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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范文1
1.1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監管帶來操作性難題
從《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來看,法律規定籠統,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法律規定不夠細致,概括性規定較多,權責規定不夠明確具體,處罰的懲戒力度不夠。
(1)另據《食品安全法》第十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本法的行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保绻薪M織或個人向工商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工商部門如何對“食品安全信息” 把握判斷,如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則通知其到衛生部門咨詢;如屬“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則應對告知程序及要求進行規范。
(2)“假一賠十”的“明知”涵蓋范圍難以認定,缺管可操作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敝械摹懊髦?要件模糊,比較主觀,難以取證,未能發揮“假一賠十”的真正作用。
(3)買樣費和檢驗費,地方財政經費保障不一?!妒称钒踩▽嵤l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應當包含食品抽樣檢驗的內容。對專供嬰幼兒、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應當重點加強抽樣檢驗。縣級以上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檢驗購買樣品所需費用和檢驗費等,由同級財政列支?!币阅喜泄ど叹譃槔?,城區工商局中區政府財政有拔30萬,有拔20萬的,而大多數縣區工商局中縣財政一分錢都沒拔。食品安全法未對地方財政保障制定硬性規定及懲罰性法條,這直接了工商部門的抽檢工作的開展。
1.2現有的公共管理水平及缺陷的制約
1.2.1公共管理的整體水平較低
現有的公共管理體制的建構遠遠落后于經濟增長的步伐,公共管理的能力也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在“嚴、細、深、全”上跟發達國家相比有著不小的差距。比如,美國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公眾輿論、社會自律、政府、立法機構之間良性互動,雖然新問題不斷出現,但美國人比較完善的信息采集和快速反應的公共管理體系都起到了較好的控制作用,值得我們借鑒學習。
1.2.2食品安全公共管理的缺陷
我國當前的食品安全問題暴露出公共管理上存在著嚴重缺陷,人情社會法律約束的弱化,職能部門協調監管的不力,食品科學研發與應用的不銜接,經營者與消費者道德自律意識培養的缺位,食品市場的安全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的存在,使食品安全問題在現有體制下難以有效遏制。與發達國家相對完善的食品安全公共管理體系相比,我國在食品安全公共管理體系的理論框架研究;食品安全公共管理體系應具備的監測、預警、導向、產業發展和安全保障功能研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體系建設;集食品數量安全、質量安全和可持續性安全于一體的食品安全預警指標體系建設等方面只是處在初步探索階段,還遠未成熟。
2.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維護食品安全的對策分析
2.1大力宣傳,強化信用監管,促進行業自律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八項制度”賦予工商部門介入的手段有:一是把好市場準入,加強食品流通許可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二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檢測,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退市召回和懲罰機制,受理咨詢、投訴、舉報;三是增加日常巡查頻率,從嚴查處食品案件,把日常監管中所獲食品安全風險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向衛生部門通報并配合處理,公布日常監管管理信息;四是完善行政指導,促進經營者及行業協會自律。作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實際監管工作實踐中,應充分利用市場巡查之機,向食品經營戶大力開展宣傳教育,促使其認識到銷售不合格食品的嚴重危害性,督促其認真落實相關法律政策的規定,切實落實臺帳制度,積極引導其誠信經營,建立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機制。同時,建立健全信用監管制度,以監管促自律,以自律促安全。
2.2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科技含量
讓消費者知曉食品基本信息,保證其知情權,是市場經濟條件件,消費者的基本權利,是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有效途徑,也是工商部門加強自身建設,維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的必由之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食品產業的極大繁榮,各類新品種、新產品層出不窮,靠以前的“一摸、二看、三問”的方式來鑒別食品,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監管的需要,只有與時俱進充分利用現代化監管手段,應用信息化、高科技監管手段,才能實現及時發現問題,工商職能履行到位,防患未然。以南昌市工商局為例,其推行的以食品流通環節備案查詢系統為代表的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已經實現“遠距離巡查,零距離監管?!币孕畔⒓夹g和監測技術為支撐的電子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和食品檢測信息化系統,完成對食品經營主體和食品質量信息化監管和遠程監管平臺的搭建,構建從批發到零售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溯源機制,實現了流通環節食品經營流向可控、源頭可溯。
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范文2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要從加強農業源頭治理
1、加強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管的法制建設
