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環境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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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環境報告

年度環境報告范文1

關鍵詞: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年度報告

我國在追求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造成的環境污染日益嚴峻,據環保部門統計,目前我國環境污染物80%來自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企業在創造財富的同時,也成為污染的主要制造者。在我國眾多的企業中,上市公司在會計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比較規范、透明。本文以安徽省2008年5月前上市的54家公司為樣本,分析其招股說明書及2003-2007年度報告的環境信息披露狀況,挖掘環境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問題,以了解企業對環境問題的立場、態度和行動,為投資者投資決策過程中分析、判斷企業是否可持續經營和政府制定環境政策提供參考。

一、研究方法設計

(一)樣本選取

研究樣本取自1993年8月~2008年5月12日安徽省54家在滬、深兩市A股市場上市的公司(見表1)。據環境保護部2008年6月為進一步細化環保核污染行業分類而制定的《上市公司環境保護核查行業分類管理名錄》,重污染行業包括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建材、采礦、化工 、石化、制藥、輕工、紡織和制革。以此為依據,安徽省54家上市公司中有29家(滬市13家、深市16家)屬于重污染企業。面對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外部壓力,安徽省上市公司在其信息披露文件中有沒有反映環境信息、如何反映的以及反映程度如何是本文研究的問題。

(二)研究方法

主要分析54家樣本公司1993年8月~2008年5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招股說明書(共54份)及51家于2007年前上市的公司在2003年~2007年連續五年的年度報告(共222份)中公開披露的信息,采取統計相關數據、列出圖表進行分析的研究手段,對安徽省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揭示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本研究中樣本公司的招股說明書和年度報告主要來自于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巨潮咨訊網(省略info.省略/)和金融界(省略/)。

二、安徽省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問題研究

(一)招股說明書中的環境信息披露

1.按IPO年度分析:表1統計了樣本公司從1993年8月~2008年5月公司IPO時,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環境信息的公司數量。

數據來源:據1993~2008各樣本公司IPO時招股說明書披露的信息統計所得。

上表中環境信息披露的時段特征如下:

大幅波動階段:1993~1995年3年間,1994年披露比率為100%,1993年和1995年為0。

上升階段:1995~1999年和2002~2007年。此間披露比率在50%~100%之間,呈顯著上升趨勢。

下降階段:1999~2002年和2007~2008年。此間披露比率在33%~67%之間,但沒有0披露現象。

2.按行業分析:從54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披露信息中,總結重污染企業和非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數量特征及重污染企業中各行業的披露特征(見表2)。

樣本公司1993~2008年IPO的重污染企業29家,披露比率90%,非重污染企業25家,披露比率48%。

不同污染程度樣本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比率比較:1993~2008年29家重污染企業IPO時,有26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了環境信息,披露比率達到90%;25家非重污染企業中有12家披露了環境信息,披露比率為48%。重污染樣本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比率明顯高于非重污染企業。

重污染樣本公司不同行業環境信息披露比率比較:在14類重污染行業招股說明書中,火電、化工行業披露比率分別為50%和71%,其他重污染行業披露比率均達到100%。多數重污染行業都披露了環境信息。

3.按內容分析:從各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中,總結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見表3),如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費用、環境成本、環境收益等,分析其規范性及企業對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

各項內容披露比率:54家樣本公司有34家在IPO時的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了環保風險/措施該項內容披露比率最高,達到63%。其后依次是環保核查33%,環保項目投資/收益28%,污染物處理量22%,環境管理體系認證9%,環保處罰4%,排污費2%。

內容披露所屬項目:54家樣本公司有29家在“風險因素及對策”項目中披露環境信息,此項目中的環境信息披露比率為54%。有18家在“募集資金運用” 項目中披露環境信息,此項目中的環境信息披露比率為33%?!鞍l行人情況” 26% ,“經營業績” 9% ,“公司發展規劃” 7% ,“特別風險提示” 4%。

(二)年度報告中的環境信息披露

1.按年度分析:分析從2003年~2007年各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書中披露環境信息的公司數量(見表5),發掘披露環境信息的時段特征。

2003年安徽省共有上市公司36家,在各家披露的年度報告中,有11家提及環境信息,披露家數占上市公司總家數的30.6%,2004年的披露比率達到36.4%,2005年40%,2006年37%,2007年56.9%??梢?該比率隨年度呈明顯的上升趨勢。說明隨時間的發展,披露環境信息的樣本公司逐年增加。

2.按行業分析:分析2003年~2007年各上市公司年度報告,總結重污染企業和非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數量特征及重污染企業中各行業的披露特征。

重污染企業披露特征:2003年,安徽省有上市重污染企業17家,其中有11家在該年度報告中披露了環境信息,披露比率為64.7%;2004年上市重污染企業總計23家,披露比率為65.2%;2005年年度報告中的披露比率為62.5%,2006年為52%,2007年達到75%(見表6.)??梢?考察期間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比率大體呈上升趨勢。

