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1

1.1 社會保障制度的定義

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國相關部門利用立法的形式和社會的各種資源來保障人民權益的一系列制度的合稱。這項制度能夠保證勞動者在生活工作中遭遇到艱難的時候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這項制度也可以根據國家的經濟發展的水平,及時的調整自己的政策,努力提高我國公民的社會保障。

1.2 社會保障制度的內容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已經建立起來,并且在此基礎上設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第一個是社會福利。主要是說國家政府向人民展開一系列的社會津貼、公共基礎設施的建立與提高社會服務方面的幫助。第二個是社會的救濟。這主要說的是國家政府部門對于一些低保戶提供免費的幫助與福利政策。第三個是社會的優先撫慰政策,這是指國家政府部門對于軍人等有特殊工種崗位的人的家屬給予妥帖的安排與管理。第四個是社會的互助,這主要是指在國家的支持與鼓勵之下,人民發自內心的并且是心甘情愿的去幫助有需要的人。第五個是社會保險,這主要是針對勞動者而言的,在勞動者因為一些理由不能進行勞動收入的時候,政府適當的給予一定的支持,幫助他們獲得基本的生活的權利與保證。

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2.1覆蓋面比較窄

當今社會,我們國家的社會保障的主要群體是城鎮居民,農村的居民只享有很少的保障。據調查研究,農村居民只有在60歲之后才享有一個月100元左右的補助,農村居民主要還是以自己的投資保障為主的,農村社會的保障只占社會保障全部的百分之十幾。這些數據也顯示了,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比較落后的,農村人民占全國人民的絕大多數,社會保障卻占得比例相當的少。

2.2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體制不健全

管理體制不健全是我國實行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以來一直都存在的問題。因為是我國相關的政府部門比較多,難以做到完全的協調。而且在養老保險中,不同的部門之間,不同的企業之間差距較大,并且難以協調一致。而且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管理也并不完善?,F行制度中有一些挪用社會保障基金現象的存在,但是我國的管理監督體制不是很完善,并且管理也不完善,導致這種現狀一直存在,并且沒有消失。

2.3社會保障基金的籌備比較困難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資金主要來自于企業、勞動者與政府三個方面。而企業則是主要的來源。但是,現階段中,大部分的國有企業的經營不是很好,導致了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基金比較少。比如養老保險,因為我國的企業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沒有原始的資金積累的,但是為了將保險按時的往下發放,就必須使用個人的賬戶基金。但是即使這樣,養老保險的收支依舊是有缺口的。

2.4社會保障的法律保障比較薄弱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保障、管理、運行以及監督機制并不是很完善。而且社會保障的運行機制與監督機制并沒有分開來,對于其中的一些拖欠與拒絕繳納社會保險的行為沒有進行嚴厲的懲罰。還有我國的社會保障的相關法律法規就是部門的規章,對于這些規章制度,相關部門缺乏宣傳,致使很多人不能保障自己合法的權益。

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問題的改革措施

3.1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

我國應該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擴大覆蓋面可以保證更好的互濟,因為社會保險的人數越多,覆蓋面越廣,互濟的能力也就越大,因此社會對于各種風險的抵抗能力也就越強。我國現在的國情決定了我國只能保證人民的基本參保。但是為了滿足不同的社會團體的對于社會保險的需求,應該大力的推廣商業保險,進行社會救助并且鼓勵沒有保險的人建立個人的基本保障賬戶等等,通過這些形式建立多方面的社會保障的制度體系。因為農村的社會保障一直是屬于比較困難的階段,這也是因為國家政府的關注不夠。國家政府應該對此給予充分的關心與支持。

3.2完善現行的管理體制

我國應該根據現實的情況進行社會管理的模式。政府應該對于社會保障的實施施行統一的社會化的管理。而且,應該打破部門的分割,實行集中的管理模式。應該有政府的相關部門對于社會保障進行統一的管理。這樣才能著眼于社會的大發展,保證社會的保障的制度順利運行,保持社會的穩定發展。

