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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范文1
一、各地推行計劃生育保險的主要做法
(一)**推進農村0-6周歲獨生子
女健康平安保險
在政府的支持下,中國人壽**省分公司2005年對農村0-6周歲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加以改進,有機組合了國壽學生幼兒人壽保險、附加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加疾病住院醫療保險及團體人身保險,進一步擴大了風險保障范圍。同時,針對**農村經濟相對落后,農民繳費能力差等情況,報請總公司適度下調了保險費率。2006年,該保險的展業范圍進一步擴展至全省城鄉所有0-6周歲的獨生子女家庭。
(二)**商洛市推進獨生子女、雙女絕育戶養老保險
(三)**固始縣推進雙女戶養老保險、計劃生育手術保險等
計劃生育手術保險的保費同樣由鄉政府從計劃生育事業經費中列支,年初預付80%保費,計生協在手術前為手術對象投保,將手術名單報保險公司,年底結算。該險種對因施行計劃生育手術造成身故或感染引起并發癥的被保險人承擔賠付責任,自推行以來,共承保5000余例。
二、計劃生育系列保險的開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計劃生育保險實現了商業保險和政府政策的完美結合,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促進了商業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發揮,為在全國開展計劃生育保險試點奠定了基礎,提供了有益的經驗。
一是促進了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級政府為了落實計劃生育政策,通常對獨生子女家庭進行資金補助,但由于金額過小,在實際運作中收效甚微。**省開展農村0-6周歲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后,等量資金的效用顯著放大,農民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明顯提高。以該業務的試點地撫州市為例,農村獨生子女辦證率由原先的30%提高到了80%。獨生子女及雙女絕育戶養老保險、計劃生育手術保險開展后,轉化為保費的計生補助資金發揮了較好的杠桿作用,打消了農民計劃生育的各種顧慮,促進了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
二是為農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社會保障。農民缺少社會保障體系的保護,對各種風險的抵御能力較低。**省農村0-6周歲獨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險的推出,緩解了農村獨生子女“看病”特別是“看大病”困難的問題;**商洛市、**固始縣推出的獨生子女及雙女絕育戶養老保險則是在家庭養老制度的基礎上,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對獨生子女及雙女絕育戶父母晚年生活的一種政策性補充保障。這些舉措密切了政府與農民的關系,促進了“三農”政策的落實。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范文2
一、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
(一)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優免補”政策得到較好落實
年,全市總人口為258.1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03.4萬人,占總人口的78.9%。農村人口一孩家庭80273戶,截止年末,已有36661戶農村人口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占農村人口一孩家庭戶的45.7%,農村人口雙女戶42663戶。年6月至年12月止,在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36661戶農村人口中,有24169戶享受一次性獎勵,共兌現獎勵資金1969.2805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659.665萬元,市級資金投入309.6155萬元);20889人(次)農村人口計劃生育家庭享受了養老生活補助,其中獨男戶10051人(次)、獨女戶8425人(次)、無子女戶2413人(次),共兌現補助資金1446.57萬元;19347人(次)獨生子女享受了教育獎學金,其中小學生14135人(次)、中學生4723人(次)、考取高中的436名、考取大專的31名、考取本科的22名,共兌現獎學金1194.3136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投入1001.47萬元,市級資金投入192.8436萬元)。
(二)農村人口計劃生育家庭特別獎勵扶助政策全面落實
年,農村49歲以上應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1392人(次),其中獨生子女傷殘家庭90人(次)、獨生子女死亡家庭1302人(次),發放資金164.88萬元。
(三)農村人口獨生子女保健費及時兌現
年6月至年12月止,各縣(區)按時兌現了農村人口獨生子女保健費982.1215萬元。
(四)農村人口“少生快富”工程推進順利
年,我市西盟、孟連、瀾滄、江城四縣被列為我省“少生快富”工程試點縣,有雙女戶161戶享受到有關政策,年將有雙女戶家庭11121戶、獨生子女8556戶享受到有關優惠政策。
