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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審計報告范文1
(一)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含義社會責任審計概念最早于20世紀50年代由HowardR.Bowen(1953)提出,認為“社會審計是對具有社會影響的企業活動中一些有意義的、可限定的領域進行系統評價和報告的義務”。由于各國經濟、政治、文化背景的差異,世界各國的專家學者對社會責任審計定義的理解也不盡相同。美國學者米切爾?謝勒和大衛?肯特合著的《審計與受托責任》一書將社會責任審計定義為“強化組織受托責任的工具,以便組織的管理者解釋、辯護其決策”。日本學者片野一郎(1985)在《新版會計學大辭典》中的定義為“社會審計是有別于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的一種嶄新的審計,它是一種檢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審計”。我國學者陽秋林和李冬生(2004)認為,社會責任審計是以維持人類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由專門的審計機構積極主動地接受政府、社團和社會個人的委托,采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手段對企業所履行的各種社會責任進行有效審計,審查和監督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
(二)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主體根據審計主體理論,審計主體主要有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和內部審計三類。目前我國的社會責任審計是以國家審計和民間審計為主,但筆者認為從內部審計的角度可以更好地實施社會責任審計,給利益相關者提供更加有用和可靠的信息,同時也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原因有以下幾點:第一,從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與內部審計的關系來看,內部控制制度是確保企業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轉,提高經濟核算的正確性與可靠性,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進而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而內部審計在評價和維護內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是保障企業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是現代企業制度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第二,從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來看,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是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方向,有利于發揮內部審計的優勢和作用,擴大內部審計的空間。在這個過程中,企業的內部審計要充分考慮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影響。第三,相較于政府審計和民間審計,內部審計可以更加真實地監督、評價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以內部審計作為社會責任審計的主體并非排斥政府審計和民間審計的主體地位,一些社會責任審計,如環境審計中關于環保資金使用和實施效果的審計主要依靠國家審計部門進行。因此,在實際中,可以考慮“合作內審”這一模式,即企業將一部分內部審計的職能委托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可以實現成本效益的最大化,同時通過聯合外部專家,可以提高審計質量,而內部審計機構也擁有了更大的靈活性和自主性。
二、企業社會責任審計內容與方法
(一)質量審計企業的質量審計,是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內部有關管理層、管理當局在質量方面的受托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證實、評價,然后提出糾正或改進質量管理行為的建議,并將這些信息提供給相關利益者的一系列活動,是反映企業對消費者履行社會責任情況的審計。企業的質量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管理,從產品研發到生產再到銷售,每一環節都要高度重視產品的質量,因此可依據產品的生產流程來描述質量審計的內容。一般地,產品的生產流程包括:市場調查-產品研發-生產-加工-銷售-服務。
因此,質量審計應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審計,一般由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授權審計以確定企業產品和服務的質量狀況。這種審計通常是在做了足夠的市場調查并形成了項目投資的意向之后進行的,是對項目全方位、多角度的檢查,在時間上涉及了項目從投資到最后完工的全過程,在空間上也涵蓋了與項目有關的各個方面。應確認企業是否建立了項目的質量目標,針對特定對象是否履行了相關的質量責任,是否遵循了項目的考核標準和考核時間界限等。(2)系統審計,通常被用來確定企業質量項目是否存在及其效率性和效果性?;镜馁|量審計主要是通過調查企業的項目、活動、部門和整個企業是否具有質量控制來進行。如審查企業的質量手冊、質量規劃是否符合企業發展戰略、企業的質量文件記錄是否真實、完整等。(3)過程審計,審查原材料的供應、來源以及儲存等是否符合生產要求,生產加工過程是否處于質量體系的控制之下,生產銷售過程是否符合環保要求,產出能否滿足使用者的需求等。(4)產品審計,通過評價產品的效能,測試和評估產品的安全性、耐用性、可靠性和可維護性,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產品現象,產品的使用是否存在危害消費者健康的因素以及與產品質量相關的其他方面。(5)售后服務審計,評價企業售后服務的履行情況,是否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無視消費者投訴的情況;產品和服務是否存在利用夸大、虛假的廣告招攬顧客的現象;是否存在搭售、不正當銷售等現象。
在實際中,質量審計可以采用以下幾類方法:審計技術方法,測試或檢查是質量審計中常用的收集數據和信息的技術和工具,包括統計測試、產品測試、過程能力測試、可靠性測試等;審計分析方法,主要有對比分析法、結構分析法、指數分析法等;審計評價方法,主要有比較法和評分法兩種。
