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1
關鍵詞:多元供給主體;居家養老;老齡化
傳統的中國養老模式以家庭養老為主,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計劃生育的實行,導致了社會轉型下的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趨勢。在這種背景之下,不斷增長的養老需求與家庭養老功能越來越不能滿足養老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家庭養老模式面臨嚴峻的挑戰。鄭功成認為:“沒有發達的養老服務保障,即使有養老金也不可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質量。”[1]隨著“銀潮”之勢日益猛烈的襲來,越來越多的學者們開始探尋“居家養老”這一順應國際潮流,且符合中國國情的養老方式。
一、“居家養老”的概念
(一)“居家養老”的概念
“居家養老”的養老模式是西方發達國家首先提出的,直至目前為止,學界對居家養老的定義也沒有完全達成一致。縱觀我國學者對居家養老的定義,這種定義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也更普遍地為學者所采用: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卻享受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的養老院式服務的一種社會化養老模式,即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以養老制度為保障的養老體系,也被許多學者形象地稱為“沒有院墻的養老院”。因此,本綜述主要以這個定義為基礎,對與此定義相符的“居家養老”進行綜述。
二、我國發展“居家養老”的必要性
1.家庭養老的困境
趙立新在《論社區建設與居家養老式社區養老》一文中指出:在我國,由于核心家庭的增加,青年一代的生存競爭加劇,婦女就業率的提高,對他們而言,尤其是 “421家庭”,青年夫婦沒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照顧老人,在多種因素的影響下造成了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同時,“代際傾斜”現象在許多家庭普遍存在,青年夫婦“重幼輕老”,他們對獨生子女的關心遠超過了對老年父母的關心,這對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都產生了負面影響。由此可知,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
2.機構養老的困境
2.1 資源和資金不足
根據現在老年人的比例,社會養老機構的床位嚴重不足。林娜在《社區化居家養老論略》一文中指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最大的特點是“未富先老”,加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這決定了我們不可能照搬西方福利國家的模式。
2.2與中國“孝道”不符
此外,機構養老與中國傳統“孝”的倫理觀念也存在相悖之處。眾多老年人不僅難以承擔養老院高昂的養老費用,同時也難以在精神上得到需要的慰藉。從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來看,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顧的背景下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日?;雍椭С謱先说纳硇慕】涤休^明顯的影響。
2.3服務人員素質欠缺
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少,素質較低,服務水平不高。更有甚者,一些服務質量低劣的養老院工作人員還會嫌棄、欺負、打罵老年人。這不僅不能解決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卻反而使辛苦了一輩子的老年人養老都難以安生。
3、居家養老的優勢
正是由于在我國機構養老、家庭養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們在實踐的基礎上才找到了一條更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模式—居家養老從現有的研究來看,這一模式的優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3.1符合經濟性和效率性
首先,居家養老既可充分利用現有的家庭物質資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據老年人多年的生活習慣安排日常生活,節省開支,同時也有利于保證老年人生活質量。其次,這種養老方式的開展不僅有利于社區內資源的開發,又有利于閑置資源的再利用。這種資源的優化利用不僅體現在社區物質資源方面,還體現在人力資源方面。
3.2服務對象具體、服務針對性強
以社區為依托的居家養老服務,服務的對象相對單一和確定。在社區內開展的老人照顧,能更好地了解到他們的真實需求。社區通過對老年人進行信息檔案管理,對老人的健康狀況、家庭大概情況等建立檔案,根據檔案中記錄狀況進行針對性管理,既包括物質方面的,又包括精神層面的,通過社區成員和志愿工作者的調查了解,有針對性地提供服務,更好地滿足老年人不同層次的需求
三、發展“居家養老”存在的問題
對于居家養老服務下作所而臨的困境,概括起來,學界主要從以下角度進行了分析:
第一,資金不足。表現在家庭資金和政府補貼均有所不足。
第二,服務質量有待提高。首先,服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其次,評估機制方面欠缺。楊春華、費逸認為日前的居家養老服務在運作的過程中涉及太多的行動主體,環節和選擇,而評估機制卻非常落后,服務滿意度難以測算,無法有效的進行效果反饋,使得居家養老陷入了困境,難以有效推廣和大范圍實施。
第三,政府角色定位不當。目前,政府在推進居家養老服務中參與較多,行政色彩較濃,長期下去會阻礙居家養老的不斷發展。
第四,政策法規制定不足。王金元認為目前政府對居家養老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未進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資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第五,城鄉居家服務發展差距較大?,F階段,居家養老服務的試點在城市開展非常迅猛,而在農村則是相對滯后。相對于城市的養老問題,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更加突出。
四、關于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建議
第一,資金方面。①在養老金方面,無疑應當加強社?;鸬墓芾恚_保養老金的保值增值。②籌資方面,學者們在居家養老資金籌措方式完善方面的討論主要意見為,在保證基本養老金足額發放的前提下,政府應該加大對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投入,同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居家養老服務。對來自福利彩票的福利金,應當加強監督和管理,使其??顚S?。
第二,服務質量方面。①人員配置方面:首先應當合理利用現有的社區從業人員。在此基礎上,可以鼓勵進城民工、下崗職工等人員加入服務隊伍,以解決服務人員不足的問題。同時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對其進行崗位培訓、業務素質考試,持證上崗。②在評估機制方面,評估機制主要針對社區服務者以及志愿者進行服務。在對社區專業服務人員的評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反饋程度高的評估方式。
第三,政府角色方面。在居家養老供給主體部分也已經闡述了大部分學者對于政府在居家養老中應當承擔的角色。學者們普遍認為政府應當逐步減小政府在公共資源配置中的比重,增大社會的基礎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攻擊模式。政府應該將掌舵和劃槳的職能分開,轉變自身角色,建立政府、市場、非營利組織三者互動的居家養老服務供給體系。
五、居家養老的研究不足及展望
近年來,學者對于居家養老的認可度越來越高,從不同角度針對居家養老進行的研究也越來越多。學界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從理論上支持著我國相對年輕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但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目前的研究仍然有著不足之處:第一,研究視角狹窄;第二,主體責任研究不足;第三,政策法規研究不足;第四,具體構想不足;第五,農村研究不足。(作者單位:南京農業大學)
參考文獻:
[1]鄭功成.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未來發展[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0,(5).2-14.
