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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范文1
[中圖分類號] F3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5)08-0033-01
1 鎮康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截止2014年底,鎮康縣已登記注冊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128個,其中:國家級示范社1個、省級示范社9個、市級示范社3個;合作社涵蓋種植、林業、畜牧等多種行業,其中:種植業47個、林業33個、畜牧業41個、農機1個、漁業1個、服務業2個、其它業3個;合作社成員已達到6350戶,其中:農民成員6330戶、非農民成員7戶、企業單位成員13戶;社員出資額及股金達到6147萬元。發展態勢良好,既有種養業大戶,經營能手牽頭,又有龍頭企業帶動,既有基層農技干部,又有村干部領辦,但運作不夠規范化。
2 存在的主要問題
2.1 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
部分基層干部對合作社發展性質、作用認識不夠,尤其國家頒布合作社法的重大意義缺乏深刻認識,沒有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縣、鄉(鎮)兩級政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內容來抓;片面強調專業大戶的作用,忽視組織農民、大戶共同發展;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同于一般企業不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要求發展。
2.2 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完善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地方法規和規章尚未出臺,對登記審核前置、產業發展要求、成員吸收及其結構等沒有明確規定,不利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
2.3 扶持政策有待進一步加強
由于擔保體系不健全,各地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項目、資金、信貸等方面缺乏具體的配套政策,故雖然國家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保障,大多數合作社因缺乏流動資金而難于正常運轉。
2.4 科技和管理水平較低
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科技水平較低,且缺乏懂技術、會管理的專業技術人才,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弱。
3 對策建議
3.1 提高農民對合作社的認識
3.1.1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在不改變農民獨立經營的前提下實現生產擴大化和經營規模化,是對農村經營體制的豐富、發展、完善和創新傳統的家庭聯產承包經營模式規模小、實力弱,嚴重制約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改變農戶的獨立經營地位,有利于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長期穩定。它以戶為單位,在生產、加工、流通等環節開展合作,實行“生產在家、服務在社”,提高了組織化程度較高,實現了規模化生產、加工和流通,提高農民在市場中的地位,有效破解了“地方政府統不了”、“業務部門包不了”、“單家獨戶干不了”的難題。
3.1.2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一種新型市場主體
它是以農民自愿加入、自由退出為基礎,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負盈虧為運行機制,每個合作社專員均享有充分權利和義務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依法維護成員的財產利益的農民專業化合作組織。
3.2 統一生產、統一銷售、統一品牌,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轉能力
針對不同農產品生產建立不同的合作社,通過統一生產,建立統一的品牌,實行統一銷售,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實現利益最大化,帶動農民共同致富。如:鎮康縣如意橡膠專業合作社,農民與合作社連為一體,實行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作社內部各種機制健全,在全縣橡膠產業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示范帶動作用;而鎮康縣南傘鎮沙壩田蔬菜專業合作社,由于社員均是外來的種菜大戶,與當地農民沒有任何關聯,社員之間各行其是,合作社內部機制不健全,運轉很不理想,沒有起到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
3.3 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知名度
3.3.1以優勢農產品為依托,將合作社成員及廣大農戶組成利益共同體
