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1
一、適用《特別規定》的原則
(一)本實施意見適用于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二)對藥品監督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有規定的,適用《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適用《特別規定》。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特別規定》有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特別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二、嚴格規范生產、經營企業行為
(三)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
依照《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生產、經營藥品、醫療器械需要取得生產、經營許可、批準證明文件或者需要經過認證的,應當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定要求藥品的,依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端幤饭芾矸ā窙]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予以處罰。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定要求醫療器械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二款予以處罰。
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再符合《藥品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規定的條件、要求,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GMP、GSP認證證書。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不再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要求,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生產、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許可證的生產經營企業名單應當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
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而未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并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四款,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而未取得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從事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三條第四款,沒收違法所得、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0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四)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生產所使用的原(材)料、輔料或者添加劑,應當符合《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強制性標準。
對違法使用原(材)料、輔料或者添加劑生產藥品、醫療器械的,符合《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情形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條、第七十五條予以處罰;對其他情形,依照《特別規定》第四條第二款,沒收違法所得,貨值金額不足5000元的,并處2萬元罰款;貨值金額5000元以上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撤銷批準證明文件、吊銷許可證。
(五)藥品銷售者應當按照《藥品管理法》以及《特別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建立產品購銷記錄,購銷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醫療器械銷售者應當按照《特別規定》第五條的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建立產品購銷臺賬,購銷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藥品、醫療器械銷售者進貨時,應當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藥品出廠檢驗報告、醫療器械產品合格證明、或者由供貨生產企業簽字、蓋章的出廠檢驗報告、醫療器械產品合格證的復印件;不能提供的,不得銷售。實行批簽發的生物制品應當索要生物制品批簽發文件。藥品銷售者向進口產品機構進貨時,應當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口岸藥檢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商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產品,不得銷售。
藥品銷售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同時可依照《特別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責令停止違法產品銷售;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銷售產品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產品,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醫療器械銷售者違反上述規定的,依照《特別規定》第五條第二款予以處罰。
(六)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應當保證其出口產品符合進口國(地區)的標準或者合同要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出口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者良好記錄和不良記錄,并予以公布。
