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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范文1
計劃生育政策主要包括20世紀60-70年代“晚、稀、少”的廣義計劃生育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施行的獨生子女政策[2]。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從實行便引發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近年來隨著老齡化加劇、性別比失衡,人們越發關注該政策的實施效果及調整方向。大量文獻從經濟學、人口學、公共政策等角度對該政策的效果進行了評估,試圖回答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實現了預期目標,產生了怎樣的社會影響,要不要調整及怎樣調整的問題。
經濟學視角下的計劃生育政策評估關注的核心是該政策對經濟發展產生了怎樣的效應。大量研究表明,計劃生育執行以來不僅提升了人的個體價值、消費結構,也帶動了經濟發展方式、消費習慣和文化的漸進式變革,促進了經濟增長的速率和國民產出。但如果從微觀和宏觀兩個角度來討論計劃生育的影響,會發現該政策已產生了對經濟發展的阻礙效應。以收入分配為例,在城鄉二元分割的條件下,統一的計劃生育政策尤其是實施過程中所采取的的超生罰款制度,會顯著擴大城鄉收入差距[3]。此外,隨著經濟的發展,不僅人口紅利已消失,代際傳遞所導致的財富積累加劇社會分化,加上計劃生育與財政、貨幣政策的捆綁,都會導致一系列社會問題[4]。在市場改革的大背景下,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機制改革也勢在必行[5]。
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口效應是顯著的。有研究表明,在1972-2008年間,排除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單純由于計劃生育的作用,中國少生了4.58億人[6]。這使得社會的勞動負擔得到減輕,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最佳的機會、人力資源和條件。當然,生育控制政策執行的效果不僅僅表現在人口規模效果方面,更重要的是該政策通過對人口規模、人口結構和人口自然變動等方面的影響又會進一步擴展到經濟、社會發展的許多領域,這就需要對生育政策的人口效果(規模、結構、變動趨勢等)給予準確評估[7]。
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從公共政策的角度來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評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計劃生育政策的目標是解決中國在發展中的人口問題,其實質是在生育問題上實施的對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方案,以協調個體之間、個體與國家之間目標和價值分配方面的沖突[8]。采用政策評估的科學邏輯及系統方法對生育政策進行評估可以發現,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目標已實現,中國的客觀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調整計劃生育管理模式,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已正當適時[9]。
那么計劃生育政策調整,該怎么調?對此學者們意見不一。主張維持現存計劃生育政策的學者認為,盡管在過去半個多世紀中國經歷了一個從典型的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變化的過程(即在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中國人口態勢呈低生育率和高增長率并存的局面,因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人口政策只能比較嚴格[10]。但也有學者指出,要進一步發揮人口政策的調節作用,不僅要放開胎數,還當考慮對現行政策的方向進行調整,在尊重生育意愿的基礎上,以鼓勵型控制替代限制型控制,以宏觀政策配合替代單一人口政策調節[11]。有學者還研究了中國改革整體邏輯與漸進步驟之間的關系,指出計劃生育政策管理機制改革的重心在西部和農村,核心是政府職能的轉變[12]。還有學者研究了中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的修正與完善,強調生育心理、行為傳導和導向機制的作用機理,既強調保健因素,也要刺激激勵因素[13]。
總的來看,無論是經濟學、人口學還是公共政策視角的評估方法,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更好認識計劃生育政策實行效果的途徑。而學者們關于計劃生育政策改革方向的爭論,也反映出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如何促進人口乃至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的思考與憂慮。以上研究的不足在于,大部門研究都從宏觀的社會結構的層面,來探討一個政策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卻忽略了具有主體性的單個的人。每個人都是鮮活的個體,計劃生育政策對其所造成的獨特的生命體驗也一定程度上能夠幫助我們更好的理解政策的意義與成效,期待有更多的后續研究。
二.計劃生育政策下的艾滋病干預
