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年度總結報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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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年度總結報告范文1

按照全市關于開展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要求,我們把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作為改善行政管理、推進機關建設、加強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進行了認真的自檢自查,現將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我局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

__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交通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行使行政職能事業編制7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總編制共27名。機關內設8個職能科室、一個直管局(市地方海事局)。主要職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結合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戰略和具體政策措施,按照省和市的統籌安排,制定并組織實施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路政管理、公路養護和行政執法;負責新、改建公路、橋梁、航道、港口(渡口)建設項目的管理和質量監督;負責交通規費、通行費的征收、稽查、上繳和使用;負責和督查交通建設資金的管理、監督和使用;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的培育,負責出入境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船舶駕駛行業和公路、水運、搬運、裝卸業的市場管理;參與相關部門對重點物資運輸,搶險救災,戰備物資和緊急物資運輸的調控;負責權限范圍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檢驗、通信導航及航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港口(渡口)、水運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協調發展;制定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科技、教育中長期計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和交通安全工作;按規定管理局屬單位主要領導干部,抓好交通人才預測、交流,專業技術干部管理、培訓和智力引進工作。研究制定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定額和規范;組織科技攻關,推廣、引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負責歸口的交通工業產品認證和技術監督;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綜合統計,提供信息、情報和咨詢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發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并對其進行資質認證、審批、申報等管理。

圍繞上述主要職責,市交通局領導班子注重加強交通系統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認真履行各項法定職責。帶領交通系統公務員、工程技術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團結一致,拼搏爭先,促進全市交通事業協調發展。20__年完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36315.9萬元,路網質量不斷提高,全市公路通車總里程達9936公里。工程質量得到保證,04年全市公路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公路養護得到切實加強,交通運輸不斷發展,04年全市完成客運量842萬人次,旅客周轉量820__萬人公里,貨運量1161萬噸,貨物周轉量12541萬噸公里。交通行政執法進一步規范,今年來繼續保持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為零。

二、我局遵守和執行《云南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的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八條禁令》的貫徹執行,把落實《八條禁令》視為交通

黨政工作的重點之一,將之列入議事日程。決定將貫徹執行《八條禁令》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標考核、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終考核。為了加強領導,將《八條禁令》的執行落到實處,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領導和辦公室人員組成的紀律檢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和局屬事業單位執行《八條禁令》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定單位主要領導是貫徹執行《八條禁令》的第一責任人,形成了局長(書記)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還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務公開欄”,將《八條禁令》列于上面,懸掛在局機關辦公樓的大廳,讓進入辦公樓的每一個工作人員抬頭便見到《八條禁令》,時刻敲響警鐘。為了避免貫徹執行《八條禁令》出現“一陣風”、“走過場”,我局決定對局機關工作人員和二級事業單位執行《八條禁令》的情況進行嚴格的監督檢查。時間上實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確保一個月檢查一次;方式上采用專項檢查、明查暗訪或納入其他檢查的形式;檢查內容包括:一是檢查工作紀律,有無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務正業、外出辦私事的情況,以及掛牌上崗和按規定著裝的情況。二是檢查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對于局上下達的工作任務是否按時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無落實,或拖著不辦、頂著不辦、辦而不實的情況。三是檢查廉潔自律情況,有無收受賄賂,插手物資采購和建設工程的招投標,公私不分,用公款參加高消費娛樂活動,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況。市局明確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違《八條禁令》的,視其情節輕重,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違反禁令而單位不及時處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自貫徹執行《八條禁令》以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令行禁止,未發現違反禁令之事。三、多方采取措施,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熱點問題的情況

拖欠農民工工資是近年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市交通局把維護群眾的利益作為交通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開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堅持償還欠款和杜絕清欠并重,強調政府帶頭清欠,優先支付農民工工資。正確處理好清欠與發展交通的關系,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本著誰直接負責工程建設管理,誰負責組織清欠工作的原則,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通過扎實工作和認真清理,查清全市交通系統拖欠公路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數量和原因,經過積極協調和多方爭取,至20__年春節前,共清償兌現公路工程款2766.3萬元,其中:農民工工資2355.96萬元。

