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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利用方案范文1
1麗澤金融商務區再生水特點
根據商務區規劃建設規模、功能定位可知商務內的水資源具有如下特征。
1.1水源單一商務區內無工業企業,可再生回用的污水為生活污水,種類單一。
1.2用水特點多樣化商務區內建筑類別較多,各類建筑的用水量及用水習慣不盡相同,其排水量不同,排水規律不同(見表1)。其中,居住類建筑用水時間連續,用水量大且相對穩定,其他建筑因用水量小、用水時間不夠連續或用水負荷變化大,造成用水量不穩定。
1.3出水水質要求高由于商務區污水再生處理后將進行回用,特別是用于綠地澆灌時,難免會與人體發生間接接觸,因此,再生水系統的出水水質必須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2麗澤金融商務區再生水利用模式論證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模式包括集中型和建筑再生水利用模式[1]。集中型利用模式通常以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或符合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的污水為水源,集中處理,再生水通過輸配管網輸送到不同的用水場所或用戶管網(見圖2)。建筑再生系統是在具有一定規模和用水量的大型建筑或建筑群中,以集生活污水、雜排水(不含有廁所排水的生活污水)、優質雜排水(不含有廁所排水和廚房排水的生活污水)為水源,建立污水再生處理站,就地處理并循環利用,實現區域內部污水“零排放”目的。本文將結合商務區相關規劃文件、區域功能,著重從污水產生量與再生水需求量平衡、再生水水源水量穩定性兩方面對商務區再生水利用系統進行論證,對商務區再生水利用模式提出推薦性建議。
2.1商務區污水產生量與再生水需求量平衡預測分析
2.1.1生活用水量與污水產生量預測污水產生量與生活用水量密切相關,首先對生活用水量進行預測。根據《麗澤金融商務區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方案》中供水規劃方案以及北京市不同性質建筑的單位面積用水量指標(商務區內住宅用水量指標采用5L/m2•d,公建用水量指標采用10L/m2•d)及不同功能分區建筑面積,預測商務區用水量為6.045萬t/d。污水產生量根據GB550015《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2]中每人每天所產生的污水量為其用水量的0.85~0.95系數要求,現設定商務區內居住區的廢水產生系數取0.85,非居住區、多功能區的廢水產生系數取0.9,基于商務區生活用水量的預測估算結果,預測為污水產生量為5.41萬t/d,詳見表2.
2.1.2再生水需求量預測商務區再生水需求主要體現在沖廁、綠化、道路澆灑三方面。根據《麗澤金融商務區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方案》規定的用水定額、綠化用水標準、沖廁用水標準,住宅用水標準采用1.5L/m2•d,公共建筑采用3.0L/m2•d計算;城市公共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其他綠地采用2.0L/m2•d,防護綠地、生態綠地采用1.0L/m2•d計算;道路澆灑用水標準采用1.5L/m2•d計算。商務區在建成投入正常運行后再生水需求量預測結果詳見表3。從污水產生量與再生水需求量平衡預測分析,商務區內污水產生量可滿足需求用量。
2.2不同建筑類別再生水水量穩定性分析不同建筑物適宜采用的再生水系統各不相同。有學者以各類建筑每日每月的用水規律來進行分析。圖4是住宅小區、賓館及辦公樓的日用水量的變化情況。圖5是居住小區與辦公樓兩種類型的建筑物的月用水規律。根據建筑物每日24h用水量的分布情況分析,居住類建筑(賓館)用水量大,用水連續:住宅小區雖然也有用水量的變化,17:00-22:00為用水高峰段,其次是12:00-17:00,0:00-6:00用水量最少,但是在一天中基本上不存在用水量為零的時段,賓館中用水量相對比較穩定,只是17:00-0:00用水量大于其他時段,其他時段用水量相差不大。辦公樓中用水量小,水量分布具有明顯的規律性,即用水集中在每天的工作時間6:00-17:00,而在其他時段用水量幾乎為零。由此數據也可看出,賓館和住宅小區的用水規律相似,用水量大,用水連續;相比之下夜晚至凌晨時段,賓館的用水量比住宅大很多,這更加說明賓館的用水穩定性高;而辦公樓的用水總量相比賓館和住宅很小,用水時段集中在6:00-17:00之間,即:用水負荷變化很大,廢水水量不連續,穩定性很差。由圖5可以看出,住宅小區和辦公樓平均月用水總量相差數倍,圖中以6月28到7月30日1個月時間按照工作日和周末共分為9個時間段,這9個時間段的用水量呈現明顯的規律性,具體表現為:住宅小區工作日和周末的用水量基本穩定,住宅小區工作日的用水量較少,用水量只占到周六周日兩天用水量的50%~60%,而辦公樓的用水規律則相反,工作日內用水量相對較少,但是用水負荷穩定,周末用水量則基本為零。建筑物的平均月用水量變化情況分析進一步說明了住宅類建筑用水量大,用水連續,排水連續,適合設置建筑再生水處理系統,而辦公樓用水量較少,且用水負荷不穩定,用水及排水存在間斷,難以保證穩定的建筑再生水水源,不適合采用建筑再生水處理系統。
3不同建筑類別再生水利用模式的選用
根據不同類型建筑物用水量和用水穩定性等特點,選擇不同利用模式。
3.1辦公類、商業娛樂類和文化類建筑再生水利用模式選用對于商務區內辦公類、商業娛樂類和文化類建筑,建議采用集中型再生水利用模式,將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市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回用。原因為:這類建筑用水量較少,且用水負荷不穩定,用水及排水存在間斷,難以保證水源穩定,建筑再生水處理設施的間歇運行和負荷沖擊不容忽視;不利于處理系統的運行和管理。
3.2居住、酒店、賓館等居住類建筑再生水利用模式選用對于商務區內賓館、酒店、管理良好的公寓類居住類建筑可以采用建筑再生水系統。原因有3個方面:首先滿足水量平衡要求,第二方面是用水量大,用水連續,排水連續,具備設置建筑再生水處理系統條件,此外,這類建筑具有良好的物業管理水平,可以保證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對普通住宅類建筑,僅從水量平衡的層面看,具有設置再生水系統的條件,但是工程技術、經濟合理性差,并不一定值得推廣。因此,住宅類建筑要慎重設置再生水處理設備,以防產生有設備無原水的問題產生,造成投資浪費。經過綜合分析,對于適宜設置建筑再生系統的居住類建筑,業主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①準確掌握小區的用水規律,注意調節再生水原水水量;②根據實際情況,建筑再生水設施不一定與主體建筑一起建設,待入住率達到較高且相對穩定的水平時再行建設;③工藝單元的選取可采用模塊化設計方案,實現分期投產,即再生水設施由許多獨立制水模塊并聯而成,且單個模塊制水量可大可小,對突增用水、小批量新增用水等情況應對靈活。相對于一次性建成、擴展困難的建設瓶頸,利用其模塊化的建設模式,可以針對建筑物由小到大不斷變化的用水需求,實現逐步建設、適量供水,以避免設備閑置以至于損壞,同時,也可以大量節約資金和資源。
4結論
再生水利用方案范文2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宣傳發動和依靠全市人民,采取法律、行政、經濟、科技、工程等綜合配套措施,努力把**建設成節水型城市,為**的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的各項考核標準和要求,進一步加強城市節水工作,到“十一五”末基本達到以下目標和要求:
1.城市再生水利用率≥20%;
2.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降低五個百分點;
3.城市污水處理率≥80%;
4.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100%;
5.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70%;
6.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15%;
7.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低于國家140升/人•日標準;
8.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
9.城市供水管網到達并正常供水的區域必須封停地下水井;
10.加大節水型器具的推廣使用力度,不斷提高節水型器具普及率。
二、主要任務
(一)廣泛深入地開展城市節水及再生水利用的宣傳教育,創新宣傳模式,使節水宣傳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家庭。建立長效節水宣傳機制,倡導全體市民科學合理用水,使節水特別是對再生水的利用認識上得到提高,變成全市人民的自覺行動。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政府,市教育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二)編制完成**市城市節水專業規劃及再生水利用專業規劃,強化規劃的指導作用。正確處理好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集中與分散(大系統與小系統)的關系。合理規劃建設集中式再生水處理廠,明確集中處理供應再生水的供水覆蓋范圍或區域,集中式再生水供水覆蓋區域內不再建設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在覆蓋區域外規劃建設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
1.編制**市城市(主城)節水專業規劃
完成時間:**年3月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2.編制**市城市(呈貢)節水專業規劃
完成時間:**年3月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呈貢新城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3.編制**市城市(空港經濟區)節水和再生水利用專業規劃
完成時間:**年12月
責任單位: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4.編制**市城市(主城)再生水利用專業規劃
完成時間:2009年7月
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滇管局、市節水辦、滇司
(三)進一步加大計劃用水管理力度,提高非居民用水單位的計劃用水管理率,通過嚴格執行超計劃和定額用水累進加價收費,促進各非居民用水單位切實加強用水節水管理,不斷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效率。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四)加大城市節水執法稽查力度,對各種違反節水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查處,確保節水設施的配套建設和使用,特別是再生水設施的正常運行和水質達標使用。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五)積極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的創建工作。加快推進企業(單位)的水量平衡測試;按照節水型企業(單位)目標導則的要求,積極開展節水型企業(單位)的創建工作,不斷提高節水型企業(單位)的覆蓋率。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六)對已完成一表一戶、改表出戶的居民用水戶,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通過水價的杠桿作用,努力降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
責任單位:**自來水集團公司
(七)調整工業企業產業結構、限制高耗水產業的發展,推廣使用節水新工藝、新技術,推行清潔生產,促進廢水循環利用和綜合利用,努力提高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委
(八)加強對已建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生產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和環境監督管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通過新、改、擴建污水處理廠,努力提高城市污水處理率。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滇管局、滇司
(九)嚴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項目,加強對工業污染源及污水處理排放的監管力度,實行《排污許可證》和《排水許可證》制度,實行總量控制,嚴格查處企業違規排污行為,提高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滇管局
(十)建立健全節水統計指標體系,嚴格節水統計,把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中的量化考核指標納入**市經濟社會統計體系中,并按年完成各項量化考核指標的統計工作。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
(十一)加強對用水器具生產環節、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生產的用水器具符合國家或相關行業標準和要求,禁止銷售高耗水、淘汰型用水器具;實行用水器具認證制度,不定期向社會公布“節水型用水器具名錄”和“明令淘汰型用水器具名錄”。
責任單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十二)積極開展城市雨水利用工程試點工作,攔蓄收集利用非常規水資源。通過建設雨水利用示范工程,積累和總結經驗,推廣城市雨水的收集利用。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十三)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市級財政對城市節水的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對城市節水專項資金的監督,確保各項節水工作的順利開展、節水工程和措施的實施。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
(十四)各縣(市)區建立和完善節水管理機構,啟動和開展節水工作。
責任單位:東川區、安寧市、晉寧縣、富民縣、宜良縣、嵩明縣、石林縣、祿勸縣、尋甸縣政府
三、近期工作重點
“十一五”期間,城市節水工作重點突出抓好“一升、一降、一調、一改、一?!钡摹拔鍌€一”工程和措施。
