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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協議范文1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農業合作社起源于歐洲,在一百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歐盟農業合作社不斷調整和創新,在市場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我國的農業合作社發展歷史短,在現代市場經濟的環境下面對經濟全球化、國際化,農業產業化、一體化,市場需求多樣化等形勢的考驗,在市場中的作用有待提高。考察歐盟農業合作社的發展及特點會對我國農業合作社的發展有所啟示。
歐盟農業合作社的特點
歐盟農業合作社有廣泛的分布和歷史。所有歐盟成員國的農業合作社的歷史都可以追溯到19世紀的羅奇代爾和賴夫艾森合作社的創新,合作社在歐盟分布廣泛,農業合作經濟滲透到各成員國農村經濟的各個領域,但各成員國之間的農業合作社的歷史和起源有很大不同。
從歷史上看,一些國家(如丹麥和荷蘭)的合作社直接于19世紀末的社會大過渡,或獨立運動(如芬蘭);在一些國家,工人合作運動在合作社發展中起到了關鍵作用,另一些則是天主教會;而歐盟新成員國在合作社不再基于自組織原則,這些不同的進化路徑表明“合作”在不同地區內涵不同。合作企業在歐洲西北部被定型為成功的國際型企業,在地中海的會員國是傳統的和面向社會的,并掙扎于內部治理,等等。雖然這些典型不置可否,決策者面臨的現實卻更為復雜。20世紀70年代以來,歐盟農業合作社發生了質的飛躍,所涉及的領域不局限于農業生產,而且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供應和農產品的銷售、加工、流通等服務,同時,組織農民加入農產品的市場競爭,提供農產品營銷技術和流通信息,從而使農民更好地在市場中發展。
歐盟農業合作社的市場份額隨行業和國別的不同而有差異。歐盟各成員國的合作社不斷發展,其產品在不同國家占據了不同程度的市場份額,一些行業較其他行業也有更多合作和更大市場份額。其中,乳業、果蔬部門的合作社市場份額較高,2010年歐盟成員國農業合作社在乳業的市場份額達到57%,果蔬和葡萄酒的市場份額分別為42%,豬肉和糖業的市場份額分別達到27%,羊肉的市場份額只有4%。行業間市場份額的不同主要是由于農產品及其生產過程中的特性所致,由于農產品中的果蔬和乳制品易腐性強,交易成本高,一旦產品收獲,必須盡快進行處理和銷售,使農民對買方的依賴性強。因此,農業合作社可以降低伴隨這種依賴而產生的風險。對于豬肉、羊肉等的產品買賣更多是通過合同,交易商或IOF屠宰場,合作社所占市場份額相對較低,如圖1所示。
歐盟中不同國家農業合作社在同行業的市場份額也有所差別。例如,北歐國家(瑞典、芬蘭和丹麥)、奧地利、愛爾蘭等國家乳業合作社的市場份額在本國占90%以上,而在西班牙、匈牙利乳業合作社的市場份額在本國不到50%,低于歐盟的平均市場份額57%。在果蔬行業中也有8個國家合作社的市場份額在本國占50%以上,其中,荷蘭高達95%,而愛莎尼亞的果蔬市場份額只有4%。谷物行業中奧地利的合作社市場份額為70%,而英國只有2%。
歐盟農業合作社有明確的功能。第一,歐盟農業合作社具有一定的價格控制和生產調整能力。在歐盟成員國中農業合作社有明確功能,農民自身或代表其利益的組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農產品的市場價格并調整農業生產,增強了農民的市場地位,大大提高了農業合作社的農產品市場占有率,使農民獲得更多福利。
第二,建立市場或使市場的輸出更加高效。從歷史上看,歐盟農業合作社不但沒有代替市場,而且有助于建立市場或使市場的輸出更加高效。農業合作社的產生是歐洲農產品市場化的產物。初級和聯合合作社使小批量的農民擺脫受效率的約束,從規模經濟和面對談判中獲益。農業合作社幫助農民進入市場和獲得更好的談判地位,使農產品更好地進入市場。這些功能是在信息不對稱的偏遠地區特別重要,歐洲羊業合作社就是這樣一個例證。重要的養羊合作社成立在偏僻的專業化生產區,像蘇格蘭和西班牙的埃斯特雷馬杜拉地區,這些地區的農民所面臨的市場清淡,往往依賴于少數(大)貿易商或加工企業。相對這些偏遠的養羊專業區,大多數其他養羊地區貿易頻繁,一方面買家積極主動;另一方面,專業化程度低的農民賣給當地的屠夫或者非正規經濟組織。
第三,有效解決市場失靈現象。過去數十年多數大型歐盟農業合作社已經解決一個或更多市場失靈現象。歐盟乳業合作社集生產、加工、銷售于一體,使產、加、銷各個環節高度協調,乳業合作社的產品占據市場的主要份額,提供成員和非成員較高的生產者價格。在農產品市場中具有不對稱的市場力量,根據競爭力的標尺理論,乳業合作社在市場整體中的強大合作領域提高了乳制品在國內的價格,同時這不一定是由個別合作社支付的價格。相反,一個強大的合作部門使所有乳制品的價格更高,而IOFS付出比合作社更高的價格(IOFS通常是有能力支付更高的價格,因為他們側重于專業化)。這意味著非乳業合作社的成員也可以間接地從合作社受益。因此,農業合作社的競爭標尺產生了一個有效率的市場。
歐盟農業合作社重視專業化發展。歐盟所有農業部門農業合作社的增長戰略是依靠高度的自主增長,主要是通過增加營業額提升產品質量,吸引新成員,支持成員增加生產等。兼并很少被認為是重要的發展戰略,但并不是許多領域的現實表征。通過合作社進行品牌推廣活動因農產品部門不同而不同,這在谷物、糖、羊肉、豬肉行業很少見,在乳制品和葡萄酒行業較為常見,在橄欖油和果蔬行業非常多樣。
德國農業合作社在市場競爭壓力下,呈現出規?;M織、專業化經營、企業化運作的趨勢①。合作社通過聯合與合并,進行規模化整合,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市場競爭力。對地中海國家合作社策略和結構的分析表明,合作社的規模并不是合作成功的決定性因素,而是良好的管理。引入專業管理是強化市場導向和合作社競爭力的一個重要前提。垂直整合是更好地發揮合作社協作性能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同樣重要的因素還有自然資源、地理、內部治理、依賴的路徑、轉向附加值產品、合作領導等。為了從垂直整合中受益,控制供應是必要的,同時引進新的所有權結構以及獲取資本和管理方法也勢在必行。要在食物鏈中占據比較強勢的合作競爭地位,合作社與IOFS(投資者所有企業)合作可能會產生更好的合作社協作性能。否則,可能導致IOFS的機會主義行為。與通常的縱向一體化不同,合作社及其社員的縱向一體化是部分的、不完全的一體化,社員仍然是獨立的生產者,他們和合作社之間關系介于純市場關系和層級關系之間②。農民喜好在非正規經濟交易中是農業合作社發展的限制。由于農業合作社是正式的組織,登記每個成員的銷售情況,農民有時更愿意直接選擇貿易商,尤其是在南歐和東歐。隨著現代物流產業的發展,超市也更愿意與正式組織進行交易,非正規經濟交易自然就會消失,使農業合作社對農業更有吸引力,這也促使歐盟制定促進農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
在一些地區,農業合作社作用重大,因為它們減少了支付農民的不確定性。但在風險資本和其他形式的股權不可用地區,以及資本市場是低效的或不完整的地區,沒有專門的銀行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農業合作社金融遭遇瓶頸。然而,這并不是新出現的農業合作社的唯一約束,缺乏盈利的商業模式才是更重要的問題。