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2
關鍵詞:農村;家庭養老;孝道傳承路徑
總理曾談到:尊老盡孝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老人們辛苦一生為后人創造了財富,我們希望他們健康長壽。強調了尊老盡孝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贍養父母,這是生命的輪回,是上天給子女回報父母的機會,我們應該珍惜。從多方面入手,加強孝道傳承。
一、加強道德教育,促進孝道傳承的自覺性
“人有百行首重孝,孝字本是百行源”,子女孝道意識的淡漠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道德觀念弱化導致的,孝的實踐要依靠人們內心道德觀念的確立。哲學家黑格爾曾對我國做出這樣的定義:“中國純粹建筑在這樣一種道德的結合上,國家的特性便是客觀的家庭孝敬。”[1]中國人從古至今對于家庭孝敬的重視程度不言而喻。為了更好的傳承孝道,需要對子女進行道德教化。村干部可適時組織村民上“大課”,通過與縣文明辦溝通等,舉辦道德講堂,邀請縣域或更廣范圍內的孝老愛親道德模范親身講述,從思想上提升廣大村民的孝意識。俗話說“養兒方知父母恩”,已婚子女是農村家庭養老的主力,也是最容易教化的群體。他們在撫育下一代的過程中,不自覺地把自己的辛苦付出與父母當初的艱辛相結合,從而增加孝心消費,彌補對父母盡孝意識淡化的不足。此外,家庭孝道傳承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潛移默化間深受父母的影響,從他們那里了解為人處世的基本道理,內化為自己的價值觀念和行為。因此,父母要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傳達養老、敬老、愛老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做孩子尊老愛老的榜樣。
二、加大法治保障力度,保障孝道鞒械謀厝恍
道德約束力源于自覺性,具有一定的軟弱性,需要有強有力的法律做后盾,保障孝道傳承的延續性。2013年起,我國法定節日中新增一項――老年節。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18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赐蛘邌柡蚶夏耆恕_@一舉措從法律層面督促子女廣為行孝。但是應看到,現實生活中,各種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為更好地傳承孝道,發揮家庭養老的作用,要進一步強化家庭養老從倫理型向法制型的轉變,在保留孝道形式的基礎上,把一些帶有普遍性的孝道規范上升為法律規范,非強制性的道德規范要以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為后盾,使全社會對于家庭養老的認識上升到法制的高度,孝道價值得到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的雙重確認。對于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強懲戒力度,落到實處。同時,司法部門在“三下鄉”基礎上,因地制宜增加農村普法活動,通過發放宣傳單、開展講演活動等方式積極普及保障老年人權益等法律,強化子女孝道意識。近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山西省實施辦法》,該辦法在子女贍養、財產等方面為老年人提供法律保護,防止子女通過各種方式“啃老”,損害老年人利益。這一做法為今后孝道的傳承提供了有益參考。
三、推廣新孝道,健全農村養老保障體制
社會發展過程中,孝親敬老的傳統倫理價值觀約束力大為下跌,加上老人的積蓄并不樂觀,使其在家庭中的地位與控制力下降,現在農村已經多是兒女當家,單純的家庭養老已經不合時宜,應與社會養老相結合。在城鄉一體化加快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健全農村養老保障機制,成立諸類養老服務機構,例如農村老年人看護中心、老年人文化活動中心、老年人協會等,并加強其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惠老助老工程,讓老年人的身體和精神需求除了家庭之外有得以滿足的處所。這種體制跳出了盡孝必須在家庭內贍養的傳統思想,是孝道傳承的一種現代方式。它給子女盡孝提供了新的思想和空間,既可緩解子女的負擔,也適應了子女在外打拼無暇抽出更多時間陪伴老人的困境,還可提升盡孝的質量。
四、開展多樣化活動,建立行孝激勵機制
“家庭養老是一種行為方式,更是一種文化模式?!盵2]鑒于此,可結合廣大農民群眾的實際情況,在農村深入持久地開展多姿多態、生動活潑的類似“眾籌時光 清晰桑榆”的孝道教育實踐活動,宣傳孝道文化。比如開展評選先進活動,發揮先進典型示范的作用。通過評選 “好公婆”、“好媳婦”、“五好家庭”等活動,將評選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予以表彰,并通過報告會等形式,讓先進人物講解自己的經歷,包括晚輩應如何孝敬老人,怎樣與老人進行情感溝通和交流。有條件的還可通過聯系電視臺、報社等媒體報道評選出來的典型,加強輿論和宣傳教育,這對于促進社會道德建設的作用是巨大的。廣大農民可從身邊的人和事中對照自己的行為,增強責任感,自覺成為傳承孝道的實施者,進而把養老敬老愛老建設成一種民風民俗,在全村逐步形成良好風氣。
此外,村委會要利用節日契機開展活動。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中國傳統節日更是受到孝文化的深刻影響,最典型的就是中國的重陽節。兒女們在外辛苦打拼,眼界視野也都會不同程度的有所拓寬,回鄉后當地村支書、村主任可與其商量,利用節日的氛圍,為老人們定時定點安排一些文藝演出,或者發掘老年人中擅長文藝方面的能人,引導老年人自行演出,向他們咨詢城市中早晚已經普遍化的廣場舞,在農村也開展起來,讓年老者享受時展所展現的快樂,無形中增加子女的行孝意識,也激發了他們舉手抬足間不忘父母恩,點點滴滴中銘記老人情。
今天農村家庭養老中的孝道傳承令人堪憂,正是由于我們昨天在這方面做的有缺陷,而明天的農村家庭養老中孝道傳承會怎樣,則取決于我們今天如何做。
參考文獻:
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3
據民政部的《200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稱,截至2009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1.6714億,比上年增長了4.53%,占總人口的12.5%,比上年上升了0.5個百分點。全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1309億,比上年增長了3.22%,占全國總人口的8.5%,比上年上升了0.2個百分點。根據聯合國《人口學詞典》對老齡化的定義,我國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并已超過老齡化國際標準7%的水平。與其他國家人口老齡化不同的是,我國農村人口規模大、老齡化速度快、高齡人口多,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隨著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青壯年人口大規模流向城市,農村的老齡化程度將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化帶來的壓力將更大。但相對于城鎮而言,農村生產力水平發展較低、經濟基礎較弱,在此背景下,農村老年人的權益保障問題顯得更為突出和緊迫。
二、農村老年人權益保障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未富先老”,農村老年人貧困問題嚴重
根據老齡委提供的相關數據,我國城鄉老年人口人均收入比例為4.7:1,高于一般城鄉居民收入的比例(3.22:1)。目前,我國城鄉貧困老年人約有1010萬人,其中城鎮150萬,農村860萬,城鎮老年人貧困發展率為2.5%,農村約為8.5%,農村老年人貧困發生率相當于城鎮的3倍以上。沒有經濟權,就沒有發言權,農村老年人缺乏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位,在許多應得利益面前被“邊緣化”。在農村,有經濟來源的老人子女爭著贍養,無經濟來源的老人卻無人問津的現象屢見不鮮。貧賤家庭百事衰,農村老年人貧困是引起家庭財產糾紛、贍養糾紛等致使其合法權益遭受侵犯的主要原因之一。
