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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范文1
【關鍵詞】非盈利組織;社區養老;優化
一、相關背景
人口老齡化是亞洲國家正在面臨和即將面臨的嚴峻問題,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不斷凸顯,政府、媒體和社會公眾的關注程度也在不斷加強。一般情況下,65歲以上人口占到了總人口比例的7%,則被稱為“老齡化”社會,而2012年,我國65歲以上人口數量已經達到了12714萬,占到了總人口的9.5%,已經遠遠超過了7%的紅線。四川省作為人口大省,也已經進入了老齡化,截止2013年年底四川省60歲以上人口數量達到了1653.3萬,占四川省人口比例的18%,養老問題逐漸成為關系到四川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社會事務,如何優化資源配置,整合政府、市場和社會的力量開展養老服務成為各界關注的重點。
二、核心概念
(一)非盈利組織
非盈利組織也被稱作“非政府組織”也即NGO,上世紀80年代開始逐漸在我國興起,是區別于政府、市場的第三方社會組織。世界銀行將非盈利組織概念界定為“以非政府的方式參與的本應由政府關注的公益事業的組織”。在我國,非盈利組織主要分為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和基金會,三類組織都有非盈利性、出資人不參與資金分配等特點。非盈利組織在具體服務形式上有直接提供服務、志愿者組織、基金會等形式,本文重點關注的是服務提供類非盈利組織。
(二)社區養老
社區養老的相關研究在我國主要從70年代開始,當前成都社區養老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在家居住,社區提供日常照料服務;第二種是由社區提供居住場所,進行全方位照料,兩種方式都將養老對象的活動范圍限定在社區范圍內。也正是由于社區養老這種形式的出現,給非盈利組織提供了非常廣闊的參與空間,社區可以通過整合社區工作者,非盈利組織志愿者等來進行更全方位的養老服務。
三、成都市非盈利組織參與社區養老的現狀
(一)成都市非盈利組織參與社區養老現狀
成都市在社區居家養老和非盈利組織參與養老服務方面開始較早,早在2006年成都市就提出了“建立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助”的新型養老服務思路,在成都市的大力倡導下,社區居家養老形式在成都市各區縣得到了快速落實。為了更大范圍的利用社會資本,擴寬社區養老的服務寬度,成都市提出了“公建民營”的社區養建思路,在政策的大力引導下,成都市錦江區、成華區、金牛區、高新區、龍泉驛區等十個區縣都紛紛開展非盈利組織參與社區養老試點工作。在這些地區的社區養老服務過程中,非盈利組織起到了重要作用,先后建立起了近百個微型養老服務站點,并且全部都由非盈利機構在組織和實施管理。
(二)成都市非盈利組織參與社區養老面臨的困境
雖然成都市的非盈利組織在社區養老方面作用巨大,涉及范圍也不斷擴展,也涌現出了一大批運作良好的非盈利組織,但是目前在提供社區養老服務方面仍然面臨著幾大困境。
1.政策支持不到位引發的場地限制
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的非盈利機構要開展活動,首先需要的就是滿足場地需求,但是城區的土地是稀缺資源,社區本身所擁有的場地也十分有限,因此非盈利組織想要開展活動就只能另擇場地,這樣的結果就是養老服務供給方和受眾分離,難以發揮良好的效果。出現這種問題的根源在于社區規劃用地不科學,社區活動用地不充分,需要社區街道等組織機構從現有社區用地進行綜合協調規劃,滿足非盈利組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的需求。
2.資金短缺嚴重
當前我國非盈利機構很大程度上有賴于政府的支持,尤其是在財力上對政府資金的依賴程度更高,有研究顯示非盈利組織的收入成分中,有50%是來自公共財政的支持,在成都這種情況也同樣存在。在成都市的養老服務中,政府對非盈利組織的政策激勵主要是通過初期建設的資金補貼,并沒有長效機制保障的資金支持。同時當前成都大量存在的非盈利機構在組織架構以及經營方式上的落后使得基金會、企業等重要資金來源不愿意投入和捐贈,即使獲得少量捐贈也往往是物資形式,不能解決非盈利機構的現實問題。
3.專業人員短缺
國際上優秀的非盈利組織大都由優秀的專業人士構成,無論在相關專業領域還是在其他社會資源方面都有非常堅實的基礎。而我國的非盈利組織發展較晚,因此無論從團隊建設還是專業培訓上看都缺乏專業高度,很難吸引和培養出優秀的專業人才,同時資金的匱乏使得社區養老服務成為一種準純粹的義務勞動,直接限制了服務人員的薪資水平,因此也影響服務效果和持續性。
四、成都市非盈利組織參與社區養老優化對策
(一)實現政府與非盈利組織的高效合作
我國政府正在嘗試將一部分社會工作真正的下方給社會,實現社會的自治,責任的下放需要投入機制的跟進,因此政府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主渠道作用,為非盈利組織提供充分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非盈利組織進入到社區養老過程中來。政府的支持除了前期支持外,還需要提供持續的物質支持和保障,可以通過長期的床位補助、房屋租賃補貼、水電氣費用減免等方式實現。
