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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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1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氣象災害防御與處置,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對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照《市重大突發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氣象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國氣象局第8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16號令《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與傳播辦法》、《省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暴雨、冰雹、雷電、干旱、大風、沙塵暴、寒潮、霜凍、暴雪、雪災、冰凍、低溫、高溫、干熱風、龍卷風、大霧等(以下簡稱各類氣象災害),以及因氣象條件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

1.3.2在縣范圍內開展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預防為主,防災與抗災并舉,防抗結合的原則。

1.4.2堅持快速反應,緊急處置,控災減災的原則。

1.4.3堅持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各司其職的原則。

1.4.4堅持屬地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的原則。

1.4.5堅持尊重知識,科學防控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氣象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協調氣象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和縣氣象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氣象局、縣發改委、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保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農牧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廣播電影電視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武警縣支隊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專家組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組成。

2.2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縣關于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

(二)組織和指導本縣氣象局和有關部門進行突發氣象災害的指揮和預防工作;

(三)指揮協調全縣氣象災害預防、預警工作,在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負責實施組織指揮、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四)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的經費、物資、交通、治安、救助等問題;

(五)批準啟動和終止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預案;

(六)研究處理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2.3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氣象局:牽頭組織實施本預案,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及預警信號的,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縣政府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承擔本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水務、農牧、林業、國土資源、環保部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水文、干旱、農牧業生產、森林(草原)火險、地質災害、環境監測等信息,對因氣象影響易發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

民政部門:負責災情收集、調查和信息共享工作;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生活救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災物資。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做好災前預防和災后學校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災害發生時在校學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武警支隊:負責做好特種應急搶險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廣播電視部門:負責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遇有突發重大氣象災害,實時滾動插播預警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通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并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重大氣象信息傳遞、報送和救災工作的通信線路暢通。

安監部門:負責災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災區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

交通部門:負責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和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保證各級氣象站氣象服務和移動氣象站現場服務人員、設備運輸以及救災工作的交通道路暢通。

發改委與建設部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服務資金以及應急撥款的準備。

2.4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意見,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負責匯總、核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及時收集、反映與氣象災害有關的預測信息并報縣應急指揮部,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三)在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后,負責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預案,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督促指導受災地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四)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管理氣象應急物資和儀器裝備,收集、調查和評估氣象災情;

(五)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5專家組職責

(一)負責重大氣象災害的預測預警及災后調查、評估和分析,提出應對意見和建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二)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行動進行科學論證和咨詢,開展重大氣象災害預防科學技術研究;

(三)參與應急處置現場的組織和指揮工作;

(四)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6應急指揮場所

2.6.1基本指揮所

基本指揮所設在縣氣象局業務樓,通過氣象部門數字寬帶和全國氣象衛星通信網絡系統指揮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2.6.2機動指揮所

設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車,在災害發生地創造條件實施車載指揮系統進行現場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救災等工作的指揮。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縣氣象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和預測預報、評估工作,其所屬各股具體承擔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災情收集任務。獲取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最新信息應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1.2縣轄區內各鄉鎮所確定的氣象信息聯系人、氣象協理員和氣象災害志愿者,負責氣象預警信息的傳遞和災害信息的收集上報。

3.1.3突發氣象災害發生后,氣象信息聯系人、氣象協理員、氣象災害志愿者等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報告有關氣象災害信息。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氣象災害種類和特征、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縣氣象局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并報縣政府和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對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氣象災害可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對可能達到嚴重、特別嚴重預警級別的,由縣指揮部提出擬采取的預警措施和建議。

3.2.2縣政府應當加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區域氣象監測和生態氣候監測系統建設,加快建設防御影響特別嚴重的干旱和冰雹等天氣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體系,并保障其正常運行,提高應對突發氣象災害的能力。

3.2.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沒有制定預警信號的氣象災害,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根據災害可能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采取相應防御措施。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縣氣象部門應當在縣政府的支持下,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一)建立縣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平臺,完善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機制,縣政府應加強氣象信息預警接收系統建設,在鄉鎮及公共場所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電子顯示屏,在重點地區建立氣象預警信息手機小區廣播接收系統;

(二)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警能力;

(三)建立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縣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四)建立和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重大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3.3.2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門互聯共享重大氣象災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

