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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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范文1

從法律的角度反思《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分析校車涉及的法律關系,對解決校車問題應該有所幫助。

一、關于解決校車問題的建議

針對頻頻發生的校車事故,社會各界提出了解決校車問題的諸多建議。

希望政府加大投入,保障校車的配備與運營。校車事故頻發,有關人士認為,主要原因在于符合標準的校車匱乏,因而建議政府加大投入,為學校配備合格校車。從公民受教育權角度考慮,在義務教育階段,國家應當承擔提供免費教育的義務和提供與受教育相關的物質條件(包括校車服務)的義務;從公共產品角度考慮,校車屬于“準公共品”,政府應當為校車的購置和運營提供充分的財政支持;從事后補救角度考慮,與其事故發生后由政府“買單”,不如摒棄那些“形象工程”,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校車制度。

合理調整中小學布局,盡量減少校車的使用?!读x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按照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是不應該存在校車問題的,上海市政府也曾因此規定全市所有公辦中小學校都不得配備、使用校車。既然如此,校車問題為什么還存在呢?首先,撤點并校導致學生對校車的需求增大。從2001年至2010年,全國小學由49.1萬所減少到25.7萬所,其中農村小學由41.6萬所減少到21.1萬所;初中由6.8萬所減少到5.5萬所,其中農村初中由3.7萬所減少到2.9萬所。撤點并校導致學生特別是農村學生上學距離變遠,對校車的需求由此產生。其次,公辦學校實行就近入學,民辦學校則不受此規則的限制。最后,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并沒有嚴格執行就近入學原則。學校門口的交通擁堵、家長對校車的呼聲折射出就近入學政策的執行不力。針對造成校車問題的深層次原因,許多人建議要合理調整中小學布局,實現教育均衡,盡量減少校車的使用。

政府、學校、家庭共同努力,解決校車問題。校車問題既然不可避免,那么最可行的辦法就是政府、學校、家庭共同努力解決問題。在強化政府加大投入和監管義務,學校、家庭合理分攤校車費用的基礎上,社會各界對校車的運營模式提出了建議。如,家政公司校車服務的合法化與規范化,校車公交化運行,步行校車模式等。

二、關于解決校車問題的法律規定

基于社會各界的建議,經過專家認真論證,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國務院出臺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全面規定了政府、學校、家庭的責任。

政府的責任。由于社會各界普遍認為解決校車問題的關鍵在政府,因此《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了政府的責任。第一,合理設置學校,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者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第二,發展公共交通工具,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學生提供方便。第三,提供校車服務。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第四,籌措經費。國家建立多渠道籌措校車經費的機制,并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按照規定支持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服務。

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的安全維護,定期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組織校車駕駛人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另外,第十二條規定了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義務,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了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的隨車照管義務。

家庭的責任。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政府、學校、社會和家庭的共同責任(《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學生的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義務,配合學?;蛘咝\嚪仗峁┱叩男\嚢踩芾砉ぷ鳎ā缎\嚢踩芾項l例》第十二條)。

三、校車法律規定的效果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全面規定了政府、學校、家庭諸方面對解決校車問題應當承擔的責任,的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校車安全事故同比下降42.1%,校車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50.2%。但是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上半年,校車事故仍接連發生,而且還引發了其他相關問題。

首先,校車配備不到位或者停運?!缎\嚢踩芾項l例》雖然規定了財政補貼制度,但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許多地方的財政收入又有限,因而校車配備沒有完全落實。部分配備了校車的學校,由于運營費用的不足,校車成為擺設,成為校園的“不動產”。其次,轉嫁成本,導致學生上學成本提高。有些地方在取締黑校車或提高校車標準之后,又把成本轉嫁給了學生家長,甚至出現每月交通費翻倍的現象。最后,標準強制實施直接導致部分民辦學校關閉。民辦學校不能享受政府的補貼,而且其校車大部分不符合標準。因此,校車新標準強制實施,導致了部分學校(主要是打工子弟學校)校車停運,學生被迫退學,引起家長的不滿。

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范文2

《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條例》規定的職責。

市、區政府財政、規劃國土、人居環境、交通、衛生、公安、監察、司法行政、機構編制、文化體育、住房建設、水務、藥品監管、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對學校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費用應當列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并主要用于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設施、設備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費用。

第四條 政府建立和完善學校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制度。學生人身傷害校方責任險和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招標購買。

學生監護人可以自愿參加學生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險費用由財政、教育發展基金和學生監護人按1∶1∶1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牽頭組織相關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宣傳方案。

本市廣播、電視、報刊、政府網站等媒體應當在每學期開學初開展學校安全知識宣傳,播出或者刊登有關學校安全的公益廣告。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學校和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學校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 市、區政府應當采用現代科技防范措施,建立學校與轄區公安派出所直接聯網的電子安全防范設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衛生、司法行政、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制定學校安全手冊,指導學校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學校網絡安全、學校治安防范、預防學生濫用處方藥物成癮、教職工和學生心理健康咨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公安、衛生、藥品監管、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協助學校對教師、安全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八條 各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每年對學校及周邊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臺帳,并跟蹤、指導、監督學校及周邊區域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第九條 學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學校和學?;顒影踩芾碇贫?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三)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建立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激勵機制,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依法進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六)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依法先期處置突發安全事件;

(八)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賠償機制。

第十條 學校應當配備1名注冊安全主任,協助校長專門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負責所在校區的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注冊安全主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校長貫徹執行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校長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制度、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檔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表,擬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三)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

(四)監督落實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協助校長處置突發事件;

(五)檢查、排查學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校長落實整改;

(六)擬定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教務、學生管理和德育機構開設學生公共安全教育課程;

(七)組織學校有關工作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培訓;

(八)協助校長依法處理其他學校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 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為時應當及時制止。

第十二條 學校應當根據安全管理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在學校注冊安全主任領導下履行學校安全管理職責。

學校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在非教育教學時間段內承擔維護學生安全、午餐午休服務以及全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政府舉辦的學校可以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安全管理人員,其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行政部門、市機構編制部門另行制定,經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本校實際情況,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有關人員定額的規定設立衛生室。

學校(獨立校區)應當至少配備1名具備醫師資格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寄宿制學校,應當至少配備2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至少1名具備醫師資格。

學校衛生室及其衛生技術人員應當履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的職責,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學校衛生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配備心理教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為學生提供心理輔導。具體人員配置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聘任公安、司法行政、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兼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指導、協助學校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學生犯罪、維護學校治安秩序、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應當每2周到學校工作1次,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當及時協助學校處理。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注冊安全主任進行不少于40小時的任職資格培訓,培訓合格方能任職。

分管安全工作的學校校長、注冊安全主任應當每年接受不少于10小時的安全業務培訓,參加業務培訓的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內容。

學校安全知識納入教師繼續教育內容;新聘教師、新任班主任的崗前培訓應當包括學校安全知識內容。學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維護人員、校車駕駛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特殊崗位人員應當參加培訓,并依法持證上崗。

第十七條 學生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將其有效的信息聯系方式及時告知學校,聽取學校教師告知的未成年學生在校信息,采取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學校環境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新建學校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可能發生洪災、山體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擊等災害的區域以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新建學校的抗震設防標準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新建學校的選址應當符合《條例》相關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行政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學校類建設項目,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或者擬定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前,應當征求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合理意見,規劃國土行政部門應當采納。