非重污染企業披露特征:2003年,安徽省有19家非重污染企業上市,披露環境信息披露比率為0;2004年上市非重污染企業達到21家,披露比率為4%;2005年年度報告中的披露比率為14%,2006年為19%,2007年達到30%??梢?考察期間非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比率明顯呈上升趨勢。

3.按內容分析:分析2003年~2007年各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分析其規范性及企業對環境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

從披露內容看:

環境費用:從表7可知,排污費是各項環境費用中披露量最高的,2003年有6家樣本公司披露了此項信息,2004年后此項內容披露量逐年增加。綠化費和環保費雖然披露量不高,但也呈逐年增加趨勢。

環境投資: 2003~2006年各年披露環保工程的上市公司2~5家,2007年達到9家。2003年披露節能降耗的樣本公司為5家,2007年達到16家。

環境管理: 2003年和2004年,樣本公司中均沒有披露環境體系認證內容,2005年有1家披露, 2006年和2007年沒有披露。2003~2006年樣本公司中披露環保風險的數量很少,為2~5家;2007年11家披露。

環境收入: 2003~2007年各年披露環保補貼的樣本公司為1~3家。披露節能獎勵的只有2007年的1家。2003~2007年各年披露廢料出售的樣本公司為1~3家。只有1家樣本公司在2007年披露環保收入。

從內容所屬項目看:

環境經濟活動的產生和變化勢必引起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通過會計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這一會計特有的方法和步驟,最終在企業會計報表中加以反映和揭示出來。環境管理控制系統的內容大多是非貨幣非財務的定性信息,一般只在財務報表附注或財務狀況說明書中加以披露和揭示。

環境費用中的排污費、綠化費、環保費都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環境投資中的環保工程在董事會報告和會計報表附注中都有披露,節能降耗的披露則更分散,在董事會報告、會計報表附注和其他項目中都有披露。環境管理中的環境體系認證和環保風險都在董事會報告中披露。環境收入中的環保補貼、節能獎勵、廢料出售、環保收入都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

三、研究結論

研究表明,近年來,安徽省上市公司在年報和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環境信息的越來越多,且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趨于多樣化,但仍存在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環境信息披露是壓力導向型,而非市場導向型

環境信息披露與環境法規時間具有相關性。證監會從1993年6月到1994年底陸續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實施細則(試行)》第1-6號準則,是最早的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規,但沒有明確涉及環境信息披露內容。此時安徽省IPO上市公司,1993年的2家都沒有披露環境信息,其中包括重污染企業“皖能電力”(火電業);1997年1月7日的 “關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一號《招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的通知”中在“風險因素與對策”披露項目中的“行業風險”項下明確規定應披露“環保因素的限制”;此后IPO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比率都在50%~100%之間。2003年國家環??偩窒掳l了 《關于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及《關于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公告》等文件,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內容有了較為具體的規定,2003年以后上市的企業披露的環境信息內容更加全面豐富。

(二)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以重污染企業為主

從招股說明書看,1993~2008年90%的重污染企業IPO時披露了環境信息;而非重污染企業披露比率為48%。從年度報告看,2003~2007年,安徽省上市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比率分別為64.7%、65.2%、62.5%、52%和75%,總體呈上升趨勢;此間非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比率分別為0、4%、14%、19%和30%,總體也呈上升趨勢,但數值明顯低于重污染企業。

(三)環境信息披露的內容以非貨幣信息為主

由于沒有統一披露內容和格式規范,缺少可以遵守的會計準則,在披露的內容上多數企業采取定性描述環境信息為主,如招股說明書和年度報告中出現頻率最高的“環保風險”,屬于非貨幣信息,信息的可比性、實用性較低環,內容過于簡單。定量披露的只是“排污費”、“綠化費”等。并沒有真正披露企業的環境成本、環境投資以及環境費用等內容,因此對于投資者而言信息含量較低,降低了環境信息對于決策的有用性。

(四)沒有重視環境審計的作用

環境審計是對生產、生活活動過程中產生的環境問題的抑制、消除或改善環境而進行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監督、鑒證和評價,使之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一種獨立監督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00)。企業環境審計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環境會計核算信息系統審計,二是環境管理控制信息系統審計。而本文通過對安徽省54家樣本公司的IPO招股說明書及年度報告研究后發現,其都沒有出具環境審計意見。

四、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與環境信息披露有關的法規

由于企業環境信息的披露與環保法規的有一定相關性,因此,建議政府部門加快出臺有關環境信息披露的法規,強制企業重視環境保護,披露環境信息,逐步提高上市公司環境信息的披露水平。特別是由于年度報告對決策具有更重要的意義,要加強年報中環境信息披露的分量,促使企業重視持續經營過程中的環境信息披露。

