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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范文1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涉重金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企業,以及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認真檢查各有關單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流向和利用處置情況,建立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臺賬及信息檔案,督促企業整治環境污染隱患,制定環境風險防控措施,進一步規范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防止重特大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確保全縣環境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對象
(一)重點區域
1、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集中區域: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鎮項目集中區;
2、環境敏感區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沿河、沿海區域;
3、涉重金屬企業集中區域:經濟開發區、車王鎮五營項目集中區;
4、其他項目集中區域:經濟園區、各鄉鎮(街道)項目集中區。
(二)重點范圍
1、重點園區: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集中區域,涉重金屬企業集中區域;
2、重點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鉻鹽行業企業,多晶硅行業企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設施運行企業,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涉重金屬企業,船舶修造企業,醫療衛生單位。
三、整治內容
(一)化學品環境管理整治內容
1、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的,一律責令停止建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無針對化學品特性或特征化學污染物要求、無環境風險評價專章或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不完善的,責成建設單位限期補做或補充完善環境風險評價,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審核;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重點核實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產的,一律停止生產。
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針對特征污染物開展監督性監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處罰,限期治理;對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限期改正,依法處罰;對未按期落實整改要求的,責令停產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環境隱患整治情況。歷次排查中發現的環境隱患整治情況、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執行情況、環境應急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未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針對性不強的,責令限期改正,督促企業結合自身危險化學品特點,查清環境風險源,完善應急處置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企業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4、廢棄危險化學品執行危險廢物管理相關規定情況。對貯存不規范的,責令限期改正;對未按規定申領填寫聯單的、未按規定運行聯單的、未按規定期限向環保部門報送聯單的、未在規定存檔期限保管聯單的以及拒絕聯單檢查的,依法給予處罰。禁止將沾染危險化學品的廢棄包裝物作為一般廢物處置。
5、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集中區環境保護情況。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集中區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園區內的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情況,園區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運轉情況、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及污泥處置情況。對未做規劃環評的,按照有關規定,限期補做規劃環評,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6、環境敏感區域化工企業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情況。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立即予以取締,拆除生產設備及已設置的排污口,清除原料及產品;二級保護區內的違法建設項目,予以關閉。
7、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實施信息公開情況。今年10月底前,各危險化學品產生、運輸和經營企業向社會公布本單位的生產工藝、產能、清潔生產、污染治理設施、環境應急措施以及主要原輔材料、產品、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毒理性質和物質產生、貯存、去向、利用、處置等情況,并報環保部門備案。同時,按照環保部《企業環境報告書編制導則》的標準要求,每年向社會企業年度環境報告。
(二)危險廢物整治內容
1、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
(1)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及信息公開落實情況。如實向環保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申報登記年報表和季報表齊全。完善危險廢物信息公開,各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和經營企業將企業名稱、地址,以及產能、生產工藝、清潔生產和危險廢物名稱、數量、毒理性質及產生、貯存、去向、利用、處置等情況,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并報環保部門備案。同時,危險廢物重點企業每年向社會企業年度環境報告,公布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去向、利用和處置等情況。
(2)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及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情況。按年度制定管理計劃,內容包括貯存、利用、處置措施,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管理辦法以及按月(季、年)轉移(頻次)計劃。規范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如實記錄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處置情況。管理計劃和管理臺帳及時報環保部門備案。管理計劃內容發生重大改變,應及時變更申報。
(3)危險廢物貯存及場所建設情況。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場所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地面進行硬化處理,有雨棚、圍堰或圍墻;設置廢水導排管道或渠道,將沖洗廢水納入企業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貯存液態或半固態廢物的,設置泄露液體收集裝置;場所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完好無損且標識明確。危險廢物按種類分別存放,且不同類廢物間有明顯的間隔(如過道等)。貯存時限不得超過一年,并設專人管理。