(一)“一升”,即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將再生水的利用率提升到20%以上
1.對已建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通過增加深度處理和消毒設施,達到國家再生水利用相應水質標準后主要用于城區河道、公園等的生態環境補充用水和市政綠化用水,并通過鋪設供水管網回用于周邊臨近單位、居住小區的綠化、景觀和沖廁用水,到2010年底處理能力達到6.3萬立方米/日以上。
完成時間:2010年12月
責任單位:滇司
2.符合條件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項目應當同期配套或補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每年新增處理能力1萬立方米/日,城市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設施的處理能力2010年底達6.51萬立方米/日以上。
完成時間:2010年12月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
(二)“一降”,即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五個百分點
1.加強對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的巡檢,提高城市公共供水管網修漏及時率;加大對各種損壞城市供水管網行為的處罰力度,城市供水管網覆蓋區域內的各項工程施工,應加強對城市供水管網的保護,避免造成供水管網漏損。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自來水集團公司
2.積極采取工程措施,對老化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有計劃地進行更新改造,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到“十一五”末使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降低五個百分點。
完成時間:2010年12月
責任單位:**自來水集團公司
(三)“一調”,即調整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基數
1.“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居民用水戶“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改造。
完成時間:2010年12月
責任單位:**自來水集團公司
2.降低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基數,通過階梯水價的全面實施,促使居民用水戶使用更換節水型馬桶或水箱配件,重視節約用水,一水多用。
完成時間:**年6月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自來水集團公司
(四)“一改”,即改造更換非節水型馬桶水箱配件和其它節水型器具
1.加大節水型器具推廣力度,新建工程項目必須使用一次性沖洗水量在6升及以下的馬桶及其它節水型器具。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建設局、市節水辦
2.對機關、學校、賓館、飯店、文化體育設施等公共用水單位的非節水型馬桶和其它非節水型器具強制進行改造,通過更換節水型馬桶、水箱配件、其它節水型器具或采取節水措施,降低用水量。
完成時間:2009年7月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旅游局、市商貿局、市教育局、市節水辦
(五)“一保”,即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地下水資源
1.加快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的建設,提高主城建成區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率和供水保障率,為基本封停水溫在25℃以下的地下水井打下基礎。
完成時間:2010年12月
責任單位:**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通用水務自來水有限公司
2.主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嚴禁新開鑿水溫在25℃以下的地下水井,在城市公共供管網到達并正常供水的區域封停地下水井。
完成時間:2010年12月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四區政府、**自來水集團公司、**通用水務有限公司
3.調整地熱水、礦泉水稅費標準,促進地熱水等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節約。
完成時間:**年6月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
四、保障措施及鼓勵政策
(一)加強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節水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協調全市城市節水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嚴格落實節水“三同時”制度(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對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在規劃建設前,必須編制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并通過審查。對未通過市市政公用局、市節水辦進行節約用水措施方案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項目,規劃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節水設施未同期設計的,建設部門不予辦理《建設施工許可證》;工程項目竣工時,市節水辦要組織對節水設施(含再生水利用設施)進行驗收,對未按規定配套建設節水設施或節水設施驗收不合格的新建工程項目,建設部門不予辦理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房屋產權等證照和相關手續。
(三)建立再生水利用激勵機制,促進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建設和再生水的利用。由市財政局每年統籌安排再生水利用專項資金,一是對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項目補建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單位或住宅小區,按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投資額(不含回用水管網投資)的一定比例給予建設資金補助,其中:對單位(含企業)建設的給予單位30%以內補助、對產權分散的無主管部門的住宅小區建設的給予投資主體40%以內補助(經營性投資除外);二是對在住宅小區和單位內建設并正常使用的非經營性再生水利用設施,在回用水水質達到國家再生水相應水質標準和計量設施完善的基礎上,按實際回用水量給予再生水利用設施運行管理單位0.70元/立方米的污水處理回用補助。