(二)建立規范環境會計核算與各行業環境信息披露的統一標準

安徽省上市公司對環境事務已愈益重視,自愿在招股說明書和年報中披露公司的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越來越多,但披露內容簡單且不規范。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準則的缺失。建議政府部門在現有法規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環境會計準則、環境會計制度、環境資產與負債的確認與計量具體準則,指導企業將環境對財務影響在年報和招股說明書中做出具體的披露,反映公司實際經營狀況,為可持續發展目標努力,以外部要求的形式促使公司履行公共受托責任。

(三)建立和完善環境審計,重視環境信息披露的質量

環境審計是環境信息披露質量的重要保證。在已頒布實施的審計規范和準則中,均沒有對環境審計的具體規定。應盡快制定我國環境審計規范,及具有可操作性的環境審計工作細則,使環境審計的實務操作規范化,提高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建議政府完善企業環境審計法律依據。提高現有審計人員的素質。用恰當的環境審計方式和方法。這樣才能提高環境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注:基金項目:安徽省高校省級自然科學研究項目KJ2009B100Z)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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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雪,楊智慧.對環境審計定義的再認識[J],審計研究,2004(2):26-30

年度環境報告范文2

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辦法第一條 為強化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導《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17號)目標任務的實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xx〕16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績效評價是指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環境保護部門,對專項資金支持事項進行的綜合評價。

第三條 績效評價的主要依據是《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管部門編制的年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年度方案)等。

第四條 績效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完成情況、專項資金管理、年度方案績效目標設定及完成情況等方面。

第五條 有關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環境保護部門組織本地區相關地市制定本地區本年度水污染防治專項績效目標申報表(見附1),制定本年度實施方案及項目清單(具體要求由環境保護部另行發文),并于每年3月底之前上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

中央財政在下達專項資金時,將分省績效目標連同資金指標文件一起下達地方。

各省份根據確定的中央專項資金規模和績效目標,調整完善年度實施方案及績效目標申報表,并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備案,對績效目標不完善或與資金不匹配的要限時予以修改完善。

第六條 績效評價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由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統一組織、分級實施。

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負責制定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見附2),明確評價標準和原則要求,確定專項及區域績效目標,并組織對各省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負責對地方績效評價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對地方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合規性審查,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環境保護部門編制并提交本地區年度實施方案及區域績效目標,組織實施本地區績效評價工作。

根據需要,績效評價工作可以委托專家、中介機構等第三方參與。

第七條 績效評價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環境保護部門根據本地區相關市(區)報送的上年度績效自評報告,形成本地區上年度績效評價報告,逐項說明評分理由,附帶評分依據,于每年3月底之前將經省政府審核后的評價報告分別報送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

(二)環境保護部負責匯總審核各省份績效評價報告,形成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報財政部。

(三)財政部分配以后年度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將參考環境保護部提供的年度績效評價結果。

第八條 績效評價結果量化為百分制綜合評分,并按照綜合評分分級。綜合評分90分(含)以上的為“優秀”,80(含)至90分的為“良好”,60(含)至80分的為“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九條 績效評價結果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環境保護部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選擇通過政府官方網站、通報、報刊等方式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條 各級財政部門、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下一級政府專項資金預算執行中的績效監控,督促績效目標有效實現。財政部門負責對資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進行監督指導;環境保護部門負責對年度實施方案技術路線、年度實施方案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17號)及水污染防治項目中央儲備庫銜接、項目建設等方面進行監督指導。

第十一條 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將對各省份上報的績效評價報告進行抽查。對于未及時提交績效評價報告或年度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省份,暫停或減少撥付下一年度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對于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省份,給予適當獎勵。

第十二條 各級財政部門、環境保護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在績效評價組織實施工作中,存在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以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 省級財政部門、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加強本地區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的績效評價實施細則,并報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備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實施。

附:

年度環境報告范文3

一、該強制的強制

傳統上,要實現企業對其環境影響負責,政府一般通過立法,限制企業污染物排放或可以采掘的自然資源的量,對不執行者進行懲罰,這種“指令性”方法極大地改進了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的空氣和水的質量。為了保障公司提供環保報告,一些國家已經制定法規,將公司提供環保報告的自愿報告機制上升為公司提供環保報告的法律機制。

我國在2002年6月頒布的《清潔生產促進法》中就要求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污染嚴重企業,在生產經營階段要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2005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下發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程序的規定》,《規定》對“雙超”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做了明確要求和進一步解釋: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布企業名稱、規模,法人代表、企業注冊地址和生產地址,主要原輔材料(包括燃料)消耗情況,主要產品名稱、產量,主要污染物名稱、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濃度和排放總量,應執行的排放標準、規定的總量限額以及排污費繳納情況等?!兑幎ā芬蟾魇 ⒆灾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布“雙超”、“兩有”企業名單,要求這些被列入名單的企業公開其環境信息,以便接受公眾的監督。國家環保總局2006年3月18日開始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也規定,企業在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前的某些新、改、擴建設階段,應由建設單位或企業委托的咨詢機構,采用便于公眾知悉的方式,向公眾公開其有關環境信息。