2、子女對贍養義務缺乏正確認識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這種義務是基于親權關系而產生的,一般情況不能解除。按說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仍有為人之子女卻以各種借口不盡贍養義務、失去勞動能力又缺乏養老保障的老人得不到子女贍養甚至遭受暴力的情形。有的子女以分家不公為由不贍養;有的子女以不繼承財產為由不贍養;有的以不幫子女照看晚輩為由不贍養;有的以父母再婚為由不贍養,致使老人生活無著,困苦不堪。在大部分農村家庭,所謂贍養老人也僅限于經濟上的供養,認為給老人生活費就算盡了贍養義務,而忽視了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3、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所謂家庭養老,即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成員主要是年輕子女或孫子女贍養年老家庭成員的養老方式。目前,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表現出弱化的趨勢,導致這種趨勢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農村家庭規模日趨小型化、核心化?!?21結構家庭”呈增多趨勢,這種倒金字塔式的家庭模式,使處在塔尖的子女不堪重負。二是青壯年農村人口大規模流向城市,農村“空巢”老人日益增多。農村老人長期與子女分居,使得家庭和親屬網絡可以為老年人提供的資源減少,導致農村老年人經濟來源不穩定、精神生活困乏及醫療保障問題難于解決。三是傳統尊老敬老愛老觀念淡化,重幼輕老、重葬輕養、兒媳重父母輕公婆現象突出。現在競爭異常劇烈,青年夫婦往往把精力和財力向子女傾斜,難于顧及老人。代際之間不和諧,以少欺老、恃強凌弱的現象也并不鮮見。
4、農村老年人的財產權和婚姻權經常受到侵犯農村老人早出晚歸,辛苦一輩子積攢下來的錢經常以分家、繼承等形式被子女侵占。有的子女見利忘義、自私自利,根本不尊重老年人的財產自由處分權。有的老人將全部積蓄用于子女婚嫁,卻遭兒媳白眼相待。此外,老年人也有自己的感情需要,比年青人更需要伴侶之間的情感交流,相互支持。盡管我國新《婚姻法》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然而在現實中,老年人再婚除了承受世俗觀念和社會輿論的壓力以外,更多的是遭受子女的反對和壓制,甚至有的子女以老人再婚為由不盡贍養義務。許多老年人怕再婚引起家庭不和諧而忍受煎熬。
5、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農村老年人權益保障維權意識淡薄
現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與其他國家實施的相關法律相比,其內容比較單一,涉及領域較窄,不能涵蓋老年人全部權益,且沒有與《計劃生育法》、《婚姻法》及《繼承法》等相關法律形成多層次、多方位相結合的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立法體系,可操作性較弱,其內容多為原則性規定,失于空泛,難于衡量條款內容實施效果。各地區制定的大部分保障老年人權益的相關政策,在廣大農村地區也缺乏有效實施,流于形式。農村老年人身為弱勢群體,或孤苦無依,或知識匱乏,或行動不便,或怕家丑外揚,面對侵權行為,大多數只會選擇忍辱負重,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
6、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完善
建立集醫療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老年人救濟制度等為一體的生活保障體系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本對策。但在廣大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特征仍然明顯,城鄉發展差距較大,絕大部分農村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滯后,保障項目少、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這樣的保障體系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需求,不能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
三、保障農村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思考和建議
1、發展農村經濟,為保障農村老年人權益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經濟建設是推動社會建設和解決包括老齡化在內的一切社會問題的經濟性活動。農村經濟是構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樂”的友好型老齡社會的物質基礎。針對目前農村實際,發展農村經濟主要要提高農業經營效用和比較效用水平,提高閑置農田的利用率,激活農村土地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國各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條件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因此發展農村經濟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應積極探索適應各地區農村特色的發展模式。只有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增加物質財富積累,才能在農村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的情況下,實現國家建設、人民生活水平及老年人生活水平提高的統籌兼顧,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2、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為保障老年人權益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一是要修改完善現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與《婚姻法》、《繼承法》等相關法律形成完整的體系,注重其目標的明確性、內容的可操作性、結果的可衡量性。并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司法保護和法律服務工作,依法懲處侵害老年人權益的違法行為。二是進一步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和老年人法律援助等制度,并提高老年人對現有政策制度的認知程度,簡化可以享受的所有待遇的申領程序,鼓勵他們積極申領他們應享受的待遇。三是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制度的宣傳力度,增強敬老愛老助老的法制觀念。
3、大力弘揚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營造尊老敬老助老及代際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是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大力開展敬老助老養老宣傳教育,增強社會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二是要在廣大農村開展“文明戶”、“五好家庭”等評選活動,創建敬老文明鎮、村活動,表彰尊老敬老先進典型,用榜樣力量影響激勵。通過評選“敬老孝星”,張貼“贍養紅榜”,設立“孝敬父母獎”等形式來推動敬老助老養老風氣的形成。三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曝光、警示不養老的反面典型。四是在農村提倡和推廣簽訂“贍養協議書”,并將精神慰藉的內容明文列入,增強人們家庭養老的責任感,督促人們全面履行家庭養老的義務。