補建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建設資金補助和污水處理回用補助的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訂。
(四)加大科研力度。從政策、資金等方面支持和鼓勵相關大專院?;蚩蒲小⒃O計單位積極開展節水及再生水利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創新和轉化。
(五)對規劃建設集中式(區域性)再生水廠(站)的項目,按市政工程建設項目辦理立項審批和建設。需征用土地的,按市政用地性質供地,并在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時予以預留;對市政綠化部門在城市公共綠地管養區內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在申報立項審批時不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證》。
(六)具備利用再生水條件的園林、綠化、景觀、洗車、環衛及建設施工等,必須使用符合國家相應回用水水質標準的再生水。
(七)市政府目督辦要加強對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的監督檢查,督促各責任單位按計劃開展和完成各項工作,督促各相關單位積極支持和配合各責任單位認真落實各項工程和措施。
再生水利用方案范文3
關鍵詞: 再生水價格;價格模型;水價管理
中圖分類號: TV 文獻標識碼: A
1 再生水價格概述
再生水價格,是指再生水作為一種商品所具有的價格,是城市再生水生產部門(主要是再生水廠)在向用戶提供再生水產品及配套服務后從用戶方所得的每單位水量的收入。再生水的價格是再生水市場的核心要素,既影響到再生水需求量的大小,也決定了再生水行業是否有足夠的收益以保證其正常發展。在再生水的水質和水量能夠滿足安全性和穩定性的情況下,價格是影響再生水需求的主要因素,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能夠對再生水的需求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再生水的價格主要受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1)自來水與再生水的價格差。自來水價格越高,再生水與自來水的價格差越大,再生水價格越有優勢,人們使用的再生水量就越大。在自來水價格偏低的情況下,再生水價格很容易接近甚至高于自來水價格,再生水的市場需要將大大降低,此時再生水的價格就必須下調。(2)用戶對再生水價格的承受程度。再生水水價應該在用戶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之內。如果再生水的價格超出用戶的承受能力,用戶就會放棄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用戶的承受能力越強,再生水價格就會越高,反之再生水價格越低。(3)再生水的供需關系。依據再生水供應量與需求量的變化可相應地調整再生水價格。供應量大于需求量時,再生水價格就低;反之,需求量大于供應量,再生水價格就高。(4)政策導向。不同的再生水價格政策,會對再生水價格水平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政府對再生水工程采取鼓勵和扶持政策,對再生水工程實行優惠的投資政策和信貸政策或是對再生水價格直接實行補貼,會降低供水成本,從而降低再生水價格;反之,如果政府采取再生水企業自負盈虧的政策,必然會導致再生水價格的上漲。
2 再生水價格的制定原則
制定再生水價格時,既要按照我國現行水價確定的基本原則,以供水成本作為水價制定的基礎,又要考慮再生水價與自來水價的差額。再生水價格最低不得低于再生水成本和政府補貼的差額,以保證再生水經營企業的正常運轉;為保證再生水的需求市場,再生水價格最高不得高于現行自來水價的70%,以免降低用戶對再生水的使用興趣。其制定的主要原則如下:
(1)效率原則。合理的再生水價格應有利于提高再生水利用行業自身效率以及水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再生水利用行業健康發展。
(2)成本回收和合理利潤原則。合理的再生水定價首先應保證對再生水工程建設投資及生產成本的回收,同時要考慮城市再生水供給單位作為企業的合理利潤。
(3)用戶承受能力原則。再生水作為自來水資源的替代資源,人們對其價格的心理承受能力低于自來水價格,公眾對再生水水質的擔心,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們對再生水價格的心理承受能力。再生水的價格應在不同的用戶群之間進行合理的分擔,具體的分擔水平由各級人民政府確定。
(4)區域定價原則。各地區自然地理條件、社會經濟條件、水資源供需情況及污水處理程度等相差很大,再生水供給具有很強的區域性。再生水價格的制定應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在同一地區某些特殊情況下由于再生水的水源、處理工藝、水質等差異需要就某一工程單獨定價,即采用單個工程定價的原則。
(5)可持續發展原則。再生水價格制定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其回用所帶來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合理的再生水價格應既能促進社會對再生水需求的增長,又能保證再生水工程的可持續運行。
(6)價格調整原則。隨著物價變動、技術進步以及人們收入的增長和對再生水接受能力的提高,再生水價格應得到及時的變動,以調節再生水供需關系和優化資源配置。
3 再生水價格的構成和價格模型
再生水價格從理論上應由4部分構成,即供水成本、環境水價、利潤和稅收。供水成本包括3部分:(1)工程費,即再生水處理廠的建設、再生水輸水管道的鋪設等費用;(2)服務費,即運行費、經營費、管理費、維護維修費等;(3)資本費,即投資利息和設備折舊等。環境水價是指經使用的再生水排出后污染他人或公共環境,為治理污染和保護環境所需付出的費用。再生水是對污水的進一步處理,為鼓勵消費者使用再生水,促進再生水事業的發展,建議現階段再生水價格不包括環境水價。再生水企業要參與市場競爭,需要一定的資金用于擴大再生產,適當的利潤可以帶動再生水生產企業的積極性,推進可持續的水循環經濟的發展。再生水產業屬于環保產業,可節省大量的寶貴傳統水資源,對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再生水在不繳納水資源費的基礎上,還應該受到政府的節約水資源的相應補貼,同時再生水企業的稅金應該是低稅率或者零稅率。在現階段對再生水銷售免征增值稅。所以現階段再生水的價格應該包括供水成本、稅金和利潤三部分。
水資源價格涉及到多種模型,適用于再生水資源價格的模型主要有影子價格模型、邊際機會成本模型、模糊數學價格模型及成本價格模型等幾種。成本價格模型計算方便簡單,適用于具體污水回用工程項目成本核算和再生水價格確定。
再生水成本價格模型中,制水成本主要是再生水工程基建投資的折舊費和直接運行費,供水成本與處理工藝、處理規模、輸水管線有關。對再生水單位制水成本構成進行詳細的分析和計算如下:
(1)再生水廠的建設費用
再生水工程建設投資包括再生水廠深度處理和輸水管網兩部分投資,參照水處理的建設投資費用函數的基本形式來確定。
1)再生水廠深度處理費用函數模型:
式中:——再生水廠再生處理工程建設費用(萬元);
——再生處理費用常數,一般取值122.96~184.44;
——再生處理費用常數,一般取值0.66~0.99;
——再生水廠規模(萬m3/d)。
2)輸水管網費用函數模型:
式中:——輸水管道建設費用(萬元);
——輸水費用常數,一般取值100.10~150.16;
——輸水費用常數,一般取值1.01~1.51;
——輸水管長度(km)。
(2)再生水的年生產成本
再生水的年生產成本主要包括工程建設投資的年折舊費和運行費。其中年運行費主要包括動力費、藥劑費、大修和檢修維護費、工資福利、管理費及其它費用。
