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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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股權改革方案

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文1

關鍵詞: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會計

一、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的會計質量分析

(一)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的會計穩健性分析其一,股權分置改革下的會計信息披露意愿增強利于改善流通企業運營。為克服證券市場的先天性流通率不足問題,證券市場主管部門推出股權分置改革,其目的是通過會計手段來消除流通與非流通股票間的價格鴻溝,使得證券市場價格機制能夠同步影響流通和非流通股票持有者的收益,繼而維護證券市場價格機制的穩定運行。當非流通股股票持有者可以像流通股股票持有者一樣來通過證券市場價格上漲方式獲得利益時,由此構建成各類型股份持有者共享的利益交互平臺。鑒于企業會計信息披露水平直接影響流通企業的運營績效,因此實施股權分置改革將會增進流通企業優化企業自主式財務信息披露意愿,優化企業會計信息環境。身為大股東的非流通股股票持有者將會有較強意愿來優化企業的運作模式,優化包括財務系統治理水平在內的企業治理機制,以增進企業價值。其二,流通企業的股權分置改革有助于提升會計穩健性。由于流通企業會計信息由其管理層來供給,出于本位利益的考量,管理層有較強意愿來操縱企業會計信息以美化其損益表,從而蒙蔽股東來獲取更多利益。在外部條件不變的情形下,股權分置改革將使得流通企業的各類股東享有同股同權待遇,這就令此前非流通股股東更多關注企業會計盈余質量而非通過股權溢價來獲取收益。由于流通股股東股權具有分散性特點,這降低了他們直接監督企業管理層的能力;而此前非流通股股東通常占據較大的股權,他們掌握更多的關于企業日常經營信息,這將更利于此前的非流通股股東來對流通企業管理層實施有效監管,從而可更好地保障流通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穩健性,有效維護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二)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的股東敏感性分析流通企業的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在于以推進企業流通股股改為手段來實現“同股同權”的目標,以此來確保企業損益與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東收益的一致性。從實踐來看,非鄭麗副教授(重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重慶401120)中圖分類號:F833文獻標識碼:A流通股股東通常為流通企業的控股股東,他們通常掌握流通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并且保持著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優勢。在股權分置改革前,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并不一致,非流通股股東通常借助其對企業的控制權來操縱企業的損益表,采取資產轉移等策略來將企業的現金轉移到該股東控制的企業外部的另一家經營實體中,以非違法但違背信托責任的手段竊取流通股股東的合法權益,從而造成流通企業和流通股股東應得權益的損失。通過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股權與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的屬性保持一致,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東有更強的激勵來采取與企業利益相一致的行動。例如,非流通股股東可運用其控制權來合理調控企業的戰略目標及其實施過程,以確保企業戰略目標與全體股東利益的一致性;可加強對經理層的行為控制力度,以遏制高層管理者利用手中職權來實施對企業所有者權益的職務侵害行為等。

二、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中的會計處理思路

(一)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中交易費用的會計處理思路其一,巨額交易費用增加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成本。流通企業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需經由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后方可得以執行。這就要求流通企業加強在與投資人信息交互領域的投資力度。由于流通企業缺乏對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事務的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通過外聘保薦機構和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方式可以利于流通企業降低股改運作風險?!蛾P于保薦機構從事股權分置改革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證協發[2005]83號,以下簡稱《通知》)中對流通企業的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費用有詳細規定,保薦和被應該保薦機構之間應通過公平協商方式來達成保薦契約協議,合理收取保薦財務顧問費用、保薦費等相關費用;《通知》還對各項費用的最低支付額度和保薦工作的服務質量、工作量等詳細事宜做出規定。其中,股權分置改革財務顧問費是流通企業為雇傭保薦機構來設計股權分置改革方案而支付的款項;保薦費是流通企業為確保保薦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并出具公允性保薦意見而支付的款項。除此以外,流通企業還需支付律師費、宣傳推薦費、差旅費、會議費等各類雜費。據文件來做初步預算可發現,流通企業需要支付數額龐大的保薦費及相關費用,這將直接影響流通企業的正常業務運作秩序,并扭曲流通企業的正常會計核算成果,給流通企業的財務報表編制和分析工作造成不利影響。其二,對股權分置改革中交易費用的會計實務安排。對此巨額支出事項,《通知》并未詳細規定會計操作方法;在流通企業會計實務中,企業財務工作者通常將該支出思想列支為“費用”。其依據是,流通企業的股權分置改革行為實施者為企業,該股改思想發生的緣由是推動該上市公司轉身為全流通類上市公司,這決定了股權分置改革本質上具有推動流通上市企業將其非流通股股票再次上市交易的特征,由此產生的相關支出項目可以視為流通企業的非流通股股份二次上市行為。為此,流通企業為此支付的股權分置改革相關支出項目應當列作企業的上市費用的追加支出項目?;氐焦蓹喾种酶母锴皶r期,流通企業在上市之初對全體所有者權益者做出非禁售流通股的允諾,當前推動的全流通股份改革政策實質上構成了對前述的流通股股票持有者的違約事件。為此,流通企業需要為此而向此前的流通股股東支付合理的對價以彌補由非流通股股東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額外損害。

