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基數變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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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基數變化

公積金基數變化范文1

關鍵詞:效率變化;技術進步;資本深化

一、 引言

本文采用Cavas等(1982)、fare等(1994)、Kumar和Russell(2002)等發展的非參數數據包絡方法,對我國省際和東、中、西三大區域工業經濟增長進行研究。首先,構造出各地區生產前沿面,并依據公式核算出各地區的技術效率指數;其次,考察技術進步、效率變化和資本深化三個因素對工業增長的貢獻,并對東部、中部和西部經濟收斂模式進行分析。這種方法優點是既能夠避免傳統增長核算在衡量技術進步時??怂怪行缘募僭O前提,又能夠將對資本深化和效率改進的分析結合起來。

二、 研究方法和數據

3. 數據來源及處理。本文選取我國31個省、市、自治區為研究對象,由于從1998年開始我國工業的統計口徑變為全部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數據,為了保持數據的一致性,本文的研究區間為1998年~2011年。從2008年開始我國不再公布工業增加值,因此本文用工業總產值表示產出,并用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進行平減;資本投入以各地區規模以上工業固定資產年平均余額表示,以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對資產投入進行平減;勞動投入用規模以上工業全部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表示。所有價格指數均以1998年為基期。由于、海南數據缺失嚴重,本文排除這兩個地區,實際選取29個地區進行研究。本文所有數據均來自《中國統計年鑒》和《中國工業經濟統計年鑒》。

三、 實證研究

1. 我國各地區工業生產前沿面的變動特征。技術效率指數用來衡量當生產技術給定的情況下,某一地區的技術利用水平,指數越高的地區越靠近前沿面。根據公式(1)~公式(6),在假定規模報酬不變的前提下,表1給出了1998年和2011年我國各地區技術效率的測算結果。1998年處于生產前沿面上的地區有上海和江蘇兩個地區,2011年生產前沿面上的地區有上海、天津和福建3個地區。2011年江蘇的工業技術效率略微下降,上海則在1998年和2011年都處在前沿面上,說明上海工業的技術效率一直處于領先地位。

當研究的視角從總量函數轉變為集約函數,也就是說從產出、資本以及勞動的三維向量空間轉向人均產出y=Y/L、人均資本k=K/L組成的二維空間(k,y)時,就可以構建出1998年和2011年的兩個生產前沿面,如圖1所示。

從圖2可以得到以下判斷:第一,2011年我國區域工業生產前沿面比1998年有較大幅度的上移,說明研究期間我國工業生產技術水平有較大幅度的提高。第二,在不同人均資本水平上生產前沿面垂直上升的比例不同,且隨著人均資本的增加上升的幅度越大,說明各地區工業技術進步是非??怂怪行缘模壹夹g進步與資本深化呈現正相關關系;第三,生產前沿面是一條斜率遞減的曲線,說明隨著資本深化程度的加深,資本深化的邊際報酬遞減。

2. 我國工業人均產出增長指數的三項分解。利用公式(11)可以將研究期間各地區工業人均產出分解為技術效率指數、技術進步和資本深化三個方面,并進一步劃分為東、中、西三個區域進行比較分析(如表2所示)。

由表2可見,我國各地區工業人均產出增長率均大于1,總體上呈現出明顯的增長趨勢。其中,年均增長超過14%的地區分別是:內蒙古、重慶、山東、天津、吉林、安徽、福建和湖南,增長速度最慢的地區為云南、黑龍江和新疆,增長速度低于10%。大部分地區的增長速度介于10%~14%之間。全國平均人均增長指數為1.125 7,其中東部地區增長最快,西部次之,中部最慢。

從人均產出增長率分解來看,研究期間我國各地區工業的技術進步指數>資本深化指數>技術效率指數,其中技術進步指數均大于1,資本深化指數僅有北京、青海和新疆三個地區小于1,其余大部分地區都大于1。說明我國各地區工業的增長方式主要依靠技術進步,其次是資本拉動。而研究期間技術效率指數變化不大,僅有一半地區效率指數大于1。從三大區域角度進行分析,東部地區技術效率指數平均為1.004 6>1,中部和西部地區均小于1;技術進步指數,西部最大,東部次之,中部最慢。這主要是因為西部地區原有技術水平較為落后,隨著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不斷實施,西部技術呈現出爆炸性增長,所以技術進步指數較高;資本深化方面,中部地區最大,東部次之,西部最小。

