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的主要工作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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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的主要工作

法務的主要工作范文1

為貫徹落實全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全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深入開展,確保減排工作目標全面實現,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政[2007]23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實施辦法,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強化措施,確保減排項目落實到位

(一)落實二氧化硫減排項目

1、嚴格控制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已建脫硫設施的可門電廠1#、2#機組,江陰電廠1#機組必須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行。未建脫硫設施的華能電廠3#、4#機組必須在2008年6月底前、1#、2#機組必須在2008年8月底前完成脫硫設施建設。其他新建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和機組主體必須同步經過168小時連續滿負荷運行調試。福州耀隆化工自備電廠、東南電化自備電廠必須確保在既定期限內完成脫硫設施建設。??顾帢I股份公司(福清)、富成味精廠(連江)等其他新建自備電廠必須在試生產前同步完成脫硫設施建設。

以上未建脫硫設施的公用燃煤發電廠和企業自備電廠必須使用綜合含硫率為0.5%以下的低硫煤;已建脫硫設施的必須使用綜合含硫率為0.8%以下的低硫煤。脫硫設施投運率應達100%,其中公用燃煤發電廠脫硫效率要達到95%以上;企業自備燃煤電廠采用循環流化床工藝脫硫的機組脫硫效率要達到80%以上,其他脫硫工藝的機組脫硫效率要達到90%以上(詳見附件一)。

對未按規定完成脫硫設施建設或脫硫設施建成后未按規定要求投入運行并達標排放的企業,根據閩政[2007]23號文件要求,予以取消公用燃煤火電機組的脫硫電價政策、扣減相應發電小時數,并依法予以處理。

2、推進重點工業企業脫硫項目按時投產。已建成脫硫設施的福人木業、金綸石化等項目必須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未建脫硫設施的必須限期建成,其中??顾帢I、長樂華冠紡織公司等23家印染企業、青島啤酒、福清康宏食品、洪良紡織、福興醫藥、雄豐紙業的煙氣脫硫項目必須確保在既定期限內完成;福耀玻璃、閩清建陶企業群、長樂吳航不銹鋼等4家鋼鐵制品企業、福清陽下等5家造紙廠的煙氣脫硫項目,長樂鑫海治金有限公司、羅源億鑫鋼鐵有限公司燒結機脫硫項目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富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搬遷改造,馬尾、福清、長樂、羅源、閩侯機磚產業群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關閉任務;其他未脫硫的工業燃煤(重油)鍋爐、窯爐必須在2009年底前完成脫硫;新建燃煤(重油)鍋爐的企業,必須在試生產前同步完成脫硫設施建設。已建脫硫設施的工業企業要保證脫硫設施的投運率達到90%以上,脫硫效率要達到75%以上(詳見附件二)。要建立脫硫設施運行臺帳,記錄脫硫設施運行和維護、燃煤硫份分析和脫硫劑用量等情況;要制定更新改造、維修脫硫設施的年度計劃,并報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備案。

對未按規定完成脫硫設施建設或脫硫設施建成后未按規定要求投入運行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依法予以限產、關停并處罰款。

3、推行使用清潔能源。在福州市市區劃定禁止和控制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區域(簡稱“禁煤區”),“禁煤區”內現有的4蒸噸以下燃煤(油)鍋爐、窯爐、茶浴爐、餐飲業大灶等設施必須在2008年底前全面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制氣、電能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更新、改造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的,環保部門將予以拆除或者沒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并處罰款。各縣(市)、馬尾區應根據城市建設發展相應劃定“禁煤區”,并在2008年底前開展清潔能源改造工作。

(二)落實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

1、加快污水處理廠和配套污水管網建設。已建的馬尾、快安、福清、大學城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07年底完成配套管網建設;金山、長樂城區、平潭縣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配套管網建設。新、擴建的12座城市污水處理廠中,洋里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連江縣、羅源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07年底前建成投產;大學城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閩清縣、永泰縣、閩侯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08年底前建成投產;快安污水處理廠改擴建、連坂、長安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09年底前建成投產;洋里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羅源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必須在2010年底前建成投產。新、擴建的12座城市污水處理廠的管網配套工程必須與污水處理廠建設同步完成,建成后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應達到設計能力60%以上(詳見附件三)。接納工業區污水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應按工業園區污水廠建設的時間要求完成。

污水處理廠必須完善技術工藝,加強運行維護管理,確保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建立污水處理廠運行臺帳、記錄自動在線監測的進出口流量和COD濃度數據。新建污水處理廠必須按照國家要求同步具備除磷脫氮、消毒滅菌能力,已建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除磷脫氮、消毒滅菌工藝改造。大力實施污泥綜合利用,實現污泥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

對未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或管網配套年度任務的縣(市)區,根據閩政[2007]23號的要求,暫停其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設的當地城建項目的立項、用地、環評文件審批,不予安排城建類政府性補助資金,并對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實施必要的經濟約束措施。

2、加快工業園區污水整治。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福清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保稅區、福州科技園區(臺江園、馬尾園)、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福州臺商投資區、福州金山工業園區、福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閩侯青口汽車工業園區必須確保穩定運行,達標排放。對管網配套不完善的園區,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管網配套任務。新建工業企業必須在試生產前完成接管。福州科技園區(倉山園)、福州福興經濟開發區、連江經濟開發區、羅源灣經濟開發區、福州元洪投資區、福州出口加工區、福清出口加工區、福清江陰經濟開發區、長樂經濟開發區、福清龍田經濟開發區必須在2008年底前建成污水處理廠或接入已建成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在污染集中治理設施建成前,工業園區內所有排污單位都必須自行治理、達標排放(詳見附件四)。

對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設施的工業開發區,環保部門將停止審批其區內新建、擴建產生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區內排污單位超標排放的,一律責令停產整治。

3、加快重點工業企業污水治理。福人木業、長樂德勝印染等已建成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的項目必須確保設施穩定運行,提高中水、再生水回用率。長樂市華良染整等21家印染(紡織)企業污水深度治理和開展中水再生水回用或再生水利用項目、閩清聚豐紙業中水回用項目、羅源億鑫鋼鐵有限公司污水處理改造項目、福州市紅廟嶺垃圾綜合處理場滲濾液接入污水處理廠工程、羅源雄豐紙業廢水生化處理項目等必須在2007年底前完成。??顾帢I股份有限公司納濾機芯改造、福華紡織印染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或再生水利用項目、福清5家造紙廠污水治理設施必須在2008年底前完成。其他具備進一步削減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能力的重點工業企業污水治理設施必須在2009年底前完成(詳見附件五)。新批項目必須在試生產前同步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對未按規定完成減排任務的排污單位,環保部門將停止審批其新建、擴建項目環評文件。

