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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范文1
關鍵詞:留守兒童;現狀;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G63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2-1578(2015)12-0505-01
在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的推動下,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為改變生存狀況外出務工,其中大部分為夫妻一同外出,因經濟等原因無法將子女帶在身邊,由此引發"留守兒童"問題。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大量農村勞動力逐漸向大中城市轉移,從而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現象呈擴大之勢。"留守"是外出民工子女的主要生存形式。然而目前留守兒童的成長環境不容樂觀。普遍存在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介入過少導致的學習問題,缺乏溫暖家庭帶來的心理問題以及缺乏親情交流帶來的思想行為生活問題。在他們身上多出現"三多"和"三缺": 隔代監護多溺愛、寄養監護多偏愛、無人監護多失愛;生活上缺人照應、行為上缺人管教、學習上缺人指導。
農村留守兒童由于多種原因不能和父母長期相處、頻繁溝通,只得同祖輩或其他親戚生活在一起,在這樣的情況下,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就有很多不合理之處。因而產生了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現狀很不樂觀并導致了許多問題的出現。
1.留守兒童教育現狀
1.1 家庭教育的現狀。由于留守兒童的父母長期在外,沒有辦法照顧孩子,絕大多數孩子是由年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祖輩來照顧,也有一小部分由其他的親戚來照看。而老人們一般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對孫輩較為溺愛,只重視孫輩們的身體健康,在教育方面不怎么在意。而其他親戚因為留守兒童不是自己的孩子,可能會出于各種原因放任自流,導致對留守兒童的監管不力甚至根本不管,因此,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缺失太多。
1.2 學校教育的現狀。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就只重視"好"學生而忽視對"差"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從而導致學習成績不好的留守兒童形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同時由于教師的教學任務和家務負擔都很繁重,他們沒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特別關照那些留守兒童。
2.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
2.1 心理問題。心理健康和人格發展問題是留守兒童最易出現的問題,也是最突出的問題。由于正常的心理環境的缺失和農村教育環境的不理想,使得農村留守兒童形成不良的個性心理特征,集中表現為:任性、冷漠、自卑、敏感、孤獨、不安、膽怯和自我封閉等。
2.2 品行問題。祖父母的隔代教育或托付親戚照管,對學生的道德教育往往放任自流。這樣在行為習慣上容易發生消極變化,且難以及時得到糾正,有的甚至出現了較嚴重的違法亂紀的現象,嚴重影響他們的健康成長。
2.3 學習問題。大部分留守兒童的學習處于中等及中等以下水平,尤其在初中階段,有些甚至對某些科目到了一無所知的地步。
3.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的對策
從上述留守兒童教育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可以看出,留守兒童的教育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需要家庭、學校、政府和社會等多方面協調合作,共同構建起面向留守兒童的一整套完備的社會化服務體系。
3.1 作為學生家長要經常給孩子進行電話溝通,作為其家庭教育缺失的一種有效補償方法。
3.2 作為教師,對學生不僅在學習上要進行教育,更要在生活中進行照顧,要隨時做好學生的心理輔導工作。
3.3 動員社會共同關心、關注留守兒童的成長。一是鄉、村、組要做好工作。確保外出務工人員妥善安排好子女,落實好監護和教育責任,并要求外出務工期間盡可能多與子女聯系。二是由共青團、婦聯等組成專門機構,抽出一部分人員專門做留守兒童工作。三是政府整合社會上各種力量開展關愛留守兒童的活動。
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范文2
〔中圖分類號〕 G63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0463(2008)08(A)―0011―01
近年來,隨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勞動力轉移,西部大批農民進城務工,其子女留守家里,形成特殊的弱勢群體,他們的學習現狀令人堪憂。
