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調控的總結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宏觀調控的總結

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1

關鍵詞:

科學發展觀是指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這就要求我們改變傳統觀念,構建新形勢下的土地管理宏觀調控體系和科學發展新機制。土地管理作為宏觀調控的一部分,毫無疑問也會受到科學發展觀的啟發和指引。

一、對科學發展新機制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原則的認識

土地宏觀調控是政府以土地作為手段調控宏觀經濟運行的政策和措施的綜合??茖W發展觀的提出同樣也使得我們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原則有了全新理解和認識。土地管理是宏觀調控的一部分,因而,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也必須以宏觀調控的原則為指導。

首先,科學發展觀是以人為本的發展觀,土地是人類生存的根本要素。然而,土地是一種稀缺資源,因而,無論是土地作為一種資源配置還是作為一種權利配置,必然要求公平分配。公平配置原則也就必然成為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原則之一。如在宏觀上,必須考慮土地在不同用途之間的分配公平。而在農用地內部,則要依據農村產業結構及其變動對土地的要求考慮如何實現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之間的合理、公平配置。

其次,科學發展觀是全面協調的發展觀。土地資源是一種有限的重要資源,土地資源需求的增長性與土地資源供給的稀缺性之間的矛盾歷來是土地利用的核心問題。因而,公平配置后的高效利用成為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另一重大課題。所以,高效利用原則也將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原則之一。

再次,科學發展觀是可持續的發展觀。人類社會生生不息,土地作為一種不可再生的有限資源,不僅要強調當代人之間的分配公平,更要重視代際之間的機會公平;不僅要重視當代人之間的數量分配的公平,更要重視代際之間在土地利用條件和環境之間的公平。因而,可持續利用和發展原則將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又一原則。

原則是概括性地對事物特性的描述和總結,這也使得原則具有開放性。我們不能否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中其他原則的存在,但公平配置原則、高效利用原則,以及可持續利用和發展原則必將成為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基本原則。

二.對科學發展新機制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內容的認識

近年來,由于我國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傳統的以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宏觀調控發生作用的基礎發生了變化,已經無法滿足現實社會經濟宏觀調控的要求,這也催生了土地宏觀調控這一新課題??茖W發展觀不僅要求“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同時也強調“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這也讓我們對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內容有了更系統的認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供應調控 。土地在我國是一種稀缺的國有壟斷資源和生產要素,土地供應的宏觀調控無疑是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最主要內容。建設用地總量是影響經濟發展速度和效益的重要因素,控制建設用地總量,是調控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建設用地總量調控主要通過編制科學合理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來實現。

2、現存用量控制和潛在存量盤活的可持續調控 。土地是有限的不可再生資源,因而,解決有限的土地供應和不斷膨脹的土地需求之間的矛盾最主要的辦法還是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這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提出的本質要求。存量土地是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范圍內的閑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即具有開發利用潛力的現有城鄉建設用地。國家通過與此相關的宏觀調控政策措施來實現用量控制的可持續調整。與此同時,國家通過鼓勵推進閑置土地清理和建設用地整理,加強城中村改造和舊城改造來實現潛在土地存量盤活的可持續調控。

3、土地資源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并重的統一調控

十七大報告在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建設“兩型”社會,離不開政府的宏觀調控。由于資源環境問題存在外部性,完全依靠市場無法達到資源配置最優狀態解決資源環境問題,需要將負外部性的社會成本內部化,以降低污染排放和資源濫用;將正外部性的社會收益內部化,使具有正外部性的環境友好產品和服務達到社會最優的供給水平,等等。由于傳統市場機制無法通過看不見的手解決外部性問題,因此,我們必須依靠政府的制度安排實現外部性的內部化土地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大資源,而且是具有壟斷性的資源,因此,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和“兩型”社會建設的號召下,改變過去只重視土地經濟效益,加強土地的生態效益保護和調控也將成為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內容之一。

三、對科學發展新機制中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目標的認識

首先,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實踐表明,土地管理已經成為宏觀調控的一部分,所以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目標也必然受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約束,即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這也是“全面發展觀”對作為宏觀調控的部分之一的土地管理服從于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目標的必然要求。

其次,“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的目標離不開耕地保護這一基本國策。耕地保護目標是土地資源管理的首要目標,這也是由我國的特殊土地國情決定的。所以土地管理參與宏觀調控一定要實現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目標。

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2

當前我國經濟宏觀調控面臨著市場化、信息化、虛擬化、全球化、資源緊約束、經濟目標多元化等多重挑戰,國民經濟調控能力建設已成為重大急迫課題。建設和諧經濟與社會秩序,需要進一步明確宏觀調控的目的性,強化對經濟信息的準確掌控能力,增進中央調控的權威性,發育政策實施的中間組織,把握調控政策的主動性。

關鍵詞:宏觀調控能力建設政策

從國際經驗來看,后發國家要在既有國際競爭秩序中取得優勢,就必須在引入市場機制的同時充分發揮政府對國民經濟的規劃組織和領導力。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人口大國,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就構成了我國國家整體競爭力的重要方面。對我國而言,宏觀調控能力就是緊緊圍繞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和諧社會的根本目標,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種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國際合作措施,保證國民經濟總量和結構均衡,保持國民經濟與社會又好又快穩健運行的綜合掌控能力。

今后15-20年,是中國經濟發展面臨著難得的戰略機遇期,在此期間,以科學發展觀基礎的宏觀調控能力,是我黨執政興國能力的核心表現形式之一,而且,通過宏觀調控能力建設,有助于根除體制轉軌階段經濟領域的腐敗現象,增強人民群眾對國家建設與發展信心。因此,研究宏觀調控能力建設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宏觀調控能力建設面臨著歷史性的新挑戰

20__年以來的本輪宏觀調控,已經取得了顯著的階段性成果,同時我國的經濟總量與結構正在發生著歷史性的根本變化,與改革開放以來前幾輪的宏觀調控相比,當前的宏觀調控能力建設面臨著一系列歷史階段性的新挑戰:

