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管理論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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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管理論文

壓力管理論文范文1

[關鍵詞]壓力普遍概念研究取向發展趨勢

一、壓力的概念探討

當stress被引入作為心理學術語時,我國心理學詞典和教科書對其有多種解釋,如壓力、應激、緊張、挫折等,當前心理學研究并未給其一個統一的定義。從概念接受角度來說,用壓力這個概念則相對來說通俗易懂,易于被大眾接受。如果從心理學研究角度對其進行定義,那么就可能有多種概念的內涵:如壓力反應、壓力事件、壓力感、壓力應對等。如塞里(1936)從生物醫學的研究角度出發將其定義為人或動物有機體對環境刺激的一種具有非特異性的生物學反應現象。我國有心理學家則認為壓力包括壓力事件和心理壓力兩個概念,壓力事件(stress)是指一定令個體緊張,感受到威脅性的刺激情境或事件。心理壓力是個體在生活實踐中對壓力事件反映而形成的一種特別緊張的綜合性心理狀態,即個體心理真正意識到了壓力存在而無法擺脫時形成的帶有緊張情緒的心理狀態,而應激則是心理壓力的特殊表現形態。從上述觀點來看,不同的心理學家對壓力的定義并不盡相同,可見,壓力是個普遍概念而非單獨概念。

二、壓力研究的取向

縱觀20世紀30年代以來的各種壓力研究,大致可以概括出三種類型:

1.將壓力作為因變量進行研究,關注個體對有害刺激的反應

早期以塞里為代表的生物醫學觀認為應激是有害刺激作用于有機體的結果,注重研究應激狀態下的生理反應過程,而不是引起這種反應的心理社會原因,并在其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一般應激綜合癥(GAS模型),其觀點和研究模式至今還在醫學的病理生理學研究領域占有一席之地。

2.將壓力作為自變量進行研究,關注壓力來源的性質與特征

這類研究把應激作為自變量,研究各種有害性刺激物的性質和特征。歷史上,與塞里研究形成對照的是一段時期里心理學家們把應激與應激源作為同一概念來研究。而且心理學家所指的應激源的范圍相當廣泛,遠不是塞里所強調的軀體性應激源,還包括心理的、社會的和文化性的應激源。

3.對壓力過程中的中介變量進行研究,關注個體在應激源與應激身心反應中,中介變量如何其作用

例如,認知因素首先被認為是應激的決定因素,Lazarus提出,應激的發生并不伴隨特定的刺激或特定的反應,而是發生于個體察覺或估價一種有威脅的情景之時。其它還發現應對方式、社會支持、個人經歷和個性特征等許多因素對應激反應起著中介作用。

三、壓力研究的階段

依照壓力的研究取向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臨床取向(20世紀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該階段主要是從病理心理的角度出發,說明生活中的危機事件或身體疾病對個體身心的影響,對危機事件的研究是從壓力源研究角度而言的。

主要研究:綁架、家庭成員殺害人(Mayers&Pitt;1976;Morawetz;1982;Petti&Wells;1980);父母離異(Steinberg,1974;Yours,1980)以及創傷性事件(Bulman&wortman,1977)等。身體疾病又是該階段研究較多的另一個壓力源。研究者主要考慮一些傳染性小而殘廢率的重大疾病。包括心臟?。∕ehler,1978),激素疾?。―rotar,ousens,1980),癌癥(Earle,1979)等。該階段研究明顯不足之處在于被試年齡分布的不均衡,青少年研究只有7%,而成人研究則高達42%,另外過度重視危機和重大壓力源而忽視了日常壓力源的研究工具缺乏。

第二個發展取向研究階段。自80年代開始,對壓力的研究突破生理心理模式,轉向發展心理模式。從壓力源來說,日常壓力源的研究是第二階段的顯著性標志。日常壓力源主要來指家庭、學校、同伴等日常壓力事件,例如學校環境與學生心理健康的關系。研究者著重從發展任務的角度來研究個體與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與應對的關系(oerter,1985)。研究考察了年齡、性別、種族和人格特征對壓力的影響,研究了社會支持對象,如壓力問題此外,研究者開始從自我概念這一新的角度來研究個體內部因素對壓力的影響。

四、壓力研究的主要理論背景

1.反應理論——生理醫學的壓力觀

該理論認為壓力是人或動物有機體對環境刺激的一種生物學反應現象,可由加在有機體的許多不同需求而引起,并且具有非特異性。該理論提出應激的“一般適應綜合癥”模型(thegeneraladaptationsyndrone,簡稱GAS)包括警戒反應階段、抗拒階段、衰竭三個階段,提出用生理參數(肌肉緊張度,皮膚電等)作為應激反應的客觀指標,比心理變量或其他的軀體狀況在應激的評估和測量上更具有信度和效度,此外GAS理論的提出促進了從生理系統的變化來揭示應激與心理健康關系,這一新的突破口,也是闡明各種社會心理因素對人體作用機制的關鍵。

GAS模型的不足之處在于:沒有包含理解人類應激的重要心理因素,把人看作是對不良環境做被動反映的生命體。在強調生理指標的同時,忽視了人心理和行為的反作用。另外對于壓力的評價也有較偏向的一面。

2.壓力刺激理論——生物物理學的壓力觀

該理論模型把壓力定義為能夠引起個體產生緊張反應的外部環境刺激,如失業,失戀,天災,貧困等。其關注的核心在于何種環境能夠使人產生緊張反應。

該模型的主要貢獻在于:通過推動壓力源(生活事件)的定量化研究,促進了人們對社會心理刺激和疾病關系的認識,從而加速了身心醫學的發展。在該模型基礎上開展的一系列研究對于揭示生活事件和軀體疾病及精神病癥狀的關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該模型的不足也顯而易見:將活生生的人物理化了,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心理行為的復雜性。