1)工程投資年折舊費:
式中:——固定資產基本折舊費(萬元);
——再生水廠再生處理工程建設費用(萬元);
——輸水管道建設費用(萬元);
——固定資產基本綜合折舊率,一般取值4.8%。
2)動力費:
式中:——再生水系統動力費(萬元);
——修正系數,與各級水泵和電動機等用電設備及其效率等有關的系數,一般取值為1.15;
——電費單價(元/kW·h);
——工作全揚程,包括一級泵站、二級泵站及增壓泵站的全部揚程(m)。
3)藥劑費:
式中:——年總藥劑費用(萬元);
——第i種藥劑(包括混凝劑、助凝劑、消毒劑等)的平均投加量(mg/L);
——第i種藥劑的單價(元/kg)。
4)大修理費和檢修維護費:
式中:——大修和檢修維護費(萬元);
——再生水廠再生處理工程建設費用(萬元);
——輸水管道建設費用(萬元);
——大修和檢修維護綜合費用系數,一般取2~3%。
5)工資福利、管理和其他費用:
式中:——工資福利等其它費用(萬元);
——工資福利、管理費及其它費用取值的比例系數,取值在15%左右。
6)年制水成本:
式中:——年制水成本(萬元)。
(3)再生水成本價格模型
再生水價格應該在單位制水成本的基礎上增加銷售稅金、企業利潤等費用,在此用稅利系數表示,根據上述的年制水成本和再生水的年處理量,得出再生水成本價格模型為:
式中:——再生水成本價格(元/m3);
——稅利系數,與銷售稅金、利潤率、附加費等有關,一般取值為1.2~1.4。
4 再生水定價程序和再生水價格調整
再生水的定價在原則上采用政府指導定價的方式,同時建立聽證會和公告制度,充分重視公眾參與。再生水利用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應充分體現市場競爭機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采用公開競標的方式產生投資、建設和運營主體。由再生水運營主體提出合理的定價建議,由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就建議定價開展成本調查、同行業調查、用戶調查后初步確定價格,然后主持召開價格聽證會,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專業人士等多方面意見,討論其可行性、必要性,由政府確定最終價格,并報上一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向消費者、經營者公布,再生水價格如有變動必須報經政府重新審批。對于現有或正在籌建的再生水利用企業的再生水價格,應當在考慮新舊再生水利用設施起點不同的情況下,參照相同或相近技術與規模的經市場化競標確定的污水再生利用設施的收費標準進行核定。
政府對再生水行業實行收益率管制政策。如果采用凈資產收益率管制政策,再生水利用企業的凈資產收益率最高不得超過未受管制部門的平均收益水平(或定為6%),具體收益率水平由地方各級政府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發展目標加以確定。如果采用投資回報率管制的政策,地方政府可按略高于同期銀行長期貸款利率的標準設定投資回報率。
對不能采用市場競爭性方式進行定價的企業和國有再生水生產企業,應當采用標尺競爭與收益率管制結合的方式進行定價。該定價方式的具體步驟如下:(1)核算單個再生水生產企業的實際生產成本;(2)確定該類工藝的成本基準線。成本基準線可以通過全行業相同工藝企業的成本進行測算,或者采用典型企業的成本進行估計;(3)將再生水生產企業的實際成本和基準線成本進行加權平均,得到再生水定價的成本基數;(4)根據再生水定價的成本基數和預先設定的投資回報率,得到再生水的價格。再生水生產企業的成本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其成本基準線由政府部門委托研究部門進行測定,基準線的調整周期為一年一次。
在發展再生水用戶初期,再生水的價格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行反階梯計量水價,用得越多價格優惠越大,以此鼓勵再生水的使用,但必須杜絕濫用、浪費再生水。市節水中心應協調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臺梯次標準,鼓勵再生水利用。在用水季節性波動明顯的地區可以實行季節性水價。
出現以下情況時,再生水經營企業可以申請調整再生水價格:(1)由于通貨膨脹造成生產成本的大幅度提高;(2)由于電價或原材料價格的上漲導致生產成本的大幅度提高;(3)再生水質量標準的變化;(4)再生水費征收嚴重不足;(5)政府補貼后仍有虧損或需要合理補償擴大再生產投資。在未出現上述的情況之下,企業不能履行其所中標的再生水價格,或者由于企業經營不善導致再生水成本的提高,再生水經營企業不得申請調整其再生水價格。
再生水的成本價格調整按以下公式計算,但最終的再生水價格最低不得低于再生水成本和政府補貼的差額,最高不得高于現行自來水價的70%:
式中:——再生水的經營成本價格(元/m3);
——市物價部門頒布的動力電價格(元/kW·h);
——相關部門公布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元/a);
——統計局公布的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上年=100);
——統計局公布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年=100);
、、——下標分別表示相應的年份;
——電費在經營成本中的比例;
——工資在經營成本中的比例;
——藥劑費在經營成本中的比例;
——除電費、工資和藥劑費之外的其他費用在經營成本中的比例。
再生水經營企業需調整價格時,應向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調價文件應抄送同級城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城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將意見函告同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并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政協和政府有關部門及各界用戶代表參加。調價申請由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價格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必要時,上一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對再生水價格實行監審。再生水價格調整方案實施之前,由城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告。
5 再生水費的征收與監督
再生水用戶應當與再生水經營企業簽訂用水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再生水費。使用再生水的用戶必須安裝水表,計量用水,計量單位為立方米,按核準水量繳納再生水費。再生水費由再生水經營企業向用戶收取。實際的再生水費與向用戶征收的再生水費可以不同,但后者不得高于前者。用戶分擔再生水費的具體比例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如果向用戶征收的再生水費不是足額征收,政府應按合同約定將再生水費補足后支付給企業。