(二)豐富資金來源
非盈利組織的資金是困擾其發展的重要因素,要解除資金問題,就需要多渠道尋求解決方案。除了政府之外最現實的對象就是基金會,成熟的非盈利組織可以通過與基金會的合作實現個案和項目合作,以個案和項目的方式獲取基金會的支持。個案也就是一對一幫扶,基金會為需要服務的個體老人提供資金,由社區非盈利機構來提供照料服務;項目合作則是通過基金會資助社區養老項目,支持基地建設,員工培訓等。
(三)加快自身專業化建設
非盈利組織的專業化問題是造成組織發展困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須加強專業化建設。專業化建設首先是組織架構、組織管理上的專業化建設,必須在機構、人員、財務方面實現專業和透明;其次是人員素質的專業化培訓,積極切實的提高非盈利組織成員的職業素養,為更好的社區養老服務打下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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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范文2
從目前我國的情況來看,一方面,社區穩定是社會穩定的基礎,社區治安是社會治安的基礎環節,對社會治安穩定起著至關的重要作用。我國通過借鑒國內外社區治安管理的經驗,提出了社區警務的概念,使我國在城市社區治安工作雖然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治安工作中隨著社區的治安職能分工不明確、群眾參與力度不夠、治安手段的單一等一系列新問題的出現,治安問題依然威脅著社會的穩定,城市社區治安管理工作水平仍亟待改善和提升。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迅速發展,城市社區建設腳步也日益加快。流動人口的增加,社區人口的管理復雜化;商品房淡化了鄰里間的關系,人性冷漠化;利益矛盾激發等原因導致了犯罪分子不斷增加,刑事案發率不斷提升。
綜上所述,城市社區的安全問題及治安管理水平不僅制約了社區的安全穩定發展,阻礙著社會文明的發展,也不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國外學者的研究綜述
國外學者對社區治安的研究及具體實踐要早于國內的研究,西方國家對社區治安的研究主要側重于治安理論和警務改革的研究。
1.治安理論:①以色列裔美國社會學家艾森斯塔特運用“結構―功能主義”分析框架來研究現代化,指出現代化進程將會對社會結構造成巨大的影響,對已有的社會秩序形成沖擊,必然會產生巨大的混亂、層出不窮的犯罪。理論指出社會結構性的變更加劇了社會矛盾的演變,增加了犯罪的概率,影響了社會治安的穩定。②1982年,詹姆斯?威爾遜和喬治?凱林在《太平洋月刊》上發表了《警察與社區安全:破窗》一文,首次提出了“破窗”理論,他們認為如果任由一些微小的犯罪現象出現而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任其發展,將導致更嚴重的犯罪。他們主張對于社區犯罪必須采取防微杜漸的態度,加強社區治安防范措施,從小抓起,杜絕隱患。③澳大利亞的“鄰里守望”政策,1990年,澳大利亞實施了所謂的“鄰里守望”政策,通過一些措施加強鄰居間的合作聯系,強調了群防群治的核心理念,起到了減少犯罪的良好反映。
2.社區警務:社區警務是西方第四次警務革命的產物,對西方各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早在1829年,羅伯特?皮爾爵士在建立倫敦都市警察時提出了著名的“皮爾原則”,指出“警察就是公眾,而公眾就是警察”的理論。他認為警察的職責應與社區群眾緊密聯系,警察應組織社區群眾共同采取措施來維持社區的治安,其實也就是社區警務的雛形。
(二)國內學者研究綜述
據《尚書?舜典》記載了舜在位時設立了司空、司徒、士等管理機構。其中,“司徒”和“士”是具有治安管理職能的機構。陳智勇所著的《中國古代社會治安管理史》一書中,我們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我國古代從夏商周到清代的治安管理主要方式是:中央機構的治安管理、地方及基層機構的治安管理、戶口管理、消費管理以及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最后都具體到街道的治安管理。因此,在中國的歷史上,治安問題是國家統治者維持政權最棘手的問題,涉及到每個街道的治理,緊密聯系百姓生活才是解決國家治安問題的核心手段。
