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的意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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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意義

法治社會的意義范文1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法律理念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24字的內容,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價值追求,使法律理念不僅閃耀著道德的光輝,而且詮釋著先進的治國方略。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旨在構筑社會成員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礎。社會共同的道德意志和價值取向也是法律運行的前提。法律規范必須關注人們的道德取向、道德風俗、道德習慣等因素,以人們所能接受的道德規范為基礎,集中體現人們的利益和愿望。盡管法律和道德不能相互混淆,但法律也與道德規范密切相關,失去道德價值就等于失去了判斷法律善惡的標準。因此,德法并重成為重要的治國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的前提條件是有可遵循的良法。從根本上講,法律所體現的精神是社會的公正和道義,而公平、正義、仁愛等是道德發展的歷史繼承性和人類社會共同利益需求決定了的共同的原則性規范,是道德精神的最直接的體現。公平、正義等之所以從一種道德原則直接演化為法律精神,是因為它們在實踐中是最基本卻又是最現實的為公眾普遍接受的道德原則。從這個意義上講,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社會法治化建設中是具有極大進步意義的。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科學立法

從立法層面講,在近現代的文明國家中,越來越多的道德規范被納入到社會的法律體系之中。各級人大和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規的過程中,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出發點和歸宿,使關乎國家發展的價值目標、社會進步的價值取向和個人成長的價值準則成為法律法規的應有之義,以法律的權威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理念到精神在社會關系中加以滲透,不斷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不僅是時代的要求,也符合法律自身的規律,進而使我國法律文化建設的面貌煥然一新。

從法治環境來講,法治環境是全社會主張法律主治、依法而治所形成的特定意義上的社會環境。其立足點首先在于提供依法治理環境的法律依據,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在于營造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氛圍。法治環境的優劣,體現了維護社會文明進步的制度化管理程度和水平。法治環境的出發點與歸宿都是公民權利的維護與公民權利環境的改善。法治環境的衡量尺度很多,但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宗旨,無疑成為評價法治環境優劣的重要標準,這也是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法治理念的密切邏輯關系中得出的基本判斷。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嚴格執法

狹義的執法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活動,也稱行政執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道德水平通過工作不同程度地涉及國家及國家各階層的利益。其手中掌握著一定的權力;面對各行各業的人財物,涉及社會生活的多方面;擔負著公共職責的政府行為,代表著國家和政府的形象。對于執法者的道德要求當然要高于其他一般職業道德的要求,并且有著豐富的內涵。

從根本上講,執法者的道德是他率和自律的統一。第一,掌權為公,用權為民。執法者要把手中掌握的權力看成是為人民服務的機會,把行使權力作為為人民服務的責任和方式。第二,發揚民主。執法者應牢固樹立最充分地保障人民行使民利、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道德觀念。第三,廉潔自律。執法者廉潔自律、克己奉公的行為是體現國家和政府良好道德形象的一個突出方面,也是法治健康發展的保障。因此,當前乃至今后相當長的時間要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全民守法

守法是社會認知并實踐法律的一種現實性活動。法律要維護社會秩序、實現社會自由平等公正、保證公民的權利等,不是靠法律文件本身,而是法律文化中規定的行為規則在人們活動中的具體化。這種具體落實的有效性表現為權利被享用,義務被履行,禁令被遵守。

社會主義法治需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支撐,需要通過主體的價值觀念、道德認知和建立在這種基礎上的行為的自律來起作用。道德以其強烈的情感色彩影響著人們對外部世界的感知,制約著人們對自身行為的選擇,抑制著人們心中的私念。道德對人的行為的調節具有廣泛性和持久性,一個社會如果沒有責任感、義務感等基本的道德心理做保證,那么該社會的法治就成為不可能。所以,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武裝公民的頭腦,使富強民主的家國情懷、公正法治的社會愿景、誠信友善的交往原則成為每個公民自覺的價值追求,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精神動力。

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公正司法

法律的公正實施,不僅取決于法律規范在何種程度上實現了“合法性”與“合道德性”的統一,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司法人員的法治意識、道德能力和業務水平。

法治社會的意義范文2

關鍵詞:社會正義法治法治保障

一、正義的基本內容

(一)古代中國的傳統學說中的正義界定

有學者指出,在中國古代的眾多經史子集中,從未出現過正義這個名詞,從而該詞無論從中國哲學史還是倫理學史中都未獲得過某個定義式的范疇。但是筆者認為,由于中國古代社會無論從國家統治還是學術領域內都被儒家思想所占據,那么應該說有關正義的思想可以從仁與禮這組概念中獲取。

先秦儒家實行以仁和禮為基石的狹義正義觀念。因為從儒家的視角看來,君臣之間,父子之間,人與人之間都具有一定的身份上的差異化格式型倫理關系,也就是所謂的“貴賤有序,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p>

在仁、禮和正義這三者關系中,也呈現出一種倒等腰三角形的樣式。禮作為一種外在約束規范,旨在為正義提供制度保證;而仁作為一個人的道德準則,其在內心起到激勵作用。

我們認為,中國古代社會中傳統意義上的正義觀,可以解釋為:在不平等的起點下,社會中的每一個成員的平等權利與普遍自由不予認可,只有部分人才能獲取所有職位的可能。

總之,在的語境下,正義這一價值判斷無論以基本模式或者道德標準來說都是歷史下的產物、生活中靈動。如果不考慮經濟基礎、具體風俗、文化、地域,那么就不正當、不客觀了;我們需要“理解萬歲”。

