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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范文1
一、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的現狀分析
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印尼更加重視環境保護和全球氣候變化問題,通過制定新能源發展戰略,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步伐。近年來,印尼在新能源發展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降低了對傳統能源的依賴程度,把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沼氣等新能源發展放在本國能源發展的重要位置,并且提出了明確的新能源發展目標,制定了支持新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使新能源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產業規模逐漸擴大。但是,印尼在新能源發展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的問題,諸如新能源技術水平低、新能源開發成本較高、新能源發展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等,迫切需要加以解決,以促進能源與經濟協調發展。
1、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的基本成效
首先,逐步減少了對傳統能源的依賴程度。雖然煤炭、石油等傳統能源依然占據主導地位,但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比重已得到顯著提升。如2007年印尼的初級能源消費結構發生了顯著變化,石油下降至49.7%,煤炭提高至27%,天然氣提高至19.2%,水電總量上升但份額下降至3%,地熱能源提高至1.2%。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幾年,印尼對石油的依賴程度在逐年下降,對天然氣的開發利用在逐年提高,對地熱能的開發利用也在逐年提高。由此可以看出,隨著印尼新能源開發利用力度的加大,初級能源結構將進一步轉向新能源。
其次,新能源開發利用水平逐步提高。2007,年2月推出鄉村能源自立計劃后,印尼的新能源應用得到了明顯提高。以生物質能為例,目前生物柴油年產量為19.235萬t,生物乙醇年產量達到253萬t,生物燃料占工業化燃料應用的比重5%。鄉村能源自立發展方面,已經實現123個鄉村能源自立項目。2010年,生物乙醇年產能已經達到40億!,生物燃料總產量已經達到50億!。所以說,新能源開發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并且出現了良好的發展趨勢,大大降低了對傳統能源的依賴。
再次,確保了本國經濟平穩快速發展。大力發展新能源,是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戰略步驟。經濟的平穩較快增長,能夠使支撐經濟增長的能源需求越來越具有剛性。正是因為加快新能源發展步伐,印尼的經濟發展始終保持良好的態勢。一方面,印尼的能源自立政策吸引了國內外的戰略投資者,印尼地方政府先后與日本、巴西、中國等多國企業合作,引進外資建成了太陽能、水電、生物燃油等新能源項目。另一方面,能源自立計劃帶動了其他相關產業的發展,增加了許多新的就業崗位,吸引了大批勞動者就業。如生物燃油項目的發展擴大了該類農作物的種植面積,進而提高了農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印度投資商在本國楠榜省投資建設的乙醇廠,推動了木薯種植面積增加,從而增加了農民收入。
2、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存在的問題
根據印尼農業部的資料,印尼擁有豐富的植物資源,可用以提煉燃油替代品的植物就多達40余種,如棕櫚、椰子、甘蔗、蓖麻、木棉子、豆蔻、紅厚殼、紅豆子、辣木子等,其中棕櫚、甘蔗和椰子等燃油替代品植物,具有非??捎^的發展前景。如何利用這些新能源,不僅需要有過硬的技術,而且需要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同時也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相關方面的問題和不足。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人力資源水平仍然偏低,社會對新能源技術的吸收仍然很少。在有關新能源開發利用方面,政府機構仍缺乏緊迫感和協作意識;新能源商業化開發利用難度較大。新能源開發投資費用較高,高投資成本與高生產成本使得新能源與傳統商業性能源在價格競爭方面處于不利地位;生物燃料的大規模發展擠占原有農作物種植,并對原始森林資源造成破壞;新能源發展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如太陽能、地熱能的資金需求在增加,巨大的資金缺口有待政府資金援助。
二、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政策框架
近年來,由于國際石油價格持續攀升,印尼重新審視了本國的再生能源發展戰略,制定了新能源發展規劃,出臺了一系列鼓勵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包括能源的開發保護、鄉村能源發展、財政補貼等。概括起來,主要體現在:
1、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的重點和要求
印尼新能源發展計劃可以分為非商業性開發與商業性開發兩類。非商業性開發類主要是政府推動實施的鄉村能源自立計劃和鄉村電力化計劃;商業性開發類則以私人實體的投資開發為主,但政府會支持重大的新能源發展項目,如鄉村光伏發電項目。截至目前止,印尼已經推出新能源開發利用的項目有很多,主要包括:以可再生能源工廠替代柴油機,以滿足農村地區的電力需求;政府協助中小可再生能源發電廠與國家電力公司的電網聯網;鄉村地區太陽能光伏電發展項目;綜合微水電發展項目;生物汽油合作項目;啟動鄉村能源自立計劃。
2、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的主要措施
印尼在新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主要措施:第一,重視新能源知識學習。加強公共意識宣傳,定期舉辦能源效率與保護的論壇;積極開展工業部門和建筑的節能知識競賽。第二,提升能源保護能力。由日本國際協力事業團等國外機構提供能源保護的培訓;由培訓教育中心主持關于能源保護的培訓安排。第三,強化項目服務。針對工業和建筑業的能源保護合作項目,由政府和國家電力公司提供資金保障,為工業和建筑業提供能源審計服務等。第四,發揮機構作用。成立能源保護清算所,提供能源保護活動的相關信息。第五,提供資金支持。針對家庭的煤油向汽油轉換項目,由政府提供資金支持,向鄉村地區部分家庭派發高壓氣筒。第六,注重政策引導。由政府和國家電力公司提供資金支持,引導家庭使用熒光燈,將街道照明由水銀燈改裝為鈉燈。第七,提倡綠色消費。針對家庭的能效標志項目,將能效標志作為引導消費者能源消費的指引。第八,制度相關措施。針對工業和建筑部門的能源管理者勝任項目,由政府出資設立能源管理人員認證制度以及勝任能力標準。
3、印尼鄉村能源發展的標準和規劃
鄉村能源自立是指一個鄉村擁有滿足部分或全部消費和生產性能源需求的能源供給能力。其標準分為三點:一是當地可提供的能源能力,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的標準是能源自立鄉村的電力或燃料供應的60%以上的可再生能源;二是通過能源供應項目及其配套措施,推動鄉村生產性活動,切實解決農村地區的貧困問題;三是通過
創造就業崗位解決鄉村就業問題。印尼推廣鄉村能源自立計劃,選擇200個鄉村作為試點,其中100個是以生物燃料為基礎的能源自立,100個是以非生物燃料為基礎的能源自立。該計劃目標是在2009年建立1000個以生物燃料為基礎和1000個以非生物燃料為基礎的能源自立鄉村。
三、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成功經驗