《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要求污染物超標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規定限額的污染嚴重企業,在生產經營階段要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掇k法》明確了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和范圍即強制超標、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公開四大類環境信息,并不得以保守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同時規定了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方式即屬于強制性公開環境信息的企業,應當在環保部門公布企業名單后30日內,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還規定了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責任,對于不按照規定公開環境信息的行為,企業將被罰款。

二、自愿與強制結合

強制性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有很多局限,是否成功依賴于強有力和及時的執法。在那些國家權力弱、預算有限或技術能力低的國家,很難成功。同時,這些法規的僵化刻板也是個問題。許多公司和決策者認為,標準的政府規章制度不給他們以最有效方式解決環境問題的余地,也不鼓勵比法律中所具體要求的改進更優的做法。經過近30年的發展,國外企業環境信息的公開由最初的強制公開,轉變為強制與自愿公開并存的局面。

由于我國工業水平落后,行業、地區發展極不均衡,各項制度不配套,各種信息公開制度在社會上沒有形成風氣,一些群眾并不了解如何正確對待和運用自己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對公開信息的企業認知和理解水平有限;另外,企業存在恐懼心理,怕上報、怕曝光,環境信息公開還不能像發達國家那樣成為企業的自覺行動,所以,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環境信息公開仍需堅持自愿與強制相結合的原則、指令指導與促進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國家環??偩?003年9月下發的《關于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公告》,就曾對“自愿公開的環境信息”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同年,總局又與世界銀行合作,在部分省、市開展了企業環境行為評價試點工作,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于2005年11月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企業環境行為評價工作的意見》。企業環境行為評價是由環保部門根據企業的環境信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指標,對其環境行為進行綜合評價定級。評價結果通常分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為方便公眾了解和辨識,以綠色、藍色、黃色、紅色和黑色分別進行標示,并向社會公布。目前,對于我國上市企業而言,如被列入環境污染黑名單,其股價必然大跌,嚴重影響其今后融資和開拓市場的能力;對于一般中小企業而言,也可能因被政府出示黃牌警告而面臨經營難以為繼的風險,所以自愿和強制相結合的原則是必要的。

三、健全企業環境信息報告制度

20世紀80年代中期,國外企業環境報告開始出現,主要體現在跨國公司年度報告中的“管理分析與問題討論”部分,沒有單獨列出專項報告。90年代以后,隨著“綠色意識”的日益強化,也對企業信息公開產生了更大的壓力,于是各大公司紛紛在年度報告中增加環境信息部分,有的還單獨編制年度環境報告。經過近30年的發展,國外企業環境信息的公開形式已由最初作為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管理層分析與討論”的組成部分,轉變為公司年度財務報告的獨立部分,進而發展到今天的獨立年度環境報告;公開企業環境信息的行業由最初的環境污染型行業擴展到其他所有行業;企業環境報告的內容由最初的環境影響信息擴展到環境業績和環境會計信息。

當前我國企業以年度報告這種環境信息公開的方式尚未得到充分應用。筆者建議,目前應當鼓勵上市公司利用年報進行環境信息公開。因為,股份經濟在我國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聚集著社會大量資金。而信息則是證券市場發展的基石。通過在年報中公開環境信息,可以使公眾了解企業是否存在環境風險和環境負債,了解環境問題對企業財務報告可能造成的影響,以此決定其資金的流向。而且和其他的公開方式相比,這種方式,覆蓋面廣,影響大,使企業的經營管理策略置身于公眾的監督之下,也有助于促使其采取對環境有益的經營方針,從而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另外,上市公司規模大,具有提供相應信息所需要的資源和能源,這種方式的公開,成本低,又能起到樹立公司形象的良好作用。為此,可以考慮對上市公司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格式進行適當的修訂,可以在財務報告的附注中增加:與環境有關的費用和資本支出、環境負債,受環境政策影響而計提的準備,環保項目所獲得的補貼等。而在年度報告的企業經營情況介紹時,增加關于企業及所在行業面臨的環境問題類型,政府在立法上采取的主要措施,企業所執行的環境方針,實施的環境審計(如ISO14001認證),審計的結果,采納環境方針后的改進,環境保護措施對企業的經營和財務影響,行業的環境標準和企業的執行情況,企業活動對環境的各種影響,企業執行環境法規的符合程度、企業的環境業績和未來的目標等。

四、逐步完善現有的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機制

1.對指標體系進行進一步的科學分化

現有的某些評定指標,如達標排放污染因子等規定得相對籠統,未能充分體現行業的代表性。建議將參評企業按行業進行分類,針對不同的行業引入其特征污染物對企業的達標排放情況進行評判,以促進企業不斷加強污染控制,做到全面、穩定達標排放,并使最終評定結果更趨合理。

