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1
一
社區矯正在不同語境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如果將它作為一個制度性概念,尤其是論者想要借此活化整個司法預防的運作就必須有標志性確認。我個人認為,社區矯正不等同于行刑社會化,“矯正”本身也只表達了該制度的核心內容而非全部特征。社區矯正是與場所性處遇相對的概念,它是指在社會環境下,由國家有關部門聯合社區組織與社會志愿人員,對符合條件的犯罪人或有犯罪危險的人進行行為矯治、生活扶助的活動。
1 .沿著司法預防圈由外向內劃定社區矯正范圍
根據犯罪學的通說,所謂司法預防包括對犯罪人的刑事處置和對有犯罪危險的人的特殊行政處置。由于剝奪自由刑處于我國刑罰運作的絕對中心地位,特殊行政法在刑法外圍又構筑了勞動教養、強制戒毒、收容教育等預防犯罪的措施,因此,由司法機關組織的犯罪預防方式大多在場所內完成,具有封閉特征。關鍵在于,盡管監禁刑執行直接導致了犯罪惡習的交叉或深度傳染,受刑人存在重返社會的困難,行刑機關仍會為實現報應犯罪而視其為一種必要的代價,這表明社區矯正措施對在押罪犯的行刑而言至多起到補充作用,它的真正有所作為應當是增加限制自由刑刑種的適用和改善緩刑督導制度。另一方面,從理論上看,既然剝奪自由刑所固有的弊端同樣存在于其他場所性處置之中,除必要的封閉性強制治療須與社會康復方式結合外,其他勞動教養(包括收容教養)、收容教育甚至工讀教育的對象似乎更適宜于采用各種社區矯正的方法。①
客觀地說,在現行刑事法或特殊行政法機制中,那些與非犯罪化、非刑罰化和非監禁化改革思路相關的制度嘗試大抵可歸人社區矯正措施。即社區矯正的對象包括:( 1 )假釋或監外執行的罪犯;( 2 )被判處管制或緩刑的罪犯;( 3 )暫緩不起訴人;( 4 )除毒癮強戒對象以外的受教養人。
2 .根據司法預防需要,澄清“矯正”之意
“矯正”字義與強制改造相通,但是目前國內社區矯正的試點做法實際超出了這一特定范圍,據各地經驗,除對受處置人采取行為督導外,限時強制公益性勞動、生活扶助等都是其重要的制度內容,其中強制公益性勞動主要具有社會補償的意義,生活扶助則具有救助、扶持的性質,這本身已經很能說明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社區矯正既然可以針對不同的對象,它必然被劃分為行刑方式、刑的附隨處分和其他保安處分等不同種類,因此,用一套固有做法應對不同情況是不合適的。對此我們不妨從國外學者有關社會處遇制度的理論歸類人手,說明細化和突出各種方式特點的必要性。日本學者把社會內處遇分為假釋、保護觀察、改造應急保護、社區服務命令和損害賠償命令等具體方式。② 其中,改造應急保護是針對因無生活來源急需救助的出獄人、免予處罰人、緩刑人、不起訴人予以場所庇護和實施必要的教育、訓練、醫療的一時性保護和繼續性保護;假釋借用的是保護觀察手段,但具有執行刑罰的心理強制特性;保護觀察除作為假釋緩刑督導的方法外,本身可以針對符合條件的犯罪人或違法少年作為終局性處分;社區服務令通過無償勞動替代自由刑執行;損害賠償令作為緩期宣告、緩刑或假釋的條件命令犯罪人向被害人賠償損失。以上多數做法可以交叉適用,但有的做法具有相當的獨立性,比如保護觀察是最普遍的做法,強制無償勞動則只能針對16 歲以上受刑人。
目前國內社區矯正的試點中,責令被矯治人參加公益性勞動似乎較為普遍,其用意可能是:無償勞動可以替代監禁成為新的行刑方式;社區通過勞動時限可以有效控制特定對象的活動;通過公益勞動,行為人可以對社會做出一定程度的補償;通過公益勞動,矯治對象可以增強自身的社會連帶意識和責任意識等等。問題在于:( 1 )社區矯治的對象不限于受刑人,至少對緩刑罪犯附加強制公益勞動的必要性有待論證。無償勞動既有公益性補償作用也有一定的懲罰性質,它用以一種對被判處管制刑或者監外執行罪犯的執行方式不存在多少爭議,但緩刑是一種非刑罰性處置方式,它與管制刑執行的質的區別似乎不能采用無償勞動的時限差別予以體現。( 2 )即使針對受刑人,一律責令公益性勞動也未必合適。目前已經有人從現行刑法規定的角度對強制假釋罪犯進行公益勞動的做法提出了置疑。③ 而從理論上看,假釋雖是監禁刑的變更執行方式,附條件的提前釋放卻有著與其他執行方式不同的涵義:附條件指受刑人通過自己的守法行為順利重返社會,提前釋放意味著假釋人處于基本正常的社會生活狀態,鑒于假釋人須致力于恢復正常的社會生活,增加其強制勞動的懲罰內容可能過多干預假釋人的再社會化進程,因此,對假釋罪犯的行為督導理應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
此外,在處理有直接被害人的嚴重違法或犯罪案件時,以被矯治人對被害人做出損害賠償為條件啟動緩刑、相對不起訴制度或替代場所性教養,并予以必要的行為督導和生活扶助,對于修復犯罪侵害和緩和社會緊張關系來說,有著比強制公益勞動直接積極的社會效果,它同時能夠體現法律對個人權利的優位保護。至于采取金錢賠償還是勞動賠償方式,確定什么樣的賠償力度,可以根據不同的損害程度、對象特點與可能條件具體擇定。比如針對嚴重違法或犯罪的未成年人,選用勞務方式對被害人做出一定程度的補償可能會收到較好效果。在這個意義上看,通過社會提供有償勞動實現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賠償,是值得做出制度嘗試的。所以,社區矯正制度的基本特征應是行為督導、生活扶助,強制無償勞動和對被害人的損害賠償分別適用于不同的對象。
二
無論在哪個國家,社區矯正法律機制都是公法機制中最具綜合特性的部分,它集中了國家、社會與個人共同抗制犯罪的資源和能量,但在貌似相同的運作方式背后有著不同的支配力。如果社區發育較為成熟,來自民間的主導作用足以讓政府充當扶助角色,如果社區矯正活動尚須依賴政府推進,規范國家管理部門和司法機構行為,促使其有效分工合作,就成了啟動權力機制良性運作的關鍵環節。
1 .國家司法行政系統承擔社區矯正管理的主體部分
在我國,由國家司法行政系統承擔社區矯正管理的主體部分既有現實起點也有歷史根據。社區矯正所以能夠有計劃地在較大范圍試點推行,直接得益于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有關建議對宏觀決策思維的積極影響。社區矯正的合理性原本不存在理論疑點,刑事法學者對行刑社會化和社會綜合治理的價值論證程度甚至讓人已有陳詞濫調的感覺,但即使如此,社區矯治仍然很難成規模地進人操作層面,相反刑事政策對犯罪處理的態度存在某種程度的分裂,一方面“打防結合、以防為主”被明確為總體指導思想,另一方面,透過歷次“嚴打”和專項犯罪的治理,我們所看到的是以打為防的具體思路。這對刑事法運作產生的影響是實質性的,只不過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動中,傳統重刑理念被包裹上一層西方報應主義的外衣,所謂法律公正異化為這樣的結果:定罪量刑始終是刑事法運作的重心,行刑制度越來越走向封閉、僵化。對于決策者和大多數國家管理部門來說,通過一次性定罪量刑表達他們對犯罪的否定立場明顯比建立再犯罪預防機制要簡單得多,盡管他們也知道社會綜合治理才是長久對策,但對其社會預防犯罪的起步條件、具體組織過程、成本投入量和收益期等等心中無底,國家司法行政管理系統主要承擔剝奪自由刑執行和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執行等具體職能,其對司法預防效益和再犯罪抑制的關注程度要大于其他部門。近年來,監獄系統為加快監獄文明化和行刑開放化進程致力于推行罪犯分類制度,卻始終沒能取得突破性進展,原因在于制度嘗試缺乏必要的外部條件;勞教管理部門完善執行制度的種種努力也因其前期運作的不合理而無力扭轉頹勢;更嚴重的是“嚴打”所造成收容場所的擁擠現象,已使得整個執行系統處于超負荷、低效益運作狀態。因此,司法行政部門對推行社區矯正的必要性論證和提出可行性方案,既是爭取更有利的外部條件,又符合社會發展的長遠利益。
自2002 年初以來,上海、北京等地先后進行了社區矯正的試點工作,從試點地區的矯正管理體制看,由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部門聯手協作,重在解決矯正對象的選擇和協作分工;常設辦事機構設置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門,后者具體負責組織矯正工作和落實矯正責任。④
轉貼于 2 .落實公、檢、法等部門的職能聯動
按往常做法,采取綜合管理機制展開司法活動能夠產生運動式效果卻很難形成制度。遠一點說,勞教審批委員會在名義上是一個綜合機構,實質由公安部門代行職責,近一點說,這些年來社會綜合治理措施很難落實到位,多少也要歸咎于“綜合治理、誰也不理?!闭沾丝磥?,如果由政法委牽頭,公檢法司部門聯合辦公的做法,最終變成司法行政部門的一家之事,尾巴支配一切的結果就不言自明了。因此,在法律有待完善之時,宏觀協調機構如何利用政策杠桿有效整合現有的司法資源,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首先,公安司法部門都負有刑罰和其他強制人身罰的執行職能,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司法部門主要負責場所內的矯正,公安機關負責管制、緩刑、假釋、監外執行和所外執行勞教人員的監督管理活動。司法行政部門由場所執行向外延伸,必然與公安機關的執法職能發生交叉,這在公安部門治安任務極為繁重、警力不足的情況下,雙方配合可能會大于磨擦,但是社區矯治畢竟對任何一方來說都意味著責任的加重。隨著社區矯正中種種困難的出現,責任不明就可能導致雙方的推誘,從而影響社區矯正的后續性發展。