4、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和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各種社會組織也開始關注老人,在保障老年人權益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各級政府可以組織志愿者、支教隊等到農村開展知識講座加強贍養老人道德教育,增強子女的孝心。支持各種社會組織開展各種有益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農村老年協會作為老年人基層組織,其作用不容忽視,政府可以通過這個平臺將老年人組織起來形成老年人權益維護隊,走街入戶,開展老年人維權活動;并從資金、政策上大力支持協會開展各種文體活動,讓老年人發揮余熱,幫助老年人鍛煉身體愉悅心情,減少疾病,增強自我養老的能力。
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4
關鍵詞:養老旅游;老年旅游;旅游養老
引言
本文通過對養老旅游相關概念進行分析和研究,針對養老旅游的實際發展情況提出了相應的理論體系建設內容。明確養老旅游的概念,對于指導養老旅游有著基礎性的研究分析作用,避免了人們對相關研究概念的混淆造成研究對象的錯位。我們要學習許多外國旅游業從業人員的成功開發案例,學習了解他們的發展模式和思路,而不是照搬旅游業發展的開發模型進行養老旅游項目的開發,從而導致發生許多錯誤的行為。養老旅游的相關概念正是基于這一過程的理論和實踐研究才得出的,我們應當給予其足夠的重視,以保證養老旅游的全面化、規范化。
一、養老旅游的相關介紹
(一)養老旅游的概念
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許多國家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也是急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按照國際現有的標準來看,中國已經進入到了老齡化的行列,人口老齡化的逐漸發展也給國家的發展帶來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旅游與養老的合作探究概念在很長時間以前就有人提出,但是我國的學者在近幾年來才對養老旅游的理論進行研究分析。在這個過程中,專家學者們更偏重于對養老旅游目的地發展的研究,基礎研究程度偏低,特別是對于相關的概念沒有一個科學嚴謹的研究成果?!梆B老”和“旅游”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活動,對于養老旅游范圍的界定是至關重要的,只有正確把握好兩者之間的關系才能夠真正了解養老旅游的概念。我們需要確認,兩者之間有著明顯的關系差別,是不能被理解為前后有因果關系的,把退休養老活動和旅行期間的養老旅游理解為前后關聯存在有一定的偏差。養老旅游是建立在“旅游”的基礎上,養老退休是目標,這一過程是在以旅游形式為支持的前提下產生,這兩種情況同時發生,整合在一起不能互相分離。養老由“養”字和“老”字組成,“養”這個詞指的是教導、撫養、哺育等行為動作,而“老”字顧名思義就是指老人。因此,養老的過程就是指老人維持生命體征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通過多種處理方式來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和|量。養老包括被動養老和主動養老兩個概念。第一種養老是指消極的、被動的,是由于年齡增長迫不得已需要維持生命體征的過程;而第二個是指通過自身來主動提高生活水平和質量。我們很容易發現,旅游養老的定義范疇是屬于第二層次的,其目的就是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保證老年人豐富的生活內容。
(二)養老旅游的發展情況
目前,中國的旅游業正在經歷著蓬勃發展的階段,旅游相關企業的發展運作機制更加完善,發展速度逐步加快,社會各界對養老旅游的高度重視給旅游業的發展帶來了非常大的便利,其自身發展的良好愿景也廣受人們的關注,給養老旅游注入了新鮮的活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不可回避的事實是,通過對我國目前的老年旅游市場進行觀察,其隱含的大量的旅游潛力并沒有完全釋放出來。究其原因,主要是旅游業的發展沒有真正考慮過老年人的感受,缺乏有針對性的對老年人旅游推出的獨特的旅游路線。對老年人的旅游路線進行更新換代以符合當代老人對于旅游的迫切需要,已經成為了當前旅游產業需要解決的嚴重問題。對于老年人來說,養老旅游作為一種新型的旅游內容和形式,從老年人的根本出行方式問題進行著手解決,更有助于旅游行業擴大老年人旅游的表現形式和內容。近年來,通過對比可以發現,我國旅游業的迅速發展大多數都集中在季節和氣候變化的階段。許多老人為了選擇一個空氣清新、氣候宜人的舒適環境,往往會選擇去其他地方進行度假或者養老。與此同時,許多城市的旅游度假區的環境非常好,對于城市的發展來說也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我們通過相關人士了解到,僅在2016年的1月份,從哈爾濱市飛往海南省進行療養的老年人就已經接近10萬人。許多來自大城市的老年人往往會選擇空氣良好、環境舒適的鄉下農村進行養生理療,旅游人數有時甚至會超過當地居民的數量。在許多北方大城市比如大連市、哈爾濱市、沈陽市、北京市等地的老年人,往往會將浙江省、四川省、江蘇省等地作為退休養老或者旅游的第一選擇。
(三)養老旅游的本質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城市化進程逐步加快,空氣、水、食物以及環境污染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面臨著非常嚴峻的生存挑戰。對于老年人來說,由于他們身體的各項機能以及心理等因素較成年人相比有所減弱,他們對于生活環境的要求更嚴格一些。許多專家學者通過研究發現,舒適的生活環境是老年人旅游目的地選擇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受到當地醫療、運輸、生活條件等其他因素的影響,老年人想選擇生活舒適、交通便利等具備良好生活條件的情況基本上是不現實的,老人養老最終可以選擇的養老地點將不得不平衡多項生活條件來選擇,處于一種非常尷尬的境地。退休老人旅游目的地選擇主要與氣候和自然環境是否良好相關,海南省由于其獨特的氣候條件得到許多老年人的青睞,其良好的自然環境使之成為很多人旅游向往的地方。一些旅游區還專門配備了相關的醫療設備和專業的工作人員來提供醫療保健服務,以便能夠更好地滿足老年人養老的生活需要。通過對現象和問題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養老旅游的性質已經很明顯地表現出來,即老年人在非經常生活的環境中,通過審美的生存和自由來實現統一。養老旅游是對于更好生活的一種追求,是滿足美學享受、與思維融會貫通的一種精神。養老旅游資源的開發和旅游觀光服務項目的建設,必須以了解養老需求為前提,不但要為老人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更加要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考慮到老年人生活的實際特點,滿足其心理需求和物質需要。
二、養老旅游概念分析
(一)養老旅游與老年旅游
隨著我國社會的逐步發展,人口老齡化的速度逐漸加快,許多專家們對退休老人旅游業的發展愈加關心。但是,在目前只存在理論研究而沒有實踐的情況下,對養老旅游概念的研究還不夠具體,并沒有深刻的對養老旅游的概念進行的研究。通過研究發現,養老旅游概念的重點在于“旅游”和“養老”這兩個邏輯關系,這是對養老旅游定義的核心。保證精神上的滿足和身體上的需要是養老旅游提出的核心理念,有關旅游部門只有基于養老退休和其他旅游等活動的相關概念之間進一步分析其中的差異,才能夠真正體會養老旅游的內涵。養老旅游是從老年人旅游中衍生出來的一個全新的概念,養老旅游是老年人旅游的一個分支,是指老年人在生活過程中為了進一步提高生活質量所采取的措施。只要活動的主體是老人,就被稱為老年旅游。因此,要想對老年旅游和養老旅游進行區分,不能只從形式上入手,而應該在本質中尋找差別。
