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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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

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文1

關鍵詞:制度創新;信用交易;模式

一、制度創新——中國證券市場成長的動力

當前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環境正發生著極大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經濟金融全球化趨勢日強,證券市場的國際化蔚然成風,中國加入WTO使得經濟金融全球化與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影響更加真切。

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無疑會給中國證券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但更多的是挑戰。因為,中國證券市場有明顯的缺陷:股價運行的極端不平穩性,投資者行為缺乏理性,極具計劃經濟色彩的中國式“分業模式”阻隔貨幣市場資金與證券市場之外,嚴重威脅到證券市場資金配置功能的正常發揮。

這就要求我們分析阻礙市場發展的因素,尋求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途徑。證券市場作為社會經濟復雜大系統的一部分,與外部環境之間總存在信息和動能等的互換,由此獲得推動市場發展的外部動力;證券市場系統的各組成部分也是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這是其內部動力,而且是市場發展的根本動力(李啟亞,2001)。中國證券市場要在國際化與市場化的趨勢下獲得發展,應加快對外部市場開放的步伐,以便從外部獲取發展的力量;但最根本的應該是證券市場的創新,促使中國證券市場適應世界經濟和國際資本市場發展趨勢的過程。證券市場創新的內容很多,但是我們認為,對于中國證券市場來說,最迫切最根本的是制度的創新。因為,大量的研究表明,體制、結構、機制和法律等制度性缺陷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根本,解決市場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也應該從制度創新入手。證券市場制度創新的內容主要包括:市場準入制度的創新;交易制度創新,即發展多層次的市場,并引入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監管制度創新等。就中國證券市場當前的形勢來看,進行證券信用交易試點,并逐步引入證券信用交易,發揮買空賣空機制對于活躍市場,增強市場穩定性等方面的作用應該首先提上制度創新的日程。

二、證券信用交易及其效應分析

證券信用交易是有關機構對交易者在二級市場上的融資——保證金交易,包括融資和融券兩種形式。證券信用交易在成熟證券市場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其直接作用是投資人可以以較少的資金做較大規模的投資組合,進而刺激證券市場交易的活躍,提高證券市場流動性;政府可以通過調整保證金比例,達到調節信用供求和穩定股價的目的。但是我國現行的法規卻將信用交易劃為,這不僅使證券市場喪失了一種極為重要的穩定工具,不利于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也使得無法獲得滿足的對信用交易的客觀需求,各種形式的違規“透支”屢禁不止,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實際上,信用交易作為連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通道,對克服“分業經營”情況下,銀行資金不得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甚至被隔絕于證券市場之外,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效應不高的情況有直接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引入信用交易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制度創新和發展有著深遠影響。

1.對證券市場發展的影響。證券信用交易機制的引入,將對證券市場的運行機制產生規范化的影響,有利于其不斷成熟;而且證券信用交易將導致社會資金、銀行資金流入證券市場,直接擴大證券市場上的資金供給,對提高證券市場的活躍性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1)可以完善股價形成機制,發揮市場緩沖器的作用。在實行審批制,各種證券的供給數量確定,本身缺少替代品的情況下,如果僅存在現貨交易,證券市場將呈單方向運行,在供求失衡時,股價必然會脹跌不定,或者暴漲暴跌。信用交易與現貨交易相互配合,可以增加股票供求的彈性。當股價過度上漲時,“賣空者”預期股價將下跌,便提前融券賣出,增加了股票的供應,現貨持有者也不致繼續抬價,或乘高出手,從而使行情不致過熱;當股價真的下跌之后,“賣空者”需要補進,增加了購買需求,從而又將股價拉了回來。買空機制也同樣可以發揮類似的緩沖器作用(屠光紹,2000)。

(2)可以提高市場連續性,增強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如果投資者出于某種原因長期持有股票,而不輕易賣出,那么二級市場上的證券交易必然陷于停滯,從而影響到證券市場的價格信號功能(這正是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情況)。此時如果有投機者參與買進,并以信用交易方式增加買進或賣出的力量,將會促進市場交易。更重要的是,股票賣空交易本身存在一種使股價連續的內在機制。如果硬性的規定賣空價格必須高于前面最近一次股票的成交價,這種機制可以有效地緩解股價下跌的速度,維持股票市場的連續性。

2.對投資者的影響。利用信用交易,投資者可以小搏大,發揮乘數作用,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創造獲利機會,在股價上升時獲得數倍于全額交易的收益,當然一旦預測失誤,在股價下跌時其損失也將數倍于全額交易。這種對收益和損失的放大機制,使得投資者在追求更高收益的同時面臨很高的風險,由此可以培育更加理性的投資者,增強市場發展的潛力。

3.對管理部門的影響。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內在運行機制可以起到平穩市場的作用,為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提供了一種靈活、透明和制度化的市場調控手段,即保證金比率。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經驗已經證明,保證金比率的高低是調節證券信用交易的有效工具,提高保證金比率可以緊縮信用,而降低保證金則可以放寬信用。監管部門可以根據金融形勢、股票市場交易狀況等條件,通過信用比例的放寬和收縮來調節股市的供給和需求。這樣可以使我國證券監管部門獲得更加市場化的監控手段,擺脫過多依賴政策和行政手段的困境,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我國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模式選擇

進行信用交易試點,首要的是選擇合適的運作模式,主要應該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信用來源問題;二是信用交易的監管問題。