其二,刑事審判機關的先行活動是帶活整個刑罰執行制度的關鍵,法院對再犯罪預后的關注程度越高,行刑方式就越靈活。比如法院對緩刑、管制刑的適度適用,根據需要相應降低減刑適用率,對臨近出獄的罪犯普遍適用假釋做法,都將把更多的罪犯放在社會環境下服刑,這是實現社區矯正制度化進程的前提條件,而換個角度看,審判機關的重刑立場如不改變,缺乏積極介人行刑活動的意識,行刑社會化的最大障礙可能會來自司法機制本身。⑤ 其三,從執法便利角度看,檢察機關在決定啟用暫緩起訴制度后,可由主訴官負責考察特定對象的行為表現。目前河北、南京已有兩起暫緩不起訴案件引起了較大的社會反響。它們采取社區矯治方式雖不很成熟,有些經驗還是值得推廣的。此外,檢察機關如何在法律監督環節,支持社區矯治制度的發展,也關系到法律完善與機制成熟的有效磨合。
總之,社區矯正是在現行司法機制中配置的新功能系統,它超出了任何一個司法機關的能力范圍,宏觀協調部門介人具體實務活動,至少目前可以解決現實問題。
3 .利用和保護民間力量參與社區矯正
在我國,居委會和村委會既有群眾自治特征,又有“準國家管理”性質,它們無疑是社區矯正依靠的力量。此外,有組織的純民間力量進人社區矯正程度目前只是象征性的參與,其自發因素較少。社會慈善組織把更多精心和有限資源放在希望工程和各種社會救助上是可以理解的,況且它本身還有維系生存的需要。但與政府單方行為相比,社會慈善力量積極介人矯正,對被矯正人產生的感召力更大,對中國傳統罪孽觀念的沖擊更大,因而更能喚起民眾的連帶責任意識。從國外行刑歷史與現狀看,如果沒有早期圣公會教友會的積極支持和監督,美國近代的監獄改革實踐無從談起,如果沒有數量可觀的社區志愿人員的傾力支撐,西歐各國的社區矯正不會如此深刻的影響到整個行刑格局的變化。純民間力量如果能與群眾基層自治組織共同介人社區矯正似有更便利條件,這一共同體應具有兩方面的法律作用:第一,有權監督政府行為;第二,能夠落實矯正措施。這顯然需要打破整個司法預防的神秘和專屬色彩,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轉變執法觀念。當然,我國社會民間力量自發矯正違法犯罪人行為,存在另一些方式。家庭甚至家族對被矯正人的規導作用較大,學校次之。它們是社會志愿人員的重要來源。這些力量也應以同樣方式進人以上共同體。
三
目前社區矯正的難點在于本身制度化程度不高,矯正方法有待逐步完善;由于社區條件有限,對被矯正人的行為督導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而公眾對矯正個案的失敗缺乏必要的容忍度也會影響社區矯正的持久推進。因此,社區矯正制度化須注意以下問題。
1 .完善觀護手段,落實行為督導
目前關于強制無償勞動的時限與具體組織方式,各地已有了一些制度方案,公安部《假釋、緩刑、管制、監外執行罪犯的管理條例》 為其行為督導提供了具體法律依據。但社區矯正包括行刑社會化和教養社會化,它的原意是通過社會化處遇讓不同對象順利回歸社會、減少犯罪,如果矯正方式用之不當,潛性擴大行刑范圍就會與這一取向相背。比如強制公益性勞動有公開示辱的特性,它的適用面應當受到嚴格限制,而且即使是對受刑人來說,直接在本社區從事無償勞動可能影響其融人社區,一般情況下隔區安排無償勞動會更好一些。這一點已有成功范例,2001 年5 月河北石家莊市長安區檢察院曾對一樁暫緩起訴的案件適用了社會服務令,犯罪人被責令在另一社區從事規定時限的無償勞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這里,我個人雖對本案適用社會服務令的合理性存有異議,但具體的操作方法是值得借鑒的。
另外,社區觀護有更深的寓意。日本學者認為“保護觀察的主要目的是,通過讓少年回到社會環境里生活,在周圍市民的協助下,給他們以順利適應社會生活的必要援助、指導,監督他們不再重犯。保護觀察的實施者與接受者之間,會產生一種相互信賴的感情紐帶,使少年能戰勝外部的誘惑?!雹?可見,社區觀護制度應當看重的是培養行為人的自律意識,督導者更多是扮演觀察的角色,只在必要時予以行為指點和生活扶助。因此,如何把握行為督導與權利保護的分寸,如何既與被矯正人保持適度距離又不致讓督導者懈怠職責,是一個有待繼續解答的制度性問題。
2 .更客觀地建立社區矯正的評估指標,堅持矯正社區化方向
在社會面臨犯罪的嚴峻形勢時,社區矯正的制度化將是一個極度艱難的過程,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社區矯正既是利用社會力量優化預防犯罪效益,又得通過法律示范引導公眾行為。一般來說,社會輿論與公眾在總體上能夠形成綜合治理犯罪的理性看法,但涉及具體案件的社會化處置,其對犯罪的恐懼心理會沖淡理性,他們轉而支持重刑政策,對社區矯正制度的回應要么冷漠,要么反對。尤其是在社區矯正的具體個案處理上,公眾不能容忍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失敗。因此,對于社區矯正的評估須有更切實可行的標準,至少應當給予這一新興事業生長的有利環境。
其實,對制度創新的壓力不只是來自公眾。即使在法學學者內部,有關法律公正與效益的理解仍然存在分歧,一些學者偏重于法律程序技術的立場致使他們對制度創新的審視要多于支持。南京對某犯罪人實行暫緩不起訴案件引起極大爭議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檢察官本著犯罪人社會化需要而啟用的相對不起訴制度,被“上綱上線”:檢察官造法、與罪刑法定原則相背,破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就難保社區矯正的推進過程中不出現類似情況,“唯輕刑是論”可能就是一頂現成的帽子。其實,既然現行法律給予檢察官相對不起訴的自由裁量權,現行法律確認緩刑、假釋、管制刑等開放化處置的存在,就已經表明刑事法價值的多元取向。關鍵在于司法部門與社會志愿人員對社區矯正制度化付出長久不懈的艱苦努力。
當然即使這樣,社區矯正中出現失敗個例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對各試點地區確立的社區矯正指標應具有合理性。
注釋:
① 在大多數國家,涉及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限于對精神病人和酒精、麻醉品中毒者的治療,與之相關的是社區康復的概念。因此,社區矯正的適用對象主要是犯罪人或實施了嚴重危害社會而有犯罪危險的不具刑事責任主體資格的未成年人。我國刑法外圍的制度教養具有“準刑罰”和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至少在客觀效果上它與現行刑法的犯罪評價存在沖突,與人權保障的法治理念相距甚遠。因此,把社區矯正的對象限制于犯罪人,這一制度弊端只會日趨明顯。反之,借社區矯正方式改善刑事執行和淡化制度教養,能夠啟動整個司法預防制度的良性運作。
② [日]大谷實.刑事政策學[M] .黎宏譯,法律出版社,2000 年版,258 一292 。
③ 天津司法局政研室,實行罪犯社區矯正的可行性研究[J ] .中國監獄2003 , ( 3 ) 。
④ 閡征.上海市社區矯治的做法[J ] .中國監獄學刊,2003 , ( 5 ) 。
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2
【摘要】保安處分與刑法關系的厘定,一直是刑法學中爭論的話題。修正案八的確立在一定程度上確立了兩者二元論的刑法地位。但是,對于社區矯正制度在中國司法領域的真正實現還需要許久的立法與司法的完善。筆者,通過域外移植的視野來展開本文的討論,并希望對于該制度的完善能有所啟示。
【關鍵詞】社區矯正;非監禁刑罰;緩刑令
一、社區矯正的理論基礎
(一)社區矯正的概念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犯罪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的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決定、裁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里和行為的惡習,并促進其順利的回歸社會的非監禁的刑罰執行活動。
(二)我國社區矯正的性質
英國社區矯正的性質是獨立刑種的性質。美國社區矯正具有執行刑罰的性質。而日本則是具有保安處分的性質。而我國社區矯正的性質在理論上存有爭議的,具體包括:保安處分說、非監禁刑罰執行說、多重說等[1]。社區矯正的定性主要應建立在刑罰與保安處分關系的明晰的基礎上,在歐陸法系國家對這一問題的討論經歷的漫長的時間,從菲力提出的一元論到李斯特的二元論,各國對其定性的選擇也多根據各國國情加以選擇,筆者在這里不主張一元論的看法,其與刑罰存有本質的區別,其僅僅是對于犯罪人的矯正,或預防教育缺少懲治的目的。
(三)我國社區矯正的基本結構
