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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范文1
【關鍵詞】 小企業會計準則 國際趨同 稅法導向
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為加強小企業管理,促進小企業發展,經過廣泛調研征求意見,2011年10月18日,財政部《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相關小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鼓勵提前執行,2004年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廢止。新出臺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準則部分,包括總則、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及利潤分配、外幣業務、財務報表等9章內容;二是《小企業會計準則科目及賬務處理》,相當于會計準則的應用指南,包括會計科目、主要賬務處理及財務報表。解讀《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主要特點,有利于對《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理解與執行。
一、適用范圍明確具體,行業覆蓋面寬
與2004年頒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相比,《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范圍更加具體,覆蓋行業更加寬廣。
1、明確了具體的適用范圍。2011年6月18日,國家統計局等四部委聯合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將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與此相對應,《小企業會計準則》第二條規定,“本準則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下列三類小企業除外:一是股票或債券在市場上公開交易的小企業;二是金融機構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小企業;三是企業集團內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業集團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義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相同)”。同時第八十九條還規定,“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微型企業標準的企業參照執行本準則”。這些規定不僅十分具體地明確了適用范圍,也為小企業和微型企業的會計規范提供了法律依據。
2、解決了原制度標準模糊的問題。《小企業會計準則》結合新企業劃型標準,解決了原制度標準中幾個模糊的問題。一是解決個體工商戶的適用問題。原制度下,個體工商戶適用的是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這使規模相似但性質不同的企業不具有信息的可比性,而目前按照四部委企業劃型標準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參照小企業進行,那么,作為規范小企業制度標準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無疑適用于個體工商戶。二是解決了個人獨資及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適用問題。原小企業會計制度明確規定,適用范圍中不包括個人獨資及合伙企業,使這兩種企業一度陷入比個體工商戶更尷尬的境地?!缎∑髽I會計準則》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不僅使個人獨資及合伙企業有了規范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遵循,也進一步完善了企業間的信息可比性問題。
3、擴大了行業覆蓋面?!缎∑髽I會計準則》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基本涵蓋了國民經濟的主要行業,相比原制度的覆蓋面有顯著擴大。
二、有利于與《企業會計準則》有序銜接
我國于2006年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我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有效實施,得到了國內、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但《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范圍不包括小企業。為適應小企業發展壯大和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小企業會計準則》在準則設計上與《企業會計準則》進行了有序銜接,在準則實施上采取了積極穩妥的制度安排。
1、會計科目名稱與《企業會計準則》基本一致,使有序銜接具有可操作性。一是取消了部分會計科目。與原有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相比,《小企業會計準則》取消了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壞賬準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銷商品、存貨跌價準備、待攤費用、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交款、預提費用、待轉資產價值等一級科目。二是增設了相關會計科目?!缎∑髽I會計準則》增設了預付賬款、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周轉材料、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累計攤銷、待處理財產損溢、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遞延收益、研發支出、工程施工、機械作業等一級科目。三是變化了部分會計科目名稱。如現金、材料、應交稅金、其他業務支出、所得稅等,與《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科目基本一致。這就意味著,當以后小企業發展變化不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范時,則能夠順利地銜接到《企業會計準則》,從而有利于降低小企業會計規范的轉換成本。