3.3 加強社會保險資金的籌集

應該增加社會保障資金籌備的方式,建成穩定的資金籌備的機制。首先應該保證社會保險的覆蓋范圍,保證我國人民按要求參加社會保險,并且積極繳費。其次要建立專門的資金保管機構,堅決杜絕挪用社會保險資金現象的出現。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2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D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6-0-01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舉措,關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目標的實現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和重視。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并不完善,依然存在著不少的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來加以解決。

一、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認識

1.社會保障的含義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在通過立法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再分配,對社會成員特別是生活有特殊困難的人們的基本生活權利給予保障的社會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以及社會安撫四個方面。

2.社會保障的特點

世界上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1)目標是為了滿足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2)責任主體一般是國家或者政府;(3)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

3.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

首先,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能夠保證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其次,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能夠緩解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壓力,從而平穩地度過老齡化社會;同時,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還能夠促進國民經濟的增長,提高我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

二、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1.社會保障覆蓋的范圍較小

衡量社會保障制度是否健全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社會保障覆蓋范圍的大小,根據統計,我國的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僅達到3%,遠遠低于世界社會保障平均覆蓋率60%的水平。同時,從對象上來看,城鎮覆蓋率為92.1%,而農村覆蓋率僅有2.7%;從所有制上來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大多存在于國有單位和政府機關,私營企業、個體企業等不在其中;從政策上來看,國家僅僅規定了所有勞動者都要參加醫療保險,對于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沒有具體的規定。

2.社會保障資金不足

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時期,政府財政收支嚴重失衡,國家無力承擔過多的社會保障費用。國有企業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面臨教大的壓力和挑戰,多數企業經濟效益不佳,稅費不能及時上繳;而個體戶和私營企業的參保率較低,所繳稅費有限,這就使得對基金的收繳比較困難。再加上我國居民收入和消費水平較低,個人社會保障的繳費率不高。這多方面的原因就導致我國的社會保障資金不足,使得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

3.社會保障法律體系不健全

由于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時間較短,還不太成熟,這就導致社會保障的立法工作較為滯后,法律體系不夠健全,不能很好地實現依法辦事和有效監督。因此,想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就必須通過社會立法,保障其運行的規范化和法制化,更好地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促進我國的穩定健康發展。

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措施

1.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

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需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就是把已經實現城鎮化和工業化的居民,即在已經成為城鎮居民的城鎮職工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去;第二階段就是把包括農民工、即將實現農轉非的群眾、以及鄉鎮企業職工等正處于城鎮化和工業化過程中的居民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去;第三階段就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去。當前我們基本上已經完成了第一階段,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依然任重而道遠。

2.建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機制

沒有足夠的資金就不能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因此國家必須要盡快建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措機制。首先,要繼續擴大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的覆蓋面,適當提高基金的征繳率,并調整國家財政支出的結構,盡量提高社會保障的支出比重。同時,還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使社會保障資金得到有效補充,例如發行社會保障債券、或者對部分國有資產進行變現等,努力成立一個全國性社會保障基金。

3.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雖然我國的經濟總體上有了較快的發展,但是由于社會財富分布不均,逐漸呈現出貧富兩極化趨勢,依然有相當一部分的居民正處于貧困狀態,甚至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因此國家必須要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看成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點,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從根本上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

4.完善醫療衛生體制建設

看病難、看病貴一直是困擾廣大人民群眾的一大難題,因此完善醫療衛生體制建設成為人民關心和關注的焦點。國家要在醫療衛生機構實現體制改革的基礎上努力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制,盡快建立覆蓋所有居民的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同時,還要積極開展商業性醫療保險,滿足居民多層次的需要。

四、總結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措施,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長遠發展,因此必須要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大力支持。針對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國家和政府要盡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參考文獻:

[1]劉東華.社會保障制度國際比較——兼論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D].河北工業大學,2007.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3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社會保險

農民工是我國經濟建設中最重要,同時也是十分龐大的生力軍,是國家的寶貴人力資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至今的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因此妥善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問題,不僅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是維護農民工的權益,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政治任務。