四、 結論

本文通過將我國區域工業人均產出增長率分解為效率變化、技術進步、資本深化效應三個方面,全面考察了1998年~2011年不同增長方式對人均產出增長率的貢獻,得出以下主要結論:第一,技術進步是我國區域工業增長的主要驅動力且具有明顯的資本偏向性。實證結果表明,研究期間我國各地區勞動生產率得到了顯著提高,技術效率指數、技術進步和資本深化對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都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其中,技術進步的貢獻最大,資本深化次之。說明導致我國各地區工業經濟差距的原因主要是技術進步的推動,而技術效率指數所起的(下轉第44頁)作用最?。坏诙?,我國各地區經濟差距根源在于技術水平的提升與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遞增關系。由于技術進步非??怂怪行?,使得人均資本較高的地區人均產出較高,從而導致代表技術水平的生產技術前沿較之人均資本相對較低的地區提升幅度較高,使得人均資本較低的地區很難通過提升前沿技術實現人均產出的增加。因此,單純依靠市場機制推動技術從高收入地區向低技術擴散消除經濟差距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必須依靠政府干預(如西部大開發戰略),在稅收減免、創新資助、財政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實現要素投入、政府扶持相結合才能促使經濟落后地區實現趕超,從而實現統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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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hephard R W.Theory of cost and production functions.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0.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新產業革命的發展動向、影響與中國的應對戰略研究”(項目號:13&ZD157);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非均質后發大國中經濟極化、區域互動與協調發展的路徑選擇研究”(項目號:11YJC790307)。

公積金基數變化范文2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省住房公積金條例》,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暫行辦法》(溫公積金管委〔**〕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和各縣(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管理。

第三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管理工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的各管理部和分中心(以下統稱管理機構)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管理和具體業務的辦理。

第四條**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市分行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行下屬的有關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代辦銀行)受管理機構的委托承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相關金融業務。

第二章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第五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國家機關;

(二)事業單位;

(三)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

(五)、社會團體。

前款所稱的在職職工是指在上述單位(以下稱單位)中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包括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事實上已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包括外方及港、澳、臺人員)。

第三章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和繳存變更登記

第六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的30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登記:

(一)單位設立的批準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三)《**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表》。

管理機構受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登記申請后,應及時辦妥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和賬戶開設,并發給《**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正、副本。

第七條單位名稱、性質、隸屬關系、地址、開戶銀行、銀行賬號等繳存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時,單位應當自信息發生變化之日起的30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繳存登記信息變更:

(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正、副本;

(二)《**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信息變更申請表》;

(三)相關證明材料。

管理機構受理單位繳存登記信息變更申請后,應及時對相關信息進行變更,如涉及《**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相關內容的,須對《**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進行換發。

第八條單位發生合并、撤消、解散或破產等情形的,原單位或清算組織應當在情形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攜帶以下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的注銷:

(一)《**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正、副本;

(二)單位合并、撤消、解散或破產的批準、證明文件;

(三)《**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注銷申請表》。

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注銷手續前,應按以下要求將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清理完畢:

(一)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二)職工有接收單位的,通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三)職工無接收單位且暫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將住房公積金轉入“終止勞動關系職工集中封存戶”或“終止勞動關系職工集中托管戶”。

管理機構受理單位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注銷申請后,應及時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的注銷和單位賬戶的銷戶。

第九條新設立的單位和單位新錄用職工,應當自單位設立或錄用職工之日起30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管理機構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存登記:

(一)錄用職工的證明材料;

(二)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表》。

管理機構受理單位的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申請后,應及時辦妥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為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

第十條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發生變化或姓名、身份證號碼登記錯誤要求更正的,單位或職工應攜帶下列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信息變更:

(一)職工本人身份證;

(二)《**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信息變更申請表》;

(三)相關證明材料(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發生變化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和單位證明;姓名、身份證編號登記錯誤的,提供單位證明)。

管理機構受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信息變更申請后,應及時對個人繳存登記信息進行變更。

第十一條單位職工發生離休、退休、出國出境定居、完全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調入、調出、終止勞動關系,以及暫時中止工資關系或重新恢復工資關系等情形的,應在情形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變更:

(一)職工離休、退休、出國出境定居、完全喪失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終止勞動關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調入、調出以及重新恢復工資關系或暫時中止工資關系等的證明材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變更清冊》,終止勞動關系和調出的職工還需提供《**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表》。

管理機構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變更申請后,應及時辦妥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變更以及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第十二條單位應當在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的5日(工作日)內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和繳存登記變更。

第四章住房公積金的繳存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采取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的方式或通過小額支付系統的定期借記業務由管理機構委托代辦銀行向單位收取,個別單位經管理機構同意亦可采取送繳的方式繳存。

管理機構在每月單位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變更登記截止日的次日開始委托代辦銀行向單位收取當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第十四條單位因經濟效益較差且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條件,要求緩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管理機構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緩繳:

(一)近半年的《財務報表》;

(二)《**市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表》。

管理機構受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緩繳申請后,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核準;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原因,予以退回。

單位申請緩繳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確需延長的,應按程序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五條已準予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緩繳期間,如單位經濟效益好轉,應當及時重新繳存或補繳住房公積金。如緩繳期間有發生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變更情形的,應先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登記變更。

第五章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基數調整

第十六條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月繳存額)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調整時間于每年的7月份,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繳存比例和職工本人的工資基數確定,調整時單位應填報《**市××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申報表》向管理機構申請調整。