在現代,國內學者對于城市社區治安管理的書籍不多,相關的主要有夏菲主編的《治安管理研究》(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本書主要在三個方面為治安管理制度研究作出了新的貢獻:注重基礎理論研究、強調治安管理的法治原則和研究新問題、熱點問題,例如社區警務比較研究提供的大量英文原始資料等。另外王冶英、盧浪秋等著的《社區治安與社會穩定》(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1年)主要是從社區工作的實際出發,對當前社區治安工作的基礎理論、基本任務、社區治安和綜合治理、社區保安的保障機制、社區治安的法律適用及理性思考等方面進行了分析和闡述。(作者單位: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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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范文3
[關鍵詞]城市;社區參與;困境
隨著改革開放后單位制的解體,大量的“單位人”轉化為“社會人”,在這種背景下,城市社區逐漸成為基層社會治理與居民生活的基本單位。基于社會管理的需要,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國家提出了“社區建設”,旨在通過社區建立起基層社會的共同體,滿足國家基層治理的需求以及適應社會整合方式的變化。在這種語境下,居民社區參與作為推動社區建設與滿足基層社區治理的核心要素,一再受到學界和政府的關注。但是從城市社區發展與基層治理的現狀來看,城市社區居民參與一直處于困境中,遠離社區建設的初衷,也并沒有完成社區基層治理與秩序整合的功能。因此探討城市社區參與困境并提出解決對策具有一定的價值與意義。
一、城市社區參與困境的現實表征
(一)娛樂活動參與型多、社區公共事務參與型少
在社區參與中,比較多的是娛樂活動參與型。在很多城市社區居民中,一部分擁有較多閑暇時間,家庭條件比較優越,自發形成一些娛樂型組織。這種娛樂組織一般進出自由,出于鍛煉與娛樂的雙重目的。如在一些些社區廣場一些居民定期跳廣場舞,或一些老年人下圍棋[1]。娛樂活動參與在城市社區分布最廣、涉及居民最多。這種社區參與更多的是基于居民的興趣愛好,與關心社區公共事務無關。在很多社區調查發現,在社區參與中,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非常少。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一些小區的業主也成立了QQ群,對社區的公共事務也顯示出一定的關心。但是現實中可以發現,一些業主對社區公共事務的參與效果不理想,一些居民認為這是社區公共的事情,居民很難說了算,隨波逐流心態突出。在關系業主切身利益的事情,如小區的車位問題、物業收費問題等,多大數居民也僅停留在私下議論的階段。
(二)被動參與型多、主動參與型少
受多年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動員模式的影響,社區組織與居民群眾形成了固有的行為慣性與社區參與的路徑依賴。在社區活動中,社區組織為組織活動而動員社區居民參與。為提高參與率采用慣用的發動群眾的辦法,但是參與效果不理想。居民主動參與的少,被動參與的多。例如,在一些社區中,居委會處于滿足居民活動的需要,也定期舉行一些趣味運動會等活動。很多居民不愿意參與這種活動,認為沒有意義。尤其是一些正值青壯年的居民,他們以工作忙、沒有時間不愿意參與居委會舉行的活動。參與活動的大多是退休的老年人或賦閑在家的全職太太。參與的目的也是打發時間、湊個熱鬧。在參與過程中積極性不高,“被動性”突出。一項所謂的社區建設活動如果只是為了完成上面的任務或個別人的政績的話,那么,在居民有了不參與的權利條件下,該活動則會出現參與不足現象。社區建設的總體目標無疑是為了發展社區、服務于社區居民利益。但具體到社區建設活動時,則可能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偏離總目標,只有居民才真正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在居民有了不參與的權利的條件下,居民就會抵制那些違背他們利益的社區建設活動[2]。
(三)在關切居民切實利益的公共事務中,缺乏居民參與的路徑
伴隨著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基層社會的組織方式與社會成員的生活方式逐漸發生變化。在城市社區,人們逐漸進入由不同文化背景、生活閱歷組成的陌生人社會。居住在同一社區的居民因為社區場域的作用,逐漸產生了凝聚社區居民的共同利益,基于業主利益的共同性,也正在產生關于物業收費、物業服務、公共空間權益等共同的利益訴求。在這種背景下一部分社區居民希望在涉及切身利益的物業管理收費、小區治安、公共設施等參與小區決策,希望在社區決策中維護居民的切身利益。很多居民都認為,目前居民利益缺乏合理的表達渠道。尤其在涉及物業收費、車位問題等方面,物業公司不顧居民的利益,服務質量差、收費高,時常侵犯居民的居住權益。社區是社會個體組成,居民個體基于生活利益的需求,在涉及自身社區權益的事務中也愿意表達自己的意見,尤其迫切需要同物業公司進行信息交流,維護居民的權益。