通過清欠工作,我們認真分析目前我市交通建設管理工中存在此類問題的原因,加強調查研究,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按照國家投資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深化交通建設領域的改革,在體制機制的管理方法上進行創新,特別是針對拖欠問題,研究建立科學的交通從業單位的信用評價體系,推進勞動用工合同制,加強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管方式。

四、我局依法實施行政許可的情況:

行政許可,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管理社會經濟事務的重要手段。04年7月1日生效的《行政許可法》是在總結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這部法律的公布施行,是對現行行政審批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創新,將促進政府對社會經濟事務的管理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也將有力推進政府管理創新和職能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須要求;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的重大舉措;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我們充分認識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真正把貫徹這部法律,作為我們交通部門的一項職責,切實抓緊、抓好。由局長胡嘉鴻同志親任組長,抽調相關科室、部門人員組成“市交通局宣傳貫徹行政許可法工作領導小組”,做到領導重視,人員落實,具體工作有專人負責。為了盡快地掌握此部法律,市交通局為在職干部職工每人訂購了一冊《行政許可法》,先后三次派人參加省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學習,通過考試取得了云南省《行政許可法》培訓合格證(3人)。并于20__年4月8日專門邀請市法制局的專業人員,為我局干部職工進行《行政許可法》的培訓,共參加106人,通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和認真學習,經書面考核,全部合格,取得了保山市《行政許可法》培訓合格證。局機關18名公務員還參加了全市公務員《行政許可法》考試,全部合格。

《行政許可法》反映了設權應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須賠償等權力運行的一般規律。我們交通上的行政許可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省、市法制部門確定的時間表,我們重點做好了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二是清理行政許可項目,明確項目名稱和實施機關;三是清理行政許可規定。整個清理過程中,都按時、按量和按質填報好各類表格,報市法制局審核。經過清理,市交通局是合格的一類行政主體,市運政處、市地方海事局是法規授權的二類行政主體。共涉及行政許可項目三十五項(市交通局六項、市運政處二十二項、市地方海事局七項)。

我們對清理完畢的行政許可主體、項目、規定等都依法在辦公場所予以公示。全市交通系統的行政執法干部、職工每月都組織1~2次的專題學習

。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從市局到各縣、區交通局都有一位領導領取了《法制督察證》,監督檢查行政許可實施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許可中,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目前沒有此類現象發生。五、結合制度建設進行效能監察,建立效能監察長效機制

交通運輸年度總結報告范文2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點項目局:

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節能監察辦法》等節能法律法規,加強節能監督執法,嚴格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確保完成2021年全省能耗雙控目標任務,我們制訂了2021年節能監察工作計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察計劃

(一)高耗能行業專項節能監察。一是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電力、非金屬制造(水泥、玻璃、陶瓷等)、造紙、紡織等工業行業年綜合能耗1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專項節能監察,合計監察634家。其中,年綜合能耗50萬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單位由省能源局負責監察,其余由各市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負責監察(具體任務和名單詳見附件2)。二是數據中心節能監察,各市自行梳理年耗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數據中心項目,并開展數據中心專項節能監察。高耗能行業專項節能監察任務需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非工業領域節能監察。非工業領域節能監察以交通運輸、大型商建(商場、賓館飯店等)、公共機構(醫院、學校及政府機關辦公樓等)等用能單位為主,合計監察50家,需在9月30日前完成,各市具體監察任務數量詳見附件1。

二、監察內容

(一)高耗能行業專項節能監察。一是對高耗能行業主要產品和用能設備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監察,以及對用能單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藝、設備行為的監察。二是對高耗能行業辦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情況和落實節能審查意見情況的監察(相關情況需梳理自2010年節能審查制度實施以來)。高耗能行業專項節能監察需梳理形成企業用能臺賬(模板詳見附件3),并確保臺賬信息完整準確。

(二)非工業領域節能監察。對非工業領域有關用能單位執行能耗限額(定額)標準和建筑節能標準等有關規定情況的監察,以及夏季室內空調溫度控制情況的監察,杜絕不合理用能行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節能監察主管部門要強化相關工作措施,細化節能監察進度目標,充分發揮各市節能(監察)中心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力量,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省節能中心協助做好節能監察業務培訓、現場監察技術支撐和全省監察結果匯總分析等工作。