能源是經濟運行的基本動力,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它不僅關系到一個國家經濟的發展,也關系到國家的安全,特別是在能源短缺和能源價格日益攀升的今天,確保能源供應的安全就更加顯得重要。多年以來,印尼為了減少本國對國外能源的依賴,印尼政府千方百計開發能源資源,不斷拓寬能源發展新路,經過多年的努力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1、以立法形式實現能源開發利用規范化和標準化
由于可再生能源具有資源豐富和可再生性的特點,在資源的利用上既不會出現枯竭,又不會對環境構成嚴重的威脅,是未來人類社會可持續能源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鼓勵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印尼先后頒布了多條法律法規,其中包括稅收鼓勵政策、延緩繳納增值稅、對可再生能源和能源保護設備實行進口零關稅、免稅期和軟貸款等,并多次了關于能源保護及能源推廣的中央政府文件。核心的政策法規包括:2003年出臺的“可再生能源與能源保護政策”,2004年頒布的《國家能源政策2003-2020》。為了減少對化石能源的依賴程度,印尼規定自2005年每年減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量為20%,并且出臺了生物柴油及生物乙醇的標準條例。2007年印尼頒布了《國家能源法》,其目的是降低國民經濟對進口成品油的依賴,同時推廣生物燃油、天然氣、地熱、太陽能和風能等替代能源。
2、以經濟改革推動新能源開發利用商業化
加速新能源商業化,是促進新能源技術的應用,以及在全球范圍內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需要。印尼在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在國家投資方面,印尼政府使用自有資金進行新能源開發,滿足能源的需求與供應。同時,財政部、國企部和能源礦產資源部等相關部門積極鼓勵私人部門和外資企業在符合印尼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更多地參與印尼能源項目的投資與開發。尤其是在興建獨立電站方面,印尼積極制訂透明的投資政策,使國有企業、私營部門、合作企業更加有效地參與能源投資。為了吸引國內外投資者,營造更好的投資環境,印尼政府在金融、貨幣、財政等方面實行了一系列鼓勵政策,如對參與新能源開發與能源保護的公司實行增值稅延期與減免,以及免除進口稅等。取消對新能源與能源保護設備的奢侈品稅,對新能源和能源保護開發投資中的工程部分實行無息貸款。
3、以拓寬渠道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資金多元化
開發利用新能源的初始投資成本相對較高,在商業化運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限制。印尼新能源開發利用的融資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爭取印尼政府的發展預算支持,此項預算資金由政府分配給能源礦產資源部、合作部、衛生部、技術評估與應用機構等政府部門,為其新能源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其次,一些政府機構的新能源項目可積極尋求雙邊或多邊捐贈、技術援助和軟貸款。第三,能源開發區的地方政府提供相應的財政收入支持,以及向海外申請海外援助貸款。第四,積極關注環境問題,新能源發展和反貧困的國際機構或民間組織的支持,包括來源于世界銀行的全球環境基金、亞洲開發銀行和海外發展機構等提供的貸款資金服務。最后,鼓勵對地方投資企業以及農村金融機構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4、以原材料供應扶持新能源產品的生產和推廣
首先,積極發展能源農園業。如印尼RNI公司擁有10多家制糖廠,公司的農園每年為公司白糖加工提供大量的甘蔗,產出的甘蔗渣通過再加工制成生物乙醇。其次,為農民提供優惠政策,提高生物能源的生產和使用水平。為了吸引農民種植生物能源所需的棕櫚、蓖麻、甘蔗和木薯等優質原料,由當地銀行向農戶提供低息或免息貸款,由廠商向農戶提供免費種子和化肥。此外,作物的收購價格提前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確定下來,以確保農民的受益。再次,政府介入推銷生物汽油。印尼政府開始在雅加達推銷一種由95%高級汽油和5%乙醇混合而成的高級生物汽油。
四、印尼開發利用新能源對我國的啟示
新能源開發利用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領域,近年來我國實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可再生能源與新能源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法律法規,在新能源的具體發展政策方面,印尼的經驗對我國新能源開發利用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啟示。
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范文2
關鍵詞:資源型城市;新能源;城市經濟
中圖分類號:F416.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9-0052-02
一、資源型城市發展新能源的優勢
(一)資源優勢
出于產業發展的需要,資源型城市一般建設在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化石類資源勘探開發所在區域內。我國這些資源開采地大部分都處在人煙較少、遠離大都市的地區,這些地區往往具有豐富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我國北方的一些油田、煤礦正好處于風能資源集中的地區。從2009年至2011年底我國風電行業成為全球領頭羊,由圖1可見,其裝機容量增速超過100%,累計裝機容量全球排名第二,新增裝機容量全球排名第一。中國的新增裝機容量和風機產量均占到全球總數的大約1/3。
我國年太陽輻射總量超過每平方米5 000兆焦,具有良好的開發應用價值。。這些資源就在煤炭、石油城市附近,這是許多資源型城市發展太陽能源產業得天獨厚的條件。太陽能熱水器在我國高度普及,截至 2009 年底,全國保有總量達到 16 206 萬平方米,世界排名第一,連續10 年增長速度超 20%。由表1所示,我國太陽能電池年產量逐年增加,但由于政府對該領域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目前我國 90%的光伏產品出口海外。2011 年我國光伏電池產量占全球的47.8%,但國內裝機量僅有 2 200 兆瓦,國內市場開發不足,制約了光伏發電行業的進一步發展。
數據來源:中國能源網http:///
(二)技術優勢
以能源開采、加工為主業的資源型城市,雖然目前生產的對象是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傳統能源而非新能源,但不少生產設備在加工生物油料時并不是沒有用處的。從加工的工藝而言,生物油料與石油之間也是具有一致性的。這些條件就使資源型城市在開發利用新能源時占得先機,在技術與設備方面領先一步。
吉林資源型城市遼源把清潔能源作為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接續替代產業。遼源市鋰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與東北師范大學課題組共同研發,用磷酸亞鐵鋰替代鈷酸鋰,既解決了污染和穩定性的難題,又提高了產品的科技含量。2009年,遼源市彤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批純電動公交車代替燃油公交車上線試運行,成為吉林省首批上線運行的電動公交汽車。由于遼源地處玉米生產黃金帶,在生物質能源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我國第一批環保清潔和可再生能源生物發電示范項目——國能遼源生物發電項目已在遼源達產?;萦钅茉瓷镔|燃氣獲得國家專利,被納入吉林省“百鎮建設工程”熱源試點項目。