(二)股權分置改革中非權證型對價支付方式的會計處理思路以股份總量變動為特征的流通企業股改會計處理。在股權分置改革實施過程中,流通企業所面對的核心會計實務問題即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的會計核算方法問題。常見的股權分置改革中對價支付的會計處理模式主要有兩種,即權證式支付模式和非權證式支付模式。在按非權證方式來處理股權分置問題的情形下,非流通股股東需要通過向流通股股東送股方式來向流通股股東讓渡必要的改革利益,或者對非流通股股東進行縮股方式來擔負起股權分置改革中的必要成本。從會計核算角度來分析,流通企業可以使用成本法來處理非權證型股權分置改革項目的相關會計業務,即通過將那些由送股及縮股所形成的新權益部分,按照其所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評估價值來借記為“股權分置流通權”科目,并同步貸記為“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處理非權證式的股權分置改革支付模式相關業務時,流通企業還可選擇權益法,即流通企業的非流通股股東可以按照其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來借記為“股權分置流通權”,并同步貸記為“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投資準備”等科目。在按照上述會計分錄處理流通企業股權分置改革中的非權證式會計業務時,前述的“長期股權投資—X企業”科目的金額通常按照賬面價值來計算,而該賬面價值通常是按照流通上市企業的指定會計期末的會計報表提供的每股凈資產與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票數量的乘積來計算確定。當對流通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科目進行處理后,企業該科目的賬面價值與被投資方的股東權益的份額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這與權益法之原則相悖離。《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并未對此有詳細規定,在處理相關問題的會計實務時,流通企業會計部門可將“股權分置流通權”歸結為資產類科目“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拓延,勿須將“股權分置流通權”作為長期資產來獨列,而應當將其歸集到“長期股權投資”項下。

(三)股權分置改革中權證型對價支付方式的會計處理思路在權證交易模式下,流通企業的非流通股股東需要采取贈送方式來將其非流通股股權置換為流通股股權;流通股股東所獲取的這份權證將作為因非流通股股東的參與而引致的流通股股權被稀釋的必要對價。在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贈送權證時,流通企業需要在財務部門對該認購權證的所有權轉讓行為做備忘錄,以作內審計外部審計的備查登記之需。為強化流通股股東對該權證價值的認可度,流通企業可以將該權證以較低的售價向流通股股東定向銷售。此時,流通企業的財務部門需要將其計入流通負債相關科目中。具體的會計科目處理方式分為:借記為“銀行存款”、“股權分置流通權”科目,貸記為“長期股權投資——X公司”、“投資收益”科目。在股權分置改革項目的相關會計實務中,會出現流通股股股東即該認購權證的持有者向流通企業提出按照下進結算該認購權證的行權價款,且通常表現為流通企業的證券市場交易價格高于流通股股東所持有的認購權證的行權價格的情形。針對流通企業證券市場價格高于認購權證行權價格之部分,流通企業可按如下分錄來處理該會計實務,即借記為“股權分置流通權”,貸記為“銀行存款”。對于看跌該認購權證的流通股股東而言,相應的認沽權證的處理方式參照上述科目處理即可;但根據既有的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暫行辦法,流通企業通常是將認購權證直接贈送給全流通改革收益受損一方,因此在既有文件指導下會計實務中并不會出現“應付權證”相關科目的會計核算事宜。

參考文獻:

1.陳信元,黃俊.股權分置改革、股權層級與企業績效[J].會計研究,2016(1)

2.馮天楚.股權分置改革對控制權私利的關聯影響檢驗[J].商業經濟研究,2016(2)

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文2

一、支付對價的理論分析

支付對價是股權分置改革的新生事物,是一種新型的會計事項,現行會計制度對此沒有做出規范。因此,必須把支付對價與股權分置的歷史和現狀結合起來進行剖析,找出其本質以作為會計處理的依據。

1.支付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違約賠償。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交易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的股票經核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即獲得股票上市流通權。但對于發起人股份(無論是國有股還是社會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國有股),則應在招股說明書中載明“暫不流通”。非流通股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時明確其持有的股份“暫不流通”,是投資者做出投資該公司流通股決策的最為重要的條件之一,是“投資合同”中的重要條款。盡管非流通股股東沒有向流通股股東做出單獨的承諾且雙方之間沒有形式上的協議,但這種合同法律關系是存在的。實施股權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東獲得上市流通權就構成了違約行為,對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造成了損害,從而其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而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就是支付違約金。

