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意見書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1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市市區內的單建人防工程項目、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項目、結合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的人防工程項目以及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需要項目(以上四類工程統稱人防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第三條市民防局工程管理與建設處(以下簡稱工程處)受市民防局的委托,依法負責市區范圍內人防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市民防局行政執法支隊配合。

第四條市民防局委托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市質監站)負責人防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監管和質量監督工作。人防工程建設單位在申報工程竣工驗收前,須提供市質監站出具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五條人防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會同監理和施工單位,自查承建的人防工程是否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如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建設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民防(人防)主管部門提交人防工程竣工報告,并報齊“人防工程竣工驗收須知”中規定的竣工驗收資料,申請竣工驗收。工程處接到人防工程建設單位遞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應及時檢查是否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并書面告知建設單位竣工驗收日期。

人防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工程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工程設備、設施(特別是防護設備)均已調試到位;

(二)完成人防工程平戰轉換預案編制;

(三)有完整的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四)有監理、勘察、設計、施工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六)有質監站出具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七)提供合法有效的人防工程建筑面積資料或證明。

第六條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專家應從市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專家庫中按建筑(防護)、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等五個專業分別隨機抽取一位,如抽取的專家隸屬該工程監理單位的,則重新抽取。

第七條人防工程竣工驗收時,按專業分工,以專家庫抽取的專家為組長,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按不同專業分成五組,受組長領導,進行資料查閱和工程實體查驗。

第八條人防工程竣工驗收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情況、自檢情況及竣工情況,出示竣工資料;

(二)工程總監理工程師通報監理過程中的主要內容,發表竣工驗收意見;

(三)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各方實地查驗工程質量情況和工程使用功能實驗,并逐一檢查工程資料是否齊全完整;

(四)工程處根據參加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的各方在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下發竣工驗收意見書

(五)建設單位根據竣工驗收意見書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到位后,申請復驗。

民防(人防)主管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中有違反人防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應立即責令停止使用,并應在15個工作日內,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九條人防工程竣工驗收中,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案,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確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可提請工程處調查處理。

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2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驗收

根據建設部的[2000] 142號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及建設部令第78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由核驗制改為備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竣工驗收的工程進行質量等級核定,改為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單位和有關專家組成驗收組對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通過辦理備案手續得到確認。但在實際竣工驗收過程中,有些現場工程師還不了解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內容,不熟悉《暫行規定》及《暫行辦法》,不清楚施工單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單位提供的質量評估報告的內容,因此,很有必要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1. 工程驗收人員應遵循的幾個原則

每項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進行丈量、驗收。為工程決算提供第一手資料。作為一名合格的驗收人員,驗收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不徇私情,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合理公正的驗收。要多用數據說話,能用尺子量的盡量用尺子丈量,盡量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

(2)驗收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對所驗工程要會用計算公式,做到合理計量,為臼后結算提供準確明了的計量依據。

(3)盡量多走驗收少走簽證。對于~ 些驗收時看不到的地基、拆卸等隱蔽工程,只能通過簽證結算。驗收時通過采取一定的方式對所謂的隱蔽工程盡量通過現場驗收獲得數據,以便將來定額結算。

(4)驗收員驗收時要多走細查、不厭其煩。對于一些零星、瑣碎的工程要多走細查、盡可能逐項查看,盡力做到丈量數據的準確性。對于不按圖紙要求施工的工程,要責令施工方返工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驗收。

2. 竣工驗收階段施工單位及協助建設單位的職責

組織和整理工程技術資料,并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要求監理對工程質量進行評估,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報告及工程竣工報驗單上簽署意見,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除此之外,在竣工驗收階段協助建設單位也應該積極地配合工作,需要做的工作是:就竣工驗收的程序和內容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及咨詢,協助建設單位制訂竣工驗收方案、確定驗收組成員名單及竣工驗收程序;協助取得城鄉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的認可文件或準用文件;協助通知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助組織竣工驗收;記錄、歸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與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等情況的匯總材料;協助審閱上述各參與方的工程檔案資料;協助組織實地工程質量查驗;協助建設單位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管理環節等方面做出全面評價,協調各方意見,起草竣工驗收意見;協助建設單位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3. 竣工驗收程序

