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1
【關鍵詞】增權取向;社區老年群體;互助養老研究
一、研究背景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中國大陸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預測,2014年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2億,2026年達到3億,2037年超過4億,2051年達到最大值,之后將一直維持在3億至4億的規模。在中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形式下,養老問題不僅是老年人口的福利問題,而且是一個關系國家長治久安的大問題。隨著中國老齡化社會的即將到來,養老問題日益突出,養老模式正在向新的方向發展。
研究社區互助養老是十分有必要的,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養老壓力日增,探索一種新型有效的養老模式刻不容緩。
理論價值在于,對促進社會支持網絡理論和增能理論的拓展及其研究方法的具體化與操作化具有一定的理論價值;對個人、人際交往和社會參與三個層面的基礎上完善社區老年群體互助養老體系,有一定的理論探索價值。
實踐應用價值在于,為政府緩解養老服務勞動力和部分老年人養老金不足提供政策建議;建構同輩支持網絡來提升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挖掘或激發老年人的潛能,提高老年人對影響自己生活空間的力量施加影響的能力。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對于民間互助養老的研究,學界對此主要集中于中國不同時期民間互助思想和制度的歷史追溯(臧知非,2002;李玉潔,2004;丁建定,2014;么振華,2008)、在老年福利保障方面發揮的作用(嚴雄飛,2002;李文治、江太新,2000;王文濤,2006)以及民間互助養老的變遷(卞國鳳,2010;)。
關于老年互助養老的研究,有學者從培養老年人的社區主體意識的視角,通過形成新的人際網絡而自發組成鄰里互助網絡(守本友美,河內昌彥,立石宏昭,2005)以及在社區建立新公共空間來探討自助互助養老模式(坪鄉實,2003)。國內學者主要圍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一是從老年人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狀況出發,通過實際調查,提出建立老年鄰里互助網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陳競,2008;肖月榮,2012;);二是從現有的養老模式出發,分析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局限性,探討自助互助養老的新模式(李麗,2010;漆彥忠,2011;吳兵,2012);三是從把時間作為提供養老服務資源的角度,通過儲蓄為老年人服務的時間作為互助養老的應對措施,分析建立時間銀行制度在居家養老自助互助中應用的可行性,探討我國時間銀行的制度設計與模式選擇(劉林,智東,2009;馬貴俠,2010)。近年來,在老年群體互助養老的實踐模式上呈現出多樣化,如美國的社區養老“村莊”、日本的鄰里互助、德國的“老人之家”、法國的老年公寓、荷蘭的“時間銀行”等;我國社區互助養老模式在一些城市也得以實踐,如上海 “老年生活護理互助會”、廣州市的老年人之間“時間儲蓄”;北京豐臺區的“會員制互助會”;青島市的老年鄰里互助等。
本研究以增權理論為分析工具。從增權本身看,有學者認為增權被看作是一個過程(Solomon,1976),一種精神狀態、一種對權力的再分配、一個過程以及一個目標(Swift和Levin,1987);從增權范圍看,一些學者認為增權涉及到個人、人際和政治三個層面(Gutiérrez,1990; Gutiérrez,1995; Gutiérrez}Qrtega,1991)或個人、組織和社區三個層面(Zimmerman,1990; Perkins}Zimmerman,1995)。增權的實踐總是指向特定的弱勢群體。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不可避免地同時兼具生理方面、心理方面、經濟方面和社會結構所處的地位方面等多種弱勢群體的特征,因此老年群體無疑是增權理論發展所服務的群體。增權在港臺地區已經成為許多服務機構的基本工作策略,但對我國大陸的弱勢群體而言,增權則是新的研究視野和研究角度,是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唐詠,2009)。目前,從增權視角對老年領域的研究主要有:老年服務工作的新理念(付再學,2008);受虐待老人社會工作的新理念(孫瓊如,2004);老年殘疾人的增權途徑(李紅芳,2008);基于社區增權理論的農村養老問題(曾易,2011)以及增權理論與老年社會工作實務(何楠,2010)等。
本研究的主要任務是,在我國目前養老責任主體多元化發展的狀況下,運用增權理念從積極的角度去思考老年人在互助養老中作為主動的參與者和受惠者的應對策略,使老年人對環境擁有表達的權力,以便控制、組織、整合自我和環境,提高老年人的權力感,并進而促進老年人的自我概念、自尊、尊嚴感、福祉感及重要感。在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勞動者流動性增強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下,各種單純注重外在服務的養老模式對于滿足老年人多層次需求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因此傾聽來自老年群體自身的聲音,為政府的養老服務更加有的放矢及制定政策提供依據。