第二十條 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安全狀況巡查學校周邊的山體、水流、斜坡、擋土墻,發現對學校建筑物、活動場所、通道存在安全隱患的,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一條 公安、城市管理、科技工貿信息、人居環境、住房建設、應急管理等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學校周邊垃圾站(中轉站)、垃圾處理廠、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的管理,依法查處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加油站、加氣站和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發現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

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隱患的監督檢查。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住房建設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復工。

第二十三條 交通、水務行政部門應當在高速公路和水庫緊鄰學校的一側設置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對緊鄰學校的高速公路、水庫加強巡查。

第二十四條 學校周邊區域的單位和個人超過國家規定噪聲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人居環境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制止、查處環境噪聲污染違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 交通行政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在學校周邊區域道路設立限速標志、減速線及其他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

學校上學和放學時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或其他有關單位應當設置護學崗,協助學校安全管理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學校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在學校教育教學期間,應當每日定時對學校周邊區域進行治安巡邏,保護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七條 公安、衛生、市場監管、文化體育等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書報刊零售點、歌舞廳、發廊、酒吧、網吧、商店、餐館及其他經營場所的日常監管,依法及時查處生產、銷售、租賃非法出版物、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有關行政部門開展學校周邊區域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驗收等工作,應當聽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和附近學校的意見。

第四章 學校設施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筑物、場地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規范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安全圍欄,并及時整改。

對于難以判斷的建筑物、場地安全隱患,學校應當委托建筑質量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經鑒定確實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采取措施并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學校建筑物、場地維修竣工后,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 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前應當組織對學校設施設備進行消防安全和質量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學校列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并對學校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進行指導。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建筑物、場地、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管理,作好記錄,并分類歸檔保存。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當在學校區域內具有危險性的教育教學和生活服務設施設備、建筑物、易發生碰撞和滑倒的場所及校內施工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安全警示圍欄。

第三十三條 交通行政部門應當協助學校對學校道路進行交通安全規劃,設置規范的學校道路交通標志、道路交通標線和機動車泊位標志。

發生學校交通事故,學校應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禁止學生在學校內駕駛機動車、電動自行車和使用滑輪、滑板。

第三十四條 學校應當在教學區和生活區的多層建筑物的每一樓層及樓梯間設置安全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備、施劃區分上下樓梯標線。

學校應當保證學校教學區、生活區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的正常使用,發現照明設施和照明燈具損壞,應當即時維修和更換。

第三十五條 學校食堂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按照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根據衛生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食堂衛生安全情況。

學校內的食品經營場所,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或相應的營業執照,不得無證、照或超范圍經營。市場監管行政部門應當每年根據學校安全狀況監督檢查學校經營場所的衛生、經營情況。

校外配餐單位應當遵守《深圳市中小學校外配餐管理辦法》,保證學生食品安全,承擔食品安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寄宿制學校和有寄宿學生的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宿舍管理崗位責任制,實行學生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點名和夜間巡查制度,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未經學校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學生宿舍。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當按照《深圳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制定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司乘人員責任,規范學生乘車行為。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查處的校車違法情況及時告知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五章 學?;顒影踩芾?/p>

第三十八條 對小學四年級以下的學生應當建立上下學交接制度。學校應當安排專人看管晚離學校的四年級以下學生。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將學生到校和離校情況,遲到、早退、曠課情況,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情況以及其他關系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和協助學校建設學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臺。

第四十條 學校發現教職工患有精神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應當及時將患病的教職工調離與學生直接接觸的工作崗位或者離崗治療。患病教職工經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漆t院臨床治愈的,學校應當恢復其原有的工作崗位;疾病確實不能根治的教職工,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保護有《條例》規定情形的學生。

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市教育行政部門對《條例》規定的特定疾病、特異體質或者其他異常生理、心理情況及其處理措施作出具體規定。

第四十二條 學生患有精神性、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疾病,學生監護人應當及時送學生到醫療機構治療?;疾W生不適宜在校學習的,學生監護人應當向學校申請休學。

學生監護人不申請休學的,學??梢愿鶕W生病情作出休學決定,并送達學生監護人。學生監護人對學校休學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深圳經濟特區司法鑒定條例》的規定申請司法鑒定,經鑒定,學生無需休學治療的,學校應當撤銷休學決定。

患病學生康復的,可以向學校提交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書申請復學。

患病學生及其監護人不得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

第四十三條 公安、衛生、藥品監管等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建立預防學生吸毒和濫用藥物成癮的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發現學生吸食和濫用藥物成癮的,應當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學生監護人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并將其納入課程計劃,開展學生生存教育、自護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避險、救生和報警的方法。

學校應當結合本校及周邊環境情況,在安全教育周期間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生存自救演習,使師生熟悉學校及周邊安全環境,增強師生防災、自救、互救能力。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生存自救演習應當作好記錄,并歸檔保存。

第四十五條 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與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的軍訓和體育活動。

任課教師在體育活動前,應當詢問學生的身體狀況,并針對學生的身體狀況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或者安排適當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 學校在學校內組織學生人數1000人以上的集體活動,應當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活動的組織者制定安全預案,經學校注冊安全主任核準并報校長批準后實施。

第四十七條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集體活動應當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事前應勘察活動場所,對活動場所、行進路線、交通工具、器材設備等情況進行安全檢查。

活動開始前,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以書面形式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注意事項、活動結束時的地點、是否同意參加等告知監護人,監護人應當在回執上簽字并送交學校。

第四十八條 學校組織的校外大型活動,應當將安全方案報送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超過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報活動所在地公安機關批準。

學校組織學生到校外活動,應當事前告知活動所在地有關單位,有關單位應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協助學校組織活動。

第四十九條 非教育教學時間是指《條例》規定的教學日中,7時至18時內除去規定的教育教學時間(小學6小時,中學8小時)以外的剩余時段。

非教育時間的學生安全管理的具體規定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章 應急救助與事故處理

第五十條 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統一建立應對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恐怖事件及其他緊急事件的學校應急處置機制。

第五十一條 學校出現緊急事件時應當優先救助學生,穩定學校秩序。學校教職工應當履行保護、救助學生的職責。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學?;蛘哂嘘P行政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減少緊急事件對學生的不良影響。

第五十二條 學校發生學生人身傷害事故,學校應當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處置:

(一)采取合理的急救措施,及時進行救助,防止學生傷(病)情擴大;學校無法處置時,應當及時送往醫療機構治療;

(二)將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信息告知學生監護人,按有關規定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進行事故調查;

(三)學生人身傷害事故涉嫌違法犯罪的,學校應當保護事故現場,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第五十三條 鼓勵學校、保險機構、學生監護人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等事宜進行協商。

第五十四條 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紀律造成的傷害,當事雙方的監護人請求學校主持進行調解的,學校應當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能就學生傷害事故賠償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引導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自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受理調解之日起20日內達不成調解協議的,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終止調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五條 學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辦或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建立學校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規定,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安全圍欄的;

(三)違反第三十條規定,發現學校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未開設公共安全教育課程或者未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應急演習的。

學校有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學校的校長應當給予撤職、開除公職處分,民辦學校或者合作舉辦的學校的舉辦人、學校安全責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組織體育活動時未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的;

(二)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發生緊急事件時不優先救護學生的。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學校依法予以處理:

