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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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

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文1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制定,嚴格落實。產廢單位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有關要求制定管理計劃,并嚴格按照管理計劃加強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的環境管理。

(二)源頭減量,過程控制。管理計劃應注重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險廢物在貯存、利用、處置等過程中的環境風險。

(三)因地制宜,切合實際。以本指南為基礎,在確保管理計劃真實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業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商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調整相關內容。

三、基本要求

(一)制定單位

管理計劃應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廢單位制定。對擁有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生產基地的集團公司(統稱集團公司),按以下規則進行制定:

1.子公司單獨制定。

2.分公司或者生產基地(統稱所屬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劃分制定單位。所屬單位可與集團公司一起制定,也可分別單獨制定。原則上,所屬單位與集團公司不在同一設區的市的,應當分別單獨制定。

(二)制定形式

(三)制定時限

原則上管理計劃按年度制定,并存檔5 年以上。鼓勵產廢單位制定中長期(如5-10 年)管理計劃。制定中長期管理計劃的,應當按年度制定實施計劃。

四、主要內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單位注冊地址、生產設施地址、行業類別與代碼、總投資、總產值、企業規模、聯系人以及聯系方式等。

管理體系主要包括:危險廢物管理部門及負責人、技術人員相關情況、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管理組織框架等。

(二)過程管理

1.危險廢物產生環節

產品生產情況主要包括:原輔材料及消耗量、生產設備及數量、產品及產量、生產工藝流程圖及工藝說明等。

危險廢物產生情況主要包括:產生的危險廢物名稱、代碼、廢物類別、有害物質名稱、物理性狀、危險特性、本年度計劃產生量、上年度實際產生量、來源及產生工序等。

危險廢物源頭減量計劃和措施:產廢單位根據自身產品生產和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在借鑒同行業發展水平和經驗的基礎上,提出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計劃,明確改進原料、工藝、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2.危險廢物轉移環節

危險廢物貯存情況:產廢單位應明確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現狀,包括設施名稱、數量、類型、面積及貯存能力,掌握貯存危險廢物的類別、名稱、數量及貯存原因,提出危險廢物貯存過程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預防措施等內容。

危險廢物運輸情況:危險廢物運輸應遵守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相關規定,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運輸。自行運輸危險廢物的應描述擬采用運輸工具狀況,包括工具種類、載重量、使用年限、危險貨物運輸資質、污染防治和事故預防措施等;委托外單位運輸危險廢物的,應描述委托運輸具體狀況,包括委托運輸單位、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等。

危險廢物轉移情況:產廢單位需要將危險廢物轉移出廠區的,應制定轉移計劃,其內容包括:危險廢物數量、種類;擬接收危險廢物的經營單位等。

3.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環節

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情況主要包括:設施名稱、利用處置廢物方式、總投資、設計能力、設計使用年限、投入運行時間、運行費用、主要設備及數量、利用處置效果、利用處置廢物的名稱和數量、工藝流程、二次環境污染控制和事故預防措施等。

危險廢物委托利用處置情況主要包括:委托利用處置單位名稱、經營單位的許可證編號、委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名稱、利用處置方式、本年度計劃委托量和上年度委托量等。

(三)環境監測

產廢單位應對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運行的相關參數、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等進行監測。如:危險廢物焚燒設施運行的工藝參數、焚燒殘渣熱灼減率、活性炭和燃料油等主要原輔材料消耗情況等;污染物監測指標(如廢水、廢氣的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物,噪聲等)及監測頻率和時間安排等。

自行開展環境監測的,應當具有相應的監測儀器和設備,并制定有監測儀器的維護和標定方案,監測人員應當具備相關資質;不具備自行監測能力的,應當與有監測資質(通過計量認證)的單位簽訂委托監測合同。

(四)上年度計劃實施情況回顧

產廢單位應對上年度管理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內容主要包括:上年度企業接受環保部門檢查和環境監測情況,危險廢物相關信息的社會公開情況;上年度危險廢物實際產生數量、種類、貯存、利用處置等情況,并與管理計劃中預期結果進行比較分析;上年度危險廢物相關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文2

一是繼續保持對工業固廢堆存場所的嚴格監管力度,制定《景縣工業固廢處置方案》,要求企業將工業固廢產生情況及處置情況納入“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管理,以省平臺為統領基礎,結合實地抽查排查,確保及時掌握工業固廢產生、處置情況;同時在日常固體廢物監督檢查中,重點查看堆存場所的硬件設施是否達標,確?!胺罁P散、防流失、防滲漏”設施落實到位。二是進一步規范我縣固體廢物的處置管理工作,持續推動我縣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工作。我縣作為橡膠產業基地,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膠管、廢橡膠下腳料等,要求企業與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簽訂《橡膠等工業固廢處置服務合同》。