考諸文獻,有關老年人增權和互助養老的研究取得了一些的進展,這些成果為本課題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研究基礎。然而,已有的研究在如下三個方面仍有進一步提升空間:第一,現有的研究多集中在對中國鄉村社會民間互助養老的研究,缺乏對城市社區的民間互助養老研究;第二,現有的研究主要討論代際之間的互助養老,較少討論老年同輩群體之間的互助養老;第三,現有的研究多集中在老年志愿者的為老服務,較少涉及老年人既是養老服務的主體,亦是服務對象的群體內部的互助養老研究?;谀壳皣鴥冗\用增權理論探討社區老年群體互助養老的研究尚不多見,希望通過本研究為養老服務提供一種新的研究視角,通過對老年人的自我努力的關注和研究,構筑自助的基礎,并以此來建立互助體系,使老年人成為互助體系的參與者同時更是受惠者,為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提供一種新的途徑。
三、社區互助養老的發展現狀
我國社區互助養老模式在不斷地探索發展中,形成了幾種有代表性的模式。
一是青島模式。青島市四方區建立的這種養老模式中,在各個社區設立互助養老點,由政府負責為互助養老點購買娛樂設施、補貼水電費等,并加強引導扶持、組織開展活動,經濟條件相對寬裕的老人家庭提供活動場所,或者由社區內企事業單位提供閑置場所或提供贊助,有效整合了政府、社會和家庭資源。同時,養老互助點以老年人“自愿結合、互助養老、互相幫助、共建和諧”為基本原則,以“為社區老人養老創造健康快樂的生活環境”為理念,倡導由低齡老人照看高齡老人、身體狀況好的老人照顧身體偏弱的老人,使老年人活動由以前的扎堆娛樂型向團結互助型發展,形成老人之間相互關心、相互照應、互相牽掛、相互幫助的良好局面。
二是江蘇海安模式。江蘇海安社區以記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方式安排50-60 歲老年人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家里,像小時工一樣為老人提供居家清潔、代繳水電費、心理防護,陪老人聊聊天、解解悶等等。服務者與被服務者之間不發生任何經濟關系,只是把勞動時間進行“存”和“取”,這樣既解決了部分高齡老人雇不起保姆的困難,又解決了部分工資偏低的低齡老人居家養老的后顧之憂,體現了社會統籌養老的精神所在。
三是北京豐臺模式。北京市豐臺區西洼地社區2008 年成立的居家養老互助會,受到了社區居民的好評,居家養老互助會實行會員制,分紅本、綠本兩種會員,持紅本者為志愿者,持綠本者為受助者??紤]到社區老人不想麻煩別人及自卑心理,社區內決定讓需要服務的居民每年交10元會費,用于互助會購買必要的服務用品。志愿者的付出,也將作為“愛心儲蓄”,提供義務服務滿5 年,今后可終身享受服務。
四、進一步完善社區互助養老的建議
“互助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它融合了傳統家庭養老與社會化養老模式的優點,同時也存在發展不成熟,缺少制度規范和保障等問題,有待于政府的支持和全社會的廣泛參與構建,使其與社會正式養老服務體系相得益彰。
(一)科學評估老年個體需求,為社區老年人建立需求檔案
要關注老年期的劃分和不同年齡段的老年人的特征與需求。對個體老年人的年齡、身體狀況、家庭構成、受教育程度、生活習慣、興趣愛好、性格、婚姻、經濟收入、職業經歷等進行了解和記錄,為老年人建立個性化的檔案,便于有針對性地開展互助養老服務工作。
(二)協助調適規范互助行為,促進小組健康有序發展
“互助養老”作為一種正在探索發展中的養老模式,是利弊共存的。社工在跟進服務的過程中,應注意老年人的心理困惑和行為危機,適時地協助老年人澄清誤解和化解矛盾,避免小組因突發性糾紛事件而解散。同時,可以建立互助小組的激勵機制,對小組中積極參與活動、奉獻精神強的小組成員給予適當獎勵。
(三)整合社會資源,構建“互助養老”的社會支持體系
“互助養老”分解了家庭和社會的養老負擔,是一種很有潛力的養老模式,它的成熟和規范需要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導、法律保障和全社會的廣泛參與構建。建議政府制定相應的扶持政策,保障互助養老服務的經費來源和專業社工的支持培養,針對新的模式探索新的路子,宣傳倡導新的觀念和服務模式,對“互助養老”的發展提供更多專業化的指導和幫扶,讓老年人在“互助養老”的過程中獲得更多的幸福感和權能感。
本論文是江蘇省研究生創新計劃項目省級項目成果,項目代碼ZY32004215,省項目編號SJZZ15_0166。
作者簡介:李益倩(1992.01-),女,漢族,山西人,蘇州大學社會學院2014級碩士研究生,社會工作專業,研究方向:社區社會工作。
參考文獻:
[1]袁同成.“義莊”:創建現代農村家族鄰里互助養老模式的重要參鑒[J].理論導刊,2009(4).
[2]趙志強.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研究綜述[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4(4).
[3]韓振秋.淺析農村養老新模式――“互助養老”的特點[J].理論導刊,2013(11).
[4]干詠昕.中國民間互助養老的福利傳統回溯及現代意義[J].今日中國論壇,2013(5).