要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就要從健全農藥市場準入制度做起,要嚴格監管對農藥銷售的經營許可和登記管理制度,同時,監管部門要狠抓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避免劣質農業投入品進入市場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農業投入品禁用制度
要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第一,是禁止銷售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 第二,是做好農藥等投入品的經營管理與農業生產使用的有效銜接,投入品的銷售店建立農藥進銷存臺賬,推行實名購藥,要求種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及種養殖大戶建立生產記錄; 第三,是實現高毒農藥和違禁添加劑的可追溯管理,嚴把購買關; 第四,是進一步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實現禁用、限用農藥和飼料添加劑的有效管理。
3、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安全使用農藥技術指導
要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就要重點加強對種養殖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大戶及農民的技術指導,在指導中要大力推廣綠色環境、統防統治等高效安全施藥技術,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全面提高安全用藥水平,切實從源頭治理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
二、扎實推進農業產品標準化生產
在新世紀大力推進農業產品標準化生產,就是,首先要加強宣傳,搞好培訓大力宣傳,加強對農業標準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一定要加強重要,認識到其必要性,才能提高認識,加強對農民的技術培訓,可以通過利用廣播、電視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第二,是做好示范引導工作,以實際經驗和農民看得見的事實,來擴大影響,才能加大示范推廣的力度,才能建立高標準的農業標準化的示范園(場),通過示范農場的作用,逐步向其他生產基地以及周邊地區進行推廣,這樣才能帶動周邊農戶共同發展特色農業。第二是做好“二品一標”工作。一定要注重發展質量和提升品牌影響的基礎上,擴大生產規模,這樣才能推動農村產業升級的需要,在這方面,一定要有針對性地抓好一大批典型,才能帶動能力強的企業和優勢農產品品牌的培值,加大品牌推介力度,提高農業產品的附加值,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
1、加強農產品基層監管體系建設
由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數偏少,而且有一部分監管人員是兼職的工作人員,因此要加強縣、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工作建設,就要確保監管人員的落實,明確監管職責,才能做好監管工作。
2、加強對農產品執法監管體系建設
要做好執法工作,就要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責任制,以責任保障安全,需要嚴厲懲處在專項整治活動中發現的問題,要經常在市場中進行巡查和抽檢工作,這樣才能使生產基地和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農產品的質量保證安全,因此,要求市場,要始終保持“嚴防、嚴打、嚴懲”的高壓態勢,這樣才能有力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的出現。
3、加強農產品檢測體系建設
建立健全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中心,要以這個中心為龍頭,以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骨干,縣(市區)檢測站為依托,鄉鎮檢測點為補充的覆蓋全市的檢測體系,同時加強對生產基地、大型超市和批發市場的檢測室的擴增和督促,利用快速檢測設備,做好農產品自檢,才能保證做到從產地、生產、流通領域三個監測環節不斷提高監督檢測的能力。其他縣級機構在現有實驗室的基礎上,加大對農產品檢測體系的投入,建設并完善農業綜合質檢機構,加強學習,擴項強能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建設,提升區域檢測能力;切實加強檢測隊伍自身建設,提升監管人員的素質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保證檢驗工作在規范、科學和公正的發展中前進
4、加強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
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范文3
一、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監管體制不夠理順
近年來,海安縣和城東鎮黨委、政府對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問題高度重視,推動了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但深入分析該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著不夠理順的問題。《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是餐飲業的執法主體,但目前海安縣機構改革還沒有按照中央的設置進行理順,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由衛生所負責,這就導致產生了法律上的矛盾,該負責的沒有負責,不該負責的又沒有法定權力,直接導致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無法落實到位。
(二)監管力量有待加強
由于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單位較多,而且比較分散,很多村也有餐飲單位,這就需要大量的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開展監管工作。但目前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力量還十分薄弱,在編在崗人員只有3人、兼職監管人員3人,不僅要承擔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同時還要承擔公共場所、學校、飲用水等衛生監管工作,導致監管人員無法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上。由于監管力量不足,很多餐飲單位根本無視監管人員,很多時候都是有恃無恐,特別是一些餐飲單位抓住了監管人員的監管時間和監管特點,通過作假或臨時整頓的方式應付監管,導致該鎮餐飲食品安全存在一些隱患。
(三)監管基礎比較薄弱