(二)涉危險廢物企業納入平臺管理

按照上級要求,我縣涉危險廢物企業逐步納入“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管理,涉危廢企業均與有資質的第三方公司簽訂了危廢轉移處置合同,危廢轉移全部在平臺進行。要求產廢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如實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建立規范化的涉危臺賬,如實和規范記錄危險廢物產生名稱、種類、數量、來源、出入庫、去向、交接人簽字等情況。及時通過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自行利用處置或轉移等信息。危險廢物處置要有明確的處置時限,并在“河北省固體廢物動態信息平臺”創建轉移聯單,將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置單位進行處置。對處置過程中可能出現環境污染事件的要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并在當地環保部門備案。

(三)持續開展危險廢物隱患排查工作

繼續以高壓態勢嚴格監管全縣涉危險廢物企業,建立全縣危廢排查整治專項工作包聯機制,對全縣十六個鄉鎮和高新區開展對口指導,工作包聯,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進行檢查。要求企業建立規范化的危險廢物臺賬,做到臺賬規范、內容詳實,不缺項漏項,在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設置規范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設置標簽,并填寫相關信息。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建立危險廢物排查整治臺賬,進行動態更新,檢查過程發現的問題督導企業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重點掌握涉酸、化工、農藥等重點監管企業的涉廢信息,依靠省平臺和現場檢查工作雙管齊下,實現產生、收集到轉運處置的全過程監管。

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文3

第一條為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合理利用資源,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第三條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領導,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廣和支持開展清潔生產,增加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資金投入,鼓勵多渠道投資,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產業化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鼓勵和支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固體廢物的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區域開發、產業發展等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促進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置。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年度目標管理,并作為政府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其所屬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監測制度和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建立監測網絡。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固體廢物排放數量、污染情況及處置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定期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處置狀況等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詢系統,為公眾查詢和獲取有關信息提供方便和服務。

第八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舉報制度,對舉報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對舉報屬實,為查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重大違法行為提供主要線索或者證據的舉報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新聞媒體單位應當加強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第二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一般規定

第九條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符合清潔生產要求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降低或者消除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危害。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工業固體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資料檔案,并按年度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申報登記內容發生重大改變的,應當在發生改變之日起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報。

第十條生產、銷售列入國家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應當在產品報廢和包裝物使用后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回收。

企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可以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無條件自行利用的,可以由有條件的單位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安全分類存放;對不能利用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置或者委托依法設立的固體廢物處置單位處置。

第十一條禁止進口列入國家禁止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目錄及自動許可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進口固體廢物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利用進口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對其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向所在地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登記;不能利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

列入國家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進口后未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標準進行拆解和利用的,不得買賣或者轉讓。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二條鼓勵對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規劃,并對農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給予政策和財政支持。

第十三條從事畜禽規模養殖,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貯存、利用或者處置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便等廢棄物,防止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相對集中地區,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畜禽糞便污染環境防治規劃,指導從事畜禽規模養殖的單位和個人利用沼氣、制造有機復合肥等技術處理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糞便。

畜禽規模養殖標準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病死畜禽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組織建設病死畜禽集中處置設施。病死畜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處置。

染疫畜禽和為防止疫病傳播在一定區域內捕殺的畜禽處理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第十五條對工業企業、城市污水處理廠、水產養殖產生的污泥以及河道淤泥,產生者或者依法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污染嚴重且難以修復的耕地依法進行功能調整。

工業企業、垃圾填埋場所、農業生產單位等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

第十七條污染土壤實行環境風險評估和修復制度。

對污染企業搬遷后的原址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土地進行開發利用的,土地的開發利用者應當事先委托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對該地塊土壤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被污染土壤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和處置,達到環境保護要求后方可開發、利用。

被污染土壤的清理和處置費用,由造成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承擔;無明確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喪失責任能力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

可能受污染并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土地的范圍以及認定污染土壤的標準,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國土資源、農業、建設部門確定。

第十八條填埋過危險廢物的場地不得隨意開發利用,確需開發利用的,應當通過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農業、規劃等部門組織的論證后,方可進行適宜的非農業開發和利用。

第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鼓勵研究和開發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餐具和包裝物。

禁止生產、銷售和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以及省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的其他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

從事廢塑料、廢布料回收利用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回收利用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第二十條固體廢物處置實行污染者付費原則。

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和技術規范處置固體廢物,無能力自行處置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固體廢物處置單位處置,并支付處置費用;無能力自行處置又不依法委托處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關單位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處置費用的標準,由設區的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制定;其中生活垃圾處置費用的標準,可以由縣(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法規對處置費用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固體廢物的處置設施,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單位自行處置固體廢物的,其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委托固體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的,應當自行建設貯存設施。

第二十二條發展和改革、經濟貿易、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和處置設施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布點、立項審批、項目用地等保障工作。