其一是國民經濟市場化程度不斷加深的挑戰。眾所周知,建設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長期目標。當前,我國經濟市場化的水平越來越高,市場機制正日益發揮著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但市場經濟體制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并成熟運轉,同時傳統管制經濟的機制在逐步推出,在此背景下,同時出現了諸多“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現象,宏觀調控時常面臨兩難選擇。

其二我國經濟與社會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的挑戰。現代信息技術開始廣泛應用于中國經濟和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對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模式正產生深刻的長遠影響,經濟信息數量隨之劇增,但其中不乏一些嚴重失真的信息,這些失真信息傳播開來很可能會沖擊市場經濟秩序,甚至衍生出無法控制的消極經濟“蝴蝶”效應。全面、準確、快速國民經濟運行信息的收集處理能力,在宏觀調控能力建設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

其三是我國經濟的虛擬化的挑戰。縱觀當達國家的經濟結構,以股票交易、債券市場、期貨交易、外匯交易等為主要內容的虛擬經濟及房地產半虛擬經濟已經占有很大的比例。與20__年GDP相比,我國股票市值占GDP達到57,但是以市場實際可交易的流通市值看,這一比值僅僅為14。專家估計,當前美國的虛擬經濟規模是中國的20倍以上,日本的虛擬經濟規模也比中國大18倍,這說明中國虛擬經濟發展仍有很大空,。但虛擬經濟運行具有其獨特規律。毋須置疑,我國政府在調控實體經濟方面積累了大量的有益經驗做法,但在調控宏觀虛擬經濟方面總體來看仍然處于探索學習階段。

其四是資源、生態狀況和環境日益惡化的挑戰。當前,我國現有的自然資源已大多難以完全由國內供應,相當一部分重要自然資源有賴于國際貿易,同時因改革深化各級政府直接調撥資源的能力受限增多,而且,隨著人口總量的持續增加和工業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水資源供給和生態環境保持、恢復和改善面臨著空前大的壓力。宏觀經濟調控措施面臨著尖銳的長期與短期、局部與整體利益矛盾壓力。

其五是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我國經濟的外貿依存度已高達70以上,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和產業分工中的重要一環。可以預見,我國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仍將繼續擴展,相關的國際經濟規范和其它國家的經濟波動與宏觀經濟調控政策也必然對我國的宏觀調控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同時我國的宏觀經濟調控對這些國家和地區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這種互動效應帶來了我國宏觀調控措施的制定、出臺時機、過程監督、效果評估等一系列新的研究課題,我國的宏觀調控勢必要和相應的政治外交、國際協調結合起來。

其六是和諧社會目標多元化的挑戰。和諧社會是我國中長期戰略目標,它囊括了社會、經濟、政治、地區、自然生態等多層面的和諧內涵,其目標是多元性的,這就使我國宏觀調控已經遠遠地超過經濟總量調控的范圍,肩負著調整各項失衡的重任,要求宏觀調控在重點關注經濟層面目標的同時,還必須顧及它層面的要求。

二、強化宏觀調控能力建設的戰略選擇

1.進一步明確宏觀調控的指導思想,強化其根本的目的性

“權為民所有,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是我黨新時期執政興國的總體要求,一切宏觀調控能力建設和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都必須以此為立足點,宏觀調控能力建設必須時刻以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切身利益為歸宿,尤其是要避免使宏觀調控變成某些少數特殊經濟利益集團的工具,損害社會弱勢大眾的基本利益。

2.進一步加強對基礎經濟信息的及時統計分析能力,準確地把握經濟運行的真實情況,增加宏觀調控的精確性。

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和市場化水平的提升,現有的國民經濟統計體系已難以獨自承擔國民經濟和社會統計工作,一些重要統計信息不夠準確、完整,個別指標與實際情況相比甚至出現嚴重偏差,必須進一步加快國民經濟與社會統計體系改革,整合工商、稅務、海關、金融、行業主管、

司法等部門經濟類信息,引進有關國際組織、機構投資者、信用評級機構等第三方信息補充、完善。要廣泛采用現代信息技術,增加必要的財力投入,持續加強人員培訓、培養工作,全面提升基礎經濟信息的及時收集、整理分析能力,鼓勵各種行業經濟組織積極從事行業國內外信息搜集、整理工作,鼓勵社會公益性的調查研究工作。3.積極研究和整合政府有關部門職能,進一步增強宏觀調控的權威性。

隨著我國經濟結構的轉化,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的日趨緊密互動,宏觀控制政策的研究、制定、落實需要政府越來越多的部門配合,在此過程中難免出現政出多門,不利于向市場和產業界發出統一的調控信號,造成某些地區或某些產業領域執行困惑,為此,有必要研究和整合政府有關部門職能,尤其是金融等虛擬經濟管理部門職能,建議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統一宏觀調控政策,各有關部門貫徹實施,社會中介組織、媒體、公眾監督反饋,增強宏觀調控的權威性。

4.進一步加強中長期經濟發展戰略研究,總結出適用科學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宏觀調控的邏輯模型,增強宏觀調控的可預見性。

政府現有的宏觀經濟參謀管理部門,對已往的宏觀調控的成功實施做出了眾所周知的重大貢獻,這些部門與宏觀調控決策部門保持高效溝通,對國家宏觀政策理解全面準確,尤其是在研究國有經濟方面占有很多優勢資源。但隨著非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發展影響力的逐步提升,也急需一批官辦的或官民合辦的或者自愿合作的民間專業研究機構成長壯大,它們既可以反映非公有經濟的真實情況和/,!/補充現有宏觀經濟參謀管理部門工作,也可以為宏觀決策部門提供新的政策視角。另外,還必須加強虛擬經濟成長與發展研究。只有建立在集思廣益基礎上的宏觀決策模型,才能增強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的前瞻性,也才能增強產業界對宏觀調控的可預期性,盡量消除過多的市場波動引起的經濟秩序混亂狀況和社會經濟資源浪費情況。