(五)各縣利用“三結合”幫扶資金給予雙女戶在生產生活上的幫扶
各縣(區)利用“三結合”幫扶資金給予雙女戶在種養殖產業上的幫扶,在生活上給予幫助,在關愛女孩的活動中給予關懷。思茅區每年給予貧困雙女戶每戶1000-3000元不等的資金,累計幫扶104戶雙女戶種養殖業發展生產;縣積極參加由縣婦聯發起的“城鄉姐妹共建新農村”活動,看望慰問獨生戶92戶,計劃生育困難家庭36戶;景谷縣財政設立5萬元計劃生育幫扶資金與省幫扶資金5萬元相配套,以每戶1000-3000元不等幫助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滾動式發展經濟;瀾滄縣籌集10萬元,幫助166戶計生貧困戶脫貧。
二、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初見成效
(一)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計劃生育各項優惠政策的實施,使廣大計劃生育家庭真正得到了實惠,使廣大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對計劃生育家庭的關懷,加深了對黨的“執政為民”理念的認識,進一步改善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這對于進一步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好政策。
(二)促進了計劃生育管理理念和工作機制的創新
計劃生育各項優惠政策的實施,使計劃生育管理理念實現了由忽視農民基本權利,以工作目標為本向關注農民切身利益和以人為本轉變;使計劃生育管理機制實現了由單純依靠行政命令推動工作向依法管理、利益導向和優質服務方向轉變,由以“處罰多生”為主向以“獎勵少生”為主轉變。
(三)改變了農民群眾的生育觀念,為穩定低生育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
自計劃生育優惠政策執行以來,計劃生育家庭在政治上、經濟上、生活上得到的待遇和實惠,對其他群眾產生了政策示范效應,“生男生女一樣好”、“多養兒不如聽黨的話得實惠”的觀念逐步形成,廣大農民群眾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自覺性日益增強。我市人口出生率由年15.8‰下降到年的12.43‰,下降了3.37個千分點;人口自然增長率由年的8.9‰下降到年的5.86‰,下降了3.04個千分點;計劃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優惠政策執行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弱。與其他惠農政策相比,計生家庭獎勵經費投入較少,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發展后勁不強,對廣大群眾吸引力不夠,不能充分體現少生的好處。
二是政策覆蓋人群少。根據規定,符合條件的夫婦“年滿60周歲”才能領取國家規定的獎勵扶助金,而且受益人群在農村計生家庭所占比例太低。與即時兌現的農村低保等普惠政策相比,一些育齡群眾感到獎勵扶助政策是遙遠的“期貨”,對政策的長期性和預期效益心存疑慮。
三是政策設定標準低。無論是“獎優免補”政策、獎學金政策、死亡扶助金還是獨生子女保健費,都存在制定標準較低,與現階段經濟發展速度不相適應的現象。調研中基層普遍反映,在惠民政策廣泛實施的背景下,計生獎勵政策由于沒有在標準上做到“水漲船高”,原有的政策激勵效應日益弱化。
四是政策執行不到位。如:根據《省農村人口獨生子女家庭獎勵規定》,獨生子女16歲前,免除其父母所承擔的農村一事一議的籌資、籌勞。但是由于村民委員會作為自治組織,其執行的一些制度,需要國家的法律法規來調整,省以下的規章和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因此在少數鄉(鎮)、村(組)存在獨生子女家庭沒有減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現象。
(二)普惠政策對計劃生育優惠政策形成沖擊
一是計劃生育優惠政策激勵作用不明顯和普惠政策的一視同仁,甚至有的政策還存在相抵觸的現象,挫傷了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目前推行的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大中型水庫移民補助以及各項惠農政策,無論在資格條件還是在享受標準上,均沒有體現對計生家庭的優先優惠和區別對待,違法生育的家庭照樣可以享受政策待遇。一方面,獨生子女家庭往往因人口少、負擔輕反而不符合扶助條件享受不到優惠政策,使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相對弱化。另一方面,這些惠民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家庭撫養子女的教育、醫療和生活成本,使得多生孩子的負擔更輕、顧慮更小了。由此讓群眾感到“多生孩子不用愁,少生孩子不沾光”,在部分地區群眾中甚至出現了“種田不繳稅了,讀書不收費了,看病也不貴了,超生無所謂了”的觀念。
二是按“人頭”計算的分配方式刺激了群眾的生育愿望?!妒∪丝诤陀媱澤龡l例》規定“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農村獨生子女困難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以及劃分宅基地、介紹就業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钡?,過來執行的很多惠民政策大多按照家庭人口數進行減免、補助或救助,不僅沒有體現對計生家庭的傾斜,相反多子女家庭實際上得到了更多的“優惠”。因此,“超生獲利”的現實不僅是對違法生育的姑息縱容,客觀上也起到了鼓勵生育的作用,這與現行穩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政策導向相矛盾。調研中基層反映,過去不少超生的家庭現在勞動力多,得到的政策實惠也多,現在多為當地的強勢人群和大戶,而實行計劃生育的守法群眾非但難以“少生快富”,反而成為新的弱勢群體。