(二)人力資源審計人力資源審計就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等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評價、鑒證,以促使被審計單位人力資源發揮最大效用的一種活動。人力資源審計是評價企業對職工履行責任情況的審計,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人力資源合規性審計,是通過檢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活動,以確定其合法合規。主要審查的內容包括:制定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否與企業的戰略目標相適應;是否建立了勞動安保制度,薪酬制度是否合理;企業的人力資源培訓制度是否科學;人力資源激勵和淘汰機制是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等。(2)人力資源管理審計,主要是指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等計劃是否進行了恰當的控制和決策。在這方面,審計需要解決的問題包括: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拔機制是否科學合理;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機制是否科學有效;高層管理人員的約束機制是否科學可行。此外也要注重對管理人員的后續教育培養,以保證企業的持續競爭力。(3)人力資源績效審計,通過與相應的衡量標準相比較,尋找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效率的機會,并提出具體建議,以供管理層在今后機構改革和人員調整決策時參考。主要審查的內容包括:審查企業的培訓機制、管理制度是否具備可操作性;評價企業人力資源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人力資源的效益情況;評價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績效、人力資源管理者的責任審計等。
由于人力資源審計所審查的信息大多無法用貨幣量化,因此在運用常規審計方法的基礎上,還需要采用一些特殊的方法,具體包括:分析方法(如差異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系統分析法、敏感度分析法、結構分析法、多因素聯動法、指數分析法、平衡分析法等):評價方法(包括定性的方法如成功度評級法,定量的方法如差額評級法、對比評價法、比率評價法、增量評價法、綜合評價法等)。
(三)環境審計環境審計是有關審計組織依據環境法規政策
和標準,遵循審計準則,系統地、定期地對被審計單位的環境活動、環境財務信息和環境管理系統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這主要是反映企業履行環境保護責任的情況,主要內容如表1:
傳統的審計方法也適用于環境審計,此外還需要運用一些新的方法,常見的有以下幾種:一是市場價值法,通過觀察產量與市場價格的變化來評估環境資源的價值,其方法包括防護費用法、機會成本法、恢復費用法、影子工程法等。二是替代品評價法,不宜采用市場價值法時,尋找間接反映環境質量評價的商品和勞務,利用這些商品和勞務的價格來計量環境要素,其方法包括資產價值法、旅行費用法等。三是費用效益分析法,依據費用效益原理,從整個社會的角度出發,分析某一項目對整個國民經濟凈貢獻的大小,最常見的方法為邊際分析法。四是調查評價法,通過向專家以及環境使用者進行調查,對環境資源損失價值或保護措施效益進行評價的一種方法。
(四)道德審計道德審計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衡量其管理當局或直接責任人是否遵守道德管理制度規定及對道德管理的有效性進行評審的行為。在如何進行道德審計方面,目前主要有:利益相關者導向型審計、倫理問題導向型審計、多因素模型。
參照國際經驗,我國企業的道德審計應從以下方面人手:公司價值觀和使命(公司發展目標、對符合社會責任的商業活動的支持程度等)、與股東的關系(財務狀況、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及時性等)、與顧客的關系(產品質量、產品價格和顧客投訴處理等)、與雇員的關系(工資和福利、人力資源政策、工作環境等)、與經銷商的關系(授權條款、對經銷商投訴的處理等)、與供應商的關系(合同條款、付款及時性等)、與其他團體的商業關系(合作項目的目的、內容和結果等)、與生態環境的關系(環保法規的執行、環保設施的購置等),對社會發展作出的貢獻。
對于道德審計的方法,可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對相關的文件和記錄進行審計,包括企業內部的各種文件、企業外部的公共機構記錄及新聞媒體的報道;二是對企業的利益相關者進行問卷調查,包括公司員工、專家、顧客、經銷商、供應商和投資者等。
三、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程序
(一)審計準備階段審計人員首先應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及相應的政策、法規,如企業的經濟性質和經營類型,法人治理結構、企業文化等,從中確定社會責任審計的目標。雖然社會責任審計涉及的具體項目不同,但仍可以從一般審計目標出發,發現企業存在的社會責任風險,提出改進意見和方法,促進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和社會責任措施的完善。在進行具體的社會責任審計時,可根據一般審計目標進行細化。收集信息階段重點要審查存在審計風險的項目,如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職工薪酬制度、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人力資源制度的完善情況;污染物的種類、產生量、毒性及其處置與達標排放情況;企業的慈善捐助、文體活動贊助情況等。對于不同組織類型,不同生產工藝和不同規模的被審計單位,面臨的社會因素可能千差萬別,因此必須結合單位的實際情況收集信息。由于社會責任審計具有專業性、全面性和技術性特點,要求審計人員掌握更為全面的專業和技術知識,因此審計人員的配備是社會責任審計的重要環節,如審計人員中既要包括項目經理、關鍵組織成員,又要包括財務審計人員、環境專家、其他專家等。
(二)審計實施階段實施階段是詳細審核與社會責任有關的經濟活動、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根據社會責任審計的方法對社會責任管理系統進行審查,以進一步了解被設計單位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用以評價該系統的有效性和充分性;對能夠影響企業的各個利益相關者進行咨詢和調查,要不斷了解其要求和意見,從而更客觀、公正地評價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狀況;根據確定的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實施實質性測試。
(三)審計報告階段由于社會責任審計的特殊性,因此社會責任審計報告階段的工作與常規審計相比也具有特殊性。第一,社會責任審計報告的內容要求做到完整、精確、客觀、清晰。報告的內容一般包括審計對象、審計目標、專業管理部門的評價意見,審計工作中的新發現,審計建議和審計評價意見(或審計結論)。在社會責任審計報告中可以按照每個審計目標,對以上內容分別進行闡述。此外,社會責任審計報告還必須將聘用的有關專家的材料、運用的審計標準也列入審計報告。第二,社會責任審計報告的形式。除運用常規的書面報告形式外,國外也有運用錄像帶的形式出具審計報告的情況,但國內條件尚不成熟。筆者認為,在出具簡潔的書面報告后,可以以錄像帶作為審計報告的附件,特別是環境審計中,以音像真實地反映環境狀況,其效果是書面語言所無法達到的,更具有真實性和說服力。
