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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核算新準則范文1
在新會計準則中,新準則對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計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日后不允許在提取之后進行轉回。這項新的規定出臺后突出體現了會計核算的謹慎原則,同時,也使得一些企業試圖通過提取減值準備計提來獲取經濟利益的想法破滅,有效保護了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對于電力而言,我們要更加謹慎對待和處理計提資產減值問題,如果企業按可回收金額小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做出了減值的準備,那么當資產價值回升的時候,就會造成因為資產減值不能進行回轉的問題而使得企業的利潤偏低的問題出現。
二、新會計準則對電力企業利潤核算產生影響
(一)新會計準則對電力企業借款費用核算產生影響
新會計準則中對于利息資本化的范圍予以了擴大化的解釋,一定程度上將利息資本化的范圍作了進一步的擴大,使得專門借款擴大到一般借款。新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了用于專門用途的借款就是專門借款,專門借款的用途就是為維持企業正常運轉或者是為了構建某一項資產而專門借的款項。這項新變化對電力企業的會計核算也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在新會計準則實施后,電力企業構建固定資產的過程中,使用的任何借款都可以進行資本化的處理,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借款利息的費用,而且這樣電力企業工程完成的成本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從而從綜合效益的角度考慮就會在原有基礎上增加當期電力企業的利潤收入,提高了電力企業的生產效益。
(二)新會計準則對電力企業接受的捐贈資產核算產生影響
在新會計準則中對于企業所接收捐贈的資產做出了嚴格的規定,新準則要求必須將捐贈的資產也納入到企業當期的損益中去。對于電力企業二樣,這樣的規定無疑也會對會計核算產生一定的影響。在舊準則規定中,電力企業所接受的捐贈的資產如果沒有進行計提折舊計算,那么企業就可以將所接受捐贈資產的33%歸入到遞延稅款中來掛賬,而且對于當期所得的稅款也可以不繳納,等到所接受的建增資產處置后,再將其與所得稅一并進行核算;如果企業所接受捐贈的資產已經進行了計提折舊,那么這筆捐贈才會被納入應納稅的范圍,并且將其累計算、到公積賬目中。在新準則實施后,新的規定就嚴重影響了電力企業對利潤的核算。
三、新會計準則對電力企業所得稅核算的影響
會計核算新準則范文2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合并商譽; 會計核算; 減值測試
商譽歷來是會計理論和實務中的重要問題之一,也是人們爭論的主題。新會計準則出臺以來,商譽作為企業重要的無形資源,由于性質的特殊性,其確認、計量方法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可辨認有形資產,使得上市公司在實際運用中存在更多爭議和問題。
一、新準則下商譽的全新內涵
新準則體系中沒有專門的具體準則規范商譽的會計核算。涉及商譽確認和計量的主要有《無形資產》、《資產減值》、《長期股權投資》、《企業合并》、《合并財務報表》等五項具體準則,隨后頒布的應用指南和解釋又進一步明確和充實了商譽核算的相關內容。綜合上述五個相關準則中關于商譽核算的規定,有五個方面體現了商譽的全新內涵:
(一)商譽從無形資產中脫離出來
根據企業合并準則和無形資產準則,“商譽是指企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其存在無法與企業自身分離,不具有可辨認性,不屬于無形資產準則所規范的無形資產。因此新準則中涉及的商譽核算全部為合并商譽。
(二)只有“正商譽”才得以確認
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方取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賬面價值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該合并方式以賬面價值作為計量基礎不會產生商譽。因此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才會確認“正商譽”。
(三)計量屬性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企業合并中產生的商譽是指“合并成本大于取得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的份額”,即商譽計量要以被合并企業可辨認資產、負債的重估公允價值為基礎。
(四)后續計量方法改變
資產減值準則規定:“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睂ι套u測試的減值部分,應計入當期損益,并且一旦確認,不允許沖回。
(五)商譽單獨列示于資產負債表
新準則規定,會計期末,商譽在資產負債表“資產”欄中單獨設立“商譽”項目予以反映。
二、合并商譽確認的會計處理
按照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涉及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首先應區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還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胺峭豢刂葡碌钠髽I合并成本與取得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或計入損益”。在企業合并應用指南中,企業合并被劃分為三種形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其中控股合并的會計處理最為復雜。
(一)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購買方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分別根據準則確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并比較兩者之間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應包括以下三項內容:1.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2.為進行企業合并而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3.合并合同或協議中所約定的未來事項對合并成本的可能影響金額,但該金額計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購買日能夠合理估計該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并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商譽的賬務處理
會計核算新準則范文3
