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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范文1
關鍵詞:經濟法 宏觀調控法 市場規制法
一、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的產生
(一)現實基礎
市場經濟是用價格機制、供求機制和競爭機制等市場機制對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一種經濟運行方式,具有競爭性、趨利性、自發性、平等性和開放性的特點。
它是一個歷史現象,是相對于封建經濟而言的一種經濟形式,是發達商品生產階段的產物。隨著資本主義發展階段的變化,資本主義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也相應地經歷了早期市場經濟體制、近代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三個階段。
國家干預的出現具有必然性,各個國家的不同條件只會影響國家干預經濟的時間、方式及程度,卻不能排除國家干預。國家干預的程度和方式必須隨著市場機制的發展而不斷調整。
(二)理論基礎
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的建立主要源于市場經濟調控理論,其法理基礎是脆弱的。目前法學界普遍從國家干預市場的角度,定位宏觀調控,形成有限干預、適當干預和謹慎干預等不同觀點,這些觀點為宏觀調控立法模式的創立提供了理論學說。
在市場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出現了與時代對應的幾種不同的學說和理論,它們分別是:經濟自由主義;凱恩斯主義;后凱恩斯主義。
二、混合經濟制度中的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
國家調節和市場機制調節的結合,可稱為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場調節,現代市場經濟也可叫“混合經濟制度”。根據市場與國家宏觀調控在各國市場經濟體制中的組合方式,混合經濟又表現為三種具體的市場經濟類型,在這三種經濟類型基礎上產生了三種經濟法類型:
(一)市場主導型經濟的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
絕大多數國家是介于純粹統制經濟和純粹市場經濟這兩種極端模式之間的,英國和美國屬于偏向純粹市場經濟。支配“自由的市場經濟”的原則是:只要能不限制個人的經濟自由,就不允許國家或文化因素去限制這種自由。
市場主導型市場經濟的主要特征是:(1)經濟調節強調多市場、少政府。(2)采用經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3)以穩定增長為經濟調控的目的。(4)宏觀調控的透明度較高,政府、市場和企業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地位與活動,一般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二)社會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
社會市場經濟的基本含義和理想目標就是在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基礎上鼓勵和發展自有競爭的市場經濟,同時通過各種經濟立法和經濟政策等政府干預措施,來防止市場自有競爭可能引起的壟斷、貧富分化和經濟社會的無政府狀態,以便達到經濟的持續、均衡發展,幣值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實現大眾的福利。
社會市場經濟的直接起因是對戰爭期間嚴厲的經濟統治的反感。
聯邦德國之所以把它的市場經濟稱為“社會”市場經濟,是因為德國人認為他們的市場經濟必須具有“社會意識”。他們力圖在個性自有與社會公平、個人積極性與社會平等之間建立平衡,使市場經濟具有“社會意識”。
(三)政府主導型經濟的宏觀調控法與市場規制法
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強調企業與政府的合作,為此建立了二者直接對話和協調的機制,企業在政府調控的直接規范下自主程度相對較低。企業決策既受市場支配,又受政府影響,具有雙重決策參數,而最終決策在長時間內與政府意圖相一致。政策宏觀調控直接指向企業時,實際上開辟了資源配置的另一通道,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作用有所下降。宏觀調控手段側重于經濟計劃和產業政策,追求力度和時間效應,由于存在政府對企業大量隨機監督與指導的緣故,宏觀調控的透明程度較低。政府主導型市場經濟主要代表國家為法國和日本。
三、完善中國宏觀調控與市場規制法律的構想
完善中國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的構想,應該從五個方面出發:
第一,立足國情借鑒西方成功立法經驗。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特殊時期,中國市場經濟的法律化進程更多地表現為對西方相關法律制度的移植。歐美發達國家市場經濟發展經歷了數百年的時間,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也比較完善,如果吸收借鑒這些發達國家的成熟制度,正是研究西方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的意識所在。
第二,制定一部宏觀調控基本法。
第三,按現代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晚上宏觀調控專項法,包括:關于經濟計劃法、關于產業政策法、關于財稅宏觀調控法、關于金融宏觀調控法。
第四,對反壟斷執行機關的構架:反壟斷機構設立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精干高效、權威獨立原則,以及專家化和專業化標準。我國應當設立類似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準司法反壟斷專門機構――“國家公平貿易監督委員會”與“證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相對應。
參考文獻:
[1] 劉翠紅.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研究[J].學周刊, 2011,(24)
[2] 何志鵬.西方國際經濟法研究:重點、方法與立場[J]. 國際經濟法學刊, 2009,(1)
[3] 葉秋華.西方宏觀經濟法與市場規制法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201
作者簡介:
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范文2
長久以來,關于經濟法是不是一個獨立的部門法一直在人們的討論之中,直到2001年其獨立的地位才最終確定。但是經濟法的理論體系還沒有成熟,一直處于發展之中。為了鞏固社會主義經濟改革的成果,規范市場行為,保障經濟運行,建立一套完備科學的經濟法體系是研究經濟法的當務之急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內容。在此,筆者針對我國當下的經濟法體系研究作出如下分析:
一、我國現有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
(一)傳統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