第十七條單位如按規定的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經濟上確有困難且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條件,要求降低繳存比例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向管理機構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一)近半年的《財務報表》;

(二)《**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或緩繳申請表》。

管理機構受理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申請后,應根據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核準;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原因,予以退回。

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期限一般為一年,確需延長的,應按程序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第十八條已準予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期間如經濟效益好轉,應當及時申請恢復到規定的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住房公積金的記賬

第十九條管理機構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用于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二十條管理機構在收妥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當天,應當將住房公積金記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七章住房公積金的結息

第二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自繳存到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個人住房公積金按年結息,結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的,辦理提取時予以結息。

第八章住房公積金的對賬

第二十三條管理機構應當在每年住房公積金結息日后,按職工打印《**市××年度住房公積金對賬單(代繳存收據)》,委托單位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進行對賬。

第二十四條管理機構和代辦銀行應當為職工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繳存余額等情況提供多種平臺和方式,方便職工查詢。

第二十五條職工如對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繳存情況或存儲余額有異議要求復核的,應填寫《**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復核申請表》向管理機構申請復核。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工作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實施辦法實施前有關規定與本實施辦法不符的,以本實施辦法為準。遇國家及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有關政策調整時,本實施辦法亦作相應調整。

公積金基數變化范文3

工作目標是新增繳存單位250家,新增繳存人數3萬人,歸集公積金11.85億元,發放貸款5.2億元。

1.堅持依托鎮區推進建制擴面,充分發揮考核指導職能。進一步完善鎮區科學發展觀考核與推進機制,穩定工作隊伍,確保鎮區推進建制擴面工作常態化。要以促轉型的思路選準擴面對象,引導鎮區以規模型企業中的新興產業企業、科技型企業、服務業企業以及擬上市企業作為主要工作目標;引導鎮區做好行業協會、商會成員企業的建制擴面工作。切實履行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繼續完善鎮區考核辦法,重點抓住與社保相比缺口大的已建制單位增員數和經確認的新單位開戶人數。指導幫助鎮區日常推進工作,積極配合開展政策宣講、業務培訓,加強檢查和考核,完善月度數據通報、季度例會和簡報工作機制,努力促進平衡發展,確保各鎮區全面完成年度考核任務。

2.以做好基數調整為重點,持續努力提高繳存質量。下功夫抓好年度基數調整工作,擴大企業參調和單位網上辦理調整兩個覆蓋面。抓好大廳銀行人員辦理柜面調整,健全臺帳記錄,分批分檔督促,力爭應調盡調。加強檢查,確保單位年檢信息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當年基數調整覆蓋面達到80%以上,年檢率超過95%。重視提高單位繳存質量,積極引導按最低基數繳存單位基數調至社保最低基數;繼續倡導高新技術、效益好的企業及已實現全員繳存的企業按實繳存,力爭職工月均繳存水平比上年提高10%。對于計劃分批擴大繳存的企業,要引導其優先納入城鎮職工和新就業大學生繳存,努力縮小與社保參保人數的差距,城鎮職工覆蓋率不低于全系統平均水平

3.全力滿足基本住房需求和特殊群體保障需求,確保政策穩定和資金使用控制在合理區間。開展房源建設進度和職工使用需求調研,做好市場變化和我市供需情況的預判,恰當把好房源準入關;積極參與房協會,掌握房產動態信息;強化需求高峰階段的業務、財務科室密切配合,繼續做好月度可用資金測算工作;協調銀行、房產商、市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實現有序發放貸款。積極配合市人才辦,做好中等人才公積金優惠政策啟動前的準備工作,并提供與高層次人才同等的快捷服務;繼續辦好年度購經適房公積金貸款貼息專場服務;配合做好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的公積金核對工作。關注支持政府民生工程和本市城鎮化建設需要,最大限度為動遷安置職工使用公積金提供及時有效幫助,發揮資金保障作用。

4.注重社會管理創新,實現公積金事業和諧發展。進一步發揮公積金律師咨詢服務處的作用,嘗試開通職工公積金在線法律咨詢答復平臺。完善與鎮區和有關部門聯合處理機制,對發生群體維權或集體罷工的企業,配合鎮區在第一時間開展調解工作,力爭在企業內部解決,防止矛盾升級。

5.更好依托銀行加速推廣新業務,提升業務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新開戶單位力求全面推行同步辦理托收業務、網上業務和帳戶關聯業務,除技術原因不能辦的以外,力爭2月底托收覆蓋率達100%,年末網上業務使用率穩定在90%以上。繼續督促銀行推行集中或個人方式辦理卡關聯,引入銀行人員到大廳專職辦理開卡和卡關聯業務,并將銀行ATM機引入大樓,確保3月1日起全面辦理實時轉賬,方便職工查詢,鼓勵申貸人員全面采用委提還貸方式。