1.信用來源。

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核心問題是信用的來源,即提供信用的資金和證券的來源。根據是否有外部信用的介入,可以分為內部信用模式和外部信用模式。前者即遠期交易,其特點是交易中的信用由買賣雙方互相授予,無須從外部第三方引入。而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是外部信用模式,在貨幣資本儲蓄豐富和股票所有權分散的國家,證券信用交易一般采用外部信用模式。

我們所建議引入的也就是這種模式。在外部信用模式下,買賣雙方可以從外部第三者處借入所需的資金和證券,根據是否存在專門的信用融通機構,外部信用模式又可以分為分散授信和集中授信兩種。

在集中授信制度下,存在一個制度化、集中統一的證券融資公司專門提供信用交易所需的資金和證券;有關部門通過證券融資公司調控證券融資業務,以此控制流入流出證券市場的資金量。與集中授信不同,分散授信模式下,證券融資機構就是原有的證券商,不再另設專門化的證券融資公司。美國是分散授信的代表,而日本、韓國等則是實行集中授信。導致上述不同選擇的根本性原因在于其信用經濟成熟度的差異:美國是信用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完善的信用制度本身足以勝任調控信用規模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風險的要求。而日本、韓國等的信用經濟并不發達,非市場因素、黑幕交易經常造成過度的投機,甚至由此引發金融危機,損害實質經濟的運行??紤]到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以及信用經濟不發達的現實,建議我國信用交易中采用單軌制的集中授信制度,即設立一家或幾家證券融資公司,由其通過眾多的券商向投資者提供信用融通。

2.監管模式。

證券信用交易的監管主要包括對保證金比率、信用限額、外界信用進入市場的監管以及自律管理等內容。

(1)規定并適時調整信用保證金比率是證券監管部門調控證券市場的有效手段,保證金比率的調高可以抑制市場過熱,反之則可以活躍市場交易。信用交易最發達的美國,由聯邦儲備委員會決定和調整保證金比率,目前其初始保證金比率為50%,維持保證金比率為25%。韓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的初始保證金交易要求為40%或者以上,該比例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紤]到我國的信用狀況,宜實行較高的比率,以降低信用風險。因此筆者建議初始保證金應高于50%,維持保證金應在30%以上。

(2)信用限額。過度的信用交易往往引發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而我國證券市場上因為投資收益率較低,一直存在通過過度投機獲利的普遍傾向。因此建議對信用貸款或融資規定較低的限額,根據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程度適當提高。證券融資公司提供的墊頭信用總額宜以不超過其資本金為限。

(3)監管外界信用進入市場。如果對外界信用不加控制,我國巨額的銀行儲蓄資金可能大量涌入證券市場,經由信用交易的放大效應而對市場形成破壞性影響。故此,必須嚴格禁止外界信用進入市場;在法律上應該明確只有統一設立的證券融資公司有資格辦理信用提供業務,其提供給顧客的融資額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其他形式的資金只能通過參股證券融資公司或者購買其發行的融資債券等形式間接參與。

此外還應加強信用交易的自律管理。專營信用交易融資的證券融資公司一開始就應該采取商業化運作的公司制,通過規范化的內部公司治理機制建立良好的信譽,維護市場的穩定發展?,F有證券商也應繼續加強內部治理結構完善,更好地發揮其在市場中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屠光紹.交易體制:原理與變革.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謝識予.我國禁止證券信用交易政策效果的理論分析.復旦學報,2002,(1).

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文2

摘要:中國證券市場創建10多年來,已取得長足的進步,但是制度缺陷顯然已經制約其發展,尤其不能很好地應對中國加入WTO后,經濟金融全球化和證券市場國際化越來越激烈的挑戰。加快證券市場的制度創新,尤其是發展證券信用交易對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尤為重要。本文在分析了市場環境變化對我國證券市場的挑戰之后,討論了發展證券信用交易的意義及模式選擇。

關鍵詞:制度創新;信用交易;模式

一、制度創新——中國證券市場成長的動力

當前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外部環境正發生著極大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經濟金融全球化趨勢日強,證券市場的國際化蔚然成風,中國加入WTO使得經濟金融全球化與證券市場國際化的影響更加真切。

外部環境因素的變化無疑會給中國證券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但更多的是挑戰。因為,中國證券市場有明顯的缺陷:股價運行的極端不平穩性,投資者行為缺乏理性,極具計劃經濟色彩的中國式“分業模式”阻隔貨幣市場資金與證券市場之外,嚴重威脅到證券市場資金配置功能的正常發揮。

這就要求我們分析阻礙市場發展的因素,尋求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途徑。證券市場作為社會經濟復雜大系統的一部分,與外部環境之間總存在信息和動能等的互換,由此獲得推動市場發展的外部動力;證券市場系統的各組成部分也是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這是其內部動力,而且是市場發展的根本動力(李啟亞,2001)。中國證券市場要在國際化與市場化的趨勢下獲得發展,應加快對外部市場開放的步伐,以便從外部獲取發展的力量;但最根本的應該是證券市場的創新,促使中國證券市場適應世界經濟和國際資本市場發展趨勢的過程。證券市場創新的內容很多,但是我們認為,對于中國證券市場來說,最迫切最根本的是制度的創新。因為,大量的研究表明,體制、結構、機制和法律等制度性缺陷已經成為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根本,解決市場發展動力不足的問題也應該從制度創新入手。證券市場制度創新的內容主要包括:市場準入制度的創新;交易制度創新,即發展多層次的市場,并引入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監管制度創新等。就中國證券市場當前的形勢來看,進行證券信用交易試點,并逐步引入證券信用交易,發揮買空賣空機制對于活躍市場,增強市場穩定性等方面的作用應該首先提上制度創新的日程。