5.進一步推行上下互動、區域合作、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國民經濟與社會規劃編制機制,盡快制定出覆蓋所有國土的功能綜合規劃,促經濟資源在地區間的合理配置,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增強宏觀調控的規范引導性。

為了更高效地引導各類經濟資源在地區間合理配置,促進區域分工合作,應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做法,即在制定全國范圍內的國土功能規劃,避免大量的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將國家宏觀調控最高決策部門由目前的單個產業政策制定甚至單個項目審批的中微觀管理中解脫出來,增強宏觀調控的宏觀指導性。

6.進一步強化具有社會公益性政策傳導工具組織發育成長和職能拓展,增強調控的主動性、可逆行和執行力。

市場機制優勢的充分發揮有賴于大量的社會中介組織,如信用評估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產業合作聯合體等行業組織,這些中介機構的建立、成長和運作,一方面有利于形成理性有序市場競爭的氛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研究、制訂和執行,將這些中介組織視同宏觀調控的傳導工具,無疑可以強化宏觀調控的主動性、間接性和可逆性,同時也提高宏觀調控的執行力。當前此類組織成長急需破除過多的官辦性質,在加強監督的同時盡量恢復其應有的民間公益性和自組織性。

7.進一步加強全球和地區經濟合作,增強宏觀調控的主動性。

中國經濟已成為全球性和地區性經濟的重要部分,中國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也有賴于在全球及地區經濟的合作與分工。積極參與全球性和地區性各種經濟合作組織事務,不但有利于國際經濟規范的中國化,而且也十分有利于中國經濟活動的國際化、地區化。主動參與合作,既可以減少外部國家宏觀調控對我國經濟的沖擊,也可以減輕我國宏觀調控對有關國家經濟的不利影響,保證相對和諧的國際經濟秩序,為我國經濟又好又快持續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參考文獻:

1.馬凱主編,《”十一五”戰略研究》,北京科學技術出版社,20__年10月第一版

2.林毅夫,20__,《潮涌現象與發展中國家宏觀經濟理論的重新構建》,《經濟學動態》20__年第1期

3.課題組,20__,《20__-20__年經濟運行基本態勢、主要問題與政策建議》,《經濟學動態》20__年第11期

4.韓文秀,20__,《改善宏觀調控需要提高判斷力、決策力和執行力》,《經濟學動態》20__年第11期

5.王力,張躍文,20__,《金融綜合經營、金融體系功能與經濟增長》,《財貿經濟》20__年第8期

6.王愛儉,陳杰,20__,《中國虛擬經濟適度性研究》,《財貿經濟》20__年第8期

7.李永友,周達軍,20__,《自動穩定器與相機抉擇:財政政策宏觀調控機制的權衡與完善》,《財貿經濟》20__年第2期

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3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法

中圖分類號:DF0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1009(2015)21-0090-02

一、前言

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對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來說,經濟法是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經濟的重要手段,我國憲法明確規定,法律是最能有效滿足宏觀調控需要的,認為離開法律宏觀調控必然失靈,也規定“國家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可見經濟法對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發揮,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建立都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發展的初級階段,在市場經濟發展中已經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經濟形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迅速,國民經濟總量穩步攀升,在世界整體經濟中的地位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國家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政府這雙有形的大手和市場經濟體質自身這雙無形的大手之間相互合作的默契程度也在不斷加深。然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依然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單憑過去幾十年的發展經驗和國外的教訓并不能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康發展的需要,出現了許多明顯的問題和漏洞,現代市場上出現的不公平競爭行為不斷增多,很多人冒著觸犯法律的風險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鉆經濟法的空子完成自身對利益的追求等等,這些現象都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造成了惡劣影響,急需政府發揮宏觀調控職能,彌補市場經濟自身調控過程中出現的缺陷,而經濟法則是國家發揮宏觀調控功能的重要工具,是實現宏觀調控最具權威,最有效的手段,通過發揮其普遍性、強制性、規范性的特點,最有效的滿足宏觀調控的需要,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全面性、規范性和長期性。

二、經濟法及其一般作用分析

(一)保障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實現政府職能的發揮

宏觀調控是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步發展的重要工具,我國經濟體制建設尚不完善,單純依靠市場經濟自身的調節功能并不能夠保障經濟的平穩運行,因此,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調節工具。經濟法是政府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經濟法涉及到了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這對于政府改善市場惡意競爭,懲罰市場上的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成為政府職能有效發揮的內在推動力量。

(二)制定市場活動規則,維護市場健康運行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規范運行需要一系列完整的規則,市場經濟各個主體在不破壞這些規則的情況下完成各項經濟活動。經濟法則是將這些已有的規則以法律的形式體現出來,將社會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法律化,并依照法律規定制定更詳細的市場行為法律規范準則,對社會主體的各種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規范,保證市場主體的規范化,幫助維護市場的良好運行秩序,從而建立良好的經濟環境,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三)規范政府的宏觀調控行為

政府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操縱者,其決策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到社會整體經濟形勢的能否向著合理有序的方向發展。經濟法在約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的同時也對政府的經濟行為進行約束,保證政府各職能部門不會濫用權力做出危害經濟發展的事情;其次,對政府的宏觀調控范圍和程度進行限制,防止由于政府過干預導致市場經濟向著與預期相反的方向發展,規范政府的宏觀調控行為。

(四)維護經濟秩序,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維持健康、良好的經濟秩序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是實現國民經濟現代化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幾十年來,我國的經濟秩序經歷了不同的階段,但總體是呈現穩步發展的態勢的,整體趨于穩定。經濟法的重要作用是在快速發展的現代經濟社會下,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整體的經濟秩序不被打亂,經濟發展格局不被打破,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三、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