再生水供水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抄表,并按水表計量向用戶計收水費,不得估表收費。凡使用再生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再生水費。因水表發生故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無法抄表計量的,按前三個月的平均用水量計收水費,若故障是由用戶原因造成的,可以按照前六個月中的最高月用水量計收水費。由于·用戶的責任造成無法抄表計量的,再生水供水單位應當書面告知用戶復抄時間,抄表時間應當方便用戶,用戶應當配合,對于不配合的用戶,暫停供應再生水。凡暫停供應再生水的,應由市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前10日書面通知當事人。
城市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各類城市再生水利用設施上的量水、測水設施實行統一管理,加強城市再生水計量監測,完善再生水計量監測設施。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再生水價格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單位和個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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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小姣,昆明市再生水價格機制的構建,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年會論文集,2013
再生水利用方案范文4
關鍵詞:水資源配置利用需求
中圖分類號:TV211.1文獻標識碼: A
水資源可供量
(1)雨水可供量
從自然資源的循環利用方面來說,雨水資源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而且該市的降雨的水質也基本上滿足景觀用水的要求,因此要充分利用。湖面及湖邊綠地的雨水直接收集納入景觀水體;其他雨水通過校區內設立的雨水管道系統收集,經過簡單處理后補充到景觀水體中。
1)年平均降水量:某市的自然天氣是冬夏長、春秋短。降水分布不均勻,6~8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總量的70%左右,而7~8月占全年的65%,大約390mm。年平均降水量在522.2~663.4mm區間。
2)雨水徑流面積:
表1 校園用地類型分布
3)雨水徑流系數取值:
不同地面徑流系數不同,參照《給排水設計手冊》,得到各種地面的徑流系數。
4)年雨水徑流總量(每年可收集的雨水總量):
根據以上計算得出,按當地年平均降水量為600 mm來考慮:
V=37.256×104m3/a
5)七、八月份的月平均雨水徑流量:
q1=12.108×104m3
6)其余各個月平均雨水徑流量
冬季三個月沒有降雨,所以除了七、八月份,還有七個月有降雨
q2=1.863×104m3
根據以上計算得出,按當地年平均降水量為600 mm來考慮,校園內景觀水體每年可利用的雨水資源量大約為37.256×104m3。
(2)再生水可供量
校區附近建有再生水廠,生產能力為5萬m3/d。全部采用膜處理的工藝,其出水水質完全滿足觀賞性景觀水體水質標準。根據調研,該廠現實際供水不到3萬m3/d,尚有2萬m3/d的供水余量。因此,再生水也可以成為校區內景觀水體主要的補充水源。
(3)地面水可供量
從自然或景觀水體補給方面來說,校區附近有外環河河水流經,雖然部分季節水質基本上能夠滿足景觀用水的要求,但它能供給的水量、水質不穩定,因此,僅把它作為備用水源。
綜合考慮以上因素,雨水和再生水廠的再生水可以作為校區內景觀水體的補充水源。外環河水可以作為臨時備用補充水源。
水資源需求量
校區景觀湖水體總量計算
根據實測數據得知:景觀水體表面積為11.482hm2,總水量約為66.497×104m3。
(2)生態需水量計算
校區的生態需水量主要包括景觀水體需水量和綠地需水量兩部分。
1)景觀水體需水量計算
景觀水體蒸發損失量計算:根據區域內氣象資料,內年蒸發量為1200mm,平均日蒸發量為3.28mm,則年蒸發量為:q3=13.78×104m3
景觀水體的滲漏量計算:根據規劃區內的地址勘探報告,區域內為粉質粘土,選取K=1.0×10-4cm/s,湖底坡度i=0.05,則該區域內景觀水體的年滲漏量(地下水補充水量)為:q4=15.717×104m3
2)綠地及道路澆灑需水量計算
澆灑道路用水可按澆灑面積,以2.0~3.0L/m2·d計算,澆灑綠地用水可按澆灑面積以1.0~3.0L/m2·d計算。綠地及道路每年澆灑天數以150天計,則:
綠地澆灑需水量q5=15.056×104m3
道路澆灑需水量q6=0.6×104m3
綜上,每年綠地及道路澆灑需水量為:15.656×104m3
3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
(1)景觀水體初期補水到正常水位的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景觀水體初期,水體未能蓄滿水時:
年需水量=景觀水體水量+蒸發量+滲漏量+綠地及道路澆灑需水量
=(66.497+13.78+15.717+15.656)×104m3=111.65×104m3;
校園內景觀水體每年可利用的雨水資源量大約為37.256×104m3;
不足部分由再生水或外環河水補充,差額為:
(111.65-37.256)×104m3=74.394×104m3/a=2038 m3/d
小于再生水廠的可供量(2萬m3/d)
(2)景觀水體正常的水量供需平衡分析
年需水量=蒸發量+滲漏量+綠地及道路澆灑需水量
=(13.78+15.717+15.656)×104m3=45.153×104m3;
校園內景觀水體每年可利用的雨水資源量為37.256×104m3;
不足部分由再生水或外環河水補充,差額為:
(45.153-37.256)×104m3=7.897×104m3/a
綜上所述,該校區的水資源總的可供給量大于區內景觀水體的資源需求量,滿足水環境的平衡需求。
4.校區內多種水資源配置與綜合利用
由以上的計算結果,可知:
(1)七、八月份的月平均雨水徑流量為12.108×104 m3/月= 4036 m3/d,
其余各個月平均雨水徑流量(不考慮冬季三個月的降水),為1.863×104m3/月= 621 m3/d;
(2)景觀水體蒸發損失量(不考慮冬季三個月)為13.78×104/9=15311m3/月= 510.4m3/d;
(3)景觀水體滲漏損失量為15.717×104/12=13097 m3/月=436.6 m3/d;
(4)綠地與道路需水量(按5個月150天計)為15.656×104/5 =31312 m3/月=1043.7 m3/ d。
(5)區內景觀水體補充水量(雨水):
1)豐水期
可供雨水量:4036 m3/d;總需水量:510.4+436.6+1043.7=1990.7 m3/d
顯然供大于需,所以豐水期雨水已足夠,不需補充水量(七、八月)。
2)枯水期
可供雨水量:621 m3/d;
①在需綠地與道路澆灑的期間,總需水量:510.4+436.6+1043.7=1990.7 m3/d;
②在不需綠地與道路澆灑的四個月(冬季不計),總需水量:510.4+436.6=947 m3/d;
顯然需都大于供,所以枯水期光靠雨水補充已然不夠,需要用再生水進行補水。
3)冬季三個月屬于冰凍期,可以不考慮補水。
所以,全年需要再生水的補充量為:(1990.7-621)×90+(947-621)×120=16.24×104 m3
5.總體配置方案
根據上述費用和水質分析的結果,雨水的水質較好,而且取水費用最低,所以雨水要全部利用,作為重要的補充水水源。每年補充的雨水量大約為37.256×104m3 。
除雨水外,根據水量平衡的計算結果,豐水期上無需補水;但是在枯水期還存在16.24×104 m3的缺口,所以在枯水期平均每天需補充再生水16.24×104/210(天)=773m3;冬季三個月不補水。因為供水的水源有限,只有再生水廠可以提供再生水,而且再生水的水質也滿足水質約束的條件,所以枯水期每天補充的水全部由再生水廠提供,即再生水廠每天供733m3的再生水。