2、允許小企業采用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為有序銜接提供了操作指南?!缎∑髽I會計準則》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符合該準則第二條規定的小企業,可以執行該準則,也可以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執行該準則的小企業,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本準則未作規范的,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小企業,不得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同時,選擇執行本準則的相關規定;執行該準則的小企業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應當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因經營規?;蚱髽I性質變化導致不符合本準則第二條規定而成為大中型企業或金融企業的,應當從次年1月1日起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已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不得轉為執行該準則;執行該準則的小企業轉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上述規定為本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有序銜接提供了操作指南。
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范文2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上述行業的企業不斷創新融資模式,以名義為股權投資但實質為債權投資的明股實債類金融工具隨之產生。但是,由于明股實債類金融工具交易結構設計復雜、相關條款設計專業,投資者只有認清其交易結構才能正確的進行會計確認,有效識別潛在交易風險,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和防范投資風險。
關鍵詞:明股實債;投資;金融工具;會計處理;風險及應對措施
筆者作為一名投資管理人員,對此類新興投資業務本質做了深入研究和探討,查閱相關資料并和審計中介機構做了交流,對后期筆者所在單位及行業內其他企業開展類似業務提出會計處理和風險防范建議。
一、背景
為了拓寬業務延展性,業內采取引進戰略投資者共同成立產業基金并通過明股實債金融工具的運用,持續不斷為企業進行技術升級改造募集低成本資金,不斷增強企業自身造血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實現投資者和被投資者共贏的目標,并助力企業走出行業產能過剩、解決融資難的困境。
投資者多為煤化工行業的上游企業,為其提供工程總承包服務及配套設備供應。通過雙方設立產業基金的方式,一方面可以拉動投資者的EPC業務、設備銷售業務,為自己的生存創造廣闊的空間。
二、明股實債金融工具交易構架
產業基金的運作模式具體為通過煤化工行業某項目公司的母公司(或實際控制人)、上游企業、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四方共同成立合伙企業。
通過結構化設計,基金管理人作為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GP,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母公司(或實際控制人)和上游企業作為合伙企業的劣后級有限合伙人(LP1和LP2)可獲得門檻投資收益和超額投資收益,信托公司作為合伙企業的優先級有限合伙人(LP3)可獲得固定投資收益。一般情況劣后級和優先級的資金配比為
1: 2,杠桿系數越高風險越大。(詳見圖1)
從交易構架設計層面來看,從合伙企業設立層面來看,母公司、上游企業和
信托公司均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為股權投資關系。從合伙企業資金去向來看,實質為上述企業對項目公司的債權投資關系。
明股實債金融工具由認購、投資入股、增信退出三個環節構成。合伙企業的存續期與貸款存續期一致,優先級有限合伙人為了能更好的滿足監管和投資資金獲得固定投資收益的要求,要求劣后級有限合伙人承諾遠期回購其合伙企業的份額或履行差額補足的義務作為配套增信措施,并可向任一劣后合伙人要求全額回購,以實現安全退出,確保投資者利益的安全實現。
劣后級合伙人通過貸款資金到期,通過合伙企業清算的方式實現退出。
三、明股實債金融工具會計確認
明股實債金融工具的會計確認在會計準則中并沒有明確界定,對上游企業投資者對合伙企業的投資應根據金融資產列報準則根據投資比例及是否可對合伙企業實施有效控制,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是對遠期回購所支付的對價是否確認金融資產仍存在爭議。
筆者認為,在此類交易中,上游企業投資者不應將遠期回購部分確認為金融資產。原因如下:
(一)回購義務觸發的前提是合伙企業不能償付優先級有限合伙人本金和利息,劣后級有限合伙人才有回購和差額補足的義務。
從目前來看,合伙企業是否存在償付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只有在貸款到期日即合伙企業清算日才能明確這項義務是否發生。
該回購義務不滿足長期應付款確認的條件。
(二)遠期回購義務所對應的資產份額的收益權在回購前并不歸屬上游投資企業所有,而是歸屬優先級合伙人所享有。
(三)遠期回購義務所對應資產在回購前上游投資企業并沒有實際控制和使用,而是歸屬被投資者(項目公司)所有,和資產相關的風險在回購前與其無關。
回購部分并不滿足金融資產確認條件,不應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同時,要根據是否設計按比例回購條款確定對回購部分的無限連帶責任部分是否進行會計處理。
從謹慎性原則考慮,應將回購義務在上游企業投資者的財務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綜上,筆者認為上游企業投資者的會計確認如下:
投資入股,設立合伙企業:
借: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收到合伙企業分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合伙企業清算,投資退出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四、明股實債金融工具風險揭示
(一)所投行業風險。被投企業所處行業可能受到國家宏觀政策和行業周期影響較大,若將資金均投向某一個行業,可能存在較高風險。
(二)資金需求企業經營管理風險。項目公司的行業特征為投資回收期較長,資金需求量較大,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超投資預算及其他極端風險,導致項目公司在建設期出現資金斷裂的風險。同時,在項目投產后可能由于行業內產能過剩,出現項目公司運營情況達不到預期收益的風險。無法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合伙人無法正常退出。
(三)回購風險。在另一合伙人生產經營出現嚴重惡化無法履行其遠期回購承諾時,上游投資者需要全額對優先級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份額進行回購,并可向另一合伙人進行追償。這對上游投資者來說,需要承受較高的回購風險。
五、風險應對措施
(一)選準投資標的,分散投資風險。對所投產業基金項目的選擇一定要謹慎,做好投前盡職調查,對投資標的項目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分析。在同等條件下的項目最好要選取股東背景較強,集團規模較大的公司。
(二)做好貸款企業跟蹤監測管理。在貸款期內,每年對貸款項目公司進行項目實施情況摸底和財務情況調研,判斷其是否可能存在不能付息的風險。若發生不能付息的情況,則應對已投部分計提減值準備。
在回購期前3個月對項目公司的現金流情況進行詳細了解,判斷并確認貸款企業是否可能出現不能按期還本的風險,若其償還本金存在極大不確定性,則應對回購義務部分確認長期股權投資或可供金融出售資產,并確認應付賬款。
在貸款到期時,根據貸款企業的實際還本情況確認是否,對回購部分確認減值損失。
(三)考慮簽署按合伙企業出資比例回購的協議。在回購條款設計中,應做好相關自身保護條款,比如說在劣后級有限合伙企業內部簽署按各自比例回購的協議,明確僅針對自己投資部分承擔回購義務。
若無此協議,在賬務處理中需考慮對全額回購部分要進行年度減值測試。
六、結論
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范文3