目前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基礎工作比較薄弱。一是監管標準體系不健全,標準制定的速度還無法跟上餐飲業發展的速度,導致檢測、處罰無法落實到位。二是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宣傳不到位,餐飲單位和小商小販不僅不遵守法律法規,而且個別還出現了暴力抗法的問題,甚至引導群體性事件。三是該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經費嚴重不足,檢驗檢測設備和技術比較落后,無法開展深入、細致、全面、有效的監管工作。四是該鎮居民餐飲消費的安全意識較差,既缺乏餐飲食品安全知識,又缺乏對環境、質量、品質的高標準和高要求,導致社會監督十分乏力,使該鎮的餐飲單位和小商小販更是不注重食品安全問題。
(四)監管力度不夠到位
由于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力量和基礎比較薄弱,這就直接導致該鎮監管力度不強,很多監督措施也無法落實到位。比如由于目前我國對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處罰標準不夠明確,因而對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出現問題的餐飲單位和小商小販無法進行大力度的處罰,由于其處罰成本較低,因而很快就會“死灰復燃”;再比如目前該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還沒有實現“全覆蓋”,對農貿市場蔬菜農藥的檢測相對較少,餐飲食品流通環節的檢測則基本沒有,消費環節的抽樣檢測同樣十分弱化。由于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力度不夠到位,這就直接導致該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十分薄弱,農村群眾的生命健康無法得到保障。
二、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的應對策略
(一)理順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從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來看,目前還十分不理順,這主要是由于該縣政府機構改革滯后所造成。因而海安縣要從理順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入手,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機構設置,盡管推進食品藥品監督和衛生部門的合并工作,這樣能夠使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更加理順。對于城東鎮而言,應在機構合并的過度期建立“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組織網絡,特別是要利用基層衛生網絡來擴充監管資源,更好的開展監管工作。
(二)充實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力量
要想加強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就必須在充實監管力量方面狠下功夫。從目前監管人員的數量來看,其人數根本無法對全鎮進行有效的監督,應根據《衛生問關于切實落實監管職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工作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增配監管人員,從原來在職在編的3人增加到10人。在此基礎上,要大力加強農村餐飲食品“義務監督員”,動員機關、企業、群眾等參與到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來,通過定期開展培訓的方式,提升他們的監督能力,為該鎮更好的開展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三)夯實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基礎
海安縣城東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基礎薄弱,是制約其監管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因素。海安縣和城東鎮黨委、政府應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財力特別是技術力量方面給予更大的支持,為更好的開展監管工作提供保障。要大力推動監管工作創新,根據該鎮餐飲食品行業的實行情況,制定統一的監管目標、監管標準、監管領域、監管措施和懲罰標準,確保該鎮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更加規范有序。要加大對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問題的打擊力度,特別是要加大懲罰力度,提高食品安全問題成本,增加威懾力。
(四)完善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城東鎮要著力于健全和完善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確保監管工作順利開展。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鎮、村兩級監管目標責任制,使鎮、村能夠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強化監管工作的機制保障。要突出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重點抓好從業人員、餐具消毒、食品采購、群體就餐等領域和環節的監管工作,能夠起到良好的作用。大力加強農村餐飲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深入到餐飲單位、農貿市場、農村村屯對《食品安全法》進行廣泛的宣傳,著力提升農村居民的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形成人人重視食品安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人人監督食品安全的運行體系。
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范文4
