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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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運營情況報告

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文1

關鍵詞:加油站;后評價;投資項目

中圖分類號:U473.8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加油站后評價主要是對已經建成的加油站的目的、運營過程、產生的效益和作用以及其所產生的影響進行客觀系統的分析。對加油站進行后評價時,需要許多項目資料和項目數據等信息[1],所需的資料主要有:項目決策階段和建設階段的決策數據和加油站建成后項目運營過程中實際的一些數據和資料,對這些資料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研究,計算出項目的投資效益,確定其是否達到了項目預定目標。還要對項目的規劃合理性進行分析,分析其設計和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并提出優化項目的改進方案等措施,對項目實施及時反饋,以完善和提高加油站項目的運營管理,從而進一步提高加油站的運營水平,進而提高其效益水平。

1 加油站后評價方法及評價主要內容

1.1加油站后評價方法

加油站后評價的方法通常有兩種,即定性評價方法和定量評價方法,通常我們都采用兩者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2]。最令人熟知的就是有無對比方法,主要是通過對加油站建設前后進行對比,估計和實際情況進行對比,對無有進行對比。通過這些對比,從中找出差別和變化,并衡量加油站的預測影響和實際影響。

加油站后評價的有無對比主要是對加油站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一些指標、估計結果與加油站建成后的實際運營情況進行對于分析,找出其發生變化原因,并分析其原因。加油站后評價最重要的是要弄清楚“無項目”和“有項目”,要實現資源投入和資源產出一致,就是要達到加油站實現了所預測實現的結果,防止一些因素影響加油站效益的實現。

1.2加油站后評價包含的內容

加油站后評價主要是對加油站的技術、未來市場情況、投資情況、工程管理以及效益情況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后評價,這些內容的評價通常要貫穿到整個項目的決策、實施、運營的全過程之中。

2 加油站后評價案例分析

2.1 加油站概況

某公司供銷分公司某加油站(以下簡稱:某加油站站)始建于2005年6月16日,該加油站建設于重慶市九龍坡區,屬三級加油站,某加油站占地面積:2494.6m2(折合后3.74畝)建筑面積:486.39m2(其中站房291.64m2(單層面積145.82m2),罩棚194.75 m2),主要為過往車輛加注汽油和柴油。站內設有15m3 93#汽油罐1個,15m3 97#汽油罐1個,30m3 0井柴油罐2個,加油機6臺,屬于三級加油站,主要經營97#汽油、93#汽油、0#柴油。資產投資約150萬元。

2.2加油站項目技術后評價

加油站的建筑、汽油罐、柴油罐技術標準均滿足加油站的項目設計標準,在運營過程中,日加油能力也符合項目設計標準,站內設施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某加油站罐區均采用密閉防滲漏罐池,并安裝液位儀,油氣回收工藝,站區內還設有水封井等,按照加油站管理制度要求,以及現有設施條件,可有效控制各項污染物排放,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杜絕環境污染事故和擾民事件的發生。綜合對比分析加油站可行性研究報告指標和實際運營指標,加油站技術指標滿足標準要求。

2.3加油站市場后評價

加油站可行性研究報告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和當地市政發展規劃,分析了該站所處位置在整個城市發展中的地位,預測年車流量和年加油量,加油站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統計了實際的年車流量和年加油量,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預測的年車流量和年加油量進行對比分析,發現實際車流量和年加油量與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預測值像接近,這也說明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科學性。

2.4加油站投資后評價

表1 主要經濟指標對比

加油站投資比較,必須保持總投資、建設投資、利息、流動資金。從表1中可以看出,總投資沒有超過可研報告中的數值,總投資降低了5萬元。建設投資也沒有超過可研報告數值,降低了5萬元。加油站建設資金利息比科研報告中多了8萬,這主要是由于加油站建設項目沒有按期完工,延長了貸款期限,造成了過高的利息,流動資金也比科研報告數值少13萬,這很容易造成很多不確定因素,在以后建設中必須注意利息和流動資金的控制??偼顿Y的變化通常都發生在建設資金、利息和流動資金等方面。

加油站建設投資降低了5萬元,這主要是由于工程費降低造成的,工程勞務費和工程材料價格降低,使建設費用降低了5萬元。年銷售收入沒有達到可研報告數值,但是由于很好的控制了成本,年利潤達到了可研報告數值。

