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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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社的種類

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文1

【關鍵詞】農村信用合作社 合作社

產權關系問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以農民為主。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大部分農民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運行模式以及管理模式了解不夠,也不會主動去關注金融方面的新聞以及動向。對于很多文化水平較低的社員來說自己能獲得多少利益是最直觀也是最讓他們關心的。其中還有大部分的農民甚至不知道自己作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所享有的權利,導致社員的產權一直無法明確??梢哉f農村合作信用社在產權結構方面的問題逐漸成為了扼制其發展的關鍵所在。

管理體制不完善。時代在變遷,而農村信用合作社目前的法人治理結構明顯已經跟不上r代的潮流,無法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這對于其盈利而言是極其不利的。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在目前也依舊沒有建立起決策,執行,監督三方面的相互制衡的機制,激勵措施和約束措施也不夠完善,同時每個雇員的分工也不是很明確。從自身方面來說,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社員中農民占了很大的比例,但是與此同時大部分農民對于金融知識的了解實在匱乏,無法成為農村信用合作社未來發展的真正領導者。而從監管方面來說,農村信用合作社的集權相對來說較為嚴重,這也是缺乏相互制衡機制的一個重要表現。所以管理體制方面的問題也是其發展所避不開的一個話題。

歷史包袱沉重。為了使農村信用合作社厘清在產權關系方面的問題,對于試點地區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中央銀行通過發行相應的專項央行票據來置換它的不良資產,并以此為基礎來緩解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多年虧損情況。而政府還對其減免了相應的稅收來減輕它的包袱。大量的國家政策以及央行手段對于改善農村信用合作社資產質量和提高其盈利水平起到了不錯的效果。但是這樣的措施相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么多年來的問題而言也只是治標不治本,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依舊存在,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資產風險也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從農村信用合作社在之前多年的基礎不穩固導致的歷史遺留問題上看,它的發展前景依舊不容樂觀。

貸款方式不合理。我國作為一個農業人口逾九億的國度,發展農村經濟是整個國家發展的關鍵所在。目前我國的市場環境下大部分農民解決資金困難問題還是以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為主的。但是為了規避相應風險也考慮到大部分農民的償債能力,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貸款一般以小額貸款為主。且相對大城市大企業的貸款成本而言,農民以及農民企業向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的貸款成本相對更高。除此之外,很多地方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依舊存在著“借新還舊”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是所有不良貸款中占比最高的,且不易發覺,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發生風險的情況首先可能是貸款方的資金實力不足,不符合放款條件,貸款到期后可能就會存在無法償還本息的情況。另外一種可能就是貸款客戶缺乏自愿還款的意識,客戶的契約精神差,這些貸款到期后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而言更是非常難處理的情況。

無論是產權關系問題,管理體質法人結構問題,歷史問題還是其他問題,如何去解決這些問題成了當務之急。近年來,政府開始著重推進全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首先,農村信用社改制可以讓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道路更加清晰。第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是完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制度的有效方法之一。第三,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是其明晰產權的必要步驟。最后,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可以使其拋開沉重的歷史包袱,可以更好地適應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的的多元化競爭,也為我國更好地建設新農村添磚加瓦。

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文2

關鍵詞:高職;農村合作金融;人才培養模式;供銷社

近年來,山東省供銷社系統圍繞創新體制機制、推進服務規模化、流通現代化和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等項目開展了一系列改革,2014年又配套實施了“六項創新提升工程”,使社有企業得到大力發展,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地更是如火如荼。農村經濟的迅猛發展推動了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山東省供銷社系統投資領域涉及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各類金融機構,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普遍開展資金互助業務;2014年山東省供銷社又牽頭成立了山東供銷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76億元。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對該專業人才,尤其是對高職層次本專業人才產生了巨大需求。人才培養模式決定了人才培養的結果,下面從高職農村合作金融專業培養目標確定、培養規格確立及專業課程體系開發、人才培養模式三個方面做以重點闡述。

一、培養目標的確定

通過對山東省供銷社系統社有企業、參與投資的各類農村金融機構及領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專業調研,了解到本專業畢業生將來主要在縣市區、鄉鎮農村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業,因此該專業學生除了掌握基本的金融理論知識、技能外,還必須對農村經濟發展特征具有一定的了解;另外,相對于城市,基層縣市區、鄉鎮的各方面條件相對落后,所以要求該專業學生必須具備較強的吃苦精神和堅定的意志。因此,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可描述為:培養對農村經濟特征具有一定了解、具有一定金融理論基礎、熟練掌握金融業務知識和財務知識、具備較強金融業務技能和會計核算技能、具有吃苦耐勞和敬業精神以及創新意識,能夠勝任各類與農村金融業務相關一線工作崗位的高水平技術技能型金融職業人才。

二、專業人才培養規格的確立及專業課程體系的開發

專業調研是專業人才目標確定的基礎,也是人才培養規格確定及專業課程體系開發的基礎??梢哉f,專業人才培養規格的確立過程與課程體系的開發過程是一體的,因此下面兩個過程合二為一進行介紹。另外,在課程體系開發過程中重點詳細介紹專業核心課程的開發,公用基礎課程的開發由于與其他專業相差不大,因此將一帶而過。

(一)專業人才培養規格確立及課程體系開發流程。

在剛剛高職農村合作金融專業人才培養研究文/張清亮(山東經貿職業學院山東•濰坊)開設本專業時,應選擇一定數量的典型單位,如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資金互助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部分基層中小企業開展專業調研,詳細了解本專業所對應的核心崗位(群),結合崗位(群)所要求的技能和素質提煉出需要掌握的專業知識(確立專業人才培養規格),進而根據需要掌握的知識選擇專業核心課程,最終整合出課程體系。待專業開設以后,還應定期(一般一年一次)開展相關的專業調研,及時了解本專業核心崗位(群)的變化情況,結合最新崗位(群)所要求的技能、素質需求,對所需的理論知識進行調整(從而完善人才培養規格),不斷優化專業課程體系。