二、證券信用交易及其效應分析

證券信用交易是有關機構對交易者在二級市場上的融資——保證金交易,包括融資和融券兩種形式。證券信用交易在成熟證券市場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其直接作用是投資人可以以較少的資金做較大規模的投資組合,進而刺激證券市場交易的活躍,提高證券市場流動性;政府可以通過調整保證金比例,達到調節信用供求和穩定股價的目的。但是我國現行的法規卻將信用交易劃為,這不僅使證券市場喪失了一種極為重要的穩定工具,不利于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也使得無法獲得滿足的對信用交易的客觀需求,各種形式的違規“透支”屢禁不止,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實際上,信用交易作為連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通道,對克服“分業經營”情況下,銀行資金不得直接進入證券市場,甚至被隔絕于證券市場之外,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效應不高的情況有直接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引入信用交易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制度創新和發展有著深遠影響。

1.對證券市場發展的影響。證券信用交易機制的引入,將對證券市場的運行機制產生規范化的影響,有利于其不斷成熟;而且證券信用交易將導致社會資金、銀行資金流入證券市場,直接擴大證券市場上的資金供給,對提高證券市場的活躍性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1)可以完善股價形成機制,發揮市場緩沖器的作用。在實行審批制,各種證券的供給數量確定,本身缺少替代品的情況下,如果僅存在現貨交易,證券市場將呈單方向運行,在供求失衡時,股價必然會脹跌不定,或者暴漲暴跌。信用交易與現貨交易相互配合,可以增加股票供求的彈性。當股價過度上漲時,“賣空者”預期股價將下跌,便提前融券賣出,增加了股票的供應,現貨持有者也不致繼續抬價,或乘高出手,從而使行情不致過熱;當股價真的下跌之后,“賣空者”需要補進,增加了購買需求,從而又將股價拉了回來。買空機制也同樣可以發揮類似的緩沖器作用(屠光紹,2000)。

(2)可以提高市場連續性,增強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如果投資者出于某種原因長期持有股票,而不輕易賣出,那么二級市場上的證券交易必然陷于停滯,從而影響到證券市場的價格信號功能(這正是我國證券市場目前的情況)。此時如果有投機者參與買進,并以信用交易方式增加買進或賣出的力量,將會促進市場交易。更重要的是,股票賣空交易本身存在一種使股價連續的內在機制。如果硬性的規定賣空價格必須高于前面最近一次股票的成交價,這種機制可以有效地緩解股價下跌的速度,維持股票市場的連續性。

2.對投資者的影響。利用信用交易,投資者可以小搏大,發揮乘數作用,從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創造獲利機會,在股價上升時獲得數倍于全額交易的收益,當然一旦預測失誤,在股價下跌時其損失也將數倍于全額交易。這種對收益和損失的放大機制,使得投資者在追求更高收益的同時面臨很高的風險,由此可以培育更加理性的投資者,增強市場發展的潛力。

3.對管理部門的影響。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內在運行機制可以起到平穩市場的作用,為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提供了一種靈活、透明和制度化的市場調控手段,即保證金比率。西方成熟證券市場的經驗已經證明,保證金比率的高低是調節證券信用交易的有效工具,提高保證金比率可以緊縮信用,而降低保證金則可以放寬信用。監管部門可以根據金融形勢、股票市場交易狀況等條件,通過信用比例的放寬和收縮來調節股市的供給和需求。這樣可以使我國證券監管部門獲得更加市場化的監控手段,擺脫過多依賴政策和行政手段的困境,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我國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模式選擇

進行信用交易試點,首要的是選擇合適的運作模式,主要應該解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信用來源問題;二是信用交易的監管問題。

1.信用來源。

證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核心問題是信用的來源,即提供信用的資金和證券的來源。根據是否有外部信用的介入,可以分為內部信用模式和外部信用模式。前者即遠期交易,其特點是交易中的信用由買賣雙方互相授予,無須從外部第三方引入。而真正具有代表性的是外部信用模式,在貨幣資本儲蓄豐富和股票所有權分散的國家,證券信用交易一般采用外部信用模式。

我們所建議引入的也就是這種模式。在外部信用模式下,買賣雙方可以從外部第三者處借入所需的資金和證券,根據是否存在專門的信用融通機構,外部信用模式又可以分為分散授信和集中授信兩種。

在集中授信制度下,存在一個制度化、集中統一的證券融資公司專門提供信用交易所需的資金和證券;有關部門通過證券融資公司調控證券融資業務,以此控制流入流出證券市場的資金量。與集中授信不同,分散授信模式下,證券融資機構就是原有的證券商,不再另設專門化的證券融資公司。美國是分散授信的代表,而日本、韓國等則是實行集中授信。導致上述不同選擇的根本性原因在于其信用經濟成熟度的差異:美國是信用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完善的信用制度本身足以勝任調控信用規模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風險的要求。而日本、韓國等的信用經濟并不發達,非市場因素、黑幕交易經常造成過度的投機,甚至由此引發金融危機,損害實質經濟的運行??紤]到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以及信用經濟不發達的現實,建議我國信用交易中采用單軌制的集中授信制度,即設立一家或幾家證券融資公司,由其通過眾多的券商向投資者提供信用融通。