(二)西方視野下的正義內容

1.美德意義下的正義觀

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這對師徒對于正義理論的闡述對后世包括近現代西方政治體制產生了不可估計的影響。

柏拉圖對在他的《理想國》中對正義下了這么一個定義:“正義就是做應當做的事。”在這里,正義被理解成為了個人行為符合道德的要求。每一個人都需要按照道德所指示的,誠實地完成社會所賦予其的角色定位,以及完成社會所交付的任務。

亞里士多德在《尼科馬克倫理學》中首次提出了“校正正義”與“分配正義”。他認為,關乎于正義,實際上就是分配正義,涉及物品的分配方式。他的這一觀點直至今日,還在被法哲學、法理學學界所關心與討論。

2.新自由主義視角下的正義觀

二戰后新自由主義的旗幟性人物,約翰·羅爾斯的不朽著作《正義論》是現代語境下對正義理論的最佳的一個注腳。在其中,在無知之幕下的兩大正義原則是其著作中最大的亮點: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于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且依系于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雖然對于無知之幕還有諸多爭議,但是其把自由、平等等價值要素加入正義理念中綜合考慮,已經為社會提供了一個嶄新的平臺。根據其展開的邏輯順延下去,正義就是社會的制度安排與權利、義務和權力、責任等實現契合式的吻合,達到一種每一個人都希翼的合理狀態。

二、實現社會正義的途徑

實現社會正義,通過法律這一外在規范主要有兩個要素需要重視:立法正義和司法正義。在這里,立法正義是司法正義的基礎,司法正義是立法正義的邏輯結果。

(一)立法正義

實現社會正義第一要素就是在法秩序中體現正義價值。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提出:法治應當包括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獲得普遍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又應該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

1.立法的客觀基礎

法律作為社會的上層建筑中的一部分,不可能僅是公民主觀上的自源自發的,而需要在經濟發展中找尋依據。法律的正義,立法的正當性,合理性理所應當要從物質生產狀況、客觀條件中解釋。由此,我們可以產生出需求理論。只有當法律的形式和內容符合人們的需要,對于現實有了符合人民期待的回應時,法律才具有了正義價值。無論從中國古代所提出的法律應當順應自然、符合人倫,還是耶林所謂的“法與當時一個民族所達到的文明程序相適應”,抑或是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馬斯洛所提出的需要層次理論,都體現出人民之間不同需求間的融合是法的正義價值的追求。

2.一般性與特殊性的統一

法律在社會的運行過程中,由于價值標準的不斷變化,法律也應當有相應的調適,那么在這一過程中,有兩組關系就容易發生矛盾、對立和沖突。法律是需要給與公民以穩定的預期;但是社會的不斷發展,不斷變化中,法律的樣式、理念、規則的變動成為一種必然,那么這兩者的存在使得正義價值的實現成為了一句空談。此時,我們應當使得兩者相互統一起來。

法律的絕對溫度容易導致社會制約度的下降,從而失去法規范本身所應具備的價值理性與工具理性。

在制定法律方面,我們認為應該保持一種開放的視野,以一種動態的、關系化的思維來面對問題,在立法維度上,一種具體和妥協式的方式就能體現出法的剛性與靈活性的有機結合,那么這樣的立法才是完美的,也體現出正義價值,正如科恩所說“生活需要法律具有兩種適相矛盾的本質,即穩定性或確定性和靈活性;需要前者,以使人的事業不致被疑慮和不確定所損害;需要后者,以免生活受過去的束縛?!?/p>

(二)司法正義

法律的正義價值并不僅僅形式上的被體現于立法中,展現在法條路徑展開論述,不一而足;畢竟方式途徑的選擇僅是工具,其目的僅就為了實質之實現——社會正義之實現,公民權利之保障。

三、我國的法治理念

(一)現代西方法治的基本內涵

1.在強制權力所及的范圍內,一切物和行為必須依法而為。將此準則限制在行政行為中,那就是政府必須在立法所授權的范圍內從事立法者所規定的行為。

2.政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必須有限制的,非自由裁量權的規則或標準。在此制度下,法治作為一種制度安排是客觀的、非政治化的,其標明了一種立場,無論包括何種核心內容,其標準也是必須被不偏不倚地被執行。

3.行政以外的他種制衡要素對于關系政府行為合法性或合憲性的準立法行為進行裁決。在英美或大陸法系中,出于社會均衡的考慮下,對于政府之惡的判決是所有國家必須在立法中明確規定的,因為政府的單方獨大可能是對整個社會、所有公民的一種欺凌。

4.法律的平等性對待所有主體。由于政府的權力強大于所有公民之集合,在適用法律中不免會有特權的可能,那么保持平等性的主體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我國對現代西方法治思想的理解

1.凸顯個人權利觀

法治化的進展,不僅需要良法的存在,而更為重要的是對于法理念的人文關懷和權利導向。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言:“要是城邦訂立了平民法制,而公民卻缺乏平民情緒,這終究是不行的。”這也就是說,政府的積極倡導下,需要公民意識,更準確地說是公民對于法律,法治,等基礎性范疇的內在支持,并且在行為中予以體現。

2.主體參與意識

由于中國傳統文化熏陶下宗法等級色彩不僅在個人之間,在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系內部也不免帶有了一絲印記。公民本性中的個人欲望的發展才使得社會因素的發展。個體生命自由無視,身份差序格局的存在,地位的不平等諸如此類的因素導致了國家本位思維的強化,公民內心對于參與國家管理意識的訴求的慘淡。