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應當符合環境保護規劃和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規定。已建成的固體廢物處置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標準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收繳的假冒偽劣物品需要銷毀的,應當采取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方式進行處理,禁止露天焚燒、擅自填埋;其中屬于危險廢物和有害廢物的,應當交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統一集中處置。

收繳的假冒偽劣物品的處置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承擔;責任人不明確或者喪失責任能力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承擔。

第三章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城鄉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增加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統籌建設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貯存、運輸、處置設施,實現城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共建共享。

禁止建設工藝落后、設備簡陋、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第二十五條對生活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分類收集和運輸,并積極開展合理利用和實施無害化處置。

第二十六條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實行村收集、鄉鎮中轉、縣(市、區)處置的原則。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并組織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垃圾集中存放點和垃圾中轉站。

不具備集中處置條件的偏遠山區、海島的農村,經縣級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就地無害化處理生活垃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給予財政補助和支持。

第二十八條從事城市新區開發、舊區改建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的單位,以及機場、碼頭、車站、港口、公園、商場等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衛生的規定,配套建設或者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從事交通運輸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集處理運輸活動中產生的生活垃圾。

第四章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二十九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經省發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門銜接、平衡,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的要求,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

第三十條禁止隨意傾倒、堆放、拋撒危險廢物。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侵占、毀損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場所和設施。

危險廢物填埋場運營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廢物填埋的永久性檔案,填埋過的場地應當建立識別標志,并將填埋情況向環境保護、國土資源、建設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申報登記,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超越經營許可證核定的范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

第三十二條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申領條件,按照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從事利用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向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經營許可證:

(一)有兩名以上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二)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中轉和臨時存放設施、設備以及經驗收合格的貯存設施、設備;

(三)有與利用的危險廢物類別相適應的利用技術和工藝;

(四)有保證危險廢物利用安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五)對危險廢物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有合理的處置方案或者措施。

法律、行政法規對利用危險廢物申領經營許可證的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活動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四條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轉移危險廢物的名稱、種類、特性、形態、包裝方式、數量、轉移時間、主要危險廢物成分等基本情況;

(二)運輸單位具有運輸危險貨物資格的證明材料;

(三)接受單位具有利用和處置危險廢物資格及同意接受的證明材料;

(四)危險廢物利用和處置方案。

在設區的市行政區域內轉移危險廢物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省內跨設區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移出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批準;跨省轉移危險廢物的,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商經接受地的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批準。

設區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及時將有關批準文件報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危險廢物依法跨區域轉移、利用和處置。

第三十五條一年內需要多次轉移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次年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經批準后,每次按計劃轉移危險廢物時可不再審批。

危險廢物轉移年度計劃應當包括擬轉移危險廢物的種類、特性、數量、運輸單位、接受單位、利用和處置方案、轉移時間和次數等內容。

轉移危險廢物應當嚴格按照批準的轉移年度計劃執行。轉移的危險廢物數量超過年度計劃,或者轉移的危險廢物種類、接受單位與批準的年度計劃不一致的,應當另行提出轉移申請。

第三十六條經批準轉移危險廢物的,轉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危險廢物的運輸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危險廢物的接受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關于該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的標準和方式利用、處置危險廢物,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廢物轉移、利用和處置活動的監管。

第三十七條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監督。

環境保護、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法定職權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并定期對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環境污染防治和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

禁止銷售或者回收利用醫療廢物。

第三十八條醫療廢物實行集中處置原則。

不具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條件的偏遠山區、海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經縣級衛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衛生、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自行處置醫療廢物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九條無明確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已不具備責任能力的危險廢物,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處置,所需費用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擔。

第四十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因發生意外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啟動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村)民,并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四十一條在發生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有證據證明危險廢物污染事故可能發生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必須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趕赴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進行調查處理。

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當地居(村)民公告,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根據需要疏散人員,控制現場,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進一步污染環境的作業活動,消除危害。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涉嫌違法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備、場所、交通工具、物品予以暫扣、查封:

(一)不當場暫扣、查封,將可能造成證據滅失或者非法轉移的;

(二)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采取暫扣、查封措施,應當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出具暫扣、查封清單,交當事人簽字。當事人不在場或者拒絕簽字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暫扣、查封清單上注明情況。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或者造成其他損害。

第四十三條暫扣、查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且解除暫扣、查封將造成環境污染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污染的,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長三十日。

暫扣、查封期限屆滿或者經調查核實沒有違法行為的,采取暫扣、查封措施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解除暫扣、查封。

對暫扣的設備、交通工具和物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毀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從事利用和處置未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但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利用和處置過程中必然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有害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一)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貯存、利用和處置設施、設備及技術、工藝;

(二)有兩名以上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保證有害廢物安全利用和處置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四)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有害廢物名錄,規定統一的有害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

有害廢物的處置應當按照有關無害化處理的標準和要求處置。

第五章電子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第四十五條產生電子廢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的責任。