2.5加油站管理后評價

加油站的投資雖然沒有超過可研報告數值,但是與同類加油站相比,費用還是有點過高,主要的原因是只進行了施工企業招標,設備材料等物資沒有進行很好的招標控制,也沒有通過很好的市場機制來控制設備價格。實際上應該實行加油站全過程的招標,對部分適合承包的可以實行總承包,這樣可以降低成本。

從加油站的資金控制上來看,是比較合理的,但是也存在一些工程同體承包的問題,這樣大大提高了工程費用。以后,在加油站建設中,必須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要進行利益人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傮w來看,加油站的建設投資還是比較成功的。

2.6加油站經濟效益后評價

該加油站順利建成,目前的經濟效益良好,年利潤值達到了可研報告的預期數值,效益良好的原因主要是:首先是對加油站地點的市場做了比較準確的預測,使實際值和預測值像匹配;其次是很好的控制了建設成本,沒有超過預算值;最后是加油站運營管理良好,很好的控制了成本。

3結語

從該加油站的評價內容可以得出后評價的一些結論和建議:①加油站能很好的取得成功,這主要是很好的抓住了機遇,做到了適當投資,獲得很好的收益。②在今后的加油站建設過程中,必須準確預測市場需求,并很好的控制成本。③在今后建設過程中,要做好投資預算控制,能更好的控制項目投資和流動資金。

參考文獻:

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文2

(一)眾籌與股權眾籌

眾籌是指創新項目發起人基于網絡平臺項目并設置融資目標金額,利用社交網絡面向社會大眾籌集資金的融資模式。眾籌最早起源于美國,2009 年金融危機后,Perry Chen創辦了kickstarter 以幫助創業者為他們的活動目標籌集資金,隨后眾籌市場迅速發展,2014年全球眾籌融資總額已達162億美元。眾籌在發展過程中誕生了四種模式:捐贈型眾籌,預售型、獎勵型眾籌(支持者預先把資金支付給融資者,來獲得優先得到產品的權利),債務型眾籌(P2P 網絡借貸)以及股權型眾籌。股權型眾籌是指募資者通過互聯網眾籌平臺其創業企業或項目信息以吸引投資者進行投資, 并以企業或項目股權作為投資者回報的融資模式。這種模式起步較晚,直到2011 年第一家股權眾籌平臺Crowdcube 才宣告上線,但由于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經濟危機背景下企業融資難的困境,2014 年股權眾籌融資總額已迅速增長至38 億美元,約占當年眾籌融資總額的1/4。

(二)股權眾籌的主要模式

個人直接股東模式:出資者通過瀏覽平臺提供的融資項目自行判斷并進行投資,眾籌成功后通過一系列法律程序后直接成為融資企業的股東,并對公司決策具有投票權。個人直接股東模式的代表是英國股權眾籌平臺Crowdcube。

基金間接股東模式:股權眾籌平臺通過一系列審查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合格投資者投資的資金不經過平臺而是直接進入一家風投基金,再由風投基金將資金注入初創公司,投資者是項目公司的間接股東。美國的Foundersclub 是基金間接股東模式的創立者。

“領投﹢跟投”模式:又稱集合直接股東模式。這種模式下由眾籌平臺認定的具有行業經驗和資源的人作為領投人,其他投資者跟隨投資項目,領投人并不必須是項目的第一個投資人。領投人通常需要負責項目分析、盡職調查、項目估值議價、投后管理等事宜,而跟投人雖然也是被投企業的直接股東,但一般不參與項目方的直接交涉和運營管理。

二、中國股權眾籌發展概況

(一)行業發展

自2011 年第一家股權眾籌平臺天使匯上線以后,我國的股權眾籌行業發展十分迅速。根據盈燦咨詢數據顯示,2015年由于政策鼓勵等因素,行業規模增長明顯,全年成功融資額約為50 億~ 55 億元,2016年上半年成功融資額已達35億~ 40 億元, 平臺數達144家,約占所有眾籌平臺數量的40%。從模式上來說,“領投-跟投” 模式是我國采用最為廣泛的股權眾籌模式,這種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規避法律風險,在我國投資者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的情況下降低投資風險。

(二)“領投-跟投”模式的操作機制

大部分眾籌平臺采取的審核方式為線上材料審核,審核內容集中于審核項目商業計劃書,只有少數幾家平臺會在線上初審后安排平臺投資團隊人員與項目方約談并進行實地考察。(見圖1)

對于合格投資者認定方面,跟投人通常認定要求較低,具有一定個人資產和風險投資意識的成年投資者均可以參與成為跟投人。而領投人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較大,因此認定相對嚴格。目前股權眾籌平臺對于領投人資格認定的條件包括:有較為豐富的行業經驗,資產或年收入達到一定金額,有成功投資經驗等。