1.主體:由三部分構成: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社團、社工四部分組成。2.工作機制:政府主導推動,社區自主運作。即公安和司法機關及公務員,作為政府力量組織、領導和推動社區矯正工作,社團、社工等自主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運作。3.工作對象:5種人,即管制、緩刑、監外執行、剝奪政治權利和被裁定假釋的犯人。4.工作程序和內容:法院將有關法律文書同時送達街、鎮司法所,受刑人根據刑事裁判要求到司法所登記報到后,由公安、司法、社團、社工和社區服刑人員共同簽訂協議,宣告社區矯正開始。社區矯正期滿前,提前一個月或半個月進行鑒定,期滿時,同樣按期宣告社區矯正期滿。期間主要工作是由社團、社會組織和社工及志愿者與社區服刑人員個別談話、提供咨詢進行教育、組織集中學習和從事非營利性公益勞動等。
二、國外社區矯正的理論概況及發展
(一)國外社區矯正制度的歷史延展
發達國家(地區)社區矯正的已經有較長的發展歷史了。早在18世紀,英國監獄改革家約翰.霍華德就提出過反對監獄非人道化刑罰的改革理論,其后的形事近代學派的代表龍勃羅梭,用人道主義和實證主義雙重方法,論證了教育、勞動與社區矯治犯罪心理與行為的重要作用,同時也引發了李斯特等人對于該制度的發展,提出的假釋、緩刑、不定期性、保安處分等現代刑法制度。二戰后社會防衛學派又提出了對犯罪人的社會化及人道主義理念。1995年聯大舉辦會議通過《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1996年第二十一屆聯合國大會上通過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這些文件都在強調社區矯正的重要性。[2]20世紀下半夜以來已形成了一項重要的司法制度。當今的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等傭有較為完善的社區矯正制度。
(二)國外社區矯正制度優勢的立法評析
國外社區矯正要比國內社區矯正發展的早很多,該理論的發展也經歷了由輪廓式的提出到發展再到日臻完善的過程,與中國的社區矯正相比也更為突出刑罰現代化、人道化以及對罪犯人權主義的精神。自十八世紀至今,通過其發展進程可將其概括為如下特點。首先應該是社區矯正的遞進性性與寬泛性;[4]其寬泛性主要指社區矯正的種類繁多,根據不同的主體及定罪量刑的不同程度可以適用不同的社區矯正的種類。
1.社區矯正立法上的寬泛化
以英國為例,英國社區矯正的種類包括:緩刑令、假釋、社區服務令、宵禁令、的治療與檢驗令、出席中心令監督令行為規劃令。[3]其具體為如下:1.緩刑令:適用于16周歲以上的犯罪人,刑期為6個月以上三年以下。緩刑令是一種主刑,其目的在于保障犯罪人的改造,可以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間內居住在私人住所,也可以要求其在指定的監督機構,特別是對于一些對社會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及一些吸毒犯。2.假釋:其主要是指犯罪人執行了一定階段的刑期,附條件的將其從社區矯正機構提前釋放到社區,使犯罪人在監督之下完成剩余的刑期。3.社區服務令:其要求犯罪人在社區內無償勞動的社區矯正刑。其主要根據罪行的嚴重程度確定其具體的勞動時間,一般在40小時以上240小時以下。4.宵禁令:其主要要求服刑人員限制其在家里,防止他們在夜間外出,從而限制減少某些犯罪的目的。如盜竊及尋釁滋事等。5.的治療與檢驗令:是英國政府率先在1998年開始試點并于2000年的立法案中得到了確立的位置。該種社區矯正不具有強制措施,只有在犯罪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他們進行檢測并強制到戒毒中心進行戒毒。6.出席中心令:其主要適用于10周歲以上不滿20周歲的青少年實施的對成年人的犯罪。在執行的過程中往往通過教師、警察、監獄管理者等志愿者組成并在每周的周六、周日在學校、少年宮舉辦,教會這些青少年罪犯怎樣學會人際交流,怎樣面對生活、社會等使其順利回歸社會的內容。7.監督令:將青少年交給地方當局或緩刑官員監督。一般對青少年犯采取一些當面會面及準確記錄、有效監管的措施,最長不會超過九十天。8行為規劃令:主要也是適用不滿18周歲的青少年,其要求犯罪人按照規劃令的行為刑事,接受監督。澳大利亞其社區矯正多達十五種,其包括:定期監禁、工作釋放、家庭監禁、緩刑、罰金、補償金、沒收財產、社區服務令、報告中心、保證金、咨詢輔導、法庭警告、限制自由、保釋、假釋。[4]
2.社區矯正在立法上的規范化
加拿大為例,在加拿大《刑法典》對刑事犯罪、刑罰和相關的刑事程序有較為詳盡的規定,其中就包括社區矯正的規定。在1992年又進一步頒布《矯正和有條件釋放法》成為現今成年犯的主要社區矯正法規。[5]在英國2000年也頒布了《刑事法院量刑權限法案》對社區矯正有了較為完善的規定。而中國的社區矯正也被規定在我國刑法當中。
3.社區矯正標準設立的科學性
科技與法的關系可以表述為:法律能夠規范,保障科技的發展,而科技同時又要促進法律的發展。在科技不斷發展的今天越來越需要法律對于科技界定明確的界限,科技能夠造福人類,同樣也能毀滅人類。同樣在法律的執行過程中也需要科技的手段來協助法律的實行。在社區矯正的實行過程中同樣需要一些科學的標準。例如:對于社區矯正的改造評估標準需要一個科學的標準,對未成年犯罪的心理輔導也需要一套科學的輔導方式使其回歸家庭,回歸校園與社會。同樣關于的治療與檢驗更不能脫離科學檢測而武斷治療。
4.社區矯正應體現了人文刑罰的精神
筆者認為這與人道主義精神進入刑法領域是分不開的,同時也是民權刑法與刑法謙抑性的體現。誠如,貝卡利亞在《論犯罪與刑罰》所言:“隨著人類心靈在社會狀態中的柔化和感覺能力的增長,如果要保持客觀與感受之間的穩定關系,就應該降低刑罰的強度”。[6]從某種程度上講社區矯正也是人類向非監禁刑罰邁出的重要一步,同時也是人類走向文明刑罰時代的重要標志。
5.社區矯正有較強的程序性
以澳大利亞為例,進人社區矯正程序來自三個渠道。一是被地方法院直接判非監禁刑的;二是法院判決執行完監禁刑后再執行非監禁的;三是假釋委員會決定假釋的。經地方法院判決非監禁刑進人社區矯正的一般程序是:警方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設置專門法庭的地方也可直接向法庭起訴。地方法院作出決定后,移交給相對應的社區矯正工作部門。社區矯正工作部門接受后,首先對其進行危險性評估,然后根據評估的結果,制定矯正計劃,專人負責執行矯正,完不成計劃的送回法庭。
(三)對國外社區矯正制度劣勢的警惕
國外矯正制度有其優點,但他們的不足之處也要引起我們的注意,以防止我國的社區矯正重蹈覆轍。其不足之處概括如下:1.泛人道化傾向削弱了刑法的威懾性。社區矯正在司法實踐中的實行,要求執行者具備專業的知識背景和一定的實踐能力與經驗。怎樣不失刑法的威懾力又能完好體現刑法的謙抑性,其量的把握不僅僅給執法者帶來挑戰,更給立法者帶來挑戰。2.過于技術化的傾向是否過于機械,難以達到矯正的目的。在上文中筆者也提到這一點其科學化的手段應該作為一種輔助的手段,在實踐中要是將其絕對作為客觀標準或風險評估標準,可能會導致機械化,不利于行為人的有效回歸。
三、國外社區矯正制度對完善我國社區矯正的啟示
(一)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社區矯正法律體系
隨著刑法修正案(八)的出臺社區矯正已在我國的立法上有了明確的地位,下一步要進一步完善后續的保障制度,特別是對于刑事訴訟法有關社區矯正程序論的規制,同時關于執行主體的標準也應采用立法形式詳明。筆者認為現今我國社區矯正制度的種類過于單一,在立法條件成熟是有待于擴充。我國的社區矯正制度的歷史還很短,相關立法不能直接域外移植,在立法上可以統籌兼顧但不是全顧,還應建立符合國情的社區矯正制度。
(二)加強社區建設
社區在中國還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為了能和社區矯正很好的接軌,還要不斷完善社區矯正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有關配套設施建設。例如,定期的談話記錄室、社區服務場所、評價罪犯委員會的建立、社區心理輔導站、社區報告中心等。
(三)完善執行主體的范圍與地位
對于社區矯正的主體范圍、相關人員的服務事項、主體資格的認證標準,志愿者的服務期限與任職標準等都應該進行相關的規定。
(四)建立社區矯正執行人員的監督體制
怎樣能過使我們的社區矯正制度不流于形式,需要我們建立一套完善的監督機制。現今,我國在法律建設的過程中最大的障礙就是監督機制,不能說我國沒有監督機制,而是我國的監督機制正遭受著嚴重的挑戰。如環境監管制度,某醫藥總廠排污嚴重超標,我們的監管者在哪里,福建紫金銅污染事件發生后,再問監管者在哪里。食品監管也有問題,三鹿奶粉事件雖然已過去,但這難道不能說明些問題嗎?只有出現了大事故,他會引起監管。國外的諸多法律制度在國外實施的很好,怎么一被引進國內就出現了巨大水土不服,究其原因,我們的問題出在那里?——監督體制。這是作為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思考的問題,好的植物需要好的土壤;同樣好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好的監管體制,只有這樣我們所移植來的域外制度才能更好的在我國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真正的被本土化。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社區矯正制度也同樣如此。
