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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范文1
【關鍵詞】中小企業 社會保障 人力資源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在通過立法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特別是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們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障的本質是維護社會公平進而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币话銇碚f,社會保障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組成。
一、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
我國中小企業在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上的不到位,也照成了一定的社會矛盾。加大了建設和諧社會的難度,這就需要我國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調和員工與企業在社會保障問題上所產生的矛盾。所以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重大,主要體現在
(一)社會意義
(1)健全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與生活水平也隨之大幅度提升,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取得了巨大成果。但是現實生活中也存在著一些值得重視的社會問題,如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勞資關系失衡、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以及城鄉差距與地區發展差距拉大、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矛盾日趨明顯等。這些問題均與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備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是促進社會和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2)完善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給國民的生活提供保障使社會更加安定。中小企業社會保障的各項工作直接關系廣大中小企業員工的切身利益。通過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體系,使得中小企業員工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傷有所補,失有所助,安居樂業,是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一項重要措施,從制度上全面落實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重要體現。維護好廣大人民的基本權利與利益不僅關系著社會穩定,而且關系著國家的長治久安。一個國家要想長治久安,一個社會要想穩定求發展,其根本前提就是要使社會成員的物質生活獲得保障。從現實角度來看,社會保障則是社會穩定的重要防線。社會保障制度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安全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也是實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和具體體現。不僅能夠讓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同時也推進了社會的文明與進步,完全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所以我們要從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對企業的影響
(1)完善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為企業創造平等的競爭條件。我國原有的保障制度,主要是企業保障制度。在這種制度之下,保障費用取決于企業的籌措,而但是各個企業發生風險的人數不等,退休人員與在職職工的比例也不同,發生的風險的程度有大有小,因而在保障費用的負擔上也不一樣。在這種情況下,特別是中小企業,沒有完善的保障制度,職工的生活沒有保障,企業不可能平等競爭。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可以幫助中小企業卸掉包袱、輕裝上陣,為企業創造平等的競爭條件。此外,競爭必然導致優勝劣汰,通過社會保障能使失業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從而為企業競爭和資源優化組合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經濟的發展。
(2)完善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可以提高員工工作熱情避免人才流失。勞動者在勞動中可能發生工傷風險、疾病風險和失業風險,女職工又要生育子女。這將使部分職工喪失勞動能力和勞動崗位,失去和減少維持生活的收入來源。此外,勞動者也必然會由青年走向壯年,最后步入老年而喪失勞動能力。如果這些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他們就難以生存下去,必將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就使勞動者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獲得社會給予的物質幫助和保障,能夠正常地繼續生存下去。這就解除了勞動者的后顧之憂,有利于調動職工的勞動積極性,有利于社會的穩定??梢姡鐣U现贫仁巧鐣徒洕l展的“穩定器”。
二、完善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的幾點建議
(1)國家應建立完善的制度,應制定一些針對中小企業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套法規,切實考慮中小企業自身的問題,避免“貪大求全”;在稅收等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加大執法和監督力度;考慮不同層次的群體及職工個人因素,切實維護職工利益;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民意識;針對流動性大等情況制定出操作方便,切實可行的一套運行機制;出臺針對中小企業職工權益保護的單獨法律,規范企業的招工制度。社會保障是每個社會成員在遭受生、老、病、死、傷、殘及失業風險時獲得物質幫助的一項權利;是國家為維護社會穩定而履行的以確保社會成員生活權利的一種法律責任。社會保障工程是對廣大勞動者基本權益的保證,是保持社會穩定的重大舉措。國家有義務制定相應完善的法律,為中小企業保障制度提供法律依據。依法辦事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形成法治化、規范化、高效化的社會保障運行管理體制。
(2)中小企業應立足于長遠利益,加強自身意識,對國家出臺的制度認真學習貫徹,穩定隊伍、提高自身競爭力,把企業做大做強,才能在以后的社會發展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3)個人應加強自身有關知識認識,切實維護個人權益,提高自身維權意識,簽訂用人合同,組織工會等。
(4)在中小企業所繳納的社會保障金的管理上,可以將其進行整合,建立中下企業社會保障基金,對中小企業的員工建立社會保障賬戶。使其成為一個完備的社會保障系統,更好的為中小企業員工服務。
參考文獻:
[1]鄭功成.社會保障概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范文2
一、中小企業改革過程中存在的社會保障問題
2014年第二季度社會保障部對我國社會保障工作進行陳述,截止6月末,職工養老保險32732萬人,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合計17096億元,同比增長13.5%,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基本落實到位,平均增幅10%,并加快《失業保險條例》修訂工作??傮w來講,中小企業職員參加社會保障覆蓋面有所增加,但總體參?;鶖颠€較少,遠遠低于同期城鎮企業的社會保障水平。中小企業改革過程中存在的社會保障問題有:社會保險參保率較低,沒有充足的保證程度,且各項保險發展水平高低差距較大,無法為企業職員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避免參保產生額外支出
中小企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在人力資源方面盡可能的減少投入成本,而不參與社會保險可以有效節約大部分成本,提高企業該時期的利潤。而企業員工沒有社會保障,存在后顧之憂,不能全心為企業服務,企業的短期目光行為,恰恰降低了企業長期效應。
(二)中小企業資金不足
中小企業要發展,必須要有充足的發展資金,而中小企業本身就已經承擔著較重的稅費,對社會保險金已經沒有多余的資金去負擔。中小企業希望按時繳納足額的社會保險金,但相當一部分企業卻因為資金問題常常拖欠保險費。