(三)開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

福州青口汽車城、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循環經濟生態示范園區規劃項目的落實和福建省東南電化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循環經濟示范企業的建設必須在2007年底前完成。2008-2010年每年增加5-10個試點企業并建立健全循環經濟資源統計和評價體系、經濟指標核算制度和環境評價制度,減少能源資源消耗和污染物產生量。

(四)全面實施在線監控

可門電廠、江陰電廠、金山污水處理廠、大學城污水處理廠、福清污水處理廠、平潭污水處理廠必須在既定期限內與省環保局聯網、2008年底前與市環保局聯網。已安裝并聯網的華能福州電廠、洋里污水處理廠、祥坂污水處理廠、馬尾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快安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設備運行維護,確保監控設備穩定正常運行。其它的新建火電廠、污水處理廠必須在試運行開始后的2個月內將在線監控系統與省、市環保局聯網?;痣姀S監控系統還必須與省電力公司、福州電監辦聯網;污水處理廠監控系統必須與省建設廳聯網。

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當地環保部門聯網的??顾帢I、耀隆化工等企業,要加強設備運行維護,確保監控設備穩定正常運行。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但未聯網的福州華映光電公司、羅源雄豐紙業公司等企業,必須在2007年底前與省環保局聯網。未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的福州福興醫藥公司、福耀玻璃、東南電化等3個國控重點排污單位,必須在2007年底前完成安裝建設并與省、市環保局聯網。其它未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的省控重點排污單位,必須在2009年底前完成安裝。上述重點工業企業必須制定在線監控設備維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換的年度計劃,報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備案,對不按要求安裝和聯網或者擅自拆除、閑置在線監控設備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依法處理。

二、協同配合,確保政策到位

按照國務院《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福建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閩政[2007]23文件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減排政策。在此基礎上,加快制定推動減排工作的相關政策和獎懲機制。

1、各級政府要建立減排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從預算安排的環保專項資金中集中1000萬元用于減排專項資金支出,縣級財政安排相應的配套資金,支持減排重點工程。對按時完成減排任務的重點企業,根據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5-20萬元;對按時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市)區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在減排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由市政府給予表彰;對在福州市四城區范圍內實施煤改氣(電)等清潔燃料改造的鍋爐,根據鍋爐容量給予2萬元-10萬元/臺的補助;對鍋爐天然氣使用價格、天然氣管道鋪設費用、電價等費用予以優惠。

2、各金融機構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減排項目、循環經濟項目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同時應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環境信息通報,對嚴重違法的企業采取降低信用等級、停止貸款等限制措施。

三、明確分工,確保責任到位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落實省、市下達的減排計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行政區域減排工作負總責,按照閩政[2007]23號文以及本通知要求,扎實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跟蹤減排工作進展并監督實施,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全市減排工作的進展情況,并向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政府通報;牽頭制定福州市禁煤區實施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并聯網,每年制定實施安裝和聯網計劃,并定期向有關部門通報監控情況和處理意見;大力推廣經濟適用的減排技術和管理經驗;負責監督排污企業落實減排項目,對未按期建成治理設施或者建成治理設施后不正常穩定運行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并依法查處;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查處力度,對未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市)區和企業實行必要的環保限批;加強溝通匯報,積極爭取國家環保總局、省環保局對我市減排工作的指導和支持。

市經委:負責市區重點工業搬遷企業的督促、指導工作;負責推動年度節能項目;負責協調省有關部門落實我市轄區內火電廠發電總量的調度和差別電量政策的執行;負責指導發展循環經濟和協調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工作。

市建設局:負責監督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督促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嚴格執行省建設廳出臺的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評估辦法,及時提出扣減費用的意見。

市發改委:負責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污水處理產業化政策;協調LNG供氣工程項目,確保2008年底前投入使用;積極爭取國家對我市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對未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廠建設、管網配套任務和污水處理率目標的縣(市)區,暫緩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設的當地城建項目立項。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減排專項資金,加大重點減排項目的資金投入;及時下達減排補助資金,并積極爭取國家、省財政對我市減排工作的資金支持。

市監察局:負責對各縣(市)區政府、市直職能部門及市級工業區管委會的減排工作情況實施監督,并列為機關效能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對執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實的,依照《行政監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行政問責,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會同市環保局、市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重點項目減排工作進行督查。

法務的主要工作范文2

大家好!

集團法務工作直接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問題,大到重大案件的處理,小到每一份合同的每一個條款,甚至一個字一個詞,都是集團經濟利益的直接體現。集團公司高層對于法務工作的支持是異常堅定的,深入開展全集團的法務工作的決心也是異常堅定的。因為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就是法與商的結合,法律具有防范企業經營風險的作用,希望各單位法務代表,積極投身到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研究并發現法律問題,為集團及本單位的法務工作的高效開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受董事會委托,現將集團公司法務工作做一簡要說明如下:

一、集團公司前期法務工作及法務自查表的回顧

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在浙通司[2009]5號文中要求在所屬各單位、在建項目部設立法務人員時,已經明確規定,設置法務人員的目的是:

1、對集團的法務工作起承上啟下作用,起到集團與所屬單位法務工作聯系、中轉和協調的作用。

2、保證所屬單位合同會簽制度的有效進行。

3、妥善管理所屬單位與合同有關的各項文檔資料。

4、參與所屬各單位與法律有關的各項事務的處理。

5、其它交辦事宜。

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在浙通司[2009]14號文中,進一步明確要求集團所屬各單位法務人員,對本單位的法務情況作一調研,目的在于促使各單位法務人員對本單位的法務工作情況有一個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后繼法務工作的持續開展。

從各單位反饋回來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團所屬各單位的法務工作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統一。

對于法務工作在企業中的作用與地位,從總體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認識上,對于法務人員參預事前法律風險控制的認識并不統一,現狀是:有的單位所有合同均經法務人員審核,有的單位根本沒有法務人員參預,而且從總體上來講事后救火員的定位占了主導地位。但國家經貿委、國資委立足于現代企業法務工作的開展,對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的定位則是:法律顧問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為重要的是法務人員是領導的法律參謀與助手。讓法務人員參預到生產經營活動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務人員對于本單位業務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務人員從這些活動中,發現法律問題,加深對法律條文的領會,進而從法律的視角提出完善生產經營活動的辦法,做好事前法律風險防范的工作。全集團應將法務工作的關口從事后統一到事前上來,將法務人員從救火員統一到企業風險控制員的角色上來。