3.CPT模型——心理學的壓力觀

壓力的CPT模型,即認知—現象學-交互作用(cognitive_phenomenological_transactional,CPT)模型,該模型的典型人物代表是拉扎羅斯(lazarus)和??寺?Folkman)等人。該模型的核心點是,應激“既不是環境刺激,不是人的性格,也不是一個反應而是需求以及理性地應對這些需求之間的聯系”。

該理論模型包含如下三個基本要點:

(1)認知的觀點,即認為思維和認知是決定壓力反應的主要中介和直接動用,換言之,壓力感能否產生,以什么形式出現,均取決于個體對其與環境間關系的評估。

(2)現象學的觀點,既強調與壓力有關的時間、地點、事件、環境以及人物的具體性。

(3)相互作用的觀點,包含兩大要點:其一,在壓力過程中,存在許多中介因素,壓力源與中介因素的交互作用將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個體最后的反應方式和結果。其二,壓力產生與個體與環境間的特定關系,若個體認為自己無力對付環境需求則會產生壓力體驗。

該模型包含了壓力研究的基本的四個要素:壓力源、中介變量、生理或心理的反應結果。拉扎羅斯(lazarus和Launier,1978)認為:任何一個事件,只要是環境或內在要求超出了個體的適應性資源,壓力就會產生。

與刺激模型理論和GAS模型相比,CPT是有下述特點:(1)不像前兩種理論那樣,只關注壓力過程的兩端,而是更注重中間過程的研究,尤其強調了個體心理和行為的作用,對于全面理解壓力想象具有重要意義;(2)克服了前兩種理論中對人的機械生物化的看法,不再將人看作是只受壓力情景擺布的消極有機體,而是認可和強調了人的主觀能動性的重要作用;(3)運用該模型可促進對壓力的干預方式的研究,如改變中介機制可有效控制壓力反應等。

五、壓力研究的主要方法

縱觀長達近一個世紀的壓力研究,可以發現其中最常用的研究方法是問卷調查與心理測量法,采用最多的工具是量表或問卷。最主要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如下表1所示:

從以上研究工具分析看,由于依據壓力研究理論觀點各異,出現了不同壓力調查問卷和測量量表,但總體來看他們大部分是考察個體所承受的壓力源來評價壓力,而對壓力源研究主要是通過歸納個體日常事件中對個體日常事件中對個體影響較大且產生壓力的事件。事件越多,影響程度越大則表明個體的壓力越大。

六、壓力研究的發展趨勢

回顧過去的壓力研究歷史,可以發現壓力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壓力源、壓力反應、壓力中介變量三個領域,從上個世紀末80年代以來,國內外有關壓力的研究又出現了新的發展趨勢:

1.壓力的跨方化研究

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環境和發展任務給不同發展階段的個體提出了不同的挑戰(Greenfield&Cocking,1994)。Markus,Kitayama(1991)和chan(1994)指出,文化的力量可能對壓力的評估產生顯著影響,壓力與心理適應的研究結果是有明顯的跨方化差異。對同樣的壓力事件,不同文化背景,包括不同國家、地區、種族和社會團體中的個體的事件的壓力感受和態度不盡相同,這無疑是取決于該文化規則、習俗和觀念等因素。

有的研究者對中美兩國大學生“學生生活應激量表”的測試結果進行了比較。結果顯示,我國大學生對量表部分因素的反應及其總分都與美國大學生有及其顯著的差異,表明我國大學生對應激狀態的認知和應對反應不同與美國學生。

Jose和Anna等人(1998)近期對俄羅斯和美國青少年的壓力進行了跨文化研究,結果發現,俄美兩國青少年在重大生活事件的壓力水平上沒有顯著差異,但俄羅斯青少年的日常壓力顯著大于美國同齡人,這與俄羅斯社會動蕩,經濟衰退直接有關。

2.壓力與心理健康的關系研究

在壓力研究的早期,研究者常常是關注危機性或重大性生活事件與人的心理適應之間的關系,如失業、配偶或朋友死亡等危險性壓力事件的影響(B.S,Dohrenwent,1981)。后來研究者發現,由日常生活及社會角色所帶來的持續壓力是影響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原因,如由婚姻、育兒及家庭經濟所帶來的壓力與人的抑郁有密切相關(Schnefer&Lazarus,1981)。同時發現,時間壓力,缺乏自主決策,工作角色含糊不清,工作中的績效評價等與人的抑郁也有相關很大(Billings&Moos,1982;Kasc,1978)。40多項橫斷研究均發現了壓力與抑郁的顯著相關(Compas,Orosan&Grant,1993)。然而,這種相關不局限于抑郁。Compas和Howell(1989)等人發現,壓力與內在心理問題相關(可解釋11%的變異)要大于外在心理問題的相關(可解釋5%的變異)。這可能表明,壓力事件與抑郁等與其它癥狀的關系更為密切,但壓力與各種心理和癥狀之間均存在普遍的關系,進一步研究表明,兩者之間是相互影響的關系。

七、壓力研究的評析

1.研究對象的范圍過于集中

被試的選擇“重兩端輕中間”,即重視18歲之前的兒童青少年和成年人,輕視18歲之后到成熟的中間階段壓力的特點考察,青年時期,尤其是青年中期和晚期日常壓力特點的研究是一個相對薄弱的領域,青年中期的壓力研究遠落后于成人方面的研究,也落后于兒童期的研究。美國心理學家科雷汶(W.Kleiwer,1991)指出,有關成人的壓力與應對研究已處于“成熟期”,而對于青年的這方面研究尚處于不成熟的“嬰兒期”。這種現狀與發展心理學的生命全程觀不夠協調。

2.重靜態特點研究,輕動態發展考察。

已有研究對壓力隨個體成熟而發展變化的特點缺之考察,對18歲之后的大學生壓力和應對的發展特點尤其缺之足夠的探討。

3.理論研究較多,干預研究較少。

從研究的取向來看,壓力研究更多的集中在壓力的來源、反應及中介變量等方面,而在壓力的應對及干預方面研究較少,即便有,也是相關研究,如壓力與應對方式的相關研究等,實證研究則少見。

參考文獻:

[1]PhillipL.Rice.胡佩誠譯.健康心理學[M].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11-43.