(一)注冊安全主任違反第十條規定,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宿舍管理人員違反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值班時擅自離開崗位、發現異常情況不記錄或者不向學校注冊安全主任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十八條 相關政府行政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任免機關、監察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予以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規劃國土行政部門在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時,對學校選址不進行審查或者雖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而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

(二)違反第二十條規定,規劃國土、水務行政部門對學校存在安全隱患建筑物、活動場所、通道未按照《條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的;

(三)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住房建設行政部門對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師生安全的建筑工程施工工地不及時處理的;

(四)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水務行政部門在水庫和高速公路緊鄰學校的一側未設置保護性圍欄和安全警示標識的。

第五十九條 學生監護人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拒不執行學校休學決定,妨害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6個月內制定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

自本實施細則實施之日起1年內市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相關行政部門開展執法檢查。

第六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3月1日起實施。

嚴防脫離學校管理期間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省教育廳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當地地質、水文、氣象部門結合汛情趨勢研判意見,進一步完善防汛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強化落實應對措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立即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要對中小學校舍、幼兒園舍的教室、宿舍、廁所、食堂等單體建筑物,以及圍墻、護坡、護坎等附屬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受地震、暴雨、洪水嚴重影響,泡水、浸水、下陷、墻體酥松透水的校舍園舍和附屬設施,必須組織專業部門進行鑒定,確認安全后,方可恢復使用。加強防汛施工管理,設置必要的隔離設施,嚴格劃分施工區和教學區,對因排除地質危害、校舍園舍安全隱患工作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的問題,各地要妥善安排。

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范文3

一、學校及周邊隱患整治情況

根據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各校(園)對學校周邊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摸底,教體局匯總后協調各成員單位結合部門職責,積極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整治工作取得較大成效。

教體局根據季節時令特點下發了《關于做好當前全縣中小學校防汛工作的通知》、《關于組織開展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工作大檢查的通知》。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督查組分片區到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對學校防汛、治安管理、交通秩序、校車管理、校舍安全、食堂管理、學生校外租住安全以及校園治安巡邏等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建立臺帳,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和整治措施,及時把問題解決在校內、化解在基層。

縣綜治委在今年5月份重新調整和加強了學校法制副校長隊伍,二中、龍塘學區小學等多所學校的法制副校長到學校開展了法制講座。

縣公安局以“護校安園”行動為契機,在2013年8月15日—9月初,會同綜治、教育等部門深入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期間共檢查中學9所,小學33所,幼兒園63所,發現隱患86處,整改62處,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80份。檢查圍繞學校保安人員配備、三防建設、內部安全保衛組織、師生宿舍及防火防盜等方面進行全面的檢查,檢查中發現大部分幼兒園未配備專職保安,配備的保安年齡較大不能勝任保安職責。農村教學點大部分未安裝監控系統,上課期間校園未做到完全封閉。同時縣公安局加強了對校園周邊的巡防力量,二中、三中等學校上放學時段社會青年滋擾學生的現象明顯減少。

縣交通運輸局以運管所稽查隊為排查整治小組開展常態化整治,每周五安排人員到鵝公鎮、老城鎮中小學校門口驅逐非法營運的黑校車,加強對學生的宣傳教育,引導中小學生拒乘黑校車。

縣工商局安排各分局組織精干力量對轄區中小學校文化娛樂、食品安全進行了隱患排查工作。全面開展了黑網吧整治工作,共出動人員110人次,執法車輛20車次,對學校周邊無照經營的黑網吧進行重點清理整治,做到“發現就查、露頭就打”。在縣公安部門的配合下分別查處中學周邊1戶、二中周邊2戶、鵝公鎮4戶黑網吧,查扣電腦設備65套。對鵝公鎮的6戶黑網吧,雖經多次打擊,又出現“死灰復燃”的情況,已將這6戶無證經營的黑網吧名單通過案件查處移送函要求縣電信部門協助查處,停止對這6戶黑網吧的經營戶提供寬帶信號。對學校周邊的各類商店、攤點、飲食點進行全面檢查,共檢查食品經營戶894戶、中小學校周邊商店350家,重點對無證及“一證多點”食品經營者加強了清理、排查和登記工作。對三小、南豐小學周邊商店的“三無”食品已責令全部下架,并要求店主進行整改。

縣水利局結合我縣開展的汛前檢查,對全縣所有水庫、河道進行了安全隱患大排查,針對部分水庫、河道未設置警示標志問題,已責令相關鎮、業主進行了整治,目前已基本整治到位。嶺北鎮龍頭學區小學附近水庫、天九鎮九曲學區小學學生上放學途中水庫已設置警示標志。

縣城管局對建設西路三小段道路改造以完成招標程序準備施工,并組織人員規范該路段兩邊建筑材料堆放。對縣城幼兒園放學時段有小商小販違規經營的問題,縣城管局安排了市容監管人員下發整改通知,對小商小販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其不得占道經營,同時安排專人在上學、放學時段進行監管。

縣司法局加強了“法制教育進校園”工作的指導,并在2013年第二期《普法》整版刊登學校安全工作專題內容。

縣消防大隊結合“除火患,保平安”專項行動方案,在全縣大力開展中小學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智勇大隊長親自為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作了一個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并組織校(園)長觀摩了消防作業展示。

縣交管大隊組織四個中隊對全縣中小學校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結合《縣中小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情況匯總表》,提出了治理方案進行整改。根據道路隱患不同情況,對缺少交通標志標線的要求各中隊限期增設,強化道路交通基礎設施的配置,目前相關治理工作正在進行中。利用護衛天使崗加強上、放學時段一小、二小等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增派警力進行交通疏導,同時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的檢查密度,對每部學生接送車輛每周檢查不少于兩次,減少涉及學生交通安全事故發生。

縣供電公司制訂了縣中小學校園及周邊安全用電大檢查方案,于8月初-9月初對各中小學校園及周邊供電服務設施進行了安全排查和安全用電知識宣傳,要求各供電所針對本轄區范圍內中小學校用電線路、設備以及學校周邊線路進行一次徹底隱患排查,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裝有三級漏保,即總電源側保、分支保、室內保)的線路、設備堅決給予整治,對各鄉鎮中小學校內部的用電線路和設備隱患,下發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對《匯總表》提出的3處大隱患,縣供電公司將配合學校進行整改,并已將工程預算和整改通知書下發到學校。

縣安監局于8月20—31日派出執法人員對全縣中小學校周邊是否存在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經營門點及場所進行了排查。經查,全縣中小學周邊未發現危險化學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經營門點及場所。

縣衛生局于7月11日-7月底對全縣42所中小學校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及飲用水衛生狀況進行了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大部分學校制定了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除中學及部分村小供應開水外,其余學校均使用“青云山”礦泉水,且均未對飲水機進行定期清洗、消毒,也未索取桶裝水批次檢驗報告。大部分學校制定了傳染病報告管理制度并落實,開展了晨檢、因病缺課登記等工作。衛生監督員對落實飲用水管理不到位的學校下達了責令整改意見書,要求存在問題的中小學限期整改。

縣藥監局組織執法人員認真開展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宣傳活動,組織執法人員對各中小學(幼兒園)及周邊餐飲單位進行了監督檢查,從經營食堂的主體資格、環境衛生、清洗消毒設施、從業人員健康培訓、質量安全責任管理、索證索票、食品加工管理、食品添加劑使用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整治。此次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380余人次,執法車輛190臺次,檢查中小學(幼兒園)90家和學校周邊餐飲單位100家。針對無餐飲服務許可證以及食品采購、貯藏、加工、烹調、售賣、餐具消毒等環節存在的問題的學校食堂和餐飲單位,共下達監督意見書190份。