以我校為例,全?,F有學生3496人,其中長年外出務工人員子女1482人,占學生總數的48.4%。父母雙方外出務工的1265人,占學生總數的36.2%。經筆者統計,2006年我校留守兒童占學生總數的32.1%,2007年占學生總數的38.6%,留守兒童的逐年增加,給學校工作帶來新的挑戰。
留守兒童大多性格內向、孤僻,學業成績下降。表現為不遵守紀律、懶惰、說謊、逃學,甚至晚間進網吧,少數人有偷竊行為。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1.生活上缺少母愛或父愛。大多數留守兒童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由于隔代監護,加之監護人年齡偏大,對孩子缺乏理性的現代家庭教育,過度溺愛,感情用事,對孩子的過失遷就多,管教實效差,有效的手段只是一味地給零花錢,造成這些留守兒童胡亂花錢,好逸惡勞,不思進取,不知父母打工的艱難。再者,有的監護人是親戚,只管給孩子吃飽穿暖,至于學習就置之不理,不能與孩子進行正常交流,根本不了解孩子內心的所思所想,不關心孩子的個性養成,致使孩子性格和心理均有可能出現偏差,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2.學習上缺少家長督促輔導。大多數監護人年齡大、文化不高,無法給孩子進行輔導、幫助,使孩子得不到學習上的幫助,學業成績下降,產生厭學心理。既而紀律渙散,甚至逃學。
3. 社會環境缺乏關注留守兒童的氛圍。不管是農民工子女隨父母進城就讀,還是留守當地就讀,他們的教育問題已是社會難點。但是社會上缺乏真正的相關措施和政策,只靠學校努力還遠遠不夠。
留守兒童的教育是農村學校中新的不容忽視的問題,并是今后長時期存在的問題,為了構建和諧教育,讓每一位留守兒童享受公平教育,只有學校、家庭和全社會形成合力,共同解決這一問題。
1.學校要建立留守兒童檔案,關注他們的成長,定期聯系家長,互通情況,全面了解掌握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身體狀況、心理狀況和生活狀況。教師包村包片,學生結對子,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老師、同學要給予更多的關愛和幫助,讓他們融入學校和班集體這個大家庭,感受溫暖。
2. 家庭改變監護方式。為了孩子的學習和將來,父母應盡量避免雙雙外出打工。父母如果都出外打工,要經常和孩子交流聯系,及時了解其身體、心理、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另一方面,祖輩監護人要改變放任不管的教育方式,應常和孩子進行情感交流,縮小代溝,并及時聯系學校,全面了解他們的學習情況。
3. 全社會都應關注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發達地區應為務工農民子女提供更多便利條件,如辦“農民工子弟學?!钡?,讓留守兒童盡量隨父母就讀,同時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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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問題;對策
農村留守兒童一直是社會關注的重要群體。學術界所指的留守兒童,按照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研究報告》為標準,通常將農村留守兒童界定為17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的未成年人群體是中國現代化與城市化進程中,伴隨城市經濟日益發展而來的“副產品”。
據媒體統計顯示,近年來四川省是全國主要的勞務輸出省份,也是全國留守兒童規模較大的省份。邛崍市作為四川省的勞務輸出基地,根據調查15個“留守兒童之家”的數據顯示,當前已入冊立檔的留守兒童高達5049人。這一龐大的數據背后,衍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其中,農村留守兒童的思想道德問題已成為關注的突出問題。因此,深入分析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素質,對于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加強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意義重大。
一、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的主要特點
2015年2月初和3月中旬,筆者通過網上搜集、電話問詢和走訪調查等方式,對邛崍市水口鎮、道佐鄉、高埂鎮、夾關鎮等15個鄉鎮“留守兒童之家”的5049名留守兒童,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問卷由300份小學問卷和200份中學(包括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級)構成。其中小學問卷回收率為93.1%,中學問卷回收率為95.78%;調查對象性別中,小學男生占48.12%,女生占51.88%;中學男生占47.01%,女生占52.99%。從調查結果來看,當前農村留守兒童的思想道德主流是積極健康的,展現了當代未成年人的青春活力。他們在思想道德方面呈現的主要特點有:多數留守兒童熱愛自己的家鄉,有較強的獨立生活能力,孝順懂事。
二、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的主要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1.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的主要問題