3.多重意義下的綜合觀念

法治主要包括諸多下位子價值: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理性、文明、秩序、效益與合法性的完美結合。社會生活中所涉及的基本要素和主流環節君在法律的規范調整中,法律的根基在于對民主、人權的保護,使其能夠對于社會、經濟與公民共同有機統一的進展。國家權力不超越法律,反而在法律下位中規范地運行,國民利益或社會整體利益被非法剝奪,能夠得到及時、充分的賠償與補償。

四、社會正義的實現之于我國法治保障的作用

社會正義的實現是我國法治建設的實質核心,沒有了正義,也就談不上我國的國家性質了。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畢達哥拉斯認為,人類的社會一定要公正,沒有了公正,不僅秩序破壞,這也是最大的惡。

(一)社會正義乃是法治國家的本質需求

一個民族的精神價值的向往與追求往往體現在公正的實現?!叭绻麤]有公平,就不會有效率,也不會有穩定。一個既無效率,又不穩定的社會,定然是一個不依法治國的?!闭纭抖Y記·禮運》中描述的大同社會實質上就是一個正義實現的場景。提出的社會藍圖不正是我們現在所追求的目標遠景:務使天下共享,有天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保暖。

(二)社會正義是法治保障的基本價值要求

我國在改革開放的三十余年間誕生了從未有過的奇跡,這是屬于我國全體人民的,不過這當中也孕育了不少突出的危機,收入分配過大等矛盾已經有影響我國繼續經濟發展的趨勢了,那么實施法治不僅有利于在法律的界限內解決矛盾,使其穩定地消散于無形之中;而且從宏觀意義上說,法治是實現社會正義的主要載體,也是社會規范中最要重要的機制。wWw.gWyoO

綜上所述,實現社會正義對于我國法治保障的作用不僅涉及理論,而且對于我國實踐也有著莫大的作用。學界關于此類的研究探討不勝枚舉,但是如果能在提出可行性建議的同時,對于具體措施的可操作性再深入一步,那么將會有著更為顯著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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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會的意義范文3

公平正義的樸素含義包括懲惡揚善、是非分明、處事公道、態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勻等內容。作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義,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豐富的內涵,是指社會成員能夠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公平地實現權利和義務,并受到法律的保護。與西方國家公平正義不同的是,我國是以維護、實現、發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宗旨的公平正義。

一、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目標

依法治國的重要目標就是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僅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公平正義的精神和價值通過法的適用、實施,在執法實踐中得到實現、彰顯和弘揚。只有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讓公平正義的精髓滲透在法治實施的全過程,使公平正義成為人們看得見、實實在在感受得到的結果,社會主義法治才能真正成為吸引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偉大實踐。

二、實現公平正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當是公平正義的社會。在和諧社會中,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得到充分發揮,全體人民能夠平等友愛、融洽相處,所有這些都是公平正義得到實現的標志。與此同時,公平正義又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和保障。只有致力于實現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才會獲得堅實的基礎,才能實現長久的、穩定的和諧。

三、公平正義是新時期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愿望

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法制意識不斷增強,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現實要求也迅速增長。但在社會生活中,不能夠維護公平、彰顯正義的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如果漠視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呼聲,對各種社會不公聽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會失去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影響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大局。

四、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是政法機關的神圣職責

政法機關和廣大干警肩負著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的重任,是法律的執行者,也是公平正義的維護者。政法工作是各類社會關系、矛盾、糾紛沖突的調節器,既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窗口,也是實現、維護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整個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政法機關通過執法活動實現、維護公平正義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與此相比,政法隊伍在思想觀念和實際工作中都還有許多不適應的地方。公正執法,理念先行。必須大力加強公平正義理念教育,引導和促使廣大政法干警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理念,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擔當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任。

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是一項綜合工程,需要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堅持依法、及時、合理解決的原則,采用教育、協商、調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過推進社會主義法治進程,逐步建立并從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機制、公平的規則、公平的環境、公平的條件和公平發展的機會。一方面,在立法上,要體現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要求和愿望,使正義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實現正義的途徑程序化、公開化;另一方面,在執法與司法過程中,要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讓公平正義的精髓滲透到法治實施的全過程,使公平正義的精神和價值通過法的適用、實施得到實現、彰顯和弘揚,使公平正義成為人們看得見、實實在在的可以感受得到的結果。

體現公平正義精神的制度,如果沒有具有公平正義理念的人去執行,再好的制度也會打折扣,還可能走向反面;而如果執法不公,再公平的法律制度也是空談,只會離公平正義越來越遠,而不可能實現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要求我們每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至少要具備以下三個方面的素質:

一要有維護公平正義的品質。踐行公平正義理念,首先要在思想上、情感上想公正。這種對公平正義的誠摯追求,是肩負起公平正義使命的動力源泉。公平正義又是善良和愛心的藝術,要讓人民群眾在司法工作中體會到公平正義的溫暖,不僅需要我們有一顆公正之心,而且要有一顆善良之心。

二要有維護公平正義的勇氣。在社會轉型時期,我們的司法環境雖然有很大好轉,但許多方面還不很理想,執法中時刻面臨著來自權力、金錢、物質的各種誘惑,經受著權與法、錢與法、情與法等各種考驗。作為一名干警,在自身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權衡中,要始終把社會利益放到第一位,樹立為公平正義事業獻身的精神,把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作為職業和人生價值所在。只要具有為公正獻身的精神和敢于公正的勇氣,就能把自己對公平正義的追求貫徹到實踐中。