參考文獻:
人力資源審計報告范文2
[關鍵詞]審計委員會; 內部審計; 審計資源;
企業集團可以采用審計委員會制度,實施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轉型,有效利用審計資源等路徑提高審計管理控制力。
一、 審計委員會制度的應用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行使監督職責的職能部門,審計部在行政組織上隸屬于總經理。審計委員會與審計部應確定為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企業內外部的財務專家、管理專家組成審計委員會,對總經理的工作進行監督。審計部主要職責是監督總經理下屬各部的工作職責完成情況,并對總經理負責,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匯報工作,并接受審計委員會的授權從事其他工作。審計委員會在企業集團的基本工作職能應包括規劃、監督和報告三項功能。
1.規劃功能。審計委員會的目標是在監察財務與審計的過程中,設計一套可向全董事會適度的保證,適合采用的協調計劃來完成目標。提供給審計委員會的內外部資源切實有效。根據董事會核準后的委員會章程所列的審計目標與審計目的,對集團的整個審計計劃就整體目標、資源、方針及適切性進行評估。整合內部稽核與外部審計團體的審計計劃。審計委員會還應設法使審計規劃能涵蓋審計循環的每一階段,包括初擬審計計劃、實施審計前、實施過程中和實施審計后階段。另外,在實施審計前階段及審計后的階段,審計委員會應提供一套可供分析的程序,對和財務會計報告關聯的內部稽核、管理當局的經營風險及外部審計的風險和其它相關聯的財務報告風險。
2.監督功能。審計委員會在董事會的支持下,需要從會計主管、稽核主管及外部審計處取得充分的信息,來解除董事會的會計責任。審計委員行駛會對內部控制制度與經營風險的進行內部稽核職責,對利益沖衡、道德、舞弊查核的財務報告進行披露等工作職責。除此,委員會經常必須向外界專業人士尋求適當的咨詢與幫助,如尋求法律事務顧問及數據處理專家等的支持。
3.報告功能 。審計委員會的成員為獨立董事,可管理當局會計、審計的績效提管客觀評價,這些獨立的評估應向集團的董事會、股東會進行報告。報告功能突顯了審計委員會的工作績效,并為審計委員會的責任解除提供依據。審計委員會依據規劃,執行監督功能,將建議匯總成報告,提交董事會或股東會。報告應全面具體,基本內容包括:會計實務,財務會計政策適當性,財務報告的完整與可靠,外部審計與內部稽核部門的查核報告及結果。有關集團的重大承諾事項,或有事項,法律咨詢報告及結果。與集團財務事項有關的特別調查報告及結果,董事會特別賦予事項的查核報告。
二、由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轉型
集團的內部審計由傳統的查賬式內部審計向管理型內部審計過渡。本集團早期的內部審計方式是以財務審計為主,這種審計方式有很大局限性,很多的集團內部舞弊行為和漏洞很難僅依據財務賬面的數據查清楚?,F在,集團內審已由事后審計轉移到事前,事中審計,既對集團的重大決策,重點投資項目,及使用資金數額巨大的主營業務實施事前審計,又要督查有關項目預算及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及時做好信息反饋。內審工作在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中也在發揮積極作用,對下屬企業內控進行全程評價和監督。
三、充分利用審計資源
在企業集團,履行審計監督的職責機構主要有內審和監事會。內審和監事會職責目標相同、技術手段一致、利用資源互補,資源整合可得到有效實施。目前本集團的內部審計還僅局限對所屬單位內控方面的監督,在風險防范上缺乏經驗,在企業改革,提升效益方面缺乏建設性意見,這應是內審的發展方向。實現審計職能的轉型,應著力于資源整合。內審的資源及技術與企業經營戰略匹配,能為企業資產帶來增值。內審部門對各項審計資源的整合,應強化與其他監督的聯合溝通達到提高審計的地位,加強審計監督的作用。企業集團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可與有關部門聯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查處經濟案件時,聯系有關監察部門建立聯合辦案協調機制。對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可將財務部門,企管部門聯合。在投資審計方面,將財務部門與相應基建部門聯合,建立投資委員會。這些方式的使用,提高了審計質量、審計監督的成效。集團內、外審計資源的有效整合也至關緊要,集團的內審與國家審計、社會審計的資源之間有很多聯系,職責目標的一致、技術手段的同質、資源利用互補決定了資源整合的可行性。
1.審計人力資源整合。審計資源整合的關鍵是人力資源的整合。在企業集團內審計人力資源的整合上,應重點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提高創新能力。在企業集團的內審機構中,人員數量、素質是往往是審計業務開展的阻礙。改變審計人員的現有知識結構,普及計算機審計知識的學習,培養復合型審計人才,實現審計方法與手段的創新,提升審計人員綜合素質。集團在開展內審過程中,應科學調配集團人力資源,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推動審計工作的縱深發展。
2.審計信息資源整合。審計信息資源的整合是審計業務管理科學化的基礎。企業集團內審部門在審計項目的實施中,往往審計資源的利用率有限。最基礎的信息資源審計報告,利用率還很有限,審計項目結束,審計報告即被封存,這正是審計信息資源被浪費的一種表現。針對現實,企業集團可從提高審計成果的利用率。打破常規,注重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成果的后續使用。把歷史的、局部的、分散的審計資料進一步整理利用,提高審計成果的轉化效益。將審計結論轉換成集團實施監督的依據。針對性、代表性、涵蓋性高、準、強。集團管理層在最短的時間了解被審計對象的現實狀況。使信息資源共享水平提高。信息化和網絡化,對提升審計成果應用帶來挑戰。面對紛繁復雜的信息,企業集團可統一財務軟件,審計軟件。實現審計信息資源共享,提高審計資源利用水平。
3.審計技術資源整合。實現審計業務管理深化的前提是審計技術資源的從組。企業集團可以著手研究內審與現代審計技術互動的審計控制體系,推動審計信息化建設將傳統審計與計算機審計整合,將傳統的審計技術與現代審計技術相契合。內審則由以賬簿報表監察審計轉向制度基礎、風險導向和績效審計,著力體現內審效能。建立網絡審計信息平臺,為審計質量提高提供有效支持。將人力、信息、技術和社會資源與審計資源整合共享,促進新形式下內部審計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孫勇.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制度的探討[D]:[碩士學位論文].南昌:江西財經大學圖書館,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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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審計質量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在影響審計事業發展的各種因素中,人的因素始終是第一位的。因此要強化審計人員的審計質量意識、風險意識和規范意識,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增強審計人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加強審計人員經濟理論、審計業務、政策法規培訓,加強宏觀經濟、法律制度以及現代科技、計算機、寫作等相關知識學習,全力打造適應新形勢需要的復合型審計人才。