電子廢物實行分類收集、集中拆解、利用和處置。

本條例所稱電子廢物,是指廢棄的電子電器產品、電子電氣設備及其廢棄零部件、元器件,以及國家規定為電子廢物的其他廢棄物品。

第四十六條從事電子廢物收集、拆解、利用和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建立電子廢物經營情況登記制度,如實記載電子廢物的數量、來源、流向等情況。

第四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統籌規劃,逐步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購有序的電子廢物回收網絡。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八條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貯存、拆解場所和拆解工具、設施;

(二)有一定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的技術人員;

(三)對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有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處置條件和措施;

(四)有保證安全拆解和利用的規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不得從事電子廢物拆解、利用經營活動。

拆解、利用電子廢物應當遵守國家和省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

拆解、利用的電子廢物或者在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法律、法規關于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規定執行;拆解、利用的電子廢物或者在拆解、利用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屬于有害廢物的,按照本條例關于利用、處置有害廢物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作出許可決定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

(二)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予查處的;

(三)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未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導致環境突發事件未能及時妥善處理的;

(五)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對病死畜禽處理未盡應有的監督管理職責造成疫情傳播等后果的;

(六)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致使事故擴大或者延誤事故處理的;

(七)對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經批準利用、處置有害廢物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

(八)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買賣或者轉讓進口固體廢物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回收利用醫療廢物的;

(三)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利用和處置有害廢物,或者未按照環境保護的規定利用和處置有害廢物的;

(四)違反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具備規定的條件從事拆解、利用電子廢物經營活動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有前款第四項行為的,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未對被污染土壤進行清理和處置,或者清理、處置后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而開發利用土地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的,由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銷售、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或者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復合制品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塑料及其復合制品,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回收利用廢塑料、廢布料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承擔依法應當承擔的處置費用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代為處置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公共設施、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不配套建設或者配備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隨意傾倒、堆放、拋撒危險廢物,非法侵占、毀損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場所和設施,或者填埋場運營管理單位未建立填埋的永久性檔案、識別標志并報備案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同意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自行就地處置醫療廢物,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因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造成嚴重人身傷害,無法確定責任人或者責任人喪失責任能力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償。

第七章附則

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文4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全區環境保護任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問題,嚴厲查處違法排污、違法傾倒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嚴防發生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持續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努力改善我區環境質量,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為“加快科學發展,建設靚麗槐蔭”提供良好的環境質量保障。

二、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環境污染問題。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的監管力度,在全區范圍內對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重點企業污染排放進行專項整治。要對轄區內上述企業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存在的問題,并按規定公開企業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實現環境監管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確保不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要鞏固年重金屬污染專項整治成果,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強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出現反彈。

(二)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利用企業。要全面細致排查轄區內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重點檢查其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應急預案制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落實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主體責任,防范環境風險。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經營許可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保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要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故意傾倒、偷排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繼續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減排重點企業監管力度。要加強對重點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施不能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強轄區配套管網的規劃和建設,推進雨污分流系統的改造和完善,提高城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要加快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脫氮升級改造;要加強監管,防止工業企業廢水超標排入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轄區重點企業燃煤鍋爐脫硫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和除塵設施運行的監管,督促企業制定、報送煙氣相關技術改造可行性報告和計劃備案,并盡快組織實施。要加強對燃煤鍋爐脫硫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督促企業不斷提高在線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公開性。對偷排、擅自停運脫硫設施,連續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逐步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對其評先評優等提供信用評價支持。

(四)繼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城市揚塵、工業廢氣為重點,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努力實現空氣能見度持續改善,“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天數明顯增加。區環保、城鄉建設、城管、農發、市政、園林等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部門會商、聯合執法和信息溝通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工程環評審批、開工許可等源頭控制措施,大力推行揚塵污染防治工程監理,嚴格渣土運輸管理,提高道路保潔水平。要對各類塵源繼續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停工整頓、綠色信貸等措施,切實解決揚塵污染問題。要加強工業大氣污染源監控,區環保局要依托三級在線監控網絡,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企業保持各類污染防治設施正常使用并加快實施設施升級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深入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復查工作。區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確定各自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

(三)總結階段。區環保局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將書面總結于年月日前報區政府,同時報送市環保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區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調度。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區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掛牌督辦突出問題。區有關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排查整治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對性質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區政府直接掛牌督辦。

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文5

關鍵詞: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V443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我國工業的不斷發展,環境的不斷惡化,空氣污染,等各方面的環境因素影響,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已然成為當今社會的一個重要話題,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的發展現狀及趨勢現在還是處于初期階段,與此同時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產業與其他產業的生產運營有直接關系,目前,我國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工作雖然在快速的發展過程中,但是對于對于中國這樣的大人口國家,此產業還有很大的開發空間。

