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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房整改方案范文1
(一)指導思想。
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實現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轉軌,財政性資金由沉淀于會計核算中心向集中于國庫轉變,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職能由集中于會計核算中心向預算單位轉變,支付方式由支出報賬向實行申請財政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轉變,達到進一步規范財政收支行為,強化財政資金使用的事前監督,切實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有效監督的原則。改革要有利于增強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使財政資金從申請到撥付和使用的整個過程都處于有效監督管理之下,做到預算有依據、執行有監督、制度有約束、安全有保障。
2、資金運轉高效的原則。市財政部門將預算單位的資金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加快資金運行速度,減少中間環節,使預算單位用款更加及時和便利。
3、單位資金權益不變的原則。在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的所有權、審批權、使用權(即“三不變”原則)的前提下,穩步推行財政資金撥付方式的改革。
二、實施范圍
全市財政預算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黨派和社會團體。
三、主要內容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是指以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資金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集中支付給商品或勞務供應者和用款單位。
(一)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一是市財政部門在市人民銀行開設國庫存款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活動;二是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在商業銀行開設財政零余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用于記錄和反映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活動;三是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在銀行開設存款戶,用于記錄和反映預算單位其它資金收支及資金往來核算;四是市財政非稅收入管理部門在市商業銀行開設的非稅收入財政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的收入和支出活動;五是開設特設賬戶。經上級財政部門或市政府批準或授權,市財政部門在市商業銀行開設或為預算單位開設特設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單位專項收支活動。
(二)改革支出撥付方式。預算單位在批準的年度預算內根據實際業務支出的需要,按照“正常經費按序時分月撥付,項目經費按進度申請,非稅收入資金和專項資金按財政專戶余款申請”的原則,編制本單位的用款計劃,經市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審核后,由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具體辦理資金結算業務。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按照不同的支付主體,對不同的支付類型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三)移交會計賬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賦予單位完整的會計核算權限,不改變預算單位的資金使用權限和財務管理權限。各地、各單位要建立會計機構和配備會計專業人員,接受會計核算中心管理的會計賬簿移交工作,確保單位會計核算的連續性。
三、配套措施
(一)進一步推進預算編制的改革。全面推行部門預算制度,提前預算編制時間,細化預算編制的內容,改革政府收支分類,科學合理地反映各類財政收支活動,為順利實施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創造條件。
(二)成立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需要成立相應的辦理支付業務的機構,即財政國庫支付中心。鑒于我市實際,將市會計核算中心過渡為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同時,市會計核算中心要做好相關業務操作職能的轉換工作。
(三)制定相關辦法和規章制度。為加強財政性資金的管理與監督,提高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確保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的順利轉軌,制定《市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辦法》、《市國庫集中支付會計核算暫行辦法》以及相關規章制度,指導和規范國庫支付業務操作。
(四)配備必要的會計機構和人員。單位會計賬簿移交給預算單位后,各預算單位要成立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的科(股)室,并配備必要的會計專業人員,具體辦理會計記賬、報賬和編制報表工作。要創造條件改善財會人員辦公環境,購置電腦和打印機、財務軟件,實現會計電算化。
(五)做好轉軌培訓工作。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各預算單位會計機構和核算職能相應地恢復,對財會人員的業務技能和電算化水平都需要有很高的技術性要求。在推行此項改革的同時,市財政部門要結合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工作,適時地舉辦培訓班,做好業務培訓工作。
(六)加快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進程。加大投入力度,在預算單位、財政部門、銀行、人民銀行之間,配備相關設備,聯通網絡,實現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網上操作。
五、實施步驟
(一)考察學習和制定方案階段(年7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務是學習外地市、縣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經驗和做法,制定切合我市實際的有關改革方案。
1、成立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2、選購財務軟件,安裝和試用軟件;
3、確定銀行,并做好與市人民銀行、銀行相關業務協調工作;
4、印制相關單據;
5、對國庫支付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定崗和預算單位財務人員業務培訓;
6、建立健全國庫支付中心相關工作制度。
(二)實施階段(年10月9日—12月31日)。
主要是市國庫支付中心正式開展工作和移交會計賬簿、檔案等。
庫房整改方案范文2
一、普遍存在的安全隱患
1.安全知識和操作規范未上墻。具體表現:公共場所未設置安全逃生圖;消防器材未張貼操作使用方法;主要設備未張貼操作規程與安全警示牌,缺少使用、檢修記錄;木工機械旋轉、切割等設備未獨立空間安裝,缺少操作說明和安全警示標識;實驗室門口/大門未張貼針對安全風險點的警示標識;室內柜門上無風險警示標志或未按規定張貼警示圖標,未落實雙人雙鎖制度。
2.實驗室基礎設施欠完善。具體表現:電器插線板不符合現有國家標準、未安裝漏電或接地保護設備;化學實驗室無廢棄物容器,生物準備室架柜混亂;燃氣易爆設備未與實驗現場物理隔離,未設置報警裝置。
3.個人防護物品欠齊備。具體表現:實驗間未配置相應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醫療箱等)。
4.其他。具體表現:化學品庫房未分類存放,藥品現在標識不清晰或標識不規范,存在藥品過期情況。
二、工作目標
以《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參考手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1)》為依據,全面查清實驗室風險源,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全面提升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全方位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學校建設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為建黨100周年獻禮。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安全隱患得到迅速整改,學院2021年上半年實驗室安全隱患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領導任組長,教務處、保衛處、后勤基建處等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任副組長,各教學單位負責人任成員。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隱患的排查,督促各單位及時、按要求完成整改,規范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四、工作步驟