三是社會管理改革中相關政策的調整弱化了對生育行為的綜合調控機制。如原來登記、辦證、審批等環節中涉及計劃生育的前置條件被取消,兼顧育齡人群生育管理方面的政策功能基本喪失。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對違法生育的社會制約能力,增加了計劃生育工作的難度。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無論在宏觀政策層面還是在微觀管理層面都沒有實現制度化和常態化。調研反映,一些違法生育的個體私營企業主照樣能得到有關部門的表彰和扶持,享受各種優惠政策和政治榮譽,對周邊群眾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也給計生工作帶來了尷尬和被動。
(三)政策運行的保障機制不夠完善
一是地方政府在落實計劃生育優惠政策上資金配套有較大困難。根據《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農村人口的獎勵政策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鄉財政共同安排解決。由于基層政府財政困難,配套資金不到位,給政策落實帶來很大難度。
二是計生工作保障機制不健全。各項優惠政策的引導逐步成為國家指導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重要手段,對計生工作的投入也在不斷增加,但是也存在農村計生服務站設施不健全、農村計生工作人員待遇較低等問題,
四、幾點建議
深化改革,推動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進一步完善
1、提高政策支持力度。爭取提高省級以上財政對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支持力度,形成以法定獎勵優惠政策為重點,以地方性配套政策為補充,與普惠政策協調銜接,獎勵、優先、優惠、扶持、救助和保障多策并舉的新型計劃生育導向制度,確保獎勵扶助制度等計劃生育利益導向工作本身的可持續發展,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擴大政策覆蓋面。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范文3
為了促進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轉變,建立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推動“關愛女孩行動”深入開展,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獎勵扶助保障政策
1、農村獨生子女戶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十四周歲,每月領取獨生子女保健費10元。由區計生局負責落實。
2、對農村符合生育二孩條件但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一次性辦理20__元的獎勵儲蓄直至育齡婦女年齡到49周歲時,一次領清本息。由鄉(鎮)政府、街道辦負責落實。
3、對農村雙女結扎戶并領取《雙女結扎戶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各辦理20__元的養老儲蓄,其母親年齡到49周歲時一次領清本息。由區財政局、計生局負責落實。
4、領證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父母雙方在農村的補助5000元,其中區上補助20__元,鄉(鎮)政府、街道辦補助3000元,各相關部門也應給予必要的扶助。
5、對農村部分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夫婦年滿60周歲的,每月發給夫婦雙方各50元的扶助金,直止亡故。由區財政局、計生局負責落實。
二、優惠政策
6、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對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和雙女結扎戶的兩個女孩免收雜費,由區財政局、教文體局、計生局負責落實。
7、對農村領證獨女戶和雙女結扎戶子女在高中入學時,錄取分數線下調20分。由區教文體局負責落實。
8、在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對獨生子女領證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結扎領證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由各鄉(鎮)政府、街道辦負責落實。
9、每年免費對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雙女結扎領證戶(含流動人口)的家庭婦女進行一次婦女常見病普查。由區計生局負責落實。
10、對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雙女結扎領證戶在申辦營業執照和繳納工商管理費時,各減免10。由楊凌工商局負責落實。
1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參加醫保的所有符合政策生育的對象在定點醫療單位正常分娩的每例補助150元,異常分娩的每例補助200元,剖宮產每例補助600元。由區衛生局負責落實。