2.支付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購買的流通權。只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那部分股票才具有上市流通權,才能在事實上造成社會公眾股與發起人股同股不同權,同時相應地造成同股不同價。這首先體現在股票發行市場,投資者購買股票的決策包含了只有他們購買的這部分股票才具備流通權的判斷,因此樂意為“買斷”非流通股的流通權支付溢價。公司上市后,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實際上存在兩種價格,即非流通股的協議轉讓價格和流通股的競價交易價格。協議轉讓價通常在每股凈資產的賬面價值基礎上存在一定的溢價;而流通股可以方便地在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與協議轉讓相比,其交易成本低、流動效率高,因而競價交易價格不僅包含公允價值溢價,而且反映了投資者愿意為流通權支付的溢價。

3.支付對價是非流通股股東侵占流通股股東權益的補償。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時存在制度缺陷,這就造成了非正常溢價,從而形成資本公積,它來源于流通股的溢價部分,即流通權溢價。在同股同利政策下,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共享這些準資本,從而對流通股股東權益造成損害。最典型的案例是用友軟件以每股36.68元的高價發行2500萬股每股1.18元的凈資產,結果使自己7500萬非流通股每股凈資產飆升為9.7元/股。由于是在股權分置的條件下,因此這是由在股票發行時進行市場詢價所造成的結果。市場詢價有其道理,但是由于三分之二的股票不流通,這樣的詢價方式也就成為了制度缺陷。

二、支付對價的會計處理

1.支付對價涉及的會計主體。不同的會計主體在支付對價問題上的立足點不同,其會計處理也不同。股權分置改革經濟事項涉及非流通股股東、流通股股東和上市公司三方利益主體,他們共同構成支付對價經濟事項的三個會計主體,都必須做出相應的記錄與報告。支付對價經濟事項分別表現為:首先是非流通股股東將所持有的非流通股部分送出或按比例壓縮、支付現金等;其次是流通股股東將獲得送股、現金、權證等;再次是上市公司將發行認股權證、減少總股本、記錄股本明細的變化等。明確會計主體可以為會計核算的討論提供一個基本前提。

2.支付對價的會計處理原則。

(1)充分應用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由于支付對價引起原非流通股股東和原流通股股東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的變化,即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從而導致會計中的權益法與成本法的變化、合并會計報表范圍的變化。按照我國《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企業會計準則——投資》等的規定,是否將被投資單位納入投資企業合并會計報表范圍主要看投資企業能否對被投資單位形成控制,而是否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主要看投資企業能否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

(2)認真貫徹明晰性原則、重要性原則。支付對價是股權分置改革的產物,它將對會計主體產生長期、較大的影響,因此要求會計記錄準確、清晰以便于理解和使用。

3.支付對價的確認和計量。支付對價是股權分置改革的一項經濟業務。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是送股、縮股、付現、權證等,獲得的是一種流通權。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確認支付對價,進行相關會計處理。其中,權證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只確認已實際發生的金額,其余損失則在行權日確認。

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歷史成本原則進行計量。支付對價具體表現:①送股(縮股)用送出(減少)股份的投資成本(股份數×每股成本)加上按該比例應轉銷的損益調整、股權投資差額、股權投資準備之和計量;②付現用實際發生金額計量;③權證用申請發行的實際支出加行權日的行權價格與當日的收盤價的損失計量。

4.會計科目的使用。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下分設“投資成本”、“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股權投資差額”四個明細科目。支付對價不屬于損益調整和股權投資準備的性質。在權益法下,投資成本被界定為投資企業取得投資的初始成本,也不適合核算對價。權衡之后可以看出,由于將支付對價作為投資成本的追加,因此將其計入股權投資差額比較合適?!镀髽I會計制度》列舉了股權投資差額的三種情形,雖然尚未考慮股權分置改革的情況,但已經表明股權投資差額的用途在于記錄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昔份額的差額。支付對價可視為這種差額,在“股權投資差額”科目中核算。

筆者認為,將支付對價在“股權投資差額”明細科目中核算雖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不足。如將支付對價與原股權投資差額混淆,則不便于以后對其進行調整,影響了會計分析與評價,不符合明晰性、重要性原則。筆者認為,應設置“長期股權投資——支付對價”科目用于核算股權分置改革中經濟事項的調整。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時,借:長期股權投資——支付對價;貸:現金(或銀行存款),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股權投資差額、——損益調整、——股權投資準備。會計期末調整時,“長期股權投資——支付對價”科目余額在借方,表示待轉支付對價。