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發展過程就是組織成員所需要生產數據銷售成員生產的產品,從而帶動周邊從事同類生產的農民實現由合作社統一購種、統一生產、統一銷售、統一品牌、統一技術服務,與農戶結成利益共同體,外聯大市場,內聯養植戶、種植戶,實行“公司+合作社+基地+農戶”運作模式,保護農民利益,共同抵御市場風險,提高優勢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帶動更多農戶致富,擴大我縣優勢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在資金、技術、信息、銷售渠道提供全力支持,只有使農民加入專業合作社后,放心搞生產,做好種植、養植,不再為資金、技術、銷路發愁,才能真正發揮專業合作社的積極作用。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范文2
【關鍵詞】 農民專業合作社 農村經濟 云南省
一、問題的提出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伴隨農村改革不斷深化而出現的新生事物,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而出現的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是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效途徑。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對于鞏固農業基礎地位,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增強農產品的競爭力,解決“三農”問題具有重要意義。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的歷程。尤其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以來,圍繞地方特色和優勢農產品的發展,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速。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達15767個,比2011年增長38.9%;合作社成員達35.14萬戶,注冊資金達142億余元。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政府解決“三農”問題,連接“小農戶”與“大市場”的組織平臺。面對云南省地廣人稀的地域特征,貧困面廣、貧困程度深的狀態,云南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非常重視。2013年9月底,云南農村干部學院組織了“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題培訓班。參加培訓的學員是來自云南相關地、市、州的農業局局長、農經站站長、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社長、負責人。借助此次機會,課題組向學員發放了調查問卷,隨后還對相關學員進行了深度訪談。課題組通過對調查問卷和訪談資料的細致分析,對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并結合當前實際,對未來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建議。
二、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
問卷調查顯示,目前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非常迅速,有96%的合作社已經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并且成員中80%以上的都是農民,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行業主要分布在種植、養殖業,總體上起到了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發展農村經濟的作用。調研的數據非常清晰地勾勒出云南省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發展迅速,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區域特色明顯。近幾年,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迅速,數量多,規模大。調查數據顯示,2007年之后成立的合作社占90%。從產業化方向來看,其正向特色產業、優勢產業方向邁進。圍繞云南省獨特的氣候資源優勢和鮮明的區域特色,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種植領域引進了食用菌、紅提、青刺果、車厘子、優質稻米等的種植;在養殖領域,開展了西雙版納冬瓜豬、烏骨羊、肉牛、牦牛等高寒山區的特種養殖。同時,從涉及的行業范圍來看,除種植業、養殖業外,農產品的加工業、服務業、流通業也有了很好的發展。
(2)為農戶提供了便利的產前、產中和產后服務。接受調查的合作社中,有70%的合作社在種養殖活動中為農戶提供了多樣化的技術和培訓服務,如為農戶提供種子、種苗、化肥農藥,通過輔導培訓提高農戶的種養技術,向農戶宣傳技術管理,提供信息咨詢等,解決了農戶生產與市場對接過程中存在的很多問題。
(3)提高了農戶抵御風險的能力。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及農業產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小規模家庭經營與社會化大市場的矛盾日益顯現。廣大農戶在經營中面臨著不可避免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等。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戶代購生產資料、代銷農產品、引進龍頭企業、實行訂單生產、指定保護價格,帶動農戶走“農業設施化、品種優良化、生產規?;a品品牌化”的道路,打通了一條通向市場的穩定道路,大大提高了農戶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2、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從總體上來看,云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處于起步階段,運行不規范,還存在一些問題。