2.監管模式。

證券信用交易的監管主要包括對保證金比率、信用限額、外界信用進入市場的監管以及自律管理等內容。

(1)規定并適時調整信用保證金比率是證券監管部門調控證券市場的有效手段,保證金比率的調高可以抑制市場過熱,反之則可以活躍市場交易。信用交易最發達的美國,由聯邦儲備委員會決定和調整保證金比率,目前其初始保證金比率為50%,維持保證金比率為25%。韓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的初始保證金交易要求為40%或者以上,該比例可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紤]到我國的信用狀況,宜實行較高的比率,以降低信用風險。因此筆者建議初始保證金應高于50%,維持保證金應在30%以上。

(2)信用限額。過度的信用交易往往引發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而我國證券市場上因為投資收益率較低,一直存在通過過度投機獲利的普遍傾向。因此建議對信用貸款或融資規定較低的限額,根據市場的發展和完善程度適當提高。證券融資公司提供的墊頭信用總額宜以不超過其資本金為限。

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文3

關鍵詞:金融危機;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交易(Margin Tmding)又被稱為“證券信用交易”或者“墊頭交易”,是成熟資本市場普遍實施的一項重要交易制度。在全球性金融危機的背景下,與其他國家對融資融券交易的限制或禁止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選擇了推行融資融券交易業務。我們既要充分借鑒其他國家成熟證券市場發展和運作的經驗,也要認真分析我國的國情特征和法律環境,使融資融券交易的各項制度在合法、合規的背景下規范開展。 

 

一、成熟市場國家和地區融資融券交易業務的發展 

 

融資融券交易制度最早誕生于美國。在美國證券市場建立之初,為了滿足市場融資的需求,就出現了融資融券的交易,但欺詐與違約的現象頻現。在20世紀30年代全球經濟大蕭條之后,美國政府將股市震蕩崩盤的部分歸因于過度融資融券交易,因此美聯儲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法案來規范融資融券交易。隨著金融機構自主性的不斷增強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美國融資融券交易典型的市場化融資模式日趨成熟和完善。在分散授信的模式下,融資融券交易的風險集中表現為市場主體的業務風險。監管機構只須對市場運行的規則做出統一的制度安排并監督執行。另外,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協會等一些自律機構也從自身出發,制訂了一系列的規則和條例來約束市場參與者的行為,作為對監管機構法律和法規的有益補充??梢?,美國的融資融券活動是為適應市場發展需要而自發形成的,是以微觀經濟個體為主體一種制度變遷過程。 

日本的融資融券交易制度是建立在二戰以后證券市場交易機制不完善、整個金融制度尚不健全的基礎上,引入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過導入臨時供求,來確保證券市場的交易量與流動性,促進公允價格機制等目的實現。其融資融券制度建立伊始就具備了中央控制的強制性,是一種以政府為主體的具有一定激進性質的發展過程。日本的融資融券交易制度還由具有一定壟斷性質的專業化證券金融公司為證券公司提供資金和證券的轉融通服務,以實現監管機構對證券市場融資融券交易活動進行機動的管理。這種典型的專業化模式的特點即:證券抵押和融券的轉融通完全由專業化的證券金融公司來完成,證券公司與銀行在證券抵押融資上被分隔開,南證券金融公司充當中介,證券金融公司通過控制資金量和證券量來實現對融資融券交易規模的控制,在整個融資融券活動中處于核心和樞紐地位。 

我國臺灣地區在20世紀80年代正式開放證券市場融資融券交易,實行了獨特的雙軌制信用模式,即:證券金融公司不但可以對證券公司辦理資金和證券轉融通業務,還可以直接為一部分投資者提供融資融券服務,處于一種半壟斷半競爭的市場地位。隨著證券公司辦理融資融券業務門檻的逐步降低,證券公司的交易占有量得到不斷的增長,而相應的證券金融公司的市場占有率也因此受到影響,加之證券金融公司需要直接對投資者進行征信,很難深入了解客戶的真實狀況,其地位陷入比較尷尬的窘境,這也使得臺灣地區融資融券制交易模式的功效受到影響。

二、全球金融危機下我國推行融資融券業務恰合時宜 

 

當前由美國次級房屋貸款所引發的金融危機愈演愈烈,向全世界范圍蔓延的形勢不可遏止,深刻影響著全球金融體系。市場和監管機構將買空賣空的融資融券交易列為亟待限制或加強監管的業務之一,美日等國監管機構紛紛采取措施限制融資融券交易。與此相對,我國則開放了融資融券業務,筆者認為,此舉是適時可行的。 

首先,融資融券制度的賣空機制并非金融危機爆發的原因。在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缺位或失靈的情況下,投資主體與證券經營機構過度的投機賣空以致財務杠桿和投資風險加大到無以復加的程度才是金融危機發生并加劇的罪魁禍首。摒棄融資融券交易制度本身實際是本末倒置。我國此時推行融資融券交易是對我國證券市場現有交易格局的創新和調整,更是我國規范證券交易市場、推動金融業快速發展的良好時機。我國證券市場現在面臨的問題不是創新過度而是創新不足,買空賣空交易機制的引入將為證券市場的規范化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 