3.1工程竣工之后,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分別書面匯報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狀況、工程合同履約情況以及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具體到房屋建設,在工程竣工后應做到八點:

(1)辦理雨污水管道接納手續。

(2)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委托具有資質的測繪勘察機構進行項目的測繪,根據項目所在地規劃局要求的出圖比例出具項目竣工地形圖;領取并填寫建設工程規劃、用地竣工驗收申請表,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資料,到項目所在地規劃局規劃管理科辦理規劃驗收手續,規劃管理科到現場驗收合格后出具建設項目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3)建設工程綠化驗收:根據規劃要求的綠化率并按綠化施工圖施工完成后,邀請項目所在地市政綠化管理處工作人員查看現場,確認綠化種植滿足要求后出具單項專業驗收證明。

(4)建設工程環衛驗收:根據規劃要求建設垃圾房后,邀請項目所在地市政綠化管理處工作人員查看現場,確認垃圾收集房建設滿足要求后,出具單項專業驗收證明。

(5)建設工程城管驗收:邀請項目所在地城市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查看現場建筑垃圾清理情況及戶外廣告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確認合格后出具單項專業驗收證明。

(6)建設消防驗收:配合工程部及檢測人員,現場進行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檢測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辦理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7)建設工程環保驗收:到項目所在地環保局窗口領取并填寫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預驗收卡,準備雨污水接納申請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審批意見提供給環保局,邀請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查看,驗收合格后出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預驗收卡。

(8)建設工程文檔驗收:辦理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意見書,至項目所在地文檔中心領取并填寫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申請表,并準備以下資料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供的資料經文檔中心驗收合格后,出具建設項目竣工檔案驗收意見書,辦理建設工程檔案接受證明書,領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3

XXXXXX工程資料清理,從2021年1月22日,接到工作安排后,聯系分公司開始進行資料梳理。該工程資料由分公司主導,公司工程部監督、指導,共計清理資料約9737份,整理為一套。其中竣工圖 30份,綜合資料1345份,單位工程資料8362份。清理情況如下:

該工程總計98棟,其中老三期XXXXXX(88棟),新三期XXXXXX(10棟)。已竣工驗收93棟(XXXXXX負責10棟全部竣工,XXXXXX負責88棟竣工83棟),未竣工驗收5棟,分別為老三期1338、1339、1180、1181、1182棟。

該工程資料已移交XXXXXX檔案館:XXXXXX老三期35棟(1303~1337),剩余53棟尚未交檔案館。XXXXXX10棟未交檔案館。公司檔案室全部未交。

現分公司僅對老三期88棟資料進行整理,并形成了臺賬。XXXXXX(老三期)臺賬共分三類,明細如下:

1、竣工圖(建筑、結構):85棟齊全并已裝訂,2棟齊全但尚未裝訂(1323、1324棟),1棟無竣工圖(1347棟);詳見附件一。

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4

關鍵詞:工程檔案;特殊載體

1 前言

目前,工程建設單位比較注重紙質檔案的收集,大都有一套比較完善的制度,收集得比較齊全,整理得也比較規范。伴隨現代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與工程建設管理手段的改進,工程建設檔案大家庭中出現了一些新的成員,主要有電子檔案、聲像檔案與實物檔案。這些檔案以各自特殊的形式,從特定角度記錄工程建設實況,有著與眾不同的利用價值。可惜的是,對這些特殊載體的檔案,人們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其形成與積累沒有制度保障,已經自發形成的也大都沒有接收進檔案部門統一管理,處于自生自滅狀態。在大力加強檔案資源建設的今天,我們應當盡快改變這種狀況。

2 建設工程電子檔案

建設工程電子檔案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工程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活動中形成的,經過鑒定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電子文件,以及這些文件運行所需的系統軟件、支持軟件和應用軟件。