出口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者逃避產品檢驗或者弄虛作假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沒收違法所得和產品,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
進口藥品、醫療器械應當符合《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以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管理規定,并符合我國與出口國(地區)簽訂的協議規定的檢驗要求。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生產經營者的誠信度和質量管理水平以及進口藥品、醫療器械風險評估的結果,對進口藥品、醫療器械實施分類管理,并對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收貨人實施備案管理。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收貨人應當如實記錄進口產品流向。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時,可以將不符合法定要求藥品、醫療器械的進貨人、報檢人、人列入不良記錄名單。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進貨人、銷售者弄虛作假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職責,沒收違法所得和產品,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的報檢人、人弄虛作假的,取消報檢資格,并處貨值金額等值的罰款。
(七)生產企業發現其生產的藥品、醫療器械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銷售者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銷售者發現其銷售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通知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
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銷售者不履行《特別規定》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義務的,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特別規定》第九條第二款,責令生產企業召回產品、銷售者停止銷售,對生產企業并處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對銷售者并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照。
三、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逐步完善藥品、醫療器械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統一管理、協調配套、符合實際、科學合理的產品標準體系。
(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制度,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做出行政處罰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政務公開,對做出的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批準證明文件、數額較大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在送達當事人后的15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對有多次違法行為記錄,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依照《特別規定》第十六條,吊銷其許可證或者撤銷其批準證明文件。
(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可能與本部門職責相關,但標示為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害的,或者發現違法行為屬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應當依照《特別規定》第*條,立即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督管理部門處理。
對于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移交的違法案件,屬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職責的,應當立即處理,不得推諉;因不立即處理或者推諉造成后果的,移交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法處理。
(十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制止、查處違法行為的職責,享有下列職權
(1)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2)查閱、復制、查封、扣押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3)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藥品、醫療器械,違法使用的原(材)料、輔料、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
(4)查封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隱患的生產經營場所。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者有《特別規定》第十三條所列違法情形的,應當采取措施,糾正違法行為,防止或者減少危害發生,并依照《藥品管理法》、《特別規定》相關條款予以處罰。對生產經營者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2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發生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安全事件時,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及時作出反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損失,依照國務院規定信息,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十二)對不履行《特別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職責、造成后果的,或者違反《特別規定》,或者有其他瀆職行為的,移交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法處理。