(三)企業職員自身原因,不愿參保
社會保障制度規定企業員工自身要負擔部分的保險費用,但部分中小企業員工沒有正確認識社會保障制度對自身能起到的影響,沒有自我權益保障意識,對參保情緒不高,保持觀望。
二、加強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是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社會互助等,企業職工相關的社會保障最重要的是社會保險。我國中小企業要獲取長遠發展,必須依托于人力資源,以職工的全面發展出發,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職員的綜合勞動力水平,促進合理化的勞動結構建設。
(一)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
我國《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對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制定了法律、法規,維護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中小企業的參保率還偏低??梢?,在嚴格執行現有的法律、法規的同時,還必須推動中小企業進一步改革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并在地方設立合法的法律制度,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體化發展。
(二)加強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的宣傳和教育
中小企業要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必須發揮職工的積極參與。職工對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視程度,一定程度的影響企業參保的積極性和及時性,避免企業惡意拖欠保費。中小企業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發揮中小企業的力量,才能促進全社會共同參與,形成全社會范圍的良好的社會保障氛圍,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強中小企業社會保障制度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有利于提高企業職工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讓職工維護好自身權益,進一步強化中小企業勞資雙方的社會保障意識。
(三)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加強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如根據中小企業的參保人數,適當的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而企業減免的稅收產生的收益可以用來支付職工的社會保障費用,讓中小企業感受到社會保障不僅可以帶來經濟附加值,也是企業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關鍵,而不再只是職工的權益保障需求。對于中小企業參加社會保障的力度,政府可以適當的將其作為中小企業為社會付出的一個貢獻指標,并參考這一指標對企業進行下一步的扶持計劃,通過政府來進一步提高中小企業的社會保障參保率。
(四)落實中小企業的勞動合同
中小企業用工制度是否規范,嚴重影響著社會保險制度的執行。不規范的職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導致社會保障制度難以有效落實。必須做好中小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的規范化和制度化,落實好職工的勞動合同,給予職工社會安全保障,改善職工的生活水平,才能提高中小企業的勞動素質和工作效率,促進勞動結構合理化,并有效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范文3
[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政府;責任
[中圖分類號]F8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426(2008)06-0037-02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是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核心內容。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在建設和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其發展緩慢有著深層次的原因。政府作為農村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也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責任主體,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完善其行政責任主體的決定。
一、政府是農村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
1.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承擔主要責任的理論依據。我國延續至今的城鄉二元體制,造成了物質資源、社會結構、生產手段、生活方式及人的文化素質的差異,城鄉處于不平等競爭狀態,農村總是處于弱勢。這種農村相對落后的狀況,會從根本上制約國民經濟的增長及社會的穩定與和諧。這同樣需要政府利用“看得見的手”來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這是政府應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承擔主要責任的理論依據。
2.社會保障的性質決定了政府應當成為農村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F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從它誕生之日起就是政府行為。社會保障之所以是政府的職責,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社會保障是一種公共產品,這種公共產品的特點決定了社會保障應該由政府出面向全社會提供,沒有政府就沒有社會的保障服務。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當中,尤其農業是自然風險與市場風險相互交織的弱勢產業,農業生產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而我國的農業生產組織又主要以家庭為單位,分散程度高、抗風險能力弱,其對制度化的社會保障有著更強烈的要求。隨著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這種抵御生產和生活風險的保障需求將會越來越大,在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也同樣如此。這就要求政府無論是從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還是從解決“三農”問題緊迫性考慮,都應盡快承擔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責任。
3.農村社會保障的目標決定政府應當成為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在現代社會,社會發展的根本宗旨在于: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即社會發展的成果對社會的絕大多數成員而言應當具有共享意義。農村社會保障的目標是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社會保障需要,兼顧效率與公平,公平優先,這與政府的發展目標是一致的。在這個意義上,也必須由政府來承擔主體責任,借助再分配手段來緩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為經濟的發展創造穩定的環境。其他利益主體的逐利性決定了它們不可能成為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
二、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政府責任的缺失
長期以來,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建設中角色定位不準確,職能模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缺位,既缺乏有效的主導和組織作用,也回避了政府公共資金投入責任。政府對農村社會保障支出的投入比例偏低,城鄉投入不均衡。農村人口人均保障額遠遠低于城鎮居民尤其是城鎮職工。由于資金短缺,農村社會保障不論是“五保戶”、最低生活保障還是扶貧,救災救濟都存在著覆蓋面范圍過窄、保障水平過低的問題。
2.在理念上對社會權利公正的宣傳引導滯后,弱化了農村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供給功能,把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推向市場,推向社會,造成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公共產品供給嚴重短缺。