1、河北省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河北省作為一個人口大省,每年都有很多農民工流向外省,同時也有很多農民工流入河北省。在河北省加速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過程中,農民工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但是河北省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還很不健全,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的問題,需要引起社會的關注,并以此為重點大力發展和完善河北省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

1.1目前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不適合農民工自身的特點

1.1.1費率高

由于我國數年以來的社會保障制度設計和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出現的一些問題,導致目前社會保障繳費率高,使得廣大農民工無力承受。

1.1.2門檻高

以養老保險為例,自從河北省1987年開始實施城鎮養老保險以來,連續繳費達到15年,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農民工,尚無一人。這說明,按照目前的制度設計,農民工很難參加城鎮養老保險。

1.2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轉移接續難

1.2.1理論與實際操作上存在很大差異

理論上而言,農民工參加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個人賬戶積累的那部分可以實現轉移、接續,但是在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下,即使農民工參加了社會保險,當其轉移到其他行業、地區時,社會保險的檔案卻很難實現轉移和接續,農民工只能選擇退保。

1.2.2農民工流動性強的特點制約了社會保險的轉移和接續

根據河北省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對3000名農民工的問卷調查顯示,只有21%的被調查者在同一個單位連續工作三年及三年以上。特別是建筑行業的農民工,一般都是以某項工程的開始和結束為流動起始點,這就給社會保障的管理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目前河北省尚未實現農民工社會保險檔案的跨地區、跨行業的轉移接續。

2、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問題的解決對策

農民工這個群體為我國的發展貢獻了自己的力量,并且伴隨著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加快,農民工這個群體也日趨龐大起來,如何解決這個特殊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并且與經濟發展相適應,已經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焦點。

2.1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2.1.1分類分層原則

對農民工群體進行適當的分類,符合納入城市社會保障制度標準的農民工,給予其享受本市居民社會保障權益的資格,不符合條件的則另外制定可行的方案,視情況逐步納入社會保障制度。

2.1.2循序漸進原則

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不能只求速度不求質量,更不可能一蹴而就,應按照農民工的需求,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逐步建立起與農民工自身發展、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2.1.3統一性原則

由于農民工具有流動性強的特點,因此必須建立起全國統一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這樣不僅方便了農民工的自由流動,有利于管理,而且也使得社會保障制度真正為農民工服務。

2.2河北省建立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性對策建議

為農民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在我國全社會已經取得了高度的一致,但是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具體應該怎么樣提供,由誰提供等其他一系列具體問題上,仍存在大量的爭議。因此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建立一個適合農民工這個特殊群體的社會保障制度,并積極實施和完善。

下面根據河北省的具體情況,提出一些建立和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性對策。

2.2.1盡快建立適合于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

在現在的條件下,無論是在財政方面、技術條件,還是相關政策等方面都存在很多問題,因此是無法將農民工全部納入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的。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根據農民工的主觀需求和客觀條件,按照分類、分層次、分步驟的方法建立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是較為可行的。為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設計一個切實可行的保障機制。

第二,制定出一個適合農民工條件的支付辦法。

第三,改革現行的社會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2.2.2積極探索與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相對于我國城鎮的社會保障制度十幾年的蓬勃發展,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卻進展緩慢。伴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日漸臨近,以及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速度的加快,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的問題日益凸顯出來,農民工迫切需要一個與自身特點想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2.2.3廣泛而持久地進行政策宣傳工作

無論哪一種類型的社會保障制度發展,都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和幫助,這就需要社會保障部門聯合其他部門,共同采取多種多樣的宣傳形式,廣泛而持久地宣傳社會保障法規和政策。

2.2.4完善社會保障立法和司法保障措施

必須要明確社會保障的對象、保障資金的籌集、保障水平以及保障后續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同時也要加強對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組織建設,大力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的監管機制。

參考文獻:

[1]胡雅妮,郭威.試論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J],當代經理人(中旬刊),2006,(8)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4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 矛盾 解析 政策選擇

一、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中的矛盾解析

1、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不足: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已成為公平的核心問題