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由授予其資質的部門吊銷其檢驗檢測資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2
一、權威、高效的食品檢測、監管體制和機制,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意見。
一、建設原則
食品安全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各環節檢驗檢測實現合理分工、集中配置、資源共享、穩步推進。
二、工作目標
爭創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市),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力度,不斷提高抽檢效率;建立統
一、規范、科學、合理、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運行體系和信息平臺。
三、檢測體系
根據目前我市檢驗檢測機構的實際,我市食品檢驗檢測體系以確保重點,兼顧各環節為原則。政府出資重點加強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使其基本達到具有定量檢測農藥殘留、藥物殘留、重金屬殘留、激素類藥物、添加劑等食品安全項目檢測的手段和能力。市農業、工商、衛生等部門主要添置各環節日常監管中以定性為主的快速檢測設備、設施,以保證日常監管的需要。同時根據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分段檢測與品種檢測相結合。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的質量檢驗;質檢部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質量檢驗;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的食品質量檢驗;衛生部門負責消費環節的食品質量檢驗;各鄉鎮(街道)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動態檢測站,負責本轄區農產品檢測工作,接受農業部門的技術指導;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食品質量檢驗的組織協調。
四、職責分工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建立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的運行機制,制定全市年度檢測計劃,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食品檢測工作,統一對外食品檢測結果。
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種植的食品安全監測;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食品安全抽檢任務;負責受理農產品種植環節舉報投訴、專項檢查;負責鄉鎮農殘檢測指導和管理,做好農產品上市前抽樣檢測,負責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負責受理畜禽養殖環節舉報投訴、專項檢查、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樣檢測。負責水生動物檢疫工作及其產品的質量監測工作;負責受理水產養殖環節舉報投訴、專項檢查、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樣檢測。
市質監局: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測工作;督促企業加強自檢體系建設;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全市食品安全定量檢測目標任務;負責受理生產加工環節舉報投訴、專項檢查、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樣檢測。
市經貿局:抓好生豬屠宰場檢測室建設及管理工作,開展肉品質量檢測。
工商*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測工作,負責監督全市農貿市場、商場、批發市場檢測室(或快檢設備)的建設及管理;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食品安全抽檢任務;負責受理流通環節舉報投訴、專項檢查、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樣檢測。
市衛生局:負責食堂、餐飲業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測工作;負責突發食物中毒事故的技術鑒定;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食品安全抽檢任務;負責受理食堂、餐飲業消費環節舉報投訴、專項檢查、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抽樣檢測。
各鄉鎮(街道):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動態檢測站。負責管理本轄區內農產品檢測工作;制訂本轄區農產品檢測工作年度計劃;根據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布置的檢測任務目標,開展農產品抽樣檢測工作;開展農產品快速定性檢測站的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宣傳等;完成農業部門下達的檢測目標任務。
五、運行機制
(一)統一制訂抽檢計劃
為提高檢測效率,節約檢測經費,避免重復抽檢。抽檢計劃分監督執法性抽檢計劃和綜合評估性抽檢計劃,各職能部門根據我市食品安全狀況,以及季節、環境、重點環節、重點品種、特色行業等特點,結合上級主管部門考核要求及分配計劃,每年確定抽檢品種、數量、批次(頻次)、檢測項目,報市食安委辦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市政府批準后統一下達全市年度抽檢計劃。
(二)統一檢測檢驗