煤炭資源豐富的日照市依據《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規劃》建設波浪能發電。2006年,日照市與駐青島各海洋科研機構、高校簽訂了科技合作協議,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以及清華大學、中國海洋大學等國內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合作關系。國家海洋新能源研究院針對我國海洋能開發中的共性關鍵技術進行科研攻關,重點圍繞已初步開發的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發電裝備和新技術開展研發,主要包括低水頭、大流量、變工況水輪機組設計研發等。這些科研攻關為我國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提供科研探索和技術儲備。
二、我國資源型城市發展新能源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獨立調控新能源發展政策的綜合管理機構
原能源部自1993 年被撤銷后,能源管理工作一直處于分散狀態。這種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使能源管理出現越位或錯位,大大削弱了中國對于能源的宏觀管理能力,不利于構建統一的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不利于能源結構優化,勢必影響新能源的開發和利用,難以實現產業化發展。
(二)法律法規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尚待完善
2006年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是當前最具權威的、專門指導我國新能源開發利用的法律。但該法只是構建了一個大體的框架,內容較為籠統,缺乏具體執行的有效指導。并且缺少對資源型城市發展新能源的具體指導。如《可再生能源法》把生物柴油列入生物質能發展的范疇,卻沒有制定生物采油標準,使其難以進入正常的銷售渠道。
(三)新能源投融資補貼與稅收優惠存在缺陷
首先,現行新能源專項資金制度缺乏穩定性。由于目前的專項資金的來源、額度、適用范圍存在不固定、不連續性,因此,缺乏長期穩定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動力。
其次,發展新能源產業的融資渠道和方式比較單一。目前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主要還是依靠銀行貸款、股權融資等方式獲取資金支持。
另外,在稅收政策中,所得稅方面,只有一些地方對部分新能源企業實行優惠政策,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所得稅優惠辦法尚待制定,;增值稅方面,同樣沒有稅收優惠的統一規定,只對部分新能源產品給予優惠;關稅方面,優惠政策沒有涉及那些利用自有資金進口國外先進的新能源設備的企業。另外,專門的能源稅種也相對缺乏。有限的稅收優惠政策持續性差,其隨意性損害了稅法執行的嚴肅性。
(四)研究開發能力弱,技術水平較低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相對較高,與其他能源相比缺乏競爭力,其環保和社會效益在目前的市場條件下難以體現出來。新能源設備及產品的技術論證、檢查監督,也缺乏有資質認證的專業公司,增加了運行風險。
(五)公眾意識薄弱,新能源能源宣傳與教育力度不夠,有待繼續深入推廣
在中國的能源消費中,煤炭一直占據絕對大的比重。對煤炭的過分依賴導致對可再生能源的不重視。公眾對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義認知程度較低,沒有形成全社會積極參與和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資源型城市發展新能源的對策
(一)健全和完善新能源法律體系,確保充分發揮法律的作用
在新能源法律體系中加大強制性規定和規范標準。強制推行配額制,有效保證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劃目標的實現;實行綠色證書交易機制,以符合市場規律的方式,促進綠色電力以較低的成本實現份額目標。通過強制配額制,拉動新能源的市場需求,不斷提高新能源在資源型城市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進而優化能源結構。同時,加強執法體系和強有力的監管機制建設,保證新能源法的執法力度和效果。
(二)新能源投融資和稅收制度方面
1.對于目前的新能源專項資金制度存在的問題,我國應當借鑒國外通過設立發展基金的先進經驗,將發展基金作為支持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有效途徑。具體操作方法可以是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與財政專項資金有機結合、相互補充,成立國家新能源發展基金,為資源型城市新能源經濟的騰飛提供資金保障。
2.對我國當前的新能源產業投融資制度進行改革。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新能源投融資制度,積極拓寬新能源發展的融資渠道,提升新能源投融資市場的融資能力。
3.建立稅收政策體系。增值稅方面,實行減免優惠政策,降低新能源增值稅稅率,或實行即片即退政策,按照一定比例退還,從而增加新生能源設備的推廣使用和產品的市場占有,幫助新能源企業起步發展。所得稅方面,明確規定新能源產品所得稅優惠稅率;實行投資抵稅制度,企業所購置的新能源先進設備可在一定額度內抵免當年新增所得稅;對單位或個人從事與新能源產品有關的技術轉讓、培訓、咨詢等所得收入,可以減征或免征所得稅。關稅方面,為鼓勵國內資金投向新能源產業,免征對新能源生產設備進口的關稅以及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另外,對傳統能源、環境危害大的能源稅率從高,可以考慮擇機開征碳稅和能源補償稅。
4.開發多元化融資渠道。制定信貸優惠和財政貼息政策。以低于市場的利率提供相當于設備投資成本一定比例的優惠貸款,并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從事新能源開發利用的企業向商業銀行貸款,可以申請中央財政貼息。政府加大投入,支持新能源技術和產品研發、規?;a。同時,開發多元的融資渠道,適時引入私人融資方式,提升融資能力。
(三)加大科研投入,促進技術創新
開展系統的新能源資源調查和評估,加強統籌協調規劃。加大對新能源技術科學研究的投入,建立研究開發與示范、推廣體系。加強自主創新,建立新能源技術創新的基本框架和激勵機制。根據資源型城市新能源資源特點,突出開發重點,引進技術和自主開發相結合,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道路
(四)提高全社會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意識,形成全民支持新能源發展的社會環境
加強全社會的科普教育,提高公眾利用新能源的積極性,樹立新能源是我國資源型城市未來主體能源的觀念。各級政府應該率先支持新能源的發展,在政府采購計劃中積極購買和安裝新能源產品,帶動全社會使用新能源。建設新能源利用示范工程,鼓勵國家級大型企業利用新能源,并引導其積極投入到新能源的技術開發和設備制造中去。對企業和個人自愿認購高價格新能源產品的行為予以鼓勵。
參考文獻:
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范文3
一、農村新能源概述
新能源指的是利用新的材料和技術,對傳統能源進行有效的開發和利用,通過可再生的新能源的開發與推廣,代替不可再生的傳統能源利用方式,減少對環境產生的污染。通常情況下,除了石油、煤炭等基本能源之外,太陽能、小水電、風能等能源都屬于新能源的范疇,而新能源在農村的推廣與應用,可以極大的緩解農村能源緊張的問題,也可以降低能源消耗的費用,從而有效的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與傳統的石油。煤炭等能源相比,新能源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清潔性。新能源在使用的過程中不會產生污染,或者產生很小的污染,對于環境有很大的保護作用;第二,儲量豐富。新能源通常都屬于可再生能源,而且儲量豐富;第三,開發技術要求高。新能源的分布較為分散,而且對開發技術要求較高,需要先進的技術做依托;第四,新能源具有間歇性和隨機性,比如太陽能、地熱能等,不能完全受人類的控制。