我國正處于全面轉型的關鍵時期,困難群體現象及帶來的社會問題日益凸顯,呈現出范圍擴大、程度加深及連鎖反應性等特征,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社會和諧的重要隱患,因而也受到社會上越來越多人的關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高尚全指出:再分配要著力解決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這已是社會公平的核心問題,也已成為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

一個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無疑是保護困難群體的有力武器。正像一位經濟學家所形容的那樣,“在人們爭先恐后爬梯子的時候,社會保障就像一張大網,保證那些從梯子上掉下來的人們不會摔著”,社會保障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困難群體的基本生存問題。但由于我國的社會保障政策還處于選擇之中,是一個殘缺的、有漏洞的安全網,即使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對困難群體的保障仍然顯得有些力不從心。我國的城鎮低保制度給最低生活制定了一個標準,只有在這個標準以下的貧困人群才能享受。顯然,這種標準的機械劃分,實際掩蓋了部分社會的不公平,因為那些接近標準即家庭收入略微超過標準線以上的邊緣人群未能得到社會救助,而他們的生活困難程度并不比標準以下的人群輕。此外,缺乏對貧困農民家庭的制度化、規范化、長期化救助辦法,傳統的定期定量救濟工作力度有限,很多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2、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均衡性較差: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相對滯后

我國的人口與社會經濟發展有著極其獨特的地方,不僅人口老齡化來勢洶涌,而且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原因,“二元制”城鄉保障結構事實存在,且發展不均衡。在城市社會保障事業穩步推進的情況下,農村社會保障僅顯雛形,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制度在廣大農村地區仍是一片空白,以農村養老、醫療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僅在小范圍內實行,沒有在全國大范圍大面積推廣,制度仍處于探索階段。到目前為止,全國已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900個縣不同程度地開展了農保工作,5442萬農民參保,積累保險基金310億元,有301萬參保農民領取養老金;截至2006年3月底,合作醫療已覆蓋我國農村4.7億人口,占全國農業人口的53.44%。但與構建和諧社會發展的需要相比,與農村居民發展的需要相比,與農村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相比,還有較大差距。鄭功成教授提出,我國已處于后改革開放時代(即注重公平、正義、理性、和諧文明,追求全面的協調發展的時代),因此,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已經事不宜遲,一個沒有惠及廣大農民群眾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不完整的,也是與我國全面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不相符的。

3、社會保障制度服務的公共性較弱:政府職能相對弱化,醫療服務可及性較差

為了化解疾病風險,保障我國居民基本健康權利,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就在全國范圍內進行醫療體制改革,直到今天,改革仍在繼續。我國的醫療體制改革確實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的變化,也帶來了不少矛盾,其中“看病難”、“看病貴”的現象就日益嚴重。根據衛生部2005年的統計,我國目前近一半的居民有病不就醫,近三成病人應該住院而不住院。此外,醫療衛生費用上漲的趨勢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醫療保險的成本效益較差仍是目前醫療體制仍然存在的問題。對于我國的醫療體制改革,政府有難處,醫院有苦衷,醫生有怨言,廣大群眾更是不滿,國務院研究報告中心曾指出,中國的醫療體制改革是基本不成功的。

回顧和反思我國醫療體制改革走過的路程,出現今天的困境局面應該說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認為是醫改過多的依靠市場,忽視了政府的主導作用和醫療的公共服務性質,因而使得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喪失;有人認為是在中國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醫療走了一條資本密集性發展道路,醫療資源用在了少數大醫療機構的高精尖設備和高價的新特藥品上,而醫院又把高額的醫療設備和新特藥品的成本和使用收益轉嫁給患者,使得患者在經濟上不堪重負,對醫院是望而卻步;有人認為是廣大人民群眾決策權力的缺失使得政府無法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場來考慮問題,醫療體制改革缺乏科學性和公平性。

從醫療服務的公共性質和政府職責角度來講,政府職能相對弱化使得政府投入不足、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

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差,是現階段我們醫療體制改革中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實現促進社會公平的政策選擇

如果說中國目前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首要問題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發展的先天被動性和滯后性,那么,今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就應該放在提高主動性和適應性上。我們要圍繞社會保障發展的規律,針對提高當前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均衡性等問題,進行不斷完善,為促進社會公平發揮其最大的制度功效。