計算機與網絡在建設領域的推廣、普及,使得建設工程電子文件的種類與數量越來越多。就一般建筑安裝工程來說,建設單位應當收集的電子文件主要有:

a.工程準備階段文件。包括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申請及批復、計劃任務書、建設用地申請及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城鎮國有土地批復、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開發建設履約保證書、建筑拆遷文件、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勘察報告、地震調查、地形測量和撥地測量成果報告、環境影響報告及批復等,工程招投標文件、工程承發包合同、工程放線驗線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審批文件等。

b.工程設計文件。包括設計任務書、建筑設計方案及專家評審意見、CAD設計文件、設計方案審查意見、設計方案審批意見書、擴初設計、投資概算及專家評審意見、防火審核意見書、初步設計審批意見書、施工圖設計及設計審核意見書等。

c.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現場布置、機械設備、材料計劃、技術交底、開工報告、施工日記、監理日記、分部分項施工及驗收記錄、例會(會議)記錄、重大設備及材料訂購合同、材質報告、實驗資料、工期進度、形象進度報告、晴雨表等。

e.竣工驗收文件。包括工程概況表、消防驗收意見書、防雷檢測資料、環保檢測資料、工程竣工總結、竣工驗收報告、工程檔案驗收結論、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工程質量保修書等。

f.竣工圖。包括總平面布置圖,綜合管網圖,建筑、結構、給排水、采暖通風、空調、消防、電照、電梯、燃氣、裝飾裝修等各專業竣工圖。

對于建設單位來說,上述電子文件有的是本單位形成的,有的是從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收集來的,有的是有關主管部門下達的。為了保證電子文件的完整性,對其它單位提交與批復的文件,建設單位要及時索取相應的電子文件,實在無法收集電子文件時,建設單位應當將這些紙質文件進行掃描,以保證電子檔案的成套性與系統性。

為確保電子檔案的完整齊全,建設工程電子檔案的驗收要納入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的范圍。各建設單位在向城建檔案館報送建設工程紙質竣工檔案時,應同時移交電子檔案。而且移交歸檔的電子檔案應與紙質檔案在內容上及相關說明上保持一致,并相互標識。建設單位對工程電子檔案應制作4套,其中本單位保存兩套,移交當地城建檔案館兩套。在本單位與城建檔案館保存的工程電子檔案,一套封存保管,一套查閱利用。特殊需要的,應多制作一二套,實行異地保存。

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都應當明確本單位工程電子檔案的歸檔范圍。設計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建筑工程方案設計、擴初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成果時,均需提交相應的電子文件。

對于施工單位來說,在施工組織與實施中形成的電子文件,目前應歸檔的主要有:

a.工程施工總體設計與年度計劃;

b.月度形象進度安排;

c.工程實際進度描述與工程量統計;

d.工程質量檢測與分析報告等。

施工單位保護好這些電子文件,對于保證施工連續性,總結施工管理經驗,提高工作效率,考核各部門業績都具有重要作用。

建設單位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對各部門電子文件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要進行監督指導,要將電子文件的形成與歸檔列入有關部門與人員的崗位職責。在接收電子檔案時,要認真進行鑒定、驗收,重點考查以下方面:

a.應歸檔的電子文件是否齊全,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b.電子檔案載體是否適宜永久或長期保存,是否有病毒;

c.相應的軟件是否齊備,借助這些軟件能否準確讀出電子文件。

3 建設工程聲像檔案

現在要求所有建設工程項目都要形成照片檔案,有的項目還要求形成錄像檔案,這些項目主要有:7層以上建筑、總建筑面積1萬m2以上的項目、3萬m2以上的住宅小區、重點人防設施、城市主干道、多孔100m或單孔40m以上橋梁、水利防洪設施等。

照相與錄像主要是用來記錄工程形象面貌和一些特殊場景與活動。前些年聲像設備價格昂貴、技術不易掌握,人們感到為工程拍攝照片與錄像很不方便。近年來,數碼攝像技術日趨成熟,它操作簡便、成像快速、成本低廉,而且照片與錄像資料易于保存,使得建設工程拍照與攝像不再成為難題。