站在新時代的角度,中國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日益突顯。對于這方面來說,相關的監管制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相應地,想要對它進行完善,需要先對它已存在的問題進行適當的分析。進而,找到問題的根源,為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埋下伏筆。當然,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并不是單一的。因此,文章作者以比較法的視角,對其中的冰山一角進行了相關的探討。第一、在食品安全標準方面,沒有進行合理的完善。對于食品安全標準方面,國家制定了很多的標準,可以說涵蓋了食品生產的整個行業。但相關部門卻沒有根據新時展的要求,來進行相應的調整,造成很多問題出現。比如,對應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不夠集中,不利于對食品進行安全方面的管理。又比如,長年對一些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使用,而這已經無法滿足時展的需求。對于食品安全標準方面,國外卻遠遠優于我國。日本不僅在食品不同方面都有對應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而且很多方面都是屬于站在世界前端的。如,加工類的肉制品、水產品。第二、對于食品安全方面,監管制度的力度不夠。一是:食品安全的監管人員隊伍不夠健全。很多監管人員都具備對應的監管能力。同時,在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的時候,監管人員嚴重不足。尤其是在農村問題特別嚴重,食品安全監督只是一個空殼。二是:在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方面,沒有建立對應的責任問責制度。以至于在食品生產出現問題后,沒有對應的崗位負責人及時進行處理。第三、沒有對應的食品安全監測技術,尤其是關鍵性的安全監測技術,對食品安全的監測造成了一定的影響。而對于這方面,國外不僅具有對應的食品安全監測技術,還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比如,在農藥殘留物檢測方面,美國相關機構可以檢測出360多種,而我國還沒有對應的檢測技術來檢測出這么多種農藥的殘留物。
2中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完善的有效措施
從中國食品安全在監管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來看,采取可行的策略對它進行完善是非常必要的。相應地,對于這個方面來說,有很多可行的措施可以運用到其中。因此,作者對其中的一些進行了相關的分析。
2.1在監管制度方面,需要建立相關的食品安全檢測檢驗制度,并加以完善
在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方面,這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之一。需要從實際出發,對不同層次的食品安全檢測檢驗機構予以健全。對于這方面,需要和其它相關部門一起來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并分別在這些部門中設有檢測檢驗機構。進而,對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相應地,對于食品安全監測所處的環境以及所使用的設備,國家專門的監督管理機構需要進行對應的評估。在食品安全檢測檢驗方面,國外也進行了對應的完善。比如,在美國,以對應的市場為基準,按照市場監管的要求,不僅建立了具有全國特性的食品安全監測機構,還根據每個州的特點,建立了對應的食品安全監測機制。在實踐中,不論是對蔬菜水果方面,還是在其它食品生產方面,都具有較好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在某些方面,還能夠對食品的安全進行預防。
2.2需要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制度予以明確化,使它發揮應有的作用
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責任制度是其重要的部分,對監管制度的完善起到關鍵性的作用。一是: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再教育,使他們意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轉變已有的思想觀念。同時,能夠對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職責予以明確,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是:對于那些沒有履行好該工作崗位職責的人員,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此外,還要追究監管部門的法律責任。如果因為監管部門的失職造成食品方面重大經濟損失,監管部門需要承擔對應的行政賠償。相應地,國外很多國家在責任制度方面都比較完善。因此,我國在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制度進行完善的時候,可以對國外那些好的措施加以利用,使責任制度更好地發揮自身的作用。
2.3在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方面,需要對已有的法律條例予以完善
首先,需要從當下食品安全方面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統一的國家標準。這樣就可以使食品在生產的過程中,有統一的標準進行指引,減少食品生產的安全隱患。其次,需要對食品安全設置合理的調整機制。以便在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的時候,能夠根據市場的變動及時作出適當的調整。最后,食品生產企業需要在國家制定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下,制定適合自身發展的標準,來對自身進行嚴格要求,注重食品的安全。在這方面,國外很多國家都在食品市場的波動,不斷對已有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予以調整。
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范文5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在委、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正確領導下,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檢查到位。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各項制度,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方法,提升我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水平。
二、落實部門職責,加強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按照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加強職責范圍內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途徑和措施,提高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同時,協調各部門具體監管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條塊結合,增強食品安全工作合力。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加強與其他部門間的協同配合,把分散的力量集中起來,把具體的監管統一起來,真正形成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四、堅持防范在先,增強食品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真正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排除各種食品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食品安全監管措施范文6