法治社會的意義范文4

論文關鍵詞:法治理念 檢察監督 法律監督

一、做好新時期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在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的重要意義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一,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除了要求進行全面、系統的立法,使國家的各項事務均納入法制軌道,進行合法、合理、高效的運作外,更是對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統一、正確地實施法律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實踐中,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所審查的案件均已經過法院的裁判,因此,作為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應以更為負責的態度,嚴格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認真、縝密地審查案件,使案件的審查結果符合法律的規定。

第二,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執法為民的司法理念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特色之一,也是“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執法理念在檢察工作中的直接反映和體現。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所受理案件的當事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認真審查處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體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執法為民對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提出的基本要求。

第三,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公平與正義是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來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律理想和信仰,也是法治社會的崇高目標。要實現公平正義,關鍵在于確保司法公正,這就要求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在辦案過程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做到嚴格執法,秉公辦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特權主義,從而真正實現法律的公平和正義。

第四,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當前,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趨勢新特點,使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在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中面臨了新的考驗,因此,只有在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牢記服務大局宗旨,加強對新類型、敏感性問題的前瞻性思考和研究,才能正確處理好各類矛盾糾紛案件,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保駕護航。

第五,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保證。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和精髓,反映了我國社會主義國體和政體的特點和要求。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在工作中要堅持黨的領導,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貫徹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

(二)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是新時期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內容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科學的、先進的理念,其豐富的內涵為指導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提供了正確的指南。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多面的、立體的,這其中包括了立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等多個環節的環環相扣和緊密聯系,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作為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擔負著對法院民事、行政審判工作的監督重任,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逐步加快,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日益普遍與密切,而市場經濟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經濟糾紛日益增多;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的合法性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因此,各類行政糾紛也呈現出不斷上升的態勢,民事、行政案件數量的逐年增加,但是,由于審判力量的不足,法官法律水平的參差不齊以及法律規定的不夠完善,導致有的案件審判質量不高,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部門通過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對法院的民事、行政審判工作進行法律監督,對裁判并無不當的案件認真做好息訴工作,使當事人服判息訴,配合執行工作,維護法律的權威,同時對裁判確有錯誤的案件提出抗訴,使案件得到正確的處理,切實地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

(三)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做好新時期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的重要保障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做好新時期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的重要保障,從內部來說,在民事行政檢察人員中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利于促進民事行政檢察人員自覺提高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不斷提升法律監督能力,為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的深入發展提供內在動力。從外部來說,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可以改善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執法環境,有利于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新時期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做好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基本目標和任務

(一)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工作確保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

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作為檢察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的重任。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條、第185條及行政訴訟法第10條、第64條的規定,對符合法定條件、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對于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須進行再審。通過辦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能夠糾正民事、行政審判權的不當行使,有效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司法途徑解決紛爭是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司法公正是法律對執法者的要求,憲法賦予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能,其中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通過履行法律監督權,有效地維護司法的公正。雖然審判監督的途徑還可以通過法院自身的審判監督程序進行糾錯,但檢察監督作為第三方,能以更為中立的姿態對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進行監督,同時更能取信于雙方當事人,從而最終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目標。

(二)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權利制約功能有利于切實地保障審判權與監督權的行使,維護法律權威

任何權力不受監督和制約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實行法治就是要對國家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和制約,防止國家權力的異化。因此,人們在制定某項權利的同時,都會為這一權利的行使制定某些規范或制約機制,民事、行政檢察監督亦是如此。首先,民事、行政檢察對法院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將法院的審判工作置于制約機制中,使法院的審判工作在監督制約機制下依法有序地進行。其次,法院的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如果出現錯誤,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能通過監督權的行使進行糾錯,使社會主義法治正確、統一實施。再次,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權的行使自身存在制約機制,其行使有著嚴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條件,這些嚴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條件,積極有效地保障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權的正確實施,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三)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方式的多樣化確保檢察職能的充分履行,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方式主要是依法抗訴,但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方式不僅僅局限于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同時規定了檢察建議的監督方式,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息訴工作又是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抗訴和檢察建議方式監督的必要補充。在“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下,我們作為執法者,一方面,要對符合抗訴條件和檢察建議的案件要依法啟動抗訴程序和采用檢察建議的方式進行糾正,以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另一方面,要正視民行申訴案件的復雜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民行檢察工作,應在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尊重當事人自由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并努力使案件真正做到案了事了。針對司法實踐中,除存在著抗訴和檢察建議案件及法院判決并無不當的案件外,還存在著法院判決確有錯誤,但因當事人雙方均感訴累而希望檢察機關主持和解了結案件的情況,還有個別案件屬于法院判決存有瑕疵,或法官自由裁量權的不合理運用等的申訴案件,針對以上案件的情況,為了充分發揮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作用,體現民行檢察監督的社會功能,樹立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除對符合抗訴和檢察建議條件的案件,采用抗訴或檢察建議方式,實行監督外,對法院判決并無不當的申訴案件當事人,進行釋法解疑,使其服判息訴。而對于符合抗訴條件,但當事人雙方希望和解,且和解不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法院判決確有瑕疵或不合情理的案件,民事行政檢察監督還可以通過主持和解的方法使案件得以妥善解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穩定。

三、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要克服自身存在的局限性,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要求

法治社會的意義范文5

 