3.4預警級別

3.4.1氣象部門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后,如果災害影響程度達到本預案規定的預警級別,則啟動相應預警應急等級。

3.4.2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藍色)、較大(Ⅲ級、黃色)、重大(Ⅱ級、橙色)和特別重大(Ⅰ級、紅色)四級。

3.4.3Ⅳ級預警(藍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2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2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Ⅳ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二)因災死亡與失蹤3人以下(含3人);

(三)倒塌房屋50間以下,損壞房屋500間以下;

3.4.4Ⅲ級預警(黃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3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3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二)因災死亡與失蹤4~9人;

(三)倒塌房屋50間以上、500間以下,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3.4.5Ⅱ級預警(橙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特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4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達4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二)因災死亡與失蹤10~29人;

(三)倒塌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損壞房屋1000間以上、3000間以下;

3.4.6Ⅰ級預警(紅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極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5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5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Ⅰ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二)因災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

(三)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損壞房屋3000間以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按氣象災害的嚴重性和影響程度及范圍,氣象災害應急啟動級別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2Ⅳ級響應(藍色)。一般(Ⅳ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由同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1.3Ⅲ級響應(黃色)。較大(Ⅲ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報告市應急辦公室,請求啟動市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由市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1.4Ⅱ級響應(橙色)。重大(Ⅱ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逐級報告省應急辦公室,請求啟動省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由省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1.5Ⅰ級響應(紅色)。特別重大(Ⅰ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逐級向國家應急指揮中心報告,請求啟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4.1.6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4.1.7預案啟動后氣象局的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天氣會商,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主要由民政部門提供,并以此為準)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縣氣象局歸口管理,實現共享。

4.2.2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翔實。重大氣象災害應在發生2小時內初報災情,6小時內上報重要災情,24小時內上報調查的災情。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3應急通信方式

4.3.1氣象局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上級氣象部門報告。

4.3.2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各有關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現場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5緊急處置

4.5.1基本應急處置

(一)氣象災害發生后,縣政府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態擴大,盡力減輕氣象災害的損失。

(二)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信息平臺,跟蹤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情況,監控和接收氣象信息。并根據已經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氣象災害情況,提出處置建議。

4.5.2應急處置措施

重大或特別重大的氣象災害,縣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一)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群眾開展自救;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各自職責和氣象預案的規定以及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搜尋、搶救失蹤、傷病人員,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衛生部門應緊急派遣專業隊伍搶救傷員并組織防疫滅菌和流行病的防治。

(三)根據處置氣象災害的需要,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四)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進行保護。

(五)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4.6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公眾參與時,應當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4.7群眾的安全防護

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在災害發生前或發生時及時指導人員疏散,盡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政府應當拓寬社會參與的渠道,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志愿者隊伍和公眾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聯系人和信息員制度。

4.9氣象災害評估

4.9.1氣象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以上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區域氣象災害評估。

4.9.2跨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共同的上級氣象局負責或者由其指定的單位負責。

4.9.3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縣政府和上級氣象局。

4.9.4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10新聞報道

4.10.1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情況,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4.10.2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應急指揮部的通報及時報道,向社會公眾報道或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的信息。

4.11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有關單位和專家要進行災害評估,并由縣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由縣應急指揮部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縣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氣象災害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氣象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辦公室、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5.1.2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縣政府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5.1.3衛生部門應當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指導工作。環保、衛生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等處理工作。

5.1.4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負責接受并安排處置社會各界的捐贈。

5.3保險

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調查和總結

由縣氣象局負責組織對氣象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氣象應急響應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及時上報縣政府。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一)以現有的國家氣象通信網為基礎,以數字寬帶和衛星通信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建立可以接收天氣圖、數值預報產品、雷達拼圖、衛星云圖、加密自動觀測站網、閃電定位資料等內容的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氣象災害應急信息通信專用網,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氣象災情的傳輸。

(二)應急救援現場應與縣應急指揮部之間確保通信暢通;通信、無線電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的無線電頻率、帶寬、信道等,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6.1.2信息保障

(一)縣氣象局應在現有的業務平臺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縣級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系統,并與縣政府應急辦公室及其他相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

(二)健全和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資源數據庫;明確和規范本縣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辦法、傳播渠道和方式等。