5.會計處理的不同方法及其評價。

(1)違約賠償觀將支付討價費用化。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違約金具有彌補流通股股東損失的性質。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因違約而向對方支付的違約金以營業外支出列支。這顯然形成了一項費用,并在損益表中反映。其分錄為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支付對價”科目。

筆者認為,違約賠償觀實際操作比較困難。首先是賠償對象的認定,存在著是賠償申購新股的股東還是賠償從二級市場購入股份的投資者的問題。其次是賠償額度的認定,存在著是補償股票下跌給投資者帶來的全部損失還是扣除其中的系統性風險部分的問題。再次,支付對價費用化直接影響著大股東的業績和考核指標,也關系到再融資和股票特別處理等問題。這就違背了支付對價的本意,容易形成股權分置改革的阻力。

(2)流通權觀將支付對價資本化。支付對價獲得流通權符合會計上的資本支出條件。首先,支付對價符合資產的定義,流通權有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未來現金凈流入)的能力。股權分置改革以對價方式承認流通權是具有價值的。其次,支付對價可以用貨幣計量,無論何種形式的對價(股份、現金或權證)都具有明確的金額或具備可以量化的條件。再次,支付對價“資產”與支付違約“費用”相比,前者在經濟后果方面更容易被接受。尤其是資本化處理解決了國有資產單位出于資產保值增值考慮而對股權分置改革積極性不高的現實問題,也可以防止對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包括上市公司)的業績產生不良影響。最后,符合長期資產的時間要求,非流通股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雖然獲得流通權,但股權分置改革的本質是解決制度缺陷問題,而不是減持股份,其投資目的仍是長期持有。不少公司配合對價方案做出了穩定股價的承諾,如增持計劃、減持底價、回購計劃、鎖定流通期限等。所以,流通權具有資本化的條件。從會計要素的具體分類項目來看,流通權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和特征。

舍“資產攤銷”而取“成本配比”。筆者認為,非流通股為實現同股同權支付的對價是附會在流通股上的一項權利,它并不會隨時間的流逝而發生損耗,只會因實現流通(或稱減持股份)而兌現。因此,不應對支付對價形成的長期投資進行分期攤銷處理。原非流通股股東期末結轉分錄為:借記“無形資產——流通權”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支付對價”科目。持有期間不攤銷,待減持變現時,用流通性溢價與支付對價配比來計算損益。其企業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結轉成本,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流通權”科目。

筆者認為,流通權觀更符合股權分置改革的精神,不影響企業當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影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有關負責人的考核,更容易被非流通股股東接受。另外,它也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原則,容易被財會人員理解、執行。

(3)權益補償觀將支付對價沖銷權益。支付對價是針對過去的制度缺陷而產生的,非流通股股東將過去多得的權益補償給流通股股東,以實現同股同權。其會計分錄為:借記“資本公積——股權投資準備”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支付對價”科目。

筆者認為,權益的補償觀雖然不影響經營成果,但直接影響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有關負責人的考核,不易被非流通股股東所接受,有悖于股權分置改革的初衷。

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文3

飽受爭議的股權分置改革在2005年的證券市場上激情上演,并成為核心劇目。管理層為了以速戰速決的方式推行股改,決定在2006年所有上市公司將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并為此出臺了一系列刺激股改的政策法規。上市公司管理層紛紛借此機會將埋藏已久的利益補償要求陽光化,伊利股份的股改和股權激勵方案亦應運而生。但為人們所忽略的是,股改方案卻把這家素來穩健的奶業巨頭拋入了巨大的財務風險之中。

2004年的伊利高管事件絲毫沒有影響到潘剛管理層力振山河、重塑伊利的豪氣。2005年伊利不僅完成了百億元銷售的跨越,且以121.75億元的銷售額衛冕乳品行業銷售冠軍。我們知道,每一個行業在發展過程中都要經歷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個階段。在不同階段,行業中的市場競爭相應呈現不同的特征。中國乳品行業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市場競爭激烈,并持續加劇。每一個企業周圍都有數十家中外伏擊者窺視,希冀在行業洗牌前夜,能夠在中國市場上立穩腳跟,分享財富。在這個戰場上,任何企業稍不注意,就會馬失前蹄,葬身殺場。因此,雖然在前一輪征戰中,伊利暫時居于優勢,但其并不敢輕言勝利。