我國農業合作社的表現
我國農業合作社是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經濟組織形式,隨著農業經濟不斷發展,農業合作社在市場中作用嶄露頭角,對農民增產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國農業合作社在市場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激烈的市場競爭與營銷方式的落后已成為當前農產品市場中的主要矛盾之一,我國農業合作社市場中的表現有待提高。
市場導向作用不強,銷售環節薄弱。我國農業合作社是市場中連接農戶和銷售終端的樞紐,在20世紀90年代迅速發展,解決了農戶分散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隨著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深入發展,科學技術進步,農產品供大于求的市場格局形成,我國農業合作社在產銷兩個環節中,“銷”明顯滯后于“產”的環節。同時,農業合作社的市場導向作用不強,在產品營銷、品牌建設以及延伸產業鏈方面存在一些問題,有些農業合作社雖然注冊登記了品牌商標,但缺乏知名度和影響力,激烈的市場競爭與營銷方式落后已成為當前農產品市場中的主要矛盾之一。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農產品供大于求,農民增產不增收,農產品成熟后無法及時銷售以致虧損等現象。
缺乏專業經營和銷售人才。我國農業合作社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農產品銷售面臨各種風險和困難。國際上要應對大型農業跨國集團主宰世界農產品貿易和操縱世界農產品市場,國內要面對買方市場的新銷售方式和銷售需求。我國農業合作社傳統上更關注農產品的產量和品質,較少關注農產品的營銷宣傳和銷售,這已不適應現在所處的市場環境,電子商務發展迅速,而農業合作社信息滯后或發展緩慢;部分農業合作社農產品的銷售方式落后,如親自到市場了解行情、原始方式的傳遞信息、引導新客戶或者老客戶直接到當地收購,這種落后的銷售方式使農業合作社的產品易受市場價格波動影響,相對被動,營銷效率和產品價值有待提高。這主要是由于缺乏專業經營和銷售人才及營銷理念。
自身管理制度問題。我國農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數量上增加很快,但規模小,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很多農業合作社是以生產大戶或龍頭企業等“帶頭人”成立,是典型的異質性成員間的合作,不同參與主體在資源稟賦、參與目的和主要角色方面差異顯著③。許多合作社不能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利益分配,存在一定的利益沖突、問題以及“隧道效應”等治理問題。組織管理、資金、技術等問題也制約合作社的發展,帶動作用不明顯。雖然出發點是通過合作社把農民組織起來,解決小生產大市場的矛盾,政府在政策上也向合作社傾斜,但成效不顯著。
以成員利益為核心,建立增加共同利益的機制。歐盟農業合作社一直把追求和創造共同利益作為自身的發展動力,并認為只有為成員帶來經濟利益,才是農業合作社生存和發展的關鍵。這也是我國農業合作社發展必須遵循的一點,把農民福利放在第一位,在自愿入社的基礎上,簽訂入社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成員利益為核心,以市場為導向,以產業化經營為形式,調動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增強農業合作社的服務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增強我國農業合作社在市場中的作用。
延伸產業鏈,為成員增添新的價值。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激烈,歐盟農業合作社的業務范圍不局限在農業生產領域,而擴展到新的經營領域,如生產資料的生產和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貯藏,甚至擴展到非農產業的市場競爭。農業合作社產業鏈的延伸不但使社員農民獲得了增值利潤,而且擴大了農產品的銷售渠道,減少了市場競爭的風險。我國農業合作社發展中可重點發展農產品后期加工,延長產業鏈條,進行品牌建設,增加農產品附加值;系統發展現代農業,為社員農民提供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市場方面的教育、培訓等,提高他們的科技水平和應對市場變化的知識儲備及創新能力,接受日愈激烈的市場競爭的挑戰。
重視合作社經營管理及人才引入。在市場競爭壓力下,歐盟農業合作社發展呈現出規模化組織、專業化經營、企業化運作的趨勢。很多歐盟國家聘任有專業知識和業務素質的人才進入理事會和管理層,尤其在西北歐(比利時、德國、荷蘭、法國、愛爾蘭、英國)大多數合作社采取職業經理人進行日常管理④。我國農業合作社面臨的市場競爭劇烈,在農業合作社建立初期尤其依賴企業家人才。隨著合作社業務縱深發展和規模擴大,我國農業合作社需要引入專業經營管理的人才,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因此,良好的經營管理對農業合作社提升市場競爭力尤為重要。
以市場為導向。隨著農業一體化的發展,農產品需求多樣化發展,農產品生產既需要縱向一體化,以協調產品的生產與加工環節,又需要以消費者市場為導向進行產品多元化生產。歐盟出現了以市場為導向的營銷流通型合作社⑤。這點值得我國農業合作社借鑒,把生產相同農產品的農戶聯合起來進行產品深加工,以節約市場交易成本,并實行差異化競爭,適應現代農業生產方式以市場為導向的變化?,F在農業產業組織和生產技術發生巨大變化,農業合作社只有順應農業產業發展趨勢,不斷根據市場環境變化進行戰略調整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得以生存并發展壯大。
(作者單位:天津農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本文系天津農學院科學研究發展基金計劃“天津市新型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研究”,項目編號:2013S01)
【注釋】
①徐旭初,賈廣東,劉繼紅:“德國農業合作社發展及對我國的幾點啟示”,《農村經營管理》,2008年第5期,第38~42頁。
②林堅,馬彥麗:“農業合作社和投資者所有企業的邊界―基于交易費用和組織成本角度的分析”,《農業經濟問題》,2006年第3期,第16~20頁。
③黃勝忠:“農業合作社的環境適應分析”,《開放時代》,2009年第4期,第27~35頁。
農業合作社協議范文2
【關鍵詞】七頂山街道 農民專業合作社 發展
一、緒論