(4)危險廢物現場環境管理情況。繪制生產工藝流程圖,標明危險廢物產生環節、產生量及去向并在車間、貯存(庫房)場所等顯著位置懸掛。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管理規章制度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標語等在廠區顯著位置懸掛。
(5)危險廢物處置及轉移聯單執行情況。產生的危險廢物必須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置,或者自行采取無害化處理處置措施。利用自有設施采取資源化利用措施的,要說明利用的技術、設備、產品以及利用過程中的污染防治情況;委托處理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與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簽訂委托處置合同,并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報批和依法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每批次轉移聯單保存齊全。
(6)危險廢物標識情況。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依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示標簽設置相應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7)突發危險廢物環境應急預案建立及演練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突發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環保部門備案。繪制地形示意圖,標明單位的地理位置和周邊的道路以及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場所的位置并在場區顯著位置張貼。定期組織實施應對危險廢物環境突發事件演練,提高應對危險廢物環境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與處置能力,確保環境安全。
(8)企業職工業務培訓情況。定期開展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業務培訓,保證相關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物收集、運送、暫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單位制定的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等各項要求;掌握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業務培訓每年不少于二次,培訓教材(結合本單位實際自編)、講課記錄、影像資料等保留齊全。
2、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廢物排查
重點對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營企業以及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進行排查,重點檢查危險廢物產生的工藝流程、產生環節、物料平衡、排污申報登記數量、處置合同、臺帳、發票、檔案等,全面掌握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流向和利用處置情況。
(1)鉻鹽行業:
①現有鉻鹽生產企業年后產生鉻渣治理情況。年以來歷年鉻渣的產生量、處置量、現有堆存量,在年年底前是否完成全部處置任務;
②鉻渣貯存、處置相關標準規范執行情況。鉻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場所是否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鉻渣處置方式是否符合《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包括對鉻渣解毒效果的監測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給其他單位處置的,是否執行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③鉻鹽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新建鉻鹽生產項目情況,包括是否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是否包含鉻渣處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設鉻渣處置設施;技術工藝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是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2)多晶硅行業:
①產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產企業。四氯化硅產生量、貯存量、自行利用處置量和轉移量;是否建有四氯化硅綜合利用處置設施;委托或提供給其他單位利用處置的,是否執行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利用處置單位是否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
②利用四氯化硅為原料的生產企業。接收四氯化硅的來源,接收量、貯存量及利用量,是否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是否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③年新建企業是否符合《多晶硅行業準入標準》要求;
④多晶硅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3)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行企業:
①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危險廢物;所接收危險廢物是否非法轉移;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范;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達標情況。
②處置選礦、冶煉、電鍍、電路板生產企業灰渣、污泥和廢液的涉重金屬排放企業是否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
(4)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重點檢查列入名錄(包括臨時)的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以及家電以舊換新定點拆解處理單位,在拆解利用過程中其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主要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拆解后的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處置量以及最終處置去向;家電以舊換新定點拆解處理單位是否如實申報接收和拆解處理數量,是否存在騙取國家資金補貼行為。
(5)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重點檢查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建立污泥管理臺賬情況,是否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污水處理廠是否定期向環保、住建部門報告污泥處置情況;工業污水比例較高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是否開展危險廢物鑒別工作;檢查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量和轉移量,污泥接收處置單位處置量及最終去向,是否存在擅自堆放、隨意丟棄、傾倒、直接排放等違法行為。
四、整治標準
按照方案確定的整治內容,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開展自查,針對問題集中整改,確保達到“八個一”的標準要求。
(一)一套管理臺賬。建立危險廢物或危險化學品管理臺賬,如實記錄危險廢物或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以及產生、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