【關鍵詞】 新準則 政府補助 會計核算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履行世界貿易組織協定有關承諾,政府對企業的經濟支持主要集中在關系國計民生的農業、環境保護以及科學技術研究等領域。比如,對糧、棉、油等生產或儲備企業給予的定額補助,這些生活必需品其價格往往不能隨行就市,售價低于成本造成的損失需由政府來彌補。再如,為了環境保護,政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行增值稅先征后返政策,返還的稅款專項用于環保支出。為了規范政府補助的確認、計量和披露,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一、政府補助及其確認條件
《企業會計準則16號――政府補助》規定,“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闭a助準則規范的政府補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1.無償性。無償性是政府補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業的所有權,企業將來也不需要償還。政府補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條件,企業經法定程序申請取得政府補助后,應當按照政府規定的用途使用該項補助。
2.直接取得資產。政府補助是企業從政府直接取得資產,包括貨幣性資產和非貨幣性資產,形成企業的收益。比如,企業取得政府撥付的補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辦法返還的稅款,行政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政府補助按其關聯情況分類,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了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例如,某些國有糧食企業實行商業化經營后國家給予的經營補貼、國家和主管部門撥給企業用于工程咨詢、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和其他前期工作的前期工作費撥款等國家給予企業的財務支持,以扶持其在某一特定時期的發展而給予的政府補助。
當然,對于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不能一概確認為政府補助。按照《企業會計準則16號――政府補助》第五條規定,政府補助在符合政府補助定義的情況下,還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可予以確認:一是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二是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
二、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
政府補助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收益法與資本法。所謂收益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當期收益或遞延收益;所謂資本法是將政府補助計入所有者權益。收益法又有兩種具體方法:總額法與凈額法??傤~法是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全額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費用的扣減。凈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余額或者所補償費用的扣減。政府補助準則要求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總額法,以便更真實、完整地反映政府補助的相關信息。并在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要求通過“其他應收款”、“營業外收入”和“遞延收益”科目核算。“遞延收益”科目就是專為核算不能一次而應分期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而設置的。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與資產相關或與以后期間收益相關的,先計入“遞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只所以確認為營業外收入,是因為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政府補助,形成經濟利益流入的組成部分,但由于是無償的,又不符合銷售收入或提供服務收入的確認條件,因此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或者通過“遞延收益”科目分期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1.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在其補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發生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即: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企業在日?;顒又邪凑展潭ǖ亩~標準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應收全額計量,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不確定的或者在非日常活動中取得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科目。涉及按期分攤遞延收益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例:某公司20x6年12月申請某國家級研發補貼。申報書中有關內容如下:本公司20x6年1月啟動數字印刷技術開發項目,預計總投資360萬元、為期3年,已投入資金120萬元。項目還需新增投資240萬元(其中,購置固定資產80萬元、場地租賃費40萬元、人員費100萬元、市場營銷20萬元),計劃自籌資金120萬元、申請財政撥款120萬元。
20x7年1月1日,主管部門批準了某公司的申報,簽訂補貼協議規定:批準某公司補貼申請,共補貼款項120萬元,分兩次撥付。合同簽訂日撥付60萬元,結項驗收時支付60萬元。
某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x7年1月1日,實際收到撥款60萬元:
借:銀行存款600000
貸:遞延收益600000
(2)20x7年1月1日至20x9年1月1日:
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分配遞延收益(假設按年分配)
借:遞延收益300000
貸:營業外收入300000
20x9年項目完工并通過驗收,于5月1日實際收到撥付60萬元:
借:銀行存款600000
貸:營業外收入600000