領投人在確定領投意向后,需要進行項目分析、盡職調查、項目估值議價,協助項目方落實跟投、完成融資,領投人在項目中的投資額度依照各平臺的不同有5% ~ 30% 的最低額度限制,領投人在項目成功后能夠優先收到占總體投資收益一定比例的額外管理收益。

在項目是否融資成功的認定方面主要存在兩種模式:一是截至籌資最終時間,認籌額達到融資額的一定百分比后由領投人決定是否追加籌資以補足籌資目標完成項目籌資。二是當認籌額未達到最低額度時,項目方和領投方進行協商選擇延長募集時間直到募集滿額后下線或者直接宣告失敗。

當項目融資成功后,“領投-跟投”模式下股東對于項目的管理形式對于領投人投后管理是否盡責的依賴度很高。最為常見的模式是成立有限合伙企業對項目進行投資,其中領投人擔任普通合伙人(GP),跟投人作為有限合伙人(LP)參與有限合伙企業。領投人作為代表人進行投后管理,跟投人定期通過領投人披露的信息了解項目運營的情況,較少參與具體的運營管理環節。

三、“領投——跟投”模式下的盡職調查

(一)盡職調查必要性的理論基礎

根據信息經濟學理論,投資者掌握的初始信息是有限且不完全的,信息的不對稱性使得其決策和行為面臨對巨大不確定性。根據逆向選擇理論,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和價格扭曲會導致劣質品驅逐優質品,使得市場交易品總體質量下降; 從委托- 的角度出發,道德風險產生于信息不對稱: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人)出于機會主義采取另一方(委托人)所無法觀測和監督的隱藏性行動或不行動而損害另一方的利益。信息不對稱引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存在會對市場發展造成巨大的危害,甚至最終導致市場的萎縮和消亡,因此投資者必須進行信息搜尋以消除信息不確定性,從而做出最優決策,而盡職調查的本質就是信息搜尋,通過實施恰當有效的盡職調查有助于消除股權投資的信息差異問題。

(二)當前“領投——跟投”模式下盡職調查的實施

由于投資者自主從股權眾籌平臺獲取信息能力的有限性,“領投-跟投”模式下對于前期信息獲取的補充主要來源于盡職調查報告。盡職調查報告的撰寫者在“領投-跟投”模式下通常為領投人,在對籌資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后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上傳至項目頁面供跟投人查閱,部分眾籌平臺提供盡職調查報告模版供領投人填寫。跟投人通常不參與到具體調查中,所有相關信息均來源于領投人的盡職調查報告,盡職調查報告需要受到平臺方和項目方的審核。

領投人盡職調查報告通常包括的內容主要有:項目公司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注冊地址、注冊資本、最新股權結構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創業團隊成員背景調查(學習經歷、職業經歷、信用狀況),項目財務數據(包括原有股東投資款實際到賬、各項開支),項目運營數據(以運營指標體現)和各方承諾及保證。其中,股權結構信息來源于工商注冊數據,實際出資來源于公司基本賬戶銀行流水數據,創始人學歷由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實,創業經歷的調查方式包括通過原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確認、通過行業人脈資源確認和通過查看本人提供的書面合同或文件確認, 信用記錄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確認,公司開支數據由相關合同及發票核實。

(三)“領投——跟投”模式下盡職調查存在的問題

1. 盡職調查報告粗放,欠缺有效信息

目前股權眾籌中投資者在參與眾籌前期所能接觸到的信息來源十分有限,領投人提交的盡職調查報告趨于流程化、簡單化。缺乏對投資項目所在行業的分析;部分財務指標缺乏相關憑證;運營指標的確定缺乏依據、同類項目之間不統一,確認實現的指標項目沒有在報告中提供相關證明;人事調查過于簡略。

盡職調查報告粗放出現的原因主要來源于兩方面:

項目方經驗不足,提供信息有限。傳統線下融資中,被投資項目通常已經度過前期天使投資、風險投資階段且已經運營相當一段時間并有所盈利,創業者也已具備一定的運營管理經驗,而目前一些線上股權眾籌項目仍處于尋求天使投資的階段,營業額較低、沒有或僅有較少盈利,創業者缺乏足夠的經驗,沒有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管理收支、編制報表,致使相關材料缺失嚴重。