(二)專業人才培養規格確立及課程體系的開發。

經過廣泛調研,我們得出適合高職層次農村金融人才的常見崗位有四個,依次為柜員崗、信貸崗、金融會計核算崗和大堂經理崗。其中,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擬招聘崗位多數為信貸崗、大堂經理崗,也有部分柜員崗有人才需求;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擬招聘崗位更多為信貸崗,也有少量金融會計核算崗的人才需求;有資金互助業務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招聘需求的更多的是柜員崗、金融會計核算崗;一般基層企業的金融會計核算崗有一定的人才需求。通過匯總調研結果,總結出了上述四類崗位的典型工作任務及完成該任務所需的能力及素質,并進一步推理出應掌握的專業知識,確立人才培養規格,找出支撐的專業核心課程,最終整合出專業課程體系,具體開發流程如下:柜員崗需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務是儲蓄業務處理、個人貸款業務處理及中間業務處理。完成這些任務應具備的能力有:能夠規范辦理重要憑證、印章等的出入庫,能夠正確使用和保管重要空白憑證、印章、機具等,能夠具備熟練操作個人儲蓄、貸款、結算、、外匯等業務能力。培養以上能力所需的專業知識有:存貸款業務相關制度、種類、操作流程、利息計算等,結算業務相關操作規程與手續處理,業務種類、基本規定與操作流程,外匯業務種類、操作流程與處理手續,電子銀行業務種類,基本規定和操作流程。支撐課程有金融基本技能和商業銀行綜合柜臺業務。信貸崗需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務有授信業務受理、授信業務調查、授信業務審查與審批、貸款合同簽訂與發放,貸款、授信后管理及貸款收回。完成以上任務需具備的能力有:信息收集和調研分析,財務分析,授信業務受理,貸前調查分析、可行性分析及撰寫調查報告,審查審批信貸業務能力,簽訂授信合同、發放貸款,貸后檢查與風險管理。培養以上能力應掌握的知識有:授信業務基本類型,目標市場分析、信貸營銷策略,貸款申請受理、貸前調查,貸款環境和借款需求分析,客戶財務分析、信用評級,貸款項目評估和貸款擔保分析,貸款合同簽訂與管理,貸后檢查等。對應支撐課程有小額信貸業務和風險管理。大堂經理崗常見典型工作任務有服務管理、業務咨詢及產品推介等三項。完成上述任務需具備的核心能力有:維護大廳秩序并解決一般客戶糾紛,能指導客戶正確填寫各類業務流程單,圓滿完成產品營銷任務及并能為客戶提供滿意的咨詢服務。培養以上能力需掌握的知識:基本禮儀規范、大堂經理日常工作流程、金融產品與服務營銷賣點分析與技巧及客戶投訴處理技巧。支撐課程有金融基本技能、個人理財規劃實務、風險管理及保險原理與實務。金融會計核算崗常見典型工作任務有存貸款業務核算、支付結算業務核算、往來業務核算及年終決算。完成以上任務需具備的核心能力有:能夠正確使用和審核各種銀行業務憑證,能夠熟練掌握各項業務的內容和操作流程,能夠熟悉各種單證的管理和操作規范,具備憑證填制、審核記賬、報表填制及分析能力,能夠進行年終決算。培養以上能力需掌握的知識有:各類存款核算手續及存款賬務登記方法、結計利息規定、存款利息計算和核算方法,貸款業務核算手續、利息計算與核算方法、貸款損失準備計提,往來核算科目、核算原理和手續,各種結算方式的核算手續、會計科目及核算。相應支撐課程有基礎會計、財務會計及農村合作金融會計。專業人才培養規格包括該專業人才培養需具備或培養的能力、素質和知識。上述分析已經分崗位詳細介紹了所需的能力和知識,而素質由于與崗位沒有明確的對應關系,所以沒有進行分析,在此進行概括分析:從農村合作金融的專業特性來看,所培養人才應具備的素質有:具備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質、人文素質及身心素質,還要做到誠實守信、愛崗敬業,尤其能吃苦耐勞、耐得住寂寞,能經得住金錢的誘惑,避免職務犯罪。綜上,不難得出本專業課程體系包含以下專業課程:金融基本技能、基礎會計、財務會計、農村合作金融會計、商業銀行綜合柜臺業務、小額信貸業務、風險管理、個人理財規劃實務、風險管理及保險原理與實務等。此外,公共基礎課程應包括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財經應用文寫作、體育與健康、計算機文化基礎等。

三、人才培養模式

人才培養模式是人才培養方案的組織實施形式,貫穿于學生的整個學習過程。通過探索學習,我院總結出農村合作金融專業適合實施“校企共育、能力遞進”的人才培養模式?!靶F蠊灿笔侵溉瞬排囵B過程由學校和企業共同來培養學生,充分發揮校外實訓基地和校內實訓基地、專任教師和企業指導教師的優勢;“能力遞進”主要是遵循學生職業能力成長規律,逐步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和專業基礎能力、崗位核心能力和綜合職業能力,三層能力培養逐步遞進。該人才培養模式的實施過程可描述如下:第一個階段(第1、2學期),人文素養和專業基礎能力培養。利用校內理實一體化教室,通過開設綜合素質課、品德實踐課,培養學生的人文素養;通過開設金融基本技能、基礎會計、微觀經濟學等課程,培養學生專業基礎能力;第二個階段(第3、4學期),專業核心能力培養。利用理實一體化實訓室,通過開設專業核心能力課程,培養學生熟練操作柜面服務、信貸服務、金融營銷服務等崗位業務的專業核心能力;第三個階段(第5、6學期),綜合職業能力培養。第5學期,利用理實一體化教室、校內實訓室,重點學習專業拓展課,并開展金融業務綜合實訓;第6學期,利用校內生產性實訓室和校外實訓基地,重點開展校內校外“輪崗”實習,培養學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從畢業生就業調查結果看,通過該人才培養模式的實施,較好實現了既定的人才培養目標,本專業對口就業率達到90.8%,畢業生受到供銷系統內單位一致好評。

主要參考文獻:

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文3

一、充分認識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的重大意義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指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以專業為紐帶,農戶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效益為中心,經營為基礎,技術為后盾,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和增加會員收入為目的,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相互帶動的一種新型農村組織,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和發展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機制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

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示范工程,有利于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培育競爭主體,使原本單家獨干的養殖、種植戶聯合起來,集約經營,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行業的誠信度,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有利于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民提前、產中、產后服務,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持續穩定增加農民收入;有利于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提高農業對科技吸納能力,培養、鍛煉大批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新型農民,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注入強大活力。

二、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示范工程的指導原則

實施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必須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在具體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堅持民主自愿的原則。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攬,放手讓農民自己辦事,自己管理。

2、堅持滾動發展的原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不能提不切實際的目標,不能定不合發展的規劃,要從小到大,由弱到強,逐步發展壯大。

3、堅持利益共享的原則。參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要按照章程規定的條件,根據組織的收益情況,合理確定利益分享辦法。

4、堅持風險共擔的原則。參加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民,在分享利益的同時,要按照章程規定的條件,共同承擔經營產生的風險。

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的形式

要按照專業合作社、行業協會、聯合會等各種類型創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一是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進一步規范“支部加協會”運作模式,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增加會員收入。二是由農村專業大戶或個體種養戶牽頭,聯合從事同一產業的農戶組建合作經濟組織。三是由農村能人牽頭,圍繞主導產業建立行業協會或合作社。四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牽頭,吸收本村及周圍從事同一專業生產的農民建立聯合會或專業合作社。

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文4

關鍵詞:合作金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改革

在我國已存在半個多世紀并有著“農村血液”之稱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的主體,為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了巨大的金融支持。但其法律性質未得到準確定位之前,會帶來諸多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加快步伐采取措施對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法律性質改革。農村信用社的法律性質的改革方向可從兩個方面同時進行,一是將其定位為合作性金融組織,二是將其改制成農商銀行,其法律性質定位成法人。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是其法律性質改革具體措施中的重要內容,也是規范其發展與競爭的重要憑依。因此,我們需要根據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圍繞其法律性質改革的兩大方向,提出關于農村信用社經營范圍改革的具體措施。

一、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存在的問題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在目前法律中未有明確規定,只有在農村信用社的章程里有所列明。這一示范章程實際發揮了立法作用,即使是示范章程,但在實際中指導農村信用社制定章程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根據《農村信用合作社章程》的規定,農村信用社主要經營的業務包括9項;①而《商業銀行法》第3條規定,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的業務有14項。②通過對農村信用合作社和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的比較觀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主要是以農村借貸、結算和業務為主的傳統業務,經營范圍單一。很明顯其經營范圍體現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生存和競爭的劣勢,其以傳統的業務為主卻沒有新型業務和特色業務為依托,很難與其他的商業銀行爭奪市場,即使有國家扶持優惠等優勢也無法發揮主要作用。因此,我們需要分析現今我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存在的問題。通過對我國農村信用社經營范圍現狀分析,農村信用社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經營方向發生扭曲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方向發生了扭曲,原先是以互助為手段服務并支持“三農”發展,現在以追求利潤為主,部分已異化成徒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之名的商業銀行。盡管立法上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務對象和經營方向進行了與合作社內在要求相一致的原則性要求,但在實踐中卻以商業化的經營模式運營。在這種情況下,農村信用合作社本應享受到的各種優惠政策不僅未能享受到,反而連商業銀行同業的同等待遇也盡被剝奪。政府的金融主管部門在業務監督上將農村信用合作社視同商業銀行;而在支援“三農”、面向農民貸款問題上又要求加大力度,要體現出其為社員服務的本質特性。③農村信用合作社中主導經營范圍的經營方向發生扭曲,誤導人們對其經營范圍的認識,更是對其服務“三農”的否定。

2.業務范圍過于單一

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貨幣市場業務范圍主要為債券投資、票據投資、回購業務這幾個方面,由于人力、物力方面的限制,暫時還沒有開辦諸如金融衍生產品等在內復雜的金融工具,也就無法通過這些金融工具進行分散風險、套期保值等。④這些業務的開展雖能解決社員一定的日常生活和生產的困難的問題,但難以有效解決農村投入不足之頑疾。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范圍的單一更是導致其經營缺乏特色,無法與自己的優勢相結合形成特色的品牌,無法與其他銀行進行強有力的競爭。在被其他商業銀行日益擠占市場時,農村信用合作社自我生存則成重要問題,擴展業務范圍、提升競爭力則成為關鍵。

3.服務對象、地區盲目擴展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宗旨是為本社社員及本社區的農業和經濟發展服務。其經營活動的地域范圍上,除中國人民銀行有特別規定外,限于本社區;在服務對象范圍上,限于本社區成員,在充滿滿足社員資金需求的前提下,剩余資金可用于非社員。設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宗旨無疑是好的,服務對象確定為農民,服務地區限定是農村。剩余資金可用于非社員,意味著也可以服務于非社員,而非社員是否必須是農民,則沒有明確。如果服務對象可以是非農民的非社員,則可能會導致該資金流出農村以外的地區??梢?,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服務對象可以從農民擴展為非農民,服務地區可以突破農村地區U展至非農村地區。這種擴展和突破會導致對農民服務質量的降低,資金流出農村的比重與概率被盲目地提高了。

4.法規政策大量留白

我國法律對農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質沒有清晰的定位,所以對其經營范圍的法律規定顯得較為隨意?!掇r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和示范章程盡管都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在經營業務方面,必須以服務“三農”為要旨,但是,這些規定都非常原則。比如根據規定,農村信用合作社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服務的經營宗旨,其發放貸款中對本社社員發放的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應優先滿足種植業和農戶生產資金的需要,資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員和農村其他產業。但對這一規定深究,什么情況下屬于“資金有余”,其實很難判定。令人深思的是,法律存在大量留白的情況下,規章制度竟然都不健全。法規政策的不健全,導致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無法可依。有學者提議對特殊行業效仿英美國家進行特殊立法“一法一企”。⑤因此,我們必須加快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立法,否則都無法應對變幻莫測的市場。