6.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為職工和繳存單位知情辦事提供便利。辦好用好現有電子郵件、繳存單位QQ群和政企服務平臺,開展企業經辦人員的即時溝通、在線解答及政策規定的即時發送,吸引和擴大加入平臺的單位。以公積金網站信息平臺為基礎,嘗試開辦公積金政務微博,加速網站內容更新頻率。有效利用短信群發平臺,增加信息服務項目。

公積金基數變化范文4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為新動力,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的實施意見》,全力開創擴面工作新格局;著重抓好提質增資,做大資金歸集總量;確保資金高效可控運行,持續深化安居保障作用。以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為引領,推動服務工作、隊伍建設再上新臺階。以全面深化改革的現實成果推動公積金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為我市現代化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二、目標任務

2014年,我市公積金工作要按照《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對照上級下達的年度任務指標,更大力度推進擴面增資、深化保障作用、優化服務品質、強化基礎管理和創新隊伍建設。計劃全年新增繳存職工3萬人,年末城鎮職工繳存覆蓋率力爭達到85%;計劃歸集公積金13.3億元,職工月均繳存水平同比提高10%;計劃發放貸款6.24億元,提取公積金8.5億元。

三、主要工作

1、著力推進轉型升級,構建擴面工作新格局

貫徹落實市《政府工作報告》“繼續推進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太政發〔2013〕92號”文件精神,全面啟動新一輪公積金擴面工作。調整充實市鎮兩級擴面工作組織架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完善區鎮擴面工作平臺建設,試點建立擴面協管員制度,形成更加穩固有效的擴面網絡和工作機制。調整完善擴面考核辦法,突出擴面與維權維穩的考核要求。繼續實行項目化推進,確保按時序進度完成擴面任務。擴面重點聚焦本市城鎮職工、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外來人員以及各類勞務派遣用工,著重做好各類企業的公積金擴面指導工作,幫助企業穩定員工隊伍、消除勞資糾紛隱患、加速產業升級。

2、著力提高富民保障水平,做大資金歸集總量

緊扣市委十二屆七次全會明確的“提高富民保障水平”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和年檢工作,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繼續接軌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促使企業全員按實繳存。進一步擴大企業參調面,提高單位網上調整率,力爭繳存單位應調盡調。繼續從源頭抓起,引導督促新開戶企業全員繳存、按實繳存。對照市委全會報告提出的人均純收入增長目標,力爭年末職工公積金月均繳存水平比年初提高10%。努力實現公積金人均繳存提質和全市歸集增資,加速做大公積金資金盤子,增強公積金事業發展后勁。

3、著力深化保障作用,確保資金高效運行

突出民生改善,積極應對需求變化,繼續強化資金使用的調度安排,實行房源備案制度,努力實現資金運行更有質量、更有效益。進一步拓寬公積金制度保障安居功能作用,落實4項公積金保障工程,更多更好融入本市現代化建設。一是落實繳存者保障工程。對長期未使用公積金的繳存者銷戶提取時獎勵貼息,增進制度的互惠性和公平性。二是落實中低收入職工保障工程。落實購買保障性住房公積金優惠政策,減輕購房者購房資金支付壓力;繼續向已購保障房辦理公積金貸款者發放貸款貼息,減輕還貸壓力。三是落實人才保障工程,繼續面向高層次人才和“985”“211”工程高校畢業進企業工作的人才實施政策優惠和便捷服務,助力人才早日在本市購房安居。四是落實動遷戶保障工程。加強與區鎮動遷、建管部門的工作聯動,為動遷戶提取公積金和辦理公積金貸款提供便捷服務,為構建城鄉一體格局作出更多貢獻。

公積金基數變化范文5

一、運行情況

20多年來,邯鄲市住房公積金建制覆蓋面不斷擴大,歸集量逐年增加,貸款量和提取量穩步提高。截至2014年底,邯鄲市累計歸集住房公積金總額164.45億元,累計歸集余額109.98億元;累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49130戶、85.48億元,累計個人貸款余額58.92億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為53.57%;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54.47億元。

目前,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按照如下規定執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按照上年工資總額確定,個人6%-8%,單位10%-15%。主城區財政供養人員為個人8%、單位12%,企業一般為個人6%-8%、單位10%-12%不等??h(區)管理部一般為兩個5%。邯鄲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于1996年8月開辦。目前,貸款額度由最初的5萬元已逐步提高到40萬元;貸款期限由最長15年延長到30年。對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邯鄲中心按照“應提盡提”的原則,確保繳存人的正常使用,提取率為35%左右。

邯鄲中心的基本運作模式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下設15個直屬管理的縣(市、區)管理部,分別是涉縣、武安市、永年縣、邱縣、峰峰礦區、館陶縣、曲周縣、磁縣、臨漳縣、大名縣、魏縣、肥鄉縣、成安縣、廣平縣、雞澤縣管理部,全部為市中心統一管理,實現了“四統一”管理。

二、特點分析

通過對邯鄲市住房公積金運行情況的初步了解,我們對邯鄲中心近年來的工作成績有了直觀的印象。在這個基礎上,我們進行了深入調研,進一步了解到邯鄲中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的特點,以及創新管理模式上所作出的探索。