二、農村新能源推廣模式
1.能源推廣模式的創新。新農村建設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核心內容,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種植業、養殖業等都有著密切的關系,而新能源的建設與推廣,在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改善農民生活、加強農村環境建設等幾個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同時也為農村經濟的發展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在農村新能源推廣進程中,起步最早的是農村沼氣能源的推廣,而如風能、太陽能等其他新能源的推廣,也需要在沼氣推廣模式的基礎上進行積極的創新,積累沼氣技術推廣的經驗,建立起適合不同新能源的推廣模式,從而促進農村新能源的積極推廣。
2.拓寬新能源技術的推廣范圍。從目前來看,我國農村的發展水平還不高,很多時候甚至需要依靠國家的資金扶持,因此在農村新能源推廣方面的投資也十分有限,除了沼氣這種推廣力度較大的新能源,在其他新能源的推廣方面還仍然缺乏足夠資金支持。為了緩解這種現象,國家在農村新能源推廣方面的投資力度也正在不斷加大,以期通過新能源技術推廣范圍的不斷擴大,可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對不同類型新能源的需求,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除了沼氣,適合在農村加大推廣力度的新能源,如太陽能、生物質成型燃料、小型風電和水電、地熱能源等等。在新能源的推廣方面也要拜托傳統思想的束縛,從農村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積極拓寬新能源的推廣范圍,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3.促進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農村新能源的推廣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基礎和保障,目前來看,我國在新能源建設與推廣方面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可再生能源法》與《節約能源法》兩部法律體系中,但是在現有的法律法規中,僅僅是將新能源的推廣作為一個法律框架,從理論的層面上進行規范,但是卻缺乏具有指導性的、可操作性的實踐性的指導文件,因此,為了推動農村新能源的大力推廣,需要過在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方面加大例如,對能源、價格、建設體系、推廣模式等方面進行細化。對于可再生能源的推廣和利用,在系統的規范基礎上,需要分別制定針對不同類型能源的開發和推廣戰略,如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等等,可以提高法律法規的針對性,也可以使農村新能源的開發與推廣工作具有更多的指導和依據。
4.政府財政支持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新型推廣模式。農村新能源的建設與推廣需要大量的資金,但是農民難以負擔其高昂的費用,而政府的資金投入可以在推廣期間注入較大的資金力量,有利于保證新能源的順利推廣。比如在太陽能的推廣方面,我國西部地區利用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技術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普及,資金困難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如果政府可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用于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的推廣與應用,可以為當地提供更多的財政支持,用來進行購置設備和推廣技術。同時,農村新能源的推廣也應當走市場化道路,當新能源的推廣達到一定規模時,便可以適當的推行市場化經營模式,鼓勵農村經濟自給自足,不僅可以為新能源的推廣創造更有效的運行條件,也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實現新能源的持續推廣和應用。
5.加大科技創新力度??萍紕撔铝Χ仁怯绊戅r村新能源推廣的重要技術基礎,為了實現農村新能源技術的有效推廣,必須要解決科技這一關鍵問題。當前,我國農村的民用建筑中普遍應用太陽能,但是由于受到技術的限制,對于太陽能的利用也僅僅是依靠其集熱作用獲得熱水,而對太陽能的其他方面的利用卻十分匱乏,比如利用太陽能光伏發電等。因此,要實現農村新能源的有效推廣,要突破其技術瓶頸,實現科技創新,才能推動新能源推廣模式的創新。
6.加大宣傳力度。農村新能源的有效推廣,需要以農民這個群體為根本,因此需要通過有效的宣傳活動提高廣大農民對新能源的認識,并且認識到新能源推廣對于農村經濟發展和改善農民生活的重要性。受到傳統思想的影響,很多農民對于新能源并沒有足夠的認識,甚至存在排斥心理,所以導致農村新能源的推廣受到了一定的阻礙。對此,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現場講座、技術咨詢等方式,讓農民對新能源有更多的認識和了解,并且積極宣傳新能源為農村生活帶來的巨大改變,并且注重對新能源技術的應用展示,可以讓農民群眾對新能源有更加直觀的認識,以此來增強宣傳的效果。
7.加強新能源推廣隊伍的建設。一方面,要加強技術人員的綜合素質,除了在理論和技術方面的掌握程度,還需要樹立以科學發展觀為根本指導的重要思想,并且以此指導自己的行為,通過與相關技術單位、科研所等進行技術交流,實現科技人員綜合素質的持續提升,為農村新能源的推廣奠定基礎。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推廣隊伍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解決好新老交替的問題,積極實施干部交流制度,在選用領導干部上實行公開競爭、量才任職、雙向選擇、合理配置、逐級聘任,始終保持農村新能源技術推廣隊伍的活力。
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范文4
Abstract: At present, energy has become the strategic focus of global competition which is also the bottleneck for China's economy society development. As the big energy consumption province, Hebei province is also troubled by energy problems. Using the advantages of energy, accelerating new energy development is the strategic choice for Hebei province to ease the energy constraint and ensure energy safety. Using the SWOT analysis method, the paper makes the simple analysis on the advantageous and disadvantageous factors for Hebei province's new energy development and points out the opportunities and threatening factors for the province's new energy development. At last, combining strategic management theory, the solution measures of Hebei province's energy development strategy is proposed.