一、危險廢物基本概述

根據《中國21世紀議程》中對危險廢物進行明確定義:危險廢物是一種特殊的固體廢物,它在人們日常生活中具有一定的腐蝕性、毒性、爆炸型、易燃性等特點。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危險廢物是一種被國家相關規定列入危險廢物名錄,或者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測定符合危險廢物相關標準的廢物。

(一)危險廢物存在的危害

危險廢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化學反應及放射性等一種或幾種以上的危害特性,能夠污染環境和危害生命。危險廢物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所帶來的不但會污染環境同時還會對我國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影響。

(二)危險廢物的性質

危險廢物具有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潛伏毒性等,如含重金屬)、爆炸性(如含硝酸鉸、氮化鉸等的廢物)、易燃性(如廢油和廢有機溶劑)、腐蝕性(如廢酸和廢堿)、化學反應性(如含鉻廢物)、傳染性(如醫院臨床廢物)、放射性等一種或幾種以上的危害特性,并以其特有的性質對環境產生污染、對生命產生危害。

(三)危險廢物處理方法

對危險廢物的處理最終都要達到無害化,在最終處置之前對某種廢物可以用多種不同的處理技術進行處理,但最終都是為了改變其物理化學性質。雖然有許多方法都能成功的用十處理危險廢物,但主要方法仍歸納為物理處理、化學處理、生物處理和固化處理,常用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首先,物理處理。物理處理是利用各種相分離(如重選、浮選、電選等)及固化技術,目前固化、穩定化技術是常用的物理方法,它是工業危險廢物安全填埋的必要步驟,將工業危險廢物中的污染組分采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來減少廢物有害成分的浸出毒性,減小廢物的遷移性,降低對周圍環境的污染。而且現在采用的新型固化基材,很好地改善了傳統固化法使廢物容積增大的缺陷。

其次,化學處理?;瘜W處理是采用化學方法(如氧化還原處理技術、油水分離技術、中和處理技術)將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的最終產物,或將其轉變成為適于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于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降低它的危害性。常作為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的預處理措施。但反應過程比較復雜,比較難以掌控,另外成本太高,不適合大規模處理。

再者,固化處理。固化處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起來,以降低其對環境的危害,因而能較安全地運輸和處置的一種處理過程。主要用十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固化體的容積遠比原廢物的容積來的大。

最后,生物處理。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可以被土壤和水體所接受。常用的方法有活性污泥法、氣化池法、氧化塘法、堆肥法等。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對環境的影響更小,應用更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定。

二、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現狀

(一)國外對于危險廢物處理現狀

對于發達國家而言,由于經濟比較發展,相關技術也比較完善,他們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理更多地遵循“3C”原則,即源頭消除(Clean)、循環使用(Cycle)、有效處理(Control)。他們對于危險分無處理時策略為:持續強化與完善處理危險廢物的法律法規;全過程、全方位對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做好危險廢物源頭工作。其技術主要分為: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等途徑。第一,減量化技術:大部分發達國家將威脅廢物的清潔等作為其基本方法,在源頭上使用無毒原料,降低危險廢物的產生,提倡無廢、低廢的清潔工藝。第二,資源化技術:極力倡導綜合利用與廢物交換。對日常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物,主要采用回收利用等方式進行,他們通過外界循環系統進行物質交換、轉化、再加工從而使危險廢物得到綜合利用。第三,無害化處理技術。填埋法是目前使用較多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辦法,如美國、英國、聯邦德國的危險廢物填埋量占其產生總量的比例分別是75%、60%和72%。然而,此技術手段有一個弊端:對地下水具有潛在的污染風險。近年來,發達國家迫于土地資源的限制,他們對于廢物排放法規及土地資源的限制,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理從原來的填埋逐漸演變為焚燒。當前,美國已經有1500臺焚燒設備,并且99.99%的危險廢物均實施焚燒,使得危險廢物的處理更加工廠化、集團化。

(二)國內處理處置現狀?,F階段,我國經濟迅速發展,隨著我國廢物處理能源、資源的不斷消耗,廢棄物的量也不斷增加。但是,目前我國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相應的標準規范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工作,并且處理技術也比較落后,由此看出:我國當前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理面臨著嚴峻的考驗。根據我國想數據結果顯示:在2010年,我國共產生1586.8萬噸危險廢物,其中,976.8萬噸廢物得到綜合利用,其利用率僅有61.5%。

三、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相關對策

危險廢物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這種廢棄物和其他廢棄物相比具有生產量小,成分復雜,對人體有危險等特點。處理處置危險廢物若僅在本地區進行處理將不能滿足集中處理原則,并且廢棄物生物利用度將大大降低,并且很多地區無法建立專用設施進行處置。為了解決這一情況,必須對相同或相類似的廢棄物進行集中搜集、分類、集中處理等,將廢棄物運到有關工廠進行廢棄物回收、循環利用。