1.管營分離

在廣泛調研國內先進城市管理模式的基礎上,邯鄲中心調整了內設機構,率先在河北省推行“管營分離”的運作模式,歸集、提取、信貸三個業務處室負責政策制定、業務指導、考核監督等政策性、管理性、協調性的職能;設立歸集、提取、信貸三個服務大廳和各縣(市、區)管理部負責窗口服務、受理報批、審批操作等各項具體工作。管營分離的先進模式不僅能夠使管理層和運營層之間互相制約,強化內部監控,有效防范資金風險,又有利于運營層集中力量運營住房公積金,簡化受理和審批程序,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使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更好更快發展。

管營分離的管理模式,實現了全市住房公積金垂直管理,中心退出住房公積金運營的“運動員”角色,成為專司住房公積金行政管理的“裁判員”,自下而上的統一模式有如下優勢。一是管理體制理順了,管理處室和管理部的職責更加明確,管理處室能夠對政策、制度研究得更加深入,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管理部或服務大廳只負責業務的具體運作,不負責管理,減少了管理環節,在服務質量上下功夫,提升了服務水平。二是加強了監督,保證了資金安全,中心規定三個業務處室對管理部和三個大廳的業務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即時發現資金風險,防患于未然。三是為職工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務。由于中心和各管理部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繳存職工可在不同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業務,提高了辦事效率。

2.統一系統

管營分離模式的成功運行,需要統一的信息系統來支持。在河北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辦的主導下,探索建立全省統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系統的工作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2014年3月,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順利上線運行。邯鄲繼石家莊之后成為全省第二個上線城市。

在推進新系統運行中,邯鄲中心主動承擔了河北省住建廳住房公積金監管辦《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開發建設》課題研究工作,組成課題研究小組,參照邯鄲市系統軟件多年運行的工作實踐,結合先進城市的信息化建設經驗,深入調研,積極進行方案論證,確定業務辦理模式、完善信息化建設功能,順利完成了課題研究工作,實現了系統設計的前瞻性、完整性及業務功能的實用性、先進性,達到了全國先進水平。

2013年、2014年,邯鄲中心全力推進軟件開發和硬件需求研討工作,搭建起新一代系統的網絡運行平臺,建設與“管營分離”管理模式相協調的共建共享、互動開放的新系統資源。

3.穩步擴面

邯鄲中心通過開展“住房公積金歸集建設年活動”,加大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力度,嚴格執法,促進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率。目前,邯鄲市19個縣(市、區)全部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制度,非財政供養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也有所突破。住房公積金制度在邯鄲市的覆蓋面不斷擴大,歸集總量呈現出穩步攀升態勢。截至目前,邯鄲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累計為5964個,繳存職工人數達到43.9萬人。

為維護廣大職工利益,讓更多職工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優惠政策,邯鄲中心針對未建制、少繳、欠繳等問題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推進繳存單位與邯鄲中心歸集管理工作的互動,進一步加強與各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的溝通與聯系,及時掌握單位信息,確保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范、繳交及時,個人賬戶入賬落實到位。二是開展“文明執法”、“宣傳執法”、“基層執法”等活動,制定行政執法宣傳文明用語,印制政策宣傳小冊子,深入企業一線,在職工中宣傳,爭取企業職工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為職工住房公積金權益保障、擴面工作奠定基礎。三是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單位應建未建、應繳未繳行為,加大對惡意欠繳單位的執法力度,協調法院配合,切實履行執法責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四是優化歸集業務的辦事方式,推行“先核定,后繳存”的業務辦理模式,使住房公積金入賬一步到位。

4.優質服務

為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水平,為廣大職工提供一個舒適、快捷、便利的服務環境,邯鄲中心對服務大廳進行擴建改造,個貸、提取、歸集服務大廳獨立辦公,為廣大職工提供方便舒適的辦事環境。同時,進一步修訂和優化工作流程,實行手續內部傳遞,縮短審批時限,減少審批環節,個貸審批3個工作日辦結,歸集提取業務隨到隨辦,符合條件的立等可取。選擇多家銀行集中在大廳聯合辦公,真正實現了“一站式服務、一條龍辦公、一次性辦結”的全新工作模式。

5.支持保障

2012年,邯鄲市被住建部批準為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項目的試點城市,邯鄲中心根據住建部等七部委《關于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制定了《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并及時提交該市管委會審議通過了安排10億元用于邯鄲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的工作計劃及相關業務流程。目前,邯鄲市申報的兩個保障房項目已獲住建部批準,市政府對兩個公租房項目評審報告進行了批復,邯鄲中心已經做好了各項準備工作,近期將逐步發放項目貸款。住建部督導組多次對該市試點工作進行督導,對邯鄲中心推進支持保障性住房工作給予了肯定。

三、存在問題

在調研中,邯鄲中心相關人士結合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對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進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他們認為,目前的住房公積金制度主要存在法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設計不合理、建制擴面難等問題。