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自實行以來,在控制人口方面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在于避孕節育技術的作用[14]。歐洲主要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生育率的轉變與避孕和節育技術的推廣應用是密切相關的[15]。自計劃生育政策推行伊始,我國就建立了計劃生育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加大避孕藥具的研制、生產和供應力度,在城市和農村開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進行節育手術和供應避孕藥具,極大地提高了我國避孕技術和手段的普及率。對成熟避孕方法綜合推廣的評估也發現,綜合干預措施能有效提高農村育齡婦女對計劃生育服務過程和現用避孕方法的滿意程度,推動計劃生育服務的改善[16]。
在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過程中,我國農村計劃生育服務系統實現了由單一的避孕節育服務向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優質服務轉變,以及由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向綜合的計劃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優質服務轉變[17]。其中生殖健康問題越來越受到學者關注,原因是生育和性行為不僅是生殖健康關注的重點,也是近些年愈演愈烈的世界性頑疾――艾滋病的傳播方式之一。于是,將計劃生育與艾滋病干預相結合,成為一個十分有意義的研究視角。
如何對艾滋病進行有效干預?性的社會網絡理論認為,在研究人類的任何性現象時,必須把研究對象放進他(她)所在的性的社會網絡中去,探索行為者在不同的網絡位置上所出現的不同行為方式,才能全面和深入地發現行為者的性行為實況。經驗研究表明,利用計劃生育網絡實施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安全套推廣、生殖保健服務以及以社區為基礎的關懷等綜合干預措施,能顯著提高居民對艾滋病的病因、三大傳播途徑和預防措施的正確認識[18],且人們對待艾滋病病人的態度和使用的行為意向也有顯著提高[19]。由于計劃生育網絡本身比較健全,這種艾滋病干預教育不需要額外投資,是經濟有效的、艾滋病預防教育資源的有效結合點[20],同時也在主觀上被育齡人群所認可的、被普遍接受的[21]。
同時,對計劃生育人群的調查能幫助我們更好的了解艾滋病干預工作具體該如何操作。一項針對上海市育齡夫婦的研究表明,盡管育齡夫婦具備一定的知識和艾滋病傳播途徑的認知,他們卻存在某些歧視和偏見,尤其是妻子,這與其教育程度和接觸外界信息的渠道有關,因而艾滋病干預時應充分考慮不同性別的差異各有側重。另外,無論是艾滋病知識認知水平還是對艾滋病患者的態度以及使用意愿,夫妻雙方都具有相關性,因此,同時將夫妻雙方作為目標人群進行干預,效果可能更好[22]。研究還發現,良好的咨詢不但能顯著提高育齡夫婦的知識水平,還能使其對艾滋病病人的不良態度得到轉變;且提供咨詢和增加可獲得性是推廣使用的重要因素[23]。但要注意到,計劃生育服務者的艾滋病預防意識和能力還存在不少缺陷,育齡人群對安全套的使用多停留在避孕功能上。因而還需要加強艾滋病的宣傳力度,提高人們對安全套的認識和使用率[24]。
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范文2
北京新計生條例修訂詳情
20xx北京將修訂人口計生條例,擬增設配偶陪產假15天,
今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第三次全體會,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作常委會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到,為貫徹落實黨的是八屆五中全會關于計劃生育政策調整的有關精神,今年將修訂人口與計生條例。
目前,計生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正在征求民意,并已經收到3000條建議。送審稿中,擬增設配偶陪產假15天,與此同時,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30天晚育假,改為“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這意味著,大多數女職工的生育假不變,仍為128(98+3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向社會征求意見
昨天,市法制辦就備受關注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向社會征求意見?!缎拚浮分忻鞔_: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配偶陪產假15天。征求意見時間為昨天至1月28日。
新設配偶陪產假15天
在調整完善獎勵保障政策措施方面,《修正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去了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對晚婚晚育和放棄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增加了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計劃生育獎勵產假、配偶陪產假等福利待遇的規定,即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配偶陪產假15天。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
兩孩以內不再進行審批
《修正案》刪去了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簽訂計劃生育責任書的規定;根據生育政策調整,兩孩以內不再進行審批,刪去生育子女實行《生育服務證》管理的規定;同時刪去了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