二、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改革思路

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改革措施主要依據合作金融組織和農業商業銀行兩個主要方面著手,不管農村信用合作社定位為何種法律性質,服務“三農”、支持“三農”的經營方向則要堅持。因此,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合作金融組織或農業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是有差異的。

1.合作性金融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質仍被定位為合作金融組織,那么其經營范圍應同上面所列及的多數一致。無論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質定位在沒有明確的前提下,其經營范圍應參考企業法人經營范圍的規定,企業法人應當在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應限制在“三農”方面,否則開通的業務須經中國人民銀行的核準。但是農村信用社在市場競爭中為了使自己擺脫不利地位,可以在允許的范圍內適當拓展經營范圍。以下的業務均是在核準的經營范圍內,主要擴展的經營范圍包括以下幾方面:

(1)小額信貸。農戶的小額信貸業務指基于農戶的個人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其發放的無須財產抵押和擔保的貸款。這里的農戶主要是指具有農業戶口,從事農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民、個體經營戶等。⑥完善以小額信貸為主的經營業務體系,在保證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的前提下,滿足農村信用合作社和社員最大限度獲利。這種業務可以參考美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提供的以消費性貸款為主的金融服務,其發放貸款的對象是入社社員,主要用于住房抵押貸款和汽車購置貸款等社員的固定資產的消費,目的是改善社員生活。⑦

(2)中間業務。中間業務的競爭是以后金融領域競爭的重頭戲,但現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中間業務相較商業銀行頗為滯后。對于農村信用合作社來說,中間業務不僅能給其帶來新的利潤來源,也可以為其現階段改善產品結構、實現資產多元化、增加金融服務種類、提高綜合競爭能力創造條件。⑧農村信用社目前開展的中間業務是傳統業務的延伸,主要在傳統的勞動密集型業務,而以網上銀行、咨詢理財等知識密集型、科技要求高的產品卻是少之又少。

(3)特色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要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要求,找準市場定位,堅持“立足三農、服務社區”的辦社宗旨。要充分利用當前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展的農村信用工程建設、中小企業評級授信工作,開辦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助學貸款、信通卡、支農惠農一本通等業務品牌,不斷創新適銷對路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及時滿足和超越三農和廣大客戶要求。⑨特色業務的開展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發揮自己地緣優勢和人脈優勢將業務范圍拓展,這樣才能在與其他銀行競爭時保持絕對優勢。

2.農商銀行

農村信用社改制成農商銀行,則其法律性質定位為法人。根據上述商業銀行經營范圍,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農商銀行后的經營范圍最大可以與商業銀行完全相同。雖然,其可以取得與商業銀行一致的經營范圍,但是必須面向“三農”開展金融服務。因此,農商銀行的經營范圍應受到為“三農”服務原則的適當限制。

(1)擔保業務。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承辦擔保業務,對于社會商業資本和閑置資金向不能發揮聚集作用。擔保業務本應是廣大農民和各種農業經濟組織獲得外部資金的重要有效渠道,由于商業銀行有此業務,城市居民和經濟組織可以按照條件獲此服務,但農民和農村經濟組織由于條件所限不能享有這,這對于農民或農村經濟組織來說極為不公。⑩因此,其被改制成農商銀行時的業務范圍可擴展擔保業務,同商業銀行公平競爭。

(2)拓展城區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目前地域業務范圍是農村,一旦業務范圍涉及非農村則是違反法規政策。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能開展城區服務。如果農村信用合作社一旦改制成農商銀行即可拓展城區業務。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與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傳統滯后的國有企業、集體經濟和農業逐漸被現代股份制企業和民營經濟以及高效農業所取代,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的農商銀行在未來定將成為有競爭力的社區性商業金融生力軍,必然要搶占城區市場,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11

(3)禁止高L險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市場定位在農村,必須全力為“三農”服務,這是其經營方向。即使被改制成農商銀行,這也是應當堅持的。商業銀行涉及高風險業務,比如股票、基金等。在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農商銀行后,則應該在其經營范圍內禁止。因為高風險業務不利于服務“三農”,農民普遍知識水平較低,一旦接觸高風險業務,極有可能會血本無歸。因此,在被改制成農商銀行后經營范圍所涉及的高風險業務應被取締。

三、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范圍的具體規定

通過對上述農村信用合作社發展路徑--合作金融組織和農商銀行經營范圍改革思路的分析。通過結合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從而對以后其發展模式的經營范圍進行具體闡述。下面將合作性金融組織和農商銀行經營范圍分別羅列,為以后確定經營范圍提供參考。

1.合作性金融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質仍被定位于合作金融組織,那么其經營范圍還是以原先的經營范圍為主,但是其經營范圍仍需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經營范圍是:

(1)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尤其大力發展小額信貸業務;

(2)辦理個人儲蓄業務;

(3)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

(4)收付款項及受托代辦保險業務;

(5)辦理銀行卡業務;比如信通卡、支農惠農一本通業務;

(6)辦理相關特色業務;例如農村青年創業貸款、助學貸款業務;

(7)提供保險箱業務;

(8)由縣聯社統一辦理資金融通調劑業務;

(9)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以上是農村信用合作社調整后的經營范圍,其與原先的經營范圍比較主要有下列變動:一是取消了農村信用合作社經營業務目前存在的第5項“買賣政府債券”和第6項“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主要原因是農村信用合作社為農民、農村和農業的發展發揮金融作用,涉及這些業務不利于發展;二是增加了辦理銀行卡業務和辦理特色業務兩類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缺乏特色的業務導致其在競爭中與其他銀行相比處于不利地位,因此特色業務的開展是提高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2.農商銀行

農村信用合作社被改制成農商銀行后,農業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最大可與商業銀行一致。由于農商銀行有服務“三農”的特殊宗旨,其經營范圍不能完全照搬商業銀行。因此,農商銀行需形成適合自身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

(1)吸收公眾存款;

(2)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3)國內結算;

(4)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5)辦理相關特色業務;

(6)辦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7)買賣政府債券;

(8)從事同業拆借;

(9)從事銀行卡業務;

(10)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11)收費款項及保險業務;

(12)提供保管箱業務;