(1)既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普遍不規范。問卷調查顯示,存在“空殼社”的現象,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名無實,沒有社員,很少開會,每年的理事會、社員大會召開次數參差不齊,少的一次也沒有;財務透明度和公開度不夠,問卷顯示的2012年財務信息公開次數,一次都沒有的占11%,僅有1―2次的占49%;決策不民主,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內部管理機制不完善,沒有形成民主的決策機制,不少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社長、負責人說了算,農民社員參與少。
(2)市場驅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動力不足。調查發現,目前云南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主要是依靠政府推動,市場驅動力不足?!掇r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后的2007年至2010年是全省合作社成立的高峰期,反映出政府推動的特點。多數合作社成立的動機主要是為了響應政府號召,倉促成立,有合作之名,無合作之實,嚴重依賴政府的扶持和支持,獨立在市場中生存發展的能力弱,這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民辦、民享、民受益”的本質相悖。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范文3
1、抓典型,促發展
要繼續落實《喀左縣縣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準》,抓3個省級示范標準合作社和10個縣級示范標準合作社的典型,以點帶面,引導其規范運行,增強帶動輻射能力,全面發展,促進縣級示范標準合作社有了一個很大的發展。
2、抓培訓,上水平
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縣內合作社之間互相學習等方式,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內部管理上水平。不定期的對全縣合作社的理事、會計人員進行培訓,并召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驗交流會。在經驗交流會上,要各合作社負責人積極發言,就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互補長短,各取所需。
3、抓規范,上檔次
在借鑒各地合作社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確立了“服務社員,規范管理,滾動發展,促進增收”的辦社宗旨,制訂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主體、入社自愿,民主管理、盈余返還,重視教育、鼓勵聯合”的六項基本原則。注重依靠政策加強合作社制度建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詳細規定了組建合作社的程序步驟、內部管理制度、財務制度、分配制度、合作社標準以及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等,保證合作社真正成為“民辦、民管、民受益”的農民自己的互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提高合作社的檔次。對新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人員對合作社進行認真檢查,統一規范管理。凡是正式成立的合作社要統一登記備案。搞好建章立制,指導規范運作,做到建一個成一個。
4、抓品牌,上效益
注重產品品質,打造知名品牌,逐步實現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在我縣162個合作社中,有注冊商標的合作社7個,無公害產品35個,綠色產品2個,有機產品2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圍繞我縣主導產業的開發進行技術、資金、知識等合作,農產品由無公害向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不斷換代升級,擁有自主品牌的名優特產品不斷出現,農產品的質量不斷提高,經濟效益不斷增強。
5、抓扶持,強功能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范文4
一、基本情況、合作社各年發展情況。到6月底,我縣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農民專業社29個,從登記時間上分:2009年登記的10個,占總數的35%,2008年登記的14個,占總數的48%,2009年登記的5個,占總數的17%。最早在工商登記的木蘭鄉煙草生產專業合作社,登記時間為2009年7月19日。
1、合作社在各產業中的分布情況。29個專業合作社中種植業方面13個(白蓮4個、煙草2個、果業4個、花生1個、紅薯1個、油茶1個),占總數的45%,養殖業方面12個(生豬養殖7個、蜂業3個、肉牛養殖1個、水產養殖1個),占總數的41%,農機服務4個,占總數的14%。
2、合作社注冊資金情況。各類合作社共有注冊資金1055.85萬元,其中現金994.34萬元,實物折款62.79萬元,實物折款主要是4個農機專業合作社。注冊資金最多的為華豐畜禽專業合作社,達300萬元,最少的為0.5萬元,平均36.40萬元。部分組織成員出資數額極少,難以開展經營活動。
3、合作社社員規模情況。各類合作社目前共有社員832人,合作社平均成員為27名,30人以下組織共19個,占組織總數的65.5%,人數最多的組織為113人,贛江源蜂業合作社在08年是曾擁有社員人數為86人,目前成員減少很多。全縣合作社共有農民成員815名,占成員總數的97.8%,非農民社員17名。每個合作社農民成員都在81%以上。
