完善,有待進一步建立健全
“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既是是長期性的工作,更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日常性的工作。做好“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需要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的實施。目前,“三品一標”工作機構覆蓋了60個縣(市、區),能夠獨立承擔產品認證、生產監控、證后監督工作。但是,還有部分縣(市、區)的管理機構和隊伍不健全,職能職責不明確,監管長效機制不完善,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監管實效性不強。這些問題極大制約著“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的開展,“鞭長莫及”的現象時有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主要從“產地準出、市場準入、質量追溯”三方面入手,產地準出的監督管理是監督管理工作基礎環節?!叭芬粯恕碑a品生產前沿是證后監管的關鍵點,生產者能否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主要依靠基層管理機構現場檢查和督導,基層管理機構在“三品一標”認證后監管工作中發揮的作用不容忽視。為此,應及早確立并理順“三品一標”基層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激勵機制,完善各項監管的規章制度,進一步細化監管職能并落實工作職責。
3.2行政執法監督力度不夠,有待進一步明確授權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實施,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到法制管理范疇,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具有明確的法律職責,然而,在依法監管過程中,我們還缺少相應的管理條例和細則,監督管理的有效性和實效性不夠顯現。吉林省大多數管理機構還沒有得到本級行政部門的明確授權,監督管理層面存在執法空白,監管實效和工作力度呈現較弱的態勢。提升農產品質量,保障食品安全,依法監督農產品,特別是“三品一標”產品的生產、包裝、運輸、銷售等環節的依法監管至關重要。應盡快對各級管理機構明確法律委托授權,積極協調法制部門,指導監督“三品一標”證后監管,形成“上下協調一致,對口統一監管”的工作格局,督導“三品一標”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標準化生產,詳實記錄生產檔案,合法規范使用標志。此外,對監督管理工作人員,還要繼續加強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執法能力。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5
1引言
發展有機農業是保護生態環境、節約稀缺資源、發展農村經濟、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保障人體健康的需要,是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有效防治環境污染、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是發展生態環保型經濟、構筑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跨越式發展、打破國際“綠色壁壘”的重要舉措。人們通常將不使用農藥、化肥的農業理解為有機農業,但這只是有機農業的必要條件,并不能體現出有機農業的實際內涵和有機農業的精華。世界上不同的國家,根據本國的國情和有機農業的側重點不同,對有機農業概念的理解也不盡相同。我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4月實施的《有機產品》標準(GB/T19630.1-19630.1)對有機農業的定義是:遵照一定的有機農業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以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生產方式。
2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產業保持了較快的發展態勢,總量規模不斷擴大,2009年底遼寧省有機農產品認證企業達55家,產品總數312個,生產認證面積5.5萬hm2,實物產量7.7萬t,銷售額3.8億元,出口創匯1597萬美元,品牌影響不斷提升,為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安全優質農產品的消費需求、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發揮了積極作用。以“綠色芳山”為代表的有機食品生產企業走出了一條有自己特色的生產安全、優質、健康有機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的道路。被遼寧省政府評為首批“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其基地被授予“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在看到成果的同時,還要意識到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發展面臨的問題。遼寧省有機農業以生產有機豆類為主,加上一些花生、大米、野生天然產品如松蘑等。有機生產基地面積很大,總產量高,但是產品相對單一。作為日常消費量很大的果蔬類有機產品的發展則跟不上國內外的需求。有機食品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如商品性有機肥、生物農藥等供應不足或缺乏專門的供應部門。