(一)整改方案制訂階段(2021年6月6日前完成)。各單位根據歷次實驗室安全檢查所發現問題,結合《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參考手冊》《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項目表(2021)》和教務處下達的《實驗室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再次對本單位負責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逐條登記,形成隱患清單,逐條形成整改計劃。
(二)整體推進階段(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根據整改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列清經費預算和經費來源,按照整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集中整改。在開展安全隱患整改工作的同時,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臺賬,做好隱患整改統計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明確工作目標,切實把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到實處。明確分工和責任,堅持實事求是、依章依規辦事,扎扎實實地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隱患,及時治理整改。各單位要堅持集中排查與日常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認真進行梳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辦法加以防范。對隱患的整改不能流于形式,必須依照規定來執行,單位要對整改前、整改后進行拍照,建立隱患整改庫。
庫房整改方案范文3
范文一
在x年x月x日衛生監督部門到我園進行食堂工作檢查,讓我園及時發現食堂管理工作當中存在的不足,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我們及時進行補救,進一步完善了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現將食堂衛生安全整改工作匯報如下:
一、確定領導機構,加強明確責任
針對食堂出現的問題,集團領導對此非常重示,在x月x日緊急召開了食堂衛生工作會議。對此次食堂衛生工作進行了扎實的安排,并成立了食堂工作領導小組。由園長主抓食堂衛生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了 “領導包掛,要求明確,各負其責,責任到人”。定于x月x日—x日由園長牽頭掛帥,保健醫負責人、食堂管理人員、其它人員積極參與配合,嚴格按照食品量化A級園進行全面的檢查。同時制定了詳實的整改措施,對存在問題能解決的及時徹底解決,暫時有困難的及時向上級部門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隱患。通過此次工作的開展,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人員的責任,提高了認識,進一步增強了食堂管理人員、食堂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
食堂衛生工作小組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食堂負責人:xxxx
組員:xxx、xx、xxx、xxx、xxxx
二、存在問題
1、水果進行了無關水果的操作。
2、消毒間沒能及時更換兩個已壞的水籠頭。
3、冰箱內食物生和半成品沒有分開、同時食品沒有用食品袋包裝。
4、湯桶落地。
5、管理人員沒有及時檢查出食品庫里的過期食品。
6、食譜中的食品超出許可證項目范圍。
三、整改措施
1、水果間進行了清理,專間專用,不能挪為它用。
2、更換了消毒間已壞水籠頭。
3、食品庫中的生食和半成品分別在不同的冰箱內存放。
4、熟制品在配餐間內配餐。
5、加強食品索證管理,并把食品進貨時間、保質時間、生產日期、到期時間進行登記,避免了食品庫有過期食品。
6、為了改善食堂環境,利用x.x休假時間,進行了食堂粉刷工作,美化了食堂環境。
7、補充了配餐間的防蚊措施,按裝了紗窗。
8、調整了幼兒食譜,按照許可證的要求為幼兒配餐。(附表)
總之,食堂管理是幼兒園后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堂衛生安全工作是關系到幼兒及教師身體健康的頭等大事,安排好幼兒及教師生活,讓她們放心滿意,也是幼兒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保障。因些,今后我園會始終把食堂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在制度更加細化,責任更加明確的基礎上,我們將進一步對照標準,完善和健全各項制度,按照A級園的標準規范操作和督促檢查,使我園食堂管理能上一個新的臺階。
xx幼兒園
xx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20xx年3月24日,彌勒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來我校進行食堂常規工作檢查,分別檢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購流程、食品留樣及庫存情況。在檢查過程中,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基本符合要求,食品留樣也十分規范,而食品原材料采購的索證、索票工作還有所欠缺,庫房內食品原料分類上架存放并保持通風透氣也沒有做到位。為此,彌勒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向我校食堂工作小組公布了檢測結果并要求我校食堂進行整改。
對于食堂采購索證、索票及庫存不合格的情況我校進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自查情況如下:
1、在購買食品原材料時,有些自認為不需要索證、索票的食品原料就沒有進行索證索票。
2、倉庫設在距離食堂較近,沒有考慮到通風透氣等方面。
(二)整改情況如下:
學校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針對此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整改通知,認真學習,并召開食堂工作會議,排查問題所在,總結經驗教訓,布置整改方案,嚴格責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各個關口(食品采購關、食品存貯關、食品操作關、食品安全關等),確保食品安全衛生。針對此次事件,我校食堂針對食品采購關、食品儲存關及常規工作整改如下:
1、食品采購:
(1)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一定做到知根知源,一物一證。
(2)對沒有證的農產品,一定要問清來源,記清購買的時間及賣主是誰。
(3)沒有索證、索票或進行登記的物品一律不準進入學校食堂。
2、食品儲存:
(1)學校食堂采購的食品原材料一定要進行分類離地上架存放。
(2)庫房安排在通風透氣性良好的地方。
(3)庫房要做到隨時消毒,并且隨時檢查是否有變質的食品,一經發現,立即當廢棄物處理。
3、常規工作:
(1)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品存貯關、食品操作關。責任到人,發現問題,一查到底。
(3)抓好食堂環境衛生工作,隨時保持食堂干凈整潔。
(4)熟食操作時嚴格遵守操作規范。
庫房整改方案范文4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結合俱樂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確定一名指導員專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俱樂部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進入俱樂部活動的人員,必須服從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俱樂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五條俱樂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俱樂部主任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俱樂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建日常消防小組,體育指戰員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消防安全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根據俱樂部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實行安全值班制度和節假日安全值班制度,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防火宣傳教育內容:
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4、個別教育:對新調入俱樂部職工和新聘用的積極分子,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四條明火作業管理
1、嚴禁在庫房內、圖書館進行明火作業,倘若需要明火作業,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俱樂部指定專人對現場監督。
2、動火作業完畢,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3、舞藝廳、圖書館、值班室、辦公室嚴禁使用電爐。
第五章電源管理
第十五條俱樂部電源除現有電路外,不得隨意亂接。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電源安全。
第十六條下班前各崗位工作管理人員應確認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七條大型文藝、體育活動使用電源時,應由專職電工負責電源安全。