2.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企業取得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全額確認為當期收益,應當隨著相關資產的使用逐漸計入以后各期的收益。也就是說,這類補助應當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自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該項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通常為貨幣性資產形式,企業應當在實際收到款項時,按照到賬的實際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將政府補助用于購建長期資產時,相關長期資產的購建與企業正常的資產購建或研發處理一致,通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歸集,完成后轉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自相關長期資產可供使用時起,在相關資產計提折舊或攤銷時,按照長期資產的預計使用期限,將遞延收益平均分攤轉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轉讓、報廢等),尚未分攤的遞延收益余額應當一次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遞延。
例: 20x1年2月,甲企業需購置一臺環保設備,預計價款為500萬元,因資金不足,按相關規定向有關部門提出補助210萬元的申請。20x1年3月1日,政府批準了甲企業的申請并撥付甲企業210萬元財政撥款(同日到賬)。 20x1年4月30日,甲企業購入不需安裝環保設備,實際成本為480萬元,使用壽命10年,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設無殘值)。
20x9年4月,甲企業出售了這臺設備,取得價款12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x1年3月1日實際收到財政撥款,確認政府補助:
借:銀行存款2100000
貸:遞延收益2100000
(2)20x1年4月30日購入設備:
借:固定資產4800000
貸:銀行存款4800000
(3)自20x2年5月起每個資產負債日(月末)計提折舊,同時分攤遞延收益:
①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40000
貸:累計折舊40000
②分攤遞延收益(月末):
借:遞延收益17500
貸:營業外收入17500
(4)20x9年4月出售設備,同時轉銷遞延收益余額:
①出售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960000
累計折舊3840000
貸:固定資產4800000
借:銀行存款12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960000
營業外收入240000
②轉銷遞延收益余額:
借:遞延收益420000
貸:營業外收入420000
會計核算新準則范文4
一、長期股權投資變動對企業的影響金融資產中有關投資部分變動對企業的影響新準則的,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企業財務報表數據,從而使企業利潤在短期內發生較大變化,尤其是金融企業。執行新準則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金融衍生工具表外業務內化,并一律以公允價值計量,有利于及時、充分反映企業的金融衍生工具業務所隱含的風險及其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上述變化要求企業善用衍生工具這把“雙刃劍”,因為表內化將對企業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進行風險管理的行為產生重大影響,企業不但要考慮現金流等因素,還要考慮衍生金融工具對報表的影響,以避免報表帶來過大的波動;其次,公允價值與實際利率攤余法能夠更好地反映市場因素、時間價值,從而更準確地計量各類金融資產,增強會計報表的可比性。最后,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變化。充分體現了謹慎性原則,將使部分金融企業今后無法通過轉回資產減值準備來操縱利潤,從而使財務報告更加真實。
二、所得稅的影響在計稅基礎上,舊準則強調收入和費用與納稅收益和納稅扣除之間的差異,主要是從發生額的角度進行分析而新準則強調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日的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所存在的暫時性差異,從余額角度進行分析。在所得稅確認上,舊準則要求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包括遞延法和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而新會計準則要求企業一律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遞延所得稅。在減值確認計量上,舊準則沒有遞延稅款借項計提減值準備的規定,而新準則規定了在一定的情況下,可計提減值準備,并在日后符合規定時可以轉回。
《企業會計準則18號——所得稅》是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的一個標志性變化,該準則廢止了應付稅款法等我國現行會計實務所采用的方法,要求改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與國際會計準則實現了趨同,對我國所得稅會計的理論與實務將產生重大影響。我國新制定的所得稅會計準則使用了資產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和暫時性差異等概念。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從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如果這些經濟利益不需要納稅,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即為其賬面價值。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資產或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額就是暫時性差異,如果存在暫時性差異就表明資產或負債將在未來期間導致所得稅流入或流出企業,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要求將這一影響確認為資產或負債。根據差異對未來期間應稅金額影響的不同,暫時性差異又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三、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新準則提出了“資產組”的概念,擴大了資產減值準則的使用范圍,在資產減值跡象判斷上,要求更加明確,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原則也更具有操作性。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的概念,并對公允價值的計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規定,強調一旦使用公允價值就停止歷史成本價值計量的財務處理。同時由于使用公允價值所產生的資產減值準備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也是新舊準則中減值準備部分差異所在。
目前資產減值計量的屬性主要是重置成本、現行市價、銷售凈價、可變現凈值、未來現金流現值(在用價值)、公允價值、可收回金額。與歷史成本不同,現行市價、銷售凈價、可變現凈值、在用價值、公允價值都屬于“貼現值”的范疇。即現行市價反映了市場對