(13)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通過借鑒商業銀行的經營范圍,形成了農商銀行的經營范圍。與商業銀行進行比較有以下變動:一是刪除了商業銀行經營業務中第5項“發行金融債券”和第9項“買賣、買賣外匯”。因為作為發展“三農”的農商銀行,需規避風險,防止損害“三農”的根本利益。因此,將其取消但保留了風險稍低的政府債券;二是增加了辦理相關特色業務。農商銀行的發展需要與自己特色結合起來,才能與其他商業銀行進行有利競爭。否則,在每個銀行爭奪有限市場時必然會淘汰;三是變動了部分業務范圍,將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第3項“國內外結算”改動為“國內結算”,第7項“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變動為“買賣政府債券”,主要原因仍是規制風險,為“三農”的發展做長久之計。

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的路徑無非有兩種,無論被如何定位或改制都是源于農村信用合作社,因此它們的經營范圍存在部分重疊。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傳統的存、取、貸業務,比如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另一部分是與農業相關的業務,比如辦理特色業務為農村青年發放創業貸款。傳統的村、取、貸業務基本是每個金融組織都涉及的經營范圍,與農業有關聯的業務都是基于服務“三農”的目的而開展的。因此,兩者之間的經營范圍存在重疊無可厚非。當然,兩者之間的經營范圍也存在區別。一是農商銀行的業務范圍允許同業拆借和擔保業務,可是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允許。二是農商銀行允許開展有關債券和信用證業務,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均不開展這些業務。農村信用合作社沒有開展業務的原因一是不在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的營業范圍內;二是基于“三農”利益的衡量,不利開展高風險業務。無論農村信用合作社采取何種發展方向,但其經營范圍必須進行改革。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在面對市場時要及時調整,否則很難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當然,在適應市場發展時,不能忘記最根本的經營方向是為“三農”服務。一旦脫離這個引領全局的經營方向,國家設立農村信用合作社就毫無意義。

注釋:

①主要包括:(1)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2)辦理個人儲蓄業務;(3)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4)收付款項及受托代辦保險業務;(5)買賣政府債券;(6)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提供保險箱業務;(8)由縣聯社統一辦理資金融通調劑業務;(9)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敝袊嗣胥y行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規定》第25條與此相同.

②主要包括:(1)吸收公眾存款;(2)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3)國內外結算;(4)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5)發行金融債券;(6)辦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7)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8)從事同業拆借;(9)買賣、買賣外匯;(10)從事銀行卡業務;(11)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12)收費款項及保險業務;(13)提供保管箱業務;(14)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③王亦平.金融法律制度創新[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67―68.

④宋文u.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論叢[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286.

⑤參考郝愛軍.英美等國關于企業法人經營范圍的立法給我們的啟示[J].生產力研究,2005(3):156.

⑥李潔.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214.

⑦王亦平.金融法律制度創新[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70.

⑧宋文u.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論叢[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202.

⑨宋文u.農村合作金融改革論叢[M].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7:224.

⑩李潔.農村合作金融組織法律問題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207.

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文5

一、我國農村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狀況與存在的問題

1.目前各種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普遍存在規模不大,覆蓋面小,實力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穩定性較差等問題。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發展新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方面進行了一些探索。根據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統計,目前,全國建立了十幾萬個比較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其中包括的各種形式的專業協會、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專業協會是一種比較松散的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多數專業協會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為社團組織。專業協會約占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總數的85%。專業協會每年向社員收取一定數量的會費,以提供技術、信息、運銷服務為主。大多數專業協會不直接為社員銷售產品,沒有銷售收入。專業合作社是一種管理比較規范,與社員聯系比較緊密的合作經濟組織形式。專業合作社多數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為企業法人,約占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總數的10%。股份合作社是股份制與合作制的結合,由企業、農技推廣單位、基層供銷社等出資作為股東,再吸收少量的農民社員組建成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多數有自己的企業,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為企業法人。股份合作社約占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總數的5%。

但總體來看,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育和成長相當緩慢,在為農民提供技術、信息、資金、物資和產品銷售等服務等方面發揮的作用還很有限。目前新型農民合作組織普遍存在規模不大、發展速度不快、管理制度不健全、改組、解體過于頻繁、穩定性較差等問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宏觀政策環境存在著許多嚴重阻礙合作經濟發展的因素。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工商登記中尚未取得單獨的法人地位,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沒有法律保護的環境下運作。糧、棉等大宗農產品長期保留著相當程度的部門壟斷,這就排除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合法涉足這些產品購銷的可能。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治理結構殘缺不全,缺乏有效的制度約束。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沒有建立起社員所有的產權制度,存在產權不清的問題;二是沒有形成社員控制的決策機制和利益分配機制,內部人控制合作社運作,普通社員的參與度低。三是政府干預較多,許多合作社經營對政府的依賴性過強。

2.把供銷社等服務組織改造為農民合作組織的目標并沒有達到。供銷合作社創立之初,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其后隨著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強化,供銷合作社變成了國有商業的組成部分,合作經濟的實質不復存在。從實際情況看,過去10幾年期間盡管供銷社在探索“民辦”體制方面進行了探索,但由于歷史包袱太重、人員過多、管理不善、機制不活等各個方面的原因,供銷社無法參與市場競爭,經營萎縮,虧損嚴重,在農村流通領域的主渠道作用已基本喪失。目前,相當一部分基層供銷社實際上已經名存實亡,喪失為農民服務的能力。目前,農民不承認供銷社是他們自己的組織,供銷社職工也不承認供銷社是農民的組織。

農村信用合作社也存在與供銷社同樣的問題。農村信用合作社全體社員對他們出資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義上的產權歸屬關系,而實際上的產權關系是模糊的,事實上是由國家控制的。原先國家對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定性是農民自己入股,為農民服務的信用合作金融組織。實際上,農村信用合作社從來就沒有真正成為過合作金融組織。

