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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新條例范文1
關鍵詞 自我分化 心理健康 高職大學生
中圖分類號:G444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400/ki.kjdks.2016.02.086
1 問題提出
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 of Self)是 Bowen在家庭系統理論中提出的核心概念, 用來討論個體在家庭中情緒依戀與獨立自主的程度。①根據 Bowen 對家庭關系的理解,自我分化發展可以理解為個體從原生家庭里分離出來的過程。每個人在內心深處都有兩股原始力量,即“個別化”力量和“親密感”力量, 前者促使個體與家人在心理上有所分離體驗到個體感, 后者促使個體與家人在心理上保持聯結以維持親密感。②自我分化程度高的個體能夠在與人相處時保持靈活的距離,不需要藉由與他人情緒上過度的黏附或親近來獲得安全感,他們與人相處時能夠保持一個清晰的自我感。自我分化程度低的個體,在人際交往中易置于情感的融合或黏附的狀態,容易依賴他人,其思想、情感都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而缺乏理性的判斷。因此,Bowen 認為,自我分化是個體心理成熟最為關鍵的個性品質之一,是家庭成員必要的成長目標。③研究發現,個體的自我分化水平與心理發展息息相關, 對其心理社會發展任務的解決具有重要影響。④本研究以高職大學生為研究對象,調查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的現狀,為提升高職大學生的自我分化水平,為高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干預提供實證依據和指導。
2 研究方法
2.1 調查對象
本研究隨機抽取重慶地區5所高職院校的大學生為調查對象,共發放調查問卷457份,回收有效問卷427份,有效回收率93%。其中男生占46.1%、女生占53.9%;非獨生子女占53.6%;城鎮戶口占43.1%;平均年齡20.1歲。
2.2 調查工具
采用自我分化量表(DSI-R),最初由 Skowron(2003)修訂英文版,后經吳煜輝和王桂平修訂中文版,最終形成27個題項,包括情緒反應、自我位置、情感斷絕和與人融合4個維度,來測量個體對他人的情感依賴與融合程度,本量表采用李科特的 6 點記分法,得分越高說明個體自我分化程度越高。
2.3 統計方法
研究數據采用 SPSS16.0 統計軟件包進行統計檢驗。本次調查采取匿名方式,經由培訓過的老師采用統一指導語,團體施測。
3 研究結果
3.1 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水平總體狀況
把四個維度的總均分作為參考標準,結果顯示(表1), 高職大學生在四個維度上的平均分從高到低分別為情感斷絕、自我位置、與人融合與情緒反應,且分化總分為3.96,由此說明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水平總體表現良好。
3.2 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性別差異比較
針對不同性別的高職大學生進行獨立樣本的t檢驗,以了解在自我分化方面是否存在性別差異。結果(表2)顯示,在情緒反應、自我位置、與人交融三個維度以及總分上女性高職大學生顯著低于男性,而在情感斷絕維度上沒有明顯差異。
3.3 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專業差異比較
對不同專業類別的高職大學生進行獨立樣本的t檢驗,結果(表3)顯示,只有在情感斷絕維度上,理科高職大學生低于文科高職大學生,其余維度差異不明顯。
3.4 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戀愛經歷差異比較
對有無戀愛經歷的高職大學生進行獨立樣本的t檢驗,結果(表4)顯示,只有在情感斷絕維度上,有戀愛經歷的高職大學生高于沒有戀愛經歷的高職大學生,其余維度差異不明顯。
4 討論
本研究表明,高職大學生自我分化總體表現良好,能夠理性地處理沖突,恰當地平衡好獨立與依賴的關系,完成與他人合作而不受私人情感的限制和影響。而在男女性別差異上,除情感斷絕維度無性別差異外,其他維度上女性高職大學生顯著低于男性,這跟之前的研究結論一致,⑤表明男性高職大學生在自我立場上更堅定,而女性大學生更易受他人影響。專業類別上,理科高職大學生在情感斷絕維度上顯著低于文科,一般認為理科生在口頭表達能力和人際溝通技巧上稍有欠缺。同時發現有過戀愛經歷的高職大學生在情感斷絕維度上顯著高于沒有戀愛經歷的學生,可能是因為戀愛過的同學更容易與異性相處,溝通技巧和經驗更加豐富。
5 啟示
從研究結論看出,個體的自我分化水平對其心理健康具有強烈的預測作用,因此,關注高職大學生的自我分化水平,為我們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新視角,從而有利于及早發現其心理健康方面的問題。
5.1 將塑造學生個人氣質和良好個性作為主要培養目標
改變以往那種過于重視教學形式設計、教學技術手法、教學技巧運用等方面,而轉化到切實關注到學生的課堂反應上來,教學內容上要強調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在潛移默化的情景中培養學生積極樂觀的態度,塑造良好的心理品質和健全的人格。
5.2 積極發揮教師及同輩群體的作用
高職院校的教師,尤其是輔導員,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多與學生接觸和交流,并且通過學習必要的心理學知識,掌握一定心理咨詢技巧,以便了解學生的情感需求,及時發現問題并處理問題。通過班會或其他團體活動,營造平等溫馨的團隊氛圍,讓學生在友愛互助的班級中成長,有利于學生找到心理支持和歸屬感。
5.3 有效發揮網絡條件下新載體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用
現在的高職大學生,人手一部智能手機,每處都希望有網絡信號。因此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利用這個平臺,建立學生的手機號檔案,定期向學生發送一些心理健康知識小貼士,建立相關的心理學網站推送給學生,下載相應的手機APP進行相關的心理學測試,讓學生感受到心理學知識和運用就在我們身邊。
注釋
① Bowen,M.Family therapy in clinical practice[M]. New York:Jas-on Aronson, 1978. 118-124.
② Kerr ME.Family systems theory and therapy. In Gurman AS, Kaiskern DP, Kaiskern. Handbook of family therapy.New York:Brunner/Mazel,1981.
③ 黃華.自我分化的意涵及其對親子互動的啟示[J].湖北教育成人學院學報,2008.14(3):9-10.
計劃生育新條例范文2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針,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依法行政,服從服務于醫院中心工作,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人口管理目標。
二、人口管理目標
1、計劃生育率100%
2、綜合節育率100%
3、一孩報名領證率100%
4、孕情普查率100%
5、統計求實率100%
6、完婚率100%
7、晚育率100%
8、早婚早育率零
9、生流比1:0.2
10、男職工、無早婚、早育、計劃外生育
三、重點工作安排
1、第一季度,醫院與各科簽訂人口目標管理責任書;加強文件學習;完善健全計生組織機構;對調整的計生干部進行政策學習、業務培訓。
2、第二季度,進行生殖健康普查;五月二十九日在紀念計生協成立二十四周年之際,進行上街宣傳。
3、第三季度,在九月一日“生育文化節”和紀念《公開信》發表進行年終總結,迎接公司計生辦檢查驗收。
4、每季辦一期計生宣傳欄;每月發放避孕藥具;及時報計生月報表等。對申報一孩及開具各種計生證明手續提供全面服務。
四、保證措施
1、積極宣傳貫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讓職工真正了解《人口與計劃生育發》的內容,自覺執行計劃生育,使計劃生育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2、認真貫徹執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堅持“三為主”工作方針,開展“三結合”,用“三個代表“的要求指導計劃生育工作,使計劃生育工作進一步深入人心。
3、認真貫徹,*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實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度不變,采取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4、強化法制建設,繼續簽定人口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責任制。
5、繼續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提供婚、孕、生育、節育等生殖健康一條龍服務。主動為職工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使他們以充沛的精力為患者服務。
6、繼續做好各項基礎管理工作,做到帳、卡、表、介紹信、會議記錄、政策法規宣傳、培訓、服務、協會等原始資料齊全規范。
計劃生育新條例范文3
2017世界人口日宣傳活動簡報【1】以“世界人口日”為契機,在轄區內開展了主題為“人口流動健康同行,計劃生育倡導文明”的世界人口日宣傳活動。
社區工作人員通過在活動現場設立咨詢臺的方式,面對面為育齡群眾講解優生優育知識、生殖保健知識及孕前優生免費檢查的好處,并發放宣傳資料和各類避孕藥具,告知居民要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做到有計劃、按政策生育,負責任養育。
通過此次宣傳活動,旨在倡導全民關注人口健康問題,加強健康科普,弘揚婚育新風,為轄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2017世界人口日宣傳活動簡報【2】7月11日是第28個世界人口日,為加強轄區居民的健康科普,弘揚婚育新風,倡導全社會關注流動人口健康問題,7月6日上午,坂田社區工作站開展以“人口流動健康同行、計劃生育倡導文明”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活動中,社區工作人員對廣大居民進行了計劃生育法律法規、避孕藥具知情選擇、優生優育等政策及知識的宣傳,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各類問題,真正做到了方便群眾、服務群眾。
通過宣傳活動,加深了轄區居民對世界人口日的認識,營造了良好的計劃生育氛圍,使居民更好地了解計劃生育條例、生育政策,使優生優育更加深入人心,為社區倡導婚育文明,構建和諧家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17世界人口日宣傳活動簡報【3】近日,在世界人口日到來之際,黃金社區計生站開展以“人口流動健康同行 計劃生育倡導文明”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加強健康科普,弘揚婚育新風,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
計劃生育新條例范文4
一、積極開展培訓工作,提高自身素質及工作能力