(二)嚴格依法行政。嚴格按照《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 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相關執法流程,填寫相關執法文書,規范節能監察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用能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存在未通過節能審查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超限額標準等違法違規用能行為的單位,依法發出整改文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無法整改的,依法辦理關停退出手續。

(三)報送時間要求。各市節能監察主管部門需在高耗能行業專項節能監察任務完成時間節點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高耗能行業企業用能臺賬匯總報送我局(新能源和節能處);在非工業領域節能監察任務完成時間節點后的10個工作日內,匯總本市2021年度節能監察情況并形成總結報告報送我局。

附件:1.2021年全省節能監察任務(不含數據中心)

2.2021年工業高耗能行業專項節能監察企業名單

3.高耗能行業企業用能臺賬(模板)

廣東省能源局    

交通運輸年度總結報告范文3

始終以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的“四最”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以下是小編和大家分享的市場監管局十三五總結報告資料,提供參閱,歡迎你的閱讀。

      市場監管局十三五總結報告一

一、“十三五”期間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始終以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獲得感最強的“四最”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的“放管服”改革為動力,以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為抓手,貫徹落實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工作,企業登記審批事項全面實施缺少非主要材料或者材料存在缺陷、瑕疵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期限和超期處理辦法的“容缺受理”,進一步簡化住所登記,實施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清單管理制”登記模式。推動“多證合一、一照一碼”,使“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成為企業唯一“身份證”。全面實行“最多跑一次”,推進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完善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系統,實現區域全覆蓋、業務全覆蓋、企業類型全覆蓋。十三五以來各類市場主體新增設立登記xx戶,其中企業xx戶,個體工商戶xx戶。

(二)認真履行職責,構建市場監管新格局

20xx年開始,我局承接“綜合監管分類執法”改革試點工作,著力構建基于大數據,廣覆蓋、專業化、一體化、高效率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監管部門由最初的3+7個部門到3+11再到現在的1+xx個部門,監管事項從最初的xx項擴大到xx項。對市場主體建立“一戶一檔”電子檔案,內容涵蓋監管的全部事項內容,截至目前,共建立一戶一檔xx戶,通過監管信息平臺的運用,監管部門對監管對象的數量、分布、生產經營狀況一目了然,心中有數,執法管理由粗放式邁向精準化。落實一體化信用監管體系,推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定我區“雙隨機一公開”聯席會議制度和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建立各部門“一單兩庫”——檢查對象庫和檢查人員庫,并實施動態管理。積極探索做好網絡市場監管工作。對各類電子商務經營者特別是電子商務平合經營者,采取送法上門、加強行政指導、規范經營、平臺監測等方式,了解電商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聽取企業的意見和建議,解難題辦實事。

(三)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堅守質量安全底線

加快建設質量強區工作,積極推進質量品牌建設。成立了以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掛帥的質量發展委員會,出臺了xx區《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建設質量強區實施方案》,召開了xx區創建質量強區動員會。十三五期間我區共有xx家企業獲得“xx名牌”稱號,x家企業獲得“蕪湖名牌”稱號。目前全區在用在冊特種設備總數xx臺,其中電梯xx臺,鍋爐xx臺,起重機械xx臺,壓力容器xx臺,場(廠)內機動車輛xx臺,大型游樂設施x臺。我局對全區xx家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了安全警示教育集中培訓,全面落實“一書一單一報告”工作。建立一般安全隱患清單和重大安全隱患清單,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及時查封各類超期未檢設備和不合格設備,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堅守質量安全底線。