第七章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十八條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3、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公安消防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第十九條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每年至少一次對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二十條消防器材的管理
1、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及時補充。
2、各崗位位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
第九章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二十一條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實行防火安全三檢查制度,即俱樂部月查、辦公室周查、崗位日查。
第二十二條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二十三條分管消防安全指導員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二十四條防火安全檢查范圍:
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
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
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
4、電器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
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
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二十五條防火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確保安全,并報上級備案。
第十章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保護現場:
1、撲救火災過程中,應注意發現和保護起火地點,盡可能保護燃燒后的狀態。
2、撲救后立即劃出警戒區域,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3、在現場勘察后,經公安消防部門或保衛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場。
庫房整改方案范文5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1、根據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的專項治理工作。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行政值班由帶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十三條 防火宣傳教育和要求: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職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3、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保衛卡口和巡邏人員進行提高專業素質教育。4、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保衛部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舉辦消防技術訓練班,聘請專業消防人員舉辦防火科技講座,提高職工的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 條明火作業管理1、凡在庫區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保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懊骰鹱鳂I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主管領導、保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2、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3、明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保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4、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5、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6、動火作業完畢,保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7、大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8、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9、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司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爐火使用管理1、使用爐火取暖的部門必須向保衛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保衛部審查合格后開據爐火使用證,方可按裝爐具。嚴禁私自按裝使用爐火。2、辦公室在收到經保衛部批準的“爐火使用證”后,方可發放爐具。3、爐具按裝后,必須經保衛部檢查批準方可投入使用。4、使用爐火部門,必須有專人對爐火進行管理,并嚴防一氧化碳中毒。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門向保衛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6、嚴格執行爐火管理辦法:⑴應做到“兩定、把三關、四有、五不準”。兩定是:定爐型、定地點。把三關是:把宣傳教育關、把爐火按裝關、把檢查驗收關。四有是:有制度、有專人管理、有指定爐火安放地點、有消防器材。五不準是:不準用易燃液體點火、不準在爐旁放可燃物、不準在爐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準無人封火過夜和看火人睡覺、不準任意挪動爐火。⑵熱爐灰須用水澆滅無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點。7、對違反制度者,保衛部必須勒令?;疬M行整改,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吸煙管理1、我司庫區、生活區內嚴禁吸煙,必須到指定地點(辦公室)內吸咽。2、在指定的吸煙室內吸煙,煙頭必須熄滅后放入煙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3、吸煙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電源管理
第十七條 我司生產、生活、庫區照明用電線路必須分開。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倉庫安全。第十八條庫區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應在庫外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電。
第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對我司庫房內配備的吸濕機、軸流風機等電器設備,必須就近配置電源插扳,電源連接線必須使用相應功率的護套線,確保安全送電,各種電器設備工作期間,作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離崗斷電。嚴禁在庫房內使用任何非作業用電器具。
第二十條 庫區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在庫區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電工、維修工)。
第二十一條 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向保衛部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按裝。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第二十二條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管,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條 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章 儲存作業管理
第二十四條 我司庫區、生活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第十四條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第二十五條 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管員為所分管的庫房、露天垛防火負責人,對所管轄的庫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負責。
第二十六條 我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垛儲存,庫房內儲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與垛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小于2米,露天貨區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嚴禁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八條 庫區和庫房內應經常保持清潔,對散落的包裝物、庫區落葉、雜草等應及時清除,妥善處理。