我鎮計生工作在鎮黨委、鎮政府及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領導下,要精心組織計生工作人員和全鎮23個村2個居委會的村居領導及計生員認真學習計生政策法規,以提高自身素質。加大業務知識技術培訓工作,從而提高全體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為全鎮計生工作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積極發動群眾,開展好宣傳活動
20__年,積極利用各種會議、村級廣播站、認真開展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專門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計劃生育法》、《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進行重點宣傳,使全鎮廣大群眾進一步的了解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知道了計生工作不是放寬了,而是更加法制化了。通過這一系列的宣傳活動,使廣大群眾全面了解計劃生育政策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三、認真開展計劃生育技術免費服務工作
我們認真貫徹計劃生育技術免費服務的政策,積極開展育齡婦女的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免費技術服務,符合政策生率85%以上,使全鎮育齡婦女避孕率達到90%以上,綜合節育率達到92%以上;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領取優生優育咨詢服務卡,對葉酸的發放登記造冊;認真建設村級計生服務室、做好科技、藥具的發放和報告工作,避孕藥具的管理和發放得到更進一步的加強,全年認真開展育齡婦女計劃生育“三查”工作三次,
四、加強流動人口管理
做好外流育齡婦女人員的信息反饋工作。由于我鎮外出務工人員多,特別是育齡婦女外出務工人數較大,一方面為我鎮的經濟建設取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邊給我鎮計生工作帶來了不可忽視的新問題,管理特別難。做好對外出務工人員進行登記、建卡和數據錄入工作。認真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在方便廣大育齡婦女外出務工的同時,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對每個外出育齡婦女都發放宣傳資料,要求積極配合現居住地計生工作,并將自己的計生工作信息及時反饋回來,并做好流動人口的資料管理工作,對我鎮的外來務工人員加強清理和信息反饋工作。
五、認真做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
認真按照國家關于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的要求,全面開展對我鎮的計劃生育家庭戶的摸底調查工作,做到有一戶、摸一戶,做好調查工作,全面上報不留死角。在做好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戶的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人員的調查核對工作,做到有一戶上報一戶,發放獎勵金一戶。
六、認真開展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
搞好農村計劃生育綜合改革,計劃生育“三結合”工作是我鎮計劃生育工作在全鎮農村全面開展的載體,結合我鎮實際,開展了計劃生育和科技興農主要內容的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積極開展科技下鄉宣傳活動。積極建立“六有四落實”的工作機制,積極協助村支部、村民委員會搞好“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全面完成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和村規民約建設。做好“爭創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示范縣”的各項目標任務。
七、認真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
計劃生育新條例范文5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權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活動的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實行國家指導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權。國家保障公民獲得適宜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權利。
國家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中央財政對西部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第四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國務院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第五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并納入區域衛生規劃。
國家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質量,鼓勵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計劃生育新技術、新藥具。
第二章技術服務
第六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以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第七條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包括下列內容:
(一)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咨詢;
(二)提供避孕藥具及相關的指導、咨詢、隨訪;
(三)對已經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提供相關的咨詢、隨訪。
第八條縣級以上城市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可以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下列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
(一)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
(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
(三)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
(四)開展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項目。具體項目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規定。
第九條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的,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醫學鑒定,經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后,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進行醫學鑒定;當事人對醫學鑒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醫學鑒定為終局鑒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條向公民提供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應當安全、有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技術標準。第十一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定期編制并計劃生育技術、藥具目錄,指導列入目錄的計劃生育技術、藥具的推廣和應用。
第十二條開展計劃生育科技項目和計劃生育國際合作項目,應當經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接受項目實施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涉及計劃生育技術的廣告,其內容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
第十四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施行避孕、節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當征得受術者本人同意,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第十五條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第三章機構及其人員
第十六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
第十七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必須符合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設置標準。
第十八條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發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并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注明獲準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
第十九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在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注明獲準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并向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
第二十條鄉、鎮已有醫療機構的,不再新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但是,醫療機構內必須設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科(室),專門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鄉、鎮既有醫療機構,又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各自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鄉、鎮沒有醫療機構,需要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從嚴審批。