該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估計;公允價值則反映了企業對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估計,公允價值主要指現行市價,如果該資產沒有市場價值,則用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或期權定價模型等方法確定的價值代替;銷售凈價和可變現凈值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相似的,主要指現行市價扣除處置費用后的余額,有時可變現凈值還可表示為預計售價減去必要的處置費用。在我國《企業會計制度》中,可收回金額的實際含義為未來現金流的貼現值。從理論角度來講,“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最理想化的計量標準。但其計算相當困難,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因此,目前資產減值會計實務中會計計量主要采用上述中的其他計量標準,且分別按不同資產進行選擇。
四、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差異“購買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固定資產的計量,而新固定資產準則指出: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會計核算新準則范文5
一、實行新會計準則后企業科技撥款核算現狀
(一)部分企業認為該項撥款具有專款專用性質,收到款項通過“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钪С鐾ㄟ^生產成本科目核算,撥款項目完成后形成的資產部分,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資本公積;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經批準沖減專項應付款。
(二)還有一部分企業認為國家撥入的產品研究開發專項資金或撥款,屬于政府對企業的補助,會計核算適用《企業會計準則―政府補助》的規定,分兩種情形處理: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研發產品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直接在管理費用科目下設技術開發費并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計入當期損益。與專項撥款對應的研發支出只能通過備查賬記錄,已備將來研發項目財務驗收之用。
二、筆者認為,直接把國家科技撥款不分性質,全部視同專項應付款或全部視同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的做法是不妥當的,理由如下:
(一)部分科技撥款的使用,雖然政府規定了用途,但具有補償已經發生或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如重大科研項目補助費,本質上屬于政府補質,應適用新會計準則―政府補助。
(二)部分科技撥款具有明顯的??顚S眯再|,如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高技術產業化專項計劃、國家科技部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需要按項目單獨核算、項目執行期間接受國家相關部門監督、完工需要財務驗收,款項最終是否完全屬于企業,存在不確定性。
因此,企業收到此類專項撥款必須先確認負債,計入“專項應付款”核算,不能確認為政府補助。
(三)從稅收角度看,如果指定專項用途的科技撥款全部作為政府補助核算,其對應的研發支出直接列入管理費用,容易與企業自行投入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相混淆,夸大企業技術開發費支出,虛減應納稅所得額(財稅〔2006〕88號文規定財務核算制度健全、實行查賬征稅的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可按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加計50%扣除),少繳企業所得稅。
三、新舊準則相關會計科目核算變化啟示
(一)新舊準則相關會計科目核算變化
1、新準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新準則取消了“補貼收入”科目,相應內容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新會計準則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規定“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和捐贈利得等。
3、“專項應付款”和“遞延收益”科目:原制度對于政府撥入的指定用途專項撥款、補助和集團撥付的科技三項費等皆在“專項應付款” 科目核算;新準則對于企業取得的國家指定為資本性投入的具有專項或特定用途的款項在“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對根據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各類政府補助在“遞延收益”科目核算,對集團公司撥付的科技三項費等其他項目轉入“其他應付款――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轉銷的專項應付款和企業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
(二)新舊準則相關會計科目核算變化啟示
1、科技專款支出應在“研發支出”科目核算
根據財會便[2002]36號文件,企業發生的專項研發支出在“生產成本”科目下設明細按科研課題分項目核算,新會計準則增加了“研發支出”科目,因此筆者認為科技專款支出在本科目下設明細按科研課題分項目核算比較合適。
2、??罱Y余或形成資產本質上應作為利得在“營業外收入”核算
新準則把原計入“資本公積”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和捐贈利得等內容作為企業的損益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財稅〔2006〕88號文規定對于用??钯徺I形成資產的部分作為國家資助,計入“資本公積” 科目,現金結余也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筆者認為根據實質重于形勢原則,專項資金結余(文件規定具體使用用途的除外)或形成資產本質上是國家對企業的補助,對企業來講是一種利得,應作為“營業外收入”核算。
四、據此,筆者借鑒以前相關會計處理合理的成分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對科技型企業收到科技撥款的會計核算建議如下:
(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刀切。
收到撥款時首先要判斷撥款的性質,判斷是否需要單獨核算、??顚S?,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項目完工需要財務驗收等,如果是應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否則適用政府補助準則核算。