3.集體經濟組織普遍對農民沒有足夠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傳統的集體經濟制度下,農村集體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統一在一起的,農民既喪失了私人財產權,也喪失了獨立經營權。以包干到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村第一步改革,就其內容來講,主要是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由原來高度集中的統一經營方式,逐步改革為以農戶家庭分散經營為主的經營方式?!巴恋丶w所有,農戶承包經營”是傳統集體經濟體制在農村改革后一種新的實現形式。農村改革以來,由于農戶具有了積累的功能,雖然集體土地所有的產權制度沒有發生變化,但農民逐漸在集體的公地上不斷地積累起私有的財產,集體經濟組織在現實中已經成為一個模糊不清、難以界定的東西。相當一部分集體經濟組織已逐步退化為主要承擔政府下達的各項任務的組織,帶有比較濃厚的行政色彩,往往只具備對社區內部事務進行管理的職能,而明顯缺乏對農戶提供服務的功能。一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逐步改造為企業化的組織。集體經濟組織總體上存在著服務功能不強、積累功能弱化、封閉性強、合作屬性較弱以及很難以獨立市場主體的身份參與經濟活動等一系列問題。

4.我國農產品行業協會幾乎是空白,在體制上沒有真正代表農民利益的組織和團體。僅有的幾個行業協會都靠政府“輸血”,業務范圍往往僅是引入新的品種,指導生產,幾乎不涉足流通領域。建立農民協會的設想雖然80年代末就提出來了,但一直沒有付諸實施。

二、發展農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政策思路

1.尊重農民的意愿和選擇。自愿、自治和民主管理是合作社制度最基本的特征。發展農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必須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堅持農民入社、退社自由,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堅持對社員以服務為宗旨。

發展合作經濟,沒有必要簡單重復傳統的合作社原則。傳統的合作社原則,越來越不適應現代市場競爭的環境。例如,資本報酬有限原則,使農民不愿意向合作社投資,導致合作社資金來源的困難。又如,一人一票原則,使少數有效率的大農場在合作社中處于屈從大多數小農場的地位,導致合作社決策不合理,風險承擔不平等。在一些國家,合作社的發展陷入了困境,不得不越來越依靠國家的補貼和保護。適應外部經濟環境的變化,國外合作社內部制度安排的靈活性越來越大。以美國為例,美國農業部在定義農民合作社時,使用的四個主要標準是:1合作社必須是由使用者擁有的組織;2合作社在決策上實行一人一票制,年股份分紅一般不應超過8%;3與非成員的業務不能超過與合作社成員的業務量;4合作社應按惠顧額向成員返還利潤。為了適應與私人公司進行競爭的需要,一些合作社開始逐漸突破這些規定。例如,美國最大的合作社農地產業1990年前實行一人一票制,其1400個基層合作社每個只有一票權。為了吸引基層合作社更多地參與到農地產業的經營中來,從1990年開始取消了“一人一票”制,開始根據每個合作社的惠顧額來確定每個合作社的投票份額。由于近10年來美國農場和合作社的數目在逐漸減少。規模卻不斷擴大,為了拓展業務范圍,合作社與非成員的業務在穩步擴大。農地產業目前與其成員的業務占2/3,而與非成員的業務占到了1/3??偟膩砜?,傳統的以自我服務為主的合作社,適應市場競爭不斷加劇的壓力,正在轉向開放型的經營服務為主,甚至逐步走向企業化、股份化。

2.將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作為重點。通過建立各種類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農民提供科技、信息、資金、物資和產品銷售等服務,實行利潤返還,入股分紅,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代表了我國農業經營體制創新的方向。從合作組織形成的方式看,可以是供銷社吸收農戶入股,興辦專業合作社;可以是農民自發組建專業合作社;可以是一些協會、研究會吸收農民入股發展成合作社;也可以是龍頭企業吸收農戶入股,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等。版權所有

探索和支持以龍頭企業為主體,在自愿互助的基礎上建立各種行業協會和社會性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對所屬成員實行自律,政府也可以授予協會某些管理權,如市場信息、政策法規咨詢服務、行業準入管理、市場價格協調與管理、行業損害調查和糾紛處理等。

事實證明,試圖把供銷社在整體上改造為合作組織的政策目標是難以實現的。有條件的供銷社可以改造為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而大多數供銷社及其所屬的企業,在進行產權關系界定之后,將其設定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企業組織可能更為恰當。農村信用社的改革也面臨著與供銷社同樣的問題。在信用社改革中,不應再過多地強調其合作制的性質,而應該從各地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的選擇組織形式。

農村合作社的種類范文6

當前圍繞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改革所進行的爭論,其焦點在于合作制在我國農村到底具備不具備生存條件?如果具備,那么農村信用合作社應該如何規范和發展?如果不具備,那么農村金融組織的主體形式應該是什么?實際上,關于合作制的爭論由來已久,這個事實本身可能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合作制這種金融組織形式在我國農村確實存在著客觀需求。然而,圍繞合作制問題長期爭論不休,而且至今尚未得出明確結論,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合作制是否存在客觀需求,不一定是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過程中最基本的問題。最基本的問題可能是需要進一步認清現階段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主要特征,并以此為基礎對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作出新的選擇。

一、合作制問題為什么會爭論不休?

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大致可以歸納為兩種較有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的原則,所以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應該是按照合作制原則改造現有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龔方樂,2000)。這種觀點可以稱之為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則的已經表明,這些原則在我國農村金融領域是行不通的,因此,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應轉向組建和發展股份制商業銀行(謝平,2001)。這種觀點可以稱之為放棄合作制的觀點。

根據合作金融,合作制原則包括以下一些要點:(1)實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2)對所有人平等開放;(3)不以盈利為目的;(4)不負債經營以保護會員利益等(史紀良,2000)。如果用這些原則來衡量,那么,長期以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確是非常不規范的。但是,在不同時期導致不規范的原因卻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不進行具體。