但是在目前的社區治理構架中,缺乏居民參與公共決策的路徑。社區建設作為政府主導的一項長期工程,一直以來缺乏居民的有效參與。尤其是隨著社區組織的多元化,物業公司基于盈利的目的,在物業收費、物業服務等方面很少讓居民參與決策。作為群眾自治組織,居委會多年以來一直扮演著政府“人”的角色,被日常行政事務包圍,居民與居委會之間并沒有聯系的暢通渠道。調查中顯示,很多居民認為,在事關居民利益的事務中,社區并未給予社區居民參與的渠道,讓居民參與的大多是為體現居委會工作業績或物業公司工作形式的集體文體性活動。居民個體自身勢單力薄,也缺乏自組織的渠道,很難和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社區組織抗衡,居民苦于缺乏利益表達途徑。
二、構建暢通的參與機制的路徑分析
(一)構建居民利益訴求表達機制
在社區場域中,來自于不同地域、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社區居民因為商品房的購買而居住在同一社區,基于共同的生活價值訴求而有著共同的利益需要。社區的共同利益包括優美的環境、良好的服務、和諧的人際關系、健康向上的文化等。這些共同利益實質上就是社區公共物品[3]。多年以來,居民社區參與一直處于被動狀態,在政府倡導下,讓居民參與的大多是體現居委會政績的文體性活動,缺乏居民利益表達機制。
面對居民利益訴求多元化的現實,要真正發揮社區基層整合的作用,必須從社區居民的真正需求出發,構建制度化的居民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如可以通過物業公司、居委會等組織與居民代表面對面的交流形式,讓居民的意見表達顯性化。同時也可以通過網絡建立交流平臺,使居民意見與社區組織雙向溝通,讓居民從“表面參與”、“被動式參與”等參與形式中解脫出來,釋放出參與的激情與動力。建立健全溝通的渠道,在事關全體居民利益的小區治安、物業收費、公共設施維護、停車位等問題上,可以建立每周一次的居民意見日,由物業公司和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接待,傾聽居民意見,發揮居民的主人翁作用。
(二)設置居民自組織
社區不僅是國家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更是居民生活的共同體。當前時期,居民的原子化特征明顯,缺乏有效的組織整合。要真正發揮居民的參與作用,在政府引導下,可以鼓勵居民成立社區治理小組、居民意見組等居民自組織。通過居民自組織改變社區居民一盤散沙的局面,整合居民的利益訴求,同時建立居民秩序整合的組織載體。讓居民在組織中找到價值訴求的表達途徑,也作為居民意見與政府之間溝通的橋梁與紐帶。在政府引導下,發揮居民自組織的多種功能,完成基層治理與秩序維持的作用。真正把居民作為社區的主體,有序的推進社區居民的有效參與。當居民有參與意愿時,不能把居民僅僅當作社區參與的幌子或僅僅把居民參與僅僅局限在衛生清掃、文體健身、為民服務、組織治安聯防隊、動員捐衣捐物等特定的事務中。讓居民自組織成為居民參與的渠道,以促進居民之間的合作,最終促進居民歸屬感的產生與互惠行為養成。
三、結論與思考
在社會轉型的特殊語境下,社區作為基層生活的共同體,被賦予了基層整合方式構建與滿足居民不同利益與價值訴求的多元功能。社區參與是構建社區共同體的基礎,也是形成良好的基層社區治理格局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城市社區居民參與的狀況不容樂觀,社區參與呈現出表面化的狀態,居民參與娛樂活動參與型多、社區公共事務參與型少,被動參與型多、主動參與型少,缺乏促進社區發展的實質性參與。在關切居民切實利益的公共事務中,缺乏居民參與的路徑與渠道。當前社區治理中,社區基層秩序整合作用并未很好的發揮出來,物業公司與居民之間矛盾突出,面對居民日趨顯現的利益訴求與價值訴求,必須因此要構建暢通的參與機制的路徑,建立常規居民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建立居民與社區組織的溝通渠道。在政府引導下設置居民自組織,讓居民真正成為社區的主人,發揮居民參與的主體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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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范文4
【關鍵詞】第一師阿拉爾市;社區情感
第一師阿拉爾市(以下簡稱阿拉爾市)是南疆重要城市。近幾年,阿拉爾市社區發展迅速,此時研究社區情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研究對象界定
阿拉爾市有三種社區類型,分別是城市社區、團場社區、師直社區。本文研究對象為城市社區。
二、阿拉爾市社區情感現狀
社區情感是指社區居民在主觀上對自已、他人及其整個社區的感覺。筆者通過調查,總結如下:
(一)社區建設和管理正在起步,社區情感從傳統社區向現代社區過渡。2010年開始,政府在城區逐步設立社區,目前,共設八個社區,社區建設和管理正在起步。我國住房制度改革后,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居民傳統觀念和現代化的建城理念激烈對沖在城市發展的“推力”下,可塑性較強的社區情感由傳統社區模式向現代城市社區模式艱難過渡。