1、建立新型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全面提高困難群體的生活質量

建立新型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其關鍵是社會救助標準的合理確定。社會救助標準,即什么樣的家庭(人)該被救助,該得到多少救助,如果救助標準太低,達不到保障最低生活的目的;救助標準太高,則會產生“福利病”??傮w說來,科學、合理的社會救助標準應包含以下幾層意思:一是社會救助的對象不僅包括絕對困難的群體,而且包括相對困難的群體,因為絕對貧困人口在急劇減少,而相對貧困人口逐漸成為社會救助對象中的主體部分。二是救助標準應不僅滿足救助對象的基本生存需要,而且要滿足發展的需要,為困難家庭提供子女教育救助、醫療減免、低廉住房等,讓他們從根本上改善生存狀況,脫離貧困。三是由于我國的現實國情,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社會救助標準要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生活水平相適應,合理的拉開差距,即“城鄉一體,標準有別。”城鎮的救助標準一般要高于農村,經濟發達的地區其救助標準要高于相對欠發達的地區。如在上海市,郊區、海島農村與城鎮之間低保標準比例分別為1:1.5:1.7,同時還建立了救助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別的城市可以借鑒上海的做法,在農村、城鎮之間建立一個合理的標準比例,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新型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既是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要求,也是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標志,同時也是再分配功能強化與增進社會公平的表現。和諧社會不能消除貧困,但能通過有效的保障機制來緩解困難群體的基本問題,體現對困難群體的關懷,保證社會的底線公平,實現人的全面協調發展。

2、采取漸進式發展策略,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

所謂“漸進”,就是要按照社會經濟不同的發展階段,對社會保障實施不同的發展水平、發展內容和發展要求。實行漸進發展,可以避免因不思進取和安于現狀而帶來的發展滯后,更可以避免因急功近利和草率行事所造成的嚴重后果。伴隨著我國農村經濟和社會的深入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已成為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內容,成為建設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然而,對于現階段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選擇,社會上卻有許多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應直接采取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模式,一步到位,實現城鄉社會保障體系一體化目標;有人認為我國的二元格局很難打破,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只能在二元體制下自我完善和發展。顯然,前者是帶有激進色彩的跨越式發展,后者是帶有消極色彩的封閉式發展。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建設應以我國的現實國情和社會保障的發展現狀為基點,有重點的、多層次的,漸進發展和完善。

從社會保障的內容來講,一個健全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應主要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社會優撫五個方面??紤]到各方面的因素,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不能全面推進,均衡發展,而是重點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及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因為這能解決農民“生有所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基本需要。對于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過,可以并入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中解決。對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盡管少數經濟較發達地區正在探索和實行農村養老保險,但就其形式而言,并不能稱之為完全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所以對于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直接采用城鎮社會養老方式不現實?,F階段仍應采用國家保障為主,“土地保障”、“家庭保障”、“商業保障”為輔的農民養老保障體系。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制度的進一步成熟,再在農村范圍內建立統一的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最后考慮與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接軌,使養老制度的城鄉鴻溝真正填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為解決農村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制定并實施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F階段的農村合作醫療應繼續推進試點工作,制定良性的互動機制和反饋機制,最后以點帶面,形成制度,使農民真正能夠“病有所醫”。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5

[關鍵詞] 社會保障 法律 制度

一、當前我國社保制度存在的問題

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一項長期的過程,隨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立法不健全

由于種種原因,目前我國并沒有形成統一完整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體系,在很多方面還存在缺陷,主要表現在: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優撫安置的立法相當欠缺;社會保險費用的征繳、支付、運營、統籌管理也不規范;國家立法滯后,地方立法分散,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被分割;社會保障工作在許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規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上述原因,目前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小,保障程度差。