金州新區七頂山街道位于大連市金州新區西北部,瀕臨渤海,北與瓦房店市隔海相望,東與普灣新區接壤,據大連市區僅40公里,全域面積64.9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5萬畝。七頂山街道農業發展歷史悠久,長久以來都作為大連市的菜籃子,給大連地區供應地產蔬果,經歷了傳統農業、現代農業、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發展階段。按照規?;a業化、集約化、品牌化的發展戰略,逐步形成了“一果一菜”的優勢農業產業,糧經比例達0.5:9.5,在4.5萬畝的耕地上,現有的農業產業布局是:大櫻桃種植1.6萬畝,黃桃種植1.1萬畝,葡萄種植3500畝,精品蔬菜種植1.2萬畝,其余土地種植糧食作物。經過多年發展金州新區七頂山街道成為目前全省唯一一個“遼寧特產大櫻桃之鄉”和大連市重要的蔬菜生產基地,每年可向市場提供大櫻桃7000噸,黃桃2.5萬噸,葡萄6500噸,新鮮蔬菜12.9萬噸。在我國農業生產地區利用各地區不同地理優勢發展各種專項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我們國家農業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七頂山地區各類型果樹、蔬菜農業合作社的發展也是當地政府解決地區內“三農”問題的重要手段。
二、合作社發展不足的幾個因素。
(一)規模較小制約發展
七頂山街道這幾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發展的勢頭很快,已經從2000年的不足10家上漲到如今的80余家,也出現了銷售上百萬規模的合作社。但超過80%的合作社是僅僅開展信息科學技術服務聯合的低級層次合作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對推動本地區農戶增加收入作用并不顯著,很多專業合作社只是一種形式上起到了連接各農戶但沒有真正的聯合經營,缺乏應對市場變化抵抗風險的能力,在市場經濟中這些合作社很難與農資供應商和農產品銷售企業議價,與其合作社成立之初的單戶農業經營沒有太大的區別,這些低層次合作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如果沒有相應的政府扶持很容易在市場的競爭中淘汰瓦解。
(二)人才缺乏制約發展
跟其他經濟體一樣,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維持正常的運作也同樣需要各種各樣的管理人員,這些人員的素質高低同樣決定了合作社的發展水平。隨著經濟發展,農村的優秀人才大量從農村轉移到城市非農行業就業,即懂得務農有懂得經營的人才寥寥無幾?,F有合作社帶頭人基本是農業生產技術能人或者村委會干部,他們雖然具備有一定的農業生產技術并且熟悉本地基本情況,但他們的的素質和經營管理能力還無法滿足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需要。很多合作社通過村會計合作社會計,導致財務管理的不規范,會計報表中也不能完全反映這些合作社的資金、分配、財產等狀況,這使得廣大農戶了解不到合作社運營的信息。人才的問題已成為制約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現有經營模式阻礙發展
在日常的經營中七頂山街道形成一定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分成兩個類型:
一是由本地大戶或是農業專業能手牽頭,由其周邊農戶參與成立的合作社成立后,依靠農業生產大戶和農業技術能手引進新的農業新技術,統一購買新的農業資料,組織農戶參與培訓,通過自身示范效果,發動周邊更多的農戶參與合作社,逐步形成了成規模的專一農產品生產基地。這種經營模式由于發起人本身具備一定的農業技術優勢,技術投入上可以節約部分成本。統一的管理可以利用現有的資源形成較大的經營規模,通過統一的規?;l展可以節省大量的資本,經營獲利的能力比較強。但是由于經營都是靠大戶控制,在合作社經營的決策方面也存在著權利過于集中的情況,必然影響合作社的長期穩定發展。
二是由農業龍頭企業發起成立的合作社,也就是標準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模式,這種經營模式由于農業龍頭企業擁有資金優勢,對市場的需求把握也很準確,可以將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農戶。合作社就可以制定計劃生產,有助于農產品順勢進入市場,實現農產品保值。同時也給農業龍頭企業提供了原材料保障,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在這看似萬全的模式中,也有一定的弊端,農業龍頭企業在經營中包銷了合作社員的農產品,減少了農戶的生產風險,但是在農戶增加收入方面卻是沒有貢獻,因為產品銷售協議只是按照企業保底價進行簽訂,農戶基本沒有定價權,由于企業與農戶的實力不對等,也將影響合作社的長久發展
三、解決問題的舉措
農業合作社協議范文3
一、真正意義上的合作經濟組織
合作經濟組織是社會勞動的特定組織形式,是在一定的歷史發展階段上產生的具有獨特的組織章程和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的勞動者共同勞動的經濟實體。它具有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和社團性質的雙重性質。雖然世界各地的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多樣,但總結來看,它們具有以下幾個原則:勞動者為了共同的經濟利益合作,具有社團性;合作組織建立在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礎上;具有生產資料集體共有和個人私有相結合的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實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機制;按勞分配和非按勞分配相結合。
筆者認為,合作經濟組織是在市場經濟的特殊條件下,即資本短缺或者是大額資本不愿介入的情況下,經濟上的弱者自救的組織形式之一。它的功能主要表現為:獲取更豐富的市場信息,降低組織社員的生產和交易成本,減少組織社員的市場風險和增強其在市場中的力量。我國要建立真正意義的合作經濟組織,最難做到的一點就是實現民主管理。我國的歷史就是一部長期的集權史,而且目前“官本位思想”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流思想,它必然影響到經濟領域中的民主管理。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是讓組織社員擁有完全的入退合作經濟組織的自。
二、政府支持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理論基礎
世界各國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都不同層次的得到政府的支持,有其堅實的理論基礎。
(一)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業是一個高風險行業,農業生產不僅存在市場風險,而且還存在自然風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參與市場運行的經濟主體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市場風險。例如,原料和產品的價格升降,同類產品和可替代產品生產廠家的競爭等。農業經營者所面臨的市場風險與第二和第三產業的市場風險比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由于農業生產的周期性和農產品的需求相對缺乏彈性,很容易出現“谷賤傷農”現象。除了要面對市場風險外,農業生產還面臨著自然風險的困擾。我國全國性的或大面積的自然災害時有發生,地區性的自然災害更是每年都有。對農業經營者來講,很多時候自然風險比市場風險更可怕,帶來的損失更慘重。