(二)社區居民互動交流呈兩極多維分化。我市人口結構清晰,流動人口主要是外來務工人員,大部分集中在建筑和商業領域,流動性不大。居民互動交流呈兩極多維分化,大部分居民互動交流趨于淡漠,表現為,居民認識的人多,但朋友少,發現困難鄰里互助意識不強,出現糾紛相互調解能力較差。居民面臨糾紛和困難,不愿與相關人或組織交流,而是首先向社區居委會、物業公司等組織求助,居民之間的信任感和依賴感不強,社區情感淡漠。
三、對阿拉爾市社區情感培育的思考
阿拉爾市社區處于傳統社區與現代社區變化交融期,傳統社區與現代社區情感對沖融合,社區情感變化激躍。現結合實際對形成阿拉爾市社區情感現狀的原因進行分析。
(一)身份轉換與城市社區意識轉變不協調是根本原因。社區居民雖簡單完成身份轉換,但與社會人應具有的城市社區意識有一定的差距。居民普遍對社區公共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產權界定不清,通常沿用房改前的觀點認識現在的問題,例如:公共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大修和中修,大多數居民認為應由政府或物業管理企業承擔費用,同時對專項維修基金的作用認識不清晰。
(二)居民注重物權,社區歸屬感不強。筆者認為阿拉爾市建市前是一元社會結構,即國有企業,建市后成為二元社會結構,即城市和國有企業,一元社會結構到二元社會結構的巨變,使城市居民在情感歸宿上處于調整期,表現為茫然、表面和淡薄,于是把更多的情感傾注于家庭、親人和財產。基于此,居民對房屋私產認同度高,一般都以“家”稱呼自已的房屋,但對業主共同擁有的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認同淡漠,默認與“我”無關,這種思維是房改前的定勢思維,緣于改革開放前住房由國家統包,進行實物分配,住房消費采取福利低租金和國家包修包養的制度。
(三)從“團連”模式向“城市社區”模式過渡期,政府對城市社區的認識和發展處于探索實踐階段,社區情感在過渡,具有極強的可塑性。兵團的傳統組織構架為“師-團-連”模式,在“城市-街道-社區”新的組織構架中,如何認識和發展社區情感是傳統與改革的最激烈的思想碰撞,標準和思維在雙重構架中何去何從,需要探索和實踐,需要勇氣和智慧,筆者認為從連隊向社區過渡,在保持傳統組織構架優勢同時讓新的體系渙發活力,我市尚處在探索實踐期,社區情感培養也在關鍵期,在城市飛速發展的“推力”下,社區情感具有極強的可塑性。
四、阿拉爾市社區情感建設的對策研究
(一)引導居民正確參與到社區建設和管理中。社區是居民的家園,更是他們的精神樂園,這種物質和精神的雙重歸宿感是建立在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的基礎上的。政府要引導居民創造理想家園,幫助居民正確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提高其主人翁意識,增強其作為社區一員的自豪感和責任感。我們必須從三個方面進行努力:第一,引導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特別是住房建設的全過程,高度重視居民參與物業承接查驗工作,加強“建管”無縫銜接,促使開發建設單位提高建設質量。第二、以社團為平臺開展豐富多彩的社區活動,促進居民良好互動。興趣是開展社區活動的基礎,大多數居民喜歡參與自已感興趣或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活動,以活動促活力,以活動為動力是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的激活劑。第三、結合社區實際普及社區常識和社會知識,強化居民對社區的認同,通過“結對幫扶”、“鄰里守望”、“樓幢自治”等活動提高居民互動意識,增強互動頻次,激發其互動興趣。第四、激活特殊群體在社區的積極作用。強化在職黨員宗旨意識,激勵其利用自身資源為社區服務,引導、組織老年人和青少年開展社區公益活動,并樹立楷模激發居民正能量。重視社區各類組織的發展,培養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服務社區的能力。
(二)結合實際完善強化社區組織建設。社區的建構首先要滿足標準化與清晰化的國家治理空間的需要。所以政府機構對社區及社區居民的指導和支持非常重要。目前阿拉爾市在初建中,由于發展時間短,政府職能不完全或缺失,導致其派出機構街道辦事處組織構架簡約,職能缺失。完善強化社區組織建設,強化街道是關鍵,街道不強,其指導和管理的社區將受到很大影響。所以應提升街道黨支部為黨工委(建市初本著小機構辦大事情的精簡原則,街道均為黨支部),賦于其轄區領導核心地位,重視內設機構建設,健全職能,讓關系居民的事務業務從政府職能部門及群團組織按人財物原則下延。
(三)加強社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精心雕刻社區公共區域,塑造凝聚人心的精神和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是社區服務的載體,它能凝聚人心,提升人氣,培養“我群體”的社區歸宿感。政府應加大社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以社區為基礎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理念。社區公共區域相對單元房,它是居民進行互動的重要區域,讓居民有互動交流的欲望和需求,需要精心雕琢社區公共區域,讓居民在怡人的環境中暢開心扉無拘無束去互動。筆者認為、人與人、環境與人良性互動,才會賦于社區凝心聚人的精神和文化。所以精心雕刻社區公共區域,不斷塑造公共區域文化,并賦予其精神是培養社區情感的必備條件。