(一)經濟法是國家干預市場經濟的重要工具

經濟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中的秩序,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與國家宏觀調控共同管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維護市場經濟發展的持續性和穩定性,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等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共識,政府干預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成為社會發展的必然。經濟法是是政府干預經濟而設置的法律規范,是調整以社會公共行為為根本特征,發生在經濟管理機關和經濟組織、公民個人之間的經濟管理關系和法律規范的總和,其調整對象具有社會整體的特征,這句話很有力的說明了經濟法在國家干預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其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其自身調節功能的加強會對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諸多的有力影響,但是市場經濟體制自身也是存在很多缺陷的,若不利用經濟法強加干預,反而會削弱市場經濟自身對經濟的調節作用,取得相反的效果。

(二)經濟法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大方向不動搖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還不成熟,與資本主義社會的市場經濟發展無論在時間和成熟程度上還有很大的差距,要想堅定不移的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定社會主義經濟下的各方面的思想非常有必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一直有過另外一種聲音在質疑這個經濟發展方向的科學性和正確性,然而事實是在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經濟體制共同作用之下,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生產力不斷發展、經濟繁榮,文化也得到很大的發展,人名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是越是處于順境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應該居安思危,發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種種缺陷和漏洞,找出解決這些缺陷的辦法。經濟法則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用來保持社會主義方向不動搖的重要手段,它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方方面面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明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整個社會發展的大方向和整體方針,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采用法律的途經予以解決。

(三)引導、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經濟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提出的,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生了重要影響的法律體系,對引導、推薦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市場經濟體制發揮著巨大的作用。首先,它有利于引導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中法律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社會的發展離不開法律,經濟的發展也同樣離不開經濟法,經濟法的建立和完善對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不僅肯定了現代社會主義社會取得的成就,也以法律的形式保護了社會主義社會中艱難生存下來的諸多事物,將這些事物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逐漸形成經濟發展改革的方向,逐漸引導者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整體的發展和完善,有利于實現經濟發展和改革的雙重目的。

四、市場經濟與經濟法的宏觀調控干預

(一)經濟法干預市場經濟的程度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自身對市場有著良好的調節作用,而經濟法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部分,與市場經濟一起推動者經濟的穩步向前發展。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離不開經濟法的協調干預,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經濟法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干預程度應該松弛有度,既不能干預的太深,影響市場經濟規律的發展,也不能干預的太淺不能發揮經濟法應有的職能,也就不能解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二)如何更好地利用經濟法干預市場經濟

面對經濟法干預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身的協調功能,經濟學家們提出了不用的觀點,但是總結出來就是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經濟法干預程度的多少,例如對于生產力發展水平高的國家經濟法干預的程度就比較少,市場與政府之間也只是稅收等關系,反而在生產力水平不高的國家,經濟法干預則應該多一些,依靠法律的權威來震懾住整體的經濟社會的發展,以此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利運行。

五、總結

經濟法的主要調節對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系列公共性的事物,它的出現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引導、推進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做出了重要貢獻,已經成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然而,更加值得注意的是現代社會利用經濟法宏觀調控的程度應該依照社會發展的水平條件來確定,這樣才能保障經濟法的作用能夠得到有效發揮,也保障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能夠在有序的社會環境中穩定運行。

參考文獻:

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4

關鍵詞:房地產;宏觀調控;房價;政策變遷;反思

中圖分類號:F293.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3)10-0086-04

1998年我國取消福利分房以來,房地產市場步入快速發展階段,居民的居住條件與居住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然而,隨著住房市場化進程的逐步推進,各種問題不斷暴露出來,主要集中在房價過快上漲、住房供給結構失衡、經濟嚴重依賴房地產投資等方面,并逐漸成為關系居民生活的重大民生問題。面對房地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2004年以來國家頻頻出臺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據不完全統計,十年間國家有關部門共出臺103項房地產調控措施。這些政策對促進我國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起到一定作用,但房價過高、住房供給結構失衡以及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難問題仍很突出。因此,對十年來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進行梳理,總結經驗及教訓,對進一步完善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體系、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十年來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的演進

(一)調控目標

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目標主要是促進經濟增長、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加快保障房建設、防范金融風險以及控制土地供應等。2004~2007年,穩定住房價格是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涉及穩定房價的調控政策多達16項;而2008年下半年以及2009年上半年復蘇房地產市場、促進經濟增長則成為政府的主要關注點,在這一年期間,出臺支持房地產發展的政策多達8項;2009年下半年以來,特別是2010年,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主要目標,僅2010年就出臺9項遏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的政策;推進保障房建設在2008年后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主要目標之一,國家不斷出臺針對性政策推進保障房建設。

(二)調控手段

我國主要以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以及行政規制、住房保障、土地政策等行政手段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2004~2007年,我國主要以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對房地產業進行調控,促進房地產業規范發展以及限制房價過快上漲,調控手段比較溫和。2008年以后,采取行政手段的頻率不斷增加,調控手段愈加嚴厲。

(三)調控對象

房地產調控對象主要為開發商、購房者。2004~2009年,開發商是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主要調控對象。在此期間,國家出臺了針對房地產開發商的諸多調控政策,如收緊房產信托、90/70政策、規范房地產稅收、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等。從2010年開始,購房者成為房地產調控的主要對象。出臺了針對購房者的限購、限貸、提高首付比例等嚴厲打擊炒房行為的政策,以及針對地方政府的房價問責制、制定保障房建設目標的政策。

(四)調控環節

從房地產調控環節看,可分為供地環節、開發環節、保有環節及交易環節。我國房地產調控主要集中在供地環節、開發環節及交易環節,保有環節的調控幾乎缺失。供地環節的調控主要包括供地總量控制、供地結構控制等;開發環節的調控主要包括套型結構、開發商貸款管理、打擊開發商各種土地違法行為等;交易環節的調控主要包括差別化房貸政策、稅收政策、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住房交易市場整治等。目前,對保有環節的調控,主要是2011年開始在上海、重慶進行房產稅試點,但在全國范圍推廣尚需時日。