(四)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

深入貫徹實施《xx省食品安全條例》,召開宣貫會xx次、發放宣傳資料xx份、實施小餐飲備案xx家、小作坊登記xx家;落實“黨政同責”,出臺了《xx區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實施辦法》;完成基層市場監管所標準化建設,扎實推進綜合監管分類執法;扎實推進食品藥品風險分級管理工作,嚴格實施風險分級動態管理;穩步推進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全區完成“明廚亮灶”工程建設的餐飲單位達xx余家,其中學校(幼兒園)“明廚亮灶”工程建設完成率達100%;繼續強化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管,深入開展了“執業藥師掛證情況交叉互查”等一系列專項檢查;嚴格落實各級食品藥品監督抽檢任務,積極完成藥械化不良反應監測任務;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了一大批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行政處罰公開率和食品藥品違法案件查處率達雙“100%”;持續強化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建成并正常運行xx家食品“快檢室”,累計實施快檢并上傳數據xx批次;組織實施小餐飲后廚前置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x個,完成xx家小餐飲后廚前置安全隱患整改,xx個獨立式煙感報警器投入使用。積極開展監管人員大培訓;修訂了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了專項培訓暨演練。擴大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工作。嚴格執行各項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制度,做到標準公開、程序公開、信息公開;深入開展了“食品安全宣傳周”“安全用藥月”“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大講堂”等一系列科普宣傳活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二、“十四五”期間發展目標

繼續貫徹落實省、市、區相關部署和任務,繼續以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動力,以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為抓手,積極主動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進程,為實施“營商環境聯建、重點領域聯管、監管執法聯動,市場信息互通、標準體系互認、市場發展互融,逐步實現統一市場規則、統一信用治理、統一市場監管”的“三聯三互三統一”工程,貢獻xx市場監管力量。

三、“十四五”期間重點任務

1.合力打造一體化的市場準入環境。落實市場準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協同,為長三角地區市場主體準入提供便利化服務。統一市場準入規則。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制定統一的管理規范,實現業務流程、條件要求、解釋口徑、辦理時間“四個統一”。加快實現證照管理一體化,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事項相同、改革措施相同。協力推進長三角“一網通辦”建設。共同落實數字政府建設,構建跨區域政務服務網,強化公共數據交換共享,完善網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電子文書歸檔等功能,統一電子營業執照運用場景。按照市級的統一部署設立長三角地區“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窗口,加強政務信息和數據的互聯互通,提供區域性一體化受理、收件、查詢、發證等服務,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

2.合力打造一體化的市場監管環境。深入推進市場主體監管制度創新,營造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監管環境,全面提高市場監管效能。落實一體化信用監管體系。推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等信息在區域內充分共享應用,落實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標準、企業信用修復規則、實現信用監管標準互認結果互用。對重點監管領域和對象實施精準監管,對守信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實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對失信企業實施重點監督和聯合懲戒。落實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創造、運用和管理知識產權,鼓勵以知識產權利益分享機制為紐帶,促進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加強地區行政執法,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配合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落實“滿意消費長三角行動,共建區域內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共同推動經營主體自律,配合打造統一的消費投訴公示平合。推進消費領域社會監督。協同監管網絡交易。充分發揮全省網絡市場監管服務系統平臺作用,注重整合轄區電子商務經營者基礎信息、經營信息、監管信息等信用數據,開展研究分析,實施分類監管。落實長三角地區網絡、合同案件查辦協作機制,協同破解新形勢下的網絡監管難題。

3.合力打造一體化的質量供給環境。配合推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建設。在信息、業務、資源各方面配合推進一體化建設,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協同聯動、效率共同提升。配合建設長三角和華東地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促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整體水平提升。培養長三角計量技術人員,互派計量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交流互動。推動特種設備監管一體化。推進特種設備單位、人員、設備信息互查互享,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運用。

4.合力打造一體化的食品藥品安全環境。全面建成責任體系更加健全,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全程監管更加科學,“黨政同責”“四個最嚴”“四有兩責”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履行,社會滿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藥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形成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無證經營等行為,杜絕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控制和減少較大及一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繼續鞏固xx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成果,積極配合爭創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斷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深化蕪湖市食品安全“四項治理”行動,推動實現小作坊、登記和小餐飲、小攤販備案管理,公開違法違規、虛假欺詐產品和企業信息。以落實企業追溯管理責任為基礎,推進長三角地區食品領域全產業鏈追溯體系建設,實現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有效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四、“十四五”期間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發展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工委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共同做好“十四五”規劃工作和“十四五”期間各項重點工作。