領投人能力的局限性。與傳統融資方式中創司成立項目小組并廣泛借助第三方機構進行盡職調查不同,線上股權眾籌由于籌資規模較小,盡職調查主要由領投人獨立完成。盡管有成功投資的經驗,領投人也很難具有對項目從法律、財務、技術層面深入判斷的能力。出于成本-收益考慮,在沒有強制規定的情況下領投人也沒有動機主動尋求第三方機構或專家幫助以完善盡職調查報告。

2. 委托關系復雜,缺乏對領投人的有效監督

領投人與項目方、跟投人和眾籌平臺之間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委托關系。由于領投人與項目方及平臺之間存在潛在的利益關系、領投人相對于跟投人的信息優勢,使得領投人在股權眾籌中權力巨大,實施對領投人是否切實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的監督也較為困難。

具體表現為:

領投人與項目方之間:在股權眾籌中,相當于GP 的領投人在投資項目中出資比例巨大,對項目方能否融資成功有巨大的影響力,因此項目方具有向領投人提供經濟利益以使領投人在盡職調查報告中隱瞞或編造項目信息的動機。

領投人與跟投人之間:線上股權眾籌普遍融資額度較小,每個跟投人出資的金額通常在幾萬元以內,各跟投人的搭便車心理使得其很難對領投人和項目方實行有效的監督,進一步加劇了信息不對稱問題帶來的風險,也為獲取真實可靠的盡職調查報告帶來挑戰。

領投人與眾籌平臺之間:由于領投人的參與程度與眾籌項目的成功息息相關,由此間接承擔了部分眾籌平臺運營的責任,眾籌平臺為提高項目成功率存在動機減弱對領投人是否履行盡職調查義務的監督。因此目前一些股權眾籌盡職調查中由領投人和平臺經理共同保證也并不能有效地提高盡職調查報告的質量。

四、“領投——跟投”模式下盡職調查建議

(一)擴大盡職調查范圍,細化盡職調查內容

為解決線上股權眾籌“領投-跟投”模式下盡職調查報告粗放的問題,主要從以下三點入手:

1. 完善盡職調查框架

盡管由于領投人和項目方自身的局限性無法對網絡股權眾籌采取與傳統融資中盡職調查相同的標準,但建立更為完善的盡職調查框架對于股權眾籌行業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

從范圍上來說,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對項目所屬行業狀況的分析。作為資金提供者的投資者往往缺乏特定領域的專業知識,而每個投資者自行搜尋信息的成本較高,因此由領投人在盡職調查報告中闡述項目公司所處的行業環境、所處生命周期、主要競爭對手等背景情況能夠大大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目前企業管理理論中已經有較為成熟的評估方法, 如PEST 分析、SWOT 分析等都能夠較為系統且明了地向投資者展示項目公司所面臨的內外部環境。此外,眾籌項目的盡職調查報告中還應當拓寬法律盡職調查的范圍,在確保項目公司依法成立并擁有經營業務的營業執照以外,對于創新型眾籌項目還應當著重調查知識產權相關領域。

從調查深度來說,一是盡職調查報告中創業團隊的信息披露程度應當更加詳細:對于處于成長初期的創業項目來說,創業者的個人水平對項目未來能否順利開展有重大影響。因此領投人還應當調查創業者曾經任職公司的情況、離職原因、外界評價等。在了解每個團隊成員個人情況之后,還應當考察創業團隊的凝聚力,包括曾經合作的經驗、是否有過失敗經歷等。二是項目運營數據方面,領投人應當在考察項目方提供選取特定運營指標合理性的說明報告的基礎上,準確地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反映項目目前發展的情況。對于重要合同和財務開支數據,領投人應留存書面證明材料,在投資人要求時提供。

2. 提高項目準入門檻,降低盡職調查難度

股權眾籌平臺對于項目準入要求較低、最小化自身調查責任的操作方式使得進入平臺的項目良莠不齊,領投人往往在已經確認領投并實施了部分盡職調查過程后才發現發票、合同缺失,為后續盡職調查造成很多不便。要求股權眾籌平臺對每個項目的各項證明的真實性一一考察缺乏可行性,但平臺在項目上線前應當對盡職調查中可能涉及的主要材料的存在性做出要求, 而非僅僅對商業策劃書進行審查。通過提高項目準入要求能夠促使經驗不足的創業者完善項目,提高行業整體項目水平,消除由項目方材料缺失導致領投人客觀上無法詳細盡職調查的問題。