(二)農業具有外部效益和部分公共品性質。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生產為我們提供了基本的生存條件,為輕工業提供了大量直接和間接的原材料,為其他生產活動提供了基礎。農業的穩定是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無糧不穩”,這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梢姡r業具有很強的外部效益,具有部分公共品性質。現代農業更需要政府提供一個穩定農業生產的制度體系。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將在這一制度體系中占據舉足輕重的位置。
(三)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適合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成長。由于農業自身的特點和農業經營者自身缺乏資本,大額資本又不愿介入高風險的農業生產,這就給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成長留下了足夠的空間。對西方合作經濟組織分析后不難發現,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整個合作經濟組織中占有主體地位,這是由其內在原因所決定的。在西方農業發達國家,農業生產的基本組織單位仍然是家庭農場。在單個農戶力量有限、生產要素不完備,以及市場競爭激烈等因素的共同約束下,農業經營者具有很高很迫切的合作需求。
我國目前千家萬戶的小規模家庭經營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的矛盾呼喚農業合作組織的出現。在市場經濟中單個農戶競爭的弱質性要求合適的依托和中介形式把農戶組織起來,為農戶提前、產中、產后服務,提供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農產品加工銷售的信息服務等,為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現代化創造條件。這些都決定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勢必得到發展和成長。
三、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與政府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本應是市場經濟中運營的經濟主體,發揮其經濟方面的功能;政府的職責應是努力彌補市場缺陷,為市場中的經濟組織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法律政策環境,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從而使經濟組織真正優勝劣汰,而政府不適于直接干預經濟組織的市場行為。在自由的市場競爭下,經濟上的弱者必然被淘汰。經濟弱者產生的原因是復雜的,自然經濟條件下也有經濟弱者,商品經濟特有的市場機制,加強了市場經濟主體的分化,使強者與弱者的區分普遍化、特殊化,這是由其內在規律所決定的。
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市場經濟主體中的一員,本不應該受到政府的優待,在市場經濟自身規律的支配下自生自滅。但是,由于農業的弱質性和農業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政府就有必要給予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與其他農業經營者同樣的甚或更優惠的待遇。世界各國政府都建立專門機構或設立專職人員加強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領導和管理,各國政府還給予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大量的財力資助。如美國的農業合作社管理局,就是隸屬于農業部的專門管理合作社的政府機構;聯邦德國對新建的生產者聯合組織第一年的補貼投資高達總數的69%。
發展到一定規模、具有一定組織資源時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與政府的關系更加緊密。目前,世界各國政府常常采取授權、讓合作組織成員參與決策等多種措施調節引導支持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從生產和生活各個方面把個體農業經營者組織起來,積極配合政府貫徹和執行農村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已普遍成為政府指導、干預農村經濟,穩定社會的工具。
政府與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合作,有效降低了政府的調查、研究、管理和組織成本。如美國農業合作社委員會(NCFC)作為非政府的合作社服務機構,其官員常常出任美國政府各種顧問委員會或代表團的成員,參與美國農業及農業合作社方面政策和規章的制定。工作人員皆為政府工作人員,向美國農民提供長期貸款和農產品價格補貼的美國商品信貸公司(CCC)有1/4的糧食與棉花倉儲長期協議是合作社簽訂,并授權合作社執行價格支持計劃的。這種授權不僅避免了政府大額的管理成本,也促進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發揮了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作用。
當我國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到一定的規模和程度后,政府也可以授權、委托其執行一些政府功能。我國正在大力推進農村行政體制改革,尤其是鄉鎮級政府的改革。發展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讓其執行一些政府的職能,這不僅可以大大節約鄉鎮政府的行政開支,而且可以使我國的支農政策得到更有效的執行。這不失是我國鄉鎮政府改革的一個好方向。
四、建議我國政府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支持政策