參考文獻:
[1]高銘暄,陳冉.結合刑法修正案(八)談我國社區矯正本土化發展[j].中國司法,2008,(5).
[2]劉曉梅,英國社區矯正制度及其對我國刑罰制度的改革的啟示[j].犯罪研究,2006,(3).
[3]劉強.各國(各地區)社區矯正法規選編及評價[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137-139.
[4]李冰.澳大利亞市區矯正制度[j].犯罪研究,2006,(6).
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3
關鍵詞:經濟轉型; 職業教育; 發展
中圖分類號:G71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3315(2013)09-131-002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到2020年,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這份綱要為我國職業教育發展指明了方向,同時也提出了要求,即職業教育要向終身教育發展,職業教育要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如今,我國正處于社會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將實現經濟體制的更新,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經濟結構的提升,支柱產業的替換等。歸根到底,就是將我國當前傳統產業進行改造、升級甚至淘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從資源高耗型、環境污染型經濟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經濟轉變,從一個制造大國轉變為一個制造強國、創新大國,從而實現中國夢。
經濟轉型,將為職業教育注入新的動力,也對職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轉型的初期就是要淘汰大量的勞動密集的、能源消耗高產業,這對我們當前的以培養生產一線工人的職業教育來講,是一個較大打擊。那么,如何實現經濟轉型下,職業教育的快速發展,是我們職業教育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1.職業教育的現狀
職業教育發展至今,在方方面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也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基礎,然而,職業教育仍然擺脫不了貢獻與問題并存的局面。
1.1職業教育很難深入人心
職業教育,從字面來理解應該就是和一個人的職業有關,為人將來的職業打下扎實基礎,而人要想在社會上生存,離不開謀生的手段,也就是人需要職業,所以職業教育應該與每個人都息息相關,應該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教育。然而,現實并非如此,職業教育尤其是我國當前的職業教育,只是成為那些初中或者高中畢業,沒有高中上,沒有大學上的孩子,在家長的無奈舉措下,才不得已接受的教育。致使整個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出現參差不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不強以及自身的素養普遍不高、職業學校面臨著管理壓力大等客觀情況;在某種程度上看,職業教育嫣然成為了一個小小的”落難收容所”。
1.2職業教育特色不強
職業教育發展改革至今,除了能為經濟發展提供基本的生產工人、服務行業人員以外,很難有其他的、較為突出的貢獻,全國大大小小職業教育院校數以萬計,但是專業大同小異,培養模式并無太大差異。雖然職業教育院校也有國家重點、省市重點等等,但其吸引力無法和國家重點普通高校、重點高中相提并論。主要是我們的職業教育培養的人才還是生產環節最底層的工人,盡管有一些高薪的工種,但是由于工作環境比較艱苦,吸引力也不是很強。當然,工作是不分高低,貴賤的,關鍵在于職業教育如何能改變目前現狀,加強特色建設,在中國人的心目中真正有一席之地。
1.3職業教育在政府層面影響力不高
雖然國家目前投入職業教育的力度很大,但職業教育在政府層面影響力還是不如普通高等教育,這一點從不同層面的政府智庫里面的專家學者就能看出來,大到國家,小到地方政府的智庫中,很多都是普通高校的專家學者,職業院校的專家學者的比例相對少得多,所以職業教育在政府層面的影響力是不夠的,當然,這種影響力也是與職業教育對關鍵經濟作用,人才培養的力度有關的。
2.加快職業教育發展,為經濟轉型做出貢獻
2.1以經濟轉型為導向,加速專業結構調整
職業教育的優勢之一是以市場需求設置專業,以往的職業教育發展缺乏統籌,不少職業院校盲目地迎合社會緊俏人才的需要,沒有做好市場評估和人才預測,一哄而上開設“熱門”專業,剛開始就業形勢看似一片大好,可幾年辦下來之后,卻發現問題越來越多,從而引發此類專業點過剩,導致畢業生就業難和教育資源的巨大浪費,其中計算機、會計等專業就是典型的例子。還有些職業院校為了節省辦學成本或片面地追求經濟效益,大多開設一些經濟、管理、商務和文法等專業,這些專業都“華而不實”,使得學生畢業后在就業市場上,很難找到一份自己當初所設想的工作,從而降低了學生、學生父母以及社會對職業教育的期望。因此,職業教育要以本次的經濟轉型為導向,加速專業結構調整。
2.1.1廣泛調研,了解經濟轉型市場人才需求,提高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的吻合度。
2.1.2控制供過于求專業的招生規模,使專業招生規模與經濟轉型相適應。
專業技能人才的需求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是一個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因而專業設置、專業人才培養規模必須與時俱進。在專業招生規模上,那些曾經的“熱門”專業,如今大多已經呈現出飽和狀態,因此,對于這些專業要嚴格控制招生規模,使得招生規模與經濟轉型期的市場需求相一致。
2.2以區域經濟發展為基礎,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的實用人才
隨著區域經濟的發展,區域經濟對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突出,區域經濟是職業教育發展的基礎,它為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各種物質基礎、環境基礎,區域經濟發展的狀況直接影響職業教育發展的水平。當地方、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時,能為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物質基礎,幫助學校教學設備的更新和教學條件的改善等,并能為其學生提供較多的就業機會,進而推動職業教育規模的擴大和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而當經濟發展狀況不佳時,勢必會影響其對職業教育的投人,進而導致學校在專業建設、教學日常開支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經費的短缺,就業機會也相對減少,這些問題會影響職業教育的規模和質量。好的在職業教育發展較好的長三角以及珠三角地區,區域經濟有著不可磨沒的貢獻。
在社會經濟轉型時期,人才的培養顯得尤為重要。職業教育所培養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是其經濟發展重要保障。由于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面向生產、服務和管理一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因此,職業教育所培養的高技能應用型人才最能滿足區域經濟發展的需要。
因此,在社會經濟轉型的關鍵時期,職業教育要以區域經濟發展為基礎,實現原先的培養熟悉勞動者和中初級人才模式向能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中高級人才模式轉變。
2.3創新職業教育模式,提高職業教育的影響力
社會經濟轉型一部分,就是將原有的勞動密集的代工企業型經濟,向創業型經濟轉變。要想大力發展創業型經濟,除了要培養人的職業技能外,更要加強培養人的創業、創新能力。
創業型經濟下的職業教育不能被認為僅僅是技術教育,更不能認為是傳授單一定向化的、以工作為本的培訓。職業教育要考慮為所有的社會職業人的創新、創業做準備,注重學生創業能力與職業技能雙重能力。而創業、創新能力是一種核心能力,它對激發個人在各種工作領域的創造力和革新性至關重要。當代職業教育是培養具有高級技能或技術的人才、促進人與產業匹配的職業教育。而隨著知識經濟、創業型經濟的到來,技術創新帶來的產業升級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對人才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職業教育必須培養出與產業升級、產業調整相適應,具有創新能力和高質量專業技能或技術的可再持續發展的職業人。