市場監管局十三五總結報告二

一、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工作總結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計成交各類交易項目2.3萬宗,成交金額243.26億元。其中工程建設項目6xx項,成交金額78.8億元;政府采購項目xx94項,成交金額21.5億元;土地出讓項目1xx項,成交金額120億元。

20xx年至20xx年交易額分別為52.63億元、246.58億元、2xx.50億元、303.48億元,成逐年上漲態勢。

“十三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緊緊圍繞全市大局主動擔當作為、攻堅克難,持續強化監管、優化服務,全市范圍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平臺體系逐步健全,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顯提高,促進了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概括起來,成效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體制機制逐步健全,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系基本形成。積極推進行政執法權集中行使,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成立公共資源交易執法支隊,整合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醫療保障、數據資源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執法等職責,統籌配置執法資源,執法監督審查力量不斷增強,監管效能不斷提升。

(二)制度規范加快出臺,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不斷健全。不斷完善制度規范和交易規則,堅決遏制低于成本價競標行為,覆蓋平臺運行、服務和監管的制度體系初步建立。組織清理并修訂廢止相關交易制度文件,重點糾正限制市場公平競爭、干預交易主體自主權等行為,促進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制度規則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臺運行更趨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持續提升。實行“容缺受理+承諾制”,企業申請事項實現程序優化、流程簡化、限時辦結、進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顯提高。支持企業采用非現金形式繳納保證金,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交通運輸、水利工程造價數據交互接口規范,推行遠程電子不見面開標、遠程異地評標,平臺電子化水平穩步提升。

(四)監管體制改革創新,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明顯提高。全市范圍內職責清晰、協同高效的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更加注重標后履約監管,信用監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規范市場行為。大數據應用加快推廣,開展數據關聯比對和數據統計分析,做到實時智能預警“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問題整改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門間信息共享、線索發現移交、結果通報反饋以及聯席會議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協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長效機制。通過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突出問題,立案偵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標案件,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明顯改善,各方市場主體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標:到十四五末,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基本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行目錄管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縱向全面貫通、橫向互聯互通,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電子化交易全面實施,公共資源交易實現全過程在線實時監管。在此基礎上,公共資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學高效,交易活動更加規范有序,效率和效益進一步提升,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和查處力度明顯加大;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健康運行,市場主體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一)進一步拓展平臺覆蓋范圍。完善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逐步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覆蓋范圍由工程建設、政府采購等,擴大到國有產權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各類公共資源,系統梳理公共資源類別和范圍,制定和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堅持應進必進,做到“平臺之外無交易”。穩妥推進各類市場主體跨地市自主選擇平臺進行公共資源交易。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資源交易金額達到600億元。

(二)進一步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效率。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系統建設。精簡管理事項和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對于能夠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實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訴處理機制,規范投訴及受理投訴行為。不斷優化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推廣通過“一表申請”將市場主體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續重復使用并及時更新。持續推進“不見面開標”“掌上交易”等系統建設,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

(三)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一步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實施協同監管、智慧監管、信用監管。推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形成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開。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信息依法公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促進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完善評標評審專家、機構管理辦法,健全培訓、考核和清退機制。強化運用大數據技術手段,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加快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爭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資源交易環境更加清朗,圍標串標等突出問題逐漸減少。

(四)進一步健全標后監管體制機制。一是動態掌握項目開工及進展情況,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堅持全面覆蓋、規范透明,對一般性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常態化的常規巡查。二是創新工程建設項目標后監管檢查方式,開展蕪湖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標后履約巡查,由標后辦及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聘請外地專家和第三方機構組成巡查小組,深入了解掌握真實情況。三是建立標后履約“雙約談”機制,由市政府負責同志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與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誠信履約事項的中標約談;由建設單位牽頭與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進行專門問題的履約約談。四是開發應用蕪湖市政府性資金項目標后履約監管平臺,自動對關鍵崗位人員異常變更、工期拖延等異常情形發出預警提示,提升監管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時期主要工作亮點、創新點和問題