4、合作社章程制度建設情況。多數合作社參照示范章程,結合實際制定了本社章程和相關制度,如財務社務公開、股金管理、資金管理、盈余分配、生產資料供應折讓、社員產品交售、開支審批、現金存款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財務監督、公文和檔案管理、學習培訓等制度。章程制定程序比較規范的合作社占52%,章程內容比較完善,切合實際的占44%,重視章程和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執行較好的占35%。
5、“三會”建設及民主管理情況。30人以上的組織(10個)三會組織健全,三會活動較正常,基本能做到大會2次/年、理事會1次/季、監事會3次/年。理事會、監事會配合較默契的不多。多數組織議事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權制度,實行附加表決制度組織暫時還沒有。民主管理做得較好的組織不多,有些組織理事會內部較民主,但社員大會作用發揮不夠。
6、合作社服務情況。實行了信息、培訓、技術指導、農資供應、產品銷售綜合服務的合作社19個,占總數的66%,實行單一服務,如加工或產品銷售的組織10個,占總數34%。服務內容,有提供“九統一”(統一對外承攬生產訂單、統一按規劃要求組織生產、統一購進農資、統一良種供應、統一農事安排、統一技術標準和培訓、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調劑勞力和大型生產用具、統一品牌和包裝)服務的,如煙草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務;有提供“五統一”(統一供應良種獸藥飼料、統一執行無公害養殖技術標準、統一疫病防治和技術培訓、統一品牌、統一銷售產品)服務的,如養殖類合作社;還有農機專業合作社所提供的“五統一”服務(統一提供農機配件、統一技術培訓、統一承攬耕作事務、統一調配農機耕作、統一耕作價格和結算)。服務效果較好的組織有12個,服務效果一般的11個,服務效果較差的6個。多數組織的服務,如木蘭的煙草合作社、珠坑的紅薯淀粉合作社、華豐畜禽合作社等較好地促進了成員的規模生產,大大降低了生產成本,有效提高了產品產量和品質,大幅度提高了成員收入。
7、經營及利潤分配原則情況。目前經營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的組織僅1個,多數經營收入30萬元以下,市場獲利低。利潤分配多數組織按章程規定只提取了10%的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益金的占多數。
8、財務管理情況。多數組織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都有兼職的財會人員,均按農業部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核算辦法》進行記帳和核算。但財務報表不及時,報表質量不高。
9、帶動農戶情況。全縣合作社帶動農戶7596戶,帶動方式以合同制、合作制方式為主。
二、好的做法近幾年我縣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方面采取了許多有力措施,好的做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重視發揮農民的源動作用,促進組織自我發展在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過程中,我縣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尊重農民意愿和選擇,全面體現民辦、民管、民受益的辦社宗旨,緊緊依靠參與者的才智及市場資源,不強迫命令,不包辦代替,把專業合作社真正辦成多數社員說了算,多數社員得實惠的組織。為激活、保障農民的主體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一是營造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的良好環境。把合作組織知識宣傳列為新村抓點工作組的考核內容,把合作組織知識培訓作為新農民培育的培訓內容,把參觀成功合作社列為對鄉鎮考核、對每個合作組織考評的重要內容。近三年我縣一直重視組織參觀,采取縣鄉統一和各合作社自行組織參觀相結合的辦法參觀縣內外好的合作組織,如,一直堅持的“萬名群眾看新村”活動,都把示范性合作組織列為活動的必看點,一些合作社還自行組織社員外地參觀。二是鼓勵農民參與。如縣煙葉生產領導小組三年來對驗收合格的煙草合作社每年給予30元/畝的扶持,其中15元/畝給予參加煙草合作社農戶的生產補貼。三是在組織內部建立參與管理的保障機制。指導合作組織建立了一系列的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理財、民主監督制度,明確了“三會”議事范圍和步驟、參與對象、議事規則等問題。有效保障了社員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是開展合作組織優秀負責人評選活動。通過這些措施激發農民主體作用的發揮,實現了專業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
2、重視發揮干部的拉動作用,促進組織全面發展充分發揮干部,特別是業務主管部門干部、鄉(鎮)村干部的作用,有利于推動專業合作社的全面發展。為此,我縣在抓好合作組織知識培訓的基礎上,把發揮業務主管部門、技術服務部門和鄉村干部的作用作為抓好專業合作社建設的著力點:一是鼓勵技術服務部門干部牽頭辦好農民專業合作社,辦得較好的專業合作社基本上有技術部門干部擔任合作社的理事長或監事長,如珠坑鄉紅薯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就是鄉農技站退休的返聘人員、華豐畜禽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是縣獸醫站副站長。二是推行“2+1”幫扶模式,即一名縣、鄉(鎮)主要領導和一名業務骨干幫扶一個合作組織,把業務部門和鄉鎮新村辦熟悉合作組織業務的干部安排到合作組織中結對幫扶。要求幫扶干部當好“宣傳員”,把合作經濟組織知識、政府扶持政策宣傳到合作組織中,宣傳到各村小組和農村專業大戶中,增強農戶參與的自覺性;要求干部當好“指導員”,在組建、股金設置、制度建設、內部管理、經營運作、利益分配、民主理財、民主管理、開展統一服務等方面給予精心指導,增強合作組織建設的規范性;要求干部當好“協調員”,協調各相關部門或組織,解決合作社在組建或運轉過程中的各種實際問題,如辦公場地、經營人才