二、房地產宏觀調控下房地產市場的變化

(一)房價呈不斷上升趨勢

2004—2012年期間,我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單價絕大多數年份漲幅為正,銷售單價從2004年的2778元上漲到2012年的5791元,不到十年的時間內漲幅達108%。2004年以來,房價一路上漲,只是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實體經濟受到影響,消費者處于觀望情緒,需求萎縮,導致全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有小幅下跌,但隨后在國家經濟刺激計劃后,2009年全國房價出現大幅度反彈,之后便保持穩定增長。(見表1)

(二)房地產投機現象嚴重

2004年以來,在流動性過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以及投資渠道狹窄等因素的綜合作用下,房地產投機賺取差價成為各類剩余資金的最好出路。一方面,房地產開發商熱衷于炒地皮,“地王”現象頻現,土地閑置現象嚴重,一些開發商采取“捂盤”等方式,待價而沽,導致地價、房價不斷攀升。另一方面,大量民間資金涌入樓市,人為抬高房價,而且造成房屋空置率居高不下。

(三)住房供給結構不合理

1998年房改確立了“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的原則,按照此原則,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以及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應量應占城鎮住房供給體系的70%以上。然而2004年以后,住房供給結構與當初改革預期出現大幅度偏差,普通商品房、高檔公寓以及別墅占據大部分的住宅供應,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房不斷萎縮。據中國指數研究院的《2011保障房白皮書》數據顯示,2002年以后,我國保障房建設全面萎縮,2010年經濟適用房銷售面積僅占全部住宅銷售面積的2.94%。

三、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缺乏獨立性

我國的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是宏觀經濟調控的一種手段,即作為拉動經濟增長或者防止經濟過熱的工具,被動應對經濟形勢與房地產發展態勢,缺乏獨立性。2004~2008年上半年,由于固定資產投資保持快速增長,經濟面臨過熱的危險,國家出臺了嚴格控制土地供應量、房地產信貸和提高房貸利率、首付比例、住房轉讓營業稅率等政策,這些政策無一不指向防止房地產開發過熱和維護經濟安全的目標。而2008年底受到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經濟面臨增速下滑的危險,國家出臺了各種優惠政策扶持房地產市場的投資與消費,目的在于維持經濟增長速度。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2009年下半年開始,房價在經歷短期下跌之后全面暴漲,房價面臨失控的危險,2010年開始,國家又出臺了“史上最嚴厲”的房地產調控政策,調控頻率與力度空前。

(二)房地產宏觀調控多以政策、通知等形式出現,相關法律缺失

從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歷史看,房地產宏觀調控多以行政命令、部門規章制度、通知等形式出現,缺乏法律手段,至今未能出臺一部專門針對房地產相關問題的法律,使房地產調控的約束力不強。十年來,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一般由國務院、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土資源部等部門以行政命令、通知、辦法、意見等形式進行。如,國務院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2007年《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2010年《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2011年“國八條”及“國五條”等。再如,建設部2004年《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2012年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2012年房地產用地管理和調控重點工作的通知》等。

(三)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缺乏連續性

十年來,我國共出臺了103項房地產調控措施,政策出臺頻率很高,但缺乏連續性,主要表現為政策波動較大,調控政策出臺后,調控效果剛剛顯現,又出臺新的政策,進入新一輪調控周期,這也是每次調控后都迎來一次房價大幅上漲的重要原因。政策的頻繁變動使市場各利益主體無法形成穩定一致的預期,房地產調控掉進“動態不一致性”陷阱,房地產投資與消費出現非正常波動,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的穩定發展。

(四)多元化的調控目標陷入兩難境地

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目標包括促進經濟增長、穩定房價、提供保障性住房、防范金融風險以及控制土地供應量等。多元化的調控目標使政府經常陷入兩難的境地。一方面,隨著房價不斷攀升,穩定房價以及防范金融風險成為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經濟增長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投資更是占據很大比重,要保持經濟高速增長必須依靠房地產業的增長。因此,從2004年以來,在經濟增長較快的情況下,穩定房價尚且能夠成為政府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但經濟增長一旦面臨下滑的風險,穩定房價的目標迅速退位,一切政策為“保增長”服務。

(五)忽視保有環節調控,無法有效抑制房地產投機

從2004年以來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實踐看,調控的環節主要集中在供地環節、開發環節以及交易環節,基本不涉及保有環節的調控。在這種背景下,開征房產稅,針對保有環節進行調控從而提高炒房成本的呼聲漸高。但受制于各種因素,直到2011年1月份才在上海與重慶進行房產稅試點,首次進行保有環節調控。房產稅試點已經過去兩年多,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仍然沒有時間表,針對保有環節的調控依然缺失。

四、完善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策略

(一)準確定位房地產宏觀調控目標

大多數發達國家在住房短缺時期也都強化政府在提供公共住房方面的責任,保障公民的住房權利。如,美國、德國、英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都為中低收入者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住房,從而滿足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進住房市場化,構建多層次的住房供給體系,滿足不同階層的住房需求。我國在經歷長期的住房福利制度之后,將住房定位為商品在短期內迅速將其市場化,并將房地產業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手段。因此,在接下來的房地產宏觀調控中,應準確定位調控目標,將我國房地產宏觀調控的目標定位為建立一個保障公眾基本住房權利并能滿足各個階層多樣化需求的多層次住房供給體系。