各鄉鎮(街道)和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除快檢、現場檢測以及疾控中心微生物檢測項目以外的食品安全檢測需統一由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負責檢測。其中列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年度計劃的監督或評價性項目檢測,依據文件直接送檢測中心檢測,新增加的臨時性檢測項目,必須經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后按程序送檢測中心檢測,相關檢測經費按市政府辦公室118號抄告單執行。
(三)統一檢測項目標準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在下達全市年度抽檢計劃時,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指定檢驗標準依據,各食品檢測機構的食品檢測項目均應指定標準進行檢驗。
(四)統一匯總檢測結果
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應把“條”(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任務)和“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下達的計劃)布置的所有檢測結果及時匯總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的檢測結果作為全市食品安全狀況的評估依據。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食品,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行政查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不合格食品生產原因進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確保食品安全。
(五)統一信息報告和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應綜合各有關檢測單位的檢測結果,匯總后報告市政府,并視情向社會,及時提醒市民注意。對舉報投訴、突發食品安全事件等檢測信息,要及時上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加強對檢驗檢測信息分析和綜合利用工作,及時將檢驗檢測信息在市食品安全信息網中監測預警專版上,有效進行消費提示和警示,實現監測信息互聯共享和對社會公開。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檢驗檢測信息,指導監管工作,作出安全預警,加強執法監督,促進企業自律。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有效的食品抽樣檢測,是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是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的高度,進一步統一認識,顧全大局,加強領導,服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機制,根據職責分工,按時完成上級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各項檢驗檢測任務,及時溝通相關信息,形成食品檢驗檢測合力,檢測結果及時報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3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各方責任,有效防范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現就進一步做好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約談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約談的原則和目的
按照“依法規范、及時審慎、注重實效”的原則,以“防控風險、排查隱患、查明原因、消除影響”為目的,針對食品生產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通過與其責任人員進行談話,要求其正確認識問題,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約談的范圍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進行約談:
(一)食品生產者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管理措施不力,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件的。
(二)國家、省、市的食品安全信息涉及的食品生產者,經查實需要進行約談的。
(三)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食品生產者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求,需要整改的。
(四)監督抽檢中發現食品生產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或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五)取得生產許可后,食品生產者不能持續保持食品安全必備條件和要求的。
(六)食品生產者因食品安全問題被投訴并經查實的,或者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較為集中的。
(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進行約談的其他情形。
三、約談的主要內容
(一)通報約談原因、目的等事項。
(二)了解有關情況,分析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告知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應負的責任。
(三)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責令限期整改。
(四)聽取被約談人的陳述。
(五)征求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建議。
(六)其他需要約談和告知的內容。
四、約談的方式
組織約談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至少安排2人以上參加約談,約談成員與被約談人或被約談單位之間存在利益關系的,應當回避。約談可采取個別約談、集體約談、現場約談等方式進行。