3.監管機制缺乏,透明度差,擠占、挪用、貪污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的現象時有發生。
4.政府對農村社會保障缺乏足夠的重視。長期以來,認為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足以應對農民的養老風險,國家對農民的保障無需承擔更多的責任。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保障改革主要是以城鎮社會保障改革為主,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長期處于被忽視的地位,大部分農村人口基本上沒有和城鎮人口共同享受社會保障的權利。
三、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覆蓋面狹窄,城鄉保障差距巨大。農村社會保障無論是范圍還是標準,相對于城市而言是很低的。調查顯示,占人口總數20%的城鎮居民享受85%的社會保障,而占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享受15%的社會保障。在縣城以下集體單位的1000多萬職工和2000多萬個城鎮個體經營者基本上得不到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如農村沒有退休制度,大多數農村老年人在年滿60歲以后仍要從事繁重的勞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城市社會保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和提高。城鎮居民比過去得到了更可靠、更安全、更平等的社會保障,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則亟待健全。
2.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短缺,立法滯后。當前,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缺口很大,農村社會保障資金尤為嚴重。資金已經成為制約農村保障事業發展的“瓶頸”。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愿給予補助,國家的政策扶持又難以落實,這樣絕大多數普通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只能靠個人繳納保障費。農村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民本身的個人繳費能力有限,有不少農民干脆放棄投保。另外,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比較混亂,沒有實現社會化,社會保障基金調劑范圍受限,難以形成穩定的社?;鸱e累機制,無法為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大大削弱了社會保障的保障功能。此外,當前農村社會保障在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嚴重滯后,幾乎沒有一部同農村社會保障有關的全國性法規。由于法治建設滯后,農村社會保障建設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陷入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
3.農村社會保障缺乏制度化。50多年來,農村社會保障中除“五?!敝贫群蛢灀岜U弦恢北容^穩定外,其他社會保障形式往往缺乏穩定性和制度化。政策針對農村的救災救濟撥款往往是不確定的、應急性的,也是嚴重不足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大量農民工涌向城市,但他們讓老人和孩子留守在土地上。而當一些農民準備重新返鄉勞作時,又發現自己的土地被占?!般y潮”的來臨,使得農村的養老問題非常嚴峻。
4.農民社會保障意識淡薄。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當前在農村,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保障仍然是農村的主要形式,“養兒防老”的思想觀念依然存在。有些農民的社會保障意識相當淡薄,他們沒有想過,也不敢想自己還有權利從國家享受到社會保障的待遇。我們在這次課題調研中,接觸到很多農民,當他們從政府領取養老金時都不敢相信??梢?,在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的宣傳教育嚴重匱乏。
四、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政府責任
1.完善法律責任。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保障也應該是法治化的保障。當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存在立法滯后、法律體系不健全、立法層次低、立法主體多元化、立法層次無序等多方面的問題。由于法律制度的欠缺,造成農村社會保障的對象不明確、保障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障標準不一致、保障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問題。政府在推動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中應該遵循“立法先行”的原則。在我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迫切需要在整個社會保障的基本框架、內容體系以及具體操作上包括保障對象、交費年齡、交費標準、基金管理、基金增值、經費來源等問題上設置穩定的操作規范。當前要著手制定的是《社會保障法》,包括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的指導方針、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要求、保障對象以及機構設置等等,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為我國城鄉社會保障法建立提供根本性、基礎性法律依據。
2.完善財政支持責任。發展農村社會保障需要大量的資金,沒有財政資金的支持和保障,農村社會保障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農業是一個特殊的生產部門,受自然因素影響較大,處于弱勢地位,單靠農民自身難以產生足夠的資金積累,政府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目前,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下、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情況下,由于大部分地區農村集體和個人的繳費能力比較有限,因此,加大政府對農村社會保障的財政支持力度就顯得非常重要。其一,增加對農村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方面的財政支持。政府應在農村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農民的最低生活水平。繼續增加扶貧投入,完善管理機制,提高使用效益。其二,增加對農村社會保險方面的財政支持。以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為核心內容的農村社會保險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在農村社會保險發展初期,政府應在資金上給予支持。為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立,各級政府要不斷增加投入,提高補助標準,加強以鄉鎮衛生院為重點的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健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和醫療救助體系。另外,還要確保資金到位,不能被中途挪用,更不能進私人腰包,因此需要加強監督。
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范文4
Abstract: Fairness and justice is the precondition and foundation for social harmony, the absence of forest area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s a major obstacle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Building the forestry area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s the important par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t is not an easy task to build and improve the forest area staff's security system, but it is unavoidable. We should be prepar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forest area social security course.
