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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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

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文1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制度;差異

為規范小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促進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發揮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財政部制訂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施行。2004年4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同時廢止。兩者的實行和廢止,體現了時代的進步和會計核算發展的必然。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標準體系的基本建成,具有重大歷史意義。它是促進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是完善企業會計標準體系的需要,更是保證小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形成由《小企業會計準則》和《應用指南》兩者組成的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明確界定小企業范圍,為稅務部門和銀行等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協調與《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關系。

將《小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兩者相比,可以看到以下明顯差別:

一、明確界定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

《小企業會計制度》對小企業界定為“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這種表述存在極大爭議空間?!缎∑髽I會計準則》明確界定了“小企業”范圍,即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所規定標準的小型、微型企業。

二、大幅度降低核算難度

1.小企業資產應按照歷史成本計量,不再對流動資產,如應收款項、存貨、短期投資等計提減值準備,當實際發生損失時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2.取消存貨“后進先出法”的核算方式。

3.企業捐贈所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不需要中轉科目“待轉資產價值”。

借:銀行存款/固定資產/原材料/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

4.長期股權投資只采用成本法進行會計處理,不涉及權益法會計處理,大大簡化了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5.簡化確認收入判斷條件,規定小企業在發出商品且收到貨款或取得收款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收入確認的時點與所得稅及增值稅的確認時點基本一致。它減少了風險報酬轉移的職業判斷,大大減少了財務信息的不確定性,避免了人為調節利潤的風險。

6.會計政策變更、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均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不再采用“追溯調整法”,大大簡化了會計政策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會計處理。

7.小企業會計核算和稅法盡量保持一致,基本消除與稅法的差異,主要體現在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以歷史成本記賬、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折舊要求考慮稅法規定、合理確定資產使用壽命和凈殘值,這樣既有利于會計人員掌握運用,又能使審計查賬、稅務監管更加順暢。

三、大幅度增加行業支持范圍

1.支持農、林、木、漁業的會計核算,增加“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等科目。

(1)消耗性生物資產核算

A.外購、自營栽培或自行養殖時

借:消耗性生物資產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B.育肥畜轉為產畜或役畜時

借:生產性生物資產

貸:消耗性生物資產

C.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消耗性生物資產

(2)生產性生物資產核算

A.外購時

借:生產性生物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B.產畜或役畜淘汰轉為育肥畜時

借:消耗性生物資產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貸:生產性生物資產

C.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營業外支出(凈損失)

貸:生產性生物資產

營業外收入(凈收益)

2.支持建筑業施工單位的會計核算,增加“工程施工”“機械作業”等成本類科目。

(1)工程施工

A.合同建造時發生的費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

B.發生折舊等間接費用

借: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累計折舊

C.月末間接費用分攤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工程施工——間接費用

D.確認合同收入和成本

借:應收賬款/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四、加強日常業務核算的規范性

1.備用金作為“其他貨幣資金”核算和列報,不再作為“其他應收款”。

2.“周轉材料”代替“低值易耗品”,核算更加全面。按次攤銷時,設置在庫、在用、在攤明細科目,核算過程更清晰。

3.固定資產允許增值稅抵扣,與稅法保持一致。購進固定資

產時: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4.大修或已提完折舊資產改建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簡化核算,費用分攤更合理。

5.無形資產設置“累計攤銷”科目,更準確核算無形資產。

6.增加“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作為庫存現金、原材料、固定資產等盤盈盤虧的中轉科目,體現規范性。批準處理時,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計入“營業外支出”。

7.加強借款的管理,區分資本化利息和費用化利息。為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年期以上制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成本,也即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制造費用的利息可以資本化。

8.取消“預提費用”科目,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直接對應相應負債,如應付利息等科目。

9.增加“遞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補助收入,按期分攤。收到政府補助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遞延收益”;按期分攤時,借記“遞延收益”,貸記“營業外收入”。

10.增加了“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科目。

11.擴大“營業外收入”賬戶內容,將原計入資本公積的政府補助、捐贈收益、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計入營業外收入;將原計入財務費用的匯兌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將原將原調整壞賬準備的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將原沖減管理費用的原材料的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將沖減所得稅的所得稅退稅以及未予規范的其他退稅(不含出口退稅),均計入營業外收入。

12.擴大“營業外支出”賬戶內容,將原計入管理費用的壞賬損失和原材料盤虧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將原未規范的無法收回的長期債券投資損失和長期股權投資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將原未規范的捐贈支出和贊助支出計入營業外支出。

13.小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外幣非貨幣性項目采用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