從一定意義上說,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克服我國當前農戶分散經營,連接我國農業生產的小規模家庭經營與全國及全球大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實現我國農業的專業化、商品化、現代化,實現增產增收的最有效途徑。我國國情和合作經濟組織的本質都要求政府對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一)加大有關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知識的宣傳教育。我國現有的許多所謂的有關農業的合作經濟組織,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多是與農民沒有多大關系的官辦商業和官辦金融業。在大多數場合,人們都把非合作經濟組織當作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來討論。在進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知識的宣傳教育時,必須先上后下地向各級決策者和農民普及符合國際通則和慣例的合作制度和合作原則,深入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合作經濟組織的現實意義和歷史作用,形成良好的輿論導向。
(二)創建良好的法律、政策和市場環境。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特殊的市場經濟主體,世界各國政府都對其做了專門的立法。日本和臺灣關于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經驗和教訓,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相關立法都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我國出臺有關合作經濟組織的法律、法規、范本和細則等是至關重要的。由于我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還不成熟,在中央立法前,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適合本地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規。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發展農業的重要經濟組織,政府要給予其產業政策的傾斜,適當的稅收優惠、用地優惠、立項優先等,并支持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反壟斷豁免。合作經濟組織要發揮其自身的功能和作用,就必然通過組織和引導農戶參與市場競爭來實現。所以,政府有責任和義務為農業合作經濟組織提供一個健康、穩定和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進行市場體制改革和市場創新。具體有,深化農產品購銷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透明和公平的交易規則、大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
農業合作社協議范文4
美國發展農民合作社的經驗與啟示
美國號稱“農業世界冠軍”,其農村合作經濟距今已有大約180年的發展歷史,農業合作社早已成為美國農業經營服務體系當中的重要力量。美國發展農民合作社的道路向我們證明了,加快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對于推動現代農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我們可以積極借鑒美國成功的經驗,將其與中國國情結合起來,發展有中國特色的農民合作社模式。美國發展農民合作社的成功經驗主要有:
1法制保障
美國國會和政府對于發展農民合作社十分重視,用立法的形式賦予合作社合法的地位,并用法律加以引導。早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國會就通過“合作社大”,賦予農業生產者自愿結成協會的權利。其后陸續制定了“合作社市場法案”、“農業營銷協定法”、“農業公平交易法”等法律來改善農民的收入和規范生產及市場秩序。
2稅收優惠政策
美國法律規定,與社員有合作交易關系的農民合作社可以免除公司所得稅,從合作交易中獲得的收益只需交納一次稅金。美國政府還對農民合作社提供各種直接或間接援助,如農民合作社可享受低于市場利率的貸款優惠。
3資本化經營模式
在資金籌集方面,美國農民合作社堅持以農民為中心,積極從外部吸引資金。加上美國自身發達的金融體系,給合作社籌集資金帶來更多便利,保障了合作社的正常運行。在投資經營方面,美國農民合作社積極發展對外投資,密切與其他國家和地區農民合作社的關系,并通過對各種形勢的觀察、分析、研究,保證合作社資金有效運轉。
4服務與培訓機制
美國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壯大一方面依賴于社員的高素質。美國政府積極為合作社提供運營狀況分析、財務狀況分析、相關法律條文的免費咨詢服務、農產品業務的可行性分析等廣泛的技術服務。美國政府還通過對社員長久持續的培訓,維護合作社的發展。
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對策建議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要進一步營造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指導和服務,加大扶持力度,強化支持和引導,完善法律法規,強化規范和保障,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支撐和推動,搞好典型示范,強化帶動和引領,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又好又快發展。
1加強相關法制保障
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市場中的主體地位,規定了國家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政策支持,但此法屬原則性法律法規,沒有具體的實施條例與之配套,所以要在具體執行的過程中對其做進一步完善和補充。
2大力發展農村互助金融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資金主要來自于內部成員,而且服務于內部成員,具有貼近農民生活,建立成本低,機制運行靈活,滿足農民需求等優點。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可以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長期有效的融資渠道。國家要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支持并引導信譽好、制度全、業績佳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與當地金融部門展開溝通,以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正常的資金需求。
3完善利益分配機制