五、結語
阿拉爾市處于蓬勃的建城初期,社區居民情感處于強烈對沖期,其可塑性較強,重視并實踐社區情感培養對師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及促進師市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意義重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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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范文5
關鍵詞:邊疆地區;城市社區;建設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2-0074-03
“邊疆地區”特指我國陸地國界內側,有一定寬度,并具有自然、歷史、文化諸多方面自身特點的地區,并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為代表。隨著我國與絕大多數周邊國家完成國界固化(包括確定了的國界和對未確定的國界承認它們尚未確定并維持其在國界確定以前的現狀),邊疆治理正轉化為一個國內問題,其重心在于社會的穩定與發展。邊疆社區建設的理論與實踐,是建設和諧社會理論與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努力從自身實際出發,結合及其中國化的理論成果,探尋邊疆城市社區建設的獨特內涵,定能為的中國化提供新的理論生長點。
一、和諧思想視域下,城市社區的本質功能
(一)社區的定義與功能
盡管中外理論界對“社區”存在著多種不同的解釋,但仍然有一些共性的東西存在,如:地域、共同關系和社會互動[1],本研究將其理解為:一定地域范圍內人群組成的、具有相關利益和內在互動關系的地域性社會生活共同體,其重要構成要素包括地域、人員、組織結構以及社區心理。馬克思在其“社會和諧”思想中清楚指出“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而“人們在社會生產中結成的各種關系是自由、全面的發展的基礎”[2]。
和諧社區產生的各種“關系”不會制約、限制人的發展,而是為人提供“自由、全面”的發展空間。因此,和諧社區最本質的功能包括:(1)促進個體的社會化,社區以各種活動,推動成員間相互交往,并為成員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經濟政治生活提供平臺;(2)社會控制功能,社區為了自身的穩定和發展,必然對社區成員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和掌握,通過制定“公約”、“守則”來對個人行為進行有效的控制和規范;(3)社會服務功能,在了解社區成員基本情況的基礎上,一方面可以組織調配社區內部資源、承接社會政府支持,解決社區成員的困難與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營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高尚和諧社區關系,增強了社區成員的認同感和社區整合力。
(二)社區功能的實現
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人的全面自由發展,有賴于社會關系系統中各要素的協調配合,在社區這一系統中,圍繞著“人”的社會化促進、控制及服務三項子功能,是一體、協調、共生的,只有共同發揮作用,才能真正實現社區的功能。
1.社區必然是在提供一定的利民生產經營活動、文體娛樂、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公益性社會服務活動的基礎上,才能凝聚人心,并以此整合社區的人力、物力,爭取社會資源支持,促進自身的發展。所以社區的服務功能,是其他功能得以實現的重要基礎。
2.人只有在活動中才能與其他個體、組織發生關系,只有在活動過程中,才能利用活動本身及輿論宣傳,引導社區成員學會分享權利、義務,逐步內化社會道德、民主與法制的規范和要求,逐漸由家庭中的人、向社會中的人去成熟和邁進。社區的社會化促進功能,既是其他功能實現的結果體現,也是重要前提。
3.有組織的活動能夠開展起來,正是一個社區開始成熟和發展的重要標志,這需要個體間展開合作與互動、建立相互信任、接受管理和限制,以達成一個共同的目的。這是社區控制功能的基本體現,也是社區其他功能得以實現的重要保障。
社區一切功能的實現,都依賴于社區活動的組織與開展,而社區建設的內涵,就在于高水平的社區活動的組織與推廣。
二、和諧思想視域下,城市社區建設的基本內涵
高水平的社區活動,首在目標的選擇;其次在形式和內容的選擇;最后在于實施和推廣。從活動開展依賴的條件看,首在人員的培訓,活動組織者自身社區建設理念的形成與把握程度,對于活動目標的選擇及實現至關重要;其次在資源的保障,包括政府政策與法規以及智力、物力的支持;最后也依賴于社會人員素質的基本構成和不斷提高。