五、財務報表列報信息更加明細

1.資產負債表存貨欄目需列明細、營業稅金及附加需要列舉各種稅明細金額,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收支需要列示明細。

2.資產負債表提供三張附表,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明細表、利潤分配明細表。同時要求小企業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要求披露短期投資、存貨、應收賬款賬齡結構、固定資產項目等信息。

3.現金流量表,《小企業會計制度》是選報,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可以適當簡化,但必須報出。

六、其他細節的調整

1.取消了“年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確定”的限制,小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靈活設置會計期間。

2.負債方面,新準則要求以實際發生額入賬,擴大了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范圍。

3.所有者權益方面,新準則規定資本公積的核算范圍僅為資本溢價,無需核算其他資本公積等相關項目。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標準體系的基本建成,而《小企業會計制度》也隨之退出歷史舞臺。此消彼長間,體現出時代越來越進步、社會越來越發展、會計越來越規范。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小企業會計準則,2011-10.

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文2

關鍵詞: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準則 聯系

一、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的必要性

事業單位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服務。政府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問題,1998年前后,有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標準體系應運而生,不但加快了我國事業單位的發展,同時,也滿足了社會群眾對公益服務的需求。

但隨著我國財政預算體系的變革,各事業單位業務的不斷深化,舊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難以統馭現代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發展與變革。為了促進事業單位的發展,提高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的標準和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財政部于2012年底,頒布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要求各行政事業單位于2013年1月1日執行新制度。

二、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內容

1.折舊與推銷問題處理方法的變化

在新制度中,對于事業單位資產進行折舊、攤銷的處理方法與財政部頒布的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處理。同時,還特別指出事業單位可計提折舊和攤銷資產的范圍,除事業單位享有所有權的動植物、文物以及在事業單位擺放的陳列品、圖書、檔案等資產外均屬于事業單位資產核算范圍。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固定資產也不計提折舊和攤銷。

2.事業單位財政投入資金核算的變化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一步規范了事業單位財政收入的支出與分配,將“事業支出”的核算內容細分化,增設了以下五個二級科目,即財政補助結轉、財政補助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事業結余、經營結余。明確了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支賬務處理的全過程。其中,結轉與結余金額不得參與預算的結余分配,也不得轉入“事業基金”和“專項資金??顚S谩钡炔块T預算管理科目當中。此項變化,即統一了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入的核算口徑,同時,也有效的區分了事業單位年度財政補助結轉與財政補助結余的不同。

3.資產的計價與入賬管理的變化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明確規定,資產的成本應以實際成本或類似或同類資產的成本進行計量。如需對事業單位資產進行賬面價值調整,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但對于即沒有有效憑證,市場上也沒類似或同類資產,其資產計量口徑也不統一的情況下,資產應以名義金額進行入賬管理,并要求在當月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出來。這樣即確保了資產入賬的及時性,也強化了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的管理。

4.權責發生制將應用于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制度中

新制度中引進的權責發生制原則,有效的反應出了事業單位當期收入與支出的真實情況。同時,也明確指出了事業單位應該采用收付實現制進行會計核算,而行政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中發生的部分經濟事項或業務應該采用權責發生制進行會計核算,這樣即能如實的反應資產與負債情況,也能滿足收入與費用相配比的原則。

5.基本建設投資核算按月并入單位“大賬”核算

新制度規定,事業單位發生的基本建設投資應當單獨建賬核算,至少每月并入單位“大賬”進行核算。并要求事業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設置“基建工程”二級科目,核算基本建設投資成本,其核算方法與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處理方法大致相同,此處不做詳細說明。

6.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結構的變化

新的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和附注構成,其中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資產負債表中的收入與支出項目由財政補助收入支出表代替,其表內按資產與負債的流動性進行分類列示。并明確規定事業單位賬務會計報表應按月度和年度進行編制;附注部分則應當披露事業單位重大經濟事項的變動情況。會計報表結構上的巨大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報表使者理解和分析事業單位經營情況的速度。

三、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聯系

1.會計核算賬戶趨于一致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將資產類賬戶中的“現金”轉變為“庫存現金”、“對外投資”轉變為“長期投資”。并增設了“存貨”賬戶,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事業單位材料與產成品的管理;為了加強對國有資產的核算與管理,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又增加了“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等處理固定資產的會計科目,這是本次變化中的一個亮點,而“虛提”折舊與攤銷的創新性處理方法兼顧了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與財務管理,即不影響事業單位支出預算的口徑,又可以反映資產的價值消耗情況。

2.統一了會計核算的目標

在企業會計準則中,會計核算的主要目標在于明確受托人與被受托人的責任。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核算目標第一次體現了這一原則,使得企業會計核算與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在目標上有了一致性,對以后會計制度的改革有著重要的指導性意義。