當前,社會信用的惡化對于我國的經濟發展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因此信用制度建設的呼聲很高,而信用制度建設中的重中之重又是社會信用法律體系的構建?,F實的發展使得理論思考成為必要,從邏輯上說,需要探討的第一個問題是為什么要建立社會信用法律體系?或者說對社會信用進行法律規制的理論依據是什么?本文希望通過對這一問題的探討,為我國當下的社會信用法律體系的建立提供理論上的依據和現實的建議。

 

一、社會信用立法的現狀

 

要從理論上思考社會信用立法的依據,首先有必要了解社會信用法律發展的現狀。鑒于我國的社會信用法律的發展剛起步,所以有必要先介紹西方發達國家的現狀,然后再討論我國社會信用立法的現狀。

 

1. 西方發達國家社會信用立法的現狀

 

西方國家信用制度已經有上百年的發展歷史,已經形成了相對成熟的社會信用法律體系,本文主要以美國和德國為例作簡要介紹。

 

一是美國。 美國的信用法律體系主要是在20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建立起來的。從歷史緣由來看,二戰后,隨著技術進步和市場的擴大,信用交易成為日益重要的交易手段,各種信用的供給和需求也日趨旺盛,伴隨這種增長,相關的法律規制并沒有跟上,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如公平授信、消費者隱私保護、誠實貸款等。正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美國才從60年代開始了大規模的信用立法。美國信用體系的基本法律框架是由《公平信用報告法》為核心的十七部法律構成的,分別是:《公平信用報告法》、《公平信用結賬法》、《誠實租借法》、《平等信用機會法》、《信用卡發行法》、《公平債務催收作業法》、《公平信用和貸記卡公開法》、《電子資金轉賬法》、《儲蓄機構解除管制和貨幣控制法》、《銀行平等競爭法》、《房屋抵押公開法》、《房屋貸款人保護法》、《金融機構改革—恢復—執行法》、《社區再投資法》、《信用修復機構法》、《甘恩一圣哲曼儲蓄機構法》、《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這些法律的直接規范目標集中在規范授信、平等授信、保護個人隱私等方面。因此,商業銀行、金融機構、房產、消費者資信調查、商賬追收等行業受到了直接和明確的法律規范與約束,而對征信行業中企業資信調查和市場調查行業則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約束①。

 

限于文章篇幅,這里主要介紹《公平信用報告法》,該法律是美國信用法律體系之基本法,于1971年4月開始實施。該法律主要規范消費者資信調查機構對于資信調查報告的傳播范圍和消費者了解自身資信報告及申訴不實報告的權利。按照該法律的規定,消費者資信報告的使用范圍受到限制,必須在限定的范圍,該法列出了五種可以合法使用的情況:(1)與信用交易有關;(2)為雇傭目的;(3)承做保險;(4)與合法業務需要有關;(5)奉法院的命令或有聯邦大陪審團的傳票。除了這五種情況外,其他的使用皆為非法,即使消費者同意也仍為非法。在消費者權利方面,該法律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利取得資信調查報告的原件以及副本,有權利申訴資信報告中的不實信息。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該法律進一步規定,對于資信報告中的負面信息,在指定年限后,可以刪除,例如破產記錄在10年后可以刪除②。

 

二是德國。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到現在為止,德國并沒有一部專門的信用管理法,信用相關的法律分散規定于民法、破產法、商法、數據保護法等多部法律之中。在基本法律層面,德國的《商法典》、《破產條例》、《民事訴訟條例》都規定了信用信息公開制度。例如《商法典》規定公司注冊資本、法人代表、主要股東、營業范圍等載于商業注冊登記薄上的信息要開放給公眾查詢;《破產條例》規定破產的企業和個人要列入破產目錄,該目錄也向公眾公布?!睹袷略V訟條例》規定對債務人名單的建立、公布和銷毀作了明確的規定。無償還能力者可到地方法院做代替宣誓的保證,地方法院將此記錄在債務人名單內,并在全德范圍內予以公布。有關個人信用的負面記錄將保留3年。作了EV的消費者3年內無權享受銀行貸款、分期付款和郵購商品等信用消費③。德國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保護方面的立法也和很重視,這方面的主要法律是《聯邦數據保護法》和《信息和電信服務法》,同時德國作為歐盟的一分子,還要受到《歐盟數據保護指南》的規范。這些法律都規定了征信機構必須尊重和保護消費者的個人隱私權,如消費習慣、生活方式、銀行存款等屬于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在信用報告中公開。同時還規定了征信機構有義務以各種方法為消費者的信用信息保密④。

 

此外,德國的《反不道德支付法》和《信貸法》分別對于催帳程序和信用監督進行了規范。

 

2. 我國的社會信用立法現狀

 

從現狀來看,我國尚無一部專門的社會信用立法,相關的規定也都散布在《民法通則》、《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公司法》、《破產法》等法律中,但這些規定很少直接針對信用制度,并且很多重要的內容,這些法律沒有涉及。以信息公開制度為例,對于公司的信用信息公示,《公司法》及其相關附屬法律中沒有規定⑤;又如,破產法中也沒有設立破產目錄制度,而該制度可以有效地傳遞破產企業的信息。更進一步,我國尚無個人破產制度,這也是信用社會所急需的制度;在訴訟法中,對無能力償還債務者和惡意逃避債務者,也缺乏信息公開制度。這些缺陷都使得我國的信用信息傳遞極其不暢通。

 