目前為止,由于我國經濟并不發達,更多的危險廢棄物在本地區進行處理,為了提高危險廢棄物使用率就要多個地區的行政管理者綜合聯系起來共同創建合理有效的辦法。跨區域專業化集中處置已逐漸成為處理處置廢物一種大的方向,處理過程中可以聯合以下工藝具體如下:

(一)清潔生產工藝

清洗出產技術是指在出產過程中對出產的技術進行損害下降化處理,從源頭遏止危險源的發生,當前該技術僅僅在中國一些少量的工廠與出產線上進行了運用,如南京的化工廠就曾經在制備苯胺的過程中采用了加氫的辦法,這樣就可以使出產留傳的鐵泥廢渣中苯胺與硝基苯的含量從原先的2500kg/t下降到了5kg/t,整體來說苯胺的含量下降到了本來的1%以下。

(二)無害化處理

目前我國已經研發出了一系列針對特定危險廢物的無害化處理處置技術,這些技術相對比較成熟且具有一定的經濟和利用價值,例如高溫水解氧化處置氰渣、焚燒有機氟殘夜、在燒結煉鐵中加入鉻渣做熔劑、在玻璃制造中加入鉻渣來著色、焙燒含汞鹽泥、在廢液中回收鈷、鎳、銀等金屬、在氧化鋅廢渣中提取鹽、鋅等有效成分的一系列技術等等。這些技術可以大大降低原本產物的危害性,但是仍然存在著處理不夠徹底、可靠性不高、成本較高、步驟復雜等問題。

(三)穩定化處理

我國的穩定化處理危險廢物的技術目前仍然處于探索階段,但是已經獲得了一系列成果,例如在對爆炸物進行安全處理的過程中,清華大學就研發了一項將火藥進行穩定化處理的技術,在實際的處置中獲得了良好的效果,將爆炸物中的氟、有機磷、鋇等危險成分全部降低到可以現場控制的范圍之內,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廢物的危險性,也為以后的進一步穩定化處理提供了豐富經驗。

(四)焚燒處理

焚燒處理是將廢物經過適當的預處理或者特殊處理,其可燃成分在高溫和充分氧氣含量的條件下(一般是1100℃以上)進行氧化反應,在爐內燃燒均勻、完全,收集灰渣,對排放的廢氣進行脫酸和除塵處理。適合處理具有一定規模的危險廢物。它適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組分、并具有一定熱值的危險廢物。易爆廢物不宜進行焚燒處理。焚燒法的優點在于爆炸性危險廢物以外的危險廢物基本上都能處理,焚燒比較徹底,高溫焚燒能大大的減少廢物的體積,很好地分解危險廢物中有毒有害的成分,殺滅病原菌,達到解毒、除害的目的,還能回收余熱和副產品。從而實現危險廢物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在長期的運行中,焚燒不失為是一種最大效益、成本的廢物處理方案,因為他永久的消除有毒有機物,沒有更多的廢物貯存需要。

(五)綜合利用

綜合使用是實現危險廢物資本化、減速量化的重要手法之一,當前危險廢物綜合使用的辦法主要有溶劑的再生、油脂的再生、燃料的使用和金屬的收回等。中國當前有些城市已建設危險廢物綜合使用處置的公司,例如珠海安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綜合使用設備,可對廢礦物油、廢濁刻液、污泥、退錫廢液、含熔劑廢物和廢線路板進行收回使用處置,下降對環境污染的一起,又帶來了經濟效益。

(六)安全填埋處理

安全填埋是對經過前處理(如脫水、中和、堆肥、固化和穩定化)的廢物采用工程措施來控制、減少和消除危險廢物的危害。適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成分,不能回收利用其能量的危險廢物,包括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產生的飛灰和殘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填埋法作為最終處置手段,由于其適于處置多種類型的固體廢物,工藝比較簡單,在國內外得到廣泛應用。

四、結束語

危險廢物在日常生活比較常見,從大的角度來說屬于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廢棄物,其給人們帶來的危害是長期的、不可預測的,它的危害性可以長達幾年甚至幾十年?;趪鴥韧鈱ξkU廢物的認識不同,處理辦法各異,本文通過闡述當前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現狀,分析我國危險廢物處理中存在的問題,為相關單位和部門提供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陳松. 昆明地區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及防治對策分析[J]. 環境科學導刊,2014,03:26-29.

[2]劉紅. 我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分析[J]. 中華民居(下旬刊),2014,06:6.