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2
【關鍵詞】城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模式
【中圖分類號】D66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0475(2017)02-0095-02
遼寧“未富先老”快速進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態勢日趨嚴重,養老壓力逐漸加大,且遼寧現存的養老模式中的“重物質供養,輕精神慰藉”缺陷也日益顯現出來。為了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數,解決老年人的心理孤寂和娛樂缺失問題,遼寧應從“體育文化養老”視角,積極尋求一種能夠促進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使之找到歸屬感和精神上的慰藉,實現老年人精神世界的“吐故納新”,同時實現強身健體,預防疾病的養老模式。城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彌補了現階段養老模式上的輕精神慰藉問題。社區體育文化養使老年人在社區的“鄉里之情”和“守望相助”中,滿足其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同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使社區體育文化養老與其他養老模式相融、相輔,滿足老年群體對精神文化需要。
一、遼寧養老模式及其評價
(一)養老模式現狀
一是家庭養老模式。雖然老年人的養老模式有托老所、老年公寓、養老院等形式的多種選擇,但大部分老年人還是難舍“故土”,因而家庭養老一直是老年人首選的養老模式。家庭養老在遼寧城市養老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城市老年人大多在經濟上相對獨立,對子女的依存度低,因而子女的經濟負擔不大,子女給予老年人的幫助更多體現在生活上。二是社區養老模式。“在以家庭為基礎和以社區為依托的前提下,用專業化的服務作為養老的主要服務形式,在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的同時,充分利用專業人士和社區有關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托老服務和上門服務,從而實現機構養老與居家養老相結合,滿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及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要,讓豐碩的社會發展成果可以惠及到更多的有需要的老年群體中去。”[1](P.16)截止至 2010 年底,遼寧建設完成城市社區日間照料站、托老所、老年活動室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4 890 個。2011年底社區日間照料站有 5 190 個[2](P.36)。三是機構養老模式。機構養老是在政府的政策、法律規制下的社會養老機構,包括政府出資興辦的養老院、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個人投資的養老機構。截至2011年末,遼寧共有公辦養老機構914 家,養老床位有 10 萬張,其中城市養老機構為 123 家,養老床位為2.7 萬張。[2](P.36)
(二)養老模式評價
一是三種養老模式利弊。就家庭養老模式而言,遼寧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主要是子女、親屬等,老年人通過居家養老享受親情帶來的愉悅。同時,由于老人與子女在生活方式、價值觀等方面的代際差異,會使二者在供養方式、居住方式、照料方式、交往和溝通方式產生矛盾,影響老年人的情緒,特別子女工作忙,使之與老人溝通的時間不多,老年人會感到孤獨寂寞;就社區養老模式而言,它可以運用專業化的服務提供養老服務,且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的優勢,某種程度上滿足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但是遼寧城市社區大多未建立養老服務機構,即使設立社區養老機構,也大多只提供做飯、清洗之類服務,服務層次較低;就機構養老模式而言,機構養老是在政府統一管理下,由政府財政或社會出資建設的養老機構,但養老機構的服務價格相對較高,從一千多元到四五千元不等,一些老人的退休金不夠支付養老費用,還需要子女補貼,經濟壓力較大。
二是三種養老模式忽視精神贍養。目前,遼寧城市老年人大多都有一定的退休金,其基本物質生活需求能夠得到滿足,但老年人精神方面的需求在三種養老模式中缺失。三種養老模式更多關注的是物質層面的照顧與滿足,而對老年人精神需求關心不夠,造成了老年人精神贍養的缺失,直接影響了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因此,從老年人的物質和精神層面實際需求出發,探索一種既能充分考慮養老模式的福利性,又能考慮社會養老照料的有償性的新型養老模式。社區體育文化養老彌補了現階段養老模式上輕精神慰藉問題,因此,遼寧城市養老模式應是以社區為載體的“家庭養老+社區體育文化”相結合的城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模式。
三、城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模式優勢
(一)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模式的內涵及實質
所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就是指“在政府和社會機構的指導下,在社區范圍內以,以老年人生理和心理都能接受的文化體育活動為載體,以滿足社區老年人精神需求和身體健康為目的,使老年人在體育文化活動中思想得到交流、情感得到溝通,享受體育文化活動帶來的快樂為特征,讓體育文化活動貫穿在老年人的整個老年生活之中,實現老有所樂、老有所為”。[3](P.46-49)社^體育文化養老實質就是把體育文化與社區養老相融合特征的養老模式。
(二)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模式的作用
一是滿足老年人的精神追求。體育文化養老是建立在滿足老年人身體健康、精神愉悅基礎上的交流思想、情感溝通、張揚個性的養老方式,即“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所以,社區體育文化養老能夠推動和維持其參與社會生活的積極養老方式,使老年人在社區中找到歸屬感,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實現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吐故納新”, 保持積極的心態和活力。社區體育文化養老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現階段養老方式中精神養老缺乏的問題。二是賦予老年人新的生命意義。老年人退休后,社會、家庭角色都發生了變化,往往會出生強烈的心里失落感,患上“離退休綜合征”,因而以新的角色和活動替代原有的角色就成了亟待解決的問題。社區可以將相同興趣愛好的老年人組織在一起,組織豐富多彩的體育文化活動,幫助老年人在競賽的過程中體驗“成就感”,使老人在社區體育文化養老的潛移默化中,依然能尋找到新的人生意義,收獲“最美夕陽紅”,享受晚年幸福生活。
四、構建城市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模式
(一)加大政府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服務供給
一是政府應從硬件設施和軟件投入上加大社區體育文化養老的財政支持,打造“銀色”的體育文化養老物質平臺和社會氛圍;二是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指引社區體育文化養老的發展方向,使社區體育文化養老從政策、法律等方面都得到保障;三是政府應動員社會力量加大體育文化養老的投入,探索公建與民營、民辦與公助、政府支助與購買等多元化運行模式,健全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二)構建多層次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服務體系
一是設立老年人體育文化活動中心,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文化系列活動;二是創立社區老年舞蹈隊、社區太極拳協會等形式的社區老年人體育俱樂部或協會,幫助老年人尋找歸屬感;三是為社區老年居民提供體育運動指導、運動處方、體育娛樂等服務,讓社區體育文化養老內容更符合老年群體的需要;四是社區應重視老年人的權益,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他們對社區體育文化養老的需求,并積極獻言獻策,構建社區體育文化養老服務體系。
(三)推進社區體育文化養老志愿者服務傳承
一是組織社會體育指導員立足社區,指導社區健身活動,向老年人傳授普及基礎健身知識,引導老年人文明健身、科學健身;二是組織各類體育協會骨干參加社區老年人健身志愿服務,傳播體育項目的基本技能,提高老年人參與體育活動的興趣和技能;三是組織大中專學校的體育教師和在校體育大學生,充分利用他們的體育運動技能優勢,開展體育技能傳授志愿服務。
結語:通過整合社會資源,構建一種以文化為持久動力,重視精神供養的老齡社會養老模式,保持老齡化社會的發展活力,實現遼寧乃至中國在未來老齡化增速的背景下,依然能保持經濟昌盛、政治文明、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的終極目標。
參考文獻:
[1]張雯.我國城市社區養老資源的現狀、問題及對策 研究―以北京市為例[D].西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2014.