股權激勵方案出臺

曾經聲勢顯赫的城市型乳企三元和光明向谷底跌落之際,正是蒙牛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字輩以“火箭”之速直抵谷峰之時。綜觀時局,完達山、三鹿等二線品牌正磨刀霍霍,欲蓄勢反擊;康師傅、匯源甚至鄂爾多斯等曾經的行業外看客終究不能抵擋住誘惑,紛紛擲重金布陣,建立工廠和奶源基地,試圖圍攻乳業市場;在與國內乳企的爭奪戰中,潰退一隅的雀巢、達能等跨國巨頭并不甘心于中國戰場的失利,而是伺機欲出令國內企業不能望其項背的資本利器,以謀取失之交臂的成功。在這種情境下,沒有誰可以做到“笑傲江湖,把酒言歌”。因為在變革的時代,市場、競爭對手及競爭對手的謀略日新月異,現有的市場格局隨時都會被打破。

股權激勵作為成熟資本市場捆綁股東、公司和職業經理人三方利益的常用手段,已經被現代企業理論和國外實踐證明,對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具有積極作用。因此伊利借股改之機出臺了股權激勵方案,目的就是要激發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業務骨干人員的工作熱忱,激勵持續價值的創造,保證企業能夠長期健康、穩定地發展。從而不至于被當前乃至以后更大的市場競爭風暴拋出局外。

伊利的股權激勵內容是在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修訂時的。繼2006年2月22日刊登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后,伊利股份將其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協議內容頗有“對賭”的味道:參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東承諾,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后,若伊利2006年和2007年的經營業績無法達到當年較上年度凈利潤增長率大于或等于17%,將分別向流通股股東追送600萬股股份,否則,將應向流通股股東追送的股份轉送給公司激勵對象(特指伊利股份經營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業務骨干人員),作為股權激勵。

如何消化存貨壓力

2005年,伊利為發揮規模優勢,新建產能總投資額為8.97億元,投資項目包括:液態奶項目(62.66%)、奶粉項目(15.9%)、酸奶項目(13.7%)和冷飲項目(3.9%)等。這些新建產能逐步釋放后,如果能夠得到下游銷售渠道的及時消化,那么在2006年、2007年,伊利就有可能使其凈利潤達到該協議下大于或等于17%的增長率。同時,其相應年度的銷售收入將會分別超過140億元和160億元人民幣。

由于乳品所涉及的原料和產成品都屬于易腐物資,因此,從原材料采購到生產再到出貨的時間不宜過長,也就是說,在很大程度上產品的周轉速度關系到企業的生存,由此營運資產管理就成為乳品企業提升績效的重頭戲。

而營運資產管理必然會涉及到應收賬款和存貨的管理。一般來說,應收賬款和存貨之間大致是此消彼長的關系。放寬收賬期,增多了應收賬款,同時也會加速存貨周轉,從而降低存貨。而當企業的存貨較多時,大多會采用較為優惠的信用條件進行賒銷,把存貨轉化為應收賬款。

2003年~2005年,伊利的應收賬款周轉率從65.26提高至80.23,同時,其存貨周轉率從8.27提高至11.12,二者均呈趨高走勢。提高應收賬款周轉率,實質上是在縮短渠道的付款時限,因此,在應收賬款方面,假設其他條件不變,伊利繼續縮短收賬期,必然會傷害下游渠道利益,不利于存貨周轉。即使伊利維持2005年的收賬期,在80.23這樣偏高的應收賬款周轉率的情況下,其在提高存貨周轉率方面也會有一定的難度。所以,在存貨周轉和應收賬款周轉之間找到平衡點,對于伊利至關重要。2005年,伊利的銷售收入達到121.75億元,同比增長39.38%,同時,其存貨也達到一個新的高度,為8.45億元,同比增長19.6%。這意味著,在2006年以及以后的一二年內,伊利所面臨的不僅是新產能的繼續釋放所帶來的存貨壓力,也面臨著消化原有存貨的壓力。

基于以上考慮,2006年和2007年,伊利為促進銷售,在刺激渠道和加快存貨周轉方面,可能會有兩種政策:第一種是將現有渠道按照信用等級分類,分別執行不同的收賬期,對于信用較高者,延長收賬期;第二種是對全部現有和潛在的渠道均放寬應收賬款期限,在激勵原有渠道的同時,吸引新的渠道商加盟。由于原有的渠道分配能力基本飽和使用,加上乳制品保質期的問題,僅通過延長原有高信用渠道的付款期來擴大銷售量,效果不會太明顯。所以此兩種政策當中,第二種政策是較優的選擇。伊利如果這樣做,其應收賬款數額將會大量增加。

我們知道,銷售收入的增長必然會引發大量的營運資本需求,即如果要維持銷售收入的增長,必須要有足夠的增量資金作后盾。增量資金來源不外乎兩種:一是外部融資,即發行股票、債券或增加銀行借款;二靠經營留利用于擴大再生產。一般來講,第二種來源是企業成長所需資金的主要供給渠道。正如常規武器與核武器的區別,后者代表威懾能力,真正付諸使用的機會少之又少。同樣,外部融資手段也只表示企業具備財務彈性,靠不斷的外部融資支撐企業運營活動的增長是不現實的。2001年~2004年的伊利年報顯示:伊利的銷售收入增長率一直高于其相應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說明其凈利潤尚不足以支持銷售收入增長所引發的資本需求。