第二十九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配帶防火帽,并嚴禁進入庫房及在倉庫區域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條 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1、保衛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我司儲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2、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3、我司職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交由保衛部按有關規定處理。4、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第三十二條 消防設施的配置與使用1、我司地處市政供水偏遠地區,水壓偏低,為此我司設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2、我司保衛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維護,做到水面清潔、無雜物,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的起動必須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電工值班人員一起共同啟動。3、保衛部每年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第三十三條 消防器材的管理1、根據公司實際,我司對庫房外的消防器材實行集中存放統一管理,并由保衛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2、各重點部位及庫房內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保衛部,及時補充。
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
第八章 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條 根據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確定變電室、鍋爐房和器材庫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以下簡稱部位)其消防安全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部門及本公司頒發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條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領導應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三十七條 部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況,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做到會使用、會保養。
第三十八條 部位職工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外單位人員來檢查工作時,必須由主管領導或主管部門負責人帶領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條 我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從建筑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監管。
第四十條 建筑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并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第四十一條 基建人員應配合保衛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設計防火送審》手續,領取《建筑設計防火審批單》后,方可進行施工。
第四十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貫穿于工程的全過程,搞好自審自驗工作。
第四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機構核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防火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第四十四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筑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四十五條 凡在我司施工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項規章制度,并簽定“安全防火責任書”,承擔相應防火安全責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條 依照逐級防火責任制,我司實行三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組日查。各崗位執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檢查。
第四十七條 我司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檢查,做好當班記錄;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或人員報告。
第四十八條 保衛部應堅持開展經常性防火安全檢查,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監督機關適時開展各類專項檢查。
第四十九條 防火安全檢查范圍:1、貫徹落實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情況。2、火源、電源、水源使用管理情況。3、消防器材、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到位情況。4、生產設備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實情況。5、火險隱患整改情況。6、其它有關情況。
第五十條 防火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險隱患,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進行整改,對火險隱患,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建立檔案,依照“三定”原則,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限期整改,不準拖延扯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火險隱患,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確保安全,并報上級備案。
第五十一條 凡有條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不按“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意見整改的,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一章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庫房整改方案范文6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為目標,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扎實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集中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強化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和周邊環境安全,促進和諧校園建設,優化育人環境。
二、整治重點
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本地學校及周邊治安情況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和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學校校舍、學生校外租住房、圍墻、擋土墻、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桿和供水、供電等設施,學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設工程,生產、經營和儲存有毒、有害和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學校周邊公共娛樂場所、攤點攤販;對學生宿舍、食堂、鍋爐房、燃氣設施、供電設施、用電線路、禮堂、圖書館、實驗室、報告廳等重點部位和重要場所要重點檢查,準確把握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哪里問題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則,認真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三、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從**年2月20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中小學校及區直有關部門開展本轄區所有學校自查工作,3月底前將排查出的問題匯總上報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辦公室。