、稅收減免、資金融資、品牌建設等問題,把優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要求干部當好“監督員”,監督合作組織合法經營和資金的正確使用,維護其合法權益,杜絕侵占、擠占、挪用、平調合作經濟組織財物的事件發生,對合作經濟組織損害成員利益的錯誤行為予以糾正,增強組織運作的合法性;要求干部當好“服務員”,幫助合作經濟組織分析預測市場,捕捉有效市場信息,拓展服務功能,降低經營成本,開拓市場,樹立品牌,提高效益,增強組織經濟實力和市場獲利能力,增強組織服務的高效性。三是充分發揮業務部門的指導服務作用??h新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經常會同小組成員單位專業人員深入組織精心指導,現場辦公,為合作組織解決困難。部門指導和干部的幫扶,有力的促進了合作組織全面發展,提升了合作組織質量。
3、重視扶持政策的驅動作用,促進組織持續發展政府對合作社的扶持有助于推動合作社的發展,扶持力度大,農戶參與組織的積極性就高,合作組織發展速度就快,組建的質量就好。為促進合作組織持續快速發展,我縣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出臺了八項推動合作組織發展的扶持政策,如繼續從縣新農村建設資金中切塊安排50萬元資金,用于支持合作社建設;免費為合作社辦理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合作社辦理農產品運輸、檢疫證明實行減半收費;對已登記且有固定辦公經營場所、有實際運作的合作社,給予3000元開辦補助經費;被認定為縣級示范性組織的專業合作社,給予3萬元扶持資金;對新獲得省以上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專業合作社分別給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獎勵;對合作社優先承擔項目實施,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生產用電優惠收費等等,這些政策的出臺和落實為合作社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4、重視示范培訓的促動作用,促進組織規范發展一是抓示范帶動。把建設示范性合作經濟組織列入了對鄉鎮、縣直農口單位的考核內容,要求鄉鎮或相關單位年內負責抓好一個達縣級標準的示范性組織建設,制定了《**縣縣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認定標準》。要求每個組織高標準做到“十有”:有登記證書、有固定辦公和營業場所、有含該組織名稱的標牌、有單獨的銀行開戶帳號和組織公章、有必要的辦公培訓經營用具、有經全體成員討論通過的章程和明確的服務職能、有規范運轉的三會機構及辦事機構、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財務賬簿和成員賬戶、有自已的商標品牌、有記錄完整的會議記錄薄。通過規范化建設,有效提高了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如**縣華豐畜禽專業合作社在較短的時間內完善了組織的軟硬件設施,成功實現了與社員、生產投入品企業、產業化龍頭對接,全面開展統一服務,到6月底實現銷售收入1950萬元,利潤21萬元,起到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二是抓培訓促動。干部、農村能人及農戶對合作組織知識知曉程度直接影響合作組織發展,近三年我縣統一舉辦合作組織知識培訓班6期,系統培訓了干部、合作組織成員2000多人次。通過培訓使他們掌握了業務知識,解決好農民不懂合作組織為何物,干部不懂如何指導、服務合作組織建設,合作組織負責人不懂如何管理運營好組織等影響合作組織發展的突出問題。
5、重視督查考評的推動作用,促進組織平衡發展。針對我縣合作組織建設鄉鎮與鄉鎮之間重視程度不一,發展不平衡,組織與組織之間進展不一樣的情況,我縣充分利用督查考評的手段促進鄉鎮之間,組織之間平衡發展。一是充實年終綜合獎評選條件,完善單項工作考評細則。對年終組建新經濟組織不達標的鄉鎮,不能參與綜合獎的評選。單項工作考評細則對年內新組建的組織考評實行上半年與下半年區別計分,增加了對示范性組織建設及干部幫扶的考評內容;二是定期調度和不定期開展督導。每次的全縣新農村建設調度會及每次的新農村建設綜合督查均有新組織建設情況通報。平時一般性督導側重于對每個組織在軟硬件建設及開展服務情況等方面的具體督導。這些措施較好地解決了在新農村建設中鄉鎮對新組織建設重視不一,進展不一的問題。
三、存在的問題、一些合作社建社目的不純。有的合作社是基層為完成新農村建設任務一手炮制出來的,目的是應付新農村建設檢查,有的是為了套取扶持資金,有的是養殖戶為了減免工商稅收和享受優惠政策成立的。不純正的目的必然導致形式辦社,合作社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1、現有的專業合作社規模偏小。30人以下的組織占65%,經營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組織占多數,而且這些組織做大的希望渺茫,對市場的影響力極為有限,帶動社員增收的能力也不強。社員的出資數額小,有些合作社收購社員產品的資金都沒有,難以有效開展經營活動。
2、農民合作素質低。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意愿不強,小農意識仍很嚴重,普遍缺乏大局意識,社員議事意見難以統一。一些不愿加入合作社的農戶主要對合作社的管理不放心,怕麻煩。
3、合作社人才缺乏,嚴重影響組織活力。在農村,具有公平公正、無私奉獻、甘愿為眾人服務的思想品德和兼具懂經濟法規、熟悉市場規律、善經營管理素質的帶頭人少之又少。有些帶頭人有前者品德又沒后者能力,有后者才干又沒前者品德,致使多數合作組織缺乏活力。