2.4政府積極引導,推動職業教育健康發展
職業教育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與引導。政府是主辦體,在教育政策的制定上起著決定性作用。一個地區職業教育搞得好不好,與地方政府的重視程度有著直接的關系。職業教育發展的規模,專業的設置,發展方向都需要當地政府部分引導和支持。因此,地方政府必須承擔起推動職業教育健康發展相應的責任。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和產業結構現狀,確立在職業教育中需要重點扶持的關鍵專業與特殊專業,在國家給予的各項政策之外,制定地方特殊政策,加大對職業教育資金、人才引進的扶持力度;可借鑒目前如火如荼的大學畢業生想進軍的策略,從而提升早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
職業教育必須依據市場的需要、行業發展、崗位群人才配置要求,根據國家以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制定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規格、培養途徑、教學模式等,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和高質量的專業人才,以提高職業教育服務社會的能力。
參考文獻:
[1]張健.地方政府在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中的作用,《職教論壇》,2013年第4期
[2]鄧佐明.珠海職業教育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調整的吻合度研究,《職業技術教育》,2013年第2期
[3]高榮.蘇州經濟轉型升級中職業教育發展的機遇、難點與建議《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2年第34期
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4
關鍵詞:學生宿舍 社區化管理 高職生 教育管理
中圖分類號:G64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3-157-03
一、學生宿舍社區化運行對高職生教育管理的新考驗
(一)學生宿舍社區化是高等教育體制改革和高職院校后勤社會化共同發展的產物
學生宿舍是課堂之外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的重要陣地,也從很大程度上決定著高職院校綜合水平和學生素質的高低。隨著高職院校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原有的校園難以滿足學生的學習生活需求,嚴重沖擊以前按院系行政班級管理的模式。特別是高職院校后勤社會化改革的持續推進,校園按市場經濟規律運作,開放學校市場,允許社會上的人員、資金、技術、設備開發校內市場,學生宿舍管理轉向社區化運行,學生在消費的同時也樹立了教育投資理念,對學校教學生活條件有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導致二者容易產生摩擦。住宿條件的千差萬別,出現不同學院、不同專業、不同年級乃至不同班級的學生混合居住,學生更多地以個體為活動單位聚集學生宿舍學習和生活的頻率更高,使得“班級”原有集中教育管理的陣地不斷淡化,學生“班級化”管理向“社區化”管理轉變,“管理”學生向“服務”學生轉變,“行政化”管理趨向“個性化”服務轉變,教育職能以分散化、小型化的管理與服務,如個別約談、小型座談、接待訪談等,來解決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各類問題,而信息傳遞、意見反饋、疑難解答等教育管理活動則主要依賴于電話、校園網、電子信箱、網上辦事大廳、QQ群等現代化信息手段來解決。
(二)學生宿舍社區化管理與傳統的宿舍管理相比在功能上有很大的拓展
高職教育是教師與學生的雙主體的互動過程,學生既是教育管理對象,又是學校服務工作對象,學生教育管理工作應當寓于服務工作之中,沒有良好的服務就沒有良好的育人環境和學生成才環境。這就要求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心由班級向學生宿舍轉移,創新學生宿舍社區化管理,在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上注重“以人為本”。學生宿舍工作涉及崗位專業多,服務質量高,服務的點多面廣線長,持續時間長,安全責任重,在規范、監督操作流程的同時,強調服務的過程化,注重整體把控和應急反應能力的提升,發現問題,按不同等級和程度,對學生不安全因素進行有效識別,識別出防火、防盜、防意外等因素若干,按照可控、不可控做出分類,第一時間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實行“人員、電話、網絡”全方位24小時值班“零距離”接訪,改變“服務信息不對稱、解決不及時”的局面,通過上門走訪、電話詢訪、服務回訪,及時了解情況,第一時間解決問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宿舍氛圍,構筑文化、休閑、娛樂一體的多功能文化社區。
二、學生宿舍社區化運行對高職生教育管理的新影響
眾所周知,宿舍社區化管理對高職院校的發展、穩定及人才的培養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學生宿舍管理是一項與時俱進的工作,新時代的高職生特點多,變化大,服務學生過程中有待研究和解決的問題還有很多。
(一)學生服務工作的舊有體系滿足不了學生生活的高需求
1.學生宿舍發展不均衡增加了管理難度。雖然高職院校學生宿舍在整體上取得了較大發展,學生宿舍的規模在擴大、條件在改善、管理在規范,服務在提升,整體態勢良好。但均難以做到整齊劃一,新舊宿舍、不同規格宿舍仍然將長期存在。由于硬件設施和客觀環境的不同,宿舍規格的差異而出現多種住宿收費標準,高職院校不得不采取多種方式應對。即便學校分別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學生通過比較也總是容易產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和不滿意感。
2.行政化的學生教育管理方式在一定時期仍然存在。以往高職院校一般實行在學生工作處直接領導下的、以輔導員為中心的絕對的學生管理方式,管理事務多服務意識少,對學生訓導多權益保護少,不從方便學生、服務學生的角度出發,其管理思維基本上屬于管、卡、壓,強調對學生的嚴格規范管理,強調管住學生,制服學生,讓學生聽話,而忽視了學生內心的訴求,使學生處于從屬的被動地位,未能擺脫“缺漏補漏”的“消防”式的工作局面,未能真正從培養高素質人才的高度去認識學生教育管理工作,停留于解決局部問題、完成單項工作任務、應付工作檢查的狀態,無法與高素質教育相適應。
(二)服務學生工作的網格化機制不健全
1.難以保證有效的學生管理組織。學生管理工作中,圍繞學生工作的輔導員、保衛人員、后勤保障員隊伍發展不均衡,數量不足、結構不合理,相對于學生而言不但理論修養不夠高,從事學生工作所要求的專業知識也欠缺,基本上處于經驗化工作水平,專業化程度低。
2.難以形成有效的協調管理機制。學生宿舍管理是一項綜合管理工作,包括學生思想教育管理、安全保衛、后勤服務等多個方面,在具體的管理工作中會有截然不同的觀念和措施,以致出現協調上的困難。表現在:學校的要求和學生的需求總是難以達成一致,甚至出現矛盾對立的局面;后勤管理和學生教育管理脫節,服務育人意識不強,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學生生活中的實際問題;文化設施不足,文化活動單一,未能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圍等等。
三、學生宿舍社區化運行下高職生教育管理的新對策
(一)理順關系,網格化管理,推動宿舍社區建設
高職院校的主要任務是教書育人,要實現“把學生培養成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熱愛祖國和人民、有奉獻精神的高級技能型專門人才”之目標,必須把學生工作放到一個十分突出的位置。學生工作是全方位的管理,內容比較廣泛,涉及學校的多個部門,需要各部門協調一致理順各部門關系,形成合力,以應對學生管理面臨的新問題。