[2]薩麗娜.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遼寧省養老服務體系 研究[D].沈陽工業大學碩士論文,2014.
[3]黎文普,龔正偉.“文化養老”視域下社區體育文化 養老路徑探析[J].體育學刊,2014.
[4]楊文軒.體育文化在人的文化轉型中的作用[J].體育 文化導刊,2006,(6).
[5]蘇永剛.中國人口老齡化問題和健康養老模式分析 [J].山東社會科學,2013,(4).
[6][德]魯道夫?奧伊肯,萬以譯.生活的意義和價值[M].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
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3
一、老干部再婚現狀及特點
區總人口64萬人,截至去年底,全區60歲以上的老人7.68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12%,其中,市區空巢老人600多人。目前,全區老年人口每年以近3%的速度增長,人口老齡化形勢十分嚴峻。區直接管理的老干部603人,其中男性536人,女性67人,老干部數量每年正以3%的速度遞減。正是在全區老年人口增長與老干部數量負增長的交錯中,老干部再婚特點顯得更加突出。
(一)老干部再婚以喪偶再婚居多。在603名老干部婚姻狀況中,原配婚姻占到45%,再婚婚姻占到46%,獨居僅占9%,再婚率高于初婚率是老干部婚姻的顯著特點。所有再婚老干部當中,再婚婚齡最長的26年,再婚年齡最大的83歲,再婚次數最多的達到6次。再婚老干部79%屬于喪偶再婚。
(二)老干部再婚比重男性大于女性。在喪偶老干部中,男性老干部再婚人數占到79%,女性不到10%。這說明女性老干部壽命高于男性,女性老干部喪偶后,由于年齡關系再婚很困難。從喪偶要求再婚老人的家庭看,大部分都有子女(無子女的老人只占8.8%),而且均為男性。
(三)老干部再婚以“找伴型”為主。再婚老干部當中,由于缺乏生活自理的能力,喪偶后覺得過日子處處難,為了能維持正常的生活,迫切需要找一個配偶,這種類型的占26.5%;部分男性老干部,身體仍然比較健康,物質生活已心滿意足,但感到精神生活空虛。用他們的話說:“現在一切挺好,只欠精神支柱?!毕胝覀€稱心如意的老伴共度幸福晚年的占42.8%。
(四)老年人再婚后的生活情況大多數是好的。據對再婚的老干部家庭調查,婚后幸福感的占74%,他們在生活上互相照顧、體貼,和雙方子女和諧相處,安享晚年。但也有15%由于與子女關系搞僵和經濟來往不清感覺身心很累。還有個別再婚老干部與子女水火不容,多次調解無效鬧上法庭。
(五)老干部非婚同居現象比較嚴重。在以配偶形式共同生活的老干部中,未婚同居率占到48%,可以看出非婚同居已成為老干部解決晚年感情生活的選擇之一,和則聚,不和則分,重組的事實婚姻成了雙方釋放情感的“臨時驛站”。許多子女對遺產問題的擔心,也對老干部的“非婚同居”給予默許,因此老干部“非婚同居”現象越來越多,由此帶來的后遺癥,值得關注。
(六)老干部再婚由單一形式走向多元化。原來老干部再婚的年齡距離較短,往往是男性比女性大幾歲?,F在老干部再婚年齡選擇距離拉長。出現了歲際婚姻(年齡差距小于10歲)、臺際婚姻(年齡差距在11到20歲之間)和代際婚姻(年齡差距大于20歲的婚姻),我區年齡差距最大的達到了32歲。據調查,全區老干部有登記再婚、同居再婚、走婚再婚、代際再婚等形式。其中同居再婚和走婚再婚的老人占據主導位置,登記結婚的有所增加。
二、老干部再婚利弊分析及存在問題
(一)老干部再婚的利弊。通過調查和與老干部交談發現:許多喪偶老干部的內心是很害怕孤獨的,他們希望有一個“伴”陪伴著自己走完人生的路,他們渴盼安穩、幸福的晚年生活,并希望得到孩子們的支持與祝福。在調查中發現,已經再婚的老干部大多表現得精神煥發,患病率較低,樂意參加社會活動。而因子女干涉未能再婚的老人則很孤獨,精神壓抑、萎靡不振,容易患病。實際上,再婚老干部對性生活的要求只占一小部分,他們要再婚的真正原因是想找個“伴”,互相照顧,這樣有利于健康,可延緩衰老,減少癡呆。而這些都是子女所無法替代的,子女不可能時常守在老人身邊,可見,老干部再婚不僅是為了給自己找幸福,也是為了給子女減輕負擔,有助于社會和諧進步。
(二)老干部再婚面臨的問題。首先,重新組合的婚姻必須面對房子、財產、子女、生活習慣、文化素養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問題。男女方的思維差異很大:男方怕財產損失,怕承擔責任。女方則想輕松瀟灑,不當保姆,還要考慮如何照顧原先的子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也會考慮如何繼承財產、如何贍養老人等問題;其次,老干部再婚時理性大于激情,再婚老人為情愛付出自己的一切的意志已不像年輕時那么堅定,重組的夫妻關系十分脆弱。雙方都希望對方能適應自己、照顧自己而又不占有自己的財產。有些老干部提出了再婚的妻子將來不能繼承自己的遺產、生活上要AA制的要求,再婚的女士想進入知冷知熱的賢慧妻子角色也比較難;再次,老干部擇偶時總是愿意選擇社會地位、收入、年齡等比自己低的女士,使有些利用婚姻做跳板的居心不良者,借此騙了老干部的錢財,最終使得老干部“人財兩空”;最后,老干部再婚擇偶的渠道狹窄。調查發現,老干部擇偶靠子女、鄰居、熟人介紹居多。專門的老人婚介所、社區、媒體等為老人助婚還較少。