縣質監局組織執法人員10人次對中學、三中、鵝公中學、嶺北中學等四所使用鍋爐的學校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學校鍋爐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檢查,是否有日常運行情況及設備故障情況,安全管理員、司爐工是否持證上崗,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和應急預案。本次檢查發現安全隱患1處,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1份,要求有關學校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鵝公鎮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園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一輪全面的、拉網式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整理。如中小學生乘坐私人面包車問題,穆湖小學教師宿舍背后山體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問題,白沙小學廁所瓦頂漏水且木梁腐朽問題,黑網吧違規經營問題,校園周邊武瘋子(胡明華)問題等。鵝公鎮已協調有關部門對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整治,部分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歷市鎮組織人員對轄區內中小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特別是對三小安全隱患給予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鎮相關負責人邀請安監局和工程設計等相關人員一同前往實地勘查。經過實地勘查,已制定出除險方案,擬在三小背后實施擋土墻工程?,F已設計好圖紙,工程預算和具體工程實施方案。

巋美山鎮安排了充足的干部力量對中小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進行了排查,并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了整治。前期發現的中心小學右邊的危舊土坯房已經順利安全拆除。

二、暑期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根據市教育局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當前全省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贛市教教安字〔2013〕23號)要求,我局及時召開校園長會議并下發了《關于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學期末及暑期校園安全工作的通知》(定教安字〔2013〕9號),要求各校在學期結束前,要組織開展一次以防溺水、防火、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等為重點的專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讓廣大學生牢記防溺水事故“六不”,學會正確施救要領;放學回家坐車、過馬路時要注意預防交通事故;在室外玩耍時要注意防中暑、防雷擊、防觸電;放假外出游玩時要注意防食物中毒、防詐騙等。要通過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強化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

2、根據市教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的緊急通知》(贛市教安字〔2013〕27號)文件及市教育局《關于切實加強暑期防學生溺水工作的緊急通知》。我局及時通過召開中小學校長會及短信的形式,要求各校通過、家訪、打電話、發手機短信等形式,加強家校聯系,要求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監管。各校根據教體局的統一要求,安排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師,加強了暑期對重點區域的巡查,對發現學生私自下水游泳的一律嚴肅處理。同時借助縣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名義協調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加強學生防溺水工作??h水利局對全縣山塘水庫、各鎮對轄區內水域進行了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在部分隱患水域樹立了安全警示標志??h廣電新聞中心制作播出了《履行監護人職責,避免溺水事故》等防溺水知識專題片。縣信息中心在政府網站公告了縣教體局起草的《關于預防學生溺水告家長書》。

3、根據省防汛辦《關于貫徹落實姚木根總指揮防臺工作指示的緊急通知》及市防汛辦《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汛值班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我局通過短信的形式要求各中小學校開展汛前排查和值班值守。同時派出檢查組對歷市鎮車步學區小學廚房背后、老城鎮丁坊小學背后山體、天九鎮洋田小學周邊正在平整土地,所墊土方堵塞了學校排水溝、二中學校北面圍墻、三小新教學樓背后等隱患處進行現場查看,檢查過程中未發現塌方等情況。

三、校車管理

1、基本情況

我縣現有幼兒園86所,其中有校車的幼兒園19所,校車21部(均安裝了GPS系統),其中專用校車4部,均取得校車標牌。

2、校車管理

(1)成立了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建立了校車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縣安監、教育、交管、交通及各鎮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每2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掌握全縣校車安全管理情況,分析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和改進管理對策,促進部門協作配合,全面推進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合理規劃了幼兒園布局,采取劃片招生,引導就近入園,減少校車剛性需求。

(2)制定了過渡期校車服務方案,正探索以聯營聯辦的形式組建校車運營服務公司。

(3)新購國標校車已申報、取得校車標牌。

(4)根據《市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我縣積極開展校車補助登記、申報工作,目前已有4部符合條件的專用校車申報校車補助,縣財政等有關部門對校車補助縣級配套部分已作出經費籌措和安排。

(5)大力開展校車整治,加強聯合執法,實行嚴管重罰,提高校車交通違法成本,壓縮隱患校車生存空間,對安全不達標、不合格、不符合過渡期校車條件的一律取締和停運,目前全縣校車數量由原來的46部縮減至21部。

(6)我縣目前正在營運的21部校車駕駛員均符合條件并取得校車駕駛資格。

(7)縣教育、交管、交通、安監、財政等部門依法履行了校車管理工作職責。

(8)教育、交管、交通等部門建立健全了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出臺了《縣校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公布了舉報電話,對舉報非法改裝校車、酒后駕駛校車、校車超載超速及貨車、農用車、三輪車、報廢車非法接送學生(幼兒)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按標準給予獎勵,充分調動公眾監督校車交通行為的積極性。

(9)開展了幼兒園園長及校車駕駛員培訓工作,通過舉辦培訓班、流動宣講等多種形式,講析校車交通事故案例、解說校車安全注意事項、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幼兒園園長、校車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和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0)縣交管部門在開展路面管控中查處校車超載等違法行為3次,均按上限進行了處罰,縣教體局根據《縣民辦幼兒園年檢評估標準》,對一年內校車交通違法行為超過2次的幼兒園,吊銷辦園許可證。

(11)縣教體局、交管大隊與有校車的幼兒園簽訂了《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各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跟車教師簽訂了《駕駛員、跟車教師交通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確保校車交通安全。

四、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

根據《關于開展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縣制定了《縣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方案》,成立了縣政府副縣長為組長。按照縣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領導小組的總體部署,各鎮、各部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強化目標管理,積極開展了無證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本次無證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我縣采取“批”、“停”、“關”的辦法,對74所達到辦園標準的幼兒園進行了登記注冊,頒發了辦園許可證;取締了10所辦園條件差、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幼兒園,通過無證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進一步規范了幼兒園辦園行為,提升幼兒園辦園質量。

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范文4

——毛家港鎮中心學校實施《義務教育法》匯報材料

我鎮現有初級中學1所,完全小學4所,在校學生共計2996人,教職員工282人。近幾年來,在鎮委、鎮政府和鎮人大、政協的正確領導下,我們堅持科學發展,不斷更新教育觀念,逐步改善辦學條件,全面提高辦學質量,大力培養優秀人才,義務教育的整體水平實現了質的提升。

一、大力宣傳《義務教育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入學。

我鎮是一個擁有近8萬人口的大鎮,區域面積大。為了確保學生有學上,我們高度重視學生的入學工作,嚴格控制中小學生流失,力爭一個都不能少。

每年三月和九月是義務教育宣傳月,各中小學都結合開學工作在全鎮上下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一是組織全鎮師生學習宣傳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湖北省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就學管理辦法》等教育法規;二是制訂防止中小學生流失的若干規定,印發義務教育宣傳提綱,分發給學生,向家長宣傳。近幾年來全鎮共刷寫固定標語98條,印發宣傳提綱20000多份,辦???50期,宣傳有力,形成了良好的入學氛圍;三是請法制校長到學校作《義務教育法》專題講座,讓每一名學生都明白享受義務教育既是義務又是權利;四是實行學校領導包村制、科任教師包班制,加大走訪力度。自省教育廳發起“比訪”活動以來,各校校長率先垂范,和教師一道深入學生家庭達二十余次。近幾年來,由于宣傳到位,措施得力,全鎮小學入學率達100%,初中入學率達99%以上。