1.加強學生宿舍管理的組織協調。在當前條件下,高職院校學生宿舍管理已不僅僅是對“人”或“物”的管理,而是一項綜合性工作,這項工作要求學校教育管理、安全保衛以及后勤管理等部門緊密配合。為統一指導和協調學生宿舍多方面的工作,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之類的領導機構,并根據學生宿舍管理的具體職能成立相應的工作部門,理順學生管理系統各部門、層次、崗位的職責、權限關系,培養一支輔導員、保衛人員、后勤保障員專業化的學生工作管理隊伍,建立健全責任制,做到責任到崗到人,責、權、利一致,形成網格化管理體系。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負責確定工作計劃和任務,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指導、檢查、督促、協調各工作部門的運作,各部門則根據既定的任務和要求開展具體工作,從而使學生宿舍管理形成相對獨立和完整的工作體系。
2.建立與學分制相適應的年級宿舍輔導員制。一是宿舍輔導員是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核心,要積極探索以學生宿舍為社區平臺的“年級管理為主班級管理為輔”的管理系統,強化以學院(專業)為單位的年級管理,進一步增強班級管理與專業教學之間的融合力度。二是輔導員要主動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狀況,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及時處理學生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輔導員應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建立特殊學生檔案。對個別存在生理或心理疾病的學生給予特別的關注,經常深入“特殊寢室”找“特殊學生”談心、溝通,關心、尊重、理解學生并做好談心記錄,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把宿舍作為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問題預防的重要場所。三是宿舍輔導員要在宿舍設置服務隊、信息員,這樣既鍛煉學生的綜合能力,又促使輔導員從煩瑣的事務中解脫出來。輔導員要指導學生進行宿舍規范管理,弄清楚怎樣對宿舍進行檢查評分,指導學生認真做好宿舍的清潔衛生,做到:“三線”,即:鞋擺放整齊一線、毛巾排列一線、衣物晾曬一線;“一規范”,即:書桌、書架、日用品擺放規范;“一整潔”,即:被子、床單、枕頭整齊干凈;“五無”,即:無違規電器、無麻將牌桌、無異味、無違紀行為、無不文明禮貌行為。使安全、衛生、紀律、文明禮儀、文化建設,以及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得到更有效的落實。
(二)轉變職能,多元化管理,推動文明寢室建設
宿舍是學生之間聯系最密切,交流最頻繁的重要場所。抓好“環境育人”的心靈課堂是文明寢室建設的目標,營造“文明、健康、和諧、向上”的學生宿舍成為主流。
1.學生工作職能從管理學生轉向服務學生。宿舍社區化的管理,學生是繳費入住的,這就與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形成一種契約關系,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有責任為入住學生提供生活上的服務。一是牢固樹立“服務第一”的思想,既嚴格要求學生,又給予他們熱情周到的關愛,做到“耐心、細心、愛心,眼到、嘴到、腿到,勤動腦、勤動手、勤動口”,密切關注學生的動態。二是宿舍設置“有事請找我”告示牌以及“溫馨教育與提示”公示欄、黑板報、愛心箱、意見薄等幫助學生解決日常困難和問題,為其排憂解難。三是高職院校應在學生宿舍區設立醫療救助服務點和報警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以便及時處理學生宿舍重大傷病和其他突發事件,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2.宿舍社區化突出學生自治職能。宿舍社區化的學生管理是以學生工作處指導下的、以宿舍輔導員為調節的、以學生自治為中心的相對的教育管理方式。學生是學校的主體,是學校生存之本,重視學生的主題地位,尊重學生的價值,調動學生的積極性,發揮學生自我管理的作用。學生本身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發揮學生主體能動性,變被動管理為自我管理,不單純的把學生看作是教育管理的客體,消除被管理的逆反心理,改變學生在學生管理工作中從屬和被動的角色,增強學生的自我約束、自我管制能力,建立一支以宿舍長、樓層長為基礎的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三自隊伍”。促進學生在學習知識的同時鍛煉了自己,既“學到知識”,又“學會做人”。同時,大力實行學生社團組織進宿舍活動,按區域分組建立宿舍安防的學生志愿者組織,加強學生宿舍樓層長、生活部干部、干事的建設和管理,開展宿舍日檢和夜巡、信息反饋、文化活動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對學生宿舍的住宿、用水、用電、防火、防盜等的檢查常態化,根除安全隱患,處理好學生在宿舍的各類突發事件,發現問題,快速反應,層層落實,強化責任。
[本文為基金項目:浙江省高等學校后勤協會2011-2012科研立項課題《宿舍公寓化下高職生思想教育及管理的實踐與研究》(浙教后勤【2012】1號)階段性成果之一(課題編號2011C053)]
參考資料:
1.張棋.教育關注:高職已占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N].北京考試報,2005.07.13
2.王振洪.社區的思維方式:高職院校學生宿舍管理角度的一種新構建[J].寧波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4(5)
3.王海龍.高職院校學生宿舍社區化建設淺議[J].企業導報,2011(7)
4.黃磊.關于新形勢下高職學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考[J].淮北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9(10)
5.周宗輝,楊乃鵬.高職院校學生宿舍社區化管理模式研究[J].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9)
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5
根據我們的統計,截至2011年末,全國除、青海、海南省外,已有28個?。ㄗ灾螀^、直轄市)已建成或在建118個職教園區(表1)。就浙江省而言,早在1998年,溫嶺市就斥資1.5億元,率先在浙江省建成了面積10.2萬平方米的職教園區,園區以“理順體制、建設平臺、科學規劃、科教聯動”為發展思路,突出校企互動和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強化師資隊伍建設,探索出職業學校人才培養的新模式,創新了職業教育制度。為了解職教園區建設狀況與發展路徑,我們在2011年6月至8月,對浙江省第一個職教園區——溫嶺職教園區進行了調研,考察了溫嶺市職業學校及職教園區,訪談了溫嶺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調研發現,以溫嶺市職教園區為代表,職教園區建設與發展基本策略在于以下三方面。
一、陽光招生,促進學校有序競爭
多年來,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基本是自主招生。招生期間,可謂“爆炸式宣傳”、“地毯式搜索”。2010年前,溫嶺市中職學校的招生也是各自為政。每年中考后,各校的宣傳與招生手段花樣繁多,從最初的分發招生宣傳資料,到初中學校設點宣傳招生,再到直接到學生家里宣傳招生。在宣傳與招生過程中,從互指對方學校的不足之處,到互相抵毀、拆臺,甚至出現“賄招”現象,導致職業學校的信譽度整體降低,市民滿意度不高。針對招生的惡性競爭,2010年開始,溫嶺市教育局開始實行中職學?!瓣柟庹猩薄!⌒麄髋c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統一安排。每年6月,教育局組織全市九年級班主任集中解讀中職學校招生政策,參觀各個中職學校。招生與高考一樣,實行網上“志愿填報、公開錄取”。各中職學校接收的新生必須是通過招生辦統一錄取。在學生獎學助學政策方面,各校一視同仁,對5%的優秀中職學生發放獎學金,每人1000元(該項目每年經費總計達2800萬元);對就讀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的學生免除學費;對困難學生統一免除學費,每人每月資助營養餐費150元。一系列政策規范了中職學校招生秩序,促進了學校的有序競爭,推進了學校健康發展。
二、共享資源,提升職業教育基礎能力