3.賬務報告列示內容相一致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報表采用了企業會計報表的格式,增強了事業單位會計報表的科學性與通用性,同時,也為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與業績評價提供了更加明確的財務數據。

4.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核算制度更加趨同

新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內容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內容趨同性很突出,其業務處理與財務管理方式都非常的相似。隨著我國財政體制的不斷完善,我國盈利組織與非盈利組織財務核算劃分的界限會越來越模糊。在不久的將來,兩套會計的準則將有望合二為―,將有利于財政部門綜合考慮企業與事業單位規范的問題。

四、總結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變化后的內容,更加符合新形勢下事業單位財務核算的需要,使事業單位所披露的財務信息與企業的財務信息具有可比性,使我國的事業單位組織體系與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相適應,最終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公共服務組織體系。

參考文獻:

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文3

從1993年基本會計準則實施至今,財政部已完成了1項基本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的制定和修訂工作。至此,我國已經形成了一個在數量和質量上均與國際會計準則看齊的準則體系。新會計準則將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推行,以后會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

在1992年底我國財政部陸續頒發了“企業財務準則”和與之相配套的行業會計制度?!捌髽I財務準則”是在1993年7月1日實施,以后又相繼制定和修訂了38項具體會計準則,而行業會計制度又演變為三大體系的會計制度。那么,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呢?

會計準則是以一套邏輯嚴密的概念體系為支撐的規范的會計工作系統,是對會計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所進行的闡述,會計準則是由基本準則和一系列具體會計準則組成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于1992年11月30日,1993年7月1日起執行。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是《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于1997年5月22日,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第二個《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于1998年5月12日,2001年1月18日修訂,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第三個《企業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1998年5月12日,2003年4月14日修訂,自2003年7月1日起執行……

會計制度是有關會計記錄環節的規定,目的是幫助企業設置會計科目和建立會計核算體系,并不象會計準則那樣直接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企業會計制度主要由三大體系構成,即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是2000年12月29日,自2001年1月1日起執行,適用于除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以外的所有企業;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是2001年11月27日,自2002年1月1日起暫在上市的金融企業范圍內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呈2004年4月27日,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小企業范圍內執行。

我國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主要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因此,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實際上是會計規范本身的結構問題,廣義上講,會計準則是會計制度的一種形式,就象會計制度以外還有會計規章、會計規則、會計規定等多種法規體例一樣。

實際上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有一個發展和演變的過程。在1993年以前我國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只有會計制度,從1993年《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出臺開始,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是實施“兩則兩制”時期。1997年后陸續出臺了具體會計準則,是基本會計準則指導下的具體會計準則在部分企業和上市公司實施,其他企業依然是會計準則和行業會計制度并存。2001年起逐漸將13個行業計制度規范成為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這三大會計制度,筆者理解為這個過程應概括為:我國首先是建立起了基本的會計準則,在此基礎上逐漸形成一整套的會計準則體系,而這又是一個比較緩慢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必須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因為會計制度較準則在會計實務中具有更強的操作性(指就我國目前會計人員的會計業務水平而言)。因此,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并存仍將持續一定時期。

我國上世紀80年代末財政部就已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準則與具體準則在內的會計準則體系的設想。當時,按行業和所有制制定的國營工業企業會計制度、國營商業企業會計制度等基本上是以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格式為框架的。但是,1985年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會計制度》以及1992年初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除了傳統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方面的內容外,也規定了一些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政策。而實施“兩則兩制”時,因為《企業會計準則》只有一個基本準則,不能滿足具體指導企業會計實務的需要,所以根據基本準則按行業制定了13個會計制度。這些行業會計制度也相應地充實了一些會計政策的內容,即資產計價和收益確定方面的內容。因此,隨著具體準則陸續出臺,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重疊之處也越來越多。

而分會計要素、分經濟業務制定會計準則,可以將會計要素或業務所涉及的定義、特征、確認、計量和披露要求闡述得比較全面清楚和邏輯嚴密,這已成為國際公認的規范形式;會計制度是按會計科目組織邏輯結構,其核心是賬戶設置、記錄內容和借貸規則,它不可能象會計準則那樣根據特定要素或業務的需要靈活組織其結構和內容。因此,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關系的模式可以概括為,會計準則主要規定確認、計量和披露標準,而會計制度則主要提供會計記錄指南。