3. 引入項目分級制度,分擔領投人盡職調查壓力

對于籌資額度較小、處于傳統行業、投資風險較小的股權眾籌項目,要求領投人咨詢專家以及第三方調查機構進行詳盡分析以出具全面盡職調查報告是不經濟的;而對于籌資額度大、領域新的高風險項目,投資人以實施調查存在困難而減少必要的調查程序也會導致巨大的投資風險。

因此按照一定標準對所有上線項目進行分級,對高風險級別的項目要求具有專業機構調查報告并增加領投人數要求以分擔盡職調查壓力。如果采取領投人和項目方共同承擔相關費用的方式,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項目方籌資額度遠大于必要金額以獲取額外收益的行為。

2012 年美國出臺的JOBS法案中有關股權眾籌的法規就體現了這種分級思想:籌資額超過50 萬美元的項目需要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籌資額在10 萬至50 萬美元之間的項目需要由符合SEC 要求的獨立專家調查核實財務數據,籌資額在10 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僅需提供以前年度的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單即可。

(二) 強化領投人信息披露,建立領投人聲譽機制

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文3

第一條為了提高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水平,規范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是指專門從事污染物處理、處置的社會化有償服務或者以營利為目的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承擔他人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的活動。

第三條國家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實行運營資質許可制度。

第四條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并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

未獲得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

第五條資質證書按照運營業務范圍和污染物處理處置規模分為《甲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以下簡稱甲級資質證書)、《乙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以下簡稱乙級資質證書),甲、乙級資質證書各分為正式證書和臨時證書兩種。

甲級資質證書和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為3年,臨時甲級資質證書和臨時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為1年。

各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為生活污水、工業廢水、除塵脫硫、工業廢氣、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除外)、生活垃圾、自動連續監測等專業類別。

資質證書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按照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標準統一編號、印制。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標準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

第六條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

(二)運營類別與級別;

(三)有效期限;

(四)發證日期和證書編號。

第七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資質證書實施管理。

第二章申請

第八條申請甲級資質證書或者乙級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者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維護設施正常運轉的專職運營人員;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應具備不少于10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其中高級職稱不少于5名;申請乙級資質的單位應具備不少于6名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其中高級職稱不少于3名。設施運營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

(三)具有一年以上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實踐,且運營的污染處理設施排放污染物穩定達到國家和地方的環境標準;

(四)具備與其運營活動相適應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分級分類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具備本辦法第八條所列條件,但無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或者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少于一年的,可以申請臨時資質證書。

第十條申請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向本單位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報資質證書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二)上一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者其他資信證明;

(三)技術人員專業資格證書、操作人員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和聘用合同復印件;

(四)實驗或者檢驗場所證明;

(五)預防和處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六)規范化運營質量保證體系有關管理制度;

(七)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例,包括運營項目簡介、運營合同、用戶意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出具的設施運行監測報告,但申請臨時資質證書的除外;

(八)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分級分類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處理、處置本單位產生的污染物或者運行本單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不需要領取資質證書,但應當具備下列維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技術條件:

(一)專職運營人員(環境保護工藝、環境保護機械、管理、化驗等)配置合理,輔助工種齊全,設施運營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應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

(二)有固定的化驗室,配備能滿足日常監測需要的監測化驗設備;

(三)建立規范化運營質量保證體系,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和預防、處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第三章審批

第十二條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提出預審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在預審過程中,應當組織專家或者委托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對申請單位及其運營設施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三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自收到預審意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頒發資質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說明理由。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同時將審批決定通知省級環境保護部門。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審查過程中根據需要可對申請單位和運營設施進行現場核查。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證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重新申請領取資質證書:

(一)需要增加新的運營專業類別的;

(二)臨時資質證書需要轉為正式資質證書;

(三)乙級資質證書需要升級為甲級資質證書;

(四)甲級資質證書或者乙級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的。

申請前款第(二)項所列事項的,持證單位只需提供其300日以上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實踐、且污染治理設施排放污染物達標情況良好的證明材料。

臨時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不得重新申請臨時資質證書。

第十五條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30日內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一)單位發生分立、合并的;

(二)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變更的。

第十六條持證單位辦理變更手續,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持證單位變更申請;

(二)技術人員專業資格證書、操作人員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證書和聘用合同復印件;

(三)單位變更后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頒發的資質證書原件;

(五)持證單位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部門的審核意見。

第十七條持證單位撤消或不再從事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的,應當在一個月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持證單位可以按照資質證書規定的類別和級別,在全國范圍內承接運營業務。

持證單位的運營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要求。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應當通過書面核查和實地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持證單位的監督檢查,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存檔。