五、約談工作分工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食品生產者(單位)法人或負責人進行約談。必要時,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要求下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也可直接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約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監管職責的內設機構負責同志主持進行,必要時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或者主要領導主持約談。根據職責和工作需要,約談時可邀請監管部門其他人員參與,必要時可邀請相關技術專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參與約談。
六、約談的程序及后續處置
(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食品安全約談通知書》形式書面通知被約談人。被約談單位接到《食品安全約談通知書》后要填寫《送達回執》。對拒不簽收的,約談單位要予以記錄。
(二)約談人按照約談內容對被約談對象進行約談,并認真填寫《食品安全約談記錄》,由約談和被約談雙方簽名后存檔。被約談人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約談記錄上載明,并經現場主持人簽字確認。約談單位可對約談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并保存有關音視頻資料。
(三)約談結束后,被約談人應當及時向組織約談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整改方案,并在約談要求的時限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約談單位對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必要時采用現場監督檢查的方式。
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4
實名購買,臺賬記錄專柜經營可追溯
“禁限用農藥分為兩種,包括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的33種農藥和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上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的19種農藥?!笔芯C合行政執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實施方案下發后,我市將深入開展清查活動,徹底收繳明令禁止的高毒農藥。
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必須從源頭上解決農產品的農藥超標問題。結合禁用高毒農藥清查行動,我市將落實農藥經營登記備案制度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制度,實現農藥經營能控制、可追溯,農藥監管制度化、規范化。
“限用農藥經營要建立專門臺賬、專柜經營、銷售實名登記。”在執法局綜合業務科,有一本剛印制好的臺賬,賬本內設有表格,第一項就是填寫購買者姓名,以及購買證明、住址、電話、購置品種和數量等信息?!皩脮r,臺賬會發放到每個有資質的農藥經銷點,登記造冊后,以備追溯?!本C合業務科一位工作人員說。
專項治理,杜絕違禁農藥流入生產環節
禁限用農藥專項整治工作貫穿全年?!笆卟?、水果、茶葉主產區,部分標準園和現代農業園區,以及農業經營單位,是此次查處的重點區域?!眻谭ㄈ藛T說,檢查中嚴格堅持“五不放過”,即對問題產品沒有按規定處理的不放過、違法行為未受到處罰的不放過、涉嫌犯罪案件沒有移送的不放過、該吊銷證照未提請吊銷的不放過、該取締沒有取締的不放過。
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5
者共同參與的監管模式;在管理手段上,逐步采用"風險分析"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模式。
一、統一管理原則
職能整合、統一管理是美等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個顯著特征。1998年,美國政府成立了"總統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來協調美國的食品安全工作。該委員會的成員由農業部、商業部、衛生部、管理與預算辦公室、環境保護局、科學與技術政策辦公室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委員會主席由農業部部長、衛生部部長、科學與技術政策辦公室主任共同擔任,形成監督食品安全的三駕馬車。美國政府食品安全的管理特點是職能互不交叉,一個部門負責一個或數個產品的全部安全工作,在總統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協調下,實現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體化管理。
目前,美國的食品安全系統主要涉及六個部門,即衛生部的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農業部的食品安全檢查局(FSIS)、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環境保護局(EPA)、商業部的國家漁業局(NMFS)、衛生部的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CDC)等。其中,FSIS主管肉、禽、蛋制品的安全,FDA負責FSIS職責之外的食品摻假、存在不安全隱患、標簽夸大宣傳等工作;APHIS主要是保護動植物免受害蟲和疾病的威脅,EPA主要維護公眾及環境健康,避免農藥對人體造成的危害,加強對寵物的管理;NMFS執行海產品檢測以及定級程序等,CDC負責研究、監管與食品消費相關的疾病。同時,海關負責定期檢查、留樣監測進口食品。
另外,聯邦當局還有一些食品安全派出機構,如國家衛生研究所(NIH)、農業研究署(ARS)、州際研究、教育和推廣合作署(CSREES)、農業市場署(AMS)、經濟研究署(ERS)、谷物檢驗、包裝和堆料場管理局(GIPSA)、美國法典辦公室等,與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網絡。
二、建立健全法律體系原則
健全的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順利推行的基礎,美國建立了涵蓋所有食品類別和食品鏈各環節的法律體系,為制定監管政策、檢測標準以及質量認證等工作提供了依據。
從1906年美國第一部與食品有關的法規《食品和藥品法》開始,近一個世紀來,美國政府制定和修訂了35部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法規,其中直接相關的法令有7部。這7部法令既有綜合性的《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令》、《公共衛生服務法》、《食品質量保護法》;也有非常具體的《聯邦肉類檢查法》、《禽類產品檢驗法》、《蛋類產品檢驗法》、《聯邦殺蟲劑、殺真菌劑和滅鼠劑法》。食品安全法令制定了明確的標準和監管程序,如《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對摻假食品、錯貼標簽的食品、緊急狀態下食品的控制、發生爭議時的司法復議等內容都做出了詳細規定。