建設工程聲像檔案,是對工程建設過程與面貌的形象記錄,必須緊緊跟蹤工程進展,在不同階段及時做好形成與積累工作。

a.開工前需要拍攝的聲像資料有:原址重要建筑物、植被、自然村落、廠區、街區及周邊狀況原貌;原址及附近紀念碑、塔、亭等文物及古建筑;拆遷實況。

b.基礎工程要形成的聲像資料有:基礎異常情況技術處理,土壤巖樣分析過程;特殊施工的技術工藝現場;建筑物位移、沉降、變形及處理過程。

c.主體工程要形成的聲像資料有:主體設計模型;鋼筋結構、管線等主要隱蔽工程施工情況;砌體、砼灌注、屋面施工;主體結構布局、大型構件安裝過程:防水、保溫、防腐工程的工藝現場;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施工情況;質量事故及處理。

d.其它重要情況有:工程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圖;開工、竣工儀式;施工建設中的重要活動、重大事件: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情況;竣工驗收情況;工程竣工后的整體外觀與立面。

其中,開工前原貌、基礎處理、隱蔽工程、砼灌注、屋面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竣工后新貌為必須形成的聲像檔案資料,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檔案管理機構都要收集歸檔。

聲像檔案資料的歸檔要求:總的說來,移

交歸檔的聲像檔案資料,要能真實全面地反映工程面貌和建設情況,必備內容應當齊全;整理符合有關規范。

具體說來,照片檔案歸檔的數量視工程項目而定,一般不少于30張。其質量要求主要有:

a.照片應當主題明確,畫面清晰完整,色彩還原準確,被攝主體不能有明顯失真變形現象;

b.照片應一律洗印成5時至7時的彩色照片。底片也要――并歸檔,要求底版無磨損、無污染;

c.數碼照片應當盡量使用不低于400萬像素的數碼相機拍攝。

照片檔案的整理:每張照片都要標注說明,而且說明的內容要準確無誤。照片說明的內容有7項:即題名;照片號;底片號;參見號;時間;攝影者;文字說明。其中題名應簡明概括、準確反映照片的基本內容,影像中人物、時間、地點、事由等要素盡可能齊全。參見號是指與本張照片有密切聯系的其他載體檔案的檔號。文字說明應綜合運用事由、時間、地點、人物、背景、攝影者等要素,概括揭示照片影像所反映的全部信息,或僅對題名未及內容作出補充說明。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亦可在此欄表述,例如不是本單位拍攝的,應注明照片版權、來源等。

現在的數碼照片,可以在計算機上進行修改。但作為檔案保存的數碼照片,原則上不要對照片本身進行處理,照片上的原數據,不僅是拍攝時間與光線條件的記錄,還可以起到原始憑證作用。

建設工程錄像資料片長一般要求不少于30分鐘,并要配有相應的文字說明。具體要求:

a.錄像檔案資料應當使用DV攝像機或比DV攝像機拍攝效果更好的機器拍攝;

b.錄像檔案資料應當主題明確,圖像穩定,畫面清晰,色彩真實;

c.錄像帶應當材質完好,沒有變形、斷裂、發霉及磁粉脫落現象。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重視攝影、錄像資料的形成和收集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工程建設重要階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須要有完整的聲像材料歸檔。城建檔案部門要經常深入工地檢查、督促和指導聲像檔案的形成和收集工作。建設、施工單位人力、技術力量不足的,也可委托城建檔案館負責工程攝影與錄像。

對照片與錄像資料的整理與保護,是一種新技術,有一些特殊要求。特別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是科學分類。建設工程聲像檔案資料較多的,可自成一類,其下分設錄音、照片、錄像等屬類;二是選擇存儲載體。照片與錄像資料占據空間大,要求有大容量的存貯介質與數字壓縮技術,要選擇優質光盤存儲聲像資料。檔案室在收集這些數據資料的同時,一定要收集相關的程序文件,以保證對聲音、圖像的還原,滿足各方面利用的需要。