結合實際,大力整合審計資源。目前一方面要著力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另一方面要實現人力資源優化配置,最大限度發揮現有人員的作用。審計工作不可能坐等復合型人才的出現。要對現有資源進行合理調配,優化組合,大力整合審計人才資源,更好地發揮現有人員的作用,以此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對審計機關來講,要自覺地建立和完善統籌配置人力資源的良性機制,樹立審計工作一盤棋的思想,增強配置的預見性和計劃性。每年審計計劃下達后,要根據每個項目特點均勻調配審計力量。從審計項目來講,要根據項目要求注意選擇最適合的審計人員,打破行業界限合適的挑選審計人員,組成最能滿足項目審計要求的審計組。
實行審計人員回避,定期輪崗制度,以確保審計的獨立、公正原則。
二、完善制度,嚴格管理,為審計質量控制提供保證
為保證審計質量控制,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并付諸實施:
1.建立審計質量控制相關制度。
――審計質量責任制度。要細化分解審計質量各項要求和責任,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實行審計組織負責制。
――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制度。主要內容為,計劃編制的目的、原則、重點內容、組織方式及要求等。
――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制度。其目的是促進審計人員正確履職,加強監督,保證質量。
――審計復核制度。規范審計復核行為,促進三級把關。
――審計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主要是追究審計人員因主觀故意過失而出現的審計質量問題應承擔的責任。
2.嚴格審計過程管理。要將審計準則、審計質量控制標準和制度落實到審計方案、取證、編制底稿和報告的各個環節,把質量管理的目標貫穿于審計全過程。
三、抓住關鍵,把好關口,確保審計質量控制上水平
通過對各控制環節的有效管理,促進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主要是控制重點,抓住關鍵環節,搞好審計質量控制。具體應抓住六個環節,把好四道關口。
抓好六個環節:
1.編制審計項目計劃環節。這是審計質量控制的第一個環節。編制項目計劃時必須抓住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以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適合審計人力資源的現狀。
2.擬制審計實施方案環節。要認真開展審前調查。審前調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靈活的調查方式(實地、試審、查閱相關資料、走訪相關部門等),安排好時間和人員,明確審前調查的內容,做好審前調查記錄。明確審計目標,審計內容要細化。一般按照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業務活動(環節)或者會計報表項目劃分。明確審計步驟與方法。要突出審計重點,緊扣影響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審計組組成及其分工要合理。
嚴格審計方案的審批和調整。審計方案要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重要審計事項可由機關業務會審定。審計組對被審計單位內控測評后,認為需要調整審計重點步驟和方法的,要及時做出調整,并按程序報批。
3.收集審計證據環節。凡是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以及審計結論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必須取得證據。取證時必須嚴格按照取證的范圍和合法有效的方式進行。
4.編制審計日記和底稿環節。編寫審計日記時,要以進場實施現場審計開始時間到現場審計結束日為止逐人逐日編寫,真實反映審計人員審計實施的全過程(無論有無問題都應在審計日記中反映),簡明扼要地記載審計事項、審計方法、查閱資料和審計人員的分析、判斷及查證結果。
編制審計工作底稿時,首先要明確是在有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以及對審計結論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的情況下,在編寫審計日記的基礎上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其次是要明確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的對應關系。工作底稿應當附有相應的審計證據,并以此進行專業判斷,再下結論。同時還要注意其八要素不能缺失。
5.撰寫審計報告環節。一個項目審計完成后,應該有征求意見稿、審計組代擬稿和稿三個審計報告。審計報告的具體要求是在把握其基本要素和格式的基礎上,審計定性要準確,事實要清楚,評價要恰當,過程反映要全面、符合方案,審計意見要具體并具可操作性。
6.建檔立卷環節。審計組主審要及時將驗收的審計資料,及時辦理立卷工作,資料要齊全,排列要有序,按時上交歸檔。
把住“四道關口”:
第一,依法審計關。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職責和程序開展審計。一是要嚴格按照審計法第十六條至第三十條規定確定審計范圍。二是規范行使權限。資料取得權、審計查證權、審計處理處罰權、審計結果公布權等運用得當。三是要按程序開展審計。尤其要注意通知書、調查時必備的證件和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時限告知被審計單位法律救濟途徑要按審計法規定嚴格操作。
第二,審計實施關。一是要按照方案實施。要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做到該履行的程序一定要履行,該查的一定要查。如現金盤點、銀行對賬、賬戶審計、實物盤點、跟蹤問效、往來函證等;二是突出重點找線索。一般來說,到一個單位要先從面上開始審計,查閱面上資料,如年度工作總結、會議記錄、社會中介組織審計報告。找相關人員座談,如班子成員、財務科、總賬會計、要害崗負責人等,從中獲取一些有價值的信息。帶著信息、疑點查詢、核實,做到“深究細查”,查“死”賬與“活”賬情況相結合;三是嚴格做好取證調查,一定要充分、嚴謹,特別是對審計確定問題的證據更要重視,該復印的一定要復印。所有證據都必須要求被審計單位簽字蓋章,防止被審計單位隨意;四是要利用先進的審計手段。如內部控制測試、重要性和審計風險評估、抽樣審計、分析性復核和計算機輔助審計等。