首先,改革開放以前,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既不存在市場經濟主體和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也不具備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信用環境,因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符合合作制原則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當時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不過是為打擊農村高利貸而設立的、為農民發放口糧和基本生活(醫?。┵J款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政府機構的附屬物。事實上,當時不但缺乏實行合作制原則的主觀意愿,也不具備實行合作制原則的客觀條件。所以,對這個時期里合作制問題的爭論實際上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其次,從改革開放以來到90年代中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業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也伴隨著金融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然而,居于壟斷地位的國有銀行基本上還是作為政府機構而不是市場經濟主體來辦,仍然相當缺乏經營自主權和承擔經營風險的能力。所以一直由(四大國有銀行之一的)農業銀行管理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也主要是表現為數量型的擴張,其性質和經營仍然主要受到行政體制的。但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形成和社會信用環境的初步改善,使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質問題越來越引起關注。在明確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須辦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商業銀行的同時,農村信用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則來辦的觀點也日益成為主流觀點。并且,合作的某些原則,如合作社“由社員人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等,已經寫入了國務院的有關文件之中。但也不能不看到,一方面,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進程必然會受到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的制約,即在國有商業銀行尚未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之前,很難想像合作社原則會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得到有效貫徹實施。另一方面,社會信用環境還相當不盡如人意,按合作制原則經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客觀條件還有一定差距。所以,在這個時期里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盡管已經越來越具有實際意義,卻還難以有效實施。

再次,從90年代后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都進入了一個以注重規范為主要特征的階段。這一特征在金融領域里表現得尤為明顯。一系列整頓金融機構,規范金融秩序的措施陸續出臺;無論在城市金融領域還是在農村金融領域都相繼發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破產、關閉、兼并、重組等案例。這些案例,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原來早以潛伏著的金融風險并形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是早晚都必然會發生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人們的風險意識,對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趨向規范和改善社會信用環境起到了相當積極的促進作用(這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實),從而為金融機構行為規范化營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條件。所以,從90年代后期以來,關于合作制問題的討論越來越熱烈,而且也越來越具有現實意義,以至于可以說,它已經不是一個能不能實行的問題,而是變成一個如何實行的問題了。

如此看來,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和放棄合作制的觀點各有短長。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始終看到合作制原則在我國農村存在著生存和發展的客觀需要,而且這種客觀需要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和體制條件的演變而變得越來越具有實際意義,這是正確的。但是,這種觀點忽略了是否具有按合作制原則辦農村信用社的主觀意愿也是實行條件之一,如果不同時具備這個實行條件,再強烈的客觀需要也難以轉變為現實。放棄合作制的觀點則正確地指出,幾十年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遠離合作制原則,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缺少按照合作制原則去辦農村信用社的主觀意愿。而只要缺少這個主觀意愿,不但在客觀條件不具備時,就是在客觀條件具備時,合作制原則也難以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但是,正像客觀條件是可以改變的一樣,主觀意愿也是可以發生變化的,尤其是當客觀條件已經變化之后,主觀意愿的變化就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放棄合作制的觀點正是忽略甚至否定了這一點。由于這兩種觀點各有短長,所以雖然爭論不休,卻很難有實際結果,而事物的實際發展很可能會是另外一種結果,這種結果正是我們下面所要討論的。

二、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現階段的主要特征

經過2O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都有了很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征。這些特征不僅在城市經濟領域有明顯體現,而且在農村經濟領域也有明顯體現。一是由于各地區經濟的普遍發展,國民經濟總量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大大增強,從而使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正在從數量型擴張向效益型提高轉變。這種轉變對經濟體制也提出了相應的客觀要求,促成其發生了相應的轉變。二是伴隨著經濟總量的擴大,經濟結構明顯趨于多元化和多層次化。多元化是指各種所有制形式、各種經濟組織類型、各種經濟發展水平 的經濟主體在市場中都已穩定地占有相當的比例,且都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這一特點在東南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體現的尤為明顯。多層次化是指在全國經濟共同發展的過程中,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這一特點在農村經濟領域體現的尤為突出,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和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均GDP水平相差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和多層次化,對經濟組織結構也提出了多元化和多層次化的客觀要求,并促成了經濟組織結構向多元化和多層次化的方向轉變。三是與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所發生的變化相適應,經濟體制進一步呈現市場化。現階段經濟發展對經濟體制的要求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放權讓利,而是越來越強烈地要求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加以規范。削除不公平競爭,整頓不規范市場秩序,不僅成為經濟較發達地區,而且也成為經濟欠發達地區經濟能否進一步發展的必要條件。這一特點集中表現為各經濟主體的市場風險意識普遍得到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普遍得到提高。而市場風險意識的增強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反過來又為市場經濟主體的進一步發育提供了更堅實的基礎。

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現階段的上述特征在金融領域也得到明顯體現。一是伴隨著經濟總量的擴大,金融總量也迅速擴大;與此同時,金融業務的發展也呈現出從數量型增長向效益型增長的轉變。二是金融機構也明顯多元化,這不僅表現為金融組織體系的多元化,即非國有獨資金融機構的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多;而且表現為金融市場體系的多元化,即非國有獨資金融機構業務量在金融市場業務總量中所占的比例不斷上升。三是金融體制也進一步市場化。金融作為高風險行業,在過去一些年里吃了更多不公平競爭、不規范市場秩序的苦頭,因而也形成了更強烈的風險意識和規范競爭要求,這為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競爭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條件。

經濟金融發展現階段特征對農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可以概括為:通過多元化和規范競爭促進發展。但是長期以來我們受單一化傳統思維模式的影響,總是想找到一種辦法來解決所有問題。這種思維模式至今仍困擾著我們對農村金融改革思路的設計。如前所述,堅持合作制的觀點盡管在主張按合作制原則來辦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一點上是無可非議的,但似乎把合作制原則絕對化了,以為僅靠這一種辦法便能解決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的所有或主要問題。再如前所述,放棄合作制的觀點盡管在分析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規范的歷史原因方面是十分深刻的,但卻因此否定合作制原則今后仍然可以得到貫徹執行,這就像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過去不規范而得出今后必然不能規范的結論一樣顯得缺乏內在邏輯的~致性;而且用組建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單一化思路來取代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上也流露出受傳統思維模式影響的痕跡。說到底,像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樣,農村金融改革思路也不是一個單純的主觀設計問題,而是如何認識農村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從而按照或適應這種客觀需要去設計。在農村經濟金融已經并且還將更加明顯地呈現出多元化發展特征的今天,我們需要對此有更加清醒的認識。