[2]古麗娜.大學生的壓力及其相關因素的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師范大學,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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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設計因學生的提問而“變”。

在教學《丑小鴨》這課時,我是用課前看有關丑小鴨故事的方式激趣導入新課的。故事放到一半時,我對學生說:“我們要上課了,故事只能看到這了,你還想了解丑小鴨的哪些事?”在上課前我也曾設想過學生會提哪些問題,比如丑小鴨以后的命運會如何?后來大家喜歡丑小鴨了嗎?可學生提的問題和我原來設想的完全不同。他們有的說“想知道丑小鴨為什么這么丑?”有的說“丑小鴨為什么會變成白天鵝呀?”有的說“丑小鴨會找到他的天鵝媽媽嗎?”還有的說“天鵝蛋為什么會跑到鴨媽媽那?”顯然,學生提出的這些問題,就是他們學習課文的興趣所在,如果不理會他們的問題,依舊按照老師設計的教學思路走,就會使學生失去學習的興趣,也會使提問環節形同虛設,肯定不會收到好的教學效果。所以在教學中必須及時調整教學設計,把學生的問題巧妙的融合到預定的教學設計中。我設計的教學思路是請學生談談通過讀課文,都了解了丑小鴨的哪些事,讓學生以讀悟情。當學生說到知道丑小鴨長得很丑時,我就適時將問題推出,問:“丑小鴨為什么這么丑哇?”學生說他的樣子丑,和別的鴨子不一樣,和鴨子比,他個又大,嘴又扁,羽毛還是灰色的。難怪哥哥姐姐欺負他,公雞啄他,連養鴨的小姑娘也討厭他。還有的說,他根本不是只鴨子,是只小天鵝。這時我又順勢引出課前的問題“丑小鴨顯然不是只鴨子,那天鵝蛋為什么會跑到鴨媽媽那里?”這兩個問題都是學生提出的,所以他們特別感興趣,思維活躍,發言積極。有的同學說,是天鵝媽媽粗心,把蛋下在了鴨窩里;有的同學說,是鴨媽媽好心幫天鵝媽媽孵蛋;還有的同學說,是因為天鵝媽媽要到南方去過冬,來不及照顧小天鵝了。我肯定了學生的說法,告訴他們,天鵝是一種候鳥,和大雁一樣每到秋天都要到南方過冬,他們都是集體一起活動的,天鵝媽媽必須和隊伍一起走,不能掉隊,也許就這樣留下了這個天鵝蛋。這樣,不但使學生理解了課文內容,還向學生潛移默化的滲透了個人要服從集體的意識。以學生為主體,適時的改變教學思路,也增強了教師自身的駕馭課堂,駕馭教材的能力和應變能力,這個“變”,“變”得有價值。

二、教學設計因新生成的教學資源而“變”。

由于都是學生感興趣的話題,所以學生的思維活躍,思路開闊,產生了許多新的教學資源。比如,當講到離家出走后的丑小鴨,仍然受欺負,小鳥譏笑他,獵狗追趕他時,一個學生提出:“我認為獵狗傻,他為什么無緣無故追趕丑小鴨呢?”這時一個學生說:“獵狗有他自己的生存領地,當別人闖進他的領地,他就會把那個動物趕出去!”這時我肯定了他的說法,并告訴學生動物在大自然中都有他自己的生存法則,群體生活是他們保全生命的唯一方式。一旦離開他生存的領域,離開他的伙伴,就會有生命危險。這樣學生不但了解了丑小鴨離家后生活的艱難,還對大自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盡管這只是課堂上偶然生成的教學資源,教師稍加點撥,就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學效果,又何樂而不為呢?

三、教學設計因教學效果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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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權是指在土地抵押關系中,抵押權人對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附著物所享有的處分權和優先受償的相關權利。

土地抵押權的法律特征:

1、土地抵押權具有擔保物權和土地它項權利雙重性質;2、土地抵押權的標的為土地使用權;3、土地抵押附屬于土地使用權;4、土地抵押權的設定屬于要式行為;5、土地抵押權具有擔保物權的功用和效力。

土地抵押權的客體范圍:

1、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2、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4、鄉(鎮)村企業的建筑物戰勝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抵押登記制度:

1、土地抵押登記的作用。2、土地抵押權登記程序。3、土地抵押權登記的效力。

土地抵押權的消滅:1、債務清償;2、抵押物消滅;3、土地抵押權實現;4、抵押權無效。

土地抵押權制度中需要思考的幾個問題:

1、土地抵押權的客體是否限于土地使用權;

2、關于“四荒”土地抵押;

3、土地抵押權登記效力能否對抗土地使用權收回;

4、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抵押權的設定是否應征得批準劃撥該土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同意。

內容提要:土地抵押權是附屬于土地使用權的一項土地他項權利,土地抵押制度也是人們在經濟發展中一直探討的一個問題。本文先從土地抵押權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談起,對土地抵押權的客體范圍、登記制度及土地抵押權的消失進行闡述,并對土地抵押權制度中幾個需要思考的問題略作探討。

關鍵詞:土地抵押權土地抵押權登記土地使用權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局發展,土地在國民經濟發展中越來越顯示其重要性,人們已不再單獨將土地作為一種資源來對待,而是將其當作一種資產進行科學的管理,以充分發揮其在國民經濟中的經濟杠桿作用。為此,筆者通過對土地管理知識的一些學習和了解,感到這是一門非常廣泛和深奧的學說,其中有許多知識需要我們進行學習,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進行思考和探討,在此本文就其中的土地抵押權進行闡述,并對土地抵押權制度中幾個需要思考的問題略作探討。

一、土地抵押權的概念

在我國,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權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在不轉移土地占有的情況下,將土地使用權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務人有權依法處分該土地使用權并由處分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其中,提供土地使用權作為擔保的,為抵押人,接受土地使用權擔保的債權人,為抵押權人。

土地抵押權是指在土地抵押關系中,抵押權人對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附著物所享有的處分權和優先受償的相關權利。