【關鍵詞】 食品安全 監管 措施
食品安全牽涉到千家萬戶的生活,食品從生產環節到消費環節,從農田養殖到老百姓的餐桌,構成了一個復雜的鏈條。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我國食品數量的供給已能滿足人民的需要,但其質量安全卻遠遠未能達到人們的需求。鑒于食品安全問題在一國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加強監管和建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已成為全球的趨勢。2011年1月份,《求是》主辦的《小康》雜志和清華大學媒介調查實驗室《2010~2011消費者食品安全信心報告》。該報告內容顯示,近七成人對中國的食品安全狀況感到擔憂。近年來,全國上下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比如1996年、1998年、2004年均出現了散裝白酒引起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2005年上半年的蘇丹紅事件,2005年10月開始的禽流感,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康師傅水源事件等等。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反映了公共食品安全的諸多隱患和所面臨的危機。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的健康權益已成為一項重要國策。
一、食品安全的現狀
食品從原料到成品過程中,歷經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儲藏運輸及銷售等諸多環節,各環節因人為因素都會存在隱患和問題。
1.種養殖環節的污染問題。我國農產品生產多以農戶為單位,農產品全過程質量監控難度大。非法使用違禁藥物現象嚴重,國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生產,使用的農藥,獸藥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仍有發生。
2.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問題較多。突出表現為食品生產企業多、小、散、亂。100多萬個食品生產單位,約80%是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大多不具備生產合格食品的必備條件。
3.食品流通秩序較亂。全國食品經營企業達300多萬家,大多為個體工商戶,缺乏必要的設施,經營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發市場缺乏有效的安全檢測手段和質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機可乘,甚至成為假冒偽劣食品集散地。一些經營企業貪圖私利,蓄意出售過期或變質食品現象屢禁不止。不法食品生產經營者時常偽造標識,濫用標識,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4.農村食品安全工作相對薄弱。不法分子將假劣食品銷往農村集貿市場和小賣店,農民購買食品時容易買到假冒偽劣產品,蒙受損失,在2004年阜陽奶粉事件中,農民的權益受到最直接和最嚴重的傷害。食品安全執法監督中存在的依據標準不統一問題,也傷害了農村地區的生產積極性。
二、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監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牽涉到農業中的種植養殖業,生產加工企業,政府,相關部門監管及消費者的消費行為等。雖種養殖業、生產企業、消費者都存在諸多隱患,但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力監管應是保證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還存在許多問題。
1.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法律體系不完善。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不完善。雖然各相關部門已出臺了大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但法律多,不到位。2007年10月31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草案)》,該法還在進一步的完善中。
2.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效力度不足。管制執法是整個管制過程中的一部分。保證執法權威、公正、獨立是維護良好市場的關鍵。政出多門,多頭審批,必然會出現多頭執法。食品的執法權分散在各個相關食品監管部門,執法中常存在交叉現象。執法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部門之間推委扯皮,職能分散與職能交叉并存,從而影響執法力度。例如一頭豬瘦肉精含量超標,可有關部門依然在屠宰場里為誰來處理這頭豬爭論不休。兩個相關部門互相扯皮,都拿出本部門文件證明自己無權處理此事,最后,這頭豬在大家的聯合執法下,才得以無害化處理。此外,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手段軟弱等問題較為普遍。食品安全監管涉及多個部門,有時采證追蹤較為困難,執法不嚴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3.食品安全監管的行政機制不健全。由于歷史原因,監管體制的關系繁雜。涉及食品監管的政府部門多達20多個,使行政資源分散,且行政資源在各行政層級間分布不均。加上行政部門之間爭權奪利及地方保護主義,使過度管制與管制不力并存。具體表現如下:一是管制過度。由于長期社會性管制的歷史原因,出現多個部門對食品進行管理的現象。二是管制不力。從農田到餐桌,整個食品的產業鏈條長,監管環節和品種多,監管難度大,監督查處不到位,存在監管漏洞。
4.食品監管機構的權責不對等。行政組織應注重職、責、權相稱的原則,這是確保行政管理活動有效運行的必備條件之一,也是建設科學的行政組織的內在要求。行政組織是一個由職、責、權關系組成的體系,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三者互為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在政府結構中調整好三者的關系。要明確規定各個行政機構的職責范圍,授予相應的行政權力,規定其應承擔的責任,建立和完善責權一致的行政體系,使其所承擔的職責和擁有的權力相等。有權無責或有責無權,權大于責或責大于權都必然會影響政府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如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雖然肩負食品藥品監管的主要職能,但對食品藥品的審批權和行政執法權等職能并未隨之轉移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造成有責無權的狀況發生,勢必影響部門的積極性,不利于履行監督管理職能,可能導致政府部門監管的質量和效率低下。此外,行政級別太低、資源有限、行政經費不足等也是影響職能部門的協調能力,執行能力和權威性的重要因素。