1.北京大學楊紫烜教授所提出來的國家協調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運行需要國家協調;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應該由經濟法調整;經濟本文由收集整理法是調整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一個獨立的法的部門。①楊紫烜教授提出來的國家協調論主要是立足于“管理”這個角度來構建經濟法體系。按照他的觀點,經濟法體系主要由經濟法總論、經濟法主體、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以及社會保障法構成。在這里,除本身就帶有公法“管理性”色彩的宏觀調控法、社會保障法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到在市場管理法這一部分它涵蓋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產品質量法律制度和特別交易監管法律制度,由此可見,楊教授在關注“市場規制”這一部分時也有“宏觀調控”的傾向,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將他的觀點總結為“國家協調論”了。
2.西南政法大學李昌麟教授提出的需要國家干預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法是國家為了客服市場調節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調整需要由國家干預的具有全局性和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②李昌麟教授的經濟法體系主要有五個組成部分。首先是經濟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在這里市場主體規制法律制度不僅包括市場主體的準入機制還包括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其次是市場秩序規制法律制度以及宏觀調控和可持續發展保障法律制度。最后一部分是社會分配調控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各種勞動法律制度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除此之外還將財政法、預算法、稅法囊括其中。
3.人民大學史際春教授提出來的管理協調論或經濟管理與市場運行關系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法是調整以社會公共性為根本特征的經濟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一個部門法。③史際春教授所提出來的經濟法體系主要由四部分構成。首先同樣是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經濟法主體。其次就分為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他的觀點是典型的二分法,即嚴格區分市場規制與宏觀調控,以此為基石構建經濟法體系。
4.中南大學漆多俊教授提出的國家調節論
這種理論認為,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以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④漆多俊教授所提出來的經濟法體系的構建主要分為四個部分,除總論部分外,將經濟法規則分為:市場規制法、國家投資經營法、國家宏觀調控法。其中國家投資經營法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管理法、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國有企業改革法。按照所有制的不同,將具有國有屬性的企業規制法從市場規制和國家宏觀調控中單列出來,是一種極具中國特色的經濟法體系。
(二)全新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
相對于上述經濟法體系,湖北大學鄒愛華教授拋棄了傳統的將經濟法體系一分為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的觀點,以“國家調控市場的具體規則”為分析框架提出了如下全新的經濟法體系:
第一編:總論,包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體系;經濟法的本質、價值和地位;第二編:國家調控市場主體法,包括市場主體設立法;市場主體消滅法;第三編:國家調控市場主體準入法,包括金融市場準入法;專賣專營市場準入法;外貿準入法。第四編:國家調控市場行為法,包括市場主體的積極義務和市場主體的消極義務,簡單地說就是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第五編,國家調控市場結構法,包括國家調整市場主體結構、地區結構、產業結構的規則。第六編:國家調控市場主體經營成果分配法包括國家形成收入的規則國家收入支出的規則、國家收入儲備的規則。
二、傳統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評析
從整體上來看,上述四種傳統理論都把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看成是構建經濟法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但是,當把他們的觀點擺在一起時就很容易發現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各個學者根據不同的認識不同的角度,對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的領域劃分全然不一樣。比如,價格法在國家協調論、需要國家干預論和國家調節論中屬于宏觀調控法,而在管理協調論中屬于市場規制法;對外貿易法在國家協調論和管理協調論中屬于宏觀調控法,而在需要國家干預論中屬于市場規制法;國有資產管理法在國家協調論、需要國家干預論和管理協調論中屬于宏觀調控法,而在國家調節論中不屬于宏觀調控法。這樣一來,就會導致整個經濟法體系邏輯存在很強的可變動性和主觀性。因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需要越來越多的法律規范來調整不斷增加的新的類型的市場主體、市場行為。這個時候難免就會產生很多關于這些新出現的法律規范是歸屬宏觀調控還是市場規制的爭論,當這些爭論最終無法得出統一的結論時,就會影響法律到體系的穩定性和可操作性。
另外,從社會實際層面來看,我們不可否認的是宏觀調控法可以起到市場規制的作用市場規制法可以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比如我們熟知的稅法,按傳統經濟法體系的觀點,它屬于宏觀調控法。但是它可以通過改變市場主體的自主決策和行為方式起到市場規制的作用。而產品質量法本屬于市場規制法,但它里面存在的國家標準又很明顯屬于國家宏觀調控的范圍。再比如市場規制中的反壟斷法,它就可以利用其中的合并審查標準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
由以上分析,上述四種理論雖然從外部結構上看是邏輯清晰合理全面的,但是從內部結構上看則是體系龐雜.其內容雖包羅萬象但是卻缺乏有機聯系甚至于彼此矛盾,無法自圓其說令人難以信服。
三、全新的研究成果評析
相對于傳統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筆者更加傾向于新的經濟法體系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建立經濟法體系有其必要性