2.逐步完善現有的企業環境信息工作機制

信息公開化工作從其本質上講,是一種政府行為。因此,單靠環保部門一家參與,無法體現該項工作的權威性與重要性。為此,應建立“環保部門牽頭,多政府部門參與,紀檢部門監督”的工作機制,以滿足進一步推廣實施該制度的需要,并保證評定結果的公正性。此外,亦可發動人大、政協等部門參與監督。

3.加大輿論宣傳,吸引公眾參與

應與新聞媒體定期溝通,并通過會同新聞單位對參評企業進行檢查、監督、曝光等形式加強宣傳力度,提高企業的環境意識。在報紙、政府網站等可設置群眾信箱,便于群眾信息反饋,真正達到公眾參與的效應。

4.友好企業應率先公開信息

國家環??偩珠_展國家環境友好企業創建工作,目的是樹立一批經濟效益突出、資源合理利用、環境清潔優美、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企業典范。2003年制訂的創建指標體系中,尚未直接提及企業公開環境信息和承擔社會責任問題。在2005年3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創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工作的通知》中,國家環??偩质状我髣摻ㄆ髽I須履行社會責任,并明確要求企業在《創建國家環境友好企業技術報告》編制大綱中說明“企業所采取的環境信息公開措施”,引導和鼓勵創建企業率先自愿公開環境信息,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年度環境報告范文4

關鍵詞:石油企業;環境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1-0188-02

一、石油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背景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與經濟發展奇跡相伴隨的即是中國社會正合乎邏輯地進入了一個深刻的轉型時期。毫無疑問,這種社會轉型推動了生產力的持續發展、綜合國力的快速提升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較大改善;然而,社會轉型也引發了資源配置方式革新、利益整合機制和諧、價值行為取向轉變的漸進趨勢,從而衍生了低碳經濟轉型這一嶄新的經濟發展理念。作為基于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經濟模式,低碳經濟是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的全球性革命,也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進步;低碳經濟本質上強調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能源結構、追求綠色GDP的定位,核心是能源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和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事實上,低碳經濟轉型完全契合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綜合創新與理念,為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實踐操作性詮釋,也是實現中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綠色低碳的能源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已經成為各國政府、各個行業和社會公眾的共識,但化石燃料在未來數十年內仍是最主要的能源。天然氣作為清潔高效的化石能源,戰略地位越來越凸顯。中國更加注重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減少對煤炭的依賴、增加天然氣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重無疑是最為現實的選擇。雖然受到世界經濟增速放緩影響,全球一次能源消費增速下降,但消費總量仍然保持增長,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能源消費繼續保持較快增速。然而,長期以來,中國延續了高耗資源和粗放式經營發展的傳統模式,重發展速度和數量,輕發展效益和質量,對自然資源重開發輕保護。這就要求企業必須更多地披露環境信息,使得社會公眾、企業環境信息內外部使用者能對企業持續發展的經營業績做出評估,同時也為投資者和債權人做出投資、信貸等決策提供重要信息。石油企業屬于典型的資源消耗型產業,也是重污染行業的典型代表,在生產過程中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理應付出更多的成本來減少對環境的破壞,披露采取的環保措施和取得的環保成效。

二、石油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方式

環境信息披露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用于緩解信息不對稱情況的一種溝通方式,通過這種方式,石油企業可以履行其環境責任,環境信息使用者能夠及時了解企業的環保政策及環境績效等情況。目前中國沒有統一的環境披露規范,大多數企業在國家政府的引導下自愿進行環境信息披露,這就決定了環境信息披露方式的多樣性。集合石油企業現實狀況,對外實施環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由以下幾種:

1.在石油企業定期報告中披露環境信息。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的定期報告體系包括月度報告、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考慮年度財務報告的相對綜合性與完整性,石油企業可以通過年度報告披露在上一會計年度內企業對環境資源的利用情況和對環境的治理保護行為。

2.在石油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環境信息。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是企業披露環境信息又一重要方式,事實上,早在2008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強調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內容包括、認真落實節能減排責任,帶頭完成節能減排任務;發展節能產業,開發節能產品,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增加環保投入,改進工藝流程,降低污染物排放,實施清潔生產,堅持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發展道路。同時指出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有條件的企業要定期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公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現狀、規劃和措施,完善社會責任溝通方式和對話機制,及時了解和回應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建議,主動接受利益相關者和社會的監督。因此,石油企業可以通過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反映環境信息的基本內容。

3.在石油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中披露環境信息。早在2006年,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就了《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第三版,國際石油行業環境保護協會(IPIECA)和美國石油學會(API)于2010年聯合了《油氣行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嚴重,低碳經濟轉型觀念的深入,環保意識強且環??冃Ш玫钠髽I為了系統的披露環境信息,開始編制獨立的可持續發展報告。這種披露方式可以更加全面、系統的反映企業的環境信息,較好的發揮企業披露環境信息的作用,滿足環境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借助新聞媒介披露環境信息。石油企業在日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除了定期各類報告,還可以通過所在行業的相關報紙雜志、企業網站及新聞會等形式宣傳企業在環保這一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以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新聞媒介環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優勢在于及時性,可以保證環境信息的實效,相對定期報告、社會責任報告與可持續發展報告而言,全面性方面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三、石油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案例分析