4、合作社的民主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章程、制度要進一步充實、完善,章程、制度管社的意識要進一步強化,“三會”議事要按章程規定進行。合作社資金(包括股金)管理要民主,資金運行要透明,利潤分配要合理和規范。
5、合作組織知識宣傳普及不夠,效果不佳。當前干部、群眾包括合作社成員對專業合作社知識的缺乏是影響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工作建議、要搞好土地流轉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實現土地向種養能手集中、向合作社集中,促進農業產業的規模化生產,為加快專業合作社發展奠定堅實的產業基地和發展基礎。
1、把培訓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人員培訓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合作思想、合作原則、合作技巧、財務管理、信貸和投資等方面的培訓工作。培養一批有合作思想、懂得如何指導服務組織發展的領導干部和具體管理合作組織的負責人,增強基層干部和合作組織有關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
2、進一步加強專業合作社的民主建設。規范重大事項民主決策程序,確保大多數人的利益。防止濫用民主、極端民主,貽誤時機,影響工作效率。防止負責人獨斷專行或理事會少數人說了算,以致決策失誤,損害多數人的利益。
3、適當提高合作社的社會地位。將適合合作社執行國家的部分支農政策交由合作社落實。在各級人大、政協機構中安排適當代表或政協委員名額給合作社負責人,讓他們能代表成員參政議政,提高其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以此激發農村更多的能人參與合作事業,帶領眾人實現共同致富。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范文5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支持
中圖分類號:F276.2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對金融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與建議——以秦皇島為例
收錄日期:2012年12月20日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作為新型農村經濟組織在秦皇島迅速發展,已成為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新引擎。2009年銀監會和農業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對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提出了指導意見。但是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和金融機構等方面的原因,金融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明顯不足,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
一、金融支持合作社情況
截至2011年末,秦皇島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949家,比年初新增158個,數量在全省排名第一。合作社入社成員5.97萬人,帶動農戶24.1萬戶,占全市農戶總數的38.1%。合作社股本金總額36,000萬元,盈利9,135萬元。
截至2011年末,秦皇島有2家金融機構(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與合作社建立了信貸關系,有10家合作社取得了信貸支持,貸款余額5,845.8萬元,占合作社總數的1.1%;合作社取得貸款的方式為社員聯保、資產抵押,其中3家合作社貸款的保證方式為發起人自身所有的實體資產做抵押。
二、影響金融支持合作社的因素
(一)管理松散,資金實力不強。據調查,盡管秦皇島合作社很多,發展很快,但分析發現,部分合作社是幾個到幾十個農戶的松散式聯合體,規模不大,發揮的作用和影響有限。如昌黎縣的合作社社員人數平均為20人,注冊資本多在5~10萬元之間,從組織規模、資金規模上比山東壽光等合作社發展成熟的地區要小10倍以上。真正上規模、具有一定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占全部合作社的比例不足10%。
(二)組織架構不健全,運作不規范。一是沒有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要求成立合作社的管理機構、監督機構和議事機構;二是沒有建立相應的議事規則,民主管理亟待加強,整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日常運作和重大決策往往由負責人一人說了算,合作社生產運營隨意性較強;三是信用社章程內容不規范,執行更是不到位,合作社章程形同虛設。
(三)財務管理基礎不牢靠,會計監督實現難。一是多數合作社沒有設立專門的會計部門或是專兼職會計人員,記錄合作社資金運營的多是流水賬,財務核算亟須規范;二是合作社缺乏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資本積累制度和風險保障制度,不能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進行分紅、提取公積金和風險保障金。
(四)金融與合作社對接存在障礙,銀行難貸款