為保證食品安全監管的公正、合理,美國針對公共參與決策和公平執法等設定了專門的法規。管理機構必須遵守的程序性法令包括《行政程序法》、《聯邦咨詢委員會法》和《信息公開法》等。
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首要職能,是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并予以強制執行。這些標準包括對摻雜、摻假食品的一般禁令,對食品中不同化學殘留允許量的具體限制,對產品本身的標準規定以及對加工操作規程標準的規定等。負責制定食品安全法規的主要部門為食品藥品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食品藥品管理局負責除肉類和家禽產品外美國國內和進口的食品安全以及制訂畜產品中獸藥殘留最高限量法規和標準;環境保護局負責飲用水、新的殺蟲劑及毒物、垃圾等方面的安全,制訂農藥、環境化學物的殘留限量和有關法規。
三、實施風險管理原則
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是通過選擇和實施適當的措施,盡可能控制食品風險,保障公眾健康。風險管理的程序包括"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措施的評估"、"管理決策的實施"、"監控和評價"等內容。風險評估是對所有食品的危險因素進行系統、客觀的評估,應用科學手段,研究危害因素的特征,并對它們影響的范圍、涉及的人群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風險管理措施的評估包括確定現有的管理選項、選擇最佳的管理選項、確定最終的管理措施等;監控和評價指的是對實施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估,以及在必要時對風險管理和評估進行審查。
美國《總統食品安全計劃》強調了風險評估在實現食品安全目標過程中的重要性。這項計劃號召對食品安全負有風險管理責任的所有聯邦政府機構成立"機構間風險評估協會",該協會通過鼓勵研究開發預測性模型和其他工具的方法,促進微生物風險評估工作的進展。管理機構還在實施各種風險管理對策方面取得了進展,如推行HACCP(風險分析和關鍵控制點)作為新的風險管理工具,認清可能發生的風險,從而采取有效的辦法加以防范。
四、信息公開透明原則
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風險信息的交流與傳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美國十分重視公眾的知情權。強調"保持每一步政策制定過程中的透明性。"
美國政府強調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建立了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統,通過定時食品市場檢測等信息、及時通報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在互聯網上管理機構的議案等,使消費者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實情況,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同時,政府還提供平臺讓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管理,并加強對媒體的管理,要求媒體以客觀、準確、科學的食品信息服務于社會,不得炒作新聞,制造轟動效應牟取利益,造成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恐慌。美國法律要求政府在制定行政法規時,允許國內外的任何個人和單位獲得政府決策依據的信息,并進行評論,確保法規修訂是在公開、透明、交互方式下進行的。
五、從"農田到餐桌"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原則
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強調從農田到餐桌的整個過程的有效控制,監管環節包括生產、收獲、加工、包裝、運輸、貯藏和銷售等;監管對象包括化肥、農藥、飼料、包裝材料、運輸工具、食品標簽等。通過全程監管,對可能會給食品安全構成潛在危害的風險預先加以防范,避免重要環節的缺失,并以此為基礎實行問題食品的追溯制度。
一種食品的安全由一個部門負責的特點,使得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監管的責任主體明確,容易操作。目前,美國已建立的食品安全控制體系中,最典型的就是在食品生產企業中廣泛實施的《通用良好生產規章》(GMP)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體系(HACCP)。GMP規定了為保證衛生狀態,哪些種類的建筑物、設備、裝備、裝置是必須的,哪些錯誤必須避免,還涉及諸如通風設置、設備清洗等要求。同時,相關部門實施病蟲害安全管理規范、發展良好農業生產規范,以便減少殺蟲劑的殘留和微生物對最終食品的危險性。
六、責任主體限定原則
在美國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中,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產者、加工者的責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主要職責,就是通過對食品生產者、加工者的監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風險。
按照美國法律,企業作為當事人對食品安全負主要責任。企業應根據食品安全法規的要求來生產食品,確保其生產、銷售的食品符合安全衛生標準。政府的作用是制定合適的標準,監督企業按照這些標準和食品安全法規進行食品生產,并在必要時采取制裁措施。違法者不僅要承擔對于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責任,而且還要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制裁。
七、專家參與原則
隨著新資源、新材料、新技術在食品生產加工中的廣泛應用以及更多環境污染物的出現,食品危害因素越來越復雜,風險越來越大,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帶來巨大挑戰。充分利用專家力量,讓專家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已成為各國的共識。
美國政府一方面在管理機構內部組織優秀科學家加強前沿問題的研究,另一方面積極利用政府部門以外的專家資源,通過技術咨詢、合作研究等各種形式,使之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服務。同時與世界衛生組織、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保持密切聯系,分享最新的科學進展成果。政府還充分利用檢驗機構的專業力量。美國的食品檢驗機構中有大批食品工藝、微生物、營養、衛生等方面的專家,在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系統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調查、收集并分析樣品、監控進口產品、從事消費者研究等工作。