關鍵詞:和諧社會;林區社會保障;制度
Key words: harmonious society; forest area social security; system
中圖分類號:S7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36-0100-01
1林區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障礙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沒有身份歧視的社會,也就是說任何社會成員都不會因為他的地位、職業、出身、年齡和性別等方面的差異而受到不同的待遇。但長期以來,我林區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和林區生產特點上,存在正式、合同制、大集體、知青和季節性用工等五十余萬人。這些用工制度導致職工身份的不同,所應享受的社會保障待遇也不同。特別是在國家實施天然林保障工程以來,隨著木材大量減產,導致大量企業和各種不同身份的職工被剝離或下崗。這部分人大部分被排擠在保障體制以外,沒能享受應有的社會保障權利,始終處于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
公平與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前提與基礎,和諧社會的目標追求需要落實在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實現上。林區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是極不公平的,與構建和諧社會也格格不入。林區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障礙。只有公平建立林區社會保障制度,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才能到來,否則構建和諧社會就成為一句空話。林區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們認識和諧社會的一個視角,只有當林區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時候,真正意義上的和諧社會才會到來。
2建立林區社會保障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題中應有之義
2.1 建立林區社會保障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公平建立林區社會保障制度,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實現社會利益的分配和諧,是和諧社會的真實體現。社會公平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標志,建立林區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客觀要求。
2.2 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加快建立健全林區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平衡各方利益關系,保障林區最低的生活要求,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林區社會保障的缺失,不僅嚴重影響到林區的社會安全與社會穩定,而且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目標的實現。
3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框架下建立林區社會保障制度的思考
3.1 加強立法工作要公平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林區社會保障法規及具體實施細則,以法律形式規定林區社會保障的原則、性質和組織結構;規定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運行辦法;規定政府扶持林區社會保障的責任方式等等,使林區社會保障事業有法可依。
3.2 做好宣傳和規劃工作要根據林區的特點,制定出適合林區的宣傳教育規劃,按照“輿論先行”的原則,在林區進行廣泛的社會保障政策以及社會保障優越性宣傳;要建立社會保障宣傳日,確立宣傳主題,擴大宣傳效果,讓林區了解社會保障將給他們帶來的實惠,增強他們主動參與社會保障的意識。要加強政府的督促和檢查力度,將建立林區社會保障體系列入政府工作的考核范圍,努力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政府須把林區社會保障事業列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優化配置社會保障資源。一方面,對保障項目、保障標準、資金來源、保障對象、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設立專門的管理和監督機構,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
3.3 目前林區主要責任是保護森林維護生態,是為全社會公益事業做奉獻所以加大對林區社會保障的投入。切實增加政府投入,進一步推進由財政支撐的林區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在資金籌集上,要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多渠道籌集保障資金。如何籌措林區社會保障資金是林區社會保障成功與否的關鍵。目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來源包括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股減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投資收益”。要在國家的財政預算中,根據社會保障資金的需求,在財政支出中公平地劃出林區社會保障基金,才能確保林區社會保障資金的足額到位。另一方面,可以接受社會對保障事業的捐助、部分罰沒收入、土地的轉讓費、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投資收益等,都可以吸收充實到社會保障資金中來。國家還要可以通過開征新稅源或完善有關的稅收制度,以保障林區社保資金的來源。建議財政部發行社會保障特種高利率國債,提供適合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的特種建設項目。
3.4 加強社會保障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保值和安全2000年,政府做出決定,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同時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現其保值增值。從這幾年的情況看,理事會較好地實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目標。應強調資金的專用性,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對違規者應嚴肅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此外,必須設立全國統一社會保障賬號,國家為每個林區建立完全個人賬戶制,政府每年為他們支付一筆社會保障金,林區不論前往何地工作和生活,賬戶隨其工作地轉換而轉移。
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范文5
一、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及分歧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研究,理論學術界關注的重點與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基本一致,并伴隨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推進而發展。目前討論的熱點如下:
1.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在改革傳統社會保障制度的背景下,如何看待社會保障制度?中國需不需要建設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如何建立一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學術界對這些基本問題的看法客觀上存在著分歧。不過,絕大多數學者對社會保障制度持肯定態度,認為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必要的制度安排,而且是利國利民的十分重要的制度安排。長期從事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研究的宋曉梧、馮蘭瑞、鄭功成、何平、胡鞍鋼等多數專家、學者均主張中國應當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將中國新型社會保障體系發展成為一個多層次的體系亦已成為學術界與政策層面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也有陳平等人對社會保障制度基本上持否定態度,認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是短視國策”。