1.它可以有效克服以上四種傳統理論的不妥之處
從外部結構上看,鄒愛華教授的上述理論涵蓋市場主體從事市場經濟活動的開始和結束全過程,使得經濟法所調整的國民經濟管理關系和與此有聯系的各類經濟關系形成全方位多環節多層次的有機整體。從內部結構上看,整個總論分論部分協調一致、前后呼應,且各個部分之間不存在相互疊加重復的矛盾構,成了完整嚴密的學科分析框架。從穩定性和變通性來看,由于鄒教授建立經濟法體系的理論是貫穿整個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的,因而,無論是將來的經濟社會發生什么樣的變革,這套理論也足以開放發展,吐故納新。從現行性和超前性來看,這套經濟法體系由現行的經濟法律法規構成,并且結合了國內國外諸多經濟因素,既銜接了當今中國經濟發展的國情又借鑒了國際先進經濟法法治經驗制度,兼具先行性和超前性。
2.它可以更好地區分經濟法與民商法
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構建經濟法體系使得國家作為經濟法永恒的一個主體處于市場經濟活動過程中的超然地位。它發揮著指導、監督、調控的作用。這樣,無論是賦予或收回市場主體資格,使其取得或喪失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還是規范市場主體的行為,國家都充當著裁判者的角色,顯然這就使經濟法和民商法的區分更加容易。
(二)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建立經濟法體系具有可行性
1.從現有基礎理論來看
1992年以來,中國的經濟法理論上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主要提出了以下五種經濟法理論:(1)國家協調論;(2)國家干預論;(3)國家調節論;(4)經濟管理經濟法論;(5)經濟管理和市場運行經濟法論。分析以上五個論點,我們可以看出其實無論哪種經濟法基礎理論,其核心都離不開國家干預或者說是國家宏觀調控。因而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來建立經濟法體系有其廣泛穩定的理論基礎。
2.從經濟法調整對象來看
就目前而言,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什么,學界眾說紛紜,楊紫烜等學者認為主要包括“企業組織管理關系、市場管理關系、宏觀調控關系、社會保障關系”幾種。而劉大洪、呂忠梅等學者則將其概括為市場規制關系和國家宏觀調控關系。但是,無論它們怎么劃分,都無可避免地陷入界限混亂的狀態。可是,我們注意到,在討論經濟法調整的特定經濟關系之前,學者們卻有這樣一個共同的認識:這個特定經濟關系發生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因而,從經濟法調整對象或者說調整的經濟關系來看,以國家調控市場的規則理論建立經濟法體系有其可行性。
3.從經濟法的基本屬性來看
經濟法的本質屬性和核心問題就是國家運用法律手段通過對國民經濟活動的宏觀調控、組織和管理來促進生產力的發展,繁榮經濟,提高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那么,從這個角度上講,國家在經濟法主體結構中的地位,就像是行政法中行政主體一樣,是個核心常量。所以,我們將國家這一主體從經濟法中獨立出來,依照它對市場主體的存在、進入、退出、行為、成果分配等過程的規制為線索建立經濟法體系具有極強的可行性。
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范文3
【關鍵詞】次級債危機金融危機房地產業宏觀調控
一、中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對住房消費、住房投資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傳統認識
傳統理論將居民購房活動主要區分為住房消費與住房投資兩大類。二者的區別在于,前者購買的住房用于自己家庭居住,后者購買的住房并非用于自己家庭居住,而是為了出租以獲得租金,或者等待住房價格上漲將其出售,以期從資產價格的上漲中獲利。至于住房投機,它是與住房投資既有區別,又緊密相關的活動。雖然在學理層面上存在將二者清晰厘定的可能性,但正如徐滇慶所言,“在現實操作層面上對住房投資與住房投機進行區分是很困難的,很難在二者之間劃出清晰的界限,在一定條件下正常的投資也許很快就轉變為投機行為?!薄病骋驗楸疚闹饕懻摲康禺a業宏觀調控,宏觀調控顯然屬于現實操作層面,所以本文并未將住房投機單獨作為一類活動與住房消費和住房投資相并列來進行考察,而是將其置于廣義的住房投資的范疇之內。
中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特別是2005年以來的本輪房地產業宏觀調控高度重視住房消費與住房投資,尤其突出地表現為對二者的區別對待?!肮膭钕M,抑制投資”成為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基本原則之一。一系列影響重大的房地產業宏觀調控政策,如“舊國八條”、“新國八條”和“國六條”等為此做了最好的診釋。同樣是居民購房行為,卻因購房目的不同而被區別對待。消費與投資之分,就像中國歷史上的“華夏與夷狄之分”一樣,被反復強調。住房消費如同“華夏”,不僅在房地產業宏觀調控中受到政策的支持和鼓勵,而且在道德層面上也占據優勢地位;相反,住房投資如同“夷狄”,不僅在房地產業宏觀調控中受到政策的抑制和區別對待,而且在道德層面上也往往被置于受歧視的地位。抑制住房投資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在傳統理論看來,住房投資與信貸危機,乃至整個金融危機或經濟危機有著某種天然聯系;而住房消費似乎具備某種“抗體”,其引發信貸危機,乃至金融危機或經濟危機的風險卻很小。
二、美國次級債危機從現實層面對中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理論基礎的沖擊
美國次級債危機是一起典型的由住房消費引起的信貸危機和金融危機。這起危機從現實層面沖擊了中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引發人們重新認識住房消費、住房投資與金融危機之間的關系。
在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放貸機構根據借款人信用高低,對其進行區別對待,從而形成兩個層次的市場,即“優惠級”(Prime)抵押貸款市場和“次級”抵押貸款市場。信用低的人申請不到優惠級抵押貸款,只能在次級市場上尋求貸款。兩個層次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服務對象均為貸款購房者,但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的貸款利率通常比優惠級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高出2%-3%。因為次級抵押貸款市場為那些受到歧視或者不符合優惠級抵押貸款市場標準的借款者提供按揭服務,所以在少數族裔高度集中和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很受歡迎。由于次級抵押貸款利率通常比優惠級抵押貸款利率高,因而次級抵押貸款對放貸機構來說是一項高回報業務,所以該業務受到放貸機構的有力推動。另外,美聯儲實施的低利率政策和美國住宅價格的持續上升,也引起美國居民購房熱情不斷升溫。