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知識培訓,也是食品安全專家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一個重要途徑。美國農業部的消費者熱線每年要答復大量消費者關于食品安全知識、風險防護、營養搭配等方面的咨詢。
八、充分發揮消費者作用原則
美國非常重視消費者在食品安全監管,特別是法規、政策制定過程中的作用,充分聽取消費者的建議,確保其工作能真正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在立法和修訂過程中都允許并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立法機構通常發表一個條例提案的先期通知,提出存在問題和解決方案,征詢公眾的意見;在最終法規發表前,要為消費者提供開展討論和發表評論的機會;當遇到特別復雜的問題,需要立法機構外的專家建議時,立法機構還將根據需要通過非正式信息途徑召開公眾會議,收集消費者對特定問題的看法。如果個人或機構對立法機構的決策提出異議時,還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訴。
九、預防為主原則
美國十分重視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預防措施,并以科學性的危害分析作為制定食品安全系統政策的基礎。HACCP體系作為世界公認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質量保證系統,在美國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得到廣泛應用。
HACCP體系的目標在于有效預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它通過對食品生產的整個過程進行分析,找出對食品安全有影響的環節,確定關鍵性的控制點,并為每個關鍵點確定衡量限制和監控程序,在生產中對關鍵點嚴密監控,一旦出現問題,馬上采取糾正和控制措施消除隱患。采用HACCP體系,既能全面監控整個生產過程,使食品的加工生產、包裝貯藏、銷售消費都在統一的規范制約下運行,又能突出重點,減少食品安全控制的總支出,提高經濟效益,為保證食品安全奠定可靠的基礎。HACCP系統還要求企業具備嚴格的檔案制度(檔案的保存期至少要等于所生產食品的保質期),并對食品鏈的各環節都有明確的要求,這樣,易于分清安全事故責任人,提高相關部門的工作效率。
食品安全管理建議范文6
一、歐盟關注食品安全問題的基本做法
歐盟沒有無公害農產品的概念,只有食品安全的概念,而這個食品安全包括農產品、食品和飲料在內的三大部分。歐盟關注食品安全問題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其一制定食品安全運作的管理機制,其二是完善農產品生產與銷售安全管理體系。
1.農產品生產與加工環節的管理
產地環境管理:首先從法律上規定了各種有毒重金屬在食品中的最高含量,2004年歐盟制訂法律規定了140多種禁止使用的各種農藥和添加劑,這些農藥和添加劑的殘留量不允許在產品中檢測出來;其次,對按照標準和原則進行生產的農戶給予補貼,進行激勵。
農業投入品管理:為了確保歐盟制定的食品中各類農藥的最高殘留的規定得以順利實施,歐盟加強了農業投入品的管理。管理分兩部分,一是歐盟的監測機構對農產品(食品)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制定了嚴格的處罰機制,對違規的農場處以重罰,直至禁止其從事農業生產。二是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進行自查,各種專業委員會對下屬的協會開展技術培訓、規定自查措施等。
產中的農產品質量監管:在農產品的生產環節,歐盟推出了良好生產實踐指南(相當于我們的標準化生產規程),農戶只要按照指南進行生產即可。
產后加工環節的質量監管:在對待產后加工環節,歐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所有的加工企業在加工環節必須按照工業產品的標準化生產方式;第二,所有的加工企業必須采取HACCP系統進行自我安全控制,并有非常良好的記錄,以供隨時檢查;第三,所有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必須注冊取得執業資格,只有當局認可的企業才能開工對農產品進行生產加工,否則被視為非法生產;第四,對特殊的農產品,要求通過有機認證。
2.市場管理環節
農產品的包裝管理:包裝管理的目標是確保各種各樣的食品包裝符合規定,在與食品接觸的過程中不會把自身的成分轉移到食品中,從而確保食品的安全。第一,歐盟采取包裝材料與物體的管理,規定了十種可以使用的包裝材料,并同時規定凡是用于包裝食品的物體或材料,應在標簽上注明“用于食物”或附上“杯與餐叉”的符號。第二,除了要求包裝安全外,歐盟要求包裝者要根據農產品的性質與特點,選擇不同的包裝材料,以保證農產品在包裝后能夠保持原有風味,便于貯存、運輸和較長的保質期,同時不會引入污染或對環境造成污染。
農產品標識管理:農產品標識管理的主要目標是為消費者提供詳細的信息,以此促進消費者的選擇,并保護消費者不被誤導與欺騙。當前歐盟的農產品標識管理分兩部分,一是通用標識,在農產品的標識中必須規定有產品名稱、組成成分、凈重、有效日期、特殊存儲條件或使用條件等內容;二是專項指令要求,就是對食品的價格標識、食品成分標識、營養標識、轉基因食品與飼料標識、有機農產品標識、牛肉標識等進行專項管理。
農產品追溯制度:采取農產品追溯制度有利于確定農產品的身份、歷史和來源,增強通過生產和銷售鏈追蹤產品的能力,是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成功的要素之一。該制度有以下主要要求,第一,要求所有的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注冊,以便采取嚴格的登記制度。第二,所有的生產和加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HACCP體系進行生產和加工,并有非常完整的記錄;第三,所有上市的食品必須有嚴格的標識管理,所有生產信息記錄在標識中;第四,嚴格的檢測手段和快速檢測方法;第五,嚴厲的處罰制度,或生產者如何從市場上撤回對消費者衛生存在著嚴重危害的產品的程序。
3.市場準入制度
第一,嚴格執行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標準,提高進入門檻;第二,農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標簽和包裝的檢驗檢疫必須合格;第三,實施新型的“綠色壁壘”,即進口的農產品必須符合生態環境和動物福利標準;第四,實施所謂的新技術標準,對諸如轉基因產品實施更加嚴格的準入。此外,歐盟還通過制訂農藥殘留指標、農產品生產的標準等措施保證其食品安全。
二、歐盟食品質量控制體系基本原則及特點
