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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保險的標準范文1
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今天的小編給大家分享了2021失業金申請書及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希望能幫到你。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哪些?失業保險,是我國為失業人員,因失業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一定經濟保障的保險,那么領取失業保險金有哪些條件呢?
首先:你所在的單位要為職工參加失業保險,這樣你才能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可能。
其次: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主要有三項,第一、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第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第三、有求職意愿,并進行失業登記的。按照排除性原則來講,也就是員工自己辭職是無法獲取失業保險金的。
每個人的失業保險金能領取多長時間呢?以北京為例,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后,再次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就業后又失業的,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完的事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也就是說上次沒領完的錢,可以接著領。
失業金計算標準: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失業金申請書范本單位職工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函
市失業保險機構:
茲有本單位職工 同志,因公司發展需要,需實行生產承包制,公司領導決定辭退 同志,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F特申請前往你處申請失業保險金。
該同志于 年 月 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在本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領取失業保險的標準范文2
答:按照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對您作系統答復如下: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二、領取失業保險的條件。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情形。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四、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標準與享受期間的其他待遇。
(一)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遺屬的補助。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五、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一)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二)失業人員的義務。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領取失業保險的標準范文3
失業保險金尤其對于失業的人來說,這可是個雪中送炭的好消息,無論金額多少,都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一時間失業帶來的經濟上的燃眉之急。那么怎么申請失業保險金呢? 點擊“申請書模板”查看更多申請書參考喔。
失業保險金申請書格式2022年最新尊敬的民政局相關同志:
我是---,本人原先在--建筑建材生產有限公司工作。由于公司廠房6.17發生火宅事故,給我們廠造成了極大的損失,現在廠里破產,我們一群工人也下崗了。
我原先身體就患有哮喘,身體虛弱,不能干重活,也沒有什么文化程度,又年近60旬。因此下崗之后就很難找到工作了,如果有哪家公司愿意接納我再就業,我會去參加工作的。
因為原先在--建筑建材生產有限公司參加了一份失業保險,所以我現在考慮向貴局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希望民政局相關同志核實我的情況,根據我的實際困難,給予失業保險金的支持。附上:失業登記表、身份證。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失業保險金申請辦理流程2022年最新首先要強調一下,失業金領取是有條件限制的,滿足以上條件按以下流程辦理即可: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
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5、辦理完成后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2022年最新每月多少錢(一)領取標準
1、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
2、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3、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領取期限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
2、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
3、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4、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的標準范文4
1、領取條件不同: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求失業保險繳滿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而領取失業補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主動辭職也能領,并且失業保險金未繳滿一年也能領取,不過繳滿一年領取的補助金通常會更多。
2、領取標準不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間和領取額度和繳費期限有關,繳費期限越長領取時間越長,領取額度越高。失業補助金規定最長只能領6個月,領取額度要比失業保險金低。例如西安失業補助金是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失業保險金則是按失業人員所在地區最低工資的90%計發。
3、享受的待遇不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還能享受職工醫保的待遇、生育補助費、喪葬補助金、一次性撫恤金、失業人員創業補貼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補貼等。而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這些待遇。
(來源:文章屋網 )
領取失業保險的標準范文5
為執行《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以下簡稱《失業保險規定》),做好與1986年《北京市執行〈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政策銜接工作,現將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通知如下,請認真執行。
一、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政策界限。
1、1994年6月5日前失業的人員,仍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確定其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1994年6月6日后失業的人員,按照《失業保險規定》確定其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并依照北京市勞動局京勞管發字〔1994〕364號《關于印發執行〈北京市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四個管理辦法的通知》的具體要求辦理有關手續。
3、從1994年6月6日起,按照《失業保險規定》納入失業保險范圍,實行失業保險制度的企業(用人單位),在辦理繳納失業保險費手續前,從這些企業(用人單位)失業的人員暫緩確定其是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企業(用人單位)辦理繳納失業保險費手續后,由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對符合《失業保險規定》,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補發其失業救濟金。
二、1994年6月5日前失業,符合《實施細則》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從1994年6月起,按《失業保險規定》,調整失業保險待遇。
1、1994年6月5日前失業、符合《實施細則》規定,現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由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按《失業保險規定》第十六條規定,重新核定其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具體辦法是:根據失業人員的連續工作時間,重新核定其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月數),扣除已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月數,即為失業人員繼續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月數。重新核定的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限低于《實施細則》規定期限的,仍按《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領取失業救濟金。
2、失業救濟金發放標準,1994年5月前按《實施細則》規定執行,從1994年6月起按我局《關于失業救濟金發放標準的通知》執行。1994年6月、7月按《實施細則》規定標準領取失業救濟金的,由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按新標準補發差額部分。
3、醫療補助費,1994年5月前按《實施細則》執行,從1994年6月起,按《失業保險規定》執行。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按照《失業保險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以失業人員本人1994年6月至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限屆滿應領取的失業救濟金總額為基數,確定其累計的醫療補助費數額。1994年6月5日前失業人員患病報銷的醫療補助費,不計入本人累計的醫療補助費數額。1994年6月6日至1994年7月31日,區、縣勞動局失業保險機構對失業人員1994年7月31日前患病、并已按《實施細則》規定予以報銷的醫療補助費,不再調整,這部分醫療補助費也不計入本人累計的醫療補助費數額。
領取失業保險的標準范文6
一是哪些單位和人員應當參加失業保險。從單位來講,城鎮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各類企業,以及事業單位都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從個人來講,上述單位的職工也要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后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是否適用《條例》,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二是失業保險所需資金的來源和如何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所需資金來源于四個部分:失業保險費,包括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這是基金的主要來源;財政補貼,這是政府負擔的一部分;基金利息,這是基金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的收益部分;其他資金,主要是指對不按期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單位征收的滯納金等。失業保險費由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三是失業人員可享受到哪些失業保險待遇。具體來說,包括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及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另外,還可以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本人給予補貼,以幫助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并減輕失業人員的經濟負擔。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原則是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醫療補助金的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的標準應參照對當地職工的規定辦理,一次性發放。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時間是由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決定的,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不超過12個月;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不超過18個月;10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