第二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產前診斷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同意后,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向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技術規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征求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意見后制定。
第二十二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準機關校驗一次。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不得買賣、出借、出租,不得涂改、偽造。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遺失的,應當自發現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遺失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第二十三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療技術常規和搶救與轉診制度。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進行定期檢查。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避孕藥具流通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六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中依據本條例的規定從事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服務人員,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和國家有關護士管理的規定,分別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或者護士的資格,并在依照本條例設立的機構中執業。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
第二十七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必須按照批準的服務范圍、服務項目、手術術種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遵守與執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常規、職業道德規范和管理制度。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負責對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國家建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統計制度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鑒定制度和報告制度。
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鑒定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發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發現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應當在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同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重大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嚴重的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嚴重的或者新出現的不良反應,應當同時逐級向上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分析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數據,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公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重大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嚴重的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嚴重的或者新出現的不良反應,并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時公布和通報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醫療、保健機構以外的機構或者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有關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產前診斷和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會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有關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逾期不校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繼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限期補辦校驗手續;拒不校驗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買賣、出借、出租或者涂改、偽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相關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五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收取費用的,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給予警告,并處所收費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對該機構的正職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六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擴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七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沒有依法取得相應的醫師資格的人員從事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計劃生育新條例范文6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權利,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活動的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實行國家指導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權。國家保障公民獲得適宜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權利。
國家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中央財政對西部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第四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國務院衛生行政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第五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由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成,并納入區域衛生規劃。
國家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質量,鼓勵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計劃生育新技術、新藥具。
第二章技術服務
第六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以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
第七條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包括下列內容:
(一)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咨詢;
(二)提供避孕藥具及相關的指導、咨詢、隨訪;
(三)對已經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提供相關的咨詢、隨訪。
第八條縣級以上城市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可以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下列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
(一)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
(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治療;
(三)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
(四)開展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項目。具體項目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規定。