第三,審計復核關。一是嚴格實行三級復核。要按照6號令要求,層層落實審計組長、科室負責人、專職復核機構的復核責任。審計組長把第一道關口;科室負責人對審計目標偏差及審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問題責成審計組補充完善;專職復核機構進一步增強復核意見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發現主要材料不完整、基本格式錯誤的,應當通知審計組所在部門限期補正。發現3個以上涉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定性定量不準等問題的要退回審計組所在部門限期整改;二是提高復核意見質量。要求三級復核人員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把關的工作態度,提出實事清楚、定性準確、依據充分、措施可行的復核意見,確保審計質量;要通過對審計業務、審計方案、審計程序、日記底稿、定性處理、法規應用等審計報告相互間的一致性的監督,修正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審計質量缺陷;專職復核機構或專職人員要建立動態管理的審計復核平臺,及時記錄復核意見及采納情況,并將復核意見作為年度優秀審計項目考核依據。對未經專職機構復核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審計移送處理書等,一律不予核稿,不予簽發,項目一律不得進行定案處理;三是實行審計復審制。對審計查證不深不透,反映問題嚴重失真,遠遠未達到審計方案目標要求的審計項目,經審計業務會議決定,可安排其他科室人員進行復審。
第四,審計處理處罰關。在審計處理處罰前,審計機關應書面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查清被審單位問題產生的背景和原因。如果被審單位對審計組的報告認定的事實提出異議,審計組應進行核實,必要時應當修改審計報告,如果被審計單位對審計處理處罰有意見,應做好溝通和說明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合理運用好審計處理處罰的自由裁量權,才能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四、科學考評,獎優罰劣,促進審計質量控制取得實效
積極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比活動,促進審計項目質量全面提高。近年來,省、市審計機關已經每年都組織開展了優秀審計項目評比,并逐步形成了制度,對促進提高審計質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們認為,這是一項促進審計質量全面提高的良好措施,應該長期堅持。
結合調研,加強對審計質量的檢查、指導。上級審計機關領導,應該把審計質量控制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列入下基層調研、指導工作的重要內容,并在審計工作指導思想、重要審計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審計質量宏觀管理等方面進行認真檢查,時時向大家提醒,敲警鐘,時刻不忘審計質量生命線。
開展評選審計能手活動。審計質量與審計人員的審計技能有著重要的關系。在審計人員的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和質量意識等因素一定的情況下,高超的審計技術技能和方法起著提升審計質量的決定作用。開展評選審計能手活動,能調動審計人員認真學習業務、掌握先進的審計技術的積極性,從而使廣大審計人員全面提高業務素質,促進提高審計質量。
組織好審計工作綜合考評。審計質量是體現審計工作優劣的重要指標。審計工作綜合考評,應該將審計質量納入考評內容,并應該占有較重的份量。在綜合考評的同時,還可對重要審計項目或單項審計工作進行個別評比,評出單項審計工作優勝單位,以激勵大家始終把審計質量控制放在突出位置,將審計質量意識貫穿于審計工作全過程。
人力資源審計報告范文4
關鍵詞: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考核
審計工作質量是指審計工作的優劣程度,即審計工作體現合法性、準確性、客觀性和有效性的程度。它貫穿于審計活動的各個方面,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不但影響著審計的權威性,而且還直接關系到整個軍事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行。筆者擬就有關審計工作質量的幾個方面做一些粗淺的探討。
一、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與考核概述
當前對審計工作質量所持有的觀點主要有兩點:第一點認為審計報告最終反映出審計質量,因此審計報告的質量既是審計工作質量,即審計產品質量觀;第二點認為審計是一個涵蓋計劃、取證、判斷和報告的一個整體過程,因此整個審計工作過程的完成質量決定了審計工作質量,即審計工作質量觀。無論持哪種觀點,本文都認為審計工作質量控制是審計機關為規范審計行為,實現審計目標, 確保審計質量符合國家審計準則要求,明確審計責任而建立和實施的控制程序和控制政策的總稱。
審計機關的工作職能是監督職能,是通過審計被審計單位的財政和財務收支狀況,專題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等多方面工作實現監督職能。我們通常是通過對各個審計項目工作的質量和控制方面的考核來反映審計機關是否履行其監督職能的本質工作。
二、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與考核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與考核系統,可以進一步的規范審計工作的執業行為,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把審計工作過程邁向科學化、規范化。對促進審計事業的蓬勃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現實意義。
1.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是審計工作公開化、透明化的要求,滿足社會公眾的共同要求。審計工作質量直觀體現在審計工作報告上,而審計報告牽扯到許多關系人的利害。如不能做到審計最總結果的公開化、透明化就會嚴重失信于社會公眾,損失審計工作的監督形象。
2.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是對審計機關提出的內在的要求,規范其行為準則。公眾和政府對審計部門的認可程度直接取決于審計部門的形象,只有樹立良好的形象,才能得到各級政府和社會公眾的支持,才能夠不斷的完善我國的審計工作,因而就對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監督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是推行審計公告制度的必然要求。審計公告制度的推行不僅擴大了公民的知情權,也強化了審計執法行為被社會公眾的監督力度,但也同時增加了審計風險。因此,我們必須把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方在首位,合理調配審計資源,科學地制定審計計劃,樹立良好的審計工作作風,完善審計工作手段。
三、如何完善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機制
1.一是以人為本,創造審計質量控制的環境基礎。審計工作最終是靠人來完成的,因此,審計質量控制要做到首先就要以人為本,深入抓好審計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專業能力。營造積極向上、愛崗敬業的機關內部環境,奠定審計質量控制的環境基礎。