原條例第四十一條關于計劃生育手續與戶口掛鉤的規定(育齡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外省市戶口,違反規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戶口不予批準進京);沒有完成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法律責任等規定,都在《修正案》中刪除。
再婚夫妻已有兩孩可再生
《修正案》還修改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七條,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對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程序予以明確,具體內容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雙方可以向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要求安排再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夫妻婚前合計只生育一個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且沒有違法生育行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個經指定醫療機構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關材料經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實后,報區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確認。
《修正案》還刪去了生育間隔的規定。
有“獨生子女證”每月仍獎10元
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修正案》明確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且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繼續享受相關獎勵和優待。
具體獎勵和優待包括: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18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對于第一胎生育雙胞或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3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對已享受獎勵優待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退還已領取獎勵費”的規定被刪除。
修改背景
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是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需要。根據xx屆五中全會“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的決策部署,《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通過之后,全面兩孩政策已在全國同步實施,但再生育子女的條件、依法生育的獎勵和社會保障措施等重大問題都需要由地方性法規規定,因此亟須修訂本市《條例》。
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范文3
關鍵詞:社會工作 計劃生育 應用
一、前言
社會工作原理與方法在計劃生育工作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計劃生育的執行不僅關系到家庭的配合,而且關系到國家制度方針的執行。
二、人口計生社工產生的背景和需求分析
引入人口計生社工是現階段人口計生工作重視科學化、人性化的服務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計生工作適應新形勢的內在要求。眾所周知,“計劃生育”極具中國特色,同時我國將推行計劃生育納入了國家憲法。根據我國憲法第25條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憲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梢?,計劃生育在我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我國從上世紀70年代初就開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迄今已有40多年的歷史。此間我國計劃生育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20世紀70年代初到2000年,以控制人口的數量為主要任務,計生工作的做法主要是想方設法不讓育齡婦女超生,采用的手段包括經濟罰款、強制實施人流、結扎手術等;第二階段是從2000年到2006年,以穩定低生育水平為主要任務,我國計劃生育工作開始考慮變“強制實施”為“引導教育”的方法來控制人口增長;第三階段從2006年至今,以統籌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主要任務,此階段計生工作越來越注重科學化、人性化,并逐漸提出變“管理”為“服務”的概念,國家大力提倡教育和影響育齡婦女,讓育齡群眾接受科學的優生優育知識,從觀念改變上來實現人口素質的提高。這三個階段的發展反映了我國人口管理思想和觀念的轉變,也體現了我國日益在追求人口的數量、質量、結構的均衡發展。
三、計劃生育管理目前存在的問題
1.屬地管理落實不到位。
從二00五年實行計劃生育屬地管理以來,雖說有一定的成效,但隨著新建居民區、拆遷戶、外來人口的日益增多。屬地管理的體制沒有全面落實到位,形成了計劃生育管理上的“盲區”。加強屬地管理,完善社區服務功能,已成為提高社區計劃生育水平的迫切要求。
2.“人戶分離”、“空掛戶”、“下崗”職工給社區計劃生育管理帶來了難度。