在贊成建設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前提下,不同學者的具體看法亦不盡一致。劉福垣主張大一統論,即以國家財政為基礎,提出應盡快統一全國社會保障體系,并將農民納入這一體系之中,宋曉梧是城鄉有別論,他將建立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體系列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中長期目標;馮蘭瑞主張盡快通過實現省級統籌來過渡到全國統一;何平堅持長期持續發展論,認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一個艱苦的長期過程,這個過程大約需要30-50年”鄭功成則是漸進統一論,他認為需要在化解養老保險歷史債務、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強化國家財政與勞動者個人的責任并縮小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差距的條件下,積極穩妥地推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與此同時,在探討社會保障體系問題時,必然涉及到對社會保障制度如何界定的問題。國內學術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大社會保障論,認為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等各種保障國民生活系統的總稱,這一界定最早是由民政部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確立的,以后成為官方的正式界定,并為理論學術界絕大多數人所認同;一是大社會福利論,認為社會福利制度不僅不應當納入中國社會保障體系,而且社會福利制度應當包括社會保障體系、社會救助體系和社會福利服務體系,這一觀點主要是竇玉沛、尚曉援等的新主張;鄭功成在贊同大社會保障制度論的同時,則提出應當分理論與制度層面來展開討論,即在理論上探討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的差別具有必要性,但在制度層面上尊重已經約定俗成的界定并無問題。上述討論并非純學術探討,而是隱含著重新界定中國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政策體系及框架之爭。
2.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優先考慮的領域。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全方位改革,但受各種因素的限制,客觀上不可能全方位推進,因此,優先考慮哪些制度變革是改革進程中必須抉擇的問題,理論學術界已有的成果表明在這一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分歧。
由于城鎮改革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是整個改革事業的重心所在,與之相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亦成為最引人關注的問題,它反映在理論學術界就是絕大多數論著均著眼于社會保險制度尤其是其中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承辦的書報資料復印雜志《社會保障制度》的備選文章中,研究社會保險改革的論文約占總數的60%以上。在眾多研究者的論著中,社會保險事實上成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必須優先考慮的問題。這種傾向與國家近十多年來對社會保險改革的特別重視及社會保險改革在整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特殊地位基本一致。
在大多數學者主張優先考慮社會保險改革時,也有部分學者對此并不完全贊同。景天魁、楊團等人在其有關著作及論文中提出基礎整合的社會保障模式,就強調以最低生活保障、社區保障為重點而不是以社會保險為重心來構建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唐鈞亦特別強調社會救助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中之重。
鄭功成則從全球范圍出發,將社會保障發展進程劃分為以社會救助為核心的社會救助型社會保障階段、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險型社會保障階段和以社會福利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型社會保障階段,他認為中國正處于一個特殊時期,它既需要著重考慮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又必須以改造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為基礎,同時還面臨著如何滿足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社會福利需求問題,從而主張整體協調發展。
3.政府在新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責任。有的論者將其提高到憲法所確定的權益保障層面強調政府責任,有的論者則強調個人及家庭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主流的觀點則是建立社會保障責任共擔機制,即政府、企業、個人乃至社會均應當分擔相應的責任。例如,劉福垣就認為社會保障是國家責任,它應當通過稅收來解決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何平則認為社會保障不能搞成一個純粹的國家福利和政府行為,主張政府扮演最后出臺的角色,一部分入主張政府財政只承擔社會保障基金收不抵支時的兜底責任。鄭功成認為無論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政府均肩負著主導社會保障制度的責任。
4.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若干具體問題。中國新型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對此,多數學者認為有創新意義,較單純的現收現付式或單純的個人賬戶式制度更能夠適應發展需要。但也有人認為個人賬戶并不適合,如劉福垣基于社會保障是公共物品的原理而反對建立個人賬戶,莫泰基基于經濟、社會乃至個人的客觀風險也反對采取個人賬戶制;在國際上,國際勞工組織也是反對個人賬戶模式的,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經濟組織卻推崇個人賬戶制,這些組織的專家還向中國政府提供專門的政策研究報告。在承認統賬結合模式的專家中,有的人肯定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緊密結合在一體,有的主張實行板塊狀結構(即分開管理),有的主張將這一統賬結合模式改成兩個獨立的支柱。在統賬結合的比例上,亦存在著統賬均等、大統籌小賬戶、小統籌大賬戶之爭;在個人賬戶的繳費責任方面,有人主張雇主分擔,有人主張個人承擔全部責任。還有人從長遠目標出發,提出將其改造成普惠式的國民養老金和差別性的職業養老金結構。
在籌資手段方面,單一渠道的資金來源已經被摒棄,主張多元化籌資方略已經成為絕大多數學者的共識。但在社會保險籌資方式上,卻存在著費稅之爭。除劉福垣是將社會保障看成是國家或政府的完全責任而自然完全需要依靠稅收外,包括吳樹青等許多學者均主張盡快開征社會保險稅以替代現在的社會保險征費制,唐鈞、楊良初等人甚至對如何開征社會保險稅進行了政策設計;鄭功成則通過對中國現行社會保險統賬結合模式的考察,明確主張社會保險費改稅緩行,并將這一主張提交給決策層;后來鄧子基、厲以寧等從我國財政稅收體制的角度亦認為中國目前不具備開征社會保險稅的條件。
在農民工社會保障方面,鑒于農民工作為中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與傳統戶籍制度沖突中出現的—個特殊群體規模龐大,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越來越多的學者主張應當給農民工以社會保障,北京等地甚至制定了專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也有一批專家認為農民工因為有土地保障,加之政府承受能力不強而主張不必考慮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上述兩種觀點均較流行;第三種思路則是主張分類分層保障農民工的社會保障權益,在肯定農民工需要社會保障的條件下,認為應當優先考慮農民工的工傷保障、特困援助等,養老保險則在其后且應分類展開。
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方面,多數專家主張農村居民應當享有社會保障,但也有人認為農民有土地保障和傳統的家庭保障,現階段可以不考慮。在主張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方面,不同的學者亦存在著觀點分歧,宋曉梧持城鄉有別論,王延中主張分區域推進,鄭功成仍然持分類分層推進的觀點,認為應當承認農村人口不斷分化的現實并采取有區別的社會保障政策。