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文4

一、資產盤盈盤虧核算的主要變化

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資產盤盈盤虧核算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小企業會計制度》不設“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將發生的損溢分別計入有關科目;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經批準后凈損益計入“營業外支出”和“營業外收入”科目。二是與《企業會計準則》相比,資產盤盈盤虧核算的相同點是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固定資產盤盈除外),不同點在于查明原因后,《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要計入不同的會計科目,而不是全部計入“營業外支出”或“營業外收入”科目。

(一)現金盤盈盤虧 企業通常需對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盤點,盤點結果經常會出現盤盈或盤虧的狀況,在未查明原因,以及后期的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都不盡相同。

[例1]企業盤盈現金500元,經查原因不明,經批準予以轉銷。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現金 500

貸:營業外收入 5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庫存現金 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5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500

貸:營業外收入 500

《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做法相同。

[例2]企業盤虧現金100元,經查原因不明,經批準予以轉銷。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管理費用 100

貸:現金 1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貸:庫存現金 100

借:營業外支出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貸:庫存現金 100

借:管理費用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

(二)存貨盤盈盤虧 按會計制度規定,企業需定期對存貨進行盤點、核實庫存。盤點出現的盈虧以及后期的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都不盡相同。

[例3]企業盤盈原材料1000元。經查屬收發差錯,批準后予以轉銷。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材料 1000

貸:管理費用 1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原材料 1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原材料 1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貸:管理費用 1000

[例4]企業盤虧產成品2000元。經查屬管理不善,其中1500元應由責任人賠償。盤虧在產品800元,經查屬于非正常損失。本題不考慮增值稅。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管理費用 1500

營業外支出 800

其他應收款 500

貸:庫存商品 2000

生產成本 8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貸:庫存商品 2000

生產成本 800

借:營業外支出 2300

其他應收款 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貸:庫存商品 2000

生產成本 800

借:管理費用 1500

營業外支出 800

其他應收款 5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800

(三)固定資產盤盈盤虧 為保證企業財產安全,企業需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盤點出現的盈虧以及后期的會計處理《小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準則》以及《企業會計準則》都不盡相同。

[例5]企業盤盈設備一臺,估計7成新,同類設備的市場價格為3000元。該企業所得稅率為25%,計提盈余公積的比例為10%。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固定資產 2100

貸:營業外收入 21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固定資產 2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

《企業會計準則》:借:固定資產 21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1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25

貸:應交稅費— 應交所得稅 52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7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417.5

盈余公積 157.5

[例6]企業盤虧設備一臺,原值4000元,估計折舊2800元。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營業外支出 1200

累計折舊 2800

貸:固定資產 4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1200

累計折舊 2800

貸:固定資產 4000

借:營業外支出 12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1200

《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準則》做法相同。

二、資產減值損失核算的主要變化

與《小企業會計制度》相比,資產減值損失核算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小企業會計制度》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短期投資、存貨項目,如果發生減值要事先計提減值準備,實際發生損失時同時沖減減值準備和資產賬面價值。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按歷史成本計量,當資產實際發生損失時沖減資產賬面價值。即《小企業會計制度》對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直接轉銷法。二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對應收款項等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

與《企業會計準則》相比,兩者對資產損失核算的相同點是都對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作了嚴格、明確的規定,不同點主要在于《企業會計準則》對資產減值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直接轉銷法;并且資產損失計入的會計科目也不一樣。

(一)短期投資 《小企業會計制度》對短期投資的期末計量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會計期末,小企業將持有的短期投資的總市價與其總成本進行比較,如總市價低于總成本的,按其差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短期投資,其市價以后又恢復,應在已計提的跌價準備的范圍內轉回,借記“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缎∑髽I會計準則》對短期投資采用成本計量,并且不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規定短期投資的內容,但大致對應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內容。由于期末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因此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額一方面計入當期損益,另一方面直接增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

[例7]企業持有的從A企業購入的、不準備長期持有的股票期末公允價值為95000元(賬面成本為100000元)。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投資收益 5000

貸: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5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不需賬務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00

(二)應收款項 《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按余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實際確認壞賬時,同時沖減壞賬準備和應收款項。但對確認壞賬的條件沒有在制度中規定。

《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直接轉銷法,并在準則中規定了詳細的確認條件?!缎∑髽I會計準則》第十條規定:小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作為壞賬損失:一是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二是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三是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四是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五是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六是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應收及預付款項的壞賬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應收及預付款項。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壞賬核算備抵法,計提的壞賬準備同時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和“壞賬準備”科目,實際確認壞賬時,同時沖減壞賬準備和應收款項。