(1)理想信念功利化。這里的理想信念主要是指政治理想和職業理想。從政治理想來看,農村留守兒童的政治理想總體是模糊的,多數留守兒童表示實現偉大的中國夢與個人理想沒有太大關系;就職業理想來說,部分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不佳,對個人職業沒有合理規劃,在就業方向上表現出唯金錢至上的態度。
(2)價值觀迷失。調查分析表明, 當前部分農村留守兒童的價值觀被貼上了“三種主義”的標簽(即功利主義、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這部分人視金錢為自己學習的目標,覺得父母外出打工的薪金應當用于彌補自己親情的缺失,他們希望父母給予更多的物質享受。
(3)法治意識淡薄。多數留守兒童缺乏法律常識,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甚至因缺乏法治意識走上違法犯罪的歧途。
(4)社會公德意識薄弱。良好的社會公德意識是思想道德健康的重要表現。當前,部分農村留守兒童表現出個人極端主義,易破壞公共基礎設施,對公益愛心活動表現出冷漠的態度,不喜歡幫助他人等。
2.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主要問題的原因分析
(1)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農村社會發展不健全是根本原因。農村地區發展緩慢,工資水平低,而快速的城鎮化使得大多數農村青壯年選擇離開農村去城鎮務工,經濟水平的差異是出現留守兒童的根源。鄉村文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衍生品,農村社會文化也落后于城市文化。由于受到農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矛盾沖擊,農村“留守兒童”對傳統的道德觀念產生質疑。[1]
(2)學校教學質量不高,重智輕德是主要原因。城鄉經濟發展不均衡,客觀上造成教育資金和教育資源分配存在差異性。教育資金短缺致使多數農村學校重視智育,以學生考試成績來換取更多的教學指標,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成為學校無暇顧忌的“盲區”。
(3)家庭教育缺失,親情淡化是重要原因。多數家長文化水平有限,不懂得怎樣教育孩子。此外,外出父母由于工作時間、工作性質、工作距離等原因,一般很少回家,大多通過電話、網絡聯系,交流的主要內容一般只是關心孩子的身體健康和學習成績,基本不涉及孩子的思想道德方面的問題。[2]長時間缺乏親情交流,家長與孩子的感情也隨之淡化,孩子則開始表現出叛逆、以自我為中心、親情淡漠的狀態。正是這樣一種狀態,不利于農村留守兒童良好思想道德的形成。
三、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對策
1.發展農村經濟,優化農村社會環境
農村經濟發展滯后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根本原因。政府要積極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因地制宜發揮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產業,就近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留住當地的青壯年勞動力,為農村孩子思想道德的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首先,政府要制訂優惠政策。加大投入農村經濟開發的資金,積極扶持鄉鎮企業的發展,促進鄉鎮企業發展的多元化,形成獨具特色的產業鏈。其次,積極開發特色農產品。鼓勵鄉鎮企業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做好做強地方品牌,加大招商引資,為當地青壯年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讓更多的留守兒童獲得親情陪伴。
2.加強政策保障,提高農村教學質量
發展教育是加強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保障。政府相關部門要積極協作,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方針政策,出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全套政策,從制度上保障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落實開展。此外,相關部門要從制度上保障農村的教育資金投入,完善教學設施,保障教師的工資水平,并適當予以鄉村教師一定的工資補助作為激勵補償。加強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宣傳,并以制度的形式將留守兒童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開展的實況作為鄉鎮負責人考核標準。
3.轉變教育觀念,加強家校聯動
在素質教育的大環境下,父母應該轉變輕視思想道德教育的錯誤觀念,特別是要改變以成績論成敗的錯誤評價標準,努力發掘孩子的興趣并加以培養,把孩子培養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新型人才。同時,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學工作,鼓勵孩子刻苦學習,并主動與老師進行交流,及時掌握和反饋孩子的綜合情況,做到家校的良性聯動,共同促進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任云紅.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思想道德現狀研究[D].武漢:華中師范大學,2014.