(一)創新“智慧監管”,精準打擊串通投標。市公管局勇于創新,積極探索“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推進新技術和公共資源交易的融合,會同公安部門創新構建“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掃黑除惡”打擊串通投標專項整治行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線索問題線索53條,行政處罰7條,立案32件,審判9件。20xx年,“蕪瑕·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入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創新成果,納入2020年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重點工作,并在全國公安機關列裝和推廣使用。2020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信息專報》第62期介紹了蕪湖市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的先進經驗,充分肯定了蕪湖市探索運用大數據技術實現智慧監管的創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標犯罪研判模型入選安徽省第xx屆長三角法治論壇現代化法治保障創新實例。

(二)市縣一體化平臺改革。2015年蕪湖市作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試點城市。20xx年4月1日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市縣一體化平臺正式轉軌運行,是全省唯一統一企業(供應商)庫、統一交易系統、統一信息、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流程、統一誠信評價、統一專家庫的市縣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形成了具有蕪湖特色的市縣一體化平臺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平臺試點工作被省發改委公管辦作為20xx年度改革工作的重點成效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體”的信用體系。市公管局扎實推進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對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進行重新規劃設計,制定《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及黑名單、不良行為認定披露、機構名錄管理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過實施全流程信用評價、失信聯合懲戒和信用評價結果運用等有力舉措,切實加強履約現場交易市場兩場聯動,努力營造“守信者一路暢通、失信者寸步難行”招標投標市場環境。

四、對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時期工作的意見建議和訴求

(一)加大對公管系統人員編制支持力度,適度提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執法支隊架構;

(二)加大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領導班子成員及下屬二級機構負責人對外輪崗交流力度;

交通運輸年度總結報告范文4

1.1編制目的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對于保障廣大農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是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要求,結合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制訂的,目的是為了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人民政府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站在關注三農、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按照國家、省、市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及時科學地處理因污染、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社會安全等方面造成突發性農村飲水困難事件,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調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鎮(街道)、村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1.3.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市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1.3.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后,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4.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1.4.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1.4.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1.4.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4.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基本情況

2.1水資源概況

市有大小河流50余條,屬濰河水系,共流經全市36.5公里。市內南有渠河,北有汶河,兩河源于市西南端沂山山脈,皆為濰河重要支流。全市多年平均水資源量為4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資源量為2.83億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資源量為1.45億立方米,重復計算量0.28億立方米。我市的水資源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降水量和河川徑流量地域分布不均勻;二是降水以及河川徑流量的年際變化大,年內分配不均勻;三是水資源貧乏,人均占有量僅為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6%。

2.2農村飲水安全現狀

年底,我市共計建成農村飲水安全工程390處,包括聯村供水工程11處,單村供水工程379處,自來水普及率98.7%。聯村供水工程包括大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50萬人集中供水工程;中型聯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為市東部15萬人集中供水工程;1萬-5萬人的小型聯村供水工程9處,為官莊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管公聯村集中供水工程、石埠子鎮區聯村供水工程、庵上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輝渠聯村集中供水工程、雹泉聯村集中供水工程、臨浯聯村集中供水工程、大盛鎮區集中供水工程、紅沙溝集中供水工程。

3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組織指揮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專家組,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各鎮(街道)、供水管理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具體負責本轄區、本單位的飲水安全應急工作。

3.1供水安全應急機構的職責

3.1.1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了解掌握鎮、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市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3.1.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起草全市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2)負責鎮(街道)、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3)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

(4)負責協調教育、公安、水利、環保、衛生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

(5)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

(6)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7)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工作。

3.1.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市應急領導小組可采取向受災各村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出現應急事件后,市應急領導小組應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市水利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預案、工作方案以及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計劃,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市發改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以及項目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市財政局:安排下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監督和管理經費使用情況。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準確提供水質監測資料,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

市環保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境內水源地保護工作,及時提供水環境質量情況資料和水環境保護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實施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做好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

市廣播影視中心:負責應急期間的宣傳報道工作。

市供電公司: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搶險期間的緊急供電和臨時供電。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期間搶險物資運輸車輛的落實工作,為全市搶險車輛提供方便。