2.具體目標還是不明確

(1)保障層次目標不明確

保障和保險還沒有有個明確的界定這是我國當前社會保障制度的現狀。公民應該享受的權利沒有能夠特到明確的界定,公民有什么權利,應該享受什么保障,哪些應該由政府來承擔,哪些有個人來承擔,這些都沒有一個好的規定,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這樣就導致應該被保障部分的權利沒有被保障,不該由社會保障的卻花費了大量財力物力來保障。

(2)缺少不同階段的目標設定

由于社會的發展,必定會出現不同的階層,但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能很好地分清這些階層需要什么樣的社會保障,沒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沒有個一個長期的規劃。這樣很容易出現問題出來了,才想起來出臺相應的政策,出現了“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局面,這樣沒有一個長期規劃和總體部署。臨時性政策比較強,這樣總會出現改動性比較強,導致執行成本越來越高,政策效果卻往往不盡如人意,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

3.實施機構比較薄弱

每項制度的實施都需要一個比較好的實施機構,這是一項好制度得以實施的前提條件,一個好的實施機構往往都有穩定的保障機制、嚴格的管理機制、有效的運行機制,有力的監督機制,這些保障了制度得以很好的實施。對于一些失業人員和退休、離休人員的管理比較混亂,對于一些非法的占有社會保證金的違法行為的制裁力度不夠。

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律對策

1.加大社會保障立法力度

法律保障是社會保障制度得以正常實施的重要條件。為社會保障的制定和實施提供相應的法律保障,統一治理,統一征繳,強化社會保險制度的實施機制,明確各主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到位、保值增值和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讓社會保障制度有個法律保障。

2.健全社會保障的司法機制

一個完善的法律制度必然包涵著健全、完善的司法機制,健全的司法機制可以化解日常的糾紛,為社會保障的正常健康運行提供良好的保障。在社會保障中主要在下面幾個方面做足文章,設立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庭,專門從事審理勞動和社會保障案件,借鑒國外普遍實行的專門法院審判方式,建立我國專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院,在審判中充分體現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的特殊性,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傷害時獲得有力的司法保護。人民法院針對社會保障領域里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應當及時依法處理,使社會保障有一個比較好的社會環境;嚴厲追究拒不繳納法定的社會保險費和不履行支付保險金義務,以及不正當使用保險基金、貪污、挪用、侵占保險基金的行為人,讓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充分運用司法機制在保證社會保障法律實施方面具有的強制性和震懾作用。

3.完善農村基層社會保障法

由于受到經濟發展因素的影響,農村在我國各方面一直處于弱勢地位,社會保障制度也是一個最重要的脆弱環節,由于農村人口仍占我國人口比重比較大,再就是農村好多沒有社會保障這一塊,很多領域處于空白狀態,僅僅依靠家庭保險這一個方面,導致農村社會保障不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那么目前農村存在的這些問題很難得到解決。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農村城鎮化不斷加快以及很多農村人來到城市打工,他們對于社會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外出打工人數的增多又使身處異鄉的農村工人的保險問題成為一個新課題,原來的問題沒有解決,又出現了新問題,新舊疊加導致問題更加復雜。我國地域廣闊,農村分布更是比較分散,每個地區都有不同的特點,我們可與有選擇地、逐步地、低起點地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由點到線,再由線到面逐步推進,逐步建立起農村自社會組織,在銀行中開設儲蓄保險賬戶及商業保險,開辦保障養老、醫療、意外傷害等與農村生產方式相聯系的基本項目,并給予其較高的稅收、政策等方面的優惠以提高農民參與社會保障的積極性。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需要很長的路要走,不能操之過急,目前仍應以自愿、自助為主,但各級政府一定要積極鼓勵和加強引導,切不可損傷廣大農民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郭殿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發展農村社會保障的關系研究[J].當代經濟研究,2003年05期

[2]俞元鵡:德國會計環境與會計模式[J].德國研究;2000年03期

[3]劉 誠:各國社會保障法律制度面臨的共同問題及趨勢[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01期

社會保障制度存在的問題范文6

關鍵詞:社會保障;問題;平衡;改革措施

        社會保障是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幫扶政策,國家針對一些永久或暫時失去工作能力,無法自力更生,并不能解決最低基本生活問題的社會成員發放保障基金。社會保障制度作為對社會保障性財富的分配制度,是社會產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是社會產權改革的關鍵。