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范文4
關鍵詞: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對策
一、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現狀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一方或者雙方離開農村去城市打工,自己則留在農村與父母一方或者上輩親人甚至父母的親戚、朋友一起生活的孩子。留守兒童產生于上世紀80年代初,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城市化進程進一步加快,農村產業結構也隨之調整,農民工隊伍越來越龐大,他們用辛勤的勞動獲得家庭的收入,為中國經濟的騰飛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然而,由于種種條件的限制,他們無法將自己的孩子帶到城市一起生活,只能將他們交給祖父輩或者親戚朋友照看,這些本應該在父母的關懷下成長的孩子,成為了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農村留守兒童。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長對子女實施的教育。它是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基礎,與學校教育以及社會教育比較起來,具有早期性、日常性和感染性等特點。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是最關鍵的角色。然而,父母在離開家庭,遠赴城市打工之后,如果忽略了自己作為家庭主體角色的責任,只顧賺錢養家,讓孩子跟隨祖父輩或者親朋好友生活,對于正處在生理和心理發育、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的孩子來說,如果教育不到位,很容易在產生心理方面的問題。
根據權威調查,中國農村的留守兒童數量超過了5800萬人,57.2%留守兒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2.8%是父母同時外出。大多數留守兒童被托付給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撫養,但是這些監護人由于年老力衰或者家教意識較為薄弱,并沒有真正承擔起作為監護人的責任,往往只重視孩子的生活,而不重視對孩子的教育。另外有些家長因為對長期在外,沒有好好照顧孩子的生活而感到歉疚,便采用物質補償的方法,給孩子較多的零花錢,讓孩子養成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父母的這些做法,忽視了與孩子進行心靈和親情溝通,不利于孩子形成良好的人生觀。
總體而言,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存在著非常多的問題,這個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也成為了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留守兒童面臨的首先是生活艱難,很多出現了中途輟學的情形,相當一部分難以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然后就是缺乏撫慰,情感需求得不到滿足,身心健康令人擔憂;另外,監護人的素質不高,難以實施良好的家庭教育。這些孩子由于親情的缺失,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心封閉、自卑懦弱、行為孤僻、嫉妒和逆反等心理問題。
二、留守兒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已經不單單只是一個教育問題,而是演變成為了一個社會問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做好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讓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已經成為很多專家和學者研究的課題。做好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需要多管齊下,從各個方面來對留守兒童進行教育和關愛。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提高父母的思想認識。外出打工的農民工,一般是將留守兒童委托給自己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照看,出于血濃于水的親情,這些監護人也都很愿意監護好留守兒童。但是,由于自身素質不高以及其他各種原因,在實際監護過程中,監護人只是照顧好了這些留守兒童的生活,卻不注重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歸納起來,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教育時間嚴重不足
據統計,在留守兒童家庭中,32.9%的家長每天會和孩子聯系一次,39.8%的家長每周會和孩子聯系一次,21%的家長每個月才會和孩子聯系一次,4.9%的家長每年才會和孩子聯系一次,1.3%的家長甚至沒有和孩子聯系過。由于長期遠離父母,與父母直接接觸時間極少,讓留守兒童的教育嚴重不足,監護人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問題,而很少考慮對孩子的教育。
(二)教育方法不當
父母遠離孩子,如何對孩子進行教育和管理,這是很多農民工父母面臨的問題。很多農民工父母都是選擇以金錢和物質來作為獎勵措施,以體罰作為懲罰措施。他們以成績好壞來作為判斷標準,如果成績好,則會獎勵孩子金錢和物質,成績壞就會對孩子進行打罵。監護人由于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質的不高,往往就會聽從留守兒童父母的這種囑咐,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對孩子的心理健康十分不利。