有研究將其表述為“社區建設的內容”,如:社區黨建工作、社區經濟建設、社區文化建設等,本研究以“活動”二字表述“社區建設的內涵”。(1)從實施的主體看,必然由政府與社區中的代表組成,其具有配合、協作的特征,需要共同參與,而“活動”更能適當表現其特征;(2)從“建設”的層次定位看,無論是創意、實施還是其影響力,都在一個相對較小的范圍內展開,肯定與社區自身的文化品位、生活習慣、利益需求緊密相關,個性化更加鮮明,可操作性也更強,“活動”更符合這一定位。因此,參考已經研究的結論,社區活動一般包括:
(一)城市社區自治活動
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委會組織法規定,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組織。這就明確表述了社區的自治活動包括管理活動——調解糾紛、維護治安等;教育活動——宣傳法律法規、青少年教育等;服務性活動——優撫救濟、公共衛生、向政府及派出機關反映居民意見等。
(二)城市社區文化活動
此文所指城市社區文化是指居民在特定區域內,在長期活動過程中形成起來的、具有鮮明個性的群體意識、價值觀念、行為模式以及人造景觀等文化現象的總和。以活動的形式表現出來,它就包括:社交溝通活動、文藝表演活動、社區模范評選活動等。
城市社區治理的現狀范文6
摘要: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結構的變化以及農民工群體的自然代際交替,新生代農民工開始進入了大家的視線,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新生代農民工不僅不同于第一代農民工的群體特征和生活經歷,而且比第一代農民工具有更強的競爭優勢和更高的生活期望,也要求有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積極渴望融入城市生活,然而現實中他們卻面臨著各種困境。城市社區作為農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組織載體,如何通過這一重要場域的完善來改善當前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融入問題,是本文探索的重點。
關鍵詞:社區融入;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入
一、問題的緣起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對勞動力要求的變化,農民工群體年齡的代際交替和城鄉之間以及城鄉各自內部之間生產關系的發展,新生代農民工逐漸成為社會建設的主體。新生代農民工相比于第一代農民工,其有更強的競爭優勢和更高的生活期望,也更突顯對發展空間的要求,積極主動地追求自我價值的實現。但是,當他們來到城市中,遠離農村社會的文化群體時,一方面渴望融入新的生活環境,另一方面卻面臨著諸多困難,文化沖擊、制度、人為隔閡等因素使他們很難融入到城市主流社會。長期游離于主流文化之外,很容易造成 “反叛亞文化”或游民化現象,導致一些社會失范行為出現,比如近年來的“殺馬特”現象,還會形成邊緣人群體,威脅到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城市社區是農民工市民化的過渡轉換場域,農民工要融入城市,由農民變為市民,離不開城市社區這個社會化組織載體。從目前來看,農民工社區融入狀況不盡人意,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探索如何改善社區融入來解決根本上的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大力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改善農民工的生存環境,是我們的研究重點。
二、文獻回顧
關于對城市社區融入問題的研究,從研究主體來看,目前國內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弱勢群體上,尤其以農民工群體為主。農民工作為城市建設的主體,在城市生活中卻面臨著各種困境。在研究中,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對農民工的社區融入問題進行探索,一是以某一地區為例,對該地區農民工的社區融入現狀進行實地調查,反映農民工社區融入存在的問題。比如田恬; 郝秋麗(2008)通過對北京石景山區Y小區的外來務工人員的生活的社區融合狀況的調查,揭示了社區中外來務工人員的生活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二是從社會支持理論入手,對農民工群體的社區融入問題進行分析,認為社區支持不足以及社區文化排斥是造成農民工融入難的關鍵。比如張利軍(2006)關于農民工社區融入和社區支持的研究中,認為只有通過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社區保障、社區參與等多方面的社會支持,才能最終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社會。三是從文化建設的層面對農民工社區融入問題進行分析。文章多從文化適應、文化認同、文化交流及社會融合等不同層次出發,探索農民工 的社區融入問題。四是從制度層面對問題的解讀。認為當前農民工出現“融城難”的現象,主要是城鄉二元體制的存在,戶籍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缺位導致了農民工難以融入城市生活,實現身份的轉化。五是綜合各層面對農民工城市融入問題的多方位解讀。認為農民工城市融入難不僅僅是社會制度的問題,還存在生活方式、心理歸屬感的問題。