園區建設伊始,就注重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在基礎設施方面,繼1998年市政府財政投入1.5億元后,2002年投入2200萬元建成4幢學生公寓,2003年投入1900萬元完成4號校區建設,2005年投入1200萬元建成體育藝術館;2008年投入6600萬元用于置換溫嶺師范校產;2009年投入500萬元整修第二職教中心。在辦學設施方面,2003年以來,用于專業設施和實驗實訓基地建設的財政性投入、財政性獎勵資金2億多元。資源共享是園區建設的核心價值,也是園區發展的內在動力。在硬件資源共享方面,主要是共享園區的先進設備、外部資金、學生公寓、體育場館、實訓中心、學術交流中心等;在軟件資源共享方面,主要是共享園區的高新技術、信息資源、圖書資源、師資隊伍等教學資源。十幾年來,溫嶺職教園區通過資源的整合和重組,形成了規模效益,提高了社會影響力,吸引了企業參與,實現了政府、企業和職校三方優勢資源的互補。
三、錯位發展,突出專業特色
2006年,溫嶺市中職學校(含民辦學校)達到17所,在校學生人數略超普高學生人數。但各校的專業設置重復度很高,基本上每個學校都有數控、機電、汽修、財會、計算機等熱門專業,由于各校爭奪師資,導致各個學校重復的專業都做不強,各校的發展難有特色;特別是園區內公共實訓中心無法滿足學生實訓需求,于是各校紛紛自行添置設備,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2010年,溫嶺市教育局對全市職業學校進行整合,全市11所職業學校整合為4所,另外4所民辦職業學校通過合作辦學的形式,委托公辦學校管理,另有3所學校停止招生。同時,根據學校原有基礎與辦學傳統,適切溫嶺市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對4所職業學校的專業也進行了大幅度的整合和調整,從原先的69個專業精簡為29個專業,4所學校之間的專業盡量不重復,讓各校形成各自的專業特色與專業集群。溫嶺市職業技術學校以數控、機電、餐飲賓旅為特色專業;溫嶺市太平高級職業中學以金融、計算機、制鞋為特色專業;溫嶺市職業中專以汽車維修為特色專業;溫嶺市技工學校以模具制造與設計為特色專業。經過歷練,園區辦學的組合效應、聚集效應顯現,職業教育形成了良好的發展態勢。2010年,溫嶺市4所職業學校中,溫嶺市職業技術學校評為國家級教育改革示范校,溫嶺市太平高級職業中學評為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溫嶺市技工學校獲批籌建臺州市第一技師學院,溫嶺市職業中專爭創省一級重點職校。園區成為了企業提高管理能力、開展技術研發、培訓企業員工的基地;成為了學校人才培養、素質提升的基地;成為了教師開展理實一體的基本載體;成為了學生學習、實習、創業的場所。
社區教育的實質范文6
一、從少年身心特點及我國刑事司法現狀來看,對少年犯緩刑的適用范圍應有所擴大。
少年因心智還尚未成熟,對自己行為所可能導致的后果還沒有正確的預見性,因此少年犯罪有其自身的特點:如盲目性大、偶發性強、糾和性強、反復性強、感染力強、悔改性強,犯罪類型主要為小額財產類犯罪或傷害型犯罪,多數少年犯受不良的家庭因素影響,失學學生及外地流動人口占很大一部分比例等。正是因為少年犯罪具有上述特點,說明少年犯的主觀惡意不大,社會危害程度低,可塑性強,改造后回報社會的機率高,因此在對少年犯的刑事處罰上應有別于成年人。
實踐中對于少年犯適用最多的是短期監禁刑、罰金刑及緩刑。構成我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也有少量條文涉及到少年司法制度。但我國目前并沒有形成獨立、協調、統一的處理少年犯罪及不良行為的教育矯治機制?,F階段的主要矯治措施大部分是將具有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的少年集中在相對固定且封閉的場所進行管理,實踐證明,這種管理模式將少年與社會相隔離,將來很難讓其再次融入社會和家庭的日常生活,且由于矯治場所的硬件條件有限,多數是以限制自由和強制勞動為主,而對于讓其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文化知識以及心理教育則做得遠遠不夠,少年犯之間交叉感染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計,我國目前有3 億多青少年,每年判刑的不過3.5萬人,而且其中65%左右是有嚴重犯罪行為的。這說明我國對少年犯罪的方計是教育、感化、幫助、挽救為主,司法懲處只是在必要的情況下,有限制地使用。而對于具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少年,則應該給予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即便給予一定的刑事處罰,也應盡量讓其不脫離社會,在一個正常人所生活的健康的環境中進行改造,讓少年犯感到自己并沒有被社會所拋棄,從而增強重新做人的決心,降低再犯率。目前,由于緩刑的標準不好掌握,為防止少年犯有再次危害社會的行為發生,尤其是對于一些外來的流動人口和缺少監護人的少年,好多法官傾向于將少年犯判處短期監禁刑,但事實上,短期內并不足以使這些少年洗心革面,多數在釋放后仍會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只要不是刑法第17條規定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少年犯,就應當考慮可以適用緩刑,而對于過失犯罪的少年犯一律應當適用緩刑。
二、從國際少年司法原則及我國少年司法模式來看,社區將成為少年緩刑犯最理想的矯治場所。
目前,國際上有關少年司法的文件主要有三個,一是1985年的《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又稱北京規則),另外兩個是1991年通過的《聯合國預防少年犯罪準則》(又稱利雅得準則)及《聯合國保護被剝奪自由少年規則》(又稱東京規則)。這三個文件已成為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法理淵源。其中《北京規則》首次確認了“雙向保護”原則,即保護社會利益與保護犯罪少年利益相統一,使這條原則成為貫穿少年司法制度體系的基本原則。
另外,刑法謙抑性原則也對少年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對待少年犯不是追求刑罰,而是為了保護矯治,從而應盡量選擇替代刑措施。德國法學家李斯特曾說過:“最好的刑事政策是最好的社會政策。”少年司法同樣要堅持社會化原則,因為對少年犯的矯治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必須建立起以家庭教育為源頭,學校教育為核心,社會教育為保障的綜合教育矯治機制。
當前各國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模式有:1.法庭模式;2.福利醫療模式;3.社區模式,而我國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模式則可以稱為“社會。司法”模式。其特點是社區廣泛參與幫助教育違法犯罪少年工作,將國家司法機關的干預減到最小限度。這種模式要求無論在法律制度上還是在軟硬件的建設上都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而我國對少年犯罪的刑事法律規范還規定得極其不夠,根據對少年犯的處罰原則,如: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特殊預防為主,一般預防為輔的原則;從輕或減輕處罰的原則等等,需要對少年刑事法律制度進一步加以完善。我國刑法規定,緩刑由公安機關考察,由犯罪人所在單位和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在緩刑適用范圍擴大的情況下,由于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刑事偵查工作和治安管理等工作,內部并沒有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執行緩刑的考察工作,往往是對判處緩刑的犯罪人放任不管,使其流于形式。尤其對于少年緩刑犯來說,若是不及時對其加以正確的教育和引導,他自身可能并沒有認識到違法犯罪的嚴重性,認為緩刑和沒判刑沒有區別,從而產生再次犯罪的心理。
在生活節奏加快,人口流動性大的現代社會,社區是了解一定區域內家庭情況的最基本的單位,而且在我國還有社區自治性組織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民法通則規定,對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且在沒有法定監護人時,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也就是說,法律賦予社區組織以保護和監管未成年人的權利和義務。雖然目前居委會和村委會存在沒有固定的經費來源、人員總體素質較低、權利義務未有法律法規加以明確規定等一系列問題,但綜合來看,將少年犯放在社區里改造的效果要遠遠好于在監禁場所里。因為少年緩刑犯一般通過法庭的審查,認定其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在完成義務教育的同時,少年犯可以在社區組織的幫助下,學習一定的勞動技能,與社會發展同步。而社區里多數是由工作在各行各業的人組成的,因此通過身邊人的言傳身教,由眾多群眾的眼睛對其進行監督,可以形成一種表面看起來寬松而實際卻很嚴格的監管氛圍。另外,由社區組織定期向司法機關匯報少年犯的改造情況,并及時備案,也有利于社會治安綜合工作的順利開展。將少年犯的矯治工作由單純的司法矯治向開放型矯治模式發展,引進社會各界人才發揮矯治功能,方能最終達到現審判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從國外的先進做法來看,社區矯治能夠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最大限度地實現少年緩刑犯的再社會化。