在次級抵押貸款業務推出的最初10年里,該業務取得了顯著效果。1994-2006年,美國的住房自有率從64%上升到69%,超過900萬的家庭在這一期間擁有了自己的住房,這很大部分歸功于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在利用次級住房抵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中,一半以上是少數族裔,其中大部分是低收人者,這些居民由于信用記錄較差或付不起首付而無法取得優惠級抵押貸款。次級抵押貸款為這些低收人者提供了選擇權,通過次級抵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主要是為了自己家庭居住,而非為了投資牟利。按照傳統理論對居民購房行為的分類,這些購房活動顯然絕大部分屬于住房消費,而非住房投資。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為了避免經濟過熱,防止通貨膨脹,阻止資本外流,控制美元跌勢,美聯儲連續17次加息,將聯邦基金利率從1%提升至5.25%。加息從兩個方面影響到房地產業:其一,由于大部分次級住房抵押貸款采取可調整利率形式,隨著美聯儲17次上調利率,次級住房抵押貸款的還款利率越來越高,借款者的還貸壓力越來越大;其二,美聯儲17次上調利率直接導致美國房價下挫,房地產交易也從此由火熱轉向低迷。債務負擔的增加與住房價格的下跌交相作用于美國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引起了越來越嚴重的信貸危機。
在辦理次級住房抵押貸款時,放款機構和借款者都認為,如果出現還貸困難,借款人可以出售所購住房或者進行抵押再融資。但事實上,由于美聯儲連續17次加息,住房市場持續降溫,借款人很難將自己的住房賣出,即使能夠賣出,住房的價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償還剩余貸款的程度。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會出現逾期還款和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案例。案例一旦大幅增加,必然引起對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悲觀預期,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就會發生嚴重震蕩,并沖擊貸款市場的資金鏈,進而波及整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與此同時,房地產市場價格也會因為住房所有者止損的心理而繼續下降。兩重因素的疊加形成惡性循環,加劇了次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危機的嚴重程度,這便是美國次級債危機。在危機的初始階段,危及僅僅存在于美國次級住房抵押貨款市場上。但是,隨著美國次級債危機的逐步加劇,市場預期更加悲觀,住房價格進一步下跌,優惠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也受到沖擊。隨著次級債危機中住房價格的一跌再跌,越來越多優惠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的借款者發現,他們購買的住房市值已經低于住房抵押貸款的本息,于是即使在優惠級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逾期還款和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案例,美國次級債危機波及到了整個抵押貸款市場。不僅如此,銀行的信貸危機很快波及到了以住房抵押貸款為發行基礎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市場,進而影響到了整個證券市場,最終釀成了一場深刻影響美國經濟的金融危機。
反思美國次級債危機可以發現,引發本次危機的恰恰是住房消費,而不是住房投資。次級住房抵押貸款的借款者絕大多數是那些少數族裔和低收人者,這些弱勢群體通過次級住房抵押貸款來購買住房,用于自己居住,而非用于投資。作為一個典型案例,美國次級債危機從現實層面對傳統理論中關于住房消費、住房投資與金融危機關系的認識產生了重大沖擊,即不僅住房投資能夠引發金融危機,住房消費同樣也能夠引發金融危機。
三、對住房消費和住房投資的重新解讀從理論層面修正了傳統認識
美國次級債危機沖擊了中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顛覆了人們對于住房消費、住房投資與金融危機關系的傳統認識。而這種傳統認識追根溯源是基于傳統理論對于居民購房性質的分類,即對住房消費與住房投資的認識。
本文認為,從經濟學理論層面而言,對居民購房性質的研究至少存在三種分析視角:其一,基于國民經濟帳戶體系(SNA)的分析視角;其二,基于需求目的的分析視角;其三,基于虛擬經濟理論的分析視角。在不同分析視角下,對于居民購房性質,或者說對于何謂住房消費、何謂住房投資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每一種結論都建立于自己獨特的分析視角之下,亦即只有基于各自獨特的分析視角,才能找到其結論的合理性。對住房消費與住房投資在多重視角下的重新解讀,從理論層面修正了傳統認識,為重新審視住房消費、住房投資與金融危機的關系,以及重建我國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奠定了根基。
(一)基于國民經濟帳戶體系分析視角下的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
國民經濟帳戶體系是當代最主要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被所有發達國家和眾多發展中國家所采用。國內生產總值的核算是SNA最主要的內容之一,GDP由消費、投資、政府支出和出口四部分組成?;赟NA的分析視角,在新房市場上,居民購買的住房無論是用于自己居住,還是為了出租以獲得租金,或者等待住房價格上漲將其出售,以期從資產價格的上漲中獲利,都屬于投資活動。
SNA之所以如此設計統計口徑是基于商品住房的特殊屬性。GDP用來衡量給定時期內一個經濟體生產的所有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對于普通消費品而言,人們會在一個給定時期內購買它,并在該時期或比該時期稍長的一個時期里消費掉它,因而購買這些商品的支出被歸為當期消費。但住宅與普通商品不同,它是最典型的耐用品,使用壽命長久,可以在相當長的時間里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持續的服務流。雖然住房服務的消費可以綿延很久,但對住房的購買支付卻是在某個相對短的時期內進行,住房的購買行為和消費行為在時間跨度上存在極大背離。對于GDP及組成GDP的消費、投資等流量指標來說,這種背離會給統計工作帶來嚴重偏差。如果將購買住房的支出計人當期消費,無疑極大地高估了當期的消費支出,于是在SNA中,僅僅將住房服務視作消費品,將房租計人消費??梢?,如果基于SNA分析視角,在新房市場上購買住宅,無論是用于自己家庭居住還是用于其他用途,都屬于投資活動。而享受住宅提供的住房服務,并為此支付房租的行為屬于消費活動。同時,GDP僅僅衡量現期生產的所有產品和服務的價值,非現期生產的產品和服務,即舊貨的購買并不計人當期GDP,因為舊貨的交易反映了一種資產的轉移,并不是經濟價值的增加,因此舊貨的交易并不包括在當期GDP中。所以,居民在二手房市場上購買住房,無論用于自己家庭居住,還是用于其他用途,不在SNA的考察范圍之內,所以居民在二手房市場上的購房活動既不是住房投資,也不是住房消費。
(二)基于需求目的分析視角下的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