(二)養老旅游與旅游養老
這兩者的不同之處,已經有相關學者做出了相應的描述,認定這個旅游養老最重視的是養老的活動,是將旅游這一活動融入到老年人養老活動當中;然而,養老旅游最為重視的旅游活動,主要是泛指在老年人養老過程中,在老人晚年這個過程中所經歷的所有類似的旅游項目。然而這卻將養老旅游和老年旅游這兩個定義相互混淆。不過養老旅游與旅游養老這兩者之間,又有著極為相似的地方卻又有著自己的側重點。養老旅游的側重點在于為了達到通過充實老年人的晚年^程來提高晚年期間的生活質量的目的的旅游項目,其根本就是研討老年人在晚年期間的顯性需求以及隱性需求,和怎樣開展或者是改善旅游內部內容來達到相應要求。旅游養老的重點就在于,以開展旅游的方法達到充實晚年期間的生活,將其與晚年時期相互融合。非常明顯,旅游養老相比于養老旅游的涉入面更為廣闊,將養老比做常態,那么相較之而言旅游就比做非常態,隨之怎樣將這兩者之間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就是現在的學者最應該明確的問題。
(三)養老旅游與度假旅游
養老旅游是老年旅游者異地的養老方式,其是不同于工作、定居以及長期移民的一種方式,其主要是以旅行、暫時居住以及游覽為目的地,它將度假、游覽、休閑、修養等多個主體融合成為一個主體的旅游類型。而度假旅游的基礎含義,國內外就已經有很多學者進行過研討,但是在現今這個時代,依舊不具備一個最具權威以及被大家所認可的含義。度假旅游是一個含義非常廣泛的詞匯,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讓旅游者得到放松以及療養。以此為主要依據,有一部分學者認為養老旅游的基本是度假旅游中的一類,在養老旅游開展中多數也是將度假旅游作為主體。度假旅游休閑的本質可以很好的適合老年旅游群體的需求,但是這不是唯一的適合養老的方式。那些自身有一定特殊愛好需求的老年旅游群體,就會有一定的特殊旅游項目,以達到滿足。從這方面來看,這兩者之間還是具備相同之處的,又或者說,老年度假旅游是養老旅游中的―類。
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5
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南通市農村人口老齡化現象日益嚴重,農民養老問題也日益突出。文章分析了農村養老保障的性質,對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做了相關的分析,進而在明礁相應原則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與建議。
莫尼漢(moynihan)指出:“一個民族的文明質量可以從這個民族照顧其老人的態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可見,養老保障問題有著重要的意義。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間題日益突出。南通市地處長江三角洲,瀕江臨海,自古為“崇川福地”,今有“長壽之鄉”的美稱。作為中國沿海的一個經濟比較發達的地級市,在農村養老保障問題上同樣也面臨著挑戰。
1農村養老保障的性質
一些學者認為,農村養老保障是一種公共物品,其實并不全然如此。經濟學家對公共物品的定義比較多,其中經濟學大師薩繆爾森對公共物品的理論界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54年,薩繆爾森在《公共支出的純粹理論》一文中提出“公共物品”這一概念,他認為公共物品是這樣一種物品:即每一個人對該物品的消費不會造成其他個人消費的減少。通常而言,公共物品在消費上具有兩個基本特征:(1)非排他性。這是指在技術上沒有辦法或者很難將不付費的消費者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范圍之內。一般而言,公共物品一旦提供給社會中的某一個人,社會中的其他人也都可以從該物品中受益。(2)非競爭性。即公共物品既定的情況下,消費者數量的增加不需要追加任何生產成本,“某個人或廠商對公共物品或勞務的享用不排斥也不妨礙其他人或廠商享用該物品.也就是說.增加一個消費量的邊際成本等于零?!贝撕螅伎材显凇毒銟凡康慕洕碚摗分兄赋?,薩繆爾森所定義的公共物品只是少數的純公共物品,他認為公共物品是“出于某種原因,有集團或社會團體決定并通過集體組織提供的物品或服務”。現實世界中絕大多數的物品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間,被稱之為“準公共物品”。
考察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其實現方式有三種:自我養老、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由于實現方式的不同,農村養老保障的性質存在很大的差異,而并非就是單純的公共物品。自我養老和家庭養老,由于其提供主體是私人,并且具有排他性,所以屬于私人產品。社會養老是指由社會提供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職責,社會養老保障的提供主體可以是集體,可以是商業組織,也可以是政府。其特點也是不同的:集體提供的養老保障其范圍比較小,對象比較集中,且每增加一個人會使整體成本增加,或是降低原有成員的福利,可以看出是具有半排他性的,是準公共物品。商業組織提供的養老保障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但是具有非排他性,所以是公共物品;而政府提供的養老保障范圍比較廣,同樣具有非排他性,也是公共物品。
2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障現狀
2.1人口老齡化加速與農村老年人口激增
2000年時,南通市65歲以上人口為943 453人,占總人口的12.03 % ; 2001年,南通市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經達到12.3 %。這一比例,大大高于同期江蘇的9.1%與全國7%的水平,與同期美國的13%接近,也與其他發達國家的14%差距不遠。截至2005年11月,南通市共有常住人口734萬人,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5.12 %。這表明南通市人口老齡化趨勢正在加速。聯合國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地區)60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10%或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超過7%就被稱為人口老齡化國家(地區)。據此,南通市人口年齡結構已進人老齡型。據預測,南通市老年人口在未來30年時間里將快速增加,到2036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將達到215萬人,是2000年的2,28倍。
與人口老齡化的加速相對應,2000年南通市總人口中,農業人口531.94萬人,占總人口的67.80 %,農村老年人口數量也在快速增長,農村人口老齡化步伐的加快,使得社會負擔格局發生了重要變化。如何應對這一變化,妥善解決好農村老齡人口的養老問題,已經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需要進一步注意的是,與西方發達國家和地區不同,南通的人口老齡化是在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和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的情況下產生的。這對南通經濟社會發展構成了極大的挑戰。在南通市人口老齡化的過程中還將出現勞動年齡人口老化問題,社會的創新能力與經濟活力可能因此而減弱。此外,人口的過度老齡化與老年人口數量的激增必將引起社會財富代際間轉移的增加,代際矛盾與沖突也會相應增加,從而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
2.2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2.2.1傳統家庭養老功能日趨弱化