這種現象還會長期存在,原因有很多種:一是不少農村居民到城里購買商品房,戶口仍在農村,但實際居住在城里;二是不少居民有好幾處房子,往往戶口在甲地居住卻在乙地;三是不少居民遷入新居但戶口仍在原地不愿遷走;四是企業下崗職工給居委會增加了壓力。
3.社區工作量太大,計生干部不能全身心投入到計生工作中。
隨著經濟的發展,對社區工作者的要求越來越高,工作任務也越來越多,社區工作繁重復雜,導致計生干部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計劃生育工作中。
4.流動人口給社區的計劃生育管理帶來了壓力。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大量的流動人口涌進城市。這些流動人口有很大一部分是育齡群眾,由于她們居無定所活動性很強,又脫離了戶籍地的約束,少數人想方設法鉆一些社區管理松懈、服務不完善的空子,達到她們計劃外生育的目的。再有現在不管是進城務工的流動人口還是部分常住人口,口袋鼓了,就想方設法地計劃外生育,在他們眼中那一點點的社會撫養費換一個人多劃算。
5.育齡婦女婚育情況掌控難。
城市居民居住結構的變化打亂了原有的鄰里關系和管理模式,城市封閉住宅區、封閉“電子門”的出現,改變了過去的瓦平房、“四合院”的居住結構,鄰里之間互不了解,甚至老死不相往來,育齡婦女婚育情況難以掌控,導致出現了計生管理的盲區。
四、社會工作原理與方法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應用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40多年來,我國計生委的工作人員冒各種罵名,頂各種干擾,堅持計劃生育政策不動搖,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對計劃生育政策的爭論也越來越多。雖然我國的生育率大幅度下降并接近更替水平,重要原因是育齡婦女婚齡后移,多胎生育有所減少,但仍可能反彈;加上我國近三億多婦女有生育能力,社會經濟文化狀況大部分尚未達到要求少育的水平,鞏固計生成果還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和社會服務工作。而且目前我國正處在第三個出生高峰的頂峰,計劃生育工作的任務仍然很繁重。因此,做好計劃生育工作,就是要堅持計劃生育作為基本國策不動搖,進一步加大宣傳,努力肅清錯誤思潮的影響,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到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嚴峻性、長期性和重要性。
2.查漏補缺,做實做細。
雖然我國計劃生育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建立了相對完善的監管機制,但是對兩類人群的監管仍然存在不小的漏洞。一是流動人口,一是高收入人群。前者是流動性大、居住地與戶籍管理脫節造成的,可以通過強化轄地管理,實行計劃生育全國聯網管理等方式解決。后者是不少高收入者,仗著自己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社會地位,視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以上交罰款代替管制,起了很壞的示范效果,特別是給廣大人民群眾形成了一種“有錢有權就可以生”的錯覺。對這一部分人應該采用凍結賬戶、嚴控收入來源等嚴厲措施,震懾挑戰法律底線者。
3.加快試點,長遠考慮。
雖然我國計劃生育政策仍然是一個長期的政策法規,但任何一個政策必定有它的適用期限??紤]到人口政策對國家與社會的影響需要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看清它的利弊,特別是人口政策直接關系到國家民族的未來。因此在全國推行計劃生育的大前提下,也應該選擇部分適當的地域實行“兩胎制”或“自由生育”試點,充分論證,科學摸索,徹底搞清利弊,為我國人口政策的調整積累科學、真實的依據。
4.獎罰并舉,優化保障。
搞好計劃生育,就需要把計生工作同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要把計生工作同勤勞致富奔小康結合起來,同社會保障結合起來。要拓寬經濟來源,針對人口老齡越來越嚴重的狀況,大力發展老齡事業,發展和完善養老保險體系,多為老年人辦實事、辦好事,解決老年人的后顧之憂。
5.強化服務意識、淡化任務觀念是搞好計生工作的基本原則。
由于計生工作形成了依靠行政手段為主的工作方法和模式,使大多數計生工作人員形成了強烈的任務觀念,將工作重心放在完成上級指令性任務上,工作內容也局限在配合上級完成計劃生育對象節育措施的落實上。隨著計劃生育工作的深入開展,有關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廣泛進行,計劃生育工作已被大多數群眾所認識和接受。今后工作的重心應向為計生對象提供優質、高效、安全、舒適的技術服務方面轉移,努力擴大計生技術服務領域,以提高人們的整體健康為重點,創新工作方法,把計生技術服務從單純落實節育措施拓展到避孕節育全過程服務、優生優育服務、生殖保健服務和美化服務環境上。
6.注重培訓,提高素質。
要創造條件走出去參加全省、全國的培訓,通過培訓開拓視野、增長見識。提高素質只靠培訓遠遠不夠,有效的方法是加強自學和自我提高,逐步使自己成為政治思想責任強、政策法律意識濃、基礎業務質量好、組織領導能力大、工作作風過得硬、創新求進業績多、群眾和領導信譽度滿意度高的專兼職工作人員。作為企業的各級領導者,也應當從更多的方面為他們提供機會,創造條件,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既要信任又要愛護,高看一眼,厚愛一層,充分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結束語