5.食品安全危機應對機制缺失。近來各地開始逐步在啟動危機預警系統,由于尚未建立一個全國范圍的食品安全危機應對系統,故缺乏快速協調和高效的危機決策和應對措施。如何提高危機中的政府公信力,加強食品安全問責制是面臨的主要問題。
6.食品標識等食品質量信息不對稱問題。根據委托理論,管制者與被管制者之間發生委托關系,當委托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時,導致所有者難以有效監督者的行為,使得效率低下,這解釋了信息不對稱對管制效率的影響。在信息不對稱的管制環境下,政府管制者總是面臨著如何打破被管制者對信息的壟斷問題,以取得盡可能多的管制信息,提高管制效率,并消除交易雙方中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問題。相反,不少企業為減少私人成本,增加收益,利用消費者對許多食品藥品知識不了解的弱點,散布產品虛假信息或不提供信息,甚至對管制者提供虛假信息,造成信息嚴重不對稱,以向市場提供質次價高甚至是假冒偽劣產品。表現在食品標識不清或不真實,結果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食品藥品不完全信息的事例解釋了產品的質量市場失敗的基本原理。
三、完善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
要減少或消除食品安全事件,關鍵是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在相關法律的保證下,在監管體制上形成統一管理,協調高效運作的架構,強調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監管,形成政府、企業、科研機構、消費者共同參與的監管模式,以提高監管效率。
(一)政府盡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與食品質量標準體系
健全的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順利推行的基礎,我國應盡快制訂涵蓋所有食品類別和食品鏈各環節的法律體系,為制定監管政策、檢測標準及質量認證等工作提供依據,適應新形勢要求,從法律上明確和協調各相關部門的職責。食品質量標準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的前提和基礎,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首要職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并予以強制執行。這些標準包括對摻雜、摻假食品的一般禁令,對食品中不同化學殘留允許量的具體限制量,對產品本身的標準規定及對加工操作規程標準的規定等。我國已基本形成一個由基礎標準、產品標準、行為標準和檢驗方法標準所組成的較為完善的國家食品質量標準體系,但遠遠落后于現行的國際標準,我國應對所有現行標準盡快進行調整。針對具體問題,對各種標準進行添加、修訂、廢除,建立起與國際接軌的食品質量標準體系,以適應國際國內的消費者日趨強烈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形式的需要。
(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構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生產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應切實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作為一項全局性的戰略任務納入重要議程,不斷完善科學發展觀所要求、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體制、機制和制度,強化政府監管職能,更好實現對整個食品安全進行全程有效的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強化衛生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的力度,在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超脫各監管部門職責、規格較高、權威性和專業性較強的專門綜合協調機構,作為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由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認真解決因監管界限不清而出現的監管真空問題。就當前這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協調,明確監管責任。對于前店后廠、前攤后店、即做即賣,兼具生產、流通、餐飲的面包房、饅頭店、烤餅房等生產經營項目,按其最終經營行為分頭監管。最終行為是銷售,暫不設生產許可,可由工商部門負責監管;生產規模較大的、產品批發銷售、一廠多店的生產加工小作坊,可由質監部門監管。
(三)加強食品安全的全程監管
我國政府必須加強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督管理,完善食品監管的各項基本環節和制度,形成“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配合,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監管工作格局。一是抓好農產品源頭管理,加強農業生產過程和農產品初加工管理。通過具體的農產品標準,嚴厲打擊在飼料、農作物生長過程中添加禁用化學品和超量使用農藥、化肥的行為,大力提倡發展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二是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生產規程,從原料到加工制造過程保證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在部分行業中強制執行食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生產管理。三是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加強對上市農產品的檢查,防止不安全的農產品流入市場用于食品原料,建立健全食品的市場準入制度及檢測標準與方法,提倡連鎖和超市經營食品,逐步減少個體攤點。四是建立典型食品企業示范工程。選擇食品行業中有代表性的農業、工業和流通企業建立安全體系,在地方和全國起到帶頭示范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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