(二)一套管理制度。建立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管理規章制度、環境應急處置和信息報告制度等,并在廠區顯著位置懸掛。嚴格落實標識制度、管理計劃制度、源頭分類制度、貯存和處置利用設施管理制度、申報登記制度、轉移聯單制度、經營許可證制度、應急預案備案制度、日常環境監測制度、危險廢物季報制度等。
(三)一處貯存場所。建設規范的危險廢物和化學品集中貯存場所,做到防滲、防淋、防泄漏,設置廢水導排管道或渠道。在貯存場所顯要位置及盛裝容器和包裝物上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所設標志要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要求。
(四)一處信息公開欄。在各單位廠區大門口設置一處統一規格的信息公開欄,公布本單位的生產工藝、產能、清潔生產、污染治理設施、環境應急措施以及企業、園區、有關部門等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公開主要原輔材料、產品、危險廢物的名稱、數量、毒理性質和物質產生、貯存、去向、利用、處置等情況。
(五)一套標識標志。在污染防治設施各構筑物及排污口、固體廢物貯存(產生、處置)場所等設置樣式統一、內容完整的標志牌,標明構筑物名稱、規格、作用、處理效果等。
(六)一套檔案資料。集中建立企業環評及環保驗收、環境應急預案及演練、企業信息公開、管理臺帳、職工業務培訓,以及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處置及轉移聯單等檔案資料,做到資料齊全、格式統一、規范完善。
(七)一套宣傳標語。在廠區顯著位置粉刷有關加強危險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永久性宣傳標語和警示標語。
(八)一套現場展板。在廠區顯要位置設立企業環保工作展板,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污染治理設施以及危險廢物或化學品管理工作等。在貯存場所設立危險廢物、化學品生產處置情況展板,標明生產工藝流程、產生環節、產生量和去向等。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25日—10月31日):制定《縣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規范化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全縣范圍內涉重金屬、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行業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全縣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數量,建立單位名錄。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年11月1日—11月20日):各有關單位對照方案要求,認真開展自查,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抓緊整改。環保部門組織開展集中檢查,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園區管委會協調配合,對有關企業進行逐家排查,認真填寫《縣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環保執法檢查表》、《縣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集中區環保執法檢查表》和《縣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環保執法檢查表》,督促企業限期進行整改,嚴肅查處環境違法案件。建立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檔案,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的類別、產量、用量和危險廢物的類別、產生量、利用量及處置量。
(三)總結上報階段(年11月21日—11月30日):按時完成《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系統》中有關化學品環境管理和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相關信息的填報,對全縣化學品環境管理和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進行總結,完成檢查工作報告并報縣政府。做好迎接上級環保部門的督查檢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管理規范化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分管領導要靠上具體抓落實,認真組織開展檢查和整改工作。各單位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做到統一部署、全面協調、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環保部門負責組織現場檢查并對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二)深入開展排查,全面摸清底數。結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報登記、環保專項行動和日常環境監管情況,重點加大化學品生產企業、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營企業、涉重金屬企業排查力度。要逐一核查,不留盲點,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流向和利用處置情況,建立檔案,做到一廠一檔。對發現的問題和疑點,要徹查到底,限期整改到位,督促鉻鹽生產企業按要求加快鉻渣處置進度,沒有四氯化硅經營許可證的限期辦證。發現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及時報告縣政府和環保部門。排查要層層把關、責任到人,檢查、審核等各個環節都要簽字確認。認真梳理涉及危險化學品、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重金屬、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運營企業危險廢物污染糾紛和投訴舉報、案件。加大投訴和案件的查辦、督辦力度,及時公布調查、查處和調解結果,積極穩妥化解污染糾紛。
(三)完善工作程序,保證檢查質量。按照本《方案》確定的重點區域和重點范圍,堅持企業自查與現場檢查相結合,扎實做好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環境管理規范化整治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傳遞,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及時報告。強化質量控制,落實檢查工作質量責任制,加大監督審核力度,確保填報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范文2
佛山天航不銹鋼制管有限公司不銹鋼制品生產項目,選址位于佛山市三水區中心科技工業園C區33號,年產不銹鋼管1.2萬噸,主要建筑包括生產車間、綜合樓員工宿舍及食堂。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4月10日通過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批復,認為其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可行,項目建設和運營中還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項目達到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二)項目生產廢水完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后,進入工業園南部污水處理廠作進一步處理。
(三)項目退火爐以天然氣為燃料,退火爐煙氣及其他工藝廢氣排放執行《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四)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功能區排放限值要求。
(五)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在廠區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廢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六)按環境保護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暫行管理辦法》(環發〔2010〕113號)要求,結合項目環境風險因素,制訂完善的污染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