二、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綜合評論
1.價值評判?;谏鐣U鲜且越洕侄谓鉀Q社會問題進而達到特定政治目標的制度安排,制度變革的實質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調整,研究并解決這一問題顯然不是單一學科能夠完成的。因此,近十多年來尤其是近幾年來,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學、法學、管理學、精算學等學科的專家均有一些人從不同的角度來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問題,專門的社會保障學者也需要運用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知識與方法,多學科合作與跨學科研究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保障改革這一領域的重要取向,它從一個側面表明了當前社會科學學科尤其是處于應用層次的學科發展的新趨勢。
從中外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歷史來看,社會保障要受經濟、政治、社會乃至歷史文化等多種國情因素的深刻影響,研究中國的社會保障問題必須與中國的具體國情緊密結合。在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早已成熟但又面臨著一些問題的條件下,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的國家和一個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全面變革的國家,有著非常獨特的研究價值,這種價值揭示出立足中國國情來研究并解決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問題,將為各國改革、完善自己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新的啟示和經驗,從而可以對國際社會保障理論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正是中外學者普遍關注中國社會保障改革問題的根本原因所在。
推動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這一制度健康發展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基本目標。在近幾年的社會保障改革歷程中,可以發現學術界的研究及其成果對這一改革實踐的影響。如1998年以來,國家的重大社會保障改革方案或政策出臺,大多數均有相關的研究成果作為決策依據,決策層對國內外學術界意見的重視,揭示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日益理性化和極高的應用價值。
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貢獻,還表現在對社會保障學科發展的推動方面。盡管社會保障作為一門學科還缺乏必要的、穩定的內核,但確實已經成為一個專門的學術領域。
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的研究,因其具體內容(包括國民的養老、疾病醫療、失業、工傷、貧困及各項福利措施等等)均涉及到國民的現實生活,必然促使著學者與學術走出象牙塔,進而推動著理論學術研究更加貼近現實和更富人性與人文關懷精神。
2.值得注意的一些傾向。第一,創新不夠,學風堪憂。盡管研究中國社會保障問題的書籍與文章日益豐富甚至有一片繁榮的景象,但真正具有創新價值的論著并不多見,部分人過于急功近利,在創新不夠的同時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學風問題。
第二,不做深入調查,照搬國外學說。從已有的文獻來看,可以發現相當多的研究缺乏深入的社會調查,一部分研究成果脫離中國的現實國情,或者過分迷信某些國際組織與國外學說,甚至將社會保障政策視同為經濟政策,以至于給社會保障改革的深化帶來負面影響。
第三,對深層次理論問題關注不夠。相當多的研究成果缺乏對中國經濟改革與社會發展宏觀背景及現階段各相關因素的了解與分析,對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建制理念的發展和特有的人文關懷精神視而不見,對經濟領域中的效率優先與社會保障制度中的公平優先認識不清,只是針對中國社會保障改革中的局部問題開出“頭痛醫頭”的藥方,這一傾向直接損害了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理論價值與應用價值。
第四,研究中的失衡性。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主要集中在體系構建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面,對同樣重要的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如對規模龐大的貧困人口的救助)與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研究卻較少;對經濟保障研究多,對服務保障與情感保障研究少;對城市保障問題研究多,而對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國有企業職工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國有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改革中出現的農民工或流動人口群體的社會保障更少;對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研究多,對非正規就業者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少;對政府責任的控制研究多,對合理的責任分擔機制研究少;對中央政府的責任問題多,對地方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以及中央與地方責任劃分研究少;等等。
3.可以預見的走勢。首先,多學科交叉研究中國社會保障研究將趨向深化。多學科交叉融合將既是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的內在需要,也將推動著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研究逐漸走向成熟。當然,在肯定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同時,各學科關注的重點肯定存在著差異,這種格局表明社會保障政策選擇過程中對改革研究成果的取舍是否合理,將取決于決策者的政治智慧與魄力。
其次,價值取向與建制理念的研究將更加引起重視,社會保障改革研究將更富人道主義與人性化。以往的研究多從經濟效率角度出發,忽略了社會保障制度固有的倫理基礎與人文關懷精神。近年來的趨勢表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效率至上觀念和慈悲意識遭到抨擊,社會保障公平理念正在回歸,這將使研究成果更加接近社會保障制度的本質追求,同時更加富有現實價值。
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范文6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和諧社會;西方經驗教訓
中圖分類號:D616 文獻標識碼:A
同志在一系列講話中反復強調了加快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性,明確指出:“保持社會穩定,是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前提,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盵1]社會保障制度是和諧社會的穩壓器。一個多世紀以來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創建和發展對維持社會穩定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中不乏經驗教訓,對我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很好的借鑒作用。
一、從創建目的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西方社會保障制度創建目的是維護社會的穩定,我國構建和諧社會也必須加強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