顯然,傳統理論對于住房消費與住房投資的認識絕非基于SNA分析視角,而是基于需求目的分析視角。在需求目的分析視角下,研究者根據居民的購房目的來界定住房消費與住房投資。他們認為吃、穿、住、行是人的基本消費集合,是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必備前提。滿足居住需求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租住他人住房;一種是購買用于自己家庭居住的住房。由于居住需求是人類的基本消費需求,而購買用于自己家庭居住的住房是滿足這種基本消費需求的一種方式,于是一些學者就得出居民購買用于自己家庭居住的住房的行為屬于消費活動,而被購買的住房屬于消費品的結論。同理,基于需求目的分析視角,居民購買住房,如果不是用于自己家庭居住,而是為了出租以獲得租金,或者等待住房價格上漲將其出售,以期從資產價格的上漲中獲利,那么這種購房活動與購買工業、商業或辦公等非住宅房地產的行為一樣,屬于投資活動。從需求目的分析視角對住房投資和住房消費的界定,是通過分析商品用途來判斷其被購買的行為屬于投資活動還是消費活動。這一分析方法在理論研究和日常思維中被普遍使用,獲得人們廣泛認同,以商品用途來區分投資品和消費品不僅在實踐中被廣泛應用,而且在概念的劃分上也做到了邏輯自洽。然而,使用這種方法來分析商品住房及購房活動的性質時,研究者必須考慮到商品住房有別于普通消費品的特殊性。
許多學者把居民購買的用于自己家庭居住的住房看作是消費品,但他們卻忽略了其有別于其他普通消費品的特殊性,而試圖用研究普通商品價格形成與波動
的方法來研究商品住房的價格形成與波動,即試圖僅僅使用實際經濟因素如人口數量、居民收人水平、就業率等指標來解釋和預測住宅價格的周期性波動,這就忽略了商品住房具有的有別于普通消費品的虛擬資產屬性,采用這樣的方法做出的預測往往是失敗的。Quigley的研究證明了這一點,他使用1986-1994年美國41個大城市的截面數據,根據居民收人、家庭數量、人口數量、就業量、每年房屋建造許可和開工數量、空置率等實際經濟變量及商品住房價格滯后變量對商品住房價格進行回歸分析。結果表明,這些解釋變量對商品住房價格雖然具有一定的解釋能力,但是,難以預測價格變動的拐點,即使是預測最準確的模型錯誤率也高達52.73%.這是因為隨著商品住房虛擬資產屬性的日益增強,其價格波動越來越受到貨幣和資本市場等虛擬經濟領域因素的影響,而實際經濟因素對商品住房市場的影響在逐步減弱。事實上,馬克思早在19世紀下半葉就認識到了房價的特殊性,他指出“房價只由購買欲和支付能力決定,而與一般生產價格或產品價值所決定的價格無關”。
由此可見,雖然可以基于需求目的分析視角合乎邏輯地區分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但是該結論僅僅在這一獨特視角下才能成立,而超越這一視角,推廣到更為廣闊的范圍中,這一結論便失去其合理性。如上所述,研究者不能突破這一獨
特視角,在更為廣闊的范圍內理解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的涵義。因為住房消費與一般意義上的消費行為大不相同,集中體現在商品住房不同于普通消費品,其價格的形成與變動遵循著不同于普通消費品的特有邏輯。傳統理論對于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的認識基于需求目的分析視角之下。所以,傳統理論中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的涵義僅僅在這一獨特視角之下才具有合理性,即僅僅在“住房是用于自己家庭居住還是用于其他用途”這一意義上具有合理性。但是,在這一視角下,我們并不能找到住房投資與金融危機的關聯性,也同樣找不到住房消費對于金融危機存在“免疫力”的絲毫證據。
正如下文所述,金融危機往往是由虛擬資產價格的強波動性引發的,從虛擬經濟分析視角來看,商品住房具有虛擬資產屬性,其價格具有強波動性。正是房價的強波動性,才是房地產容易引發金融危機的主要因素。從虛擬經濟分析視角看,傳統意義上的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并無二致,二者均具有投資活動屬性。
(三)基于虛擬經濟視角的住房投資與住房消費
從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后開始,我國部分學者開始研究虛擬經濟現象,這一研究很快得到社會承認。2002年10月,“虛擬經濟”一詞被寫人了十六大報告。虛擬經濟研究對于深化關于房地產屬性的認識意義重大。雖然對于什么是虛擬經濟和虛擬資產尚未達成一致定義,但是人們基本認同這樣一種觀點,即“虛擬經濟是一種與實體經濟相對應的經濟形態,虛擬資產是指金融資產以及具有類同金融資產屬性的其他資產形式,而房地產就是除了金融資產以外的最主要的虛擬資產形式”。[5l0由于房地產具有虛擬資產屬性,所以它有別于普通資產,而與貨幣、股票、債券和金融衍生品具有某種相似性。
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范文4
[關鍵詞]房地產調控;反思;新思維
[中圖分類號]F2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2-0041-02
1 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再認識
1.1 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概念
房地產宏觀調控是指國家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從宏觀上對房地產業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控制,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總量、供需結構平衡,實現房地產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管理活動。從調控體系上可將宏觀調控分為政策調控和戰略調控。房地產宏觀政策調控,是從經濟角度,運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稅收政策與土地政策等措施對市場行為進行經濟性約束。房地產宏觀戰略調控,是從法律和行政角度,對房地產市場環境與房地產市場系統全局進行引導和規劃。
1.2 房地產戰略調控與政策調控的主要區別
調控手段差異。政策調控是對房地產市場行為等進行經濟性約束和懲罰,對市場失誤進行糾正,對市場失靈進行補充,對市場失效進行調整。戰略調控是對房地產市場行為進行引導、懲罰和制度安排,具有強制性和法律性。
調控目標差異。政策調控旨在對房地產市場價格波動進行調節,維持市場短期局部的穩定,協調發展房地產投資市場和消費市場。戰略調控旨在制訂房地產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戰略調整,維持房地產市場總供需總量平衡,促進其平穩健康發展;同時優化供需結構,保證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
1.3 房地產戰略調控的必要性
戰略調控有利于調整房地產經濟與國民經濟的關系。當前我國發展房地產業主要從總量上加大房地產業投資,由于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國民經濟過分依賴于房地產業。而戰略調控是從結構上對房地產業進行調整,提高房地產業的增加值,促進房地產經濟的發展,實現房地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
戰略調控有利于推進城市化進程。我國城市化進程緩慢,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明顯,城市化與房地產業發展不協調,而政策調控僅調控區域性和短期性市場波動。戰略調控則是從整個房地產市場出發,制訂房地產長期發展規劃,實現房地產業與城市化的協調發展。