(七)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應分別控制在0.08噸/年、0.08噸/年以內。具體總量控制指標由佛山市環境保護局在省下達的指標內核撥。
佛岡達味特鋼有限公司年產30萬噸熱軋帶肋鋼筋項目,選址位于清遠市佛岡縣石角鎮蓮溪村委飛鵝塘村58號,年產熱軋帶肋鋼筋30萬噸,主要建筑包括生產廠房、動力車間、生活服務綜合樓、車間變電所、水泵房及配電房。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3月14日通過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批復,認為其建設從環境保護角度可行,項目建設和運營中還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項目達到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二)項目生產廢水完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預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后,進入佛岡縣展揚生活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作進一步處理。
(三)項目加熱爐以天然氣為燃料,煙氣排放執行《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和4類功能區排放限值要求。
(五)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須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在廠區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一般工業固廢在廠內暫存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范文3
第一條為規范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工作,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實驗室及其從事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環境管理。
本辦法所稱的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夠使人或者動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辦法所稱的實驗活動,是指實驗室從事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品有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等活動。
第三條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
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
第四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并頒布實驗室污染控制標準、環境管理技術規范和環境監督檢查制度。
第五條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設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主要由環境保護、病原微生物以及實驗室管理方面的專家組成。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環境管理專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有關實驗室污染控制標準和環境管理技術規范,提出審議建議;審查有關實驗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審查建議。
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實驗室,應當按照國家環境保護規定,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實驗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對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和預測,并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三級、四級實驗室或者生產、進口移動式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并按照規定程序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批。
承擔三級、四級實驗室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應當具備甲級評價資質和相應的評價范圍。
第八條實驗室應當按照國家環境保護規定、經審批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復文件的要求,安裝或者配備污染防治設施、設備。
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必須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實驗室方可投入運行或者使用。
第九條建成并通過國家認可的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在取得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后15日內填報三級、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表(見附表),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條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三級、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表之日起10日內,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三級、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表之日起10日內,報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三級、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備案表之日起10日內,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第十一條實驗室的設立單位對實驗活動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危險廢物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實驗室應當依照國家環境保護規定和實驗室污染控制標準、環境管理技術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廢水、廢氣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的規章制度,并設置專(兼)職人員,對實驗室產生的廢水、廢氣及危險廢物處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落實。
第十二條實驗室排放廢水、廢氣的,應當按照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排污申報登記制度。
實驗室產生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實驗室對其產生的廢水,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條實驗室進行實驗活動時,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證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運轉;排放廢氣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標準或者規定。
第十五條實驗室必須按照下列規定,妥善收集、貯存和處置其實驗活動產生的危險廢物,防止環境污染:
(一)建立危險廢物登記制度,對其產生的危險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危險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二)及時收集其實驗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并按照類別分別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等符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要求的專用包裝物、容器內,并按國家規定要求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警示標識和說明。
(三)配備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危險廢物暫時貯存柜(箱)或者其他設施、設備。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廢物就地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經無害化處理后的危險廢物交由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集中處置。
(五)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六)不得隨意丟棄、傾倒、堆放危險廢物,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中。
(七)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有關危險廢物管理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條實驗室建立并保留的實驗檔案應當如實記錄與生物安全相關的實驗活動和設施、設備工作狀態情況,以及實驗活動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集中處置以及檢驗的情況。
第十七條實驗室應當制定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實驗室產生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國家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施行前已經投入使用的三級實驗室,應當按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限期制定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和監測計劃,并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實驗室發生泄露或者擴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應當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污染事故報告程序規定報告上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管轄范圍內的實驗室廢水、廢氣和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予以記錄,由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并反饋被檢查單位。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進入被檢查單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擴散現場調查取證,采集樣品,查閱、復制有關資料,被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需要進入三級或者四級實驗室調查取證、采集樣品的,應當指定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實施。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實驗室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建立實驗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規章制度,或者未設置專(兼)職人員的;
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范文4
第一條為了防治危險廢物污染,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第四條本市危險廢物的管理,實行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原則。
第五條本市及各縣(區)環境保護部門對本行政的區域內的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第六條各級政府應當加強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宣傳教育,普及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科學知識,倡導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二章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職責
第七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本條規定的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在改變前十五日內重新申報。
第八條產生的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防治環境污染的責任制度,并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隨意堆放和傾倒。
第九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第十條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建設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應當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合理分析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或處置方式,科學預測其環境影響。
第十二條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農藥和有毒、有害化學制品的包裝物、容器應當回收,不得隨意丟棄或者混入其它固體廢物中。
醫院臨床廢物和科研單位產生的攜帶病原體廢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禁止將其混入非危險固體廢物填埋或者焚燒。
第三章危險廢物經營管理
第十四條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利用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向有批準權的環境保護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第十五條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和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制定危險廢物接收、化驗分析、貯存、處置、監測、操作運行等規范和安全防護制度。所接收的危險廢物必須與經營許可證核定的類別相符,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標準進行處置。
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和場所實行有償使用,其收費標準和使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中產生的殘余物、滲出液等,應當妥善收集和處置,不得隨意堆放和傾倒。對類別和危害性不明的,應當進行危險廢物鑒別,并妥善收集和處置。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中產生或者溢出的氣體可以回收利用的,應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需要排放的,應當符合國家、省有關標準,并采取措施,防止空氣污染。
第十七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不得向危險廢物處置場所以
外的區域傾倒、堆放、焚燒、填埋危險廢物。
第十八條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直接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四章危險廢物貯存、轉移