關鍵詞:新能源;SWOT;發展戰略;河北省
Key words: new energy; SWOT; development strategy; Hebei Province
中圖分類號:TK0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36-0210-02
1河北省新能源發展現狀
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此后,中國政府又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與之配套的行政法規和規章,積極推動新能源的發展。如果政府力量和民間力量共同努力,中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將出現非常樂觀的前景。
通過對河北省1980-2008年經濟增長變量GDP和能源消費總量EC的原始統計數據進行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結果表明:河北省的經濟發展屬于能源依賴型經濟,這種經濟環境下,能源消費的降低可能會影響經濟的增長,所以,在制定能源發展策略時,要考慮到對經濟增長造成的影響。目前,河北省能源消費構成,如下圖1所示:
注:圖中數據均來自1981年以來各年的《河北經濟年鑒》
從圖1中可以得出河北省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從表中我們可以看出,河北省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傳統資源特別是煤炭資源比重偏高,環境承載壓力大。在全國范圍內,煤炭在一次性能源消費中所占比例高達60%-70%,而河北省高達85%-95%。
另外,在相當長時間內,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傳統能源一直是河北省主要消耗能源,對一些清潔低碳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沼氣能開發利用重視不夠。就河北省的資源而言,其新能源主要有太陽能、風能,讓新能源產業成為河北省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任重而道遠。
河北省風能資源豐富區主要分布在張家口、承德壩上地區和沿海的滄州、唐山、秦皇島地區,稱為一線兩地。以上地區地域十分開闊,距離北京較近,且處于相對堅強的華北電網腹地,上網條件便利,均具備建設大型風電場的條件。河北張家口壩上地區利用豐富的風能資源大力發展風電產業,目前總裝機容量達到75萬千瓦,實現并網發電54萬千瓦。張家口利用風能資源,打造“綠色能源基地”。
河北省具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年太陽輻射總量在5000兆焦耳/平方米以上,這遠遠高于除西部省份外的其他任何地區。其中,以河北保定取得的成就最為突出。2006年,保定市依托新能源和能源設備制造業優勢,全面啟動了建設“保定――中國電谷”的戰略,制定了發展規劃和優惠政策,將以規劃好的占地5400畝的文體、會展、行政和商務“四大中心”調整用于建設中國電谷,天威英利公司在美國紐交所主板成功上市,與國家開發銀行、華北電力大學、中國兵裝集團、國電集團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打造新能源基地。
2新能源發展的SWOT分析
SWOT模型分析法是在20世紀80年代初由美國舊金山大學教授Weikich提出的一種能較為全面客觀準確地分析研究對象現實情況的方法,S代表優勢(Strength)、W代表劣勢(Weakness)、O代表機會(Opportunity)、T代表威脅(Threat)。其中SW用來分析內部條件、OT用來分析外部環境。
結合相關理論,分析河北省新能源發展的SWOT,具體分析如下:
優勢:河北新能源產業發展占盡先機,在全國范圍內取得較大領先優勢。其中,張家口壩上風能開發和保定太陽能開發躋身國內前茅。另外,河北具備區位優勢,資源豐富,新能源發展勢頭良好。最后,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新能源產業體系,特別是保定形成了國內產業鏈最完整、競爭力最強的國家新能源產業基地。
劣勢:新能源發展基礎較為薄弱,產業規模、經濟性和市場化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產業體系和支撐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技術服務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機會:開發利用新能源是大勢所趨,是我國實現可視續發展能源戰略的必然選擇。我省要借這股政策的東風,利用政策支持及優惠,成為開發利用新能源的排頭兵。另外,隨著環境污染日益嚴重,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新能源的開發使用,這些都為新能源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條件。
威脅:國外資本及技術的注入,國內企業夾縫中求生存。高端技術設備和國產設備的設計幾乎被國外廠商壟斷。這些設備價格昂貴,生產周期長,嚴重制約我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使國內企業話語權喪失。
3新能源發展戰略對策建議
通過全面的分析研究,發揮優勢因素,利用機會因素,化解威脅因素,從而選擇有利的發展戰略。本文提出以下新能源發展戰略對策建議:
①立足于實際,河北省要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不僅包括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和水能,還包括垃圾發電與潮汐發電。目前集中在太陽能和風能方面,而垃圾發電尚無統一的全省發展規劃,潮汐發電尚無研究。
②做好新能源開發的基礎服務工作,形成高效的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研發體系;加大自主創新力度,推進新能源設備國產化,研發出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技術含量的核心設備,這是國內企業能否生存下去的關鍵,同時能夠有效化解外來資本的威脅。
③建立發展新能源產業的有效機制,要以項目為依托,以規?;瘞邮袌龌?,以市場化促進產業化,引入競爭、招標、股份制、民營化等方式,以降低成本,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加快新能源的發展。
④政策制定實施過程中,需要多部門的合力、協作,而不是單個政府、單個部門單方面出力的結果,要圍繞整個產業鏈的形成與發展,圍繞將來可能的市場來制定并形成一個系統、合力、完善的配套政策,為新能源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4結語
發展新能源,即發展傳統能源之外的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核能、地熱能、氫能、海洋能等非常規能源,將成為河北省能源生產與消費結構多元化和經濟有序健康發展的戰略選擇。戰略安排上,河北省應以近期優勢為出發點,建立遠期的優勢基礎,建設新能源發展的先行區和樣板區,逐漸建立起整個國家的新能源戰略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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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范文5