(三)縣氣象局負責本轄區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報縣應急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和已報信息的變更應當立即報送。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氣象、縣政(環衛、給水、電力、郵政等)、水利、交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并對其購置、庫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二)縣內各火箭、高炮作業點應當加強裝備、彈藥的日常管理,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6.2.2氣象裝備保障

氣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大氣監測自動化系統,包括地面自動氣象站網、氣象衛星接收處理系統以及氣象儀器備份、裝備維修維護設備(氣象儀器檢測、維修工具,)等。

6.2.3應急隊伍保障

(一)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應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指令,開展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縣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隊、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救援隊伍,對突發性的氣象災害進行先期處置。

6.2.4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氣象災害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運輸秩序;縣政部門應及時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公路設施進行搶修,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開通空中緊急運輸;必要時,縣急指揮部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2.5醫療衛生保障

(一)衛生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氣象災害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二)按照“以人為本、救死扶傷”的原則組織實施應急救護。醫療急救機構負責院前急救;縣各級醫院負責后續??凭戎?;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和組織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2.6治安保障

政府和社區組織應當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2.7物資保障

縣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供應工作;其它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2.8經費保障

縣政府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顚S?。

6.2.9社會動員保障

政府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動員機制。

6.2.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政府應當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設適用于氣象災害避險的城市緊急避難場所,并完善緊急避難場所的各類指示性標志。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可與公園、廣場、體育館、人防工程、學校等建設相結合。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6.3.1縣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6.3.2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政府應當支持和加強對氣象防災減災和應急的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增強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6.4.2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的有關知識,使公眾掌握正確的氣象災害防御應急技能。

6.4.3各成員單位應當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本部門人員開展氣象災害預警、救援應急演習。

7附則

7.1術語

(一)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

(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文字。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7.2責任與獎懲

對在預測預警和處置突發氣象災害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或撫恤。對在處置突發氣象災害過程中,因而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7.3預案管理

縣氣象局根據需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經專家論證后報縣政府、市氣象局備案。

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2

第一條為了建設平安校園,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二條新建、改擴建和維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須嚴格按照規劃、建設部門的審批意見和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進行科學建設。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規劃建設報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勘察設計、建筑設計、工程施工和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制度。凡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擴建校舍的選址要由專業部門進行災害危險性評估,堅決避免在災害高危地區新建校舍。

第三條學校的水、電、氣及食堂鍋爐的安裝,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根據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標準進行選址、施工和安裝。

第四條完善減災、防災基礎設施和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要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對原有建筑消防通道不符合現有消防要求的要限期進行整改。

第五條學生宿舍、校園內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電腦室、圖書室、會議室等人群集中場所列為重點監控部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六條落實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檔的危舊房檔案,把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管部門等相關情況資料都記錄在檔,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凡危房必須根據規定進行處置:

——B級危房的處置:立即搶修,消除安全隱患,經資質單位驗收合格,方可恢復使用。并加強日常監控,保證房屋使用安全;

——C級危房的處置:立即搶修、消除安全隱患,經資質單位驗收合格,方可恢復使用。不能馬上修繕的,不得使用,要指派專人加強監控,防止升級為D級危房。

——D級危房的處置:立即拆除。暫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危房周邊設置隔離帶和警示標志,嚴禁師生進入。

危房解危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單位實施,并經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監理,報房屋安全鑒定部門鑒定。

第七條定期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檢查和避雷、防雷設施安全檢測。對電路、鍋爐、煤氣、化學物品等易引發火災的設施、物品重點進行檢查,對避雷、防雷設施進行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八條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定專人,對辦公樓、教學樓、綜合樓、實驗室、宿舍、食堂、浴室、文體活動等場所開展日常消防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學生宿舍的用電、用火安全管理和檢查,建立消防檢查記錄臺帳制度。

第九條對師生員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實驗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識,促使他們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他們提高應對火災險情的能力。

第十條學校應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指導學生預防事故和實施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一條學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報送制度。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十二條各地各校要加強對校舍安全工作的領導,把校舍安全工作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加大工作力度,層層分解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各市、縣(市、區)教育局主要領導對本地區教育系統校舍安全負領導責任,校長對本單位校舍安全負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各地教育部門應協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常檢查、不松懈,發現問題,采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把危房破舊校舍改造任務作為首要任務,優先安排年度投資計劃,落實土地指標、資金等,加強計劃管理,限時完成改造任務。