[例8]企業20Ⅹ1年末應收賬款余額100萬元,估計可以收回的凈額為98萬元;20Ⅹ2年2月,確認一項應收賬款5萬元不能收回。

《小企業會計制度》:20Ⅹ1年末:借:管理費用 20000

貸:壞賬準備 20000

20Ⅹ2年2月:借:壞賬準備 20000

貸:應收賬款 20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20Ⅹ1年末不需賬務處理;

20Ⅹ2年2月:借:營業外支出 20000

貸:應收賬款 20000

《企業會計準則》:20Ⅹ1年末: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00

貸:壞賬準備 20000

20Ⅹ2年2月:借:壞賬準備 20000

貸:應收賬款 20000

(三)存貨 《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存貨期末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會計期末,小企業計算出存貨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如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其價值以后得以恢復,應轉回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應以原計提的金額為限?!缎∑髽I會計準則》不確認存貨減值損失。

《企業會計準則》對存貨期末計量方法、賬務處理與《小企業會計制度》基本相同;不同的在于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計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不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例9]企業年末某項存貨(庫存商品)余額50萬元,可孌現凈值為40萬元。

《小企業會計制度》:借:管理費用 10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100000

《小企業會計準則》:不需賬務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借:資產減值損失 10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100000

(四)其他資產 《小企業會計制度》對上述三項資產以外的資產不確認減值損失?!缎∑髽I會計準則》除規定了應收款項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外,還對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規定了資產損失的確認條件。如第二十六條規定:小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的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損失:一是被投資單位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二是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連續停止經營3年以上,且無重新恢復經營改組計劃的。三是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權,投資期限屆滿或者投資期限已超過10年,且被投資單位因連續3年經營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四是被投資單位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累計發生巨額虧損,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過3年以上的。五是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長期股權投資損失應當于實際發生時計入營業外支出,同時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

《企業會計準則》除對應收款項、存貨規定資產減值的條件及會計處理外,還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及符合《資產減值》準則范圍的資產發生減值的條件及會計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比如對符合符合《資產減值》準則范圍的資產發生減值時要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和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科目,并且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能轉回。

參考文獻:

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文5

當新會計準則出臺之后,從企業層面上看,執行具體會計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這意味著這兩項制度將逐步退出中國企業會計核算的歷史舞臺。因此在企業層面上來說,我國的會計規范體系將由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構成。

基于科斯的交易費用理論分析,筆者認為在新會計準則體系中保留原有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對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有益補充,不僅有利于降低小企業會計活動的交易費用,而且還有利于降低新會計準則制定、實施的交易費用,增強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經濟效用。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交易費用;新會計準則

一、交易費用理論與會計制度之間的聯系

根據科斯第一定理如果交易費用為零的假設成立,會計制度就失去其存在的意義。因為既然不管產權歸誰,資源配置都會實現最優,那么,原有產權主體的產權即使被別人剝奪,也不會影響資源配置。比如,企業某一利益關系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是債權人)的信息獲取權為零,只要為達成信息獲取這一交易過程的成本為零,他就可通過反復試驗多種方式的交易(諸如談判、收回投資自己經營、提供信息轉讓費等),以確立一個雙方均可接受的信息“買賣”方式,從而使資源總體呈最優配置。由此可見,作又保護產權、反映企業產權關系的會計制度,在交易費用為零的前提假設下,也就失去其特定的存在意義。但事實上,現實世界是一個交易費用大于零的世界,任何一項交易都或多或少需要一定的易用,因此,科斯定理實際上從交易費用與產權制度的關系上反證出會計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

根據科斯第二定理,究竟制定何種會計準則,選擇的依據是交易費用的高低。就特定意義而言,會計具有管理功能,會計活動是一種管理性活動,也是一種交易,即管理交易。會計制度是規范會計活動的,因而會計活動就是在會計制度這一產權制度下的交易活動,會計活動的成本就是交易費用。不同的會計制度下,會計活動的交易費用也不相同,應該選擇使會計活動的費用相對最低、最有益于企業經營管理的會計制度。一個最典型的例子是,在物價漲落幅度不大、對企業經營不至構成嚴重影響的情況下,是采用更為精確地反映物價變動的會計方法,抑或不予反映;或者,當物價變動對企業經營決策具有一定的影響時,是完全采用新的方法全面加以反映,還是在原有的會計方法之外補充提供一些物價變動影響的信息,其選擇主要取決于各自的交易費用(提供會計信息的成本)的高低。同樣,對折舊、存貨計價等多種會計方法,都存在著類似的選擇問題。