4 建設工程實物檔案

實物檔案是一個泛指概念,它主要區別于紙質檔案、磁性載體檔案(照片、錄音、錄像)。實物檔案這一名詞的提出,可以喚起各單位重視這類檔案的收集。當前許多單位實物檔案散存現象比較嚴重,有的往墻上一掛,有的往櫥柜或抽屜里一塞,時間一長,便蟲蛀或發霉;到打掃衛生時,索性當垃圾扔掉。這種人為的損失和破壞,嚴重影響和危害了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工程建設中要收集的實物檔案,常見的主要有以下幾類:

a.地質科研中采集的實物樣品。

b.工程建設中的設計模型。

c.建設工程所獲榮譽獎勵,如獎杯、獎牌、獎章、錦旗。榮譽證書嚴格意義上不屬于實物檔案,還應歸人紙質檔案的范疇。

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5

第一條  為了加強村莊、集鎮的規劃建設管理,改善村莊和集鎮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境內的村莊和集鎮,都應當制定和實施規劃。

制定和實施村莊、集鎮規劃,及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

第三條  村莊和集鎮建設逐步實行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和以組織村(居)民集資統建的形式進行。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的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地區行政公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轄區內的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鄉級人民政府負責本鄉(鎮)行政區域的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第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村莊和集鎮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查處違法行為。

(二)指導、推動村莊和集鎮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三)負責村莊、集鎮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審批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負責村莊、集鎮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建設許可證。

(五)負責村莊、集鎮建設勘測設計、建筑施工和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

省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村莊、集鎮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統計工作,并對村莊、集鎮規劃設計單位專項工程設計資質進行審定(六)負責建立健全村莊、集鎮規劃與建設的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條  鄉級人民政府在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所轄范圍檢查、督促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工作,依法處理違章建筑。

(二)具體組織所轄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編制、審核、報批和實施。

(三)辦理鄉鎮建設單位和個人在本轄區進行建設的申請、審查工作。

(四)負責本轄區鄉鎮及個人進行建設開工的定點放線和施工質量監督工作。

第二章  村莊和集鎮規劃的編制

第七條  村莊和集鎮規劃布局和空間安排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點。

第八條  編制村莊、集鎮規劃,一般分為村莊、集鎮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建設規劃兩個階段進行。

總體規劃期限一般為10年。建設規劃期限應與總體規劃期限相同,近期建設規劃應為5年。

第九條  編制村莊、集鎮規劃,應當具備勘測、地質、自然資源、歷史、現狀及有關的社會經濟等基礎資料。有關部門應當提供規劃資料。村莊、集鎮規劃的內容、深度和要求、質量標準和定額指標應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三章  村莊和集鎮建設規劃的實施

第十條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公共建筑、生產建筑、基礎設施,必須符合村莊、集鎮規劃。

第十一條  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各項建設用地、必須依法辦理用地手續,不得以建設規劃代替用地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修建住宅,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一)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向鄉級人民政府提出選址定點申請。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非耕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發給選址意見書并劃撥用地。使用耕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鄉(鎮)人民政府,發給選址意見書;申請人持選址意見書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鄉(鎮)人民政府也可到縣土地管理部門統一辦理。

(三)開工前,須持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向鄉級人民政府提出開工申請。由鄉級人民政府對設計、施工條件進行審核后,發給建設許可證,并在現場定點放線后,方可開工。

第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興建鄉(鎮)村企業,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一)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其他批準文件,向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定點。經審查批準,發給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單位或個人持選址意見書,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持選址意見書和用地批準文件,經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后,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開工申請,經批準發給建設許可證后,方可開工。

第十四條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的建設,按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

(一)建設單位提出申請,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給選址意見書。

(二)建設單位持選址意見書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三)建設單位持選址意見書和用地批準文件,經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開工申請,經審查批準發給建設許可證,由鄉級人民政府按照批準的地址和范圍在現場定點放線后,方可開工。