其次,我國現階段推行融資融券交易具備了較強的現實可行性。第一,股權分置改革的成功使證券市場的規模得以擴容,為融資融券交易提供了更為安全、合理的交易對象;日益壯大的證券交易市場為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充足的物質基礎。第二,《證券法》的修改放開了對信用交易的限制,為融資融券交易具體操作規定的制定和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第三,以基金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為主的機構投資者已成為我國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的重要主導力量,改善了中國資本市場長期以來以散戶為主的投資者格局,這種投資者結構的變革為我國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提供了市場基礎。還有,證券監管體系的不斷完善為我國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風險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這些原因都表明了我國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建立已經到了恰當的時機。 

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文4

[關鍵詞]證券市場賣空機制

一、引言與文獻回顧

融券交易,指投資者出于對股票價格將下跌的預期,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同時向經紀人借入股票后按現行價格賣出的一種信用交易方式。賣空者賣出股票所得的款項必須存入證券公司或相關機構,作為股票貨款(也稱融券)的抵押。簡單的說,融券指的是賣空。最初的賣空用于投機,即估計當前股價過高,通過預先賣空股票,鎖定收益,而后待股價下跌后再買回標的股票的買賣操作。

賣空的歷史已有近400年,在最早的有組織的市場——荷蘭阿姆斯特丹交易所(AmsterdamExchanges)中,賣空就變得很普遍。賣空是一種杠桿交易,也就是說,賣空者只需投入一定的初始保證金便可以進行數倍于保證金的交易,因此,他的收益和風險被放大。在研究金融危機的發生根源時,不少人把矛頭指向了賣空機制,認為賣空機制為投機分子提供了打擊市場的機會,1929年的美國股災中,賣空交易被指責為“元兇”;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時,馬來西亞、香港地區就取消了賣空機制。King等人(1993)的實驗結果表明,賣空機制對價格泡沫的產生沒有顯著的影響;Porter,Smith(2000)根據實驗結果指出賣空機制不能顯著地降低市場的泡沫量以及泡沫的持續時間。

但有很多學者發現融券賣空并沒有引起股市的重大波動。1997年JamesJAngel以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的144只股票為研究對象,研究股價下跌是否與賣空交易相關,結果表明常規性買賣指令形成的助漲殺跌效應是引起證券市場波動的根源,對證券市場的穩定性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是加劇市場波動的一個重要原因。2000年8月,美國大通曼哈頓銀行的研究報告顯示,紐約股票交易所中的賣空份額(shortinterest)與NYSE綜合指數間呈現出較為相似的變動趨勢,這表明賣空交易量同股價指數間存在著極為顯著的正向變動關系,指數高漲時賣空量大,指數低迷時賣空量小,即賣空交易能起到平緩股價指數劇烈波動的作用。Hong和Stein(2003)通過建立一個異質人模型(heterogeneousagentmodel)研究對賣空交易者的賣空約束能否阻止股市下跌卻發現限制賣空反而可能引起市場崩潰。廖士光和楊朝軍(2004)利用協整檢驗和Granger因果檢驗的方法研究了我國臺灣地區股票市場在1998年8月至2004年2月間的賣空機制與股票價格之間的關系,結果表明,賣空交易額與加權指數之間存在長期穩定的協整關系,加權指數是賣空交易額的Granger原因,而賣空交易額不是加權指數Granger原因,即賣空市場機制不會加劇證券市場的波動,同時賣空交易額與加權指數間存在正向變動關系,這說明賣空市場機制可以起到平抑市場波動的作用。

二、融券賣空機制的穩定市場功能的理論分析

從理論上來說,在證券市場中引入賣空機制,可以對證券市場的劇烈波動起到平抑作用,減少證券市場中大幅波動的情形,起到穩定證券市場的作用。在一定時期內,由于證券市場上各種證券的供給有確定的數量,各種證券本身沒有相應的替代品,如果證券市場僅限于現貨交易,證券市場將呈單邊運行,在供求關系出現嚴重失衡的時候,市場必然會巨幅震蕩,在這樣的市場運行機制下會容易出現暴漲暴跌的現象。在證券現貨市場中引入賣空交易機制,可以增加相關證券的供給彈性,這主要是通過下面這樣一種機制實現的,即當證券市場上某些股票的價格因為投資者的過度追捧或是惡意炒作而變得虛高時,市場中理性的投資者或投機性賣空者會及時地察覺這種現象,預期這些股票的價格在未來的某一時刻會下跌,于是他們會通過賣空機制來賣空這些價格明顯被高估的股票,這樣,這些價格被高估的股票供給量會明顯增加,這一方面緩解了市場上對這些股票供不應求的緊張局面,抑制了股票價格泡沫的繼續生成和膨脹,另一方面這些投資者的賣空行為又會向證券市場中的其他投資者傳遞一種股價被高估的信號,這種“示范效應”會使過度高漲的證券市場重新趨于理性,及時讓投資者清醒地認識到股市中的泡沫,使股票價格回歸到真實的投資價值上來。另外,當這些價格被高估股票因泡沫破滅而使價格下跌時,先前賣空這些股票的投資者因到期交割的需要會重新買入這些股票,這樣一方面會增加市場對這些股票的需求,在某種程度上起到“托市”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會給其他投資者一種股價被低估的信號,同樣,通過賣空機制的這種“示范效應”可以改變股票市場上的供求狀況從而會使股價能回復至真實的價值水平上,從而達到穩定證券市場的效果。同理,在證券市場行情低迷時,市場上的賣空力量會很弱,此時的賣空交易者會買入被賣空的股票以備在未來到期日進行交割,這樣,當市場上的眾多投資者對股票需求量較低且他們大多又持幣觀望時,賣空交易者的“回購補倉”行為會增加股票的需求量,同時也會帶動其他投資者紛紛入市進行交易,這樣就緩解了市場上股票供過于求的狀況,重新喚起投資者的投資熱情。