1、抵押擔保缺失是主要原因。一是沒有企業愿意為合作社提供貸款但保。據調查,多數合作社僅僅對社員起到服務作用,即幫助社員農資采購、銷售方面協商價格、聯系經銷商或者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社員進行免費技術培訓等,基本沒有盈利能力。由于規模小、資金實力不足,合作社只能在產品粗加工和流通環節做工作,難以創辦真正的經營實體,創收能力弱,一些經濟實力強、效益好的企業通常不愿意為其提供擔保;二是合作社經營資金需要量大幅提高,相對信貸資金的需求額度也大幅提高,在抵押物不足或根本無抵押物的情況下,銀行難以提供信貸支持。如撫寧龍鳳板栗產銷專業合作社建冷庫和板栗加工生產線需貸款500萬元,因無資產抵押未能從銀行獲得資金支持,后該企業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貸款,僅利息支出就比銀行貸款多支出70多萬元。
2、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導致銀行慎貸、惜貸。合作社因組織架構不健全、管理能力不強和較低的風險承受能力,使其不同于一般的借款主體。在銀行內控進一步健全、風險管理進一步加強、責任追究進一步完善、信貸管理進一步嚴格的情況下,銀行發放貸款上存在“風險畏懼”心理,從而導致慎貸、惜貸行為。如盧龍龍城酒葡萄農民專業合作社2010年想從華夏干紅葡萄酒有限公司引入優質葡萄苗木,生產出的葡萄直接供給華夏干紅葡萄酒有限公司,前景看好,需要約200萬元左右的貸款,但因該合作社提供不出有效的資產作為抵押,信用社未能對其發放貸款,致使該項目流產。
3、銀行服務手段和金融產品與合作社需求脫節。一是資金需求的長期性與信貸資金流動性相矛盾。合作社發展初期,需要大量的資金進行大棚、倉儲設施建設及加工運輸工具購置等,而銀行出于對資金流動性的考慮,貸款往往以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為主,造成了資金提供與資金使用在時間上的錯配;二是合作社資金需求“短、急、頻”的特點與銀行信貸審批程序繁瑣之間的矛盾。農村種養業具有明顯的周期性、季節性特征,對資金的需求相對集中。如短期資金需求多在春秋兩季,主要表現為合作社統一購買生產資料、收購農產品上,資金需求急,且使用周期短(一般在1~3個月左右),鑒于農業生產風險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預見性,銀行出于對信貸資金安全性的考慮,要對貸款項目進行調查論證、授信審批,因環節比較多、手續比較繁瑣且時間較長,往往使合作社錯過了獲取價格優勢的有利時期;三是農業收益低效性與信貸資金高獲利性相矛盾。農業是低效產業,投入高,見效慢,由于合作社總體規模偏小,產業集群優勢不明顯,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銀行貸款風險相對較大,銀行只能被動提高貸款定價水平及落實可靠的貸款擔保,以對沖貸款風險。據調查,郵儲銀行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上上浮50%~70%,農村信用社上浮50%~80%之間,利率上浮加重了合作社的負擔,降低了盈利水平;四是合作社金融服務需求多元化與金融服務單一化相矛盾。合作社因其涉及領域較廣泛,迫切需要農村金融部門提供資金、結算、保險、理財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而目前由于農村金融服務還是農村信用社唱獨角戲,其他銀行金融機構并未跟進,農村金融服務呈現單一化。
三、金融支持合作社發展的建議
(一)加強銀政合作,抓典型樹標桿,重點支持示范社。一是加強與政府溝通合作,了解政府的產業規劃和優先發展的產業,發揮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作用;二是各金融機構要從秦皇島市政府實施的“幫百社、扶萬戶”示范工程中評選出的205家市級示范社進行認真篩選,要以產業基礎牢、規范管理好、品牌效應高、服務能力強、帶動農戶多、發展可持續的合作社作為支持的重點,滿足合作社的資金需求,達到扶持一個合作社,帶動一個特色產業,搞活一地農村經濟,致富一方農民群眾。
(二)加強合作社自身建設,促其規范運作。一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建立和完善合作社的權力機構和監督機構,建立社員大會制度,按照合作社章程規定,完善社員民主議事制度,使合作社的管理與監督達到相互制約、相互制衡;二是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增加會計部門或專兼職會計人員,真實、完整地記錄合作社的資金運營情況,按照有關合作社管理的規定足額分紅,提取公積金和風險保障金,增強合作社自我積累的能力;三是引導合作社聯合兼并,做大做強合作社。合作社主管部門要引導區域內相同或相似經營范圍或同一產業鏈上的合作社實施聯合兼并,做大合作社規模,增強經濟實力,使合作社真正成為金融機構的優質客戶源。
(三)加強和改進對合作社的金融服務,為合作社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一是建立和完善符合合作社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對經營規模大、產品有市場、競爭力強、輻射面廣的合作社適當提高授信檔次。研究和探索對合作社法人授信與對合作社成員單體授信相結合的新路子,將農戶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機制引入合作社信貸領域;二是確立合理的資金定價水平,減少合作社資金使用成本;三是研發和創新信貸產品。開發適合合作社經營特點的信貸產品,新的信貸產品要與農業生產周期、合作社經營狀況相匹配;創新融資擔保方式,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框架內擴大合作社融資擔保的范圍,如農(副)產品訂單、保單、倉單等權利以及農用生產設備、機械、林權、水域灘涂使用權等財產作抵(質)押,解決合作社融資擔保不足的問題;四是加強金融網點的布設和強化金融服務手段和方式,為合作社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
(四)建立多層次的擔保體系,為合作社融資提供保障。一是由政府出資組建專門的貸款擔保公司,為合作社和社員提供融資擔保;二是出臺獎勵政策,鼓勵其他各類擔保公司為合作社融資提供擔保,逐步形成社會、合作社與農戶多層次擔保分擔機制,解決合作社“擔保難”的問題。
主要參考文獻:
[1]張曉山.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及面臨的挑戰.上海集體經濟,2012.