(二)具體會計核算
1、企業收到需要財務驗收的科技專項撥款會計核算
(1) 收到科技經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課題
(2)購置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課題
貸:銀行存款
同時每月計提折舊
借:研發支出――××課題
貸:累計折舊―――××課題
(3)購買固定資產以外發生的費用
借:研發支出――××課題
貸:銀行存款
(4)企業在課題完成通過國家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結轉處理
借:專項應付款―××課題
累計折舊――××課題
貸:研發支出――××課題
固定資產――××課題
專項應付款一一××課題結余
(5)項目驗收未通過需返還已收到的科技撥款時先沖減相關負債,超出部分計入當期費用。
2、收到的其他研發經費補助適用政府補助準則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即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 不能直接確認為當期損益,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自相關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起,在該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次計入以后各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
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將尚未分配的遞延收益余額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即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確認為遞延收益,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取得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
(三)科技專項支出的會計報表披露
關于政府補助新準則已做了詳細規定,但與專項應付款對應的科技專項支出的會計報表披露問題,仍值得我們關注:
會計核算新準則范文6
關鍵詞:新準則;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21-0203-02
1 新舊會計準則在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上的比較
1.1 提出納稅基礎的概念
新會計準則中會計核算只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并以“資產/負債”觀為收益確定理論,計稅差異部分源與會計準則和稅法確認的資產負債的金額不一致。新的所得稅會計核算引入了資產和負債計稅基礎的概念,并規定企業在取得資產或負債時,應該根據資產、負債的會計和稅法的差異確認計稅基礎。這就為后續會計核算確認遞延所得稅項目奠定了基礎。
1.2 核算方法不同
舊的所得稅會計核算存在兩種確認方式,即資產負債表確認方式和收入費用確認方式。新的會計準則規定只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核算方式,根據這一方式,企業應根據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進而估算未來期間能夠抵扣或應該繳納的暫時性差異,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方式上,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最后在此基礎上確定每一期間利潤表的所得稅費用,這種核算方式更切合企業現展的需要。
1.3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的確認和計量上的差異
新所得稅會計中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的確認一般原則為: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在估計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該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時,應當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原理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原則類似。其次,在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計量上,對于適用稅率的確認,新所得稅準則規定企業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時,應估計相關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時間,采用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對于資產減值的確認上,準則規定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該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企業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存在減值,后續期間企業應根據新的環境和情況判斷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使得遞延所得稅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能夠實現的,應相應回復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正好和遞延所得稅資產計量的原理類似,方式相反。
1.4 遞延所得稅的計算更簡化
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準則的規定,企業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在期末應有的金額是相對于原有已確認金額之間的差額來說的,即指的是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當期發生額,相比于舊制度的核算方式,其計算方式更為簡單,即用公示表示為:遞延所得稅=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增加+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減少――當期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增加。
2 新準則下所得稅核算方法舉例分析
例如,大海公司為一個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遞延所得稅資產(全部為存貨項目計提的跌價準備)為33萬,遞延所得稅負債(全部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動)為16.5萬,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根據2007年頒布的新稅法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變更為25%。