戰略調控有利于協調城市規劃和城市經濟的發展。當前我國城市經濟的發展,只是盲目地追求房地產開發,而忽視城市規劃,造成城市規劃與城市經濟發展不協調。政策調控只是用經濟手段實現資源合理配置,而戰略調控則是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強城市建設和城市規劃的約束性,從而更好地協調城市規劃和城市經濟的發展。
2 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主要問題及反思
(1)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本身的問題。一是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失靈問題。其一,宏觀調控政策滯后性。宏觀調控政策從制定到實施需要一段過程,包括問題的發現、調控政策的制定、實施。而市場的易變性、波動性會使得政策無法執行,形成滯后性。其二,宏觀調控政策靈活性較差。宏觀經濟政策是面向整體市場,解決短期經濟問題。而房地產市場是區域性較強的市場,易造成部分區域適應性差。即使各地方政府依據中央政策制定地方調控細則,也只是一紙空文。另外,還可能由于政策制定者對市場問題把握不準。其三,宏觀調控政策執行不力?!吧嫌姓?下有對策”,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部門利益與地方利益沖突、調控細則歪曲調控政策、政策執行者不作為、政策執行不到位等。二是房地產宏觀調控失效問題。其一,宏觀調控政策經濟約束性失效。宏觀經濟政策主要是因為利用土地、貨幣、財政、稅收政策等對違反市場行為者進行經濟性懲罰。在實施懲罰過程中,會因“尋租”、“招商引資”政策、經濟懲罰力度不夠使得執行大打折扣,造成投資回報遠大于經濟性懲罰,致使政策經濟性約束性失效。其二,宏觀調控政策片面性。綜觀我國已出臺的宏觀經濟政策,皆是針對某個具體問題或現象。其三,宏觀調控政策作用時間短。我國宏觀調控實施后,會在短期內產生一定效果,之后問題會更嚴重,主要是因為宏觀經濟政策僅在短期內影響部分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
(2)房地產宏觀調控引發的問題。一是房地產市場環境問題。其一,宏觀調控使房地產市場經濟環境更加惡劣。一方面宏觀調控使得房地產投機回報率增加,投資炒房和囤房盛行,房地產市場儼然是住房投機市場而非消費市場。特別是大量制造業資本或者其他重要實體經濟資本投資樓市,加劇了市場投機行為。另一方面宏觀調控使得開發商大建高檔住房,而高檔住房成交拉動房價,使得中端房價也跟隨上升,中端住房出現泡沫。因此,調控使得房價越調越高,住房越來越困難,房地產市場環境變得更加惡劣。其二,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法律環境受到質疑。我國房地產宏觀政策效用大減,2006年的國八條和國六條實施后,房價出現短暫回調后又升到較高水平。使得人們質疑政府宏觀調控政策。多次調控表明,房地產宏觀調控并不能引領房地產市場走向、改變房價走勢及保障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權利。二是房地產市場系統問題。其一,房地產市場投機預期高漲。宏觀政策調控使得房價不跌反漲,投機者信心高漲。根據消費者行為理論,消費者(投機者)“買漲不買跌”,于是投機者看漲預期形成,大量投機資本進入樓市,房價越炒越高。其二,我國房地產市場住房投資功能強于消費功能。目前樓市投機盛行,政府宏觀調控不力,使得購買住房主要是為投資而非消費。宏觀調控使得購房者購房越來越困難,消費市場逐漸萎縮,投資市場成為主流。其三,投資者與消費者矛盾更加激烈。一方面是開發商與消費者的矛盾,征稅增加開發成本,而開發商會將稅收納入房價,將賦稅轉嫁給了購房者,房價越高,購房越困難,開發商與購房者矛盾僵化。另一方面是投機者與購房者的矛盾,如為抑制投資,提高稅率,但同時增加了自住、投機購房者的購買成本,可投機者掌握大量資本,并不受其影響,他們只需投資回報率大于銀行或其他投資回報率,就不愿退出房地產投機市場,反而使自住需求減少。結果造成一方面投機者擁有大量空置房,另一方面購房者又買不起房,于是二者矛盾愈演愈烈。
3 完善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新思維
3.1 繼續改進和完善我國房地產宏觀政策調控
(1)彌補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不足。第一,重視對宏觀調控效果評價,制定更加準確有效的宏觀經濟政策。準確有效的宏觀經濟政策可以解決政策失靈問題,宏觀經濟政策要適時、針對性地執行,嚴格執行制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第二,加大宏觀調控政策配套措施,提升宏觀調控執行力。執行力關系到效果與目標的差異。要力求避免執行力大打折扣、宏觀調控政策執行不作為的現象,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執行,努力構建宏觀調控政策監督體系。第三,著重分析抑制住房需求的弊端,積極引導住房需求。
(2)完善房地產宏觀政策調控機制。第一,完善稅收政策調控機制。稅收的重要功能是使收入、生產要素再分配。對房地產征稅,主要應增加住房投資成本,而不是增加住房消費成本。目前我國住房稅收調控既抑制投機,也增加住房消費成本,由此引發住房難問題。因此,很有必要對住房持有和住房流轉交易分別設計征稅。只有增大持有投資住房的稅收成本,才能抑制投資投機行為,即讓投資房地產的收益小于成本,才會抑制投機。第二,完善土地出讓機制,最大限度地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資金支持。我國土地現行的“招拍掛”出讓機制,造成了房價的不斷提高,建議在操作上可以采取商品房等用地沿用現行的價高者得的招拍掛方式,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出讓而采取應價低者得。商品房等用地最高價招拍掛,可以實現土地效率最大化,并且可將這部分資金再投入保障房建設,以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難問題。
3.2 逐步啟動和發展我國房地產宏觀戰略調控
(1)從戰略調控的現實意義上正確引導我國住房需求。一是正確認識住房需求與住房需要,需要且有支付能力才構成需求。因此,購買住房的需要并不等于住房需求。實際上,我國樓市多數住房需要都被錯誤地理解為住房需求。二是引導中國住房觀念,“安居樂業”是指有居住權而非住房所有權。因此,只要能滿足居住,租房也能實現“安居樂業”。三是年輕人要認識到購買住房是一種奢侈而非必需。根據房價收入比4~6倍的國際經驗,我國的房價收入比大多在10倍以上,再加上CPI的持續高漲,使得年輕人住房和資金購買力下降。對于剛畢業的大學生,工資較低,短期內難以承擔高房價。因此,購買住房只是一種奢侈而非必需,只有當改善住房需要變成需求時,住房才由奢侈轉為必需。
(2)從戰略調控的理論基礎上,保障我國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消費權利。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難問題,既是經濟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經濟問題由市場解決,社會問題由政府解決。因此,完善住房商品房分配制度,努力滿足住房改善需求和住房投資需求的住房消費權利。更要加大保障房建設和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努力建設以消費功能為主,投資功能為輔的房地產市場。并且實行透明、公開和動態的保障房分配制度,設定保障標準和進入退出機制設計,即無購買商品住房能力時,中低收入人群自動進入保障房分配;當有能力購買商品房時,又能主動退出保障房分配。還要擴大輿論影響,即從輿論上嚴懲不符合保障房人群卻購買保障房的行為。
參考文獻:
[1]黃烈佳.房地產宏觀調控目標分析[J].產業觀察,2006(4).