在征信方面,無論是對于征信機構還是具體的征信行為,在國家層面都缺乏專門的法律規范。當然,在地方性法規的層次,已經有些零散的法規,例如上海出臺了《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征信試點辦法》、《上海市個人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上海市企業信用征信管理試行辦法》;深圳出臺了《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在信息公開方面,地方性立法也有突破,北京出臺了《北京市行政機關歸集和公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廣東出臺了《廣東省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條例》,但這些零散的地方性規范還只是試點性質,涉及的面也有限。在信用信息的使用方面,我國也缺乏類似于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的法律,使得被征信人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同時在信用消費方面,我國法律也是遠遠落后的,對于公平授信、賬務催收等問題,也沒有專門的法律進行規范。總的而言,我國社會信用立法仍處于起步階段,存在很多立法空白,與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現狀不相適應。

 

二、社會信用法律規制生成的理論依據

 

從現實的角度而言,我國社會信用立法仍處在初步階段,與發達國家也存在較大差距,所以我們應該發展社會信用立法。但是值得思考的是,從理論上來說,為什么要制定社會信用法律?或者說社會信用法律規制生成的理論基礎何在?對這些問題的探討可以從不對稱信息理論入手。

 

所謂不對稱信息是指交易(合作)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狀態,一方所知道的信息多于或少于另一方。當然,這里的信息是指影響交易的信息,而非所有信息。比如在保險市場上,投保人對保險風險的信息遠多于保險公司;在勞動力市場,勞動者對自身勞動效率的信息高于用人企業。應該來說,不對稱信息是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常態。因此,研究不對稱信息條件下,交易當事人如何制定合同及規范彼此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從理論上說,信息不對稱可以分為內生的不對稱和外生的不對稱。所謂外生的不對稱,是指這種不對稱是先天、先定的,而非當事人行為造成的。最典型的如交易當事人的品格、能力、偏好等信息,這些信息往往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外人很難輕易獲知。內生的信息不對稱是由當事人的行為所造成的,并且這種不對稱是發生在合作之后。如果用人企業與勞動者的雇傭關系形成后,勞動者是否努力工作,盡忠職守,用人企業往往是難以精確掌控的。在保險關系中也是如此,簽訂保險合同后,被保人是否盡力去規避保險風險,保險公司也難以掌握。

 

各種內生和外生的信息不對稱會導致市場功能紊亂和市場效率的降低,在極端情況下還會導致交易的不能實現。但在現實生活中,信息不對稱是常態,而現實經濟在常態下也運轉正常,這就說明必然存在解決信息不對稱的機制。對于這點我們可以通過一個博弈論模型的分析開始:

 

在圖中,甲和乙在訂立契約后面臨著守約還是違約的策略選擇。假設雙方的效用函數如下,雙方都守約的話,收益均為5,雙方都違約的話,收益均為0。一方守約,另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收益為-10,而違約方收益為10。對于這個模型,我們可以這樣分析。在雙方都不了解對方信用狀況時,也就是信息不對稱時,甲、乙雙方的最優策略都是違約。因為當任何一方在選擇守約時,都擔心對方會選擇違約,而遭受更大的損失,所以選擇違約是最穩妥的選擇。用博弈論的術語來說,{違約,違約}是這個模型的納什均衡解。

 

從常理可知,{違約,違約}顯然不是一個效率高的解,這意味著在信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交易雙方的合作是不可能的。要走出這一低效率的均衡陷阱,我們首先想到的是通過一種機制傳遞雙方與交易有關的信息,即雙方的履約能力、以往的守約、違約記錄等。通過這些信息的取得,雙方可以判斷對方的履約取向,從而影響選擇。在上面的博弈論模型中,如果甲知道乙在過去所有的交易中都是選擇守約,甲就可能推測乙在這次交易中也會選擇守約,這就極大的增加了甲選擇守約的可能性,從而走出{違約,違約}的陷阱。

 

通過這種博弈論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現實生活中一定存在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傳遞人們的信用信息,從而促使人們走出囚徒困境,進行合作。一般而言,我們可以將現實生活中的信息傳遞機制分為兩種:非制度機制與制度化機制。非制度化信息傳遞機制主要是指通過個人之間的信息傳遞這種形式來傳遞信息,解決信息不對稱。這種傳遞既可以是交易方之間進行的,例如交易一方信誓旦旦保證將履行合同;也可以是通過第三方進行,例如人們會通過“流言蜚語”的形式傳遞有關的信用信息。例如,甲借乙3千元不還,乙將這個信息告訴甲乙共同的朋友,那么甲的這個欠錢不還的行為就轉化成為了一個信用信息在他們的朋友圈內傳遞。當甲再向這一朋友圈內的丙借錢時,丙就有可能因為這一信息的獲取,而拒絕借給甲。在傳統社會中,由于技術原因,信息的傳遞主要都是依靠這種非制度化的方式。但是這種方式也存在巨大的局限:第一,這種方式一般適用于熟人社會,因為“流言蜚語”一般只在一定范圍的熟人圈內傳遞,所以陌生人之間的合作無法依靠這種機制取得信息。第二,由于這種方式依靠的是人們之間的語言傳遞,由我們的日常經驗可知,這種傳遞中偽造、夸大行為是十分常見的,這使得這些信息的客觀性和真實性也成為問題。第三,由于人際信息傳播的隨意性和不確定性,信息被傳播對象的隱私和利益往往難以得到保護;還有我們日常語言中所說的“眾口鑠金”效應,被傳播對象面對強大的輿論時,往往難以糾正不準確的信息。