文章對當前社會工作原理與方法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用的相關知識進行了粗略的分析和研究。綜上分析,計劃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運用科學的方法促進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潘貴玉 中華生育文化導論[M].北京:中國人口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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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健 于景元 人口控制論[M].北京:科學出版社,2010。
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范文4
【關鍵詞】計劃生育 依法行政 問題 對策
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概念淺析
對計劃生育工作進行依法管理,是依法治國整體目標實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計劃生育行政行為的執行機關是計劃生育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執行者,兼具計劃生育的管理和服務職能,能否依法行政直接關系到這項國策能否順利實施。在過去的社會環境下,計劃生育的行政行為的具體實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主要目標是實現對人口過快增長的抑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轉型,計劃生育的法制化進程不斷加快,面對新情況,計劃生育在依法進行行政行為時所面臨的困難與挑戰也發生了改變。隨著《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實施,計劃生育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執行不再主要依據地方性政策,也不再單純地依靠國家的整體調控,計劃生育的制度化進程全面加速,逐步用法制化、制度化代替行政干預。在過去的行政行為過程中,政策是底線,如今這一底線正逐步被法律所取代。當前的主要矛盾是計劃生育制度與其法制化之間的矛盾,因此我國的計劃生育制度的依據開始受到巨大的挑戰。①計劃生育的法制化建設正是在此大背景下被提上了正軌。
行政機關、企業法人、社會公民及社會組織等不同群體間的相互關系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對象和內容。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從狹義上來說,指計劃生育的相關具體行政人員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律框架內對計劃生育的具體行為進行依法行政。從廣義上來說,計劃生育的立法、守法、司法、執法、監督等多個范疇都包含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范圍內,此外還包含相關文件的審批與確認、有關證件的發放、對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和法律的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相關規定和法律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在行政過程中要注重嚴格兼具公平,同時開展計劃生育矛盾調解工作,受理相關案件,合理處理糾紛,對拒不接受相關行政處罰決定的行為人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該項工作與其他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一些共同特征,即它們都是合法、規范的,但由于該行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計劃生育的依法行政行為還存在一些獨特的特征。
一是主動性。依法行政的最終目標是實現行政管理的最終智能,必須具備一定的主動性,而不是被動接受行政訴求才采取行動。在實際行政過程中,主動性是基于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不得采取行政行為。
二是廣泛性。在進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過程中,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在新的社會背景下,依法治國方略得以全面推進,社會生活所涵蓋的各個方面也都被納入了法律軌道,依法行政因此顯得更為重要,尤其是在計劃生育領域,其所涉及的范圍早已超出計劃經濟時期的簡單范疇。不單是管理,其服務的對象同樣非常廣泛,在農村發現違法生育后,既要嚴肅處理,同時又要兼顧社會實際,對于家庭特別貧困的,往往無法收足社會撫養費,這種現象在貧困地區大量存在,需要在行政過程中針對實際情況考慮妥善的解決方案。
三是多元性。除了計劃生育的行政部門可以作為行政主體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衛生、藥監等相關部門也具有相應的執法權。鄉鎮政府或街道也可以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委托作出相關決定,其也是相關行政主體,這是由計劃生育工作的特殊性決定的。
四是強制性。計劃生育的行政執法在行政法律規范的范圍內,是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政策的重要手段,這就決定其必然存在著一定的強制性和約束力。在執法過程中,如果執法對象違反相關法律規范或拒不履行相關義務,就會受到相應的強制處罰,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秩序。執法的強制性不是隨意的,而是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框架內進行的。