公眾有權查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督檢查記錄。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發現持證單位在經營活動中有不符合原發證條件情形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持證單位在其單位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域以外承接項目的,其運營活動應當接受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督檢查。

項目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不得要求持證單位重復申領資質證書或者其他類似的運營許可資質。

第二十一條持證單位應當在與委托單位簽署委托運營合同后30日內,向項目設施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部門填報《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委托運營項目備案表》。

第二十二條持證單位應當在每年1月底前,向本單位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部門提交上一年度《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情況年度報告表》。負責運營的項目不在本單位所在省的持證單位,應同時將該項目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情況年度報告表》抄報項目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根據《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情況年度報告表》和日常檢查情況對持證單位提出考核意見,應于每年3月底前將本行政區域持證單位上一年度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情況和考核情況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條禁止偽造、變造、轉讓資質證書。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單位頒發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運營活動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的;

(三)對依法取得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在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瀆職行為的。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獲得資質證書的單位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申請資質證書的單位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責令改正,并可吊銷已獲得的資質證書。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吊銷資質證書。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持證單位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超標排放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在一年內發現兩次以上超標排放的,可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吊銷資質證書,予以公告。

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文4

摘 要 在經歷了多次稅制改革以后,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一直未能納入增值稅范圍,在這些行業不斷壯大的同時,所承受的稅負越來越重,重復征稅的比重也不斷擴大。尤其是上海軌道交通行業,在這一點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關鍵詞 交通行業 營改增 上海

一、“營改增”前上海軌道交通行業管理體制和納稅模式的情況

“營改增”前,上海申通集團作為行業管理集團,擔負著上海軌道交通投資、建設和運營,分別由若干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項目公司和運營公司等子公司承擔建設和運營任務。項目公司將建成后的地鐵資產以委托合同的形式委托相關運營單位來運營,在這種委托形式下,與運營收入相關的稅收征繳模式就按照資產收益關系來處理,運營公司將全部代收票務交給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按3.33%繳納營業稅及附加;項目公司則將有關的運營成本支付給運營公司,運營公司作為收入按5.55%繳納營業稅及附加。

在這種體制和模式下,負責建設的項目公司和負責運營的運營公司都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按照稅收征管辦法,這些公司都必須獨立核算,獨立申報和繳納各類稅金。項目公司支付給運營公司的運營成本,一方做成本支出,另一方則做收入處理,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從形式上看合情合理,但從行業內部來看,卻存在著重復繳稅的現象,每年這部分稅金就超過1億元。

2011年底國家決定率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改增”的相關試點工作,不僅在稅制改革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時具有全國性的示范意義。

二、“營改增”后對上海軌道交通行業帶來的變化和好處

通過“營改增”改革試點,對上海軌道交通行業帶來以下重大變化:

(一)在現行管理體制基本不變的情況下,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復征稅

“營改增”后,上海軌道交通行業中項目公司基本選擇了一般納稅人資格,按11%繳納增值稅,運營單位則選擇了一般納稅人資格,按6%繳納增值稅。從運營單位看,選擇了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表面上要比原先按5%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增加了1%,實際上各運營單位積極應對,將供應商等逐步替換成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增加了可抵扣的進項稅,實際稅負僅為4.8%,比原繳納營業稅及附加下降了0.7%。最關鍵的是運營單位所開具的專用發票中6%的銷項稅可以被項目公司完全抵扣,不僅消除了重復繳稅的現象,同時因電費等這些在運營成本中占據重要地位的成本項目可以按17%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也使得稅負大大降低。

(二)部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極大地提高了投資效益,減輕企業稅負

“營改增”另一個重大變化就是部分應稅項目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全額抵扣。上海軌道交通行業投資建設形成的固定資產超過2000億元,其中符合進項稅抵扣條件的就占65%,約1300億元,進項稅額將近190億元,這對于在建、新建的線路來說,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都不需要繳納增值稅,極大地減輕了企業的稅負。

(三)稅制的改變,提高了企業信譽和經營能力,有效促進了企業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稅制改革前,僅作為營業稅納稅人的上海申通集團,很難走出上海,走向全國。稅制改革后,企業具有了一般納稅人資格,具備了在全國業務的條件,為市場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礎。同時,實行“營改增”后,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內管理人員要轉變觀念,盡可能多地爭取進項稅發票,以取得更多的抵扣數額。稅制的改革也促使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理念

三、“營改增”后上海軌道交通需要積極應對和完善的工作。

“營改增”試點工作的展開,給上海軌道交通行業的發展帶來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同時,如何用好、用足稅制改革帶來的福利,如何完善相關工作就成為重要課題。從試點實踐結果看,有以下幾方面的工作需要重視:

(一)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則在建工程及其進項稅額如何核算,才能既符合稅征管理要求,又能滿足竣工決算的要求

軌道交通投資是按照由國家發改委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簡稱“工可”)實施的,一般地,工可編制單位按照營業稅口徑編制工可,項目實施時按照實際完成的投資額借記“在建工程-相關明細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程款”等科目,項目完成后,根據審計認定的投資額借記“固定資產-相關明細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會計核算的內容和金額等與批準的工可一致,也與審計報告一致。實行“營改增”后,按照要求,進項稅額需要單獨核算,借記“在建工程及應繳稅金-進項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程款”等科目,待項目完工時,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金額要遠遠小于工可批準的投資數,這就給決算審計工作帶來困難,也對資產結轉處理造成不便。

針對這一情況,作者人為有兩方面的工作需要改善:一是在現有條件下,在建工程的會計處理可以分兩步編制,首先按完成的投資額全額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在“在建工程”二級明細科目中增加一個備抵科目,用來沖轉進項稅額,這樣在建工程科目中既可全額反應工程投資額,與工可一致,又可以反映進項稅額的明細情況。其次是在項目審計中,需要對審計報告的表述做進一步完善,可按照實際情況表述為:工程總投資XX元,其中形成固定資產XX元,繳納增值稅金XX元。這樣不僅反映項目總的資金使用情況,也能反映稅金構成情況。二是今后的工可編制,要及時應對稅制改革帶來的變化,要將進項稅額分離出來單獨編制,以便工程實施過程中進行投資控制和竣工決算審計。

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文5

1收集資料

需要收集開展后評價工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項目實施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計劃、報告、審批文件,以及在后評價工作過程中經過調查整理所得的資料。對于重要項目,可多采用實地調查等方式取得第一手資料,重點在于信息的準確性;對于非重要項目,可多采用發起部門傳送的自評、照片等佐證資料,重點在于降低后評價工作的成本。

2項目后評價報告內容

(1)摘要及目錄。摘要包括本次項目后評價工作的目的,主要項目對象和范圍,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得出的結果和重要結論。

(2)項目概況。包括項目的基本情況,如項目責任人、實施地點、投資類型、實施目的等情況;項目立項實施簡要歷程,以文字及進度圖的形式表現;項目主要目標實現情況,以文字及目標實現情況表的形式表現。

(3)過程評價。包括項目前期工作評價,如項目的預算流程、立項審批流程、可行性分析報告流程等;項目實施工作評價,如設備的招標采購流程、基建的招標流程等;項目運營評價,如項目的生產工序實現情況、相關檔案的歸檔工作等。

(4)投資與績效評價。包括項目投資評價,主要以文字及圖表形式表示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預計投資、項目預算投資、項目實際投資三者之間的差異情況,并進行原因追溯分析;績效評價,主要以文字及圖表形式分別表示出預期指標的達成情況及該中心的績效狀況。

(5)影響與持續能力評價。影響主要考慮環境影響與社會影響;持續性評價要分別分析內部、外部條件因素。

(6)綜合后評價??刹捎贸晒Χ仍u價法進行綜合后評價。

(7)經驗教訓與對策建議。經驗教訓是指要提煉出可在后續項目中推廣的主要經驗;對于影響項目目標實現和持續發展的主要問題,提出相應的具體對策和建議。

項目運營情況報告范文6

【關鍵字】工業項目;建設;管理

一、項目建設階段

在項目建設期,企業最重要的任務是在有關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引導和制約之下,制定科學、合理的項目決策,并根據項目決策的內容進行施工圖設計,初步完成項目的進度安排、預算控制、安全考核等工作。