第四章應急處理

第十四條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防洪水、防臺風、防雷電、防地質災害、防火等災害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體系。應急預案要體現及時性、有效性。已經制訂的應急預案,要根據學校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第十五條加強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樹立“以人為本”思想,學校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使師生掌握在各種突發性災難面前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將應急演練納入學校的年度工作計劃。

第十六條臺風和洪水期間,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系,針對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基礎沉陷等自然災害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學校特別是地處山區農村學校師生的安全。要有針對性地組織臺風頻發地區中小學校開展專題安全培訓和教育,切實提高師生應對臺風等災害的能力。

第十七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具體人員。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或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并按規定及時報告。

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3

一、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要求

(一)復工前要求

1.成立組織機構。施工企業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疫情防控領導工作小組,建立安全防范、信息報送、應急處置等工作機制,切實履行防疫工作的企業主體責任。

2.制定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項防控措施均需細化并責任到人,方案中應包含出現疑似病例以后的應急處置預案。各企業應將疫情防控預案及進場人員信息登記報屬地村委會、鎮衛計辦和建設單位,同時將現場排查情況和防控預案等報鎮房屋市政工程節后復工工作領導小組。

3.加強人員準入管控。原則上居住以外的人員不予返崗,特別是現在疫情重點地區,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一律不得返繁;對縣外其他地區人員返繁,其崗位屬無法替代的技術和管理人員等,按要求實行返崗隔離觀察14天。對所有擬返崗人員一律進行登記造冊,詳細記錄旅行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對有發燒、咳嗽等癥狀者禁止返崗。

4.全面消毒場地。對項目部、廁所等公共部位區域進行全面噴霧殺菌消毒處理且不少于2次,保持環境清潔和密閉場所通風,并建立消毒臺賬。

5.儲備防疫物資配齊防疫人員。工地復工前應儲備足量的防疫物資,包括口罩、手套、消毒藥水、紅外體溫計、防疫藥品等。儲備量需要滿足復工后的日常需求?,F場配備相對固定的防疫管理人員。

6.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復核工作。復工前由建設單位牽頭開展現場安全生產條件排查整改,并建立清單臺賬;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監理等到崗履職情況;現場工人實名制考勤情況,進場工人按規定開展安全教育、交底工作情況。

(二)復工后要求

1.封閉管理。原則上只設一個出入口,嚴禁外來人員入內。員工進出實行實名制考勤,每天由專人對全體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且體溫測量不少于兩次,做好臺賬和留存工作。

2.日常登記。建立人員及車輛進出登記臺賬,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疫情排查和報送工作。車輛管理按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關于外來運輸車輛管理暫定工作方案》執行。

3.佩戴口罩。工地內所有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必須佩戴口罩。

4.殺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對項目部、廁所和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消毒?,F場生活垃圾應做到分類處理,存放在封閉式容器中,及時清運,與建筑垃圾應分別運輸和消納。

5.分散用餐。所有人員分散用餐,嚴禁在食堂集中就餐。要求員工配備獨立餐具,禁止集中就餐?,F場未設立食堂的,施工單位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用餐配送單位統一訂送餐。嚴禁工程項目各參建單位從無照無證餐飲單位和工地周邊流動商販處訂餐。建議本地員工回家就餐。

6.教育管理。加強宣傳和員工教育,督促員工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揮部各項管理規定。

7.應急處置。對企業內可能出現的疫情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復工期間一旦發現員工出現乏力、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癥狀時須立即停止施工行為,單獨隔離及時撥打120送往發熱門診進行排查診治,并向屬地村委會和鎮房屋、市政工程節后復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如因隱瞞不報、延遲上報、處置措施不當等造成疫情蔓延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企業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工審批程序

(一)提交復工申請

施工企業按復工前的要求落實到位后,提前2天攜帶相關材料向鎮房屋市政工程節后復工作領導小組提交申請。

(二)受理審查

鎮房屋市政工程節后復工作領導小組將會同建設單位、鎮衛計辦重點抽查疫情防控預案、人員信息排查名單,現場審查防疫措施落實情況和工人防控教育培訓及復工安全生產條件等工作情況。

(三)批準復工

經鎮房屋市政工程節后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簽署初驗收意見并上報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復工,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不得復工。