2.完善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機制需要激活審計機關的人力資源。采取約束、激勵機制是激活審計機關人力資源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徑。結合當前的實踐經驗,我們要建立以下五個人力資源機制即:競爭機制、育才機制、留人機制、代謝機制和考評機制。要想完善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和考核機制就必須要建立起健全公開平等的競爭機制、健全精心培養的育才機制、環境寬松的留人機制、能上能下的代謝機制和科學規范的考評機制。
3.健全科學規范的考評機制。要把人看準選好,關鍵在于建立和完善考核評價機制。當前,對干部考核評價,虛的多,實的少;軟評語多,硬指標少;憑印象的多,用事實說話的少。對審計干部科學準確地評判好壞優劣,一要考核標準科學化,要確立以能力、業績而不是以學歷、資歷為主要依據的評價標準。要進一步從人們的潛意識里清除論資排輩的思想,從而徹底根除阻礙人才選用的清規戒律,要把能力放在首位。主要是政治能力、業務能力,尤其是創新能力。就是要大膽用那些肯干事、有本事、能干成事、能自律、善創新的人。二是考核方法現代化。要本著實事求是、簡便易行的原則,制定量化考核指標, 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己酥贫?形成平時考核、關鍵事件考核、年度考核等多種形式相統一的考核系統。三要考核范圍合理化, 既有定性的,更要用定量的指標, 既考核德、能,還考核勤、績, 既要有八小時之內的,還要有八小時以外的情況考核。
4.完善審計工作質量的控制與考核機制需要對審計項目的質量控制進行強化。為了更好的施行審計的監督職能,全面提升審計質量,我們要認真學習審計法貫徹國家審計準則,建立、健全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與考核體系,實現審計項目的全稱控制與考核。我們要建立起審計質量控制與考核的組織體系,完善審計質量控制與考核的內容體系,隊審計質量控制與考核的方法體系進行推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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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審計報告范文5
實施審計現場管理,主要是在審計過程中對審計人員、審計數據、審計方法等加以管理和控制,提高審計效率,加強審計的監督職能。其主要控制、管理階段可分為審計計劃階段、審計實施階段以及審計復核階段。
審計項目是審計機構或人員受托或根據授權,在規定期限內向委托方或授權人提交審計報告的一項具體審計任務,是現場審計的對象。審計任務完成后,審計機構或人員向受托或授權機構出具最終交付的工作成果――審計報告,對審計事項發表意見。
審計項目一旦確立后,其一般工作流程是:審計機構要組織成立臨時性的審計組作為項目團隊,明確審計組組長作為項目負責人,審計組通過制定計劃、組織實施和收尾三個階段,最終出具審計報告。在計劃階段,審計組先期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前調查,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進行初步評價,在此基礎上,判斷確定重要性水平和可接受審計風險,確定審計范圍和重點審計內容,制定計劃階段的可交付成果――審計實施方案。在實施階段,審計人員按分工,各自完成分配的工作,如貨幣資金審計、往來款項審計、收入審計等,取得相關審計證據后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實施階段可交付成果,包括其佐證資料――審計證據,提交給審計組長,經組長審核通過,方為工作完成標志。在收尾階段,通過匯總審計工作底稿,是否滿足審計計劃中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如果超過可接受審計風險,那么就要進一步增加工作量和擴大審計證據量,達到審計風險控制水平,出具審計報告,收尾階段可交付成果。審計現場一般工作流程可以圖表描述如下:
從上述審計現場工作流程中可見,現場審計的每一個過程離不開管理,即通過計劃、組織、控制和領導等管理職能活動,把負責審計項目任務的審計組所擁有的人力、物力、財力和知識資源優化配置并充分利用,使之發揮最大效果,以期實現審計項目目標。
二、審計準備階段的控制
在審計準備階段,主要控制要點有三:
1、配備與審計項目相適宜的審計組成員。審計部門應該根據審計項目的性質和復雜程度、被審計單位規模的大小、審計人員的客觀性等因素指派具有必備知識和技能的審計人員。審計是一項人力和知識雙密集的工作。完成一個審計項目,必須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一定數量的審計人員。審計人員的數量和質量是影響審計項目人力資源的第一要素。從數量上講,一個審計項目所需人員是有限的,超過這個數量,其對審計項目時間管理影響的邊際效用遞減。但在這一個數量限度內,人數越多,審計項目時間管理就會越少,反之越長。所以審計人員的增加在一定數量內,會減少審計項目整體所用時間,假定人員的分工合作是正常高效率的,那么因審計時間減少所減少的成本會大于追加審計人員所增加的成本,但超過這一定點,隨著審計人員的增加,審計人員的整體效率降低,造成審計時間減少所減少的成本開始逐漸小于審計人員增加帶來的成本。如圖2所示:
從審計人員質量來講,主要表現為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兩方面。業務知識主要包括審計知識、計算機知識和所審計事項的相關知識、法律法規等,業務技能主要是指上述知識的運用能力,重點表現為專業判斷水平(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審計經驗)、計算機審計能力。專業判斷水平綜合體現了一個審計人員所占用的業務知識及其運用能力也是審計人員質量中權重最大的一個指標。我們常說某某審計經驗豐富,實質上就是表達這個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水平較高。
2、把好審前調查關,確定審計的重點領域。審前調查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重要環節。對于一些重點審計項目,更要花足夠長的時間搞審前調查,做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方案是審計實施的基礎,是保證審計工作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檢查、控制審計質量和進度的基本依據。審計方案關系到審計的深度、效率和效果,也關系到責任和風險,做好這項工作,可以使審計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具體審計項目的實施階段,要按審計項目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內部審計工作程序,明確項目組長和各級審計人員的工作職責,明確項目組長對審計項目的工作質量負主要責任。