(三)教育理念偏差
很多外出打工的農民工父母認為,只要孩子身體好、學習好就行,忽視對孩子品德的培養和心理健康的教育。他們在孩子的成績上,只是關注孩子的考試分數,而不注重對孩子智力的開發和創造力的培養。在對孩子的教育方面,他們認為自身素質不高和能力水平有限,不能夠教育好孩子,認為只要把孩子交給學校就可以了,這種做法實際上是沒有盡到自己應該要盡的教育責任。
三、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問題的對策
(一)家庭方面
1.慎重選擇。農民工要慎重選擇外出打工,要把孩子放在比金錢更加重要的位置。如果在農村的收入確實無法供養這個家庭的話,可以讓夫妻一方中文化水平較高的一方留在家里照看孩子。而且,最好是母親留在家里,因為女性心思細密,而且有耐心,孩子更加愿意和母親交流。如果夫妻雙方都不得不外出打工,那么,盡量將小孩帶到打工所在地接受教育。
2.定期進行溝通和交流。離開農村外出打工的農民工父母,一定要及時和全面了解子女的情況。第一,要利用各種渠道,比如書信、電話甚至網絡,定期與孩子進行交流和溝通,而且交流要頻繁一點,要對孩子傾注更多的關愛;第二,要向老師和臨時監護人多了解孩子的學習方面的情況和生活方面的情況,了解孩子的方方面面。通過這些行動,能夠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關愛和家庭的溫暖。
3.完善家庭教育。留守兒童的臨時監護人要改變自己的思想觀念和教育觀念,多學習對孩子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策略,要在孩子不在身邊的情況下,扮演一個家庭教育者的角色。更多的關注孩子的教育,改進自己的教育方式,讓孩子形成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
(二)學校方面
1.實行留守學生的普查登記。新學期開始的時候,各中小學校都應該統計學生父母外出情況和家庭成員情況,建立“留守兒童檔案”。這份“留守兒童檔案”必須及時記錄留守兒童的個人情況、監護人情況和臨時監護人情況。通過這份檔案,學校可以準確掌握留守兒童的個人信息,從而有針對性地開展對留守兒童的教育。
2.充分發揮學校的作用。在中小學中建立一個教職員工幫扶留守學生的制度,形成教師定期家訪、與留守學生談心的一套規章制度。同時,定期開展一些幫扶教職員工、臨時監護人和留守兒童的會議和活動,讓孩子感受到家庭和學校的溫暖,不讓他們產生孤獨感。另外,教師還要多和留守兒童的父母進行交流,及時向家長反映學生的情況,加強學校、家長和孩子三者之間的聯系。
3.開展心理咨詢?,F在心理咨詢站已經逐步在農村各個學校扎根,而學校也要更加重視心理健康這門課程。班主任平時要多關注留守學生,及時發現孩子的心理問題,并且與心理咨詢教師進行一些交流,幫助學生排除他們心理上存在的問題,幫助學生養成健康、積極向上的心態。
(三)政府方面
1.明確部門職責。留守兒童在性格、人生觀方面還處在未定型的關鍵時期,受外界影響較大。對學校周圍的游戲室、歌舞廳和網吧等場所,政府要加強監管和整治,嚴厲打擊將、黃色刊物和電影帶入校園的行為。同時,政府應該要組織專門人員,在學校周圍進行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2.落實留守學生管理的領導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將留守兒童的問題提到重要的位置,要保證每個留守學生都能夠得到社會的支持和關愛。政府要和學校以及村組干部一起,統計留守學生情況,建立村組干部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管理的責任制,同時,要多方籌集資金,資助貧困的留守兒童,讓他們擁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3.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目前,農村教育的基礎設施還是相當薄弱,師資力量也不夠強大,政府應該要通過各種途徑,改善農村教育基礎設施條件,加強農村教育的師資力量,讓留守兒童得到更好的教育。
4.形成全社會參與的機制。政府要發動社會各界人士,對留守兒童進行幫助??梢云刚堃恍├辖處煛⒗宵h員、老干部、老戰士來當孩子們的義務輔導員,經常與孩子進行交流,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行為準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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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范文5
論文關鍵詞 留守兒童 法律權益 保護
據2008年全國人口普查抽樣調查,全國農村留守兒童人數已達5800萬、占全部農村兒童人數的28.29%,留守兒童的規模已經非常龐大。2013年全國婦聯《中國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狀況研究報告》指出,根據《中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數據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占農村兒童37.7%,占全國兒童21.88%。與2005年全國1%抽樣調查估算數據相比,五年間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增加約242萬,其規模已經相當龐大,引發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多樣,且影響面越加廣泛。有媒體統計,因家庭殘缺不全和父母疏于監護導致兒童遭的比例超過四成,其中留守兒童的是主要受侵害對象。
一、農村留守兒童法律權益保護的理論基礎
195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兒童權利宣言》規定了兒童應享有健康成長和發展、受教育的權利,并規定了兒童利益最大原則、無歧視原則、特殊保護原則和社會責任原則等,指出兒童在任何情況下都應首先受到保護和救濟,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忽視、虐待和剝削。1989年11月20日第四十四屆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成為世界各國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指導,我國于1990年加入該條約,迄今為止已有190多個成員國。