目前,隨著產業結構的變遷,南通地區農村傳統的農業社會已不復存在而正逐步走向工業化。從傳統的家庭養老層面看,一方面,老年人擁有的技能、經驗在生活、生產中的指導作用越來越小,家庭地位下降。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與城市化的不斷推進,農村的年輕人不斷從農業地區流向非農業地區,大量的青壯年勞動力通過各種渠道流人并滯留在城市,直接導致空巢家庭、純老年人家庭(兩代都是老年人的家庭)、隔代家庭(祖輩與孫輩組成的家庭)增多。聚少離多,久而久之,代際之間的感情紐帶就會松弛,從而使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得不到滿足,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普遍下降。從家庭規模和結構看,獨生子女群體早已在南通的城鄉大面積出現。再一方面,首批獨生子女于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進人婚育的行列,導致多子女家庭急劇減少,取而代之的是小家庭。家庭規模的過度收縮帶來了家庭養老功能的急劇弱化。數據顯示,到2010年,南通獨生子女父母將達到21萬,占老年人口的18.10 % ; 2020年這一數據將達到136.72萬和87.81 % ; 2030年則將達到175.72萬和92 %。由此可見,家庭結構和規模的急劇變化將對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帶來巨大的沖擊和挑戰。
2.2.2耕地面積減少,收益下降,農村土地養老保障逐漸消退
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南通市在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耕地面積銳減。許多農村老年人失地后,沒有經濟來源,生活拮據,用于養老的積累更少。而“土地不僅被農民視為生產資料和生產要素,而且被視為失業保障(當從事非農業勞動收人不佳時,農民可以退回到土地,獲得生產和生活資料)和養老保障(自己在青壯年和老年健康期通過勞動獲得的收人,可以維持自己的老年基本生活)。然而,近年來,農村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在不斷弱化。一方面,進行農業經營的收益越來越低,甚至出現了種田種糧虧本的現象,土地給予農民的養老保障可以說是杯水車薪;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推進,城市規模不斷擴展,部分農業用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這樣,部分農民變成了“非城非農”的失地農民,土地養老保障無從談起。
江蘇省的有關研究表明,城市化水平一旦達到30 %以上,城市建設對土地資源的要求就會較大幅度增加。城市化水平每提高1個百分點,占用耕地數量約為1.3萬公頃;人口每增加1萬人,耕地減少160公頃;gdp每增加1億元,耕地減少54公頃;固定資產投資每增加1億元,耕地減少103公頃,在土地資源緊缺的地區,耕地減少和非農用地之間的矛盾尤為突出。就南通來看,1999年其城市化水平就已經達到31.9 %。其所處的長三角地區1996--2004年耕地面積凈減少了34.03萬公頃,相當于長三角現有耕地總面積的1 /20。目前,南通全市耕地面積48.3萬公頃,人均耕地面積僅0.06公頃。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失地農民的數量不斷增加,土地的養老保障功能也日趨消退。
2.2.3政府對農村養老資源的供給有限,供需矛盾極其突出
南通市農村老年人口占全市老年人口的多數,而且養老的實際需求包含贍養、醫療、精神撫慰等復雜問題。但是,政府對農村養老保障的投入十分有限,供給總量不足,供給的結構不盡合理,供給的制度也不完善,供需之間矛盾尖銳,這一矛盾將長期存在。
2.2.4養老保險問題
目前,南通市已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的相關工作,在解決“老有所養”問題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也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積累了豐富和有益的經驗。但就總體而言,尚未形成一個較好的方案,如南通各區、縣在管理體制上存在差異,在操作方法上也各不相同,不利于全市范圍內構建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規范合理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同時,由于經濟實力、政策配套等方面的原因,在養老保險的資金投入、發放和覆蓋范圍上還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改進的問題。
2.2.5養老保障體制方面的問題
南通農村的養老保障,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在管理體制和運行方式上還存在運轉不協調、機構重疊和效率低下的情況。例如,農民養老保險和針對獨子女與純女戶父母的養老保險,前者由民政部門推行,后者則主要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計劃生育部門實施,兩種體制之間存在著矛盾和摩擦。為爭奪保源有時還發生沖突。同時,還存在著諸如資金籌集渠道單一、不暢通、資金的管理和運用的機制不完善、資金的保值和增值難以解決、入保率低和退保率時有增高等問題。所有這些問題和矛盾,對養老保障體制的發展和完善均屬十分不利的因素,進而又導致運行效率的低下。
3南通市農村養老保障建設中應堅持的原則
基于農村養老保障的性質、南通市養老保障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在農村養老保障的體系構建和制度建設中,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是以人為本。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以人為本,即要以實現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為最終目標。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也是以實現這樣一個目標為原則的。農村養老保障的對象是農村的老齡人口,因此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發展要盡可能地覆蓋所有的農民,尤其是貧困農民,從而促進養老保障面的擴大。
二是追求公正?!盀榱嗽诜峙浞蓊~上采用純粹的程序正義的概念,有必要實際地建立和公平地管理一個正義的制度體系。農村養老保障作為一種資源,其稀缺性決定了在對這種資源進行分配時必須追求公正性的原則,也正是這樣的適度稀缺,構成了公正價值的客觀前提。以南通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看,采用“低水平,廣覆蓋”的辦法來改變“保富不保貧”的現象,可使更多需要老年保障的農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三是社會保障水平同經濟發展水平動態一致的原則。農村養老保障不是可以脫離經濟基礎的“紙上談兵”,需要現實的經濟資源予以支持。社會保障制度的構建過程中有一條基本經驗,就是社會保障要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由于社會保障具有剛性特征,“社會保障項目往往能增不能減、社會保障待遇往往能升不能降,否則,便會遭到獲益階層的強烈反對,甚至釀成大的社會危機。 1992年,我國民政部制定頒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也明確規定了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這一基本原則。因此,應在經濟增長同農村養老保障之間建立起一種互相促進的良性循環關系,防止出現兩者之間互相拖后腿的惡性循環,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支出占農村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之間尋求一個合適的度,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四是個人責任和社會經濟相結合。農村養老保障責任必須由國家、集體、個人協調負擔。這不僅可以減輕政府負擔,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還可以充分發揮對受保障人的激勵作用,使社會保障在促進經濟發展和激勵農民發揮自身潛能方面發揮更多的作用。