從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來看,土地抵押權是指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法律只允許對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而對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土地他項權利,沒有明確規定。

二、土地抵押權的法律特征

首先,土地抵押權具有擔保物權和土地他項權利雙重性質。土地抵押權作為抵押權的屬概念,應當歸入擔保權或者擔保物權的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4條第三項和第五項均把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作為可以抵押的財產,因此,從物權法的意義是說,土地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同時土地抵押權又是土地他項權利的一種,是設立于土地使用權之上的權利和負擔。因此,土地抵押關系的調整,不僅要適用擔保法的規定,而且要適用土地法的規定。

其次,土地抵押權的標的為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與抵押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利,但土地抵押權必須是基于土地使用權(利)才能成立,并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實現抵押權的標的。土地抵押權成為他項權利,因其標的物為土地,地上物及某些土地權利,抵押在于確保債的經濟價值的實現。故提供擔保之物必須具有交換價值。出讓土地使用權是使用者以出讓金錢為代價而取得的,因此,土地使用權可以成為抵押標的物。目前,我國尚無法律明確規定其他土地他項權利可以作為抵押,故土地抵押權的標的僅是土地使用權而非其他。

第三,土地抵押權附屬于土地使用權,但兩者又有著密切的聯系,土地抵押權的效力對土地使用權有著重大影響。一方面,它的發生要以土地使用權的存在和行使為條件,根據我國現行法律,作為利的土地使用權,因行政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處罰而消滅時,在該土地使用權上設定的抵押權隨之消滅。另一方面,它的實現必然導致土地使用權歸屬的變動。

第四,土地抵押權的設定屬于要式行為。設立土地抵押權必須訂立書面的抵押合同,并進行土地抵押權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我國對土地抵押權登記實行強制登記制度,抵押權登記應當作為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當事人訂立書面抵押合同后未辦理登記的視為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書面抵押合同,其效力經登記而確定。

第五,土地抵押權具有擔保物權的功用和效力,它的目的是通過土地權益歸屬的變更來實現債權的保障,而不是直接滿足對土地的利用需求。因此,它不具有對土地占有使用的權益。從土地他項權利性質來分,土地抵押權是擔保性他項權利,而其他諸如地上權,地役權等均歸屬于用益性他項權利。這也是土地抵押權不同于其他土地他項權利的重要特征

三、土地抵押權的客體范圍

1、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所謂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土地使用者在繳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由于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應符合下列條件。(1)土地使用者須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2)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3)以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4)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者房產管理部門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36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由此可以看出,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設定抵押權,但是,如果以劃撥土地上的房屋作抵押的,該劃撥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2、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謂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國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因此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人是有償取得使用權,對土地使用權有權作出處分,包括抵押。但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一般不能抵押。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是為了促進荒地的開發利用,《擔保法》對“四荒”的土地使用權規定允許抵押,但是必須要符合下列條件:第一、用來抵押的使用權必須明確為荒地使用權。第二、對該片荒地抵押人應享有承包經營權。第三、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4、鄉(鎮)村企業的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只能隨其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而不能單獨抵押。當以鄉(鎮)村企業的建筑物抵押時,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同時抵押。該土地使用權抵押的設定條件類似于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規則。

四、土地抵押權登記制度

1、土地抵押登記的作用

(1)抵押權的公示及生效的作用。土地抵押權屬于擔保物權,是一種對世權。因此,對土地抵押權的設立應進行公示,向社會公眾展示土地抵押的設立、變更及消滅的法律狀況;并且登記制度對土地抵押權的生效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如前所述,抵押權的生效均以登記為必要條件。(2)警示效力。土地抵押權登記的目的在于告知公眾土地抵押權設立、變更以及消滅的法律信息。其目的,是讓公眾了解該抵押權的變動情況,自己決定是否進行有關的法律行為。因為根據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則,法律對債權人對自己是否成為土地抵押權人以及成為第幾順序的抵押權人的事宜無權作出禁止性規定。如果在土地使用權上已經存在著順位優先的抵押權,抵押權人的權利實現就會存有風險,但如果進行土地抵押登記,就可以給抵押權人提供足夠的警示,使之了解設立后順位抵押權的風險,從而為其行為選擇提供全面的法律幫助。

2、土地抵押權登記程序。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辦理抵押權登記,首先應當由當事人根據不同的土地使用權情況進行地價評估,并鑒定書面的抵押合同,其次在鑒定抵押合同后15日內,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證、抵押合同、地價評估及確認報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如一方到場申請抵押登記,必須持有對方授權委托文件)。最后,土地管理機關審查,進行登記注冊,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書》。

3、土地抵押權登記的效力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土地抵押登記為抵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也就是說,以抵押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土地抵押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登記生效日即為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抵押權登記后,抵押權人可以對抗一切的第三人。其效力具體表現為:(1)當同一土地使用權存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抵押權的,如果有的抵押權已經登記,有的抵押權未登記,先登記的抵押權優先于后登記的抵押權受償。(2)在土地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權已經登記,抵押權人仍可行使抵押權。也就是說,抵押權一經登記,無論抵押財產的受讓人是否屬于善意,抵押權人都可與之對抗行使追及權。(3)抵押合同成立后,抵押人又將土地使用權出租的,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租賃合同不具有對抗抵押權受讓人的效力。(4)已經設立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被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措施或執行措施的,抵押權不受影響。(5)在抵押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導致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減少或者土地使用權滅失的,抵押權人有權予以制止;(6)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實施扣押,并自扣押之日起對由該土地產生的自然孳息、法定孳息享有收取權。(7)債務人到期未清償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通過拍賣、變變的方式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于第三人,并在轉讓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五、土地抵押權的消滅

土地抵押權消滅的情形有下面幾種:

1、債務清償。債務人到期清償債務或者債務人的擔保人或者債務人的清算組織在債務到期后已經將債務清償完畢,該抵押權自行消滅。

2、抵押物消滅。抵押物消滅主要有三種情況(1)被抵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被國家收回或者期限屆滿。(2)被抵押的集體土地使用權所涉的土地被國家征用(3)土地使用權隨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滅失。