(二)督查階段(4月1日至4月30日)。由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對各中小學校自查情況進行督查和抽查。
(三)整改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對排查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建立長效機制,接受區督查組的驗收。
四、職責分工
(一)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有關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并及時向領導組通報有關信息。
(二)區教科文委。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對學校周邊地質和校舍情況進行排查,發現地質隱患迅速報當地政府妥善處置,對排查出有安全隱患的教室責令學校停止使用,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制定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指導、監督各中小學校開展安全工作;督促指導學校加強對校外住宿生的管理,落實檔案登記、日常檢查、安全教育、安全協議書等制度。對寄宿制學校,要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落實夜間值班、巡查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組織學校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特別要做好師生防火、防煤煙中毒、食品衛生安全、預防傳染病知識、飲食安全、校園周邊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學生應對洪水、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嚴禁學生在宿舍使用蠟燭照明,切實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指導學校加強校車管理,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凡是用于接送學生的校車必須經區公安交警部門審核合格;杜絕將學校校園場地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三)區公安分局。根據需要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督促有條件的學校安裝監控設施并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及時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工作,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對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實行專案專人責任制;加強對學生宿舍、食堂、鍋爐房、燃氣設施、供電設施、用電線路、禮堂、圖書館、實驗室、報告廳等重點部位和重要場所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強對校車的管理,落實校車備案、安全檢測、維修保養、校車標識、駕駛員管理等制度。嚴格農用車輛管理,嚴禁農用運輸車搭載學生。嚴禁車輛超載,注重抓好學生上、放學及住校生周未往返學校時段車輛的管理;切實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在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警示、限速、慢行、讓行等交通標志及交通安全設施,在學校門前的道路上施劃人行橫道線。在城區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有條件的路段設置上學、放學時段的臨時停車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停放。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小學、幼兒園上學、放學時,指派交警維護校園門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強對學生租住房屋的管理,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對校外出租房屋進行全面排查,由社區(責任區)民警和學校保衛部門每周對寄宿學生所租住民房的日常用電、衛生、冬季防火防煤煙等各種情況進行檢查。對寄宿制的學校、幼兒園,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對其他學校、幼兒園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監督檢查,并督促、指導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選派民警擔任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負責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
(四)區建委。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依法責令立即排除;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根據鑒定結果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對學校校舍、圍墻、擋土墻、廁所、浴室、庫房、水井、水池、走道欄桿和供水、供電等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糾正;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加強對校園及周邊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督促校園周邊在建工程根據學校師生活動范圍等實際,合理設置警示標志、繞行指示標志等,引導師生避讓危險;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施工企業的安全教育,把對周邊學校的安全保護納入企業安全責任,嚴格安全管理,科學評估安全風險,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護措施,確保不影響周邊學校正常教育秩序。
(五)區交通局。加強對公共客運服務管理,嚴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經營者或個人從事客運經營活動。每次為中小學校提供用車服務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并選擇有從業資格的優秀司乘人員。
(六)區衛生局。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監督、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小賣部、飲食店、學校飲用水衛生狀況,嚴格衛生許可審批管理,切實抓好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業衛生安全。
(七)區安監局。檢查學校及周邊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和作業現場是否對校園安全構成隱患,向有關單位及企業下達整改指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并進行驗收,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教育,把對學校周邊的安全保護納入企業安全責任,嚴格安全管理,科學評估安全風險,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護措施,確保不影響周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廣大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八)區質監局。負責檢查學校鍋爐、供電設施和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九)區工商局。加強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游戲廳、歌舞廳、網吧、車站、攤點攤販等學校周邊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經營單位的市場巡查,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
(十)區文化局。按照有關規定,對校園周邊的有關文化服務場所加強管理和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者,維護有利于青少年成長的良好環境。
(十一)區電信局。加強對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的管理,根據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門提出的要求終止或暫?;ヂ摼W接入服務的違法違規網吧名單,及時終止或暫停其接入服務。
(十二)司法局。加強學校法制宣傳教育,為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做好有劣跡青少年的幫教和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十三)各鄉、鎮,街道辦。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組織、協調、督促轄區內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確保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十四)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校園內部環境整治工作,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校園內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