4南通市完善農村養老保障的措施與建議
解決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應構建一個包含多元化養老模式、多層次養老服務制度的混合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南通市在完善農村養老保障的過程中,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4.1大力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工作,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依據
首先,應加大社會救助法制建設,包括生產保障和生活保障;其次,加強農村社會保障建設,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第三,積極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界定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科學確定保障標準,并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資金籌措機制。
4.2政府要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中擔負重要的職責
雖然,“經濟發展是社會保障覆蓋范圍大小的主要決定因素,但是政府政策的制定同樣重要?!笔紫?,要從政策上提供條件,支持農民養老保障事業的開展,積極建立社會保障信息網絡和社會保險救濟網絡,為促進農民養老保險向社會轉化提供必要服務。其次,創新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和體制,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加大政府的財政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分擔農村養老的風險。再次,加快社區建設步伐,大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優化社區養老機制,使農村老人的生活服務由家庭“獨攬”變為家庭與社區共同承擔。最后,加大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的宣傳力度,促使各方面都來關心和支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
4.3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保障和提高農民收入
經濟是解決養老問題的根本,農民有錢是養老保障的基礎。在增加農民收人方面,結合南通外資經濟發展較好和外來人口較多的實際情況,政府應采取多種富民手段,如通過技能培訓、工作安置和發展“房東經濟”的方式,實現人人有技能、個個有工作、家家有物業的目標。通過就業使農民更有能力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通過發展家庭物業促進家庭養老。
4.4建立健全農村多元化養老保障模式
多元化的養老模式就是充分發揮個人、家庭、集體、社會、社區鄰里互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多方獲取養老資源,主要有自我養老、家庭養老、集體養老和社會養老四種模式。目前,我國基本形成了“以家庭養老為主體和基礎,輔之以集體供養、群眾幫助和國家救濟相結合的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在這樣的現實狀況下,應積極鼓勵自我養老、鞏固家庭養老。社會養老是國民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實施的,國外成功經驗表明,第一產業的gdp比重下降到15%,農業勞動力結構份額在20%以下,才可能全面實施社會養老。而家庭養老是我國的傳統模式,在農村養老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可讓有子女的老人在經濟贍養、精神慰藉、醫療保障、生活照料等方面能夠得到基本滿足。對市域范圍內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應發展集體養老、完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集體養老和社會養老是對傳統養老模式的突破,改變了農村老年人“養兒防老”的觀念,對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將產生積極影響,對自我養老和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能有效彌補。
4.5穩定家庭保障機制,強化家庭保障職能
“老有所養”是中國傳統社會沿襲下來的基本道德與倫理?!凹彝ヰB老作為中國社會的一種優良傳統,是以家庭為核心,以子女為載體,以老年人年老體弱、失去勞動能力而坐享天倫之樂為目標的一種養老模式。它歷經千載而不衰,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特色,也符合中國的國情。雖然當今中國社會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但這種養老模式依然是當前乃至未來一段時期內我國養老方式的重要選擇。”因此,以家庭養老為主線的家庭保障,既立足于中國的歷史文化傳統和農村社會經濟發展
實際,又符合中國傳統的文化道德理念,同時還具有成本低、實施方便的優點??梢哉f,“在中國農村,家庭觀念牢不可破。社會保險的制度分析表明,中國社會保險模式的構建應該強調家庭保障的重要性,或通過特殊的制度安排,圍繞以家庭為核心來重建經濟保障模式。”
因此,南通市在完善和創新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過程中,應在農村中繼續宣傳家庭養老,并在新時期不斷擴展家庭養老的內涵,使這一傳統美德得以發揚光大。
農村養老的定義范文6
論文摘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必要性根源于“老”的擴大與“養”的弱化之間的矛盾;緊迫性根源于老齡化高峰的來臨與制度構建的時滯。由于公共產品的性質,政府必須成為建設新型農村社會養老制度建設的第一責任人。
建立和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黨和政府順應社會文明進步、更新傳統養老觀念、增強社會保障功能而實行的一項重要改革,是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結構變化的客觀要求,是迎接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這項制度可以實現社會養老與家庭養老的有機結合,為解除農民后顧之憂,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加快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建設新農保的必要性根源于“老”的擴大與“養”的弱化之間的矛盾
(一)“老”的擴大
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全區60歲以上人口達479.83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10.69% ; 65歲以上人口達319.82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7.12%。其中,農村老年人占全區老年人的76%%。2005年,廣西農村6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360萬,占老年人總數的75%以上,并以每年3.33%的速度增長。依據聯合國將一個國家60歲及以上人口比重超過10%或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超過7%定義為“老齡化社會”的標準,廣西人口提前進人老齡化社會,農村的老齡化程度超過城鎮的老齡化程度。“在廣西經濟實力還不夠強、社會保障體制尚未健全的情況下,如何贍養老齡人問題就顯得尤為突出。”