按照審計公正性和質量控制要求,任何一個審計項目不可能由一個人去完成。這樣由所有參加審計項目的人員就會組成一個項目團隊(通常稱之為審計組)。由于團隊的存在,就會產生管理學稱謂的一系列組織管理問題。在一個項目中,我們稱之為團隊管理。團隊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團隊整體效率。因此,團隊管理成為影響人力資源的又一重要因素。和管理學中所有組織管理的核心內容一樣,審計項目的組織結構主要是對分工和協作的處理。分工是指根據審計項目方案來確認的總體任務,按照“貢獻相似性”和“關系相近性”原理,把總任務分解分配到相應的審計小組中去,協作是指通過建立和貫徹溝通與合作的規范,創造和維持團體的協同效果。有效合理的組織結構,可以為審計人員創造理想的工作環境,促使其保質保量地完成好分配的審計任務,充分發揮其合作意愿和合作能力,從而滿足復雜多變、運用多種知識技能和信息、不斷創新的審計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實踐表明,審計項目具有組織穩定性差(即完成一個審計項目后其組織結構即行解除)、信息溝通量大、工作靈活、創新性強等特點??茖W的審計作業分工和組織結構,必須適應和滿足審計作業的這些特點。為此,科學的審計分工應強調審計人員的參與和協商一致,使其成為一個上下有機結合的過程,將總任務分解為若干個互有區別但彼此聯系的分任務,再將分任務分配給不同的審計小組或人員去執行。在組織結構上,采用矩陣式結構,即先依照“貢獻相似性”的管理原則,將相似會計核算內容分成一組,如將應收應付款審計分為往來審計,最終分配到具體審計人員,再依照“關系相近性”原理,按審計目標建立組與組之間溝通的負責組(人)。
從管理學的組織結構設計原理分析,這一結構適應性強,符合審計作業的要求,有利于加強各組之間、審計人員之間的協作配合,有利于總結新的審計方法,有利于完成新的審計任務和激發審計人員的創造性。這一設計既體現了職責分工,同時也體現溝通和協調機制,引入和強化了合作的意愿和相應的工作能力。
三、審計實施過程中的控制
在審計實施過程階段是審計的主要實施階段,主要控制點如下:
L、落實項目審計責任制。在具體審計項目的實施階段,要按審計項目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內部審計工作程序,明確項目組長和各級審計人員的工作職責,明確項目組長對審計項目的工作質量負主要責任。
2、發現內部控制的重大薄弱環節,應擴大測試范圍。在實施現場審計時,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具體方案中確定的審計步驟,運用審計技術方法對業務程序進行測試,在測試過程中,收集有用性、相關、重要的審計證據。審計人員在審計內部控制制度時,如發現被審計單位人員職責分工不嚴,存在嚴重混崗等嚴重缺陷時,應充分意識到該證據的重要性,保持應有的職業警惕,對這一重大隱患執行擴大測試,實施進一步的取證,以確定工作人員是否利用機構內控不嚴的漏洞,實施了違法違規行為。
3、規范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在審計工作底稿上要反映出審計人員的工作軌跡和專業判斷的過程,有利于把好審計證據的質量關,審計人員既要做好審計過程記錄,又要記錄審計的主要成果和查出的重點問題。
4、嚴格執行復核程序。內部審計應建立審計組長和審計部門負責人兩級復核制度。各級都應具體明確復核內容和承擔責任,層層把關,級級負責,確保每一個審計工作符合內部審計準則的要求。
5、加強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現場指導和檢查。項目組長要及時了解審計人員審計工作情況,會同審計部門負責人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各層次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給予實時的充分的指導、監督和復核,這是做好審計過程質量控制的關鍵因素。
6、建立審計報告的簽發制度。審計報告由項目組長起草,審計部門負責人審核。審計報告簽發前,必須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加強雙方的溝通。
四、審計報告階段過程控制
作為審計的收尾工作,審計的報告階段過程控制也十分重要,主要控制點有如下三點:
(1)及時總結審計工作。每一個審計項目結束,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要及時組織項目組長對本次審計工作進行總結,簡要闡述本次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疑難問題和采取的相應措施,指明今年類似審計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在復核、總結的過程中,首先應當執行分析性復核程序。分析性復核不僅被運用于審計計劃階段和報表項目審計階段,也可用于審計報告階段對會計報表進行總體復核,以幫助注冊會計師評價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結論的恰當性和會計報表整體反映的公允性。在對會計報表進行總體復核時審計人員應執行以下程序:①應當全面審閱會計報表及附注,考慮針對實質性測試中發現的一些差異或未預期差異所獲取的證據是否充分、恰當;這些異常差異或未預期差異與審計計劃階段的預計之間的關系。②將分析性復核應用于會計報表上,以確定是否還可能存在其他的異?;蛭搭A期的關系。如果這種異?;蛭搭A期的關系存在,則審計人員必須在完成審計外勤工作時再追加實施額外的審計程序。
其次,在完成實質性測試之后,審計項目經理應當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全面復核,并在此基礎上撰寫審計總結,概括地說明審計計劃執行情況及審計目標是否實現。審計總結一般應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公司簡介,闡述被審計單位的背景信息及重大會計政策的變更情況;二是審計概況,主要闡述審計過程、審計計劃的執行情況(包括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審計計劃執行偏差及其原因等)、審計的總體評價、審計前后主要財務指標,即應引起部門經理和主任會計師注意的重大事項(包括關聯方交易、財務承諾、期后事項等);三是審計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和建議的重要調整及事項;四是審計結論,說明擬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及對審計單位經營管理的評價與建議。
再次,應完成審計工作底稿的二級復核。審計項目經理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全面符合通常應在審計現場完成,以便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爭取審計工作的主動。在完成審計外勤工作時,則需審計部門經理對審計工作底稿實施二級復核。二級復核及時對審計項目經理符合的再監督,也是對重要審計事項的重點把關。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7個方面:①復查計劃確定的重要審計程序是否適當,是否得以較好實施,是否實現了審計目標。②復點審計項目的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③復查審計范圍是否充分。④復查對建議調整的不符事項和未調整不符事項的處理是否恰當。⑤復核審計工作底稿中重要的鉤稽關系是否正確。⑥監察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其對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的影響,審計項目組對這些問題的處理是否恰當。⑦復核一審會計報表總體上是否合理、可信。