[關鍵詞] 會計準則 非上市公司 推廣 應用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在人民大會堂了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同時還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所有中央企業也將在2008年底前全面執行新準則標準,隨后將逐步大推廣到所有企業。按照財政部對實施新準則的規劃部署,2009年將重點在非上市企業(包括非上市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推廣和實施新準則。
一、在非上市公司中推廣和應用新準則的意義
本文所指的“非上市公司”,是相對于上市公司而言的,指公司股票沒有在證券交易市場發售的公司。非上市公司屬于非公眾公司,在管理上不受證券交易所約束,其股份流通性相對較差。它包括了中國境內的有限責任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公司作為現代新型企業組織形式,具有個人獨資和合伙企業無法比擬的優勢。在非上市公司中推廣和應用新準則的意義主要有:第一,擴大了新準則實施范圍,更好地發揮新準則的社會功效;第二,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會計工作引導資源配置、支持科學決策、加強經營管理等職能作用;第三,有利于推進我國會計國際化發展戰略,全面提升我國會計的現代化水平。
二、在非上市公司中推廣和應用新準則將要面臨的問題
由于非上市公司性質的特殊性,在其中推廣和應用新準則主要將面臨以下問題:
1.財務人員和注冊會計師對新準則認識不夠全面和準確。結合新準則在上市公司中應用的情況,發現不少財務人員對新準則認識不到位,其他準備工作也不足。不少注冊會計師對新準則領悟也不夠深入。注冊會計師行業作為所有企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法定主體,更要有適應新體制要求的業務素質高、職業道德好的人才群體。只有注冊會計師深刻領會新準則的精髓,才能準確無誤地執行審計業務,也能更好地帶動和幫助企業應用新準則。
2.非上市公司可能利用新準則操縱利潤。目前,公司利用新準則來進行盈余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操縱利潤的手段主要有:調整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和凈殘值,利用自行研究開發無形資產中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劃分,利用借款費用的相關規定,利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下的自由度。以利用折舊來操縱利潤為例,新準則第19條規定:“企業應當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預計凈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并且調整的方法采用未來適用法,不采用追溯調整。因此,企業只要設法找到固定資產使用壽命與原估計有差異的依據,就可以進行會計估計變更,對業績進行調整,從而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傊?這些操縱利潤的手段都是在新舊準則銜接期間由于新準則的變更和會計估計引起的。
3.新準則提出的公允價值降低了可靠性。新準則對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政府補助等采用公允價值計價,而企業往往難以取得可靠公允價值。例如:企業的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計價,只能參考同一地點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估計該出租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判斷,可靠性不夠。因新準則規定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則不僅影響資產指標的可靠性,還將影響利潤指標的可靠性。
三、在非上市公司中推廣和應用新準則的對策
1.加強會計專業技能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為加快新準則的推廣,各個企業要盡快組織會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專業技能和熟練程度。另一方面,對會計政策的采用,具體準則在一定程度上賦予會計人員較大的選擇空間,從這個意義上講,會計其實是一門并不精確的科學,所以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至關重要。隨著新準則的實施,健全會計職業道德自律機制更為必要。
2.完善與新準則相關的各項配套政策。我國當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準則氛圍,更不能奢望會計準則可從技術上徹底杜絕各類舞弊造假行為。因此,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加強市場環境和市場秩序的治理與整頓,既保持會計準則良好的靈活性,又防止會計政策被濫用。
3.增加非上市公司的違規成本。在新舊企業會計準則銜接期間,確保非上市公司不出現大規模的違規行為便成為政府監管者的一項艱巨的任務,所以,必須健全法律法規,加大對非上市公司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強威懾力,提高處罰效率。通過立法的形式,迫使企業強化企業高級管理層對財務報告的責任,通過對財務制度的完善強化企業的內部控制與管理,增加企業各種財務數據的透明度,并及時對各種缺陷進行修復。
4.制定詳細的公允價值取得技術規范。公允價值的確定一方面要基于市場價格,如:實際市場報價、最近交易日的市場價格;另一方面,要考慮估值技術,類似資產的交易價格、行業基準價、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以及期權定價模型。如果需要采用估值技術,應選擇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同時,還應該保持使用公允價值估價方法及政策在整個企業中的一致性。對企業而言,要做好更新信息系統,對有活躍市場報價的,要收集和整理相關信息,建立計算機跟蹤系統等方面的工作。
參考文獻:
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范文4
關鍵詞: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
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經濟體系當中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我國社會穩定以及民生等問題。伴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會計在小型企業當中的作用越發明顯?!缎∑髽I會計準則》就是在這樣的環境與背景之下制定并實施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實施主要是針對小企業會計核算的實際狀況所制定的控制手段,其對于小企業的發展有著非常關鍵的影響。對此,研究我國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有著顯著意義。
一、我國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