(二)“養”的弱化
隨著老齡化社會的來臨與老齡化程度的日益加劇以及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農村老有所養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但是由于農民家庭規模下降,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家庭傳統養老的模式正在經受各種挑戰。“老”與“養”的矛盾迫切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
1.傳統養老功能模式經受挑戰
(1)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1)家庭結構的變化。依廣西人口普查公布數據:1991年廣西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4.64人,1999年廣西家庭戶平均規模為4.21人,到2006年家庭平均每戶為3.37人,其中,城鎮平均每戶為3.21人,農村平均每戶為3.46人(《2007年中國人口統計年鑒》)。傳統社會下,“金字塔式”家庭轉為4-2-2的“倒錐型”家庭結構。倒錐型家庭的父母陸續進人老年期,子女也陸續進人婚育期,兩個成年人贍養四個老年人的養老結構形成。2)家庭子女流動增多?!坝捎趷毫拥霓r業生產條件和微薄的農業經營收人使得廣西農業勞動力人口加大了向城市轉移趨勢,許多人從事第三產業勞動或勞動密集型、技能大眾型的勞動,處于城市社會的最低層,收人低、社會地位低,使得他們對家庭人口的供養處于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尷尬境地。”3)觀念的改變,與傳統養老密切相關的孝道逐漸淡化,使部分人對長輩的孝順意識減弱,從而危及家庭養老功能。
(2)土地保障功能弱化
在農村,土地的產出是農民的主要收人來源,但是近年來土地保障功能不斷弱化,首先是土地面積不斷減少,廣西大部分地區屬于喀斯特地形,山石較多,農村人均耕地面積自然稀少。近年來,由于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與土地的大面積征用,農村人均土地面積人為減少。全國人均耕地在2003年前大約是1.425畝,而廣西人均耕地面積按國土資源部門的統計數字人均只有1,35畝。(資料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其次,產業結構的單一化、技術含量的嚴重缺乏、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滯后、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波動,再加上廣西農業生產自然災害的常年發生,土地產出效益難以持續提高。再次,土地征用補償與流轉收益沒能有效提高。城市化和工業化征地過程中出現賤買貴賣的“剪刀差”,農民利益受損,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征地收人分配的比例大致是:農民5-10%,集體25-30%,政府及其機構60-70%。
2.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功能有限
根據《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桂政發[1992]79號)文件,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從1992年7月開始,先在興安縣進行試點,然后逐步擴大試點面。1994頒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穩妥地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通知》文件開始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推廣。但是推廣的效果沒有達到預期目標。主要原因是依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民辦發[1992]2號)與《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暫行辦法》(桂政發[1997]9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原則“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制度設計存在巨大的缺陷,政府責任沒有充分凸顯。老農保制度在運行的過程實行個人賬戶積累制度,缺乏社會共濟性,沒有體現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性。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程度低的問題又導致養老保險資金嚴重欠缺,資金的嚴重欠缺又導致了養老保險保障面窄、保障程度低的連鎖性惡性循環。因此,廣西依據《基本方案》和《暫行辦法》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養老保險。1999年7月,《國務院批轉整頓保險業工作小組<保險業整頓與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1999]14號)提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廣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進人停頓階段。2004年末,“廣西壯族自治區僅有180.6萬農民參保,保障基金存結余款為49 380.4萬元,有30 177人領取養老保險金,當年支付金額為140.8萬元”較少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無法滿足農村社會保障需要,擴大農村社會保障覆蓋。廣西從2008年開始實施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范圍限于農村貧困群體,而且保障水平非常有限(35元/人/月),所以不能根本上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因此,以社會化為導向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建設勢在必行。
二、建設廣西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
第一,建設新農保的緊迫性是老齡化高峰來臨時間決定的,根據聯合國標準,廣西壯族自治區早已經跨人老齡化社會。據有關專家預測,到2010年,廣西60歲以上人口約為616萬,占總人口的比重會上升到12% ; 2030年將有可能達19%,屆時每5個廣西人中就有1個老年人。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農民家庭規模下降,家庭養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弱化,農村老有所養的問題將日益嚴峻。我國農村社會發展的現實迫切需要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第二,建設新農保的緊迫性是制度構建的時間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以少保老”積累制度,不同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以多保少”的現收現付制。新農保從參保繳費到老年領保的時間必須經過15-20年。因此,廣西已經進人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預警期”,來不得遲疑和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