2012年4月6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2011年社會責任報告,這是中國石油2006年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以來連續第六年。本著“客觀、規范、誠信、透明”的原則,報告從可持續的能源供應、負責任的生產運營、重人本的員工發展、促民生的社會貢獻等方面,真實全面反映了2011年中國石油履行經濟責任、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的情況。在有關環境信息披露方面,主要體現在中石油社會責任報告中的負責任的生產運營部分,細化為強化安全環保管理、著力提升運營安全、大力推行綠色發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五個章節。首先提出了對于環境問題的基本理念,即堅持“環保優先、安全第一、質量至上、以人為本”的理念,追求“零傷害、零污染、零事故”的目標,關注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努力在健康、安全、環境與質量管理方面達到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推行安全生產、綠色生產、節約生產,大力倡導生態文明,努力實現能源與環境的和諧;持續完善質量管理,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強化安全環保管理的主要舉措是公司推行健康、安全與環境(Health,Safety & Environment,簡稱“HSE”)一體化管理,通過完善HSE體系、加強HSE監管和考核,不斷提升HSE管理水平。著力提升運營安全方面強調公司發展速度日益加快、業務領域日益拓寬、資產規模日益擴大的過程中,面臨更加嚴峻的安全環保風險;將安全環保工作視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貫穿于生產經營各業務領域和全過程。大力推行綠色發展方面主要強調通過創新節能減排的理念、技術、管理和機制,不斷提高能效和污染減排水平,大力推進十大節能和十大減排工程;切實采取提高能效、循環利用資源、生態修復和減少排放等舉措,努力將生產運營可能給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積極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企業建設。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指出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議題,積極支持中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主動采取措施減碳、固碳,為減緩全球氣候變化作貢獻。綜合看來,中國石油社會責任報告的內容相對比較系統完善,重點是應對環境問題的解決方法,但是對于環境問題產生的后果披露有所欠缺。主要原因在于并沒有現行的環境信息披露規章,導致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規范程度欠佳,這也是低碳經濟轉型期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參考文獻:

[1] 許家林.環境會計:理論與實務的發展與創新[J].會計研究,2009,(10).

年度環境報告范文5

【關鍵詞】環境信息披露 法律法規

近年來,隨著社會公眾環境保護意識的逐步提高,在環保部門和證監會積極推動之下,我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

最早在1997年,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一號 《招股說明書的內容與格式(試行)》中涉及環境信息披露,規定了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在招股說明書正文第五部分應適當提及能源或者交通方面存在的制約、產業政策的限制、環保因素的限制、嚴重依賴有限的自然資源等環境信息相關的風險因素。2002年1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第86條和第88條規定可見證監會開始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要求企業主動、及時披露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相關信息。

2002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強制性要求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在當地主要媒體定期公布污染嚴重企業的名單,并要求列入名單的企業根據環保部門規定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否則承擔違法責任。我國強制性公開環境信息的主要法律依據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2003年6月,《關于對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進行環境保護核查的通知》,本規定要求環保部門對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等十三個重污染行業中申請上市的企業和申請再融資的上市企業,再融資募集資金投資于重污染行業進行全面核查。

2003年9月,《關于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公告》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的進一步落實,對列入名單的重污染行業的企業必須公開的環境信息和自愿公開的環境信息進行了劃分,對公開信息的途徑進行了規定,也鼓勵企業制作年度環境報告。

2005年12月,《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將全國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到了戰略的高度,是指導我國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強調發展循環經濟,鼓勵企業在生產環節節能降耗,實行清潔生產,并要求企業要強化污染預防和全過程控制,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強化對各類廢物的循環利用。

2007年4月 《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為規范環保部門以及企業公開環境信息提供了法律依據。辦法規定企業應當按照自愿公開與強制性公開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并明確提出國家鼓勵企業自愿公開的九類環境信息,以及被列入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名單,企業強制披露的四類環境信息。

2007年8月,《關于進一步規范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境保護核查工作的通知》是對環發[2003]101號文件的進一步執行?!锻ㄖ酚森h保局統一組織開展,對從事火力發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等重污染行業生產經營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的環保核查工作,并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核查意見。

2008年2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進一步完善和加強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制度,將上市公司的環境信息披露分為強制公開和自愿公開兩種形式。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且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重大事件。

2008年5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 鼓勵上市公司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時披露公司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績,并在披露公司年度報告的同時在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公司的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含環境信息)。上市公司也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公司年度社會責任報告中披露或單獨披露《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中提到的九類環境信息等。