(三)老干部再婚為老干部服務提出了新的課題。老干部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為老干部搞好服務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老干部部門、老干部原單位、所在社區、家庭義不容辭的責任。在老干部離休費、醫療費、財政保障“三個機制”日益完善的情況下,老干部衣食無憂。服務的重點已經轉移在如何讓老干部身心健康和快樂有為的問題。當老干部年齡越來越大、越來越需要照顧的時候,喪偶老干部再婚以及再婚環境的促成、再婚家庭矛盾的排解、子女的溝通教育等等,都需要老干部部門、社區、原單位和家庭的關注和理解支持。
三、老干部再婚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怎樣對待老干部再婚問題,怎樣做好老干部再婚前、中、后的服務和管理問題,這既關系到安定團結,又關系到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應引起全社會關注。
(一)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老干部再婚良好的輿論環境。我們已經步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婚姻是個無法繞開的問題,社會的關愛以及世俗的看法和老年人自身觀念的轉變,是決定他們能否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最主要因素。目前,老干部離婚、再婚面臨的環境和輿論壓力也很大,盡管社會在不斷進步,但對老年離婚、再婚者的寬容和接納程度依然非常有限。因此,應該大力提倡老干部自主婚姻,拋棄舊俗,勇敢追求自己晚年幸福。通過媒體專欄、老年大學婚育課堂、社區市民學校等陣地,宣傳新事新尚,把老干部晚年幸福當成社會的責任和家庭子女的責任。區鯨園辦事處社區教育學院開設了《老年婚姻》課程,定期聘請專家、法律人士、再婚老干部為老年學員授課和切身感受,受到廣大老干部和老年朋友的喜歡,成為社區教育學院參加人數最多的課程之一。
(二)善待婚姻,讓老干部再婚“轉弊為利”。一是老干部婚前要加強了解:相互了解對方脾氣、性格、愛好、文化素養、經濟狀況以及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對老年人再婚的態度,做到心中有數。二要明確權利和義務:要將雙方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責任和雙方子女對兩位再婚老人應盡的贍養義務明確下來。三要實行財產公證:應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以免婚后發生財產糾紛。四要履行法律結婚手續:只有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才是合法的夫妻,才能受到法律保護。男女雙方如果不能在一定的感情基礎上對以上各項達成共識和理解,匆忙行事、勉強結合,日后一旦水火不容,會給自己增添許多煩惱,使自己陷入進退維谷的境地。此外,再婚后要注意互敬互愛,求大同、存小異,避免把現配偶與原配偶做過多的比較。這些都有益于再婚后共筑“愛巢”、使再婚如同初婚一樣幸福美滿。
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4
【關鍵詞】 退休制度 延遲退休制度 弊端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綜合國力穩步提高,我國的經濟社會不斷地向前發展,人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十分顯著。發展不但給我們帶來了許多福利,也帶來了許多不可避免的社會問題:人口老齡化問題在我國日益嚴重,我國不得不面對“未富先老、未備先老”的社會現狀。除此之外,由于我國退休年齡普遍偏低,導致近年來需要社會養老的人群比重逐步增加,再加上我國日益匱乏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社會養老成為了擺在黨和國家面前的日益嚴峻、亟待解決的問題。
為此,2012年6月我國人社部提出了“延遲退休”的解決方法,試圖通過延遲民眾的退休年齡來減緩人口紅利消失的步伐,提高養老金的支付能力。延遲退休即延遲退休年齡,指國家綜合考慮我國人口結構變化情況、社會就業情況、社會負擔情況等因素,并結合國外成功實施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經驗,逐步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延遲退休制度,以此來提高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但是,該政策一出臺便引起了廣泛的社會探討,人們對其也褒貶不一。面對如此復雜的關系,我們該如何正確的看待和解決?