小企業在我國市場當中的作用和地位不言而喻,但是小企業往往缺乏針對性的控制和幫助,所以《小企業會計準則》油然而生。針對小企業所設計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主要目的是幫助小企業處理會計工作當中所呈現的各種問題,例如小企業不斷擴大逐漸成為大企業的過程中會計職能和工作內容的改變與轉變方式等。但是,經過多年的應用,《小企業會計準則》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范圍界定清晰,執行仍存在問題。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制定以及實施當中最重要的問題便是應用的范圍以及是否適用。當前《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所規定的適用范圍是在我國境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所建設并且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規定的小型企業。但是,需要排除三種企業,第一種是債券與股票在市場當中有公開交易的小企業;第二種是金融機構或具備金融性質的小企業;第三種是企業集團之下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從以上所描述的檢定范圍來看,當前對于小企業的劃分更加注重定量的標準。當前《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呈現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1)個體工商戶是否適用。在以前的舊制度之下,個體工商戶的適用范圍是個體工商會計制度,這也就導致規模相對較為類似的企業可能會存在兩者都能應用的狀況。但是,根據以往四部委企業劃型標準當中的標準,個體工商戶也能夠參照小企業的規定進行實時。對此,小企業的會計準則也就能夠應用于個體工商戶,進而處理信息橫向等可比性問題;(2)個人獨資以及合伙企業的適用性問題。以往《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明文規定,適用范圍并不包含個人獨資以及合伙企業。這也就導致這兩種企業處于比個體工商戶更加困難的局面,沒有適用的會計制度或準則。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有效的處理了這一問題,使得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能夠使用這兩種企業。
2.和稅法存在分離與協調空間。
《小企業會計準則》原本所制定的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定的缺陷,簡化了一些核算的程序,在和稅法協調的基礎上,基本都是以盡量相同為主,例如不要求計提資產減值、長期股權投資應用成本法核算以及收入確認基本應用稅法等,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依靠稅務部門的管理提高小企業的會計準則實行效果。筆者認為,《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有些可能與稅法有協調性,例如準則當中對長期股權的投資是應用成本法進行核算,從而使明確收益的方式更加簡單,同時也保持與稅務之間一致的特點。但是,相關研究顯示,小企業實際上與該業務相關聯的并不多,同時該準則也無法指出不適用的企業應當如何開展相關工作;其次,收入明確基本應用和稅法相同的條件與方法,這也促使核算過程中能夠降低對小企業會計職業的評判復雜度,促使其提供的信息更加真實可靠。層但是,筆者認為,對于固定資產的計提折舊的范圍以及計提方式上應當與稅法協調,但是當前的《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并未涉及協調內容。除此之外,《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部門內容可能并不合理。例如,資產計提減值不被要去。雖然這一種方式能夠簡單化核算流程,可能僅僅是在以報稅為目標的小企業當中較為適用。但是,這一種方式必然會導致會計工作只能夠成為納稅計算的工具,這也導致和會計工作的基本要求相悖,同時也并不符合會計信息的相關要求。
二、我國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的應對策略
1.小企業會計準則應用范圍的思考。
1.1以強制性過渡到自愿性。
在2005年所指定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雖然準則自身有一定的缺陷,但是依然能夠為小企業的核算提供簡化流程。然而,經過本文上述的分析可以發現,對于行為慣性以及轉換成本等因素,執行狀況并不理想。筆者認為,既然各個部委通過近2年的調研制定了全新的企業劃型標準,那么就應該聯合其他多個部門遵守并推廣該標準,會計準則便是其中之一。與此同時,為了杜絕因執行制度而導致的尷尬狀況,筆者認為首要任務便是聯合各個部門以強制性手段要求符合小企業標準的企業實行相應的小企業準則。實際方式可以是以下幾個方面:(1)和工商部門取得配合,在企業領取營業執照的同時,按照標準劃分企業類型,并在營業執照上標準企業類型,尤其是是否為小企業;(2)稅務部門與財務部門配合,在營業執照上所提示的企業類型,實行相應的規章制度,例如小企業便需要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3)財政部門強化對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宣傳力度,提高對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全面性,輔助其真正落實該制度;(4)財政部門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內容實施經驗,對小企業所執行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可能潛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以公告的方式對準則進行不斷的完善和調整,確保準則的應用實效性;(5)在《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狀況平穩之后,對該準則的實施從強制性轉變為自愿性,也就是小企業能夠按照自身的發展狀況自愿選擇是否繼續應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同樣也可以選擇應用《企業會計準則》。通過這樣的方式,不僅能夠促使政府規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約束性,還能夠促使我國幾乎所有小企業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體現更高的制度性,為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有效路徑。
1.2微型企業采用簡化版的《小企業會計準則》。
在2011年,新企業的劃型標準當中新增加了微型企業。同時,在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當中也增加了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由此可見,相關部門也在逐漸重視小企業當中的一個獨特群體“微型企業”。筆者認為,對于微型企業而言,應用《小企業會計準則》可能并不適用,所以應當在《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開設針對微型企業的簡化版規程,基恩人降低微型企業的會計核算風險與成本,并將其當做是扶持微型企業在會計工作方面的手段。
2.小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法實現協調和分離相結合。