關鍵詞:新能源產業;發展現狀;可行性;對策
一、河南省新能源發展現狀
(一)河南省新能源儲量
(1)河南太陽能、風能資源比較豐富。年平均的日照時數在1926~2639h左右,月平均溫度/10e,日照時數/6h,天數在200~300d,年太陽輻射總量5000~5850MJ/m2。目前太陽能熱水器技術比較成熟。此外,據專家檢測,河南共有8處風能豐富區,主要分布在方城縣、黃河故道、南襄通道和豫東平原等地。據專家測算,可供河南省開發利用的風電裝機容量約100萬kW,大約相當于70.1萬t標準煤。
(2)河南省生物質能資源豐富。作為中國農業大省的河南省,具有豐富的農作物秸稈。農村禽畜糞便產量和城市生活垃圾總量巨大,可供開發生物質能。國家林業科學研究院和河南省林業技術推廣站對河南省的生物資源進行普查,顯示河南省有豐富的黃連木、文冠果、油桐等樹種用以開發生物柴油。
(3)河南省具備核能開發潛力。國家有關部門考察顯示,河南省的南陽、信陽和洛陽等地具備建設核電廠條件,如果三地核電廠全部建成,輸出電能將達到每年840億kwh(折合標準煤2800萬t)。
綜上可知,河南省新能源資源非常豐富,每年開發利用儲量至少達到5710.3萬t標煤,有很好的發展前途。
(二) 河南省新能源開發現狀
河南省在新能源發展上,太陽能和風能處于起步階段。生物質能有所突破,生物柴油利用水平超過了38%,相對較高,而太陽能和禽畜糞便利用水平不到16%,風能和農作物秸稈的利用水平很低均在6%以下,核能和生活垃圾的利用率近于零。但是河南省具備發展核能的潛力。
(三) SWOT分析河南省發展新能源的可行性
(1)河南省開發新能源發電的優勢。我省具有開發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資源基礎和廣闊的前景。經過調查,生物質能、水能、光能等資源比較豐富且具備發展條件。新能源發電可以與豐富的傳統能源發電相結合,實現國家的低碳經濟和中原崛起。
(2)河南省開發新能源發電的劣勢。雖然中國的可再生能源法已經頒布,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河南省對新能源戰略的開發力度和落實的還不夠深入。風能、太陽能在較長時期內也很難成為主力能源,僅作為補充。投資力度和重視不夠,人力資源缺乏,導致新能源的研究和發展一直很緩慢,短期內難以有大的發展。
(3)河南省能源發展中存在的機遇。河南省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豐富。響應國家的低碳政策。發揮優勢,因地制宜,重點開發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既能夠改善生態環境使這些地區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河南省政府也越來越重視發展新能源,提出了發展新能源規劃,完善相關法律,大力扶持新能源產業。
(4)河南省能源發展中存在的挑戰。新能源發電屬于一項新興的科學技術,面臨的相關技術難題還很多。在能源的大規模使用方面,還會碰到經濟成本過高的障礙,這又與經濟、社會、環境、資源的稀缺性等方面的問題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光伏發電、風能發電受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不穩定。發電機組產出的電力儲存有難度,如果電網中這些新能源機組產生的電力比重較大,還會對電網的安全運營產生影響。因此,近年來提出來智能發電。
二、河南省開發新能源的經驗借鑒
河南省地處中原,風能和小水電發展不如西北和西南地區有優勢。光伏產業發展不如江蘇、浙江、甘肅、新疆地區。但是河南省的農業種植面積大,畜牧業儲量達。我們要利用國際貿易比較優勢理論,優先發展生物質能。美國和巴西植物乙醇燃料發展進步,大量用于汽車燃料,大大緩解了化石能源危機。美國的生物質能發電技術先進。我們河南省可以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吸引外資和技術。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為我們所用,使生物質能發展邁上新臺階。
(一)農村能源發展的戰略對策
加快技術進步和開發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河南省政府應該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的水平,鼓勵企業投資,禁止焚燒秸稈,鼓勵農民使用生物化肥,對回收秸稈企業予以補貼。鼓勵企業創新,加強秸稈利用綜合配套技術的開發引進。沼氣生態型配套技術來實現垃圾廢物再利用;利用秸稈生產建筑材料的成套設備和技術實現集約型產業等等。
(二)河南省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劃
2014年,通過增加使用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和其他清潔能源,促進能源優化結構調整,實現清潔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達到了10.5%。加強秸稈等農林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加快南陽15萬噸/年的纖維乙醇項目建設,推進纖維乙醇聯產沼氣、垃圾焚燒及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使太陽能熱水系統,地熱采暖和制冷設施得以推廣利用。完善新能源產業配套體系的發展。以技術創新指標考核企業業績避免跑馬圈地的項目。
(三)新能源產業保障措施
(1)增加政府投入。重點支持河南省新能源科技創新集聚區建設,發揮產業集群優勢,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關鍵技術,如核能開發等尖端技術,在農村地區增加清潔能源項目、提高城市太陽能利用率以支持建設項目的發展。
第一,靈活的財政政策,支持研究和開發。政府應該投入大量資金興建新能源技術開發平臺。對于省政府出資設立的新能源技術產業,可以允許研發出的新技術,以技術許可證等形式,低價位轉移給所需企業。第二,開辟風險投資渠道。政府應制定創業投資相關政策來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風險控制系統,逐步放寬機構投資者的限制,為他們提供新的資金渠道,可以鼓勵河南省新能源企業采用風險投資基金方式實現技術創新。
(2)注重新能源產業生產與加強環境保護相結合。新能源產業的良性發展離不開環境評價與節能降耗有機的結合,積極生產的同時也要加大環保投入力度,從而實現清潔生產、安全生產。
四、結語
在石油煤炭價格持續走高,環境惡化,全國大范圍霧霾天氣的今天,人們對新能源的期盼是前所未有的強烈。政府應樹立危機意識,積極鼓勵發展新能源,這有助于解決我省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供電問題,有助于優化我省能源結構,以此減少環境污染并實現可持續發展。我省應發揮比較優勢,利用國內成熟技術對優勢新能源產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改革創新,完善法律法規,出臺一系列保障措施,使新能源產業克服高成本、低市場化、技術落后和投資不足的問題而實現產業規?;l展,形成比較完善的生產體系和服務體系,為實現我國全面小康建設和生態建設做出貢獻。參考文獻:
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范文6