12、在區勞務輸出培訓中,免費對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雙女結扎領證戶進行培訓,并在勞務輸出時減免有關手續費。由區人勞社保局負責落實。
三、優先政策
13、對男到純女戶家結婚落戶的,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戶籍管理部門和鄉村要積極為其辦理戶口遷轉手續,對符合宅基地審批條件的優先批劃宅基地。由區公安分局、國土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分別負責落實。
14、對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和雙女結扎領證戶在各類企業招收從業人員或勞務輸出時,優先照顧和招收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的夫婦或其子女。由區人勞社保局負責落實。
15、領證獨生子女和雙女結扎領證戶的孩子在參加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工作安置時優先照顧。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勞社保局負責落實。
16、對家庭困難的獨生子女領證戶和雙女結扎領證戶優先給予困難救濟,優先納入低保和特困戶建房范圍。由區民政局負責落實。
四、幫扶政策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范文4
一、建立計劃生育利導機制的必要性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出臺,計劃生育管理模式也逐漸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建立以“獎勵少生”為主要內容的利導機制成為形勢發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利導機制是提高行政能力,營造誠信政府的需要。對實行計劃生育貧困家庭給予適當補償,即是黨和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計,更是建立誠信政府的重要體現。當前我國群眾的生育需求主要以獲取經濟利益和養兒防老保障為目標,因此,政府的政策導向也應該從這一點出發,把利益導向擺在計劃生育工作的突出地位,建立和落實計劃生育政策推動機制,用利導機制調節利益分配關系,從制度和機制上為計劃生育家庭提供保障。目前國家正在實行的對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實行獎勵扶助,既能讓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得到利益,更在群眾中樹立了良好的政府誠信形象,群眾更加支持擁護政府的決策,提高了政府的執政能力。
(二)建立利導機制是引導群眾轉變婚育觀念的需要。由于受現實生產生活條件的限制以及相應社會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響,一些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不但沒能實現“少生快富”的目標,個別的甚至成為新的弱勢群體。尤其是一些計劃生育家庭由于子女傷殘及家庭種種因素影響,陷入生活貧困,養老無著的狀況,成為困難群體。這部分人群的困難能否得到黨和政府的妥善解決直接影響目前尚在婚育期內的育齡夫婦的生育觀念,究竟是“多子多?!焙眠€是“少生優生”好?,利導機制將起到一個較好的關鍵作用。
(三)建立利導機制是融洽干群關系,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在當前群眾的生育意愿與國家的生育政策還存在一定差距的情況下,如果只依靠強硬的行政手段和嚴厲的處罰措施來限制生育數量,降低生育水平,勢必會惡化黨群干群關系,給社會穩定帶來新的問題。尤其是在“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已成為時代要求的今天,建立計劃生育利導機制必須擺上重要的位置。讓計劃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榮,在經濟上得到實惠,在生活上獲得保障”。
二、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斷完善計劃生育利導機制
計劃生育利導機制的完善要和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結合起來,經濟狀況是利導機制的前提和基礎。
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結合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我市初步建立了融獎勵、優先優惠、救助扶持、補充社會保障四位一體的計劃生育利導機制。
(一)完善獎勵政策。一是城鎮職工晚婚晚育享受晚婚晚育假期,二是獨生子女父母享受每月13元獎勵費,三是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加發本人工資的5%,企業職工一次性發放30%的養老補助,四是自愿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的育齡夫婦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獎勵,五是對農村部分實行計劃生育家庭實施獎勵扶助制度,六是有關育齡婦女享受四項手術免費,七是對農村晚婚晚育的育齡夫婦發放不低于100元的現金或物質獎勵,八是農村獨生子女入托,教育部門對其減免30%的入托費;義務教育階段,有經濟條件的村可報銷雜費,高中可報銷學費。獨生子女升入大學的由所在村委會發放不低于600元的一次性獎勵,九是農村獨生子女及父母就醫,免收掛號費,住院床位費減免50%,ct、彩超、核磁共振檢查費減免費30%。