針對上述問題的描述,小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提供的信息目標并不完全相同,兩者之間應當是相互分離、相互協調的。筆者認為,在當前小企業會計準則當中對原本制度進行協調的基礎上,仍然有相互協調與分離的空間:(1)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與方法仍然可以和稅法進行協調。當前準則上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范圍低于稅法的要求,筆者認為這一方面能夠和稅法保持一致,進而實現更加準確的納稅規程;(2)取消完全取消資產減值的計提,針對小企業經常性的資產,例如應收存貨、賬款、固定資產等無法全面遵循稅法的規定,為了促使小企業的會計信息更加真實有效,符合相應的規定要求,應當對上述所描述的資產規定提供易操作的減值計提方式。
三、結語
綜上所述,《小企業會計準則》主要是針對利息計算、資金公積核算以及資產核算等方面實行的細致管理,通過合理的應用必然能夠有效地優化小企業的經濟發展狀況。與此同時,小企業始終是我國的經濟體系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這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而言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伴隨著的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經濟體系的轉型,《小企業會計準則》依然會呈現更多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結合小企業的特點,制定行之有效的處理方法,確保小企業能夠在市場當中持續、穩定發展,為我國的整體經濟提供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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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范文5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企業性質為合伙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伙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企業經營范圍
第五條 合伙目的:為社會創造稅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別住所 身份證號碼 第五章 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 合伙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伙人
出資方式數額 出資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戶,并出具由全體合伙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第十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六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提取法定公積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三條 企業債務承擔方式
(一)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二)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七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 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并出具合伙的委托書。
第十六條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一)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七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一)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二)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三)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四)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三)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八章 入伙、退伙和出資的轉讓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六)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七)《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九條、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合伙人分別為可以退伙、當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條件
(一)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三)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四)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三條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條 企業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四)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五)清算后的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稅款、員工工資、返回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六)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七)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后,本協議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未按本協議第九條依期如數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額0.5%支付企業的違約金;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由于各種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由合伙人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協議。
不可抗力按公認的定義解釋。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必須發行本協議,不得擅自違反或提出新改動意見,除法律有關規定可免除責任或者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外。