目前我國基本形成了以《憲法》為主,以《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為輔的兒童權利保護體系。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條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是對《公約》精神的具體體現。農村留守兒童屬于兒童中的特殊群體,同樣平等地享有這些權利。
二、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護的現狀
(一)留守兒童的受監護權缺失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地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權利。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由父母行使,《未成年人保護法》補充規定: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但現實中隔代監護、單親監護甚至是無監護暴露出了很多問題:監護人的監護能力不足、監護職責不明確,而且大多數隔代監護人文化素質較低,不能對孩子進行性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正是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受監護權保障不到位導致了孩子的人身權、受教育權、發展權等的損害。
(二)留守兒童的人身權易受到損害
處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留守兒童尤其需要成人的有力監管,現實情況是父母外出的監護不能、隔代監護的監護不力極易導致留守兒童的人身權遭受侵害:尤其是夏季多發的溺水事件,還有近期頻頻爆出的事件、窨井事件及被拐事件等,無一不是對留守兒童的精神、身體甚至生命的損害。
(三)留守兒童的受教育權缺失
眾所周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外出務工父母對子女疏于鼓勵、督促,很難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再加上過早地背負照顧家人的重任及承擔家務,在遇到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下降、對學習喪失興趣時缺乏有效的溝通或者難以得到及時幫助,甚至是在孩子成績進步時也沒有適時的肯定和鼓勵,再加上父母外出打工這一大量的事實很容易讓孩子覺得父母辛苦或者學習無用進而輟學,使得其受教育權受侵害。
(四)留守兒童的發展權缺失
發展權是個人、民族和國家積極、自由和有意義地參與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并公平享有發展所帶來的利益的權利。正是外出務工父母對子女疏于管教、少于溝通,留守兒童無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認識、價值觀念上的引導及情感上的關懷、呵護,過早地背負照顧家人的重任及承擔家務,生活質量和心理健康狀況甚至學業受影響,甚至沒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對社會缺乏熱情,若缺乏引導很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痛失個體價值發揮的機會。
三、農村留守兒童權益保障不力的原因分析
(一)對“兒童最大利益原則”的重視程度不夠
如前所述,我國在2007年修改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了兒童優先權原則,這跟國際上通行的“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是不一樣的,或者說前者的標準低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要求,前者僅強調子女之于父母或其他相關利益的優先地位,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現有立法針對性不強、缺乏可操作性
1.法律對法定監護人監護職責規定的不嚴謹,親權與監護不分。親權是現代各國民法中親子關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即父母基于其身份,對未成年子女以教養保護為目的之權利義務的集合,但我國現代立法中沒有采用“親權”概念,只確立了監護制度,籠統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在留守兒童這一監護現狀中,外出務工的父母更是隨意將親權讓與他人行使或拋棄,嚴重損害了留守兒童的利益。
2.對親屬監護的過分依賴。目前我國主要采取了親屬監護為主,組織為輔的監護制度,對留守兒童而言,父母外出務工與子女分離雖屬無奈選擇,但父母把子女委托給親屬監護,沒有從心里重視起自身應對子女承擔的實質責任和義務,導致重養輕教的結果。
3.未建立國家監護制度?!堵摵蠂鴥和瘷嗬s》第20條規定:暫時或永久脫離家庭環境的兒童,或為其最大利益不得在這種環境中繼續生活的兒童,應有權得到國家的特別保護和協助。農村中處于“自我監護”下的留守兒童就屬于此條中暫時脫離家庭環境的兒童,這些兒童的自我放任的態度根本談不上對其最大利益的保護,所以我國有必要實行國家監護制度。
(三)現行戶籍制度加劇了留守兒童問題的嚴重性
我國目前實行的城鄉二元的戶籍制度是造成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原因之一,這項制度強化了人口對所在地的依附關系,限制了人口的合理流動。在這種制度下,農民很難獲得城市戶口進而更難享受城市相對完善的社會保障條件,農村兒童進入城市讀書成為了一種奢求。