然后審計人員應當評價審計結果。主要是為了確定將要發表的審計意見的類型以及在整個審計工作中是否遵循了獨立審計原則。為此,應完成如下四個工作:一是對重要性和審計風險進行最終評價,該過程可通過兩個步驟完成:①按會計報表項目確定可能的審計差異即可能錯報金額。按會計報表項目確定的可能的錯報金額由三部分組成:通過交易和會計報表項目的實質性測試所確定的未更正錯誤;通過運用審計抽樣技術所估計的未更正預計錯報以及通過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發現和運用的其他審計程序所量化的其他估計錯報。②確定各會計報表項目可能的錯報金額的匯總數(即可能錯報金額)對會計報表層次重要性水平和其他與這些錯報有關的會計報表總額(比如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的影響程度。二是對被審計單位已審計報表進行技術性復核;對已審計會計報表進行技術性復核,可以通過填列和復核會計報表的檢查清單的方式來進行。不僅可對那些經常容易被忽視的審計方面起到提醒的作用,還有利于監察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三是對被審計單位一審審計報表形成審計意見并草擬審計報告;在審計過程中,要實施各種測試。這些測試通常是由參與本次審計工作的審計項目組執行的,而每個成員所執行的測試可能只限于某幾個領域或賬項,所以,在每個功能區域或報表項目的測試都完成后,審計項目經理應匯總所有成員的審計結果并將這些分散的審計結果加以匯總和評價綜合考慮在審計過程中所收集到的全部證據。最后出具審計報告。四是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最終復核。最終的復核是在完成審計工作、簽發審計報告前所進行的復核。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最終復核這項工作,一般由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承擔,是對整套審計工作底稿進行的原則性復核。
(2)建立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從審計員到審計組長,再到審計部門負責人和總審計師、審計顧問,都應明確應該承擔的質量控制責任,質量控制的結果應與業績考核掛鉤,沒有履行好責任就應該追究和處理,如告誡、批評、通報、取消評審資格等,通過獎優罰劣來提高質量意識和責任心。
(3)加強審計檔案管理。審計檔案是項目審計的主要載體,是審計業務基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充分利用審計檔案為今后的審計業務服務。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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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審計報告范文6
【關鍵詞】 整合審計資源 跟蹤審計內容 前置現場調查模式 計算機審計技術
正文
近幾年,審計署統一開展了穩增長、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兩居”項目、援疆項目及社保基金等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通過這幾年的審計實踐,本人認為在目前基層審計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如何實施好這些重大政策性項目的跟蹤審計,必須轉換審計思路,創新審計模式,通過整合審計資源,運用計算機等先進的審計技術手段和審計方式方法,提高審計效率與質量。
一、整合各個年度各個項目審計資源以節約人力物力
面對基層審計任務重,人力不足的困境,必須創新人力資源整合,把工程、財務審計人員有機結合組成大審計組,再將成員分解至各個小審計組,互相協同配合,權責互相制約,工作成果共享。如兩居、援疆及具備竣工決算條件的投資項目組成一個大審計組后,成員分別擔任各個項目主審,一次可以出具四個以上的審計報告,不但不浪費審計人力物力,而且能夠減輕被審計單位負擔,減少審計機關重復下鄉工作,也是實踐群眾路線的需要。不同的項目審計實施方案不一,側重點不同,通過在一個大組內工作可以有效將信息聚合比對,這樣下鄉入戶成效也較好,而各個報告在不同項目之間也可以綜合交叉運用,減少不必要的審計工作量。通過創新審計工作方法、內容和深度,能夠更好地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共創審計成果。
2014年縣審計局在“兩居項目”審計中就嘗試操作了這種方式。當時縣局為解決人力不足的困難,積極整合審計資源,對安居富民和牧民定居兩個民生項目成立同一審計組,由一人擔任組長出具兩個審計報告。利用以往年度同類項目、縣鄉財政決算、經濟責任及援疆資金審計成果聯合進行審前調查,提前進入現場審計程序,而且在涉農資金和興邊富民項目下鄉入戶時一并對安居富民建房戶進行走訪,節約了一定的審計人力和物力。
二、下一年度審計內容應與以前年度審計內容緊密銜接,發揮出跟蹤審計成效
保障房跟蹤項目已連續審計三年了,安居富民和牧民定居“兩居”項目也審計四五次了,但一般都是審計上一年度的計劃任務和對上年審計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落實。而審計實踐中我們發現上年審計時往往因各種原因項目未能全部實施完,這些未實施完的任務如房屋和暖棚在第二年還繼續建設;還有就是房屋即使在當年建成并不能直接入住,也是在第二年入住的較多,在下一年度檢查房屋質量和入戶調查項目效益可能較為科學;在項目實施中受到施工期和整體規劃的影響也常常是第一年建房,第二年建設暖圈、小房、院落、圍墻及基礎設施。但第二年跟蹤審計范圍往往并不包括這些內容,這樣無形中就遺漏了不少審計內容,脫離了審計監管。所以本人認為應該要在第二年跟蹤審計甚至第三年審計時還要對上年未實施完的項目內容進行連續審計,特別是當年完工未能入住的,應于下一年度審計時再次檢查房屋質量、入住及效益等情況,尤其應關注在下一年度配套建設的暖棚等基礎設施,切實發揮出跟蹤審計的成效。
三、重視下鄉入戶工作,前置現場調查模式顯成效
對于民生項目,我們認為必須以下鄉入戶為主審計,前置入戶審計模式,改變目前先審項目、財務資料,后去下鄉入戶的現狀。為順利提前入戶,除對該項目進行審前調查外,還可以先參考利用以往這個項目甚至其他相關項目的審計報告,如投資、經濟責任、縣鄉財政決算及草原生態等專項資金審計,都可以找到基本情況和線索,作為下鄉入戶的突破口。特別是“穩增長”項目涵蓋范圍廣、審計內容豐富,可利用資源多,是眾多審計項目均可借鑒的。
還是在“兩居項目”審計時,為交叉整合審計資源,審計組在初步了解全縣兩居項目概況的基礎上,創新審計思路,改變以往審計模式,不是先對縣級兩居項目辦進行詳細審計后再下鄉入戶,而是前置現場調查階段,先從鄉鎮基層入手,分赴窩依莫克鄉、也格孜托別鄉和沖乎爾鎮等五個鄉鎮對財政所、農經站管理的“兩居項目”財政資金與農牧民交納的自籌資金收支情況,以及一戶一檔等項目管理情況進行實地審查,并走村入戶抽查核實了入住率、建房戶資格、房屋面積及質量等建設管理情況。通過鄉村現場審計較為充分地掌握了基層實際情況,結合計算機業務數據審計分析結果,由下而上,反饋至縣兩居辦和財政局,突出了審計重點,提高了審計效率和質量。
在下鄉入戶中還有一項重要工作就是一定要摸清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加強分析研究,不能片面地對待政策執行中的問題,更多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去判斷,加強審計意見和建議的針對性,發揮好審計參謀助手作用,確保國家政策穩步實施。
四、加大計算機等先進審計技術運用力度,提高審計方法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