危險廢物的運輸方案范文6

您的汽車在維修保養后實現了新生,但留下的廢發動機油、廢油卻是危險的垃圾;

大學化學實驗室各種實驗成功完成了,一大堆的廢物如果隨意丟棄就會成為環境殺手。

危險廢物,一個稍顯專業、枯燥的名詞,仿佛離我們很遙遠,但其實離我們的生活卻很近。我們享受著豐富多彩的物質生活,殊不知背后是大量的生產、生活過程中留下的危險廢物,這些垃圾中最敏感而且有毒有害的危險廢物如果不安全處置,對我們的水、土、空氣造成的將是無可挽回的嚴重破壞。

那么,這些危險廢物都去了哪里呢?它們都是如何處理的?近日,記者隨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人驅車三個小時,走進惠東縣的一個偏僻深山,探訪廣東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置示范中心(以下簡稱“示范中心”),揭開危險廢物處置的神秘面紗。

示范中心:

廣東危廢處理領頭羊

惠東縣梁化石屋寮南坑,這里人煙稀少,四面環山,地處梁化鎮西南約4公里處,示范中心就在這里的一處天然山谷中。

為什么偏偏選在這里?看著記者疑惑的眼神,示范中心運營方惠州東江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高勇介紹,中心選址在這里的原因是@里沒有地質斷裂帶,山體非常穩定,不會發生滑坡,并且附近沒有水庫、河流,連接危廢中心與外界的只有一條通往209縣道的曲折公路,離最近的民居直線距離也有2公里以上。

省環境保護廳固廢處負責人介紹說,示范中心是廣東建設中海油、中海殼牌等石化基地的重要配套項目,早在2002年就列入全省環保規劃,超前規劃,按照國際標準建設。示范中心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籌建,其運營方惠州東江威立雅公司由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國威立雅環境集團于2005年共同組建。高勇表示,這相當于現在的PPP建設模式,結合了國家的資金政策支持優勢、民營企業的市場營銷優勢和外資企業的技術管理優勢,優勢互補,使得示范中心迅速高標準建成,并以對標國際先進的要求進行規范運營,實現快速發展。

“在危廢綜合處置領域,我們是第一個吃螃蟹的?!备哂抡f,他們是全國第一個由環保部驗收的綜合性危廢處置項目,也是廣東第一家必須由環保部發證的處理企業,后面類似企業的建設和驗收,環保部都以這里為標準進行驗收。

“這里不但處理標準高,而且能處理的品種多,可謂‘全能’。”省環境保護廳固廢處負責人說,示范中心可處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08版)49類大類之中的45大類?!耙簿褪钦f,名錄中49種危廢,去掉不能跨市運輸的醫療廢物,和產生量極少的爆炸性危廢等,剩下的我這里全部吃得下?!备哂抡f。

據了解,目前示范中心每年能處理9.3萬噸危險廢物,為省內的佛山、中山、東莞等十多個地級市,數千家客戶提供廢物處理服務。處理方式包括焚燒、填埋和物理化學處理等。

專業的處置能力,讓示范中心成為政府、環保部門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重要力量。高勇說,企業專門安排了一支全天待命的應急隊伍,配備專業的化學、安全的設備、車輛。當接到政府處理環境應急事故的通知,這支小隊就會迅速趕往現場,處理好現場的危險廢物,遏制污染進一步擴大,防止二次污染的發生。高勇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公司每年都會出動二十多次,無償處理400多噸的危險廢物。

倉庫:

每個危險廢物都有“身份證”

生活垃圾提倡分類,工業垃圾更要從源頭就進行分類。記者走進示范中心的倉儲區,五顏六色的桶井然有序地安放在一個個貨格上,仿佛超市的商品區一樣。高勇告訴記者:“工業垃圾從源頭就要分類,例如我們業務員到客戶那里,從客戶垃圾現場拍照,了解到垃圾是從哪個車間出來的,他的垃圾是什么特點,進行PH、可燃燒等性狀分析,然后我們就給客戶做方案檢測、包裝、運輸等一整套服務。當危險廢物進了廠,我們就會貼上完整的標簽,分到不同的庫區。現在這些分類和檢測一整套方式都已經整合到廢物管理軟件中,實現廢物管理信息化?!?/p>

“我們用色彩讓倉庫變得繽紛,也用色彩去讓倉庫里的一切變得井然有序。”倉庫主管薛躍龍介紹,倉庫每一個藍色桶子上面都貼有橙色和紅色的標簽,在橙色標簽上寫有廢物名稱、編號、產生單位、庫位區域,并進一步說明危險情況,例如有、誤食及沾染皮膚對人體有害以及一些安全措施,并附上條形碼。

薛躍龍介紹,他們每天嚴格進行廢物分類分區的入庫檢查,取樣檢測覆蓋率達100%,包括廢物包裝、標簽、外觀顏色、做快速定性分析。所有廢物檢查工作當天完成,沒有通過廢物入場檢查的廢物,一律禁止入庫。并且通過庫位動態圖管理,清晰掌握各倉儲區域廢物暫存情況。薛躍龍告訴記者,下一步他們將為庫區建設3D模型,全庫區4000多個卡板每一個桶的移動都會顯示在3D模型上,這是廣東省危險廢物管理上的一次重大創新,將有力避免許多安全事故和人員的化學物品傷害。