市教育局:負責應急期間有關學校的飲水安全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與各自職能相關的應急救援工作。

3.1.4專家組職責領導小組專家組由農村供水規劃、設計、施工、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電力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小組的技術支持工作。其職責是:參加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領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持。

3.2鎮、街道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街道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鎮、街道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

根據全市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

4.1.1監控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安全事件信息的監測、收集、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4398891),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及時向市政府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各成員單位和鎮、街道要通力協作,多渠道獲取本地區相關供水安全信息。

4.1.2信息監測及收集

(1)旱情信息。對轄區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2)水污染信息。對轄區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水污染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政府報告。

(3)供水工程信息。對轄區內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廠構筑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4.1.3信息報告。各級應急領導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信息、突發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險情。

4.1.4預防工作。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和節水意識,農村飲水工程管理單位要配備專管人員對工程設施進行日常管理及維護,保證機泵、機房、管網等正常運行,保護好水源工程,防止污染、損毀等事件的發生,預防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處理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4.2預警

4.2.1預警。根據信息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

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2.2預警。預警信息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措施和機關等。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4.2.3預警控制

(1)在預警狀態下,領導小組辦公室立即啟動飲水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工作,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各項預警控制措施。

(2)當供水連續不足,供水單位缺乏更進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時,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請研究決定實施特殊時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為投毒行為發生時,供水單位值班調度人員應立即停止供水,同時告知所有用戶停止使用,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將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衛生、防疫等相關職能部門立即對水源水質、管網跟蹤檢測、消毒,防止污染面積擴大,并利用消防、灑水車等向所涉及的群眾送水。

(4)在供水設施恢復正常運行、污染已解除、管網已消毒、能達到正常供水標準時,經市應急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4.2.4指揮體系

(1)全市應急預案。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市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鎮、街道應急預案。各鎮政府、街辦負責編制完成本地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人民政府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逐級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對應全市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市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調度。鎮、街道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5.2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Ⅰ級預警,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啟動以下工作程序:

5.2.1工作會商。Ⅰ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5.2.2工作部署。市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開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確工作責任,在1小時內將突況上報市人民政府,并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事件調查和處置工作。

5.2.3部門聯動。按照市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協作配合,明確分工,并按照具體任務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工作。

5.2.4方案啟動

(1)搶險救災。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當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障受災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2)醫療救護。衛生、環保部門及事發地應急機構要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配合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5.2.5宣傳動員。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后,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疫情,防止發生恐慌,保持社會秩序穩定。

5.3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嚴重飲水安全突發事件,造成1-2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Ⅱ級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Ⅱ級響應工作會商、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4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重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Ⅲ級預警,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Ⅲ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5Ⅳ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飲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時,應立即Ⅳ級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Ⅳ級響應工作會商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召集,參加人員包括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專家組成員;會商方式采用集體會商;會商內容應包括調查、核實工作內容、指導方案、處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門聯動、方案啟動、宣傳動員程序同Ⅰ級響應。

5.6響應結束

5.6.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后,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5.6.2應急響應結束的程序。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后,由組長結束命令并在市電視臺公布;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的,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應急領導小組審議后,由副組長結束命令并在新聞媒體上。

6保障措施

6.1組織保障

各鎮(街道)和各供水管理單位要成立飲水安全應急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6.2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6.3資金保障

市級財政應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6.4物資保障

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當地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1萬人以上的鎮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6.5醫療衛生保障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后,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并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6.6交通運輸保障

緊急情況下由市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承擔應急期間為農村居民解決臨時性吃水困難送水及供水設備維修等任務,保證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6.7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6.8技術保障

建立鎮村供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持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并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6.9應急搶修隊伍保障

各供水單位分別成立搶險隊伍,單位領導擔任搶險隊長。當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發生后,各搶險隊伍在接到搶修命令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待命。由村自主管理的工程,由鎮、街道應急機構組織應急搶修隊伍。

7后期處置

7.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7.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負責。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市水利局及事發地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市政府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8附則

8.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并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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