三、工作要求

(一)極端重視,壓實責任當前疫情防控工作正處于關鍵階段,各方主體要切實重視房屋市政工程肺炎防控工作,杜絕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建立健全責任體系,明確重點責任人,層層抓好責任落實,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一崗雙責,嚴防死守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堅決落實縣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要求,尊重科學、服從大局,扎實做好現場應急值守工作和防疫知識宣傳;嚴格執行項目經理、監理到崗制度。認真履行好防疫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

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4

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XX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XX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絡:建立突發事件信息聯絡員制度,完善信息監測網絡,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XX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XX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及時向XX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愿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用。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布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5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眾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這里包括火災、群毆、被盜、暴雨洪水、擁擠、地震。

一、組織機構

成立后勤物業保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和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小組人員如下:

組長:周振祥

副組長:蔣天佑、曾小玲、戴澤忠

成員:吳勝林、繆鷹、諶君、明洗兵、孫忠平、李昌勇、涂樂根、廖強、吳平

二、應急小組

(1)突發事件指揮部

由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組成;現場總指揮由領導小組組長擔任,如組長不在由副組長擔任;如正、副組長都不在則由現場值班領導擔任。

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2)聯絡協調組

組 長:蔣天佑

副組長:周愛華

成 員:李榮慶、黃曉軍、張文倩、藍涵、張微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上下溝通、及時報告、對外聯系;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并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編定緊急情況下的廣播詞備用。

(3)緊急機動處置組

組 長:吳勝林

副組長:廖強

成 員:李小兵、孫忠平、劉洪、張明、李紹凡、梁偉、陳同軍、楊昌棋、李世平、周優勝、陳澤民、楊杰、曾濤、羅偉

基本職責:按照指揮部的要求,貫徹處置意見,迅速深入現場,安撫情緒,切斷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隱患的電源、水源、火源,按照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摸清情況,及時報告,控制現場,等待支援,并配備必要的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4)疏散組

組 長:涂樂根

副組長:吳平

成 員:蘇小波、佘君、楊東、胡渝、劉華蓉、申平、李隆健、楊大全、吳成舉、羅華清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后有秩序撤離。

(4)警戒組

組 長:李昌勇

副組長:明洗兵

成 員:陳興、李渝、王德云、石興貴、左祖華、張良遠、屈植、李隆健、李世平、王永學、曾強、甘榮生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趕到現場,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并放置隔離墩、警戒帶等。

三、各種傷害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人遇到火警后都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并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交通大學某區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準確報告起火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同時,派出人員到就近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疏散引導員、義務消防員、火災搜救員迅速趕赴現場,并按職責義務進行搶救,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使用工具:室內外消防栓、滅火器、水浸的棉被等。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2、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是保護人員的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的方法(略)。

(4)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 群毆突發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工作人員發現或得知群毆情況時,都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防止和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并迅速報告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通知有關人員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并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解決。

2、注意事項

(1)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三)被盜事件

1、處理程序:

(1)任何人發現被盜情況時,迅速報告領導小組。

(2)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視其情況決定是否撥打報警電話“110”(特別緊急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撥打報警電話“110”)。 并立即安排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事件,同時應保護好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3)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2、注意事項

(1)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而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暴雨洪水突發事件

1、處理程序

(1)暴雨來臨時段,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應當在學校各處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

(2)若房屋內漏雨,應當切斷電源,有序地轉移室內學生及貴重設備。應當關閉所有門窗。

(3)若有雷電,應當盡可能地切斷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設施設備的電源,防止電器在雷擊時遭到雷電侵襲。電器設施周圍不要放置可燃物。

(4)若暴風雨造成房屋進水,校園積水:

①應當切斷電源,用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排水道。

②防止水污染。

③組織師生,有序地轉移,避免推擠踩踏,堵塞通道。

④房屋積水時應當把設備、資料等物品往高處轉移。

2、注意事項

(1)積水退盡后,應當聯系防疫部門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潔工作。

(2)確保人員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五)樓梯擠踏和墜落事件

1、處理程序

(1)發現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領導小組報告,并打120求援。

(2)領導小組應當立即下達命令(用廣播或手提喇叭等):

①所有人員必須在原地站立不動,不準向前移動。如樓梯扶欄已損壞,應當盡可能朝里站。

②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向后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③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后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3)警戒小組應當在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擠和混亂,并為救援人員提供通道。