延遲退休不僅是與廣大百姓休戚相關的民生問題,也是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從目前我國的現狀來看,延長退休年齡的支持者往往是那些身體健康、收入和職位較高的人,他們希望通過延遲退休來繼續自己的工作,為自身帶來福利。與此同時,一些低收入群體則希望盡快退休,因為延遲退休需交若干年養老保險金讓讓他們壓力過大,因此兩個群體的訴求產生了沖突。但是這些贊成者與反對者是從自身出發、從自己的利益角度去認識問題,始終是站在自我的立場考慮問題,未免偏頗。
有關專家指出,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延遲退休是必然的趨勢。由于我國現行的不合理的退休制度,尤其是養老金費率的厘定與養老金的領取之間存在嚴重的矛盾,進一步加劇了養老金的支付壓力,使得養老金逐漸出現嚴重的“空賬”問題。而延遲退休制度有利于促進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收支平衡,緩解我國財政壓力,為我國可持續的社會養老保險金提供重要保障。在我國養老資金嚴重缺乏的現實下,延遲退休無疑是減輕國家養老金支出壓力的最好方法。其次,延遲退休可緩解人口老齡化問題,減輕供養壓力。延遲退休可以使老齡人口繼續工作,增加家庭的收入,同時還能幫助減輕年輕人的生活壓力,緩解年輕人的負擔,提升人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最后,延遲退休有利于人力資源更加合理的利用,可增加勞動力人口,加快經濟增長。延遲退休能為經濟發展帶來有著充足經驗的勞動力,讓那些即將退休的擁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工作經驗高級知識分子延遲退休,可以使這筆財富得到更好的應用和傳承。
但是,若只是把推遲退休年齡當做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措施,將會產生一定的弊端。首先,延遲退休政策會增加就業壓力,使就業形勢更加嚴峻。盡管我國目前的總體經濟呈上升發展趨勢,但由于經濟新常態的出現,我國經濟正處于從高速增長到中高速增長的換擋期。延長退休年齡,必然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年輕人就業,使社會整體就業在某種程度上呈現“倒掛”之勢,即老人就業比年輕人就業相對充分,更是加大了年輕人的就業壓力。其次,延遲退休更加突顯了分配不公,高中低收入勞動者工作壓力大。對于國家行政機關以及在國企工作的人來說,延長退休年齡可以使他們能長久的享受較高的薪酬、較好的福利待遇以及優越的工作環境,而對那些長期從事體力活動的勞動者來說,他們有著微薄的收入,干著繁重的勞動,他們希望盡快退休領取養老保險金,而如果實施延遲退休制度就意味著他們必須要延長勞動的年限,所以,一旦推行延遲退休制度,必然進一步凸現分配不公的問題,也容易引發更多的社會矛盾。而且,退休是新老勞動力的更替過程,延遲退休年齡將減緩新老勞動者的替代過程。一方面,社會在不斷發展進步的過程中,生產技術也不斷的進步處于之中,人們的教育處于一個不斷累積的過程,通常來說,年輕人的勞動生產率會普遍高于年老者。另一方面,國家的教育水平處于一個快速提高的過程,就知識文化水平而言,年輕人會普遍高于年老者,更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因此,推遲退休年齡將會在一定程度上阻礙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這將不利于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
由此可見,延遲退休事關國家發展命脈,牽一發而動全身,如果這項政策處理不好,將有可能激化更多的社會矛盾,切不可粗心大意,更不能操之過急。如何審時度勢客觀公允地認識問題,深入細致地思考問題,合情合理地解決問題,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黨和國家在借鑒國外延遲退休制度實施的成功經驗的同時,更要立足于我國的基本國情,不僅要解決問題,更要解決好問題。
在我看來,我國不僅應該實施延遲退休制度,更應該實施彈性的延遲退休制度,這樣既利于延遲退休制度的順利實施,也有利于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的發展;我國在實施延遲退休制度的同時,要積極推進男女退休年齡一致化,要注重完善相關的配套制度,以消除人民心中的顧慮。同時,政府在平衡社會養老保險金收支平衡的情況下,要注重高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盈利能力,盡可能減小國家財政和人民的負擔。只有滿足了這幾大前提,真正從廣大人民群眾的角度出發,做到公平公正,政策的推行才能暢通無阻,真正深入人心,從而達到預期的效果,否則只會是一紙空文,難以實行。
【參考文獻】
[1] 李星翰.中國延遲退休問題研究[D].長春:東北師范大學,2015.
[2] 翁仁木. 國外彈性退休制度研究[J].經濟研究參考,2015,(16):103-111.
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5
【關鍵詞】離退休;提前;退休后
1.我國離退休干部,是在國家政策的規定下,大多數是年齡到位的正常退休,也有一部分是因為個人問題、工作問題的提前離職休養。在現階段的政策范圍內,大多數同志是在工作年限或者實際年齡到了規定的期限,他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光榮的從崗位上離開,有在崗時的默默奉獻,辛勤勞作,也有的在自己的行業內做出了較大的貢獻,甚至是行業的帶頭人。無論是因為身體的原因,也有個人原因和工作原因之分,無論哪種原因造成的不能再工作,也是這些人的無奈作為社會人,他們應該受到合理的安排,可以再安排合適的工作,或者退養。
最近,國家在探討延遲退休年齡的問題,引起了社會上的熱議。改革退休年齡涉及每位職工的切身利益。不同群體的意見往往很不一致。通過相關人員的調查,臨近退休年齡的干部,不論男女,有相當一部分認為可以適當考慮延長退休年齡,特別是其中職位、職稱高的。據分析,這主要是因為此類人群工作強度不是很大,很多人雖然已到退休年齡,仍可勝任工作。一些特定行業,如醫生、教師,往往是“越老越吃香”。退休早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是一種人才資源的浪費。
其實,這畢竟是一部分人的愿望,拿實質來說,的確有一部分人在60歲以后更吃香,能換發職業的春天,這和個人所從事的職業有很大關系,不能一概而論,更符合一些專業性極強的職業吧。這種說法,要成為實質性的文件落實,需要考慮很多因素,做科學的考察。比如中國人地域性的壽命,行業對身體的影響,個人的意愿。也可以參照外國的做法,利用人家的先進經驗指導中國的改革。
退休的前提是離開崗位,退離崗位,只要目的是休息,是因為各種加因素所致而實行的政策性做法,隨著社會的發展,它可能出現弊病,但是要改革它,重新規范它,不是簡單所想,需要權衡各方面的條件,在當前和改革發展的前提下,更需要慎重考慮,謹慎實施。
2.在中國,由于有傳統的家庭觀念,很多退休的同志從單位退休,在家里上班,只是角色的轉換,他們好像一下子脫離了組織,感覺孤單而無奈,所以。要做好離退休同志離開崗位的工作,顯得很重要。
中國人的說法是“養”老要趁早,“養老”意識是非常強的。從“生兒養老”、“存錢養老”到現在流行的“買房養老”,似乎都說明了在國家保障體制不健全的情況下、個人在養老物質的儲備方面能夠做到“科學布局、突出重點”??墒?,保障生活后也要提高生活的品質才行。作為個人,如果年齡和身體條件允許可以適當再找點工作,畢竟現在的年輕人經濟壓力大。如果不需要增加收入,就將年輕時的興趣沒有機會實現的,重溫一下,比如下棋,看書,寫字,畫畫,旅游,攝影,登山,游泳,或者做一些能發揮優勢,又能幫助別人,還能掙到錢的事情。總之,退休后的生活要適當緊張,否則整天在家無所事事會增加家庭矛盾,導致精神空虛,生活無聊。