因此,從理論上來看,賣空交易機制的存在會對整個市場的波動起到了“緩沖”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會對市場上的暴漲暴跌現象起到平抑作用,而不會加劇整個市場的波動。

三、結論

從上文看出,賣空機制的推出對于整個股票市場而言,沒有造成市場的大幅度波動,反而賣空機制可以對市場的波動起緩沖作用。因為賣空交易機制的推出,可以使投資者有了更多的構建投資組合空間,為投資者提供了套期保值的工具和手段,一方面為投資者分散投資提供了避險工具,另一方面解決了單邊市中股價虛高、暴漲暴跌、投機盛行的弊端,起到了穩定股票市場的作用。因此,我國證券市場上推出賣空交易機制是金融深化的必然趨勢。

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文5

國際化進程提速所帶來的劇烈競爭將對尚不成熟、有待規范的中國證券市場帶來巨大的沖擊與挑戰。中國證券業不僅會受到成熟、規范的外資機構的擠壓,而且還要面臨國內其他金融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以及網上證券交易快速發展帶來的挑戰。第二,加入WTO將加劇中國證券業組織結構的凋整。未來5年內,合資證券公司與臺資基金管理公司將大量涌現,國內證券公司也將引發大規模兼并、重組,組建實力強大的大型證券集團(或金融控股公司)以應對挑戰。第三,加入WTO將對中國證券業監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入WTO后,具有混業經營背景的外資機構通過QFll(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組建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外資并購國有股權等管道紛紛進入中國市場,創新金融產品將明顯增加,證券市場將更趨復雜,監管難度加大。

但從長期來看,加入WTO將有助于改善中國經濟基本面,從而支撐中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發展;有助于推動中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改革并最終推動其深化發展;有助于推動中國證券市場監管體系的改革、監管和立法行為將更加透明、規范、國際化,為市場的長遠發展創造良好的體制環境;大量外資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將為中國本土券商和中介機構學習國際先進管理和技術提供渠道,中資機構競爭實力將在同外資機構的合作與競爭中得到明顯增強。

應戰國際化:對策與建議

發展證券交易市場體系

從世界范圍來看,全球證券市場呈現出4個趨勢:交易市場的多層次化、交易所的公司化、交易市場的一體化和交易市場的無形化。

具體而言,交易市場的多層次化包括縱向層次的主板市場與創業板市場共同發展,橫向層次的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與衍生金融產品市場協調發展,交易場所層面的場內市場與場外市場并存,地域層面的全國性市場與區域性市場相輔相成等特點。世界范圍內廣泛出現的交易所公司化及其發行上市改革,是交易所治理結構的重大轉變,有助于解決會員制當中的委托、提升應對外部競爭的能力、滿足發展過程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等。交易市場的一體化是指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證券交易所在各自國內和國際層面上進行整臺、集中,交易所數目在減少但規模在擴大。交易市場的無形化是指 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世界各國證券交易所的化、化進程迅速加快,引發了證券市場信息傳遞技術和交易手段再次革命,創造了網上交易服務、獨立電子交易系統和網上虛擬交易所等形式。

中國證券市場在縱向上只有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為主的主板市場,場外證券市場除銀行間有限的場外交易外,其他場外市場均因《證券法》第32條規定而被禁止。橫向角度看,中國企業債券市場萎縮,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缺位。在地域上,除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外,曾出現過一些地方性的交易場所,如天津、武漢等23個證券交易中心,但是這些區域性的證券交易中心已被禁止。中國滬深證券交易所的治理結構是有中國特色的會員制,是一種明顯有別于國際典型會員制交易所的政府直接領導模式(均受中國證監會管理),導致在中國出資者創辦交易所的主要目的在于盈利,政府直接插手交易所內部事務,會員由于不是出資者和受益主體,因此對交易所管理和運作漠不關心。

未來的中國證券市場應努力構建一個多層次化的交易市場。從長遠來看,隨著中國金融體制與國際金融體制接軌,證券交易所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最終將實現所有權化,實現交易所由會員制向公司制的變革。此外,滬深交易所的整臺可能是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的必然方向,但整臺的時機取決于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程度以及國內證券交易所之間競爭所導致的邊際效率提高的程度。中國證券市場應緊密跟蹤國際上先進的交易技術,不斷完善自己的交易系統,同時進一步發展網上交易,為將來建立獨立電子交易系統或虛擬化的交易所奠定基礎。