第十五條  選址意見書和建設許可證的內容,不得擅自變更,嚴禁買賣和轉讓。確需變更的,必須經過核發單位審查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取得選址意見書后,一年內未辦完用地手續,或取得建設銀行許可證一年內未開工,又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選址意見書和建設許可證自行失效。

第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鄉人民政府從收到建設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選址意見書和建設許可證之日起20日內必須給予批復。

第十七條  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的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不得影響村莊、集鎮規劃的實施。嚴禁在臨時使用的土地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臨時建設須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發給臨時建設許可證。

臨時用地,須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查同意,發給臨時選址意見書,并向批準建設用地部門申請臨時用地。

第四章  村莊和集鎮建設的設計、施工管理

第十八條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凡建筑跨度,跨徑超過9米,高度超過6米、建筑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鄉(鎮)村企業、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層(含二層)以上的住宅,必須由取得相應的設計、施工資質證書的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也可以選用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行的通用設計圖。

第十九條  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等級證書,到工程所在地的鄉級人民政府辦理審查登記手續,并按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承擔施工任務,接受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從事建筑施工的個體工匠,除承擔房屋修繕外,必須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方可從事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標準以下的建筑施工任務。

第二十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或個人應及時拆除各種臨時工棚,清理平整施工現場。

第五章  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一條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建設的單位,應當繳納村莊、集鎮基礎設施配套費,用于村莊、集鎮配套設施建設。收費標準和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二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鄉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村莊、集鎮的公共設施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公共設施。

第二十三條  村莊和集鎮建設必須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村莊應當搞好路旁、水旁、宅旁、公共建筑物旁的綠化,集鎮應當達到規劃要求的綠化標準。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四條  凡執行《條例》和本辦法成績顯著,同違法行為斗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未按規劃審批程序批準或違反規劃的規定進行建設,造成村、鎮地下管網受損、阻礙道路交通、改變規劃功能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賠償損失。限期拆除或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影響村莊、集鎮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可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處以5至10元的罰款。

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違反規劃規定建住宅的,鄉級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  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或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設計或施工,限期改正,并可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設計資質證書,或超出設計資質證書規定的規模和業務范圍,承擔設計任務的;

(二)未取得施工資質等級證書或未按規定的經營范圍,承擔施工任務的;

(三)不按有關技術規定施工或使用不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構件的;

(四)未按設計圖紙施工或擅自修改設計圖紙的;

(五)擅自出賣、轉讓設計、施工資質證書的,除罰款外并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資質證書。

第二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鄉級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止施工,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責令予以賠償:

(一)損壞村莊、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的;

(二)工程竣工后,逾期不清理施工現場的;

(三)亂堆糞便、垃圾、柴草,破壞村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的。

第二十八條  擅自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的街道、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由鄉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者,可強行拆除,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鄉人民政府執行處罰時應出示《陜西省收繳罰沒財物許可證》,并出具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罰沒財物收據。罰沒財物一律上繳財政,不得截留。

第三十條  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凡違反《條例》和本辦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未設鎮建制的國營農場場部、國營林場場部及其基層居民點的規劃建設管理,分別由國營農場、國營林場主管部門負責,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三條  縣以上國家建設項目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建設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工程竣工意見書范文6

第一條為加強村莊的規劃管理,促進村莊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村莊規劃,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建設,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村莊,是指設有村民委員會的農村村民居住和從事各種生產的聚居點。

本規定所稱村莊規劃,包括村莊總體規劃、村莊建設用地規劃和村莊修建性詳細規劃。

第四條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村莊規劃管理工作并組織實施本規定。

區、縣級市、特定管理區城市規劃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村莊規劃的實施與監督工作。

鎮(街)城市規劃管理所,作為區、縣級市、特定管理區城市規劃部門的下設機構,依照本規定協助實施村莊規劃管理。

農業、計劃、財政、建設、土地、房產、工商、環境保護、衛生、文化、公安、消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