作為原來的單位,要建立離休也是我們人的觀念,在單位的時候,他們付出努力,離開了崗位,單位也要多關心他們,為社會分憂。老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既有需要照顧的弱勢人員,也有低齡健康、知識經驗豐富的人員。社會如何照顧好老年人,老年人如何發揮作用更好的融入社會,既是一個現實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關注并切實解決老年人弱勢群體的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積極推行覆蓋全社會的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為特殊困難人群解決好基本生活保障和社會保險問題,使全區老年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貧有所保,確保人人享有社會發展的成果。
家庭養老的利弊范文6
(一)我國農民工養老保險的種類
目前我國存在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包括三種:
1. 進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繳費方面,相比較城鎮職工,農民工在繳費比例為單位繳費比例12%,農民工個人繳費4%至8%,全部計入個人賬戶。計發方面,以繳費15年為界,繳費滿15年以上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而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由社保機構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及資金轉入其家鄉的新農保制度,按規定享受新農保待遇;沒有參加新農保的,比照城鎮同類人員,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養老金。轉移接續方面,在不同城市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轉移時除個人賬戶資金外還可以轉移12%統籌基金,但由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為其他保險則只能轉移個人賬戶資金。
2. 實施新的農民工專項保險制度。例如上海市為外來務工人員建立了綜合保險制度,除外地施工企業外,綜合保險費率為12.5%,費基為上年度該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其中的7%為養老補貼,總費率負擔僅為城鎮職工的l/4。
3. 在原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二)三種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的評價
三種不同的保險模式分別針對不同流動性的農民工群體,各有各的利弊,也產生了不一樣的問題:
1. 第一種制度,主要問題存在于轉移接續和最低繳費年限兩個方面:
(1)轉移接續。主要是可轉移接續的資金額度少和辦理轉移接續業務的效率低。因為根據我國現有的規定,農民工只有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內轉移接續才能將個人賬戶資金連同12%的統籌賬戶資金一同轉移,而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到新農保則只能轉出個人賬戶資金。這對于農民工來說十分不公平,并且可能造成農民工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資金缺口買單,承擔原本沒有享受到的社會福利而帶來的隱形債務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社保異地轉移并沒有完全實現全國聯網操作,辦理手續時甚至需要使用掛號信進行溝通辦理,效率非常低,即使是按規定可以進行轉移接續,等待時間也過長。
(2)最低繳費年限。根據《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領取條件后,由本人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機構提出領取申請,社保機構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逼渲兴蟮?5年的繳費年限對于流動性很強的農民工來說很難實現,使農民工很難享受規定中的待遇。
分析其原因:首先,根本的原因是我國目前仍然是城鄉分割的二元制度,在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方面針對于不同的群體實施了不同的制度,并且不同的制度之間缺少相應的制度銜接,這給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的順利轉移接續帶來不少困難,其中近1. 6億農民工面臨的是城鄉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問題。同時,農民工在不同城市之間進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時也有很多障礙。根據規定農民工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內轉移接續時只能將統籌賬戶資金的12%進行,剩余的社會統籌部分基金則充入轉出地的社會統籌基金。這樣的制度設計就使得轉入地政府只接收到小額的基金,卻要負責轉入農民工長期的養老待遇,再加上我國長期實行“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轉入地政府必然不想要接收外地農民工職工的轉入。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工群體的特殊性。農民工的流動性大,這種特性與我國不同地區養老保險政策迥異的現狀嚴重沖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農民工解除勞動合同時,可保留保險關系,重新就業時接續”。目前的保險社會化程度低,即使在同一個縣、市范圍內,農民工由于暫時失業或者工作變動,也會因手續繁瑣而中斷參保。因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困難使農民工很難真正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最后就是我國社會保險分立式管理體質的存在使得各統籌區域的管理系統之間沒有統一聯網,辦事效率很低,而且很容易造成信息遺漏和失真。
2. 第二種制度,單獨為農民工建立養老保險體系實際操作簡單,較好地適應了農民工工作不穩定、流動性大的特點,也克服了雙低模式下存在的農民工為城鎮居民社會保障資金缺口買單的不合理現象。
但是,它的缺點也很明顯:由于我國社保的總體發展方向是實現全國統籌,另外建立保障制度不利于其實現;也會使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贍養比顯著上升,在一定時期內增加財政補貼的壓力,增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改革的成本;同時單獨建立的制度養老補貼的待遇水平偏低,難以有效防范未來的養老風險。