而科斯第三定理則告訴我們,會計準則本身的制定、實施也是有成本的,因而這種制度成本的高低,成為我們選擇制定何種制度、如何制定以及如何實施等的依據。比如,在確定選擇什么樣的會計制度,是指導性的還是強制性的,就需要綜合考慮這兩類制度各自制度成本的高低。一般而言,強制性原則由于其強制執行性,制定與實施的成本相對較低;反之指導性制度的權威性來自其科學性,執行又要借助多方監督,其制定與實施的成本相對較高。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強制性原則也因為其強制執行性,因而其實施過程中的負面效應的可能性及可能的影響相對較大;相應地,指導性制度的權威性建立在會計制度的科學性之上,所以它的實施產生負面效應的可能性相對較小。并且指導性制度更易于修訂,而強制性制度的程序本身限制了對會計制度做出及時修訂。一般來說,在經濟環境穩定、經濟業務變化不大的總體條件下,選擇強制性原則,制度成本相對較低;反過來,在經濟環境充滿活力、變化大,經濟業務類型多且不斷創新的總體環境下,選擇指導性推則,制度成本相對較低。

二、 新會計準則體系對于小企業會計的影響分析

在會計學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均是針對會計實務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兩者的區別在于,前者是以原則為導向,后者以規則為導向。從長遠來看,隨著經濟的發展,在一般領域采用會計準則來規范會計工作是大勢所趨。從世界范圍來看,絕大多數國家也是采用了以原則為導向的會計準則來規范會計工作。

但由于我國長期計劃經濟等具體國情的制約,在很長的一段時期內,全面制定及推行企業會計準則存在著一些現實問題,從而形成了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長期平行并存的局面。

直到2006年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出臺后,執行新38項具體會計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制度模式才被“終結”,從而在真正意義上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性趨同”。

然而,新會計準則體系中除基本準則適用于所有的企業(包括小企業)以外,其余38項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主要針對的企業依然是大中型企業而非規模以下的小企業。依據國家四部委核定標準劃分的小企業(除在公開市場上發行股票和債券的小企業)仍可繼續執行原先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而無需強制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可以預見在新會計準則全面施行后,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在企業層面主要將由企業會計準則與《小企業會計制度》構成。

三、 新會計準則環境下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交易費用分析

從企業層面來看,規模以下企業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后,企業的會計核算強度小、會計核算難度低,所需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要求也不高,企業會計崗位亦無需分工很細,會計人員的勞務支出相應較少,使得企業在會計核算成本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

然而,我國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明確規定,本制度只適用于國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當上述企業開始對外籌集資金(即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或經營規模擴大后,將不能再使用該制度,需要進行制度的轉換,即要用《企業會計制度》替換《小企業會計制度》(今后將是新會計準則)。因此,對于那些將要突破小企業性質的企業來講,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是暫時的,以后必然面臨《小企業會計制度》向《企業會計制度》(今后將是新會計準則)的轉換。而進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轉換時,需要做一系列復雜的處理工作,增加企業的運營成本;同時,在這一過程中將可能涉及到會計的追溯調整,從而削弱前期制度選擇所帶來的優勢,增加企業當前的轉換成本。

另外,我國的《小企業會計制度》還規定,即使那些符合那些《小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小企業,也并非一定要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樣可以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或者《企業會計制度》(今后將是新會計準則)。

那么當企業面對《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諸多限制以及今后制度變革風險的情況下,將會如何處理制度選擇問題呢?《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執行前景將會何去何從呢?

根據傳統經濟學中的生產者行為理論及規模報酬理論,作為理性的市場經濟個體,企業必將尋求最優規模及利潤最大。之所以現在處于小企業狀態,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產品市場上需求較少,只能采用小規模經營方式。這種成因下的小企業將長期保持其性質不變;二是正在處于初創期或成長期,還未達到最優規模,有發展余地,未來將突破小企業的性質成長為大中型企業,而目前處于小企業狀態。前者屬于自然壟斷且規模較的企業,可以簡稱為穩定型的小企業;后者尚處企業發展的初級階段,可以簡稱為發展型的小企業。而根據企業所處發展階段的不同我們又可將發展型的小企業分為:處于成長期、有望迅速發展的擴張期小企業和處于初創期、至少需要兩年以上時間才能步入中型企業行列的初創期小企業。

基于上述分類,依據科斯第二定理,筆者得出:穩定型和初創期的小企業,能夠長期處于較小的經營規模,其會計活動具有前述典型的小企業會計特征,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能夠使其會計活動的交易費用相對較低,從而有益于企業經營管理;成長期的小企業會計活動具有向大中型企業會計核算形式轉變的趨勢,考慮到制度轉換成本等因素,從企業長遠利益的角度出發應該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今后將是新會計準則),從而使企業長期會計活動的交易費用相對較低,有益于企業長期的經營管理。