二、全面貫徹《義務教育法》,推進全鎮教育均衡發展。

十一五、十二五期間,我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教育公平為取向,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題,以促進全鎮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核心,以上級關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為標準,力爭實現全鎮義務教育師資配備均衡化、基礎設施標準化、教育質量一體化目標,辦好每一所學校,關心每一個學生的健康成長。

1、規范學前教育,凸顯地方特色。

學前教育是義務教育的基礎,義務教育要辦好,必須從學前教育抓起。近幾年來,全鎮學前教育緊緊圍繞“合理布局,疏堵結合,優勝劣汰,有序發展”的方案開展工作,通過加大宣傳力度,幫助扶持,整合資源等多種措施規范辦園行為,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師資培訓,逐步使全鎮學前教育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目前,全鎮作坊式幼兒園完全消失,現存的五所幼兒園相互取長補短,蒙氏教育等特色教育取得顯著效果。一個家長滿意,社會認可,園際良性競爭的學前教育新格局正逐步形成。

2、合理學校布局,優化教育資源。

近年來,根據生源和資源分配情況,堅持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有利于方便群眾子女入學、有利于優化學校資源的原則,我們將兩所初中逐步過渡為小學,撤銷村小學12所。全鎮現有初級中學1所,完全小學4所。布局調整以后,教育資源得到了合理利用,形成了規模辦學,推動了教育的均衡發展。

3、積極爭取資金,改善辦學條件。

為了給學生營造更好的學習環境,我們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優化教育發展環境。近十年來,毛家港鎮學校向上爭取資金約1700萬。這期間,投資80萬新修了毛家港小學公寓、137萬修建玉湖中學食堂,給學生的食宿提供了更加舒適的環境。在各級政府的關懷下,我鎮化解“普九”債務181萬,債務清零,教育甩下包袱,輕裝上陣,一心一意謀求發展。安全工作一直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多次為校安工程項目爭取資金,為修建毛家港小學食堂、玉湖中學女生公寓及綜合樓、官溝小學廁所爭取到總計505萬的資金。2012年,玉湖中學、毛家港小學、官溝小學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總計617萬。這期間,我們還致力于加大學校的硬件建設,玉湖中學、官溝中學、毛家港小學相繼建立了微機室,共購置電腦250臺,開設了信息課,形成了資源共享的現代教育網絡,目前,即將建成“班班通”。

4、強化學校管理,落實責任意識。

近年來,我們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各校建立健全了各種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形成了一個責任體系;建立和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形成了一個規范的管理機制;加強了師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在社會、學校、家庭之間形成了一個安全教育網絡;定期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形成了一個平安的校園環境。近年來,由于宣傳有力,管理到位,交通、食品、防溺水、血防、防意外傷害、防拐騙等安全意識深入人心,全鎮各校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自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以后,學生居住相對分散,上學路途變得遙遠,對校車的需求與日俱增,校車安全成為了老百姓關注的熱點。我們廣泛調研,針對車況不達標、駕駛員素質不高、管理不到位的現狀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了由政府統一經營管理校車的建議,受到了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今年8月15日縣政府召開校車服務管理工作專題會議,按上級要求,我們迅速成立了領導機構,組建了工作專班,研究制訂了工作方案,形成了全鎮齊動員、齊部署、齊行動的工作局面,校車轉型工作穩步開展,推進有序,成效顯著。截止9月10日,我鎮確立校車線路23條,各校各園已投入使用國標校車11輛,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群眾滿意度高。

近年來,中心學校積極探索創新,對全鎮各校財務實行宏觀管理,指標控制,按照“規范、民主、節約”的總體原則來運行,量入為出制定財務支出預算,做到日清月結。各個學校都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建立了財務公示欄,嚴肅財務紀律,嚴禁出現債務問題。學生消費市場按照“市場運行,自愿消費,確保穩定”的原則,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本著“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一切為了學生”的原則,我們強化各校食堂管理,要求食堂零結余、要求工作人員提高服務質量,學生生活一天比一天好。

5、狠抓素質教育,打造質量品牌。

十多年來,玉湖中學中考一直名列全縣前茅,響譽荊楚大地,社會滿意度高,成為毛家港鎮一張靚麗的名片。2013年玉中中考再傳捷報:被一中火箭班錄取18人,全校600分以上52人,進一中起分線達117人,再次名列全縣鄉鎮中學之首。十年前,我鎮初考成績不盡人意,與亮人眼球的中考成績形成強烈的反差,被教育內部人士戲言為“豆腐腰”。面對這種現狀,我們高舉質量大旗,大力實施“壯腰工程”,中心學校干部實行“包校負責制”,“校長問責制”,深入學校督促復習備考。各小學轉變思路,一年初考六年抓,從教學常規入手,精細管理,逐現成效。近年來,我鎮初考成績節節攀升,連續五年挺進前五強,除玉湖中學連續多年被荊州市評為中考先進單位外,毛家港小學、官溝小學也連續多年被縣教育局評為“教學先進單位”。

近年來,全鎮教師教書育人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善于挖掘學生的個性特點,力爭把每一個學生都培養成為有用的人才。良好的育人環境涌現出了以“大愛父母黃宏林夫婦”“浦田咀勇救落水少年逝世的大學生高維、劉飛”為代表的道德楷模,也涌現出了免試被北大、清華錄取的朱典文和周新偉為代表的國之棟梁。近十年來,玉湖中學出現三屆中考狀元(2001年的周華蓉、2009年的李貝、2011年的蘇婉昀)。十年來,有近五百名從玉中畢業的學生考入全國重點大學。

6、重視隊伍建設,培養骨干團隊。

十年來,我們高度重視科研興校。廣大教師踴躍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教學之余積極總結自己的教學經驗和成績,將研究寫成論文,教研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毛家港小學、玉湖中學分別承擔了“十一五”期間省級規劃課題《變革教學方式,開發教學資源,優化教學環境》、《吸取鄉土文化精髓,促進農村中學生作文創新》,均已圓滿結題。其他學科也承擔了市級、縣級課題的研究工作。毛家港小學以《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為題的辯題代表市參加全省辯論賽并獲銀獎。毛家港小學青年教師彭敏、王安莉、唐文晶參加全省說課比賽榮獲一等獎。玉湖中學青年教師陳志參加全省青年教師展示課獲一等獎。市縣兩級教學比武榮獲一等獎的教師層出不窮…玉湖中學校刊《玉荷》向外推薦發表的學生習作和教師論文達300多篇,該社刊去年被評為荊州市優秀文學社刊。在“課內比教學,課外訪萬家”的活動中,我鎮教師撰寫的論文和案例,有近30人獲省級獎。學生在各種學科競賽中文體活動中,17人獲國家級獎,167人獲省級獎,97人獲市級獎,74人獲縣級獎。