 

正由于這些局限性,在現代社會需要大規模的陌生人之間交易的時候,非制度化的信息傳遞機制已經不能夠承擔,制度化的信息傳遞機制應運而生。制度化機制通過專業化的征信主體采集信息,然后又通過制度化的渠道傳播這些信用信息,從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這種機制功能的發揮必須有相關的法律規范相配套,或者說制度化的信息傳遞機制必須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這是因為:第一,在制度化機制中,征集信用信息的主體或為商業化的信用企業,或為銀行。這些機構的成立和運行,都是建立在基本的商業法律基礎上的,如《公司法》、《銀行法》、《破產法》等。在這樣一個法律基礎上,征信主體的行為得到了基本的規制,而正是由于這種規制,這些征信主體本身的基本信用賴以建立,人們基于對法律的信任,從而信任法律規制下的征信主體,這也就是所謂的制度信任。在非制度化機制中,信用信息往往只能在熟人圈中傳播,這是因為傳播的主體是人,這種傳播的可靠度是建立在人和人之間的特殊信任關系上,在這種模式下,人們很難去相信一個陌生人傳遞的信息。而建立在法律基礎上的制度信任,使得征信企業能夠超越特殊信任的束縛,贏得陌生人的基本信任,從而滿足現代社會大規模陌生人交易對信用信息的所需。 第二,對具體征信行為的法律規制,可以保證信用信息的客觀性和真實性。非制度機制的一個很大弊端是由于人際傳播的隨意性,信用信息的客觀性和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通過基本商業法律對征信主體的規范能夠部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仍需要對具體征信行為進行嚴格的法律規制,從而在信息采集的源頭保證信用信息的真實性和客觀性。第三,在非制度機制下,信息被采集對象的利益往往難以得到保護,這表現為隱私被侵犯;“眾口鑠金”效應導致錯誤信用信息難以糾正以及社會對失信行為懲罰過度等現象。在制度化機制下,需要相關法律的安排,來解決這些問題。對于個人隱私問題,現代信用法律往往會劃出一個范圍,規定信用信息和個人隱私的范圍,明確有些信息不得采集,如宗教信仰、政治傾向、家庭出身等;賦予信息被采集者知情權、支配權、維護權等權利,防止信息采集和傳播過程中個人隱私的被侵犯,在受到侵犯的時候有權要求賠償。對于“眾口鑠金”效應,則通過賦予信息被采集者信息更正確的方式加以解決,信息被采集者有權要求信息管理者在合理的期間內進行更正或刪除不準確、不完整和不及時的信息。最后,法律還要確保對失信行為的適度懲罰,確保失信人不會因為一次失信行為而延誤終身。按照國際法律慣例,—般的負面信息保留7年,但特別嚴重和明顯惡意的負面信息保留10年。超過保留期限,負面信息就將在信用報告中被刪除。

 

總之,只有在法律規制之下,制度化的信息傳遞機制才能大規模地傳播準確、及時的信用信息,并妥善協調其中涉及到的信息被采集者、征信者、信息消費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從而在現代商業化社會的環境中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三、對我國社會信用法律規制的思考

 

從上文的分析可知,要真正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必須有良好的信用法律規制。這種規制既要有基本法如民法、公司法、銀行法、破產法等法律的配合,也要有具體的專門規范信用問題的法律存在,兩者相輔相成,才能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法律體制。從這點出發,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應制定信息公開法。由于我國的大量信用信息都掌握在政府部門如工商、稅務、司法、海關、銀行手中,而由于相關信息公開法律的缺乏,現在的征信企業難以從這些政府部門取得信用信息,造成征信困難。所以應該通過立法規定這些部門有公開信用信息的義務。從立法實踐來看,《北京市行政機關歸集和公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和《廣東省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條例》在這方面做出了示范性探索,對上述內容都做出了初步的規定。但由于這僅僅是地方性法規,涉及的地域有限,且法律的等級不高,所以實踐效果有待觀察。另外,該條例只涉及到企業信用信息的公開,對于個人信用信息則沒有涉及。同時由于制定機關的地位問題,無法與更高層次的法律協調,只是籠統的規定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不予公開,而并沒有明確劃分信用信息與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界限,這可能導致行政機關濫用這些理由不公開信用信息。因此,應該在國家層面制定統一的《信用信息公開法》,以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形式,范圍應涵蓋企業信用信息和個人信用信息兩大塊,并且要細化公布信用信息的方式和程序,保證信用信息使用者能夠公平、迅捷、經濟地取得信息。同時,還應明確劃定信用信息與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界限,防止相關部門濫用“涉密”借口,拒絕公開信息。

 

第二,應制定征信管理法。正如前文所言,在制度化的信息傳遞過程中,信息的可信度首先由征信機構的可信度來決定,人們基于對征信機構的信任而相信信用信息的真實性,這種信任是一種制度化的信任,必須建立在法律的基礎上。因此,應制定征信管理法對征信機構的市場準入、權利義務、市場退出、法律責任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確保公眾對征信機構的信任是建立在牢固的法律基礎之上。從實踐來看,我國現在的征信機構普遍存在規模不大、運作不規范、對信息的管理不良等問題,通過征信管理法的規范,可以推動我國的信用中介組織快速健康發展,盡快建立起我國獨立的信用服務產業。與此同時,該法還要具體規范征信機構的具體征信行為,規定信息采集的程序、可采信息的范圍、信用信息的加工以及信息采集過程中的利益回避等問題。通過這些規定進行征信行為的規范,從而保證信用信息的真實性。