五是艱難性。由于計劃生育國策的特殊性,其工作本身具有濃厚的強制行政色彩,在20世紀80年代實行之初,更傾向于“人治”而非法制。由于長期的工作習慣,非法制的強制執行已在行政管理者的頭腦中形成了一種固有印象,他們習慣于用“特殊性”掩蓋簡單粗暴的工作行為,因此無論是對于管理者還是被管理者而言,依法管理的理念都難以被確立。這決定了在該領域依法行政困難重重。此外,由于行政主體過于多元化,行政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水平無法達到預期,所以在執法過程中會存在一些不公平現象,這既有可能是客觀原因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從而加大了計劃生育行政行為的難度。
計劃生育依法行政的意義
計劃生育是政府行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基本國策,關系著國家的發展和興衰。計劃生育工作的重心在基層,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每項行政行為都與每個社會成員有著密切聯系,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其既享受一定的權利也承擔必要的義務。只有在法制環境下才能保障人民的利益,實現政府與群眾權利義務的等價交換。計劃生育必須依法行政的意義在于:
計劃生育是當今基本國情下治國方略的需要。社會越來越趨于法制化,我國正在努力建成高度法制化國家。隨著社會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發展模式的轉型,社會生活的各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變化。引發的連鎖反應就是權力格局的變動與利益格局的轉換。這些變化所帶來的波動必須依靠法律這根準繩的約束,才能使其平穩、有序地渡過。依法治國是大勢所趨,是國家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要努力讓法治手段成為治理國家最常規的措施。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整體目標得以實現的重要組成部分。
有利于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高執法水平。長期以來,計劃生育行政行為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僅有政策性的支持,行政職權不明確,部門職能交叉缺乏規范的界定,部門之間的協調困難,既齊抓共管又漏洞百出,難以達到預期目標?!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的出臺明確了政府職責,同時界定了法律保護的范圍,為政府職能的順利實現提供了法律保障。還將國家計劃生育的管理納入了法制軌道,政府在進行行政行為時必須以法律為框架,這是國家“依法治國”、“依法治官”理念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具體體現。隨著制度不斷法制化、公民法律意識的提升,其對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的執法行為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依法行政無論是對治國還是管理計劃生育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
有利于保障公民在計劃生育國策下的正當權益。依法行政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應用,目標是在法律的框架下保護廣大人民的利益,使其不受非法的侵害,這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最好體現?!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專門針對以往重處罰、輕教育、輕服務的狀況,在強調義務的同時,更加重視對公民權利的保護,體現了真正意義上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對依法生育、平等生育及知情權等諸多方面進行了詳盡的規范。此外,該法規還從嚴格執法的角度對違法行政行為進行定義,堅決不允許在執法過程中二次違法行為的出現。在具體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行政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權益不受非法侵犯,保障人民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使其積極、自覺地維護計劃生育中取得的成果,為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有利于培養公民計劃生育的法制觀念,加速法制化整體進程。依法行政是計劃生育工作在當前環境下必須堅持的原則,是對依法治國理念的實踐檢驗。近年來,各級政府都開始重視計劃生育法制建設,各級執法人員和群眾的法制觀念都有了進一步的提高?!度丝谂c計劃生育法》的出臺,順應了計劃生育工作法制化的客觀需求,規范執法行為。為完成新時期人口控制的基本目標,我們必須采取更加科學的管理方法來推進計劃生育工作,不但需要整體調控,還要兼顧效率和法律,只有這樣才能順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在實際行政管理過程中,不少部門和執法人員還未真正樹立規范執法的意識,操作過程中則更加容易忽視法律的規定,這一現狀在短期內難以徹底消除。要扭轉這種局面,一是要加強法制教育,既要針對被管理者更要注重對管理者的普及教育,樹立守法與規范執法的意識;二是要正確把握該項法律,掌握對違法行為的制裁標準與制裁力度,既要落實又要準確適用,才能更有利于計劃生育法制化進程的全面推進。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的基本建設目標,也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的深刻把握和對執政能力的高度自信,其成功的決定性因素在于能否嚴格依法行政。計劃生育工作雖然很難,但卻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全局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加速法制化進程是對計劃生育工作順利開展的最有力保障,今后需要不斷對其進行完善,以期能夠在最大范圍內滿足管理者和公民的主要訴求,切實解決計劃生育工作難以開展的現狀。