2、各單位法務工作開展程度參差不齊。

有的單位已經實現了對常規業務合同的法務人員參預審查的制度,但有些單位還沒開始,只是有爭議時就去找外聘律師處理訴訟,而內部法務工作處于真空狀態。

3、各單位法務人員的法律工作水平參差不齊。

有的單位的法務人員已具有很強的專業水平,具有獨立的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和參預合同會審把關的能力,但有的單位的法務人員可能剛剛接觸,對于如何開展法務工作處于迷茫狀態,不清楚自己該做哪些事。

4、合同相關檔案管理處于薄弱狀態。

從自查表中可以看出,尚沒有哪家單位在

自查表中提及法務人員參預對合同相關檔案的管理問題。各單位對于法務檔案的理解仍局限于訴訟案卷上,沒有把法律實務中所常遇到的“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的理解,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集團公司已經發生過的一些案例說明了合同相關資料缺失所造成的案件處理上的困擾,另一些案例也從反面證明了相關資料的齊備對于訴訟案件的有效處理,所帶來的便利。法務人員參預檔案管理,就是參預證據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證據不是為了訴訟,但沒有證據的支持,談判也不會有力。

二、年集團公司的法務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年法務工作的主要目標,簡要來說,就是要建立建全法務人員的工作隊伍,完善集團公司的基礎性法務工作制度。

圍繞主要目標,重點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1、展開對法務人員的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制度規定的再完善也得靠人去執行,合同簽訂水平的提高靠的也是人的水平的不斷提升。沒有人的質量水平的提升,工作的質量水平的提升是不可想像的。所以在全集團法務人員隊伍中,采用多渠道、多方式進行法律培訓與學習工作,也是當前一件重要而長期的任務。比如:定期集中學習、法律專項問題培訓、集團法律顧問室巡查即時解答、集團報上設立法律知識園地等等。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將與有關部門商議制定一種長效的法務學習與培訓制度,為法務人員法律工作水平的提升搭建一個平臺。

2、在全集團各級樹立以事先防范為主,事中控制為輔,事后救火為補充的法務工作指導思想。

事后救火式的法務工作,不只是耗費企業高層及相關部門人員的大量精力,干擾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而且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資金,效果還往往不佳,增加企業額外的成本及費用支出。這種思路與現代法務工作的思想及國家有關企業法律顧問的規范文件的要求是不同的,也不利于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損失。

事前防范式要求在不斷總結以往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在總結旁人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防微杜漸,將這些經驗與教訓上升為管理的制度,上升為合同的條款,使同樣事情不再發生或減少發生的概率。達到減少事后救火的發生率,為企業減損服務。

事前防范式考慮到合同訂立后,風險的形成與積累總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而這個過程與合同履約的過程同步并行,所以,事前防范式也同時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并行。采用事中同步跟進、主動控制的方式,一方面是可以消除后發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對于合同訂立中未考慮到的地方,也能及時加以補救完善,從而將法律風險產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3、探索法務人員工作業績考核評定體系。

沒有考核就沒有促進的動力,也只有考核才能做到使更適合法務工作的人進入到法務工作的崗位上來。集團高層、董事會辦公室及集團人事部將深入探討法務人員考核的模式,逐步建立法務人才梯隊管理的制度,比如:年度法務工作評優工作、法務人員會簽底稿及會簽質量評比工作。集團將結合法務人員考核工作的展開,促進法務人員法務工作水平的不斷提升。

4、建立合同會簽制度。

合同會簽制度是事前防范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堅持合同會簽制度也是集團公司高層一直以來所強調和遵循的,其目的是集合企業各部門的智力,找出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并加以完善,從而提升合同簽約的水平。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及爭端的解決,立腳點還是合同的規定,事實上,國家的法律體系再完善,也不可能將現實生活中所發生的一切情況都規定進去,特別是在民商經濟活動中,法律更傾向于當事人意思自治主義,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使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上升為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這種現狀決定了,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決定了合同的履行,決定了企業的經濟利益。法律工作實際上也就成了企業的經濟工作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合同會簽制度就是要通過會簽的形式,使企業對外贏利行為和成本支出行為得到最有利于企業的安排,使企業利益最大化,要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盡可能多地爭取對我集團公司的有利條款。法與商是結伴而行的,商行為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就是法行為,合同會簽質量不是一個部門的事,但法務人員應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5、建立合同相關文件的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管理工作不是可有可無的,一份合同并不能說明任何問題,甚至合同是否得到執行,是否被修改廢止,是否經歷過價格調整,產生經濟利益的糾紛責任在何方等等一切問題的解決,無不是與合同檔案的管理密切相關的。

合同檔案就是合同從開始訂立直到履行完畢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資料,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各類書面材料、往來信函、對問題的解釋性說明、會議紀要、鑒定文件、視聽資料等等。這些資料不是可有可無的,平時不注意收集,到用時就會非常后悔,比如,要證明杭蕭鋼構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就得證明,我們此前提供的一切修改意見均未被采納,而這個就有賴于先前合同締約談判中所形成的修改合同的各類文字材料,如果沒這些事東西,格式合同這一點,就無法證明。格式合同與格式條款在法律上,對于當事人雙方對某一問題的理解產生不一致時,法院將按照對提供方不利的解釋加以認定和裁斷。

法務的主要工作范文3

引言

經濟糾紛是企業在參與市場運營的過程當中不可避免的一個現象。如何在經濟糾紛中更好地保護好自身的經濟利益,就需要提供必要的、合法的相關財務數據。在這一訴求的推動下,法務會計開始成為會計領域的一個重要的分支,被廣泛地應用在各種經濟糾紛之中。但是,從當前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現狀來看,我國的法務會計還存在著很大的提升空間。因此,本文從法務會計的應用現狀出發,探究其經濟糾紛應用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法務會計應用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法務會計的概念及應用現狀

(一)法務會計的概念

法務會計是特定主體綜合運用會計學與法學知識以及審計方法與調查技術,旨在通過調查獲取有關財務證據資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陳述,以解決有關的法律問題的一門融會計學、審計學、法學、證據學、偵察學和犯罪學等學科的有關內容為一體的邊緣科學。

(二)法務會計的應用現狀

當前,我國在經濟領域已經取得了非常大的進步,作為企業日常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務會計的角色正在發揮出更大的價值。但是其在具體的應用中還存在著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首先,法務會計具體細則執行的不到位。在企業日常的法務會計工作中,尤其是對于一些生產及市場規模相對比較小的企業來講,法務會計準則是其平時會計工作的一個主要的引導原則與方向。但是,從具體的實施來看,部分小企業并沒有將法務會計準則中的相關細則進行完全的落實與執行,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打折扣的現象。在這個過程當中,由于相關流程的不到位,為企業今后的財務工作的順利實現與發展埋下了隱患。這種在觀念上的制約和不足,已經極大地影響和制約了企業法務會計職能的穩健發揮。