3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發展的具體對策和建議
3.1利用自然環境優勢,發展優勢有機產業
遼寧省位于東北地區的南部,是中國東北經濟區和環渤海經濟區的重要結合部,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優越,是發展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的最佳地區之一。遼寧省東部農業生態環境條件良好,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環境潔凈、交通便利,特色農業優勢明顯,沒有工業“三廢”污染源,產地環境符合有機農產品產地環境要求,是遼寧省得天獨厚的生產優質、安全農產品的后花園。在東部地區建設有機農業示范基地,因地制宜發展有機農業生產,不但有利于保持東部地區農業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和良性循環,而且對推動東部地區優良環境優勢向農業生產優勢轉化,增強遼寧省農業市場競爭力、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3.2以標準化生產為基礎,建立嚴格質量管理體系
有機農業的突出特點是,不以評價安全為最終取向,而是重在生產過程,通過生產加工過程的一系列準則標準,約束和規范生產者的操作,保證產品的質量。在發展有機農業過程中,不僅要繼承傳統農業優良的種植習慣,同時要按有機農業原理和標準的要求進行科學的作物輪作安排,施用堆肥恢復和培肥地力;運用物理的和生物的綜合措施控制和防治作物的病蟲害。有機食品生產企業可以安排專人負責每個基地,建立種植戶檔案,統一印制,發放田間管理記錄卡,內部檢查員隨時根據技術準則對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逆向追蹤體系等等。
3.3以“公司+農戶”為運作模式,發揮規模生產效益
采用龍頭企業、“公司+農戶”訂單運作模式,即公司與農戶簽訂種植合同,由龍頭企業提供技術指導,統一管理、統一種植、統一收獲、統一加工和銷售。所謂“龍頭企業帶動型”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是以農產品加工、儲藏、運銷企業為龍頭,圍繞一項產業或一種產品,實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的一種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龍頭企業外接國內外市場,內接農產品生產基地與農戶,形成一種“企業+基地+農戶”的產業組織格局,在這種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下,經濟利益主體是龍頭企業和農戶兩方。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方式主要是合同契約,利益分配主要是保護價讓利,純收益分成等。使龍頭企業與農戶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這種模式下的有機生產組織規模大,專業性較強,組織嚴密,運作規范,管理層次較高。
3.4發揮政府的行政推動作用
在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下,發展有機農業、有機食品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推動,各級地方政府應因地制宜,出臺相關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利用地方資源環境優勢加快發展有機農業。對于有較好基礎條件且具有有機先進理念的企業,政府應給予政策上、技術上乃至資金項目方面的支持,以鼓勵其帶動當地循環經濟的發展,促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
3.5建立和完善有機農業、有機食品質量可追溯體系
追溯是指從供應鏈的下游至上游,以一個或多個標準為基礎,鑒別供應鏈定產品的來源與特性的能力。作為國家政策性文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最早在2007年中央1號文件中提出。按照農業部《種植業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建設方案》的總體目標,依托《全國種植業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管理平臺,按照生產可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通過規范產地和產品編碼、檔案記錄、包裝標識、產品召回、責任追溯等一系列管理,在示范成功的基礎上,穩步推進質量追溯實施進程。
(1)建設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統平臺。可以利用農委遼寧金農網管理平臺,建立與農業部管理平臺接口對接的,省級網絡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系統,逐步擴大到市、縣,建設市縣管理子平臺。完善市、縣管理機構設備配置。建立省、市、縣三級數據管理中心(包括編碼數據庫、生產檔案數據庫、產品檢測數據庫和認證信息數據庫),通過互聯網,實現本區域和全國范圍的產品質量可追溯。
#p#分頁標題#e# (2)完善全省質量追溯管理體系。協調各市、縣質量安全管理系統,圍繞追溯系統建設和運行情況需要,制定《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維護與管理制度》、《農產品質量可追溯編碼管理辦法》、《可追溯農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管理規范。利用政府推動力量和市場引導作用,立足強制性規范與調動生產者積極性相結合,逐步擴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的覆蓋范圍。