第二十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單位應當加強對識別標志的維護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第二十二條應當對危險廢物采取防滲漏、防雨淋、防流失、防散落以及預防人體直接接觸等安全措施,對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消毒和清潔。
第二十三條轉移危險廢物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物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申請。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商經接受地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同意后,予以批準轉移該危險廢物。未經批準的,不得轉移。
第二十四條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廢物運輸管理規定。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運輸危險廢物,必須使用符合相應標準的包裝物、容器和運輸工具。運輸廢堿、廢酸和廢有機溶劑等固態、半固態的腐蝕性危險廢物,必須使用防腐蝕容器。對相互碰撞、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者造成其他危險的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爆、防燃、防碰撞和其它安全隔離措施。遇熱、遇水、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者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隔熱、防水、防潮和防泄露等措施。
第二十五條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的處理,方可使用。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利用和處置活動進行現場檢查,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調取、查閱、復制相關資料、采集樣品。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樣品;檢查部門和人員有義務為被檢查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擅自堆放、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污染環境行為進行舉報。
第六章污染事故處置
第二十八條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的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在發生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發生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時,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必須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減輕危害的有效措施。有關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環境污染事故的作業。
第七章罰 則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發生污染事故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重大污染事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的;
(二)不按照國家規定申報危險廢物,或者在申報時弄虛作假的;
(三)未經安全性處置,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具有不相容性質的危險廢物的;
(四)未經消除污染的處理將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的;
(五)未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發生污染事故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發生重大污染事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
(二)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不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范文5
硫酸車間危險廢物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應急救援
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通過演練,熟練掌握應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明確各單位職責,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應對突發環境安全事件迅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增強廣大員工隊伍的安全和環境保護意識,積累處理類似事故的經驗。
二、演練單位
各科室、車間參觀人員、硫酸車間演練人員
三、演練時間
2019年4月23日上午10:30。
四、演練地點
硫酸車間廢催化劑暫存庫
五、危害分析:
性質:危險廢物二氧化硫氧化生產硫酸過程中產生的廢催化劑。
健康危害:對呼吸系統和皮膚有損害作用,急性中毒:可引起鼻、咽、肺部刺激癥狀,接觸者出現燒灼感、流淚、咽癢、干咳、胸悶、全身不適、倦怠等表現,重者出現支氣管炎或支氣管肺炎。皮膚高濃度接觸可致皮炎,劇烈瘙癢。
六、演練物資:
鐵锨、手套、防毒口罩、警戒線、通訊工具,洗眼器、包裝袋等。
七、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1、根據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機構,本次演練為硫酸車間應急救援小組,組成如下:
硫酸車間危廢泄漏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各專業隊伍組成:
(1)搶險隊: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搶險收集任務,包括泄漏源的控制;泄漏物的現場處置;設備搶修作業。
隊長:**
搶險隊員:**、**(防毒口罩)
查險隊員:**、**(防毒口罩);
(2)報警隊: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通信聯絡及溝通協調工作。
隊員:**(防毒口罩)
(3)救護隊:
職責:①負責事故現場的醫療救護任務,采取各種方式和手段,救護、搶救受傷人員。②對現場救援人員的勞保防護用品進行監督,有權指出其不符合項,督促現場人員正確使用防毒口罩等防護用品,避免二次傷害。③配合外部救援力量將受傷人員及時送往醫院。
隊員:**、**(防毒口罩)
(5)警戒疏散隊:
職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廠區以及周圍道路暢通,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負責周邊人員的通知和疏散工作。
隊員:**、**(防毒口罩)
(6)物資供應隊:
職責:保證救援物資、防護用品的充足供應。
隊員:**、**
(7)環境監測隊:
職責:擔負化學品泄漏現場檢測任務。
隊員:質監科**
(8)現場臨時醫護人員:**
(9)輔助人員:電儀車間部分人員
3、觀摩人員:公司領導、科室管理、車間主要管理人員、各技術員
八、演習前準備
1、參與演練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2、檢查,所有人員到位、物資配備齊全。
3、旁觀人員必須列隊,由專人負責,站在遠離演練地點的位置的上風向,所有參戰、觀看人員都要做到嚴肅、認真。
九、演練過程
1、本次演練人員以硫酸車間人員為主,其他人員觀戰學習。
2、演練情景:
2019年4月23日上午10:30分,硫酸車間辦公室,硫酸車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王曉鵬對班長**下令:“此次危險廢物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正式開始,按既定程序執行?!?/p>
班長**立即電話通知宋長福:“演練開始,按既定程序執行。”
起險過程:轉化操作工黃善明例行巡檢危廢庫,因連續陰雨天氣,危廢庫門口處積水較多,發現有雨水沿門縫倒灌至危險廢物暫存庫,立即電話報告當日值班長**,**立刻趕往危廢暫存庫并下令:“**,戴好勞保用品,隨我去托運防汛沙袋,黃善明打電話將情況報告王主任,聽明白沒有?”