[2]劉良軍.農民專業合作社可持續發展的思考.上海農村經濟,2012.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范文6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自提出以來,在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都發揮出巨大優勢。但是同時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新興事物,在其初期發展中存在很多制約因素,很多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存在有頭無尾的現象,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帶來困難。這些問題的出現主要都是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起步階段,難以深入人心,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合作社的規模小。目前全國現存的合作社的注冊資金大都不超過100萬,資金投入不夠,合作社的發展受資金限制,整體實力較弱,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抵御風險的能力差。其次,合作社在發展初期,相關法律法規側重點在與鼓勵農民積極參與合作社,合作社具體流程的法律制度缺失,合作社管理人員職責不明,即使法人外逃,也難以糾責。最后,合作社形同虛設。合作社是黨和政府大力提倡的經濟組織形式,但是在基層政府執行過程中,更多的將其視為形象工程。大量合作社猶如雨后春筍,真正發揮作用的合作社不超過三分之二。
二、新農村建設視角下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政策建議
1.加強監督
加強監督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全心投入,開展監督工作。首先,在合作社成立初期,對農民進行培訓宣傳,增加農民對合作社的了解,確保每個入社農民都是在自愿的情況下入社。其次,加強對基層領導者的培訓,全面提高基層領導者的素質,增強法律知識,杜絕基層領導者將合作社視為其形象工程而開展工作。再次,在合作社發展過程中,政府設定專門的監督小組,全程跟進監督合作社的發展,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指導,促進農民合作社的透明、公開,實現合作社健康良好發展。
2.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是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存主要法律,該法在合作社發展初期確實大大促進了合作社的發展,但是隨著合作社進程的推展,《合作社法》已然不適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例如,《合作社法》中對合作社注冊設定限度較低,對成員的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等等。現存法律制度嚴重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3.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實行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實行農產品的市場化經營,但是,由于農民知識水平以及市場意識的淡化,農民專業合作社難以獨立成型。因此,需要政府圍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息需求,加大對于農業信息化建設,并且指派專人負責,對于信息進行分類整理,并將難以理解的信息內容用簡單的敘述方式表示出來,方面農民查閱。不斷對農民進行高科技手段的普及,提高農民使用網絡查找所需資料的能力以及在實際中使用信息的能力。
三、新農村建設視角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模式
現階段,隨著農村經濟與農村建設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探索新的發展模式,才能促進新農村建設的更進一步發展,本文主要針對以下幾種發展模式進行介紹,探索新農村建設視角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模式。
1.合作社+公司+農戶模式
由龍頭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預測,通過合同與合作社約定本年度生產的數量、品種及主要品質和技術指標。合作社或龍頭企業家提供統一的生產資料供應、技術服務。產品成熟之后,由合作社驗收,收購、包裝、儲藏或初加工,然后由龍頭企業集中并作最終加工和銷售。模式優勢:通過有效的合作方式把農戶與市場連接起來,即可提高農戶經營的規模效益,降低中間交易成本和違約機會,增強了農戶與工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合作社+農戶+基地模式
農民合作社依照本地特色建立良種、生產和加工基地,“以名特優新”為發展方向。通過為社員統一提供生產技術服務,統一防病蟲害,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統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銷售,統一進行產品質量認證,樹立特色品牌、發展特色農業。模式優勢:生產區域化布局,標準化管理,產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可以極大增強農產品競爭力,促進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經營。
3.合作社+農業科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