(二)重構我國房地產稅收體系

目前,我國房地產領域的稅費包括土地出讓金、城鎮土地使用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鎮維護建設稅、印花稅、所得稅、契稅等眾多稅種。從我國房地產稅費構成中可以看出我國房地產稅多集中在開發環節與流通環節,較少涉及保有環節,這種稅收制度的安排助推了地方經營土地財政及消費者的房地產投機行為,是房價出現大幅上漲的重要因素之一。為促進房價理性回歸,需要重構我國的房地產稅收體系。一是整合現有的各種房地產稅費,撤銷一些不合理的收費項目,適度降低房地產稅費負擔,實現簡化稅制、降低稅率。二是將房地產稅費征收的重點集中在保有環節,降低開發環節以及流通環節的稅收負擔,從根本上抑制投機需求。三是擴大物業稅征收范圍以及合理設置計稅依據,使之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長期支柱,降低地方經營土地財政的沖動。

(三)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一方面,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能保障中低收入階層的基本住房需求,解決高房價問題。另一方面,保障房體系的完善為充分放開商品房市場價格提供條件,國家可以在穩定現有房價的情況下解決住房問題,避免房地產業的大幅波動。首先,加強住房保障在地方官員考核中的比重。住房保障體系的完善需要由地方政府執行,只有加強住房保障在地方政府官員考核中的比重,才能真正引起地方官員的重視。其次,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住房保障體系的資金來源可考慮三種渠道:一是中央的專項財政資金。二是規定地方政府拿出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用于住房保障建設。三是吸引社會資金進入保障房領域。四是健全保障房進入、監督與退出機制。明確保障房的申請資格與條件,建立公正的監督機制,并完善退出機制,提高保障房的利用效率。

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5

關鍵詞:房地產宏觀調控 房價 市場供求 影響

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逐漸提升,房地產事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近些年來,我國相關部門通過宏觀調控對房地產市場的發展進行規范,避免房地產經濟泡沫的膨脹,使得房地產的價格可以平穩控制,使房地產市場的秩序更加有序,促進房地產行業穩定、快速的進步,更好地促進國家經濟的健康持續推進。

一、房地產行業宏觀調控的必要意義分析

首先,最好的對市場的調節其實就是市場的自我調節,但是不管是何種調節方式,在目的效果實現的同時,市場的自身結構也會受到破壞,甚至會對社會其他方面產生影響。作為房地產行業,其市場控制的經濟鏈條規模很大,因此需要完善經濟體制之前就需要明確政策調控。

住房具有商品和社會保障的雙重屬性,住房逐漸商品化的過程中,很多低收入居民無法通過等價交換的原則買房或者是租房,市場不能通過自身的價格規律為所有居民提供住房,住房與醫療、養老一樣被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1]因此對于一些弱勢群體就需要政府調控從而滿足其居住需要。

其次,房地產市場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和區域性,因此需要政府進行調控和干預。房地產壟斷市場中,是開發商對房地產價格進行操控的,政府對于這種行為也是默認的,以便增加自己的財政收入,但是政府代表的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需要從全社會進行考慮,因此在房價過高時就需要政府進行干預和調控。

最后,房地產是一種十分重要的投資產品,具有固定性和耐久性等特點,若人們將房產虛擬作資本,為了得到較大的回報,就容易使房地產市場價格與實物價格相偏離,就會出現房地產泡沫,因此政府需要對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變化情況進行關注,必要時將房價中的水分擠出去。

房地產發展之初,政府部門就在采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避免房地產過度增長造成市場上的泡沫經濟或者是出現通脹壓力,使得經濟的發展受到不利影響。總結國外的經驗與教訓,可以證明政府對于自由市場的調控是極為必要的,因此在房地產發展中必須要有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為保障,使其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二、房地產宏觀調控對房地產周期的影響

近些年李,我國多次出臺相關的調控政策,對房地產的周期產生直接性的影響,使得房地產周期能夠健康、穩定。但是目前對于房地產周期的影響因素主要有政策以及宏觀經濟兩方面。

首先如果偶家宏觀經濟進入到疲軟期,就需要政府調動房地產的積極性,使其充分發揮自身的支柱性作用,政府會出臺一系列的房地產的扶植政策等,對房地產的需求進行刺激。

此外,如果房地產市場發展到頂峰,或是可能出現通貨膨脹的問題,造成社會矛盾時,就需要政府部門出臺相關的政策進行抑制,對市場需求進行限制。于是,房地產行業就在政府政策的影響下出現兩個頂端的波動。

利用外部因素對內部因素進行制約與限制,然后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周期進行限制,這種情況下容易出現過分注重政府在市場經濟活動的中的地位。當前,從我國的實際國情出發,政府是絕不允許房地產行業進入到衰退期的,因此對于房價而言也就出現了兩個時期,即房價上漲和停止上漲,在房地產行業周期波動的推進下,房地產的價格自然不會下降。

房地產價格的提高會使得社會中物價增高。房地產行業的發展以及房價價格的提升,必然會帶動與房地產相關行業物價的提升,比如建筑材料、裝修材料等。這些價格的提升又會帶動相關產品以及服務價格的提升,出現連鎖反應,結果導致通貨膨脹問題的出現。此外,當前人們由于生活、工作等需要對住房和辦公樓的需求逐漸增加,房地產價格的增加也會使居民的居住成本以及辦公成本等增加。人們的居住成本增多,對于工資也會提出更高的要求,企業的生產成本又被提升。所以控制房地產價格過程中,需要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加強稅收政策的使用,對房地產保有階段進行累進課稅,使得房地產的投資受到限制,能夠使房價更加平穩或出現下降的趨勢。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房地產價格以及市場發展中,單純依靠自由的市場調節有時是行不通的,因此必須要通過房地產宏觀調控對房地產價格以及市場進行有效的控制,這是極為必要的,對于穩定房地產市場的秩序以及價格都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房地產市場的地域性比較強,在宏觀調控過程中需要具體分析具體情況,使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得以規范和調整,保證房地產價格得到有效的控制,促使房地產行業的能夠有序、快速的發展,從而實現房地產市場與國家經濟的協調穩定進步。

參考文獻:

[1]張所地,趙華平,李斌.房地產宏觀調控影響下的房價與租金關系研究――基于中國35個大中城市面板數據的實證分析[J].數理統計與管理,2014,02:305-316

宏觀調控的總結范文6

關鍵詞:區域金融調控;主體;目標;模式

基金項目:“中央高?;究蒲袠I務費專項資金”(項目號:11MR61)資助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11月29日

作為中觀尺度的區域金融發展是要受國家和地方兩級政府所定經濟政策影響的,因此區域金融調控自然也要受到國家和地方兩級政府的決定。作為不同的市場經濟主體,國家和地方政府在區域金融調控上的立場目標和內容自然也會有些區別,因此區域金融調控必須首先劃分調控的主體,研究不同調控主體的利益訴求、目的、調控方式和調控手段等。

一、區域金融調控的主體和目標

根據區域宏觀調控的動力來源不同,區域宏觀調控的主體可以分為區域宏觀調控的國家主體和區域宏觀調控的地方主體兩類,相應的不同主體的目標自然也有所區別。

(一)區域金融調控的國家主體及其目標。雖然區域金融是中觀尺度的金融活動,但是由于金融資本的高流動性及其經濟影響的高風險性,區域金融必須考慮區域與區域、區域與國家金融活動的宏觀關系問題。因此,在區域金融調控中必須包括區域內部之外的金融調控問題,即區域與國家金融的關系問題和區域之間的金融協調與發展問題。而這些問題的處理,單純依靠中觀的視域下的地方政府是無法完成的,因此區域金融調控中,國家是一個重要的調控主體。站在國家的角度,國家的金融調控也必然應該包括區域金融調控。

國家的金融調控中涉及到區域金融問題的調控目標應該包括以下幾點:

1、保持宏觀經濟的平穩運行。國家金融調控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過發揮金融與經濟的互動效應,保持國民經濟的平穩健康運行。然而,任何國家的整體經濟狀況都是由各個區域的經濟狀況決定的,各個區域的經濟健康運行是一個國家經濟健康平穩運行的重要條件,因此運用區域金融調控的首要目標應該為一國經濟的整體發展服務,即保持宏觀經濟的平穩運行。

2、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當一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區域經濟的不均衡將成為一國經濟繼續發展的重要障礙,因此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是各個國家都努力追求的一個宏觀經濟目標。然而,區域間的協調發展離不開金融活動的支持,但是金融資本的逐利性使得金融活動自身反而有著加大區域經濟差距的傾向,因此要克服這一缺點,只有加強金融調控,發揮金融活動的積極作用,支持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這一結果的實現必須依靠區域之上的國家通過調控才能實現,因此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應該是國家進行區域金融調控的重要目標。

3、保持區域金融調控體系的健康運行,理順金融調控傳導機制。區域金融調控是國家金融宏觀調控在區域經濟調控中的具體化,是中央金融調控政策傳導渠道的重要樞紐。由于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中央宏觀金融調控在行使調節職能時就需要由區域金融調控體系作為中央金融調控的具體執行者,并將政策執行情況及效果及時準確地進行反饋,以便中央金融調控及時進行調整。因此,以國家為主體的金融調控應該注意建設和完善區域金融調控,以使得整個金融調控體系能夠健康運行,調控措施能夠有效發揮功效。

(二)區域金融調控的地方主體及其目標。雖然在促進區域經濟發展這一點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目標是一致的,但是具體到某一個區域的地方政府,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就有了與中央政府不完全一致的利益訴求。在區域金融的發展上,中央政府更側重整體金融活動的總體效益最大化的追求,這種總體效益最大化優勢是建立在對某些區域利益損害的基礎之上的。而地方政府雖然要執行中央政府的相關政策,負有遵從國家利益最大化目標的責任,但它們更側重對區域經濟效益最大化的追求。因此,由于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為了實現區域效益最大化的目標,在區域金融調控上,由于利益訴求的不一致,地方政府有著與中央政府不一樣的目標。具體而言,有以下幾點:

1、促進保持本區域內的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區域金融調控由于調控的范圍和屬性不同于國家的宏觀金融調控,屬于中觀尺度的金融調控范疇,而且區域金融調控不需要考慮本幣幣值的穩定和外匯收支的平衡,主要目標便是促進保持本區域內的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在區域經濟起飛階段,應著重致力于促進經濟增長、就業的增加;在經濟高速增長階段,應著重致力于保持區域經濟增長的穩定性;在區域經濟成熟階段,即步入經濟穩態階段,應著重致力于技術、產業和消費結構的升級、創新和發展。

2、相機配合國家金融調控。區域金融調控的總目標必須服從國家宏觀金融調控的需要,在不與宏觀金融調控目標相沖突的前提下,結合地方的實際情況,進行符合區域內經濟發展利益的區域金融調控。一方面配合宏觀調控的需要,如在宏觀緊縮時期,對區域金融供給進行緊縮控制,在宏觀擴展時期,對區域金融進行擴展刺激;另一方面為了滿足區域經濟發展需要,與宏觀調控方向相逆進行本區域金融調控。如,在宏觀緊縮時期,對區域放松金融供給控制,實施區域金融擴張政策,或者在宏觀擴展時期,對區域金融進行緊縮控制,實施區域金融緊縮政策。

3、培育和發展健全的區域金融市場體系。健全的金融市場是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的有利條件。欠發達地區的金融市場一般存在的功能小、品種少、層次低、發展慢等問題,這些問題就阻礙了欠發達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雖然發達區域的金融市場一般相對發達,但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面對激烈競爭,發展永無止境。因此,區域金融調控應該通過適當的政策培育和發展健全的金融市場。