3、土地抵押權實現。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并就處分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轉歸第三人。此時,抵押權實現,設立于土地使用權之上的抵押權也隨即消滅。

4、抵押權無效。抵押權因抵押合同或者主合同具有法定無效事由而被依法確認無效。抵押權無效是土地抵押權消滅的一種特殊情況。例如,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單獨設立抵押的,以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單獨設立抵押的,以劃撥土地房地產設定抵押未經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審批的。又如破產企業擅自轉讓已經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按照《破產法(試行)》第49條的規定,在抵押期間,破產企業對已經抵押登記的房地產進行轉讓時,應當通知抵押人并告知受讓人該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破產企業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該轉讓行為無效。

六、土地抵押權制度中需要思考的幾個問題

1、土地抵押權的客體是否限于土地使用權。

我國的土地抵押權實際是指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法律能否突破這個界限,把土地抵押權的客體擴大到其他土地項權利,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是能夠有償轉讓的土地他項權利,就應允許抵押。例如,空中權和地下權。我國部分學者也贊成其他部分土地他項權利可以進行抵押①。

2、關于“四荒”土地抵押

《擔保法》第34條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集體土地使用權被允許抵押的條件之一,必須是抵押人對該荒地擁有承包經營權,筆者認為,該限制是不合理、不全面的。應該將包括以購買、租賃、股份合作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權規定為允許抵押的條件。對于四荒土地使用權,只要是有償取得的允許轉讓的,原則上都可以抵押。

3、土地抵押權登記效力能否對抗土地使用權收回

土地抵押權附屬于土地使用權,在土地使用權被收回的情況下,土地抵押權自行消滅。這是我國法律關于二者之間法律效力的規定。但筆者認為,現行法律規定,限制了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獨立性,使抵押的擔保功能降低,交易的安全難以保障。理由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其一,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有效期間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是一種民事行為,是土地所有人解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合同行為。土地所有人的收回行為不能對抗抵押人。因為抵押是物權行為。而土地使用權收回是債權行為,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理,抵押權自應當得到優先受償。其二,土地使用權設有抵押并登記后,該抵押即有公信力,它可對抗任何第三人。抵押公信力旨在保護商業信譽及維護善意抵押權人的交易安全。這種公信力不僅是民法中的誠信原則的組成而分,且是各部門立法的基礎。因此,一旦發生違反這種公信力的行為時,該行為的效力應當次于具有公信力的抵押效力。其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并經登記后,抵押權人即:(1)可以登記的先后次序享有抵押登記利益(2)可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主張。(3)可以排斥次登記或尚未登記的但已“收回”的(土地使用權)效力?;谏鲜鲂Я?,當發生土地使用權收回情形時,抵押權人當然可以主張經登記的權利,并排斥未登記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債權,先于其他權利享有優先受償權。

4、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抵押權的設定是否應征得批準劃撥該土地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同意。

前面已論及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設定抵押權,如果該土地使用權土地之上有房屋并且房屋所有人以該房屋設定抵押,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但該法律規定產生的后果是抵押人無法履行其債務時,必然會出現土地的轉讓問題。而抵押人自身因為對土地使用權無權作出處分,因此,必須要經過有關政府土管部門的審批,轉讓方為有效?,F在的擔保法和房地產管理法對此沒有加以明確規定,筆者認為是立法的一個缺憾。劃撥土地上的房地產未征得政府同意即可去進行抵押,在法理上也是講不通的。抵押是對物的一種處分,未征得權利人的同意就以自己并不享有處分權的物去進行抵押,顯然是違反了有關物權原理。劃撥土地的處分權在國家,政府仍然是地的主人,建筑在這種土地上的房產實際是與地產一起形成了一種國家與土地單位的共有關系。共有的財產未征得共有人的同意擅自作出處分,其處分行為應屬無效。因此,劃撥土地的房地產未征得政府同意進行抵押應該是無效的。從實踐看,未經批準即可以劃撥土地的房地產進行抵押也會帶來一些不良的后果。其一,離開土地的房屋價格不好確定,其價值只減不增,從而使得房屋價值難以評估,而評估抵押物的價值是抵押的一個程序,不能準確地評估抵押物,必將影響到抵押權的設定和實現。其二,國家對劃撥土地可以根據需要收回,如其設定抵押物發生收回,必將嚴重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而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定的抵押一般是不會轉讓回收的。其三,影響國家對土地使用權的正常管理和統一安排。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國家出讓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應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而將劃撥土地的房地產抵押實際上就難以執行這些規定,因為在實現抵押權時無論是協議方式還是法院訴訟后強制拍賣開式,都將影響國家對土地的管理,否則又會影響抵押權人的利益。如果在設定抵押權時,將政府有關部門審批作為必要條件,這些問題就都可以解決。

參考文獻資料:

一、《國土資源管理實務全書》(中國物資出版社)謝經榮主編

第五章第八節地產抵押

二、《中國土地資源全書》(四川人民出版社)車夫主編

第五篇土地他項權利

三、《房地產抵押貸款如何避風險》(《中國土地》2001年11期)

姬泓夏軍著

壓力管理論文范文4

關鍵詞:基礎施工樁基礎施工實踐

一、前言

隨著我省高層和超高層建筑物的大量興建,大直徑灌注樁因其具有承載力高、無擠土、無振動、能貼近已建建筑物施工、適應性強等優點,已在樁基工程中得到廣泛應用。但是大直徑灌注樁的質量事故時常發生嚴重影響了其承載力的發揮。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樁端注漿處理樁基質量事故方法不僅可以提高大直徑灌注樁承載力,而且當設計合理、施工得當時能確保其質量穩定可靠。