再看一下伊利的現金支付能力:2005年伊利的長期資本為27.62億元,長期資產占用為25.18億元,這意味著,伊利的長期資本在滿足其長期資產資金需求的同時,還能提供2.45億元來滿足流動資產占有資金的需要。由于該期營運資本需求為-10.29億元,所以伊利具有12.75億元的現金支付能力。與2004年相比,其現金支付能力增加了5億元,這個數基本上和伊利一年內需要支付的應付賬款增加額5.07億元相當。可以肯定,在伊利持有的大量現金中,幾乎有一半來自于一年內必須償還的應付賬款。因此,伊利的現金儲備中可用于支持銷售收入增長的部分非常有限。

對外融資迫在眉睫

上面的分析說明,伊利對外融資已經迫在眉睫。按照伊利2006年的權證發行計劃,如果認購的權證充分行權,可以為其募集到12.4億元的資金,但是權證的發行還沒有通過監管層批準,遠水解不了近渴。這樣,伊利融資的內外兩個通道都不暢。為解燃眉之急,伊利只能另覓籌資途徑。

奶源是乳制品企業的“生命之源”。在國家進一步加強了復原乳監管力度后,奶源已經日益成為整個行業發展的最大瓶頸。奶源爭奪亦因此而演變為企業競爭的主旋律。盡管,乳業發展到現在,業內各巨頭為了獲得更加優質的奶源,開始紛紛建立現代化的奶源基地。但是作為中國政府一直倡導的、乳制品企業和奶農之間“公司+農戶”的準市場契約型模式仍然占據主流地位。也就是說,雖然伊利位于呼和浩特金川工業區的亞洲最大的新工業園液態奶基地已經投產,與自有牧場領先的長富也簽定了戰略合作協議,但是其大部分原料奶依然要依靠分散農戶的供給。

在伊利與奶農之間的“公司+農戶”關系模式中,奶農因為數量較多、分散、資金、技術力量簿弱、評估和鑒別市場信息的能力不足等特點,在與伊利進行契約談判時往往處于不利地位。處于優勢地位的伊利不僅可以在生產與交易方面控制奶農,且從自身成本降低的角度利用不平等的契約對奶農的利益形成“擠壓”。

另外,伊利的銷售并不依賴于大渠道商。渠道對于伊利銷售額的貢獻比較分散,自2001年以來,伊利前五家銷售商的銷售額合計在伊利整個銷售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基本都在10%左右。2005年,這個數字則僅為8.53%。

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文4

只要堅持改革方向不動搖,縮小收入差距和要素價格“兩大核心”的改革必然會強烈要求推動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社會保障改革、財稅體制改革和“國退民進”改革這四項重點內容。

土地征地制度改革。這是中國農村下一輪最主要、最艱難的一項改革,也是開拓中國未來巨大消費市場空間的一大歷史機遇。這項改革的核心理念應是修改相關法規,平等保護物權,把本應歸屬農民的權益歸還給農民。同時,伴隨這項改革的推行,全國農民將新增千萬億元的收入,此時政府有關部門對農民及進城變成市民的農民工,在住房、醫療、養老、教育等制度安排上,應配合社會保障體系改革和財稅改革,應提前予以研究,準備政策預案。

社會保障改革。這項改革的重點,在配合農村征地制度改革、人口政策調整及人口趨勢,在兼顧國家長短期財力的前提下,應縮小城鄉社會保障差距、提升全國城鄉居民養老、醫療、教育等保障水平,并軌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與城鄉“碎片化”的五套養老制度,建立多層次社保體系,確立養老資金長期安全有效運用制度等方面,拿出數據測算可靠、目標逐年實現、統籌解決各方問題的中長期改革方案。

財稅體制改革。幾乎各領域的改革,最后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收入與支出。如果財稅體制不改革,其他改革都將難以進行。因此可以說,財稅體制改革是下一輪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之一。

為此,政府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要在配合當前收入分配改革和為穩定經濟發展而采取“積極財政政策”之時,認認真真地去重新思考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力與事權關系,適度提高地方政府收入比重,合理測算中長期國家財政的收支缺口及動態變化,全面制定中國中長期財稅體制漸進改革方案。