該公司2007年利潤總額為5000萬,涉及所得稅會計的交易或事項如下:
(1)2007年1月1日,以1043.27萬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行的一項3年期到期還本每年付息國債。該國債票面金額為1000萬,票面利率為6%,年實際利率為5%。大海公司將該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繳所得稅。
(2)2007年1月1日,以2000萬元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行的一項五年期到期還本每年付息公司債券。該債券票面金額為2000萬,票面年利率為5%,實際年利率為5%。大海公司將其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稅法規定,公司債券利息收入需要交所得稅。
(3)2006年11月23日,大海公司購入一項管理用設備,支付購買價款等共計1500萬元,12月30日,該設備經安裝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大海公司預計該設備使用年限為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稅法規定,允許采用年限平均折舊計提,該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假定大海公司該設備預計凈殘值復合稅法規定。
(4)2007年6月20日,大海公司因違反稅收的規定被稅務部門處以10萬元罰款,罰款未支付;稅法規定,企業違反國家法規所支付的罰款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5)2007年10月5日,大海公司自證券市場購入某股票;支付價款200萬元(假定不考慮交易費用)。大海公司將該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12月31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為150萬元。假定稅法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及減值損失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待出售時一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6)2007年12月10日,大海公司被乙公司提訟,要求其賠償因未履行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12月31日,該訴訟尚未審結。大海公司預計很可能支付的金額為100萬元;稅法規定,該訴訟損失在實際發生時允許在稅前扣除。
(7)2007年計提產品質量保證160萬元,實際發生保修費用80萬元。
(8)2007年未發生存貨跌價準備的變動。
(9)2007年未發生交易性金融資產項目的公允價值變動。
大海公司預計在未來期間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于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解析]:
(1)依據新所得稅準則,大海公司2007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為:
應納稅所得額=5000-52.16+200+10+100+160-80=5337.84(萬)
實際利息=1043.27×5%=52.16;會計折舊=1500×5/15=500;稅收折舊=1500/5=300,差額為200;應交所得稅=5337.84×33%=1761.49(萬)
(2)大海公司的07年的暫時性差異如下:
賬面價值=1500-500=1000,計稅基礎=1500-300=12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0;
賬面價值=150,計稅基礎=2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
賬面價值=100,計稅基礎=100-10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00;
賬面價值=80,計稅基礎=80-8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80;
(3)所以,大海公司2007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為:
“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33/33%+200+50+100+80)×25%=132.5(萬);
“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132.5-33=99.5(萬);
“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16.5/33%×25%=12.5(萬);
“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12.5-16.5=-4(萬) ;
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99.5-50×25%)-4=-91(萬);
所得稅費用=1761.49-91=1670.49(萬) 。
(4)相應的大海公司07年確認所得稅費用的相關會計分錄為:
借:所得稅費用 1670.49
遞延所得稅資產 99.5
遞延所得稅負債 4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761.49
資本公積 12.5。
3 完善新準則下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的對策
3.1 熟練掌握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這種核算方式的應用
新的所得稅準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完全取代了舊制度下的應付稅款法、遞延法和利潤表債務法等三種核算方式,這一核算方法的采用大大加強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所以,企業財會人員應該著重加強這一核算方式的應用。一方面,企業應該以適用的稅法為基礎條件,準確界定資產負債表中有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計稅基礎;在此基礎上,分別確定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進而計算確認企業的遞延所得稅費用。另一方面,企業要做好特殊情況的處理工作,嚴格按照新準則的規定去確認應納稅的暫時性差異和應納稅差異。
3.2 強化新所得稅準則實施中的監督監管工作
新所得稅會計準則的實施需要有嚴格的監督管理環境,不然在實施中很容易出現法制觀念淡薄、會計人員缺乏風險意識等問題。所以,監督管理部門一方面要更新相應的監管手段,另一方面要加強社會監督,由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對企業會計核算的質量進行檢查監督。總之,要在保證財務人員充分形式會計權利的同時,確保準則執行的法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