“在我們這么多年的努力下,無論多毒的烈日、多大的風雨,倉庫也依然完好無損。”在介紹庫區安全性方面,薛躍龍顯得十分興奮。他介紹,之所以能在各種天氣下安全運行,得益于倉儲區域全方位無死角的實時監控以及自動溫感、煙感自動噴淋系統、自動消防報警系統,這些高科技系統保護著倉庫,還有全天24小時熱成像儀測試和工作人員不間斷的巡檢,而且,倉庫的地面地下還覆蓋了一大片保護膜,就算真的發生地面斷裂之類的極端狀況,保護膜也可以保證危險廢物不會與土壤發生接觸,最終才能安全的把它們送到焚燒爐或填埋場進行處置。

焚燒:

1200℃高溫分解二f英

走向焚燒處理區,一只巨型的“鋼鐵怪獸”出現在視野里,足足七八層樓高,全身布滿各種大大小小的管道。被中心員工戲稱為“廣東第一燒”的焚燒車間主管毛玉杰向記者介紹:“我們這只大怪獸可是一只“大胃王”,一年可以處置超過2萬噸的危險廢物呢,吃量巨大,但是污染排放完全是按照歐盟標準!”

“焚燒中控室就是這只‘大怪獸’的大腦中樞?!痹谡龑χ贌隣t中間的地方,是一個焚燒中控室,碩大的監控屏幕就像焚燒爐的大腦,掌管著他的一切。在焚燒中控室,記者可以很清楚看到焚燒爐正在進行的每個過程,例如工業廢物會進入到一個10米長、3.5米直徑的回轉窯,這塊碩大的屏幕上,包含了在線煙氣監測系統的重要數據,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化氫等濃度。記者發現,屏幕上顯示這些參數的數據均達到國家標準。此外,在“示范中心”山腳門口處設置電子公告牌,還向公眾公開實時監測數據。該系統實現了與惠州市環保局24小時聯網,便于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對于焚燒過程產生的煙氣,毛玉杰為記者解答了疑惑。她表示,焚燒爐有專門的凈化設施對煙氣進行處理,即危險廢物經過回轉窯、二燃室兩次充分燃燒,焚燒溫度可達1200℃左右。而二f英在850℃就可被充分燃燒并分解。接著煙氣還通過石灰漿急冷塔脫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m,洗滌除霧后再度將煙氣加熱過濾,保證由高塔排出的氣體中不含污染物、粉塵等煙霧。

在焚燒處理區末端有一口水井,深不見底,水井旁豎著一塊由惠州市環保局發的監測牌。高勇告訴記者:“這是企業的責任之井,這口水井可以通到地下16米,可用于取出地下水進行重金屬等方面的監測,這樣的水井全廠區共有五口,可以檢測出整個項目地下水的水質狀況,時刻接受政府和百姓的監督。”

填埋:

地下8層保護膜防滲漏

“填埋場是危險廢物最終的歸屬地。”記者走進填埋區現場,延綿上百米的薄膜幾乎嚴絲合縫地將填埋區覆蓋起來,把填埋物與陽光和雨水隔絕開來,只有作業口的幾百平方米向外袒露。高勇介紹,對于部分不適合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例如來自電鍍、農藥、煉化生產的污泥,以及工業電池、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則需要填埋處理。

據了解,目前該填埋場已建成占地面積約為15萬平方米,總庫容約為45萬立方米,整個安全填埋場設計庫容如果按4萬噸/年,可填埋70年。在封閉的填埋區上,覆蓋著一層黑色的塑料膜,仿佛一張大網一樣將整個填埋區覆蓋起來,并且在上面放置了幾百個輪胎將塑料膜牢牢地固定住。高勇笑著說:“別小看這層膜,這可是高科技膜,他們保護著土壤和地面的安全,是不可攻破的‘宙斯盾’。”據了解,填埋場防滲保護層竟然達1米厚,是由8層防滲復合材料和保護膜組成,像一個大垃圾袋一樣將廢物包圍在中間,能夠完全隔絕廢物與地面接觸?!斑@項技術目前已經成為國家技術標準,我們公司接下來還將派專家前往各個省份的危廢中心傳授這項技術。”高勇說。

高勇告訴記者,填埋場面上看到的黑色塑料薄膜只是最上面的一層,用來收集表面雨水,地下還有另外兩層膜負責防止水份滲透,包括公眾最關心的垃圾中的滲濾液,這兩層膜也能將滲濾液捂得嚴嚴實實。最終,滲濾液還有包括場區地面沖洗用水和廠區的初期雨水等都將通過特殊處理全部回用廠區,實行污水零排放。高勇告訴記者說:“這個危廢填埋場位于群山之間,還必須是不能位于任何地質斷裂帶上,我們為了保證安全,還專門對地下水進行抽取、雨水進行攔截。”記者獲悉,該填埋場已有部分填埋完畢,地面開始復綠,未來填埋場的土地將不再另作其他開發,而是永遠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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