2010年7月,《關于進一步嚴格上市環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強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完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機制,上市公司應該及時、完整、準確地披露環境信息、年度環境報告書。

2011年1月,《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要求火電、鋼鐵、水泥等16類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應當年度環境報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況、環境守法、環境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從1997-2012年這十五年間,我國環境保護和環境信息披露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尤其是2011年1月《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南》的頒布,使得國家開始對環境信息披露有了統一的規定,開始明確哪些信息是需要披露的,披露到什么程度,但是依然沒有明確相應的審核程序和獎懲機制,不具有強制性。

總體而言,我國環境保護機制不完善,環境管理體制未完全理順,環境立法無法完全適應當前的經濟形勢需要,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現象較為嚴重。目前我國環境信息披露法律法規的執行存在一個很大的困境,就是缺乏環保部門與證監會的跨部門合作,上述法律法規大部分都是環保部門單方面對上市公司作出披露環境信息的規定,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工作主要是由證監會負責的,但證監會認為環境信息可適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不需要單獨制定環境信息等其他具體信息披露的管理辦法。所以至今都沒有環保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聯合出臺的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規范的文件。

參考文獻

[1]李建發,.我國企業環境報告:現狀、需求與未來[J].會計研究, 2002,(04): 42-50.

年度環境報告范文6

關鍵詞: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現狀 建議

在我國,大部分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引起過度開發、消耗資源甚至污染環境,致使環境惡化程度越來越嚴重。環境會計作為加強環境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日益受到了世界各國的關注,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作為企業環境會計的最基本的問題之一,也受到人們的普遍關注。從我國的現狀來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比較混亂,沒有基本的規范可循,使企業的報表使用者無法獲得相關的環境信息,所以有必要從企業利益相關者的角度環境信息披露的現狀及對策。

一、基于利益相關者分析我國環境信息披露的現狀

(一)企業利益相關者的信息需求

首先企業環境信息披露的目的就是向利益相關者提供有用的環境會計信息。所以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要以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為基礎,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利益相關者就是指獲得公司某種形式的利益或承受公司活動—財務、或環境活動,產生風險的個人和群體。主要有企業內部的經理人員和員工、政府管理部門、投資者、銀行及其他債權人、社會公眾等。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對所需的環境會計信息各有不同,對企業造成的也各異,比如投資者出于對投資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考慮,自然非常關心企業的環境績效會對企業財務上的安全性和盈利能力產生何種影響;政府因為將環境資源通過有償或無償的方式交付企業使用,自然會關注企業的受托責任的執行情況及企業的生產經營與環境法規的一致性。但是企業所提供的信息遠遠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的局限性

據北京大學光華管院王立彥等教授的調查,企業目前環境事項的披露方式主要有五種:(1)包含在年度報告中(36%);(2)內部工作會議記錄(36%);(3)單獨報告(14%);(4)包含在會計報表附注中(9%);(5)包含在董事長的報告中(5%)。從上面調查的結果中可以看出,各個企業對于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方式不一樣,也沒有一種占絕對優勢的披露方式?!皟炔抗ぷ鲿h記錄”和“包含在董事長報告中”這兩種方式作為企業內部年度的一部分,根本無法面向社會大眾,對于企業報表的外部使用者無法獲取信息。對于現行的年度報告提供的信息只能是能以貨幣計量的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而對于一些關于企業環境績效的信息、無法用貨幣計量的信息無法披露,而政府管理部門卻非常關心企業的環境績效,以及由環境問題可能引發的潛在的負債和風險,這些都無法表示出來。企業若采用“單獨報告”的模式,可以滿足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環境信息的要求,但這種模式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如它造成了會計上某些項目在確認、計量上的重復,容易造成報表使用者的困惑,弄不明白企業的資產、負債及費用等到底是多少。此外,在現行的年度會計報告之外,另設一套單獨的報告,會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總之,純粹采用獨立的環境報告在上不劃算,而且又容易造成報表使用者的困惑。最后對于會計報表附注,它僅僅只反映了一部分環境會計信息,無法使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環境信息的全貌。因此對于環境信息的報告模式應當有所改進以滿足不同需求者。

(三)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企業比例偏低,政府機構監管松散

我國政府對于環境信息的披露管理松散,像環保局、證監會等都沒有提出對上市公司在年度報告中必須披露環境信息,像中石油、中石化這些大公司都是環境敏感行業,也沒有主動做這些事。他們在北美上市,報告中還會加一段關于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的話題,但是中文報告里卻未涉及。據統計,各行業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的比例明顯偏低,總體的環境信息披露比例只有34.39%和36.99%,幾個污染行業的披露比例都僅在50%至80%之間,重污染企業的總體披露比例也僅為55.75%和61.60%,顯然與行業特點不符。同時,非重污染行業18.33%和18.48%的披露比例與重污染行業的55.75%和61.60%相差甚遠,如果再考慮綜合類企業中的那些從事重污染行業生產的企業,這一比例的差距將更為懸殊??傮w來說,與發達國家企業相比,我國公布環境報告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寥寥無幾,在公布環境資料方面持低調姿態,公布的環境資料不全面且可比性差,較少有定量的資料,且定性信息不附時期。