**:“明白。”
黃善明:“明白。”
黃善明向車間主任匯報:“報告王主任,危廢庫房出現雨水倒灌,情況不明,班長**已帶領**托運防汛沙袋構筑圍堰?!?/p>
王曉鵬:“明白,我馬上趕赴現場,你立即通知車間其他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及本班應急處理人員到現場參與救險,通知公司調度員并告知如遇事態擴大,隨時調集公司力量救援,通知質監科長讓他安排人員在警戒線外待命,通知完畢后堅守崗位,隨時保持聯系?!?/p>
黃善明:“明白”。立即通知車間其他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張世濤、孫鵬、李磊、宋長福、宋光照、**、王超等):“危廢庫發生濾液泄漏,請立即趕赴現場?!辈㈦娫捀嬷菊{度員李明偉:“報告調度員,危廢庫發現雨水倒灌,車間正在進行應急處理,如車間無法控制,請立即擴大應急救援級別,請務必做好準備等待我電話通知?!彪娫捀嬷|檢科長**:“劉科長,危廢庫發生雨水倒灌,應急救援人員已派往現場處理,為保證救援任務完成,防止造成環境污染,請立即派出化驗人員趕赴現場,待救援任務完成后檢查周圍環境情況。”
**:“明白?!辈⒘⒓磁沙鋈藛T。
硫酸車間主任王曉鵬到達現場;車間其他參與應急處理人員到達現場。
值班長**向硫酸主任王曉鵬匯報:“報告王主任,危廢庫外積水較多,并有雨水從門口倒灌跡象?!?/p>
王曉鵬:“了解”,隨后召集到達現場的車間其他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商定搶險方案,并布置警戒。
王曉鵬連續下達命令。
王曉鵬:“**,安排人員在危廢庫周邊30m處設立警戒;**,立即啟動應急措施,讓搶險隊員用防汛沙袋在危廢庫門口及后方收集池處建立臨時圍堰,阻止積水從門縫倒灌入危廢庫;注意個人防護。”
參與人員均回答“明白”。
**:“**、宋長福,你們二人立即在四周距離危廢庫三十米外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二人均回答“是”,并立即分別行動設置警戒線。
**建立好圍堰后報告。
**:“報告王主任,圍堰已建立好?!?/p>
王曉鵬:“了解,時刻注意做好應急準備。**,立即安排人員進行積水清理”
**:“**、**立即穿戴好防毒口罩,跨過圍堰進入庫內進行積水處理。”
**、**:“明白?!?/p>
兩人穿戴好勞保用品,進入危廢庫。(處理辦法:將庫內通往收集罐的管線閥門打開,使積水流進收集罐,并對現場積水進行清理。)
**:”報告王主任,積水已排除,少量雨水進入,濾液已清理,請指示”
王主任:“了解,**,馬上組織人員清理現場,工具放回原位。
王主任:“**”,立即派人對外排雨水取樣檢測是否有污染。
**:“**,立即穿戴好勞保用品。在外排雨水口進行取樣檢測”。
**:“明白”。
**:報告“劉科長,外排雨水酸度7.1正?!薄?/p>
在事態得到控制后,應急救援基本結束。
十、救援結束:
以上步驟完成后,由班長**進行確認,確認完成后,向車間主任王曉鵬報告:“王主任,危險廢物泄漏險情已排除,現場已處理正常,請指示?!?/p>
王曉鵬:“危險廢物泄漏搶險工作已經基本結束,現在宣布險情解除。所有人員立即集合。”
集合完畢后,王主任、劉海峰最后針對此次應急演練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性發言,其中包含由張世濤負責組建調查小組,調查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的內容,然后宣布演練結束。
2019年4月23日
演 練 記 錄
參加演練人員簽名
報警時間
到場時間
警戒情況
人員位置
器材配備
器材使用
人員表現
清洗情況
應急救援演練評價
車間主任:
日
期:
保存單位:
演練后預案評審報告
評審會議時間:4月23日下午1:30-3:30
地點:車間交接班室
評審目的:對本車間《危險廢物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應急救援演練方案》演練后情況進行評審,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確定是否需要修訂,從而達到應急救援的根本目的。
參加評審人員:
評審內容摘要及評審結論:
為更好的開展安全、環保標準化工作,規范公司安全環保管理,做到出現事故能及時的對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減少公司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以及環境污染。我公司評審人員及車間代表員工對《危險廢物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應急救援演練方案》內容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評價:1、合法性;2、完整性;3、針對性;4、實用性;5、科學性;6、操作性;7、銜接性
結論:通過本次演練情況可以看出,我公司編寫的《危險廢物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應急救援演練方案》,適合公司當前的管理模式,人員聯系方式核實有效,預案實施程序規范合理,能滿足公司安全環保生產相關要求。
糾正和預防措施摘要:
1.人員在搶險過程中的勞保穿戴要規范到位。
預案適用性的評價和需要改進的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序號
存在的問題
整改措施
整改時間
整改單位
1
個別人員防護不全,勞保穿戴不到位。
加強培訓教育,提高風險意識
立即整改
硫酸車間
2
二、預案適用性的評價:
通過4月23日《危險廢物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應急救援演練方案》演練可以看出,該應急救援預案在完整性方面,具備規定的各項要素;針對性方面,緊密結合本單位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實用性方面,切合本單位工作實際,與生產安全事故處置能力相適應;科學性方面,組織體系、信息報送和處置方案等內容科學合理;可操作性方面,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銜接性方面,綜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體系,并與相關部門或單位應急預案相互銜接。遇到緊急情況時,參與預案人員基本能夠正確快速處理事故,有效地完成演練任務。該預案是完全可行的。