二、實現合理的樁端注漿條件

1、合理的注漿設計是實現注漿目的的前提

為使樁端注漿施工合理、有效,有必要對注漿目標的土巖特性、地下水條件、地下埋設物分布狀況和周圍環境進行詳細調查和分析,并在分析相關資料基礎上進行樁端注漿設計。樁端注漿設計主要包括漿液配比,漿液濃度、注漿率、注漿量和注漿壓力等參數確定。

2、合理的注漿工藝是實現注漿目的保證

a、注漿管埋設

樁端注漿處理大直徑灌注樁需在樁中心造一注漿孔直至樁端持力層一定深度,然后埋入注漿管至孔底,并封閉孔口一定范圍注漿管與孔之間空隙。

b、壓水試驗

壓水試驗不僅起到疏通注漿通道的作用,而且注漿設計的有關參數也應根據壓水試驗結果做相應調整。

3、合理控制注漿參數有利于提高樁端注漿效果在樁端注漿過程中,注漿壓力、漿液濃度、注入率和注漿量是變化的。合理的確定和控制其變化對提高樁端注漿效果十分重要。

樁端注漿壓力隨注漿進展呈現出由低到高的變化規律。若注漿過程中壓力突然急劇下降,表明發生冒漿或漏漿現象,應在漿液中加入相應的添加劑和采取間歇灌漿措施以確保樁端注漿效果。

在樁端注漿中,漿液濃度經歷了由稀漿向濃漿變化的過程。稀漿滲透性強可擴大樁端注漿加固范圍,濃漿有利于提高樁端注漿加固區強度。

三、樁端注漿提高單樁承載力機理

1、改善持力層條件、提高樁的端承力

大直徑灌注樁成孔中,對樁周土擾動降低了樁端土體強度,水的水泡軟化作用又進一步加劇其強度降低。樁端注漿通過滲透、劈裂和擠密作用使樁端持力層在一定范圍內形成漿液和土的結石體,從而改善持力層的物理力學性能,恢復和提高了持力層土體強度。

樁底沉碴的存在因其強度低嚴重影響端承力的發揮。樁端注漿通過漿液對沉碴的置換、擠密和固結作用改善或消除樁底沉碴對端承力發揮的不良影響。試驗證實,樁端注漿使樁的端承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2、大幅提高樁側摩阻力

大直徑沖鉆孔灌注樁樁周泥皮和人工挖孔樁護壁與樁周土體間空隙降低了樁側摩阻力。樁端注漿在壓力作用下,漿液從樁端沿樁側向上,通過滲透、劈裂、充填、擠密和膠結作用,對樁周泥皮置換和空隙充填,在樁周形成脈狀結石體,如同樹根植入土中,從而使樁側摩阻力大幅度提高。

3、改善持力層受力狀態和荷載傳遞性能

樁端注漿通過滲透、劈裂、擠密和膠結作用形成樁端擴大頭增大了樁端受力面積,并且注漿對持力層加固又改善其受力狀態。

試驗結果表明,樁端注漿后,樁側摩阻力的提高先于樁端承力的提高。當樁端鄰近土層的樁——土相對位移SZ≤SO(4~10mm)時,隨荷載增加SZ增大,樁側摩阻力提高增大,此時樁側摩阻力提高(ΔQS)對單樁承載力提高起主導作用,而樁的端承力潛能尚未被充分發揮。當SZ>SO時,樁側摩阻力下降,而樁的端承力提高(ΔQP)迅速增加,此后樁的端承力提高對單樁承載力提高起主導作用。

四、工程實例

1、實例A

某郵電綜合大樓,樁基礎采用31根800~1000mm人工挖孔樁,擴大頭直徑為1600~2400mm,樁長為8.5~10.5m,樁端持力層為含粘性土角礫土層。該工程位于低洼水稻田菜地,西側靠近河流。工程地質勘察揭示,場地土層分布為:

①粉質粘土,黃褐色,可塑,下部為軟可塑,層厚1.2~1.4m。

②淤泥,深灰色,飽和,流塑,局部含20%左右碎石及砂礫,層厚4.3~5.8m。

③含粘性土角礫,土黃色,飽和,稍—中密,含17~38%碎石,角礫含量

26.7~36.6%,層厚為1.1~3.6mm

④殘積砂質粘性土,褐黃色,可塑,層厚12.2~13.3m。

工程樁靜載檢測結果,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該工程除4根小荷載樁外,共對27根樁進行樁端壓力注漿。

2、實例B

某鐵道大廈,主體為25層框剪結構高層建筑,設地下室一層。樁基礎設計為800~1000mm鉆孔灌注嵌巖樁,樁長20~25m,樁端持力層為中風化花崗巖和微風化輝綠巖。

由于施工中誤把強風化碴樣當作中風化碴樣造成幾乎多數工程樁都落在強風化巖層上。樁基檢測結果,單樁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該工程共對68根樁進行樁端注漿加固處理。

3、工程樁承載力偏低的原因

對工程樁靜載、動測和取芯檢測結果分析,造成兩實例工程樁單樁承載力偏低達不到設計要求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樁底持力層力學性能不良、強度低。

②挖孔樁施工對樁周土體擾動產生應力釋放降低了樁端和樁側土體強度,地下水對樁周土體的水泡軟化作用又進一步加劇其強度降低。

③挖孔樁護壁與樁周土體之間空隙影響樁側摩阻力充分發揮。

④施工中現場管理和技術水平低造成樁底沉碴和樁身離析對單樁承載力影響。

⑤樁沒到達設計要求的持力層。

4、樁端注漿工藝流程

①造孔②高壓水洗孔③注漿管埋設④壓水試驗⑤制漿⑥注漿⑦達到設計予定注漿量和終壓⑧封孔⑨鉆孔檢驗。若檢驗合格,結束該樁補強加固。若不合格,重復①⑨步驟直至合格為止。