第五條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把村莊規劃的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章村莊規劃的編制與審批

第六條村莊規劃編制的主要內容、技術標準和成果要求,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編制村莊規劃,以村民委員會所轄土地范圍為基本編制單位。

第七條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市村莊規劃編制計劃,并向各區、縣級市、特定管理區下達每年度的村莊規劃編制任務。

第八條村莊總體規劃、村莊建設用地規劃由鎮(街)規劃管理所會同鎮(街)國土所組織編制。村莊修建性詳細規劃由村民委員會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組織編制。

第九條承擔村莊規劃編制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丙級以上城市規劃設計資格證書;非本市規劃設計單位承擔本市村莊規劃編制任務的,應當經本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準。

第十條編制村莊規劃,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村莊規劃應當服從*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鎮總體規劃和市、區、鎮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方針,加強對生態林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蔬菜生產基地的保護,改善農村生態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三)村域范圍內城市規劃確定的城市規劃發展用地,應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落實和深化;城市規劃已確定的公共服務設施以及道路、工程管線、高壓走廊、規劃河涌等基礎設施應當予以具體落實;

(四)村莊規劃建設,應當選擇集中和相對集中方式,合理安排村民住宅、工商企業、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布局,防止建設無序擴散;

(五)村莊規劃建設用地只能用作村民居住、生產及發展經濟用途,不得用作房地產開發經營。

第十一條編制村莊規劃前,應當取得城市規劃部門核發的村莊規劃設計條件。規劃成果報審前,應當在當地公開展示村莊規劃設計方案30日,聽取村民的意見,實現公眾參與。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應當采納。

第十二條位于*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重要地區和城市規劃部門指定的村莊規劃,由鎮政府、區政府初審后,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他地區的村莊規劃,由鎮政府初審后,報區、縣級市或者特定管理區城市規劃部門審批。

城市規劃部門應當自收齊村莊規劃報批資料之日起40日內予以審批。區、縣級市或者特定管理區城市規劃部門審批的村莊規劃應當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根據*市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或者專項規劃以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對村莊規劃進行調整的,應當聽取村民意見,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并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村莊規劃經依法批準或者調整后,應當在當地公布。

第三章村莊規劃的實施管理

第十五條村莊各項建設必須執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制度,保證村莊規劃的實施。

第十六條在農民集體土地上的村莊各項建設,應當依據經批準的村莊規劃進行。對沒有編制村莊規劃或者村莊規劃未被批準的,城市規劃和土地管理部門不予受理該村的各項建設申請。

第十七條在*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應當統一建設農民公寓式住宅。在*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以外鼓勵建設農民公寓式住宅。

第十八條村莊各項建設需要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向城市規劃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預審;

(三)建設用地預審批準后向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四)持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批準文件。農村村民在*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以外建設非公寓式住宅,可以不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預審。

第十九條農村村民進行住宅建設的,應當先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同意后由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規定統一向城市規劃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在番禺區和花都區以外的其他市轄區范圍內,農村村民建設非公寓式住宅的,在村民委員會統一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可以以戶為單位向所在區城市規劃部門申請分解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二十條依照本規定需要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項目,應當由村民委員會持下列資料向城市規劃部門申請:

(一)建設用地申請表;

(二)村民建房申請人家庭及其戶內成員身份證明;

(三)建房申請人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說明。

第二十一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進行非住宅建設項目,應當持下列資料向城市規劃部門申請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一)建設用地申請表;

(二)區或者縣級市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

第二十二條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按以下權限核發:

(一)建設項目在天河、海珠、黃埔、白云、芳村區范圍內的,選址意見書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二)建設項目在番禺、花都區、增城、從化市范圍內的,選址意見書由區或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核發。

城市規劃部門受理建設項目選址申請后,應當在收齊資料之日起40日內核發。

第二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在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后一年內,應當持下列資料向原審批機關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一)建設用地申請表;

(二)1:500實測地形圖;