(二)對計劃生育家庭實行優先優惠政策。一是組織、婦聯部門開展五好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戶、好媳婦評先樹優活動中體現優先政策,同等條件下,獨生子女戶、晚婚晚育戶和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優先入選,二是民政部門在提供社會救濟時體現優惠,同等條件下,社會救濟款、物首先發放給獨生子女戶、晚婚晚育戶和雙女戶。其中,獨生子女家庭享受多出平常戶10%的救濟,農村自覺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終身只要一個女孩的,享受多出平常戶20%的救濟,三是金融部門在安排生產經營貸款時體現優先。同等條件下,生產經營貸款優先發放給獨生子女戶、晚婚晚育戶和雙女戶,四是土地管理部門協調村(居)民委員會,在宅基地劃分方面體現優先優惠。同等條件下,獨生子女戶、雙女戶、晚婚晚育戶優先安排宅基地。
(三)對實行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實行救助扶持政策。一是開展結對幫扶。每年年初,統一安排市直有關部門同計劃生育困難戶結成幫扶對子,各鎮(街道辦事處)也要同計劃生育困難戶結成幫扶對子,同時積極發揮黨員干部和農村致富能人的作用,吸引他們加入計生協會,在鼓勵他們做好計劃生育的同時,實行先富幫后富,帶動廣大計劃生育戶共同走向致富路。二是設立計劃生育公益金。市成立計劃生育公益金基金會,在市財政局設立專門賬戶,共籌集基金100萬元,基金來源采取市財政投入、社會、企業捐助及鄉鎮統籌的辦法解決?,F已累計為15戶實行計劃生育的困難家庭發放救助金2萬余元。
(四)豐富和補充社會保障政策。積極建立計劃生育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對農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的獨生子女父母,采取政府補一點、集體出一點、個人拿一點的辦法,逐步建立健全父母養老保險制度。目前我市已經在6個鎮(街道辦事處)12個村中開展了這項工作,累計投入保險金8萬余元,受益群眾38人。
在全市建立了統一的利導機制內容的基礎上,各鎮、街道辦事處在確保落實全市規定的政策之外,還結合各自經濟狀況創造性地制定了一些措施,如中云街道辦事處河頭源村對60歲以上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的夫婦在落實國家獎勵扶助每年每人600元的基礎上,再增加600元,對14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學費、醫療費由村級給予一定比例的報銷,凡考入大中專院校的獨生子女一次獎勵3000元,畢業后幫助安排工作等,南關街道辦事處自籌資金10余萬元,為有特殊困難計劃生育家庭實施救助,營海鎮由鎮財政出資為新婚育齡夫婦免費健康查體等。
自實施利導機制以來,我市先后有971對育齡夫婦自愿放棄二孩生育指標,女性平均初育年齡較以前提高了0.8歲,育齡婦女綜合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且總體呈下降趨勢。
三、創新思路,抓好計劃生育利導機制的落實
落實計劃生育利導機制有兩個關鍵環節,一是利導機制的內容和標準要符合實際,二是資金籌集和落實渠道要暢通,經過幾年工作的實踐,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計劃生育利導機制的落實。
一是建立計劃生育利導機制領導責任制。計劃生育利導機制建設,涉及社會各部門,涉及到財力、人力、物力的投入,領導的作用至關重要,各級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必須有正確的認識;要認識到計劃生育利導機制有利于縮小群眾生育意愿同國家政策要求之間的差距,有利于促進人們生育觀念的轉變,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重要體現,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通過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把落實計劃生育利導機制作為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目標的重要內容。
二是強化宣傳效果,切實發揮好利導機制的作用。通過調查發現,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利益導向措施和各地結合實際制定的具體獎勵優惠措施在廣大育齡群眾中的知曉度并不高,因為群眾的不了解導致利益導向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出來,因此要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節目、宣傳明白紙等形式,讓群眾了解實行計劃生育在政治上、經濟上能夠得到的好處和利益,與此同時,進一步加大對違法生育者的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力度,讓群眾知道多生孩子在經濟上應負有的法律責任,通過正反兩個方面的對比,引導群眾自覺轉變生育觀念,實行計劃生育,達到利益導向的作用。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范文5
論文關鍵詞:失獨老人;獨生子女;養老