考慮到外環河的水量、水質不能保證,而且取水費用較高,所以基本上不取用,只是在特殊情況作為備用補充水源。
6結論
雨水的利用是一個方興未艾的廣闊領域,它涉及到雨水資源的科學管理、雨水徑流的污染控制、雨水作中水等雜用水源的直接收集利用、用各種滲透設施將雨水回灌地下的間接利用等多個方面,是一項涉及面很廣的系統工程。同樣生態校園的建設也是目前的城市建設大發展的一部分,對于美化整個城市環境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將雨水利用與生態校園建設結合起來是一個值得研究的課題。
再生水利用方案范文5
關鍵詞:再生水;灌溉;農田環境;人體健康;發展前景
我國是世界上水資源比較匱乏的國家之一,不僅是一個人口大國,更是一個農業大國,糧食是養活中國龐大人口的基礎性資源,因此必須重視農田的發展,農田灌溉用水需求量大,水資源匱乏,而且近年來水資源被大量用于工業和城市生活用水,使農田灌溉缺水更為嚴重。再加上氣候的不穩定,干旱情況出現時有發生,使農田灌溉中水資源短缺現象愈演愈烈。
一、再生水概述
城市再生水主要是指城市污水經處理后達到一定的水質標準,可在一定范圍內重復使用的非飲用水。[1]城市再生水符合處理水質及用水水質的要求,可被應用于農田灌溉、市政綠化、地下水回灌、工業冷卻以及地表水的補充方面。再生水的水源比較穩定,不會受天氣的影響,亦不會發生和領近地爭水的現象,能夠很好的提供灌溉用水,且利用效率高,其發展前景很廣闊。但是,其是否具有安全性也不可忽視,一些研究表明,再生水的處理中,可能由于工藝技術的限制,對有毒物質或一些病原微生物處理不夠徹底,使得再生水缺乏安全性。在農田灌溉后,這些有毒物質可能直接破壞土質及農作的生長,而且有毒物質會蓄積在農作中,間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二、再生水對農田的影響
1、土壤pH。再生水用于農田灌溉,可能會導致土壤的PH值呈現輕微上升的趨勢。因為再生水中的營養元素比較多,含有較高濃度的碳酸氫及鹽分,這些元素都會使影響土壤的PH值,其一方面能夠豐富土壤中的營養成分,為作物生長提供更多的養分及良好的生長環境,另一方面如果其酸堿度沒有處于中性范圍而使土壤的酸堿度產生大的變化,則會破壞土壤環境,不利于作物的生長。但是據一些水質調查發現,再生水的PH值通常情況下不會使土壤PH值發生大的變化。總之,在進行污水處理時,必須嚴格控制每一步工序,極大程度的減少水中的有害物質。
2、重金屬的污染。重金屬污染不僅會對作物產生損害,還會給體健康帶來重大的威脅。[2]利用再生水灌溉農田,其中對人體及環境有毒的離子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再生水是城市污水經過化學處理后得到的水源,其含有較少的重金屬,正常且短時期的灌溉情況下不會引起土壤中重金屬的堆積。但是,再生水中含有較多的鹽分,進行農田灌溉可能會出現重金屬的交互作用現象,降低土壤中重金屬的可利用性,不利于農作物的種植。
三、再生水對人體的影響
1、再生水的利用最終都會回到人本身,其對農田的影響也可視為是間接能對人體產生的影響。[3]首先再生水中可能含有少量的有毒物質,在長期的農田灌溉中,其有毒物質會被農作物吸收,人體在食用時不可避免的受到有毒物質的危害。植物吸收金屬元素是在眾多因素影響下進行的。許多金屬元素都是作物生長所必需的物質,這些物質同時也是人體不可或缺的,如鈣、鉀、鎂這些金屬元素在植物中含量都很高。另外,一些微量元素,如鐵、銅、錳等也是植物及人體所必須的,但是,微量元素的含量也不可過高,否則不僅會毒害植物的生長,也會影響人體健康。鉛、鉻等一些重金屬作為污染農作物的主要種類,其會積聚在作物體內,影響其品質,在被攝入人體內后,可能會引起人體中毒,其已成為食品安全監督中的重點檢測元素。
2、用再生水灌溉農田可能會使農作物具有遺傳毒性,目前我國對遺傳性毒素的研究還十分淺顯。部分重金屬元素通過食物鏈在不同生物體間進行傳遞,其濃度聚集呈現越來越高的狀態,作為食物鏈頂端的類,可能最終會攝取最多的有毒物質,進而危害健康。從國內一些研究我們可看出,雖然再生水灌溉農田段時間內不會增高土壤中重金屬的含量,但其具有不同程度的積累效應。因此,雖然未直接發現農作中有重金屬含量超標的現象,但潛在的風險依然存在。此外,在使用再生水的時候,其不僅可以以液態的形式存在,還可以氣溶膠的形式存在,通過人體呼吸或暴露在外的皮膚進入人體,給人的身體造成損害。
四、未來發展中的注意事項及建議
再生水會對土壤理化性質產生一定影響,不同地域的產業結構不同,經濟發展中關注的重點因素會有區別,因而在對污水的處理力度及回收利用上都會存在較大差異,再加上各地灌溉時間的不同,土壤中重金屬的含量亦會不同,高含量重金屬是經過長時期蓄積而來的,盡管短間不能看到土壤中重金屬的變化,但再生水是否能夠長期灌溉農田而不使農田的重金屬含量升高呢,這些還需要更深入的研究探討。雖然再生水對農作物的影響較之清水會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符合國家各項規定,土壤、作物、地下水其實也構成了一個生態系統,系統內包含多種要素,如農田灌溉手段、農藥、化肥、灌水量及氣候,這些因素在農田系統中相互作用,成為影響農田質量的重要要素。例如,灌溉水質、地下水質及水位等因素與農田內的鹽分及氯化物含量有著密切的聯系,而且大量灌溉水的利用使地下水水位高于臨界深度,促使土壤不斷蒸發,由此產生了大量的土壤積鹽,造成土壤鹽漬化。針對這種現象,應該建立農田灌溉制度,科學的規定灌水量、化肥及農藥的使用,盡可能的避免因灌溉不當造成的農田質量問題。
盡管有部分研究證明,再生水在進行農田灌溉中產生的風險因素在人體可接受的范圍之內,但是不同的地區其城市污水中的有害物質的含量及種類都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在進行污水處理時,各地技術水平也存在差異,因而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區分,因地制宜的采取不同方案處理污水。此外,就污水處理技術來說,我國還處于較低的水平,再加上部分地區監管力度不夠,會出現處理不充分的污水被利用在農業灌溉中的現象,這種惡劣的行為無疑會對人體健康及環境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必須建立起完備的法律法規對再生水的用進行明確的規定,嚴厲打擊非法,規范各企業及相關部門的工作,建一套完善的污水處理系統,并設立相應監管部門進行監督。總之,再生水的質量保證需要各個領域的精誠協作與努力。
結語:盡管我國水資源十分短缺,急需有效的新能源或淡水資源的替代品來緩解,城市再生水作為農田灌溉水源,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部分農田用水,為能源的創新途徑提供了新思路,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考慮再生水的長遠發展,其是否可被長期利用,需要我們不斷進行探索、研究,克服其發展障礙,更新工藝技術,最終實現再生水天無害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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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利用方案范文6
當前,京津冀地區特別是北京能源依賴嚴重,水資源匱乏,土地利用率還有待提高。京津冀協同發展是區域經濟社會全面一體化發展的過程,推進生態建設、資源能源等領域的合作,對于促進區域資源合理配置及產業對接、創新合作等,都具有重要的基礎支撐作用。
一、強化京津冀能源保障與多元供給