(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四)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五)村民住宅建設項目,應有建房申請人名單及身份證件;

(六)村莊非住宅建設項目,應有計劃部門批準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城市規劃部門受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后,應當在40日內審批。

第二十四條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必須載明村民委員會名稱和使用人姓名。

農村村民建設非公寓式住宅需要申請分解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由區城市規劃部門按照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所載明的具體使用人名單進行分解核發,同時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并送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建設用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或者需要分解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村莊修建性詳細規劃,并依照本規定第十二條報批。

第二十六條村莊各項建設工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向所在鎮城市規劃管理所申報:

(一)申請人持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身份證明、1:500實測地形圖及建設工程申報表申領規劃設計條件;但已有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的村莊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地段,可直接依照規劃進行建筑設計;

(二)申請人持規劃設計條件或者經批準的村莊修建性詳細規劃、用地紅線圖、相關的專業管理部門意見,建筑設計方案圖和建設工程申報表等資料報審建筑設計方案;但六層及六層以下的建筑工程,申請人可以不報審建筑設計方案;

(三)申請人持建筑施工設計圖和相關的專業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等資料申領建設工程審核書;

(四)申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審核意見書后3日內,應當委托市或者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指定的城市勘測單位辦理現場放線,驗線合格后持建設工程放線測量成果,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設項目,可依照前款(二)、(三)、(四)項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七條城市規劃部門審批農村各項建設工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領規劃設計條件或者報審建筑設計方案的,鎮城市規劃管理所應當在收齊資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初審,市、區或者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意見后10日內審批;但對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設項目,鎮城市規劃管理所應當在5日內完成初審,城市規劃部門應當在5日內審批;

(二)申領建設工程審核書的,鎮城市規劃管理所應當在收齊資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市、區或者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意見后20日內審定施工設計圖、核發建設工程審核書;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設項目,鎮城市規劃管理所應當在10日內完成初審,市、區、縣城市規劃部門應當在10日內審定施工設計圖、核發建設工程審核書;

(三)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市、區或者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應當在建設工程放線、驗線合格后5日內核發;但村民非公寓式住宅建設項目,應當在3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二十八條村莊建設工程位于市屬各區國道、省道、鐵路和規劃寬度40米以上主干道臨路建筑以及市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珠江*河段兩岸、五級以上航道兩岸、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區、一級水源保護區的,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前款規定以外的農村各項建設工程,由區或者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審批。

第二十九條農村村民不得利用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城市居民合作建房。

第三十條村莊各項建設工程竣工后,應當報原審批的城市規劃部門按照下列程序進行規劃驗收:

(一)申請人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有關附圖委托法定的城市勘測單位進行現場測量;

(二)申請人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圖,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測量成果和規劃驗收申報表向鎮城市規劃管理所申請初審;

(三)鎮城市規劃管理所收齊驗收申請資料后,應當在5日內完成初審和現場復核,符合驗收條件的,應當報原審批部門在10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不符合驗收條件的,應當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改正,不予驗收。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在農民集體土地上進行下列違法建設,由所在區、縣級市城市規劃部門或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市城市規劃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一)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

(二)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

(三)臨時建設工程批準的使用期已滿,或者使用期未滿但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需要,城市規劃部門已經作出提前拆除決定而未按期拆除的;

(四)擅自改變建筑物、構筑物使用性質的;

(五)越權審批和其他違法審批建設的;

(六)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建設的。

第三十二條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為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建筑工程設施提供永久時,應當查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沒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的不得供水、供電、供氣。

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房地產權證時,應當查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產權證書刊號規定的房產用途應當與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規定的用途一致。

工商、環境保護、衛生、文化、公安、消防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關執照、許可證時,應當查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或者房地產權證并核對用途。利用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改變城市規劃核定的建筑物、構筑物的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不得辦理有關證照。

第三十三條鎮、街、村及其有關職能部門越權審批和違法審批建設工程的,由上一級城市規劃部門責令改正。因越權審批或者違法審批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對越權審批和違法審批的責任人,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