如有違反,按《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應改動之處,按《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或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自訂立、合伙人簽名、蓋章,并經工商行政機關注冊登記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一份,存檔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企業的會計準則范文6
小企業與大中型企業有所不同,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對小企業的財務信息要求非常嚴格,許多小企業因規模小或成立時間比較短,而很難在現代市場上進行債券或股票的發行,因此很難通過這種方式獲得大量的融資,只能依賴銀行的貸款。通過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小企業的財務報表信息可信度,不但為銀行等金融機構評估小企業提供方便,而且也降低了小企業的信貸風險。因此,銀行是小企業財務信息的使用者,對小企業的融資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此外,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本身存在著一些缺陷,就其內容而言,已經無法再滿足當前我國小企業的發展需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經濟業務活動的日益復雜,一些新興的交易與事項在現行制度中根本找不到規范依據,導致虛假或者欺詐性的財務報告層出不窮。由此可見,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業已成為當前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
我國小企業的現實狀況決定了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必要性從實踐來看,目前我國很多的小企業會計核算基礎非常薄弱,導致會計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利用方面都存在著失真的可能性,這些不利的制約因素已成為當前小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的桎梏。因此,制定真正適合小企業經濟業務活動的會計準則,成為加強小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和生存發展的重要策略。
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應當遵循的原則
對于小企業而言,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是保證其穩定發展的關鍵所在,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币虼?,在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時應當遵循一些必要的原則。
結合小企業實際原則。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是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的主要思想路線。對于小企業而言,其會計準則的制定及其規范形式的確定,應當充分地考慮小企業自身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技能水平,從小企業的實際出發,注重會計準則的簡單性與實際可操作性。從實踐來看,目前我國多數小企業中的會計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技能相對偏低,當面對較復雜的經濟問題或會計概念時顯得力不從心,捉襟見肘。比如,合理地估價和資產折損所涉及到的估算應當通過其他的財務管理知識來解釋和理解,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會計信息數據的可靠性與準確性,但現代很多小企業非但沒有足夠的資源來完成這工作,甚至在思想上也沒有意識到這種必要性。
要堅持差別報告的原則。從企業的規模和標準上,可以將其劃分為大小不同的類型,在進行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時,針對不同類型的企業可制訂不同的標準。從會計學的角度來看,小企業與大中型企業具有很大的差異性,小企業的財務報告對象、詳細程度以及報告方式等方面均有別于大、中型企業,因此應當對小企業堅持差別報告的原則。一般而言,小企業的內部結構相對比較簡單,其財務報告需要和大中型公司具有較大的區別,若采用比較簡化的會計準則,將有助于減少小企業遵循會計準則所負擔的經濟成本。
要堅持成本效益原則。一般而言,小企業的會計信息成本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查核鑒證、編制報表以及分析等幾個方面,會計收益可以有效地提高小企業的經營效率,并可吸引投資或者是獲得大量的融通資金,與此同時,社會經濟資源可以得到最佳的配置。小企業為了獲得最大的收益,耗費的成本不能超過獲得的預期收益,只有經濟效益高于成本時,遵循會計準則才是有益的。因此,小企業的會計準則的制定,應當簡明扼要、容易理解、相關性比較強,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減輕小企業的經濟負擔,使小企業在遵循會計準則的基礎上獲得的利益大于其支出,同時,審計費用與財務報告的費用等成本之和應當與使用者對財務報告的需求保持一種正比例的關系,這才是堅持成本效益原則。
要堅持可擴展原則。對于小企業而言,最重要的一個特征就是其快速成長性。與大中型企業有所不同,小企業的發展速度非常的快,而且發展比較靈活,尤其是高科技領域的小企業,表現的更為突出。由此可見,在制定小企業會計準則時,一定要應充分考慮小企業的發展方向以及不斷向大、中型企業轉化的趨勢,具體準則要有一定的彈性和擴展性,以便小企業會計規范能夠在不同的制度與規范之間自由轉換,這正是可擴展原則的表現。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適用范圍
從實踐來看,目前我國的小企業在全國各類企業中的占有比例比較大,因此,在規范小企業的會計和財務報告問題上顯得非常復雜和重要。在諸多問題中,最重要的是要對小企業的會計準則實施范圍,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就是為小企業而設立的,這些小企業共同表現出來的特征是缺乏公眾責任感、規模相對比較小,因此國家及有關部門在制定劃分標準時應當充分考慮到其適用的范圍。若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標準進行劃分,那么滿足這一條件的都是規模比較小的企業,主要包括公司、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合伙企業等組織形式。從我國當前的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范圍上來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一定都是小企業。第二,對于小企業而言,它們不但可以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而且也可以選擇不執行這一準則,同時它也可以執行其它的會計準則。第三,當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一些小企業不再符合適用條件時,不能強行繼續使其執行這一準則。第四,同一個集團企業內部的母子公司分,應當歸屬于不同類型的企業,但為了編制合并財務報表之需要,應當執行同樣的會計準則。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即便是執行了不同的會計準則,也要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