 

第三,應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參考美國等國家的經驗,該法主要是規范信用信息的傳播范圍和信息被采集者了解、維護信用信息的權利。該法是在兼顧征信機構和信息被采集者的基礎上,側重保護信息被采集者的利益。具體而言,該法應明確列出信用信息可以使用的范圍,并禁止在這些范圍之外使用,以防止信用信息被濫用,如果發生濫用侵權的情況,信息被采集人應有權要求賠償。同時應賦予信息被采集者有權利了解自身的信用信息,有權利申訴資信報告中的不實信息。另外,為了防止過度懲罰,對于資信報告中的負面信息,在指定年限后,可以刪除。

 

第四,制定保護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法律,力求在信息開放與保護企業商業秘密與個人隱私之間尋求應有的平衡。這種保護應該貫徹在信用信息的征集、保護和傳輸過程中。在信用信息的征集過程中,應明確界定信用信息與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范圍,規定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征集;在信用信息的使用過程中,要保證信用信息被用于正當目的;在數據傳輸過程中,應該在技術上保證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竊取、擅改、毀滅⑥。

 

最后,應考慮制定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基本法。打造信用,立法先行,這是法治時代依法治國的根本要求。為了有序推進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防止出現政出多門、各行其是的混亂格局,有必要抓緊制定一部統攬我國信用建設全局的社會信用基本法,對我國信用機構的設置,信用管理體制的模式,信用行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政府、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商業銀行以及其他社會主體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地位、權利與義務以及失信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做出明確的規定,從而為有效推進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同時也為制定其他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提供基本的立法依據。

法治社會的意義范文6

關鍵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網絡文明行為;動漫

1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動漫語境中開發的現狀及趨勢

黨的十提出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這“三個倡導”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供了基本遵循內容。當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和發展形式多樣,主要以通過學校教育、理論學習、社會宣傳等多種方式進行。通過動漫產業發展形勢來看,利用動漫形式的傳播和推廣,公民道德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力量還較為薄弱。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方面,有相關的政策實施、條文依據,但是把這些條例化的優秀傳統文化予以故事化、動漫化產業開發的文化產品較為少見。

因此,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效傳播方式和呈現方式,是未來踐行這一基本思想的發展方向。多樣化的文化產業結合核心價值觀綜合發展是廣大群眾更易接受和實踐的方式。探尋合理的開發路徑,實現動漫文化形式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意義重大。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展動漫文化產業為契機,開發探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動漫媒體傳播形式、動漫衍生產品制作形式和數字媒體呈現形式等內容,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有效地走進群眾,惠及群眾。

2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動漫語境中開發的必要性

在國家強調文化產業的今天,多種文化和傳媒日益融合,動漫產業被稱為“新興的朝陽產業”,是具有潛力的生產平臺、傳播平臺。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加快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培育文化產業骨干企業和戰略投資者,繁榮文化市場,增強國際競爭力?!蔽覈鴦勇跋嚓P產業年產值巨大,對教育、網絡、文化及制造、商貿、物流等傳統產業均能產生深刻的影響。

因此,動漫產業的發展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一方面,通過動漫的呈現形式來引導人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較為嚴肅的綱領文件中尋找一種輕松的、大眾易于接受的新載體,使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呈現一種親民性,特別是對青少年;另一方面,在動漫語境中進行多種開發模式的探索,能尋求更多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有效方式。把文獻性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行產品化、產業化轉變,以多種路徑探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動漫化開發思路,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和動漫產業的發展提供思路支持和技術路徑支持。再者,動漫受眾群體是一個龐大的群體,覆蓋老年、中年、青年、少年各個年齡層次,在信息傳遞和情節表達方面獨具優勢。

3網絡文明行為在動漫語境中開發的思路

網絡文明行為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的經濟發展新形態下的重要內容。十報告用24個字,分別從國家、社會、公民三個層面,提出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然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于我們身邊的絕大多數人而言,似乎是抽象甚至是虛空的。所謂“難以理解”,根源在于不知曉不了解。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動漫產業中的開發,在動漫語境中實踐多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創造可行的開發思路。

3.1開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動畫劇本、影視動畫作品,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的發揚和傳承

劇本是一種文學形式,是動畫藝術創作的文本基礎,是創作的重要基礎內容。通過影視動畫的形式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踐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通過具有親和力的動畫劇本講述故事,演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以具體的藝術形式傳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引導群眾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走進生活,與人民真正的零距離接觸,在潛移默化中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親民化發展。

3.2以動漫產業為立足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創意”為核心,開發推廣動漫文化產品

開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動漫形象、動漫衍生產品等,反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人文、事跡??ㄍㄐ蜗竽軇撛旎盍蛡€性,使有生命的個體反映更豐富的內涵。通過卡通動漫角色到動漫衍生產品的生產制作為人們創造出另一個豐富的世界,為觀眾構成無窮的探索空間。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關人物、事件,探索文化產品相關內容,設計符合時代特征的、體現社會核心價值觀的動漫形象。研究動漫形象有關的服裝、玩具、電子游戲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衍生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的產業開發思路,為動漫形象制作和動漫衍生產品開發做好原始積累。

3.3以動漫產業的綜合媒介形式,以數字化新媒體為主,探尋互動、娛樂等新型傳播交互系統,多形式、多類型地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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