19世紀中后期,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各國經濟危機頻繁,社會矛盾尖銳,貧富兩極分化,社會動蕩加劇,處于社會底層的勞動群眾生命和生活極度艱難。為了緩解社會矛盾,19世紀80年代,德國率先創立并實施了社會保障制度,自上而下地進行了經濟和社會改革,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和改善。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德國實現了經濟繁榮、社會安寧,各階層均表現出普遍的滿足感。德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成果對資本主義世界各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提供了在維護現行制度下緩解社會矛盾的“穩壓器”。20世紀初期,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也紛紛推出了社會保險法案。爾后,各資本主義國家都致力于使之逐漸完善。
經過近30年的改革,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伴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的高速增長,形成了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不同社會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也大量出現。特別是目前我國正處在體制轉換、結構調整和社會變革過程中,貧富差距和城鄉差距擴大,勞動關系沖突不斷,農民工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效率與公平失衡,城市貧困及其代際轉移等等多種社會問題持續發展。這些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甚至不斷惡化,必然危及到社會的穩定與和諧。要構建和諧社會,就必須解決現實中的各種社會問題。從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創建與實施成功緩和了社會矛盾的經驗中可見,社會保障制度正是和諧社會的“調節器”,沒有社會保障制度就不能建成和諧社會,沒有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社會保障制度也不可能順利運行。我國建設和諧社會,必須利用這個調節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但是,社會保障問題在我國還存在認識誤區,有些部門還沒有充分認識到社會保障對于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例如誤以為社會保障僅僅是慈善救濟,片面強調效率優先而不顧公平,在行政意識和行為上重視經濟發展而輕視社會發展,強調政府權力而忽視政府責任,注重公民義務而輕視公民權利等等。綜觀西方社會保障制度的普遍建立,我們不提高認識、走出誤區,就無法建立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這些錯誤思想是必須要根除的。
二、從保障內容看,社會保障制度必須與和諧社會價值目標相協調
西方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廣泛,主要涉及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三大方面,具有社會性、福利性特征。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價值目標包括共同富裕、充滿活力、公平正義、安定有序、平等互助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而社會保障的內容正是實現這些價值目標的最基本因素。
德國社會保障的基本內容是養老保險、事故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社會補貼、社會救濟金等等,德國人從子女教育、看病吃藥、失業救濟、買房建房到退休養老,基本上都能得到社會保障,其項目基本涉及每一個人的生、老、病、死、傷、殘、教育、喪偶等人生所必然或可能經歷的各種風險,使人們公平享有符合人尊嚴的生活權利。英國社會保障內容包括退休養老金、失業保險、醫療衛生保障、國民保健服務、個人生活社會照料等等。美國社會保險項目主要有養老、醫療、失業、殘疾、工傷與職業病保險等,社會福利項目內容有現金補貼、食品券、住房補貼、醫療補貼等。加拿大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有老年收入保障制度、工傷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公共救助計劃等等。
從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來看,基本目標不僅僅是緩解貧困,而將收入安全和社會公平也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在以英國、瑞典為代表的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不僅滿足人們基本社會保障需求,而且維持社會成員一定標準的生活質量,加強個人安全感。著名的《貝弗里奇報告》提出以“普遍和全面”為原則,建立以社會保障為主,以社會救助為輔的新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其影響下,西方各國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全面普及,社會救助政策也與國民權利與政府責任相聯系。
我國構建和諧社會,就必須建立健全與和諧社會價值目標相一致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我國現實物質條件,在保障內容方面,首要問題是解決生存、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殘疾等基本項目;其次要解決社會福利問題,主要內容包括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職業福利、住宅福利、教育福利等;把滿足社會成員基本需要與改善社會成員生活質量相結合,以夯實和諧社會平等互助、安定有序、充滿活力、共同富裕的基礎。
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是既要加速發展,又要保持社會穩定,這就必須不僅實現社會較低平均水平的基本保障,達到不同階層或群體之間的包容與相安,還要注重人的全面發展,實現較高水平的生活質量保障目標。因此,在經濟條件允許的地區還需要發展商業保險等社會保障的補充項目。
三、從覆蓋范圍看,建設全民保障體系才能實現和諧社會的價值目標
二戰以前西方社會保障項目立足在防止極少數社會成員因貧困而陷入絕境,二戰以后則轉變為給社會成員提供一種普遍的生活保障,給勞動力再生產提供充分的保證,覆蓋范圍是全民性的,有效地緩解了不安定因素,在社會再生產過程和社會經濟體系運行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社會不和諧,生存環境不好,每個人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強調公平,人人享有同樣的生活保障權利。因此,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應與和諧社會的目標相一致。
德國社會保障制度惠及所有公民。英國幾乎每個居民(還包括居住在英國的外國人)都在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之下享受社會保障權益。加拿大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也是在追求公民平等權利和尊重人權的理念下實施的,維護健康是公民的基本人權,國家有保障人民健康的義務,保障所有人都有同等機會獲得醫療服務。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則很小。首先,農村人口普遍缺乏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僅就養老保險來說,雖然勞動部已有文件要求進入城市的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但是由于戶籍制度、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和就業的流動性,導致農民工缺乏參保積極性,農民工權益普遍受到損害,農業戶口的城鎮居民還存在社會保障歧視,造成了諸多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民工集體怠工、上訪、因討薪而發生案件、甚至以極端手段威脅公共安全等等,直接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因此,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是建立健全與我國目前發展階段要求相適應的低水平、廣覆蓋的社會保障制度。解決好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關系到我國絕大多數人口的穩定,必須盡快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其次,我國社會保障各個項目還遠未做到應保盡保,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也不健全,看不起病的狀況極其普遍,一旦遭遇某種風險,人們很容易淪落到難以生存的境地。因此,真正解決全體勞動者在養老、疾病、工傷、失業等方面的后顧之憂,以保證社會主體的穩定,也是構建和諧社會所必須支付的成本。
四、從執行方法看,有效手段才能保證社會保障體系的成功運轉