全球經濟發展帶來能源消耗迅速增長,傳統化石能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使用化石能源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壓力也日漸沉重。我國是一個能源消費大國,大量傳統化石能源的使用導致環境污染嚴重,制約了我國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加快新能源的開發利用,提高新能源的消費比重,對于促進節能減排、實現可持續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新能源產業是一種具有正外部效應的產業。與傳統能源相比,新能源的開發與生產前期投入比較大,短期內經濟效益不明顯,對于市場經濟條件下理性的經濟個體而言,主動選擇新能源產業則意味著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投入與經濟效益預期不一致(朱曉波,2010)[1]。針對新能源產業發展中的這種“市場失靈”現象,必須通過政府的政策干預來解決,而稅收政策就是一種有效的調控手段。政府可以通過削減稅率、投資抵免、加速折舊、虧損彌補等稅收優惠政策降低新能源開發成本,鼓勵對新能源的投資,促進新能源產品的生產與供給。目前我國的新能源產業尚屬于幼稚產業,大多數新能源技術還處在研究開發階段,生產規模和市場需求都比較小,因此更需要國家通過有效的稅收政策加以支持。
二、當前我國新能源稅收政策的基本現狀和不足
(一)我國新能源稅收政策概況(1)增值稅方面:①對屬于生物質能的城市生活垃圾發電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政策,對風力發電實行增值稅減半征收①;②對縣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按6%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部分大型水電企業實行增值稅退稅政策;③對國家批準的定點企業生產銷售的變性燃料乙醇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2)消費稅方面:對國家批準的定點企業生產銷售的變性燃料乙醇實行免征消費稅政策②。(3)企業所得稅方面:①對綜合利用廢棄資源如地熱、農林廢棄物生產電力、熱力的內資企業,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②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新能源利用的內資企業實行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方面的稅收優惠;③對設在國務院規定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于可再生能源電力利用項目的,可以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4)進口環節稅收方面:對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部分的新能源設備,如風力發電機與光伏電池,在規定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5)地方性稅收方面:一些地區以加快新能源設備折舊的方式來提供稅收優惠,還有一些地區對風電機占地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我國新能源稅收政策的缺陷首先,我國現行的稅收政策在促進新能源發展方面缺少系統性。相關的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減免、關稅和消費稅的免征方面。優惠對象也僅限于少數新能源、少數項目。其次,現行新能源稅收政策體系的權威性、穩定性弱。主要是現行的有關稅收政策大多體現為部門的臨時性文件、法律層級太低、稅務部門執行強制力不夠、納稅人的預期也不夠(肖江平,2006)[2]。再次,當前稅收手段的運用過于簡單化,對促進新能源發展的調控功能較弱。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優惠政策集中于生產環節,而相對忽略了對消費環節的激勵;二是政策側重鼓勵新能源發展,而對抑制傳統能源消費的調控力度欠缺。最后,有些新能源稅收政策在設計過程中未能充分考慮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導致政策針對性不強。例如,根據目前企業所得稅法,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的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但是從新能源企業自身的營利發展特點看,最初幾年難有盈利,因此企業實際上享受不到3年免稅期的優惠待遇。
三、新能源稅收政策的相關國際經驗介紹
近年來,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都十分重視新能源對未來能源供給的作用,紛紛采取各種措施支持新能源的技術開發、市場開拓和推廣應用,而稅收政策就是其中一種重要的政策支持工具。這些國家的新能源稅收政策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美國的新能源稅收政策
美國是目前世界上新能源稅收政策體系最為完善的國家,各種稅收政策的涉及面廣,體系較完整。具體來看,其主要內容包括:
1.直接減稅美國聯邦政府規定,對太陽能和地熱項目永久性減稅10%(電力公司除外),對風能和生物質能發電實行為期10年的產品減稅,對于符合條件的新能源發電系統并屬于州政府和市政府所有的電力公司和其它非盈利的電力公司給予為期10年的減稅,等等。
2.加速折舊《1978年能源稅收法》規定新能源企業可以獲得各種各樣的稅收優惠政策和五年的加速折舊方案。
3.企業所得稅抵免(1)技術開發抵稅。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地熱和潮汐的發電技術,投資總額的25%可以從當年的聯邦所得稅中抵扣,同時其形成的固定資產免交財產稅。(2)生產抵稅。風能和閉合回路生物質能發電企業自投產之日起10年內,每生產1千瓦時的電能可享受從當年的個人或企業所得稅中免交1.5美分的待遇。2003年,美國將抵稅優惠額度提高到每千瓦時1.8美分,享受稅收優惠的新能源范圍也從原來的兩種擴大到風能、生物能、地熱、太陽能、小型水利灌溉發電工程等(張正敏,1999)[3]。
4.個人所得稅抵免家庭住宅所有者可享受太陽能熱水器、暖氣和空調系統及風能系統的稅收優惠。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家庭安裝專用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可獲得相當于成本的最初的2,000美元中的30%及2,000美元以上不超過8,000美元部分的20%的個人所得稅抵免。
(二)英國的新能源稅收政策
英國政府將新能源看成是替代化石能源的主要途徑,是解決生態環境的重要措施,為此通過包括稅收政策在內的各種手段促進新能源發展。
1.氣候變化稅英國新能源稅收政策中最主要也是最富特色之處在于氣候變化稅。為了鼓勵開發新能源,英國政府開征了以工業、商業和公共等耗能部門為對象的氣候變化稅以替代化石能源稅。氣候變化稅實行從量計征,其中:電力每千瓦0.43便士;天然氣每千瓦0.15便士;液化氣每公斤0.96便士;其它燃料每公斤1.17便士。英國政府同時規定,小型水電站和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電力以及熱電聯供(CHP)系統生產的熱、電資源用戶可申請免稅。氣候變化稅收入主要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和熱電聯供項目。氣候變化稅的優點是政府不再扮演交易員的角色,使新能源市場更加符合市場理念。新能源由供方機制向買方機制轉變,更有利于新能源的市場化導向發展。