國退民進。一是有計劃地“退”;二是要分門別類,對相關行業和領域未必都要實施百分之百的控股權。

“國退民進”改革。今天強調“國退民進”,在當今中國的經濟發展階段,絲毫不影響加強對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而只是意味著:一是對“重要和關鍵”之外的行業與領域,應該有計劃地“退”;二是即使對“重要和關鍵”的行業領域,實施“控制力與影響力”仍是要分門別類,未必是對相關的行業和領域都要去實施百分之百的控股權或絕對的控股權。

因此,未來的國企改革,第一,要認真研究清楚,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到底是哪些?相對控股最低比例的要求到底是多少?在此基礎上配合社會保障和財稅改革中動態的資金缺口需求,提出“有進有退”的股權調整中長期計劃。第二,國企改革應包括重點國有金融企業的改革。要堅決打破現有對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公司等40多家中央金融機構幾乎為政府絕對控股,控股權益高達3.3萬億元的局面。第三,推動國有資本向重點行業、關鍵領域集中,除了要處理好國有企業進入房地產、高檔酒店、賓館、招待所等非主業投資外,還要認真研究處置目前國有實體企業對40多家金融企業(這里僅指中央金融企業)所持約2070億元的資本及權益。第四,對各級地方政府及下屬的財政等部門持有的國企及地方金融機構股權,應參照中央國企及中央國有金融企業股權處置辦法實行。

財稅體制和“國退民進”改革,是這輪改革能否成功的關鍵。

概括以上改革“路線圖”,由縮小收入差距與要素價格“兩大核心”入手,推動土地征地制度、社會保障體系以及相應放松各種行政管制的改革。

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文5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扶持政策;產權模式;金融體制改革

中圖分類號:F830.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7-4392(2006)04-0041-02

近日,筆者通過對臨汾市農村信用社的調查發現,“花錢買機制”的農村信用社改革方案所設計的扶持政策、產權模式等在實際操作中極有可能出現“一刀切”和“一邊倒”的結果,改革或許并不能按照改革者的設計來進行。

一、當前農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一)中央兩種資金扶持政策差異過大,將會誘使各地做出同一選擇,加大改革成本

方案規定,對試點地區信用社采取兩種方式給予資金支持:一是由中央銀行按信用社2002年末實際資不抵債額的50%發放專項借款,按年利率0.945%計息,按季結息(按準備金存款利率減半確定),借款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二是由中央銀行按信用社2002年底實際資不抵債數額的50%發行專項票據,用于置換信用社不良資產,期限兩年,由人民銀行按年率1.89%向信用社付息,滿足兌付條件后可提前兌付。比較上述兩項資金扶持措施,對被改革的農村信用社而言,后者明顯要優于前者,且后者的申請發行及兌付的條件并不算太高,信用社通過擴大分子(增資擴股)、減少分母(縮小風險權數較大的資產規模),達到要求的資本充足率并非難事。如此一來,全國各試點信用社極有可能都選擇后一種資金支持,以獲得更大的利益。從實踐來看,臨汾市17個縣市(區)均采用此種方案,至于增資擴股是否合法有效則是另一回事。由于這些資金支持是無償的,還不能等同于用外匯儲備向國有商業銀行的注資行為,因此中央銀行或者是中央政府付出的改革成本將會加大。

(二)對資不抵債數額的確認方法過于簡單,未能夠考慮信用社的實際及數據背后的真實情況

方案規定,信用社資不抵債數額構成為:一是各類風險資產的固定比例的資產損失。二是所有者權益。三是部分扣減項目。經此計算出的資不抵債數額不具備準確性和權威性。而中央政府的扶持力度又主要是根據資不抵債數額來確定,由此可能造成兩種結果:一是賬面資不抵債數額較大的信用社可能會比實際資不抵債數額較大的信用社得到更多的支持;二是經營狀況差、嚴重資不抵債的信用社將會得到更大“實惠”。但這對其改善財務狀況作用不大,而經營狀況相對較好、取得一定支持即可扭虧脫困的信用社卻得不到足夠的支持,從而造成資源的浪費。另外,將股本金計入所有者權益有失公允。農村信用社股本金構成較為復雜,有50年代的初始股金,有80年代信用社體改時的農民入股,有信用社內部逐級入股,還有部分存款化股金。從嚴格意義上講這些都不能算做股本金,而是信用社的負債,在計算資不抵債數額時應予剔除。

(三)“產權關系明晰”之路與現實之間仍然存在著巨大差異

銀監會《關于規范向農信合作金融機構入股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規定,單個法人向其聯社入股不超過總股本的5%,所有法人股(含資格股和投資股)不得超過總股本的50%,卻對自然人持股總額占比未作上限規定。在縣域經濟中,這種股權設置規定顯得過于僵硬,依靠向眾多的自然人募集股金而達到申請發行、兌付央行票據的資本充足率指標其真實有效性姑且不論,這樣的股權設置對明晰信用社產權關系進而影響農信社法人治理結構也不會產生太大的作用。