1.法制不健全

目前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法規,除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外,主要是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的一些規范性文件。這些規范性文件雖然沒有《條例》的法律效力高,但實踐中卻對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有著政令不統一的強制性要求。因此,這些規范性文件不免具有應急性、片面性、不穩定性等特征,不同部門或不同時期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常常相互矛盾或發生沖突。

2.監管不到位

盡管住房公積金制度還有財政、審計、人民銀行和銀監局等部門參與監督,但這些外部監督大多流于形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沒有設立專門的監管部門,也沒有完備的業務管理制度。內部監管的缺失無疑會給個別工作人員違規操作、謀取私利提供可乘之機。

3.管理制度不健全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由當地政府、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工會代表、職工代表和單位代表組成,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這種決策機制雖然體現了一定的民主性,但不具備承擔因決策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的能力。相反,作為決策執行者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享有決策的權利,卻要承擔決策產生的風險責任。這種制度設計顯然違背了民法的權利與義務(責任)對等原則,實踐中容易導致作為決策者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濫用決策權利或虛置決策權利,不能真正發揮預期的決策作用,作為執行者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了不應該由其承擔的責任。同時,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性為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辦法,住房公積金運營發生的成本不能在業務支付中體現,卻只能從中心的管理費用中支出,造成運營成本不實、管理費用虛高。

4. 制度設計不合理

與當初制定《條例》時相比,目前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住房公積金制度設計的不合理就凸顯出來。

按照國家規定,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當年歸集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按3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繳存者利息所獲甚微。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公積金存在銀行的年利率是3.3%,這一部分利差,連同公積金中心發放公積金貸款的利差收益,構成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根據《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它不歸繳存人所有,主要歸政府財政,顯然違反了《物權法》中“孳息歸屬”的原則。本應由政府財政全額承擔的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卻從屬于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繳。

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者中,富者不屑于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貧者無力買房,得不到貸款,還為他人輸血。只有中上等收入的繳存人在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多數職工在退休后方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積金,意味著他們的住房公積金要存儲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如果每年的通貨膨脹率為3%,30年后他們的住房公積金也就貶值殆盡了。

5.建制擴面難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非公有制企業的從業人員在數量上所占的比重越來越高,而現在非公有制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現象仍普遍存在,這已成為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否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問題,也是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熱點和難點。

非公企業建制擴面難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企業為控制用工成本,整體不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二是在企業內部職工建制不全面,即僅為部分管理層或技術層等較為穩定的崗位職工建制,對勞務派遣等崗位流動頻繁的職工不建制。

再有,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農村住房公積金的建制也面臨很多問題。如果沒有制度層面的規范,可能在推進中也會困難重重。

四、發展建議

1.強化法制建設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依法治國理念,應貫徹于住房公積金體制建設中?,F行《條例》的執行力度較小,建議將《條例》這部法規提升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法》,加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執法力度,增強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力度、執法力度。

在此基礎上,加快住房公積金法制建設進程,在歸集、提取、貸款等各個方面從法制化、規范化的角度不斷強化,提升住房公積金的法律地位。

2. 統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模式

應在全國范圍內,至少在全省內統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模式,統一操作流程,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和操作水平,努力縮小地區間發展不平衡,使住房公積金管理更規范、更高效。

建議將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升格為副部級,成為住房公積金監管局,機構定為總、分、支局、管理部四級??偩趾褪 ⑹?、自治區分局為監管局,總、分局以下各級局為經辦局。國家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局內設機構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司,主要職能為對全國的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提取等業務的辦理進行監管,統籌考慮對歸集和使用資金的平衡和監管;信息中心,主要職能為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的辦理提供信息系統的平臺,以及研發全國統一的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司,主要職能為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制定及法制建設,下設執法局,對各地執法隊伍進行指導和檢查;對內服務的綜合司,主要職責為包括財務、審計、人事管理等職能,各地住房公積金分局、支局除對應總局設置的處室外,支局應增加設置執法處室,主要職能是承擔住房公積金催建、催繳、繳存基數及人數的核查等工作。

3.全面建立貸款風險管理體系

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評分體系,進行貸前信用評估。與人民銀行全國征信系統進行信息交換,構建個人征信系統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等核心業務上的應用模式。建立貸后跟蹤和評價體系。動態跟蹤借款人的還貸行為,評價借款人預期違約率。加強貸款資產質量分類管理,完善呆賬核銷政策,建立以科學計算預期損失為基礎的風險計提制度。

4.管好用好住房公積金

要樹立科學發展觀,搞好平衡,堅持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對那些還沒有實行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嚴格按照《條例》強制執行。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和效益較好的企業,不能一味地提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或繳存基數,要確定一個相對合理、可行的比例,并定期進行調整,嚴格控制機關事業單位的繳存上限,規范繳交住房公積金工資基數構成。對效益好的企業規定繳存統一封頂額度,從機制上調整住房公積金不公平的收入分配。