2.發電稅作為非礦物燃料義務條例的一部分,英國政府政府還向供電公司征收礦物燃料(包括核電在內)發電稅,用于補貼新能源的發電。稅率高低則因不同地區和時期而異,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稅率原先為1%,目前已經提高到了2.2%。蘇格蘭的稅率也由原來的0.7%提高到了0.8%③。
3.其它稅收優惠除了氣候變化稅和發電稅外,英國還通過對企業新能源技術研發支出給予稅收抵免等稅收政策手段來鼓勵和支持新能源的開發與利用。
(三)丹麥的新能源稅收政策
20世紀70年代以來,丹麥在秸稈發電、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的開發利用上取得了較顯著的成績,這與政府的稅收扶持政策關系密切。
1.能源稅和碳稅丹麥率先征收了能源稅和碳稅,鼓勵發展低碳的可再生能源,鼓勵企業和個人節約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到2005年,丹麥的石油消費減少了近1,000萬噸,占能源消費的比例不到42%,相對應的天然氣、煤炭和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則從不到1%,分別上升到22.76%、19.53%和15.35%④。丹麥政府在其制定的2008年~2011年能源計劃中,提出進一步對能源稅進行改革,主要措施是從2008年開始提高二氧化碳稅和從2010年開始實施新的氮氧化物稅標準。丹麥所征收的能源稅和碳稅大量用于補貼新能源的技術研究和開發。
2.對新能源的減免稅丹麥政府自1976年開始啟動新能源的研發工程。對于秸稈發電、風電等新能源,丹麥政府免征能源稅、碳稅等環境稅。同時,丹麥政府還通過對資源綜合利用、循環利用的能源生產和對環保高效的熱電項目實行免稅等一系列措施,以激勵新能源發展,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環境污染。
(四)印度的新能源稅收政策
近年來一些發展中國也紛紛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支持本國新能源的發展。具有代表性的是印度,印度作為發展中國家中新能源利用較快的國家,其風力發電發展最為迅速。印度政府支持風力發電的具體稅收政策包括:
1.免繳增值稅印度為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發展,全部免除風電設備制造業和風電業增值稅。
2.關稅優惠印度為降低可再生能源企業的投資成本,對風電整機設備進口提供25%的優惠關稅稅率,散件進口不征任何關稅。
3.加速折舊印度政府規定,安裝風力發電的基本設備可在第一年享受100%的加速折舊政策。
4.所得稅抵免印度規定風力發電企業在最初5年內享受免繳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除上述的加速折舊和5年優惠政策之外,工業企業利潤用于投資風電的部分還可免交36%的所得稅。
(五)韓國的新能源稅收政策
韓國稅法確立了以下新能源稅收優惠政策并無歧視地給予所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財政部《稅收制度國際比較》課題組,2000)[4]。
1.為提高生產能力的新能源設備投資的稅收抵免居民或本國企業投資以下設備的,其投資額的5%可以從所得稅和公司稅中扣除:用于改進工業和自動化的設備;采用先進技術工藝的設備;用于更新過時設備的設備。
2.對用于特殊目的的設備投資的稅收抵免居民和企業投資以下設備,投資額的5%可以從所得稅和公司稅中扣除:節能設備;防污染設備;環保設備;礦山安全設備;燃氣安全設備。
3.節能設備投資的準備金韓國允許購買節能設備的公司預留準備金,并且可以將最多相當于相關稅務年度投資總額15%的金額從投資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隨后兩年也可以同樣處理。
(六)波羅的海沿岸國家的新能源稅收政策波羅的海沿岸國家支持新能源發展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消費環節方面,既有對新能源消費的鼓勵政策,也有對傳統能源消費的限制政策。
1.新能源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立陶宛對生物燃料免征增值稅,這項措施對促進交通領域使用生物燃料和其它可再生能源、推行歐盟2003年第30號指令的實施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Klevas,Dalia&Ramute,2007)[5]。
2.增加傳統能源的增值稅稅負由于家庭直接用熱一般來自富熱燃料,而它對環境是有害的,因此拉脫維亞共和國從2005年7月1日起對家庭直接用熱開征稅率為18%的增值稅,而在這之前對家庭直接用熱是不征收任何增值稅的。
四、國外新能源稅收政策對我國的啟示和借鑒
(一)新能源稅收政策的國際經驗啟示
1.稅收政策貫穿新能源產業發展全階段新能源產業的發展需要經歷“前生產—生產—市場化—消費”四大階段(趙媛、郝麗莎,2005)[6],從國際實踐看,稅收政策既要大力支持新能源的技術研發,又要積極促進新能源技術的商業化運用,既要重視為新能源產品的生產提供優惠的政策環境,也要注重鼓勵對新能源產品的消費和使用。我國今后也有必要從“前生產—生產—市場化—消費”四個環節入手,構建全面覆蓋新能源產業發展全階段的稅收政策體系。
2.對新能源的激勵政策和對傳統能源的約束機制相結合西方國家在通過稅收優惠政策促進新能源研究、開發、生產、消費的同時,還注重抑制傳統能源消費需求。如英國征收氣候變化稅和發電稅,丹麥征收能源稅和碳稅等。通過降低新能源稅負,同時增加傳統能源稅負,可以起到調整新能源和傳統能源相對價格的作用,從而推動能源利用結構的轉變。
3.直接激勵與間接引導相結合稅收支持新能源發展的重心由直接減免稅等直接型優惠向加速折舊、稅收抵免等間接型優惠轉變,是當前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我國在完善新能源稅收政策過程中也應當堅持這一發展方向,除了必要的直接優惠政策外,還要更充分、更靈活地運用好各種間接優惠政策,改變目前稅收手段運用過于單一化的現狀,進一步增強稅收政策的調控效力。
4.新能源稅收政策的法制化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非常重視通過法律手段將新能源稅收政策予以規范化、制度化,在法律條文中對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作出詳細的規定,從而使新能源稅收激勵措施具有確定性和可行性,防止新能源稅收政策效力層次低、政出多門等現象。我國現行新能源稅收政策的法律層級偏低,有必要加強立法。
(二)對完善我國新能源稅收政策的一些具體建議
1.調整和完善新能源增值稅政策對新能源企業實行更為優惠的增值稅稅率;對新能源產品實行與小水電相同的6%的增值稅稅率。
2.調整和完善新能源企業所得稅政策對所有的新能源產品一律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購置新能源產品的設備,在一定額度內實行投資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年度內逐年延續抵免;加大對新能源設備和產品研發費用的稅前抵扣比例,并設置免稅期間和低稅率。
3.調整和完善個人所得稅中涉及新能源產業的優惠政策對個人投資高新技術企業、新能源產業獲取的個人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從而鼓勵對新能源產業的投資;對新能源企業的技術人員、工作人員的實行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以鼓勵新能源產業的人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