《北京規則》第十八條列舉了一些對少年犯的處理辦法:照管、監護和監督的裁決;緩刑;社區服務的裁決;罰款、補償和賠償;參加集體輔導和類似活動的裁決;有關寄養、生活區或其他教育設施的裁決。英美、德國、日本、北歐等國在貫徹該規則時都有著自己獨特的做法,目前我國對少年緩刑的適用與普通刑事案件的處理基本沒有區別,有的少年緩刑犯的比例還不如成年人的比例大,沒能充分發揮緩刑在少年案件處理中的特殊作用,因此國外的一些先進做法值得我們去學習和借鑒。
美國進行第一個青少年立法的伊利諾伊州對少年犯提供個別的矯治與引導,而不僅僅只是直接的處罰,其主要是基于以下兩個原則:—、少年犯一般不具備真正的犯罪動機,所以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不能讓他們承擔全責;二是少年犯屬未定型階段,他們仍可能從進一步犯罪行為中解脫出來,所以在對少年犯的處置上不能運用單一的刑事處罰,而應因事制宜、因人制宜。伊利諾伊州設有青少年臨時拘留中心和學校,該中心雇用了青少年管理員、專業醫務人員、社會工作者、牧師和特殊教育教師,設有特殊教育、 娛樂、宗教活動、輔導、醫療和牙科服務,并提供均衡的飲食、衣著和安全的住處。這是一種寄宿的辦法。第二種辦法是非寄宿設施,即違法青少年仍然住在自己的家中,但要按時到指定的地方去工作和學習。這種非寄宿設施使違法犯罪的少年學會生存技能,為他們將來的就業創造條件。另外,伊利諾伊州還成立了伊利諾伊州兒童和家庭服務所,即對受監禁的少年以各種形式將他們的矯治場所置于社會之中。例如有社會上自愿者自發的、由自愿者照顧違法少年的舉動,讓違法少年寄養在他們家中,他們向違法少年提供 關懷和指導,為他們重新回到社會創造一切條件。所有的這些辦法,都是為了感化少年,由社會各方力量對少年犯進行教育和監督。
奧地利和德國對少年犯罪案件實行調解,其宗旨是使青少年遠離法庭。英國則實行保護管束制度,即將少年犯釋放在自由社會上,規定若干遵守事項,并有保護管束人員予以必要的指導與援助。
上述做法已經被實踐證明可以讓少年犯在遠離法庭、監獄、勞教所的環境里得到充分的改造,使其在重新走入社會時,不但不會為社會造成負擔,相反還會通過自己的勞動為社會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當然受我國生產力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對上述做法不可能照搬照抄,我們必須探索有中國特色的少年緩刑犯的矯治制度。任何在不影響公共利益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能夠有效發揮矯治少年緩刑犯的做法都是可取的。對少年緩刑犯的矯治不應是形式的、表象的,而是要對其從行為上、人格上、心理上等多方面加以完善,不能滿足于不再違法犯罪,而是要以一種積極向上的態度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這需要社會學、犯罪學、教育學、心理學等多領域的專家通力合作,需要一大批有愛心、有耐心的志愿者加入到矯治者的隊伍中來。以社區為點,向周圍發生輻射效應,使全社會都對少年犯予以特殊的關注,從而讓社會對少年犯的犯罪根源加深認識,對他們多一分諒解,少一分歧視,在社會中平等地享受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四、從我國當前少年司法制度的探索進程來看,讓少年犯回歸社會已經成為改革的趨勢和主流。
我國向來重視少年司法工作,尤其是近年來,理論界對于建立少年法院的呼聲是越來越高。我國在處理少年案件時所采取的一些刑事性質的措施,例如緩刑、免予起訴、管制等等,與國外的“寄養制度”、“委托人制度”、“監護照管制度”、“居住性處遇中心制度”等等也有類似之處,主要目的都是將少年放于社會大環境中進行矯治。但其主要區別是國外的這些措施僅適用于少年犯,而我國則不僅適用于少年犯,而且適用于成年犯,甚至更側重于適用成年犯。在探索具有我國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的過程中,很多地區及部門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一些經驗做法在有條件的地方值得推廣。如暫緩判決、監管令等,下面加以簡單介紹。
暫緩判決即對已經構成犯罪的少年,可暫時延緩對其的判決。而對可直接免予刑事處分或宣告緩刑的被告人、共同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有前科的被告人、有可能被判三年以上的被告人、沒有監管條件的被告人等則不適用暫緩判決。暫緩判決不等于對少年犯放任不管,而是通過考察的方式來決定最終是否要對其進行刑事判決。考察工作由法院審判人員、特邀陪審員、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的有關人員共同執行,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以便徹底地認清被考察人的思想及行為情況。被考察人要定期向考察人員作匯報,三方考察人員也要定期聯系,在考察期滿后對暫緩判決的對象作出評估測定。在考察期間,要通過各種方式,鼓勵其進步行為,激發其積極向上的心理,同時要讓被考察人清楚地知道暫緩判決的法律意義和考察期間應遵守的行為規則。暫緩判決不同于緩刑,在考察期滿后,如果被考察對象已經悔改,那么便不再對其進行刑事判決,也就是說視其為沒有刑事前科。
監管令制度也是預防和矯治少年犯罪的一種新的探索。具體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生效后,對符合條件的少年緩刑犯及其監護人發出的,要求他們在一定期限內必須遵守和履行某些限制性規定的書面指令。監管令的內容可以分為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一般條款是要求少年緩刑犯普遍遵守的有關規定,例如不得曠課、吸煙、酗酒等。特殊條款是結合犯罪少年的生理、心理特點和犯罪原因,制定的對某一少年緩刑的具有針對性的措施。
正是這些可喜的探索和成功的經驗,更加能夠證明少年犯罪是一個全社會問題,對少年緩刑犯的矯治不可能孤立進行,必須是由社會各界聯手進行。
五、從我國緩刑制度的執行情況來看,緩刑社區化已經成為少年緩刑犯矯治的發展方向。
相比其他刑罰措施,緩刑更能體現刑罰的人道化、緩和化和合理化,可以避免監禁刑的弊端,幫助少年犯重歸社會,同時也能夠減少國家的費用,具有巨大的經濟性。因此許多國家都有類似這樣的規定:“把少年投入監禁機關始終應是萬不得已的處理方法。”我國刑法也將緩刑作為有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加以明確。
目前我國對少年緩刑犯的執行大多流于形式,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一是建立中國少年緩刑中心。但由于單一部門往往難以執行得力,而多家部門聯合又容易相互推諉,再加上最基本也是最關鍵的經費問題無法解決,此類緩刑教育機構只能是作為一種輔的矯治機構,在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而不適于普遍推廣。另外一種方式就是實現緩刑社區化。社區作為少年緩刑犯日常生活的場所,在同一社區中生活的人對有過前科劣跡的少年犯平時的各種行為都是有所了解的。由社區組織牽頭,在小范圍內對個別少年緩刑犯加以矯治,是完全可以實現的。因為在社區內,違法犯罪的人畢竟是極少數的,而少年緩刑犯就更是少之又少。少年緩刑犯一般都是因為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夠嚴格,家庭教育不夠,一時沖動而失足,真正具有犯罪惡意的極少,因此由社區中大多數人對這一小部分少年緩刑犯進行幫教,比起監禁刑中由少數管教人員對多數少年犯的幫教更具有針對性。同時,對作為監護人的家長的教育方式也可以產生很大的影響,讓少年緩刑犯體會到社區生活的和協和家庭生活的溫馨。
在緩刑社區化的過程中,居委會和村委會要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具體來講,首先必須從法律上對居委會和村委會的權利義務及組織形式加以確定,使其中一部分人專門從事對社區中少年緩刑犯的跟蹤考察工作。對其要賦予一定的干預權,即在監護人對少年緩刑犯有放任、虐待、禁止其接受義務教育等行為時,有權先行對監護人加以警告,如仍不奏效,則告知法庭,進而由司法權進行干預。同時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要對法庭負有報告義務,對少年緩刑犯負有教育、管教、幫教和制止其再度發生不良行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