        一、我國當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公平現象

        (一)農民工群體缺乏社會保障。農民工大多來自經濟落后的農村,且收入較低,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但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卻為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一個城市沒有農民工,很多基礎建設和社會生活都無法完成。

在城市化發展進程中,農民工紛紛涌入城市,謀求新的生路,但他們始終都沒有被城市接納,并且處在似農非農,似工非工的尷尬境地,同時也是社會保障的邊緣體。我國頒布實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中有明確規定,只有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人均收入的最低水平的,就能獲得社會的最低生活水平保障。這一點恰恰證明了社會保障制度只針對城市中收入低的城市居民,而不是針對農民工,他們是社會保障的負擔也是社會保障的漏洞。

        (二)社會保障制度規定還不夠完善。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規定還不夠完善,目前只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部分集體企業職工規定了專門的社會保障制度,一些私人企業和鄉鎮企業職工以及農村居民還仍以家庭保障為主,還不能完全享受到社會福利。

        從橫向環境看,地區之間的社會保障水平也有明顯的差距。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社會統籌、企業負擔與個人儲蓄相結合的保障制度,國家提供給社會成員的保障還有一定的限制。東部沿海城市的經濟比內陸城市的經濟發達,這也決定了兩地的社會保障水平的差距,國家只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實行社會保障制度,且發達城市之間的保障制度又有所不同,總體上缺乏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

        (三)管理理念不明確。我國的社會保障表面上是以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但在實際上還是保持現金支付的模式,存在著養老責任后移的情況。目前,我國社會已經提前進入老齡化,直接影響到當代和后代人的繳費和受益水平。

        主要原因還在于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管理理念不夠先進,沒有把社會保障放到長期預算管理中去,使當代和未來的社會保障不明確,社會保險在支付標準評價上沒有認真考慮到社會成員的預期收入和預期壽命等情況,使應當履行的社會保障責任和收益效果產生矛盾,從而深化的社會保障和收益水平之間的不平等問題。

        二、社會保障改革的有效措施

        (一)拓展社會保障的范圍。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制度的范圍,是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的重點,總結我國的社會保障的覆蓋范圍,可以看出,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將有正規就業的職工納入到社會保障中,非正規的不在其內;對城市居民保障有專門性的規定,但對農村居民保障還沒有詳細的政策;對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予以社會保障,但鄉鎮企業和私人企業職工沒有相應的社會保障。

        要怎樣擴大社會保障的范圍,首先要將基本醫療保險延伸到城鎮居民的社會保障中去,并對所用農村居民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加強對長期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定,將其與城市社會保障統一安排落實,對失業農民工實施社會保障,提高工傷保險的強制力度,理應對農民工實施工傷保險,并合理調整工傷保險費率,制定相應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幫助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解決社會靈活就業問題也是實現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手段,目前,我國就業市場主要分成兩個模塊,高端勞動力市場與低端勞動力市場,當相當一部分勞動者沒有穩定的工作,且工作收入較低。

        我國將這類不穩定的就業人員稱為靈活就業人員,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有一般以上都是農民,這些到城市務工的農民工是最龐大的靈活就業人員群體,也是沒有真正享受到社會保障的群體?,F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是針對有穩定工作和收入的事業單位,國家企業職工。

        制定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與城市工傷保險制度并軌,并要求強制執行。二是應將養老保險覆蓋到農村和農民工身上。

        (三)促進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發展。完善社會保障不僅要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同時還要實現社會保障的多向發展,鼓勵發展多種保障機制,逐步建立政府基本保障、社會保險、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等多種社會保障機制。

        例如,為了促進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政府可以提高對新農村醫療合作建設的撥款標準,完善基礎建設,還應合理加大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改善和提高地方政府實行社會保障的執行力,平衡地區內部和地區之間的社會保障水平,最后,要注重農民的切身利益,減小醫療費報銷的難度,這樣不僅可以提高農民參加醫療保險的積極性,還可以在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實行財稅和信貸優惠政策。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