【作者單位:石家莊鐵道大學】
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范文5
關鍵詞:信息化;計劃生育;管理
1計劃生育工作采取傳統管理方法的弊端
1.1統計疏漏。統計疏漏的問題可能由工作人員的疏忽,原始資料遺失等原因導致材料不健全或丟失,給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帶來一定的麻煩,對后期數據查詢管理造成困難。尤其是在“二胎政策”放開后,孕齡層級將會有新的變化,計劃生育工作中面臨的挑戰將更為艱巨。
1.2人工勞動量大,效率低。傳統的統計工作多采用電子表格人工錄入,在面臨如此龐大和流動性大的數據時,對計劃生育工作者提出了不小的挑戰,工作繁雜而且效率不能保證,只能靠主觀能到性去完成工作,造成人力資源浪費,組織機構人員冗長。
1.3數據準確性差、時效性差。人工操作難免會有遺漏、計算錯誤等,對統計數據的更新也比較慢,加上人員流動性比較大,對數據的更新會造成許多麻煩。整個流程從上到下一個環節出錯,必將難保統計結果的準確性。
2開展計劃生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成熟的客觀條件
2.1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綜合改革具有強力保障[1]。2003年3月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擬定的機構改革主要任務中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財政投入體制,大力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信息化水平?!笨梢妵以趯τ媱澤芾砉ぷ鞣矫嬖缫烟岢隽诵碌囊?,切實解決部門與部門之間信息交流共享的問題,提高計劃生育工作管理效率,達成信息及時快速更新以及便民服務等任務已經早已提上日程。
2.2政府辦公信息化基礎已奠定。隨著科技不斷進步,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全國政府部門已開始進入信息化辦公時代,大數據和局域網,政務服務網站的鋪開等一系列工作已逐步開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鄉鎮計劃生育委員會已經有80%配備電腦等設備,提高辦公效率,這些軟硬件的基礎建設已經得以全面鋪開,為信息化辦公打下了堅實的物資基礎。
2.3多窗口多渠道獲取數據信息。隨著政府職能網站的建立,已逐步建立如生殖健康管理系統、計劃生育管理系統、政務信息管理系統、計劃生育事業管理系統、公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人口基礎信息數據庫等高效的職能系統,為廣大群眾服務。收集、處理、存儲、查詢、分析、反饋和育齡婦女個案信息及相關計劃生育工作信息等日常工作將變得簡單高效,同時也為基層計劃生育科學管理與優質服務和計劃生育宏觀調控提供信息支持。
3信息化管理的方法列舉
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將運用信息化管理的多種手段進行針對性開發和布局。其主要方法可分為以下幾種:
3.1建立計劃生育管理數據庫。建立計劃生育管理數據庫將該改變原來的紙質檔案模式,淘汰手工錄入數據資料和人工計算,保存紙質檔案的陳舊方式。對于工作人員來說,可實現輕松調閱想要查詢的資料;對于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員來說,將會有更多的時間運用在服務廣大人民群眾上,而不是像以前那樣要花大把的時間進行繁瑣的數據計算和數據更新再重新整理檔案。
3.2網絡化辦公,多方位,多渠道數據信息交流。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網站,主動將向社會宣傳計劃生育政策、避孕節育知識、優生優育知識、生殖保健常識等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組建政府專線網絡實現本級計劃生育部門和政府之間、和政府其它部門之間以及計劃生育上下級部門之間的信息傳輸網絡化;計劃生育部門的局域網,實現單位局域辦公自動化,利用符合機關日常辦公和計生工作特點的辦公自動化軟件(OA),實現在局域網上進行文件的傳閱、網絡文本打印等功能[2]。
4信息化管理給計劃生育工作帶來的促進作用
計劃生育工作運用信息化管理首先是組建了一個龐大的數據信息系統,不論是在建立的過程中或者在建立完善后,對整個計劃生育管理都起到了脈絡清晰,數據可靠,隨時調用,準確性高和靈活方便的作用。大大提高了數據的利用,滿足了計劃生育工作所要求的時效性。其次,網絡化和系統化幫助計劃生育工作者建立起了與政府、衛生部門的聯系渠道,同時進行數據共享,實現了網內成員之間和成員單位內部政務辦公“無紙化”,實現電子政務[3]。網絡化開辟了計劃生育宣傳工作的新途徑,新思路,通過自媒體形式將計劃生育工作滲透到各個角落。最后,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不會存在由于人口流動所帶來的諸多不便和人為因素干擾。
5結論
在全球信息化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計劃生育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必須加快腳步全面鋪成,利用信息化管理的便捷高效為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服務,更好的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綜合決策、綜合服務。
作者:陳賽兒 單位:浙江省諸暨市趙家鎮人民政府計生辦
參考文獻:
[1]劉小芳.試論信息化管理對計劃生育工作的促進作用[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3,(20):223-224.