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產生了數以萬計的獨生子女家庭。我國目前獨生子女家庭數量已突破了一億大關。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已經陸續步入老齡化的行列。但是,對于獨生子女家庭而言,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面臨的風險是無法規避的。有些家庭由于獨生子女的突然死亡而成為失獨家庭。據有關統計,目前中國15歲到30歲的獨生子女總數大約為1.9億人,這一階段的死亡率為萬分之四,按此比例可以得出中國每年將產生7.6萬個失獨家庭,目前該類失獨家庭的數量已經超過百萬。在這一百萬大軍中,有很大一部分家庭屬于第一代獨生子女家庭。由此可以推斷出這些失獨家庭中很多家庭將正在步入養老的階段。這些特殊的家庭再為中國計劃生育政策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卻不得不接受“空巢”的后半生。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孩子不僅僅是養老的基礎,更是家庭的精神寄托之所在。所以,該由誰來照料這些失獨老人的老年生活?誰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精神慰藉?一直是一個頗富爭議的領域。
一、失獨老人的養老現狀
失獨老人是計劃生育政策下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的“空巢”不是由于子女外出學習或者工作所導致,而是由于家庭中獨生子女的不幸去世。這類特殊的老人的養老現狀在面臨著一個巨大的挑戰。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明文規定,“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對于普通的家庭而言,這只不過是一個碩大的宏觀政策,沒有具體化。即使有一些地方政府發放了一定的社會援助,但每月不過在幾百元左右。失獨老人不生病時候還能勉強維持生計,一旦生病必將陷入極端貧苦的境地,使得失獨老人的養老面臨著巨大的不確定性。
(一)失獨老人的經濟現狀
目前中國的養老模式主要以居家養老為主,家庭的供給是老人的主要來源。失獨老人與其他老人相比較,無法從成年子女那里年得到相應的家庭贍養支持。再加上由于計劃生育政策導致的“4-2-1”家庭結構,使得這類老人可能還要面臨贍養自己父母的巨大責任。由此可見,失獨老人的家庭經濟負擔是十分沉
重的。
(二)失獨老人的生活照料狀況
生活照料是養老的一個重要方面,其中家庭子女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多數老人由于身體方面的原因都需子女提供生活方面的照顧,但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也就失去了這種傳統意義上的家庭支持。迫于無奈,其中一部分失獨老人不得不求助于一些專業養老機構,但是養老機構卻明確規定接收老人需要子女簽字,以此為由而拒絕接收。沒有人為這些失獨老人簽字負責,養老機構更是不愿意承擔這個風險,使得失獨老人從養老機構那里得到一些生活照料成為一種遙不可及的夢想。
(三)失獨老人的精神慰藉狀況
在中國,養兒防老成為幾千年來養老的最優選擇,對于每一個家庭的影響至關重要。子女對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發揮著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子女的不幸離世,這類老人往往感覺到無助和孤寂,情感上十分脆弱。由于失獨老人長期受到子女去世的壓抑,這類老人往往自卑,情緒十分消極,更有甚者辦理原來居住地,斷絕和原來的生活圈子交往,開始與世隔絕。
(四)失獨老人的現實選擇狀況
由于獨生子女的不幸離世,失獨老人往往從精神上和經濟上遭受沉重的打擊。他們一般生活上比較困苦,精神世界極其空虛。為了擺脫這些困境,其中一部分老人排除了主流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土地養老、社會保險養老。他們進入寺院,開始尋求新的寄托,開始自己新的養老生活。
二、失獨老人問題產生的成因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30多年以來,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的老年生活的開始,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被擺在了一個突出的位置。由于獨生子女的意外死亡,失獨老人的養老問題成為一個迫待解決的議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政策層面
失獨老人問題是伴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出臺而誕生的。1973年起,中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中國的人口再生產類型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由原來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長”轉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當年很多家庭就是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號召“只生一個孩子”,卻無法規避成年子女突遇死亡的風險。這項風險不應該轉移給家庭承擔,而且許多家庭也無力承擔這樣的風險。隨著問題越來越嚴重,政府隨即出臺了一些政策法規來保障這類人群的基本生活,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危機。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政府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該規定是從一個宏觀的層面來界定該事件,未能制定出詳細的實施細則來加以貫徹落實,所以根本無法實施。盡管一些地方政府也發放了一些社會援助,但是區區幾百元的補助根本無法承擔起失獨老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開支。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調整,使得政策的搖擺性很大,這樣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失獨老人的援助問題。