(四)城鄉經濟條件的差距
一是農村經濟落后、農民生活條件有限,使得農民不得不通過外出打工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這是大量農村兒童被留守的主要原因;其次農民工進城之后,相對于城市生活的高成本,隨遷子女要在城市生活無疑要面臨高額的支出,不僅如此,因為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管理、教育孩子,勢必會影響農民工的工作,最后農民工不得不選擇把孩子送回老家,最終失去了父母的保護,這是兒童權益受損的另一個原因。
四、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法律權益保護的對策
(一)嚴格堅持“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兒童最大利益”原則含義有二:一是應將兒童視為擁有權利的個體;二是兒童權益必須高于成人社會利益。我國因受到傳統“父母本位”的思想影響,在具體相關法律中并未明確適用該原則。站在留守兒童問題愈加突出的今天,要進一步確立和保護留守兒童權益,就應當堅持兒童優先:即凡涉及到兒童的事宜,一切以有利于兒童的生存、保護和發展為首要考慮。世界各國的實踐證明,只有在立法上充分尊重兒童的最大利益,才能制定出對保護兒童權利來說是最具有實際意義的“善法”。
(二)完善監護相關制度
1.加強法定監護人的監護職責。父母的監護職責不僅包括支付教育費用的義務,還應包括探望,照顧孩子的生活,以良好品行對孩子進行管理和教育,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等法律必須進行明確規定。
2.完善委托監護制度。首先要加強受委托人應具備的條件,其次要規范對留守兒童的監護委托行為,最后還應加強對委托監護人的監督,對其失職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等從而遏制侵害被監護人權益現象的再發生。
3.充分發揮被監護人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對留守兒童監護的監督作用。居委會要對親權人就留守兒童的監護委托安排情況進行監督;對監護人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就委托協議的擬訂和簽訂提供指導;對委托監護協議進行登記備案;對監護人日常監護活動進行監督;當監護人有違反監護職責、侵犯被監護人利益的行為時向人民法院報告,法院竟審查后可撤消其監護人的資格。
(三)創設國家監護制度,以使監護主體制度公法化
創設國家監護制度,以使監護主體制度公法化。由國家介入對留守兒童的監護,可以在農村直接設立兒童福利機構承擔監護職責,兒童福利院和少年兒童保護教育中心應屬此類機構;也可以委托具有監護能力并愿意承擔監護職責的社會成員和民間組織,由國家給付一定監護報酬,民政和其他部門對其監護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四)加快戶籍制度和與之相關的就業、教育體制改革
戶籍制度最突出的弊端就是區分“農業”與“非農業”,這樣人為地將城市兒童和農村兒童區分開來。由于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享受不到相應的社會保障,為節約成本只得將孩子留在農村,戶籍制度和教育制度已經影響了農村留守兒童平等的受教育權,應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取消對進城務工農民工子女入學的限制,盡力為隨遷子女提供義務教育,明確城市政府對務工子女義務教育的責任。
農村留守兒童的現狀范文6
關鍵詞:留守兒童;教育問題
一、 問題提出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因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不能跟隨在父母身邊接受父母照顧,而被留在戶籍所在地(農村)由父母一方或者其他委托人代為監護,年齡在6-16歲之間的兒童。是中國現代化與城市化進程中,人口的大量流動與遷移以及我國農村戶籍二元制度限制所形成的現象。我國的留守兒童群體已成為政府、社會和學界十分關注的對象。
留守兒童現象古往今來并非中國獨有,但是當前的中國留守兒童問題卻變得空前重要。根據第六次人口普耍ㄒ韻錄虺啤傲普”)數據估算,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已達6100萬,占農村兒童的40%,占全國兒童22%。
二、留守兒童教育面臨巨大挑戰
農村留守兒童的成長環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系統性破壞,他們的身心健康、學習和社會化等方面都面臨著諸多問題。[1]各方面的問題引起學界的廣泛關注,范先佐在湖北等中部四省的實地調研和訪談發現,農村留守兒童在安全、行為、學習和心理方面出現的問題危及這些孩子的成長;[2]段成榮和楊舸等人在江西省修水縣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調艘卜⑾鄭農村留守兒童家務勞動時間較長, 由于缺少關愛和輔導, 學業和個性發展受到影響。[3]一些極端的農村留守兒童案例更進一步強化了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化”的認識?!稗r村留守兒童”最初進人人們視野時,在許多人眼中等同于“問題兒童”。因此,發現問題及成因,為現在及將來留守兒童問題的研究將會起到關鍵性的作用。
具體到留守兒童教育方面的研究,學界最初也是將其直接與“問題” 掛鉤。比如,已有文獻主要從以下幾個角度論證了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成為“問題”的原因:(1)需要承擔更多的農業生產和家務勞動,占用他們的學習時間;(2)祖輩監護人教育程度低,很難提供實質性的學習輔導;(3)親子分離導致的心理、行為、性格上的不良表現傳遞到學業表現;(4)在“讀書無用論” 和農村青少年的輟影響下學習動力不足;(5)農村地區教育資源的約束。[4][5]
實際上,發展中國家的留守兒童教育研究普遍帶有“問題視角”。例如,麥肯切爾(David Mckenzie)和哈森(GH. Hanson)等人對墨西哥留守兒童的研究表明,父母外出打工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就學率和學習成績都有負面的影響。[6][7]來自國際方面的經驗讓許多中國學者更加相信, 中國農村留守兒童的受教育機會處于明顯弱勢的地位。