而關于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融入問題的研究,一是關注于新生代農民工與第一代農民工社會融入之間差異的比較。比如:李培林和田豐(2012),在對中國農民工社會融入的代際比較中,借助css數據,描述了老一代農民工和新生代農民工在經濟、社會、心理和身份四個層面的社會融入狀況。二是對新生代農民工城市融入困境的研究,認為新生代農民工在社會融入過程中存在“內卷化”的現象。即:社區場域推力大于拉力與同質群體拉力大于推力的綜合作用使新生代農民工的社區融入成為虛化的“推拉”過程,他們被限制在同質群體中不斷“內卷”。三是對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入政策的研究,通過對出臺的各種政策的解讀以及實施情況的實際調查,對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提出科學的政策意見。
綜上所述,我們對目前關于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融入問題的評述,一是對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的現狀反映,多是通過建立一定的指標,根據某一地的實地調查來反映當地農民工社會融入的現狀,其指標并沒有統一標準。二是沒有突出新生代農民工社會融入問題的分析。三是對社區融入困境分析多是從具體的社會支持或社會排斥理論入手,而如何結合社會治理與社會建設理論,來改善社區融入是本文思考的重點。
三、研究思路
在界定研究對象時,借鑒李培林和田豐(2011)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劃分依據,相比于按流動的區域劃分,通過代際來劃分農民工的方式能更有效地凸顯農民工群體在社會融入問題上的發展變化。因此,本文按照年齡劃分,以1980為標準,把1980年以前出生的農民工界定為“老一代農民工”,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定義為“新生代農民工”。
本文主要通過對比新舊兩代農民工群體的差異,探究在社會融入問題上,是否也存在著代際差異,并突出新生代農民工在社會融入問題上面臨的新問題。并從社區建設的角度入手,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一方面促進社區功能的完善,另一方面為解決城市化進程中的問題提供一些意見參考。
四、研究發現
借助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2011年7-11月開展的第三次“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CSS,CASS2011)的數據發現,調查結果顯示,老一代農民工和新生代農民工的平均年齡分別為44.76歲和25.58歲,平均受教育年限為6.97年和10.17年,兩者差異非常顯著,這說明新生代農民工比老一代農民工具備更好的文化知識儲備。
在對經濟層面、社會日常生活層面和社會心理層面的研究中,發現在經濟層面,新生代農民工在月收入和年消費上均高于老一代農民工;社會日常生活層面的比較中,以社會互動的頻率、強度為指標,調查顯示,其老一代的農民工的互動頻率明顯高于新生代農民工,但這和所居住及流動的區域環境有關。在社會心理層面的研究結果,新生代農民工對城里人的接納程度顯然好于老一代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更愿意與城里人聊天、一起工作、成為鄰居、親密朋友。
五、結論及建議
從調查結果來看,新生代農民工雖然同老一代農民工有很大的差別,但在社會融入問題上所面臨的困境是相似的。并且在社會融入過程中,完善社區建設,改善社區治理情況,對三種類別的社區融入都有明顯幫助。
首先,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其核心應該是“人”。作為社區建設主體之一的農民工群體,在社會發展治理中,應充分考慮到他們的利益,把他們的權益納入到規劃之中。在社區治理中,重視新生代農民工群體的就業問題,生活質量的問題。在治理中激發農民工的主體參與意識,突顯社區自治性。同時社區也要通過技能培訓、均等化服務等方式,營造公平參與的平臺和條件,幫助新生代農民工更好的融入社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