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范文5
關鍵詞:市場經濟;重要作用;宏觀經濟;調控
中圖分類號:F0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0-01
近幾年來,我國經濟持續的高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這都離不開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在總結宏觀經濟調控作用的發展歷程以及取得的成功經驗中不難看到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建設是以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為理論基礎的,并在此基礎之上進行實踐,繼而不斷推動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一、宏觀經濟的調控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計劃與市場調節并行結合的一種經濟體制,在市場調節的同時國家進行干預,這一點和西方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是一致的。這一觀點是繼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和凱恩斯提出市場有一只看不見的手的觀點之后的又一個重大發現,它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巨大的理論指導意義。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經濟的更快更好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內在需求。我們既要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優勢,又要防止市場存在的漏洞給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的阻礙作用。因此,我國在追求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政府一定要在其中發揮積極主動的作用,必須充分認識到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是國家在參與宏觀經濟調控下的市場經濟,同時深刻理解我國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是更加有利于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需求的。隨著科學技術的日益發展,經濟的可見性越來越清晰,看不見的手被人們很好地把控著。國家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是完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所以要將政府的職能干預和市場經濟規律整合一起看,切忌將他們看作成對立面。將經濟計劃,國家干預和自由發展融為一體是我國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也是經濟運作符合時展的特點,必須徹底扭轉傳統的經濟發展理念,深化經濟發展的認識。
二、如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充分發揮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
(一)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它作為宏觀調控的指導思想
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能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中取得成果,主要歸功于以科學發展觀作為其指導思想,從而使得宏觀經濟發揮科學、預見、主觀的調控作用,致力于解決在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和沖突。在我國社會主義發展進程中,我國經濟出現過大起大落的現象,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經濟的發展上急于求成的思想起主要作用,對發展速度的執著追求。在這種大起大落的情況下,國家才不得不進行宏觀經濟調控,使得出現的經濟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的,主要以防止經濟發展過熱為主,主要是指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過快的趨勢或者有發展過熱的勢頭時,就采取調控措施主動調控,防止經濟出現不合常理的過快發展,基本保持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平穩性,還能促進我國經濟積極發展。
(二)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貨幣和財政政策
宏觀經濟調控主要在于實施合理的貨幣和財政政策。對于目前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現象,例如通貨膨脹,投資過熱,經濟結構不合理等現象,政府采取了緊縮的貨幣和財政政策阻止經濟問題的進一步發展。政府在采取貨幣和財政政策時,一定要將兩者有效結合加強貨幣政策在經濟發展中刺激社會總需求和協調總供給。例如,國債發行過程中,政府一定要在貨幣的供給量和發行數量上通過合理的貨幣政策進行調控。貨幣政策如何發揮刺激作用,一定要注意信貸市場的結構優化,對于效益良好和主動轉變體制的企業優先扶持,給企業市場化改革創造有利條件,積極利用政策性的貸款項目強化產業結構的調整。總而言之,貨幣和財政政策的調控作用主要表現在市場利率的變化和異化兩發面發揮作用。
(三)阻止消極因素的影響,加強我國市場經濟的積極作用
在經濟活動特別是市場經濟活動中,因為存在一定的市場競爭規律,市場經濟會表現為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面的作用。消極方面主要是指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具有一定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浮動性,在一定條件的促使下會導致經濟危機的爆發,甚至會嚴重阻礙社會的發展。市場經濟的這種消極性也可以稱為市場弱點,它是不能消除的客觀存在,一定要注重對它的宏觀調控作用,使得市場經濟的積極性充分發揮有效作用。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當然也暴露了市場“弱點”,主要表現在我國在生產和投資上面的盲目性,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會再生產比例失衡,使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不再在計劃以內,進而導致經濟市場的秩序混亂,社會生產力停滯不前,阻礙了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所以,一定要充分發揮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遏制市場弱點的出現,充分認識并理解宏觀經濟調控的必要性,努力學習其他國家在這一方面的成功經驗,堅定不移地利用理論作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宏觀經濟調控的理論依據,調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保證市場經濟持續有效的運行。
三、結語
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取得很大的成果,但是也必須認識到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存在的一些問題,在這些問題中,一定要切實加大宏觀經濟的調控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宏觀經濟調整政策,加強基礎設施的建設,為我國企業創造優厚的經濟發展條件,完善政府職能,規定政府和企業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杜絕企業壟斷經營。同時,明確界定企業的權利與責任關系,全面實施宏觀經濟的調控作用,切實保障我國市場經濟的有效發展。
參考文獻:
[1]李華.淺談我國市場經濟宏觀調控[J].經濟縱橫,2012(09).
[2]史明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宏觀調控[J].經濟分析,2010(35).
宏觀調控的理論基礎范文6
摘要:票據市場在貨幣市場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它是與實體經濟聯系最為緊密的市場,它的發展對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改善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以及加強貨幣政策的傳導都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我國的票據市場發展至今還存在很多問題,這也對貨幣政策的實行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本文基于票據市場存在的問題,對其對貨幣政策效果的影響進行探討,并在最后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票據市場貨幣政策信用
一、票據市場影響貨幣政策傳導的理論基礎
貨幣政策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穩定物價,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充分就業和平衡國際收支),運用各種工具調節貨幣供給和利率,進而影響宏觀經濟的方針和措施的總合。貨幣政策的實施需要在一個有效的市場環境內,而貨幣市場因其能夠靈活反映短期資金供給與需求的變化,比較準確的反映出市場信息,成為貨幣政策的理想實施場所。如前所述,票據市場在貨幣市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通過票據市場對貨幣政策的傳導進行研究,有利于加深對貨幣政策有效性的認識,同時也可由此找出貨幣政策傳導不利的原因。