國家要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科學、合理的利益分配體系,堅持人人出資、互惠互利、多勞多得、按資分配的原則,調動各方參與的積極性,保護農民的合法收益,實現農民持續增收的目標。
農業合作社協議范文5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 管理缺位 機制 模式
[中圖分類號]F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6623(2013)02-0075-04
目前,我國農業生產經營形式、市場化程度和農村社會結構、生活方式正在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革。圍繞改善農業經營效能、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各地誕生了多種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從2008年開始,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以每月1萬家的速度在增長。截至2012年3月底,全國依法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55萬多家,覆蓋全國91.2%的行政村,實有入社成員達4300多萬,覆蓋全國17.2%的農戶。分析合作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找出共性和產生原因并提出相關對策,對確保合作社的發展壯大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按實際運作中管理決策者的不同,合作社管理模式可劃分為農業大戶管理型、龍頭企業管理型、政府部門管理型和農戶共同管理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呈現不同的特點,也各自存在明顯的問題。
農業大戶管理型的合作社在組建時難以找到真正能將合作社辦大辦強且維護成員權益的帶頭人,且若帶頭人素質不高、知識陳舊、信息滯后,很容易導致合作社后繼無力或解體。龍頭企業管理型的合作社則在實際運行中往往因為合作社管理和決策由企業把持,以致農戶弱勢地位無法得到改變,容易出現“富了公司,窮了農戶”的現象。政府部門管理型的合作社常因政府部門這一外力的介入,形成農戶與行政勢力之間重復博弈的一種不穩定制度均衡,政府過度干預,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受到地方政府的左右。農戶共同管理型的合作社則由于大多數個體成員經濟實力弱小,資金、農業技術和管理才能欠缺,容易導致后續規模擴大、追求可持續性發展時舉步維艱。同時隨著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內部成員由于能力、發展、機遇或貢獻等不同,不可避免地出現地位、權利及收入的異化現象。一部分社員脫穎而出,使合作社又走上大戶管理型的道路。
這些問題看似各不相同,但都體現了一種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權益上的侵犯,而其背后折射的正是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核心問題——農民管理缺位,即盡管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覆蓋率較高,但在其管理中廣大農戶的參與度卻很低。
二、農民管理缺位問題的原因分析
農民管理缺位的原因,可分為自身的和外部的兩種。
(一)農民參與管理缺位的自身原因分析
1 自有資本匱乏
為提高農民務農種糧積極性,國家出臺了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切實有效地增加了農民收入。但同時也應看到,當前我國正處于由傳統農業加速向現代農業轉型階段,農業生產機械化、規?;⒃O施化、標準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種現代農業生產資料大量使用,農資、農機、土地和用工等費用呈現持續大幅上升趨勢,2010年農用機油價格同比上漲10.3%,飼料價格上漲8.3%,其他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7.2%,農業生產服務價格上漲4.3%。隨著農業生產進入高成本時期的同時,農業生產效益也在不斷降低,與之相對應的就是農戶的總結余較少。從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間,農民的可投資率僅提升了5.11%,基本上沒有大的改變。
農戶總結余的多少直接決定了農戶可用資金的多少,更反映了其參股入股專業合作社的能力。在大部分農業合作組織中,資本或股份占據著控制性地位,導致了資本所有者和普通社員地位不平等現象。
2 人力資源不足
2009年底,全國實際人社農戶約2100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8.2%。大多數農民的管理能力、經濟實力以及合作意識都還沒有達到自發聯合形成合作組織并有效管理的水平。國內一些文獻和學者的調研都表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人力資源主要由農業大戶、政府職員、私營企業家組成。同時,合作社的管理主要基于股份的比例,大多數農民被排除在組織管理者之外。這與我國長期以來重工輕農,輕視農業發展和農民教育問題密切相關。大部分管理技術、科技人才乃至農業院校培養的專業人才不愿到農村,服務農業。數據顯示,我國涉農院校130萬大中專畢業生中已有80萬離開了農業,2011年第一產業人才缺口達218萬人。同時,由于農業生產效益比較低下,近年來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選擇外出務工。根據我國第二次農業普查數據顯示,全國農村勞動力資源中女性占49.2%,51歲以上的占25%。這些以老年人、婦女為主體的農村勞動力,即使有能力加入合作社,也很難參與到管理決策中。
3 創業精神欠缺
由于具有較高文化水平和經營能力的農村勞動力大多流入城市或進入第二三產業,導致農村剩余勞動力中具有創業精神的農民數量稀少。從數據可看出,我國農業合作組織中農民自發組建的還不足50%。對于農民而言,他們追求的是帕累托改進而非帕累托最優,如何提高自身收入才是主要目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帶頭人不僅是引導者、組織者,也是絕對的領導者,參與農民往往是非理性跟進,加入時就抱著“搭便車”的想法,習慣于服從命令,對參與管理決策基本沒有興趣。
4 內部成員異化
根據《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成員地位平等”。立法原則是希望農民通過參與合作經營實現共同致富,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社員的能力不均等、出資額不均等、貢獻不均等等情況,成員內部將分離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決策者與被決策者、高收益者與低收益者等,出現明顯的成員異化問題。隨著貧富差異加大,資本不斷集中化,進一步加劇了社員地位的差異。合作社涌現出的“能人”逐漸主導經營管理,如果他們的民主意識和服務意識不強,私心較重,則往往會將其他社員排擠出管理層面。