(二)個人層面
由于個人成長過程的不確定性,個人存在過程中的意外事件也時有發生,必然導致一部分獨生子女不幸死亡。據調查,造成獨生子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和疾病,其他的如溺水、自殺和工傷也有一定的比例。當面臨這樣的意外事件時,家庭無力承擔,值得寄托于政府的相關政策。目前的政策條例無法提供給失獨老人以合適的保障,由此帶來的矛盾不只是個人,更有甚者是全社會。
三、對失獨老人的養老的建議
(一)大力建立計劃生育專項援助機制
計劃生育部門應該加緊制定失獨老人養老專項救助條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失獨老人進行救助活動。一方面可以拓展籌集資金的渠道,除了政府的財政撥款外,可以進行社會捐贈等;另一方面可以明確失獨家庭的經濟狀況和需求狀況,有針對性的進行援助。救助機制的建立有利于促進計劃生育政策的穩定開展,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更有利于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政府的人文關懷。
(二)大力推進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工作的開展
健全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機制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失獨老人的經濟困難,緩解失獨老人的經濟壓力,免除其后顧之憂。養老保險可以提高對適度老人的養老金,提高獨生子女家庭參與養老保險的激情和意識。
(三)加強獨生子女意外事故的風險意識
目前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獨生子女一代在日趨激勵的市場競爭中面臨更大的壓力。他們是家庭中唯一的一個子女,從小就背負著父母和親朋的期望,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如果不能得到及時的引導,更容易產生極端行為。2000年國家衛生局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5~34歲的青少年中,自殺成為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為了降低獨生子女的死亡率,規避獨生子女在突發事件中的意外事故,社會、學校、家庭應該相互配合,共同協作,加強風險意思,降低獨生子女非疾病的死亡率。第一,依托學校和社區組建獨生子女心理健康輔導中心,定期測評和咨詢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第二,加強對交通安全意識的宣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因交通事故、溺水等引起的死亡;第三,父母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的教育,同孩子一起探討安全知識,保持高度的警惕心。
(四)大力宣傳孝道文化,在精神層面給予失獨老人更多的關懷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大力宣傳孝道文化,讓更多的人來關系失獨老人這一特殊群體,不但可以增強社會和諧程度,還可以為當地的發展注入更多的穩定因素。第一,要加強輿論宣傳,教育社區居民弘揚中華民族敬老、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樹立全社會尊老敬老的意識;第二,大力培養專業人才,促進失獨老人服務朝著專業化、現代化發展,專業人員可以為失獨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顧、精神慰藉等方面的相關服務;第三,可以大力發展社區的力量參與,社區可以組建家庭自助互助組織,利用社區資源幫助社區內的失獨老人,拓展社區內失獨老人的社會支持網絡。
(五)積極支持非政府組織扶助失獨老人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范文6
第一,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產生的背景。
自十一界三中全會以來,人口政策明確提出“限制人口的數量,提高人口的素質,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我國在1979年開始正式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已經生育有一個孩子的仍然處于育齡期的婦女也不允許再生育第二個孩子。為從法律上確保計劃生育政策的地位,1982年黨的十二大把計劃生育政策確定為基本國策。三十多年的計劃生育政策使城市中大多數家庭都形成了獨生子女的生育事實,而今,第一代獨生子女的父母都免過半百,他們只有一個孩子的現實,使得他們的養老問題日益成為家庭和社會的一個突出矛盾。
第二, 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的特點。