3. 第三種制度,安排農民工在原籍所在地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做法也不妥當,這是對農民工這一職業群體養老保險的規避,我國現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體系不完善,保障水平較低,而且各地的繳費標準不一樣,資金管理不規范,根本不能保證農民工養老的需要。
總體來說三種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保障農民工權益方面都有很多欠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總我國城鄉二元分割的大環境,以及由其導致的不同群體的保險制度分割,再加上現有各種養老保險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而且這些方面與農民工群體流動性大的特點都相沖突,而要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不是短期內可以做到的。
在多支柱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發展變化的余地已經不大,同時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目前面臨嚴重的赤字,難以滿足未來養老保障的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再將龐大的農民工群體引入養老保險體制中無疑會加速這一進程。面對這一現狀,我們在探尋現有社會養老保險改革的同時可以嘗試引入農民工商業養老保險,并且商業保險相對于社會保險的種種優勢也使通過商業保險來彌補目前的制度缺陷所造成的農民工養老保障的缺失具有可行性。
二、建立農民工商業養老保險的可行性
(一)商業保險有其自身的優勢
這些優勢不僅能夠彌補上面分析到的社會保險所不能在短期間內解決的缺陷,而且還能更加有效率的解決農民工的養老保障問題,同時在解決這些缺陷和問題時不會給政府和現有保險體制造成額外的壓力。
首先就是商業保險的開發、銷售和管理都是全國性的,農民工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方便,同時也提高了統籌的層次。相對于我國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產品全國聯網統一管理,這使得兩種保險形式在面臨農民工這一流動性較強的群體時商業保險明顯具有優勢。農民工加入商業保險之后可以很方便的將自己的保險關系隨著自己工作地點的轉移而轉移。
繳費方式靈活,不必局限于繳費年限和定期繳費金額。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繳費方式一般可靈活選擇,一些產品可以不定期不定額繳費,即使投保人繳費中斷,以前年度繳納的保險費仍然生效,待投保人有條件繳費時,可即時續保,同時在被保險人開始領取年金前,可根據自身財務狀況確定每次繳費標準。
在經營管理方面,商業保險也具有優勢。商業保險公司作為專業的風險管理機構,具有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和高素質人才,而且作為自負盈虧的經營機構,商業保險在經營管理方面的效率更高,運行更加規范。商業保險公司可以為農民工養老保險基金設立專門賬戶,進行基金運營并實現保值增值,有利于農民工保險基金的良好運營。同時將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基金單獨運營也可以避免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基金為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缺口買單。
保險種類方面,商業保險種類多,可以通過開發不同類型的險種以及不同標準的保險金額來滿足農民工的多種保障需求。
(二)政府方面,建立農民工商業保險可不增加或少增加國家財政負擔
農民工加入商業保險其所獲得的支付與其繳納的金額直接掛鉤,政府負責的是監管和風險擔保,而且政府可以直接利用保險公司現有的人才隊伍和服務平臺,利用保險公司靈活的用人機制聘用專業人員,減輕政府新設經辦機構和增加人員編制的壓力,節省專業培訓的時間和費用,在不負擔或少負擔農民工養老保險的財政支出的條件下實現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有效覆蓋,不給現有體系增加壓力。
(三)從農民工群體來看也具有可行性
農民工商業養老保險在保障農民工養老權益方面確實具有可行性,但是將農民工養老引入商業保險并不是完全將農民工拋入商業保險而政府不負任何責任,農民工商業保險應該不同于普通山野保險,政府需要參與其中,通過企業、保險公司或者直接給予農名工參保方面的支持,保障其權益。
三、建立農民工商業保險的對策建議
發展農民工商業養老保險必然是與社會養老保險相結合同時政府參與其中,通過政策和法律手段對其進行支持、監督和管理。
(一)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實行有差別的養老保險制度
通過政府或者由政府間接通過企業購買商業保險的各種服務與目前農民工所參加的社會保險相結合,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社會保險的特點,針對不同地區農民工的差異性和其流動性,建立農民工商業保險,在政府的監管下切實根據農民工自身的不同需求,實行有差別的養老保險制度,為各層次農民工提供更多可選擇的產品和服務,滿足不同層次的保險需求。
(二)給予國家政策支持,對于愿意經辦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實行相應的優惠政策
在保證農民工保險的政策性的同時,保證商業保險的利潤,對于愿意經辦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公司政府應該給予政策支持,采取減免營業稅和設立保費稅前列支財政補貼等一系列政策,鼓勵保險公司經營商業養老保險,進一步降低保險產品價格。
(三)大力開發適合農民工的險種
商業保險公司應基于農民工的自身特點來設計險種,根據不同的工作時段、不同工種、不同繳費能力等因素,設計不同繳費檔次的保險險種,形成保費較低,保障適度,保單通俗購買方便實用性強等特點的農民工養老保險產品,滿足農民工不同層次的養老保險需要。
(四)建立健全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體系
針對農民工群體的特殊性,我國應該盡快制定全國統一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法律法規,以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農民工養老保險籌資模式、經費來源、待遇享受、征繳辦法、保險關系接轉等問題,為農民工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社會保障。同時,對于商業養老保險更加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規范,國家各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要不斷加強農民工商業養老保險方面的監管制度和法制體系的建設,為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營造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