第九條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的,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醫學鑒定,經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后,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醫學專家進行醫學鑒定;當事人對醫學鑒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醫學鑒定為終局鑒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條向公民提供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應當安全、有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第十一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定期編制并計劃生育技術、藥具目錄,指導列入目錄的計劃生育技術、藥具的推廣和應用。
第十二條開展計劃生育科技項目和計劃生育國際合作項目,應當經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接受項目實施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涉及計劃生育技術的廣告,其內容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
第十四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施行避孕、節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當征得受術者本人同意,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第十五條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第三章機構及其人員
第十六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
第十七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必須符合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設置標準。
第十八條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發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并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注明獲準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
第十九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在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注明獲準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并向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
第二十條鄉、鎮已有醫療機構的,不再新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但是,醫療機構內必須設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科(室),專門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鄉、鎮既有醫療機構,又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各自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鄉、鎮沒有醫療機構,需要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從嚴審批。
第二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產前診斷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同意后,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向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技術規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征求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意見后制定。
第二十二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準機關校驗一次。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不得買賣、出借、出租,不得涂改、偽造。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遺失的,應當自發現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遺失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二十三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療技術常規和搶救與轉診制度。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進行定期檢查。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避孕藥具流通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六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中依據本條例的規定從事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服務人員,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和國家有關護士管理的規定,分別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或者護士的資格,并在依照本條例設立的機構中執業。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
第二十七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必須按照批準的服務范圍、服務項目、手術術種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遵守與執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常規、職業道德規范和管理制度。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負責對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國家建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統計制度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鑒定制度和報告制度。
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鑒定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發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發現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應當在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同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重大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嚴重的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嚴重的或者新出現的不良反應,應當同時逐級向上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三十條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分析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數據,并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公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重大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嚴重的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嚴重的或者新出現的不良反應,并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時公布和通報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醫療、保健機構以外的機構或者人員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有關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產前診斷和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會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有關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逾期不校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繼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限期補辦校驗手續;拒不校驗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買賣、出借、出租或者涂改、偽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相關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五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收取費用的,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給予警告,并處所收費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對該機構的正職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六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擴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
第三十七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沒有依法取得相應的醫師資格的人員從事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