其次,法務會計理念理解不到位。當前的法務會計工作標準正在與國際相關要求進行了對接與匹配。這種對接對企業的法務會計工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一些新的計算與統計公式的應用在客觀上加大了企業在法務會計工作中的難度。部分企業在一些關鍵的步驟方面出現了一定的折扣現象,這些都從側面反映出了企業自身對法務會計理念理解的不到位。法務會計中的一個主要工作方向,抑或是一個主要的問題就是從制度層面進行不斷地設計優化與發展。舉例來講,當前在企業日常的管理中,出現的諸多制度層面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制度的缺陷與不足。其中就包括法務會計從業人員的自律,會計行業的監管,會計領域的自查與自我糾正。

最后,企業法務會計工作者的專業水平面臨新的挑戰。當前,在很多方面無論是從內容上還是從執行法務會計條款的標準上都對企業的法務會計工作人員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這種高標準要求與企業法務會計工作人員現有的水平與素質之間的差距是當前影響企業法務會計實施的主要不利因素。同樣,在會計改革的層面,相關的人才更是推動改革向前推進與發展的重要助燃劑。缺乏人才,尤其是專業的法務會計人才的企業是很難從根本意義上推動企業的發展向一個更高的水平。由于我國在法務會計人才的培訓機制及企業單位的人才選拔及培訓機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會計改革和實施遭遇了重要的人才危機。每年,有大量的法務會計專業人才踏入社會,并且走進企業,但是在一線實施中面臨著諸多的挑戰。

總之,由于主客觀等方面的原因,法務會計在實施過程當中,還面臨著比較大的挑戰。如何從制度體系及員工培訓等角度來進一步促進法務會計更好地實施是今后企業管理與發展層面面臨的主要問題。

二、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人才缺乏

由于法務會計在基礎理論方面,既具有會計學的相關特點,也具有法學及審計學的相關特點。正是這種在基礎理論層面的不足,導致法務會計人才在具體的培養過程當中,包括培養模式的選擇,教學方法的設計及教學評價的實施等方面處于一個相對比較被動的發展局面。在加上當前,在經濟運行的過程中,圍繞企業或者個人的相關財務的糾紛不斷增多。很多企業或個人需要法務會計來為其財務糾紛的解決尋求出路。因此,造成了法務會計人才的缺乏。具體來講,這種法務會計人才的缺乏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法務會計人才在數量上的不足。另一個是,當前培養的法務會計人才的整體水平和質量與社會需求之間還存在著比較大的差距。

(二)法務會計案例缺乏

從國內發展的情況來看,圍繞法務會計相關的案例還是比較少的。從法務會計自身的學科特點來看,法務會計是植根于會計學科發展需要而不斷地從實踐中進行的理論總結的結果。但是,由于我國在法務會計理論研究的時間比較短,這就在客觀上造成了包括法務會計在內的諸多實踐的案例還不是很多。我國在整體的學科構建層面,與西方會計學科比較發達的國家相比還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因此,當前,法務會計在案例研究及發展層面還存在著很大的提升空間。同時,由于在日常的法務會計具體實施的一線中,一些新的管理問題與現象得不到及時的理論支持,這些都影響了法務會計案例的豐富與擴充。同時,法務會計的理論工作者,在很長一段時間的理論研究中,將研究的重心放在了對歐美相關國家的理論的綜述研究上,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務會計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也就導致了法務會計的具體實踐案例還相對比較少。

(三)法務會計在企業的應用較少

需要指出的是,在當前涉及法務會計的業務領域還存在著很大的提升空間,這在客觀上影響了法務會計應用水平的提升。一直以來,法務會計在發揮自身應有的職能的進程中,就是基于一些傳統的固有觀念而影響其正常職能與作用的發揮。例如,在一些發展相對比較落后的地區,法務會計為企業的發展服務,這一點無可厚非。但是,當企業在日常的運營中,出現了一些違反會計相關法律時,會計行使自身職能的獨立性就會由于企業的管理制度的約束和制約而難以發揮。同時基于主客觀等方面的原因,一些企業缺乏對法務會計存在意義與價值的認識,這些都是法務會計在企業中應用比較少的主要原因。由于在應用數量上的不足,導致法務會計在企業一線應用的過程當中缺乏必要的保障,也就在客觀上影響了企業在面臨經濟糾紛的時候,借助法務會計來更好地維護自身發展利益的效果。

(四)社會對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存在誤區

法務會計從發展的時間上來看還比較短。因此,社會上關于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還存在著一定的誤區。例如,關于法務會計獨立性的誤區。一些企業在機構設置中會安排專門的法務會計人員來處理企業在發展過程當中,所面臨的經濟糾紛。企業會出于自身的經濟發展需要,利用在管理權層面的優勢來對法務會計職責的行使進行施壓,使其在相關的會計統計數據和結果上朝向有利于自身經濟利益的方向來發展。這種行為是當前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應用中存在的一個比較大的誤區。因為,按照法務會計相關準則的要求,法務會計所提供相關數據與材料務必要客觀真實。如果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提供的材料不具有客觀真實性,不僅僅會導致企業在經濟糾紛中處于一個很大的被動地位,情節嚴重的,還需要擔負一定的法律責任。

三、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對策

(一)注重培養法務會計人才

為了更好地提升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水平,要注重培養法務會計人才。要從當前經濟糾紛中對法務會計人才的基本訴求出發,來確定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目標。因為,對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不但取決于社會對于法務會計人才的需求環境,并且還取決于其所屬主體的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這些也是其在未來的市場競爭與發展環境中不斷發展與完善的基本條件。沒有一個相對完善的發展與法務會計人才的評價機制,法務會計人才在其所發揮的市場價值也是大打折扣的。所以,在今后的法務會計人才的不斷培養與發展的過程中,只有從源頭制度上,確保其培養目標的可行性與科學性,才會在具體的操作中擁有更大的把控。具體來講,高校在法務會計專業教師的招聘和選擇過程中,除了考察其必要的教育和學歷背景之外,還應該強調其在具體的法務會計市場中的實踐經驗,通過這種教師可以更好地提高法務會計教學的實用性。同時,在進行法務會計的教學過程當中,要安排一定的學時,讓學生在市場的一線進行實習和實踐,從而提升學生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能力和水平。經過這種系統的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方案的確立和實施來更好地助力于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