(二)農民參與管理缺位外部原因分析
1 制度約束欠缺
大部分合作社在內部制度建設和運行機制方面存在著結構性的缺陷,沒有形成社員控制的決策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合作社的日常運行一般由理事長或經理一人操作,普通社員的參與度低。既缺乏對合作社理事長、經營管理人員的內部監督,又沒有對合作社進行外部監督的包括外部審計、工商年檢、主管督查等法規、制度要求,普通社員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 政府部門介入不當
現階段農民專業合作社表現較為明顯的行政主導趨向。當合作社發展到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或一定規模時,就要進入行業競爭,如果仍一味提供政策扶持和支持,就會使合作社的運行帶有強烈的政府依賴性,抗風險能力較差,無法做到真正的自負盈虧、良性發展。而且進入管理層的村級干部往往會實行尋租行為,謀求自身利益,把持合作社的管理,使普通人社農戶成為擺設,將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化、程序化。
三、基于農民廣泛參與管理的模式探索
合適的管理模式應當建立公平民主的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機制,以保證參與農戶因稟賦不同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缺位問題。要建立公正嚴謹的制度約束機制,應對政策法規不完善或政府部門不當干預等外部原因所造成的缺位問題,從而確保社員充分享受到合作社帶來的“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好處,推動農業發展、農村建設、農民致富。
(一)利益分配機制
合作社是多元主體在共同利益上形成的聯合體,其本質是經濟利益的一體化、共同化,而每一個參與合作社的主體實際上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最終目的的。因此,合理分配所得收益是多元參與主體實現穩定合作的基本前提,應在生產、加工、銷售、管理等各個環節處理好參與主體的利益分配關系。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當地農戶所特有的地緣、血緣、業緣和俗緣等各種關系,形成一種相輔相成、互利互惠的具有民主性、靈活性、服務性以及強大生命力的良性利益機制。
合作社利益分配機制應當透明化和規范化,按合作社章程及合作合同規定辦事。除股息分紅外,對合作社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盈余分配方式,公積金、公益金、風險保障金的提留比例,均要通過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對合作社成員初始投資的增值部分,則應通過一定形式及時向社員返還。通過這些對外獲利、對內服務的措施,社員一則通過參股入股獲得合作社股息分紅,二則按合作合同向合作社交售農產品獲得收益,三則又可按惠顧原則從中得到利潤返還。社員們不僅獲得生產環節的利益,而且獲得加工和流通環節的利潤,有效增加了農戶的收入,調動了農戶參社護社管社的積極性。
(二)內部約束機制
農民專業合作社運營中各參與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需要合適的內部機制來進行約束。合作社在成立時就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章程來對組織職能、組織機構、社員權責、財務管理等做出嚴格規定,確立參與企業、政府部門、農業大戶、普通社員及其它經濟組織之間應共同遵循的制度化、規范化行為準則。
要在明確產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前提下,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建立科學的權責制度;依法設立理事會,實行成員(代表)大會決策制、理事會負責制和監事會監督制;在明確劃分理事長、經理、管理人員及普通社員的權責基礎上,建立相互獨立、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決策、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鼓勵參股入股,公正分股配股,充分發揮股份合作形式的優勢,使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農戶之間、農戶與農戶之間結成緊密型的利益共同體。提高全體社員的參與度,實現對合作社生產經營、利益分配、管理決策等重大問題的監督和約束,同時也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合作關系。
通過契約或合同將參與者連接起來,在依據合同規定為社員提供生產信息、技術服務、生產資料、產品收購和銷售等服務的同時,也要求社員嚴格履行合同,按約定從事生產,且違約必究。合作社應規范社內外的合同簽約行為,幫助社員解決合同糾紛,引導企業與農戶雙向提升誠信意識。
(三)權益保障機制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運營中,多方參與者利益的實現除了有分配機制、約束機制外,還必須有一套貫穿制度設置、組織建設和風險管控等方面的權益保障機制。
合作社應依法建立內部章程,制定財務管理、民主監督、經營決策等規章制度,并通過簽訂合同、協議、契約等,明確雙方權力和義務,規范各自行為。制定生產營銷制度,要求社員按預定額進行生產,減少盲目性,并規定履約標準和違約罰則,以制度保證合同兌現。要設置價格保護制度。
合作社章程中要明確規定成員(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利機構,理事會是執行機構,監事會是監督機構,各方權利和義務明確到位。同時應根據合作社具有的功能設置相對應的管理部門,按正規程序進行會計核算、資產管理,保證對全體合作社成員透明公開。
合作社組建時就應考慮可能面臨的商品性、市場性、政策性風險,認識到這些風險會引起生產效率、供求關系、經營效益等波動,并以此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和制度。
農業合作社協議范文6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豐富和完善農村經營體制中的地位不可動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1 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是我國農業實現“飛躍”的首選。在我國的廣大農村,由于土地是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使得土地過于分散,農業生產很難實現規模經營、提高經營效率的目的。在當前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返鄉農民工增多,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進一步顯現的情況下,農民對土地的依賴進一步加強,土地流轉顯得更趨堅難,土地的規模經營更難實現。因此,只有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走“土地聯合”的道路,才能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才能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從而實現農業生產的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高效化,推動我國農業實現“質的飛躍”。