改革證券交易制度

我國目前所采用的單一的集中競價方式,缺乏柜臺交易與協議交易機制所具有分散股權的功能,與鼓勵公司收購、鼓勵大股東長期持股的立法精神相矛盾。在未來股份實現全流通之后,希望獲取公司控制權的機構投資者成本增大,必然引起廣泛采用對敲對倒等方式從事的不正當證券交易行為。此外,單一集中競價制度也與鼓勵要約收購的精神產生矛盾。中國證券交易在法制上是禁止期貨交易和信用交易的?,F貨交易使得金融衍生品缺乏法制基礎,期貨期權被禁止,從而使中國證券市場成為單邊市場,缺乏避險手段。

此外,中國上市公司收購在實踐中往往采取有諸多不規范色彩的協議轉讓。股權結構割裂為流通和不流通兩部分,以及A、B股之間的差異,造成市場上對同一公司存在不同的價格信號和不同的評價機制。中國證券交易中的持續性信息披露也存在諸多缺陷,在出現問題時較多地運用行政處罰和刑事制裁,對于投資者而言更為有效的民事救濟手段卻很少運用,證券民事訴訟機制缺乏可操作性。

證券交易制度進行改革概括而言有以下5個方面。

首先,隨著機構投資者的增多以及證券市場規模的發展,我們必須積極推進和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制度反映了大宗交易人正當的交易目的和需求,隨著機構投資者的增多,如能對此種交易輔之以有效的權益披露規則、持股期限規則,則可降低大宗交易對市場價格的沖擊,降低機構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場的流動性和穩定性。大宗交易還為兼并收購的實施提供了便利,從而提高證券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

第二,必須大力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引入賣空交易機制,以降低證券市場的系統風險。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的興旺與現貨市場的繁榮是相輔相成的。引入賣空機制對于投資行為、提高市場流動性以及降低交易成本、防范和化解投資風險、抑制操縱市場具有重要作用。中國未來應在推出賣空交易機制的基礎上適時推出股指期貨、恢復國債期貨、發展可轉換債券市場。

第三,完善協議轉讓和要約收購制度,以健全上市公司收購兼并的保障體系。要約收購既是國外成熟證券市場的典型收購方式,也是各國證券法調整的核心。要約收購制度有助于推動實質性資產重組,并已收購過程中的非市場化因素減弱,有助于提高資產重組的規范化和市場化程度。但是要約收購環節繁多,操作程序復雜,收購成本較高。由于特殊的股權結構特點,中國上市公司收購實踐中往往采取存在諸多弊端的協議轉讓。當務之急是改革協議轉讓制度和完善要約收購制度,包括:針對現有協議轉讓制定可操作的法律實施細則;加強協議轉讓中的信息披露監管;弱化政府在協議收購中的行政參與作用,提高市場化程度;規范收購方的關聯方聯合持股規則;強化收購目標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明確強調要約收購義務的豁免情形;完善征集委托投票權制度等。

第四,逐步改革現行的國有股、法人股不流通和A、B股分割制度,徹底解決中國證券市場遺留。與之相適應的改革舉措還應包括協調B股交易制度與外國證券經紀制度之間的差異,建立第二上市和跨市交易制度等。

第五,完善重大信息披露制度,加強證券交易中的持續性信息披露責任及國際合作,健全相關的民事訴訟制度。包括建立健全重大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上市公司預測性信息生成、披露和審核的規則體系,加強上市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加強上市公司收購信息披露,加強信息披露的國際合作等。此外,證券民事責任制度的完善勢在必行。

完善證券發行制度

現行證券發行制度帶有強烈的行政性和計劃性色彩,未來改革可以從以下4個方面著手:

完善證券發行與定價技術。中國證券發行方式走的是一條逐步市場化的改革道路。證券發行方式的改革要以多元化創新為核心,促進市場的完善與。具體包括:全面推行股票交易實名制,采用和完善國際市場普遍采用的公開發行與私募配售相結臺的發行方式,引人國際通行的收款銀行制度,引入并推廣“超額配售選擇權”制度等。對于發行定價機制,也要進行多元化與市場化的改革,逐步減少政府對股價的行政干預。

完善證券發行核準制度。要繼續完善發行核準制度,減少政府控制,將進人市場的選擇權更多地留給市場。此外,中國證券發行的所有制傾斜問題應予改正,并取消證券發行與上市審核的聯動機制,加強發行中承銷商、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推薦作用和法律責任。

完善證券發行中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包括證券發行披露制度、持續性披露制度和法律責任及救濟制度。未來應借鑒英美成熟做法,明確發行人、發起人、以及其他主體的民事責任、歸責原則及免責事由。在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中,要強凋上市公司的更新義務、注意黑客入侵問題以及在未來的私募當中協調網絡披露之廣泛性與私募本質之沖突。

證券發行的國際化白品種創新。目的中國證券發行國際化的方式主要有:境內上市外資股模式,境外上市外資股模式,間接境外募股上市模式,存托證境外上市模式,國際債券模式,國際基金模式等。未來會有更多中國利用國際市場籌資,外國的企業也會進入中國證券市場。

調整證券監管體系

中國證券市場的開放將使證券監管面臨3個方面挑戰:國際化的挑戰、銀行和證券業的臺作或綜合化的挑戰、創新的挑戰。中國未來證券監管體系具體的變革包括如下方面:

第一,分業監管對綜臺金融的適應和調整。綜合金融是中國金融業發展的一個必然趨勢,在當前分業監管體制下,我們建議先設立一個松散型的臺作監管機構,待時機成熟,再向統一監管的模式變革。同時要積極推動現在的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轉變。