近年來,京津冀地區能源消費總量快速增長,北京市2011年能源消費總量較2004年增幅達到36%,河北省2011年能源消費總量較2004年增幅高達70%。與此同時,北京及河北一次能源生產總量呈現穩中有降態勢,能源消費與生產差距越來越大。未來一段時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特別是環首都區域重化工業快速發展,區域能源消費量仍將呈現增長態勢。開辟多元化能源供給途徑,提升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是緩解區域能源約束,保障區域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和現實選擇。
(一)保障能源安全,開拓區域能源供給新途徑
京津冀地區是資源輸入型區域,能源對外依存度較高。
目前,北京100%的天然氣和石油、95%的煤炭、64%的電力和55%的成品油都要從山西、內蒙古、陜西等外埠調入。河北省近幾年年均煤炭調入量均在1億噸以上,占全省所需煤炭的50%以上。
京津冀應加強疏通既有能源供給途徑,并積極開拓能源供給新途徑,在更大范圍滿足區域能源需求。一是進一步加強與冀晉蒙陜等區域的能源通道建設。如加快推進陜京三線、四線和唐山LNG等天然氣項目,保障京津冀地區天然氣供應;加強外受電力通道、變電設施、高壓環網建設,實現從東北、山西、內蒙古等5個方向接受外埠電力。二是積極拓展國外遠程能源輸送路徑,完成京津冀接駁西氣東輸二線(中亞)、俄羅斯的天然氣通道建設。三是加強京津冀能源儲備和應急管理,統籌建立規模適度的煤炭、天然氣等重點能源應急儲備,統籌規劃建設京津冀的煤炭儲備基地等。
(二)深化區域合作,統籌規劃區域重大能源項目
近年來,北京積極加強與周邊區域的能源戰略合作,共同規劃建設了一批重大能源項目。如北京與中石油、河北省共同投資在唐山曹妃甸興建的 “唐山LNG項目”,建成后將為京津冀及華北地區增加一個新的可靠供氣氣源。
未來京津冀應進一步加強區域內及與其他區域的能源戰略合作:一是完善與山西、內蒙古、陜西等能源產地政府的高層對話交流機制,加快形成互通互聯的能源基礎設施保障體系、互惠互利的能源開發利用合作體系,探索大用戶直供、點對點供應、資源互保等合作形式;二是積極支持京能集團、開灤集團等具有較強發展實力的能源企業域外發展,開展與能源產地的投資合作,以更好地服務京津冀;三是推動京津冀能源規劃和重大能源項目的銜接,強力推進唐山LNG項目、承德核電項目等重點項目,統籌規劃京津冀熱電廠、變電站、儲氣庫、輸氣門站等重大能源基礎設施,在京津冀范圍積極推廣三河熱電廠余熱為通州供暖的合作模式。
(三)優化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清潔高效能源與新能源
推動天然氣利用跨越式發展。根據《北京市“十二五”時期能源發展建設規劃》,2011年,北京市天然氣消費總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14%,為世界水平的一半,天津這一比重僅為0.3%,河北為1.6%。京津冀應推動天然氣發展全面提速,一是統籌規劃加快建設區域氣源通道,加快建設陜京三線和四線工程、唐山LNG工程等,加快京-唐、保-廊-滄、唐-承、保-張等城市之間天然氣聯絡線建設。二是加快構建城市內部覆蓋城鄉的天然管網體系,推動天然氣應用向鄉鎮及農村地區拓展。三是大力拓寬天然氣應用領域,逐步擴大在工業、汽車和制冷等領域用量。四是推動中石油、中海油等利用華北地區已采空的油氣田等新建一批地下儲氣庫群,為京津冀各城市冬季高峰用氣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充分發揮北京及秦皇島、保定等城市新能源領域的技術優勢,因地制宜地推進太陽能、地溫能、生物質能和風電等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一是在環首都區域規劃共建一批大型重點新能源項目,在張承地區建設一批1萬千瓦規模以上的光伏電站,力促張家口、承德百萬千瓦風電基地等重大項目投產運行,建設沿海100萬千瓦級超臨界發電機組,促進秦唐沿海及海上風能資源的開發利用等。二是加大對新能源應用示范項目的支持力度。比如在賓館飯店、寫字樓、污水處理廠、體育場館等公用、商業設施,開發區、工業園區推行“光伏屋頂工程”等。
加快傳統能源改造升級。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和安全高效煤礦,對北京保留的四座大中型煤礦和環首都區域其他煤礦實施控制性開采和清潔化生產,不斷提高機械化程度和安全保障水平。積極發展清潔高效、大容量超臨界空冷燃煤發電機組,優先在亦莊經開區、廊坊經開區、武清經開區等大型工業園區發展熱電聯產機組。
二、加強水資源跨區域聯合調度與開發
(一)加強跨區域水資源合作
近年來,北京積極推進與周邊地區的水資源合作,共同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規劃》和《21世紀初期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不斷加強水資源利用合作和水資源保護補償。未來應積極探索首都與周邊區域水資源合作的長效機制,加強與水源地上游地區合作,并推動水源地合作區域向更大范圍擴展。一是進一步完善北京和河北、山西、內蒙古等之間的省際水資源與水環境保護協作機制。明確河流省市跨界斷面在不同來水保證率條件下的流量、水質標準,明確上下游地區生態補償原則、補償主體和補償對象、補償內容、補償標準、補償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等以及利益相關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將其作為省際水資源補償和流域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二是加大對區域內水環境不達標的江河湖庫的治理力度。例如,開展洋河、官廳水庫、白洋淀等綜合治理,做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水功能區管理;從更長期和更大范圍考慮,積極加強對南水北調工程水源區和輸水沿線、三峽庫區、承擔供水任務的大中型水庫的水資源保護,保障京津冀水資源供應安全。三是實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議京津冀主要河流流域范圍內建立統一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納污總量控制“三條紅線”,對工業用水、生活用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水質達標率等指標制定具體調控目標,明確區域主要江河流域的水資源配置方案。
(二)大力推進城市污水資源化
北京從2001年開始,以籌辦奧運會為契機,著手開發再生水利用工程,積極探索再生水在工業冷卻、農業灌溉、河道景觀補水、園林綠化以及市政雜用等領域的應用。唐山從2009年開始嘗試利用再生水源熱泵供暖,并向唐鋼、國豐鋼鐵、貝氏鋼鐵、市發電總廠、豐潤熱電等企業大規模供應再生水。
未來,京津冀應加大再生水的開發利用強度,加快城市污水資源化進程,把處理后的污水作為第二水源加以利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一是推進京津冀各城市中心區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特別是新建污水處理廠時,應按再生水廠標準一步建成,同時將再生水管線布局和規劃作為選址重要考慮因素,建立和完善污水集中處理、有效利用的良性循環機制。二是推廣河湖――綠地用水聯合調度模式。在京津冀范圍內將再生水以生態補水方式輸送到河湖,從河湖就近取水灌溉綠化帶和公園綠地,盡量減少管道鋪設。三是完善再生水推廣過程中的價格機制。比如北京市可通過適當調高再生水價格,將再生水財政補助范圍從市政管線再生水擴大到小區自建設施處理再生水等。四是積極增加生態環境用水。以區域水系綜合治理和濱水“綠線”建設為重點,通過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再生水利用、生態修復等綜合手段,增加區域生態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