從宏觀層面來看,我國2004年的《中國統計年鑒》顯示,2003年我國有196222個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其中小企業為172591個,占企業總數的88%左右。并且依據經驗數據,我們不難推測其中大部分小企業的成長將是比較艱難的,在其發展的歷程中將在較長一段時期內,依靠自身資金謀求發展,并保持相對較小的經營規模之下。因此,勿庸置疑,初創期小企業將是小企業中的主流企業。因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存續對促進我國規模以下企業經濟的發展有其長期的價值和意義。

而科斯第三定理則告訴我們,會計準則本身的制定、實施也是有成本的。因而,從另一方面來說,保留原有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不僅可以降低新會計準則制定的難度,而且可以減少新會計準則實施的費用。

綜上所述,在新會計準則體系中保留原有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是對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的有益補充,不僅有利于降低小企業會計活動的交易費用,而且還有利益于降低新會計準則制定和實施的交易費用,增強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經濟效用。

參考文獻:

[1][美]邁克爾.迪屈奇,王鐵生等譯.交易成本經濟學.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160-183

[2]陳毓圭,應唯. 關于中小企業國際會計指南.財務與會計導刊.2002,5

[3]鄭慶華,趙耀.新舊會計準則差異比較與分析.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03:1-12

[4]伍中信.產權與會計.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1998:38-77

[5]呂國勝.中小企業研究.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0,01:67-78

企業會計準則與制度范文6

【關鍵詞】 會計準則 國際趨同 比較研究 財務會計概念框架

一、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狀況分析

1、我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發展歷程

(1)會計準則改革的探索階段(1978―1992年)。我國財政部于1979年開始著手制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并1985年3月財政部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這是我國建國以來第一個涉外的會計制度,在參考我國以前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和引進了國際上通行的會計處理方法,如:明文規定采用借貸記賬法,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設立預提費用和待攤費用、收入和費用的配比,采用實際成本計價,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遵循一貫性原則等等一系列國際上的會計原則和會計慣例。這是我國會計制度國際化的開端,為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趨同作了理論上和實務上的準備。

(2)會計準則體系逐步建立階段(1992―2000年)。1992年是我國會計準則改革頗為重要的一年。這一年,財政部先后了《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簡稱“兩則”)、13項行業會計制度和10項行業財務制度(簡稱“兩制”),結束了我國有著40多年歷史的財務會計制度。1993年7月1日,兩則兩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確定了企業的財務主體地位,提高了財務核算的質量,初步建立了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企業會計準則。

隨著我國的全面展開,股份制悄然出現。1992年,國務院頒布了《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隨之財政部頒布與之配套的《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專門用于改組上市的企業。這個制度比之前的“兩則兩制”更進一步,它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的一些做法,如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應收賬款等四項計提減值準備等。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的形成和發展,是中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1997年,為了規范當時極度混亂的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業務,我國大量借鑒國際慣例,制定了第一個具體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3)會計準則大力發展階段(2001―2005年)。隨著經濟體系的多元化,從事多種經營的企業集團在數量上與日俱增,我國分行業、分業務的會計制度使得各企業會計之間的銜接上存在問題,不能滿足各個企業的要求,于是規范企業會計核算,統一會計制度成為發展的必然趨勢。2000年12月財政部出臺了《企業會計制度》;由于金融企業自身的特殊性,2001年1月又單獨制定了《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并于2002年開始實施;為了規范小企業會計行為,2005年又頒布執行了《小企業會計制度》。這樣,會計體系從原來的13個行業會計制度轉變成現在的《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三個制度,基本涵蓋了全國各類企業。至此,我國會計準則基本實現了國際趨同。

(4)會計準則體系完善階段(2006年至今)。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正式了由1個基本準則和38個具體準則構成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先后得到了香港會計師工會、歐盟證券委員會的認可,被認為與國際會計準則已不存在實質性差異,標志著我國會計準則進一步實現了國際趨同。2010年4月,我國財政部了《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趨同路線圖》,表達了我國與IFRS趨同的態度,并為我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指引了方向。2014年也是會計準則改革年,對于健全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深度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保持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促進我國資本市場規范發展和深化經濟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今年財政部會計司對長期股權投資、職工薪酬、財務報表列報、合并財務報表、金融工具列報進行了修訂,對公允價值計量、合營安排、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等做出了新的規定。同時也表示將繼續全面深入參與會計國際事務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制定,以提升中國會計界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和話語權。

2、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體系的比較差異

通過對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體系的比較發現,兩者之間的差異主要體現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和準則的內容兩個方面。