(四)缺乏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法規

我國目前尚未制定出和環境會計相關的指導性文件,所以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缺乏可操作性,企業往往各行其事,披露的信息量也相當不足、不全面,而且不規范,相互之間缺乏可比性,遠遠不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可以說,我國現行用于指導企業會計及其報告的法規制度,對于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問題基本上沒有作出什么具體的要求和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企業會選擇低調處理環境會計信息,以減少該類信息披露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企業出于競爭的壓力可能只會披露一些取得較好環境績效的信息,而對企業自身不利的信息經常會只字不提,如此而來環境會計信息使用者就難以獲得真實的環境會計信息,難以對企業環境信息進行對比分析,從而無法對企業的環境績效進行全面的評價,影響其決策。

二、對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提出的幾點建議

在分析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后,結合國外政府和非政府組織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建設方面的成功經驗,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來建立和完善我國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體系。

(一)環境報告應采取主表加附表的模式

由利益相關者對環境會計信息的不同需求可以看出,既要披露環境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同時也要披露企業帶來的環境影響方面的信息。但是不同的信息需求者對信息的側重點是不同的,為了便于他們的閱讀,信息的披露應采取主表加附表的方式,即將第一類可以用貨幣量化的環境會計信息采用非獨立報告的形式包含在現行財務報告中,同時將第一類和第二類不可用貨幣計量的環境會計信息采用獨立報告的形式集中在一張會計報表中,作為三大報表的附表。非獨立的環境報告包含環境成本、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等等,它涉及財務報表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費用支出等等項目,可以分別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中增加一些和環境信息有關的科目來披露有關的環境會計信息;獨立的環境報告作為三張主表的附表,既包括財務信息又包括非財務信息,財務信息可以包括三個項目,一為資產負債表項目,二為利潤表項目,三為現金流量表項目。這三個項目可以根據非獨立的環境會計報告填寫。非財務信息主要有:環境法規的執行情況;企業所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制定的環保政策;環境質量狀況,如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主要質量指標的達標率等。這部分信息可以采用文字敘述方式,也可以采取表格、圖表等形式。采用這樣的模式就可以幫助使用者評估企業的環境措施對其財務狀況的影響,確定企業當前的狀況和未來前景。

(二)加強政府機構對環境信息披露的監督和宣傳

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往往存在不會全面、如實披露對資源環境的責任履行的可能性,而社會公眾要求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具有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貫性。因此,應加強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包括行政管理、監督和專項環境審計。其中,由會計師事務所或國家審計機關進行的專項環境審計,可強化對環境會計的再監督,有助于環境會計的創建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不斷完善。會計事務所或國家審計機關應根據國家有關的環保、法規以及相關的會計法規、制度和準則,對企業環境會計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查與鑒定,以取信于社會公眾,強化國家宏觀調控,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工作。此外,公眾壓力也是企業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重要動因。實施環境會計,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不僅僅是一個會計,還是一個復雜的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因此,從現在開始就要加強全國人民的環保意識,使人們認識到環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以公眾的壓力促使企業自覺進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

(三)盡快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和健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

會計準則是會計工作的標準和準繩,因此制定環境會計和信息披露準則,對于規范和推廣環境會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立法機關和政府職能部門必須在現有環境和會計的法律法規基礎上,制定健全的環境會計準則和制度以及更為具體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準則,使環境會計有法可依,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有統一的標準。像丹麥1995年通過了《綠色帳戶法案》,并要求大約1000家公司年度環境報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第92號專門會計報告對環境成本、環境負債的披露問題做了規定,提供了公司對低范圍損失預計的確認等標準,對上市公司提出了強制性的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我們應該采取的做法是:首先,應完善《會計法》,將環境會計核算、監督列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它的地位和作用,這是將它付諸實施的最強有力的手段。其次,要盡快制定環境會計準則和有關制度。將涉及環境的列入會計要素,擴充報表體系,成為必須披露的內容,防止有關部門和企業的短期行為。最后,設立環境會計制度,即依據會計準則所規定的有關環境原則設計會計制度,使環境會計具有實際可操作性。

綜上所述,環境會計信息是適應社會和的產物,我們應在了解和借鑒國外環境會計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模式,使得環境會計信息披露逐步規范化和制度化。通過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理論與實踐的不斷完善,實現環境資源的損耗和補償的良性循環,實現我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1]魏素艷,西方國家環境信息披露:實踐、特點與啟示,財會通訊(學術版),2005.(7)

[2]肖淑芳、胡偉,我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體系的建設,會計研究,2005.(3)

[3]耿建新、房巧玲,環境會計研究視角的國際比較,會計研究,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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