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方法既是制度本身的重要內容,也是制度獲得成效的關鍵環節。西方社會保障制度在保障項目的發放、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督方面,均有很多值得我們借鑒的方法。
首先,社會保障資金和物品的發放方法是達到保障目的的重要手段。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和社會救濟采用了在實物幫助中發放實物卡,到指定地點憑卡領取救濟品的方法,可以保證貧困人口獲得需要的物品。資金幫助則用于為失業者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以幫助被救濟者解決關鍵性的實際問題。失業救濟金每年要重新申請和審批的辦法,可以保證把救濟金用在確實非常需要救濟的人身上。這些方法我們都可以仿效,比如建立年審核制的社會保障卡,動態記錄貧困家庭的成員結構、收入水平、生活開支、貧困原因等信息,根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類確定保障條件與范圍,以此為據發放社會保障金或社會福利救濟物品,以解決貧困人口之急需,消除不安定因素,使有限財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其次,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西方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是多渠道的,除了政府財政支付之外,企業、個人都承擔一部分。美國政府通過稅收優惠鼓勵雇主為雇員購買私人醫療保險,這一比例高達90%。開征社會保障稅也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普遍采用的一種資金籌措方式。美國的社會安全號碼一卡制,統一了社會保障稅的征收和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的發放,既有效防止了逃、漏稅,又切實保障了國民的基本生活與獲得社會福利與救助的權利。我國則缺乏專門的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部門,社會保障基金收繳困難,靠行政手段征收缺乏剛性,影響了社會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開征社會保障稅,將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納入法治化軌道,有利于保證社會保障基金的資金來源。因此,借鑒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盡快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任務。
第三,社會保障資金征繳率的合理性是社會保障制度有效實施的基礎。某些國家的高額繳費率導致普遍漏稅,擾亂勞動力市場,生產率下降,又推動繳費率和漏稅率走向更高,制約了長期儲蓄和資本積累,又加劇了通貨膨脹,進而阻礙經濟增長。通貨膨脹又降低了社會保障金的實際價值。這樣的教訓值得我們吸取。構建和諧社會,所有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有義務繳納社會保障稅,繳稅項目和數額多少應與受益項目及受益程度適度掛鉤,不繳稅者不受益。
第四,社會保障資金的運營方法是社會保障制度有效實施的重要保證。由于社會保障的道德風險和心理風險都很大,缺乏約束,將導致保障費用的非正常支出和過度消費。西方各國通過立法和設立專門機構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和運營進行管理,并規定了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比例的法定上限,同時設置監督機構進行監控。我們可以借鑒這些方法,建立、健全社會保障監督和約束機制,健全法制,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支付、運營的規范性,防范社會保障資金的風險和使用上的腐敗及營私舞弊。在規范金融秩序的條件下,嚴格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和各項投資比例的上限,強化投資監管措施,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與增值。
五、從西方社保制度改革看,構建與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才能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西方社會保障制度在創建時期起到了穩定社會、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在實行過程中又遇到了很多問題,最根本的問題是不斷提高保障度愿望的無限性與所能追加投入的經濟資源的有限性的矛盾。社會保障不適當可能會占用更多的經濟資源,增加勞動力成本,必然會削弱國家的經濟競爭力,同時,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又弱化了人們工作的動機和競爭意識,催發人的懶惰性,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例如英國的全民保障、全面保障制度,國家為公民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生活保障,城鄉居民在整個生命期間都可以平等地從福利制度中受益,以至出現了社會保障抑制就業增長的“失業陷井”和“貧困陷阱”,就業得到的凈收入不如失業得到的救濟多,有工作反而變窮了,所以有些人就不愿就業。另外,這種高保障是靠高稅收來維持的,增加稅收不僅會影響工作、儲蓄和投資,而且還影響收入的分配,并引發經濟危機。這樣,高福利受到經濟低增長的沖擊,就會導致社會保障的財政危機。當社會保障的規模超過了經濟發展的規模,就嚴重影響了國家的經濟發展。這種負效應與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的是相違背的。
20世紀70年代以后,英國主要從養老、失業、就業、醫療、教育、住房等方面開始對福利制度進行改革。先后推出了國家收入關聯養老金計劃、職業養老金計劃和個人養老金計劃,同時嚴格控制福利支出,大幅度降低一些待遇的支付水平,由按需確定福利水平轉變為按經濟支持能力確定福利水平,使福利支出的增長速度與經濟發展速度相適應。由強化政府在福利制度建設中的責任并承擔主要福利支出,轉變為合理確定國家責任,通過市場化改革減少政府承擔的福利支出,建立國家、單位和個人之間養老保險責任的合理分擔機制。[2]改革后的體制保證了最需要的人得到補助金,減少了依賴性,增強了社會保障的針對性、個人責任感和自我保障意識。
美國的社會保障具有鮮明的選擇性,強調社會保障施于需要社會幫助的弱勢群體,且保障水平不高,只滿足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在社會保障項目上各類人員享受保障的差別較大,有效地避免了福利大鍋飯。因此,從社會保險稅中籌集的資金就可以應付社會保障資金的支出,在相當程度上解除了國家財政的過重負擔。
構建和諧社會,社會保障制度的設立必須從國情和國力出發,以國民經濟所能提供的物質資源及政府與社會的承受能力為立足點,將社會保障水平嚴格控制在經濟條件允許的范圍內。在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下,國民生產總值是一個既定量,社會保障支出過分增長,必會影響資金積累,制約社會投資的積極性,反過來又影響經濟發展。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總體保障水平的確定應以既保持較高積累水平、又保證經濟持續發展為前提,并在合理的總體保障水平之下確定各保障項目的保障水平。根據西方實行社會保障制度過程中的教訓,保障水平過低達不到保障目的,過高則會產生負面作用。因此,我國目前的重點應放在保證人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方面。
社會保障制度與經濟發展相適應還表現在保障項目和水平隨著經濟發展而跟進。英國政府在指導思想上明確了國家應為勞動者提供保障,在建立國家最低保障的同時,還應鼓勵個人追求本人和家庭更高的生活水平。這種保障理念值得我們借鑒。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一個充滿創造活力的社會,因而,構建和諧社會要把實現社會公平作為重要的政策導向,正確處理效率與公平的關系,既重點搞好貧困人口的福利保障,切實維護困難群體的利益,又注重普遍的共同福利和保障,維護發達地區、優勢產業和先富群體的發展活力,并支持欠發達地區和困難行業及群體的發展。這就必須完善災害救助體制、城市低保制度、農村和城市多種形式的救濟制度、各類保險制度,逐步建立政府主導、責任共擔、社會化、多層次、多形式的社會保障體系。
參考文獻
[1]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關論述.新華網newsxinhuanetcom/report/20050430.
[2]盧海元,英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歷史啟示[J].中國勞動保障,2005,(2).
[3]姜守明,耿亮.西方社會保障制度概論[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