(二)豐富法務會計案例

當前,由于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應用中的案例還比較少,這就導致在具體的應用階段,由于缺乏必要的參考案例而導致法務會計參與和應用在經濟糾紛中的水平很難得到一個質的提升和飛越。因此,在今后的法務會計的應用中,不斷地豐富法務會計的應用案例,是其在今后的應用發展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關于法務會計案例的豐富途徑,筆者建議從以下兩個方面來進行實現。一方面,在理論層面,可以嘗試在高等院校及科研學術機構中,建立定期的學術交流機制,通過定期的學術探討當前在經濟糾紛領域出現的法務會計案例。同時,在不斷發展與完善的基礎上,建立國際學術互動組織,更好地將法務會計領域的相關案例問題實現國際層面的接軌。另一方面,在實踐層面,法務會計工作者要積極進行法務會計理論的實踐,通過在市場一線的實踐,不斷的獲得一手的法務會計的應用案例,從而更好的為法務會計案例的豐富提供更多的素材。

(三)加大法務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力度

從上文可以看出,當前法務會計在具體的市場中的應用案例還比較少。這種現狀一方面,不利于法務會計自身理論體系的豐富與完善。另一方面,企業由于缺乏對法務會計的實際應用,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對法務會計的認知與信任程度。因此,在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的應用與發展中,要從以下兩個方面來加強法務會計在企業中的應用力度。一方面,從組織建設上,將法務會計職責的履行作為一個常態化的組織機構來進行實施。這就包括法務會計人才的招聘與培養。另一方面,在企業的文化建設及戰略的制定與調整中,都要積極發揮法務會計自身的價值與作用。只有在這種應用力度與水平不斷提升的條件下,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與提升才會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四)加大對法務會計的宣傳

當前,法務會計在具體的應用領域還存在著認知程度不高的問題。其中包括企業及個人的認知度。在新媒體不斷發展的今天,相關職能部門可以通過利用各種各樣的信息傳播媒介,通過科學、易懂的表達方式,來將法務會計具體內涵與與要求更大范圍的進行講解。例如,在一些地方通過開展法務會計進企業的方式,讓更多的企業及社會群體,更好地認知法務會計,對其基本的職業內涵及相關的職責進行宣傳,進而提高大眾對法務會計的認知度。在加大對法務會計宣傳的過程當中,要避免過于理論化的宣傳方式,在宣傳的內容及宣傳媒介的選擇等方面都要進行精心的選擇,從而達到一個比較好的宣傳效果。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要從具體的規章制度層面,對相關企業的法務會計的宣傳效果進行落實。通過這種宣傳,一方面,可以減少企業及個人在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的應用中存在的誤區。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的引導企業利用法務來更好的保護自己在經濟糾紛中的合法權益,進而促進法務會計在經濟糾紛中應用價值的提升。

法務的主要工作范文4

法務會計人才是一類復合型、應用型和技能型人才,該類人才涉及法學、會計學、審計學以及經濟管理等知識,并將其有機的結合,綜合的應用,并不是簡單的拼湊,不是會計專業學生學點法律或者法律的學生學點基礎會計就能成為法務會計人才。此類人才注重實用性,法務會計人才主要在經濟案件的調查以及訴訟支持等領域發揮其應用的價值。對實踐技能的要求較高,具體的技能包括審計基本方法和調查技能、財務會計的基本原理和操作過程、法律的仲裁和訴訟程序等等,并依靠此類技能服務于其對象。法務會計復合型人才的具體培養目標是,培養其成為具備基本的法學和會計學知識,綜合應用審計方法及技巧,采用法律的程序和步驟去獲得財務證據,并通過調查、訴訟或者作為專家出庭作證等方式服務于社會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

二、法務會計復合型人才應具備的基本知識、能力及素質

若要達到前文所述法務會計的人才培養目標,需讓培養對象具備基本的道德素質、知識和能力。張玲將法務會計人才的知識結構比喻成“三層大蛋糕”,會計專業背景為最底層,審計、內部控制以及欺詐調查為中層部分,對法律環境的了解為最小的上層部分,而溝通技巧就是蛋糕上的糖果。羅歡平等卻將其比喻成“三明治”上下兩層為會計知識和法律知識,中間為法務會計的核心知識。

法務會計人才應當具備知識及能力體系并不是簡單地相加和拼湊,形成一個體系。首先,道德素質方面,基本應當達到正確的人生價值觀、高尚的職業道德、獨立的敬業精神以及專業的職業判斷,還體現在職業上能夠勝任、行為準則規范以及履行保密業務等方面,法務會計人員的道德素質是工作的準繩,起到方向導向作用,若其道德素質做得不好,不僅僅影響其法務會計工作質量,可能改變的是問題的性質和本質問題,對其知識應用將會產生顛覆性的影響。

其次是知識結構,包含會計、審計以及經濟管理知識,法學知識和法務會計專業知識等。會計知識、會計檔案和會計信息是法務會計人員工作的主要對象,必須對其會計所反映的信息以及信息的產生充分理解和分析。審計技術為法務會計人員提供基本的證據搜集方法工具和技巧等,同時必須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以及風險估計等。法務會計信息表現為表達專家意見和鑒定結論的書面報告,無疑使得其工作性質與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律師的調查、取證與法庭辯護聯系在一起,但是,法務會計并不是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的簡單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經濟管理基本知識可以幫助法務會計人員充分理解會計所反映內容和核算經濟內容。法學知識包含法律法規知識,訴訟知識和程序以及證據規則等,具體包含了民法、商法、刑法、經濟法以及行政法等基本內容,各類法律的具體訴訟程序和如何舉證等。明確證據的形式、獲取、鑒定以及保全等內容。法務會計知識是知識結構的重心,需要有機融合會計審計以及法律知識同時并有其獨特的內容,包含舞弊的甄別、經濟案件的偵查、調查、訴訟支持、損失計量以及法務會計鑒定和專家證人制度等。

最后是基本的技能和能力,法務會計工作是一個應用性和專業性很強的職業,需具備綜合的方法技能才能從事相關業務,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技巧和能力包括與服務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溝通技巧、交流的語言工具、計算機信息處理能力以及相關的心理學知識。熟練地應用這些工具定能讓法務會計工作事半功倍,更好的綜合應用會計、法律以及法務會計專業知識。

三、法務會計復合型人才培養課程設置

根據法務會計的培養目標以及應具備的基本知識、能力及素質的分析,就其具體的課程進行設置,在設置時,充分考慮法務會計的服務性、技能性和應用性等特征。注意多學科知識之間的交融和合作。依據大學生課程類別的設置,具體課程體系為:

(一)公共必修課公共必修課,即大學通修課,主要是就道德素質、身體素質、語言和計算機等相關課程。具體包含法律職業道德、馬克思基本原理、政治理論課、外語、計算機文化基礎和計算機應用基礎等。