一是我國獨生子女家庭規模小型化。據調查,我國家庭規模從1982年的4.3人/戶降到2000年的3.4人/戶,預計2020年為3.05人/戶。計劃生育政策使我國大部分的家庭成為”四二一家庭”?!彼亩患彝ァ钡某霈F也給原來只依托于家庭的養老模式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二是唯一的孩子是家庭的核心。在獨生子女家庭中,家家都只有一個孩子,夫妻二人將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這一輩的父母因為當時的條件所限,大部分沒有受過正規系統的教育,沒有好的生活條件,所以他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愿望特別強烈。他們除了自己日常的花銷,幾乎把所有的收入都用于孩子的教育和需求上。
三是,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提早進入空巢期并使空巢期延長。一般一個家庭進入空巢期是在父母65歲左右。而在我國的獨生子女家庭進入空巢期的時間大約提前了10年。據統計,近十多年來,我國“空巢”家庭數量一直呈上升趨勢。1987年,在老年人的家庭中,“空巢”家庭所占的比重只有16.7%,2000年上升到26%。2012年,該比例已達49.7%,接近一半中國城市。
二、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問題所面臨的挑戰
第一,獨生子女贍養老人的經濟壓力逐漸增加。
獨生子女家庭成為當今社會的主流。子女數的減少意味著老年人養老的經濟來源的直接減少。雖然獨生子女父母將來老年生活的主要經濟來源是退休金,但是獨生子女也承受著很大的經濟壓力。他們大多已經建立了自己的家庭,每月僅有的收入除了用于支付自己的生活必需品以外,還有一部分要用于撫養孩子,支付完這些以后,僅有的收入也就所剩無幾。而隨著其父母的年齡一天天的增加,很快進入老齡化,一旦老人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候,獨生子女就會明顯感到經濟壓力的存在。
第二,獨生子女面臨給予父母生活和精神方面照顧的挑戰。
家庭養老除了子女的經濟支持外,還包括對老人的生活和情感方面的慰藉。由于獨生子女處在經濟快速發展、競爭日益激烈的現代社會中,他們大部分不得不放棄“父母在,不遠游”的傳統觀念,紛紛到異地學習、謀求發展。一旦家中獨有的一個孩子離開家,從一切圍著孩子轉轉變為孩子不在家的狀態,容易患上“空巢綜合癥”。
第三,社區養老面臨嚴峻挑戰。
目前社會各界對社區養老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社區社區養老服務政策的扶持、宣傳力度上仍顯得不夠。其次,資金不足是制約社區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重要因素。目前,社區養老僅僅依靠政府買單,投入資金數量有限。如果要擴大補貼服務范圍和質量,則需要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的渠道。最后,社區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數量和專業知識和方法缺乏。從業者只能進行一些簡單的日常照料,而更深層次的服務要求很難達到。
三、解決城市獨生子女父母養老問題的對策
第一,健全獨生子女家庭的社會保障制度。
對獨生子女家庭設立養老補助資金,制定獨生子女家庭補助政策,在獨生子女父母年老以后,給予一定的獨生子女家庭特殊養老補助。健全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獨生子女意外傷亡家庭扶助制度,對于獨生子女出現意外傷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給予獨生子女父母基本的養老生活保障,以確保其老年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解決養老照顧問題。
第二,提倡老年人樹立自我養老的意識。
獨生子女家庭子女數減少,家庭養老資源不足,老年人應樹立自我養老的意識。首先要善于安排好自己的生活的費用,其次,應增強心理上的自立程度,尋找新的精神寄托,充實新的生活內容,例如:增加人際交往,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參加各種文體活動,把自己社會之中。
第三, 完善社區養老體系。
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的社區服務體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完善的社區服務既要滿足老年人對物質生活的特殊要求,又要滿足老年人的日益提高的精神生活的需要,全方位為老年人提供“暖巢管理”服務,讓生活在空巢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減少“孤獨感”。這樣既可以減少國家財力的投入,也可以彌補家庭養老功能的不足,同時還可以發揮社區居民的自主互助精神。因此,社區養老是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最好結合點。
第四, 鼓勵獨生子女與父母就近居住。
現代的年輕人都要求獨立自由的生活方式,生活習慣大多也與父母不大相同,兩代人住在一起不免會產生摩擦和沖突。為此,借鑒新加坡和日本的經驗,鼓勵“分而不離”的模式,獨生子女與其父母應就近居住,縮短空間距離,這樣不但方便子女照顧父母,而且便于感情方面的交流和溝通,經常性的探望有助于了解老人的身體、精神、健康狀況,并便于處理突發事件。對于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的獨生子女家庭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給予工作單位距離居住地較遠的獨生子女一定的交通補貼。
四、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