由于狠抓教師隊伍建設,我鎮教師形成了愛崗敬業,善于鉆研業務的優良作風,隊伍中涌現出了一批師德高尚受人敬重的表率。玉湖中學的三任校長:萬里新、吳丙金、李瓊,任職期間均被評為縣“十佳”校長,我鎮有省級骨干教師3名:胡志林、周宏珍、黃文春,他們在工作中銳意進取,愛崗敬業,勇于開拓,成績矚目。這些年,我鎮向實驗初級中學、一中、二中、三中輸送了近三十名骨干教師,向中央黨校輸送了彭定友、王大林、裴圣軍三名優秀人才。我鎮還涌現出了以羅士柱同志為師德代表的好校長,黃臺小學校長羅士柱同志,一心撲在工作上,既當校長,又當教師,由于學校人手少,他長期擔任畢業班語文教師,時??看螯c滴給學生上課。長期的勞累和超負荷的工作,終于積勞成疾,但他仍然堅持等學生放假后才到武漢住院,后因醫治無效不幸去世。正是因為有羅士柱、裴芝國、周大章、李防香等這樣一批德才兼備的優秀教育工作者,我鎮的教學質量呈現欣欣向榮之態。

2013年,縣教育局均衡教育發展督導組到我鎮五所學校檢查,鎮主要領導陪同參與調研,檢查情況反映:我鎮無一所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無一棟D級危房,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穩步啟動,學校布局調整合理,辦學條件明顯改善,辦學行為規范,教學質量有口皆碑,重視對貧困生、留守生的關愛,群眾滿意度高。雖然在學校硬件建設方面離國家標準還有一定距離,但我鎮教育近年來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方面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

多年來,毛家港鎮教育人堅持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不斷規范辦學行為,勵精圖治,努力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成績的取得,離不開上級領導的關心、離不開全鎮人民的支持。每年春節、教師節、中考期間,黨委、政府班子成員親問學生,看望教師。鎮人大、政協有關領導多次深入教育一線調研,及時向政府反映教育存在的困難,為教育發展建言獻策,奔走呼吁。每一個學期,黨委政府都組織公安、交通、衛生、工商等部門聯合起來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全鎮上下形成了尊師重教、共同關心支持教育發展的大好局面。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展望教育發展前景,任重道遠。在積極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的過程中,我們也清醒的看到一些問題:

(1)硬件設施欠缺:雖然國家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比例在不斷增加,危房面積在逐年減少,基本的教學設施也日趨完善,但現有的辦學條件只能滿足學科教學的基本需要,離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多媒體教室、語音室以及機房等一些現代化的教學工具仍很難普及和應用。

(2)師資分配不均衡:在我鎮現存的5所學校中,玉湖中學生源在逐年減少,教師顯得富余,而其他村小,尤其是塘咀小學、尹家灣小學明顯的缺乏師資,教師老齡化現象嚴重,大多憑借以往的教學經驗來進行教學,教育教學觀念陳舊。有些教師身體狀況不佳,老弱病殘,缺少活力,不利于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學水平。隨著教師結構老齡化和教學內容的不斷更新,一些教師已不再勝任教學工作。

針對現狀,我們集思廣益,對全鎮教育發展梳理出如下建議:

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范文5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提高師生全員安全教育管理能力,保護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增強全體師生安全意識,打造平安校園,特制訂學校本制度。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完善學校安全管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責任體系。

實行校園安全工作問責制、責任追究制,對未按規定落實工作監督和管理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將全員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鼓勵先進,鞭策后進。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學校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

三、學校安全管理主要責任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1.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明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和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按照上級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落實校園“三防”建設。

2.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防控措施,督辦落實“一崗雙責”制。

3.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傳達布置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年度工作計劃,簽定安全責任書。

4.代表學校與家長或初會其它單位簽訂系列安全活動協議書(班級與家長簽訂的安全協議書需由安全辦公室審批并加蓋公章);與校車服務提供者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

5.定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整改,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落實安全基礎性工作。重點做好校門秩序、教育教學、學生宿舍、食堂衛生、大型活動、集體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6.組織開展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落實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7.及時處置校園安全事故,確保校園安全、穩定與和諧。

8.落實教職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嚴禁教職工侮辱、體罰學生現象發生。

9.建立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加大綜合整治力度,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二)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1.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3.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并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績效考核掛鉤。

4.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5.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遇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到現場指揮。

6.與地方有關職能部門加強聯系,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三)黨支部書記

1.校園安全的共同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2.通過黨建工作加強安全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安全責任意識,指導落實崗位安全職責。

3.關心教職工的生活和思想動態,及時掌握校內不穩定因素,積極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4.督查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整改建議。

5.加強師生意識形態的教育和管理,積極組織開展反工作。

(四)分管安全副校長管理職責

1.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校長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及隱患整改工作。

2.全面建立并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

3.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實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定期開展保衛干部和部門負責人安全培訓,強化意識,提高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5.根據環境條件與安全事故發生的規律,指導開展各類安全預防性工作。

6.協助校長加強與所屬鄉鎮人民政府、社區街辦、公安、衛計、城管、食藥、供電所等職能部門的聯系,形成治理合力。

7.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各類臺賬和檔案制度,檢查指導學校各類安全資料歸檔備案。

8.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分管教學副校長

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1.督促全校教師嚴格落實教學常規。特別是認真落實體育課、勞動課、實驗(訓) 課等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核查并落實安全預案,加強安保培訓,確?;顒影踩M行。

3.督促全校教師加強師德修養,關愛學生,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杜絕因體罰和心靈虐待造成對學生的傷害事件,確保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4.督促指導教師把學生安全作為教育教學的第一要事,擺在首位,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規定,依法辦事,依法執教。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六)分管后勤副校長

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對學校建筑物、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

3.加強對超市、自備水源的管理,確保學校食品及飲用水安全;加強學校衛生防疫工作;

4.加強學校宿舍設施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學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七)分管德育副校長

1.協助學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指施。

2.協助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結合學生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傳及法制教育。

3.協助學校做好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落實具體幫救措施。

4.協調有關部門對學校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整治,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案件,建立長效機制,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

5.配合zd部門妥善處理在校師生違法案件,督促學校妥善處理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規違紀問題。

6.協助學校與社會、家庭等方面建立聯系完善“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落實各項法制措施。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工會主席

1.發揮工會組織對校園安全工作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2.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會議,檢查各部門安全工作。

3.協助學校摸查內部人員的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

4.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動態和文化生活,幫助教職工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發生重大事情的家庭應及時慰問并家訪。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負責上級政策的及時傳達落實和學校WW信息的匯總上報。

2.會同有關處室負責學校安全宣傳工作和全校信息溝通、公開、新聞及媒體采訪等事宜。

3.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

4.協助分管校長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演練活動的講話、錄像等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安全辦副主任(安全科長)

1.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制定部門實施細則,檢查督促各部門落實各種安全預案及安全職責,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匯報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2.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會議并按相關要求,上報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報表、材料、信息等。

3.堅持每天組織人員對校園及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問題較嚴重的要及時向分管副校長或校長匯報,并制定詳盡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相關責任人簽字備查。

4.結合學校安全工作實際,開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園安全宣傳教育和演練。

5.負責校園“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和全校消防栓、滅火器、報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確保安全設備和消防器材能正常使用。

6.負責學校門衛和寢室輔導員日常管理考核,夜間、節假日值班和巡邏安排,加強對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7.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加強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構建和諧的綜合治理機制和氛圍。

8.校內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根據應急預案配合校長或分管校長落實報警、搶救、疏導、保護現場、調查取證、信息上報等工作,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9.加強安全檔案管理。健全學生安全管理資料,根據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視頻監控錄像資料,完善學校安全檔案。