第一,在項目招商引資時期,企業應該把握這樣的工作思路:抓住企業所在省市發展的戰略關鍵時期,以國家經濟發展的、宏觀規劃為依據,充分利用各個省市的地域優勢、資源優勢、政策優勢和環境優勢,整合和吸引各部分的招商力量和資源,形成以政府部門為引導、以企業引資為主體、各部門參與服務的招商引資工作機制,引進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產業升級和規劃的趨勢,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第二,在項目決策階段,企業應該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和企業自身的項目發展規劃制定項目可行性建議書,并由項目的負責人和企業的領導層共同探討,出具項目可行性報告,并最終決定是否批準項目。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首先應該重視的人力資源的管理和規劃,因為決定項目能否取得成功的最關鍵因素是人,項目建設的開始企業應該成立負責項目全過程管理的項目籌措機構,籌措機構應該由項目建設的專家、項目所需工藝的專家、經濟學專家、法律專家負責,專家們共同負責和維護項目的建設制度,保證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I措機構應該對每一個崗位進行細致的權責說明,注重每一個環節,建立危機預警機制,為項目建設走上正軌提供組織上、制度上和人員上的保證。其次,企業在項目決策階段應該重視各個方案的比較工作,在進行項目可行性比較時,企業應該從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可行性以及項目總體來考察,重點關注項目的建設地點、所選項目具備的功能、項目所需工藝和設備以及對國民經濟發展是否有促進作用等等,與此同時企業還要關注項目帶來的現金流量、投資報酬率和動態回收期,最終選擇出經濟、高效、可行的項目方案。

第三,在項目的招標階段,企業應該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投資招標的要求,選擇合理的施工單位和原料供應單位。招標階段的項目管理應該重視一下兩點的工作:首先,在招標方式上,企業可以選擇分階段招標和分階段確認的方式進行招標,這種招標方式能夠形成良性競爭機制,只有在上一階段項目實施階段發揮實力、高效快速、信譽良好,才能在下一階段的項目招標中獲得競爭優勢,同時也做到了國家和法律對招標實質的要求---公正、公平、競爭,企業采取動態、同時的設計、施工和驗收的項目實施方式,能夠保證企業快速、高效的完成項目建設,節省企業的時間成本和資源成本。其次,項目施工能夠取得成功離不開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良好配合,為了實現雙方的良好合作,企業有必要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建立契約,就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等內容進行協商并簽訂合同。經濟專家和法律專家在合同簽訂之前,應該就通用的規范條款中容易產生誤解和爭議的條款進行事前風險分析,并編制風險控制方案,力求使契約實現權力義務對等、風險收益相當。

第四,項目施工階段,企業將管理的重點放在對參建單位施工人員素質的監控上。建設單位應該按照簽訂合同的要求選拔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設計人員、監理人員和施工人員,企業應該對項目施工參建單位的總監和經理以及施工現場人員的資質實施重點控制,如果發現在施工現場有不合格、不達標的施工人員,企業應該按照合同要求不合格施工人員退離施工現場,企業有權利要求參建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規范,向參建單位強調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并為了保障項目建設的質量而要求參建單位對施工人員進行培訓和再教育。另外,在項目建設的過程中,企業應該重視風險管理,總的來說,項目風險可以劃分為技術風險和非技術風險。由設計、施工和建造等技術層面問題引發的風險屬于技術風險,而由于政府政策、法律法規、合同糾紛和人員素質引起的風險屬于非技術風險。企業風險管理者應當時刻警惕和防范風險,及時識別出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設計風險應對策略,再次進行風險的監視、評估和控制,定期形成風險評估報告,使風險因素全過程、全方位得到控制。

第五,在項目竣工階段,企業應該重視項目的驗收工作。項目完工驗收時,項目單位應該組織驗收活動,并由設計單位支持活動,并組織施工單位和運營階段的經理人員參加,設計人員應該對項目工程是否達到了原設計所要求達到的功能出具項目驗收報告,形成項目工程質量驗收和功能驗收病重的驗收格局。此外,在項目的建設期間,項目的設計人員應該將項目流程和備選設備等內容交代給項目經營管理人員,設備廠方應該就設備的參數和在項目工藝運行中應該注重的事項交代給項目經營管理人員,避免設計和運行出現分差,保障項目建設的質量。

二、項目運營階段

首先,企業應該在項目建設完成后重視評價工作。在項目決策時指定的項目建設目標是否得到實現;項目在設計、施工、材料采購、資金周轉和竣工驗收情況如何進行評價;通過計算凈現金流量、凈資產收益率、項目的動態回收期對項目的盈利性和流動性進行評價;對項目在建設和運營的過程中對社會環境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從項目運營中的組織管理績效和科技進步情況評價項目是否是可持續發展項目。項目評價一般在項目竣工并達產后3年開始,并形成項目建設后評價報告。

其次,企業應該為項目安全運營創造條件,企業應該設置組織結構框架合理、管理流程科學有序的管理模式,并為項目的安全運營培養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的隊伍,并能夠持續地生產滿足客戶需求的產品,另外,企業應該從組織文化層面來培育企業正確的運營理念,實現項目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一般來說,在項目達產后2-5年是構建企業文化精神的最好時機,并能夠實現企業的安全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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