(四)統一政策不適應地方發展程度差異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如臨汾市轄區財政收入最高的縣市與最低的縣市相差150余倍,且較發達地區農信社資產規模普遍較大,已將經營成本攤得非常稀薄,而貧困地區和山區信用社的情況則與之相反,統一的稅率造成實際的不公平待遇。所以營業稅稅率的調整應區別對待,全行業保持3%水平不變,但對上述三類地區則可以分別按5%、3%、1%來征收,對特別貧困的地區甚至可以考慮全額減免。

(五)利息補貼辦法不公平

與國有商業銀行相比,農信社的長期儲蓄比例普遍較高,此番改革又對利息補貼的時段和對象加以限定,造成對農信社實際上的岐視性待遇。

二、政策建議

當前,農信社最需要或許不是資金,而是改革者要花錢購買的“機制”。這個機制應當是穩健經營、持續發展、利潤最佳、效率最高的。那么,怎樣促進這種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建立這種機制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呢?筆者認為:一是合理設置股權,適當限制股權流動。在股權設置上可采用“三三”制,即員工、自然人、戰略投資者各為三分之一,不能退股,只能在同類股權中進行轉讓;二是建立經營者股權激勵機制和獨立審計評價制度,全面實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級經營者每個年度均可按業績進行股權獎勵,每個會計年度均要由外部審計機構對其進行審計評價,并據此進行利潤分配,審慎地反映財務核算狀況,上級管理部門可采取委派獨立董事或財務總監的方式對其進行監督;三是利率市場化改革應加快進行。農信社不論改革與否,其信譽保證、服務水平與其他競爭對手都有較大差距,利率市場化有利于農信社業務發展;四是適當擴大農信用社業務范圍,增加盈利空間。農信社機構密布,可允許農信社兼營縣以下農村保險等業務,增加盈利空間;五是采取有效措施,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對農村信用社而言,現階段可通過加強信貸投入,推進小城鎮建設,發展鄉鎮企業及其他農村非公有經濟;從而推動農村信用社自身發展。

企業股權改革方案范文6

國企改革除了央企的六家試點公司和四個試點方向外,各省市國企的改革也在有序鋪開,北京、上海、廣東、山東等地陸續公布了省屬國企改革的方案,本文主要探討下山東省國資改革方案及其涌現的投資機會。

近期山東省出臺了《關于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相關意見》,這次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國有出資企業被定位為利潤中心。山東將根據不同省屬國有企業功能定位,確定國有股權比例。除重要礦產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中的少數骨干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外,其他企業的國有股權依據發展狀況和市場規則有進有退。此次改革路線圖明確,山東將鼓勵非國有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等多種形式參與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增發股票。

這標志山東省新一輪國資改革的啟動,山東省是全國經濟規模的第三大省,山東省經濟結構面臨深刻調整,以山東省管企業為例,山東省管企業近年來利潤出現大幅度下滑,山東省屬國有企業前年利潤下降52%,去年下降58%,今年一季度又下降40%多,省管企業連續兩年盈利水平大幅下降,突出反映了省管國有資產布局不合理,在鋼鐵、煤炭等產能嚴重過剩產業中占比過高,在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比例偏低。客觀的經濟結構要求山東積極進行改革,而山東也有優良的改革基因,諸城國企產權改革曾是中國國企改革史上濃墨重彩的一筆,同時郭樹清的上任也有助于山東的改革向更市場化、效率更高的方向發展。

山東省是國資大省,A股市場山東企業有151家,2013年年報顯示的總資產合計12615.3億元。截止2014年7月25日,山東上市企業總市值為10008.57億元。煤炭、電力及公用事業、家電、有色金屬、交通運輸、輕工制造、汽車、鋼鐵行業的公司平均總資產規模較大,是山東省重要的支柱產業。省屬國企中魯信集團、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山東黃金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高速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或者參股的公司均有在二級市場上市的公司。

從投資機會來看,山東省國有資本重點布局的領域主要集中在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國有資本退出醫藥、商貿零售和食品飲料等行業將是主旋律,那么來自戰略新興產業的浪潮集團旗下的浪潮信息和浪潮軟件值得關注,來自先進制造業的中國重汽、濰柴動力、濰柴重機、亞星客車同樣值得關注;另外華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山東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國資面臨退出,相關上市公司如新華醫藥、魯抗醫藥、銀座股份、魯商置業值得關注;魯信集團公司和山東省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分別定位“通過資本經營提升股權價值、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與“提高國有資產資本化、資本證券化比例,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兩大集團公司旗下在二級市場分別以控股和參股的形勢持有魯信創投和魯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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