2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進農業產業化進程。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加強科技培訓、開展科技指導、提供科技服務等組織生產經營,客觀上加快了農業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提高了農產品的科技含量。一些合作社與科研院所直接對接,引進科研成果,進行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和應用,將農業最新科研成果迅速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不僅提高了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場競爭力,也有力地推進了農業產業化的進程。
3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優勢主導產業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簽訂協議,提供經營品種、技術服務、市場信息等,把農民分散的生產經營帶入產業化經營的軌道,避免了生產經營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促進了優勢主導產業和地方特色產業的發展壯大。
4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利于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利益為紐帶,把千家萬戶分散生產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通過統一提供技術、生產資料、銷售等服務,形成了相對意義上的規模化生產經營,改變了農民單家獨戶闖市場的弱勢地位,維護了農民在市場交易中的“話語權”,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二、完善農村合作社組織促進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1 加強政府引導,強化政策扶持。首先,發展農業專業合作社,政府引導是關鍵。要按照《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精神,對紹興市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優勢和存在問題,進行一次摸底調查,加大對新型經濟合作組織的內涵、作用的宣傳力度,出臺相關政策文件;按照我市農業發展現狀,特別是農業塊狀經濟比較明顯的地區,圍繞某一產品有針對性幫助農業龍頭企業、村級經濟組織和種糧大戶,發展經濟合作組織;召開一次全市發展農業合作組織專題會議,認真總結已取得的成功經驗,探索新的發展機制,積極推廣先進典型,加強經濟合作組織抵御和防范市場風險的教育,積極引導農民發展多種形式的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發展。其次,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政策扶持是保障,各級政府部門要轉變職能,加強合作,制定政策,要在財政、金融、稅收、土地、工商管理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合法權益應受到法律保護,積極開展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評定工作,對市級示范性合作社進行重點扶持,與市級農業龍頭企業同等對待。要優化專業合作社發展環境,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改造和整合傳統的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在技術服務、信息服務等方面下功夫,進一步拓展服務領域和服務內容,為農業專業合作社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2 整合資源,集中資金,發揮農村土地的規模效益,走集約經營、資源開發之路,克服單個農戶的經營困難,把政府、個人的投農資金整合,政府從基礎設施投入上作好道路、用水、用電、通訊等的建設,農戶做好土地的規模集中,生產投入的集中,也就是通過加入和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形式,開發利用好本地的特色資源,實現資源的共同開發,集中開發,規模開發。
3 創新合作機制。堅持因地制宜,積極穩步地推進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維護他們合法權利的基礎上,根據各地實際,興辦不同特點、不同規模的合作經濟組織,認真抓好試點示范,推廣典型事例,讓農民看到參加合作社的好處,吸引廣大農民自覺自愿參加,擴大合作組織受益面。在組建形式上,可以由農村專業經營戶或專業技術干部牽頭興辦合作經濟組織,也可以依托農業龍頭企業,以服務主業為目的,創辦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組織,保持形式多樣。在發展重點上,一是圍繞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積極推進股份合作。以龍頭帶基地帶農戶,實行產加銷一體化經營;解決產業鏈脫節、連接關系松散、企業與農戶利益關系不直接等問題。二是圍繞發展區域特色農業,發展多形式的經濟合作。堅持資源合理配置,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提高農業效益和農產品競爭力;三是圍繞科技興農,扶持發展各種專業技術協會。以科技進步為依托,產學研相結合,組織實施良種產業化工程、優質高效農產品基地開發工程、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工程等一系列科技興農工程,使質量標準和技術規范進入千家萬戶,提高農業科技競爭力。四是圍繞搞活流通,積極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從解決農民買難賣難問題和增加收入、開辟新的門路入手,引導農民重點發展各種購銷專業合作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