(二)專業必修課程在專業課程中主要讓學生具備基本的知識和傳授基本的技能等。具體包含:經濟數學、統計學、管理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等經濟管理知識課程;基礎會計學、財務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分析學、審計學、資產評估、成本與管理會計等基本會計、審計以及財務知識課程;除了國際法、國際商法、國際經濟法以及憲法、中國法制史等以外的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法務會計學、會計法與會計準則、舞弊審計、經濟案件偵查、法務會計鑒定等法務會計核心課程。

(三)專業選修課程為學有余力的同學豐富自己的知識結構或根據自己的愛好和個人發展需要,為專業繼續深造或資格考試或實踐應用等設置相應的選修模塊,具體包含公司財務咨詢模塊、注冊會計師模塊、律師資格考試模塊、經濟法律模塊以及法務會計師考試模塊等。比如律師資格考試模塊可以設置國際法、國際商法、國際經濟法、憲法、中國法制史等律師資格考試但在必修未開設的課程。

(四)實踐實訓課程實踐實訓課程主要滿足法學和會計等課程內容實踐的需要以及基本方法和技能的訓練。基本技能課程包含相關公文寫作、數據庫應用、溝通與談判、心理學等;法學實踐實訓包含庭審觀摩、模擬審判、司法機關見習等課程;會計實踐實訓包含會計模擬實訓、會計軟件應用、審計實訓等課程;法務會計實訓課程包含舞弊調查實務、訴訟支持實務、案例討論等

四、可行的培養模式

我國現行教育管理體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層次學歷教育的專業設置由國家教育部認可,并列入專業目錄,法務會計屬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高等教育專業目錄,尚處于高校自由開展時期。法學本科(法務會計方向)模式和會計學本科或財務管理本科(法務會計方向)模式進行專業招生存在一定的問題,比如法務會計方向的畢業生大多從事會計職業,從事法務會計工作的很少,學生認為法律、會計兩方面的知識都有所了解,但都比較膚淺,難以勝任法務會計職業的要求,很難將其有效地結合應用。目前可行性較強、可供選擇的培養模式主要有法務會計卓越人才實驗班模式、會計學(法務會計方向)研究生培養模式、雙學位模式以及法務會計職業培訓模式等。

法務會計卓越人才實驗班模式,法務會計復合型人才實驗班是學分制改革的實驗田;是復合性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實驗區;是學校優才優育創立品牌和精英教育的重要途徑,是學校單獨組織的正式的專業方向教育,將精簡相關專業課程,配置法務會計相關課程,實行嚴格的淘汰機制。不是一個專業的培養,是精英教育,培養的高素質人才,只有那些學有余力的同學,感興趣的同學,才可以參加,實施嚴格的淘汰制度。

會計學(法務會計方向)研究生培養模式,可以以培養懂法律的會計人才為主要目標,學習基本的會計學課程和法學課程,考慮根據注冊會計師的考試內容設置課程,要求學生考取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培養出的注冊會計師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可從事法務會計工作。

法務的主要工作范文5

近幾年來,法務會計在舞弊調查、風險管理、資產追蹤、資源爭端等各類問題的解決中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與此同時,法務會計的相關理論和實踐問題也引起了會計界專家們越來越廣泛的關注。本文選擇法務會計業務范疇這一領域作為研究對象,通過筆者對國內外會計師事務所法務會計業務開展情況的對比研究,利用一項法務會計社會調查統計結果,針對我國經濟法制建設與會計師事務所人才資源現狀,借鑒國外發達國家法務會計業務開展情況,指出我國法務會計業務開展的障礙及努力方向,意在對規范及拓寬我國法務會計業務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

總體而言,法務會計有兩大業務分支:訴訟支持(Litigation Support)和調查會計(Investigative Accounting)。訴訟支持指對相關訴訟事件中確定存在或懸而未決的涉及會計問題提供幫助,包括參與訴訟策略的制定、收集商業事實證據、損失范圍界定及金額計算、提供法務會計調查報告等。調查會計則涉及到犯罪事實調查、犯罪行為證據收集、要求獲得或拒絕賠償金額的認定三個領域。在實際工作中,法務會計服務從名稱到內容都隨服務提供者的理解和業務能力強弱而有所不同,目前尚無統一的業務領域的具體劃分,將來也不可能對此進行約束。但從世界范圍看,法務會計的業務類型基本可以分為經濟犯罪調查、股東及合伙人爭端解決、個人傷害認定及索賠、商業侵犯認定及索賠、企業及員工舞弊調查、離婚訴訟、企業經濟損失認定、職業工作過失認定、調停和仲裁等。

二、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務會計業務

本人搜索了若干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法務會計業務開展情況,近幾年各大事務所不僅成立了專門的法務會計業務分支機構,廣泛進行法務會計的調查與宣傳,還通過出版法務會計業務手冊等來擴大公眾對法務會計的認識和理解。如普華永道事務所連續幾年的《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對企業經濟案件的發生進行統計和整理;再如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了專門的法務會計師網站,提供法務會計從理論到實踐到組織的各項推廣服務。

三、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務會計業務

目前我國法務會計實務工作在某種程度上已展開,業務內容主要涉及經濟犯罪領域有關案件的審查。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提供的《2005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全國百家信息》,本人對業務收入前十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網上調查,有6家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法務會計服務,他們分別為: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上海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所、中審會計師事務所、岳華會計師事務所。除此之外,排名前十的另四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有三所提供了類似法務會計服務,如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的相關服務中涉及了風險管理、購并等業務;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工程經濟糾紛鑒定業務;北京京都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了經濟案件證據審計等。

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雖然從表面看國內各大會計師事務所也普遍重視法務會計業務,并不同程度地在公司的網頁上進行了宣傳,但其廣告的意味大于實際業務開展程度。

四、一項法務會計社會調查及其相關統計數據

為更感性認識法務會計的社會認知度以及法務會計相關業務開展情況,筆者于2005年8月~2006年2月間,以“我國法務會計及其發展情況調查”為名,進行了一次主要面向專業人員的社會調查。本次調查共發放調查問卷400份,回收有效問卷135份(高校會計教師66份,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28份,律師9份,企業會計人員32份)。調查結果中有兩項統計數據可以反映出我國法務會計業務社會認知度及推廣度:其一為專業人員是否了解法務會計,其二為專業工作中是否涉及法務會計。

(一)專業人員是否了解法務會計

根據調查結果,回答“聽說過”法務會計的有53人,相當于接受調查人數的39.2%,回答“沒聽說過”法務會計的有79人,占總人數的58.5%,回答“了解”法務會計的只有3人,占總人數的2.2%.在“聽說過”法務會計的人員中,不同行業的比例又有明顯差異。