三、 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再思考
1. 農村留守兒童能較好完成基礎教育
然而,更多的地方和全國性的調查結果與最初的設想相反,調查反映出來的結果表明: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狀況并不如以往學者描述的那樣差, 至少在基礎教育階段基本有保障。朱科蓉等人2002年對江西、湖南和河南三省600多名留守兒童的訪談調查發現學生的學習成績不因他們的父母是否出去打工和打工時間長短而有差異。[8]段成榮、楊舸和呂利丹等根據年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和年人口抽樣調查數據的分析結果表明: 在小學階段留守兒童教育機會與其他兒童相比不僅沒有明顯的劣勢,甚至稍好一些。[9][10]楊菊華和段成榮的研究表明, 在初中階段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機會也明顯比其他農村兒童更好。[11]聯合國兒基會的研究報告也顯示,在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略好于全部農村兒童、流動兒童落后于城鎮兒童但好于農村兒童。[12]中國的情況與國際上類似, 與在遷移與發展關系上持新勞動經濟學派理論觀點的學者所預料的一樣外出務工父母的匯款能為留守子女接受教育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從而有助于提升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機會。[13]
一批經驗研究結果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表現持更為積極的看法, 這與早期比較流行的“問題視角”相矛盾,研究者對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進行重新思考和定位。江立華和符平認為,從“留守兒童現象”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重視的“留守兒童問題”,經歷了一個社會建構和學術建構的雙重路徑演化。[14]
2.高中教育機會明顯較差
關于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研究絕大多數集中于小學和初中階段對高中及以上的教育階段關注得不多。但這并不表示農村留守兒童的高中教育沒有問題;相反,通過對為數不多的文獻進行比較,筆者發現,高中教育才是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重災區”,值得重點關注。
農村留守兒童的受教育機會在初中階段巳經初見端倪,進入高中階段以后則急轉直下。陸瑤(Yao Lu)利用中國健康與營養調查數據的分析結果發現,留守兒童、尤其是初中及以上留守兒童的教育機會并沒有從父母外出中獲益;[15]楊菊華的實證研究表明,與母親一起留守的農村留守青少年的高中教育機會最高,而與父親一起留守的高中教育機會最低。[16]
四、 文獻總結
已有文獻為留守兒童教育研究做了良好鋪墊,為筆者提供了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基本狀況和現實背景。然而,由于研究者的背景不同、研究地區不同、切人角度不同對留守兒童教育的現狀還存在比較大的爭論,在一些重要的問題上仍然缺乏有力的文獻支持。
第一,大部分文獻關注的是留守和的學校教育,對家庭教育關注較少。
第二,已有文獻比較集中地關注義務教育階段、尤其是小學階段的留守兒童。但是就教育概念而言,義務教育僅僅是教育過程的一個階段,與義務教育階段相銜接的還有學前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階段;另外,已有文獻大多數關注教育機會,與教育機會對應的還有教育過程和教育結果。因此在留守兒童學校教育研究的內容上,也需要進一步拓展。
第三,對于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表現,大部分文獻就留守兒童論留守兒童,缺乏比較視角,或者僅僅和農村非留守兒童相比。在數據和資料充分的情況下,擴大比較范圍,與流動兒童和城鎮兒童的比較也十分必要。
鑒于以上研究局限,今后的研究應多從學校教育到家庭教育、從現象到原因、從教育機會到教育質量、從單邊比較到多管齊下, 對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表現、原因、影響和對策等展開綜合論述。在經費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多的進行大樣本下的中國農村的實際調研,用一手數據得到更為準確科學的結論。
另外,伴隨城鎮化的進一步加快,與留守兒童相關的流動兒童也是存在的巨大問題。我國的流動人口從2000年突破億人以后,以平均每年7%的速度持續增長,2013年底我國流動人口已達2.5億。城鎮流動兒童則從2000年的5%上升至2010年的10%。可以預料,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所占份額還將繼續上升。[17]我國的兒童群體也在發生分化:在農村地區,根據父母的流動狀況,可以將兒童區分為農村留守兒童和農村非留守兒童兩大主要群體;在城鎮地區,根據兒童的流動狀態和戶口性質可以將兒童分為流動兒童和城鎮戶籍兒童兩大主要群體。
因此,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問題同樣重要,也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關注。留守兒童問題、流動兒童問題與當前的人口流動、城市化等問題相互交織和影響,要幫助留守兒童應對挑戰首先需要從復雜的社會問題中抽絲剝繭,從多方面和多層次的角度入手認清問題的本質,探尋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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