計劃生育政策的背景范文6
觀點一:現行生育政策應該放寬,逐步過渡到普遍“放開二胎”的政策?!?1世紀中國生育政策研究”課題組總結了現行生育政策的消極影響日漸顯現,不利于人口長期均衡協調發展,必須從戰略高度前瞻性地盡早應對,避免被動。提出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礎上,將現行生育政策調整為允許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的時機已經成熟。主張在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嚴格控制多胎的條件下,有計劃地逐步放開二胎生育。喬曉強、任春借鑒別國經驗得出:歐洲、韓國、日本的經驗都表明,生育水平的下降變動趨勢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一國在到達更替水平時,生育政策要及早變化,如果生育政策長期不變,或者說在群眾生育意愿已經非常低的情況下再去調整生育政策,就可能導致放開生育政策后,生育率也不可能反彈,因此,生育政策的調整必須選在生育率還有反彈性的時機。
觀點二:堅持現行生育政策不變。段華明認為,堅持穩定現行生育政策不動搖是必須具有的重大清醒,“中國一切問題都會因為人口總量太大而變得復雜”“通過解決人口問題促進發展,在發展中解決人口問題才是理性的出路”。此外,有學者認為,生育政策的放開會導致部分獨生子女家庭突然間獲得生育第二個孩子的權利,于是便紛紛生育,導致出生人數的堆積。
2.兩個評價指標下的具體分析
A.不同方案滿足生育意愿的程度
我國目前意愿生育子女數和意愿生育性別狀況?!?001年全國計劃生育與調查”結果表明,35.6%的育齡婦女的理想子女數是1個;56.4%的育齡婦女的理想子女數是2個;想要三個或更多孩子以及不想要孩子的婦女分別占7%和1.1%?!?002年全國居民生育意愿調查”顯示,在有計劃生育的情況下,被調查者意愿生育子女數為1.78個;在無計劃生育政策下,意愿生育子女數是2.04個;無論城鄉,想要“一兒一女”的比例都是最高?!?006年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表明,育齡婦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數已經降到1.73個,其中,未婚育齡婦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數為1.46個,明顯低于已婚育齡婦女(1.76個);對于意愿生育子女的性別,57.3%的育齡婦女希望生育“一兒一女”。31.6%的育齡婦女表示無所謂。
通過上述三次全國范圍的調查,可以看到目前我國城鄉居民的平均意愿生育子女數大約為1.7個,大部分育齡人口認為“一兒一女”是最理想的人口構成。
兩種方案滿足生育意愿的情況?,F行政策顯然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群眾的生育意愿,尤其是農村群眾的生育意愿,放開二孩政策可以很好的契合了群眾的生育意愿。而且不會造成人口失控。從人口的發展規律考慮,如果一對夫婦只生育兩個孩子,將不會造成人口的持續增長。據測算,即使從2005年開始就允許每對夫婦平均生育兩個孩子(即一步到位方案),我們人口規模的峰值也僅為16.07億。目前持續的人口增長,是因為處于生育年齡的婦女群還相當大,而由于這個人群將隨著時間推移而減少,加上由于人口老化而導致的死亡人數的增加,人口增加將逐漸下降。
B.不同方案下政策制定的目標比較
作為公共政策的人口與生育政策。公共政策是社會公共權威部門在特定的條件下,為達到一定目標而制定的行動方案或行動準則。人口生育政策屬于公共政策的范疇,是典型的涉及每個公民自身與家庭利益的公共政策,生育政策作為公共政策,有其制定的基本目標,不僅是經濟社會效果,更重要的是人文關懷。
C.不同方案下政策目標的比較
現行政策不變方案的制定目標。我國現行生育政策是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孩子。政策制定之初,就是為了控制我國人口的過快增長,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偠灾?,現行政策嚴格控制人口,計劃生育,最主要是為了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放開二胎方案的制定目標。放開二胎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以人為本,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新時期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以后,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各項工作成為黨和政府的基本要求。在這種大的社會發展背景下,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也需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落實“以人為本”的價值準則。全面放開二胎,打破城鄉界限,這個目標是貫徹公平公正的價值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