歐盟的食品質量控制體系集中體現了以下原則,同時反映了其工作的嚴密性和科學性。
1.統一監管原則
歐盟食品安全的監管集中到一個或幾個部門,并加大部門間的協調力度,以提高食品安全監管的效率。歐盟委員會于2002年初正式成立了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FSA),對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進行監控。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不具備制定規章制度的權限,只負責監督整個食物鏈,根據科學家的研究成果做出風險評估,為制定法規、標準以及其他的管理政策提供信息依據。
健全的法律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順利推行的基礎。歐盟所建立的法律體系幾乎涵蓋所有食品類別和食品鏈各環節,為制定監管政策、檢測標準以及質量認證等工作提供了依據。 歐盟為統一并協調內部食品安全監管規則,三十年來陸續制訂了《通用食品法》、《食品衛生法》等20多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規,形成強大的法律體系。歐盟還制訂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規范要求。
2.實施風險管理原則
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是通過選擇和實施適當的措施,盡可能控制食品風險,保障公眾健康。風險管理的程序包括“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措施的評估”、“管理決策的實施”、“監控和評價”等內容。
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成立后,進一步加強了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管理局一項重要職能就是根據理事會、成員國的要求,對食品安全問題分析研究,提供獨立的科學建議,作為管理當局風險管理決策的依據。
3.信息公開透明原則
在食品安全風險管理過程中,風險信息的交流與傳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歐盟為了增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透明度,將食品安全管理局實施的環境風險評估、人類與動物健康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以及其他的一些科學建議向公眾公布,管理委員會舉行的會議也允許公眾參加,并邀請消費者代表或其他感興趣的組織來觀察管理局的一些活動,使公眾可以廣泛獲取該局掌握的文件和信息。
4.從“農田到餐桌”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原則
歐盟的食品安全監管強調從農田到餐桌的整個過程的有效控制,監管環節包括生產、收獲、加工、包裝、運輸、貯藏和銷售等;監管對象包括化肥、農藥、飼料、包裝材料、運輸工具、食品標簽等。通過全程監管,對可能會給食品安全構成潛在危害的風險預先加以防范,避免重要環節的缺失,并以此為基礎實行問題食品的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白皮書》明確提出要加強和鞏固從農田到餐桌的控制能力,全面完善全程監管體制。歐盟還建立了食品追蹤機制,要求飼料和商品經銷商對原料來源和配料保存進行記錄,要求農民或養殖企業對飼養牲畜的詳細過程進行記錄。
5.責任主體限定原則
在歐盟食品安全控制體系中,食品安全首先是食品生產者、加工者的責任,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主要職責,就是通過對食品生產者、加工者的監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風險。
《食品安全白皮書》規定:食品生產加工者、飼料生產者和農民對食品安全承擔基本責任;政府當局通過國家監督和控制系統的運作來確保食品安全;委員會對政府當局的能力進行評估,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來發展食品安全措施,通過審查和檢驗促使國家監督和控制系統達到更高的水平;消費者對食品的保管、處理與烹煮負有責任。
6.預防為主原則
歐盟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預警系統,該系統由歐盟委員會、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和各成員國組成。一旦發現來自成員國或者第三方國家的食品與飼料可能會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而該國無能力完全控制風險時,歐盟委員會將啟動快速預警系統,并采取終止或限定有問題食品的銷售、使用等緊急控制措施。成員國獲取預警信息后,會采取相應的舉措,并將危害情況通知公眾。預警系統的啟動取決于委員會對具體情況的評估結果,成員國也可建議委員會就某種危害啟動預警系統。
三、歐盟食品質量安全控制對我國的啟示
近年來,我國出現了大量的食品安全事件,從“蘇丹紅一號”到“劣質奶粉大頭娃娃”事件, 從“瘦肉精”中毒到“地溝油勾兌食用油”等等。這反映了我國在食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上的漏洞,歐盟在食品質量安全控制方面的有益經驗將對我們將來的改進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鑒作用。
1.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安全法律體系
食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建設要以法律為基礎。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法》為主體的食品質量安全法律體系,以法律形式確定主管機關的地位、職能、職責和主要任務。食品安全控制體系能及時針對問題修改相關的食品衛生法律和一些管理措施。
2.建立科學的風險管理體系
風險管理在食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它是一個系統工程,不但要考慮與風險有關的因素,還需考慮政治、社會、經濟等因素,管理者需要理解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不確定因素,并在風險管理決策中予以考慮,以確保決策的科學性、有效性。
3.重視監管隊伍的專業素質
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促進了新工藝、新材料的不斷涌現。在食品安全方面就意味著可能出現新的食品或者新的污染、有害物質,提升了風險。正是這樣,高素質的監管隊伍才能保證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吸引相關行業的專家來協助監管工作已經是大勢所趨。
4.建立了食品危害快速預警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