這組數據反映我國法務會計的社會認知度較低,大部分專業人員還未聽說過法務會計。活躍在經濟領域,參與經濟糾紛解決的律師和注冊會計師是最早也是最廣泛接觸法務會計的專業人員。

(二)專業工作中是否涉及法務會計

同樣根據調查結果顯示,當接受調查人員被問及工作中是否涉及法務會計,只有14份問卷回答“是”(高校教師4人,注冊會計師7人,律師2人,企業會計1人)。

這反映我國司法部門、會計師事務所已經開展了一定比例的法務會計業務,其工作中涉及法務會計的比例也比較接近,分別為22.2%和25%。相比之下,高校教師與企業會計涉及法務會計的比例就要少得多。

筆者同時整理了專業人員“在何種情況下涉及法務會計工作”的回答,律師涉及法務會計業務有兩個原因:①司法鑒定;②訴訟。注冊會計師涉及法務會計業務主要有:①舞弊調查;②訴訟情況下會計取證;③企業內部控制架構。高校會計教師涉及法務會計都是因為在教學中為學生講解法務會計的部分內容。而企業會計選擇工作中涉及法務會計的只有1人,是在“進行稅務策劃和分析”時。

五、相關意見和建議

(一)豐富會計相關法律規定,加大會計執法監督力度

國家應盡快完善法務會計相關法律環境,包括豐富會計法律規定,協調會計與其他法律規定之間的矛盾,加大會計執法監督力度。目前,會計法律規定尚存在很多空白:如證據法、投資法、產權法等經濟法規亟待規范;會計法、審計法、統計法、稅法、注冊會計師法、企業會計制度等也有待修改和完善。值得慶幸的是,新修訂的《公司法》和《證券法》實時增加了監管執法的規定。如《證券法》中強化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權力和執法手段,特別是對違法行為實施檢查和調查的強制權力,以便及時查明案情,打擊違法犯罪。

(二)成立法務會計行業管理機構,組織、管理、協調發展法務會計業務

世界范圍內,有許多法務會計組織和機構活躍在相關領域,為促進法務會計的發展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注冊舞弊審核師協會(ACFE),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下屬的法務和訴訟服務委員會(FLS Committee),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下屬的調查與法務會計專家聯盟(CA·IFA)。依照通行做法,我國的法務會計行業管理委員會可以從屬于注冊會計師協會,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下設立法務會計專門委員會,該委員會接受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管理,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理事會負責,專職對法務會計業務進行管理、指導、監督,同時法務會計師也必須遵守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

(三)建立法務會計資格認證機制,重視培養法務會計人才

目前法務會計人才需求大大超過供給,而相應的人才培訓機制尚未啟動。為規范化發展法務會計,首先必須建立法務會計從業資格認證制度,專業人員必須通過參加統一的資格考試以獲得法務會計師資格,當然對具有舞弊審計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可以適當放寬考試標準,短期內緩解我國法務會計人員短缺的壓力。與此同時,應逐步開展法務會計高等教育,定點建設法務會計專業,為規?;囵B我國法務會計人才做準備。

法務的主要工作范文6

上世紀90年代,我國一些學者開始將法務會計引入我國。蓋地、喻景忠(1999)等人分別從實務和理論兩個角度對法務會計進行了解釋。他們認為,“從實務角度講,法務會計是為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以會計理論和法學理論為基礎,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以會計資料為憑據,處理涉及法律法規的會計事項,或者以法律法規和相關會計知識審查、監察、判定、裁定、審計受理案件、受托業務;從學科角度講,法務會計是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以會計理論和法學理論為基礎、融會計和法學于一體的一門邊緣交叉學科”。李若山(2000)認為,“法務會計是指特定主體運用會計知識、財務知識、審計技術與調查技術,針對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提出自己的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律鑒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證的一門新興行業”。戴德明(2001)等人認為“法務會計關注會計職業如何更有效地履行法律賦予的職業權利,通過提供現有法律框架內一切有利于規范和保護會計職業界的法律根據,強化規范體系的約束力,幫助會計職業人士或組織主張合法權利,減輕由職業風險而引致的法律責任,支持會計職業界發揮社會(以法律意志為代表)賦予它的角色作用”。

隨著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國內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日益增多,其特點呈現為金額巨大、牽涉面廣以及涉案人數眾多,對此法院在判案時,迫切需要相關專家的支持。同時,自2007年以來,證券交易及民事賠償訴訟案件明顯增加。如宏華公司回購并注銷職工股權糾紛案、杭蕭鋼構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原始股”民事賠償糾紛案等證券民事糾紛案件大量涌現。在這些經濟案件的審理中,通過法務會計對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專家意見,或供法律鑒定或作為法庭證供,為案件的審理、判定提供有力支持。例如,紅光、大慶聯誼、中科創業,銀廣夏等案件由國家證券監管委員會委托有關審計機關、社會中介機構,對其進行審計調查,取得有關證據,從而保證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總體而言,法務會計在我國的發展還是處于相對滯后的狀態,有關法務會計的法律規范制度也是一片空白,雖然在實踐方面得到了一定的應用,但理論研究方面的文獻還是較少。目前,我國法務會計研究的主要內容仍停留在以下幾個方面:1.法務會計的產生原因。2.法務會計的定義。3.理論框架的探討。4.法務會計與其他會計的異同。5.法務會計在我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在我國未形成完善的法務會計理論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嚴重影響了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因此,加強法務會計研究,建立完善的法務會計體系是我國大力發展法務會計的首要任務。本文正是在這種背景之下研究法務會計,從理論出發,聯系實際,探討法務會計在我國的發展趨勢。