二、區域金融調控的模式

區域金融調控的主體分為國家主體和地方主體,而且它們的調控目標也不盡然一致,因此在考慮區域金融調控模式時首先要考慮區域金融調控的主體選擇。

(一)以國家為主的區域金融調控模式?,F有的理論研究和實踐證明,大國的金融活動和大國的經濟一樣都存在區域性,也即區域之間存在著差異。區域間的經濟和金融差異就要求金融調控必須區域化。以國家為主的區域金融調控模式就要發揮國家宏觀金融調控的主體作用,通過各種調控政策區域化的方式來實現區域金融調控的目的。具體而言,以國家為主的區域金融調控模式要注意以下幾點:

1、金融政策區域化。在區域化視角下,一國金融政策的制定不應是簡單統一的“一刀切”,而應根據各個時期、各區域經濟運行情況的客觀需要,采取有差別的區域化的金融政策。簡單統一性貨幣信貸政策固然可以保持宏觀調控的一致性,但在經濟基礎條件與市場環境差異較大的不同區域,它將產生不同的經濟績效,不利于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相反會損害區域市場經濟的自由發展,形成地域間的“剝削”,引起經濟區域間的不同產出,加劇區域經濟發展的“馬太效應”,最終要付出巨額的制度成本。只有實行有差別的區域化的金融政策,才能有效地防止上述問題的發生。具體而言,金融政策的區域化應該包括:有差別的區域存款準備金政策、有差別的區域利率政策、有差別的區域公開市場操作政策、有差別的區域再貼現政策、有差別的區域金融服務政策等。

2、金融監管區域化。由于區域間的金融體系完善程度不同,發達地區金融體系完善的條件下,對金融監管的化解渠道和方法自然較多,而金融體系不完善的欠發達地區,其渠道和方法自然較少,因此統一的監管政策使其實際績效在區域間表現為發達地區金融監管較松,欠發達地區金融監管較嚴。因此,加強區域金融調控就應該實行有差別的區域化的金融監管。

3、金融調控組織與責權體系區域化。一國金融組織制度的構造,既要體現國家宏觀金融管理和調控的要求,也要體現國內各區域經濟平衡、協調發展的要求。中央宏觀金融調控部門在實行統一的調控法規,完善統一宏觀金融調控與監管體系建設的同時,必須構筑能體現區域特點的中觀金融調控與監管體系。具體來說,應該給予各區域中央銀行這樣兩項權力:第一,在金融政策區域化前提下,賦予區域中央銀行一定的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第二,在金融監管區域化前提下,賦予區域中央銀行一定的地方金融監管政策制定與自。

(二)以地方為主的區域金融調控模式。在區域化視角下,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調控部門應該擁有自主調控本區域內金融活動的權利。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調控部門可以根據中央金融調控部門的金融調控政策,以及本區域的經濟運行和金融運行狀況,在國家相關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制定出適合本區域的具體的金融政策和監管措施,完善區域內的金融調控機構與責權體系,通過實施區域內的金融調控更好地促進本區域內金融的健康運行乃至區域經濟的快速發展。其具體途徑包括:制定適合本區域的存款準備金政策、利率政策、再貼現政策、金融服務政策等;建立健全本區域內的金融監管體系,制定適合本區域的具體的監管法規等。

在具體調控方法層面,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調控部門雖然應該擁有更多的區域金融調控自,但是這種放權不可能也不應該是無節制的。因為地方政府和地金融調控部門與中央政府和中央金融調控部門畢竟是有區別的,他們不可能像國家宏觀金融調控那樣,可以根據情況靈活運用再貼現率、存款準備金率、公開市場操作等間接調控工具和其他間接信用控制手段,地方為主體的區域金融調控的方法只能更多地依靠一些直接調控方式。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調控部門可以更多地運用直接調控方式,針對區域經濟中的信用結構和質量進行調節控制,通過影響信用的方向和用途來達到調控目標,如直接信用控制、不動產信用控制和消費信用控制。這些金融調控措施和方法雖然中央金融調控部門也可以運用,但是由于區域金融調控的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在具體調控中比中央部門更加能夠找到和抓住明確的、針對性的市場主體,以及可觀察的中觀或微觀經濟、金融指標,所以其實施效果將會更加可控和明顯。

實施金融調控的地方政府在加強金融調控力度的同時,應該加強對自身調控體系和調控工具的建設。比如,在中央銀行放權的基礎上區域“央行”建立健全區域內的金融調控組織體系,完善金融宏觀調控的市場基礎,培育和發展具有生機和活力的金融微觀主體;建立區域金融調控的實施、評價體系,及時評估、總結調控措施的效果,檢查區域調節與宏觀調控的協調程度,依據區域經濟、金融參數在調控期內的變化,及時對區域金融調控的具體措施進行糾正;建立區域經濟、金融發展的計量經濟學模型,判別區域金融調控的效果和調整方向,確定區域金融的調控方案。

(三)國家和地方相結合的區域金融調控模式。以國家為主體的區域金融調控和以地方為主體的區域金融調控都各有利弊,任何單純的以國家為主體或以地方為主體的區域金融調控都將難以實現最好的區域金融調控效果,將二者結合起來從理論和西方國家的實踐經驗來看都是最佳的選擇。

實施國家和地方相結合的區域金融調控模式,就是將上述兩種模式的優越結合起來,但是二者要結合好的關鍵在于:一方面既要發揮原有的中央金融調控的權威性,保持和維護國家整體金融安全穩定,但同時也要使中央金融調控部門充分考慮到各地區的經濟和金融差異,給予各地區充分的靈活自,還要照顧到對欠發達地區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各級地方政府在區域金融調控中的積極性,使區域金融調控在各區域都能得到切實的貫徹落實,達到區域金融調控的最佳效果,但同時也要通過國家和地方的結合,適當地約束地方政府對區域金融調控的不良干預,削弱地方政府將區域金融財政化的傾向。

主要參考文獻:

[1]姚景超.區域金融調控:貨幣資金流動的角度[J].新疆金融,2005.5.

[2]趙曉力.中國區域金融發展問題研究[D].吉林大學,2007.

亚洲精品一二三区-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