10.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教導主任

1.負責教務處所屬各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門安全工作計劃,并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2.加強實驗室安全檢查和管理,督促實驗員做好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3.做好各種教具配備、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強學生學籍信息的安全的領導和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學活動和考試安全預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長積極穩妥做好學校招生、畢業工作,正確執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總務主任

1.負責學??倓蘸笄诘陌踩芾砉ぷ?,落實部門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部門安全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清況。

2.定期召開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加強總務后勤人員的安全培訓,提高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技能。

3.做好學校建筑物、辦公器材、校園周邊環境和水、電、氣、消防等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維護和整改,并建立臺賬。

4.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和生活用水的管理,嚴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生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嚴格的學校衛生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5.組織相關人員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體檢,落實本部門不同工種安全責任。組織部門人員定期檢查負責范圍內的安全。

6.協助教導處加強對實驗室、微機室等功能教室的安全檢查和管理,加強對教學設備的安全管理。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分管德育副主任

1.協助分管校長開展班主任安全培訓和學生安全教育,具體負責落實師生演練活動。指導年級教師進行校園安全隱患自查互查活動,跟蹤學生異動情況,落實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責任。

2.按照學校工作目標和任務,指導學生團委和學生會的安全教育工作,維護校園教育教學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衛生、防疫等工作。

3.協助和指導管理學生寢室安全工作。指導強班級安全員教育工作,負責或協助年級主任做好學生處分聽證等工作。

4.學校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牽頭或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前師生安全教育工作。

5.利用升旗、廣播操等時間和板報、櫥窗、網絡等途徑,結合實際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6.主動協助分管領導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家長接待、學生疏導教育及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年級主任

1.具體負責本年級師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安全責任,增強師生安全意識,維護年級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加強師生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指導班級開展豐富多彩的以安全為主題的班團活動和演練,科學引導特異學生,營造健康和諧的教育環境。

3.組織班主任、科任教師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落實年級大型活動的安全培訓和安全預案的具體落實。

4.結合年級實際,通過各種途徑,開展系列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宣傳教育,聘請消防、治安、交通、衛生等專家開展對師生的專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5.通過家長會、家長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向家長宣傳安全知識,家校結合,發揮家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主體作用。

6.及時妥善處理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家長接待、師生安撫及相關材料的整理歸檔。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五)總務處副主任

1.協助總務主任分管日常安全工作,主管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工作,具體負責落實《xx二中食堂安全衛生制度》。

2.嚴格按上級要求落實疾病防治工作,加強各班晨(午)檢的檢查和管理,落實醫務室各項規章制度。

3.加強食堂安全管理,落實“十必須五禁止”要求。落實從業人員晨檢工作,并對進貨、存放、制作、出售等環節按衛生標準和安全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督促工作人員建立飯菜留樣制度,防止人為投毒、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對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全培訓和體檢,完成領導交界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六)分管教科研副主任

1.指導學科教師結合所教學科內容滲透安全教育,引導每個教師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2.加強課堂、特別是實驗課的安全管理。

3.督促每位任課教師做好安全教育教案和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后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

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七)班主任

1.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按學校要求落實安全教班級日常安全管理。認真選拔班級安全委員,設立若干安全員,并加強對安全委員和安全員的培訓和管理。

2.規范進行晨(午)檢。督促學生按要求進行晨(午)檢,認真記錄,注意仔細觀察學生精神和身體狀態,及時上報有關信息。

3.充分利用班會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特別注意根據季節變化提醒學生預防疾病。開展好“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和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項。

4.按學校要求加強住校生的生活管理和寢室日常管理,經常與家長保持聯系,取得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5.嚴格執行學生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及時了解未到校上課或中途離校學生的情況,并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

6.耐心、細致地做好特異學生的教育引導工作,引導家長科學教育特異學生,做到因材施教。注意根據實際,在體育、勞動和大型活動等時對特異學生予以適當照顧,并做好有關記錄。

7.協助學校與家長簽定安全協議書,并做好回執留存,通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開展家長安全教育,讓家長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職責,保障學生校外安全。

8.組織班級集體活動必須按程序報批后實施,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

9.認真及時檢查、發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及時整改。發現學生出現身體不適或或有其它安全隱患時,要立即采取措施織搶救和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通知家長和報警(撥打120或110等)。

(十八)任課教師

1.明確并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2.發現學生缺課后,要及時了解原因,必要時及時與家長聯系。出現安全突發事故,必須及時冷靜處置,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科長、分管領導或校長報告,并協助妥善處理。

3.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并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樓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和其它領導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安全事件或重要災害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并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匯報。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九)體育教師

1.掌握教學班學生特異體質狀況,在體育教學中合理安排相關學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2.做好課前準備,根據教學內容,對場地、器材及教學環境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3.結合體育項目特點,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帶領學生認真做好準備活動,強化學生相互保護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4.道循體育運動規律,嚴格按照體育教學要求上好每節課,不違規操作。特別是體操教學,要做好“保護與幫助”的示范動作,教會學生如何進行“保護與幫助”。

5.嚴格教學過程管理,把控學生動態。認真、及時解決好學生在體育教學過程中的各種矛盾或糾紛。

6.掌握體育教學及體育課外活動中發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方法及程序,嚴格按照學校“學生體育教學及體育課外活動傷害事故 (急病) 應急預案”程序進行處理。

(二十)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教師

1.負責學校技術設備維護與安全運行。及時檢查和報告安全隱患,配合學??倓仗帣z修,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2.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認真執行網絡有關安全規定,確保校園網絡安全,杜絕不良信息在校園網頁上出現。

3.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掌握滅火常識,會使用消防器材,緊急時刻具有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4.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積極采取救護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5.每天下班時檢查水電門窗,關閉所有應關電源,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一)心理健康教師

1.做好學生心理輔導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識。

2.建立心理健康咨詢室,負責做好心理健康咨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維護。

3.做好全校學生心理調查工作。配合班主任、家長對有心理問題的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并做好跟蹤隨訪和相關記錄及時匯報。

(二十二)報賬員

1.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責任心,確保學校財務安全。

2.加強印章、空白支票的保管和使用安全??瞻字迸c財務用章分開存放,嚴格按照財務規定存放現金。

3.到銀行取送款時,大宗款項必須三人以上專車接送,少量款項須兩人以上接送。使用安全包,取送款人員必須做到人不離款、款不離身,確?,F金和人身安全。

4.確保學校財務賬目、票據保存規范,避免因存放不當受潮損壞。

5.做好財務室防火、防盜工作,做到人離門鎖。

6.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三)公物管理員

1.具體負責管理學校財產,建立臺賬確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學校倉庫,建立倉庫和財產管理制度。

3.加強倉庫消防安全,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庫內吸煙和使用各種電熱器具,定期檢查更換庫房的消防器材。對存放物品要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4.倉庫物品必須分類、有序、限額存放。做好防火、防盜和防潮工作。

5.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積極采取救護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6.每天下班前對倉庫進行安全檢查,并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四)圖書管理員

1.學校圖書館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切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圖書館安全。

2.圖書館開放期間,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圖書館,做好安全門的標示和開啟工作,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3.圖書館內不得存放易燃品和私人物品,嚴禁吸煙。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降濕、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強電子閱覽室的管理,注意網絡安全,保證電子書籍的健康。