第二,監管組織體系的調整。要加強證監會的獨立性;充實有效監管所需的適當資源;建立監管政策制定的協商機制、評價機制,保證監管的透明度;強化證券交易所應有的自律性監管功能;加強證券業協會的自律監管功能;加強傳媒的外部監管力量以及對傳媒的監管。

第三,一般監管行為的調整。包括對上市公司監管的完善和對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評級機構、證券清算結算系統監管的完善等內容。此外要強化中介機構的自我監管功能和法律上的約束,建立中介機構的保險制度或建立風險賠償準備金制度。

第四,監管法律框架的調整和完善。首先要對《證券法》進行調整和完善,尤其要建立證券訴訟的辯方舉證制度以解決證券民事訴訟的舉證困難問題,完善證券投資者賠償制度,建立中小投資者集體訴訟機制,完善證券法與公司法、臺同法、破產清償法、競爭法等法律的配臺實施,以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

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范文6

融資融券業務旨在完善證券市場的交易機制,屬于信用交易,由獲得批準的證券公司向符合門檻條件的投資者借出資金或是證券,方便投資者買入或是賣出證券,前者叫融資,后者稱融券。融資融券業務主要涉及到的當事人有證券公司、投資者和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是資金或證券的借出人,投資者是借入人,商業銀行作為交易中資金的存管者,同時也幫助進行必要的清算業務。與其他證券交易不同的是,融資融券業務充分利用了信用機制,將期貨交易中出現的杠桿效應帶入證券業。普通證券交易要求投資者自身擁有足夠的資金或證券買入或賣出,而融資融券交易則是通過向證券公司借入資金或證券的方式進行,投資者與證券公司間不僅僅是委托買賣關系,更存在借貸關系。由于融資融券交易中投資者在自行承擔風險的同時也會給證券公司帶來風險,因此一般而言此類交易都有合約期限,不像普通證券交易可長期持有。

二、拓展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一)對證券市場內各主體的影響

1.對證券公司的影響。拓展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公司的影響很直接也很明顯,帶來的結果有利有弊。融資融券業務給證券公司帶來的好處主要有以下幾點:首先,證券公司出借的資金或證券不可能是無償提供,投資者需要繳納合同期內使用資金或證券的利息,這些利息就成為證券公司新的收入來源。其次,融資融券業務仍然屬于證券公司提供給投資者的一種服務,需要投資者為此服務支付傭金,這又給證券公司帶來收益。最后,能夠被批準進行融資融券的證券公司都需要有雄厚的實力,受到認可的證券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地位也會提高,許多證券公司努力拓展本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也是為了擴大影響力,以期占據更多市場份額。至于融資融券業務的負面影響,不外乎是風險承擔方面,普通證券交易投資者用的是自己的資金,盈虧自負,而融資融券交易用的是借入的證券公司的資金或證券,證券公司流動資金減少會帶來風險,客戶如果不能償還借款則風險更甚。

2.對投資者的影響。融資融券業務發展后,投資者利用借入的資金或證券進行交易,可能獲得更大的盈利也可能造成更多的虧損。投資者自身擁有的資金或證券是有限的,而且限額小,能獲得的收益少,會造成的損失也少,一旦借入外部資金或證券,能進行的交易額就會擴大很多,產生的收益或虧損也會放大很多倍,風險增加是必然的。同時與證券公司相對的,借入資金或證券需要投資者支付相應的傭金和利息,會使得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有所提高。此外,由于存在杠桿效應,投資者所負擔的風險會比在普通證券交易中要更大。

3.對商業銀行的影響。毫無疑問拓展融資融券業務給商業銀行帶來了額外的收益。商業銀行雖然自身并未直接參與到融資融券交易中,但由于證券公司需要在商業銀行開立與融資融券業務相關的專門賬戶,給銀行帶來了存款和各項交易的手續費用及傭金,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銀行客戶圈的擴大和理財產品的銷售。至于風險在正常時期是較小的,一旦證券市場出現大波動則銀行會成為風險聚集地。

(二)對整個證券市場的影響

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市場最主要的影響就是填補了證券交易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漏洞。拓展融資融券業務會給整個證券市場注入新的活力,同時帶來新的風險。融資融券業務將期貨交易的一套理論運用到了證券交易中,投資者不僅可以像普通交易那樣在市場上買入證券,也可以跟證券公司借入證券后在市場上賣出,這種“做空”機制使得證券市場的交易變得更加靈活多樣,增加了整個市場的活躍度,也提高了投資者和證券公司的積極性,從而促進資金和證券在市場上的流動。同時將本來不能很好地在證券市場上流動的資金變成流動性較強的資金,增加了交易金額。拓展融資融券業務在較為完善的證券市場上能起到的積極作用會比在不完善的證券市場上大很多,因其存在價格發現功能,如果市場內各項機制完善了,融資融券交易就能起到發現價格、穩定價格的作用,使得市場價格趨于合理化,但是在不完善的證券市場內,融資融券反而可能造成過度投機,進而使得價格劇烈波動或大幅度地偏離正常合理的價格。當然信用風險也是融資融券交易中很重要的一類風險,由于投資者可以通過借入資金的方式購買證券或借入證券賣出,一旦出現價格劇烈波動,投資者遭受損失,則可能無法償還借款,整個市場也會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資金可能出現斷鏈現象。

三、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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