5、注漿順序

首先對靠近河流一側和建筑物邊樁進行注漿以達到封閉漿液外流。然后進行中間樁注漿,并加大其注漿量,以達到在控制注漿總量基礎上最大限度提高注漿效果。

五、加固效益分析

1、靜載荷試驗結果對比此為實例A注漿前后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曲線圖。從曲線分析得知,注漿前2根樁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僅為設計要求20%和40%,且樁頂沉降都超過90mm,其破壞模式均為陡降型,提示樁身砼材料破壞或樁端持力層極差。鉆孔取芯結果證實,樁身砼除局部離析外,其強度基本滿足設計要求,故樁端持力層差是導致該工程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根本原因。注漿后,由業主隨機指定2根樁進行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從此曲線分析得知,挖孔樁經樁端注漿處理,當加荷至設計要求最大值時,樁頂沉降量很小,均未達到極限承載力狀態,表明樁端注漿對人工挖孔樁加固效果明顯,滿足設計要求。鉆孔取芯結果證實,注漿對樁身局部離析,樁底沉碴和樁端持力層的角礫土層加固效果十分明顯。

2、沉降觀測結果及分析

實例A為郵電綜合樓對沉降量和沉降差控制嚴格,故該工程沉降觀測從上部結構施工開始到工程竣工結束一直進行跟蹤觀測。從沉降資料分析,不僅各測點沉降量小,其最大沉降量僅為6mm,且各測點相鄰沉降差也很小,滿足設計要求。

從實例B沉降觀測資料分析,裙樓觀測點的沉降于97.6.27后趨于穩定,主樓觀測點的沉降于97.12.10后趨于穩定,主樓觀測點最大沉降量僅為16.4mm,其最終沉降量和沉降差均控制在規范允許范圍內。兩實例沉降觀測結果表明,樁端注漿對樁基加固處理效果十分理想,建筑物處于穩定和安全狀態。

六、結論

1、樁端注漿對兩實例樁基加固處理分別為建設單位節約近百萬元資金和爭取3個月以上建設工期,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實踐證明,樁端注漿在樁基加固處理、提高樁基綜合承載力和減少沉降量方面不失為一種經濟合理,技術先進的方法。

2、施工中合理確定和控制注漿參數對樁端注漿提高單樁承載力效果十分重要,而這又完全有賴于現場工程師和工人的經驗。

3、樁端注漿明顯改善了樁端持力層和樁周條件,提高了樁的端承力和樁側摩阻

壓力管理論文范文5

本文詳細介紹了變頻器與PLC控制技術在壓力機機床上的應用,在本設計中將壓力機的電氣控制環節分為兩部分來實現,一部分是對變頻器的操作和控制,主要通過在變頻器調速器進行操作.在該環節的設計中詳細闡述了PLC與變頻器之間的控制過程.另一部分是利用PLC實現對其他電氣部分的控制,最終實現對壓力機床的控制功能和保護功能.第三部分為凸輪控制器部分為壓力機運轉提供所需的角度

關鍵詞壓力機,變頻驅動,PLC,凸輪控制器力機變頻驅動,PLC,凸輪控

前言

在變頻調速技術飛速發展的同時,可編程控制器PLC的技術也在快速的發展著.PLC憑借它可靠性高.抗干撓能力強等諸多優點在現代化的工業自動化控制中有著重要而廣泛的應用.因而,應用變頻調速及PLC控制技術相結合的控制方法能夠融合兩種技術的優點,在現代工業中得到了廣泛應用和深入的研究.

傳統的調速與控制電路復雜,體積龐大,給設備維護帶來極大的不便,且效率較低.而采用先進電力電子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的變頻調速及PLC控制系統,可以克服以上的局限性,具有以下顯著的優點:

1]變頻器系統屬于轉差功率不變型調速系統.無論低速換是高速,其轉差功率不變,效率最高.

2]采用無觸電電力電子元件,節省了大量繼電器和接觸器,簡化了外部接線,縮小了控制設備的體積.

3]變頻器及PLC內部控制的核心是CPU單元,具有較強的運算和控制能力,能夠實現參數化調速控制,設置合理的電機運行參數,保證起重機各機構有較大的調速范圍和較高的調速精度.

4]變頻器內部具有故障自診斷功能,能實現系統的過電壓,過電流和過栽保護等功能,液晶顯示界面可顯示出故障信息.該系統性能可靠,故障率極低.

變頻調速及PLC控制技術常應用于實際中,如機床自動化控制系統,由于系統控制過程較復雜,要求控制系統恒速可調可控,節能可靠,因此采用PLC與變頻調速控制系統是最佳選擇.這可以大幅度節約電能,提高系統的自動化程度,并使系統運行可靠穩定,結構簡單,維修.維護.調整方便,經濟實用易配置,取代了傳統的繼電器控制系統.在機誡行業中,變頻調速及PLC控制技術已經得到了比較廣泛的應用

各種機床中的主要電動機大都使用PLC控制下的變頻調速技術,使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另外,變頻調速及PLC的應用不僅節省了大量的繼電器接觸器等電器元件,而且在電能的節約方面有著很大的貢獻.

第二章壓力機整體控制方案的設計

本壓力機主要用于小型機誡零件的沖壓,定形.生產線經送料裝置送材料進入壓力機沖壓成型,經過輸料線輸出并集料.本壓力機采用可編程控制器PLC控制;利用一臺變頻器變頻驅動一臺異步感應電動機.通過對一臺電動機速度的調節來控制沖壓速度的大小.并通過凸輪控制器發出壓力機運轉所需的角度.壓力機的功能及結構描述如下:

J45系列壓力機是普通型壓力機,其結構簡單,操作方便,性能可靠

J45-25AJ45-40AJ45-63型采用剛性轉鍵式離合器,使用維修方便.其中.型號中帶A的均為安全型壓力機,均裝有緊急制動裝置,可以使滑快急停在0-13后范圍內,并可配置光電侯器,J45-100BJ45-125采用鑄鐵機床,曲軸橫置,偏心套結構,工作平穩,沖擊小,可以使滑塊停在任何位置,J131系列閉式單點壓力機機身直線型設計,均衡受力不變形,剛性強,超高的封閉高度,裝摸空間大,滑塊矩形六面導向,精度高,穩定性好,具有最高機床穩定性.安全性,內置式油路,電路,美觀整潔,更具安全性,可靠性,雙手操作,按鈕開關,符合壓力機守則,安全標準.