5.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積極采取救護措施,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6.每天對圖書室、電子閱覽室進行安全檢查并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二十五)檔案管理員

1.按上級規定和學校要求妥善保管檔案資料,落實保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

2.會正確消防器材,并及時檢查、維護或更換滅火器材,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3.按天氣情況開啟空調和除濕機,維護檔案室的溫度和濕度,做好檔案的防潮、降濕、防蛀工作,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與完整。

4.嚴格執行檔案查閱制度。

(二十六)體育器材保管員

1.堅持每天檢查體育運動器械、戶外運動器材和場地,并做記錄。發現安全問題立即停用,并將問題器械做封存警示,及時向有關領導(部門)報告并組織維修和處理,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或器械。

2.教育學生愛護器材,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學生發現器材安全問題及時向老師報告。

3.堅持體育器材領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須符合安全標準,并及時歸還、驗收。

4.借出的運動器材不允許放置在無人看管的場所。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七)實驗室管理員

1.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學校相關部門及教研組長的指導下,認真制定實驗室的安全規章制度,并貫徹落實。

2.定期不定期檢查儀器,及時保養、維修,做到實驗室內儀器、藥品放置整齊,使用安全。

3.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暴物品,做好采購、登記、儲存、使用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需處置的過期物品,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4.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及時檢查、維護、更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實驗用具和藥品,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6.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掌握各類事故發生時的處置方法。

7.每天嚴格檢查實驗室及藥品存放安全,并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八)文印人員

1.文印室內嚴禁煙火,嚴禁非工作人員擅自進入。

2.定期清理廢棄紙張、油墨等易燃物品,定期檢查文印室各類線路,防止因線路老化、超負荷工作發生火災,定期檢查文印室內消防設施,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進行文印室各類安全隱患排查。

4.遵守文件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5.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九)水電工

1.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2.每天檢查配電室、校園照明、網絡、電話、廣播、供水等設施設備,確保水電安全及時供給和運行。

3.協助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宿舍用電情況,嚴禁私接線路、安裝插座、使用自備大功率電器。

4.落實水電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嚴防電路漏電、短路、電線老化、超負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電安全維護臺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和報告。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門衛

1.執行24 小時值班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空崗,按時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嚴格落實校門開閉制度,學生上課時間應保持校門關閉。

3.嚴格執行大門和出入人員管理制度,來訪人員需進行嚴格驗證,并依據學校有關會客登記制度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校園。上課期間,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證明,方可出校。

4.對出入人員和車輛所攜帶、裝運的物品、物資進行嚴格的檢驗、核查,禁止私自將危險或違禁物品帶入。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時向相關領導或部門匯報。

5.疏導出入車輛和行人,清理門衛責任區內的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無阻。

7.做好門房清潔衛生,正確使用和管理監控視頻。妥善保管、定期檢查并熟練使用安防工具和消防器材,及時維護相關設置,保證在危急時刻充分發揮技防工具和消防器材的作用。

8.在崗期間不與無關人員聊天,不干私活,不飲酒,不干與門衛無關事。除特殊情況外,門房內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和危險品。

9.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一)安全科安全員

1.熟悉值勤崗位區域內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崗位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分布和使用,掌握報警方法。及時發現值勤崗位區域的各類安全隱患并上報。

2.掌握保安業務知識,熟悉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守崗位職責和工作規程,愛護通訊器材和物防設備。

3.按時按要求巡查校園和學校周邊,果斷處理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發現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應及時盤查或監控,并上報安全辦公室主任或相關領導。必要時,啟動報警器或向110 報警。

4制止師生各種不安全或易造成傷害的行為,發生違章或不服從管理者,應婉言勸阻并妥善處理。遇有火警或其它緊急情況,應迅速撲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并及時上報。

5.建立執勤巡邏和交接班記錄臺賬,做好每日值勤問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求清楚、準確、屬實。

6.按時參加安保人員工作例會和相關業務培訓,認真聽講并做好記錄。

7.協助其它部門做好師生服務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二)寢室輔導員

1.注意加強和住宿學生的交流,盡可能了解學生思想動態,發現異常情況和偶發事情要妥善處理,并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2.按規定落實輪流值班工作,每天按時做好寢室的開、關門鎖,不準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寢室,不得容留非寄宿生住宿。

3.每天學生就寢后負責巡查各寢室一遍,發現住宿與登記不符、學生不假外出及違紀等情況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告之相關班主任、年級主任,并協助相關領導妥善處理。

4.加強住宿生管理,嚴格落實學校寢室管理制度和《xx二中女學生防害安全管理制度》,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及時制止學生在寢室大聲喧嘩及各種違紀行為(如亂丟亂甩物品、打架、斗毆、起哄、攜帶違禁品、抽煙、喝酒、打牌賭博、損壞公物等)。教育學生增加防盜意識,妥善保管錢物,遇可疑情況或被盜時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5.注意消防安全。嚴禁學生在寢室使用電器和使用明火,避免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

(三十三)教務員

1.按要求規范管理學生學籍等信息,及時辦理轉學、休學、復學和學籍會審等工作,發現疑問及時報告,防止因學籍異動引發矛盾糾紛等安全事故。

2.及時統計和管理學生考試成績,嚴格按程序上傳課改信息和成績,不經批準不得向外公開考務等教務信息。

3.協助教導主任做好教學活動和重要考試報名與組織工作,嚴守保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處理并上報。

4、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四)校醫

1.認真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負責落實學校日常疾病預防工作,經常性對師生進行衛生與疾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

2.具體負責學校疾病防治工作,嚴格規范各班晨(午)檢和信息匯總,規范疫情處置,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努力鉆研業務,熟練掌握常用醫療器械、藥品的保管和使用知識,精益求精,嚴格執行醫療衛生有關規定,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4.確保醫務室清潔衛生,做好藥品的防潮、防霉、防過期等工作。

5.發現學生出現突發疾病癥狀(如嘔吐、昏厥、呼吸困難、高燒、休克、食物中毒、劇烈疼痛等),要及時撥打120并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可按醫療常識進行必要的急救,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120”搶救。因失職造成的醫療事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三十五)司爐工

1.司爐工須取得司爐操作證才準獨立操作鍋爐。嚴禁不符合司爐工基本條件的人員從事司爐工作。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鍋爐,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3.鍋爐運行中不得離開崗位或隨便請人代班司爐。不得酒后上班;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鍋爐房。嚴格煙火制度,鍋爐房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好并會正確使用消防滅火器。

4.按要求做好鍋爐的日常巡視工作,包括鍋爐壓力、出回水溫度及液位表等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分管領導。

5.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和衛生,做到文明生產.注意節約能源,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三十六)學生安全員

1.帶頭自覺學習和遵守《xx二中學生安全規范》,做安全工作帶頭人。

2.關心同學。提醒同學不攜帶危險物品入校,發現同學間積怨較深,有暴力傾向時要勸阻,發現有私自外出、學習重度焦慮、厭世、抑郁等言行時,要主動安慰、交流,并及時向教師報告。

3.配合老師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班級安全宣傳工作,組織同學參加各類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同學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協助老師維持活動秩序,督促同學按要求進行晨(午)檢,注意仔細觀察同學精神和身體狀態,及時上報有關信息。

5.注意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要妥善處理,并及時上報班主任和學校有關領導。

6、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立即撥打“120”、“110”、“119”等求救電話,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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