住房公積金貸款應該以個人繳交住房公積金余額配比貸款。防止少存也能多貸的現象,并嚴格控制個人貸款的次數。采取鼓勵購買中小戶型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首次使用貸款真正用來解決和改善住房條件的職工優先使用,對繳交規范的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等措施,使住房公積金真正能為“改善人居環境,造福萬戶千家”服務。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依據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執行國家經濟政策,以提高經濟效益,積極穩妥的探索,創新住房公積金運作使用機制,尋求使其保值增值的途徑和方式。在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安全情況下,體現在既要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又要提高住房公積金資金的使用率,減少資金沉淀,增強保值增值的能力,促進住房公積金事業的全面發展。

公積金基數變化范文6

關鍵詞:會計專業;經濟法;教學;問題;對策

經濟法課程是會計專業的專業基礎課,作為不同于會計系列課程的法律課程,如何在教學實踐中既保留經濟法的特色和理論體系,又能與會計學科相互銜接,讓學生能夠融會貫通,是教學需要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一、經濟法課程教學現狀分析

(一)教學培養目標分析

經濟法課程一般在會計專業本科低年級開設,目前筆者任教的會計信息化專業學生功課繁雜,教學內容有計算機專業和會計專業課程,對經濟法基礎知識了解很少甚至完全不清楚。使經濟法教學遇到很多困難。如何在經濟法教學過程與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銜接,培養懂法律、知經濟的復合型會計人才,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二)教材問題分析

經濟法教材欠缺會計學等相關學科知識整合。有些教材過于陳舊,無法適應經濟法發展。例如2014年公司法、預算法都做了大量修改。筆者使用的2012年版經濟法教材無法反映諸多變化。教材內容羅列法條,缺少具體案例,課后缺少習題練習,導致教學陷入單純講授法條而缺乏基礎知識支撐的困境。

(三)課程內容選擇分析

第一,經濟法是彌補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國家干預措施,面對日新月益的經濟情況,經濟法呈現變動性強,數量繁雜狀況。多數教材中既包括市場契約法又包括市場主體法,還包括市場規制法律制度,宏觀經濟調控法律制度等。內容遠超法學中經濟法界定。經濟法教師面臨內容選擇困境。第二,學生對經濟法理論內容理解困境。學生受應試教育影響,習慣標準答案,面對紛繁復雜的理論學說,感覺較難接受。例如會計和審計法律制度,有的教材列入宏觀調控法,有的教材列入微觀經濟規制法。

(四)教學方式困境分析

第一,經濟法需要大量法律法規做支撐,內容繁雜,會計類學生對高度概括原則和抽象法律規范難以理解和掌握,感覺十分枯燥。第二,經濟法內容多、課時少、任務重,每周3節,整個學期48課時難以深入講解經濟法內容。教師害怕案例占用時間完不成教學任務,把多數課時用于理論教學,案例教學縮短或取消,使得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能力難以提高。

(五)考核方法仍需改進

經濟法課程教學時數較少,考核次數也較少,缺少平常考核,以期末閉卷一次考核為主,考試時間為2小時,若內容以名詞解釋、簡答、論述等方式來考核記憶內容,易導致學生死記硬背,缺少理解。難以滿足實用性教學目的。若試卷中以過多案例方式考核,2小時內也難以全面考核課程重要知識點。

二、解決會計專業經濟法教學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明確教學目標

第一,會計專業學生主修課程是會計學,經濟法教學目標是幫助學生能夠正確掌握會計專業有關經濟、民商法律基礎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培養綜合實踐能力。第二,經濟法教學目標應與就業和考證相銜接。用人單位希望會計專業人才具備豐富會計專業知識,掌握相關經濟法律知識。在校期間考證主要是會計證或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教學目標應明確為培養復合型經濟管理人才,從單純學歷教育到學歷加素質教育。

(二)經濟法教材建設

首先,經濟法教材要聯系會計專業課程培養目標,與會計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考試內容銜接,給會計專業學生拿到畢業證同時參加資格考試提供幫助。教材應加大實踐能力訓練,附有較多實際審判案例題目,并配套大量習題供學生熟悉知識點。其次,會計專業經濟法教材適當融入會計學、經濟學等相關學科知識,比如會計準則相關知識融合,保證學生具有必要知識結構適應會計專業相關法律事務需要。

(三)課程內容設置的優化

首先,課程內容要考慮學生就業和發展需要。筆者認為內容應包括:(1)法學基本理論,主要涉及法的概念、特征、淵源和體系,經濟法基本制度;(2)民法,主要涉及物權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知識產權法等內容;(3)商法,主要涉及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等內容;(4)社會法,主要涉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內容;(5)經濟法,主要涉及宏觀經濟調控法,如票據法、稅法、銀行法、證券法等內容;微觀經濟規制法,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內容;(6)訴訟法,主要涉及民事訴訟法、仲裁法、行政訴訟法等內容。對與會計工作相關性不大的,如產業調控法律制度,特許經營法律制度,土地法和房地產法、環境保護法等經濟法律制度可略去。其次,教學計劃要考慮理論與實踐教學分配,分清知識點教學效果。讓學生掌握專業及就業相關經濟法規,能正確分析案例。最后,對會計專業法律知識要求應有別于法學專業,內容要體現會計特色,有針對性聯系會計工作中遇到的經濟法問題。如票據法內容編排可參考基礎會計中原始憑證填寫要求。