壓力機的檢測

檢驗剛性離合器與制動器的零部件安裝位置的正確性,緊閉性.檢驗剛性離合器,制動器動作的靈活性,可靠性,在規定的運轉時間內,單次行程規范,不允許出現連沖,檢驗滑塊的制動形式.

檢驗剛性離合器,制動器與其操作機構配合動作的真確性,工作狀態的穩定,可靠性,檢驗轉鍵不得卡死,滑銷不得卡死,滑銷不得折斷和彈簧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負荷試驗后應該扯查剛性離合器零件

檢測制動后不大于規定數轉,對常監控裝置的應檢查其可靠性

在規定的運轉時間內,檢驗雙手超作及其它安全保護和控制裝置與剛性離合器,制動器工作的協調準確與可靠性.

摩擦摩擦離合器與制動器的安全檢驗.

檢驗摩擦離合器與制動器的聯鎖控制的靈敏可靠,相互協調情況

檢驗控制氣路的雙聯安全聯鎖閥的聯鎖功能的可靠性,模擬試驗不少于三次.

檢驗單人雙手操作或協同超作時,同時檢驗安全保護控制裝置與摩擦離合器.制動器工作的協調,準確與可靠性,在規定運轉時間內不得出現異步現象

檢驗壓縮空氣回路的氣壓控制裝置[包括安全閥,止回閥,儀表繼電器等]的可靠性.

檢驗飛輪制動器的安裝情況與工作的靈活性,可靠性,飛輪制動器的制動時間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傳動外部分的防護裝置的安全與可靠性,檢驗回轉方向與指示箭頭的一致性,

滑塊平衡裝置的安全檢驗

檢驗結構的安全防護情況

檢驗滑塊彈簧平衡位置,在發生事故狀態下,在行程任何位置可以平衡住滑塊.

1]主機傳動:

機床的傳動系統由一級三角皮帶傳動組成,結構簡單,噪音小.采用變頻器調速,它通過改變電壓和頻率來調整電機的輸出轉速達到調節速度的目的.電動機的輸出帶動飛輪的旋轉,飛輪后部裝有離合器,制動器.離合器結合后飛輪帶動雙拐曲軸旋轉,曲軸帶動兩連桿使滑塊在機身導軌內作往復運動.在曲軸輸出端通過傳動軸帶動軸凸輪控制器旋轉,凸輪控制器是整個機床的發訊部分.該部分電動機同樣采用變頻器調速控制技術,通過設定不同的頻率來控制電動機的轉速,從而精確地控制了機床的沖壓速度與頻率,大大地提高了機床加工精度和水平.

2]控制臺:

整個生產線的大部分控制超作都在一個可移動的控制臺上進行.在控制臺的操作面板上分布有不同功能的控制開關’按鈕.指示燈以.通過它們操作者可以很容易的實現對生產線的操作和工作狀態的監視.它是整個生產線的控制中心.

壓力管理論文范文6

在離心式空壓機軸承振動超過規定限制的情況下,要想確保維修質量的穩定性,同樣需要對問題產生原因及維修措施進行分析研究:首先,從離心式空壓機軸承振動超過規定限制問題的產生原因角度上來說,具體了歸納為以下幾點:

a.離心式空壓機與轉動軸線的重合不夠緊密;

b.軸瓦裝置與軸承蓋部位間的壓合存在一定的間隙性;

c.在離心式空壓機的實際運行過程中,轉子頻頻與氣封部分出現摩擦碰撞問題;

d.空壓機處在喘振區運行環境當中,其負載載荷作用力呈現出較為顯著的變化趨勢;

e.離心式空壓機裝置存在轉子零件間隙不當問題;

f.空壓機裝置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當表現出較為明顯的軸承體抬高問題。

其次,從離心式空壓機軸承振動超過規定限制問題的維修措施角度上來說,與之相對應的維修措施可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a.對傳動軸線的中心位置進行復核與二次找平處理;

b.對離心式空壓機裝置的軸承墊片裝置進行刮研處理,確保軸承墊片與軸承裝置之間過盈值的穩定性;c.參照規定限制參數對氣封間隙值進行合理調節與修正;

d.在負載載荷作用力出現急劇變化的第一時間對進氣導葉、放空閥裝置進行合理調節;e.對轉子零件間隙參數進行檢查并修正;

f.對空壓機裝置機座位置的墊圈間隙參數進行檢測,確保其在規定數值之中,并對支承面相關參數進行合理調整。

離心式空壓機的管理措施分析

1)首先,需要對離心式空壓機運行前期系統作業進行規范化管理,在這一階段中的管理措施需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a.對離心式空壓機裝置及機組啟動條件的具備情況予以詳細檢查(包括上次維修原因、維修數據等指標參數在內);

b.對離心式空壓機裝置的電氣儀表以及燈管信號運行的正常性指標予以核對,確??諌簷C裝置在事故連鎖系統(包括低油壓、軸振以及溫度問題等)出現狀態下能夠做出正確動作;

c.對系統正常性狀態檢測重點需要關注油箱油位參數、油路暢通性以及輔助油泵裝置運行正常性指標;

d.對空壓機裝置中各種閥門的靈活性以及相應開啟-關閉指令的及時性予以檢測,確保離心式空壓機處于良好待運行狀態當中。

2)其次,需要對離心式空壓機運行過程中的系統作業進行規范化管理,在這一階段中的管理措施需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a.對離心式空壓機裝置及機組在運行過程中的異常性響動予以檢測,確保運行振動在可承受限制范圍內;

b.對空壓機裝置各部位軸承的實時油溫上升速度予以檢測,在其接近于最高可承受限制的情況下及時對整個空壓機進行停車處理,特別是在冷卻器裝置出油口位置上升到30℃~40℃的情況下,對油加熱系統進行切斷處理,并令油冷卻器裝置的進口閥位置呈現出開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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