三、轉換思路,推動農村金融組織向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為什么要提出農村金融改革轉換思路,為什么要提出農村金融組織向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向規范化的方向發展,這要從正在試點的以縣為單位的農村信用聯社一級法人說起。去年曾經提出過兩種農村金融改革方案,一種是把農村信用聯社改造為由農業銀行控股的農村合作銀行;一種是取消各個獨立的農村信用社的法人資格,以縣為單位組建只有一級法人資格的農村信用聯社。后來在江蘇開展了以組建縣農村信用聯社一級法人為主要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這項工作計劃于今年內結束。屆時有可能允許各地農村信用聯社依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選擇?;蛘呓M建農村合作銀行,或者組建一級法人的縣農村信用聯社。如果從實際情況出發,由于中西部地區經濟金融條件較差,距離組建股份制農村合作銀行的差距較大,因此自愿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數量不會很多。即使在東南沿海經濟金融條件較為發達的地區,也會因農村合作銀行的組建要求高、經營約束嚴而缺乏自愿性。我們曾在寧波市9家縣級農村信用聯社(包括已于3年前完成了一級法人組建的鄞縣聯社)搞了一次十分深入的調查,結果表明,除了1家條件有一定差距的聯社自愿改造為農村合作銀行以外,其余8家(既有具備條件的,也有暫不具備條件的)都不愿意改造為農村合作銀行,而只愿意改組為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其原因主要在于現有的縣農信聯社從主客觀兩方面都難以適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改造要求。如果可以另作選擇的話,不少縣農信聯社愿意選擇股份合作制,實際上是指望利用這種變通體制,既可以享受到股份制擴充資本金等方面的好處,又可以免受股份制治理結構對經營者的約束。由此看來,在目前情況下實際選擇的結果很可能會是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遠遠多于農村合作銀行。

那么,對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這種改革方案到底應如何看待呢?第一,這種方案不失為從實際出發的一種現實選擇。但是,也不能不同時看到,這種方案只能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而且過渡期越短越好),而不宜作為一種長期性制度安排。因為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不是一種規范的組織形式,與我國金融改革和的要求相比,它既沒有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制度基礎,也缺乏有效的內控機制,極易受到來自外部的行政干預而演變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第二,從宏觀管理角度選擇這種方案的一個主要考慮恐怕在于,通過把信用合作社的法人組織擴大,達到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統性風險納人到可控范圍的目的。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體系龐大,且有國家信用作擔保,其系統性風險基本上處于可控范圍。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各自為政,不成系統,其系統性風險沒有國家擔保,也超出地方政府財力的承受能力,所以需要采取某種方式將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統性風險納入可控范圍。但是,這可能是一種過高的期望值。以前通過擴大法人組織以降低金融風險的嘗試(如海南發展銀行兼并18家城市信用社)沒有成功的先例;已有的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試點經驗也表明,除非政府拿錢(如江蘇),否則即使擴大了法人組織,縣農信聯社的風險也不會得到降低或有效控制(如三年前已實行了一級法人的寧波市勤縣農信聯社)。而如果政府有足夠的錢的話,那么與其扶植過渡性制度安排,不如扶植長期性制度安排。第三,這種方案即使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在選擇時也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這就是要同時作出長期性制度安排。不但要明確長期性制度安排是過渡性制度安排的必然演變方向,而且要鼓勵并創造條件讓長期性制度安排能夠同時生長。否則,過渡性制度安排將失去過渡的實際意義。

由此可見,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需要從以單一模式為主轉變為以多元化模式為主,從以過渡性制度安排為主轉變為以長期性制度安排為主。這里特別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這兩個轉變是相互聯系的,不可分割的。既然在現階段金融發展條件下,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或股份制農村合作銀行都不宜作出單一性的制度安排,那么,就應該允許(可以是逐步允許)多種形式的金融組織形式在農村同時生存和發展,以滿足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這些適宜在農村經營和發展的金融組織形式不僅包括原有的農村信用聯社(獨立法人的和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的)、農業銀行分支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分支機構等;還應包括合作制的農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農村信用社、股份制的農村合作銀行(可以由農業銀行控股,也可以不由農業銀行控股)、農業發展銀行的分支機構(對原有的、以承擔政策性業務為主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改造)、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甚至外資和合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等;以及證券公司的分支機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信托投資公司和財務租賃公司的分支機構或網點等。

然而,允許多種金融組織形式在農村金融領域共同生存、競爭和發展,并非單純出于農村金融組織結構多元化的考慮,更重要、更長遠的考慮在于把農村金融領域的過渡性制度安排和長期性制度安排結合起來,并且更突出地強調長期性制度安排。所以,除了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這種過渡性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之外,其它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包括政策性農村金融組織形式)都要在生存和發展的過程中格外強調規范化。只有農村金融組織(從治理結構到內控制度)按規范化的要求進行組建或改組,其經營行為才能夠規范,才能逐步形成規范化的農村金融市場,才能從根本上化解農村金融風險。不同形式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其規范化的要求有所不同,但結合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有必要強調以下幾種形式的規范化。

合作制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制原則前面已經列舉過。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不規范.主要是沒有按照這些原則來辦,而是按照國有商業銀行的模式在辦農村信用合作社,再繼續這樣辦下去是沒有出路的。應該明確,按合作制原則辦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是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社區化的、互(非盈利性)的、數額有限的金融服務。那些技術要求高、數額大、盈利性的金融服務應該由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去承擔。因此,目前多數農村信用合作社都應該按照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區化服務等原則逐步進行規范化改造。在歐、美那些經濟金融條件高度發達的國家里,互的信用合作金融組織至今仍大量存在的事實表明,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無論在經濟金融條件較不發達地區,還是較發達地區都有著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為此,還需解決的另一個認識障礙是,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規模小并不是導致金融風險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不力的原因,而組織制度和經營行為不規范才是真正的原因所在。所以,通過規范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組織制度和經營行為才是解決當前農村信用社風險真正有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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