危險廢物應急預案范文6
按照“環境健康風險預防、安全無害、廢物減量”的醫廢處置原則,強化政府主導、鎮衛生院負責、產廢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負責制,依法處置醫療廢物,全面落實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等規范化要求,實現鎮內1個衛生院、21個村衛生室和3個個體診所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處置全覆蓋。
二、加強領導
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若不重視,管理不到位、處置不當,流入社會及環境,不僅會造成環境危害,而且會成為疾病傳播的重要傳染源。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等環節的管理,經研究決定,成立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工作流程,人員管理,負責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工作,負責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轉運、暫存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個人安全防護、技術指導、業務培訓以及監督檢查工作。
三、規范管理
(一)綜合管理。
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收集、暫存、轉運等管理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做好臺帳、轉移聯單、運送等記錄與交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臺帳、轉移聯單等所有資料必須至少保存三年。
(二)分類管理。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廢棄的顯影液、定影液,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需用專用容器盛放,并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并使用雙層包裝物及時密封其產生的醫療廢物;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回收袋要用封條封口、并貼封口標簽。
2.各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三)醫療廢物安全轉運。
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轉運過程要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的法律法規執行。運送人員應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好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醫療廢物的內部運送時,產生醫療廢物的科室,要對醫療廢物來源、種類、重量、時間、去向等內容進行登記并與專(兼)職運送人員進行雙簽名,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必須穿戴防護服、口罩、帽子、橡膠手套、防護鞋等,在回收傳染性廢物時,戴雙層手套、防護鏡,防護用品用后不能存放在生活區,要及時消毒清洗。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各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均由市固廢公司轉運處置。衛生院負責接收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所產生的醫療廢物,集中交由市固廢公司;衛生院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轉運至暫存間暫存;各村衛生室及個體診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安全轉運至衛生院。各醫療機構轉運原則上1日/次,交通不便偏遠的醫療機構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2日/次。各轉運環節均須做好交接及相關記錄。
四、醫療廢物處置人員的技能及職業防護
(一)專業技能。
認真履行崗位的職責,掌握醫療廢物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了解醫療廢物對環境和健康的危害性,熟悉醫療廢物分類包裝標識、裝卸、搬運醫療廢物容器(包裝袋、利器盒等)、周轉箱(桶)的正確操作程序,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及時報告。
(二)職業防護。
在醫療廢物處置(收集、轉運等)過程中,堅持使用個人衛生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堅持崗前、離崗體檢,在崗期間體檢2年/次,必要時進行預防性免疫接種。
五、應急處置
各醫療衛生機構應制定醫療廢物管理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的現象,應啟動應急預案,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
六、醫療廢物處置登記及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