國際會計準則以“編制財務報表框架”作為概念框架來指導會計準則的制定,包括41項國際會計準則(其中31項仍有效)和30項解釋公告。而“編制財務報表框架”是單純的理論,獨立于會計準則存在,不具有會計準則的效力,而是用來指導和規范具體會計準則,以保證各會計準則之間的協調統一,提高財務報表的可比性。我國的會計準則包括1項基本準則、41項具體準則(2006年制定的38項和2014年新制定的3項)及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在我國的會計準則中沒有財務會計概念框架,而是用會計基本準則代替其的作用。這就使得在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會出現不一致、不連貫的情況,從而降低各項會計具體準則之間的協調性。

國際會計準則體系主要由會計準則及其解釋公告組成,在國際會計準則中沒有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之分,而中國是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并存。在準則的具體內容上,也存在一定的差異。比如,在關聯方披露方面,國際會計準則中將關聯方定義為:指在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是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他們則被視為關聯方。而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并沒有對關聯方進行專門的定義,只是給出了關聯方的判斷標準,但是總的來看我國的判斷標準更加具體和靈活,符合我國企業之間實際的交易關系。國際會計準則中對關聯方交易提出了“可比價格法”、“轉售價格法”、“成本加成法”三種定價方法,但是我國會計準則并沒有對定價方法作詳細說明,這可能影響信息使用者對財務報表的理解,從而作出不利的判斷和決策。在資產減值方面,國際會計準則和我國主要在減值損失是否轉回方面存在差異。國際會計準則要求,企業在前一次確認減值損失以后,在計算資產的可收回價值中所使用的估計發生改變時,可以轉會以前年度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而我國明確規定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得轉回,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小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空間。

二、影響我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因素

1、經濟環境的制約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目前的市場體系還不夠完善,經濟的發達程度也遠遠不及西方發達國家。通過對兩者的比較可以發現,我國和發達國家的經濟交易事項兩者并不完全一致,我國的一些特殊會計事項在IFRS中并未涉及,同時IFRS中的一些事項在我國也并不適用,如果直接采用IFRS,就會使得IFRS不能很好地適用于我國的實際國情,不利于我國會計準則的完善和發展。

2、法律環境的制約

我國的《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申請上市的條件之一是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當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時,就要暫停上市;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且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就會被摘牌。在這樣的法律環境下,我國會計準則更多關注于利潤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資產負債表信息的質量,這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倡導的全面資產負債表觀相差甚遠。此外,我國市場的監管水平較低,相應的配套法律規定也不夠健全,這對營造健康的市場環境以保證會計準則順利執行具有不利影響。

3、業務水平的制約

我國大部分會計人員的受教育程度和專業素質較低,不及西方國家,對必要的會計專業缺乏一定的判斷能力,對于復雜的會計事項不能很好的把握。近年來,隨著經濟交易的形式越來越復雜,新的交易事項層出不窮,我國的會計準則也在不斷地修訂完善,許多會計人員沒有足夠的時間消化和掌握這些新的知識,致使會計準則在實際執行中碰到較大的障礙。

三、促進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對策

1、立足國情逐步推進趨同

會計準則的趨同,需要與一國的基本國情相適應。因此,我國在推進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時應結合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情況,充分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保證會計準則能夠幫助財務報表的信息使用者獲取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從而做出明智的決策。在吸收借鑒先進會計理論方法時,應有取有舍,以更好地達到國際趨同的效果。

2、積極參與國際準則的制定

目前我國的經濟發展在世界上具有代表意義,應當積極關注IASB的動向,參與IASB的活動,與其他國家溝通協調,努力爭取發言權,盡可能多的爭取國家利益。一方面,我國可以積極參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制定工作,積極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另一方面,應積極同與我國國情相似的國家進行溝通合作,以區域會計協調推進我國會計的國際趨同。

3、構建健全和完善的趨同環境

通過對我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影響因素的分析可以發現,健全而又完善的趨同環境對趨同的進展具有重要影響。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發育不完善,法律體系、監管環境也都需要進一步完善。為確保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可以在良好的環境中進行,我國應加強各監管部門和財政部的溝通,對準則的實施進行充分論證,完善會計準則執行監管機制,發揮內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陳艷、Dennis Hwang、孫曉梅:美國推進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最新動向及思考[J].財經問題研究,2009(12).

[2] 馮淑萍、應唯:我國會計標準建設與國際協調[J].會計研究,2005(1).

[3] 黃麗霞:各國會計準則國際趨同及其啟示[J].財會月刊(綜合),2009(1).

[4] 石黨英: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及趨同研究[D].蘭州理工大學,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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