在貨幣政策工具中,再貼現政策和公開市場業務都可以在票據市場中得以實施。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通過制定和調整再貼現利率來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以及貨幣市場的供應和需求,從而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的一種政策措施。公開市場業務則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買進或賣出有價證券,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的活動。目前,世界各主要發達國家的銀行和金融機構都設有功能齊全的票據專營機構,各國中央銀行也將公開市場操作和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調控的重要手段,把貨幣政策直接傳導到基層商業銀行和企業,并通過票據市場來吸收反饋、調控或修改貨幣政策。首先,中央銀行通過調節再貼現利率和額度,影響人們運用票據進行融資的成本,由此發揮金融宏觀調控的作用,調節貨幣供應量。其次,通過再貼現對象和再貼現票據的選擇,直接引導信貸資金的流向,促進信貸結構的調整,從而增強貨幣政策工具選擇的靈活性。最后,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在票據市場買賣各種票據,進行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促進商業票據流通,減少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因此,票據市場是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實行宏觀調控的理想場所。
二、我國票據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1.票據市場信用制度不健全,影響貨幣政策的預期目標
我國的票據市場建立之初,市場經濟制度才開始建立,信用機制也剛剛起步,在這樣的環境下,票據市場的信用狀況至今為止仍不容樂觀,違約行為時常發生,而且市場上充斥著大量的假票據和克隆票據,為貼現資金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目前我國的票據信用形式主要是由銀行承兌匯票,其中一個原因便是市場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導致票據的買賣雙方不得不選擇信譽度高的銀行作為中介來進行承兌,雖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同時也得到了較好的安全保障。所以,在我國銀行承兌匯票在票據市場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但與此同時,在貼現與承兌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信用風險轉由銀行承擔。如前所述,當市場上存在假票據或克隆票據時,銀行的信用風險將大大增加,進而影響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央行有可能會行使最后貸款人的職責,將資金注入有風險的金融機構,從而維持金融的穩定。但同時這也是一種投放基礎貨幣的行為,導致貨幣供應量的變化,最終可能會對貨幣政策的目標產生影響。
另外,在一個具有完善的信用機制的票據市場中,票據的高安全性相對會具有高流動性,而商業銀行也傾向于持有這種票據,其持有票據的貨幣則是從超額準備金中提取的,這樣就會降低商業銀行的超額準備金率,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貨幣乘數增大,進而貨幣供應量增加。然而由于我國票據市場信用機制的不健全,票據的安全性和流動性都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因此商業銀行對票據的持有意愿并未達到發達票據市場的水平,所以我國票據市場對貨幣乘數的影響較弱。
2.票據市場交易結構存在問題,影響貨幣政策的操作力度
我國票據市場交易主體缺乏,票據種類單一,貼現和再貼現規模小,是票據市場發展以來一直都面臨的問題。一個完善的票據市場,可以將供求雙方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形成相互制約的整體,中央銀行通過這樣的體系傳導政策會得到顯著的效果。由于我國票據市場交易主體貧乏,只有企業,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銀行要“身兼數職”,且各銀行間利益趨同,相互很難制約。而且銀行出于其本身對存貸規模的追求,以及不良資產率降低的需要,作為票據交易的一方,很難公正、客觀地承擔起有效傳導貨幣政策的任務。
票據市場種類單一,市場規模小,直接影響了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實施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進行公開市場業務要以豐富的票據種類和一定的票據規模為基礎,以我國目前的票據市場情況來看,除了支票和銀行匯票較為普及以外,本票和商業匯票較少,而且商業匯票中一大部分都是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仍占有絕對的地位。并且,盡管我國近幾年票據市場的發展速度加快,但同發達國家比還存在很大差距,票據市場遠未達到央行宏觀調控所需要的票據規模,不利于公開市場業務的靈活操作。
3.票據市場定位不明確,阻礙貨幣政策功能的發揮
關于我國票據市場定位的問題,主要爭論在于貼現票據是否要嚴格區分為貿易性票據和融資性票據。在國際上,貼現票據并無貿易性和融資性的區分,各商業銀行審查的重點是風險程度。但從我國國情出發,為防范風險,將票據市場限定為發展以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為前提的市場,不支持融資性票據的貼現和再貼現。然而,在實際的操作中,很難區分貿易性和融資性的票據,中央銀行也并沒有明確的標準和規范的制度,商業銀行很難操作,許多融資性票據經過技術操作后進入市場。當然,這也反應了在市場經濟下,供需是由市場決定的,融資性票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說明企業的融資需求可以通過票據市場滿足。
正是由于我國政策管制和市場客觀需要的矛盾,使得我國票據融資波動較大。融資性票據的出現是市場發展的必然,如果我國不明確解決這個問題,勢必使商業銀行在業務拓展中遇到經營和政策的風險,導致運作不暢,最終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的功能發揮也會收到阻礙。
三、關于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政策建議
1.完善票據市場的信用機制
票據市場是一個古老的融資市場,其建立的基礎就是商業信用,因此一個完善的信用環境是票據市場發展的基礎,同時也為貨幣政策的有效實行提供了必備的條件。但是信用制度的完善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且有賴于整個社會的經濟、法律、道德等因素的改善。而當前票據市場本身應該注意的是信息披露的加強,或者考慮建立票據風險基金,用于參與發行者的違約支付。另外,社會約束措施可以通過建立信用評級機構來執行,負責審核票據市場主體的信用等級,完善信用評級制度,一方面確保票據的安全性、流動性,另一方面可以促進企業重視自身信用的建設。
2.擴大票據交易品種,培育多元化參與主體,健全市場運行機制
票據市場基礎是票據業務,因此擴大票據交易的種類和規模,并進行品種創新,是票據市場發展的必要出路。所以,中央銀行應該對符合條件中小企業的票據承兌、貼現申請大力予以支持,穩步推進商業銀行的匯票業務,擴大票據承兌、貼現量,努力拓寬票據承兌貼現面。另外,鼓勵推進融資性票據的使用也是近幾年我國票據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我國目前還處在探索使用的過程中,接下來應注重培育和拓展規范、高效的融資性票據市場。
此外,積極發展票據市場的中介機構,培育多元化的市場參與主體,也是我國票據市場應著重解決的問題。
3.積極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
再貼現是央行執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再貼現率應該體現中央銀行的政策意圖,如果中央銀行希望實行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則應將再貼現利率定得高于貨幣市場利率,以引導貨幣市場利率上行,反之,則應低于當期的貨幣市場利率,以便引導貨幣市場利率下行。但我國由2001年開始,再貼現率一再提高,2001年由2.16%提高到2.97%,2004年3月25日,中央銀行又將再貼現率由2.97%提高到3.24%,致使再貼現業務量迅速減少,2007年,再貼現率一度上調為4.32%,過高的再貼現率大大限制了票據市場的貼現規模,阻礙票據市場的拓展,實施再貼現政策也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再貼現率過高的問題已成為各界共識,因此,2008年11月27日央行將再貼現率下調到2.97%,以期由此活躍企業間商業票據市場,增強企業間的商業信用,為企業提供更多的融資支持。而票據市場的活躍,則更利于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
另外,在完善法律制度和監管機制的同時,放松政府的過度管制。從法律上規范票據市場的秩序,為金融機構的創新提供法律的保障,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以及完備的市場準入和推出機制,對于我國的票據市場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時也應該放開對票據市場的過度管制。因為雖然我國票據市場的制度是政府強制推行的,但在現階段票據市場各方面逐步趨于市場化,政府應為票據市場提供有利的政策環境,建立完善的機制,而不是過度的管制和過多的參與,既由一個創建者轉變為一個監管者。只有這樣,才有利于票據市場的活躍,提高主體參與的積極性,從而使票據市場自我完善。
參考文獻:
[1]張立云.我國票據市場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J].時代金融,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