(3)推動實施產品和產地編碼制度,完善產品身份識別手段。建立企業基礎信息數據庫,以農戶和產地為基礎編碼信息,指導企業建立編碼制度,使之成為追溯信息的有效載體,建立生產者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從源頭做到地塊、生產責任人和農產品身份的可識別、可追溯。
(4)按照良好農業規范(GAP)組織生產,建立農產品生產電子檔案。良好農業規范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標準體系,其核心是可追溯,強調全過程檔案記錄。電子檔案是實現產品質量“數字化”管理的基礎,記錄內容包括地塊、面積、生產者、種植品種、播種期、施用肥、藥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使用停用日期、農殘檢測情況以及采收、清洗、包裝、貯藏和運輸等信息。將這些內容通過網絡系統傳輸到信息中心,就可形成產品的田間電子檔案,同時產生追溯編碼,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對企業生產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5)建立標識管理制度,規范包裝標識。結合產品包裝標識加貼和管理的需要,設計制作統一的“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標簽”,與農產品追溯編碼相對應,實現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編碼的同步加貼。追溯標簽內容包括品名、產地、生產者、包裝日期、生產標準、電話、產品追溯碼、查詢網站、查詢電話等基本信息。消費者可以通過查詢系統查詢農產品從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信息。
(6)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公眾查詢系統。消費者和監管者可以通過撥打電話或在網上查詢產品的產地、生產過程等相關信息,如購買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就可據此查到貨源,實現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查詢和追蹤。
(7)相關知識和業務操作培訓。組織技術力量,對各市、縣農業管理部門以及各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內容包括質量追溯、良好農業操作、軟件操作和管理制度等相關知識,對編碼設立和田間生產檔案的填寫進行現場演示和指導。
(8)輿論宣傳,樹立追溯產品形象。利用各種新聞媒體、互聯網等渠道,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設的宣傳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追溯制度建設的進展情況,擴大追溯產品的知名度和對同類產品的示范帶動作用,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設,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范文6
[關鍵詞] 農產品 物流 供應鏈
中圖分類號:G353文獻標識碼: A
農產品物流是指為了滿足用戶需求,實現農產品價值而進行的農產品物質實體及相關信息從生產者到消費者之間的物理性經濟活動。具體的說,它包括農產品生產、收購、運輸、儲存、裝卸、搬運、包裝、配送、流通加工、分銷、信息活動等環節,并且在這一過程中實現農產品價值增值和組織目標。
農產品物流具有很強的季節性和周期性,表現為在農產品成熟時,出現短時、較大的物流量,而季節過后,物流量迅速減小,呈現較大的周期性和波動性。
農產品物流具有預期性。預期是指對于當前決策有關經濟變量未來值得預測,是決策者對那些與其決策相關的不確定的經濟變量所做的預測。農產品物流具有預期性是指其生產者都是根據當年農產品的價格來決定下一年農產品的種植數量,這將導致農產品的供給數量與農產品價格年復一年的大幅反向波動。在某些條件下波動將收斂于均衡值,在其他條件下,波動是不收斂的。
農產品物流具有易耗性?!磅r活”是農產品的生命和價值所在,但由于鮮活農產品的含水量高,保鮮期短,極易腐爛變質,因而農產品物流特別要求綠色物流。
農產品物流具有專業性。由于農產品所具有的生化品質特性,是的農產品物流具有很強的專業性。這就要求農產品生產、流通加工、包裝方式、儲運條件和技術手段具有專業行。同時,農產品物流的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也要求有專用性。
一、我國農產品物流存在的問題
1.我國農產品物流處于分割狀態。在我國,公路歸交通部管理、鐵路歸鐵道部管理、航空運輸歸民航總局管理。管理分割使不同運輸方式在運輸組織方式、服務規范、技術及裝備標準等方面存在較大差距,使得物流企業很難根據市場需要選擇合理的運輸服務方式,使以多式聯運為基礎的許多現代化物流服務方式難以開展.
2.我國物流硬件投入和建設不足,技術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因素已經嚴重限制了我國物流業的發展.目前,我國農產品交易仍以傳統的農產品批發市場流通模式為主,物流系統極為落后,包括運輸組織與運輸工具等.此外,我國農產品流通輔助設施落后,主要表現為儲藏條件差,能力低.
3.農產品物流技術落后.運銷保鮮技術是農產品生鮮經營的重要保障.目前,由于產品保險技術方面的原因導致農產品損失巨大.
二、我國農產品物流發展滯后的原因
1.農產品物流重視不夠.過去一段時期內,我國由于農產品供給不足,難以有效滿足生產、生活所需,為彌補供需缺口,國家主要致力于如何增加農產品生產,而對流通領域的重視程度不夠。以投入領域為例,國內大部分資金投向了農業生產領域,進入流通領域的資金不足;我國鐵路設施仍常年超負荷運行。我國的公路建設雖然速度很快,但運力還遠遠不足。我國的高速公路和鐵路只分別相當于美國的1/3和1/5,路網密度相差甚遠。與城市相比,我國農村公用基礎設施建設更為薄弱,而鮮活農產品由于本身易腐爛變質的自然屬性,對運輸時間和條件又有很高的要求,如不能及時運出,將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