二、法務會計在我國發展的迫切性

大量的司法實踐證明,法務會計在我國的發展已初具規模。首先,法務會計是經濟司法實踐的需要。在具體經濟領域犯罪案件中,為了查明案情的責任,司法機關遇到無法解決的會計問題時,會去求助具有一定資格的會計人員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甄別、鑒定及必要的解釋說明,當會計人員因缺乏法律知識,而無法判斷會計事項的法律意義時,法務會計人員就可以發揮他的長處,妥善處理與會計有關的法律問題,為司法機關判案提供便利。但目前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遠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司法實踐的需求,因此,促進我國法制建設,保證經濟秩序,必須加快法務會計的發展。其次,法務會計在涉及會計專業知識的訴訟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法務會計人員運用會計和法律知識,處理訴訟案件,對訴訟的各個階段具有支持作用。他們不但能發現訴訟案中復雜的財務問題及算清可能的損害,還可以找到可能的虛假信息或被偽造的財務憑證,然后以咨詢人員或專家證人的身份在訴訟預備及審理階段提供法庭支持。如在鄭百文虛假財務案中,針對鄭百文公司是否于1997年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采取虛提返利、費用跨期攤提等手段編制虛假財務報表,鄭州市檢察院和鄭百文公司控辯雙方,都聘請了法務會計人員來支持己方立場,開創了虛假財務報告民事訴訟法務會計訴訟支持的先河。第三,審計功能的弱化需要法務會計的補充。社會經濟環境的日益復雜加重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各利益主體對企業財務信息的需求愿望越來越強。由于企業舞弊技術水平的水漲船高,使審計的鑒證職能受到相當大的限制。而且,注冊會計師只對審計失敗承擔責任,無法對企業自身的經營失敗負責的現象,使社會公眾的期望與注冊會計師的能力相去甚遠,同時也導致投資者對現代審計的作用大為失望。而法務會計師可以通過提供查找和防范舞弊方面的服務,彌補審計人員的不足,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程度,減少公司經營的不確定性和模糊性。

三、法務會計在我國發展存在的問題

法務會計在財務舞弊的會計調查和法庭訴訟階段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時間短,各方面的理論、研究和規定制度還不完善,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務會計人員專業能力的發揮,并降低了其權威性。結合案例可以總結出法務會計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一)完善的理論體系尚未建立首先,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尚未形成一套系統規范的理論體系,且現有的研究缺乏原創性。我國的許多專家學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務會計的概念、功能、及與其他會計的關系等方面,而且存在一些爭議與分歧,尚未達成共識,而且大多數研究還處于多國外理論的介紹和改進層面,沒有著眼于我國的國情,缺乏對我國市場經濟規律及相關法律的研究。研究內容不夠深入和意見分歧,造成我國法務會計無法形成完整的理論體系,距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務會計理論還有很大距離。這種局面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法務會計的正??焖侔l展。其次,從事法務會計課題研究的人數較少,相關著作及發表的專業性文章屈指可數,更沒有專門的法務會計期刊雜志的出版發行。現有的相關論文,多數概要陳述過多,有的甚至是對國外觀點的直接介紹和整理,少有突破。由于國情的差異,往往不能直接照搬于我國的實踐。這種狀況不利于國內理論觀點的交流和碰撞。最后,對實踐案例的系統研究較為缺乏,尚未看到有完整的法務會計實踐案例研究。法務會計理論體系的不完善,又會影響到法務會計人才培養,進而會制約法務會計實踐工作的展開。

(二)法務會計制度建設缺失理論是實踐的基礎,沒有系統的理論體系,就談不上規范的制度體系。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我國法務會計的制度建設尚不完備,在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很少涉及法務會計的內容,在相關民事賠償制度中,法務會計人員的法律責任也并不明確,甚至一些法律法規的規定過于理論化,缺乏操作性,導致法務會計人員無據可尋。此外,還存在相關人員認定資格未能確定的問題。法務會計各項準則、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制度、法務會計師資格認證制度、法務會計業務操作規范和標準、法務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和準則的建設工作明顯滯后,這嚴重阻礙了法務會計在我國的開展。最后,我們還應注意到,法務會計職業資格認證體系并不健全,這就使我國在認證方面存在不足,從而大大削弱了法務會計的作用。

(三)法務會計宣傳不到位法務會計涉及社會生活的諸多層面,但因其學術專業性,在社會范圍內的知悉度并不高。同時,又因為它在國內的發展時間短,理論結構等不完善,導致其受重視程度不高,很多企業和法庭在遇到經濟案件時都沒有想到聘請法務會計,而這也制約了法務會計的發展。

(四)法務會計實踐尚缺理論創新來源于實踐,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同時又必須能指導實踐,但我國法務會計并沒有相應的實踐,雖然我國的法務會計在某種程度上已在實務工作中有了一定的適用,但仍存在著服務內容少,范圍狹窄的問題。目前,我國的法務會計實踐主要集中在司法會計方面,即經濟犯罪相關案件的審查,如一些重大經濟案件由檢察院立案后,聘請審計、稅務等相關部門的人員,調查并搜集犯罪嫌疑人有關經濟犯罪情況的證據,或者聘請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為訴訟提供相應的證據。與西方國家相比還有很多的不足之處。因此,要逐步拓寬法務會計的業務種類及服務范圍,使法務會計能夠在更多的領域為市場經濟服務,充分發揮自身的積極作用。

四、法務會計在我國的發展策略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經濟總量的不斷增大,涉及財務會計領域的經濟案件必定日益增多,這意味著對法務會計的需求會越來越大,推進法務會計建設對于妥善處理財務舞弊案件,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加強我國法務會計的建設勢在必行。為了更好的完成這項工作,當務之急是做好以下幾方面:

(一)積極推進法務會計的理論研究理論是實務的先導,沒有理論研究法務會計就成了“無源之水”,加強法務會計理論建設已刻不容緩。首先,政府相關部門和組織應當積極引導會計學界進行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借鑒國際經驗,注重中國國情,在實踐中研究適合我國國情的法務會計典型案例,以理論促實際,通過實踐完善理論,構建一套適合我國實際的理論體系。其次,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學術交流,通過交流、辯論,達到學識上的基本共識,從而不斷攻破法務會計理論框架的各種問題。再次,加強會計界與法律界的聯系與溝通,通過廣泛的合作,將會計理論、實踐與法律理論、實踐進行融合,才能為法務會計的理論與實踐取得突破。

(二)建立健全法務會計制度、規范體系一個完善的法務會計市場體系需要良好的制度支撐。為促進我國法務會計行業有序健康的發展,應制定一套系統、全面、操作性強的法務會計制度,使法務會計實際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法務會計工作是一個完整的系統,環環相扣,如法務會計人員資格認定、法務會計專家證人制度、法務會計鑒證制度、逐步法務會計鑒定技術標準、法務會計咨詢等。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體系,才能規范法務會計工作,保證法務會計的健康發展,才能在市場經濟運行發揮其積極作用。

(三)大力宣傳法務會計想要更多的人理解支持法務會計工作,就必須從每一個通過認證的法務會計師做起,在工作中扎扎實實做出成績,讓人們認識到法務會計師在經濟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從認證中心的角度來看,需要大力推動各種媒體對法務會計工作的認知,加強法務會計學術專家的聯系交流,盡快成立法務會計師自律協會,加強法務會計師之間的學習交流,帶動全社會提高對法務會計的認識。最后,法務會計作為企業財務情況檢查、鑒定,并提供法庭證據的專業人士,應被廣泛運用于為社會大眾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而不僅僅是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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