2、注意事項

(1)事故現場的警戒線必須等救援工作完成,事故隱患排除,事故調查結束后方可解除。

(2)確保人員安全。

(六)地震突發事件(發生破壞性地震)

1、處理程序

(1)立即匯報領導小組,并撥打120及110報警電話。

(2)疏散組積極疏導樓棟內人員,并做好安撫工作。

(3)用喇叭通知樓內師生員工緊急疏散,內容:老師們、同學們,現樓內發生了緊急事件,我們正在處理中,為了您的安全,請您立即離開教室,不要乘坐電梯,通過疏散樓梯步行到室外,請大家不要慌亂,有序的進行疏散。(反復播放)

(4)警戒組負責各出入口人員的控制,阻止外來人員進入大廈,積極疏導樓內人員撤離。

(5)緊急機動組迅速趕往樓內組織人員疏散,引導人員從就近的消防通道撤離。

(6)在疏散過程中,要及時檢查各通道口是否暢通,盡一切力量維持好本樓層秩序,注意避免發生人員混亂,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7)緊急撤離受傷人員,由專業救護人員實施搶救。

2、注意事項

地震過后應該還有余震發生,因此,除搶救受災人員或極其貴重的物品外,警戒組有權阻止任何人進入樓棟內,以免發生危險。

(七)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當值班人員接到學生電路斷路的報告時,,應在第一時間報告保安或電工。

2、當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學生報告電路、電器短路時,應迅速關掉總閘,并通知電工。

房屋安全應急處置預案范文6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以防大汛、抗大災、搶大險為立足點,進一步加強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設為重點,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緊貼我區城市防汛工作實際,強化責任,科學調度,主動防范,認真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防汛工作的重點

(一)強化城市防汛工作領導,確保責任落到實處。各成員單位要把城市防汛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首要任務抓緊抓好抓實,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健全完善城市防汛監督機制,提高城市防汛決策指揮水平和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各成員單位加強協調和信息溝通,形成管理規范、協調有序、權責明確、步調一致的城市防汛聯動機制。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包片、包點的責任制,汛情緊急時刻,黨政主要領導、各級包防汛重點主要負責同志都要親臨一線指揮。

(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區城市防汛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在《區城市防汛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完善自身的預案體系,使預案更具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別是特殊地段(積水區域)、重點部位(井蓋沖走、雨水倒灌處)、主要場所(地下商場、車庫)、危舊房屋要有應急預案、搶險措施;進一步規范預警預報處置流程,完善分類、分級設防的有效指揮機制。各辦和擔任防汛任務的主要局,充實防汛搶險隊伍,加強防汛搶險演練,各搶險隊伍汛期24小時待命,接到搶險命令后,按預案要求,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三)搞好監督檢查,消除防汛安全隱患。對轄區內防汛和安全生產進行檢查,加大對占壓、棚蓋河道和防洪溝渠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定期對在建工地、學校、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加強對行洪河道清淤、清障和雨水管網維修、疏浚等工作的巡查與維護工作,及時消除汛期防汛隱患;全力做好供水、供氣、路燈等市政公用設施的保障工作,確保城市正常運轉。

(四)抓好防汛工程性措施建設,提升排水泄洪和設施承載能力。加大工程性措施的建設力度,市政局按照今年河道整治管理方案和排水設施改造建設計劃,進一步強化工程調度,優化工程方案,有序推進城區河道整治、雨污分流、積水點改造和黑臭水體建設,全面提升城市整體防洪抗災能力。城區各辦事處對本轄區內危舊房屋進行再檢查、再統計,進行加固和修繕。

(五)加強防汛宣傳,提高市民防汛意識。將城市防汛工作向最基層、最容易出現問題的地方延伸,發動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共同參與。通過播發公益廣告、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形式,繼續廣泛開展防汛知識宣傳,提高群眾避險意識和自救技能。

(六)強化值班值守和指揮調度,確保汛期指揮通暢。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暢通通信渠道,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對重大雨情、險情和采取的處理、處置措施,要隨時調度,及時匯總上報。

三、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城市防汛工作事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成員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工作的嚴峻性、艱巨性,增強責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把思想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城市防汛安全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全力以赴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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