(四)改善課程教學方式

首先,經濟法作為會計專業無先修課程的專業基礎課,要求教師以恰當教學方式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教會學生正確學習方法。如通過合同法學習,使學生學會應用合同法律知識維護合法權益。產生學習欲望和動力。其次,避免授課出現經濟法與會計知識脫離現象。著重講解會計監督經濟法規。例如:上市公司做假賬的問題源頭在大股東、董事長、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有做假賬的強烈動機,會計師事務所如果不粉飾或掩飾財務報告,就難以被大股東控制的董事會聘請。政府(稅務局、檢察院等)因技術和政治障礙,難以短時間遏制大企業造假,社會投資者、內部職工力量太弱,沒能力遏制大企業財務造假,小股東如持股排第三名至第十名的機構持股者,有一定能力,但權利不夠。引導學生提出公司法改革建議,拓寬創新思維。最后,會計專業學生就業后大多從事會計工作,要重視涉及會計學條款學習。下面以公司法公積金條款(第166、167、168條)為例說明。

第一,法定公積金范圍有些學生常將法定積金和資本公積相混淆,第166條第1款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提取利潤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積金。第3款規定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第167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因此,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兩類。盈余公積金是從稅后利潤中提取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種。法定公積金以公司法為計提依據;任意公積金計提由企業權力機構決定。資本公積金是由資本原因形成的公積金。

第二,盈余公積提取基數很多學生認為盈余公積提取基數是凈利潤或可供分配的利潤。授課要講清會計公式。例如:可供分配的利潤=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年初未彌補虧損)+其他轉入,其他轉入是指盈余公積補虧加其他調整因素后的金額。公司法第166條規定: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提取法定公積金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因此,提取盈余公積金基數,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潤,也不一定是當年稅后利潤。會計處理如下:①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潤為正數,即歷年累積盈利提取的盈余公積=凈利潤×盈余公積提取比例②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潤為負數,即歷年累積虧損提取的盈余公積=(凈利潤-年初未彌補虧損)×盈余公積提取比例

第三,法定公積金與任意公積金轉增資本比例限制。公司法第168條第2款規定: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二十五。學生?;煜喙e構成及留存比例計算??捎门e例明確。例:某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2014年,該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累計為60萬,提取任意公積金累計為40萬。當年,該公司擬公積金轉增公司資本50萬。A方案用法定公積金30萬、任意公積金20萬轉增資本,B方案用法定公積金40萬、任意公積金10萬轉增資本。問:應選擇何方案?解:轉增后至少留存的法定公積金數額=100×25%=25萬。任意公積金不受25%限制。應選A方案。

第四,資本公積與盈余公積的用途公司法第168條第1款規定:公司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增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彌補公司虧損。教學發現學生對公積金用途難以分清,可提及公司法條款結合會計處理明確。資本公積有兩個明細科目:資本(或股本)溢價;其他資本公積。能夠轉增資本的是資本公積的資本/股本溢價,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等。新發生經濟業務形成的“其他資本公積”不能轉增資本。

(五)考核的方式要圍繞會計人員具備的專業技能

第一,課堂測驗要改變標準化或記憶性考核方式,注重課堂案例分析和閱讀理解等能力培養。例如布置思考題,如何理解公司法第166條規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若同學難以解決,可結合庫存股會計處理提示。例:甲上市公司于2014年11月1日回購1萬股獎勵員工,2015年2月1日尚未計入個人賬戶,若2015年2月1日甲公司分配2014年利潤,那么在2015年2月1日甲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萬股用于獎勵職工股份是不參與2014年利潤分配的。原因是公司利潤歸投資人所有,如果公司分配利潤,需將公司分得利潤分配給股票持有人。導致循環往復。第二,布置課程網站作業與考試,利用課程中心網站開展網絡化學習。通過網站論壇及時答疑,加強教學互動。平常可布置對某法律現象提交論文方式,加深法律條款應用能力。第三,做好期末考試題型和內容的設計,要推行教考分離制度,構建經濟法試題庫,采取隨機抽題考試模式,實行教師流水批改試卷方式。

綜上所述,經濟法教師應該從教學內容、教材選擇、教學方法等方面與會計專業培養目標和學生考證需要相銜接,以明晰教學目標為前提,不斷完善課程內容體系,合理編排教材,分清教育對象,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增強學生素質拓展,最終培養出懂法律的復合型會計人才。

參考文獻:

[1]倪斐:論經濟法教學中的選擇困境及其解決原則[J].經濟研究導刊,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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